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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32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三十二卷目錄
弔哭部彙考一
周〈總一則〉
漢〈高祖一則〉
後漢〈總一則 明帝永平一則 殤帝延平一則〉
魏〈明帝太和一則〉
晉〈武帝咸寧一則 太康一則〉
宋〈武帝永初一則〉
南齊〈總一則 海陵王延興一則〉
梁〈總一則 武帝天監一則〉
陳〈高祖永定二則〉
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則〉
北齊〈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隋〈高農開皇二則〉
唐〈總一則 高祖武德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後唐〈明宗天成一則〉
禮儀典第一百三十二卷
弔哭部彙考一
周
周制,弔臨諸臣,及主人受弔儀。
按《周禮》:天官宰夫,凡邦之弔事,掌其戒令。
鄭康成曰:弔事,弔諸侯諸臣也。
大府,凡邦國之貢,以待弔用。
鄭康成曰:此九貢之財所給,給弔用,給凶禮之五事。
世婦,掌弔臨于卿大夫之喪。
鄭康成曰:王使往弔。 賈氏曰:案司服,公卿大夫皆王親弔之。此又使世婦者,蓋使世婦致禮物,但弔是大名,雖致禮,亦名為弔。是以大僕云:掌三公六卿之弔。勞注云:致禮,同名為弔,是其事也。 王氏曰:世婦視大夫,故使弔臨于卿大夫之喪。
女御,從世婦而弔于卿大夫之喪。
鄭康成曰:從之數,蓋如使者之介云。 賈氏曰:世婦象大夫,女御象元士,但介數依命數為差。則王之大夫四命,世婦之從亦四人。
《春官大宗伯》:朝覲會同,則為上相。王哭諸侯亦如之。
鄭康成曰:哭諸侯者,為薨于國,為位而哭之。《檀弓》曰:天子哭諸侯也,爵弁絰緇衣。 胡康侯曰:周制,王哭諸侯,則大宗伯為上相,司服為王制緦麻,宰夫為掌邦之弔事,戒令與其幣器財用。是王者所以懷諸侯。
鬯人,凡王弔臨,共介鬯。
鄭康成曰:以尊適卑曰臨。《春秋傳》曰:照臨敝色。鄭鍔曰:《禮記》所謂臨諸侯,畛于鬼神。曰:有天王某是也。王或親弔諸臣之喪,或適四方,舍于諸侯祖廟之時。雖曰至尊,于人之祖先神明,有所不敢忽。使介執鬯以禮之,鬯人共介鬯,王亦未嘗親摯,所謂天子無摯也。
司服,凡弔事,弁絰服。
鄭康成曰:《論語》曰:羔裘元冠,不以弔。弁絰者,如爵弁而素加環絰。
內宗,王后有事,則從,大喪序哭者,哭諸侯,亦如之。
賈氏曰:此諸侯來朝,薨於王國,王為之緦衰者。若《檀弓》云:以爵弁純衣哭諸侯,謂薨於本國,王遙哭之,則婦人不哭。婦人無外事。
凡卿大夫之喪,掌其弔臨。
鄭康成曰:王后弔臨諸侯而已,是以言掌卿大夫云。 王氏曰:世婦言掌弔臨於卿大夫之喪,則王或使焉。乃往內宗,言凡卿大夫之喪,掌其弔臨,則凡喪皆往,亦同族故也。
喪祝,王弔則與巫前。
鄭司農曰:喪祝與巫,以桃茢執戈在王前。《檀弓》曰:君臨臣喪,以巫祝桃茢執戈惡之也。所以異於生也。《春秋傳》曰:楚人使公親襚,公使巫以桃茢,先祓殯。楚人弗禁,既而悔之。君臨臣喪之禮,故悔之。
男巫,王弔,則與祝前。
鄭康成曰:巫祝前王也。 賈氏曰:喪祝云:王弔則與巫前。二官俱在王前也。 李嘉會曰:王弔,祝可往也,巫何與焉。祝則以辭,巫則用桃茢,以除害也。
女巫,若王后弔,則與祝前。
鄭康成曰:女巫與祝,前后如王禮。 賈氏曰:與天官、女祝前后也。
典路,凡會同軍旅,弔于四方,以路從。
易氏曰:為因會同賓客,而行弔事。
《夏官大司馬》:王弔勞士庶子,則相。
鄭康成曰:師敗,王親弔士庶子之死者,勞其傷者。則相王之禮庶子、卿大夫之子從軍者,或謂之庶士。 鄭鍔曰:士庶子,宿衛王宮者也。王親征,則從王在軍,而屬司馬。有死者,王親弔之。司馬相其弔
勞之禮,以其在軍故也。
司士,凡士之有守者,令哭無去守。
鄭康成曰:守官不可空也。 易氏曰:不以喪而廢其職。
大僕,掌三公孤卿之弔勞。
鄭康成曰:王使往。 鄭鍔曰:王於公卿,有弔之之禮,以致其哀戚之情。有勞之之禮,以示其憫勞之意。三公孤卿近臣之重,故遣僕臣以往,見其恩厚也。
小臣,掌士大夫之弔勞。凡大事,佐大僕。
鄭鍔曰:掌小事,故掌弔勞于士大夫。凡有大事,則為大僕之佐而已。
御僕掌群吏之逆,及庶民之復,與其弔勞。
李嘉會曰:群吏庶民,安有弔勞,觀陽門之介夫死,而子產哭之哀。漢征民宿衛,及其去也,天子親享之。群吏庶民,或有弔勞宜也。
按《儀禮·士喪禮》:君使人弔,徹帷,主人迎于寢門外,見賓不哭,先入門右,北面。
