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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78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七十八卷目錄

 祿制部彙考八

皇清〈總一則 順治十六則 康熙十五則〉

銓衡典第七十八卷

祿制部彙考八

皇清

國初,頒定宗室及文武百官祿制。

《大清會典》:宗室俸祿。

王朝頒祿首重懿親視爵秩之尊卑,定俸給之多

寡,銀米兼支歲有定額,詳列於後。

本折額數歷年增減不一,今載現給定額於前,而歷年事例附後。

和碩親王歲支銀一萬兩,米五千石。

世子歲支銀六千兩,米三千石。

多羅郡王歲支銀五千兩,米二千五百石。長子歲支銀三千兩,米一千五百石。

多羅貝勒歲支銀二千五百兩,米一千二百五十石。

固山貝子歲支銀一千三百兩,米六百五十石。鎮國公歲支銀七百兩,米三百五十石。

輔國公歲支銀五百兩,米二百五十石。

一等鎮國將軍歲支銀四百一十兩,米二百五石。

二等鎮國將軍歲支銀三百八十五兩,米一百九十二石五斗。

三等鎮國將軍歲支銀三百六十兩,米一百八十石。

一等輔國將軍歲支銀三百一十兩,米一百五十五石。

二等輔國將軍歲支銀二百八十五兩,米一百四十二石五斗。

三等輔國將軍歲支銀二百六十兩,米一百三十石。

一等奉國將軍歲支銀二百一十兩,米一百五石。

二等奉國將軍歲支銀一百八十五兩,米九十二石五斗。

三等奉國將軍歲支銀一百六十兩,米八十石。奉恩將軍歲支銀一百一十兩,米五十五石。固倫公主歲支銀四百兩,米二百石。

和碩公主歲支銀三百兩,米一百五十石。郡主歲支銀二百五十兩,米一百二十五石。縣主歲支銀二百二十兩,米一百一十石。郡君歲支銀一百九十兩,米九十五石。

縣君歲支銀一百六十兩,米八十石。

鄉君歲支銀一百三十兩,米六十五石。

額駙世職官員俸祿。

國初,勳戚諸臣皆賜莊田以代常祿,後令每歲按

秩給俸本折兼支增減不一。今備列見給數目於後。

固倫公主額駙歲支銀二百八十兩,米一百四十石。

和碩公主額駙歲支銀二百五十五兩,米一百二十七石五斗。

郡主額駙歲支銀二百三十兩,米一百一十五石。

縣主額駙歲支銀一百八十兩,米九十石。郡君額駙歲支銀一百五十五兩,米七十七石五斗。

縣君額駙歲支銀一百三十兩,米六十五石。鄉君額駙歲支銀一百五兩,米五十二石五斗。一等公歲支銀七百兩,米三百五十石。

二等公歲支銀六百八十五兩,米三百四十二石五斗。

三等公歲支銀六百六十兩,米三百三十石。閒散公歲支銀二百五十五兩,米一百二十七石五斗。

一等侯,又一拖沙喇哈番歲支銀六百三十五兩,米三百一十七石五斗。

一等侯歲支銀六百一十兩,米三百五石。二等侯歲支銀五百八十五兩,米二百九十二石五斗。

三等侯歲支銀五百六十兩,米二百八十石。閒散侯歲支銀二百三十兩,米一百一十五石。一等伯,又一拖沙喇哈番歲支銀五百三十五

兩,米二百六十七石五斗。

一等伯歲支銀五百一十兩,米二百五十五石。二等伯歲支銀四百八十五兩,米二百四十二石五斗。

三等伯歲支銀四百六十兩,米二百三十石。伯品級官歲支銀二百五兩,米一百二石五斗。一等精奇尼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歲支銀四百三十五兩,米二百一十七石五斗。

