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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301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三百一卷目錄
藉田部彙考一
周〈總一則〉
漢〈文帝二則 武帝征和一則 昭帝始元二則〉
後漢〈明帝永平三則 章帝元和二則 順帝永建一則 獻帝興平一則 建安二則〉
魏〈明帝太和二則〉
晉〈武帝泰始三則 元帝一則 哀帝興寧一則〉
宋〈文帝元嘉一則 孝武帝大明一則 明帝泰始二則〉
南齊〈武帝永明二則〉
梁〈武帝天監二則 普通二則 中大通一則 大同四則〉
陳〈宣帝大建四則〉
北魏〈道武帝天興一則 孝文帝延興一則 太和二則 宣武帝景明一則 孝明帝正光一則〉
北齊〈文宣帝天保一則〉
北周〈閔帝一則 明帝一則 武帝保定一則 天和二則 建德一則〉
隋〈總一則〉
唐〈太宗貞觀一則 高宗永徽一則 儀鳳二則 睿宗太極一則 元宗開元二則 肅宗乾元二則 憲宗元和一則〉
宋〈太宗雍熙一則 端拱一則 仁宗明道二則 神宗元豐一則 徽宗政和一則 宣和一則 高宗紹興二則〉
元〈世祖至元二則〉
明〈太祖洪武三則 成祖永樂一則 宣宗宣德一則 憲宗成化一則 孝宗弘治一則 武宗正德一則 世宗嘉靖三則 穆宗隆慶一則 神宗萬曆一則 愍帝崇禎一則〉
禮儀典第三百一卷
藉田部彙考一
周
周制:甸師掌王藉之事。上春,內宰詔帥六宮,獻穜稑之種。
按《周禮·天官》:甸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黃氏曰:王藉在野,故以甸名官,有教民之義,故曰師。 賈氏曰:公邑之田任甸地,即在百里遠郊外。天子藉田,又在南方甸地,故稱此官為甸師也。甸法正在甸師,徒三百人,特多者,天子藉田千畝,藉借此三百人耕耨,故多也。王氏詳說曰:王之耕藉,其種則獻于六宮,其穀則藏于神倉。甸師掌帥其屬,而耕耨王藉而已。
掌帥其屬而耕耨王藉,以時入之,以共齍盛。
鄭康成曰:王以孟春躬耕,帝藉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諸侯九推,庶人終于千畝。庶人謂徒三百人,藉之言借也,王一耕之,而使庶人芸芓終之也。王氏曰:公田謂之藉,以其借民力治之也。王所親耕,謂之藉,則亦借民力終之故也。王與諸侯各有藉田,故甸師所耕耨,謂之王藉。
內宰,上春,詔王后帥六宮之人,而生穜稑之種,而獻之于王。
賈氏曰:上春,亦謂正歲,以其春事將興,故云上春。
鄭康成曰:古者,使后宮藏種,以其有傳類蕃孳
之祥,必生而獻之,示能育之,使不傷敗。且以佐王耕事共禘郊也。
漢
文帝二年,始詔耕藉田。
按《漢書·文帝本紀》:二年春正月丁亥,詔曰:夫農,天下之本也,其開藉田,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
按《漢官儀》:天子藉田,公卿耕訖,嗇夫下種。凡稱藉田,為十畝,亦曰帝藉,亦曰耕藉,亦曰東耕,亦曰親耕,亦曰王藉。
按《文獻通考》:舊儀春始東耕于藉田,賜三輔二百里孝悌、力田、三老帛。種百穀萬斛,立藉田倉,置令、丞。穀皆以給天地、宗廟、群神之祀,以為粢盛。
文帝十三年,詔具親耕禮儀
按《漢書·文帝本紀》:十三年春二月甲寅,詔曰:朕親率天下農耕以供粢盛,皇后親桑以奉祭服,其具禮儀。
武帝征和四年春正月,行幸東萊。三月,上耕于鉅定。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昭帝始元元年春二月己亥,上耕于鉤盾弄田。
按《漢書·昭帝本紀》云云。
應劭曰:時帝年九歲,未能親耕帝藉,鉤盾,宦者近署,故往試耕為戲弄也。師古曰:弄田為宴游之田,天子所戲弄,非為昭帝幼創此名。
始元六年春正月,上耕于上林。
按《漢書·昭帝本紀》云云。
後漢
明帝永平四年,詔親耕藉田。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四年春二月辛亥,詔曰:朕親耕藉田,以祈農事。京師冬無宿雪,春不燠沐,煩勞群司,積精禱求。而比再得時雨,宿麥潤澤。其賜公卿半奉。有司勉遵時政,務平刑罰。按《禮儀志》:正月始耕。晝漏上水初納,執事告祠先農,已享。耕時,有司請行事,就耕位,天子、三公、九卿、諸侯、百官以次耕。力田種各耰訖,有司告事畢。是月令曰:郡國守相皆勸民始耕,如儀。諸行出入皆鳴鐘,皆作樂。其有災眚,有他故,若請雨、止雨,皆不鳴鐘,不作樂。
永平十三年,帝耕于藉田。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三年春二月,帝耕于藉田。禮畢,賜觀者食。
永平十五年春二月癸亥,帝耕於下邳。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云云。
章帝元和二年,帝耕於定陶。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二年春二月乙丑,帝耕於定陶。詔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勞也。國家甚休之。其賜帛人一匹,勉率農功。
元和三年春正月辛丑,帝耕於懷。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云云。
順帝永建 年,黃瓊疏請舉藉田禮。從之。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不載。按《黃瓊傳》:自帝即位以後,不行藉田之禮。瓊以國之大典不宜久廢,上疏奏曰:自古聖帝哲王,莫不敬恭明祀,增致福祥,故必躬郊廟之禮,親藉田之勤,以先群萌,率勸農功。昔周宣王不藉千畝,虢文公以為大譏,卒有姜戎之難,終損中興之名。竊見陛下遵稽古之鴻業,體虔肅以應天,順時奉元,懷柔百神,朝夕觸塵埃於道路,晝暮聆庶政以卹人。雖詩詠成湯之不怠遑,書美文王之不暇食,誠不能加。今廟祀適闋,而祈穀潔齋之事,近在明日。臣恐左右之心,不欲屢動聖躬,以為親耕之禮,可得而廢。臣聞先王制典,藉田有日,司徒咸戒,司空除壇。先時五日,有協風之應,王即齋宮,饗醴載耒,誠重之也。自癸巳以來,仍西北風,甘澤不集,寒涼尚結。迎春東郊,既不躬親,先農之禮,所宜自勉,以逆和氣,以致時風。易曰:君子自強不息。斯其道也。書奏,帝從之。
獻帝興平元年二月丁亥,帝耕於藉田。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云云。
建安十九年,曹操始耕藉田。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按《三國魏志·武帝本紀》:建安十九年春正月,始耕藉田。
