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25
卷99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九十九卷目錄
太學生部彙考一
有虞氏〈總一則〉
周〈總一則〉
漢〈武帝元朔一則 昭帝一則 宣帝一則 元帝初元一則 永光一則 成帝一則 平帝元始一則〉
後漢〈章帝元和一則 和帝永元二則 順帝陽嘉一則 質帝本初一則 靈帝熹平二則 光和一則〉
魏〈文帝黃初一則〉
吳〈景帝永安一則〉
晉〈武帝泰始二則 孝武帝太元二則〉
宋〈文帝元嘉三則〉
梁〈武帝天監二則 中大通一則 大同一則〉
北魏〈太祖天興一則 世祖太平真君一則〉
北齊〈文宣帝天保一則 孝昭帝皇建一則〉
北周〈武帝天和二則〉
隋〈文帝開皇二則 仁壽一則 煬帝大業一則〉
選舉典第九十九卷
太學生部彙考一
有虞氏
帝舜命夔典樂以教胄子。
按《書經·舜典》:帝曰:夔,命汝典樂,教冑子。
〈大全〉胄長也,自天子至卿大夫之適子也。教胄子者其所以教之之具專在於樂,如《周禮》: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教國子弟。 潛室陳氏曰:胄子之性未免或偏聖人因其性而教之,所以矯其偏而歸之中。 陳氏雅言曰:天子之元子、眾子與公卿大夫之適子皆將有天下國家之責。故不可不素教而預養之。教之之道莫大於成其德,即大學之教而此命夔掌之也。
周
周制樂正造士師氏、保氏教養國子諸子,掌國子之倅大司樂掌成均之政。而樂師籥師大胥、小胥各以其職貳之。
按《禮記·王制》: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升于學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樂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國之俊選,皆造焉。凡入學以齒。
〈注〉樂正樂官之長掌國子之教。《虞書》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崇高也,高尚其術以作教也。幼者教之于小學,長者教之于《大學》、《尚書》。《傳》曰:年十五始入小學,十八入大學,順此詩、書、禮、樂四術,教以成士。故云以造士。春夏陽也,詩樂者聲聲亦陽也。秋冬陰也,書禮者事事亦陰也。互言之皆以其術相成也。王子、王之庶子、群后公及諸侯以至俊選皆以四術成之。入學皆以長幼受學,不用尊卑也。〈疏〉此明習業之事,樂正之官當光揚尊榮,此四術以為教謂敷暢義理贊明,旨趣使學者知之。順者依順,此古者先王之道。以詩、書、禮、樂教之,造成此士。術者是道路之名,詩、書、禮、樂是先王之道路也。春秋教以禮、樂,則秋教禮,春教樂。冬夏教以詩、書,則冬教書,夏教詩。鄭注詩得為聲者,詩是樂章詩之文義以樂聲播之,故為聲。若以聲對舞,則聲為安靜舞為鼓動,舞為陽,聲為陰。故大胥云春釋菜合舞,秋頒學合聲是也。就舞之中,奮動甚者屬陽,奮動靜者屬陰。故文王世子云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籥是也。書者言事之經禮者行事之法事為安靜。故云陰文。王世子云秋學禮,冬讀書與此同也。鄭注互言之者謂不互言當云春夏教樂詩,秋冬教禮書,則是春夏但教樂詩不教禮書,秋冬但教禮書不教樂詩。今交互言之,言其四術不可暫闕。春教樂兼有禮,秋教禮兼有樂,夏教詩兼有書,冬教書兼有詩。故云皆以其術相成,但遂其陰陽以為偏主耳。文王世子云將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長幼受學雖王大子亦然也。〈集說〉長樂陳氏曰:詩書禮樂以之為術,則謂之四術。以之教人則謂之四教,崇之則其道尊,立之則其教行。春教以樂,秋教以禮,則文王世子春誦秋學,禮是也。夏教以詩冬教以書則文王世子夏絃冬讀,書是也。陽動而主聲,陰靜而主事。春夏陽也,詩樂則聲也。秋冬陰也,書禮則事也。一陰一陽之謂道造士之道。在順之而已,周官大胥春合舞,秋合聲,與此不同者春貌之時而舞則貌也。秋言之時而聲則言也。先王於陰陽之理,或取以動靜,或取以五事,各有所當也。造士必以樂正者樂之入人也。深先王之成人未嘗不終始於此。舜命夔典樂教胄子周立大司,樂掌成均之法皆此意歟。又曰防陽德者必以陰,則春教禮夏教書以夫春夏陽,而書禮皆陰事也。防陰德者必以陽,則秋教樂冬教詩以夫秋冬陰,而詩