〈注〉使人士也,禮使人必以其爵。徹帷㧁之事畢,則下之。
弔者入,升自西階東面,主人進中庭,弔者致命。
〈注〉主人不升賤也。致命曰:君聞子之喪,使某如何不淑。
主人哭拜,稽顙成踊,賓出,主人拜送于外門外。
〈注〉稽顙,頭觸地。成踊三者三。
漢
高祖二年,為義帝發喪,哀臨三日。
按《漢書·高祖本紀》:二年冬十月,項羽使九江王布殺義帝于郴。漢王為義帝發喪,袒而大哭,哀臨三日。
後漢
後漢有弔臨遣使之制,光祿大夫、大鴻臚分掌之。按《後漢書·禮儀志》:朝臣中二千石、將軍,使者弔祭,郡國二千石、六百石以至黃綬,皆賜常車驛牛贈祭。宜自佐史以上達,大斂皆以朝服。君臨弔若遣使者,主人免絰去杖望馬首如禮。免絰去杖,不敢以戚凶服當尊者。
前書,賈山上書曰:古之賢君于臣也,尊其爵祿而親之,疾則臨視之無數,死則往弔哭之,臨其小斂大斂,已棺塗,而後為之服,錫衰絰,而三臨,其喪未斂,而不飲酒食肉,未葬不舉樂,可謂盡禮矣,服法服端容貌正顏色,然後見之,故臣下莫敢不竭力盡死以報其上。功德立於世,而令問不忘也。
按《百官志》:凡大夫、議郎皆掌顧問應對,無常事,唯詔命所使。凡諸國嗣之喪,則光祿大夫掌弔。大鴻臚。王薨則使弔之。
明帝永平元年,東海王彊薨,帝為發哀。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元年,東海王彊薨,遣司馬馮魴持節視喪事。 按《東海恭王彊傳》:永平元年,彊臨命上疏。天子覽書悲慟,出幸津門亭發哀。
殤帝延平元年十二月甲子,清河王薨,使司空持節弔祭。
按《後漢書·殤帝本紀》不載。 按《安帝本紀》云云。
魏
明帝太和五年,曹真薨,帝幸城東,哭之。
按《魏志·明帝本紀》:太和五年三月,大司馬曹真薨。按《杜佑·通典》:魏大司馬曹真薨,王肅為舉哀表云:在禮,大臣之喪,天子臨弔。諸侯之薨,又庭哭焉。同姓之臣,崇於異姓。自秦逮漢,多闕不行。光武頗遵其禮,時群臣莫不競勸。博士范升上疏稱揚以為美。可依舊禮,為位而哭,敦睦宗族。於是帝幸城東,張帷哭之。
晉
武帝咸寧二年,詔定為王公大臣,發哀之制。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咸寧二年十一月,詔諸王公大臣薨,應三朝發哀者,踰月不舉樂,其一朝發哀者,三日不舉樂。
太康二年,賈充薨,有司議弔臨儀。
按《晉書·武帝本紀》:太康二年夏四月庚午,太尉、魯公賈充薨。
按《後漢書·禮儀志》:注晉起居注曰:太尉賈充薨,皇太子妃之父,又太保也。有司奏,依漢元明二帝親臨師保故事,皇太子素服為發哀,又臨其喪。
宋
武帝永初二年,零陵王薨。車駕三朝率百僚舉哀于朝堂,一依魏明帝服山陽公故事。
按《宋書·武帝本紀》云云。
南齊
南齊制,漆畫輪車。御為郡公舉哀臨哭所乘。〈又〉白帢單衣,謂之素服,以舉哀臨喪。
按《南齊書·輿服志》云云。
海陵王延興元年,王薨,議百官臨會儀。
按《南齊書·海陵王本紀》不載。 按《禮志》:海陵王薨,百官會哀。時纂嚴,朝議疑戎服臨會。祠部郎何佟之議:羔裘元冠不以弔,理不容以兵服臨喪。宋泰始二年,孝武大祥之日,于時百僚入臨,皆于宮門變戎服,著衣帢,入臨畢,出外,還襲戎衣。從之。
梁
梁制,小輿形似軺車,金裝漆畫,但施八橫。元正大會,乘出上殿。西堂舉哀亦乘之。行則從後。一名輿車。〈又〉單衣、白帢,以代古之疑衰、皮弁為弔服,為群臣舉哀臨喪則服之。
按《梁書》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云云。
武帝天監五年,皇太子為貴嬪母喪,舉哀別第。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天監五年,貴嬪母車喪,議者疑其儀。明山賓以為:貴嬪既居母憂,皇太子出貴嬪別第,一舉哀,以申聖情,庶不乖禮。帝從之。
陳
高祖永定二年,江陰王薨,詔遣太宰弔祭,司空監護喪事。
按《陳書高·祖本紀》云云。
永定三年六月辛丑,故司空周文育之柩至自建昌。壬寅,高祖素服哭于東堂。
按《陳書·高祖本紀》云云。
北魏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帝為高麗王璉舉哀于城東行宮。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按《禮志》:太和十五年,高麗王死,十二月詔曰:高麗王璉守蕃東隅,累朝貢職,年踰期頤,勤德彌著。今既不幸,其赴使垂至,將為之舉哀。而古者同姓哭廟,異姓隨其方,皆有服制。今既久廢,不可卒為之衰,且欲素委貌、白布深衣,于城東為盡一哀,以見其使也。朕雖不常識此人,甚悼惜之。有司可申敕備辦。事如別儀。
