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26
卷3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三十七卷目錄
官制部彙考十五
唐三〈總〉
銓衡典第三十七卷
官制部彙考十五
唐三
按《唐書·百官志》:大理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五品下。掌折獄、詳刑。凡罪抵流、死,皆上刑部,覆於中書、門下。繫者五日一慮。
〈注〉龍朔二年,改曰詳刑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刑寺;中宗時廢獄丞。有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司直史十二人,評事史二十四人,獄史六人,亭長四人,掌固十八人,問事百人。
正二人,從五品下。掌議獄,正科條。凡丞斷罪不當,則以法正之。五品以上論者,莅決。巡幸則留總持寺事。丞六人,從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輕重。徒以上囚,則呼與家屬告罪,問其服否。
主簿二人,從七品上。掌印,省署鈔目,句檢稽失。凡官吏抵罪及雪免,皆立簿。私罪贖銅一斤,公罪二斤,皆為一負;十負為一殿。每歲吏部、兵部牒覆選人殿負,錄報焉。
獄丞二人,從九品下。掌率獄史,知囚徒。貴賤、男女異獄。五品以上月一沐,暑則置漿。禁紙筆、金刃、錢物、杵梃入者。囚病,給醫藥,重者脫械鎖,家人入侍。
司直六人,從六品上;評事八人,從八品下。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訊長吏,當停務禁錮者,請魚書以往。錄事二人。
鴻臚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丞一人,從六品上。掌賓客及凶儀之事。領典客、司儀二署。凡四裔君長,以蕃望高下為簿,朝見辨其等位,第三等居武官三品之下,第四等居五品之下,第五等居六品之下,有官者居本班。御史察食料。二王後、外國君長襲官爵者,辨嫡庶。諸蕃封命,則受冊而往。海外諸蕃朝賀進貢使有下從,留其半於境;繇海路朝者,廣州擇首領一人、左右二人入朝;所獻之物,先上其數於鴻臚。凡客還,鴻臚籍衣齎賜物多少以報主客,給過所。蕃客奏事,具至日月及所奏之宜,方別為狀,月一奏,為簿,以副藏鴻臚。獻馬,則殿中、太僕寺涖閱,良者入殿中,駑病入太僕。獻藥者,鴻臚寺驗覆,少府監定價之高下。鷹、鶻、狗、豹無估,則鴻臚定所報輕重。凡獻物,皆客執以見,駝馬則陳于朝堂,不足進者州縣留之。皇帝、皇太子為五服親及大臣發哀臨弔,則卿贊相。大臣一品葬,以卿護;二品,以少卿;三品,以丞。皆司儀示以禮制。主簿一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
龍朔二年,改鴻臚寺曰同文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賓寺。有府五人,史十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
典客署,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三人,從八品下。掌二王後介公、酅公之版籍及四裔歸化在藩者,朝賀、宴享、送迎皆預焉。酋渠首領朝見者,給稟食;病,則遣醫給湯藥;喪,則給以所須;還蕃賜物,則佐其受領,教拜謝之節。
有典客十三人,府四人,史八人,掌固二人。
掌客十五人,正九品上。掌送迎蕃客,顓莅館舍。司儀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凶禮喪葬之具。京官職事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祖父母、父母喪,職事散官五品以上、都督、刺史卒于京師,及五品死王事者,將葬,祭以少牢,率齋郎執俎豆以往。三品以上贈以束帛,黑一、纁二,一品加乘馬;既引,遣使贈於郭門之外,皆有束帛,一品加璧。五品以上葬,給營墓夫。
有司儀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設十八人,齋郎三十人,掌固四人,幕士六十人。
司農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掌倉儲委積之事。總上林、太倉、鉤盾、𣜦官四署及諸倉、司竹、諸湯、宮苑、鹽池、諸屯等監。凡京都百司官吏祿稟、朝會、祭祀所須,皆供焉。籍田,則進耒耜。
丞六人,從六品上。總判寺事。凡租及槁秸至京都者,閱而納焉。官戶奴婢有技能者配諸司,婦人入掖庭,以類相偶,行宮監牧及賜王公、公主皆取之。凡孳生雞彘,以戶奴婢課養。俘口則配輕使,始至給稟食。主簿二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
龍朔二年,改司農寺曰司稼寺。有府三十八人,史七十六人,計史三人,亭長九人,掌固七人。
上林署,令二人,從七品下;丞四人,從八品下。掌苑囿園池。植果蔬,以供朝會、祭祀及尚食諸司常料。季冬,藏冰千段,先立春三日納之冰井,以黑牡、秬黍祭司寒,仲春啟冰亦如之。監事十人。
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
太倉署,令三人,從七品下;丞五人,從八品下;監事八人。掌廩藏之事。
有府十人,史二十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八人。
鉤盾署,令二人,正八品上;丞四人,正九品上;監事十人,掌供薪炭、鵝鴨、蒲藺、陂池藪澤之物,以給祭祀、朝會、饗燕賓客。
有府七人,史十四人,典事十九人,掌固五人。
𣜦官署,令二人,正八品下;丞四人,正九品上;監事十人。掌𣜦擇米麥。凡九穀,皆隨精麤差其耗損而供焉。
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初有御細倉督、麯麪倉督,貞觀中省。
太原、永豐、龍門等倉,每倉監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上。掌倉廩儲積。凡出納帳籍,歲終上寺。
有錄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六人;龍門等倉,減府一人,史、典事、掌固各減二人。
司竹,監一人,從六品下;副監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植竹、葦,供宮中百司簾篚之屬,歲以筍供尚食。
有錄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十人,掌固四人,葦園匠一百人。
慶善、石門、溫泉湯等監,每監監一人,從六品下;丞一人,正七品下。掌湯池、宮禁、防堰及偫粟芻、脩調度,以備供奉。王公以下湯館,視貴賤為差。凡近湯所潤瓜蔬,先時而熟者,以薦陵廟。
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掌固四人。
京都諸宮苑總監,監各一人,從五品下;副監各一人,從六品下;丞各二人,從七品下;主簿各二人,從九品上。掌苑內宮館、園池、禽魚、果木。凡官屬人畜出入,皆有籍。
