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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8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八十七卷目錄

 社稷祀典部彙考四

  明〈太祖洪武六則 成祖永樂四則 仁宗洪熙一則 英宗正統一則 世宗嘉靖二則〉

皇清〈順治二則 社稷壇圖五〉

 社稷祀典部彙考五

  詩經〈小雅甫田 大雅綿 雲漢〉

  禮記〈王制 月令 祭法〉

禮儀典第一百八十七卷

社稷祀典部彙考四

太祖洪武元年正月,親祀社稷。十二月,頒社稷制度於天下。

按《大政紀》:洪武元年正月,恭詣社稷壇行禮。十二月己丑,頒社稷壇制於天下。郡邑壇設城西,左社右稷,各方二丈五尺,高三尺四寸,陛三級,祭用春秋二仲月上戊日。

按《春明夢餘錄》:洪武元年,命儒臣定諸祀典。李善長等進社稷議曰:周制,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社稷之祀,壇而不屋。必受霜露風雨,以接天地之氣。凡起大事,動大眾,必先於社,而後出,其禮可謂重矣。蓋古者,天子社以祭五土之祇,稷以祭五穀之神。其制在中門之外,外門之內,尊而親之,與先祖等人,非土不立,非穀不食。以其同功均利以養人,故祭社必及稷,所以為天下祈福,報功之道也。然天子有三社。為群姓而立者曰大社。其自為立者,曰王社。有所謂勝國之社,屋之不受天陽,國雖亡而存之,以重神也。後世天子之禮,惟立大社、大稷。以祀之社皆配以句龍,稷皆配以周棄。漢因高祖除亡秦社稷,立官大社、大稷,一歲各再祀。光武立大社、大稷於雒陽,在宗廟之右,春秋二月及臘,一歲三祀。唐因隋制,並建社稷為大祀,仍以四時致祭。宋制,每歲以春秋二仲月,及臘日祭之。元世祖營社稷於和義門內少南,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致祭。今宜祀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皆從之。上親祭大社、大稷。大社設正位在東,配以后土,西向。大稷設正位在西,配以后稷,東向。各用玉兩邸,幣黑色,牲用犢一,羊一,豕一,籩豆各十。后土、后稷位並同,不用玉。祭畢,賜群臣享胙於奉天門。復議社稷壇,創屋以備風雨。學士陶安奏:考諸禮,天子大社,必受風雨霜露,以達天地之氣。若亡國之社,則屋之,不受天陽也。今於壇創屋,非宜。若祭而遇風雨,則於齋宮望祭之。上是之。

按《續文獻通考》:先是,丙午十二月,定議以明年丁未,為吳元年。群臣建言:制度宜早定。上以國之所重,莫先於宗廟、社稷。於是令有司立宗廟、社稷。

洪武三年,建享殿於社稷北。

按《明會典》:國初,以春秋仲月上戊日,祭太社、太稷,異壇同壝。太社以后土句龍氏配,太稷以后稷氏配。每獻禮,先詣太社及配位壇。獻畢,次詣太稷及配位壇。臨祭遇風雨,則於齋宮望祭。洪武三年,於壇北建享殿,又北建拜殿各五門,以備風雨。行禮。

按《八編類纂》:明初,大社、大稷建於宮城之右,異壇同壝。

洪武四年,定社稷祭服,立大社壇,並定齋戒之儀。按《大政紀》:洪武四年正月,詔定親祭社稷,用皮弁服。陪祭官各服本品梁冠祭服。五月丙寅,詔立大社壇於中都。九月乙亥,詔親祀社稷,齋三日。降香,齋一日。著為令。

洪武七年,定天下府州縣社稷牲牢。

按《明會典》:洪武七年,奏定天下府州縣社稷之神,正配位各用羊一,豕一。

洪武十年,改建社稷壇於午門外之右。

按《明會典》:洪武十年,改建社稷壇於午門外之右。先是,社主用石,高五尺,闊二尺,上微尖,立於社壇,半埋土中,近南,北向。稷不用主,至是埋石主於社稷壇之正中,微露其尖,仍用木為神牌,而丹漆之。祭則設於壇上。祭畢,貯庫。壇設太社神牌,居東。太稷神牌居西。俱北向。奉仁祖神牌配神,西向,而罷勾龍、后稷配。自奠帛至終獻,皆同時行禮。