一等精奇尼哈番歲支銀四百一十兩,米二百五石。

二等精奇尼哈番歲支銀三百八十五兩,米一百九十二石五斗。

三等精奇尼哈番歲支銀三百六十兩,米一百八十石。

精奇尼哈番品級官歲支銀一百八十兩,米九十石。

一等阿思哈尼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歲支銀三百三十五兩,米一百六十七石五斗。

一等阿思哈尼哈番歲支銀三百一十兩,米一百五十五石。

二等阿思哈尼哈番歲支銀二百八十五兩,米一百四十二石五斗。

三等阿思哈尼哈番歲支銀二百六十兩,米一百三十石。

阿思哈尼哈番品級官歲支銀一百五十五兩,米七十七石五斗。

一等阿達哈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歲支銀二百三十五兩,米一百一十七石五斗。

一等阿達哈哈番歲支銀二百一十兩,米一百五石。

二等阿達哈哈番歲支銀一百八十五兩,米九十二石五斗。

三等阿達哈哈番歲支銀一百六十兩,米八十石。

阿達哈哈番品級官歲支銀一百三十兩,米六十五石。

拜他喇布勒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歲支銀一百三十五兩,米六十七石五斗。

拜他喇布勒哈番歲支銀一百一十兩,米五十五石。

拜他喇布勒哈番品級官歲支銀一百五兩,米五十二石五斗。

拖沙喇哈番歲支銀八十五兩,米四十二石五斗。

拖沙喇哈番品級官歲支銀八十兩,米四十石。凡在京文武官俸,俱按品級支給其俸銀,滿、漢一例頒發俸米。滿洲、蒙古、漢軍官員初定每俸銀二兩,支米三斛。後定每俸銀一兩,支米一斛。漢官不論品,俱歲支米十二石。每年春、秋二季支給詳列於後。

正從一品歲給俸銀一百八十兩。

正從二品歲給俸銀一百五十五兩。

正從三品歲給俸銀一百三十兩。

正從四品歲給俸銀一百五兩。

正從五品歲給俸銀八十兩。

正從六品歲給俸銀六十兩。

正從七品歲給俸銀四十五兩。

正從八品歲給俸銀四十兩。

正九品歲給俸銀三十三兩一錢一分四釐。從九品歲給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

雜支凡內外支領錢糧立法稽核,毋令虛冒,近經議定。

內府及各衙門需用一應錢糧、物料,俱令職官親

行取送,庶不致有混冒之弊云。凡庶吉士在館讀書,每員按季給米四斗七升七合。凡歸附投誠官員該撫察明品級、功績、酌議,廩給造冊報部。凡國子監官學教習,每員按季支米三石。在監肄業諸生除八旗不給外,其餘監生每名月給米三斗。

順治元年

《大清會典》:宗室俸祿。凡支給順治元年題准歲給俸

銀親王一萬兩,郡王五千兩,貝勒二千五百兩,貝子一千二百五十兩,公六百二十兩。凡外藩王以下官員俸祿,順治初照封授爵秩給與俸祿。凡在京文武官俸順治元年題准:漢文武官俸給柴直銀兩,總歸戶部頒發文官正一品,歲實支俸銀二百一十五兩五錢一分二釐;從一品,實支一百八十三兩八錢四分四釐;正二品,實支一百五十二兩一錢七分六釐;從二品,實支一百二十兩五錢八釐;正三品,實支八十八兩八錢四分;從三品,實支六十六兩九錢