建安二十一年,曹操親耕藉田。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按《三國魏志·武帝本紀》:建安二十一年三月壬寅,公親耕藉田。
魏
明帝太和元年春二月辛未,帝耕于藉田。
按《三國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太和五年春正月,帝耕于藉田。
按《三國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按《晉書·禮志》:魏氏雖天子親耕藉,藩鎮闕諸侯百畝之禮。
晉
武帝泰始四年正月,詔帥王公卿士,親耕藉田,以先天下。
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四年春正月丁亥,帝耕于藉田。戊子,詔曰:古設象刑而眾不犯,今雖參夷而姦不絕,何德刑相去之遠哉。先帝深愍黎元,哀矜庶獄,乃命群后,考正典刑。朕守遺業,永惟保乂皇基,思與萬國以無為為政。方今陽春養物,東作始興,朕親率王公卿士耕藉田千畝。又律令既就,班之天下,將以簡法務本,惠育海內。宜寬有罪,使得自新,其大赦天下。按《禮志》:泰始四年,有司奏耕祠先農,可令有司行事。詔曰:夫國之大事,在祀與農。是以古之聖王,躬耕帝藉,以供郊廟之粢盛,且以訓化天下。近世以來,耕藉止於數步之中,空有慕古之名,曾無供祀訓農之實,而有百官車徒之費。今修千畝之制,當與群公卿士躬稼穡之艱難,以率先天下。主者詳具其制,下河南,處田地於東郊之南,洛水之北。若無官田,隨宜便換,而不得侵人也。於是乘輿御木輅以耕。
泰始八年正月癸亥,帝耕於藉田。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泰始十年正月辛亥,帝耕於藉田。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元帝 年,將修耕藉,事竟不行。
按《晉書·元帝本紀》不載。按《禮志》云云。
哀帝興寧二年二月癸卯,帝親耕藉田。
按《晉書·哀帝本紀》云云。
宋
文帝元嘉二十年,詔耕藉田。
按《宋書·文帝本紀》:元嘉二十年冬十二月壬午,詔曰: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故一夫輟稼,饑者必及,倉廩既實,禮節以興。自頃在所貧罄,家無宿積。賦役暫偏,則人懷愁墊;歲或不稔,而病乏比室。誠由政德弗孚,以臻斯弊;抑亦耕桑未廣,地利多遺。宰守微化道之方,萌庶忘勤分之義。永言弘濟,明發載懷,雖制令亟下,終莫懲勸,而坐望滋殖,庸可致乎。有司其班宣舊條,務盡敦課。遊食之徒,咸令附業,考覈勤惰,行其誅賞,觀察能殿,嚴加黜陟。古者躬耕帝藉,敬供粢盛,仰瞻前王,思遵令典。便可量處千畝,考卜元辰。朕當親率百辟,致禮郊甸,庶幾誠素,將被斯民。按《禮志》:元嘉二十年,太祖將親耕,以其久廢,使何承天撰定儀注。史學生山謙之己私鳩集,因以奏聞。於是斟酌眾條,造定圖注。先立春九日,尚書宣攝內外,各使隨局從事。司空、大農、京尹、令、尉,度宮之辰地八里之外,整制千畝,開阡陌。立先農壇於中阡西陌南,御耕壇於中阡東陌北。將耕,宿設青幕於耕壇之上。皇后率六宮之人生穜稑之種,付藉田令。耕日,太祝以一太牢告祠先農,悉如祠帝社之儀。孟春之月,擇上辛後吉亥日,御乘耕根三蓋車,駕蒼駟,青旂,著通天冠,青幘,朝服青袞,帶佩蒼玉。藩王以下至六百石皆衣青。唯三臺武衛不耕,不改服章。車駕出,眾事如郊廟之儀。車駕至藉田,侍中跪奏:尊降車。臨壇,大司農跪奏:先農已享,請皇帝親耕。太史令贊曰:皇帝親耕。三推三反。於是群臣以次耕,王公五等開國諸侯五推五反,孤卿大夫七推七反,士九推九反。藉田令率其屬耕,竟畝,灑種,即耰,禮畢。乃頒下州郡,悉備其禮焉。
孝武帝大明四年春正月乙亥,車駕躬耕藉田。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云云。
明帝泰始五年春正月癸亥,車駕躬耕藉田。
按《宋書·明帝本紀》云云。
南齊
武帝永明三年,詔來春,有事於東郊。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永明三年十二月,丁酉,詔曰:九穀之重,八材為末,是故潔粢豐盛,祝史無愧於辭,不藉千畝,周宣所以貽諫。昔期運初啟,庶政草昧,三推之典,我則未暇。朕嗣奉鴻基,思隆先軌,載耒躬親,率由舊式。可以開春發歲,敬簡元辰,鳴青鸞於東郊,冕朱紘而蒞事。仰薦宗禋,俯勗黔皁,將使囷庾內充,遺秉外牣。既富而教,茲焉攸在。按《禮志》:永明三年,有司奏:來年正月二十五日丁亥,可祀先農,即日輿駕親耕。宋元嘉、大明以來,並用立春後亥日,尚書令王儉以為亥日藉田,經記無文,通下詳議。兼太學博士劉蔓議:《禮》,孟春之月,立春迎春,又於是月以元日祈穀,又擇元辰躬耕帝藉。盧植說禮通辰日,日,甲至癸也,辰,子至亥也。郊天,陽也,故以日。藉田,陰也,故以辰。陰禮卑後,必居其末,亥者辰之末,故《記》稱元辰,法曰吉亥。太常丞何諲之議:鄭注云元辰,蓋郊後吉亥也。亥,水辰也,凡在墾稼,咸存灑潤。五行說十二辰為六合,寅與亥合,建寅月東耕,取月建與日辰合也。國子助教桑惠度議:尋鄭元以亥為吉辰者,陽生於子,元起於亥,取陽之元以為生物,亥又為水,十月所建,百穀賴茲沾潤畢熟也。助教周山文議:盧植云元,善也。郊天,陽也,故以日。藉田,陰也,故以辰。蔡邕《月令章句》解元辰云日,幹也。辰,支也。有事於天,用日。有事於地,用辰。助教何佟之議:《少牢饋食禮》云孝孫某,來日丁亥,用薦歲事于皇祖伯某。注云丁未必亥也,直舉一日以言之耳。禘太廟禮日用丁亥,若不丁亥,則用己亥、辛亥,苟有亥可也。鄭又云必用丁、巳者,取其令名,自丁寧自變改,皆為謹敬。如此,丁亥自是祭祀之日,不專施於先農。漢文用此日耕藉祠先農,故後王相承用之,非有別義。殿中郎顧暠之議:鄭元稱先郊後吉辰,而不說必亥之由。盧植明子亥為辰,亦無常辰之證。漢世躬藉,肇發漢文,詔云農,天下之本,其開藉田。斯乃草創之令,未睹親載之吉也。昭帝己亥耕于鉤盾弄田,明帝癸亥耕下邳,章帝乙亥耕定陶,又辛丑耕懷,魏之烈祖實書辛未,不繫一辰,徵於兩代矣。推晉之革魏,宋之因晉,政是服膺康成,非有異見者也。班固序亥位云陰氣應亡射,該藏萬物,而雜陽閡種。且亥既水辰,含育為性,播厥取吉,其在茲乎。固序丑位云陰大旅,助黃鍾宣氣而牙物。序未位云陰氣受任,助蕤賓君主種物,使長大茂盛。是漢朝迭選,魏室所遷,酌舊用丑,實兼有據。參議奏用丁亥。詔可。永明四年,親耕藉田。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永明四年春閏正月辛亥,車駕藉田。詔曰:夫耕藉所以表敬,親載所以率民。朕景行前規,躬執良耜,千畛咸事,六仞可期,教義克宣,誠感兼暢。重以天符靈貺,歲月鱗萃,寶鼎開玉匣之祥,嘉禾發同穗之穎,甘露凝暉於坰牧,神爵騫翥於蘭囿。斯乃宗稷之慶,豈寡薄所臻。思俾休和,覃茲黔皁,見刑罪殊死以下,悉原宥。諸逋負在三年以前尢窮弊者,一皆蠲除。孝悌力田,詳授爵位,孤老貧窮,賜穀十石。凡欲附農而糧種闕乏者,並加給貸,務在優厚。甲寅,以藉田禮畢,車駕幸閱武堂勞酒小會,詔賜王公以下在位者帛有差。
