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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9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九十四卷目錄

 山川祀典部彙考六

  元〈世祖中統一則 至元十六則 成宗元貞一則 大德二則 武宗至大一則 仁宗皇慶一則 延祐一則 英宗至治二則 泰定帝泰定四則 致和一則 文宗天曆二則 至順二則 順帝至正四則〉

  明〈太祖洪武七則 成祖永樂四則 孝宗弘治一則 世宗嘉靖五則 穆宗隆慶二則〉

皇清〈總一則 順治二則 康熙八則 地祇壇圖二〉

 山川祀典部彙考七

  禮記〈王制 月令 禮器〉

禮儀典第一百九十四卷

山川祀典部彙考六

元世祖中統二年七月,遣使祀嶽瀆。十月,復遣道士訾洞春代祀東海廟。

按《元史·世祖本紀》:中統二年秋七月乙丑,遣使持香幣祀嶽瀆。冬十月辛卯,遣道士訾洞春代祀東海廣德王廟。 按《祭祀志》:嶽鎮海瀆代祀,自中統二年始。凡十有九處,分五道。後乃以東嶽、東海、東鎮、北鎮為東道,中嶽、淮瀆、濟瀆、北海、南嶽、南海、南鎮為南道,北嶽、西嶽、后土、河瀆、中鎮、西海、西鎮、江瀆為西道。既而又以驛騎迂遠,復為五道,道遣使二人,集賢院奏遣漢官,翰林院奏遣蒙古官,出璽書給驛以行。中統初,遣道士,或副以漢官。

至元三年四月,始定歲祀嶽鎮海瀆之制。七月,遣使祀嶽瀆。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三年秋七月丙午,遣使祀五嶽四瀆。 按《祭祀志》:至元三年夏四月,定歲祀嶽鎮海瀆之制。正月東嶽、鎮、海瀆,土王日祀泰山於泰安州,沂山於益都府界,立春日祀東海於萊州界,大淮於唐州界。三月南嶽、鎮、海瀆,立夏日遙祭衡山,土王日遙祭會稽山,皆於河南府界,立夏日遙祭南海、大江於萊州界。六月中嶽、鎮,土王日祀嵩山於河南府界,霍山於平陽府界。七月西嶽、鎮、海瀆,土王日祀華山於華州界,吳山於隴縣界,立秋日遙祭西海、大河於河中府界。十月北嶽、鎮、海瀆,土王日祀恆山於曲陽縣界,醫巫閭於遼陽廣寧路界,立冬日遙祭北海於登州界,濟瀆於濟源縣。祀官,以所在守土官為之。既有江南,乃罷遙祭。

至元四年春正月癸丑,敕封昔木土山為武定山,其神曰武定公;泉為靈淵,其神曰靈淵侯。夏四月辛未,遣使祀嶽瀆。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二年,立河瀆廟遣使代祀。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二年二月甲辰,立河瀆等廟於河中、解州、洪洞、趙城。庚午,命怯薛丹察罕不花、侍儀副使關思義、真人李德和,代祀嶽瀆。

至元十三年五月,遣使祀嶽瀆。七月,復祀之。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三年五月乙未,遣使代祀嶽瀆。秋七月丙辰,遣使持香幣祠嶽瀆。

至元十四年二月,祀嶽瀆。五月,祀濟瀆。七月,加廣源王等封號。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四年二月甲子,遣使代祀嶽瀆。五月乙卯,命真人李德和代祀濟瀆。秋七月丁巳,回水窩淵聖廣源王加封善佑,常山靈濟昭應王加封廣惠,安丘雹泉靈霈侯追封靈霈公。

至元十五年正月,賜金沙泉名為瑞應。八月,制封泉州神女號。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五年春正月,賜湖州長興縣金沙泉名為瑞應泉。金沙泉不常出,唐時用此水造紫筍茶進貢,有司具牲幣祭之,始得水,事訖輒涸。宋末屢加浚治,泉迄不出。至是中書省遣官致祭,一夕水溢,可溉田千畝。安撫司以事聞,故賜今名。八月,制封泉州神女號護國明著靈惠協正善慶顯濟天妃。 按《祭祀志》:凡名山大川、忠臣義士在祀典者,所在有司主之。惟南海女神靈惠夫人,至元中,以護海運有奇應,加封天妃神號,積至十字,廟曰靈慈。直沽、平江、周涇、泉、福、興化等處,皆有廟。

至元十六年五月丙子,進封桑乾河洪濟公為顯應洪濟公。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七年二月,遣使代祀嶽瀆。十二月,修桐柏山淮瀆祠。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一年五月辛巳,加封衛輝路小清河神曰洪濟威惠王。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二年春正月甲申,遣使代祀五嶽、四瀆、東海。二月,加封桑乾河神洪濟公為顯應洪濟公。冬十月甲辰,修南嶽廟。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三年,遣使祀嶽瀆東海。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三年春正月壬午,太陰犯軒轅太民。遣使代祀嶽瀆東海。