一分六釐;正四品,實支六十二兩四分四釐;從四品,實支四十八兩七錢六分四釐;正五品,實支四十二兩五錢五分六釐;從五品,實支三十七兩六錢八分四釐;正六品,實支三十五兩四錢六分;從六品,實支二十九兩八分四釐;正七品,實支二十七兩四錢九分;從七品,實支二十五兩八錢九分六釐;正八品,實支二十四兩三錢二釐;從八品,實支二十二兩七錢八釐;正九品,實支二十一兩一錢一分四釐;從九品,實支一十九兩五錢二分;武官正一品,歲實支俸銀九十五兩八錢一分二釐;從一品,實支八十一兩六錢九分四釐;正二品,實支六十七兩五錢七分六釐;從二品,實支五十三兩四錢五分八釐;正三品,實支三十九兩三錢四分;從三品,實支二十九兩五錢六分六釐;正四品,實支二十七兩三錢九分四釐;從四品,實支二十一兩五錢;正五品,實支一十八兩七錢六釐;從五品,實支一十六兩五錢三分四釐;正六品,實支一十五兩二錢一分;從六品,實支一十二兩四錢三分四釐。又一品、二品,歲額柴薪銀一百四十四兩;大學士加宮保者,加柴薪銀二十四兩;三品,一百二十兩;四品,七十二兩;五品、六品,四十八兩;七品,三十六兩;八品,二十四兩;九品,一十二兩。又直堂直廳每名歲給銀十兩:宗人府二十名,內閣十四名,詹事府十二名,左、右春坊各八名,司經局七名,翰林院十五名,四譯館十二名,吏部六十六名,戶部一百三名,禮部六十六名,兵部六十五名,刑部一百一名,工部五十八名,都察院五十三名,通政司五十名,大理寺二十二名,六科二十四名,尚寶司七名,中書科四名,太常寺二十四名,光祿寺四名,國子監十名,太僕寺十二名,鴻臚寺二十九名,行人司七名,欽天監十九名,太醫院十名,上林苑監四名,錦衣衛二十六名。凡在外文武官俸順治元年令:總兵官,月支俸銀五十兩;副將,月支俸銀三十兩;參將,月支俸銀二十兩;遊擊,月支俸銀十五兩;守備,月支俸銀七兩。

順治二年

《大清會典》:凡贍給順治二年題准:覺羅幼丁每戶月

給銀二兩。凡在京衙門公費順治二年定:各衙門官員分別等次,每月支給公費銀有差。又令纂修書史官員加倍支給公費。凡國子監官學教習,順治二年議准:國子監移取順天生員,教八旗子弟讀書,每名月給米二斛。凡辦事人員順治二年,令守門及收稅馬法月支銀二兩。又令吏部聽事八旗人,役禮部值宴執鞭人等,每名月支銀八錢。

順治三年

《大清會典》:凡在京文武官俸,順治三年議准:給滿洲、

蒙古、漢軍官俸銀有差。

順治四年

《大清會典》:凡在外文武官俸,順治四年議准:在外文

職照在京文官,按品支給俸銀外總督,歲支薪銀一百二十兩,蔬菜燭炭銀一百八十兩,心紅紙張銀二百八十八兩,案衣家伙銀六十兩,巡撫歲支薪銀副都銜一百二十兩,僉都銜七十二兩,蔬菜燭炭銀一百四十四兩,心紅紙張銀二百一十六兩,案衣家伙銀六十兩。織造官照品支俸薪外,歲支蔬菜燭炭銀一百八兩,心紅紙張銀一百八兩,案衣家伙銀六十兩,學院及巡按、巡鹽、巡茶、巡倉御史歲支薪銀三十六兩,蔬菜燭炭銀一百八十兩,心紅紙張銀三百六十兩。左布政歲支薪銀一百四十四兩,蔬菜燭炭銀八十兩,心紅紙張銀一百二十兩,修宅家伙銀四十八兩,案衣銀五十二兩。右布政歲支薪銀一百四十四兩,蔬菜燭炭銀四十兩,心紅紙張銀四十兩,家伙銀四十兩,案衣銀四十兩。按察使歲支薪銀一百二十兩,蔬菜燭炭銀八十兩,心紅紙張銀一百二十兩,修宅家伙銀四十八兩,案衣銀五十二兩。各道歲支薪銀參政一百二十兩,副使參議七十二兩,僉事四十八兩,蔬菜燭炭銀五十兩,心紅紙張銀五十兩,修宅家伙銀五十兩。布政使司經歷理問歲支薪銀四十八兩,都事薪銀三十六兩,照磨薪銀二十四兩,檢校薪銀十二兩,按察司經歷薪銀三十六兩,知事薪銀二十四兩,照磨檢校薪銀十二兩。知府歲支薪銀七十二兩,心紅紙張銀五十兩,修宅家伙銀五十兩,案衣銀二十兩。府同知通判歲支薪銀四十八兩,心紅紙張銀二十兩,修宅家伙銀十兩,案衣銀十兩,推官歲支薪銀三十六兩。心紅紙張銀二十兩,修宅家伙銀

