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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83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八十三卷目錄

 宴饗部彙考三

  漢〈高祖六則 武帝元封一則 太始二則 昭帝元鳳一則 宣帝甘露一則 元帝建昭一則〉

  後漢〈總一則 世祖建武六則 明帝永平三則 章帝建初一則 元和一則 和帝永元二則 安帝永初一則 延光一則 順帝陽嘉一則 永和一則 漢安一則 桓帝延熹一則 獻帝建安一則〉

  魏〈總一則 明帝青龍一則 齊王正始一則 高貴鄉公正元一則 甘露一則 陳留王咸熙一則〉

  吳〈吳主皓一則〉

  晉〈武帝咸寧一則 太康一則 明帝太寧二則 成帝咸和二則 咸康一則 簡文帝咸安一則〉

  宋〈文帝元嘉四則 明帝泰豫一則〉

  南齊〈高帝建元三則 武帝永明四則 和帝中興一則〉

  梁〈總一則 武帝天監一則 中大通一則 大同一則 太清一則〉

  陳〈武帝永定一則 宣帝太建三則 後主至德二則〉

  北魏〈道武帝登國二則 皇始一則 天興一則 明元帝永興二則 神瑞一則 泰常二則 太武帝始光一則 神麚一則 延和一則 太延二則 太平真君三則 正平一則 文成帝太安一則 孝文帝太和十二則 宣武帝景明一則 孝明帝熙平一則 前廢帝普泰一則 出帝太昌一則 永熙一則〉

  北齊〈總一則 文宣帝天保四則〉

  北周〈孝閔帝一則 明帝武成一則 武帝保定一則 天和二則 建德二則〉

禮儀典第二百八十三卷

宴饗部彙考三

高祖四年十一月,西入關,至櫟陽,存問父老,置酒。留四日,復如軍。

按《漢書·高祖本紀》云云。

高祖五年夏五月,帝置酒雒陽南宮。

按《漢書·高祖本紀》云云。

高祖六年三月,上置酒,封雍齒,因趣丞相急定功行封。

按《漢書·高祖本紀》云云。

高祖七年,長樂宮成,置法酒,群臣上壽。

按《漢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叔孫通傳》:漢七年,長樂宮成,諸侯群臣朝十月。至禮畢,盡伏,置法酒。諸侍坐殿上皆伏抑首,以尊卑次起上壽。觴九行,謁者言罷酒。御史執法舉不如儀者輒引去。竟朝置酒,無敢讙譁失禮者。

高祖九年,置酒未央前殿。

按《史記·高祖本紀》:九年,未央宮成。高祖大朝諸侯群臣,置酒未央前殿。高祖奉玉卮,起為太上皇壽,曰:始大人常以臣無賴,不能治產業,不如仲力。今某之業所就孰與仲多。殿上群臣皆呼萬歲,大笑為樂。高祖十二年,置酒沛宮大宴故人。

按《漢書·高祖本紀》:十二年冬十月,上破布軍于會缶。還,過沛,留,置酒沛宮,悉召故人父老子弟佐酒。發沛中兒得百二十人,教之歌。酒酣,上擊筑,自歌曰: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令兒皆和習之。上乃起舞,忼慨傷懷,泣數行下。謂沛父兄曰:游子悲故鄉。吾雖都關中,萬歲之後吾魂魄猶思家沛。且朕自沛公以誅暴逆,遂有天下,其以沛為朕湯沐邑,復其民,世世無有所與。沛父老諸母故人日樂飲極歡,道舊故為笑樂。十餘日,上欲去,沛父兄固請。上曰:吾人眾多,父兄不能給。乃去。沛中空縣皆之邑西獻。上留止,張飲三日。沛父兄皆頓首曰:沛幸得復,豐未得,唯陛下哀矜。迺并復豐,比沛。

武帝元封三年,宴柏梁臺詔群臣和詩。

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三輔黃圖》:柏梁臺,帝嘗置酒其上詔群臣和詩。

按《古詩紀》:元封三年,作柏梁臺,詔有能為七言詩,乃得上坐。柏梁詩:日月星辰和四時〈帝〉,驂駕駟馬從梁來〈梁孝王武〉。郡國士馬羽林材〈大司馬〉,總領天下誠難治〈丞相石慶〉。和撫四夷不易哉〈大將軍衛青〉,刀筆之吏臣執之〈御史大夫兒寬〉。撞鐘伐鼓聲中詩〈太常周建德〉,宗室廣大日益滋〈宗正劉安國〉。周衛交戟禁不時〈衛尉路博德〉,總領從宗柏梁臺〈光祿動徐自為〉。平理清讞決嫌疑〈廷尉杜周〉,修飾輿馬待駕來〈太僕公孫賀〉。郡國吏功差次之〈大鴻臚壺充國〉,乘輿御物主治之〈少府王溫舒〉。陳粟萬石揚以〈一作筥〉箕〈大司農張成〉,徼道宮下隨討治〈執金吾中尉豹〉。三輔盜賊天下危〈左馮翊盛宣〉,盜阻南山為民災〈右扶風李成信〉。外家公主不可治〈京兆尹〉,椒房率更領其材〈詹事陳掌〉。蠻夷朝賀常舍其〈典屬國〉,柱枅欂櫨相枝持〈大匠〉。枇杷橘栗桃李梅〈大官令〉,走狗逐兔張罘罳〈上林令〉。齧妃女脣甘如飴〈郭舍人〉,迫窘詰屈幾窮哉〈東方朔〉。