太和十九年,為太師馮熙舉哀于行在。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十九年春三月戊子,太師馮熙薨。夏四月庚子,車駕幸彭城。癸丑,帝為太師馮熙舉哀于行在所。
北齊
後齊,河清中,改易舊物,著令定制。乘輿。東、西堂舉哀,服白帢。皇太子為宮臣舉哀,白帢,單衣,烏皮履。未加元服,則素服。
按《北齊書》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云云。
北周
後周帝后及諸侯已下,弔服各有其制。
按《北周書》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後周設司服之官,掌皇帝十二服。其弔服,錫衰以哭三公,緦衰以哭諸侯,疑衰以哭大夫皆素弁,環絰。〈又〉其弔服,諸侯於其卿大夫,錫衰;同姓,緦衰;於士,疑衰。其當事則弁絰,否則皮弁。公孤卿大夫之弔服,錫衰弁絰,皮弁亦如。士之弔服,疑衰素裳,當事弁絰,否則徒弁。〈又〉皇后之弔服。為妃、嬪、三公之夫人、孤卿內子之喪,錫衰。為諸侯夫人之喪,緦衰。為媛、御婉及大夫孺人、士之婦人之喪,疑衰。皆吉笄,無首。諸侯之夫人及三妃與三公之夫人已下凶事,則五衰:其弔,諸侯夫人於卿之內子、大夫孺人,錫衰。於已之同姓之臣,緦衰。於士之婦人,疑衰。皆吉笄,無首。其三妃已下及媛,三公夫人已下及孺人,其弔服錫衰。御婉及士之婦人,弔服疑衰,疑衰同笄。
隋
高祖開皇 年,定臨弔諸臣服制。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儀志》:高祖初即位,將改周制,下詔:集通儒,詳議。定令,採用東齊之法。乘輿白帢,白紗單衣,烏皮履,舉哀則服之。臨臣之喪,三品已上,服錫衰;五等諸侯,緦衰;四品已下,疑衰。皇太子白帢,單衣,烏皮履,為宮臣舉哀,則服之。臨弔三師、三少,則錫衰;宮臣四品已上,緦衰;五品已下,疑衰。開皇二年,使使弔於陳。
按《隋書·高祖本紀》:開皇二年春正月庚申,陳宣帝殂。夏六月甲申,使使弔於陳。
唐
唐制,禮部郎中、員外郎,及鴻臚寺卿,掌弔事。
按《唐書·目官志》:禮部郎中、員外郎。凡出蕃冊授、弔贈者,給衣冠。皇親三等以上喪,舉哀,有司帳具給食。〈又〉鴻臚寺卿。皇帝、皇太子為五服親及大臣發哀臨弔,則卿贊相。
高祖武德四年,始著臨弔輿服之制。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車服志》:武德四年,始著車輿、衣服之令。天子之車:曰四望車者,拜陵、臨弔所乘也,制如安車,青油纁,朱裏通幰,朱絲絡網。皇后之車六:四望車者,拜陵、弔喪所乘也,青油纁,朱裏通幰。皇太子之車三:四望車者,臨弔所乘也。金飾末,紫油纁,朱裏通幰。天子之服十四:白帢者,臨喪之服也。白紗單衣,烏皮履。
元宗開元二十年,《開元禮》成,定舉哀臨弔之制。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蕭嵩為集賢院學士,奏起居舍人王仲丘撰成一百五十卷,名曰《大唐開元禮》。二十年九月,頒所司行用焉。按《開元禮》:皇帝為外祖父母舉哀,本司散下其禮,所司隨職供辦。尚舍奉御先於別殿設素褥床蓆,為舉哀成服位,南向。尚衣奉御先製小功五月之服。守宮先於舉哀殿外門之外,隨便設百官文武次如常。其日舉哀前三刻,諸衛屯門列仗如常,諸應陪慰者並赴集次所,典儀於舉哀殿門之外布百官位亦如常。又於殿前設諸王三品已上哭位,文東武西,重行北面,相對為首,諸親位於文武官五品之下。皇宗親在東,異姓親在西。又於階下當御位北向設太尉奉慰位。文武百官到,入次改服素服。侍中版奏:請中嚴。亦在三刻之前,尚衣奉御以篋奉衰服升,立於殿東間北面。典謁引諸王百官一品以下九品以上俱就門外位。文武侍衛之官詣閤奉迎。舉哀前一刻,侍中版奏:外辦。皇帝服素服,御輿出,升別殿,降輿,即哭位南向坐,侍衛如常。至時,侍中跪奏:請為故某官若某郡君。舉哀。俛伏,興。皇帝哭,十五舉聲。侍中跪奏:請哭止成服。俛伏,興。皇帝止。尚衣奉御以篋奉衰服進,跪授,興,仍贊變服焉。於變服,則權設步障,已而去之。成服已,侍中又跪奏:請哭。俛伏,興。皇帝哭。通事舍人引諸王、文武百官三品以上入就殿庭位,舍人贊拜,群官在位者皆再拜;舍人贊哭,群官在位皆哭;十五舉聲,舍人贊止,群官在位皆止。舍人引諸王為首者一人進詣奉慰位,跪奉慰,俛伏,興,舍人引退還本位。又舍人次引百官文武行首一人進詣奉慰位,跪奉慰,俛伏,興,舍人引退還本位。舍人贊拜,在位者皆再拜。舍人引三品以上退出。其四品以下位於門外者,典謁贊拜、贊哭、贊止、引退如殿庭之儀。侍中跪奏:請哭止。俛伏,興。皇帝止,御輿降還,侍衛從至閤如初。所司宣仗散。其日晡哭,則晡前二刻奏嚴,一刻奏辦。