有錄事各二人,府各八人,史各十六人,亭長各四人,掌固各六人,獸醫各五人。
京都諸園苑監、苑四面監,監各一人,從六品下;副監各一人,從七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下。掌完葺苑面、宮館、園池與種蒔、蕃養六畜之事。
顯慶二年,改青城宮監曰東都苑北面監,明德宮監曰東都苑南面監,洛陽宮農圃監曰東都苑東面監,倉貨監曰東都苑西面監。有錄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六人,典事各六人,掌固各六人。
九成宮總監,監一人,從五品下;副監一人,從六品下;丞一人,從七品下;主簿一人,從九品上。掌修完宮苑,供進鍊餌之事。
有錄事一人,府三人,自監以下,品同宮苑。武德初,改隋仁壽宮監曰九成宮監。
諸鹽池監,監一人,正七品下,掌鹽功簿帳。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
諸屯,監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從八品下。掌營種屯田,句會功課及畜產帳簿,以水旱蝝蝗定課。屯主勸率營農,督斂地課。
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每屯主一人,屯副一人,主簿一人,錄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
太府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從四品上。掌財貨、廩藏、貿易,總京都四市、左右藏、常平七署。凡四方貢賦、百官俸秩,謹其出納。賦物任土所出,定精麤之差,祭祀幣帛皆供焉。
龍朔二年,改太府寺曰外府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府寺。中宗即位,復曰太府寺。有府二十五人,史五十人,計史四人,亭長七人,掌固七人。
丞四人,從六品上。掌判寺事。凡元日、冬至以方物陳于庭者,受而進之。會賜及別敕六品以下賜者,給於朝堂。以一人主左、右藏署帳,凡在署為簿,在寺為帳,三月一報金部。主簿二人,從七品上。掌印,省鈔目,句檢稽失,平權衡度量,歲以八月印署,然後用之。錄事二人。
兩京諸市署,令一人,從六品上;丞二人,正八品上。掌財貨交易、度量器物,辨其真偽輕重。市肆皆建標築土為候,禁榷固及參市自殖者。凡市,日中擊鼓三百以會眾,日入前七刻,擊鉦三百而散。有果毅巡。迣平貨物為三等之直,十日為簿。車駕行幸,則立市于頓側互市,有衛士五十人,以察非常。
有錄事一人,府三人,史七人,典事三人,掌固一人。
左藏署,令三人,從七品下;丞五人,從八品下;監事八人。掌錢帛、雜綵。天下賦調,卿及御史監閱。
有府九人,史十八人,典事十二人,掌固八人。
右藏署,令二人,正八品上;丞三人,正九品上;監事四人。掌金玉、珠寶、銅鐵、骨角、齒毛、綵畫。
有府五人,史十二人,典事七人,掌固十人。
常平署,令一人,從七品上;丞二人,從八品下;監事五人。掌平糴、倉儲、出納。
有府四人,史八人,典事五人,掌固六人。顯慶三年,置署。武后時,東郊亦置署。
國子監,祭酒一人,從三品;司業二人,從四品下。掌儒學訓導之政,總國子、大學、廣文、四門、律、書、筭凡七學。天子視學,皇太子齒胄,則講義。釋奠,執經論議,奏京文武七品以上觀禮。凡授經,以《周易》、《尚書》、《周禮》、《儀禮》、《禮記》、《毛詩》、《春秋左氏傳》、《公羊傳》、《穀梁傳》各為一經,兼習《孝經》、《論語》、《老子》,歲終,考學官訓導多少為殿最。丞一人,從六品下,掌判監事。每歲,七學生業成,與司業、祭酒莅試,登第者上於禮部。主簿一人,從七品下。掌印,句督監事。七學生不率教者,舉而免之。錄事一人,從九品下。
武德初,以國子監曰國子學,隸太常寺,貞觀二年復曰監。龍朔二年,改國子監曰司成館,祭酒曰大司成,司業曰少司成。咸亨元年復曰監。垂拱元年,改國子監曰成均監。有府七人,史十三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
國子監,博士五人,正五品上。掌教三品以上及國公子孫、從二品以上曾孫為生者。五分其經以為業:《周禮》、《儀禮》、《禮記》、《毛詩》、《春秋左氏傳》各六十人,暇則習隸書、《國語》、《說文》、《字林》、《三倉》、《爾雅》。每歲通兩經。求仕者,上於監;秀才、進士亦如之。學生以長幼為序,習正業之外,教吉、凶二禮,公私有事則相儀。
龍朔二年,改博士曰宣業。有大成十人,學生八十人,典學四人,廟幹二人,掌固四人,東都學生十五人。
助教五人,從六品上。掌佐博士分經教授。
直講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以經術講授。
五經博士各二人,正五品上。掌以其經之學教國子。《周易》、《尚書》、《毛詩》、《左氏春秋》、《禮記》為五經,《論語》、《孝經》、《爾雅》不立學官,附中經而已。
太學,博士六人,正六品上;助教六人,從七品上。掌教五品以上及郡縣公子孫、從三品曾孫為生者,五分其經以為業,每經百人。
有學生七十人,典學四人,掌固六人,東都學生十五人。
廣文館,博士四人,助教二人。掌領國子學生業進士者。
有學生六十人,東都十人。天寶九載,置廣文館,有知進士助教,後罷知進士之名。
四門館,博士六人,正七品上;助教六人,從八品上;直講四人。掌教七品以上、侯伯子男子為生及庶人子為俊士生者。
有學生三百人,典學四人,掌固六人;東都學生五十人。
律學,博士三人,從八品下;助教一人,從九品下。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為生者。律令為顓業,兼習格式法例。
隋,律學隸大理寺,博士八人。武德初,隸國子監,尋廢;貞觀六年復置,顯慶三年又廢,以博士以下隸大理寺;龍朔二年復置。有學生二十人,典學二人。元和初,東都置學生五人。
書學,博士二人,從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為生者。石經、《說文》、《字林》為顓業,兼習餘書。
武德初,廢書學,貞觀二年復置,顯慶三年又廢,以博士以下隸祕書省,龍朔二年復。有學生十人,典學二人,東都學生三人。
筭學,博士二人,從九品下;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為生者。二分其經以為業:《九章》、《海島》、《孫子》、《五曹》、《張丘建》、《夏侯陽》、《周髀》、《五經筭》、《綴術》、《緝古》為顓業,兼習《記遺》、《三等數》。凡六學束修之禮、督課、試舉,皆如國子學;助教以下所掌亦如之。
唐廢筭學,顯慶元年復置,三年又廢,以博士以下隸太史局。龍朔二年復。有學生十人,典學一人,東都學生二人。
少府,監一人,從三品;少監二人,從四品下。掌百工技巧之政。總中尚、左尚、右尚、織染、掌冶五署及諸冶、鑄錢、互市等監。供天子器御、后妃服飾及郊廟圭玉、百官儀物。凡武庫袍襦,皆識其輕重乃藏之,冬至、元日以給衛士。諸州市牛皮、角以供用,牧畜角、筋、腦、革悉輸焉。細鏤之工,教以四年;車路樂器之工三年;平漫刀槊之工二年,矢鏃竹漆屈柳之工半焉;冠冕弁幘之工九月。教作者傳家技,四季以令丞試之,歲終以監試之,皆物勒工名。
丞六人,從六品下。掌判監事。給五署所須金石、齒革、羽毛、竹木,所入之物,各以名數州土為籍。工役眾寡難易有等差,而均其勞逸。主簿二人,從七品下;錄事二人,從九品上。
武德初,廢監,以諸署隸太府寺。貞觀元年復置。龍朔二年改曰內府監,武后垂拱元年曰尚方監。有