樂皆陽事也。宗伯曰以天產作陰德,以中禮防之,以地產作陽德,以和樂防之,意與此同。然春誦于東序,主乎詩;夏絃于成均,主乎樂。秋之瞽宗者禮也,冬之上庠者書也,則鄭氏謂因時順氣于功易成理,或然也。蓋防之者,成人之事;順之者,小子之事。孰謂未升大學則絃誦乎。又樂書曰樂工之所取正者,小樂正也,小樂正之。所取正者,大樂正也。昔舜命夔為樂正,則樂正之職二帝之世已然。三王特因而循之,而已蓋。詩者,中聲之所正也,說志者莫辨焉;書者政事之紀也,說事者莫辨焉;禮之敬文也,說禮者莫辨焉;樂之中和也,說樂者莫辨焉。崇之為四術,使士有所尊立之為四教。使士有所從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崇四術以造之也。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立四教以教之也。樂正之職有在于是,豈非人君有樂育人材之意。而樂正有以輔成之歟。周官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教國子蓋本諸此詩、書、禮、樂謂之四術,亦謂之四教,猶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謂之五典,亦謂之五教也。然不言易與春秋者為其非造士之具,不可驟而語之故也。孔子之于易,必待五十而後學。游夏之于春秋,雖一辭莫贊其意,蓋可見矣。荀卿欲隆禮樂,殺詩書是不知崇四術之意也。 嚴陵方氏曰詩書禮樂所載者道也。體之在己,則術於此而已。故曰四術用之以化人,則效於此而已。故曰四教禮者,體也,故于秋教之,蓋秋主揫斂所以成體故也。樂者,樂也,故于春教之,蓋春主發散所以為樂故也。詩者,言也,故于夏教之,蓋言為事之文夏與物交而成文故也。書者,事也,故于冬教之,蓋事為言之實冬與物辨而反實故也。則順之之道又有見于此。凡言春秋必以春為,前者先後之序也。然誦亦詩也,弦亦樂也,而文王世子乃言春誦夏弦,何也。蓋弦誦者,詩樂之用詩樂者,弦誦之體,方言其體。故以樂為先方言,其用故以誦為先其實。四者以其陽類故教之。詔之皆于春夏而已,春之教樂,未始無詩,要之以樂為主耳。夏之教詩,非無樂也,要之以詩為主耳。弦之與誦其義亦猶是也。故文王世子弦誦則一詔之以大師,書禮則或詔之以典書者,或詔之以執禮者也。于春秋通而教之,秋冬別而教之者,順陽交陰辨之義故也。此則一教之以樂,正者以夏殷之制略,未若周之制詳故也。大子適子也,大則以大言之也,適子大而庶子小,故謂之大子。諸侯有君道,故謂之后。然非一人也,故以群加之天子之子亦謂之大子,則以特大于天下之子。諸侯之世子亦謂之大子,則以特大于一國之子而已。名之以大雖同,所以名之以大則異也。至于卿大夫之與元士則全乎臣矣,其子不足以大言之。故曰適子而已。自王大子以至于國之俊選,皆造焉者,皆從其詩書禮樂之教故也。天子之子則適庶,皆與諸侯。而下則庶子不與者,隆殺之別也。選士方升于司徒亦得與在學之教者教,無內外之別故也,則與帥之而執事以激群眾之時異矣。故彼特曰俊士而已,學所以明人,倫人倫之大,莫先乎孝弟,故入學者必以齒曰:凡則無貴賤,皆以齒矣。然以大子而與俊選相為,齒所謂行一物而三善皆得是也。 山陰陸氏曰:四術詩書禮樂,四教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樂正之事也。凡造士興于詩書,次之禮,次之樂,又次之是之謂順。《莊子》曰:倒道而言,迕道而說者,人之所治也,安能治人。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言教不言學,非成德也。有教而已,據凡學世子及學士必時,凡學必時矣。故曰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延平周氏曰:四術仁義禮智也,四教詩書禮樂也。崇四術所以尊德性,立四教所以道問學。尊德性天也,道問學人也。天與人先王之教未嘗偏廢也。舜命夔典樂而教胄子,周立大司樂而掌成均之法。此言樂正崇四術立四教者,蓋以樂為學教之,終始而能入人之深也。大子言其適王子,言其庶四時之教,其大子與俊選者同則道德所一也。廬陵胡氏曰:鄭蓋以文王世子云春誦夏弦,故必謂詩樂屬陽,又以文王世子云秋學禮冬讀書,故必謂書禮屬陰。此說近鑿夫四教不可一日而闕。卻縠說禮樂而敦詩書豈分四時。《孔子》言:學詩學禮,何必夏教詩秋教禮。《孟子》曰:誦其詩,讀其書。何必詩于夏書于冬哉。若云秋必禮,春必樂,則大胥云秋頒樂合聲。文王世子云秋冬學羽籥,秋亦可教樂矣,不必春也。若云冬必書夏必詩,則文王世子云凡學春官釋奠于其先師,鄭云官謂詩書禮樂之官,則春亦可教詩書禮矣。不必夏秋冬也。鄭注云互言之其義未明,故詳別其旨。 講義曰:四術、四教皆不過詩書禮樂而已,以此而為術業,故
謂之術以此而成教,養故謂之教亦異,名同實而已。 金華邵氏曰:入學當有漸摩之益,而勢之尊隔則難行。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皆勢之尊者,使其驕貴自恃而居乎貧賤而齒尊者之上。則有善何以相勸,有過何以相糾,惟略勢位而一皆以齒則漸摩之,術可施如此,而不入于善是不帥教也。故于將出學之時,簡之至,屈萬乘之尊,動三公九卿大夫元士之眾,甚而天子食不用樂古之人,君其不忍輕棄人才如此。盱江李氏曰:樂正以詩書禮樂造士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皆造焉。說者必曰:為化民也,為選賢也。而不曰愛諸臣之子,保諸臣之家也。人不教不善,不善則罪,罪則烖其親,墜其祀,是身及家以不教壞也。故明主推恩群臣必先教學。與其寵于今,孰若無辱于後。不務教,而務官之以市井言,未學而仕其幸大矣。知者慮之則為禍,亦大彼不善之質,而假之位,鮮不及矣。