皇帝服衰服,出即位次哭如初。百官不集。自後朝晡三日而止。 為皇后父母舉哀與為外祖父母禮同。其異者,製緦麻三月之服,朝晡再哭而止。 為諸王妃主舉哀,本司散下其禮,所司隨職供辦。尚舍奉御先於肅章門外道東設大次,南向,周以行帷,御座,設素褥床席。守宮隨便於永安門外設文武官五品以上便次。其日舉哀前三刻,侍中版奏:請中嚴。前二刻,諸衛列仗如常。典儀於大次前量遠近設一品以下應陪集者哭位,文東武西,重行北面,相對為首。百官皆集次,改服素服就位。又於大次前設奉慰位。前一刻,文武侍衛之官詣閤奉迎如常。侍中版奏:外辦。皇帝素服御輿複道以出,從闈宮後門入,之大次。降即哭位,南向坐,侍衛如常。至時,侍中跪奏:請為故臣某官若主若妃。舉哀。俛伏,興。皇帝哭。通事舍人贊群官拜,群官在位者皆再拜。若百官為門外位者,候入大次,通事舍人引三品以上入次前位,四品以下仍門外位。舍人贊哭,群臣在位者皆哭,十五舉聲,舍人贊止,群臣在位者皆止。舍人引文武官行首皆一人,詣奉慰位,跪奉慰,俛伏,興,引退還本位。舍人贊拜,群臣在位者皆再拜訖,有門外位者,典謁贊拜、贊哭、贊止。侍中跪奏:請哭止。俛伏,興。又奏請還宮,退本位立。皇帝哭止,御輿降還,其侍衛從至閤如常。所司宣仗散。其日晡哭,則晡前二刻奏嚴,一刻奏辦。皇帝仍初服出位次哭如初。侍衛如初,百官不集。自後本服周者,凡三朝哭而止。本服大功者,其曰晡哭而止。本服小功以下,一舉哀而止。若皇太子陪舉哀,則素服,左庶子啟引從帷宮南門入,至大次前,啟再拜訖,引升東間之南,北面哭。於百官哭止,進御座前,跪,俛伏,興,再拜。於百官退,引降拜還如初。其宮官等應陪拜慰者,則隨班於上臺,自下皆然。 為內命婦宗戚舉哀與為諸王妃主禮同。三品夫人以上,其日仍晡哭而止。其九嬪以下,一舉哀而止,亦隨恩賜之深淺。 為貴臣舉哀與為諸王禮同,其異者一舉哀而止。貴臣謂職事二品以上,散官一品。其餘官則隨恩賜之深淺。 為蕃國主舉哀與為貴臣禮同,其異者,城外張帷幔為次,向其國而哭之,至舉聲而止。 皇帝臨諸王妃主喪,本司散下其禮,所司隨職供辦。尚舍直長先設行宮大次於主人第大門外之西,南向。守宮於主人大門外,隨便設諸從駕文武之官便次。其所臨者五屬之親,於乘輿未到之前,並先集列於主人之第。其執事先於其寢北設帳幔,為主人五屬婦女拜哭次。其日,未出宮前四刻,侍中版奏:請中嚴。出宮前三刻,搥一鼓為一嚴。所司整設小駕鹵簿於所出宮門外如常儀。出宮前二刻,搥二鼓為再嚴,奉禮於所出宮門外設陪從官位如常。尚舍奉御先於主人第大門外便殿之內,設皇帝便座,南向。又於主人堂上中間設素下床席,為哭位,亦南向。典儀又於主人庭中設陪從官位,文東武西,重行北面,相對為首。又於御座前階下設奉慰位。主人執事於堂下設五屬之親位於東階之東,重行,西面北上。又設五屬婦女位於堂北幔下:主女位於東廂,西面南上;妻妾位於西廂,東面南上;眾婦人位於北廂,重行南面。諸親在東,相對為首。以服精麤為序,而尊者差前。其五屬外內並臨於此所。諸陪從之官,各常服赴集其位。有司整列皇帝四望車以下及仗衛之屬應列鹵薄者於內外如常儀。出宮前一刻,又搥三鼓為三嚴,侍衛之官詣閤奉迎如常。侍中版奏:外辦。皇帝服常服,御輿以出,繖扇華蓋侍衛警蹕如常儀。皇帝降輿升車,黃門侍郎進,當車前跪,奏稱:黃門侍郎臣某言,請乘輿發。退復位。駕動,警蹕如常,黃門侍郎與贊者夾輅以出。至侍臣上馬所,黃門侍郎進,跪奏稱:請駕權停,敕侍臣上馬。俛伏,興。侍中前承詔,退稱:制曰可。黃門侍郎退,唱:侍臣上馬。贊者承傳,文武侍臣上馬畢,黃門侍郎奏稱:請乘輿發。退復位。鑾駕動,稱警蹕,鼓吹不作。文武群官應陪從者乘馬以從。駕至行宮門外,侍中進,跪奏:請降車。俛伏,興,退復位。皇帝降車,御輿就大次。其輿輦以下鈒戟仗衛之屬,陳列於大次之前左右。皇帝變服素服,其陪從之官各舍於便次變服素服,其侍臣及武官不變服。主人相者引主人內外五屬之親,各服縗服就堂下外內位次哭。典儀一人立於堂下東階東南,贊者二人立於其南退,俱西面。皇帝變服訖,御輿出,侍御如常。主人免絰去杖,司儀令引出大門外,望見乘輿,止哭,再拜迎。仍引主人先入門右西面立,不哭。其未殯即通拜迎拜送於大門內。皇帝至堂,侍中跪奏:請降輿,升。俛伏,興。於所臨喪者非尊秩,則御輿升堂。皇帝降輿,升自東階,即哭位。巫祝各一人先升,巫執桃立於東南,祝執茢立於西南,相向。千牛四人執戈隨升,二人先,二人後。侍臣夾升,列於戶內外及階下左右。其仗衛鹵簿列於門外內如常。司儀令引主人入中庭,北面。典儀稱拜,主人內外皆再拜。敕引主人升。司儀令引主人升主於戶內之東,西面。侍中跪奏:請哭。俛伏,興。皇帝哭。典儀稱哭,贊者承傳,唱可哭。凡典儀有詞,贊者皆承傳。主人以下在位者皆哭。典謁引諸從官應陪臨者入即班位。