至元二十六年春正月辛丑,遣使代祀嶽瀆、東南海。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七年春正月丁巳,遣使代祀嶽瀆、海神。九月辛亥,修東海廣德王廟。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八年,遣官持香禱中嶽、南海、淮瀆,定嶽、瀆、四海祀禮加封典。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八年,饑。二月己卯,遣官持香詣中嶽、南海、淮瀆致禱。丁酉,詔加嶽、瀆、四海封號,各遣官詣祠致告。 按《祭祀志》:至元二十八年正月,帝謂中書省臣言曰:五嶽四瀆祠事,朕宜親往,道遠不可。大臣如卿等又有國務,宜遣重臣代朕祠之,漢人選名儒及道士習祀事者。其禮物,則每處歲祀銀香合一重二十五兩,五嶽組金幡二、鈔五百貫,四瀆織金幡二、鈔二百五十貫,四海、五鎮銷金幡二、鈔二百五十貫,至則守臣奉詔使行禮。皇帝登寶位,遣官致祭,降香幡合如前禮,惟各加銀五十兩,五嶽各中統鈔五百貫,四瀆、四海、五鎮各中統鈔二百五十貫。或他有禱,禮亦如之。其封號,至元二十八年春二月,加上東嶽為天齊大生仁聖帝,南嶽司天大化昭聖帝,西嶽金天大利順聖帝,北嶽安天大貞元聖帝,中嶽中天大寧崇聖帝。加封江瀆為廣元順濟王,河瀆靈源弘濟王,淮瀆長源溥濟王,濟瀆清源善濟王,東海廣德靈惠王,南海廣利靈孚王,西海廣潤靈通王,北海廣澤靈祐王。

按《續文獻通考》:時東平布衣趙天麟上策曰:臣聞天子祭天地及天下之名山大川,諸侯祭社稷及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大夫祭五祀,士祭宗廟,庶人祭祖考于寢。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皆有制以節之。今國家稱秩元祀,咸秩無文,既有禮部、及太常司、侍儀司以備其節文,又詔令所在官司歲時致祭五嶽四瀆名山大川,歷代聖帝明王、忠臣節士之載在祀典者,皆其宜也。竊見方今小民不安常典,妄事鬼神,其類甚多,不可枚舉。夫東嶽者,太平天子告成之地,東方藩侯當祀之山。今乃有倡優戲謔之徒、貨殖屠沽之子,每年春季四方雲聚,有不遠千里而來者,有提挈全家而至者,干越邦典。渫瀆神明,停廢產業耗損食貨,亦已甚矣。昔季氏魯國之上卿,旅於泰山,孔子猶欲其宰救之,況小民之賤乎。大人之教,不以名器分之,則將紊矣。小民之心,不以名器繩之,則將恣矣。況淫祀者,事神之誠極寡,希福之貪甚多。且父慈子孝,何用焚香。上安下順,何須楮幣。不然,則雖竭天下之香,繼爐而焚之,罄天下之楮,為幣而爇之。臣知其斷無益矣。然而聖人立祀禮者,報其當然之本,行吾當然之義也。伏望陛下申明前詔,使天下郡縣官各祭名山大川,聖帝明王忠臣節士在其地者。凡下民當祭之神,如祖考及門庭戶竈等聽之。凡非典所當祀而祀者,禁之,無令妄瀆。凡祈神賽社漿酒藿肉飾立神像泥金鏤木者,禁之,無令妄費。如是則非但巫風寢消抑,亦富民一助。

至元二十九年二月,遣使代祀嶽瀆、四海。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三十年正月丁亥,遣使代祀嶽瀆、東海。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成宗元貞二年二月,遣使代祀嶽瀆。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元年六月,諸王也里干遣使祀嶽瀆,命追之。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元年六月甲午,諸王也里干遣使乘驛祀五嶽、四瀆,命追其驛券,仍切責之。大德二年二月,禁諸王駙馬祀嶽鎮海瀆。三月,加封四鎮。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二年二月癸未,詔諸王、駙馬毋擅祀嶽鎮海瀆。三月壬子,詔加封東鎮沂山為元德東安王,南鎮會稽山為昭德順應王,西鎮吳山為成德永靖王,北鎮醫巫閭山為貞德廣寧王,歲時與嶽瀆同祀,著為令式。

武宗至大元年三月,遣使祀五嶽四瀆、名山大川。

按《元史·武宗本紀》云云。

仁宗皇慶 年,始歲遣使祭南海女神靈惠夫人。

按《元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祭祀志》:南海女神靈惠夫人。皇慶以來,歲遣使齎香遍祭,金幡一合,銀一鋌,付平江官漕司及本府官,用柔毛酒醴,便服行事。祝文云:維年月日,皇帝特遣某官等,致祭於護國庇民廣濟福惠明著天妃。

延祐四年冬十月,遣御史大夫伯忽、參知政事王桂祭陝西嶽鎮名山。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英宗至治元年,遣使祀海神天妃。

按《元史·英宗本紀》:至治元年五月辛卯,海漕糧至直沽,遣使祀海神天妃。

至治三年二月,海漕糧至直沽,遣使祀海神天妃。按《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泰定帝泰定元年,加封廣德路張真君,寧國路廣惠王神號,並遣使致祭嶽瀆海神。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元年二月,加封廣德路祠山神張真君曰普濟,寧國路廣惠王曰福祐。

按《續又獻通考》:泰定元年,遣使代祀嶽瀆,又以鹽官州海水溢,遣使祀海神。

泰定二年八月,遣使祀嶽瀆、山川,又祀龍虎、武當二山。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二年八月辛丑,遣使代祀嶽瀆、名山大川。