梁
武帝天監十三年,始以二月,親耕藉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十三年二月丁亥,輿駕親耕藉田,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
按《隋書·禮儀志》:古典有天子東耕儀。江左未暇,至宋始有其典。梁初藉田,依宋、齊,以正月用事,不齋不祭。天監十三年,武帝以為:啟蟄而耕,則在二月節內。《書》云:以殷仲春。藉田理在建卯。於是改用二月。又曰:齊代舊事,藉田使御史乘馬車,載耒耜於五輅後。《禮》云:親載耒耜,措于參保介之御間。則置所乘輅上。若以今輅與古不同,則宜升之次輅,以明慎重。而遠在餘處,於義為乖。且御史掌視,尤為輕省。今宜以侍中奉耒耜,載於象輅,以隨木輅之後。
按《梁五禮藉田儀注》:其田東去宮八里,遠十六里為千畝。天子耒耜一具,公耒耜三具,卿侯耒耜九具,立方壇,以祀先農。
天監十六年二月辛亥,親耕藉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云云。
普通二年,詔移藉田,復行親耕禮。
按《梁書·武帝本紀》:普通二年三月丙辰,詔曰:夫欽若昊天,歷象無違。躬執耒耜,盡力致敬,上協星鳥,俯訓民時,平秩東作,義不在南。前代因襲,有乖禮制,可於震方,簡求沃野,具玆千畝,庶允舊章。
按《隋書·禮儀志》:普通二年,又移藉田於建康北岸,築兆域大小,列種梨柏,便殿及齋官省,如南北郊。別有望耕臺,在壇東。帝親耕畢,登此臺,以觀公卿之推代。又有祈年殿云。
普通四年,躬耕藉田,下詔勸農。
按《梁書·武帝本紀》:普通四年二月乙亥,躬耕藉田。詔曰:夫耕藉之義大矣哉。粢盛由之而興,禮節因之以著,古者哲王咸用此作。眷言八政,致茲千畝,公卿百辟,恪恭其儀,九推畢禮,馨香靡替。兼以風雲葉律,氣象光華,屬覽休辰,思加獎勸。可班下遠近,廣闢良疇,公私畎畝,務盡地利。若欲務農,而糧種有乏,亦加貸卹,每使優遍。孝悌力田賜爵一級。預耕之司,剋日勞酒。
中大通六年,親耕藉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中大通六年春二月癸亥,輿駕親耕藉田,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
大同元年春二月丁亥,輿駕躬耕藉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大同二年春二月乙亥,輿駕躬耕藉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大同三年春二月丁亥,輿駕親耕藉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大同四年春二月己亥,輿駕親耕藉田。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陳
宣帝大建元年春二月乙亥,輿駕親耕藉田。
按《陳書·宣帝本紀》云云。
大建三年春二月丁酉,輿駕親耕藉田。
按《陳書·宣帝本紀》云云。
大建六年春二月辛亥,輿駕親耕藉田。
按《陳書·宣帝本紀》云云。
大建九年春二月壬午,輿駕親耕藉田。
按《陳書·宣帝本紀》云云。
北魏
道武帝天興三年春二月丁亥,始耕藉田。
按《北魏書·道武帝本紀》云云。
孝文帝延興二年春三月甲午,車駕耕於藉田。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十六年,躬臨千畝。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太和十六年二月丙午,詔有司刻吉亥,備小駕,躬臨千畝。太和十七年春二月己酉,車駕始藉田於都南。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宣武帝景明三年,詔行藉田。
按《北魏書·宣武帝本紀》:景明三年冬十二月戊子,詔曰:民本農桑,國重蠶藉,粢盛所憑,冕織攸寄。比京邑初基,耕桑暫缺,遺規往旨,宜必祗修。今寢殿顯成,移御維始,春郊無遠,拂羽有辰。便可表營千畝,開設宮壇,秉耒援筐,躬勸億兆。
孝明帝正光三年春正月辛亥,親耕藉田。
按《北魏書·孝明帝本紀》云云。
北齊
文宣帝天保二年,親耕藉于東郊。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天保二年正月癸亥,親耕藉田于東郊。
按《隋書·禮儀志》:北齊藉於帝城東南千畝內,種赤粱,白穀、大豆、赤黍、小豆、黑穄、麻子、小麥,色別一頃。自餘一頃,地中通阡陌,作祠壇於陌南阡西,廣輪三十六尺,高九尺,四陛三壝四門。又為大營於外,又設御耕壇於阡東陌北。每歲正月上辛後吉亥,使公卿以一太牢祠先農神農氏於壇上,無配饗。祭訖,親耕。先祠,司農進穜稑之種,六宮主之。行事之官并齋,設齋省。於壇所列宮懸。又置先農座於壇上。眾官朝服,司空一獻,不燎。祠訖,皇帝乃服通天冠、青紗袍、黑介幘,佩蒼玉,黃綬,青帶、襪、舄,備法駕,乘木輅。耕官具朝服從。殿中監進御耒於壇南,百官定列。帝出便殿,升耕壇南陛,即御座。應耕者各進於列。帝降自南陛,至耕位,釋劍執耒,三推三反,升壇即座。耕官一品五推五反,二品七推七反,三品九推九反。藉田令帥其屬以牛耕,終千畝。以青箱奉穜稑種,跪呈司農,詣耕所灑之。耰訖,司農省功,奏事畢。皇帝降之便殿,更衣饗宴。禮畢,班賚而還。
北周
閔帝元年春正月癸亥,親耕藉田。
按《北周書·閔帝本紀》云云。
明帝二年春正月辛亥,親耕藉田。
按《北周書·明帝本紀》云云。
武帝保定元年春正月乙亥,親耕藉田。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天和元年春正月己亥,親耕藉田。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天和二年春正月己亥,親耕藉田。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建德三年春正月乙亥,親耕藉田。
按《北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隋
隋制,于國南,置千畝,以孟春,行三推禮。