按《春明夢餘錄》:洪武十年,上以大社、大稷分祭配祀,皆因前代制。欲更建之,為一代之典。遂下禮部尚書張籌詳議。奏曰:按《通典》,顓頊祀共工氏子勾龍為社,烈山氏子柱為稷。稷,田正也。高辛、唐、虞、夏皆因之。周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此社稷之祀所由始也。商湯以旱,而遷社,以后稷代柱,欲遷勾龍,無可繼者,故止。然王肅以為,社祭勾龍,稷祭后稷,皆人鬼,非地祇。而陳氏《禮書》又謂:社所以祭五土之祇,稷所以祭五穀之神。鄭康成亦謂,社為土總神,稷為原隰之神。勾龍以有平水土之功,故配社祀之。稷以有播種之功,故配稷祀之。二說為不同。漢元始五年,以夏禹配食官社,后稷配食官稷。唐、宋及元,則又以勾龍配社,周棄配稷。蓋本鄭氏之說,此配祀之說,緣於古昔,初無一定之論也。至於社稷分合之義,《書·召誥》言:社於新邑。孔氏註曰:社稷共牢。又封人掌設王之社壝。註云:不言稷者,舉社,則稷從之。如是,則當時社與稷固已合而一之矣。陳氏《禮書》曰:稷非土無以生,土非稷無以見生生之數。故祭社必及稷,以其同功均利而養人也。而《山堂考索》則曰:土爰稼穡,其本一也。是則社稷之祭,合而一之,於古自有明證。至於壇位,則考之周制,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起大事,動大眾,以先告於社,而後出。其制在中門之外,外門之內。尊而親之,與先祖等。漢遣官祭大社、大稷,光武立大社、大稷於雒陽,在宗廟之右。唐因隋制,建於含光門之右。大抵皆本成周左祖右社之意。社主之言,《周禮》大司徒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主,各以野之所宜木名其社。小宗伯立軍社。鄭氏註:社主用石為之,蓋以石者,土之所生,最為堅實故也。唐神龍中,議立社,韋叔夏引鄭元議,以為社主用石。《韓詩外傳》云:天子社主長五尺,方二尺,剡其上以象物生,方其下以象地體,埋其半以象根在土中,而本末均。宋初,祭社稷正配位用神位版,大社又以石為主,其形如鐘,長五尺,方二尺,剡其上,培其下,半其中。植槐是則木主、石主,前代蓋兼用矣。今擬社稷合祭,共為一壇,皆設木主而丹漆之。祭則設於壇上。祭畢,收藏。仍用石主埋壇中,如唐宋之制。至於勾龍配社,周棄配稷,棄雖唐虞農官,而勾龍,共工氏之子也。祀之無義。商湯欲遷之而未果。漢嘗易以夏禹,而今以列祀帝王之次,棄稷亦配享先農。請罷勾龍與棄配位,謹奉仁祖配享大社、大稷,以成一代之盛典,以明社尊而親之之道。上覽奏,稱善。遂定合祭之禮。十月,工完。於是合祭社稷,奉仁祖配。

