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25
卷92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九十二卷目錄
殿試部彙考二
宋二〈高宗建炎一則 紹興十二則 孝宗隆興一則 乾道五則 淳熙五則 光宗紹熙二則 寧宗慶元二則 嘉泰一則 開禧一則 嘉定六則 理宗寶慶二則 紹定一則 端平一則 嘉熙一則 淳祐五則 寶祐二則 開慶一則 景定一則 度宗咸淳四則〉
金〈海陵天德一則 世宗大定三則 章宗明昌二則 泰和一則 宣宗興定一則 哀宗正大二則〉
元〈仁宗皇慶一則 延祐二則 英宗至治一則 泰定帝泰定二則 文宗至順一則 順帝元統一則 至正九則〉
選舉典第九十二卷
殿試部彙考二
宋二
高宗建炎二年,定詩賦、經義取士,帝親策於集英殿,第為五等。
按《宋史·高宗本紀》:建炎二年五月丙戌,命參酌元祐科舉條制,立詩賦、經義分試法。九月,賜禮部進士李易以下四百五十一人及第、出身。 按《選舉志》:二年,定詩賦、經義取士,第一場詩賦各一首,習經義者本經義三道,《語》、《孟》義各一道;第二場並論一道;第三場並策三道。殿試策如之。自紹聖後,舉人不習詩賦,至是始復,遂除《政和令》命官私相傳習詩賦之禁。又詔:下第進士,年四十以上六舉經御試、八舉經省試,五十以上四舉經御試、五舉經省試者,河北、河東、陝西特各減一舉;元符以前到省,兩舉者不限年,一舉年五十五已上者;諸道轉運司、開封府悉以名聞,許直赴廷試。是秋,四方士集行在,帝親策于集英殿,第為五等,賜正奏名李易以下四百五十一人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學究出身、同出身。第一人為左宣教郎,第二、第三人左宣義郎,第四、第五人左儒林郎。第一甲第六名以下並左文林郎,第二甲並左從事郎,第三甲以下並左迪功郎。特奏名第一人附第二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第三人賜同進士出身,餘賜同學究出身。登仕郎、京府助教、上下州文學、諸州助教入五等者,亦與調官。川、陝、河北、京東正奏名不赴者一百三人,以龍飛特恩,即家賜第。故事,廷試上十名,內侍先以卷奏定高下。帝曰:取士當務至公,豈容以己意升降,自今勿先進卷。〈按文獻通考云仁宗嘉祐二年廷試始免黜落然則自後凡經
御試者無不出官之人熙豐年間亦嘗推恩于曾經御試之人蓋為嘉祐二年御試不中者設也今中興之初復有此令則自建炎上距嘉祐以前七十餘年豈復有曾經御試不中之人乎又恐是特為科試入下等不理選限未出官者而設蓋此曹亦謂之曾經御試故令其再試而官之以示優渥之恩歟又元祐三年蘇軾知貢舉奏請殿試仍行黜落其議不知行否或者因軾之請而元祐以來仍有黜落故至此而推恩歟
〉
按《武林舊事》:唱名第一名,承事郎,第二名第三名並文林郎,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同進士及第第三甲四甲賜進士出身第五甲同進士出身。武舉第一名秉義郎,特奏第一名同進士出身,上御集英殿,拆號唱進士名各賜綠襴袍白簡黃襯衫,武舉人賜紫羅袍,鍍金帶牙笏,賜狀元等三人酒食五盞。餘人各賜泡飯前,三名各進謝恩詩一首,皆重戴綠袍絲鞭駿馬快行,各持敕黃於前黃旗。雜沓多至數十百面各書詩句於上。呵殿如雲皆平日,交遊親舊相迓之人或三學使令齋臧輩若執事之人,則係帥漕司差到。