十兩,案衣銀十兩,府經歷薪銀二十四兩。知事照磨薪銀十二兩,知州歲支薪銀四十八兩,心紅紙張銀三十兩,修宅家伙銀二十兩,迎送上司傘扇銀十兩,州同薪銀四十八兩,州判薪銀三十六兩,吏目薪銀十二兩。知縣歲支薪銀三十六兩,心紅紙張銀三十兩,修宅家伙銀二十兩,迎送上司傘扇銀十兩,縣丞薪銀二十四兩,典史薪銀十二兩,運使歲支薪銀一百二十兩。心紅紙張銀四十兩,蔬菜燭炭銀四十兩,修宅家伙銀四十兩,運同薪銀七十二兩。心紅紙張銀二十兩,修宅家伙銀二十兩,傘扇案衣銀十兩,燭炭銀十兩,運判薪銀四十八兩。心紅紙張銀二十兩,修宅家伙銀二十兩,傘扇案衣銀十兩,燭炭銀十兩,運司經歷薪銀三十六兩,知事薪銀二十四兩,提舉歲支薪銀四十八兩,燭炭銀十兩。心紅紙張銀二十兩,修宅家伙銀二十兩,傘扇案衣銀十兩,提舉司吏目薪銀十二兩。按察司司獄各府司獄庫大使、巡檢稅課大使、驛丞閘官河泊所官各支薪銀十二兩。凡教官生員俸廩,順治四年題准:直省教授學正教諭訓導,俱照從九品支給俸薪廩膳生,每名歲給膳夫銀六十兩,廩生每名歲給廩糧銀十二兩,師生每人日給廩米一升,俱於存留項下支銷。凡辦事人員,順治四年議准:各庫烏林人月給銀二兩,戶部司庫月給銀四兩。烏林人月給銀一兩五錢,制造庫司庫月給銀三兩。烏林人月給銀一兩五錢,工部烏林人月給銀一兩。順治五年

《大清會典》:凡在京文武官俸,順治五年令:各衙門無

品級筆帖式,月給銀二兩。議准:奉差官員,除俸薪銀各照品赴部支領外,坐糧廳各關差倉、差河、差船廠磚廠等差,歲支蔬菜燭炭銀四十八兩,案衣家伙修署銀二十兩,心紅紙張銀六十兩。各處巡捕官歲支廩給銀二十四兩,河差巡捕歲支一十八兩,倉大使俸薪照。從九品,支給委署者不支。又題准:都司經歷斷事支,正六品,俸薪衛經歷支;從七品,俸薪都司學衛學教官支,從九品,俸薪。又題准:在外武職歲俸銀,正一品,九十五兩八錢一分二釐;從一品,八十一兩六錢九分四釐;正二品,六十七兩五錢七分六釐;從二品,五十三兩四錢五分八釐;正三品,三十九兩三錢四分;正四品,二十七兩三錢九分四釐;正五品,一十八兩七錢六釐。歲支薪銀一品、二品,俱一百四十四兩;三品,一百二十兩;四品,七十二兩;五品,四十八兩。又提督支一品,俸薪外歲給蔬菜燭炭銀一百八十兩,心紅紙張銀二百兩,案衣家伙銀一百兩。總兵官支一、二品,俸薪外歲給蔬菜燭炭銀一百四十兩,心紅紙張銀一百六十兩,案衣家伙銀六十兩。副將支二品,俸薪外歲給蔬菜燭炭銀七十二兩,心紅紙張銀一百八兩,案衣家伙銀五十兩。參將支三品,俸薪外歲給蔬菜燭炭銀四十八兩,心紅紙張銀三十六兩,案衣家伙銀二十四兩。遊擊支三品,俸薪外歲給蔬菜燭炭銀三十六兩,心紅紙張銀三十六兩,案衣家伙銀二十四兩。都司僉書支三品,俸薪外歲給蔬菜燭炭銀一十八兩,心紅紙張銀二十四兩,案衣家伙銀一十六兩。守備支四品,俸薪外歲給蔬菜燭炭銀一十二兩,心紅紙張銀一十二兩,案衣家伙銀八兩。千總歲支,廩給銀四十八兩。把總歲支,廩給銀三十六兩。掌印都司支二、三品,俸薪外歲給蔬菜燭炭銀三十六兩,心紅紙張銀七十二兩,案衣家伙銀三十二兩。屯田操捕都司支三品,俸薪外歲給蔬菜燭炭銀三十兩,心紅紙張銀四十兩,案衣家伙銀三十兩。營都司支三品,俸薪外歲支蔬菜燭炭銀二十四兩,心紅紙張銀二十四兩,案衣家伙銀二十四兩。衛守備支四品,俸薪外歲給蔬菜燭炭銀八兩,心紅紙張銀八兩,案衣家伙銀八兩。衛所千總歲支五品,俸薪如專城者加給心紅紙張銀三十二兩,案衣家伙銀二十四兩。百總歲支,廩給銀三十六兩。運糧把總支四品,俸薪外歲給蔬菜燭炭銀一十二兩,心紅紙張銀一十二兩,案衣銀八兩。凡在京衙門公費,順治五年令各衙門,每月公費以制錢支給。

