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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8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十八卷目錄
戶口部總論
魏徐幹中論〈民數〉
山堂肆考〈天運遞盛〉
地理通釋〈歷代戶口〉
文獻通考〈論古今戶口 論漏口 葉水心論戶口〉
大學衍義補〈蕃民之生 傅算之籍〉
駒陰冗記〈古今戶口〉
續文獻通考〈論戶口登耗〉
圖書編〈戶口總論 丁糧隱漏總論〉
學菴類稿〈明食貨志〉
食貨典第十八卷
戶口部總論
魏徐幹《中論》《民數》
治平在庶功,興庶功,興在事役均,事役均在民數。周民數,周為國之本也。故先王周知其萬民眾寡之數,乃分九職焉。九職既分,則劬勞者可見,怠惰者可聞也然。而事役不均者,未之有也。事役既均,故民盡其力。而人竭其力,然而庶功不興者,未之有也。庶功既興,故國家殷富,大小不匱,百姓休和,下無怨疚焉。然而治不平者,未之有也。故曰:水有源,治有本,道者審乎本而已矣。《周禮》孟冬,司寇獻民數於王。王拜而受之,登於天府內史、司會、冢宰,貳之其重之如是也。今之為政者,未知恤已矣。譬由無田,而欲樹藝也。雖有良農安所,措其彊力乎。是以先王制六鄉、六遂之法,所以維持其民,而為之綱目也。使其鄰比,相保相愛,刑罰慶賞,相延相及,故出入存亡,臧否順逆,可得而知矣。如是姦無所竄,罪人斯得迨及亂,君之為政也。戶口漏於國版,夫家脫於聯,五避役者有之,棄捐者有之,浮食者有之。於是奸心競生,偽端並作矣。小則盜竊,大則攻刦,嚴刑峻法,不能救也。故民數者,庶事之所自出也。莫不取正焉。以分田里,以令貢賦,以造器用,以制祿食,以起田役,以作軍旅。國以之建典,家以之立度,五禮用修,九刑用措者,其惟審民數乎。
《山堂肆考》《天運遞盛》
三代以上,天運主於西北,故戶口莫盛於西北。舜禹分天下為十二州,淮漢以北,居其九;淮漢以南,居其三。周公分天下為九州,淮漢以北,居其七;淮漢以南,居其二。三代以下,天運主於東南,故戶口莫盛於東南。西漢元始,當天下十之一。東漢建安,當天下十之二。西晉太康,當天下十之三。唐開元,當天下十之四。宋元豐,當天下十之五。
《地理通釋》《歷代戶口》
周仲山甫曰:古者司民協孤終,司商協名姓,司徒協旅,司寇協奸,牧協職,工協革,場協入,廩協出,是則少多死生出入往來,皆可知也。於是又審之以事。王治農於籍蒐,於農隙,耨獲亦於籍獮,於既烝,狩於畢時,是皆習民數者也。帝王世紀,禹平水土還為九州,民口千三百五十五萬三千九百二十三人。周公相成王致治,刑措民口千三百七十一萬四千九百二十三人,多禹十六萬一千人,周之極盛也。莊王之十三年,齊桓公二年,五千里內非天王之御,自世子公侯以下,至於庶民,凡千一百八十四萬七千人,定受田者九百萬四千人。
杜佑曰:當時天下列國,恐其數未詳。
至於戰國,蘇張之說計,秦及山東六國,戎卒尚踰五百餘萬,推民口數當千餘萬。
秦獻公十年,初為戶籍,相伍始皇十六年。初,令男子書年。
漢平帝元始二年,民戶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漢極盛矣。後漢光武中元二年,戶四百二十七萬九千六百三十四,口二千一百萬七千八百二十。桓帝永壽二年,戶千六百七萬九百六,口五千六萬六千八百五十六。魏武據中原,戶六十六萬三千四百二十三,口四百四十三萬二千八百八十一。
蜀後主為魏所滅,得戶二十八萬,口九十四萬,帶甲將士十萬二千,吏四萬。吳赤烏中有戶五十二萬,口二百三十萬。及皓滅,有戶五十三萬,口二百三十萬,兵二十三萬,大小吏三萬二千。
三國鼎立之時,通計戶百四十七萬三千四百三十三,口七百六十七萬二千八百八十一。晉武帝太康初,平吳天下,戶二百四十五萬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萬三千八百六十三,晉之極盛也。
《魏志》注:案《晉太康三年地記》,晉戶有三百七十七萬。
宋孝武大明八年,戶九十萬六千八百七十,口四百六十八萬五千五百一。陳宣帝時,有戶六十萬,至後主滅,有戶五十萬,口二百萬。後魏明帝正光以前,有戶五百餘萬,東魏靜帝武定中,有戶百一十八萬一百一十二,口四百四十八萬八千七百六十。
通計西魏州郡也。
北齊為周所滅,得戶三百三萬二千五百二十八,口二千萬六千八百八十。後周大象中,戶三百五十九萬,口九百萬九千六百四。隋大業中,戶八百九十萬七千五百三十六,口四千六百一萬九千九百五十六。唐武德初,二百餘萬戶。永徽元年,戶三百八十萬。
去大業末三十六年。
天寶十四載,戶八百九十一萬四千七百九,口五千二百九十一萬九千三百九,唐之極盛也。
自武德初至天寶末,凡百三十八年人戶,纔比於隋氏。
肅宗乾元三年,戶百九十三萬三千一百三十四。大曆中,唯有百三十萬戶。建中初,命黜陟使往諸道,按比戶口,得主戶百八十餘萬,客戶一百三十餘萬,共三百一十萬。
建中元年,定天下兩稅戶,凡三百八十萬五千七十六。
元和二年,李吉甫等撰《元和國計簿》見定戶二百四十四萬二百五十四。
