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29

卷1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一卷目錄

 樂律總部彙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則 女皇氏一則 炎帝神農氏一則 黃帝有熊氏一則 少皞金天氏一則 顓頊高陽氏一則 帝嚳高辛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有虞氏〈帝舜一則〉

  夏后氏〈禹一則 啟一則〉

  商〈湯一則 紂一則〉

樂律典第一卷

樂律總部彙考一

上古

太昊伏羲氏,作二十五弦之瑟,始作荒樂,歌扶來,詠網罟,命曰立基。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太皞庖犧氏,結網罟以教佃漁,作二十五弦之瑟。

按《孝經鉤命決》:伏羲樂曰立基。

按《通典》:伏羲樂名扶來,亦曰立本。

按《通志》:伏羲樂曰立基,或云扶來。

按《路史》:伏戲氏長離徠翔。

〈註〉《三墳》云:因鳳來而作樂,長離者,鳳也。

爰作荒樂,歌扶徠,詠網罟。

〈註〉《辨樂論》云:昔伏羲氏因時興利,教民畋漁,天下歸之。時則有網罟之歌。神農繼之,教民食穀,時則有豐年之詠。扶徠歌,即鳳來之頌,乃神農之扶犁也。扶、鳳,來、犁,音相同爾,是知神農因太昊之樂。

以鎮天下之人,命曰立基。

〈註〉以立基為立本,大淵為大泉,皆唐人避國諱。

斲桐為七尺二寸之琴,繩絲以為絃,絃二十有七,命之曰離。

〈註〉《琴操》云:伏羲作琴,以御邪辟,防心淫。《舊琴譜》:伏羲之琴,曰龍吟。故盧仝云:五音六律十二徽,龍吟鶴響思庖羲。《爾雅》云:大琴謂之離。《事原》及《太平御覽》云:傳此琴,伏羲所製。《樂錄》云:大琴二十七絃。《中華古今注》乃以為伏羲造二十五絃之琴,而《琴式》謂琴二十絃。郭璞又云十絃,皆失之。竊攷伏羲以木王者,三與八者,木之數也。故三其九為之絃,八其九以為其長,非苟然也。《廣雅》云:伏羲琴七尺二寸,或云三尺六寸六分。

徽天音,操駕辨,以通神明之況,以合天人之龢。

〈註〉《楚辭》云:伏羲駕辨。《吳都賦》所謂超延露而駕辨者。劉淵林云:伏羲造琴制此曲。

緪桑為三十六絃之瑟,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灼土為塤,而禮樂於是興焉。

〈註〉《文子世紀》:伏羲作瑟,三十六絃。蓋瑟屬陰,故用十六之數。《世本》云:庖羲瑟五十絃,後黃帝使素女鼓之,哀不自勝,破為二十五絃,具二均聲。

女皇氏始制笙簧,以通殊風,制都良之筦,及頒筦,命曰充樂。又作二十五絃之瑟。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女媧氏風姓,有神聖之德,代宓犧立,號曰女希氏,作笙簧。

按《路史》:女皇氏<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707-18px-GJfont.pdf.jpg' />媧,太昊氏之女弟。滅共工氏,<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707-18px-GJfont.pdf.jpg' />媧乃立,號女皇氏。命臣隨作笙簧,以通殊風,以才民用。

〈註〉《禮記·明堂位》云:女媧之笙簧。《世本》以為隨作衷,注以為女媧氏之臣,笙簧二器。《詩》云:吹笙鼓簧,吹笙並鼓簧,鼓而不吹,則非笙也。許《說文》云:隨作笙,女媧作簧,明為二物。《仙傳》:王遙有五舌竹簧,《漢武內傳》鼓振靈之簧。說者皆以為笙中之簧,非也。蓋箏筑之類。

命娥陵氏制都良之筦,以一天下之音。命聖氏制頒筦,以合日月星辰,以易兆之晨,作充樂。

〈註〉《帝系譜》以都良管班管,名曰充樂。樂成,天下幽微,無不得其理也。

用五絃之瑟於澤丘,動陰聲,極其數而為五十絃,以交天侑。神聽之,悲不能克,乃破為二十五絃,以抑其情,具二均聲。樂成,而天下幽微,無不得其理。

〈註〉傳言:帝女鼓瑟,而云泰帝,謂伏羲女媧也。故何妥謂:伏羲減瑟。而《補史記》言伏羲之瑟二十五絃也。五絃乃朱襄氏之瑟,女媧用之,非伏羲也。《世本》云:庖羲五十絃,黃帝使素女鼓之,哀不自勝。乃破為二十五絃,具兩均聲。而《拾遺記》亦謂黃帝使素女鼓庖羲氏之瑟,滿席悲不已。後破為二十五絃,長七尺二寸,則以為黃帝減之。故《宋世本》注女媧笙簧為黃帝臣,謬矣。