府二十七人,史十七人,計史三人,亭長八人,掌固六人,短蕃匠五百二十九人,綾錦坊巧兒三百六十五人,內作使綾匠八十三人,掖庭綾匠百五十人,內作巧兒四十二人,配京都諸司諸使雜匠百二十五人。
中尚署,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下。掌供郊祀圭璧及天子器玩、后妃服飾彫文錯綵之制。凡金木齒革羽毛,任土以時而供。赦日,樹金雞於仗南,竿長七丈,有雞高四尺,黃金飾首,銜絳幡長七尺,承以綵盤,維以絳繩,將作監供焉。擊掆鼓千聲,集百官、父老、囚徒。坊小兒得雞首者官以錢購,或取絳幡而已。歲二月,獻牙尺;寒食,獻毬;五月,獻綬帶;夏至,獻雷車;七月,獻鈿針;臘日,獻口脂;唯筆、琴瑟絃月獻;金銀暨紙非旨不獻。製魚袋以給百官;蕃客賜寶鈿帶魚袋,則授鴻臚寺丞、主簿。監作四人,從九品下。凡監作,皆同品。
有府九人,史十八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唐改內尚方署曰中尚方署。武后改少府監曰尚方監,而中左右尚方、織染方、掌冶方五署,皆去方以避監。自是不改矣。有金銀作坊院。
左尚署,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五人,從八品下。掌供翟扇、蓋繖、五路、五副、七輦、十二車,及皇太后、皇太子、公主、王妃、內外命婦、王公之車路。凡畫素刻鏤與宮中蠟炬雜作,皆領之。監作六人。
有府七人,史二十人,典事十八人,掌固十四人。
右尚署,令二人,從七品下;丞四人,從八品下。掌供十二閑馬之轡。每歲取於京兆、河南府,加飾乃進。凡五品三部之帳,刀劍、斧鉞、甲胄、紙筆、茵席、履舄,皆儗其用,皮毛之工亦領焉。監作六人。
有府七人,史二十人,典事十三人,掌固十人。
織染署,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掌供冠冕、組綬及織紝、色染。錦、羅、紗、縠、綾、紬、絁、絹、布,皆廣尺有八寸,四丈為疋。布五丈為端,綿六兩為屯,絲五兩為鉤,麻三斤為綟。凡綾錦文織,禁示於外。高品一人專莅之,歲奏用度及所織。每掖庭經錦,則給酒羊。七月七日,祭杼。監作六人。
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典事十一人,掌固五人。
掌冶署,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掌范鎔金銀銅鐵及塗飾琉璃玉作。銅鐵人得採,而官收以稅,唯鑞官市。邊州不置鐵冶,器用所須,皆官供。凡諸冶成器,上數于少府監,然後給之。監作二人。
有府六人,史十二人,典事二十三人,掌固四人。
諸冶監,令各一人,正七品下;丞各一人,從八品上。掌鑄兵農之器,給軍士、屯田居民,唯興農冶顓供隴右監牧。監作四人。
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一人,典事二人,掌固四人。太原冶,減監作二人。
諸鑄錢監,監各一人,副監各二人,丞各一人。以所在都督、刺史判焉;副監,二佐;丞,以判司;監事以參軍及縣尉為之。監事各一人。
有錄事各一人,府各三人,史各四人,典事各五人。凡鑄錢有七監,會昌中,增至八監,每道置鑄錢坊一。大中初,三監廢。
互市監,每監監一人,從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掌蕃國交易之事。
隋以監隸四方館。唐隸少府。貞觀六年,改交市監曰互市監,副監曰丞,武后垂拱元年曰通市監。有錄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價人四人,掌固八人。
將作監,監一人,從三品;少監二人,從四品下。掌土木工匠之政,總左校、右校、中校、甄官等署,百工等監。大明、興慶、上陽宮,中書、門下、六軍仗舍、閑廄,謂之內作;郊廟、城門、省、寺、臺、監、十六衛、東宮、王府諸廨,謂之外作。自十月距二月,休冶功;自冬至距九月,休土功。凡治宮廟,太常擇日以聞。
丞四人,從六品下。掌判監事。凡外營繕、大事則聽制敕,小事則須省符。功有長短,役有輕重。自四月距七月,為長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為中功;自十月距正月,為短功。長上匠,州率資錢以酬雇。軍器則勒歲月與工姓名。
武德初,改令曰大匠,少令曰少匠。龍朔二年,改將作監曰繕工監,大匠曰大監,少匠曰少監。咸亨元年,繕工監曰營繕監。天寶十一載,改大匠曰大監,少匠曰少監。有府十四人,史二十八人,計史三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短蕃匠一萬二千七百四十四人,明資匠二百六十人。
主簿二人,從七品下。掌官吏糧料、俸食,假使必由之。諸司供署監物有闕,舉焉。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左校署,令二人,從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梓匠之事。樂縣、簨簴、兵械、喪葬儀物皆供焉。宮室之制,自天子至士庶有等差,官修者左校為之。監作十人。
有府六人,史十二人,監作十二人。
右校署,令二人,從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掌版築、
塗泥、丹堊、匽廁之事。有所須,則審其多少而市之。監作十人。
有府五人,史十人,典事二十四人。
中校署,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三人,正九品下。掌供舟車、兵械、雜器。行幸陳設則供竿柱,閑廄繫秣則供行槽,禱祀則供棘葛,內外營作所須皆取焉。監牧車牛,有年支芻豆,則受之以給車坊。監事四人。
武后時,改曰營繕署。垂拱元年復舊,尋廢。開元初復置。有府二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二人。
甄官署,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琢石、陶土之事,供石磬、人、獸、碑、柱、碾、磑、瓶、缶之器,敕葬則供明器。監作四人。
有府五人,史十人,典事十八人。
百工、就谷、庫谷、斜谷、太陰、伊陽監,監各一人,正七品下;副監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上。掌采伐材木。監作四人。
武德初,置百工監,掌舟車及營造雜作,有監、少監各一人,丞四人,主簿一人。又置就谷、庫谷、斜谷、太陰、伊陽五監。貞觀中,廢百工監。高宗置百工署,掌東都土木瓦石之功。開元十五年為監。有錄事二人,府一人,史三人,典事二十人。
軍器監,監一人,正四品上;丞一人,正七品上。掌繕甲弩,以時輸武庫。總署二:一曰弩坊,二曰甲坊。主簿一人,正八品下;錄事一人,從九品下。
武德初,有武器監一人,正八品下。掌兵仗、廄牧。少監一人,丞二人,主簿一人。七年廢軍器監,八年復置,九年又廢。貞觀六年,廢武器監。開元以前,軍器皆出在尚署,三年置軍器監,十一年復廢為甲弩坊,隸少府,十六年復為監。有府八人,史十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
弩坊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納矛槊、弓矢、排弩、刃鏃、雜作及工匠。監作二人。