十五道,七十一州,不申戶口數,率以兩戶資一兵。王彥威《上古額圖》言長慶籍戶,三百五十萬,而兵乃九十九萬,率三戶資一兵。
宋太祖元年,戶九十六萬。末年天下既定,戶三百九萬五百四。真宗景德四年,戶七百四十一萬七千五百七,口一千六百二十八萬二百五十四。神宗元豐六年,戶一千七百二十一萬一千七百十三,口二千四百九十六萬九千三百。
慶曆三年,范仲淹陳十事八曰:減徭役,觀西京,圖經唐,會昌中、河南府,有戶口十九萬四千七百餘戶。置二十縣,合河南府。主客七萬五千九百餘戶,仍置一十九縣,鞏縣七百戶,偃師一千一百戶,逐縣三等堪役者,不過百家,而所供役人不下二百。數新舊循環,非鰥寡孤獨不能供役,西洛之民,最為窮困,請依後漢故事,遣使先往西京,并省諸邑為十縣所廢之邑,並改為鎮。
《中論》曰:民數為國之本也。以分田里以令貢賦,以造器用,以制祿食,以起田役,以作軍旅,國以建典,家以立度,五禮用修,九刑用措,其唯審民數乎。《通典》曰:古之為理在周知人數,乃均其事役,周官有比閭族,黨鄉遂之制,維持其政綱紀,其人孟冬獻民數于王,王拜受之。其敬之,守之,如此其重也。胡氏曰:庶可能也,而難於富。以誅其財也,富可能也,而難於教。以無其道也。漢孝文孝明、唐太宗之世,亦云庶富矣。西京之教,無聞焉。明帝尊師重傅,臨雍拜老,宗戚子弟,莫不受學。唐太宗大召名儒,增廣生員,教亦至矣。然而未知所以教也。石氏曰:漢有平城之危,諸呂之難,七國之反,王莽之奪,漢終不亡,民心未去也。唐有武氏之變,祿山之禍,思明、朱泚、希烈、宗權諸侯之叛,唐終不亡,民心尚在也。民之叛也,雖以百里,雖以匹夫,猶能亡國。湯以七十里亡夏,文王以百里亡商,陳勝以匹夫亡秦,是也。《書》曰:可畏非民。蘇氏曰:三代之制度,地以居民,民各以其夫家之眾寡,而受田於官。一夫而百畝,民不可以多得尺寸之地,而地亦不可以多得一介之民。故其民均而地有餘,當成康刑措之後,其民極盛之時,九州之籍不過千三萬四千有餘,夫地以十倍,而民居其一。故穀常有餘,而地力不耗。均之有術也。劉氏度曰:西漢之盛,以戶計者,至於千二百二十三萬。以口計者,至於五千九百五十九萬。考之後世,以隋大業之富,而戶口之數,終莫能及,以未有浮屠之法,以耗之也。唐開元之閒,治固不逮漢,而以口計者,四千八百十四萬。自漢而降無,若開元者,豈非以開元初,姚崇為相,一旦髮僧而農者餘,萬二千人磨以歲月,其徒稍衰,故邪。《李氏心傳》曰:西漢戶口至盛之時,率以十戶為四十八口有奇。東漢戶口,率以十戶為五十二口,可準周之下農。夫唐人戶口至盛之時,率以十戶為五十八口有奇。可準周之中次。自本朝元豐至紹興,戶口率以十戶為二十一口,以一家止於兩口,則無是理,蓋詭名子,戶漏口者眾也。昔陸宣公稱租庸調之法,曰:不校閱而眾寡可知。自井田什一之後,其惟租庸調之法乎。《理道要訣》曰:秦漢以降海內一家,孝平元始,桓帝永壽,有隋大業唐家天寶戶口,殷盛三代莫儔。
《文獻通考》
《論古今戶口》
按古今戶口之數,三代以前,姑勿論史所載。西漢極盛之數為孝平元始二年,戶千一百二十三萬三千。東漢極盛之時,為桓帝永壽三年,戶千六十七萬七千九百六十。三國鼎峙之時,合其戶數不能滿百二十萬。昔人以為纔及盛漢時南陽、汝南兩郡之數。蓋戰爭分裂,戶口虛耗,十不存一,固宜其然。然晉太康時,九州攸同,而為戶只二百四十五萬九千八百。自是而南北分裂,運祚短促者,固難稽據姑指其極盛者計之,則宋文帝元嘉以後,戶九十萬六千八百有奇。魏孝文遷洛之後,只五百餘萬,則混南北言之,纔六百萬。隋混一之後,至大業二年,戶八百九十萬七千有奇。唐天寶之初,戶八百三十四萬八千有奇。隋唐土地不殊,兩漢而戶口極盛之時,纔及其三之二,何也。蓋兩漢時戶賦輕,故當時郡國所上戶口,版籍其數必實。自魏晉以來,戶口之賦,頓重則版籍容有隱漏不實,固其勢也。南北分裂之時,版籍尤為不明,或稱僑寄,或冐勳閥,或以三五十戶為一戶,苟避科役,是以戶數彌少。隋唐混一之後,生齒宜日富,休養生息,莫如開皇、貞觀之閒,考覈之詳,莫如天寶。而戶數終不能大盛。且天寶十四載,所上戶總八百九十一萬四千七百九,而不課戶至有三百五十六萬五千五百。夫不課者鰥、寡、廢、疾、奴婢及品官有蔭者,皆是也。然天下戶口,豈容鰥寡廢疾品官居其三之一有奇乎。是必有說矣。然則以戶口定賦,非特不能均貧富,而適以長姦偽矣。又按漢元始時,定墾田八百二十七萬五千三十六頃計,每戶合得田六十七畝百四十六步有奇。隋開皇時,墾田千九百四十萬四千二百六十七頃,計每戶合得田二頃有餘。夫均此宇宙也。田日加於前,戶口削於舊。何也。蓋一定而不可易者,田也。是以亂離之後,容有荒蕪,而頃畝猶在。可損可益者,戶也。是以虛耗之餘,並緣為弊而版籍難憑。《杜氏通典》以為我國家自武德初至天寶末,凡百三十八年,可以比崇漢室,而人戶纔比於隋氏。蓋有司不以經國馭遠為意,法令不行,所在隱漏之甚,其說是矣。然不知庸調之征愈增,則戶口之數愈減。乃魏晉以來之通病。不特唐為然也。漢之時,戶口之賦本輕至孝宣時,又行蠲減,且令流徙者,復其賦,故膠東相王成遂偽上,流民自占者八萬餘口。以徼顯賞,若如魏晉以後之戶賦,則一郡豈敢偽占八萬口,以貽無窮之逋負乎。
《論漏口》