立定,典儀稱拜,從官在位者皆再拜;典儀稱哭,從官在位者皆哭;十五舉聲,典儀稱止,從官在位者皆止。典謁引諸王為首者一人進,舍人接引詣奉慰位,跪奉慰,俛伏,興,舍人引退,典謁接引還本位。又典謁次引諸從官文武行首一人進,舍人接引詣奉慰位,跪奉慰,俛伏興,舍人引退,典謁引從官在位者出。又典謁次引諸王等以次出。侍中跪奏:請哭止。俛伏,興。皇帝止。典儀稱哭止,主人以下皆止。司儀令引主人降立于庭中之東,北面,典儀稱拜,主人以下皆再拜。侍中跪奏:請哭止。俛伏,興。皇帝降,御輿出,侍衛警蹕如初。司儀令引主人先出,俟于大門外拜送。皇帝至大次,降輿即御座變服。司儀令引主人哭還廬次。皇帝停大次,未發前三刻,侍中版奏:請中嚴。所司先奏三嚴搥鼓,整列仗衛鹵簿于還途如來儀。奉禮于行宮南門外道左,向道重行設陪從之官位,文左武右。陪從之官于便次變服常服,赴集位所,典謁引即班位。三嚴已,侍中版奏:外辦。皇帝御輿出,侍衛警蹕並如初。皇帝降輿升車,黃門侍郎奏請及群官陪從、鼓吹不作並如來儀。乘輿至殿前,若閤外。迴車。侍中跪奏:請降入。俛伏,興。皇帝降車御輿入,侍臣從至閤如初。侍中版奏:解嚴。將士各還其所,百官皆退。 臨外祖父母喪皇后父母、宗戚、貴臣並與臨諸王妃主禮同。其臨王妃喪及凡內喪,則並幸其前寢次也。其尊應就喪殯寢者,則臨殯寢所。 凡臨諸王妃主尊親者及師保傅與三老五更、二王後喪,則敬同外祖。其所臨幸者若第鄰宮闕,率爾往還,則容不備鹵簿與嚴鼓,皆稟當時別儀注。其內外文武陪從官,准駕備略。車駕若經太廟,則侍中跪奏式,過乃復常。
敕使弔諸王妃主喪,本司散下其禮,所司隨職供辦。守宮先於主人第大門外之右設使者次,南向。其日,使者至,掌次者引之次。內外衰服,司儀引主人以下俱立哭於東階下,婦人立哭於殯所如常儀。使者素服出次,司儀引立於大門外西,東面。持節者立於使者之北,少退,史二人對舉弔書案,立於使者之南,差退,俱東面。城外不持節。司儀入告,主人去杖免絰。司儀引主人出門,止哭,迎於大門外,見賓先入,立於門右,北面。司儀引使者入,持節者先導,持案者次之。內外止哭。使者入門而左,立於階間,南面;節在使者之東少南,西向;持案者立於使者西南,東面。司儀引主人進當使者前,北面。持節者脫節衣。史以案進詣使者前,使者取弔書,持案者退復位。使者稱:有制,弔。主人哭拜,稽顙,內外皆哭。司儀引主人進受弔書,退立于東階下,西面哭。持節者加節衣。司儀引使者,持節者先導,持案者次之,出,復門外位。主人以弔書授左右,司儀引主人,出內門止哭,拜送於大門外。使者還。主人杖哭而入,取弔書於階下,升,奠於柩東。使人若須私弔,則通名,引入,弔如常禮訖,引出。若朝使致賻,賓至,主人迎受如弔書儀,唯賻物掌事者受以東。藏之。 敕使弔外祖父母喪后父母、宗戚、貴臣、蕃國主並與弔諸王妃主喪同。 制遣百僚會王公以下喪,守宮先於主人第大門外,隨便量設百官文武應會弔者便次。其日,司儀令先於主人第前寢庭,北面重行設百官位,以西為上。百官應會弔者,並赴集主人第門外便次,各服素服,司儀以次引入就班位。立定,司儀贊可哭,諸官在位者皆哭,十五舉聲,司儀贊可止,諸官在位者皆止。司儀引諸官行首一人升,詣主人前席位展慰非應致敬者則立慰。訖,引降出。又司儀引諸在位者以次立。不致敬者出,應致敬者再拜引退。 敕使榮贈諸王,守宮於主人大門外之西,設使者及使副次,南向。其日,使人及副公服從朝堂受冊,載於犢車。使人及副各備鹵簿,鼓樂備而不作。至主人大門外,降車,掌次引之次。內外衰服。司儀引主人以下就東階下位,婦人升就堂上位,皆立哭。使者出次,謁者絳公服引立於門西,東面。使副立於使者之南,持節者立於使者之北,少退,史二人對舉冊案,立於使副西南,俱東面。司儀入告,主人去杖免絰。司儀引主人出門,止哭,迎使者於大門外,見賓先入,立於門右,北面。謁者引使者入,持節者先導,使副及持冊案者次之。內外止哭。使者升,立於柩東,北廂,南面。持節者在使者之東少南,西向。使副立於持節南,持冊案者立於使副東南,俱西面。司儀引主人升,立于階上,當使者北面。持節者脫節衣。使以冊案進使副前,使副取冊,案退復位;使副以冊進,使者受,稱:有制。主人降於階間,北面哭拜稽顙,內外皆哭。司儀引主人升,復北面位。內外止哭。使者讀冊訖,主人降於階間,北面哭拜稽顙,內外皆哭。司儀引主人升,詣使者前受冊,退,跪奠於柩東,興,降立於東階下,西面。初使人受冊訖,持節者加節衣。謁者引使者,持節者先導,使副及持案者次之,出,復門外位。司儀引主人出內門,止哭,拜送於大門外。使者還,主人絰杖哭而入。其使者應私弔則通名,引入弔如常禮,引出。 敕使榮贈外祖父母后父母、貴臣、蕃國王並與冊贈諸王禮同。若主人六品以下,則拜及受制皆於堂下。 敕使致奠諸王妃主喪,守宮於主人大門外量設便次。使者至,掌次者引之次。內外衰服。司儀引主人以下俱就東階下位,婦人就堂上位,皆立哭。