有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貞觀六年,改弓弩署為弩坊署,甲鎧署為甲坊署。
甲坊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納甲胄、綅繩、筋角、雜作及工匠。監作二人。
有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
都水監,使者二人,正五品上。掌川澤、津梁、渠堰、陂池之政,總河渠、諸津監署。凡漁捕有禁,溉田自遠始,先稻後陸,渠長、斗門長節其多少而均焉。府縣以官督察。
丞二人,從七品上。掌判監事。凡京畿諸水,因灌溉盜費者有禁。水入內之餘,則均王公百官。
主簿一人,從八品下。掌運漕、漁捕程,會而糾舉之。
武德初,廢都水監為署。貞觀六年復為監,改令曰使者。龍朔二年,改都水監曰司津監,使者曰監。武后垂拱元年,改都水監曰水衡監,使者曰都尉。開元二十五年,不隸將作監。有錄事一人,府五人,史十人,亭長一人,掌固四人。初,貞觀六年,置舟楫署,有令一人,正八品下,掌舟楫、運漕;漕正一人,府三人,史六人,監漕一人,漕史一人,典事六人,掌固八人。上元二年,置丞二人,正九品下,掌運漕隱失。開元二十六年,署廢。
河渠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掌河渠、陂池、隄堰、魚醢之事。凡溝渠開塞,漁捕時禁,皆顓之。饗宗廟,則供魚<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0578-18px-GJfont.pdf.jpg' />;祀昊天上帝,有司攝事,則供腥魚。日供尚食及給中書、門下,歲供諸司及東宮之冬藏。渭河三百里內漁釣者,五坊捕治之。供祠祀,則自便橋至東渭橋禁民漁。三元日,非供祠不採魚。
唐有河隄使者。貞觀初改曰河隄謁者。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三人,每渠及斗門有長一人,掌固三人,魚師十三人。初,有監漕十人,從九品上,大曆後省。興成、五門、六門、龍首、涇堰、滋隄,凡六堰,皆有丞一人,從九品下。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一人,掌固二人。貞觀六年皆廢。
河隄謁者六人,正八品下。掌完隄堰、利溝瀆、漁捕之事。涇、渭、白渠,以京兆少尹一人督視。
諸津,令各一人,正九品上;丞二人,從九品下。掌天下津濟舟梁。灞橋、永濟橋,以勳官散官一人莅之;天津橋、中橋,則以衛士拚掃。凡舟渠之備,皆先儗其半,袽塞、竹<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6498-18px-GJfont.pdf.jpg' />,所在供焉。
唐改津尉曰令,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三人,津吏五人,橋丁各三十人,匠各八人。京兆、河南諸津,隸都水監;便橋、渭橋、萬年三橋,有丞一人,從九品下;府一人,史七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貞觀中廢。
十六衛
左右衛,上將軍各一人,從二品;大將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各二人,從三品。掌宮禁宿衛,凡五府及外府皆總制焉。凡五府三衛及折衝府驍騎番上者,受其名簿而配以職。皇帝御正殿,則守諸門及內廂宿衛仗。非上日,亦將軍一人押仗,將軍缺,以中郎將代將軍,掌貳上將軍之事。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左右金吾、左右監門衛上將軍以下,品同。
武德五年,改左右翊衛曰左右衛府,左右驍騎衛曰左右驍騎府,左右屯衛曰左右威衛,左右禦衛曰左右領軍衛,左右備身府曰左右府,唯左右武衛府、左右監門府、左右候衛,仍隋不改。顯慶五年,改左右府曰左右千牛府。龍朔二年,左右衛府、驍衛府、武衛府,皆省府字,改左右威衛曰左右武威衛,左右領軍衛曰左右戎衛,左右候衛曰左右金吾衛,左右監門府曰左右監門衛,左右千牛府曰左右奉宸衛,後又曰左右千牛衛。咸亨元年,改左右戎衛曰領軍衛。武后光宅元年,改左右驍衛曰左右武威,左右武衛曰左右鷹揚衛,左右威衛曰左右豹韜衛,左右領軍衛曰左右玉鈐衛。貞元二年,初置十六衛上將軍。左右衛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亭長八人,掌固四人。
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掌判諸曹、五府、外府廩祿,卒伍、軍團之名數,器械、車馬之多少,小事得專達,每歲秋,贊大將軍考課。
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掌受諸曹及五府、外府之事,句稽抄目,印給紙筆。
倉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掌五府文官勳考、假使、祿俸、公廨、田園、食料、醫藥、過所。自倉曹以下同品。
有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四人,史七人。騎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武后長安初,改鎧曹曰胄曹,中宗即位復舊,先天元年又曰胄曹。開元初,諸衛司倉、司兵、騎兵參軍,改曰倉曹、兵曹、騎曹、胄曹參軍事。
兵曹參軍事各二人,掌五府武官宿衛番第,受其名數,而大將軍配焉。
騎曹參軍事各一人,掌外府雜畜簿帳、牧養。凡府馬承直,以遠近分七番,月一易之。以敕出宮城者,給馬。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掌兵械、公廨興繕、罰讁。大朝會行從,則受黃質甲鎧、弓矢於衛尉。
奉車都尉,掌馭副車。有其名而無其人,大陳設則他官攝。駙馬都尉無定員,與奉車都尉皆從五品下。司階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下;執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長上各二十五人,從九品下。
武后天授二年,置諸衛司階、中候、司戈、執戟,謂之四色官。
親衛之府一:曰親府。勳衛之府二:一曰勳一府,二曰勳二府。翊衛之府二:一曰翊一府,二曰翊二府。凡五府:每府中郎將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將一人,正五品上;親衛,正七品上;勳衛,從七品上;翊衛,正八品上。總四千九百六十三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上;校尉各五人,正六品上。每校尉有旅帥二人,從六品上;每旅帥各有隊正二十人,正七品上,副隊正二十人,正七品下。五府中郎將掌領校尉、旅帥、親衛、勳衛之屬宿衛者,而總其府事;左右郎將貳焉。番上者,以名簿上于大將軍而配以職。武德、貞觀世重資蔭,二品、三品子,補親衛;二品曾孫、三品孫、四品子、職事官五品子若孫、勳官三品以上有封及國公子,補勳衛及率府親衛;四品孫、五品及上柱國子,補翊衛及率府勳衛;勳官二品及縣男以上、散官五品以上子若孫,補諸衛及率府翊衛。王府執仗親事、執乘親事,每月番上者數千人,宿衛內廡及城門,給稟食。執扇三衛三百人,擇少壯肩膊齊、儀容整美者,本衛印臂,送殿中省肄習,仗下,每番三衛一人,為太僕寺引輅。其後入官路艱,三衛非權勢子弟輒退番,柱國子有白首不得進者;流外雖鄙,不數年給祿廩。故三衛益賤,人罕趨之。