太始三年春正月,行幸甘泉宮,饗外國客。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太始四年,置酒建章宮。

按《漢書·武帝本紀》:太始四年春三月,行幸泰山。夏五月,還幸建章宮,大置酒,赦天下。

昭帝元鳳二年,置酒未央宮。

按《漢書·昭帝本紀》:元鳳二年夏四月,上自建章宮徙未央宮,大置酒。賜郎從官帛,及宗室子錢,人二十萬。吏民獻牛酒者賜帛,人一匹。

宣帝甘露三年,饗匈奴呼韓邪單于,于建章宮。

按《漢書·宣帝本紀》:甘露三年春正月,匈奴呼韓邪單于稽侯<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592-18px-GJfont.pdf.jpg' />來朝。置酒建章宮,饗賜單于,觀以珍寶。二月,單于罷歸。

元帝建昭四年,群臣上壽置酒。

按《漢書·元帝本紀》:建昭四年春正月,以誅郅支單于告祠郊廟。赦天下。群臣上壽置酒,以其圖書示後宮貴人。

後漢

後漢饗故衛士,及正旦宴饗,皆用樂,唯十月旦如故事。

按《後漢書·禮儀志》:季冬之月,饗遣故衛士儀:百官會,位定,謁者持節引故衛士入自端門。衛司馬執幡鉦護行。行定,侍御史持節慰勞,以詔恩問所疾苦,受其章奏所欲言。畢饗,賜作樂,觀以角抵。樂闋罷遣,勸以農桑。

《周禮》曰:府史以下則有胥有徒鄭元注曰此謂民給徭役若今衛士矣蔡邕曰見客平樂饗衛士瑰偉壯觀也

百官賀正月。二千石以上上殿稱萬歲。舉觴御坐前。司空奉羹,大司農奉飯,奏食舉之樂。百官受賜宴饗,大作樂。其每朔,唯十月旦從故事者,高祖定秦之月,元年歲首也。

蔡質《漢儀》曰:正月旦,天子幸德陽殿,臨軒,公、卿、將、大夫百官,各陪朝賀。蠻貊胡羌朝貢畢,見屬郡計吏,皆陛覲庭燎,宗室諸劉雜會萬人以上,立西面位,定公納薦,大官賜食酒,西入東出。既定,上壽,計吏中庭北面立,太官上食,賜群臣酒食。貢事御史四人,執法殿下。虎賁羽林,弧弓撮矢,陛戟左右,戎頭偪脛,陪前向後。左右中郎將住東西,羽林虎賁將住東北,五官將住中央,悉坐就賜。作九賓徹樂,舍利從西方來,戲於庭極,乃畢入殿前,激水,化為比目魚,跳躍嗽水,作霧鄣日。畢,化成黃龍,長八丈,出水,遊戲於庭,炫燿日光。以兩大絲繩繫兩柱中,頭間相去數丈。兩倡女對舞行於繩上,對面道逢,切肩不傾。又蹋局出身,藏形於斗中。鍾磬並作樂畢,作魚龍曼延。小黃門吹三通,謁者引公卿群臣以次拜,微行出罷,卑官在前,尊官在後。

按《南齊書·禮志》:漢永,蔡邕立漢《朝會志》,竟不就。秦人以十月旦為歲首,漢初習以大饗會,後用夏正,饗會猶未廢十月旦會也。東京以後,正旦夜漏未盡七刻,鳴鍾受賀,二千石以上升殿稱萬歲,然後作樂宴饗。

世祖建武三年,大會故人父老。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三年冬十月壬申,幸舂陵,祠園廟,因置酒舊宅,大會故人父老。

建武六年,置酒賞賜諸將。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六年春正月,揚武將軍馬成等拔舒,獲李憲。二月,大司馬吳漢拔胊,獲董憲、龐萌,山東悉平。諸將還京師,置酒賞賜。

建武十三年,大饗將士。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十三年夏四月,大司馬吳漢自蜀還京師,於是大饗將士,班勞策勳。

建武十七年,置酒舊宅,賞賜宗室。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十七年冬十月甲申,幸章陵。修園廟,祠舊宅,觀田廬,置酒作樂,賞賜。時宗室諸母因酣悅,相與語曰:文叔少時謹信,與人不款曲,唯直柔耳。今乃能如此。帝聞之,大笑曰: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

建武十九年,幸汝南南頓縣舍,置酒會,賜吏人。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十九年秋九月,南巡狩。壬申,幸汝南南頓縣舍,置酒會,賜吏人,復南頓田租歲。建武二十五年春,四夷朝貢絡繹,而至帝命大會勞饗,賜以珍寶。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明帝永平二年,西巡,會郡縣吏,勞賜作樂。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二年冬十月甲子,西巡狩,幸長安,遂有事於十一陵。歷覽館邑,會郡縣吏,勞賜作樂。

永平三年,幸章陵置酒,會陰、鄧故人。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三年冬十月甲子,車駕從皇太后幸章陵,觀舊廬。

按《冊府元龜》:永平三年,從太后幸章陵,觀舊廬,置酒,會陰、鄧故人諸家子孫,並受賞賜。

永平十年,南巡,勞饗三老、官屬。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年閏四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陽,召校官弟子作雅樂,奏鹿鳴,帝自御塤箎和之,以娛嘉賓。還,幸南頓,勞饗三老、官屬。