按《續文獻通考》:是年,遣使代祀龍虎、武當二山。泰定三年三月,遣使分祀山川嶽瀆。七月,祀海神。八月,作天妃宮。十一月,加封廬陵江神。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三年三月乙巳朔,帝以不雨,遣使分祀五嶽四瀆、名山大川及京城寺觀。秋七月甲辰,遣使祀海神天妃。八月辛丑,作天妃宮於海津鎮。鹽官州大風,海溢,遣使祭海神。十一月戊午,加封廬陵江神曰顯應。

泰定四年七月,祀海神。閏九月,命祭嶽瀆山川。十月,改封烏龍山神。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四年秋七月乙丑,遣使祀海神天妃。閏九月甲戌,命致祭五嶽四瀆、名山大川。冬十月甲辰,改封建德路烏龍山神曰忠顯靈澤普佑孚惠王。

致和元年春正月,遣使祀海神天妃。加封幸淵龍神。三月,復祀海神。四月,改封蒙山神鹽池神,及洞庭廟神。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致和元年春正月甲申,遣使祀海神天妃。加封幸淵龍神福應昭惠公。三月甲申,遣戶部尚書李家奴往鹽官祀海神,仍集議修海岸。夏四月甲寅,改封蒙山神曰嘉惠昭應王,鹽池神曰靈富公,洞庭廟神曰忠惠順利靈濟昭佑王。

文宗天曆元年九月壬戌,遣使祭五嶽四瀆。

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天曆二年,遣使代祀天妃,及嶽瀆山川。

按《元史·文宗本紀》:天曆二年冬十月己亥,加封天妃為護國庇民廣濟福惠明著天妃,賜廟額曰靈慈,遣使致祭。遣使代祀嶽瀆山川。十一月戊午,遣使代祀天妃。

至順二年冬十月甲辰,遣祕書大監王珪等代祀嶽鎮、海瀆、后土。

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至順三年六月癸丑,遣使分祀嶽鎮海瀆。

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順帝至正二年春正月癸巳,遣翰林學士三保等代祀五嶽四瀆。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九年九月,遣御史中丞李獻代祀河瀆。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十四年冬十月甲辰,詔加號海神為輔國護聖庇民廣濟福惠明著天妃。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二十一年,黃河清命程徐祀之。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二十一年十一月戊辰,黃河自平陸三門磧下至孟津,五百餘里皆清,凡七日。命祕書少監程徐祀之。

太祖洪武元年,始建山川壇。

按《明會典》:國初,建山川壇於天地壇之西,正殿七間,祭太歲、風雲雷雨、五嶽、五鎮、四海、四瀆、鍾山之神。東西廡各十五間,祭京畿山川、春夏秋冬、四季月將及都城隍之神。壇西南有先農壇,東有旗纛廟,南有籍田。

洪武二年,始定嶽鎮海瀆山川之祀。

按《春明夢餘錄》:洪武二年,以嶽鎮海瀆山川諸神,止合祀於城南。諸神享祀之所,未有壇壝等祀,非隆敬神祇之道。命禮官考古制以聞。禮官奏:嶽鎮海瀆之祀,虞舜以四仲月巡狩,而祭四嶽。東嶽曰泰山,四嶽之宗也,故文曰岱宗。南嶽曰衡山,西嶽曰華山,北嶽曰恆山,而未言五嶽。《王制》曰: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四瀆,始有五嶽之稱。蓋以中嶽嵩山並列。又《周官》小宗伯兆四望於四郊。鄭元謂四望為四嶽四瀆。四瀆者,江河淮濟也。四鎮者,東曰沂山,西曰吳山,南曰會稽,北曰醫巫閭。《詩》又曰:巡狩而祀,四嶽河海。則又有四海之祭。蓋天子方望之祀,無所不通。而嶽鎮海瀆在諸侯封內,諸侯亦各以其方祀之。秦罷封建,嶽瀆皆領於祀官。及漢復建諸侯,則侯國各祀其封內山川。天子無預焉。武帝時,諸侯或分或廢,五嶽皆在天子之邦。宣帝時,嶽瀆始有使者持節祀之禮。由魏及隋,嶽鎮海瀆,皆即其地立祠,命有司致祭。唐宋之制,有命本界刺史、縣令之祀,有因郊祀而望祭之祀,又有遣祭之祀。元遣使祭嶽鎮海瀆,分東西南北中為五道。其天下山川之祀,《虞書》望於山川,遍於群神。《周頌》曰:懷柔百神。《周禮》小宗伯兆山川、丘陵、墳衍,各因其方。《王制》凡山川之小者,其祭秩視伯子男。劉向謂山川能生物,出雲雨,施潤澤,品類以百數。故視伯子男。其在諸侯封內者,諸侯又自祭之。如楚祭睢漳,晉祭惡池,齊祭配林是也。秦罷封建,則皆領於祠官焉。由漢唐以及宋元,嶽鎮海瀆之外,又有其餘山川之祀,不獨嶽瀆也。今國家開創之初,嘗以嶽鎮海瀆,及天下山川,與太歲、風雲雷雨、城隍,皆祀於城南,享祀之所,既非專祀,又室而不壇,非理所宜。夫海嶽之神,其氣本流通暢達,無有限隔。今宜以嶽鎮、海瀆,及天下山川,與太歲、風雲雷雨、城隍,合為一壇,春秋祀之。詔可。