使者公服出次,謁者絳公服引立於門西,東面。執事者陳牢饌於使者東南,當門北向,西上。司儀入告,主人去杖,司儀引主人出內門,止哭,迎於大門外,見賓先入,立於門右,北面。謁者引使者入,內外止哭。使者升自東階,立於柩東少北,南面。執事者以牢饌入,升設於柩東,西向南上。司儀引主人升自西階,立於階上,當使者北面。執事者酌酒,西面奠於席,退復位。使者曰:某封若某位將歸幽宅,制使某奠。主人降詣階間,北面哭拜稽顙,內外皆哭。謁者引使者及從者降出,復門外位。初主人拜稽顙訖,司儀引主人退哭於東階;使者出,司儀引主人出內門,止哭,拜送於大門外。使者還,主人杖哭而入。 敕使致奠外祖父母喪后父母、貴臣、蕃國主喪奠,並與諸王、妃主禮同。 皇后臨內命婦喪,本司散下其禮,所司隨職供辦。降臨前二刻,尚儀版奏:請中嚴。尚寢先於命婦以下寢中間北廂,設素下床席,為后哭位,南向。小輿進於內庭。降臨前一刻,尚儀版奏:外辦。后服素服升輿,出,常侍從者侍衛如常式。至內命婦以下喪寢,降輿即位哭,侍衛如常式。於后之將至也,女侍者啟引亡者所生皇子,降東階之南,西面再拜;已成服則去杖。又女侍者啟引亡者所生皇女,出北戶,降寢北,南面再拜。引並升,復位,哭如初。尚儀跪奏:請哭。后哭,從臨者皆哭,十五舉聲,尚儀跪奏:請哭止,撫慰皇子等。后止。女侍者引皇子就后前跪哭,后撫慰,皇子興,再拜,仍立哭。又引皇女進,撫慰如撫慰皇子之禮。尚儀跪奏:請還。后升輿,引降還,侍衛如初。於后之降也,侍者啟引皇子降拜,引升復位哭,女侍者啟引皇女降拜,引升復位哭,並如初。 后弔外祖父母喪,本司散下其禮,所司隨職備辦。內給事二人為使者。守宮先於主人第大門之外右,設使者次,南向。其日,使至,掌次者延入次。內外衰服。司儀引主人以下俱立哭於東階下,婦人立哭於殯所如常儀。使者素服出次,內典引引使者立大門外之西,東面。內給使二人以案奉令書,立於使者之南,差退,俱東面。司儀入告,主人去杖免絰,司儀引出門,止哭,迎於大門外,見賓先入,立於門右,北面。內典引引使者以下入,內外止哭,使者入門而左,立於階間,南面;持案者立於使者西南,東面。司儀引主人進當使者前,北面。內給使以案進詣使者前,使者取弔書,持案者退復位。使者稱:有令弔。主人哭拜稽顙,內外皆哭。司儀引主人進受弔書,退立於東階下,西面哭。內典引引使者以下出,復門外位。主人以弔書授左右,司儀引主人出內門,止哭,拜送於大門外。使者還,主人杖哭而入,取弔書於階下,升,奠於柩東。若使者須私弔,則通名,引入弔如常禮訖,引出。 后弔諸王妃主喪弔宗戚喪皆與遣使弔外祖父母喪禮同。凡葬及練祥使弔之禮並同。 皇太子為諸王妃主舉哀,本司散下其禮,所司隨職供辦。齋師先於宜秋門外道東設皇太子次,南向,周以行帷,設素下床褥席。守宮於重明門外設宮臣七品以上便次。其日,舉哀前三刻,左庶子版奏:請中嚴。舉哀前二刻,諸衛率列仗如常。掌儀於次前設宮臣五品以上哭位,文東武西,重行北面,相對為首;又設一品以下七品以上於帷宮門外,亦如之。又於次前設奉慰位。宮臣七品以上應陪慰者,並赴集便次,改服素服。前一刻,通事舍人引一品以下俱就門外位。文武侍衛之官並詣閤奉迎如常式。左庶子版奏:外辦。皇太子服素服,升腰輿出閤,從帷宮後門入,降輿,就哭位即坐,侍衛如常儀。左庶子跪奏:請為某王若某公,某王太妃。舉哀。俛伏,興。皇太子哭。通事舍人引宮臣五品以上入,各就班位。立定,舍人贊拜,宮臣在位者皆再拜;舍人贊哭,宮臣在位者皆哭;十五舉聲,舍人贊止,宮臣在位者皆止。舍人引宮臣行首一人進詣奉慰位,跪奉慰,俛伏,興,舍人引退,還本位。舍人贊拜,宮臣在位者皆再拜。舍人引宮臣等出。其六品以下位於門外者,典謁贊拜、贊哭、贊止、引退皆如門內之儀。左庶子跪奏:請哭止。俛伏,興,還本位。皇太子止,升腰輿還,侍衛從至閤俱如常儀。其日晡哭,則晡前二刻奏嚴,一刻奏辦,皇太子仍初服出即位次,哭如初。其宮臣等非近侍者,其日晡臨不集。皇太子於師保傅奉慰再拜,則左庶子奏:興受。答再拜,乃坐哭。自後本服周者,三朝哭而止。本服大功者,其日晡哭而止。本服小功以下,一舉哀而止。其有皇子皇孫應陪舉哀者,皇子則位於皇太子之下,皇孫則位於東間之南,北面,與皇太子俱哭。於引宮官以下退已,乃贊止,引退。其應拜慰者,引進跪奉慰如常禮。自下皆然。為良娣舉哀,則於內別殿,三朝哭而止。為良媛一舉哀而止。師保傅與諸王同,宗戚與妃主同,宮臣與諸王同,並一舉哀而止。宮臣通第三品以此,其餘官隨恩深淺。 為外祖父母舉哀。本司散下其禮,所司隨職供辦。齋師先於東宮別殿北壁下設素下床席,為皇太子舉哀成服位,南向。有司先製皇太子小功五月之服。其為妃父母,則製緦麻三月之服。所司先於重明門外之左右,量設宮臣以下次。其日,舉哀前三刻,又設一品以下九品以上哭位於舉哀殿門外,亦如之。又於階下當舉哀位,北向設奉慰位。宮臣應陪臨者,並赴集便次服素服。齋師以篋奉衰服,升立於殿東間,北面立。典謁引一品以下九品以上俱就門外位。文武侍衛之官詣閤奉迎。舉哀前一刻,左庶子版奏:外辦。至時,皇太子服素服升輿出,升別殿,降即哭位坐,侍衛如常。左庶子跪奏:請為故某官若某郡君。舉哀。俛伏,興。皇太子哭,十五舉聲,左庶子跪奏:請哭止,成服。俛伏,興。皇太子止哭。齋師以篋奉衰服進,跪授,興,仍贊變服焉。成服,左庶子跪奏:請哭。俛伏,興。至成服訖請哭止,如諸王妃主儀。皇太子止哭,升輿降還,侍衛從至閤如常。其日晡哭,則晡前二刻奏嚴,一刻奏辦,皇太子服衰服,出即位次,哭如初。宮官不集。自後朝晡凡三日而止。