將出學,小胥、大胥、小樂正,簡不帥教者,以告于大樂正,大樂正以告于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學,不變,王親視學,不變,王三日不舉,屏之遠方,西方曰棘,東方曰寄,終身不齒。
〈注〉出學謂九年大成,學正也。所簡者謂: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大胥、小胥皆樂官屬也,大樂正告于王,王命皆入學。亦謂使習禮以化之不變。王又親為之臨視,重棄賢者子孫也此習禮。皆于大學,不舉去食樂重棄人也。棘當為僰僰之言,偪使之偪寄于夷戎,不屏于南北為其大遠。〈疏〉此論王子等屏退之事案,《周禮》: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皆屬大司樂。故注云樂官屬也。殷人習禮在于大學,即明堂位云瞽宗殷學,文王世子云禮在瞽宗殷之大學也。若周則大學曰東膠瞽宗,不得為周之大學也。故《鄭注·儀禮鄉射》云:周立四代之學于國,而又以有虞氏之庠為鄉學,則周之尋常習禮于殷,學之中至九年為王。子不變其習禮當于東膠大學。然則餘子十八入,大學嫡子二十入,大學者皆是殷法也。若周法立當代大學在公宮,左大學即東膠也。又立小學于西郊,小學即有虞氏之庠。其習書于虞氏之學,習禮樂于殷之學,習舞于夏后氏之學,故文王世子云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籥,皆于東序。春誦、夏弦,大師詔之瞽宗又云禮在瞽宗,然詩與禮樂雖各在其學。習之至二十入,大學之時仍于大學之中。兼習四術,故此註云習禮皆于大學是周之大學。亦習禮也,禮既在瞽宗,又在大學,則其餘亦可知。也鄭注南北為其大遠者案。《漢書·地理志》:南北萬三千里。東西九千里。又《帝王世紀》:南北萬三千三百六十八里。東西九千三百二里。漢地既然,則周亦應爾皆南北長,東西短,故云大遠也。〈集說〉長樂劉氏曰聖人之有天下也,以教學為朝廷之大政。使大子齒于俊選,使樂正磨其性情,必順先王詩書禮樂以性其情。然後已也不變者,九年則雖王子亦屏遠方,其公于教化而不私其子,則凡在學者孰敢不性其情以蹈于中和之域哉。此三代之王所以後世無及也。 延平周氏曰:王命三公至于元士,皆入學以勸導誘掖之。如是,而又不變則親視,學而又不變是真不能變者也。故屏之棘急也。示其雖屏之欲棘于悔,過寄者示其雖屏之特寓于此耳。屏而必謂之棘,與寄者恩也。卒不免于不齒者義也。 長樂陳氏曰:周官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致諸子,春入學釋菜合舞,秋頒學合聲小胥掌學士之徵。令而比之觥其不敬者,巡舞列而撻其慢怠者,大胥待致以教之,小胥觥撻以贊之,則簡不帥教者。小胥、大胥預有力焉。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凡樂官掌其政令,聽其治訟,則簡不帥教者,小樂正亦預有力焉。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凡王之事皆在所令焉,則簡不帥教,以告于大樂正者。小胥、大胥、小樂正也,以之告于王者。大樂正也,鄉簡不帥教者,耆老皆朝于庠大樂。正告不帥教者,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學,而王又親視。學重棄之也,重棄之與周官鄉士遂士。王命三公會其期,同意王三日不舉,與文王世子不舉為之變,同意棘則欲其悔過之速。寄則示其有可復之理,可悔而不知悔可復。而不能復然。後終身不齒矣,屏之止于東西,而不及南北者。南于中國為尢遠,北于四方為尢寒,自非惡之欲,其死則不投之于此。《詩》曰:豺虎不食,投畀有北。則國子之屏宜不至,此蓋教之,仁也,簡不帥義也。王親視學與三日,不舉仁也,終身不齒義也。先王之于國子,仁之而已,其處之以義不得已也。嚴陵方氏曰:視學之禮,則文王世子所言者是也。不變王,三日不舉者以視學之禮化之,而又不變
則終身不變矣。故三日不舉將以棄之也,舉與食日,舉以樂之,舉同義將棄之。而不舉則自貶損以責其教之不至故也。棘寄皆以待貴之禮,有別于賤者,故然耳。 山陰陸氏曰:寄言今雖寄後將,復焉,棘言今雖棘後將,宥焉。雖曰:終身不齒其幸望猶如此聖人之仁也。 李氏曰:王親視學此,有以見勞于索之也。勞于索之則休于使矣。 講義曰:三日不舉,閔其教養之久而猶不變,所以深惜其齒于學而無所成也。古者大喪則不舉,大札則不舉。邦有大災則不舉,又司寇行戮則君為之不舉。王閔士之無成而至于三日,不舉樂則所以教養。以待天下之士,為何如。