洪武三年,合祀泰山於山川壇,始正嶽鎮海瀆封號。按《明會典》:東嶽泰山,洪武三年,春秋合祀於山川壇。〈又〉是年,正嶽鎮海瀆城隍諸神號,合祀太歲、月將、風雲雷雨、嶽鎮、海瀆、山川、城隍、旗纛諸神。又令每歲用驚蟄、秋分各後三日,遣官祭山川壇諸神。是日,上皮弁服御奉天殿,降香。中嚴,坐殿上獻官,復命解嚴,還宮。

按《日知錄》:洪武三年六月癸亥,詔曰:五嶽五鎮、四海四瀆之封,起自唐世,崇名美號,歷代有加。在朕思之,則有不然。夫嶽鎮海瀆,皆高山廣水,自天地開闢以,至於今,英靈之氣,萃而為神。必皆受命於上帝,幽微莫測,豈國家封號之所可加。瀆禮不經,莫此為甚。至如忠臣烈士,雖可加以封號,亦惟當時為宜。夫禮所以明神人,正名分,不可以僭差。今宜依古定制,凡嶽鎮海瀆,並去其前代所封名號,止以山水本名稱其神。郡縣城隍神號,一體改正。歷代忠臣烈士,亦依當時初封以為實號,後世溢美之稱,皆與革去。庶幾神人之際,名正言順,於禮為當,用稱朕以禮事神之意。其東嶽祝文曰神,有歷代之封號,予詳之再三,畏不敢效。可謂卓絕千古之見。

按《春明夢餘錄》:是年夏六月,始正嶽鎮海瀆及各城隍等稱號,惟孔子之封不改。遂詔為制。一,五嶽之神,稱東嶽泰山之神,中嶽嵩山之神,西嶽華山之神,北嶽恆山之神,南嶽衡山之神。一,五鎮,稱東鎮沂山之神,南鎮會稽山之神,中鎮霍山之神,西鎮吳山之神,北鎮醫無閭山之神。一,四海,稱東海之神,南海之神,西海之神,北海之神。一,四瀆,稱東瀆大淮之神,南瀆大江之神,西瀆大河之神,北瀆大濟之神。一,各處府州縣城隍,稱某府城隍之神,稱某州城隍之神,某縣城隍之神。一,歷代忠臣烈士,並依當時初封名爵祿某之神,餘祠無功於民,不應祀典者,一切禁罷。降詔云:五嶽五鎮、四海四瀆之封,起自唐世,崇名美諡,歷代有加。瀆祀不經,莫此為甚。至於忠臣烈士,雖可加封號,亦惟當時為宜。今依古定制,凡嶽鎮海瀆,並去前代所封名號。山水以山水本名稱其神,郡縣城隍神號,一體改正。歷代忠臣烈士,亦依當時初封以為實號。後世諡封美稱,皆與革去。其孔子,明先王之要道,為天下師,以濟後世,非有功一方一時者比。所有封爵,仍因其舊。遂為令。未幾,復降儀注,凡府州縣新官到任,必先宿齋城隍廟,謁神與誓,在陰陽表裡,以安下民,而祠祀之文,禮儀之詳,備載《大明集禮》。洪武七年,令禮部頒祭嶽鎮海瀆儀於所在有司。按《明會典》:嶽鎮海瀆,東嶽泰山,山東泰安州祭。西嶽華山,陝西華陰縣祭。中嶽嵩山,河南河南府祭。南嶽衡山,湖廣衡州府祭。北嶽恆山,直隸真定府祭。東鎮沂山,山東青州府祭。西鎮吳山,陝西隴州祭。中鎮霍山,山西平陽府祭。南鎮會稽山,浙江紹興府祭。北鎮醫巫閭山,遼東祭。東海,山東萊州府祭。西海,山西蒲州祭。南海,廣東廣州府祭。北海,河南懷慶府祭。江瀆,四川成都府祭。河瀆,山西蒲州祭。淮瀆,河南南陽府祭。濟瀆,河南懷慶府祭。

按《圖書編》:洪武七年,令祭山川諸神,於春秋仲月上旬擇日。復又以孟春郊祀時,諸神既預祭,壇內一定以仲秋祭社稷後,擇日祭。

洪武十年,令山川等七壇,上親行禮。餘以功臣分祀。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十四年,令祀山川,以文職長官行禮。

按《明會典》:洪武十四年,令在外祭山川等神,以文職長官一員行禮。武官不預。如軍民指揮使司,則從本司行之。

洪武二十一年,令山川於仲秋一祭。

按《明會典》:洪武二十一年,各設壇於大祀殿,以孟春從祀山川壇,惟仲秋一祭。

成祖永樂五年,遣王羽祭神本山,立祠建碑。

按《大政紀》:永樂五年三月甲子,督木工部尚書宋禮奏,有大木數株,不藉人力,一夕出大谷,達於江。蓋川之靈相之賜。其山名神木山,遣禮部郎中王羽致祭,建祠立碑,命侍讀胡廣撰碑文。