狀元局祗應亦有術人相士輩,自衒預定魁選鼓舞於中,自東華門至期集所豪家貴邸競列。綵幕縱觀其。有少年未有室家者,亦往往於此擇婿。焉期集所例置局,於禮部貢。院前三人主之於內遴選,所長以充職事有糾彈牋表主管,題名小錄掌儀典客掌計掌器掌膳,掌酒果,監門等後旬日朝謝。又數日拜黃甲敘。同年其儀三名設褥於堂上東,西相向四十以上立于東廊。四十以下立于西廊。皆再拜拜已擇榜。中年長者一人。狀元拜之復擇少者,一人拜狀元。又數日赴國子監,謁謝先聖先師訖賜,聞喜宴于局中侍從已上,及館職皆與知舉官押宴,遂立題名石刻凡,費悉出於官及諸閫饋遺云。
紹興三年,賜張九成等進士,陜西類試進士,許以便宜賜第。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年夏四月丙寅,賜禮部進士張九成以下二百五十九人及第、出身。冬十二月癸卯,川、陝宣撫司類試陝西發解進士,得周謨等十三人,以便宜賜進士出身。 按《選舉志》:二年,廷試,手詔諭考官,當崇直言,抑諛佞。得張九成以下二百五十九人,凌景夏第二。呂頤浩言景夏詞勝九成,請更寘第一。帝曰:士人初進,便須別其忠佞,九成所對,無所畏避,宜擢首選。九成以類試、廷策俱第一,命特進一官。時進士卷有犯御名者,帝曰:豈以朕名妨人進取耶。令寘本等。又命應及第人各進一秩。 又按志:紹興二年,帝初策士及宗子於集英殿。
紹興五年,定殿試有官人,不放第一,及初覆考詳定之制,賜汪洋等進士。
按《宋史·高宗本紀》:五年九月乙亥,賜禮部進士汪洋以下二百二十人及第、出身。唱名始遵故典,令館職侍立殿上。冬十月戊午,詔川、陝類試合格第一人依殿試第三人例推恩,餘並同賜進士出身。 按《選舉志》:五年三月,御試奏名,汪應辰第一。初,考官以有官人黃中第一,帝訪諸沈應求,應求以沈遘與馮京故事對,乃更擢應辰為魁,遂為定制。舊制。御試初考既分等第,印封送覆考定之,詳定所或從初,或從覆,不許別自立等。嘉祐中廢。至是,知制誥孫近奏:若遵舊制,則高下升黜,盡出詳定官,初、覆考為虛設。請自今初、覆考皆未當,始許奏稟別置等第。諫議大夫趙霈請用《崇寧令》,凡隔二等、累及五人許行奏稟,從之。〈按《紀》
作汪洋,《志》作汪應辰,互異。
〉
紹興八年,諒闇罷殿試,以省試第一人為榜首,著為令,賜黃公度等進士。
按《宋史·高宗本紀》:八年六月壬申,賜禮部進士黃公度以下三百九十五人及第、出身。 按《選舉志》:八年,聞徽宗崩,未及大祥,禮部言:故事,困諒闇罷殿試,則省試第一人為榜首,補兩使職官。帝特命為左承事郎,自此率以為常。
紹興十一年,以貢院考試合格,宗室附正奏名殿試。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清波雜志》:紹興十一年,程克俊進呈乞以貢院所考合格宗室,善能特命附正奏名殿試以示勸獎,從之高宗曰天族,之貴溺于燕安,往往自陷非法。若以邦典繩之,則非所以示,敘睦之恩置而不問,又無以立國家之法,唯擇其好學從善者,稍加崇獎以風厲其餘。是亦教化之術也。宗室取應賜出身自此始。
紹興十二年定御試期,賜陳誠之等進士。
按《宋史·高宗本紀》:十二年夏四月庚午,賜禮部進士陳誠之以下二百五十四人及第、出身。 按《選舉志》:十二年三月,御試後皆準此。
紹興十三年,許上舍生直赴廷對。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十三年,凡太學生升上舍者,皆直赴廷對。
紹興十五年,唱名依汴京制,賜劉章等進士。