炎帝神農氏,作五弦之瑟,又作樂,名扶持,亦曰下謀。按《史記·補三皇本紀》:炎帝神農氏作五弦之瑟

按《呂氏春秋·古樂篇》:昔古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風而陽氣蓄積,萬物散解,果實不成,故士達作為五弦瑟,以采陰氣,以定群生。

〈註〉朱襄氏,古天子炎帝之別號。士達,朱襄氏之臣。

按《通典》:神農樂名扶持,亦曰下謀。

〈註〉見《帝系譜》及《孝經緯》。

按《通志》:神農樂曰下謀,或曰扶持。始作五絃,削桐為琴,糾絲為絃,以通天地之德,以合神人之和。

按《路史》:炎帝神農氏,桴土鼓以致敬於鬼神,耕桑得利,而究年受福。乃命邢夭作扶犁之樂,制豐年之詠。以薦釐來,是曰下謀。

〈註〉扶犁,即伏羲之鳳來。來、犁,古音同。

制雅琴,度瑤瑟,以保合太龢。而閑氏欲通其德於神,明同其龢於上下。

〈註〉曰瑤貴之也。《新論》云:神農為琴七絃。《洽聞記》云二十五絃。《說文》、《世紀》、《隋志》、《小史》、《通曆》皆以為五絃,《廣雅》:神農琴長六尺六寸有六分,亦以為五絃。

黃帝有熊氏,作雲門、大卷、咸池之樂,命伶倫制十二律,合鬼神作清角,以伐蚩尤。始作鐃歌鼓吹。

按《禮記·樂記》:咸池,備矣。

〈疏〉黃帝樂名咸池,言德皆施被於天下,無不周遍,是為備具矣。

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

〈註〉黃帝樂曰雲門、大卷。黃帝能成名萬物,以明民共財,言其德如雲之所出,民得以有族類。〈疏〉卷者,卷聚之義。咸池,黃帝所作樂名也。堯增修而用之,大章雖堯樂,其體是黃帝樂,故作大卷,一為黃帝樂也。周公以堯時存黃帝咸池,為堯樂名,則更與黃帝樂立名,名曰雲門。則雲門與大卷為一名。

按《莊子·天運篇》:北門成問於黃帝曰:帝張咸池之樂於洞庭之野,吾始聞之懼,復聞之怠,卒聞之而惑;蕩蕩默默,乃不自得。帝曰:女殆其然哉。吾奏之以人,徵之以天,行之以禮義,建之以太清。夫至樂者,應之以人事,順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應之以自然。然後調理四時,太和萬物。四時迭起,萬物循生;一盛一衰,文武倫經;一清一濁,陰陽調和,流光其聲;蟄蟲始作,吾驚之以雷霆;其卒無尾,其始無首;一死一生,一僨一起;所常無窮,而一不可待。女故懼也。吾又奏之以陰陽之和,燭之以日月之明;其聲能短能長,能柔能剛,變化齊一,不主故常;在谷滿谷,在阬滿阬;塗郤守神,以物為量。其聲揮綽,其名高明。是故鬼神守其幽,日月星辰行其紀。吾止之於有窮,流之於無止。子欲慮之而不能知也,望之而不能見也,逐之而不能及也;儻然立於四虛之道,倚於槁梧而吟。目知窮乎所欲見,力屈乎所欲逐,吾既不及已夫。形充空虛,乃至委蛇。女委蛇,故怠。吾又奏之以無怠之聲,調之以自然之命。故若混逐叢生,林樂而無形,布揮而不曳,幽昏而無聲。動於無方,居於窈冥;或謂之死,或謂之生;或謂之實,或謂之榮;行流散徙,不主常聲。世疑之,稽於聖人。聖也者,達於情而遂於命也。天機不張而五官皆備。此之謂天樂,無言而心說。故有焱氏為之頌曰:聽之不聞其聲,視之不見其形,充滿天地,苞裹六極。女欲聽之而無接焉,而故惑也。樂也者,始於懼,懼故祟;吾又次之以怠,怠故遁;卒之以惑,惑故愚;愚故道,道可載而與之俱也。