按《隋書·禮儀志》:隋制,于國南十四里啟夏門外,置地千畝,為壇,孟春吉亥,祭先農於其上。皇帝服袞冕,備法駕,乘金根車。禮三獻訖,因耕。司農授耒,皇帝三推訖,執事者以授應耕者,各以班九推五推。而司徒帥其屬終千畝。播殖九穀,納于神倉,以擬粢盛。穰槀以餉犧牲云。
唐
太宗貞觀三年正月癸亥,耕藉田。
按《唐書·太宗本紀》云云。按《禮樂志》:皇帝孟春吉亥享先農,遂以耕藉。前享一日,奉禮設御座於壇東,西向;望瘞位於壇西南,北向;從官位於內壝東門之內道南,執事者居後;奉禮位於樂縣東北,贊者在南。又設御耕藉位於外壝南門之外十步所,南向;從耕三公、諸王、尚書、卿位於御座東南,重行西向,以其推數為列。其三公、諸王、尚書、卿等非耕者位於耕者之東,重行,西向北上;介公、酅公於御位西南,東向北上。尚舍設御耒席於三公之北少西,南向。奉禮又設司農卿之位於南,少退;諸執耒耜者位於公卿耕者之後、非耕者之前,西向。御耒耜一具,三公耒耜三具,諸王、尚書、卿各三人合耒耜九具。以下耒耜,太常各令藉田農人執之。皇帝已享,乃以耕根車載耒耜於御者間,皇帝乘車自行宮降大次。乘黃令以耒耜授廩犧令,橫執之,左耜寘於席,遂守之。皇帝將望瘞,謁者引三公及從耕侍耕者、司農卿與執耒耜者皆就位。皇帝出就耕位,南向立。廩犧令進耒席南,北向,解韜出耒,執以興,少退,北向立。司農卿進受之,以授侍中,奉以進。皇帝受之,耕三推。侍中前受耒耜,反之司農卿,卿反之廩犧令,令復耒於韜,執以興,復位。皇帝初耕,執耒者皆以耒耜授侍耕者。皇帝耕止,三公、諸王耕五推,尚書、卿九推。執耒者前受之。皇帝還,入自南門,出內壝東門,入大次。享官、從享者出,太常卿帥其屬耕于千畝。皇帝還宮,明日,班勞酒於太極殿,如元會,不賀,不為壽。藉田之穀。斂而鍾之神倉,以擬粢盛及五齊、三酒,穰槀以食牲。藉田祭先農,唐初為帝社,亦曰藉田壇。貞觀三年,太宗將親耕,給事中孔穎達議曰:《禮》:天子藉田南郊,諸侯東郊。晉武帝猶東南,今帝社乃東壇,未合於古。太宗曰:《書》稱平秩東作,而青輅、黛耜,順春氣也。吾方位少陽,田宜于東郊。乃耕于東郊。
按《冊府元龜》:貞觀三年正月十八日,詔曰:周宣王在位,以墜茲禮。近代以來,彌多所闕。朕祗承大寶,憲章典故,今將履千畝於近郊,復三推於舊制。宜令有司,式遵典禮。二十一日,親祭先農,藉于千畝之甸。自晉氏南遷,此禮久廢,今始行之,觀者莫不駭躍,祕書郎岑文本,獻藉田頌以美之。
高宗永徽三年正月丁亥,耕藉田。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永徽三年正月丁亥,親享先農,御耒耜,率公卿耕於藉田,賜群官帛各有差。
儀鳳二年正月乙亥,耕藉田。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儀鳳二年正月乙亥,帝親耕藉田於東郊,禮畢,作藉田賦以示群臣。儀鳳三年,幸藉田所。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儀鳳三年五月,幸藉田所觀區種,手種數區。
睿宗太極元年,躬耕藉田。
按《唐書·睿宗本紀》:先天元年正月辛巳,有事于南郊。戊子,耕藉田。己丑,大赦,改元曰太極。
元宗開元十九年正月丙子,耕于興慶宮。
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
按《冊府元龜》:開元十九年正月丙子,親耕於興慶宮龍池。二月癸未,皇太子鴻等奏曰:一昨正月二十七日,伏見陛下於興慶宮,親耕三百餘步。既而青光紫氣覆地。臣等聞舜在歷山之下,人微之事也。漢有鉤盾之間,兒童戲之,猶正經所尚,良史稱多。況陛下運德協靈,聖情逮物,上為宗廟,下預黔黎。躬耕藉田,天下幸甚。較其盛禮,百倍於三推。考其嘉瑞,獨高于千古。而九霄四遠,中外阻絕。冢司莫繇見,直筆所未聞。使帝跡不激揚,聖美不昭哲,皆臣子之過也。是以臣等冒昧上陳,伏乞恩慈,令宣示朝廷,錄付史館。則罄天率土,殊情同幸。帝曰:人之大事,實在于農。故務其三時,播諸百穀,是用仰遵千畝之藉,躬閱三推之禮。所以供祀宗廟,率先下人,亦何足光乎史冊,布諸中外也。然汝等固請,宜付史臣。
開元二十三年正月乙亥,耕藉田。
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按《禮樂志》:開元二十三年,親祀神農於東郊,遂躬耕盡隴止。
按《冊府元龜》:開元二十三年正月十八日,親祀先農,禮畢,降至耕位,侍中執耒,太僕秉轡,帝謂左右曰:帝藉之禮,古則三推,朕今丸推,庶九穀之報也。贊導者跪而奏曰:先王制禮,不可踰越。帝曰:夫禮豈不在濟人治國,勤事務功乎,朕發乎至誠,深惟嘉殖,將以勸南畝,供粢盛,豈非禮意也。於是九推而止。公卿以下終其田畝,制曰:昔者受命為君,體元立極,未有不謹於禮而能見教於人,朕且庶乎有慚作者,方冊存而可舉,典章絕而復尋。自古所行,無一而廢。將以上乞靈於宗社,下蒙福於黎元。朕茲精誠,天實降鑒,今嗣歲初吉,農事將起,禮先本於耕藉,義緣奉於粢盛,是所嚴祗,敢不敬事,故躬載耒耜,親率公卿,以先萬姓,遂千畝,謂敦本之為耳,何布澤之更深,宜有順於發生,俾無偏於行惠,可大赦天下。
按《太平御覽》:開元二十三年正月,上親耕於洛陽東門外。諸儒奏議以為,古者耦耕,以一撥為推。今用牛耕,宜以一步為推。及上親藉太常,告三推禮畢。上曰:朕欲人知勤勞,俯同九推而止。自是公卿已下,皆過於古。
肅宗乾元元年,敕來年躬行藉田。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乾元元年十二月癸亥,敕:以來年正月十日拜九宮壇。十一日,藉田。
乾元二年正月戊寅,耕藉田。
按《唐書·肅宗本紀》云云。按《禮樂志》:乾元二年,詔去耒耜雕刻,命有司改造之。天子出通化門,釋軷而入壇。冕而朱紘,躬九推焉。
按《冊府元龜》:乾元二年正月丁丑,將有事於九宮之神,兼行藉田之禮,自明鳳門出至通化門,釋軷而之壇,所宿于齋宮。戊寅,禮畢,將耕藉田,先至於先農之壇,因耒耜,有雕刻文飾者,謂左右曰:田器農人執之,在于朴素,豈貴文飾乎,乃命徹之。下詔曰:古之聖王,臨馭天下,莫不務農敦本,保儉為先,蓋用勤身率下也,屬東耕啟候,爰事藉田,將欲勸彼蒸人,所以執茲耒耜。如聞有司所造農器,妄加雕飾,殊非典章。況組轅縹軌,前王有制,崇奢尚靡,諒為所疵,靜言思之,良用歎息,豈朕法堯舜重茅茨之意耶。其所造雕飾者宜停,仍令有司依農用嘗式,即別改造,庶萬方黎獻,知朕意焉。翌日己卯,致祭神農氏,以后稷配享,帝冕而朱紘,躬秉耜而九推焉。禮官奏陛下合三推,今過禮。帝曰:朕以身率下,自當過之,恨不終於千畝耳。既而佇立久之,觀公卿諸侯王公已下耕畢,然後自春明門入,至東陽門起居,聖皇乃還大明宮。自前年旱,冬又無雪。禮畢,降雪盈尺。司天臺奏:初藉田,樂作,有南風應律,以協時令,年豐之兆。晝則黃雲捧日,夜則紫氣抱樞。