西漢戶口至盛之時,率以十戶為四十八口有奇。東漢戶口,率以十戶為五十二口。可準周之下農夫唐人,戶口至盛之時,率以十戶為五十八口有奇。可準周之中次,自本朝元豐至紹興,戶口率以十戶為二十一口,以一家止于兩口。則無是理,蓋詭名子,戶漏口者眾也。然今淛中戶口率以十戶為十五口有奇,蜀中戶口率以十戶為二十口弱,蜀人生齒非盛于東南,意者蜀中無丁賦於漏口,少爾。昔陸宣公稱租庸調之法,曰不校閱而眾寡可知。是故一丁授田,決不可令輸二丁之賦,非若兩稅,鄉司能開闔走弄于其閒也。自井田什一之後,其惟租庸調之法乎。
《葉水心論戶口》
為國之要在於得民,民多則田墾,而稅增。役眾而兵強,田墾稅增,役眾兵強,則所為而必從,所欲而必遂。昔者戰國相傾,莫急于致民。商鞅所以壞井田,開阡陌者,誘三晉願耕之民,以實秦地也。漢末天下殫殘,而三國爭利,孫權搜山,越之眾以為民至,於帆海絕徼俘,執島居之夷,而用之。諸葛亮行師,號為秉義不妄,虜獲亦拔,隴上家屬以還漢中。蓋蜀之亡也,為戶二十四萬。吳之亡也,為戶五十餘萬。而魏不能百萬而已,舉天下之大,不當全漢數郡之眾。然則因民之眾寡,為國之強弱,自古而然矣。今天下州縣,直以見入職貢者,言之除已。募而為兵者,數十百萬人,其去而為浮屠,老子及為役,而未受度者,又數十萬人。若此皆不論也,而戶口昌熾生齒繁衍,幾及全盛之世,其眾強富大之形,宜無敵于天下。然而偏聚而不均,勢屬而不親,無墾田之利,無增稅之入,役不眾,兵不強,反有貧弱之實見於外。民雖多而不知所以用之,直聽其自生自死而已。夫前世之致民甚難,待其眾多而用之有終不得者,今之欲有內外之事,因眾多已成之民,率以北向。夫孰敢爭者,而論者曾莫以為意。此不知其本者也。以臣計之,有民必使之闢地,闢地則增稅。故其居則可以為役,出則可以為兵。而今也不然。使之窮居,憔悴無地,以自業其駑鈍不才者,且為浮客,為傭力其懷利強力者,則為商賈,為竊盜,苟得旦暮之食,而不能為家。豐年樂歲,市無貴糶,而民常患夫斗升之求。無所從給,大抵得以稅與役自通于官者,不能三之一。有田者不自墾,而能墾者非其田。此其所以雖昌熾蕃衍,而其上不得而用之也。嗚呼。亦其勢之有不得不然者矣。夫吳越之地,自錢氏時,獨不被兵。又以四十年都邑之盛,四方流徙,盡集于千里之內。而衣冠貴人不知其幾族,故以十五州之眾,當今天下之半計,其地不足以居其半。而米粟糓帛之直三倍于舊,雞豚、菜茹、樵薪之鬻,五倍于舊田宅之價,十倍于舊。其便利上腴,爭取而不置者,數十百倍于舊。蓋秦制萬戶為縣,而宋齊之閒山陰,最大而難治,然猶不過三萬,而兩浙之縣,以三萬戶率者,不數也。夫舉天下之民,未得其所,猶不足為意。而此一路之生,聚近在畿甸之閒,十年之後,將以救之乎。夫跡其民多而地不足,若此則其窮而無告者,其上豈有不察者乎。田無所墾,而稅不得增,徒相聚搏取攘,竊以為衣食使其俗貪淫詐,靡而無信義,忠厚之行,則將盡棄,而魚肉之乎。此不可不慮也。漢之末年,荊楚甚盛。不惟民戶,繁實地著充滿,而材智勇力之士,森然出于其中。孫劉資之以爭天下,及其更唐五代,不復振起。今皆為下州小縣,乃無一士生其閒者。而閩浙之盛,自唐而始,且獨為東南之望。然則亦古所未有也。極其盛,而將坐待其衰,此豈智者之為乎。且其土地之廣者,伏藏狐兔平野而居,虎狼荒墟、林莽數千里,無聚落姦人,亡命之所窟,宅其地,氣蒸鬱而不遂,而其狹者鑿山捍海,擿決遺利,地之生育有限,民之鋤耨無窮,至于動傷陰陽,侵敗五行,使其地力竭,而不應天氣。亢而不屬,肩摩袂錯,愁居戚處,不自聊賴,則臣恐二者之皆病也。夫分閩浙以實荊楚,去狹而就廣田,益墾而稅益增,其出可以為兵,其居可以為役。財不理而自富,此當今之急務也。
《大學衍義補》《蕃民之生》
《周禮》:大司徒之職,掌建邦之土地之圖,與人民之數,以佐王安擾邦國,以天下土地之圖,周知九州之地域廣輪之數,辨其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之名物。又曰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鳥獸,以毓草木,以任土事。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種,以教稼穡樹藝。
臣按:天地生人,止於此數。天之所覆者,雖無所不至,而地之所容者,則有限焉。惟氣數之不齊,而政治之異施於是乎。生民有盛有衰,生齒有多有寡焉。是以為人上者,必知其民之數,以驗吾之政。又必有以知其地域之廣狹長短,以驗其民居之所容。辨其土地之寒煖燥濕,以識其民性之所宜,察其民物之詳,審其利害之故,蕃鳥獸以為其衣食之資,毓草木以為其室器之用,別其土壤,教其稼穡。凡若此者,無非以蕃民之生也。民生既蕃,戶口必增,則國家之根本以固,元氣以壯,天下治而君位安矣。
大司徒以保息六,養萬民,一曰慈幼,二曰養老,三曰振窮,四曰恤貧,五曰寬疾,六曰安富。
臣按:大司徒以保息,養萬民謂之保息者,保養而使其蕃息也。成周盛時,以此養其萬民,所以致其蕃息,其天地生生不息之仁乎。蓋以民之生也。始於幼而終以老其間強壯之年,固皆有以自養而無賴乎人也。惟其幼也,不能自立,必待有以慈愛之迨其老也。不能自存,必待有以安養之,不幸而窮匱焉。貧乏焉,疾病焉,皆必待上之,振之,恤之,寬之,而後得以自遂也。凡此五者,皆因其所不足,而養之惟富而有財者。則又因其所有餘,而養之焉。誠以富家巨室,小民之所依,賴國家所以藏,富於民者也。小人無知,或以之為怨,府先王以保息,六養萬民而於其五者,皆不以安言獨言。安富者,其意蓋可見也。是則富者非獨小民賴之,而國家亦將有賴焉。彼偏隘者,往往以抑富為能,豈知周官之深意哉。