按《宋史·高宗本紀》:十五年四月癸未,賜禮部進士劉章以下三百人及第、出身。 按《選舉志》:十五年,凡特奏名賜同學究出身者,舊京府助教今改將仕郎。是歲,始定依汴京舊制,正奏及特恩分兩日唱名。紹興十八年,賜王佐等進士。
按《宋史·高宗本紀》:十八年夏四月甲寅,賜禮部進士王佐以下三百三十人及第、出身。
紹興二十一年,賜趙逵等進士。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十一年閏四月丁亥,賜禮部進士趙逵以下四百四人及第、出身。 按《選舉志》:二十一年,御試得正奏名四百人,特奏名五百三十一人。中興以來,得人始盛。
紹興二十四年,賜張孝祥等進士。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十四年三月乙亥,賜禮部進士張孝祥以下三百五十六人及第、出身。
紹興二十七年,展廷試期以待蜀士賜王十朋等進士。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十七年三月丙戌,賜禮部進士王十朋以下四百二十六人及第、出身。 按《選舉志》:二十七年,舊蜀士赴廷試不及者,皆賜同進士出身。帝念其中有俊秀能取高第者,不宜例置下列,至是,遂諭都省寬展試期以待之。及唱名,閻安中第二,梁介第三,皆蜀士也,帝大悅。
按《文獻通考》:二十七年先時,蜀士赴殿試不及者皆,賜同進士出身。上念其中有俊秀能高第者,不宜皆寘下列至是先期。諭都省寬展試日以待。宰相沈該奏天時,向暑臨軒非便請後至者,臣等策之中書定高下。上曰三年策士,朕豈憚一日之勞耶,及唱第王十朋為首。第二人閻安中,第三人梁介安中,介皆蜀士也,上大悅。
紹興三十年,賜梁克家等進士。
按《宋史·高宗本紀》:三十年三月癸卯,賜禮部進士梁克家以下四百一十二人及第、出身。
孝宗隆興元年,定甲第授官例。許宗子獲解兩次者,直赴廷試賜李待問等進士。
按《宋史·孝宗本紀》:隆興元年夏四月壬申,賜禮部進士李待問以下五百三十八人及第、出身。 按《選舉志》:孝宗初,詔川、廣進士之在行都者,令附試兩浙轉運司。隆興元年,御試第一人承事郎、簽書諸州節度判官,第二第三人文林郎、兩使職官,第四第五人從事郎、初等職官,第六人至第四甲並迪功郎、諸州司戶簿尉,第五甲守選。 又按志:孝宗登極,凡宗子不以服屬遠近、人數多寡,其曾獲文解兩次者,並直赴廷試。
按《文獻通考》:隆興元年,詔應令人代名及為人冒名赴省者,各計所受財依條外,並永不得應舉省試舊以十四人取一名隆興。初建劍宣鼎洪五州進士三舉實到場者,皆以覃恩免,解有旨增省額百人遂以十七人取一人。而四川類省試則十六人取一名,後不復改。
乾道元年,定四川奏名出身之例。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乾道元年,詔四川特奏名第一等第一名賜同學究出身,第二名至本等末補將仕郎,第二等至第四等賜下州文學,第五等諸州助教。
乾道二年,始推登極恩定出身之例,賜蕭國梁等進士。
按《宋史·孝宗本紀》:二年三月丁卯,賜禮部進士蕭國梁以下四百九十有三人及第、出身。 按《選舉志》:二年,御試,始推登極恩,第一名宣義郎,第二名與第一名恩例,第三名承事郎;第一甲賜進士及第並文林郎,第二甲賜同進士及第並從事郎,第三、第四甲進士出身,第五甲同進士出身;特奏名第一名賜進士出身,第二、第三名賜同進士出身。
乾道五年,賜鄭僑等進士。
按《宋史·孝宗本紀》:五年三月丙子,賜禮部進士鄭僑以下三百九十有二人及第、出身。