文王世子,凡侍坐于大司成者,遠近間三席,可以問,終則負牆,列事未盡不問。
〈注〉間猶容也,容三席則得指畫相分別也。席之制廣三尺三寸三分,則是所謂函丈也。負牆卻就後席相辟也。列事未盡,不問錯尊者之語不敬也。〈疏〉此論國子侍坐于大司成之儀問終,則起卻就後席,負牆而坐辟後。來問者問事之時若尊者。序列其事未終,盡則不可錯亂尊者之語,輒有咨問。〈集說〉石林葉氏曰:師氏掌教國子,以三德、三行論說東序,有論說則有問,故間三席。 嚴陵方氏曰:可以問者以其聲足以,相聞又不至于大逼也。曲禮曰:先生問焉終則對,亦此之意。 山陰陸氏曰:負牆致竦,敬也。據子夏蹙然而起,負牆而立,《傳》曰:一命而傴,再命而僂,三命,循牆而走。蓋古之人有所受,皆如此。
按《周禮·地官》:師氏,以三德教國子。
〈訂義〉呂氏曰: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教國子。此又以從容和緩以媺詔王之師氏教國子。古人教國子之意如此。 鄭康成曰:國子公卿大夫之子弟,師氏教之而世子亦齒焉,學君臣父子,長幼之道。王昭禹曰:上則詔王,下則教國之子弟,皆出于師氏。君臣上下所以同德而無異道。 陳彥群曰:古者,國子之教極嚴,蓋其以父兄之任為官,與未命之士不同。苟教之無素,而一日用于朝廷、宗廟之間。與庸人何異。後人不知教國子,而朝廷、宗廟之間又率皆以父兄保任為郎,其後遂欲除任子之令,不知任子之不得人。由教養之未至耳,先王賞延于世,未嘗以官授不才之子弟。今之國子監正為教國子設,故太學補選先于國子。其為法則優而教養異于古矣。
掌國中失之事,以教國子弟。
〈注〉中中禮者,失失禮者,教之者使識舊事。〈訂義〉鄭鍔曰:國朝典故,人有所不知者,必以是而教之焉。陳君舉曰:教以三德、三行以立其根本,又須教以國政,使之通達治體。故國政之中者教之以為法,不中者教之以為戒。使之洞曉國家之本末源流,則他日皆良公卿也。
凡國之貴游子弟學焉。
〈訂義〉李景齊曰:周自有教國子之官,師氏掌以媺詔王。今考其職,教國子者尢詳焉。乃所以廣于詔王之道,非有二事也,何者。國子所賴以宿衛王宮最于王為近,且密師氏居虎門之左。司王朝而以媺詔王,則王之所聞者,善言所知者,正道固可以格其非心。然退而寒之者眾,則此心易搖。故必詳于教國子,使之皆善,則在王所者長幼卑尊無非薛居州王。誰與為不善古之人,臣所以納君于善,而古之人君所以自置其身于無過者,莫急于此。保氏之職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者蓋,亦是意。後世之君非無所謂諫諍輔拂之臣,而深居退處所對不過宦官女子,則君心之易蠱宜矣。 陳君舉曰:古者取士先國子,次俊造夫國子。非但王人之謂也。記曰: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皆造焉,則諸侯子在其中矣,今見於經。師氏居虎門教國子,則宿衛王宮之士庶子,宮伯所領者也。大司樂成均教國子是謂胄子,則常在學者也,其餘不常在學特名在學士之版,則歲春、秋之一合諸學其籍在諸子,其教則大胥、小胥。由此觀之,列國之子與在周行者同。衛王宮同,入成均同。隸學士之版於斯取才焉,而用之曾何內外之辨。傳言魯公之子伯禽、衛康叔之子牟齊、太公之子伋俱事成王,而宣王欲得國子之能。訓導諸侯者樊穆仲以魯侯對略,可睹矣,猶以為未廣也。則鄉黨有賓賢邦國,有貢士是謂俊造蓋以三百六十官迭來。四方之彥而博極一時之選,是故天下無遺才而王室亦無世官之弊。故曰凡周之士不顯亦世周衰。世卿為政,姻婭膴仕,而諸侯子不在教育選舉之科。《小雅》刺之曰:東人之子,職勞不來,西人之子,粲粲衣服。言仕京師者輒得志,下國之士壅于上聞。甚則衛之賢者,仕于伶官簡兮之卒。章曰:彼美人
兮西方之人兮。風人以是,為宜承事王者,而困窮至此。先王之澤熄矣。漢設左官之律,凡仕于諸侯者皆左選也,且不得宿衛。大樂律曰: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關內侯到五大夫以為舞人,而諸侯子弟不與焉。國子之分內外,於是始何示人不廣乎。
保氏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
〈訂義〉史氏曰:師氏之德行既根諸內,而保氏所養,養此而已。夫有諸內必形諸外,則藝也,儀也。人孰患其不習哉。 鄭鍔曰:說者謂教以德行,則不言養教以藝儀。先言養之以道何也。余以為藝則一能之,可稱;儀則容止之,可觀。養之以道,然後教之中有所主。表裡相符,華實相副矣。養則涵養其心,優而柔之使自求之,饜而飫之使自趨之。 王氏曰:道與之才先王達之以為藝,道與之貌先王制之以為儀。
《春官》:大司樂掌成均之灋,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弟焉。