小司寇及大比,登民數,自生齒以上,登於天府,內史司會冢宰貳之,以制國用。
臣按:人生齒而體備,男子八月,生齒八歲,而齔女子七月,生齒七歲,而齔皆書於版,其正本登於天府。其內史、司會、冢宰三官所掌者,乃其副貳耳。民數既登之後,乃計其數以制國用焉。始之內史以書其名,繼之司會,以計其數,終之冢宰,以統其成。蓋因其戶口之多少,年齒之長幼,以會計其用,度之盈縮,以見先王之舉事。無非所以為民,民用既足,然後以制國用,不厲民以自適也。
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辨其國中,與其都鄙,及其郊野,異其男女,歲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萬民之數詔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於王,王拜受之,登於天府,內史司會冢宰貳之,以贊王治。
臣按:孟子有言:得乎丘民而為天子。天子之所以
為天之子,而享有天下之奉者,以其有民也。天生民而命天子一人以君之。凡君之所以尊,所以貴,而為四海九州之人愛戴之無已者,非民孰致之。故雖匹夫、匹婦之賤且貧,而天子必敬而愛之。不敢以其勢位權力加之,況千萬億人之名,數聚於一書之間,而敢輕忽之哉。古昔帝王所以受人之獻民數,而必拜之者此也。雖然徒拜其民數之版,而忽其蠢動之人,則亦虛禮而已。此人君所以貴乎。有愛民之實也。
漢惠帝六年,令民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章帝元和二年,春正月詔,賜民胎養穀,著為令。詔曰:諸懷妊者,賜胎養穀,人三斛。復其夫勿算一歲。三年春正月詔,嬰兒無親屬者,及有子不能養者,廩給之。
臣按:漢之時,去古未遠,所以著之。詔令以惠愛元元,以蕃其生者,猶有古意。女子過時不嫁者,有罪。婦人懷妊者,有養。嬰兒失養者,有給。三代以下,漢祚所以獨長,既失而復得者,豈不以此歟。
孝景元年,詔曰: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絕天年,朕甚痛之。郡國或磽陿無所農桑繫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北齊天保八年,議徙冀定瀛無田之人,遷於幽州寬鄉以處之始立九等之法,富者稅其錢,貧者役其力。
臣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自荊湖之人,觀之則荊湖之民,異於江右。自江右之人,觀之則江右之民,殊於荊湖。自朝廷觀無分於荊湖江右,皆王民也。夫自天地開闢以來,山川限隔,時勢變遷,地勢有廣狹,風氣有厚薄,時運有盛衰。故人之生也,不無多寡之異焉。以今日言之,荊湖之地,田多而人少。江右之地,田少而人多。江右之人,大半僑寓於荊湖。蓋江右之地,力所出不足以給其人,必資荊湖之粟,以為養也。江右之人,群於荊湖。既不供江右公家之役,而荊湖之官府,亦不得以役之焉。是併失之也。臣請立為通融之法。凡江右之民,寓於荊湖。多歷年所,置成產業者,則名以稅戶之目。其為人耕佃者,則曰承佃戶。專於販易傭作者,則曰營生戶,隨其所在,拘之於官,詢其所由,彼情願不歸其故鄉也。則俾其供詞,具其邑里,定為版冊。見有某人,主戶見當某處,軍匠明白詳悉,必實毋隱,然後遣官齎冊,親詣所居,供報既同,即與開豁所在郡邑,收為見戶。俾與主戶錯居,共役有產者,出財無產者,出力如此通融,兩得其用。江右無怨女,荊湖無曠夫。則戶口日以增矣。江右有贏田,荊湖無曠野,而田野日以闢矣。是亦蕃民生,寬力役一視同仁之道也。
漢自高祖訖於孝平,民戶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餘,口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餘。漢極盛矣。
臣按此西漢戶口極盛之數。
桓帝永壽二年,戶千六百七萬九百,口五千六萬六千。
臣按此東漢戶口極盛之數。
隋承周得戶三百六十萬,平陳又收戶五十萬。洎於大業二年,干戈不用,唯十八載。乃至八百九十萬。
杜佑曰:隋承西魏,喪亂周齊,分據暴君,慢吏賦重,役勤人不堪命,多依豪室,禁網隳廢,姦偽尤滋,高熲睹流冗之病,建輸籍之法,定其名,輕其數。使人知為浮客,被彊宗收大半之賦為編甿,奉公上蒙,輕減之征,先敷其信,後行其令,烝庶懷惠,姦無所容。隋氏資儲,逾於天下人。俗康阜熲之力焉。胡寅曰:方隋之盛也。郡縣民戶上版圖者,八百九十餘萬。自經亂離之後,十存不能一二,皆獨孤后。無關雎之法,廢長立少,而其禍至此也。
唐天寶十三載,戶九百六萬九千。
杜佑曰:唐自武德初至天寶末,凡百三十八年,可以比崇漢室,而人戶纔比於隋氏,蓋有司不以經國,馭遠為意,法令不行,所在隱漏之甚也。
胡寅曰:明皇享國維久,戶口雖多,不待易世,而身自毀之,比禍亂稍平,幾去其半,徒以內有一楊太真外,有一李林甫而致之。嗚呼。可不監哉。