順治七年

《大清會典》:凡支給,順治七年議准:歲給俸祿親王銀

一萬兩,米六千石;郡王銀四千兩,米二千石;貝勒銀二千兩,米一千四百石;貝子銀一千兩,米八百石;公銀五百兩,米六百石;將軍銀八十兩。公主米一千石,郡主米五百石,縣主米三百石,

郡君米二百石。凡在京文武官俸,順治七年議准:盛京駐防官俸,照在京官例減半支給。又議准:鑾儀衛官俸,銀照品支給,米月支一石;包衣官不支俸銀,止月支米一石。凡辦事人員,順治七年議准:鑾儀衛校尉月給米三斗五升,銀五錢。又令張家口、獨石口外燒荒夫役并家口,俱給口糧。

順治八年

《大清會典》:凡支給,順治八年議准:歲給俸銀親王一

萬兩,郡王五千兩,貝勒三千兩,貝子二千兩,公一千兩。已上每俸銀二兩,給俸米三斛。凡在京文武官俸,順治八年議准:滿洲、蒙古、漢軍都統尚書,歲給銀一百四十兩,副都統侍郎一百三十兩,參領等官一百二十兩,佐領等官一百兩。護軍校驍騎校六品官,六十兩;七品官,四十兩;八品官,二十兩。每銀二兩,給米三斛。

順治九年

《大清會典》:宗室俸祿,順治九年議准:給親王世子俸

銀六千兩。凡在外文武官俸,順治九年議准:裁州縣修宅家伙銀兩。又議准:運糧把總改為都司僉書,其俸薪照品支給。

順治十年

《大清會典》:凡支給,順治十年議准:歲給俸銀親王、郡

王仍照舊例餘,俱酌量增減。貝勒二千五百兩,貝子一千三百兩,鎮國公七百兩,輔國公四百兩。一等鎮國將軍三百兩,二等鎮國將軍二百七十五兩,三等鎮國將軍二百五十兩。一等輔國將軍二百二十兩,二等輔國將軍二百兩,三等輔國將軍一百七十五兩。一等奉國將軍一百五十兩,二等奉國將軍一百二十五兩,三等奉國將軍一百兩。奉恩將軍七十五兩,已上每銀一兩,支米一斛。額駙世職官員俸祿,順治十年題准:世職官無子兄弟承襲者,所支俸祿銀米與故官母妻均分至舊,賜田園留給故官母妻,亡後給與應得家產人,永為定例。凡在京文武官俸,順治十年議准:滿洲、蒙古、漢軍官員歲給俸銀都統尚書一百八十兩,副都統侍郎一百五十五兩。參領一等侍衛郎中一百三十兩,佐領二等侍衛員外郎一百五兩,三等侍衛主事八十兩。護軍校驍騎校六品官六十兩,七品官四十五兩,八品官四十兩。每銀一兩,支米一斛。又議准:漢官仍照舊例每季各衙門備造印冊投送戶部,給俸滿洲、蒙古、漢軍官每年於二八月兩次給俸。

