KR7a0025
卷4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四十七卷目錄
薦舉部彙考二
宋〈文帝元嘉一則 孝武帝大明一則 前廢帝景和一則 明帝泰始二則 泰豫一則〉
南齊〈武帝永明二則 明帝建武一則〉
梁〈武帝天監二則 普通一則 太清一則〉
陳〈文帝天嘉一則 後主太建一則〉
北魏〈太宗永興一則 世祖延和一則 高祖延興二則 太和四則 肅宗孝昌一則 敬宗建義一則 孝靜帝天平一則〉
北齊〈孝昭帝皇建一則 後主天統一則〉
北周〈孝閔帝一則 武帝建德二則 宣政一則 靜帝大定一則〉
隋〈文帝開皇三則 仁壽一則 煬帝大業三則〉
唐〈太守貞觀四則 高宗顯慶二則 龍朔二則 乾封一則 咸亨一則 儀鳳二則 調露一則 中宗嗣聖三則 神龍三則 睿宗景雲一則 太極一則 元宗先天二則 開元十二則 天寶二則 肅宗至德二則 乾元一則 上元一則 代宗永泰一則 大曆三則 德宗貞元四則 憲宗元和三則 穆宗長慶一則 文宗太和一則 開成一則 懿宗咸通一則〉
後梁〈太祖開平二則〉
後晉〈高祖天福一則〉
遼〈太宗會同一則 聖宗統和二則 太平一則 興宗重熙二則〉
選舉典第四十七卷
薦舉部彙考二
宋
文帝元嘉十二年,詔內外薦舉賢才。
按《宋書·文帝本紀》:元嘉十二年夏四月丙辰,詔曰:周宗以寧,實由多士;漢室之隆,亦資得人。朕寤寐樂賢,為日已久,而俊哲難階,明揚莫效。用令遺才在野,管庫虛朝,永懷前載,慚德深矣。夫舉爾所知,宣尼之篤訓,貢士任官,先代之成准。便可宣敕內外,各有薦舉。當依方銓引,以觀厥用。 按《江夏王義恭傳》:時詔內外百官舉才,義恭上表曰:臣聞雲和備樂,則繁會克諧,驊騮驂服,則致遠斯效。陛下順簡夤化,文明在躬,玉衡既正,泰階載一,而猶發慮英髦,垂情仄陋,幽谷空同,顯著揚歷。是以潛虯聳鱗,佇利見之期;翔鳳弭翼,應來儀之感。竊見南陽宗炳,操履閑遠,思業真純,砥節丘園,息賓盛世,貧約而苦,內無改情,軒冕屢招,確爾不拔。若以蒲帛之聘,感以大倫之美,庶投竿釋褐,翻然來儀,必能毗燮九官,宣贊百揆。尚書金部郎臣徐森之,臣府中直兵參軍事臣王天寶,並局力允濟,忠諒款誠。往年逆臣叛逸,華陽失守,森之全境寧民,績章危棘。前者經略伊、瀍,元戎喪旅,天寶北勤河朔,東據營丘,勳勇既昭,心事兼竭。雖蒙褒敘,未盡才宜,並可授以邊藩,展其志力。交阯遼邈,累喪藩將,政刑每闕,撫蒞維艱。南中敻遠,風遙迥隔,蠻獠狡竊,邊氓塗炭,實須練實,以綏其難。謂森之可交州刺史,天寶可寧州刺史,庶足威懷荒表,肅清遐服。昔魏戊之賢,功存薦士;趙武之明,事彰管庫。臣識愧前良,理謝先哲,率舉所知,仰酬採訪,退懼瞽言,無足甄獎。
孝武帝大明六年,詔四方奏茂異之士。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大明六年春正月辛卯,下四方旌賞茂異,其有懷真抱素,志行清白,恬退自守,不交當世,或識通古今,才經軍國,奉公廉直,高譽在民,具以名奏。
前廢帝景和元年,詔令隨才旌舉。
按《宋書·前廢帝本紀》:景和元年八月乙亥,詔曰:昔凝神佇逸,磻溪讚道,湛慮思才,傅巖毗化。朕位御三極,風澄萬㝢,資鈇電斷,正卯斯戮。思所以仰宣遺烈,俯弘景祚,每結夢庖鼎,瞻言板築,有劬日昃,無忘昧旦。可甄訪郡國,招聘閭部:其有孝性忠節,幽居遯棲,信誠義行,廉正表俗,文敏博識,幹事治民,務加旌舉,隨才引擢。庶官克順,彝倫咸敘。主者精加詳括,稱朕意焉。
明帝泰始二年,詔四方舉隱逸。
按《宋書·明帝本紀》:泰始二年十一月壬辰,詔曰:矢機詢政,立教之攸本;舉賢聘逸,弘化之所基。故負鼎進策,殷代以康;釋釣作輔,周祚斯乂。朕甫承大業,訓道未敷,雖側席忠規,佇夢巖築,而良圖莫薦,奇士弗聞,永鍳通古,無忘宵寐。今藩隅克晏,敷化維始,屢懷存治,實望箴闕。王公卿尹,群僚庶官,其有嘉謀直獻,匡俗濟時,咸切事陳奏,無或依隱。若乃林澤貞栖,丘園耿潔,博洽古今,敦崇孝讓,四方在任,可明書搜揚,具即以聞。
泰始五年,詔在所招括隱逸。
按《宋書·明帝本紀》:五年九月己未,詔曰:夫箕、潁之操,振古所貴,沖素之風,哲王攸重。朕屬橫流之會,接難晦之辰,龕暴翦亂,日不暇給。今雖關、隴猶靄,區縣澄氛,偃武修文,於是乎在。思崇廉恥,用靜馳薄,固已物色載懷,寢興佇歎。其有貞栖隱約,自事衡樊,鑿坯遺榮,負釣辭聘,志恬江海,行高塵俗者,在所精加搜括,時以名聞。將賁園矜德,茂昭厥禮。群司各舉所知,以時授爵。
泰豫元年後,廢帝即位,詔牧守搜採逸隱。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泰豫元年四月庚子,即皇帝位。六月壬辰,詔曰:夫寢夢期賢,往誥垂美,物色求良,前書稱盛。朕以沖昧,嗣膺寶業,思仰述聖猷,勉弘政道,興言多士,常想得人。可普下牧守,廣加搜採。其有孝友聞族,義讓光閭,或匿名屠釣,隱身耕牧,足以整厲澆風,扶益淳化者,凡厥一善,咸無遺逸。虛輪佇帛,俟聞嘉薦。