憲宗元和時,戶二百四十七萬三千。
胡寅曰:天寶初,戶幾一千萬元和戶,僅二百四十七萬。是十失其八也。憲宗急於用兵,則養民之政不得厚重以用,异鏄聚斂受諸道,貢獻百姓難乎其阜蕃矣。
臣按:天下盛衰在庶民,庶民多則國勢盛,庶民寡則國勢衰。蓋國之有民,猶倉廩之有粟,府藏之有財也。是故為國者,莫急於養民,養民之政在乎去其害民者,爾所以使民受害,而戶口不得阜蕃者,必有其根。故胡寅論隋氏之耗,不咎楊李而咎獨孤后天寶之耗,不罪安史而罪楊太真李林甫元和之耗。則又歸其獄於程异皇甫鏄之聚斂焉。嗚
呼。私意行於宮禁,而災禍延於閭閻,小人用於廟堂,而毒害及於黎庶,人君之欲蕃民生者,其尚去讒遠色賤貨,而一於貴德也哉。
徐幹曰:夫治平在庶功,興庶功,興在事役均,事役均在民數。周民數周為國之本。故民數者,庶事之所自出也。莫不取正焉。以分田里以合貢賦,以造器用,以制祿食,以起田役,以作軍旅。國以建典,家以立度。五禮用修,九刑用措,其惟審民數乎。
臣按:今制每十年一次,大造黃籍,民年十五為成丁。十四以下,為不成丁,蓋得此意。
杜佑曰:古之為理也,在於周知人數,乃均其事役則庶功以興,國富家足,教從化,被風齊俗,一夫然。故災沴不生,悖亂不起,所以周官有比閭族、黨州鄉、縣,鄙之制,維持其政綱紀,其人獻民數於王,王拜受之。其敬之,守之如此。其重也及理。道乖方版圖,脫漏人如鳥獸飛走,莫制家以之乏國,以之貧姦,宄漸興傾覆,不悟斯政之大者,遠者,將求理平之道,非無其本歟。
臣按:古人有言:觀民之多寡,可以知其國之強弱。臣竊以為非獨可以知其強弱,則雖盛衰之故,治亂安危之兆,皆於此乎見之。是以人君常於拜受民數之後,閱其版籍,稽其戶口,以知其多寡之數。今日之民,較之前世多歟。吾則求所以致其多之之由。兢兢焉,益思所以保養之寡歟。必求所以致其寡之之故。汲汲焉,益求所以改革之如此,則危者,可安亂者,可治而衰者,可由是而盛矣。
《傅算之籍》
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于版,辨其國中,與其都鄙,及其郊野,異其男女,歲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萬民之數詔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
臣按:所謂版者,即前代之黃籍,今世之黃冊也。周時惟書男女之姓名、年齒,後世則凡民家之所有、丁口、事產皆書焉。非但民之數而已也。我朝每十年一大造其冊,首著戶籍,次書其丁口,次田地、房屋、牛隻。凡例有四:曰舊管,曰開除,曰新收,曰實在。今日之舊管,即前造之實在也。每里一百一十戶,十戶一甲,十甲一里,里有長,轄民戶十。輪年應役,十年而周,周則更大,造民以此,定其籍貫。官按此以為科差。誠有如徐氏所謂庶事之所從出而取正焉者也。版籍既定,戶口之或多或寡,物力之或有或無,披閱之頃,一目可盡。官府遇有科差,按籍而註之,無不當而均矣。然民偽日滋,吏弊多端,苟非攢造之初,立法詳盡,委任得人,則不能禁革其脫漏、詭寄、飛走、那移之弊。請當大造之年,戶部定為則例,頒行天下,凡所造之冊,必須縣冊詳于府,府冊詳于布政司,司冊詳于進呈者。其縣冊當如諸司職掌所載。凡各州縣田土必須開具,各戶若干,及條段,四至府冊,止書地名,司冊及進呈者,則否如此。則官府科差,有所稽考,得以驗其貧富。民間爭訟,有所質證,得以知其虛實。遇有旱潦,有所優免,不至于混而無別矣。
秦用商鞅之法,月為更卒已復為正,一歲屯戍,一歲力役,三十倍于古漢興循而未改。
臣按:更卒謂給郡縣,一月而更者,正卒謂給中都官者也。
漢高祖四年,初為算賦。
臣按:後世戶口之賦始此,蓋古者有田,則有稅,有身則有役。稅出財役出,力惟游惰無職事者,則抑之。俾視夫家出征稅焉。非有所利之也。自漢計口出算之後,則凡為民者,有身則有庸,力役之外,計口出財,遂為後世定制。
景帝二年,男子年二十始傅。
臣按:傅著也,言著名籍以給公家繇役也。漢制民年二十二始傅,五十六乃免。至是景帝更為異制,令男二十始傅,則是民之一生,供繇役出口賦,凡三十有六年也。
齊高祖詔朝臣曰:黃籍,人之大紀,國之理端。自頃民偽已久,乃至竊注爵位盜,易年月,或戶存而文書已絕,或人在而反記死,叛停私而去隸役身,強而稱六疾,皆政之巨蠹,教之深疵比年雖卻,改籍書終無得實,若約之以刑,則人偽已遠。若綏之以德,又未易可懲。諸賢並深明理,體各獻嘉謀,以何科筭能革斯弊。
臣按:冊籍之弊,古今一律。國初洪武五年,戶部發下戶,由以定民籍。十四年始大造。自是以來,每十年一攢造,民年十五為成丁,未及十五為未成丁。官府按冊以定科差,脫漏戶口者,有禁變亂版籍者,有刑凡有科徵差役,率驗其戶口、田產,立為等第。敷役者,不得差貧賣富。受役者,不得避重就輕。其制度可謂詳盡矣。然歲久弊生,非止一端。固非一二日,禁革所能盡,亦非一二人智慮所能周也。請自今遇大造之年,先期敕戶部,移文天下司府
州縣,俾其詳詢,博采積年病弊,何在各處事宜,何如一一條上戶部,戶部臣僚將所條具者,講究處置以聞。定為則例。頒行天下,如齊高祖詔,所謂各獻嘉謀以何筭而革弊焉者。如此則宿弊既革,版籍頓清,非獨官府之科差,適均而民間之詞訟,亦息矣。