按《韓非子·十過篇》:師曠曰:昔者黃帝合鬼神於泰山之上,作為《清角》。

按《漢書·律曆志》:黃帝使泠綸,自大夏之西,昆侖之陰,取竹之解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間而吹之,以為黃鐘之宮。制十二筩以聽鳳之鳴,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比黃鐘之宮,而皆可以生之,是為律本。聲者,宮、商、角、徵、羽也。所以作樂者,諧八音,蕩滌人之邪意,全其正性,移風易俗也。八音:土曰塤,匏曰笙,皮曰鼓,竹曰管,絲曰絃,石曰磬,金曰鐘,木曰柷。五聲和,八音諧,而樂成。商之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角,觸也,物觸地而出,戴芒角也。宮,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唱始施生,為四聲綱也。徵,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羽,宇也,物聚藏宇覆之也。夫聲者,中於宮,觸於角,祉於徵,章於商,宇於羽,故四聲為宮紀也。協之五行,則角為木,五常為仁,五事為貌。商為金為義為言,徵為火為禮為視,羽為水為智為聽,宮為土為信為思。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則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體也。五聲之本,生於黃鐘之律。九寸為宮,或損或益,以定商、角、徵、羽。九六相生,陰陽之應也。律十有二,陽六為律,陰六為呂。律以統氣類物,一曰黃鐘,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賓,五曰夷則,六曰亡射。呂以旅陽宣氣,一曰林鐘,二曰南呂,三曰應鐘,四曰大呂,五曰夾鐘,六曰中呂。有三統之義焉。至治之世,天地之氣合以生風;天地之風氣正,十二律定。黃鐘:黃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鐘者,種也。天之中數五,五為聲,聲上宮,五聲莫大焉。地之中數六,六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黃,五色莫盛焉。故陽氣施種於黃泉,孳萌萬物,為六氣元也。以黃色名元氣律者,著宮聲也。宮以九唱六,變動不居,周流六虛。始於子,在十一月。大呂:呂,旅也,言陰大,旅助黃鐘宣氣而牙物也。位於丑,在十二月。太族:族,奏也,言陽氣大,奏地而達物也。位於寅,在正月。夾鐘,言陰夾助太族宣四方之氣而出種物也。位於卯,在二月。姑洗:洗,絜也,言陽氣洗物辜絜之也。位於辰,在三月。中呂,言微陰始起未成,著於其中族助姑洗宣氣齊物也。位於已,在四月。蕤賓:蕤,繼也,賓,導也,言陽始導陰氣使繼養物也。位於午,在五月。林鐘:林,君也,言陰氣受任,助蕤賓君主種物使長大楙盛也。位於未,在六月。夷則:則,法也,言陽氣正法度而使陰氣夷當傷之物也。位於申,在七月。南呂:南,任也,言陰氣旅助夷則任成萬物也。位於酉,在八月。亡射:射,厭也,言陽氣究物而使陰氣畢剝落之,終而復始,亡厭已也。位於戌,在九月。應鐘,言陰氣應亡射,該臧萬物而雜陽閡種也。位於亥,在十月。三統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紀也。十一月,乾之初九,陽氣伏於地下,始著為一,萬物萌動,鍾於太陰,故黃鐘為天統,律長九寸。九者,所以究極中和,為萬物元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六月,坤之初六,陰氣受任於太陽,繼養化柔,萬物生長,楙之於未,令種剛彊大,故林鐘為地統,律長六寸。六者,所以含陽之施,楙之於六合之內,令剛柔有體也。立地之道,曰柔與剛。乾知太始,坤作成物。正月,乾之九三,萬物棣通,族出於寅,人奉而成之,仁以養之,義以行之,令事物各得其理。寅,木也,為仁;其聲,商也,為義。故太族為人統,律長八寸,象八卦,宓戲氏之所以順天地,通神明,類萬物之情也。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此三律之謂矣,是為三統。其於三正也,黃鐘子為天正,林鐘未之衝丑為地正,太族寅為人正。三正正始,是以地正適其始紐於陽東北丑位。易曰東北喪朋,迺終有慶,答應之道也。及黃鐘為宮,則太族、姑洗、林鐘、南呂皆以正聲應,無有忽微,不復與它律為役者,同心一統之義也。非黃鐘而它律,雖當其月自宮者,則其和應之律有空積忽微,不得其正。此黃鐘至尊,亡與並也。易曰:參天兩地而倚數。天之數始於一,終於二十有五。其義紀之以三,故置一得三,又二十五分之六,凡二十五置,終天之數,得八十一,以天地五位之合終於十者乘之,為八百一十分,應歷一統千五百三十九歲之章數,黃鐘之實也。繇此之義,起十二律之周徑。地之數始於二,終於三十。其義紀之以兩,故置一得二,凡三十置,終地之數,得六十,以地中數六乘之,為三百六十分,當期之日,林鐘之實。人者,繼天順地,序氣成物,統八卦,調八風,理八政,正八節,諧八音,舞八佾,監八方,被八荒,以終天地之功,故八八六十四。其義極天地之變,以天地五位之合終於十者乘之,為六百四十分,以應六十四卦,太族之實也。書曰:天功人其代之。天兼地,人則天,故以五位之合乘焉,唯天為大,唯堯則之之象也。地以中數乘者,陰道理內,在中餽之象也。三統相通,故黃鐘、林鐘、太族律長皆全寸而亡餘分也。天之中數五,地之中數六,而二者為合。六為虛,五為聲,周流於六虛。虛者,爻律夫陰陽,登降運行,列為十二,而律呂和矣。太極元氣,函三為一。極,中也。元,始也。行於十二辰,始動於子。參之於丑,得三。又參之於寅,得九。又參之於卯,得二十七。又參之於辰,得八十一。又參之於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參之於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參之於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參之於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參之於酉,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參之於戌,得五萬九千四十九。又參之於亥,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陰陽合德,氣鍾於子,化生萬物者也。故孳萌於子,紐牙於丑,引達於寅,冒茆於卯,振美於辰,已盛於巳,咢布於午,昧薆於未,申堅於申,留孰於酉,畢入於戌,該閡於亥。出甲於甲,奮軋於乙,明炳於丙,大盛於丁,豐楙於戊,理紀於己,斂更於庚,悉新於辛,懷任於壬,陳揆於癸。故陰陽之施化,萬物之終始,既類旅於律呂,又經歷於日辰,而變化之情可見矣。玉衡杓建,天之綱也;日月初躔,星之紀也。綱紀之交,以原始造設,合樂用焉。律呂唱和,以育生成化,歌奏用焉。指顧取象,然後陰陽萬物靡不條鬯該成。故以成之數忖該之積,如法為一寸,則黃鐘之長也。參分損一,下生林鐘。參分林鐘益一,上生太族。參分太族損一,下生南呂。參分南呂益一,上生姑洗。參分姑洗損一,下生應鐘。參分應鐘益一,上生蕤賓。參分蕤賓損一,下生大呂。參分大呂益一,上生夷則。參分夷則損一,下生夾鐘。參分夾鐘益一,上生亡射。參分亡射損一,下生中呂。陰陽相生,自黃鐘始而左旋,八八為伍。其法皆用銅。職在太樂,太常掌之。