洪武二十六年,定太社、太稷及天下府州縣社稷祀典。

按《明會典》:洪武二十六年初定儀:一,齋戒,與祭太廟同。一,告廟,正祭前二日,用祝文酒果於奉先殿,告請仁祖配社稷。祝文與大祀同。一,省牲,於太廟同。牛三,羊三,豕三,鹿一,兔二。一,陳設,太社在東,北向,犢一,羊一,豕一,豋一,鉶二,籩豆各十二,簠簋各二,帛一,黑色,玉用兩圭,有邸。太稷在西,北向,陳設同。仁祖配位在東,西向,陳設同。無玉。共設酒尊三,爵九,篚三。於壇西北,東向,祝文案一。一,正祭,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司其事。導引官導引皇帝至御拜位。內贊奏:就位。典儀唱:瘞毛血,迎神。奏樂,樂止。內贊奏:四拜。百官同。典儀唱:奠玉帛,行初獻禮。奏樂。執事官各捧玉帛爵獻於神位前,讀祝官取祝跪於神位左。內贊奏:跪。典儀唱:讀祝。讀訖,進於太社神位前。內贊奏:俯伏,興,平身。百官同。樂止。典儀唱:行亞獻禮。奏樂。執事官各捧爵獻於神位前,樂止。典儀唱:行終獻禮。儀同亞獻。太常卿進立於壇西,東向。唱:賜福胙。光祿司官捧福胙自神位前,由正門左出,至皇帝前。內贊奏:跪。奏:搢圭。光祿司官以福酒跪進。內贊奏:飲福酒。光祿司官以胙跪進。內贊奏:受胙,出圭,俯伏,興,平身。內贊奏:四拜。百官同。典儀唱:徹饌。奏樂。執事官各詣神位前,徹饌,樂止。典儀唱:送神。奏樂。內贊奏:四拜。百官同。樂止。典儀唱: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掌祭官捧饌,各詣瘞位。奏樂。內贊奏:禮畢。〈又〉著令天下府州縣,合祭風雲雷雨、山川、社稷、城隍、孔子及無祀鬼神等,有司務要每歲依期致祭。其壇墠廟宇制度,牲醴祭器禮式,具載洪武禮制。社稷,府州縣同壇,制:東西二丈五尺,南北二丈五尺,高三尺,俱用營造尺。四出陛各三級,壇下前十二丈,或九丈五尺。東西南各五丈,繚以周牆,四門紅油。北門入石主,長二尺五寸,方一尺,埋於壇南正中,去壇二尺五寸,止露圓尖,餘埋土中。神號,各布政司寓治之所,雖係布政司官致祭,亦合稱府社、府稷。府稱府社之神,府稷之神。州稱州社之神,州稷之神。縣稱縣社之神,縣稷之神。神牌二,以木為之,朱漆,青字,身高二尺二寸,闊四寸五分,厚九分,座高四寸五分,闊八寸五分,厚四寸五分。臨祭,設於壇上,以矮卓盛頓。祭畢,藏之房屋。神廚三間,用過梁通連,深二丈四尺,中一間,闊一丈五尺九寸。傍二間,每一間闊一丈二尺五寸。鍋五口,每口二尺五寸。庫房間架與神廚同,內用壁,不通連。宰牲房三間,深二丈二尺五寸,三間通連。中一間,闊一丈七尺五寸九分。傍二間,各闊一丈。於中一間正中鑿宰牲小池,長七尺,深二尺,闊三尺,甎砌,四面安頓木案於上,宰牲血水聚於池內。祭畢,擔去,仍用蓋房門用鎖。宰牲房前舊有小池者,仍舊制,不必更改。無者,不必鑿池,止於井內取水。滌牲桶四隻,寬大可以容牲。祝版以木為之,白紙寫文,貼其上。祭畢,焚之。祭器,牲匣四,以木為之,朱漆底蓋,各高六寸,長三尺三寸,闊二尺二寸。蓋兩頭用銅環二箇,底兩傍用銅環四箇。籩豆、簠簋俱用瓷楪,簠簋楪稍大。酒尊三,用瓷尊,每尊用蓋布巾一,酌酒杓一,爵六,用瓷爵。鉶一,用瓷碗。香爐二,設於壇之左右。案卓、神牌案二,高一尺一寸,闊一尺九寸,長三尺三寸。籩豆、簠簋案四,高一尺一寸,闊一尺九寸,長三尺三寸。牲匣案四,高六寸,闊二尺四寸,長三尺五寸。祝案一,高一尺二寸,闊一尺九寸,長三尺三寸。酒尊案一,高二尺七寸五分,闊一尺五寸,長五尺。卓面剜三孔,仍用木板一片橫裝於剜孔之下,以盛酒。尊爵帛案一,高二尺七寸五分,闊二尺三寸,長三尺。盥具尊一,用瓷器。酌水杓一,盆一,錫銅瓷隨用。帨布一,案一,高二尺七寸五分,闊二尺三寸,長三尺。祭物,羊一,豕一,帛一,黑色,長一丈八尺,鉶一,盛和羹,籩四,棗、栗、鹽、槁魚。豆四,韭葅、醯醢、豬肉鮓、菁葅、鹿醢。或用鹿、兔。簠二,黍、稷。簋二,稻、粱。祭期,每歲仲春仲秋上戊日,獻官各布政司及府州縣,凡遇祭祀隨處,但長官一員,行三獻禮,餘官止陪祭,武官並不預祭。儀注:正祭前三日,獻官并陪祭官執事人等,沐浴更衣,散齋二日,各宿別室,致齋一日,同宿祭所,散齋,仍理事務,惟不飲酒,不食蔥韭蒜薤,不弔喪問疾,不聽樂,不行刑,不判署刑殺文字,不預穢惡事。致齋惟理祭事。正祭前一日,執事者設香案於宰牲房外,贊引引獻官常服詣省牲所,贊省牲執事者,牽牲從香案前過,贊引贊省牲畢,遂宰牲,以毛血少許,盛於盤,其餘毛血以淨器盛貯。祭畢,埋之。其牲,須連皮煮熟,供祭。前期,執事掃除壇之上下,并設獻官幕次於中門外。執事者,依圖陳設。其日清晨,執事者各實籩豆酒尊等器,并滌爵臨祭。獻官免滌,獻官具祭服,僉祝版於幕次。執事者,置祝於案,置帛於篚,取毛血盤置神位前牲案下。將行禮,執事者以牲匣盛牲置於案,未啟蓋。通贊唱:執事者各司其事,陪祭官各就位。唱:獻官就位。贊引引獻官入就位。通贊唱:瘞毛血。執事者以毛血瘞於坎,遂啟牲匣蓋。