唐令以百戶為里,五里為鄉,每里設正一人,掌案比戶口,課植農桑,撿察非違催驅,賦役在邑居者為坊。別置坊正。在田野居者為村,別置村正。
臣按《周禮》:六鄉有比長閭胥之屬,六遂有里宰酇長之名,唐人里正、坊正、村正之設。蓋本諸此今制,每一里百戶,立十長。長轄十戶,輪年應役十年,而周當年者,謂之見役。輪當者,謂之排年。凡其一里之中,一年之內,所有追徵錢糧句攝公事,與夫祭祀鬼神,接應賓旅官府,有所徵求民間,有所爭鬥,皆在見役者,所司惟清理軍匠,質證爭訟,根捕逃亡,挨究事由,則通用排年里長焉。此外又分為區,以督賦稅,謂之糧長。蓋簽民之丁,力相應者,充之非輪年也。惟糧多之處有之,必須精擇其人。不然非惟有虧于國課,而又有擾于民生也。
唐制:凡民始生為黃,四歲為小,十六為中,二十一為丁,六十為老。
凡里有手實法,歲終具民之年與。地之闊陿為鄉帳,鄉成于縣,縣成于州,州成于戶。部又有計帳,具來歲課役以報度支。
凡天下戶口,其資產升降定為九等,三年一造戶籍,凡三本,一留縣,一留州,一送戶部。
代宗廣德二年,敕天下戶口,委刺史縣令,據見在實戶,量貧富等第,科差不得依舊帳。
宣宗時,詔州縣,每縣據人貧富,及役輕重,作科差簿。送刺史撿署,訖鎖于令廳,每有役事,委令據簿科差。
臣按:天道十年,一變十年之間,人有死生,家有興衰,事力有消長,物直有低昂,蓋不能以一一齊也。唐人戶籍,三年一造,廣德之詔且欲守令,據見在實戶,量貧富等第,不得依舊帳。籍況今十年一造,十年之中,貧者富,富者貧,地或易其主人,或更其業,豈能以一律齊哉。今宜每年九月,人民收穫之後,里甲入役之先,布政司委官一員,督府州縣,官造明年當應賦役之冊,先期行縣俾令,各里開具本里,人民軍民匠竈其籍各若干,仕宦役占其戶各若干,其餘民戶,當應役者,總有若干。量其人丁,事產分為九等,一以黃冊為主冊,中原報人丁有逃亡事故,田地有沉斥買賣,審實造冊。州縣上之府,府上之司。委官親臨其地,據其見在,實有以田丁相配,參錯斟酌定為九等,則例隨據州縣一年,該應之役幾何。當費之財幾何。某戶當某役各填注其下,輕而易者,則一力獨當重而難者,則合眾併力貧者,任其力富者,資其財,必盡一年之用。而無欠無餘,造成三冊。一留司,二發府、州、縣,俾其前期,開示以曉民,使知豫備,至期據冊,以召集使供繇役。有不均者,許其指告,若夫非常有之事,不時需之物,則責之見役里甲云。
《駒陰冗記》《古今戶口》
古今戶口,登耗不同,大抵易代之初,常耗而承平。日久則登矣。禹分九州,時民戶一千三百五十五萬三千九百二十三民,口三千九百二十二萬。周公相成王時,民戶一千三百七十一萬四千九百二十三,民口四千九百二十三萬二千一百五十一。春秋時,民口一千一百八十四萬七千。漢平帝時,民戶一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六十二,民口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此漢之極盛也。光武之興,民戶四百二十七萬九千六百三十四民,口二千一百萬七千八百二十。桓帝時,民戶一千六百七十萬九百六民,口五千六萬六千八百五十六。至三國鼎立之時,通計戶一百四十七萬三千四百三十三,口七百六十七萬二千八百八十一。晉武平吳天下,戶二百四十五萬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萬三千八百六十三。至隋大業中,戶八百九十萬七千五百三十六,口四千六百一萬九千九百五十六。至唐永徽中,戶三百八十萬。天寶中,戶八百九十一萬四千七百九,口五千二百九十一萬九千三百九。此唐之極盛也。至大曆中,戶纔一百三十萬。此古今最耗者。宋太祖定天下,戶三百九萬五百四。至真宗時,戶七百四十一萬七千五百七,口一千六百二十八萬二百五十四。神宗時,戶一千七百二十一萬一千七百一十三,口二千四百九十六萬九千三百。徽宗宣和中,戶二千八十八萬二千二百五十八,口四千六百七十三萬四千七百八十四。此宋之極盛也。元世祖混一之初,戶一千三百一十九萬六千二百六,口五千八百八十三萬四千七百一十一。至其末年,口五千九百八十四萬八千九百六十四。此元之極盛也。我朝洪武之興,當元亂殘毀之後,戶口尚耗。至嘉靖中,戶九百三十五萬一千九百七,口五千八百五十五萬七千七百三十八。亦可謂盛矣。然今制軍匠等,戶不分析,民間口之入籍者,十漏六七。況自茲以往,丁口盈成之運,將來戶口之登,豈止漢、唐、宋、元之所謂盛者而已哉。
《續文獻通考》《論戶口登耗》