章帝建初七年九月,幸鄴,勞饗魏郡守令以下。十月,西巡,會郡縣吏人。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建初七年九月己酉,幸鄴,勞饗魏郡守令以下,至於三老、門闌、走卒,賜錢各有差。冬十月癸丑,西巡狩,幸長安。進幸槐里。又幸長平,東至高陵。每所到幸,輒會郡縣吏人,勞賜作樂。

元和二年,東巡,饗王侯群臣。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二年春二月丙辰,東巡狩。辛未,幸泰山。進幸奉高,大會外內群臣。

按《冊府元龜》:元和二年,幸泰山,遂覲東后饗,賜王侯群臣。

和帝永元十四年春三月戊辰,臨辟雍,饗射。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永元十五年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癸丑,會宗室於舊廬,勞賜作樂。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安帝永初三年十二月,詔饗遣衛士勿設戲作樂。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通鑑綱目》云云。

延光三年春二月辛卯,幸泰山。癸巳,勞賜郡縣,作樂。冬十月,行幸長安。丁亥,會三輔守、令、掾史於長安,作樂。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云云。

順帝陽嘉元年春三月庚寅,帝臨辟雍饗射。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

永和二年冬十月庚子,幸未央宮,會三輔郡守、都尉及官屬,勞賜作樂。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

漢安二年,詔饗南單于於廣陽門外。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漢安二年六月,遣行中郎將持節護送南單于守義王兜樓儲歸南庭。詔太常、大鴻臚與諸國侍子於廣陽城門外祖會,饗賜作樂,角牴百戲。帝幸觀之。

桓帝延熹元年夏五月己酉,大會公卿以下,賞賜各有差。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云云。

獻帝建安十九年,先主入蜀,置酒大饗士卒。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 按《三國蜀志·先主傳》:建安十九年夏,雒城破,進圍成都,璋出降。蜀中殷盛豐樂,先主置酒大饗士卒,取蜀城中金銀分賜將士,還其榖帛。

按《冊府元龜》:先主初,入蜀。於涪大會,置酒作樂。

魏制元旦饗會,仍用漢儀。

按《晉書·禮志》:漢儀有正會禮,正旦,夜漏未盡七刻,鐘鳴受賀,公卿以下執贄來庭,二千石以上升殿稱萬歲,然後作樂宴饗。魏武帝都鄴,正會文昌殿,用漢儀,又設百華燈。

按《宋書·禮志》:何承天云,魏元會儀無存者。案何禎《許都賦》曰:元正大饗,壇彼西南。旗幕峨峨,檐宇弘深。王沈《正會賦》又曰:華屋映於飛雲,朱幕張於前庭。緪青帷於兩階,象紫極之崢嶸。延百辟於和門,等尊卑而奉璋。此則大饗悉在城外,不在宮內也。臣按魏司空王朗奏事曰:故事,正月朔,賀。殿下設兩百華鐙,對於二階之間。端門設庭燎火炬,端門外設五尺、三尺鐙。月照星明,雖夜猶晝矣。如此,則不在城外也。何、王二賦,本不在洛京。何云《許都賦》,時在許昌也。王賦又云朝四國於東巡,亦賦許昌正會也。

按《南齊書·禮志》:魏武都鄴,正會,用漢儀。後魏文修洛陽宮室,權都許昌,宮殿狹小,元日於城南立氈殿,青帷以為門,設樂饗會。後還洛陽,依漢舊事。

明帝青龍二年,大饗六軍。

按《三國魏志·明帝本紀》:青龍二年秋七月壬寅,帝親御龍舟東征。幸壽春。八月己未,大曜兵,饗六軍,遣使者持節犒勞合肥、壽春諸軍。

齊王正始六年,詔大會,太傅乘輿上殿。

按《三國魏志·齊王本紀》:正始六年十二月乙亥,詔曰:明日大會群臣,其令太傅乘輿上殿。

高貴鄉公正元元年,大會群臣。

按《三國魏志·高貴鄉公本紀》不載。 按《晉書·景帝本紀》:正元元年,及將大會,帝訓於天子曰:夫聖王重始,正本敬初,古人所慎也。明當大會,萬眾瞻穆穆之容,公卿聽玉振之音。雖禮儀周備,猶宜加之以祗恪,以副四海顒顒式仰。

甘露元年,宴群臣於太極東堂,詔遣使大饗將士。

按《三國魏志·高貴鄉公本紀》:甘露元年秋七月,鄧艾大破蜀大將姜維於上邽,詔曰:兵未極武,醜虜摧破,斬首獲生,動以萬計,自頃戰克,無如此者。今遣使者犒賜將士,大會臨饗,飲宴終日,稱朕意焉。

《魏氏春秋》曰:二月丙辰,帝宴群臣於太極東堂,與侍中荀顗、尚書崔贊、袁亮、鍾毓、給事中中書令虞松等並講述禮典,遂言帝王優劣之差。

陳留王咸熙二年,吳遣使請和,司馬昭饗之。

按《三國魏志·陳留王本紀》:咸熙二年夏四月,吳遣使紀陟、弘璆請和。

按《吳志·孫皓傳注》:干寶《晉紀》曰:陟、璆奉使如魏。晉文王饗之,百寮畢會,使儐者告曰:某者安樂公也,某者匈奴單于也。陟曰:西王失土,為君王所禮,位同三代,莫不感義,匈奴邊塞難羈之國,君王懷之,親在坐席,此誠威恩遠著。文王善之,厚為之禮。