臨諸王妃主喪,本司散下其禮,所司隨職供辦。守
宮先於重明門外之左設三師等次;又於主人第大門外之右設皇太子便次,南向;又於大門之左右隨便設陪從之官次。其所臨者五屬之親先集列於主人之第。其執事先於寢北設障幔,為主人五屬婦人拜哭次。其日,出宮前四刻,左庶子版奏:請中嚴。出宮前三刻,搥一鼓為一嚴。二衛率等備列常行仗衛鹵簿所出宮門外內如常儀。出宮前二刻,又搥二鼓為再嚴,奉禮於重明門外之左右設宮官從者位,文東武西,重行相向,皆以北為上。齋師先於主人大門外次內,設皇太子座,南向;又於主人堂上中間近北設素下床席,為皇太子哭位,南向。掌儀於主人庭設從官之位,文東武西,重行北面,相對為首;又於皇太子座前階下設奉慰位。主人執事於堂下設五屬之親位於東階之東,重行,西面北上。以服精粗為序,而尊者差前。又設五屬婦女位於堂北幔下:主女位於東廂,西面南上;妻妾位於西廂,東面南上;眾婦人位北廂,南面,諸婦在西,諸親在東,相對為首。其五屬內外,並陪臨於此所。其陪從宮官以下皆常服赴集其位。有司整列皇太子四望車,及副車仗衛之屬,應列鹵簿者於外,內如常儀。出宮前一刻,又搥三鼓為三嚴,諸侍衛之官俱詣閤奉迎。左庶子版奏:外辦。皇太子服常服,升輿以出,扇蓋及侍從如常儀。皇太子降輿升車,中允進,跪奏稱:中允臣某言,請車發。俛伏,興,退復位。凡中允奏請,皆進跪奏稱某官臣某言,訖,俛伏,興。車動,中允興贊者夾引以出。至侍臣上馬所,中允奏稱:請車權停,令侍臣上馬。左庶子承令,退稱:令曰諾。中允退稱:侍臣上馬。贊者承傳,文武侍臣皆退,上馬畢,中允奏:請車發。退復位。皇太子車動,鼓吹不作,三師乘車訓導,三少乘車訓從,宮臣文武應陪從者皆乘馬以從如常。至主人大門次前,左庶子進,跪奏:請降車。俛伏,興,還侍位。皇太子降車,升輿入次。其車輿以下鹵簿仗衛之屬,列於次前之左右。皇太子變服素服,其陪從之官各就次變服素服,侍臣及文武官不變服。相者引主人內外五屬之親,各服衰服就堂下位次哭。掌儀一人立於堂下東階東南,贊者二人立於其南差退,俱西面。皇太子變服訖,升輿出,侍衛左右如初。主人免絰去杖,相者引出門外,遙見輿,止哭再拜迎。仍引主人先入,門左西面立,不哭。若未殯,則通拜迎拜送於大門之內。相者贊眾主人以下皆止哭。皇太子至堂,左庶子跪奏:請降輿,升。俛伏,興。皇太子降輿,升自東階,即哭位。應拜者則奉引拜靈次。侍臣夾升列於戶內外及階下之左右,其仗衛鹵簿止列於門內外之左右,並如常儀。司儀引主人進中庭,北面。掌儀稱拜,主人以下應拜者皆再拜。令引主人升。司儀引主人升,立於戶內之東,西面。左庶子臨奏:請哭。俛伏,興。皇太子哭。掌儀稱哭,贊者承傳,唱:可哭。主人以下及在位者皆哭。通事舍人引諸從官應陪位者入,即班位。立定,掌儀稱拜,從官在位者皆再拜;掌儀稱哭,從官在位者皆哭;十五舉聲,掌儀稱止,從官在位者皆止。通事舍人引從官行首一人進詣奉慰位,跪奉慰,俛伏,興,引退還本位。掌儀稱拜,從官在位者皆再拜訖,舍人引從官出。左庶子跪奏:請哭止,撫慰主人。俛伏,興。皇太子止,興,就主人前執手訖,主人再拜,皇太子復位哭,又盡一哀。凡所臨非五屬之親,則一哭而止。左庶子跪奏:請哭止。俛伏,興。皇太子止。掌儀稱止,主人以下在位者皆止。司儀引主人降立於庭中之東,北面。掌儀稱拜,主人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左庶子奏:請還。皇太子降,升輿出,侍衛如初。司儀引主人先出,俟於大門外,拜送。皇太子至次,降輿,即座服常服。司儀引主人哭還廬次。皇太子停大次,未發前三刻,左庶子版奏:請嚴。有司依式先奏三嚴搥鼓如初。二衛率等整列仗衛鹵簿還途如來儀。奉禮設宮官陪從者位於皇太子次前道左,文武皆重行向道。陪從之官各於次變服訖,謁者各引就班位。三嚴已,左庶子又奏:外辦。皇太子升輿出,升車還宮。左庶子奏請及宮官陪從、不鳴鼓吹皆如來儀。到重明門外,宮官文武皆下馬,三師三少皆還。皇太子至殿前,迴車南向。左庶子跪奏:請降車。俛伏,興。皇太子降車,升輿入,侍臣從至閤。左庶子奏請解嚴,將士各還其所,宮官皆退。 