〈訂義〉陳蘊之曰:建立也,周人以成均之,舊灋以立國之學政,合聚國子弟,將以此教之。
以樂德教國子,中,和,祇,庸,孝,友;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㲈,大夏,大濩,大武。
帥國子而舞。
〈訂義〉鄭鍔曰:奏夏之時,又帥國子,而舞以形容之。易氏曰:舞所以宣導其和。 王昭禹曰: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故凡樂事用舞,則帥國子而舞。
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
〈訂義〉謂以年幼小時教之舞。內則曰:十三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 黃氏曰:凡稱國子兼適庶也,故王世子亦在。文王世子曰:春夏教干戈,秋冬教羽籥。帗羽皇旄干人等舞則為小舞,自其小時教之大司樂六舞則合之羽旄干戚備焉。
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致諸子。
〈訂義〉王氏詳說曰:文王世子曰凡學世子及學士必時是學士者,國子之謂以其父兄有爵于國者,言之則曰國子,以其眾言之則曰諸子以其教言之則曰學士。周之時喬木有世臣,棠華有賢者之後夫。豈無自哉。 鄭司農曰:版籍也,今時鄉戶籍世謂之戶版,大胥主此籍以待當召聚樂,舞者卿大夫之諸子,則案此籍以召之。
凡祭祀之用樂者,以鼓徵學士。
〈注〉擊鼓以召之。文王世子曰:大昕鼓徵所以警眾。〈訂義〉王昭禹曰:召之使興舞也。
小胥掌學士之徵令而比之。
〈疏〉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召聚。舞者小胥,贊大胥為徵。令校比之考其在否。〈訂義〉王昭禹曰:徵則召之使來,令則使之有為比則校敘。其多寡之數使之類聚而群分。
籥師掌教國子舞羽龡籥。
〈訂義〉鄭鍔曰:執羽所以為容,籥所以為聲。 王氏曰:籥如篴三孔主中聲而上下律呂,于是乎生。 易氏曰:成周樂舞之,制有文舞,有武舞。文舞羽籥,籥師掌之。武舞干戈,司干掌之。然文舞未嘗無干。故舜兼取乎干羽武舞,未嘗無羽。故詩言萬舞及于執籥秉翟。是知文舞干不勝羽,武舞羽不勝干。此籥師之教國子所以專言舞羽龡籥歟。
《夏官》:諸子掌國子之倅。凡國之政事,國子存遊倅,使之修德學道,春合諸學,秋合諸射,以考其藝而進退之。
〈訂義〉黃氏曰:國子與王子弟共學,國有政事國子雖盡有職任,而必存遊倅使之修德。學道學校不可一日廢也。一人元良,萬邦以貞先王所務,莫上焉。遊言其無職任也。 易氏曰:使之修德即師氏所謂三德教國子者。使之學道即保氏所謂養國子以道而教以六藝者。德原於性,故謂之修,道公乎人故謂之學。 王昭禹曰:宮正會其什伍而教之道,藝教之于宿衛之時。諸子春秋合之于方學之時,考其藝而進退之。則能者在所進,不肖者在所退也。
漢
武帝元朔五年,始置博士弟子員。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朔五年夏六月,詔曰:蓋聞導民以禮,風之以樂,今禮壞樂崩,朕甚閔焉。故詳延天下方聞之士,咸薦諸朝。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舉遺興禮,以為天下先。太常其議予博士弟子,崇鄉黨之化,以厲賢材焉。丞相弘請為博士置弟子員,學者益廣。 按《儒林傳》:弘為學官,悼道之鬱滯,迺請曰:丞相、御史言:制曰太常議,予博士弟子,崇鄉里之化,以厲賢材焉。謹與太常臧、博士平等議,曰:聞三代之道,鄉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其勸善也,顯之朝廷;其懲惡也,加之刑罰。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師始,由內及外。今陛下昭至德,開大明,配天地,本人倫,勸學興禮,崇化厲賢,以風四方,太平之原也。古者政教未洽,不備其禮,請因舊官而興焉。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復其身。太常擇民年十八以上儀狀端正者,補博士弟子。郡國縣官有好文學,敬長上,肅政教,順鄉里,出入不悖,所聞,令相長丞上屬所二千石。二千石謹察可者,常與計偕,詣太常,得受業如弟子。一歲皆輒課,能通一藝以上,補文學掌故缺;其高第可以為郎中,太常籍奏。即有秀才異等,輒以名聞。其不事學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藝,輒罷之,而請諸能稱者。制曰:可。
昭帝 年,增博士弟子員滿百人。
按《漢書·昭帝本紀》不載。 按《儒林傳》:昭帝時舉賢良文學,增博士弟子員滿百人。