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三人。親衛、勳衛置驃騎將軍、車騎將軍,翊衛置車騎將軍。武德七年,改驃騎將軍為中郎將,車騎將軍皆為郎將,分左右,以親衛曰一府,勳衛、翊衛曰二府,謂之三府衛。諸衛翊衛及率府親、勳衛,亦曰三衛。永徽三年,避太子諱,改中郎將曰旅賁郎,郎將曰翊軍郎。太子廢,復舊。
左右驍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豹騎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守諸門,在皇城四面、宮城內外,則與左右衛分知助鋪。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各一人,左郎將各一人,右郎將各一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校尉各五人,旅帥各十人,隊正各二十人,副隊正各二十人。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一人,掌固四人。倉曹,府
二人,史二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騎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左右翊中郎將府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
左右武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長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同驍騎。
有稱長二人,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倉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騎曹,府二人,史四人;胃曹,府三人,史三人。稱長掌唱警,為應蹕之節。
左右武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羽林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則知皇城東面助鋪。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長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同驍衛。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倉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騎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
左右領軍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射聲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則知皇城西面助鋪及京城、苑城諸門。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長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同驍衛。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倉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騎曹,府一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
左右金吾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宮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凡翊府之翊衛及外府佽飛番上,皆屬焉。師田,則執左右營之禁,南衙宿衛官將軍以下及千牛番上者,皆配以職。大功役,則與御史循行。凡敝幕、故氈,以給病坊。兵曹參軍事,掌翊府、外府武官,兼掌獵師。
騎曹參軍事,掌外府雜畜簿帳、牧養之事。
胄曹參軍事,掌同左右衛。大朝會行從,給青龍旗、䂍槊於衛尉。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左右街使各一人,判官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如驍衛。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倉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騎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左右街典二人,引駕仗三衛六十人,引駕佽飛六十六人,大角手六百人。隋有察非掾,至唐廢。
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掌領府屬,督京城左右六街鋪巡警,以果毅二人助巡探。入閤日,中郎將一人升殿受狀,衛士六百為大角手,六番閱習,吹大角為昏明之節,諸營壘候以進退。
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凡城門坊角,有武候鋪,衛士、彉騎分守,大城門百人,大鋪三十人,小城門二十人,小鋪五人,日暮,鼓八百聲而門閉;乙夜,街使以騎卒循行囂謼,武官暗探;五更二點,鼓自內發,諸街鼓承振,坊市門皆啟,鼓三千撾,辨色而止。
左右監門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諸門禁衛及門籍。文武官九品以上,每月送籍於引駕仗及監門衛,衛以帳報內門。凡朝參、奏事、待詔官及繖扇儀仗出入者,閱其數。以物貨器用入宮者,有籍有傍。左監門將軍判入,右監門將軍判出,月一易其籍。行幸,則率屬於衙門監守。
長史,掌判諸曹及禁門,巡視出入而司其籍、傍。餘同左右衛。兵曹參軍事兼掌倉曹,胄曹兼掌騎曹。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掌涖宮殿城門,皆左入右出。中郎將各四人,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二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胄曹,府三人,史四人。監門校尉三百二十人,直長六百八十人,長入長上二十人,直長長上二十人。監門校尉掌敘出入。唐改監門府郎將為將軍。