順治十一年

《大清會典》:凡支給,順治十一年題准:歲給公主俸銀

二百五十兩。外藩俸祿,順治十一年議准:蒙古王以下,公以上身故停給俸祿俟,承襲後照爵秩支給。題准山海關外官員俸祿,在

盛京支給。

順治十二年

《大清會典》:凡支給,順治十二年題准:歲給郡主俸銀

二百兩,縣主一百五十兩縣,君一百兩。額駙世職官員俸祿,順治十二年議准:世職官員亡故無人承襲者,其妻照伊夫應得俸銀俸米之半,贍給終身。凡在京衙門公費,順治十二年議准:在京文職及鑾儀衛衙門公費,每月朔以現在官員開送支領,已領官員月內遇有差遣等事不必掣回。其有事故未領者,不准補給。順治十三年

《大清會典》:凡贍給,順治十三年議准:宗室內無人承

襲者,郡王妃歲給銀一千五百兩,貝勒夫人歲給銀八百兩,貝子夫人歲給銀五百兩。祿米隨銀支給公將軍夫人,給伊夫俸祿銀米之半。凡在京文武官俸,順治十三年議准:官員俸銀滿、漢一例照品支給,其漢官柴薪等銀俱裁。又題准:官員已故其妻服制內,照伊夫品級給與半俸銀米,服滿停支。凡在外文武官俸,順治十三年議准:在外文官歲給俸心紅、紙張操賞銀仍照例支給,外其柴薪、蔬菜、燭炭銀俱令裁去。又題准:督撫各官,俱於駐劄地方給俸。

凡教官生員俸廩,順治十三年議准:裁廩膳

銀三分之二,其師生空缺銀令各督學扣報。順治十四年

《大清會典》:凡支給,順治十四年題准:下嫁外藩公主

歲支俸銀四百兩,緞二十匹;至銀三百兩,緞十五匹不等;郡主俸銀一百五十兩,緞十匹;縣主俸銀一百兩,緞八匹;郡君俸銀五十兩,緞六匹。

外藩俸祿,順治十四年題准:外藩親王歲支

俸銀二千五百兩,緞四十匹;至銀二千兩,緞二十五匹不等;郡王俸銀一千八百兩,緞二十三

匹;至銀一千二百兩,緞十五匹不等;貝勒俸銀八百兩,緞十三匹;貝子俸銀五百兩,緞十匹;鎮國公俸銀三百兩,緞九匹;輔國公俸銀二百兩,緞七匹;固倫公主額駙俸銀三百兩,緞十匹;郡主額駙俸銀一百兩,緞八匹;縣主額駙俸銀五十兩,緞五匹。

順治十五年

《大清會典》:凡贍給,順治十五年議准:宗室妃夫人等

孀居者,支給半俸銀米一年。

順治十七年

《大清會典》:凡教官生員俸廩,順治十七年議准:廩糧

銀仍舊全給。

順治十八年

《大清會典》:凡支給,順治十八年題准:在內固倫公主

俸銀四百兩,和碩公主三百兩,郡主二百五十兩,縣主二百二十兩,郡君一百九十兩,縣君一百六十兩,鄉君一百三十兩。又下嫁外藩公主俸銀二百兩,緞十二匹;縣君俸銀四十兩,緞五匹;鄉君俸銀三十兩,緞四匹。凡在京文武官俸,順治十八年議准:滿洲官員年至六十以上致仕者,照原品給與半俸銀米。若年未及六十致仕者,不准支給。外藩俸祿,順治十八年議准:和碩公主額駙歲給俸銀二百兩,緞九匹;郡君額駙歲給俸銀四十兩,緞五匹;縣君額駙俸銀三十兩,緞三匹;鄉君額駙俸銀二十兩,緞三匹。外藩世職官俸照,內官俸減半給發。凡在京衙門公費,順治十八年題准:各衙門筆帖式,月給公費銀一兩。又令宗人府公以下仍支公費,貝子以上不准支給。凡辦事人員,順治十八年令看守。