按《白虎通·禮樂篇》:黃帝樂曰咸池。咸池者,言大施天下之道而行之,天之所生,地之所載,咸蒙德施也。按《晉書·樂志》:蚩尤氏帥魑魅,與黃帝戰於涿鹿,帝乃命始吹角為龍鳴,以禦之。

按《宋書·樂志》:鼓吹,蓋短簫鐃歌。蔡邕曰:軍樂也,黃帝岐伯所作,以揚德建武,勸士諷敵也。按《魏書·樂志》:軒轅桴阮瑜之管,定小一之律,以成《咸池》之美。

按《通鑑外紀》:黃帝命大容作承雲之樂,是為雲門、大卷,著之椌楬,以道其和。中春之月,乙卯之辰,日在奎,始奏之,命曰咸池。

按《路史》:黃帝有熊氏,命泠倫造律,采解磎之篁,斷篁間三寸九分,為黃鐘之宮,曰含少。

〈註〉《漢志》:帝使伶倫之大夏之西,昆侖之陰,取竹之嶰谷,生竅厚均者,斷兩節間,吹之,以為黃鐘之宮,曰含少。制十二筩,寫鳳之鳴,雄鳴六,雌亦六,此清宮也。《隋志》云:帝使伶倫取竹斷節間吹之,為黃鐘清宮之管。自清宮皆可生之,夫律呂之數,或還或否,凡七十八黃鐘之數焉。七十八,三寸九分,黃鐘之清倍之也。十二律,可以和聲可以作樂矣。後代因其餘出之為六十,為三百,本於劉安,未見加損也。