左右千牛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侍衛及供御兵仗。以千牛備身左右執弓箭宿衛,以主仗守戎器。朝日,領備身左右升殿列侍。親射,則率屬以從。胄曹參軍事掌甲仗。皆御仗之物二百一十有九,羽儀之物三百,自千牛以下分掌之。上日,執御弓箭者亦自備以入宿。主仗每月上,則配以職,行從則兼騎曹。中郎將各二人,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
唐改備身郎將曰將軍,備身將曰中郎將,千牛左右、備身左右曰千牛備身。初置備身主仗。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兵曹,府一人,史二人;胄曹,府一人,史一人。千牛備身十二人,備身左右十二人,備身二百人,主仗一百五十人。千牛備身掌執御刀,服花鈿繡衣綠,執象笏,宿衛侍從。備身左右掌執御弓矢,宿衛侍從。備身,掌宿衛侍從。主仗,掌守供御兵仗。
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掌供奉侍衛。凡千牛及備身左右以御刀仗升殿供奉者,皆上將軍領之,中郎將佐其職。有口敕,通事舍人承傳,聲不下聞者,中郎將宣告。
諸衛折衝都尉府,每府折衝都尉一人,上府正四品上,中府從四品下,下府正五品下。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上府從五品下,中府正六品上,下府正六品下。別將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從七品上,下府從七品下。長史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從七品上,下府從七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上府正八品下,中府正九品下,下府從九品上。校尉五人,從七品下。旅帥十人,從八品上。隊正二十人,正九品下;副隊正二十人,從九品下。折衝都尉掌領屬備宿衛,師役則總戎具、資糧、點習,以三百人為團,一校尉領之。捉鋪持更者,晨夜有行人必問,不應則彈弓而嚮之,復不應則旁射,又不應則射之。晝以排門人遠望,暮夜以持更人遠聽。有眾而囂,則告主帥。
左右果毅都尉,掌貳都尉。
每府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二人。每隊正領兵五十人。武德元年,改鷹揚郎將曰軍頭,正四品下;鷹擊郎將曰府副,正五品上;司馬曰長史,正八品下;校尉,正六品下,旅帥,正七品下。廢越騎、步兵二校尉及察非掾。又改軍頭曰驃騎將軍,府副曰車騎將軍,皆為府。諸率府置驃騎將軍五人、車騎將軍十人。二年,以車騎將軍府隸驃騎府,置十二軍,分關內諸府皆隸焉。每軍,將軍一人,副一人。至六年廢。七年,改驃騎將軍府為統軍府,車騎將軍為別將。八年,復置十二軍。貞觀十年,改統軍府曰折衝都尉,別將曰果毅都尉。軍坊置坊主一人,檢校戶口,勸課農桑,以本坊五品勳官為之。三輔及近畿州都督府皆置府,凡六百三十三。永徽中,廢長史,置司馬一人,總司兵、司騎二局。武后垂拱中,以千二百人為上府,千人為中府,八百人為下府,赤縣為赤府,畿縣為畿府。聖曆元年,廢司馬,置長史、兵曹參軍事,又有別將一人,從六品下,居果毅都尉之次,其後分左右各一人,尋廢。久之,復置一人,降其品。開元初,衛士為武士,諸衛折衝、果毅、別將,擇有行者為展仗押官。右羽林軍十五人,左羽林軍二十五人,衣服同色。諸衛有弩手,左右驍衛各八十五人,餘衛各八十三人。
左右羽林軍,大將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各三人,從三品。掌統北衙禁兵,督攝左右廂飛騎儀仗。大朝會,則周衛階陛。巡幸,則夾馳道為內仗。凡飛騎番上者,配其職。有敕上南衙者,大將軍承墨敕,白移於金吾,引駕仗官與監門奏覆,降墨敕,然後乃得入。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各一人,兼總騎曹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自倉曹參軍以下,皆正八品下。司階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上;執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長上各十人。左右翊衛中郎將府中郎將一人,正四品下;左右中郎一人,左右郎將一人,皆正五品上;兵曹參軍事一人,正九品上;校尉五人,旅帥十人,隊正二十人,副隊正二十人。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倉曹、兵曹各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將府,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倉曹、兵曹各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
左右龍武軍,大將軍各一人,正二品;統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三人,從三品。掌同羽林。長史、錄事參軍事、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司階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執戟各五人,長上各十人。
景雲元年,置龍武將軍。興元元年,六軍各置統軍。貞元三年,龍武軍增將軍一員,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倉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
左右神武軍,大將軍各一人,正二品;統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三人,從三品。總衙前射生兵。長史、錄事參軍事、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司階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執戟各五人,長上各十人。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倉曹、兵曹、胄曹府、史,皆如神武軍。開元二十六年,分羽林置左右神武軍,尋廢;至德二年復置。
左右神策軍,大將軍各一人,正二品;統軍各二人,正三品;將軍各四人,從三品。掌衛兵及內外八鎮兵。護軍中尉各一人,中護軍各一人,判官各三人,都勾判官二人,勾覆官各一人,表奏官各一人,支計官各一人,孔目官各二人,驅使官各二人。自長史以下,員數如龍武軍。
左右龍武、左右神武、左右神策,號六軍。貞元二年,神策軍置大將軍、將軍,十四年置統軍,品秩同六軍。始,殿前左右神威軍,有大將軍二人,正二品;統軍二人,從三品;將軍二人,從五品。元和初,為一軍,號天威軍。八年廢,以軍隸神策,有馬軍、步軍將軍及指揮使等,以馬軍大將軍知軍事。天復三年廢神策軍,四年復置神策軍。
東宮官