宣帝 年,倍增博士弟子員。
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 按《儒林傳》:昭帝時,增博士弟子員滿百人,宣帝末倍增之。
元帝初元五年四月,詔令博士弟子毋置員以廣學者。
按《漢書·元帝本紀》云云。 按《儒林傳》:元帝好儒,能通一經者皆復。數年,以用度不足,更為設員千人,郡國置五經百石卒史。
永光三年冬,復博士弟子員。
按《漢書·元帝本紀》云云。
成帝 年,增弟子員三千人。
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儒林傳》:成帝末,或言孔子布衣養徒三千人,今天子太學弟子少,於是增弟子員三千人。歲餘,復如故。
平帝元始四年,增元士子得受業如弟子,勿以為員。按《漢書·平帝本紀》不載。 按《儒林傳》:平帝時王莽秉政,增元士之子得受業如弟子,勿以為員,歲課甲科
四十人為郎中,乙科二十人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云。 按《王莽傳》:四年,莽奏起明堂、辟廱、靈臺,為學者築舍萬區,作市、常滿倉,制度甚盛。立樂經,益博士員,經各五人。
後漢
章帝元和二年五月,賜博士員弟子見在太學者布,人三匹。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云云。
和帝永元十二年三月壬子,賜博士員弟子在太學者布,人三匹。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永元十四年,更定試博士弟子法。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不載。 按《徐防傳》:永元十四年,拜司空。防上疏曰:漢立明經,博徵儒術,開置太學。孔聖既遠,微旨將絕,故立博士十有四家,設甲乙之科,以勉勸學者,所以示人好惡,改敝就善者也。伏見太學試博士弟子,皆以意說,不修家法,私相容隱,開生姦路。每有策試,輒興諍訟,論議紛錯,互相是非。孔子稱述而不作,又曰吾猶及史之闕文,疾史有所不知而不肯闕也。今不依章句,妄生穿鑿,以遵師為非義,意說為得理,輕侮道術,濅以成俗,誠非詔書實選本意。改薄從忠,三代常道,專精務本,儒學所先。臣以為博士及甲乙策試,宜從其家章句,開五十難以試之。解釋多者為上第,引文明者為高說;若不依先師,義有相伐,皆正以為非。五經各取上第六人,論語不宜射策。雖所失或久,差可矯革。詔書下公卿,皆從防言。
按注東觀記防上疏曰:試論語本文章句,但通度,
勿以射策。冀令學者務本,有所一心,專精師門,思核經意,事得其實,道得其真。於此弘廣經術,尊重聖業,有益於化。雖從來久,大經衰微,學問濅淺,誠宜反本,改矯其失。
順帝陽嘉元年,增太學弟子員。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陽嘉元年秋七月丙辰,以太學新成,試明經下第者補弟子,增甲、乙科員各十人。
質帝本初元年,令郡國舉明經朝官,遣子受業太學,定歲滿課試錄用格。
按《後漢書·質帝本紀》:本初元年夏四月庚辰,令郡國舉明經,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詣太學。自大將軍至六百石,皆遣子受業,歲滿課試,以高第五人補郎中,次五人太子舍人。又千石、六百石、四府掾屬、三署郎、四姓小侯先能通經者,各令隨家法,其高第者上名牒,當以次進賞。
〈注〉四府掾屬謂大將軍府掾屬二十九人,太尉府掾屬二十四人,司徒府三十一人,司空府二十九人。漢官:左、右中郎將,皆秦官也,比二千石,三署郎皆屬焉。三署謂五官署,左、右署也。儒生為詩者謂之詩家,禮者謂之禮家,故言各隨家法也。
按《儒林傳序》:本初元年,梁太后詔:大將軍下至六百石,悉遣子就學,每春秋輒於鄉射月一饗會,以此為常。自是游學增盛,至三萬餘生。然章句漸疏,而多以浮華相尚,儒者之風蓋衰矣。
〈注〉漢官儀曰:春三月,秋九月,習鄉射禮,禮生皆使太學學生。
靈帝熹平元年,捕太學諸生千餘人。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熹平元年秋七月,宦官諷司隸校尉段熲捕繫太學諸生千餘人。
〈注〉時有人書朱雀闕云天下大亂,公卿皆尸祿故捕之。
熹平五年十二月,試太學生除吏。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五年冬十二月,試太學生年六十以上百餘人,除郎中、太子舍人至王家郎、郡國文學吏。
光和元年二月己未,始置鴻都門學生。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按注鴻都,門名也,於內置學。時其中諸生,皆敕州、郡、三公舉召能為尺牘辭賦及工書鳥篆者相課試,至千餘人。
魏
文帝黃初五年夏四月,立太學,置五經課試之法。