按國家戶口,登耗有絕不可信者,如洪武十四年,天下承元之亂,殺僇流竄不減,隋氏之末,而戶尚有一千六十五萬四千三百六十二,口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三千三百五。其後休養生息者二十餘年,至三十五年,而戶一千六十二萬六千七百七十九,口五千六百三十萬一千二十六。計戶減二萬七千五百八十三,口減三百五十七萬二千二百七十九。何也。其明年為永樂元年,則戶一千一百四十一萬五千八百二十九,口六千六百五十九萬八千三百三十七。夫是時,靖難之師,連歲不息。長淮以北,鞠為草莽,而戶驟增至七十八萬九千五十餘,口驟增至一千二十九萬七千三百十一。又何也。明年戶復為九百六十八萬五千二十,口復為五千九十五萬四百七十。比之三十五年,戶卻減九十四萬一千七百五十九,口減五百三十五萬五百五十六,又何也。九年戶九百五十三萬三千六百九十二,口五千一百四十四萬六千八百三十。四十年,戶一千九十九萬二千四百三十六,口六千五百三十七萬七千六百三十。僅一年耳,而戶忽增一百四十五萬八千七百四十四,口增一千三百九十三萬七百九十六。當是安南新入版圖,其戶口之數,至十年始上冊籍,然十一年戶復為九百六十八萬四千九百一十六。計減一百三十萬七千五百二十,口復為五千九十五萬二百四十四,計減一千四百四十二萬七千三百八十六。又大不可曉也。自是休養生息者五十年,而為天順七年,戶僅九百三十八萬五千一十二,口僅五千六百三十七萬二百五十。比於舊有耗而無登者,何也。然不一年而戶為九百一十萬七千二百五,減二十七萬七千八百七十二,口為六千四十九萬九千三百三十,增四百十二萬九千八十。其戶口登耗之相反又何也。成化中,戶不甚懸絕。二十二年,而口至六千五百四十四萬二千六百八十。此盛之極也。二十三年,而僅五千二十萬七千一百三十四,一年之間,而減一千五百二十三萬五千五百四十六。又何也。弘治十七年,口至六千一十萬五千八百三十五,十八年,戶至一千二百九十七萬二千九百七十四。此又盛也。不二年而為正德元年,戶僅九百一十五萬一千七百七十三,減三百八十二萬一千二百一,口僅四千六百八十萬二千五十,減一千三百三十萬三千七百八十五,又何也。自是而劉六等亂中原,藍鄢等亂楚蜀。江廣無處不被兵,而八年以後,口卻增至六千三百三十餘萬。又何也。然則有司之造冊,與戶科戶部之稽查,皆僅兒戲耳。掌民部者,宜亦留心經理焉。
《圖書編》《戶口總論》
說者謂三代而上,戶口盛於西北。三代而下,戶口盛於東南是矣。然民數之多寡,係於賦役之重輕,而聖人之於民,恆予之以休養生息之恩。以致民生蕃阜之盛有以也。後世乃多為之法,以征其身庸調口賦,日增月益,又虐用其民,而為鄉長、里正者,不勝誅求之苦。各萌逃避之意,於是版圖脫漏人如鳥獸飛走莫測,而家以之乏,國以之貧矣。故胡寅論隋氏之耗,不咎楊李,而咎獨孤后天寶之耗;不罪安史,而罪楊太真李林甫元和之耗。則又歸其獄於程异、皇甫鎛之聚斂焉。大抵田畝賦重,則人爭隱漏,以逃賦。欲蕃民生者,惟薄賦可也。李翱有言,人知重賦之可以得財,而不知輕賦之得財愈多。可謂知本矣。丁口之徭重,則人爭隱漏以避役,欲增戶口者,惟輕徭可也。馬端臨有言,庸調之征愈增,則戶口之數愈減。可謂通論矣。州縣果得人,以均其賦役,戶口有不蕃盛者哉。
《丁糧隱漏總論》
淮以北,土無定畝。以一望為頃,欺隱田糧,律條未之能行也。江以南,戶無實丁。以系產為戶,脫漏戶丁,律條未之能守也。洪武初年,甫脫戰爭,人民凋殘,戶一千六十五萬有奇,口六千五十四萬有奇。弘治四年,承平久矣。戶口宜蕃,且息矣。乃戶僅九百一十一萬。視初年減一百五十四萬,口僅五千三百三十八萬。視初年減七百一十六萬。此其故何也。宜司國計者,知所以處之矣。周忱《戶口論》曰:或投倚於勢豪之門,而自幼至長,無復糧差,或招誘於僧道之途,而化緣財物,遍遊四方,冒名為匠,則在南京者,應天府不知其名。在北京者,順天府亦無其籍。挈家於舟,則四水土洋,莫知蹤跡。冒隱買賣,陶然無憂。
《學菴類稿》《明食貨志戶口》
古者以民之少多,為國之貧富。故民物之數登於王府,王拜受之。所以重民也。明太祖籍天下戶口,置戶帖,戶具書名歲居,址編字為勘合,州縣用印分鈐籍,帖籍上戶部,而帖給之民,令有司以時,清核歲郊祀,中書省以戶籍陳壇下,薦之天畢,祭而藏之。洪武十四年,詔天下編黃冊,以百十戶為一里,推丁糧多者十戶為長。餘百戶為十甲,甲凡十人,歲役里長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先後以丁多寡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在城曰坊,近城曰廂,在鄉曰里,里為一冊,冊首總為一圖。其鰥寡孤獨不任役者,附十甲後為帶管,畸零僧道給度牒有田者,具編冊如民科。無田者入畸零冊,四一上戶部,布政司、府、州,若縣各存一。以待會冊,面裝青紙,上戶部者,裝黃紙,故謂之黃冊。比十年有司,頒定式坊廂里長,令人戶諸丁口,事產悉以實,自占上之州縣,州縣官比照原冊諸丁口,登下其死生事產貿易者,從增添過割務不失額戶。區上中下原定戶,消乏補以近上者事。故戶絕補以畸零,無則取於鄰圖。冊既具,州縣官檢閱更為總冊、類編、填圖,並各里冊上之府,府上之布政司,司上之戶部,遞為總冊、類編、填圖。其土官邊遠里甲,編不以式,均限年終進呈,送南京,後湖庋,藏之後湖一名,元武湖湖之廣,周遭四十里中,亙數洲斷岸千尺,庋冊庫東西,向舊設庫匠一百一十,每一大造增庫三十間,量加匠四十二人,典冊胥每二人領匠八人。檢暴蠹浥每五日過湖暴冊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二月天寒,三月飛絮,生蠹不暴,歲委監察御史二人。戶科給事中一人,戶部主事四人,督監生千二百人,清比違誤,蓋慎重至矣。戶三等曰民,曰軍,曰匠。而內地民有儒,有醫,有陰陽軍,有校尉,有力士、弓鋪、兵匠,有廚役、裁縫、馬船之類,若瀕海有鹽竈寺,有僧觀,有道士,畢以其業,著籍人戶,以籍為斷民。