憲宗元和五年十月,詔以來歲正月藉田,尋罷。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元和五年,詔以來歲正月藉田,太常修撰韋公肅言:藉田禮廢久矣,有司無可考。乃據《禮經》,參采開元、乾元故事,為先農壇於藉田。皇帝夾侍二人、正衣二人,侍中一人奉耒耜,中書令一人、禮部尚書一人侍從,司農卿一人授耒耜於侍中,太僕卿一人執牛,左、右衛將軍各一人侍衛。三公以宰相攝,九卿以左右僕射、尚書、御史大夫攝,三諸侯以正員一品官及嗣王攝。推數一用古制。禮儀使一人、太常卿一人贊禮;三公、九卿、諸侯執牛三十人,用六品以下官,皆服褲褶。御耒耜二,并韜皆以青。其制度取合農用,不雕飾,畢日收之,藉耒耜丈席二。先農壇高五尺,廣五丈,四出陛,其色青。三公、九卿、諸侯耒十有五。御耒之牛四,其二,副也,并牛衣。每牛各一人,絳衣介幘,取閑農務者,禮司以人贊導之。執耒持耜,以高品中官二人,不褲褶。皇帝詣望耕位,通事舍人分導文、武就耕所。太常帥其屬,用庶人二十八,以郊社令一人押之。太常少卿一人,率庶人趨耕所。博士六人,分贊耕禮。司農少卿一人,督視庶人終千畝。廩犧令二人,間一人奉耒耜授司農卿,以五品、六品清官攝;一人掌耒耜,太常寺用本官。三公、九卿,諸侯耕牛四十,其十,副也,牛各一人。庶人耕牛四十,各二牛一人。庶人耒耜二十具、鍤二具,木為刃。主藉田縣令一人,具朝服,當耕時立田側,畢乃退。畿甸諸縣令先期集,以常服陪耕所,耆艾二十人,陪於庶人耕位南。三公從者各三人,九卿、諸侯從者各一人,以助耕。皆絳服介幘,用其本司隸。是時雖草具其儀如此,以水、旱、用兵而止。
按《冊府元龜》:憲宗元和五年十月丁亥制:來年正月十四日,朝獻太清宮。十五日,謁太廟。十六日,藉田於東郊,宜令所司,准式。十一月丙午,制曰:朕以東郊藉田,禮之重者。爰擇吉亥,用祀先農。上以供粢盛,下以勸稼穡。式展三推之義,敢辭四體之勤。亦既草儀,方將肅事。載思理本,旁采眾詞。以江淮水旱之餘,河朔師旅之後,宜寬物力,以濟元元。況當三農休息之時,百司供具之費,道塗灑掃,暴露勤勞,惕然在懷,是用中止。雖前有成命,皆已施行,而重煩吾民,則無固必。其來年正月十六日,藉田禮,宜停。於戲夫聖人無心,以徇百姓。朕亦虛己,用圖大中。苟事有未宜,則改而求當。凡百卿士,期悉予懷。是時,太常修撰韋公肅奏曰:伏惟元和五年十一月,敕將行藉田令,有司詳定儀注。伏緣藉田禮廢,已五十餘年。有司案牘,無可簡尋。今據禮經,兼採開元乾元故事,並徵前代沿革,參酌詳定。敕付所司施用,而罷。
按《玉海》:《隋書》:藉田,令以青箱穜稑之種,跪陳司農,詣耕所灑之。唐不行此禮。
宋
太宗雍熙四年,始詔以來正有事東郊,行藉田禮。令有司定儀注。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按《禮志》:藉田之禮,歲不常講。雍熙四年,始詔以來年正月擇日有事於東郊,行藉田禮。所司詳定儀注:依南郊置五使。除耕地朝陽門七里外為先農壇,高九尺,四陛,周四十步,飾以青;二壝,寬博取足容御耕位。觀耕臺大次設樂縣、二舞。御耕位在壝門東南,諸侯耕位次之,庶人又次之。觀耕臺高五尺,周四十步,四陛,如壇色。其青城設於千畝之外。又言:隋以青箱奉穜稑,唐廢其禮。青箱舊無其制,請用竹木為之而無蓋,兩端設襻,飾以青;中分九隔,隔盛一種,覆以青帊。穜稑即早晚之種,不定穀名,請用黍、稷、秫、稻、粱、大小豆、大小麥,陳於箱中。大禮使李昉言:按《通禮》,乘耕根車,今請改乘玉輅,載耒耜於耕根車。又前典不載告廟及稱賀之制,今請前二日告南郊、太廟。耕禮畢,百官稱賀於青城。禮有勞酒,合設會於還宮之翌日,望如親祀南郊之制,擇日大宴。詳定所言:御耒耜二具,並盛以青縚,準唐乾元故事,不加雕飾。禮畢,收於禁中,以示稼穡艱難之意。按《玉海》:雍熙四年九月辛巳,出御札曰:王者上事穹蒼,下臨黎獻。遵執古御今之道,推子民育物之心。必務穡以勸分,庶家給而人足。朕嗣守大寶,惟懷永圖。發一言必念生民,嘗一膳必思稼穡。雖燔柴告類,紫壇屢薦於至誠。而執耒親耕,青輅未行於盛禮。其以來年正月,擇日,有事於東郊,行藉田之禮。宜令所司,詳定儀注以聞。是禮,廢之已久矣。制下之日,中外歡洽。二十八日,以宰臣李昉為大禮使,陳王元僖為橋道頓遞使,翰林學士宋白為禮儀使,賈黃中為鹵簿使,御史中丞張宏為儀仗使。仍命白黃中與蘇易簡詳定儀注。十月,詳定所言,按《通典》,乘青輅,推黛耜者,所以順春氣。其方位,請在東郊。又北齊作壇,壇高九尺,廣輪三十六尺,四陛,三壝,四門。唐制,高五尺,周迴四十步,飾以青。今請於朝陽門七里之外,十五里之內,擇地為壇,壇高九尺,周壝四十步,飾以青。待詔設兩壝,外壝在大次及御耕位、觀耕臺、樂縣之外。十五日,禮儀使宋白言:舊禮,於先農壇東立觀耕臺,帝親耕禮畢,登此臺,以觀公卿推。請築臺,高五尺,以便陟降,周圍四十步,四出陛,飾以青。皇帝乘玉輅,以耕根車載耒耜,以青箱奉穜稑之種。從之。十一月四日,禮儀使言:御耒耜二具,并縚並飾以青,准乾元故事。其制如農人所執者,不加雕飾。事畢,收之,載以耕根車,在玉輅前。
端拱元年,行藉田禮。
按《宋史·太宗本紀》:端拱元年春正月乙亥,親耕藉田。還,御丹鳳樓,大赦,改元。按《禮志》:雍熙五年正月乙亥,帝服袞冕,執鎮圭,親享神農,遂行三推之禮。畢事,解嚴,還行宮,百官稱賀。帝改御大輦,服通天冠、絳紗袍,鼓吹振作而還。御乾元門大赦,改元端拱,文武遞進官有差。二月七日,宴群臣於大明殿,行勞酒禮。按《玉海》:雍熙五年正月癸酉,上宿齋于乾元殿。甲戌,鑾駕出宮備大駕鹵簿於丹鳳門外,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執圭。乘玉輅,次東郊。是夜,宿齋室。乙亥,未明三刻,帝服袞冕,執鎮圭,親饗神農氏于壇上,以后稷配焉。禮畢,次詣耕藉位,行三推之禮。有司版奏:禮畢。帝謂侍臣曰:朕志在勸農,恨不能終千畝,豈止於三推為限乎。遂耕數十步。侍臣固請,乃止。又御觀耕臺,南向坐,觀王公耕訖,侍中奏:禮畢。解嚴,還行宮,百官稱賀。帝改御大輦,服通天冠,絳紗袍,鼓吹振作而還。御乾元門,降赦,乘輿,至樓前,用采茨之曲。升座,用隆安。制曰:豈惟備郊廟之粢盛,抑亦勵蒸黎之播殖。改五年為端拱元年。丙子,上賦東郊藉田五、七言詩各一首,賜侍臣。二月七日,宴百官於大明殿,行勞酒禮。甲午,群臣獻詩賦贊頌者,五十三人。舊制,天子孟春吉亥,享先農於東郊,親耕藉田。晉之南遷,此禮遂廢。唐貞觀中,太宗始藉千畝。至元和五年,憲宗以河朔師旅之後,物力彫耗,將行而止。歷五代,禮廢者二百餘年。帝以承平既久,詔酌舊典而行之,天下聳然知勸矣。
仁宗明道元年,詔以來年行耕藉禮,命有司具儀。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禮志》:明道元年,詔以來年二月丁未行藉田禮,而罷冬至親郊。遣官奏告天地、宗廟、諸陵、景靈宮,州都就告嶽瀆、宮廟。其禮一如端拱之制,而損益之。禮成,遣官奏謝如告禮。