乾道七年,策制舉賜李垕出身。
按《宋史·孝宗本紀》:七年十一月甲戌,御集英殿策試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李垕。戊寅,錫垕制科出身。 按《選舉志》:七年,詔舉制科以六論,增至五通為合格,始命官、糊名、謄錄如故事。試院言:文卷多不知題目所出,有僅及二通者。帝命賜束帛罷之,舉官皆放罪。舊試六題,一明一暗。時考官命題多暗僻,失求言之意,臣僚請遵天聖、元祐故事,以經題為第一篇,然後雜出《九經》、《語》、《孟》內注疏或子史正文,以見尊經之意。從之。
乾道八年,賜黃定等進士。
按《宋史·孝宗本紀》:八年夏四月庚子,賜禮部進士黃定以下三百八十有九人及第、出身。
淳熙二年,唱第後較射分別殿最。
按《宋史·孝宗本紀》:淳熙二年夏四月乙卯,賜禮部進士詹騤以下四百二十有六人及第、出身。 按《選舉志》:帝欲令文士能射御,武臣知詩書,命討論殿最之法。淳熙二年御試,唱第後二日,御殿,引按文士詹騤以下一百三十九人射藝。翌日,又引文士第五甲及特奏名一百五十二人。其日,進士具襴笏入殿起居,易戎服,各給箭六,弓不限斗力,射者莫不振厲自獻,多命中焉。天子甚悅。凡三箭中帖為上等,正奏第一人轉一官,與通判,餘循一資;二箭中帖為中等,減二年磨勘;一箭中帖及一箭上垛為下等,一任回不依次注官;上四甲能全中者取旨;第五甲射入上等注黃甲,餘升名次而已。特奏名五等人射藝合格與文學,不中者亦賜帛。
淳熙五年,賜姚穎等進士升階成等州人一甲,復制科舊法。
按《宋史·孝宗本紀》:五年夏四月,賜禮部進士姚穎以下四百十有七人及第、出身。八月,復制科舊法。 按《選舉志》:五年,以階、成、西和、鳳州正奏名比附特奏名五路人例,特升一甲。
淳熙六年二月,裁特奏名試法。十月,詔太學兩優釋褐,與殿試第二人恩例。
按《宋史·孝宗本紀》云云。 按《選舉志》:六年,詔特奏名自今三名取一,寘第四等以前,餘並入第五等,其末等納敕者止許一次,潛藩及五路舊升甲者今但升名。後又許納敕三次,為定制焉。
淳熙十一年,詔御試策有及軍民利害者,奏聞進士。廷試不許見燭,賜衛涇等進士。
按《宋史·孝宗本紀》:十一年三月庚戌,詔御試策有及軍民利害者,考官裒類以聞。夏四月戊辰,賜禮部進士衛涇以下三百九十四人及第、出身。 按《選舉志》:十一年,進士廷試不許見燭,其納卷最後者降黜之。舊制,廷試至暮許賜燭,然殿深易闇,日昃已燭出矣。凡賜燭,正奏名降一甲,第五甲降充本甲末名;特奏名降一等,第五等與攝助教。凡試藝于省闈及國子監、兩浙轉運司者,皆禁燭,其他郡國,率達旦乃出。淳熙十四年,御試拔第三進士王容為榜首。
按《宋史·孝宗本紀》:十四年三月戊子,賜禮部進士王容以下四百三十五人及第、出身。 按《選舉志》:十四年,御試正奏名王容第一。時帝策士,不盡由有司,是舉容本第三,親擢為榜首。
光宗紹熙元年,改殿試期賜余復等進士,射不合格者罷賜帛。
按《宋史·光宗本紀》:紹熙元年夏四月戊申,賜禮部進士余復以下五百三十有七人及第、出身。 按《選舉志》:光宗初,以省試春淺,天尚寒,遂展至二月朔卜日,殿試于四月上旬。紹熙元年,仍按射,不合格者罷賜帛。
按《文獻通考》:光宗初建議者云,省闈試士春令尚淺,天寒,晷短間遇風雪,則硯冰筆凍書字不成,縱有鉅材莫克展布,請展至二月朔,而殿試則於四月初選日從之。
紹熙四年,賜陳亮等進士。
按《宋史·光宗本紀》:四年夏四月己巳,賜禮部進士陳亮以下三百九十有六人及第、出身。
寧宗慶元二年,賜鄒應龍等進士。