制十有二筩,以之阮隃之下,聽鳳之鳴,以定其雌。

〈註〉《抱璞》云:帝轅候鳳鳴而調律。隋毛爽云:帝聽鳳阿閣之下,造十二律。鄒衍吹律,以定五始,正朔服色,由斯而別。未聞累黍也。

乃作玉律以應候氣,薦之宗廟,廢治忽以知三軍之消息,以正名百物,明民共財而定氏族。

〈註〉《晉志》云:黃帝作律,以玉為琯,長尺,六寸,為十二月。玉者,取其體含溫潤也。易是類謀曰:聖人興起,不知姓名,當吹律聽以別其姓。

少皞金天氏,作大淵之樂。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帝王世紀》:少昊時有鳳鳥之瑞,以鳥紀官,於是修其器用,政度戶,無淫民,天下大治。作樂曰九淵。

按《通典》:少皞作大淵。

〈註〉見《帝王代紀》。

按《通志》:少皞樂曰九淵,用度量制樂器。

按《路史》:少皞氏立建鼓,制浮磬,以通山川之風。

〈註〉《通禮義纂》云:建鼓,大鼓也。少昊作之,為眾樂之節。《大晟樂書》云:少昊造以節眾樂,夏后加之四足曰足鼓,出《隋音樂志》。

作大淵之樂,以諧人神,龢上下,是曰九淵。

〈註〉《世紀》:少昊樂曰九淵。《文選》、隋、晉書、唐文集,皆作九泉,避唐諱。

顓頊高陽氏,作五莖承雲之樂。

按《樂緯》:顓頊之樂曰五莖。

〈註〉能為五行之道立根莖。

按《呂氏春秋·古樂篇》:顓頊生自若水,實處空桑,乃登為帝。惟天之合,正風乃行,其音若熙熙凄凄鏘鏘。帝顓頊好其音,乃令飛龍氏作效八風之音,命之曰承雲,以祭上帝。

按《漢書·禮樂志》:顓頊作六莖。

按《白虎通·禮樂篇》:顓頊樂曰六莖。六莖者,言和律曆,以調陰陽。莖者,著萬物也。

按《拾遺記》:高陽氏有浮金之鐘,沈明之磬。及朝萬國之時,乃奏含英之樂。其音清密。

按《魏書·樂志》:顓頊有承雲之舞。

按《竹書紀年》:顓頊二十一年,作承雲之樂。

按《帝王世紀》:高陽氏命飛龍,效八風之音,作樂五英,以祭上帝。

按《通典》:顓頊作六莖。

〈註〉莖,根也,謂澤及下也。

按《路史》:顓頊高陽氏,命蜚龍稱八音,會八風之音,以為圭水之曲,以召氣而生物。

〈註〉方時,金石絲竹匏土革木之音備也。蜚龍蓋人名。

浮金效珍,於是鑄為之鐘。

〈註〉《大晟書》云:其金聲震百里。

作五基六䪫之樂,以調陰陽,享上帝,命曰承雲。

〈註〉《漢書》作六莖五英,《樂緯動聲儀》作六英五莖。

帝嚳高辛氏,作六英之樂。又曰九韶,始作鼙鼓。

按《周禮·春官》:大司樂疏:帝嚳之樂曰六英。

按《列子·周穆王篇》:奏承雲、六瑩、九韶、晨露。

〈註〉六瑩帝嚳樂

按《呂氏春秋·古樂篇》:帝嚳命咸黑歌,九招、六列、六英。有倕作為鼙鼓、鐘磬、吹笭、管壎、箎鞀、椎鐘。帝嚳乃令人抃或鼓鼙,擊鐘磬,吹笭展管箎。因令鳳鳥、天翟舞之。帝嚳大喜,乃以康帝德。