永樂六年,敕皇太子攝祭山川。

按《明會典》:永樂六年,駕幸北京,東宮監國,凡山川之神,預期敕皇太子攝祭。

永樂八年二月,祭居庸山。

按《大政紀》:永樂八年二月己酉,車駕次龍虎臺,遣行在太常寺少卿朱焯祭居庸山。

永樂十八年,建山川壇。

按《明會典》:永樂中,建山川壇,位置陳設悉如南京舊制。惟正殿鍾山之右,增祀天壽山神,帛用黑色,加爵篚各一。

按《春明夢餘錄》:山川壇在正陽門南之右,永樂十八年建,繚以垣牆,周圍六里。

孝宗弘治元年,令太嶽、太和山油燭香炷,布政司照例應支。

按《明會典》:弘治元年,令湖廣太嶽、太和山祀神油燭香炷,布政司照例,每三年一次,於夏稅內酌量泒收,陸續送山應支。

世宗嘉靖 年,陳棐請正嶽鎮祀典。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初,科臣陳棐題請正嶽祀。略曰:真定府曲陽縣有北嶽恆山廟,為朝庭秩祀之所。及查其實,恆山在迤北渾源州,南北相去甚遠。俗傳曾有飛石一方,自恆山坎中飛來,墜於曲陽,故立廟祀。今其廟扁有飛石殿,臣竊疑之。臣考《舜典》:十有一月,巡狩至於北嶽。《周禮》載恆山為并州之鎮。《水經》謂北嶽為元嶽。《天文志》大梁析木,以負北海,其神主恆山。三代而下,歷漢唐隋,俱於此致祭。石晉失燕雲十六州之地,宋未能混一,北為契丹所據,無緣至幽薊之域,而睹所謂北嶽者,所以止得祭之於曲陽。詭言飛石之謬,以粉飾其削弱之跡耳。然宋都汴而,真定在汴京之北,以為北門,不得已,權宜祭之,猶之可也。我太祖高皇帝,統一華夏,奄有萬方。首定嶽鎮海瀆之號。但時都金陵真定,迥在京師之北,所以因循,未曾釐正。我成祖文皇帝建都北平,而真定已在京師之南,使當時有禮官建明,顧有南面而登,踵宋人削弱之跡哉。臣因此而論及五嶽焉。臣觀祀典載嵩山中嶽在河南登封縣,泰山東嶽在山東泰安州,衡山南嶽在湖廣衡山縣,華山西嶽在陝西華陰縣,祠祀皆近在本山之麓。而恆山北嶽,則即此大同府東南渾源州是也。今不惟北嶽之祀缺謬,而東嶽行祠遍天下,尤為惑妄。乞將渾源州北嶽恆山,定為秩祀之所。其廟制,量加修拓。以後凡遣告祈請,皆詣此致祭。其曲陽祠廟,但令有司致祭,飛石殿扁,并令改撤。凡東嶽行祠,除京師及齊魯之境外,其餘量改書院社學,仍不許加修刱建,以昭皇上釐正典禮之盛。則治道幸甚。

嘉靖八年,定親祀山川,服皮弁。

按《明會典》:嘉靖八年,令凡親祀山川等神,皆用皮弁服行禮,以別於郊廟。先是,改山川為中祀。嘉靖中,凡山川,皆天子親祀。國有大事,則遣官祭告。

嘉靖十年,號鍾山曰神烈山。

按《明會典》:嘉靖十年,建天神地祇壇於先農壇之南,天神在左,南向。地祇在右,北向。附祖陵基運山,皇陵翊聖山,顯陵純德山神於地祇壇,并號鍾山曰神烈山。

嘉靖十一年,改山川壇為天神地祇壇。

按《明會典》:神祇壇,國初建山川壇於天地壇之西。永樂中,北京山川壇成。嘉靖十一年,即其地為天神地祇壇。神壇方廣五丈,高四尺五寸五分,四出陛,各九級,壝牆方二十四丈,高五尺五寸,厚二尺五寸。櫺星門六,正南三,東西北各一。內設雲形青白石龕四,於壇北各高九尺二寸五分,祇壇面闊十丈,進深六丈,高四尺,四出陛,各六級。壝牆方二十四丈,高五尺五寸,厚二尺四寸。櫺星門亦如神壇。內設青白石龕,山形三,水形二。於壇北先擬設於壇南,北向。後改各高八尺二寸,左從位山水形各一,於壇東右從位山水形各一,於壇西各高七尺六寸。又令神祇壇三年一親祭。

按《圖書編》:嘉靖十一年,釐正祀典,改山川壇為天神地祇壇。祭期,歲仲春秋上旬,擇日行事。今定上巳日,獻官齋戒,省牲,並同社稷儀注。正祭日,將行禮,起鼓初嚴,遍燃庭燎香燭。鼓再嚴,執事者各序立於兩階。鼓三嚴,贊引引各獻官立竢行禮。通贊唱:執事者各司其事,陪祭官各就位。獻官就位迎神,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奠帛,行初獻禮。贊引唱:詣盥洗所,搢笏,出笏,詣酒樽所,司樽者舉羃,酌酒,詣境內山川神位前,跪,搢笏,奠帛,獻爵,出笏,俯伏,興,平身。詣讀祝位,跪。通贊唱:眾官皆跪。贊引唱:讀祝。通引同唱,俯伏,興,平身。贊引唱:復位。通贊唱:行亞獻禮。贊引唱:詣酒樽所。司樽者,舉羃,酌酒,詣境內山川神位前,跪,搢笏,獻爵,出笏,俯伏,興,平身,復位。通贊唱:行終獻禮。贊引唱:詣酒樽所,司樽者舉羃,酌酒,詣境內山川神位前,跪,搢笏,獻爵,出笏,俯伏,興,平身,復位。通贊唱:飲福受胙。贊引唱:詣飲福位。搢笏,跪,飲福酒,受胙,出笏,俯伏,興,平身,復位。通贊唱:鞠躬,拜,興,平身。徹饌,送神,鞠躬,拜,興,平身。讀祝者捧祝,進帛者捧帛,各詣燎所望燎。贊引唱:詣望燎位。通贊唱:焚帛。禮畢。