按《宋史·寧宗本紀》:慶元二年五月,賜禮部進士鄒應龍以下四百九十有九人及第、出身。
慶元五年,賜曾從龍等進士。
按《宋史·寧宗本紀》:五年夏五月戊戌,賜禮部進士曾從龍以下四百十有一人及第、出身。 按《禮志》:慶元五年五月,賜新及第進士曾從龍以下聞喜宴于禮部貢院,上賜七言四韻詩,祕書監楊王休以下繼和以進,自後每舉並如之。
嘉泰二年,賜傅行簡等進士。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泰二年夏四月己巳,賜禮部進士傅行簡以下四百九十有七人及第、出身。
開禧元年,賜毛自知等進士。
按《宋史·寧宗本紀》:開禧元年五月己巳,賜禮部進士毛自知以下四百三十有三人及第、出身。
嘉定元年,奪毛自知恩例賜,鄭自成等進士出身,詔朝官有親屬廷對者免差充考校。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元年三月癸酉,以毛自知首論用兵,奪進士第一人恩例。五月辛酉,賜禮部進士鄭自成以下四百二十有六人及第、出身。 按《選舉志》:舊制,秋貢春試,皆置別頭場,以待舉人之避親者。自緦麻以上親及大功以上婚姻之家,皆牒送。惟臨軒親試,謂之天子門生,雖父兄為考官,亦不避。嘉定元年,始因議臣有請,命朝官有親屬赴廷對者,免差充考校。
嘉定四年,賜趙建大等進士。
按《宋史·寧宗本紀》:四年五月乙亥,賜禮部進士趙建大以下四百六十有五人及第、出身。
嘉定七年,賜袁甫等進士。
按《宋史·寧宗本紀》:七年五月乙酉,賜禮部進士袁甫以下五百四人及第、出身。
嘉定十年,賜吳潛等進士。
按《宋史·寧宗本紀》:十年五月甲申,賜禮部進士吳潛以下五百二十有三人及第、出身。
嘉定十三年,賜劉渭等進士。
按《宋史·寧宗本紀》:十三年六月癸酉,賜禮部進士劉渭以下四百七十有五人及第、出身。
嘉定十六年,賜蔣重珍等進士。
按《宋史·寧宗本紀》:十六年五月戊申,賜禮部進士蔣重珍以下五百四十有九人及第、出身。
理宗寶慶二年,賜王會龍等進士。
按《宋史·理宗本紀》:寶慶二年六月丙申,御後殿,賜進士王會龍以下九百八十九人及第、出身有差。寶慶三年,諭試官審去取。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寶慶三年御筆賜程珌以下曰國家三歲。取士試于南宮蓋公,卿大夫由此其選事至重也。朕屬在哀疚未遑親,策爰咨近列往司衡鑑卿等,宜協心盡慮精加考擇。夫文辭浮靡者,必非偉厚之器,議論詭激者,必無正平之用去取之際,其務審此。
紹定二年,定廷試期賜黃朴等進士出身。
按《宋史·理宗本紀》:紹定二年五月辛巳,賜進士黃朴以下五百五十七人及第、出身有差。 按《選舉志》:廷試,唯蜀士到杭最遲,每展日以待。會有言:蜀士嗜利,多引商貨押船,致留滯關津。自是,定以四月上旬廷試,更不移展。
端平二年,賜吳叔告等進士。
按《宋史·理宗本紀》:端平二年六月,賜進士吳叔告以下四百五十四人及第、出身有差。
嘉熙二年,賜周坦等進士。
按《宋史·理宗本紀》:嘉熙二年閏月壬申,賜禮部進士周坦以下四百二十二人及第、出身有差。
淳祐元年,賜徐儼夫等進士。
按《宋史·理宗本紀》:淳祐元年五月戊申,賜禮部進士徐儼夫以下三百六十七人及第、出身有差。淳祐四年,賜留夢炎等進士。
按《宋史·理宗本紀》:四年六月乙亥,賜禮部進士留夢炎以下四百二十四人及第、出身有差。
淳祐七年,賜張淵微等進士。
按《宋史·理宗本紀》:七年五月,御集英殿策士。六月癸巳,賜禮部進士張淵微以下五百二十七人。