南齊
武帝永明元年春,正月,詔王公卿士,各舉所知,隨方登敘。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云云。
永明八年,詔公卿已下各舉所知。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八年夏,四月,戊辰,詔公卿已下各舉所知,隨才授職。進得其人,受登賢之賞;薦非其才,獲濫舉之罰。
明帝建武二年,詔群臣各舉所知。
按《南齊書·明帝本紀》:建武二年春,正月,辛未,詔王公以下,各舉所知。隨王公卿士,內外群僚,各舉朕違,肆心極諫。
梁
武帝天監十四年,詔舉賢良、方正,孝悌、力田者。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十四年春正月辛亥,輿駕親祀南郊。詔曰:朕恭祗明祀,昭事上靈,臨竹宮而登泰壇,服裘冕而奉蒼璧,柴望既升,誠敬克展,思所以對越乾元,弘宣德教;而缺於治道,政法多昧,實佇群才,用康庶績。可班下遠近,博採英異。若有確然鄉黨,獨行州閭,肥遯丘園,不求聞達,藏器待時,未加收採;或賢良、方正,孝悌、力田,並即騰奏,具以名上。當擢彼周行,試以邦邑,庶百司咸事,兆民無隱。
天監 年,詔求異能之士,《五經》博士明山賓表薦朱异,詔獎之。〈按《天監普》:通時,無可考。據而《朱异傳》普通五年,已作常侍,故知在天監年也。〉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朱异傳》:詔求異能之士,《五經》博士明山賓表薦异曰:竊見錢唐朱异,年時尚少,德備老成。在獨無散逸之想,處闇有對賓之色,器宇弘深,神表峰峻。金山萬丈,緣陟未登;玉海千尋,窺映不測。加以珪璋新琢,錦組初構,觸響鏗鏘,值采便發。觀其信行,非惟十室所稀,若使負重遙途,必有千里之用。高祖召見,使說《孝經》、《周易》義,甚悅之,謂左右曰:朱异實異。後見明山賓,謂曰:卿所舉殊得其人。
普通七年,詔在位,各舉所知。
按《梁書·武帝本紀》:普通七年夏四月乙酉,詔在位群臣,各舉所知,凡是清吏,咸使薦聞,州年舉二人,大郡一人。
太清二年,詔舉清人任治民者,又詔求賢才。
按《梁書·武帝本紀》:太清二年夏四月丙子,詔在朝及州郡各舉清人任治民者,皆以禮送京師。五月癸丑,詔曰:為國在於多士,寧下寄於得人。朕暗於行事,尤闕治道,孤立在上,如臨深谷。凡爾在朝,咸思匡救,獻替可否,用相啟沃。班下方岳,傍求俊乂,窮其屠釣,書其巖穴,以時奏聞。
陳
文帝天嘉元年,詔王公已下,各舉賢良。
按《陳書·文帝本紀》:天嘉元年秋七月甲寅,詔曰:朕以眇身,屬當大寶,負荷至重,憂責實深,而庶績未康,胥怨猶結,佇咨賢良,發於夢想,每有一言入聽,片善可求,何嘗不褒獎抽揚,緘書紳帶。而傅巖虛往,窮谷尚淹,蒲幣空陳,旌弓不至。豈當有乖則哲,使草澤遺才。將時運澆流,今不逮古。側食長懷,寢興增歎。新安太守陸山才有啟,薦梁前征西從事中郎蕭策,梁前尚書中兵郎王暹,並世胄清華,羽儀著族,或文史足用,或孝德可稱,並宜登之朝序,擢以不次。王公已下,其各進舉賢良,申薦淪屈,庶眾才必萃,大廈可成,使《棫樸》載歌,《由庚》在詠。
後主太建十四年,詔九品已上,各薦一人。
按《陳書·後主本紀》:太建十四年三月癸亥,詔曰:夫體國經野,長世字氓,雖因革儻殊,弛張或異,至於旁求俊乂,爰逮側微,用道和羹,是隆大廈,上智中主,咸由此術。朕以寡薄,嗣膺景祚,雖哀疚在躬,情慮惛舛,而宗社任重,黎庶務殷,無由自安拱默,敢忘康濟,思所以登顯髦彥,式備周行。但空勞宵夢,屢勤史卜,五就莫來,五能不至。是用甲旦凝慮,丙夜損懷。豈以食玉炊桂,無因自達。將懷寶迷邦,咸思獨善。應內外眾官九品以上,可各薦一人,以會彙征之旨。且取備實難,舉長或易,小大之用,明言所施,勿得南箕北斗,名而非實。其有負能仗氣,擯壓當時,著《賓戲》以自憐,草《客嘲》以慰志,人生一世,逢遇誠難,亦宜去此幽谷,翔茲天路,趨銅駝以觀國,望金馬而來庭,便當隨彼方圓,飭之矩矱。
北魏
太宗永興五年,詔求儁逸。按《魏書·太宗本紀》:永興五年二月,詔分遣使者巡求儁逸,其豪門彊族為州閭所推者,及有文武才幹、臨
疑能決,或有先賢世胄、德行清美、學優義博、可為人師者,各令詣京師,當隨才敘用,以贊庶政。
世祖延和元年,詔以禮辟召賢良。
按《魏書·世祖本紀》:延和元年十二月,先是,辟召賢良,州郡多逼遣之。詔曰:朕除偽平暴,征討累年,思得英賢,緝熙治道,故詔州郡搜揚隱逸,進舉賢俊。古之君子,養志衡門,德成業就,才為世使。或雍容雅步,三命而後至;或棲棲遑遑,負鼎而自達。雖徇尚不同,濟時一也。諸召人皆當以禮申諭,任其進退,何逼遣之有也。此刺史、守宰宣揚失旨,豈復光益,乃所以彰朕不德。自今以後,各令鄉閭推舉,守宰但宣朕虛心求賢之意。既至,當待以不次之舉,隨才文武,任之政事。其明宣敕,咸使聞知。
高祖延興二年,詔舉才堪專對者。