太子太師、太傅、太保各一人,從一品。掌輔導皇太子。每見,迎拜殿門,三師答拜,每門必讓,三師坐,太子乃坐。與三師書,前名惶恐,後名惶恐再拜。太子出,則乘路備鹵簿以從。
少師、少傅、少保各一人,從二品。掌曉三師德行,以諭皇太子,奉太子以觀三師之道德。自太師以下唯其人,不必備。
先天元年開府,置令、丞各一人,隸詹事府。尋廢。
太子賓客四人,正三品。掌侍從規諫,贊相禮儀,宴會則上齒。侍讀,無常員,掌講導經學。
貞觀十八年,以宰相兼賓客。開元中,定員四人。太宗時,晉王府有侍讀,及為太子亦置焉。後,或置或否。開元初,十王宅引辭學工書者入教,亦為侍讀。
詹事府,太子詹事一人,正三品;少詹事一人,正四品上。掌統三寺、十率府之政,少詹事為之貳。皇太子書稱令,庶子以下署名奉行,書案、畫日。丞二人,正六品上。掌判府事,知文武官簿、假使。凡敕令及尚書省、二坊符牒下東宮諸司者,皆發焉。
主簿一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正九品下。
隋廢詹事府。武德初復置。龍朔二年曰端尹府,詹事曰端尹,少詹事曰少尹。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宮尹府,詹事曰宮尹,少詹事曰少尹。有令史九人,書令史十八人。
司直一人,正七品上。掌糾劾宮寮及率府之兵。皇太子朝,則分知東西班。監國,則詹事、庶子為三司使,司直一人與司議郎、舍人分日受理啟狀。太子出,則分察鹵簿之內。
有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
左春坊,左庶子二人,正四品上;中允二人,正五品下。掌侍從贊相,駮正啟奏。總司經、典膳、藥藏、內直、典設、宮門六局。皇太子出,則版奏外辦、中嚴;入則解嚴。凡令書下,則與中允、司議郎等畫諾、覆審,留所畫以為案,更寫印署,注令諾,送詹事府。
司議郎二人,正六品上。掌侍從規諫,駮正啟奏。凡皇太子出入、朝謁、從祀、釋奠、講學、監國之命,可傳於史冊者,錄為記注;宮坊祥眚,官長除拜、薨卒,歲終則錄送史館。
左諭德一人,正四品下。掌諭皇太子以道德,隨事諷贊。皇太子朝宮臣,則列侍左階,出入騎從。
左贊善大夫五人,正五品上。掌傳令,諷過失,贊禮儀,以經教授諸郡王。錄事二人,從八品下;主事三人,從九品下。
隋有內允。武德三年改曰中舍人,隸門下坊。貞觀初曰中允,十八年置司議郎。永徽三年,避皇太子名,復改中允曰內允。太子廢,復舊。龍朔二年,改門下坊曰左春坊,左庶子曰左中護,中允曰左贊善大夫,司議郎分左右,置左右諭德各一人。咸亨元年,皆復舊,司議郎不分左右,其後諭德廢而司議郎復分。儀鳳四年,置左右贊善大夫各十人,以同姓為之。景雲二年,始兼用庶姓,改門下坊曰左春坊,復置諭德,庶子以比侍中,中允以比門下侍郎,司議郎以比給事中,贊善大夫以比諫議大夫,諭德以比散騎常侍。右坊,則庶子以比中書令,中舍人以比中書侍郎,太子監國則庶子比尚書令。有令史六人,書令史十二人,傳令四人,掌儀一人,贊者三人,亭長三人,掌固十人。
崇文館,學士二人,掌經籍圖書,教授諸生,課試舉送如弘文館。校書郎二人,從九品下。掌校理書籍。
貞觀十三年置崇賢館。顯慶元年,置學生二十人。上元二年,避太子名,改曰崇文館。有學士、直學士
及讎校,皆無常員,無其人則庶子領館事。開元七年,改讎校曰校書郎。乾元初,以宰相為學士,總館事,貞元八年,隸左春坊。有館生十五人,書直一人,令史二人,書令史二人,典書二人,榻書手二人,楷書手十人,熟紙匠一人,裝潢匠二人,筆匠一人。
司經局,洗馬二人,從五品下。掌經籍,出入侍從。圖書上東宮者,皆受而藏之。
文學三人,正六品下。分知經籍,侍奉文章。
校書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從九品上。掌校刊經史。
唐改太子正書曰正字。龍朔三年,改司經局曰桂坊,罷隸左春坊,領崇賢館,比御史臺;以詹事二人為令,比御史大夫,司直二人比侍御史,以洗馬為司經大夫。置文學四人,錄事一人,正九品下。三年,改司經大夫曰桂坊大夫,糾正違失。咸亨元年,復隸左春坊,省錄事。有書令史二人,書吏二人,典書四人,楷書二十五人,掌固六人,裝潢匠二人,熟紙匠、筆匠各一人。
典膳局,典膳郎二人,從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進膳、嘗食,丞為之貳。每夕,更直於廚。
龍朔二年,改典膳監曰典膳郎。有書令史二人,書吏四人,主食六人,典食二百人,掌固四人。
藥藏局,藥藏郎二人,從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和醫藥,丞為之貳。皇太子有疾,侍醫診候議方。藥將進,宮臣涖嘗,如尚藥局之職。
有書令史一人,書吏二人,侍醫四人,典藥二人,藥童六人,掌固四人。
內直局,內直郎二人,從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符璽、衣服、繖扇、几案、筆硯、垣牆。
龍朔二年,改監曰內直郎,副監曰丞。有令史一人,書吏二人,典服十二人,典扇八人,典翰八人,掌固六人。武德中,有典璽四人,開元中廢。
典設局,典設郎四人,從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湯沐、燈燭、汛掃、鋪設。凡皇太子散齋別殿、致齋正殿,前一日設幄坐於東序及室內,張帷前楹。
龍朔二年,改齋帥局曰典設局,齋帥曰郎。有書令史二人,書吏四人,幕士二百四十五人,掌固十二人。
宮門局,宮門郎二人,從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宮門管籥。凡夜漏盡,擊漏鼓而開;夜漏上水一刻,擊漏鼓而閉。歲終行儺,則先一刻而啟。皇太子不在,則闔正門;遷仗,如常。凡宮中,唱時不鼓。
龍朔三年,改宮門監曰宮門郎。有書令史一人,書吏一人,門僕百人,掌固四人。
左春坊,右庶子二人,正四品下;中舍人二人,正五品下。掌侍從、獻納、啟奏,中舍人為之貳。皇太子監國,下令書則畫日,至春坊則庶子宣傳,中舍人奉行。太子舍人四人,正六品上。掌令書、表啟。諸臣上皇太子,大事以牋,小事以啟,其封題皆上右春坊通事舍人以進。
通事舍人八人,正七品下。掌導宮臣辭見,承令勞問。右諭德一人,右贊善大夫五人,錄事一人,主事二人,品皆如左春坊。
隋內舍人隸典書坊。武德初改曰中舍人,管記舍人曰太子舍人。永徽元年,避太子名,復改中舍人曰內舍人。龍朔三年,改典書坊曰右春坊,右庶子曰右中護,中舍人曰右贊善大夫,舍人曰右司議郎。有令史九人,書令史十八人,傳令四人,典謁四人,亭長六人,掌固十人。
家令寺,家令一人,從四品上。掌飲膳、倉儲。總食官、典倉、司藏三署。皇太子出入,則乘軺車為導;祭祀、賓客,則供酒食;賜予,則奉金玉、貨幣。凡床几、茵席、器物,非取於將作、少府者,皆供焉。丞二人,從七品下,掌判寺事。凡三署出納,皆刺於詹事。莊宅、田園,審肥瘠為收斂之數。宮、朝、坊、府土木營繕,則下於司藏。主簿一人,正九品下。
唐改司府令曰家令。龍朔二年,改家令寺曰宮府寺,家令曰大夫。有錄事一人,府十人,史二十人,亭長四人,掌固四人,雜匠百人。
食官署,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二人,從九品下。掌飲膳、酒醴。凡四時供送設食皆顓焉。供六品以下元日、寒食、冬至食於家令廚者。
有府二人,史四人,掌膳四人,供膳百四十人,奉觶三十人。
典倉署,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二人,從九品下。掌九穀、䤈醢、庶羞、器皿、燈燭。凡園圃樹藝,皆受令焉。每月籍出納上於寺,歲終上詹事府。給戶奴婢、番戶、雜戶資糧衣服。