通贊唱:迎神,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陪祭官皆四拜,興,平身。通贊唱:奠帛,行初獻禮。捧帛者捧帛,執爵者執爵以俟。贊禮唱:詣盥洗所。贊引引獻官至盥洗所。贊:搢笏,執事酌水,進巾,獻官盥手,帨手。訖,盥手,帨手,不贊。贊:出笏。獻官出笏。贊:詣酒尊所。贊:司尊者舉羃酌酒。執事者各以爵受酒。贊:詣某社神位前。引獻官詣神位前。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捧帛者跪進於獻官之右,獻官受帛,獻帛,以帛授執事者,奠於案。執爵者跪進於獻官之右,獻官受爵。贊:獻爵。獻官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於神位前。凡進帛,進爵,皆在獻官之右。奠帛,奠爵,皆在獻官之左。贊:出笏。獻官出笏。贊:俯伏,興,平身。獻官俯伏,興,平身。贊:詣某稷神位前,同上儀。贊:詣讀祝位。獻官詣讀祝位。贊:跪。獻官跪。贊:讀祝。讀祝者取祝,跪讀於獻官之左。畢,興,置祝於案。贊:俯伏,興,平身。獻官俯伏,興,平身。贊:復位。獻官復位。通贊唱:行亞獻禮。贊引引獻官詣酒尊所,贊司尊者舉羃酌酒,執事者各以爵受酒。贊:詣某社神位前。引獻官詣神位前。贊:跪。贊:搢笏。獻官跪,搢笏。執爵者跪進於獻官之右。獻官受爵。贊:獻爵。獻官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於神位前。贊:出笏。獻官出笏。贊:俯伏,興,平身。獻官俯伏,興,平身。贊詣某稷神位前,同上儀。贊:復位。獻官復位。終獻同亞獻儀。通贊唱:飲福受胙。執事者設飲福位於壇之中,稍北。執事者先於社神前,取羊一腳,置於盤。執事者於酒尊所酌酒一爵,立俟於飲福位之右。贊引引獻官詣飲福位。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執事者以爵跪進於獻官之右,獻官受爵。贊:飲福酒。獻官飲訖,以虛爵授執事者,執事者跪受爵於獻官之左,以退。贊:受胙。執事者以胙跪進於獻官之右。獻官受胙,以胙授執事者,執事者跪受於獻官之左,捧由中道出。贊:出笏。獻官出笏。贊:俯伏,興,平身。獻官俯伏,興,平身。贊:復位。通贊贊:兩拜。獻官陪祭官皆兩拜。通贊唱:徹饌。執事者各詣神位前,以籩豆稍移動。通贊唱:送神。贊: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陪祭官皆四拜,興,平身。通贊唱: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各詣瘞所。獻官陪祭官移身分東西立,俟捧帛祝者由中道過獻官拜位。通贊唱:望瘞。贊引贊詣望瘞位。獻官至望瘞位。執事者以祝帛焚於坎中,將畢,以土實坎。贊引通贊同唱:禮畢。 里社凡各處鄉村人民,每里一百戶內立壇一所,祀五土五穀之神,專為祈禱雨暘時若,五穀豐登。每歲一戶輪當會首。常川潔淨壇場,遇春秋二社,預期率辦祭物。至日,約聚祭祀。其祭用一羊,一豕,酒果香燭隨用。祭畢,就行會飲。會中,先令一人讀抑強扶弱之誓。其詞曰:凡我同里之人,各遵守禮法,毋恃力淩弱。違者,先共制之,然後經官。或貧無可贍,周給其家,三年不立,不使與會。其婚姻喪葬有乏,隨力相助。如不從眾,及犯姦盜詐偽一切非為之人,並不許入會。讀誓詞畢,長幼以次就坐,盡歡而退。務在恭敬神明,和睦鄉里,以厚風俗。儀注:前祭一日,會首及與祭之人,各齋戒一日。會首前遣執事人掃除壇所,為瘞坎於壇所之西北方,深取足容物。會首洗滌廚房鑊器,以淨室為饌所。至晚,宰牲執事者,以楪取毛血,與祭器,俱寘於饌所。〈祭器俱用瓷瓦器〉祭日,未明,執事者,於廚中烹牲,設五土五穀神位於壇上,五土居東,五穀居西。設讀祝所於壇所,居中間,設會首拜位於壇下,俱南向。設預祭人位於其後,設引禮及諸執事人位又於其後。執事者,於饌所實祭物於楪內,解牲體置於二俎,置酒於尊,書祝文於紙,祭物既備,執事者各捧設於神位前,燃香,明燭。自會首以下,各服常服,盥手,入,就拜位立定。執事者執壺於尊中,取酒立於五土神位之左。引禮者唱:鞠躬,拜,興,拜,興,平身。會首以下皆鞠躬,拜,興,拜,興,平身。執事者取毛血瘞於坎中,引禮引會首詣五土神位前,唱:跪。會首詣五土神位前跪,舉杯。執壺者斟酒,引禮唱:三祭酒。會首三祭酒。訖,引禮唱:俯伏,興,平身。執壺者詣五穀神位之左,引禮引會首詣五穀神位前,唱:跪。首會詣五穀神位前跪,舉杯。執壺者斟酒,引禮唱:三祭酒。會首三祭酒。訖,引禮唱:俯伏,興,平身。會首俯伏,興,平身。引禮唱:就讀祝位。讀祝者取祝立於讀祝位之左,會首詣讀祝所。引禮唱:跪。會首跪。唱:讀祝。讀祝者跪讀祝。訖,興,置祝於案。引禮唱:俯伏,興,平身。會首俯伏,興,平身。引禮唱:復位。會首復位。引禮唱:鞠躬,拜,興,拜,興,平身。會首以下皆鞠躬,拜,興,拜,興,平身。執事者徹祭物,讀祝者取祝文,焚瘞於坎所。禮畢。行會飲讀誓文禮。