按《魏書·高祖本紀》:延興二年秋七月壬寅,詔州郡縣各遣二人才堪專對者,赴九月講武,當親問風俗。延興三年,詔有孝悌力田者,具以名聞。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三年十一月,詔其有力田孝悌、才器有益於時、信義著於鄉閭者,具以名聞。
太和十七年九月,詔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
按《魏書·高祖本紀》云云。
太和十八年,詔孝義廉貞、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按《魏書·高祖本紀》:十八年十一月辛未,詔孝義廉貞、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十二月丁卯,詔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
太和十九年,詔各州郡舉士。
按《魏書·高祖本紀》:十九年夏四月辛亥,詔德著丘園者具以名聞。庚申,行幸魯城,親祠孔子廟。詔兗州剌史舉部內士人才堪軍國者及守宰治行,具以名聞。六月壬子,詔濟州、東郡、滎陽及河南諸縣車駕所經者,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冬十月辛酉,詔州郡諸有士庶經行修敏、文思遒逸,才長吏治、堪幹政事者,以時發遣。
太和二十一年五月庚寅,詔雍州士人,其孝友德義、文武才幹,悉仰貢舉。
按《魏書·高祖本紀》云云。
肅宗孝昌元年,詔群臣各舉所知。
按《魏書·肅宗本紀》:孝昌元年三月甲戌,詔曰:選眾而舉,其來自昔。朕纘承大業,綜理萬幾,求賢致治,心焉若渴。知人則哲,振古所難,宜博訪公卿,採茲聲實。可令第一品以下五品以上,人各薦其所知,不限素身居職。必使精辯器藝,具注所能,然後依牒簡擢,隨才收敘。庶濟濟之美,無替往時;謇謇之直,有申茲歲。
敬宗建義元年,詔舉德行、文藝、政事強直者。
按《魏書·敬宗本紀》:建義元年五月壬午,詔求德行、文藝、政事強直者,縣令、太守、刺史皆敘其志業,具以表聞。得三人以上,縣令、太守、刺史賞一階;舉非其人,亦黜一階。又以舊敘軍勳不過征虜,自今以後宜依前式以上,餘階積而為品。其從輿駕北來之徒,不在此例。悉不聽破品受階,破階請帛。帝以寇難未夷,避正殿,責躬撤膳。又班募格,收集忠勇。其有直言正諫之士、敢決徇義之夫、陳國家利害之謀、赴君親危難之節者,集華林園,面論事。
孝靜帝天平三年春正月戊申,詔百官舉士,舉不稱才者兩免之。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云云。
北齊
孝昭帝皇建二年,詔內外諸臣,每二年各薦舉一人。按《北齊書·孝昭帝本紀》:皇建二年二月丁丑,詔內外執事之官從五品已上及三府主簿錄事參軍、諸王
文學、侍御史、廷尉三官、尚書郎中、中書舍人,每二年之內各舉一人。
按《冊府元龜》:皇建二年,詔其高才良器,允文允武,理識深長,幹具通濟,操履凝峻,學業宏贍。諸如此輩,隨取一長,無待兼資方充舉限。
後主天統三年,太上皇詔京官舉人有差。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天統三年春正月戊戌,太上皇帝詔京官執事散官三品已上各舉三人,五品已上各舉二人;稱事七品已上及殿中侍御史、尚書都檢校御史、主書及門下錄事各舉一人。
北周
孝閔帝元年,詔舉賢良堪治民者。
按《周書·孝閔帝本紀》:元年八月甲午,詔曰:帝王之治天下,罔弗博求眾才,以乂厥民。今二十四軍宜舉賢良堪治民者,軍列九人。被舉之人,於後不稱厥任者,所舉官司,皆治其罪。
武帝建德三年二月丙午,令六府舉賢良清正之人。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建德六年,詔山東,舉明經幹治者。
按《周書·武帝本紀》:六年三月壬午,詔山東諸州,各舉明經幹治者二人。若奇才異術,卓爾不群者,弗拘多少。
宣政元年,宣帝即位。詔州郡舉才堪任用者,及秀才孝廉。
按《周書·宣帝本紀》:宣政元年六月戊戌,即皇帝位。八月壬申,遣大使巡察諸州。詔制九條,宣下州郡:五曰,才堪任用者,即宜申薦;八曰,州舉高才博學者為秀才,郡舉經明行修者為孝廉,上州、上郡歲一人,下州、下郡三歲一人。
靜帝大定元年,詔舉賢才。
按《周書·靜帝本紀》:大定元年春正月丙戌,詔曰:帝王設官,惟才是務;人臣報國,薦賢為重。去歲以來,屢有妖寇,宰臣英算,咸得清蕩。逆亂之後,兵車始朅,遐邇勞役,生民未康。居官之徒,致治者寡。斯故上失其道,以至於茲,亦由下有幽人,未展其力。今四海寧一,八表無塵,元輔執鈞,垂風揚化。若使天下英傑,盡升於朝,銓衡陟降,量才而處,垂拱無為,庶幾可至。於是遣戎秩上開府以上,職事下大夫以上,外官刺史以上,各舉清平勤幹者三人。被舉之人,居官三年有功過者,所舉之人,隨加賞罰。