嘉靖十八年,南巡祭嶽瀆之神。

按《明會典》:嘉靖十八年,南巡,經過處所,真定望祭北嶽恆山之神,用牛犢羊豕,上具常服,行禮如常儀。五府九卿、巡撫大臣,吉服陪拜。衛輝遣官祭濟瀆之神,用太牢。鈞州望祭中嶽嵩山之神,用牲犢。俱翰林院撰祭文,禮如北嶽。南陽遣官祭五當山之神,用牲犢,俱翰林院撰祭文。

穆宗隆慶二年,遣官祭西嶽西鎮。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二年六月,以陝西地震,命撫臣張祉告祭西嶽華山,西鎮吳山之神。

隆慶三年三月,遣官祭東嶽。八月,以水災,遣官告祭河濟嶽鎮諸神。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三年三月,遣太常寺官祭東嶽泰山之神。八月,以洪水為患,命總督河道都御史翁大立,祭大河大濟之神。巡撫鳳陽等處侍郎趙孔昭祭大江大淮之神。巡撫山東都御史姜廷頤祭東嶽泰山、東鎮沂山之神,巡撫都御史谷中虛,祭東海、南鎮會稽之神。巡撫保定都御史朱大器,祭北嶽恆山之神。

皇清

《大清會典》:順治初,定

天神

地祇壇,在正陽門南,以

嶽鎮、海瀆、陵山、京畿天下名山大川之神,為地祇,

歲有常祭。今每歲常祭儀,俱罷。惟遇旱澇,遣官致祭。

一,遣官致祭,由禮部題請。

一,前期一日,太常寺官用白紙糊版,墨書祝文,送至壇內神庫,奉安如常儀。

一,陳設,

五嶽、

五鎮、

啟運山、

天柱山、

隆業山、

昌瑞山、

四海、

四瀆、

京畿名山大川、天下名山大川,共為八壇。禮神制

帛二十五,青三,黃二,黑七,白十,紅三。果品五,鹿醢、兔醢、酒樽一。

一,祭日,贊引官、對引官導承祭官詣盥洗所,盥手畢,導至拜位前,立。典儀唱:執事官各司其事,贊引官贊就位。承祭官就拜位立。典儀唱:迎神。贊引官贊陞壇,導至

神位前立。贊:跪,上香。承祭官跪,司香官跪進於案

左,承祭官上柱香,又三上塊香。畢,興。贊:復位。贊:跪,叩頭。承祭官行三跪九叩頭禮,興。典儀唱:奠帛,行初獻禮。執事官於各

神位前,分獻獻帛官一跪三叩頭,退。獻爵官不叩。

獻畢,讀祝官詣祝案前,一跪三叩頭,請祝版,立。贊引官贊:跪。承祭官、讀祝官皆跪。典儀唱:讀祝。讀祝官讀畢,興。捧祝版,跪,安帛匣上,三叩頭,退。贊引官贊:叩,興。承祭官行三叩頭禮,興。典儀唱:行亞獻禮。與初獻同。獻畢,典儀唱:行終獻禮。與

亞獻同。獻畢,典儀唱:送神。贊引官贊:跪,叩頭。承祭官行三跪九叩頭禮,興。典儀唱:捧祝帛各詣燎位。承祭官轉立東旁,俟祝帛過訖,復原位,立。贊引官贊:詣望燎位。承祭官至燎所,祝帛焚半,贊引官贊:禮畢。各退。