壇廟殿廠庫樓太監,每名按季給銀七兩五錢,米九

斗,遞減至銀一兩五錢,或止給米七斗五升不等。欽天監天文生,每名月給銀一兩,每季給米二石一斗,陰陽人每名月給銀一兩,米三斗。

刑部督捕醫士,每名每半年各支藥價工食

銀二十兩四錢,米二石四斗。太醫院切藥醫生,每名按季給銀一兩五錢,米一石五斗。醫士每名按季給米一石八斗,醫生每名按季給米一石二斗。上駟院獸醫,每季各支銀三兩,米三石。各廟道官,每名月給銀二兩或一兩,米三斗。洒掃人,月給銀五錢,米三斗。又住持每名按季給銀六兩,僧道每名按季給銀三兩或一兩五錢,各按季給米三斗。樂舞生每季各支銀九錢二分七釐,米九斗九升。

康熙元年

《大清會典》:凡在京文武官俸,康熙元年題准:留原品

隨旗上朝,各官及奉。

特旨留原品閒住停免上朝,各官俱照原品支俸。休

致支半俸官員,故後伊妻不准再給。題准:在外武官給俸,舊例至五品止營,千、把總止支廩給。今定千總六品每季俸薪銀一十二兩,把總七品每季俸薪銀九兩。凡教官生員俸廩,康熙元年議准:膳夫銀全裁仍留給廩糧三分之一。

康熙三年

《大清會典》:外藩俸祿,康熙三年議准:外藩公主以下

亡故額駙有爵秩者,仍准給俸無爵秩者,停支。康熙七年

《大清會典》:額駙世職官員俸祿,康熙七年題准:外任

旗員有革職休致,而仍留世職者,該都統查送戶部,以到京日為始給與世職俸祿。凡在外文武官俸,康熙七年議准:裁減各官心紅、紙張銀仍留給總督巡撫一百兩,布政使學院巡倉六十兩,按察使五十兩,織造河差三十兩,巡鹽各道運使二十兩,知府二十五兩,同知通判十兩,知州知縣十五兩,運同、運副、運判提舉十兩,掌印都司十五兩,操捕都司十兩,領運都司衛守備八兩,千總四兩。

康熙八年

《大清會典》:凡在外文武官俸,康熙八年題准:罰俸各

官病故者,督撫報免其降調丁憂裁缺,離任各官照原任追銀。凡歸附投誠官員,康熙八年議准:嗣後各省投誠官兵令其墾荒,以到汛日為始支給俸餉。

康熙九年

《大清會典》:凡在外文武官俸,康熙九年題准:督撫有

原加一二品銜者,照原品支俸。若三品以下官推授者,仍支三品俸。又議准:各官俸銀照除荒實徵數支領,其罰俸亦照除荒徵熟數扣解。康熙十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年議准:在京漢官俸照滿官例,每

年兩次支給其俸銀,各衙門總領分給初授陞轉官員吏兵二部。遇給放之日咨送到者,准其支俸過期者,不准補給。外藩俸祿,康熙十年題准:已故官員無嗣者,其母妻與襲職人均支俸祿。如承襲後遷轉之秩,不得分支其俸。康熙十一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一年,令外官陞巡撫者,准支原俸。