淳祐十年,賜方夢魁等進士。
按《宋史·理宗本紀》:十年九月己巳,賜禮部進士方夢魁以下五百一十三人及第、出身有差。
淳祐十二年,更定殿試期。
按《宋史·理宗本紀》:十二年八月己未,詔來年省試仍舊用二月一日,殿試用四月十五日以前,庶免滯留遠方士子。
寶祐元年,賜姚勉等進士。
按《宋史·理宗本紀》:寶祐元年五月己亥,賜禮部進士姚勉以下及第、出身有差。
寶祐四年,賜文天祥等進士。
按《宋史·理宗本紀》:四年五月甲寅,賜禮部進士文天祥以下六百一人及第、出身有差。
開慶元年,賜周應炎等進士。
按《宋史·理宗本紀》:開慶元年五月辛未,賜禮部進士周應炎以下四百四十二人及第、出身有差。
景定三年,賜方山京等進士。
按《宋史·理宗本紀》:景定三年五月丁丑,賜禮部進士方山京以下六百三十七人及第、出身。
度宗咸淳元年,命宰執類試以代廷試。
按《宋史·度宗本紀》:咸淳元年秋七月癸亥,以諒陰,命宰執類試,阮登炳以下,依廷試例出身。
咸淳四年,賜陳文龍等進士。
按《宋史·度宗本紀》:四年五月壬寅,賜陳文龍以下六百六十四人進士及第、出身。
咸淳七年,賜張鎮孫等進士。
按《宋史·度宗本紀》:七年五月乙酉,賜禮部進士張鎮孫以下五百二人及第、出身。
咸淳十年,度宗不果殿試,恭帝即位,賜王龍澤等進士出身。
按《宋史·瀛國公本紀》:十年九月己亥,試正奏名進士,賜王龍澤以下出身有差。 按《選舉志》:時成都已歸附我朝,殿試擬五月五日,以蜀士至者絕少,展至末旬。又因覆試特奏名至部猶少,展作六月七日。近臣以隆暑為請,復命立秋後擇日。七月八日,度宗崩,竟不畢試。嗣君即位,下禮部討論,援引皆未當,既不可謂之亮陰,又不可不赴廷對,乃倣召試館職之制而行之。
金
海陵天德二年,始增殿試之制,而更定試期。
按《金史·海陵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云云。
世宗大定十六年,命皇家兩從以上親及宰相子,直赴御試。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云云。
大定十九年,以御選賦題殿試進士。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大定十九年,謂宰臣曰:自來御試賦題,皆士人嘗擬作者。前朕自選一題,出人所不料,故中選者多名士,而庸才不及焉。足知題難則名儒亦擅場,題易則庸流易僥倖也。平章政事唐括安禮奏曰:臣前日言,士人不以論策為意者,正為此爾。宜各場通考,選文理優者。上曰:并答時務策,觀其議論,材自可見,卿等其議之。
大定二十九年,定御試恩榜例。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二十九年,敕今後凡五次御簾進士,可一試而不黜落,止以文之高下定其次,謂之恩榜。
章宗明昌元年,定猛安謀克及有官人赴殿試例。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明昌元年,猛安謀克願試進士者擬依餘人例,不可令直赴御試。上曰:是止許女直進士,毋令試漢進士也。又定制,餘官第五品散階,令直赴會試,官職俱至五品,令直赴御試。
明昌二年,敕官或職至五品者,直赴御試。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云云。