父母存若亡,而兄弟出分,若贅婿乞養子歸宗,另爨者聽異籍,惟軍匠有清,勾以異籍,為規避禁不聽,遇役憑冊,差撥逃移者,勾取復業,漏口脫戶,許自首。禁數姓合戶,附籍蔭襲,先適長分財產,一適庶為後。以親為次,姦生子,若既立後,乃生子與為後者,均財產無應。後者予女,後子不得於所後之親,得白有司,別立設老人,選年高為眾所信服者,導民善平鄉閭爭訟,其著籍人戶,避徭役私徙者,為逃戶。年饑乏食或避兵寇他徙者,為流民。有故而出比歸籍,遠難達止於外者,為附籍。上所移民曰移徙,又有以罪徙者,國初凡逃戶,移赴本籍。成祖令不回者,北京為民耕。宣德間,許有成產者,寄籍他不回及頓者,充軍所在衛所,正統時造逃戶。周知冊核其丁糧,其流民建文帝招撫復業者,英宗令勘名籍,編甲互保,分屬流處,里長帶管,自後遞年,添設參議、參政、副使、州縣判丞,撫治流民,歸原籍者,給口糧牛種。其附籍正統,時老疾致仕事,故官離原籍千里者,許收附係。軍匠遇缺,伍失班選,丁補役係民,原籍絕附近,撥地補納,稅糧其移徙,國初嘗移浙西、蘇松、嘉湖、杭五郡,民之無田者,四千餘戶,往耕。臨濠給牛種,舟糧以資遣之,三年不征其稅,徐達平沙漠徙北平山後民三萬五千八百餘戶,一十九萬七千餘丁口,散處衛府籍為軍者,給衣糧。民給田以耕。又以沙漠遺民三萬二千八百餘戶,屯田北平府,管內之地,凡置屯二百五十四,開地一千三百四十三頃。復徙江南民十四萬,於鳳陽已。戶部郎中劉九皋言,古狹鄉之民,聽遷之寬鄉,欲地無遺利,人無失業也。太祖採其議,遷山西澤潞民於河北,後屢徙浙西及山西民於淮南、滁和、北平、山東、河南,山東則徙他郡之民於東昌、兗州,官給以鈔賜,復又徙直隸、浙江諸布政司所屬,民二萬戶於京師、充倉。腳夫成祖覈太原、平陽、澤潞、遼沁、汾七府州,丁多田少,及無田之家,分其丁口以實北平。其罪徙者,建文帝命武康伯徐理往北平。度地處之,明時嚴逃民之禁。顧往往法外,寬卹永樂,初南陽請捕逃戶。上曰:人情懷土,諸郡連歲被災,守令不能撫綏之,逃亡非得已也。其勿捕宣宗加意,民瘼青州府,民奏永樂,中歲歉流徙棗強三百餘戶。二十年,乞附籍。上謂夏原吉曰,彼此皆吾土也。但得民安而已。唐宇文融撿括流民,過期不首者,謫邊州。縣容庇者抵罪。勞擾百姓,逃竄愈多,其飭有司,以此為戒,嘗與群臣論歷代戶口,以為其盛也。本於休息生養其衰也。由土木兵戎,又言隋文時戶口,漢以來莫及議者。謂當時必有良法,抑知有治人,無治法。隋文勤政節儉,足致富庶,豈徒以其法哉。正統時,于謙撫河南、山西,招撫流民,奏免復業者,稅糧後荊襄,寇亂流民,以百萬計,項忠楊璿先後為巡撫,下令逐之,弗率者戍邊,暍死疫斃不可稱,計祭酒。周洪謨著《流民說略》曰:東晉時,廬松之民,流至荊州,乃僑置松滋縣,於荊江之南。雍州之民,流聚襄陽,乃僑置南雍州,於襄水之側。此曩代制置流民之道也。若聽其近者,附籍遠者,設州縣以撫之流者,皆齊民矣。其後流民復集右都,御史李賓上其說,上命原傑往涖其事,招流民十二萬三千餘戶。給閒田建郡縣。以統治之。河南巡撫張瑄亦請河南、山東、山西、北直隸,各撫輯流民,制可時成化十二年也。初太祖即位,設養濟院,收無告者,月給衣糧。又設漏澤園,葬貧民。天下府州縣則立義塚,行養老之政富,民年八十以上,賜爵。復下詔,優卹經難兵民憲宗,復置漏澤園于北京。崇文宣武安定東西直阜,城各門外,收瘞道殣。所以卹民者,甚至然。太祖起窮巷,憤貧富不均,立之法,往往右貧抑富。又懲元時,豪強凌侮貧弱,武斷鄉曲。故命戶部籍浙江等九布政司,應天十八府州,富戶萬四千三百四十一戶,以次召見,名為量才擢用。實務抑損之既移,富民實京師。太宗選殷實大戶,附順天籍充北京富戶,凡附籍京師者,仍應原籍戶丁,徭役供給,目久貧乏,逃逸有司,移文勾攝,如驅戰卒。攜抱幼弱,奔走間關,官吏需索不勝其苦,天順間詔在京富戶事故者,不僉補然成化時,天下解補富戶,至京多例不僉補,應放免者,比放歸輒,乞食顛斃於路。弘治五年,順天逃戶,始免解。每戶徵銀五兩。七年減為三兩。正德時,南京富戶銀編入均徭人戶。嘉靖中,革海州原額富戶,後又察原籍富戶,逃亡累徭戶者,減三兩為二兩。其害沿二百餘年不改,夫戶口之登耗,視乎年之豐歉,時之安危,政刑之寬猛,賦斂之輕重,大致然也。然按之尺籍,論其世或不盡,合所謂黃冊。祗取應虛文,非其實矣。有司徵稅編徭,自為一冊。曰白冊。若黃冊任里胥為之,取不謬於舊冊而已。隆慶時,陳堂奏照白冊,攢造萬曆八年,大造黃冊,頒式天下。然其弊卒未能去。按有明戶口之數,增減不一,其可攷者。洪武弘治萬曆,三朝為詳。洪武二十六年,天下戶總一千六十五萬二千八百七十,口總六千五十四萬五千八百一十二。至弘治四年,戶總九百一十一萬三千四百四十六,口總五千三百二十八萬一千一百五十八。至萬曆六年,戶總一千六十二萬一千四百三十六,口總六千六十九萬二千八百五十六。太祖承元亂,殺僇流竄,不減隋氏之末,顧戶口極盛。其後休養生息,乃反不及焉。靖難兵起,連歲不息。長淮以北,鞠為茂草。其數反增於前。後乃又遞減。至天順間,為最衰。成化弘治,繼盛正德以後,又減周忱。謂投倚于豪門,招誘於異教,冒匠冒引舟居四處,莫知其蹤理或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