按《玉海》:仁宗皇帝即位,十一年,明道元年,歲次壬申,十二月庚子三日,詔以來歲仲春涓日,行耕藉之禮。命有司草具儀。辛丑,尚書司封員外郎直集賢院王舉正、太常博士直集賢院李淑,與禮官詳定儀注。七日,禮官請就端拱壇位,因加修飾。八日,請改撰藉田樂章。二十二日,上之付太常習肄。甲子,有司新製耒耜,學士院撰青城諸門及殿名。
明道二年春二月丁未,躬耕藉田。五月丙子,命宰臣張士遜撰《躬耕藉田記》。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按《玉海》:明道二年,藉田,有司求太宗所御耒耜,準其制以造作,而青綾縚依然如新。于是即用舊縚,不復更造。二月丁未,肆赦首言:太宗親耕耒耜,敕有司嚴密祕護,以表崇奉之意。〈又〉明道二年正月二十五日,大禮使以製成御耒耜、青箱等,奏御。二月九日,齋天安殿。翌日,乘玉輅,適耕所。司農卿以耕根車載耒耜前行。十一日,祀畢,搢圭,秉耒,三推。侍中前授耒耜於司農卿,卿授廩犧令,令復耒於縚,以授侍耕者。〈又〉正月戊寅,太史奏,用二月十一日丁未行禮,直集賢院李淑等上《耕藉類事》五卷。庚辰,詔以皇兄建雄軍節度允升,攝左衛上將軍。蔣國公為祀先農亞獻,彰信軍節度觀察留後允寧,攝右衛上將軍。萊國公為三獻。並攝行五推禮。寧國軍節度使、駙馬都尉李遵等,攝行九推禮。二月乙亥,上御天安門,閱太僕寺新置車輅。二月丙午,上齋宿于東郊,日傍有黃氣,如龍鳳。丁未,服袞冕,執圭,祀神農、后稷於壇,乃就耕位,搢圭,執耒,行禮。禮儀使張士遜奏:三推而止。上曰:朕既親耕,不以古禮為式,願耕之終畝,以勸天下之農士。遜奏曰:王者三推,禮經舊式。皇慈勉勸,度越古先。請命公卿進耕,以循典禮。帝曰:朕志在千畝。卿等固請,遂耕十有二跬而止。帝升觀耕臺,南面坐,觀公侯等耕。王公以下,執耒悉過九五之數。藉田令奉穜稑之種,司農卿受而播之,率屬以終千畝。帝受賀于受禧殿,還御正陽門,大赦天下。進藉田青牛四,下芳林園養之。十六日,賜百官福酒有差。辛亥,上作藉田詩,賜近臣。己未,命宰臣呂夷簡、參政晏殊撰《藉田記》。四月,夷簡、殊罷。五月丙子,命宰臣張士遜典領翰學,馮元編修直史館,宋祁檢討。
神宗元豐二年冬十月癸卯,置藉田令。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按《禮志》:元豐二年,詔于京城東南度田千畝為藉田,置令一員,取卒之知田事者為藉田兵。乃以郊社令辛公佑兼令。公佑請因舊鏺麥殿規地為田,引蔡河水灌其中,并植果蔬,冬則藏冰,凡一歲祠祭之用取具焉。先薦獻而後進御,有餘,則貿錢以給雜費,輸其餘於內藏庫,著為令。權管幹藉田王存等議,以南郊鏺麥殿前地及玉津園東南羨地并民田共千一百畝充藉田外,以百畝建先農壇兆,開阡陌溝洫,置神倉、齋宮并耕作人牛廬舍之屬,繪圖以進。已而殿成,詔以思文為名。
徽宗政和元年,定耕藉儀。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按《禮志》:政和元年,有司議:耕藉所乘,改用耕根車,罷乘玉輅。躬耕之服,止用通天冠、絳紗袍,百官並朝服。倣雍熙儀注,九卿以左右僕射、六尚書、御史大夫攝,諸侯以正員以三品官及上將軍攝。設庶人耕位於諸侯耕位之南,以成終畝之禮。備青箱,設九穀,如隋之制。又命禮制局修定儀注。孟春之月,太史擇上辛後吉日,皇帝親耕藉田。前期,殿中監設御座於思文殿,儀鸞司設文武官次殿門外之左右。其日早,奉禮郎設御耕褥位於耕藉所,尚舍設觀耕御座於壇上,南向。典儀設侍耕群臣位於御耕之東西,設從耕群臣位於御耕之東南,西向,北上。奉禮郎設御耒席於三公之北,稍西,南向。太僕設御耕牛於御壇之西,稍北;太僕卿位於耕牛之東,稍前,南向。太常設左輔位於御耕之東,稍南,西向;設司農位二,一在左輔之後,一在其南,並西向。藉田令三,皆位司農卿南,少退,北上。奉青箱官位於後。諸執耒耜者位公卿耕者後,侍耕者前,西向。三公、三少、宰臣、親王等每員三人,執政二人,從耕;群官一名助耕,並服絳衣、介幘。三公以次群官耒耜各一具,每一具正副牛二,隨牛二人。庶人耕位在從耕官位之南,西向。庶人百人,並青衣,耕牛二百,每兩牛用隨牛一人,耒耜百具,畚五十具,鍤二十五具,以木為刃。耆老百人,常服陪位於庶人位南,西向。司農少卿位二於庶人位前,太社令位司農少卿之西,少退,俱北向。畿內諸令位庶人之東,西向。尚輦局設玉輅於仗內。前期三日,司農以青箱奉九穀穜稑之種進內。前二日,皇后率六宮獻於皇帝,受於內殿。前一日,降出付司農。其日質明,左輔奉耒耜載於玉輅訖,耕藉使朝服乘軍,用本品鹵簿,以儀仗二千人衛耒耜先詣壇所。尚輦奉御設平輦於祥曦殿,皇帝靴袍出自內東門,從駕臣僚禁衛並起居如常儀。將至耕所,文武侍耕、從耕以下及耆老、庶人俱詣藉田西門外立班,再拜奉迎訖,各就次。從耕、陪耕等官服朝服以俟耕。車駕至思文殿,進膳訖,左輔以御耒耜授藉田令,橫執之,詣耕藉所,置於席,遂守之。凡執耒耜者橫執之,受則先其耒、後其耜。諸縣令率終畝庶人、陪耕耆老先就位,司農卿、藉田令、大社令、奉青箱官、諸執耒耜者以次就位。御史臺引殿中侍御史一員先入就位,次禮直官、宣贊舍人等分引侍耕、從耕群官各就位。尚輦奉御進輦思文殿。左輔奏請中嚴。少頃,奏外辦。皇帝通天冠、絳紗袍,乘輦出。將至御耕位,尚舍先設黃道,太常請降輦就位。既降輦,太常卿前導至褥位南向立,奏請行禮。禮直官引藉田令進詣御耒席南向,引司農卿詣藉田令東西向,藉田令俛伏跪,執事者以縚受之,藉田令解縚出耒,執耒興,東向立,以授司農卿,司農卿西向立,以授左輔,左輔詣御耕位前少東,北向。太常卿奏請受耒耜,左輔執以進,執耒者助執之。皇帝受以三推,左輔前受耒耜,授司農卿,以授藉田令,各復位。藉田令跪而納於縚,執耒興,以授執事者,退復位。皇帝初耕,諸執耒耜者以耒耜各授從耕者,禮直官引太常卿詣御位前,北向,奏請皇帝升壇觀耕,復位立。前導官導皇帝升壇,即御座南向。禮直官、太常博士、太常卿近東,西向北上立。禮直官引三公、三少、宰臣、親王各五推,餘從耕官各九推,訖,執耒耜者前受耒耜。禮直官引司農少卿帥庶人以次耕於千畝,候耕少頃,禮直官引左輔詣御座前跪奏禮畢。降壇,乘輦還思文殿,左輔奏解嚴,侍耕、從耕官皆退。次藉田令以青箱授司農卿,詣耕所,出穜稑播之。次司農少卿帥太社令檢校終畝。次司農卿詣御前北向俛伏跪奏省功畢,退。所司放仗以俟,皇帝常服還內,侍衛如常儀。
宣和元年正月乙亥,躬耕藉田。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高宗紹興十五年冬十一月,詔以來歲之春,行耕藉禮。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按《玉海》:紹興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詔以來歲之春,祗祓青壇,親載黛耜,躬三推之禮,以風示于四方。從司封郎中李澗之請也。太常討論典故,請營建于行宮之南,車駕,服履袍,乘平輦,詣思文殿進膳畢,服通天,絳紗,行親耕之禮。耕藉鹵簿儀仗,依政和新儀,用六百八十八人。閏十一月六日丁丑,兵部太常以地狹,請止用其半。奏可。九日庚辰,以宰臣檜為耕藉使。甲申,司農簿宋樸請令守令,以歲仲春出郊勞農。遂為故事。