吳主皓,每宴會,置司過吏十人。

按《三國吳志·孫皓傳》:初,皓每宴會群臣,無不咸令沈醉。置黃門郎十人,特不與酒,侍立終日,為司過之吏。宴罷之後,各奏其闕失,迕視之咎,謬言之愆,罔有不舉。大者即加威刑,小者輒以為罪。

武帝咸寧 年,定宴饗之禮。

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晉氏受命,武帝更定元會儀,咸寧注是也。元會,皇帝罷入,百官皆坐。御入後三刻又出,鐘鼓作。謁者、僕射跪奏請群臣上。謁者引王公二千石上殿,千石、六百石停本位。謁者引王詣樽酌壽酒,跪授侍中。侍中跪置御坐前,王還。王自酌置位前,謁者跪奏藩王臣某等奉觴,再拜上千萬歲。四廂樂作,百官再拜。已飲,又再拜。謁者引王等還本位。陛下者傳就席,群臣皆跪諾。侍中、中書令、尚書令各於殿上上壽酒。登歌樂升,太官又行御酒。御酒升階,太官令跪授侍郎,侍郎跪進御坐前。乃行百官酒。太樂令跪奏奏登歌,三終乃降。太官令跪請具御飯,到階,群臣皆起。太官令持羹跪授司徒,持飯跪授大司農,尚食持案並授持節,持節跪進御坐前。群臣就席。太樂令跪奏奏食舉樂。太官行百官飯案遍。食畢,太樂令跪奏請進樂。樂以次作。鼓吹令又前跪奏請以次進眾妓。乃召諸郡計吏前,受敕戒於階下。宴樂畢,謁者一人跪奏請罷退。鐘鼓作,群臣北面再拜,出。〈又〉晉冬至日受方國及百僚稱賀,因小會。其儀亞於獻歲之旦。

太康元年,臨軒大會。

按《晉書·武帝本紀》:太康元年夏五月丙寅,帝臨軒大會,引孫皓升殿,群臣咸稱萬歲。

明帝太寧元年三月戊寅朔,改元,臨軒,停饗宴之禮,懸而不樂。

按《晉書·明帝本紀》云云。

太寧二年春正月丁丑,帝臨朝,停饗宴之禮,懸而不樂。

按《晉書·明帝本紀》云云。

成帝咸和五年冬十月丁丑,幸司徒王導第,置酒大會。

按《晉書·成帝本紀》云云。

咸和八年,詔大饗新宮。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和七年十二月庚戌,帝遷於新宮。八年春正月辛亥朔,詔曰:昔大賊縱暴,宮室焚蕩,元惡雖翦,未暇營築。有司屢陳朝會逼狹,遂作斯宮,子來之勞,不日而成。既獲臨御,大饗群后,九賓充庭,百官象物。知君子勤禮,小人盡力矣。思蠲密網,咸同斯會。

咸康七年,詔除正會諸伎樂。

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康七年冬十二月癸酉,除樂府雜伎。 按《樂志》:咸康七年,尚書蔡謨奏:八年正會儀注,惟作鼓吹鐘鼓,其餘伎樂盡不作。侍中張澄、給事黃門侍郎陳逵駮,以為王者觀時設教,至於吉凶殊斷,不易之道也。今四方觀禮,陵有儐弔之位,庭奏宮懸之樂,二禮兼用,哀樂不分,體國經制,莫大於此。詔曰:今既以天下體大,禮從權宜,三正之饗,宜盡用吉禮也。至娛耳目之樂,所不忍聞,故闕之耳。事之大者,不過上壽酒,稱萬歲,已許其大,不足復闕鐘鼓鼓吹也。若元日大饗,萬國朝宗,庭廢鐘鼓之奏,遂闕起居之節,朝無磬制之音,賓無蹈履之度,其於義事,不亦闕乎。惟可量輕重,以制事。於是除高緪、紫鹿、跂行、鱉食及齊王捲衣、笮兒等樂。

簡文帝咸安二年,遣使宣詔大饗。

按《晉書·簡文帝本紀》:咸安二年三月癸丑,詔曰:每念干戈未戢,公私疲悴,藩鎮有疆理之務,征戍懷東山之勤,或白首戎陣,忠勞未敘,或行役彌久,擔石靡儲,何嘗不昧旦晨興,夜分忘寢。雖未能撫而巡之,且欲達其此心。可遣大使詣大司馬,并問方伯,逮於邊戍,宣詔大饗,求其所安。又籌量賜給,悉令周普。

文帝元嘉四年,饗父老舊勳於丹徒行宮。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嘉四年二月己卯,太祖東巡。丁卯,至丹徒。三月甲戌,幸丹徒離宮。乙亥,饗父老舊勳於丹徒行宮,加賜衣裳各有差。元嘉十一年,皇太子出會,升在三恪上。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晉江左注,皇太子出會者,則在三恪下、王公上。宋文帝元嘉十一年,升在三恪上。

元嘉十五年,宴群臣於太極殿西堂。

按《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嘉十五年四月,皇太子納妃。其月壬戌,於太極殿西堂敘宴二宮隊主副、司徒征北鎮南三府佐、揚兗江三州綱、彭城、江夏、南譙、始興、武陵、廬陵、南豐七國侍郎以上,諸二千石在都邑者,並預會。又詔今小會可停妓樂,時有臨川曹太妃服。