隋
文帝開皇二年春正月甲戌,詔舉賢良。
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開皇三年,詔舉文武才用,以禮發遣。
按《隋書·文帝本紀》:三年十一月己酉,發使巡省風俗,因下詔曰:朕君臨區宇,深思治術,欲使生人從化,以德代刑,求草萊之善,旌閭里之行。如有文武才用,未為時知,宜以禮發遣,朕將銓擢。
開皇十八年,詔以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舉人。按《隋書·文帝本紀》:十八年秋七月,詔京官五品已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舉人。
仁壽三年,詔州縣搜揚賢哲。
按《隋書·文帝本紀》:仁壽三年秋七月丁卯,詔曰:日往月來,惟天所以運序,山鎮川流,惟地所以宣氣。運序則寒暑無差,宣氣則雲雨有作,故能成天地之大德,育萬物而為功。況一人君於四海,睹物欲運,獨見致治,不藉群才,未之有也。是以唐堯欽明,命羲、和以居岳,虞舜睿德,升元、凱而作相。伊尹鼎俎之媵,為殷之阿衡,呂望漁釣之夫,為周之尚父。此則鳴鶴在陰,其子必和,風雲之從龍虎,賢哲之應聖明,君德不回,臣道以正,故能通天地之和,順陰陽之序,豈不由元首而有股肱乎。自王道衰,人風薄,居上不能公道以御物,為下必踵私法以希時。上下相蒙,君臣義失,義失則政乖,政乖則人困。蓋同德之風難嗣,離德之軌易追,則任者不休,休者不任,則眾口鑠金,戮辱之禍不測。是以行歌避代,辭位灌園,卷而可懷,黜而無慍,放逐江湖之上,沈赴河海之流,所以自潔而不悔者也。至於閭閻秀異之士,鄉曲博雅之儒,言足以佐時,行足以勵俗,遺棄於草野,湮滅而無聞,豈勝道哉。所以覽古而歎息者也。方今區宇一家,煙火萬里,百姓乂安,四夷賓服,豈是人功,實乃天意。朕惟夙夜祗懼,將所以上嗣明靈,是以小心勵己,日慎一日。以黎元在念,憂兆庶未康,以庶政為懷,慮一物失所。雖求傅巖,莫見幽人,徒想崆峒,未聞至道。唯恐商歌於長夜,抱關於夷門,遠跡犬羊之間,屈身僮僕之伍。其令州縣搜揚賢哲,皆取明知今古,通識治亂,究政教之本,達禮樂之源。不限多少,不得不舉。限以三旬,咸令進路。徵召將送,必須以禮。
煬帝大業三年,詔文武五品以上,以十科舉人。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三年夏四月甲午,詔曰:天下之重,非獨治所安,帝王之功,豈一士之略。自古明君哲后,立政經邦,何嘗不選賢舉能,收採幽滯。周稱多士,漢號得人,常想前風,載懷欽佇。朕負扆夙興,冕旒待旦,引領巖谷,寘以周行,冀與群才共康庶績。而彙茅寂寞,投竿罕至,豈美璞韜采,未值良工,將介石在懷,確乎難拔。永鑒前哲,憮然興歎。凡厥在位,譬諸股肱,若濟巨川,義同舟楫。豈得保玆寵祿,晦爾所知,優游卒歲,甚非謂也。祈大夫之舉善,良史以為至公,臧文仲之蔽賢,尼父譏其竊位。求諸往古,非無褒貶,宜思進善,用匡寡薄。夫孝悌有聞,人倫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節義可稱,或操履清潔,所以激貪勵俗,有益風化。強毅正直,執憲不撓,學業優敏,文才美秀,並為廊廟之用,實乃瑚璉之資。才堪將略,則拔之以禦侮,膂力驍壯,則任之以爪牙。爰及一藝可取,亦宜採錄,眾善畢舉,與時無棄。以此求治,庶幾非遠。文武有職事者,五品已上,宜依令十科舉人。有一於此,不必求備。朕當待以不次,隨才陞擢。其見任九品以上官者,不在舉送之限。
大業五年,詔以四科舉人。
按《隋書·煬帝本紀》:五年六月辛亥,詔諸郡學業該通、才藝優洽,膂力驍壯、超絕等倫,在官勤奮、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彊禦四科舉人。
大業十年五月庚子,詔郡舉孝悌廉潔各十人。按《隋書·煬帝本紀》云云。
唐
太宗貞觀十一年,詔河北、淮南舉孝弟淳篤等科。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十一年夏四月丙寅,詔河北、淮南舉孝弟淳篤,兼閑時務;儒術該通,可為師範;文辭秀美,才堪著述;明識政體,可委字人:并志行修立,為鄉閭所推者,給傳詣洛陽宮。
貞觀十五年六月戊申,詔天下諸州,舉學綜古今及孝弟淳篤、文章秀異者,並以來。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太宗本紀》云云。按《冊府元龜》:十五年六月,詔令天下士庶人,內或識達公方學,綜今古。廉潔正直,可以經國佐時,或孝悌淳篤,節義昭顯,始終不移,可以敦風厲俗,或儒術通明,學堪師範。或文章秀異,才足著述,並宜薦舉,具以名聞。