凡各處嶽鎮海瀆,恭遇

登極、親政、尊加

徽號、冊立

東宮,一應慶賀大典,頒布

恩詔,必遣官分行祭告。每年,仍令有司以時致祭。其

餘山川,載在祀典者,俱令有司歲時致祭。

東嶽泰山,山東泰安州祭。

西嶽華山,陝西華陰縣祭。

中嶽嵩山,河南登封縣祭。

南嶽衡山,湖廣衡山縣祭。

北嶽恆山,山西渾源州祭。

東鎮沂山,山東青州府祭。

西鎮吳山,陝西隴州祭。

中鎮霍山,山西霍州祭。

南鎮會稽山,浙江會稽縣祭。

北鎮醫巫閭山,遼東廣寧衛祭。

東海,山東萊州府祭。

西海,山西蒲州祭。

南海,廣東廣州府祭。

北海,河南濟源縣祭。

河瀆,山西蒲州祭。

江瀆,四川成都府祭。

淮瀆,河南唐縣祭。

濟瀆,河南濟源縣祭。

一,內閣撰擬祭文。

一,工部造香亭、罩袱、緞袱等項。

一,戶部備降真香、速香等項。

一,太常寺備制帛。

一,遣內閣、宗人府、翰林院、詹事府、六部、都察院卿,寺鑾儀衛等衙門,滿漢侍郎以下、四品以上堂官,開列職名,具題

欽點,差往致祭。

一,欽天監選擇吉日,先期致齋一日。至期早,禮部、太常寺官陳設祭文香帛於 中和殿,恭請

皇上陞殿,閱畢,遣行。

一,祭品,牛一,羊一,豕一,豋二,籩豆各十,簠簋各二,酒燭俱行該地方司府官備辦。

一,咨直隸巡撫。

一,照會江南、浙江、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湖廣、四川、廣東各布政司。

一,劄山海道。

順治三年

《大清會典》:順治三年,題准特封

黃河神為顯佑通濟金龍四大王之神,

運河神為延休顯應分水龍王之神,令河道總督

致祭。祭文,內院撰給。祭品,地方官備辦。

順治八年

《大清會典》:順治八年,以親政,遣官祭,告嶽鎮海瀆。

是年,恭上

昭聖慈壽皇太后尊號,遣官祭告。凡七員,

一差陝西四川等處,

西嶽、

西鎮、

江瀆。

一差山東等處,

東嶽、

東鎮、

東海。

一差河南等處,

中嶽、

北海、

濟瀆、

淮瀆。

一差江南湖廣等處,

南嶽。

一差浙江、廣東等處,

南鎮、

南海。

一差直隸、山西等處,

北嶽、

中鎮、

西海、

河瀆。

一差遼東,

北鎮。

康熙六年

《大清會典》:康熙六年,

皇上親政。七月,遣官祭告嶽鎮海瀆等八處,凡八員。

南鎮、南海分為二差,餘如舊。

康熙十四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四年,冊立

東宮,遣官祭告嶽鎮海瀆。

山東嶽鎮海三,遣官一員。

陝西嶽鎮二,四川瀆一,遣官一員。

河南嶽海瀆四,遣官一員。

湖廣嶽一,廣東海一,遣官一員。

山西嶽鎮海瀆四,遣官一員。

浙江鎮一,遣官一員。

廣寧鎮一,遣官一員。

直隸望祭二,遣官一員。

康熙十六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六年,以長白山係

祖宗發祥重地,照嶽鎮例,封為長白山之神,每年春秋

二祭。令寧古塔將軍,遣官,在吳喇地方設幄望祭。如遇吉禮,遣官祭告五嶽五鎮,亦遣官至吳喇地方望祭,與北鎮為一差。其祭文,由翰林院撰擬。應用犧牲器皿帳幄等項,俱

盛京禮、工二部備辦。

康熙十八年

《大清會典》:洞庭湖神,康熙十八年,議准封為洞庭湖

之神,遣官齎香燭,前往讀文致祭。祭文由翰林院撰擬,香帛由太常寺備辦,遣禮部司官前往致祭。一應禮儀,俱照黃河神例行。

康熙十九年

《大清會典》:天妃,康熙十九年,議准封為護國庇民妙

靈昭應弘仁普濟天妃,遣官獻香帛讀文致祭。祭文由翰林院撰擬,香帛由太常寺備辦,遣禮部司官前往致祭。一應禮儀,俱照黃河神例行。康熙二十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年,滇南蕩平,遣官祭告嶽鎮海

瀆,分嶽鎮海瀆為八,差於所遣正祭各官外,每處遣看守香帛祭文官各一員,於禮部、太常寺筆帖式內移取。又每差給黃緞傘一柄,御仗一對,纛一對,欽差牌一對。

康熙二十二年

《大清會典》:雞公山神,康熙二十二年,覆准以兵駐永

興雞公山神顯應,焚香素饈,供奉讀文致祭。寺門懸掛

敕建牌匾,內有

真武之神,現在祀典封為

北極佑聖真君,亦供獻香帛讀文致祭。其香帛由

太常寺備辦,遣禮部司官一員,前往致祭。仍令該地方官,每年春秋二次致祭。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三年,

皇上東巡,於泰安州嶽廟,致祭

東嶽泰山之神。前期,太常寺題請讀祝官祝文,由

內閣撰擬,發太常寺,用白紙糊版黃紙鑲邊,墨書,不填

御名。太常寺官具補服,捧送廟中,安設祝案上。其

神位前,陳設禮神制帛一,青色圓降真柱香一炷,

黃速香一觔,白磁爵三,由太常寺預備牛一,羊一,豕一,豋一,鉶二,簠二,簋二,籩十,豆十,酒一尊,燭二對,燈十盞。由地方官預辦,陳設畢。禮部、太常寺堂官奏:請

皇上躬詣行禮。

上陞輦,儀仗全設,扈從王以下,內大臣侍衛文武官

三品以上,及地方文官知府以上,武官副將以上,俱陪祀。其餘文武各官,俱於

行宮前兩旁跪送。

上入廟,至二門,降輦。贊引官、對引官導

上入殿中門,至拜位前立。典儀唱:執事官各司其事。

贊引官奏:就位。

上就拜位立。典儀唱:迎神。司香官捧香盒前進。贊引

官導

上詣香案前立。司香官跪於

上右。贊引官奏:上香。

上舉柱香上爐內,又三上塊香。畢,贊引官奏:復位。上復拜位,立。贊引官奏:跪,叩,興。

上行二跪六叩頭禮,興。陪祀王以下各官俱隨行禮。

畢典,儀唱:奠帛,行初獻禮。捧帛官至

神位前,奠帛,三叩頭,退。次捧爵官至

神位前立,獻爵。畢,次讀祝官至祝案前,一跪三叩

頭,捧祝版就案旁立。贊引官奏:跪。

上跪,陪祀王以下各官及讀祝官俱跪。贊引官贊:讀

祝。讀祝官讀畢,捧祝文至

神位前,跪,安帛匣內,三叩頭,退。贊引官奏:叩,興。

上行三叩頭禮,興。陪祀王以下各官俱隨行禮。畢,典儀唱:行亞獻禮。捧爵官獻爵於左,如初獻儀。典儀唱:行終獻禮。捧爵官獻爵於右,如亞獻儀。典儀唱:送神。贊引官奏:跪,叩,興。