元嘉二十六年,車駕幸丹徒,饗讌故老。

按《宋書·文帝本紀》:元嘉二十六年春二月己亥,車駕陸道幸丹徒,謁京陵。三月丁巳,詔曰:朕違北京,二十餘載,雖云密邇,瞻塗莫從。今因四表無塵,時和歲稔,復獲拜奉舊塋,展罔極之思,饗讌故老,申追遠之懷。固以義兼於桑梓,情加於過沛;永言慷慨,感慰實深。宜聿宣仁惠,覃被率土。其復丹徒縣僑舊今歲租布之半。 按《禮志》:元嘉二十六年二月,上東巡。辛丑,幸京城。丁巳,會舊京故老萬餘人,往還饗勞,孤疾勤勞之家,咸蒙卹賚。

明帝泰豫元年,皇太子會萬國於東宮。

按《宋書·明帝本紀》:泰豫元年春正月甲寅朔,上有疾不朝會。戊午,皇太子會萬國於東宮,并受貢計。

南齊

高帝建元元年秋九月戊申,車駕幸宣武堂宴會,詔諸王公以下賦詩。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云云。

建元二年春三月己亥,車駕幸樂遊苑宴,王公以下賦詩。

按《南齊書·高帝本紀》云云。

建元四年十二月,詔緣淮戍將,臨會。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建元四年冬十二月己丑,詔曰:緣淮戍將,久處邊勞,三元行始,宜沾恩慶。可遣中書舍人宣旨臨會。

武帝永明二年,青溪宮成,詔小會,設樂,賦詩。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永明二年秋七月癸未,詔曰:夫樂所自生,先哲垂誥,禮不忘本,積代同風。是以漢光遲回於南陽,魏文殷勤於譙國。青溪宮體天含暉,則地棲寶,光定靈源,允集符命。在昔期運初開,經綸方遠,繕築之勞,我則未暇。時流事往,永惟哽咽。朕以寡薄,嗣奉鴻基,思存締構,式表王跡。考星創制,揆日興功,子來告畢,規摹昭備。宜申釁落之禮,以暢感慰之懷,可克日小會。八月,丙午,車駕幸舊宮小會,設金石樂,在位者賦詩。

永明四年閏正月甲寅,以籍田禮畢,車駕幸閱武堂勞酒小會。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云云。

永明五年二月,幸芳林園禊宴。九月,詔宴群臣。按《南齊書·武帝本紀》:永明五年二月,戊子,車駕幸芳林園禊宴。九月,己丑,詔曰:九日出商飆館登高宴群臣。辛卯,車駕幸商飆館。館,上所立,在孫陵岡,世呼為九日臺者也。 按《禮志》:三月三日曲水會,古禊祭也。晉中朝云,卿以下至於庶民,皆禊洛水之側,事見諸《禊賦》及《夏仲御傳》也。趙王倫篡位,三日,會天淵池誅張林。懷帝亦會天淵池賦詩。陸機云天淵池南石溝,引御溝水,池西積石為禊堂。跨水,流杯飲酒。亦不言曲水。元帝又詔罷三日弄具。今相承為百戲之具,雕弄技巧,增損無常。

永明九年九月,戊辰,車駕幸琅邪城講武,觀者傾都,普頒酒肉。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云云。

和帝中興元年夏五月,乙卯,車駕幸竹林寺禪房宴群臣。

按《南齊書·和帝本紀》云云。

梁制元會,王公上壽計吏,受詔聽陳便宜。皇太子預會則劍履升坐。

按《隋書·禮儀志》:梁元會之禮,未明,庭燎設,文物充庭。臺門闢,禁衛皆嚴,有司各從其事。太階東置白獸樽。群臣及諸蕃客並集,各從其班而拜。侍中奏中嚴,王公卿尹各執珪璧入拜。畢帝興,入,徙御坐于西壁下,東向。設皇太子王公以下位。又奏中嚴,皇帝服通天冠,升御坐。王公上壽禮畢,食。食畢,樂伎奏。太官進御酒,主書賦黃甘,逮二品以上。尚書騶騎引計吏,郡國各一人,皆跪受詔。侍中讀五條詔,計吏每應諾訖,令陳便宜者,聽詣白獸樽,以次還坐。宴樂罷,皇帝乘輿以入。皇太子預會則劍履升坐。會訖,先興。

武帝天監六年,詔改元會坐次。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天監六年詔曰:頃代以來,元日朝畢,次會群臣,則移就西壁下,東向坐。求之古義,王者讌萬國,唯應南面,何更居東面。干是御座南向,以西方為上。皇太子以下,在北壁坐者,悉西邊東向。尚書令以下在南方坐者,悉東邊西向。舊元日御座東向,酒壺在東壁下。御座既南向,乃詔壺于南蘭下。

中大通二年,設絲竹會,祖送魏主。

按《梁書·武帝本紀》:中大通二年六月丁巳,遣魏太保汝南王元悅還北為魏主。八月庚戌,輿駕幸德陽堂,設絲竹會,祖送魏主元悅。

大同十年春三月庚戌,幸回賓亭,宴帝鄉故老。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太清元年五月丁酉,輿駕幸德陽堂,宴群臣,設絲竹樂。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武帝永定二年,宴群臣于太極殿東堂。