紹興十六年,親耕藉田。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十六年春正月壬辰,行藉田禮,執耒耜九推,詔告郡縣。按《禮志》:紹興十六年,皇帝親耕藉田,並如舊制。
按《玉海》:紹興十六年正月五日,禮官修定親享先農親耕儀注,上之。二十二日壬辰,皇帝袞冕親享先農,行藉田禮,推至七至九。二十五日乙未,百官表賀。二月四日癸卯,詔曰:朕親耕藉田,以先黎庶,三推復進,勞賜耆老,嘉與世俗,躋于富厚。先是,上曰:詔須語簡意足,使民曉然,知原本之意。時臨安守張澄設靈壇,御耦幄殿次舍儀注,前期於觀耕壇上,設御幄,南向,設御座於幄內。皇帝升觀耕壇,宮架樂作。樂正升自午階,登歌樂作。禮畢,耕藉使升卯階,立御幄前,西向。四方館使引陪耕耆老,立壇下,北向。皇帝降座,登歌樂作。至壇下,升輦。
元
世祖至元七年六月丙申,立藉田大都東南郊。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按《續文獻通考》:至元七年,立藉田大都東南郊。時趙天麟策曰:臣聞祭祀者,人之大端,衣食者,人之常理。今聖朝立太常正卿,設司農大寺,欽乃攸司,可謂備矣。但藉田之禮尚未施行。謹按《禮經》之義,遠稽前世之文,適三陽交泰之春,當是月上辛之日,祈穀于太微之帝,再擇乎吉亥之辰,封人壝宮,掌舍設祇,太僕秉轡,保介從行,綴黛耜于紺轅,冠朱紘之華冕,平秩東作,爰至南郊,具庶府之官僚聳萬民之瞻視,天顏咫尺,恭就于三推,黎庶多人,遂終于千畝。公卿以下,隨爵秩而亦耕,燕飲之宜,布龍光于既返,內宰獻種于厥後,神倉斂穫于西成,一旦用之,中心足矣。此聖天子藉田之禮也。伏望陛下無怒虢公之直諫,式同漢帝之親耕,于彼大田,成茲盛事。南瞻北顧,三思粟帛之原。上化下行,一警農民之怠於昭文化以迓太平垂諸典章永示嘉範。
至元十五年二月戊午,以蒙古冑子代耕藉田。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明
太祖洪武元年,詔來春舉耕藉禮。
按《明通紀》:洪武元年十二月,詔來春,舉行耕藉田禮。諭廷臣曰:欲財用之不竭,國家之常裕,鬼神之常享,必也務農乎。故后稷樹藝稼穡,而生民之詩作。成王播厥五穀,而噫嘻之頌興。古者,天子藉田千畝,所以供粢盛,備饋膳。自經喪亂,其禮已廢。上無以教,下無以勸。其命來春,舉行耕藉田。
按《明外史·錢用任傳》:洪武元年秋,定六部官,以用任為禮部尚書,先後議釋奠、藉田禮,皆令用任參考以聞用任言藉田之制。《月令》:天子,孟春之月,帥公卿諸侯,大夫,躬耕。季秋之月,藏帝藉之收於神倉。《周禮·地官》:內宰詔王后,帥六宮之人,生穜稑之種,而獻於王。甸師掌帥其屬而耕耨王藉,以時入之,以供粢盛,其制如此。然先農之祀,與躬耕同日,禮無明文。惟《周語》云:農正陳藉禮,而韋昭註云:祭其神為農祈也。至漢以藉田之日祭先農,其禮始著。由晉以下,至於唐宋,其禮不廢。政和間,罷享先農為中祀,命有司行事,止行親耕之禮。南渡後,復親祀先農。元雖議耕藉,而竟不親行其祠先農,命有司攝事。今議耕藉之日,皇帝祀先農,禮畢,躬耕藉田。以仲春,擇日行事。制從之。洪武二年,定耕藉禮。
按《明會典》:洪武二年,定皇帝祀先農畢,太常卿奏請詣耕藉位,皇帝至位,南向立。三公以下及應從耕者,各就耕位。戶部尚書北面,進耒耜。太常卿導引皇帝秉耒三推,戶部尚書跪受耒。太常卿奏請復位,南面坐。三公五推,尚書九推,各退就位。太常卿奏:禮畢。導引皇帝還大次,應天府尹及上元、江寧兩縣令,率庶人終畝。是日,宴勞百官、耆宿于壇所。
洪武二十年,復行耕藉禮。
按《明通紀》:洪武二十年二月,上躬耕藉田,遣官享先農。禮成,宴群臣於壇所。諭之曰:耕藉,古禮也。一以供粢盛,一以勸農務本也。朕即位以來,恆舉行之,惟欲使民盡力於農畝,以遂其生養,非事虛文也。今禮成,與爾群臣享胙於此,非徒為燕飲之樂。正欲群臣知重農之意。
成祖永樂 年,續定耕藉禮儀。
按《明會典》:永樂間,續定,凡祭先農畢,駕至藉田所,戶部尚書捧鞭跪進,教坊司官率其屬作樂隨駕,行三推禮。畢,駕至儀門,陞座,樂作。觀三公九卿耕。訖,教坊司承應,用大樂,百戲。畢,跪奏致語,駕至殿內,陞座,進湯,進膳,俱用樂。畢,順天府官,率耆老人等謝恩,樂作,禮畢,樂止。次百官行禮,樂作,禮畢,樂止。賜百官酒飯。百官復入班行禮,樂作,禮畢,樂止。尚膳官進膳,樂作,進訖,樂止。百官入席,教坊司官奏:一奏本太初之曲。進酒,樂作,進訖,樂止。進膳,樂作,進訖,樂止。教坊司官跪奏:進湯。樂作,徹湯,樂止。二奏仰大明之曲,進酒,進膳,進湯,如前儀。三奏民初生之曲,進酒,進膳,進湯,如前儀。徹御案,畢,樂止。百官復入班,行禮,樂作,禮畢,樂止。鴻臚寺官奏:禮畢。駕還。
宣宗宣德元年,禮部進藉田儀注。
按《農政全書》:宣宗時,禮部進藉田儀注。上觀之,謂侍臣曰:先王制藉田以奉粢盛,以率天下務農。天子公卿躬秉耒耜,貴有實心耳。不然,三推,五推,何益於事。
憲宗成化元年,行藉田禮。
按《明通紀》:成化元年二月,行藉田禮,率百官祀先農畢,釋祭服,秉耒,三推。戶部尚書馬昂,奉青箱後隨。京府耆老二人馭牛,二人曲躬按犁,教坊樂工執綵旗,夾隴謳歌,一唱百和,颭旗而行。上秉耒,三往三返,如儀。既畢,乃坐觀三公九卿助耕。畢,教坊前呈應用田家典故,觀畢,賜宴而回。
孝宗弘治元年,行耕藉禮。賜終畝農夫布,各一疋。
按《嘉靖祀典》:弘治元年二月,孝宗皇帝行耕藉田禮。順天府率兩縣官耆老之後,添上中下農夫各十人,穿本等衣鞋,各執農器,引見,叩頭,令其終畝,人賜布一疋。後循以為例。親耕耤田,合用田具、什物、黃龍口等犁、牛,具順天府造辦。彩旗、樂人,禮部備辦。庶人、絳衣、絛履、巾襪并大紅紗、滿紅燈、祭器,工部修造。教坊司合用樂器,銅鑼四面,黑油腔大鼓四面,小鼓二面,黑油腔韸子四面,白鐵鉤青綿繩,穿紅油木掀四把,木乂四把,掃帚四把,斗篷四箇,蓑衣四領,黑油杠四根,青綿花繩四根。
按《水部備考》:駕祀先農,躬耕藉田。工部題請,將黃龍口黃犁、犍牛、黃絨鞭、黃套索各一,紅犁、黃牛、紅絨鞭、紅套索各十二,鐵箸、鐵掀、木掀、竹筐、米篩、竹箕、荊筐、掃苗、掃帚、簸箕,各十,耙二副,行順天府辦送。
武宗正德元年春,上耕藉田。
按《明通紀》云云。
世宗嘉靖元年,奉欽,依終畝農夫,照例引見,只穿本等衣鞋,每人賞布一疋。
按《圖書編》云云。
嘉靖九年,更定耕藉之禮。