有府三人,史五人,園丞二人,史二人。
司藏署,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二人,從九品下。掌庫藏財貨出納、營繕。
有府三人,史四人,計史二人。
率更寺,令一人,從四品上。掌宗族次序、禮樂、刑罰及漏刻之政。太子釋奠、講學、齒胄,則總其儀;出入,乘軺車為導,居家令之次。坊、寺、府有罪者,論罰,庶人杖以下,皆送大理。皇太子未立,則斷於大理。
丞一人,從七品上。掌貳令事。宮臣有犯理於率更者,躬問蔽罪而上於詹事。
主簿一人,正九品下。掌印局。凡宗族不序,禮儀不節,音律不諧,漏刻不審,刑名不法,皆舉而正之。決囚,則與丞同涖。
龍朔二年,改曰司更寺,令曰司更大夫。有錄事一人,府三人,史四人,漏刻博士二人,掌漏六人,漏童二十人,典鐘、典鼓各十二人,亭長四人,掌固四人。漏刻博士掌教漏刻。
僕寺,僕一人,從四品上。掌車輿、乘騎、儀仗、喪葬,總廄牧署。太子出,則率廄牧令進路,親馭。
丞一人,從七品上。掌判寺事。凡馬畜芻粟,歲以季夏上於詹事,以時出入而節其數。
主簿一人,正九品下。掌廄牧畜養、車騎駕馭、儀仗。
龍朔二年,改曰馭僕寺,僕曰大夫。有進馬十一人,錄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亭長二人,掌固三人。
廄牧署,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二人,從九品下。掌車馬、閑廄、牧畜。皇太子出,則率典乘先期習路馬,率駕士馭車乘,既出,進路,式路車於西閤外,南向以俟。凡群牧隸東宮者,皆受其職事。典乘四人,從九品下。
有府三人,史六人,翼馭十人,駕士十五人,掌閑六百人,獸醫十人,主酪三十人。翼馭掌調馬執馭。
太子左右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從四品上。掌兵仗、儀衛。凡諸曹及三府、外府皆隸焉。元日、冬至,皇太子朝宮臣、諸方使,則率衛府之屬為衛。每月三府三衛及五府超乘番上者,配以職。
武德五年,改左右侍率曰左右衛率府,左右武侍衛率曰左右宗衛率府,左右宮門將曰左右監門率府。龍朔二年,改左右衛率府曰左右典戎衛,左右宗衛率府曰左右司禦率府,左右虞候率府曰左右清道衛,左右內率府曰左右奉裕衛,左右監門率府曰左右崇掖衛。武后垂拱中,改左右監門率府曰左右鶴禁衛。神龍元年,改左右司禦率府曰左右宗衛府,左右清道衛曰左右虞候率府。景雲二年,左右宗衛府復曰左右司禦率府。開元初,左右虞候率府復曰左右清道率府。
長史各一人,正七品上。掌判諸曹府。季秋以屬官功狀上於率,而為考課。
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胄曹參軍事、騎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倉曹掌文官簿書,兵曹掌武官簿書,胄曹掌器械、公廨營繕。司皆各一人,從六品上;中候各二人,從七品下;司戈各二人,從八品上;執戟各三人,散長上各十人,從九品下。左右司禦、清道、監門、內率府,自率以下品同。
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一人。倉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胄曹,各府二人,史三人;騎曹,府五人,史七人。亭長、掌固各二人。
親府、勳府、翊府三府,每府中郎將各一人,從四品上;左右郎將各一人,正五品下。中郎將、郎將,掌其府校尉、旅帥及親、勳、翊衛之屬宿衛,而總其事。
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九品上。掌判句。大朝會及皇太子出,則從鹵簿而涖其儀。親衛從七品上,勳衛正八品上,翊衛從八品上,員皆亡。校尉各五人,從六品上;旅帥各十人,正七品下;隊正各二十人,從八品上。
武德元年,改功曹曰親衛,義曹曰勳衛,良曹曰翊衛,置三府,有錄事二人,府、史各一人。
太子左右司禦率府,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從四品上。掌同左右衛。凡諸曹及外府旅賁番上者隸焉。長史各一人,正七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胄曹參軍事、騎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司階各一人,中候各二人,司戈各二人,執戟各三人。親衛、勳衛、翊衛三府中郎將以下,如左右衛率府。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倉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三人,史三人;胄曹,府、史各二人。亭長一人,掌固二人。
太子左右清道率府,率各一人,副率各二人。掌晝夜巡警。凡諸曹及外府直盪番上者隸焉。皇太子出入,則以清游隊先導,後拒隊為殿。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左右司階各一人,左右中候各二人,左右司戈各一人,左右執戟各三人。親衛、勳衛、翊衛三府中郎將以下,如左右衛率府。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二人。倉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三人;胄曹,府二人,史
二人。細引押仗五十人。
太子左右監門率府,率各一人,副率各二人。掌諸門禁衛。凡財物、器用,出者有籍。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兼領倉曹;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監門直長七十八人,從七品下。
唐改宮門將曰監門率,直事曰直長。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一人,掌固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二人;胄曹,府二人,史三人。
太子左右內率府,率各一人,副率各一人。掌千牛供奉之事。皇太子坐日,領千牛升殿。射于射宮,則千牛奉弓矢立東階,西面;率奉弓,副率奉矢、決拾。北面張弓,左執弣,右執簫以進,副率以弓拂矢而進,各退立於位。既射,左內率啟其中否。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兼領倉曹。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千牛各四十四人,從七品上。
唐置兵曹,改司使左右復曰千牛備身,主射左右復曰備身左右,弓箭備身去弓箭之名。龍朔二年,改千牛備身曰奉裕。開元中,千牛備身、備身左右,并為千牛。有備身二十八人,主仗四十人,錄事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一人,史二人。胄曹,府一人,史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