按《陳書·武帝本紀》:永定二年冬十二月丙寅,高祖于太極殿東堂宴群臣,設金石之樂,以路寢告成也。

宣帝太建四年,幸樂遊苑,宴群臣。

按《陳書·宣帝本紀》:太建四年冬十二月壬寅,甘露降樂遊苑。甲辰,輿駕幸樂遊苑,採甘露,宴群臣。

太建七年,宴群臣,于樂遊苑。

按《陳書·宣帝本紀》:太建七年閏九月,甘露頻降樂遊苑。丁未,輿駕幸樂遊苑,採甘露,宴群臣,詔于苑龍舟山立甘露亭。

太建八年,詔大會文武。

按《陳書·宣帝本紀》:太建八年夏四月甲寅,詔曰:元戎凱旋,群師振旅,旌功策賞,宜有饗宴。今月十七日,可幸樂遊苑,設絲竹之樂,大會文武。

後主至德三年,宴王公卿士。

按《陳書·後主本紀》:至德三年冬十二月辛卯,皇太子出太學,講《孝經》,戊戌,講畢。辛丑,釋奠于先師,禮畢,設金石之樂,會宴王公卿士。

至德四年,幸元武湖,宴群臣。

按《陳書·後主本紀》:至德四年秋九月甲午,輿駕幸元武湖,肆艫艦閱武,宴群臣賦詩。

北魏

道武帝登國七年,宴饗群臣。

按《北魏書·道武帝本紀》:登國七年春正月,幸木根山,遂次黑鹽池。饗宴群臣,覲諸國貢使。北之美水。三月甲子,宴群臣于水濱。

登國八年秋七月,車駕臨幸新壇。庚寅,宴群臣。按《北魏書·道武帝本紀》云云。

皇始二年春正月己亥朔,大饗群臣于魯口。

按《北魏書·道武帝本紀》云云。

天興元年冬十一月,詔儀曹郎中董謐撰郊廟、社稷、朝覲、饗宴之儀。

按《北魏書·道武帝本紀》云云。

明元帝永興四年,大宴群臣將吏。

按《北魏書·明元帝本紀》:永興四年夏四月乙未,宴群臣于西宮,使各獻直言。秋八月壬子,幸西宮,臨板殿,大饗群臣將吏,以田獵所獲賜之。

永興五年冬十一月癸酉,大饗于西宮。

按《北魏書·明元帝本紀》云云。

神瑞二年春二月丁亥,大饗于西宮。

按《北魏書·明元帝本紀》云云。

泰常五年,饗勞將士。

按《北魏書·明元帝本紀》:泰常五年春正月丙戌朔,自薛林東還。至于屋竇城,饗勞將士,大酺二日,班禽獸以賜之。

泰常七年,大饗于西宮。

按《北魏書·明元帝本紀》:泰常七年春正月甲辰朔,自雲中西行,幸屋竇城。二月丙戌,車駕還宮,大饗于西宮。

太武帝始光二年九月,永安、安樂二殿成,丁卯,大饗以落之。

按《北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神麚四年春正月壬午,車駕次于木根山,大饗群臣。按《北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延和三年春正月乙未,車駕次于女水,大饗群臣。

按《北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太延四年,大饗六軍。

按《北魏書·太武帝本紀》:太延四年秋七月壬午,車駕北伐。冬十月乙丑,大饗六軍。

太延五年秋七月己巳,車駕至上都屬國城,大饗群臣,講武馬射。

按《北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太平真君四年,詔諸功臣,隨時朝請,宴饗。

按《北魏書·太武帝本紀》:太平真君四年冬十一月甲子,車駕至於朔方。詔曰:諸朕功臣,勤勞日久,皆當以爵歸第,隨時朝請,宴饗朕前,論道陳謨而已,不宜復煩以劇職。

太平真君五年春三月戊戌,大會于那南池。

按《北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太平真君十年春正月戊辰朔,帝在漠南,大饗百寮,班賜有差。

接《北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正平元年春正月丙戌朔,大會群臣于江上。

按《北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文成帝太安四年二月,大饗群臣于碣石山下。九月,太華殿成,饗群臣。

按《北魏書·文成帝本紀》:太安四年春正月,東巡。二月丙子,登碣石山,觀滄海,大饗群臣于山下。九月辛亥,太華殿成。丙寅,饗群臣,大赦天下。

孝文帝太和元年冬十月癸酉,宴京邑耆老年七十已上于太華殿。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四年秋七月壬子,改作東明觀。詔會京師耆老。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五年,大饗群臣。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五年秋九月庚午,閱武于南郊,大饗群臣。蕭道成使車僧朗以班在劉準使殷靈誕之後,辭不就席。劉準降人解奉君,刃僧朗于會中。詔誅奉君等。

太和九年春正月癸未,大饗群臣于太華殿,班賜《皇誥》。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十年春正月癸亥朔,帝始服袞冕,朝饗萬國。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十六年正月,饗群臣于太華殿。十月,太極殿成,大饗群臣。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十六年春正月戊午朔,饗群臣于太華殿。帝始為王公興,懸而不樂。二月庚寅,壞太華殿,經始太極殿。辛卯,罷寒食饗。冬十月庚戌,太極殿成,大饗群臣。

太和十七年正月,帝饗百寮于太極殿。五月,宴四廟子孫于宣文堂。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十七年春正月壬子朔,帝饗百寮于太極殿。夏五月壬戌,宴四廟子孫于宣文堂,帝親與之齒,行家人之禮。