成祖永樂三年,建社稷壇於北京。

按《明會典》:永樂中,北京社稷壇成,位置陳設,悉如南京舊制。

按《大政紀》:永樂三年二月,吏部尚書蹇義等議,今趙王留守北京,當別建國社、國稷、山川等壇致祭,如禮部尚書所議。從之。

永樂十九年,命太孫奉安社稷神主。

按《大政紀》:永樂十九年正月朔,晨,命皇太孫詣社稷壇,奉安大社、大稷神主。二月丁酉,祭大社、大稷。八月戊戌,祭大社、大稷。

永樂二十年二月戊戌,祭大社、大稷。

按《大政紀》云云。

永樂二十一年二月戊午,祭大社、大稷。

按《大政紀》云云。

仁宗洪熙 年,奉太宗配社稷。

按《明會典》云云。

英宗正統二年,命建社稷壇於應天府。

按《明會典》:正統二年,令應天府建社稷壇,春秋祈報,以守臣行事。

世宗嘉靖九年,更定社稷祀典。

按《明會典》:嘉靖九年,更定儀:一,前期二日,太常寺卿同光祿寺卿面奏,省牲如常儀。一,陳設太社,居東,北向。太稷居西,北向。后土勾龍氏居東,西向。后稷氏居西,東向。陳設並如舊制。惟帛春用告祀,秋用禮神。一,正祭,上乘輿由西闕門入,至壇北門東,降輿。導引官導上由右門入,至具服殿。上具祭服,導引官導上由拜殿右門出,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司其事。上至御拜位,內贊奏:就位。上就位。典儀唱:瘞毛血,迎神。樂作。內贊奏:陞壇。導上至太社神前。奏:跪。奏:搢圭。奏:上香。司香官捧香跪於上左,上三上香。內贊奏:出圭。導上至太稷神前,儀同。奏:出圭。奏:復位。太常卿上配位香。樂止。奏:四拜。傳贊百官同。典儀唱:奠玉帛,行初獻禮。樂作。執事官捧玉帛爵於各神位前,跪奠。訖,樂暫止。內贊奏:跪。傳贊眾官皆跪。典儀唱:讀祝。讀祝官跪讀。訖,樂復作。俯伏,興,平身。傳贊百官同。樂止。典儀唱:行亞獻禮。樂作。執事者捧爵於各神位前,跪奠。訖,樂止。典儀唱:行終獻禮。樂作。儀同亞獻。樂止。太常卿於壇左,東向立。唱:賜福胙。內贊奏:跪。上跪。奏:搢圭。光祿卿捧酒跪於上右。內贊奏:飲福酒。上飲。訖,光祿官捧胙跪於上右。內贊奏:受胙。上受胙。訖,奏:出圭,俯伏,興,平身。奏:四拜。傳贊百官同。典儀唱:徹饌。樂作,樂止。典儀唱:送神。樂作。奏:四拜。傳贊百官同。樂止。典儀唱:讀祝官捧祝,掌祭官捧帛饌,各詣瘞位。樂作。捧祝帛饌官過御前。訖,奏:禮畢。上至具服殿,易服,還宮。一,祝文:稱嗣天子及后土勾龍氏、后稷氏配神,餘並同。〈又〉嘉靖九年,太社仍以后土勾龍氏配。太稷仍以后稷氏配。