泰和七年,詔讀卷官避親。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凡御試,讀卷官,策論、詞賦進士各七員,經義五員,餘職事官各二員。制舉宏詞共三員。泰和七年,禮部尚書張行簡言:舊例,讀卷官不避親,至有親人,或有不敢定其去留,或力加營護,而為同列所疑。若讀卷官不用與進士有親者,則讀卷之際得平心商確。上遂命臨期多擬,其有親者汰之。
宣宗興定二年,令殿試進士日沒乃出。
按《金史·宣宗本紀》:興定二年三月戊子,諭宰臣曰:舊制,廷試進士日晡後出宮。近欲復舊,恐能文而思遲者,不得盡其才,其令日沒乃出。
哀宗正大元年,賜孛木論長河等及第。
按《金史·哀宗本紀》:正大元年五月,賜策論進士孛朮論長河以下十餘人及第,經義進士張介以下五人及第,詞賦進士王鶚以下五十人及第。
正大七年夏五月,賜經義詞賦李瑭以下進士第。按《金史·哀宗本紀》云云。
元
仁宗皇慶二年,中書省定御試條目。
按《元史·仁宗本紀》:皇慶二年十月,詔天下以次年二月,會試京師,中選者親試于廷,賜及第出身有差。帝謂侍臣曰:朕所願者,安百姓以圖至治,然匪用儒士,何以致此。設科取士,庶幾得真儒之用,而治道可興也。 按《選舉志》:皇慶二年,中書省所定條目。御試,三月初七日,前期奏委考試官二員、監察御史二員、讀卷官二員,于殿廷考試。每舉子一名,怯薛歹一人看守。漢人、南人,試策一道,限一千字以上成。蒙古、色目人,時務策一道,限五百字以上成。三月初四日,中書省奏准,以初七日御試舉人於翰林國史院,定委監試官及諸執事。初五日,各官入院。初六日,譔策問進呈,俟上采取。初七日,執事者望闕設案于堂前,置策題于上。舉人入院,搜檢訖,蒙古人作一甲,序立,禮生導引至于堂前,望闕兩拜,賜策題,又兩拜,各就次。色目人作一甲,漢人、南人作一甲,如前儀。每進士一人,差蒙古宿衛士一人監視。日午,賜膳。進士納卷畢,出院。監試官同讀卷官,以所對策第其高下,分為三甲進奏。作二榜,用敕黃紙書,揭子內前紅門之左右。
延祐二年,賜護都沓兒、張起巖等進士。
按《元史·仁宗本紀》:延祐二年春三月,廷試進士,賜護都沓兒、張起岩等五十六人及第、出身有差。 按《熊朋來傳》:延祐初,詔以進士科取士,時科舉廢已久,有司咸不知其典故,以不稱明詔為懼,行省官主其事者,諮問於朋來,動中軌度,因以申請,四方得遵用之。及請為考試官,則曰:應試者十九及吾門,不可。其後江浙、湖廣,皆卑詞致禮,請為主文,朋來屢往應之。及對大廷,其所選士居天下三之一焉。初,朋來以《周禮》首薦鄉郡,而元制,《周官》不與設科,治《戴記》者又鮮,朋來屢以為言。蓋朋來之學,諸經中《三禮》尤深,是以當世言禮樂者,咸推宗之。
按《續文獻通考》:史稱仁宗皇慶二年初詔,行科舉至是延祐二年三月,始開科取士。分進士為左右榜,蒙古色目人為右,漢人南人為左,先是至元乙酉三月乙亥,太史奏文昌星明文運將興時世祖幸上都,明日丙子帝生於儒州。是夜,張起巖亦生及帝之即位,始設科以取士,而起巖遂為第一論者,以為非偶然也。
延祐五年,賜忽都達兒、霍希賢等進士。
按《元史·仁宗本紀》:五年三月戊辰,御試進士,賜忽都達兒、霍希賢以下五十人及第、出身有差。
英宗至治元年,賜泰普化、宋本等進士出身。
按《元史·英宗本紀》:至治元年三月庚辰,廷試進士泰普化、宋本等六十四人,賜及第、出身有差。
泰定帝泰定元年,賜八剌、張益等進士。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元年三月,廷試進士,賜八剌、張益等八十四人及第、出身有差。 按《王約傳》:泰定元年,奉詔廷策天下士,第八剌、張益等八十五人,始增乙科員額至一十五人。