太和十八年夏五月乙亥,詔罷五月五日、七月七日饗。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十九年春正月辛未朔,朝饗群臣于懸瓠。八月甲子,引群臣歷宴殿堂。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太和十九年正月辛未,車駕在懸瓠朝,饗群臣於方丈行堂。樂作酒酣,乃歌曰:白日光天兮無不曜,江左一隅獨未炤。彭城王勰續歌曰:願從聖明兮登衡會,萬國馳誠混日外。長兼給事黃門侍郎鄭懿歌曰:雲雷大振兮天門闢,率土來賓一正曆。中書侍郎兼黃門侍郎邢巒歌曰:舜舞干羽兮天下歸,文德遠被莫不思。祕書丞兼中書侍郎鄭道昭歌曰:皇風一鼓兮九地匝,戴日依天清六合。帝又歌曰:遵彼汝墳兮昔化貞,未若今日道風明。黃門侍郎兼司徒左長史宋葉歌曰:文王正教兮暉江沼,寧如大化光四表。帝謂道昭曰:自北遷務雖猥,與諸才雋不廢詠歌,遂命邢巒總集敘記。八月甲子,引群臣歷宣政堂。初,帝嘗詔延四廟之子,下逮元孫之胄,申宗宴於皇信堂,不以爵秩為列,悉序昭穆為次,用家人之禮,後又引見王公侍臣於清徽堂。謂曰:此堂成來,未與王公行宴樂之禮。後東閣廡堂粗復始就,故今與諸賢欲無高而不昇,無小而不入。因之流化渠。帝曰:此曲水者亦有其義,取乾道曲成,萬物無滯也。次之洗煩池。帝曰:此池中亦有佳魚。任城王澄曰:此所謂魚在在藻,有頒其首。帝曰:且取王在靈沼,於牣魚躍也。次之觀德殿。帝曰:射以觀德,故遂命之。次之凝閒堂。帝曰:名目要有其義,此蓋取天子閒居義。不可縱奢以忘儉,自安以忘危,故此堂後作茅茨堂。謂僕射李沖曰:此東曰步元廡,西曰遊凱廡。此堂雖無唐堯之君,卿等當無愧於元、凱。沖對曰:臣既遭唐堯之君,不敢辭元、凱之譽。帝曰:光景垂落,朕同宗則有載考之義,卿等將出無遠,何得默爾,德音。即命黃門郎崔光、郭祚,通直郎邢巒、崔林等賦詩言志。燭至,公卿辭退。李沖再拜上千萬歲壽。帝曰:卿何以燭至致辭,復獻朕千萬之壽,朕報卿以《南山》之詩。帝曰:燭至辭退,庶姓之禮;在夜載考,宗族之義。卿等且還,朕與諸王宗室,欲成此夜飲。

太和二十年,宴群臣及國老、庶老于華林園。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二十年三月丙寅,宴群臣及國老、庶老于華林園。詔:國老黃耇以上,假中散大夫、郡守;耆年以上,假給事中、縣令;庶老,直假郡縣。各賜鳩杖、衣裳。

太和二十二年春正月癸未朔,朝饗群臣于新野行宮。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二十三年春正月戊寅朔,朝群臣,以帝疾瘳上壽,大饗于澄鸞殿。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宣武帝景明三年十二月壬寅,饗群臣于太極前殿。按《北魏書·宣武帝本紀》云云。孝明帝熙平二年八月戊戌,宴太祖以來宗室年十五以上于顯陽殿,申家人之禮。

按《北魏書·孝明帝本紀》云云。

前廢帝普泰元年夏四月癸卯,幸華林都亭燕射。

按《北魏書·前廢帝本紀》云云。

出帝太昌元年五月,宴群臣。八月,燕射。九月,復燕射。按《北魏書·出帝本紀》:太昌元年五月乙巳,帝幸華林都亭,宴群臣。八月壬戌朔,齊文襄王來朝,燕射,班賚

部下各有差。九月庚子,帝幸華林都亭,引見元樹及公卿百寮蕃使督將等,宴射,班賚各有差。

永熙二年正月,大饗群臣。八月,燕齊文襄王,于華林都亭。

按《北魏書·出帝本紀》:永熙二年春正月庚寅朔,朝饗群臣于太極殿。秋八月乙丑,齊文襄王來朝,帝燕于華林都亭。

北齊

後齊,元正大饗,百官皆預,其宴宗室,行無算爵,元晦有汎舟之宴。

按《隋書·禮儀志》:後齊,元正大饗,百官一品已下,流外九品已上預會。一品已下、正三品已上、開國公侯伯、散品公侯及特命之官、下代刺史,並升殿。從三品已下、從九品巳上及奉正使人比流官者,在階下。勳品已下端門外。 宴宗室禮,皇帝常服,別殿西廂東向。七廟子孫皆公服,無官者,單衣介幘,集神武門。宗室尊卑,次于殿庭。七十者二人扶拜,八十者扶而不拜。升殿就位,皇帝興,宗室伏。皇帝坐,乃興拜而坐。尊者南面,卑者北面,皆以西為上。八十者一坐。再至,進絲竹之樂。三爵畢,宗室避席,待詔而後復位。乃行無算爵。 正晦汎舟,則皇帝乘輿,鼓吹至行殿。升御坐,乘版與,以與王公登舟,置酒。非預汎者,坐於便幕。

文宣帝天保元年,詔出魏御府所有珍奇,以供宴賜。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天保元年秋七月,詔曰:古人鹿皮為衣,書囊成帳,有懷盛德,風流可想。其魏御府