按《春明夢餘錄》:嘉靖九年,諭禮部曰:祭太社、太稷,奉我太祖、太宗配,朕有疑焉。夫天地至尊,次則宗廟,又次則社稷,此次序尊殺之禮也。奉祖配天,則正矣。又奉祖配社,則失其序。或謂以祖配社,乃我皇祖時禮官張籌之失,然歟,否歟。又議者謂:后土勾龍氏,乃共工之子,祭之無義。夫勾龍氏有平水土之功,故取之配社,猶以后稷配稷也。當論其人,況父不善,而可惡及其子乎。至如奉祖配社,屈其所尊,義實未安。茲當改正,宜如高皇帝制。太社以后土勾龍氏配,太稷以后稷氏配。雖合祭如故,而使祖宗百餘年之配位,一旦撤之,人有遺譏焉。

嘉靖十年,別建帝社帝稷壇。

按《明會典》:嘉靖十年上,命於西苑空閒地,開墾為田,樹藝五穀,建帝社、帝稷壇。壇址高六尺,方廣二丈五尺,甃以細甎,實以淨土,繚以土垣。北為櫺星門,高六尺八寸,廣五尺八寸。神位以木為之,各高一尺八寸,廣三寸。題曰:帝社之神,帝稷之神。俱朱漆質金書。壇之南置石龕,以藏神位,高六尺,廣二尺。壇之西為祭器庫、樂器庫。壇之北樹二坊以表之,曰帝社街。每歲以仲春秋次戊日,上躬行祈報禮。如次戊在望後,則以上巳日。臨期,命文武大臣十二員陪拜。一,前期四日,太常寺奏齋戒。一,前期一日,太常寺奏省牲,上親填祝版於文華殿。一,陳設,帝社牛一,羊一,豕一,豋一,鉶一,籩豆各八,簠簋各二,帛一元色。春用告祀,秋用禮神。帝稷陳設同。一,正祭,是日辰刻,上具皮弁服,乘版輿,至豳風亭東。降輿,導引官導上至櫺星門內。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司其事。上至御拜位。典儀唱:迎神。樂作。內贊導上陞壇至帝社、帝稷香案前,各三上香。奏:復位。樂止。奏:兩拜。通贊陪拜官同。典儀唱:奠帛,行初獻禮。樂作。執事者捧帛爵於各神前,奠訖,樂暫止。奏:跪。上跪。通贊同。內贊贊:讀祝。讀訖,樂復作。奏:俯伏,興,平身。通贊同。樂止。典儀唱:行亞獻禮。樂作,樂止。唱:行終獻禮。樂作,樂止。唱:徹饌。樂作,樂止。唱:送神。樂作。奏:兩拜。通贊同。樂止。典儀唱:讀祝官捧祝,掌祭官捧帛饌,各詣瘞位。樂作。奏:禮畢。上至豳風亭,易服,還宮。