貞觀十七年五月乙丑,手詔舉孝廉茂才異能之士。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太宗本紀》云云。貞觀二十三年,高宗即位,詔以四科舉人。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高宗以貞觀二十三年六月,即位。九月,詔其有經明行修,談講精熟,具此師嚴,才堪教胄者。志節高妙,適用清通,博聞強記,終堪卿輔者。遊情文藻,下筆成章,援心處事,端平可紀者,疾惡揚善,依忠履義,執持典憲,終始不移者,京司長官上都督府及上州各舉二人,中下州刺史各舉一人。
高宗顯慶二年,詔群臣各舉所知。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顯慶二年二月,詔宜令京官五品以上及諸州牧守,各舉所知,或勇冠三軍,翹關拔山之力。智兼百勝,緯地經天之才,蘊奇策於良平。馳功績於衛霍,蹤二起於吳白,軌雙李於牧廣,賞纖善而萬眾悅,罰片惡而一軍懼,如有此色,可精加採訪,各以奏聞。
顯慶五年六月辛卯,詔文武五品以上四科舉人。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云云。按《冊府元龜》:五年六月,詔內外官四科舉人,或孝悌可稱,德行夙著,通涉經史,堪居繁劇。或游泳儒術,沈研冊府,下帷不倦,博物馳聲。或藻思清華,詞鋒秀逸,譽標文雅,材堪遠大。或廉平處事,強直為心,洞曉刑書,兼包文藝者,精加搜訪,各以名薦。
龍朔元年八月丙戌,令諸州舉孝行尤著及累葉義居可以勵風俗者。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云云。龍朔三年八月,令內外官五品已上各舉所知。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乾封二年十月,令天下諸州舉鴻儒碩學,博聞強記之士。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咸亨二年冬十月,搜揚明達禮樂之士。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儀鳳元年,詔籍所舉者名以聞。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儀鳳元年十二月,詔或孝悌通神,遐邇推敬,或德行光俗,邦邑崇仰,或學綜九流,垂帷睹奧,或文高六義,下筆成章,或備曉八音,洞該七曜,或射能穿扎,力可翹關,或丘園秀異,志存棲隱,或將帥子孫,素稱勇烈,亦有婆娑鄉曲,負材傲俗,為譏議所斥,陷於跅<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3572-18px-GJfont.pdf.jpg' />之流者,各以名聞。
儀鳳二年十二月乙卯,詔京文武職事官三品已上,每年各舉文武才能堪任將帥牧守者一人。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云云。按《冊府元龜》:二年十二月,詔或才蘊廊廟,器均瑚璉,體王佐之嘉,猷資公輔之宏量,或奇謀異算,決勝千里。或投石拔距,勇冠三軍。或謇諤忠亮,志存規弼,或繩違糾惡,不避權豪,或威惠仁明,堪居牧守之重。或公正廉直,足膺令長之任,咸宜搜訪,具錄封進。
調露元年,詔行薦舉。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調露元年七月,詔或孝弟純至,感於神明,或文武兼資,材堪將相,或學藝該博,業標儒首,或藻思宏贍,辭擅文宗,或洞曉音律,識均牙曠,或深明曆數,妙同京管者,咸令薦舉。
中宗嗣聖二年,〈即武后垂拱元年。〉太后詔許自舉。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武后本紀》:垂拱元年,詔內外文武九品以上及百姓,咸令自舉。嗣聖六年,〈即武后永昌元年〉太后令文武官各舉所知。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武后本紀》:永昌元年,令文武官五品已上各舉所知。
嗣聖八年,〈即武后天授二年〉太后制官人自舉。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武后本紀》:天授二年冬十月,制官人者咸令自舉。
神龍元年二月,詔九品以上及朝集使,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中宗本紀》云云。神龍二年二月,令舉天下鴻儒碩學之士。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神龍三年春正月庚戌,以默啜寇邊,制募猛士武藝超絕者,各令自舉。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中宗本紀》云云。