按《白虎通·禮樂篇》:帝嚳曰五英。五英者,言能調和五聲,以養萬物,調其英華也。

按《竹書紀年》:帝嚳高辛氏,生而駢齒,有聖德,初封辛侯,代高陽氏王天下。使鼓人拊鞞鼓,擊鐘磬,鳳凰鼓冀而舞。

按《通典》:帝嚳作五英。

〈註〉英,謂華茂也。

按《帝王世紀》:高辛氏化被天下,作樂六莖。按《路史》:帝嚳高辛氏,命咸黑為聲歌,作九韶,制六列五罃。

〈註〉《樂緯》及《潛夫論》等,皆作六英。竇苹以六英為少昊樂誤。

享上帝以中罃。

〈註〉即中英。

命柞卜。

〈註〉柞卜,《呂氏傳》《世紀》咸作倕,《世紀》云:嚳命倕作鞞。先儒小鼓有柄曰鞀,大鞀謂之鞞。

作鼙鼓,制笒筦、壎箎、祥金之鐘,沈鳴之磬,伶人咸抃,鳳皇天翟,舞之以康帝功,鼓奏以觀聲,歌奏以觀和,舞奏以觀禮。禮以樂龢,政是以成。命曰九招,咸黑為頌,以歌九招之就。

〈註〉劉勰《文心雕龍》云:帝<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938-18px-GJfont.pdf.jpg' />之世,成累為頌咸黑。見《呂氏春秋》作成累,字之誤也。《兔園策》引《呂氏春秋》咸黑為九歌六英,以康帝功。《樂緯》:黃帝曰咸池,顓頊曰六莖,帝<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938-18px-GJfont.pdf.jpg' />六英,堯大章,舜大招,湯大濩,周曰酌,是以清和上升天下。《白虎通》云:樂者,所以象德表功,而殊名也。記曰:顓帝樂曰六莖,六莖言律歷以調陰陽,著萬物也。帝<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938-18px-GJfont.pdf.jpg' />曰五韺,言能調和五聲,以養萬物,調其英華也。

陶唐氏

帝堯作大章之樂。

按《禮記·樂記》:大章,章之也。

〈註〉堯樂名也〈疏〉堯樂謂之大章者,言堯德章明於天下也。

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

〈註〉大咸、咸池,堯樂也。堯能殫均刑法,以儀民,言其德無所不施。〈疏〉咸池,黃帝所作樂名也。堯增修而用之,若樂體依舊,不增修者,則改本名,名曰大章。故云:大章,堯樂也。

按《呂氏春秋·古樂篇》:帝堯立,乃命質為樂。質乃效山林谿谷之音以歌,乃以麋<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1420-18px-GJfont.pdf.jpg' />置缶而鼓之,乃拊石擊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獸。瞽叟乃拌五弦之瑟,作以為十五弦之瑟。命之曰大章,以祭上帝。按《白虎通·禮樂篇》:堯曰大章,大明天地人之道也。按《通鑑前編》:堯七十有七載,作大章樂。

按《路史》:帝堯陶唐氏,命毋句氏作離聲,制七弦,徽大唐之歌,而民事得命,質放山川谿谷之音,以歌八風,作大章之樂,擊石拊石上,當玉磬,乃麋<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31420-18px-GJfont.pdf.jpg' />置缶而鼓之,立瞽叟,拌五弦之瑟,為十五弦。命延拌瞽叟之所為瑟,益之八弦,以為二十三弦。制咸池之舞,而為經首之詩,以享上帝。命之曰大咸。

〈註〉《世本樂錄》云:磬叔所造,乃無句也。一作無間。《禮記》云:叔之離磬,《古史攷》云堯時人。《文心雕龍》云:堯有大唐之歌,舜有南風之詩。琴清英云五絃,堯加二絃,妄也。《通禮義纂》:堯使毋句作五絃,誤七絃也。《禮書》質作𨟊,或云即夔鼓<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1341-18px-GJfont.pdf.jpg' />,或作瞽叟。《紀原》:瞽叟作十三絃之瑟,誤也。董遒謂秦文以<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1341-18px-GJfont.pdf.jpg' />為<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938-18px-GJfont.pdf.jpg' />,云與嚳同。《樂動聲儀》云:黃帝樂曰咸池,而大司樂以咸池祀地示。又夏日至於方澤奏之,堯蓋用黃帝之樂,大咸樂章有經首之類。《莊子》所謂中於經首之會者,教國子舞大咸。注云:堯樂也。