皇清

順治元年

《大清會典》:順治元年,定每年春秋仲月上戊日,祭太社、

太稷,異壇同壝,在午門外之右。其制,一成

太社,以

后土勾龍氏配。

太稷以

后稷氏配。社主用石,半埋土中。〈今全埋〉稷無主,仍用

木為

神牌二,藏於

神庫,祭則設於壇上。壇北建享殿五間,拜殿五間,

以備風雨行禮。

順治二年

《大清會典》:順治二年二月,致祭

社稷壇,

上親詣行禮。

一,前期二十日,禮部、太常寺奏,請

皇上親詣行禮,或遣官恭代。今由太常寺。

一,前期四日,禮部、太常寺題請進齋戒牌、銅人。今由太常寺。

一,前期三日,禮部、太常寺官進齋戒牌、銅人如常儀。今由太常寺。

皇上致齋三日,王以下陪祀文武各官,俱在本家齋

戒三日。

一,祝文,內閣撰,發禮部恭寫,仍送內閣恭填

御名。今由太常寺。

一,前期二日,禮部題請視祝版,并泒讀祝官。今由太常寺。

一,前期一日,禮部、太常寺官至內閣,捧祝版至

中和殿,安設黃案上,奏請

皇上視祝文。畢,捧祝官拱舉祝版,由中路至

午門外,排御仗一對,進

社稷壇南門,送至神庫內案上安設,上香,跪叩如常

儀。

一,前期一日,禮部、都察院、太常寺、光祿寺官,俱朝服,上香,監宰牲,并瘞毛血。

一,每祭,於壇上鋪設五色土。

一,祭日,太常寺官至神庫內祝案前,跪,叩,捧祝文安設壇內案上。跪,叩,如常儀。

一,祭日,太常寺官至神庫內,捧各

神牌,奉安壇上,如常儀。

一,正壇,

太社神牌在東,

太稷神牌在西,俱北向。

一,從壇,

后土勾龍氏神牌,東設,西向。

后稷氏神牌,西設,東向。

一,正壇陳設

太社位前,

珪璧一      禮神帛一黑色

牛一       羊一

豕一       豋一

鉶二       簠二

簋二       籩十二豆十二      玉爵一

白磁爵二     酒尊一。

太稷位前供品,與太社同。

一,從壇陳設

后土勾龍氏位前,

禮神帛一黑色   牛一

羊一       豕一

豋一       鉶二

簠二       簋二

籩十二      豆十二白磁爵三     酒尊一。

后稷氏位前供品,與后土、勾龍氏同。

一,正祭日,

皇上親詣行禮,鹵簿大駕全設,不作樂。陪祀王以下、

公以上,俱在

午門內金水橋兩旁齊集,候

駕出,隨行。不陪祀王以下文武各官,在

午門外排班,候

駕出,跪送。陪祀文武各官,預於櫺星門外排班,候駕。

上具禮服,乘輿,出宮。

午門鳴鐘,由闕右門至鋪棕薦處,降輿。太常寺贊

引官、對引官,導

上入自北門之右,至更衣幄次。盥洗畢,贊引官、對引

官導

上詣拜位前,南向立。鴻臚寺官引王以下、公以上隨

後立,陪祀文武各官於享殿外兩旁排班立。典儀官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司其事,武舞生執干戚引進。贊引官奏:就位。

上詣拜位立。典儀唱:瘞毛血,迎神。協律郎唱:舉迎神

樂,奏廣平之章。樂作。贊引官奏:陞壇。導

上詣

太社香案前立。贊引官奏:跪。

上跪。司香官捧香盒,跪於案東。贊引官奏:上香。上舉柱香上爐內,又三上塊香。畢,興。贊引官導上詣

太稷香案前,立。贊引官奏:跪。

上跪。司香官捧香盒,跪於案西。贊引官奏:上香。上舉柱香上爐內,又三上塊香,如前儀。其配壇上香

官二員,亦依次上香。畢,退。贊引官奏:復位。

上復位,立,樂止。贊引官奏:跪,叩,興。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王以下各官俱隨行禮。典儀

唱:奠玉帛,行初獻禮。協律郎唱:舉初獻樂,奏壽平之章。樂作。捧玉帛爵官捧舉上壇,於各

神位前,跪獻。捧玉帛官三叩頭,捧爵官不叩,俱退。讀

祝官至祝文案前,一跪三叩頭,捧祝文,立於案西,樂止。贊引官奏:跪。

上跪。王以下各官、讀祝官俱跪。贊引官贊:讀祝。讀祝

官讀畢,捧祝版奉安

太社位前帛匣上,一跪三叩頭,退,樂作。贊引官奏:叩,

興。

上行三叩頭禮,興。王以下各官俱隨行禮,樂止。典儀

唱:行亞獻禮。武舞生叩頭,退。文舞生執羽籥引進。協律郎唱:舉亞獻樂,奏嘉平之章。樂作。捧爵官於各

神位前,跪,獻於案左,如初獻儀。退,樂止。典儀唱:行終

獻禮。協律郎唱:舉終獻樂,奏雍平之章。樂作。捧爵官跪獻於案右,如亞獻儀,退。文舞生叩頭,退。太常寺官一員,立於壇西,東向,唱:賜福胙。贊引官奏:詣受福胙位。

上就受福胙位,立。光祿寺官二員,捧福胙,向

神位前,拱舉,跪於

上左。接福胙侍衛二員,跪於

上右。贊引官奏:跪。

上跪。奏:飲福酒。

上受爵,拱舉,授接爵侍衛。贊引官奏:受胙。

上受胙,拱舉,授接胙侍衛。各退。贊引官奏:叩,興。上行三叩頭禮,興。各官俱不跪叩。次行謝福胙禮。贊

引官奏:跪,叩,興。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王以下各官俱隨行禮。畢,典

儀唱:徹饌。協律郎唱:舉徹饌樂,奏熙平之章。樂作,樂止。典儀唱:送神。協律郎唱:舉送神樂,奏成平之章。樂作。贊引官奏:跪,叩,興。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王以下各官俱隨行禮,樂止。