睿宗景雲元年,詔所司博采賢才。
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景雲元年十二月,制舉有能明三經,通其大義者,能宗一史,知其本末者,通三教宗旨,究其精微者,善六書文字,辨其聲象者,博雅造曲,度知六律五音者,明韜略學孫吳,識天時人事者,暢於詞氣,聰於受領,善敷奏吐納者,咸令所司博采明試以聞。
太極元年二月,命文武官五品已上各舉才堪將軍,及邊州都督刺史以聞。
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元宗先天元年十二月,制令京文武官及朝集使五品已上,各舉堪充將帥者一人。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先天二年六月,詔諸州有抱器懷才,不求聞達者,訪名聞奏。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開元二年,制求直諫言弘益政理者。又制舉茂才。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開元二年春正月,制求直諫言弘益政理者。
按《冊府元龜》:開元二年六月甲子,制其有茂才異等拔萃超群,咸令自舉。
開元五年二月,詔有嘉遯幽棲養高不仕者,州牧各以名薦。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云云。開元九年,詔舉武勇之士。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九年正月,詔曰:諸州官人百姓,有智合孫吳,可以運籌決勝,有勇齊賁育,可以斬將搴旗,或臨戎卻寇,堪為一堡之雄,各聽自舉,務通其實。
開元十一年,詔府縣薦舉才堪文武,及沉淪草澤者。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十一年正月,武德功臣及元從子孫,有才堪文武未有官者,委府縣搜揚,具以名薦。
按《冊府元龜》:十一年正月丁卯,制其有沉淪草澤,抱德棲遲,並委府縣搜揚。
開元十三年夏四月癸酉,令朝集使各舉所部孝悌文武,集於泰山之下。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云云。開元十五年春正月戊寅,制草澤有文武高才,令詣闕自舉。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云云。開元二十年冬十月丙戌,命巡幸所至,有賢才未聞達者舉之。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云云。開元二十三年,詔舉賢才。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二十三年春正月己亥,制其才有霸王之略、學究天人之際、及堪將帥牧宰者,令五品已上清官及刺史各舉一人。
按《冊府元龜》:二十三年正月,詔孝悌力田,鄉閭推挽者,本州刺史長官各以名聞。
開元二十五年,詔舉清資官以禮去職者。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二十五年春正月壬午,制崇德尚齒,三代丕義;敦風勸俗,五教攸先。其曾任五品已上清資官以禮去職者,所司具錄名奏。
開元二十六年,詔舉博學文辭之士。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二十六年春正月,制內外八品已下及草澤有博學文辭之士,各委本司本州聞薦。
開元二十七年,詔舉德行之士。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二十七年正月,制令諸州刺史舉德行尤異,不求聞達者。開元二十九年,詔內外官保薦親屬。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二十九年春正月丁丑,制內外官有伯叔兄弟子姪堪任刺史、縣令,所司親自保薦。
天寶元年,詔舉文武之士,及文武官堪為刺史者。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天寶元年正月朔,詔前資官及白身人有儒學博通、文辭秀英及軍謀武藝者,所在具以名薦。京文武官才堪為刺史者各令封狀自舉。
天寶十三載,詔博學及武勇者任自舉。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十三載二月,詔其博通墳典,洞曉元經,清白著聞,詞藻宏麗,軍謀出眾,武藝絕倫者任自舉。