按《明會典》:嘉靖九年,續定每歲仲春上戊,祭社稷及先農。先二日早,順天府官以耒耜及穜稑種進呈。少頃,內官捧耒耜及穜稑種,授順天府官,捧由午門左門出,置綵輿中,鼓樂送至藉田所。至日,祭社稷畢,昧爽,上具翼善冠,黃袍,御奉天門。太常寺官奏:請詣先農壇。上陞輦,鹵簿導從,詣壇所。具服殿更衣,致祭。祭畢,上還具服殿,更翼善冠,黃袍,少憩。百官易便服。訖,太常卿入,奏請詣耕藉位,導駕官同太常卿導引,上至耕藉位,南向立。三公以下,從耕者,各就耕位。戶部尚書北向跪,進耒耜。順天府官北向跪,進鞭。導駕官同太常卿,導引教坊司官率屬,作樂歌呼,左右贊相。上秉耒三推訖,戶部尚書跪受耒耜,順天府官跪受鞭。太常卿奏:請復位。順天府尹捧青箱隨以種播,而覆之。上御觀耕臺,三公五推,尚書九卿九推。訖,太常卿奏耕畢,從耕官各就班。導駕官同太常卿導引上詣齋宮,鴻臚寺官俟上陞座,奏:從耕陪祭官叩頭。奏:順天府縣官老人叩頭。訖,順天府率庶人終畝,鴻臚寺官贊:入班。百官序列定。致詞云:親耕既成,禮當慶賀。贊:五拜三叩頭。禮畢,賜百官酒飯。鴻臚寺官承旨贊:入班。百官行一拜三叩頭禮。訖,尚膳監進膳,三品以上官各就殿臺,四品以下官臺下御路傍,東西相向,各賜坐,并宴勞耆宿於壇傍。教坊司承應,用大樂,隊舞,村田樂雜戲。跪奏致語,進酒,進湯,進膳,及百官行禮,俱奏樂,如常儀。宴畢,鴻臚寺官贊:入班。百官行一拜三叩頭禮。訖,駕興,還宮。
按《嘉靖祀典》:嘉靖九年二月,上躬耕藉田,三公九卿執事官一十二員:昌國公張鶴齡、建昌侯張延齡、大學士張璁、翟鑾、吏部尚書方獻夫、兵部尚書李承勛、戶部尚書李瓚、禮部尚書李時、刑部尚書許讚、工部尚書章拯、都察院右都御史汪鋐、翰林院學士顧鼎臣。進耒耜執事官五員:戶部尚書梁材、太常寺卿陳道瀛、鴻臚寺卿魏璄、少卿孫伯義、順天府尹黎奭。嘉靖十年,定藉田所需牛種、耕具之數。又命墾西苑隙地為田。
按《明會典》:嘉靖十年,戶部題准藉田五穀種子,每畝合用一斗,本部發銀,行順天府收買,送用。以後年分於收穫數內,照地存留備用。合用農器,犁四張,具四張,鍬十把,鋤十把,掀十把,扒十把,扠十把,鎌刀十把,掃帚十把,蓑笠十副,磟碡四箇,大小麻繩共一百條,筐擔十副。禮部發銀,順天府買造。每地一頃,合用耕牛四隻,禮部發銀,順天府收買。每日草料,行裡牛房照數放支,責付耕夫喂養。每地一頃,用夫十名,行順天府大、宛二縣取用,俱免本身差役,仍行太倉,每名月支口糧五斗。 西苑耕斂,嘉靖十年,上命墾西苑內隙地為田,諭禮、工二部建帝社、帝稷壇,每歲仲春秋,行祈報禮。於壇東北建殿,曰無逸,亭曰豳風。又建亭曰省耕,曰省斂。每歲收穫,上親臨觀,以重農事。置倉曰恆裕,貯田之所入,以供祀事。
按《春明夢餘錄》:夏言西苑耕藉疏:該司禮監太監鮑忠題,嘉靖十年二月二十六日,奉聖旨,西苑等處,但有空閑土地,都要耕種五穀,牛、具、種子并應用農器,奏領銀錢買造使用。欽此。本月二十九日,臣帶領本監右監丞宋興等,并內官監太監溫璽等,及官匠人等,親詣西苑等處,逐一將空閑土地,通行丈量過,共七頃九十四畝五分。畫圖貼說,具奏。該奉聖旨,有點的,都要宜時耕耘,種五穀。欽此。有點的地,計六頃三十七畝三分一釐。內除建造帝社稷壇、無逸殿、豳風亭、省耕亭、恆裕倉、省斂亭,并御路稻池界境、糧場及各宮各衙門直殿碾磨、農夫農器、房屋、占用一頃二十畝一分七釐,該戶部手本,順天府宛、大二縣送到應用農夫、牛、具、種子、犁耙、鍬鋤等器,臣就會同戶部右侍郎張雲、郎中張玩,及府縣委官李僉等,督率農夫,於本年三月十一日起,將堪種土地五頃十七畝一分四釐,耕治,播種五穀。間續奉聖旨,先蠶壇著戶部栽培小樣桑樹,欽此。臣又同侍郎張雲,并兩縣上林苑監委官侯璽、魏夢吉等,於先蠶壇西夾道栽植小樣桑,七百八十株,完備。訖臣仍督率播種既畢,將牛具發出。又買辦騾一十六頭,西苑專日耕種,責令老人孫泰等,管領農夫孫得王等,將水旱田禾,自春徂夏及秋,沿段履畝耘耨澆灌。三時既畢,禾稼告成。刈穫登場,揚簸堅實。除獻新進用留種,并鞂奏賜各衙門不開外,謹將見在收過各色糧,八百五十八石二升七合,於本年八月二十五日,眼同右侍郎張雲、郎中張玩等,逐一盤量明白,運輸恆裕倉,管事奉御郭真等看守。訖,臣竊惟農桑王業之本,小民之依,古先哲王之所慎重者也。但載諸典籍,未有見諸行事。今聖上定耕藉之儀,立先蠶之制,身先天下,風動四方,實千古而一見者也。如蒙乞賜該部,著為令典,使歲有常規,以供郊廟粢盛之用,以昭聖上敬天勤民之意,以立萬世永遠之規。臣下情不勝忭躍快睹之至。等因隨該戶部右侍郎張雲,題同前事俱奉聖旨,是君后耕蠶,以供郊廟粢盛、衣服,除親蠶已定有儀注,今將西苑隙地,命內外官員,耕種五穀。已經收穫,藏貯恆裕倉內。著禮部查照著在令甲,每歲定擬戶部官二員,管領耕種,各郊廟合用粢盛,定擬數目支給,其田地頃畝、農夫、牛具、冊籍、喂養等項,一應事宜,都立為一定規制,以垂永遠。庶稱朕敬天事神之意。便開具來看。欽此。行據藉田祠祭署呈報,常年郊廟合用粢盛等項數目前來。臣等竊惟古者,天子躬耕,以供粢盛,是以有千畝之藉。恭惟皇上敬天勤民,憲則古典耕藉之禮,每歲舉行,猶以郊坰遼遠,不得時時觀省。又于西苑之中,以為農桑之所。雖于農務有內外之分,而恪恭神祀之心,則一也。茲者,農事告成,御廩充實。乃命有司,定擬支給之常,以供郊廟粢盛。臣等查得舊規,郊廟百神之祀,所用粢盛,以及蔥韭芹菜醬醋之類,悉取給於神倉。乃今西苑之穫,固足以供一歲祭祀之用。但藉田之舉,皇上躬執三推,而公卿共宣其力,較之西苑為重。西苑之事,雖屬農官督理,而皇上時省耕斂,較之藉田特勤。所據二倉之儲,委當分屬兼之,以供郊廟祭祀。合無每歲將藉之所出者,藏之南郊,圓廩方倉,以供圜丘、祈穀、先農神祗壇、歷代帝王長陵等陵,以及百神之祀。西苑之所出者,藏之恆裕倉,以供方澤、朝日、夕月、大社稷、帝社稷、太廟、世廟、祫祭、禘祭、先蠶、先師孔子之祀,庶稱皇上敬天禮神勤重至誠之意,而內外倉廩之儲,皆得以供明薦,事體便而禮意周矣。謹將查過每年該用粢盛等項數目,開具揭帖,隨本進呈。乞惟聖明裁定。嘉靖十年十一月,奉聖旨,是郊廟粢盛支給數目,都依擬行。其田畝農夫等項冊,立為定規。還會同戶部擬議來說。
穆宗隆慶二年二月,行耕藉田禮于南郊。
按《明通紀》云云。
神宗萬曆八年三月,行耕藉田禮。
按《明通紀》云云。
愍帝崇禎十五年,行耕藉禮。
按《春明夢餘錄》:崇禎七年二月,上親祭先農壇,行耕藉禮。至十五年二月,上復親祭先農,行耕藉禮。戶部尚書傅淑訓進耒耜,順天府尹張宸極進鞭,上左手秉耒,右手執鞭,三推步,犁土中盡壟而止。耕時,教坊司引紅旗兩旁唱禾詞,老人牽牛,二人扶犁,二人耕。畢,戶部尚書跪受耒耜,置犁亭。府尹跪受鞭,置鞭亭。府尹捧青箱播種,耆老以御牛,隨而覆之。上御觀耕臺,於是大學士周延儒、賀逢聖、張四知、謝陞、陳演、吏部尚書李日宣六人,耕於東。定國公徐允禎、恭順侯吳惟英、清平伯吳遵周、戶部尚書傅淑訓、兵部尚書陳新甲、工部尚書劉遵憲六人,耕於西。順天府廳官,各執箱播種。太常卿奏:耕畢。駕至齋宮,農夫終畝,科臣沈迅以教坊承應歌詞俚俗,請改正。上諭禮臣:以後耕耤,宜歌豳風之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