所有珍奇雜綵常所不給人者,徒為蓄積,命宜悉出,送內後園,以供七日宴賜。

天保二年,皇太子監國,冬會,以西面為定制。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天保元年,皇太子監國,在西林園冬會。群議皆東面。二年,于北城第內冬會,又議東面。吏部郎陸卬疑非禮,魏收改為西面。邢子才議欲依前,曰:凡禮有同者,不可令異。《詩》說,天子至于大夫,皆乘四馬,況以方面之少,何可皆不同乎。若太子定西面者,王公卿大夫士,復何面邪。南面人君正位,今一官之長,無不南面,太子聽政,亦南面坐。議者言皆晉舊事,太子在東宮西面,為避尊位,非為向臺殿也。子才以為東晉博議,依漢、魏之舊,太子普臣四海,不以為嫌,又何疑于東面。《禮》世子絕旁親,世子冠于阼,冢子生,接以太牢。漢元著令,太子絕馳道。此皆禮同于君。又晉王公世子,攝命臨國,乘七旒安車,駕用三馬,禮同三公。近宋太子乘象輅,皆有同處,不以為嫌。況東面者,君臣通禮,獨何為避。明為向臺,所以然也。近皇太子在西林園,在於殿猶且東面,於北城非宮殿之處,更不得邪。諸人以東面為尊,宴會避。案《燕禮》、《燕義》,君位在東,賓位則在西,君位在阼階,故有《武王踐阼篇》,不在西也。《禮》乘君之車,不敢曠左。君在,惡空其位,左亦在東,不在西也。君在阼,夫人在房。鄭注人君尊東也。前代及今,皇帝宴會接客,亦東堂西面。若以東面為貴,皇太子以儲后之禮,監國之重,別第宴臣賓,自得申其正位。禮者皆東宮臣屬,公卿接宴,觀禮而已。若以西面為卑,實是君之正位。太公不肯北面說《丹書》,西面則道之,西面乃尊也。君位南面,有東有西,何可皆避。且事雖少異,有可相比者。周公,臣也,太子,子也。周公為冢宰,太子為儲貳。明堂尊於別第,朝諸侯重於宴臣賓,南面貴於東面。臣疏于子,冢宰輕于儲貳。周公攝政,得在明堂南面朝諸侯。今太子監國,不得於別第異宮東面宴客,情所未安。且君行以太子監國,君宴不以公卿為賓,明父子無嫌,君臣有嫌。案《儀注》,親王受詔冠婚,皇子皇女皆東面。今不約王公南面,而獨約太子,何所取邪。議者南尊改就西面,轉君位,更非合禮。方面既少,難為節文。東西二面,君臣通用,太子宜然,於禮為允。魏收議云:天保初,皇太子監國。冬會群官於西園都亭,坐從東面,義取於向中宮臺殿故也。二年於宮冬會,坐乃東面,收竊以為疑。前者遂有別議,議者同之。邢尚書以前定東面之議,復申本懷,此乃國之大禮,無容不盡所見。收以為太子東宮,位在於震,長子之義也。案《易》八卦,正位向中。皇太子今居北城,於宮殿為東北,南面而坐,於義為背也。前者立議,據東宮為本。又案《東宮舊事》,太子宴會,多以西面為禮,此又成證,非徒言也。不言太子常無東南二面之坐,但用之有所。至如西園東面,所不疑也。未知君臣車服有同異之議,何為而發。就如所云,但知禮有同者,不可令異。不知禮有異者,不可令同。苟別君臣同異之禮,恐重紙累札,書不盡也。子才竟執東面,收執西面,援引經據,大相往復。其後竟從西面為定。

天保七年,宴朝臣及禮學官于宮。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不載。 按《廢帝本紀》:天保七年,文宣召朝臣文學者及禮學官于宮宴會,令以經義相質,親自臨聽。太子手筆措問,在坐莫不歎美。天保九年冬十一月甲午,帝至自晉陽,登三臺,御乾象殿,朝讌群臣,並命賦詩。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云云。

北周

孝閔帝元年春正月辛丑,即天王位。丁未,會百官于乾安殿,班賞各有差。三月庚子,會文武百官,班賜各有差。

按《北周書·孝閔帝本紀》云云。

明帝武成二年正月,大會群臣于紫極殿。三月,復會芳林園。

按《北周書·明帝本紀》:武成二年春正月癸丑朔,大會群臣於紫極殿,始用百戲焉。三月辛酉,重陽閣成,會群公列將、卿大夫及突厥使者於芳林園,賜錢帛各有差。

武帝保定二年,大會公卿列將。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保定二年冬十月辛亥,帝御大武殿大射,公卿列將皆會。

天和元年,會群臣並京邑耆老。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天和元年春正月辛巳,露寢成,幸之。令群臣賦古詩,京邑耆老並預會焉。

天和三年春三月丁未,大會百寮及四方賓客于露寢。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建德三年正月,大享督將以下。十二月,大會衛官及軍人。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建德三年春正月丙子,享二十四軍督將以下,試以軍旅之法,縱酒盡歡。冬十二月戊子,大會衛官及軍人以上,賜錢帛各有差。

建德六年二月,大會軍士以上。四月,大會群臣及諸蕃客。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建德六年春正月,平齊。二月丙午,論定諸軍功勳,置酒于齊太極殿,會軍士以上,班賜有差。夏四月庚戌,大會群臣及諸蕃客于露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