典儀唱:捧祝帛香饌恭詣瘞位。樂作。徹玉,捧祝帛官至壇上,一跪三叩頭,捧起司香,捧饌,各官跪捧,不叩,依次由中路下至瘞所,祝帛,焚半。贊引官奏:禮畢。導

上出陞輿,作樂,還宮。

午門鳴鐘,陪祀王以下、公以上,隨入

午門如常儀。不陪祀王以下各官,於

午門外跪迎如常儀。陪祀各官,俱出南門,各退。

一,祭畢太常寺官捧

神位,送安神庫內,如常儀。

一,祭日,太常寺官徹齋戒牌、銅人,送庫收貯如常儀。

一,遣官致祭,自

南天門入,由西至北櫺星門外行禮,無福胙。王以

下、公以上,不齋戒。陪祀各官,照常齋戒。

一,祭日,如遇風雨,題請在北拜殿行禮。

社稷壇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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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稷壇祭祀圖社稷壇祭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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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稷壇陳設圖<img src='/kanripo/images/%e7%a4%be%e7%a8%b7%e5%a3%87%e9%99%b3%e8%a8%ad%e5%9c%96.227615.png' />太稷、后土勾龍社稷壇陳設圖社稷壇祭祀圖<img src='/kanripo/images/%e7%a4%be%e7%a8%b7%e5%a3%87%e7%a5%ad%e7%a5%80%e5%9c%96.227614.png' />社稷壇陳設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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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稷、后土勾龍太稷、后土勾龍

氏、后稷氏陳設

同。

社稷壇告祭圖

<img src='/kanripo/images/%e7%a4%be%e7%a8%b7%e5%a3%87%e5%91%8a%e7%a5%ad%e5%9c%96.227616.png' />

社稷壇告祭陳設圖社稷壇告祭陳設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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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稷陳設同。太稷陳設同。

社稷祀典部彙考五

《詩經》

《小雅甫田》

以我齊明,與我犧羊,以社以方。

〈朱注〉齊與粢同。《曲禮》曰:稷曰明粢。此言齊明,便文以協韻耳。犧羊,純色之羊也。社,后土也。以勾龍氏配方秋祭四方,報成萬物。《周禮》所謂羅幣獻禽以祀祊是也。

《大雅綿》

迺立冢土,戎醜攸行。

〈朱注〉冢土,大社也。亦太王所立,而後因以為天子之制也。戎醜,大眾也。起大事,動大眾,必有事乎社,而後出,謂之宜。〈大全〉朱子曰:太王立岐周之社,武王既有殷國,遂通立周之社於天下,以為太社。猶漢初令民立漢社稷也。

《雲漢》

方社不莫。

〈朱注〉方,祭四方也。社,祭土神也。

《禮記》《王制》

天子將出,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諸侯將出,宜乎社,造乎禰。

〈陳注〉類、宜、造,皆祭名。

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

〈大全〉馬氏曰:社稷者,土穀之神也。而諸侯者,為天子守土也。故祭社稷。

天子社稷皆大牢,諸侯社稷皆少牢。

〈大全〉方氏曰:太牢具牛、羊、豕焉。以其大,故曰大。少牢則羊、豕而已。以其小,故曰少。天子之社稷,主天下之土穀,故用大牢以祭之。諸侯之社稷,主一國之土穀,故用少牢以祭之。

《月令》

仲春之月,擇元日,命民社。

〈陳注〉令民祭社也。《郊特牲》言:祭社用甲日。此言擇元日,是又擇甲日之善者歟。《召誥》:社用戊日。

孟冬之月,大割祠於公社。

〈陳注〉割祠,割牲以祭也。社以上公配祭,故云公社。

《祭法》

王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為立社,曰王社,諸侯為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陳注〉疏曰:大社在庫門之內右。王社所在,書傳無文。崔氏云:王社在藉田,王所自祭,以供粢盛。國社亦在公宮之右。侯社在籍田。置社者,大夫以下包士庶成群聚而居,滿百家以上,得立社為眾,特置,故曰置社。

是故厲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農,能殖百穀,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

〈陳注〉厲山氏,一云烈山氏,炎帝神農也。其後世子孫,有名柱者,能殖百穀,作農官,因名農。

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為社。

〈陳注〉《左傳》言:共工氏以水紀,官在炎帝之前,太昊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