肅宗至德元載,詔賢才詣闕自陳。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至德元載,詔有直言極諫,才能宰牧,文詞博達,武藝絕倫,孝悌力田,沉淪草澤,聽詣闕自陳。
至德二載正月,上皇令舉孝弟之士。十二月,詔舉人,勿限數。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肅宗本紀》:二載春正月,上皇下誥曰:其天下有至孝友悌行著鄉閭堪旌表者,郡縣長官採聽聞奏,庶孝子順孫沐於元化也。
按《冊府元龜》:二載十二月,詔其有文經邦國,學究天人,博於經史,工於詞賦,善於著述。精於法理,軍謀制勝,武藝絕倫,並任於所在自舉,委郡守銓擇奏聞,不限人數。
乾元二年,詔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肅宗本紀》:乾元二年四月壬寅,詔自文武五品已上正官各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者一人,任自封進。
上元元年,詔舉賢良方正及文武之士。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上元元年閏四月,詔宜令中外五品已上文武正從員,各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一人。武藝文才俱堪濟理者,亦任狀舉,其或文乏詞策,武非騎射,但權謀可以集事,材力可以臨戎,方圓可收,亦任通舉。
代宗永泰元年正月,制孝弟力田,懷材抱器,遺逸未經薦達者,各委州府聞奏。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大曆元年十一月,制天下有安貧樂道,孝弟力田者,具以名聞。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大曆五年,詔所在薦舉。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五年六月,詔內外文武官及前資官六品已下,并草澤中有碩學專門,茂才異等,智謀經武,諷諫主文者,仰所在表薦。大曆十四年,德宗即位,詔群臣薦舉。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十四年五月,即位於太極殿。六月癸亥,詔中書門下、御史臺五品已上,諸司三品已上長官,各舉可任刺史縣令者一人,中書門下量才進擬,有犯坐舉主。
按《冊府元龜》:德宗以大曆十四年五月即位,六月詔天下,有才業尤著,高蹈丘園,及直言極諫之士,具以名聞。諸色人中有孝弟力田,及經學優深,文辭清麗,軍謀宏遠,武藝殊倫者,亦具以名聞。能詣闕自陳者亦聽。
德宗貞元四年正月,詔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者,高蹈不仕,隱居巖穴,孝弟力田,聞於鄉里,所在長官,具以名聞。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貞元八年,初令授臺省官者各具舉主於授官詔。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八年五月戊辰,初令授臺省官者各具舉主於授官詔。先是郎官缺,左右承舉之,御史缺,大夫、中丞舉之,詔書不具所舉。及趙憬、陸贄為相,以諫議郎官不宜專於左右丞,宜令尚書、丞、郎各舉其可,詔書具所舉官名,御史亦如之,異日考殿最以舉主能否。從之。
貞元九年,定殿最舉主法詔群臣各舉所知。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九年十一月甲辰制薦官,宜令尚書丞、郎於都堂訪以理術,試時務狀,考其通否及歷任考課事跡,定為三等,并舉主姓名。仍令御史一人為監試。如授官後政事能否,委御史臺、觀察使以聞,而殿最舉主。
按《冊府元龜》:九年十一月,制諸色人中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或博通墳典,達於教化,或詳明政術,可以理人者,委常參官及州府長吏各舉所知。
貞元十一年,諸州準例薦舉。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十一年三月丙申,諸州準例薦隱居丘園,不求聞達,蔡廣成等九人,各受試官,令給公乘到京,日量才敘用。
憲宗元和二年,詔內外官各舉所知。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元和二年正月,制天下諸色人中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博通墳典,達於教化,軍謀宏遠,堪任將帥,詳明政術,可以理人,委內外官各舉所知。