又議准:在外武職有軍功議敘俸滿,推陞加

署職銜與實銜同品者,准其照品支俸柴薪、蔬菜等銀照職任支給。

康熙十二年

《大清會典》:凡在京文武官俸,康熙十二年議准:旗員

年至六十歲告老解任者,查明歷俸深淺有無效力,應否給與半俸具題請。

旨未至六十歲告病解任者,不准給俸。駐防官員告

老仍在外省居住,及漢軍任綠旗官年老告退回京者,不給半俸。

內府佐領官員及有世職襲替者,亦不准給。凡

在外文武官俸,康熙十二年議准:遇閏加增官役俸薪,併操賞銀各省照舊編入全書。

康熙十四年

《大清會典》:凡在外文武官俸,康熙十四年議准:外官

內陞京堂者,不准帶外品食俸止,照見任支給。康熙十五年

《大清會典》:凡教官生員俸廩,康熙十五年議准:直省

復設教職不添給俸,令二員均支。

康熙十七年

《大清會典》:外藩俸祿,康熙十七年題准:已故王、貝勒、

貝子、公等應補給之俸不俟承襲,當支給時一體支給。

康熙二十年

《大清會典》:凡在京各衙門公費,康熙二十年

恩詔准:給各衙門官員,每月公費左、右宗人、大學士、

尚書、左都御史、總管鑾儀衛事內大臣各五兩。侍郎、學士、副都通政,各正卿內務府總管、詹事、宗人府府丞、僉都鑾儀使各四兩,左、右通政各少卿,少詹,祭酒,內閣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庶子,宗人府理事官,督捕左、右理事官,諭德,洗馬,監正院使郎中,冠軍使及滿洲給事中,滿洲、漢軍、御史各三兩。內閣侍讀翰林院侍讀、侍講,參議寺丞中允,贊善,司業,修撰,編修,檢討,庶吉士,宗人府副理官員外郎,主事宗人府都察院經歷都事,內閣典籍中書,中書科中書舍人,通政司知事翰林院典簿,待詔孔目。詹事府正字主簿、錄事、寺正、寺副、讀祝官,太常寺贊禮郎、祀丞、署正、署丞,鴻臚寺鳴贊、監副,五官正院判兵馬司指揮、副指揮、吏目、司庫,雲麾使治儀正內閣貼寫監生,翰林院詹事府有品筆帖式,及漢給事中漢御史各二兩二錢。大理寺評事、太常寺博士,各部司務理藩院知事、副使通政司、鑾儀衛經歷,鴻臚寺序班國子監監丞、博士、典簿,光祿寺典簿,鴻臚寺主簿,欽天監主簿,靈臺郎,挈壺正,司曆,監候博士,天文生,陰陽生,太醫院御醫吏目,整儀尉內閣,鑾儀衛筆帖式翰林院,無品筆帖式各一兩五錢。國子監助教、學正、學錄、典籍,各部院衙門筆帖式烏林人、內閣貼寫官學生各一兩。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會典》:凡在京文武官俸,康熙二十三年議准:在

京王以下,滿洲文武官員俸祿,於每年兩季未給之前,查明實在員數先行題請。如有罰俸降級者,照各衙門移送印文,臨時裁扣。

康熙二十四年

《大清會典》:凡在京文武官俸,康熙二十四年春、秋二

季給發王以下,滿洲、蒙古、漢軍官俸銀共一百一十萬一千八百四十四兩六錢九分七釐五毫,俸米三百萬二十六石九斗零。漢官俸銀共三萬八千五百三十七兩三錢一分二釐五毫,俸米八千五百二十五石二斗。

上三旗內大臣以下,侍衛藍翎以上員缺。康熙二十

四年,

諭調補侍衛各官,或照原品食俸,或照新任食俸,俱

請旨定奪。凡教官生員俸廩,康熙二十四年議准:廩生餼糧復給三分之一。

康熙二十五年

《大清會典》:外藩俸祿,康熙二十五年,支給外藩公主

王以下,拖沙喇哈番以上,俸銀共六萬五千三百六十七兩零,緞共一千一百四十八匹。凡辦事人員,康熙二十五年題准。

盛京刑部醫生,照京城刑部例,支給工食藥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