臨外祖父母喪妃父母、師傅保、宗戚、宮臣並與諸王妃主禮同。其臨諸王妃主以下內喪,則並位於前寢次。其尊親應就喪殯寢者,則臨殯可。凡所臨諸王妃主以下喪,若未殯,若已殯,或臨啟引,或練禫,皆以本服親疏及恩賜深淺而為疏數之異。其親臨之儀及主人迎待之式,其禮如初。其所臨者若鄰宮闕,率爾往還,則容不備常行仗衛與嚴鼓,皆稟當時別旨而為儀注。其宮臣陪從文武官,亦准臨時備略。皇太子每過太廟,則左庶子奏式,過乃復常。 遣使弔諸王妃主、外祖父母、妃之父母、師傅保、宗戚、貴臣、上臺貴臣,並與訃奏弔儀同。 皇太子妃臨良娣以下之喪,本司散下其禮,所司隨職供辦。降臨前二刻,司則版啟:請中嚴。掌筵先于喪寢中間北廂設素下床席,為妃哭位,南向。腰輿進於內庭。降臨前一刻,司則版啟:外辦。妃服素服,升輿出,常侍從者侍衛如常。至喪寢所,降輿,升喪寢,即位坐,哭,侍從者侍衛如常。於妃之將至也,女侍者啟引亡者之子,降東階之南,西面再拜。已成服則去杖。又女侍者啟引亡者之女,出北戶,降寢北,面再拜。引並升,復位哭如初。司則跪啟:請哭。妃哭,從臨者皆哭,十五舉聲,跪啟:止,撫慰。妃止。女侍者引亡者之子詣妃前跪哭,撫慰之,子興,再拜,引退復位。又引亡者之女如上禮。司則跪啟:請還。妃升輿,引降,還,侍衛如初。於妃之降也,侍者啟引亡者之子降拜,引升,復位哭。女侍者啟引亡者之女降拜,引升,復位哭並如初。 敕使弔,使者公服入立於寢門外之西,東面。相者入告。主人素冠降自西階,迎於寢門之外,見賓不哭,先入立於門右,北面。內外皆止哭。開帷。使者入,升立西階,東面。進主人於階下,北面。使者稱:有敕。主人再拜。使者宣敕云:某封位薨。情以惻然,如何不淑。主人哭拜稽顙,內外皆哭。使者出,主人拜送於大門之外。親故為使弔者,既出,易服入,向尸立哭十數聲,止,降出。主人唯於敕使出,升降自西階。 賓弔,賓至,掌次者引之次,賓著素服。相者入告。內外衰服。相者引主人以下立哭於阼階下,婦人升哭於殯西。相者引賓入立於庭,北面西上。為首者一人進,當主人東面立,云如何不淑。主人哭,再拜稽顙。為首者復北面位。弔者俱哭十餘聲。相者引出。少頃,相者引主人以下各還次。 親故哭。若有親故哭殯者,內外俱升就殯堂位,尊者坐,若賓敵體以上,賓初入則起,賓坐亦坐,賓起亦起。內外俱哭。相者引賓入,升堂立於殯東,西向南上,尊者坐,俱哭盡哀。尊者起,相者引出。卑者再拜訖,乃就主人前稍南,東北面執爵。相者引以次出。恩深者,賓拜訖,主哭盡哀,或就孝子撫哭盡哀而出。少頃,相者引主人以下降還次。 州縣官長弔,若刺史哭其所部,主人設席於柩東,西向。刺史素服將到,相者引主人去杖立於門內之左,北面。刺史入,升自東階,即座,西向坐哭。主人升就位哭。刺史哭盡哀,將起,主人降復階下位。刺史降出,主人拜送於大門外,杖哭而入。刺史遣使弔,若刺史遣使弔,使者至,掌次者引就次。內外俱衰服。主人以下就階下位,婦人入就堂上位,內外俱哭。使者素服執書,相者引入門而左,立于階間東面。使者致辭,主人拜,稽顙,相者引主人進詣使者前,西面受書,退復位,左右進,受書。主人拜送於位,相者引使者出。使者若自入弔哭,如上弔儀。客出少頃,內外止哭,各就位。 親故遣使致賻。使者立於大門外之西,東面。從者以篚奉元纁束帛立於使者西南,俱東面。相者入告。主人立哭。相者進主人前,東面受命,出,詣使者前,西面曰:敢請事。使之從者以篚進詣使者前,西向以授使者,退復位。使者曰:某封若某官無官封者即稱某子。使某賻。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相者引使者入,立於內門外之西,東面。主人止哭。使者少進,東面曰:某封若某官使某賻。主人哭,再拜。使者少進,坐委之,興,復位。掌事者進,坐舉之,興以東。相者引使者出,主人拜送。若使者致物不以器,掌事者訝受之,不委於地。其餘賻物,從者執之,立於使者東南,北面西上。掌事者受之以東,藏之。 親賓致奠,啟之日,親賓致奠於主人。設啟奠後,諸尊者入,立於寢門之外,東向。祭具陳於尊者東南,北向西上。相者入告。內外卑者皆興,立哭於位。又相者引尊者入,升,當柩東,西面。尊者哭,祭具從升,於柩東尊者之西,西向南上。設饌訖,執饌者降出。奠者止哭,詣酒樽所,取爵酌酒,跪奠於柩東,興,少退,西面立。內外皆止哭。奠者曰:某封若某位伯叔。將歸幽宅,謹奉奠。若異姓,各從其稱。若使者,云某封若某姓,聞某封若某官將歸幽宅,使某奉辭。奠畢,應拜者再拜,內外皆哭,主人哭拜稽顙。奠者哭,盡哀止,相者引。執事者以次徹饌而去。
後唐
明宗天成元年冬十月辛丑,契丹使沒骨餒來告阿保機哀,廢朝三日。
按《五代史·唐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