元和七年,詔各道長官薦替後,官朝臣薦。罷使郎官、御史。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七年八月戊申,制:諸州府五品已上官替後,委本道長官量其才行、官業、資歷,每年冬季一度聞薦。其罷使郎官、御史,許朝臣每年冬季准此聞薦。
元和十四年,詔內外官各舉所知。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十四年七月,詔諸色人中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博通墳典,達於教化,軍謀宏遠,堪任將帥,詳明政術,可以理人者,委內外官各舉所知。
穆宗長慶四年,敬宗即位,詔群臣各舉所知。
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長慶四年正月,敬宗即位,三月詔諸色人中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經學優深,可為人師,詳閑吏理,達於教化,軍謀宏遠,材任邊將者,委常參官,并諸道節度觀察使,諸州刺史,各舉所知。
文宗太和元年,詔群臣各舉所知,無人舉者聽其自舉。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太和元年正月,制諸色人中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及經學優深,可為師法,詳閑吏理,達於教化,軍謀宏遠,堪任將帥者,常參官及方牧郡守各舉所知,無人舉者亦聽自舉。
開成元年正月,制其有藏器俟時,隱身巖穴,奇節獨行,可激風俗者,各以名聞。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懿宗咸通四年,詔授官後舉人自代。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懿宗本紀》:四年春正月,制中外官宜准建中元年敕,授官後三日舉一人自代。
後梁
太祖開平三年冬十一月己酉,詔搜訪賢良。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開平三年,制其有卓犖不羈,沉潛用晦,負王霸之業,蘊經濟之謀,究古今刑政之源,達禮樂質文之奧機,籌可以制度經術,可以辨疑,旋具奏聞,然後試其所長,待以不次。
開平四年九月辛亥,詔搜訪賢良。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四年九月詔:如有卓犖不羈,沉潛自負,通王霸之上略,達文武之大經,究古今刑政之源,達禮樂質文之變,朕則待以不次,委以非常。
後晉
高祖天福三年,詔百僚薦引,得人者賞,徇私者黜罰。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 按《宋史·竇貞固傳》:貞固晉時為翰林學士,就拜中書舍人。天福三年,詔百
僚各上封事,貞固疏曰:臣聞舉善為明,知人則哲。聖君在位,藪澤豈有隱淪;昭代用材,政理固無紊亂。求賢若渴,從諫如流,鄭所以譽子皮;蔽賢竊位,不知不仁,魯所以譏文仲。為國之要,進賢是先。陛下方樹丕基,宜求多士。乞降詔百僚,令各司議定一人,有何能識,堪何職官,朝廷依奏用之。若能符薦引,果謂當才,所奏之官,望加獎賞;如乖其舉,或涉徇私,所奏之官,宜加黜罰。自然官由德序,位以才升。三人同行,尚聞擇善;十目所視,必不濫知。臣職在論思,敢陳狂狷。書奏,帝深嘉之,命所司著為令典。
遼
太宗會同三年六月乙未朔,東京宰相耶律羽之言渤海相大素賢不法,詔僚佐部民舉有才德者代之。按《遼史·太宗本紀》云云。聖宗統和九年秋七月乙巳,詔諸道舉才行。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統和十二年十一月,詔諸部所俘宋人有官吏儒生抱器能者,諸道軍有勇健者,具以名聞。庚戌,詔郡邑貢明經、茂材異等。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太平六年,詔舉清勤自勵之官。
按《遼史·聖宗本紀》:太平六年十二月辛巳,詔北面諸部廉察州縣及石烈、彌里之官,不治者罷之。詔太小職官有貪暴殘民者,立罷之,終身不錄。其不廉直,雖處重任,即代之;能清勤自勵者,在卑位亦當薦拔。
興宗重熙九年十二月,詔諸職官。有治民安邊之略者,悉具以聞。
按《遼史·興宗本紀》云云。
重熙十年十月丙戌,詔東京留守蕭孝忠舉察官吏清彊者,悉具實以名聞。
按《遼史·興宗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