泰定四年,賜阿察赤、李黼等進士。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四年三月丙午,廷試進士阿察赤、李黼等八十五人,賜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文宗至順元年,賜篤列圖、王文煜等進士出身。
按《元史·文宗本紀》:至順元年三月,廷試進士,賜篤列圖、王文煜等九十七人及第、出身有差。
順帝元統元年,廷試增賜進士額。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元統癸酉科,廷試進士同同、李齊等,復增名額,以及百人之數。稍異其制,左右榜各三人,皆賜進士及第,餘賜出身有差。科舉取士,莫盛於斯。後三年,其制遂罷。
至正二年,賜拜住、陳祖仁等進士。
按《元史·順宗本紀》:二年三月戊寅,親試進士七十八人,賜拜住、陳祖仁及第,其餘出身有差。 按《百官志》:元以科目取士,自延祐至元統凡七科,具見前志。既罷復興之後,至正二年二月戊寅,廷試舉人,賜拜住、陳祖仁等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有差,凡七十有八人。國子生員十有八人:蒙古人六名,從六品出身;色目人六名,正七品出身;漢人、南人共六名,從七品出身。
至正五年,賜普顏不花、張士堅等進士。
按《元史·順宗本紀》:五年三月辛卯,帝親試進士七十有八人,賜普顏不花、張士堅進士及第,其餘賜出身有差。至正八年,賜阿魯輝帖木兒、王宗哲等進士。
按《元史·順宗本紀》:八年三月癸卯,帝親試進士七十八人,賜阿魯輝帖木兒、王宗哲進士及第,餘出身有差。
至正十一年,賜朵烈圖、文允中等進士。
按《元史·順宗本紀》:十一年三月丙辰,親策進士八十三人,賜朵烈圖、文允中進士及第,其餘賜出身有差。至正十四年,賜薛朝晤、牛繼志等進士。
按《元史·順宗本紀》:十四年三月己巳,廷試進士六十二人,賜薛朝晤、牛繼志進士及第,餘授官出身有差。至正十七年,賜侻徵、王宗嗣等進士。
按《元史·順宗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十七年三月,廷試舉人,賜侻徵、王宗嗣等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有差,凡五十有一人。國子生員如舊制。至正二十年,賜買住、魏元禮進士。
按《元史·順宗本紀》:二十年三月甲午,廷試進士三十五人,賜買住、魏元禮進士及第,其餘出身有差。至正二十三年,賜寶寶、楊輗等進士。
按《元史·順宗本紀》:二十三年三月丁未,親試進士六十二人,賜寶寶、楊輗進士及第,餘出身有差。
至正二十六年,賜赫德普化、張棟等進士遞升一級。按《元史·順宗本紀》:二十六年春正月,進士及第以下遞升官一級。三月乙未,廷試進士七十二人,賜赫德普化、張棟進士及第,餘出身有差。 按《百官志》:二十六年,廷試舉人,凡七十有三人,優其品秩,第一甲,授承直郎,正六品,第二甲,授承務郎,從六品;第三甲,授從仕郎,從七品。國子生員:蒙古七名,正六品;色目六名,從六品;漢人七名,正七品;通二十人。兵興已後,科目取士,莫盛于斯;而元之設科,亦止於是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