按《魏志·文帝本紀》云云。
吳
景帝永安元年,詔立學,凡有志好者令其就業。
按《吳志·孫休傳》:永安元年,詔曰:古者建國,教學為先,所以道世治性,為時養器也。自建興以來,時事多故,吏民頗以目前趨務,去本就末,不循古道。夫所尚不淳,則傷化敗俗。其按古置學官,立五經博士,核取應選,加其寵祿,科見吏之中及將吏子弟有志好者,各令就業。一歲課試,差其品第,加以位賞。使見之者樂其榮,聞之者羨其譽。以敦王化,以隆風俗。
晉
武帝泰始六年冬十一月,賜太常博士、學生帛牛酒各有差。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泰始八年,詔太學生已試經者留學餘,各遣還。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禮志》:晉泰始八年,有司奏:太學生七千餘人,才任四品,聽留。詔:已試經者留之,其餘遣還郡國。大臣子弟堪受教者,令入學。
孝武帝太元元年,尚書謝石請興復國學,詔選公卿二千石子弟為生。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禮志》:晉孝武帝太元元年,尚書謝石陳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翼善輔性,唯禮與學。雖理出自然,必須誘導。故洙、泗闡弘道之風,《詩》、《書》垂軌教之典。敦《詩》說《禮》,王化以斯而隆;甄陶九流,群生於是乎穆。世不常治,道亦時亡。光武投戈而習誦,魏武息馬以修學,懼墜斯文,若此之至也。大晉受命,值世多阻。雖聖化日融,而王道未備。庠序之業,或廢或興。遂令陶鑄闕日用之功,民性靡素絲之益,亹亹元緒,翳焉莫抽,臣所以遠尋伏念,寤寐永歎者也。今皇威遐振,戎車方靜,將灑元風于四區,導斯民于至德。豈可不弘敷禮樂,使煥乎可觀。請興復國學,以訓胄子;班下州郡,普修鄉校。雕琢琳琅,和寶必至;大啟群蒙,茂茲成德。匪懈于事,必由之以通,則人競其業,道隆學備矣。烈宗納其言。其年,選公卿二千石子弟為生,增廟屋一百五十五間。而品課無章,士君子恥與其列。國子祭酒殷茂言之曰:臣聞弘化正俗,成乎禮教,輔性成德,必資于學。先王所以陶鑄天下,津梁萬物,閑邪納善,潛被于日用者也。故能疏通元理,窮綜幽微,一貫古今,彌綸治化。且夫子稱回,以好學為本;七十希仰,以善誘歸宗。《雅》、《頌》之音,流詠千載。聖賢之淵範,哲王所同風。自大晉中興,肇基江左,崇明學校,修建庠序,公卿子弟,並入國學。尋值多故,訓業不終。陛下以聖德元一,思隆前美,順通居方,導達物性,興復儒肆,僉與後生。自學建彌年,而功無可名。憚業避役,就存者無幾;或假托親疾,真偽難知,聲實渾亂,莫此之甚。臣聞舊制,國子生皆冠族華胄,比列皇儲。而中者混雜蘭艾,遂令人情恥之。子貢去朔之餼羊,仲尼猶愛其禮。況名實兼喪,面牆一世者乎。若以當今急病,未遑斯典,權宜停廢者,別一理也。若其不然,宜依舊準。竊謂群臣內外,清官子姪,普應入學,制以程課。今者見生,或年在扞格,方圓殊趨,宜聽其去就,各從所安。所上謬合,乞付外參議。烈宗下詔褒納,又不施行。朝廷及草萊之人有志于學者,莫不發憤嘆息。
太元九年夏四月己卯,增置太學生百人。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按《禮志》:孝武時,以學在水南懸遠,有司議依升平元年,於中堂權立行太學。于時無復國子生,有司奏:應須復二學生百二十人。太學生取見人六十,國子生權銓大臣子孫六十人,事訖罷。奏可。
宋
文帝元嘉二十年,復立國子學。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云云。元嘉二十三年九月,策試國子生。
按《宋書·文帝本紀》:二十三年九月己卯,車駕幸國子學,策試諸生,答問凡五十九人。冬十月戊子,詔曰:庠序興立累載,胄子隸業有成。近親策試,睹濟濟之美,緬想洙、泗,永懷在昔。諸生答問,多可採覽。教授諸官,並宜沾賚。賜帛各有差。
元嘉二十七年,廢國子學。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二十七年廢。
梁
武帝天監四年,詔國子學生不限人數。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四年春正月,置《五經》博士各一人。
按《隋書·百官志》:天監四年,置五經博士各一人。舊國子學生,限以貴賤,帝欲招徠後進,五館生皆引寒門雋才,不限人數。
天監九年三月,詔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從師者可令入學,十二月策試胄子。