上行二跪六叩頭禮,興。陪祀王以下各官俱隨行禮。

畢,典儀唱:捧祝帛恭詣燎位。捧祝帛官至

神位前,跪。捧祝帛,三叩頭。司香官跪,取柱香,不叩。

依次捧送燎位。

上轉立東旁,俟祝帛香過,仍復拜位,立。祝帛焚半,贊

引官奏:禮畢。

上陞輦,還

行宮。不陪祀文武各官,俱於宮前排班跪迎,候

駕過,各退。

又是年東巡,遣官祭告嶽鎮海瀆等處,其應差各官開列,俱題

欽點,併遣看守香帛官,俱與二十年同。

又遣官致祭河神,祝文由內閣撰擬,發太常寺,用白紙糊版黃紙鑲邊,墨書。所用供品,禮神制帛一,白色圓降真柱香一炷,黃速香一觔,由太常寺預備。羊一,豕一,籩十,豆十,簠二,簋二,白磁爵三,酒一尊,燭臺三對,由地方官備辦。行禮儀注與祭火神廟同。

地祇壇告祭圖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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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祇壇告祭陳設圖地祇壇告祭陳設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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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川祀典部彙考七山川祀典部彙考七

《禮記》

《王制》

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

〈陳注〉視三公,視諸侯,謂視其饔餼牢禮之多寡,以為牲器之數也。

《月令》

孟春之月,乃修祭典,命祀山林川澤。

仲夏之月,命有司為民祈祀山川百源。

〈陳注〉山者,水之源。將欲禱雨,故先祭其本源。

仲冬之月,天子命有司,祈祀四海,大川,名源,淵澤,井泉。

〈陳注〉冬令方中,水德至盛,故為民祈而祀之也。

季冬之月,乃畢山川之祀。

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土田之數,而賦犧牲,以共山林名川之祀。

《禮器》

是故因天事天,因地事地,因名山,升中於天,因吉土,以饗帝於郊,升中於天,而鳳凰降,龜龍假,饗帝於郊,而風雨節,寒暑時。

〈注〉名猶大也。升,上也。中猶成也。謂巡守至於方嶽,燔柴祭天,告以諸侯之成功也。《孝經說》曰:封乎泰山,考績燔燎。禪乎梁甫,刻石紀號也。〈疏〉泰山,謂方嶽也。巡守至於方嶽,燔柴祭天,告以諸侯之成功也。此所謂封禪也。太平,乃封禪。其封禪,必因巡守而為之。若未太平,但巡守而已。其未太平,巡守之時,亦燔柴以告之。故《王制》說:天子巡守,必先柴告。太平巡守之時,初到方嶽,以燔柴告。至之後,乃考諸侯功績,乃封土為壇,更燔柴祭天,告諸侯之成功也。此唯泰山為之,餘嶽則否。其巡守,則每嶽皆至也。而皇氏云:太平乃巡守。案詩頌,時邁巡守告祭柴望。時邁,武王之詩,而有巡守之禮。武王未太平,何得云太平乃巡守,其義非也。《孝經說》云:至刻石紀號,皆《孝經》緯文也。封乎泰山者,謂封土為壇,在於泰山之上。考績燔燎者,謂考諸侯功績,燔柴燎牲,以告天。禪乎梁甫者,禪讀為墠,謂除地為墠,在於梁甫,以告地也。梁甫,是泰山之旁小山也。刻石紀號也者,謂刻石為文,紀錄當代號諡。案《白虎通》云:王者易姓而起,必升封泰山,何。報告之義,所以必於泰山何。萬物之所交代之處也。必於其上何。因高告高,順其類,故升封者,增高也。下禪梁甫之基廣厚也,刻石紀號者,著己之功績以自勸也。增泰山之高以報天,附梁甫之基以報地。或曰:封者,金泥銀繩。或曰:石泥金繩封之印璽。故孔子曰:封泰山,觀易姓而王,可得數者七十有餘。三皇禪於繹繹之山,五帝禪於亭亭之山,三王禪於梁甫之山。繹繹,無窮之意。禪於有德者,而居之無窮已。亭亭者,制度審諦,道德著明。梁甫者,梁信也。甫,輔也。信輔天地之道。今案書說,禪者除地為墠,而《白虎通》云禪以讓有德,其義非也。按《史記·封禪書》:齊桓公欲行封禪,管仲諫,止。辭云:自古封禪七十二家,夷吾所識,十有二焉。昔有無懷氏封泰山禪云云,伏犧氏封泰山禪云云,神農炎帝、黃帝、顓頊、帝嚳、堯、舜、禹、湯、周成王,皆封泰山。唯禹禪會稽,成王禪社首,其餘皆禪云云者,亦泰山旁小山名也。但《白虎通》與《史記》禪處不同,未知孰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