按《梁書·武帝本紀》:九年三月己丑,駕幸國子學,親臨講肄,賜國子祭酒以下帛各有差。乙未,詔曰:王子從學,著自禮經,貴遊咸在,實維前誥,所以式廣義方,克隆教道。今成均大啟,元良齒讓,自斯以降,並宜肄業。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從師者,可令入學。十二月癸未,輿駕幸國子學,策試胄子,賜訓授之司各有差。
中大通四年,設孝經國子生。
按《梁書·武帝本紀》:中大通四年三月庚午,侍中、領國子博士蕭子顯上表置制旨《孝經》助教一人,生十人,專通高祖所釋《孝經義》。
大同七年,制皇太子之子許,同皇太子入學,勿以齒胄為嫌。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大同七年,皇太子表其子寧國、臨城公入學,時議者以與太子有齒胄之義,疑之。侍中、尚書令臣敬容、尚書僕射臣纘、尚書臣僧旻、臣之遴、臣筠等,以為:參、點並事宣尼,回、路同諮泗水,鄒魯稱盛,洙汶無譏。師道既光,得一資敬,無虧亞貳,況于兩公,而云不可。制曰:可。
北魏
太祖天興二年三月甲子,增國子太學生員三千人。按《魏書·太祖本紀》云云。世祖太平真君五年,詔王公卿士子息皆詣太學。
按《魏書·世祖本紀》:太平真君五年二月庚戌,詔曰:自頃以來,軍國多事,未宣文教,非所以整齊風俗,示軌則於天下也。今制自王公已下至於卿士,其子息皆詣太學。其百工伎巧、騶卒子息,當習其父兄所業,不聽私立學校。違者師身死,主人門誅。
北齊
文宣帝天保元年八月,詔國子學生依舊詮補,服膺師說,研習《禮經》。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禮儀志》:後齊制,學生每十日給假,皆以丙日放之。
孝昭帝皇建元年八月,詔國子寺可備立官屬,依舊置生,講習經典,歲時考試。
按《北齊書·孝昭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制,官多循後魏。國子寺,掌訓教胄子。領博士五人,助教十人,學生七十二人。太學博士十人,助教二十人,太學生二百人。四門學博士二十人,助教二十人,學生三百人。
北周
武帝天和元年秋七月壬午,詔:諸胄子入學,但束修于師,不勞釋奠。釋奠者,學成之祭,自今即為恆式。
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天和二年秋七月甲辰,立露門學,置生七十二人。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隋
文帝開皇二年十二月丙戌,賜國子生明經者束帛。按《隋書·文帝本紀》云云。 按《禮儀志》:隋制,國子寺,學生皆以乙日試書,丙日給假焉。 按《百官志》:國子寺
學生,國子一百四十人,太學、四門各三百六十人,書四十人,算八十人。
開皇二十年,廢國子四門學。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劉炫傳》:開皇二十年,廢國子四門及州縣學,唯置太學博士二人,學生七十二人。炫上表言學校不宜廢,情理甚切,高祖不納。
仁壽元年,詔減國子員為七十人。
按《隋書·文帝本紀》:仁壽元年六月乙丑,詔曰:儒學之道,訓教生人,識父子君臣之義,知尊卑長幼之序,升之於朝,任之以職,故能贊理時務,弘益風範。朕撫臨天下,思弘德教,延集學徒,崇建庠序,開進仕之路,佇賢雋之人。而國學胄子,垂將千數,州縣諸生,咸亦不少。徒有名錄,空度歲時,未有德為代範,才任國用。良由設學之理,多而未精。今宜簡省,明加獎勵。於是國子學唯留學生七十人,太學、四門及州縣學並廢。
煬帝大業元年閏七月,詔採訪學生隨才擢用,給祿并申課試之法。
按《隋書·煬帝本紀》:大業元年閏七月丙子,詔曰:君民建國,教學為先,移風易俗,必自茲始。而言絕義乖,多立年代,進德修業,其道寖微。漢採坑焚之餘,不絕如線,晉承板蕩之運,掃地將盡。自時厥後,軍國多虞,雖復黌宇時建,示同愛禮,函丈或陳,殆為虛器。遂使紆青拖紫,非以學優,製錦操刀,類多牆面。上陵下替,綱維靡立,雅缺道消,實由於此。朕纂承洪緒,思弘大訓,將欲尊師重道,用闡厥繇,講信修睦,敦獎名教。方今宇宙平一,文軌攸同,十步之內,必有芳草,四海之中,豈無奇秀。諸在家及見入學者,若有篤志好古,耽悅典墳,學行優敏,堪膺時務,所在採訪,具以名聞,即當隨其器能,擢以不次。若研精經術,未願仕進者,可依其藝業深淺,門蔭高卑,雖未升朝,並量準給祿。庶夫循循善誘,不日成器,濟濟盈朝,何遠之有。其國子等學,亦宜申明舊制,教習生徒,具為課試之法,以盡砥礪之道。 按《百官志》:煬帝即位,多所改革。國子學學生無常員,太學學生五百人。 按《儒林傳》:高祖暮年,精華稍竭,不悅儒術,專尚刑名,執政之徒,咸非篤好。暨仁壽間,遂廢天下之學,唯存國子一所,弟子七十二人。煬帝即位,復開庠序,國子郡縣之學,盛於開皇之初。徵辟儒生,遠近畢至,使相與講論得失於東都之下,納言定其差次,一以奏聞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