有虞氏

帝舜,命夔作韶樂,以教胄子,和神人。作五絃之琴,歌南風之詩。

按《尚書·舜典》:帝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

〈蔡傳〉胄,長也。自天子至卿大夫之適子也。栗,莊敬也。凡人直者,必不足於溫,故欲其溫。寬者,必不足於栗,故欲其栗。所以慮其偏而輔翼之也。剛者,必至於虐,故欲其無虐。簡者,必至於傲,故欲其無傲。所以防其過,而戒禁之也。教胄子者,欲其如此,而其所以教之之具,則又專在於樂。如《周禮》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教國子弟。蓋所以蕩滌邪穢,斟酌飽滿,動盪血脈,流通精神,養其中和之德,而救其氣質之偏者也。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於言。故曰詩言志。既形於言,則必有長短之節,故曰歌永言。既有長短,則必有高下清濁之殊,故曰聲。依永。聲者,宮商角徵羽也。大抵歌聲,長而濁者為宮,以漸而清且短,則為商,為角,為徵,為羽,所謂聲依永也。既有長短清濁,則又必以十二律和之,乃能成文而不亂。假令黃鐘為宮,則太簇為商,姑洗為角,林鐘為徵,南呂為羽。蓋以三分損益,隔八相生而得之。餘律皆然。即《禮運》所謂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所謂律和聲也。人聲既和,乃以其聲被之八音而為樂,則無不諧協,而不相侵亂,失其倫次,可以奏之朝廷,薦之郊廟,而神人以和矣。聖人作樂,以養性情,育人材,事神祗,和上下。其體用

功效,廣大深切乃如此。今皆不復見矣,可勝嘆哉。

按《益稷謨》:夔曰: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虞賓在位,群后德讓,下管鞀鼓,合止柷敔,笙鏞以間,鳥獸蹌蹌,簫韶九成,鳳凰來儀。

〈蔡傳〉戛擊,考擊也。鳴球,玉磬名也。搏,至。拊,循也。樂之始作,升歌於堂上,則堂上之樂,惟取其聲之輕清者,與人聲相比,故曰以詠。蓋戞擊鳴球,搏拊琴瑟,以合詠歌之聲也。格,神之格,思之格。虞賓,丹朱也。堯之後為賓於虞,猶微子作賓於周也。丹朱在位,與助祭群后,以德相讓,則人無不和,可知矣。下,堂下之樂也。管猶《周禮》所謂陰竹之管,孤竹之管,孫竹之管也。鞀鼓如鼓而小,有柄,持而搖之,則旁耳自擊。柷敔,郭璞云柷如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中有椎柄連底,撞之令左右擊。敔,狀如伏虎,背上有二十七鉏鋙,刻以籈櫟之籈,長一尺,以木為之。始作也,擊柷以合之。及其將終也,則櫟敔以止之。蓋節樂之器也,笙以匏為之,列管於匏中,又施簧於管端。鏞,大鐘也。葉氏曰:鐘與笙相應者,曰笙。鐘與歌相應者,曰頌。鐘頌或謂之鏞,《詩》賁鼓維鏞是也。《大射禮》:樂人宿縣於阼階東,笙磬西面,其南笙鐘,西階之西,頌磬東面,其南頌鐘。頌鐘即鏞鐘也。上言以詠,此言以間,相對而言,蓋與詠歌迭奏也。《鄉飲酒禮》云:歌鹿鳴,笙南陔間,歌魚麗,笙由庚。或其遺制也。蹌蹌,行動之貌,言樂音不獨感神人,至於鳥獸無知,亦且相率而舞,蹌蹌然也。簫,古文作箾,舞者所執之物。《說文》云:樂名,箾韶。季札觀周樂,見舞韶箾者,則箾韶,蓋舜樂之總名也。今文作簫,故先儒誤以簫管釋之。九成者,樂之九成也。功以九敘,故樂以九成。九成猶《周禮》所謂九變也。孔子曰:樂者,象成者也。故曰成。鳳凰,羽族之靈者,其雄為鳳,其雌為凰。來儀者,來舞而有容儀也。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堂上之樂也。下管鞀鼓,合止柷敔,笙鏞以間,堂下之樂也。唐孔氏曰:樂之作也,依上下而遞奏,間合而後曲成。祖考尊神,故言於堂上之樂。鳥獸微物,故言於堂下之樂。九成致鳳,尊異靈瑞,故別言之,非堂上之樂,獨致神格,堂下之樂,偏能舞獸也。或曰:笙之形如鳥翼,鏞之簴為獸形,故於笙鏞以間,言鳥獸蹌蹌。《風俗通》曰:舜作簫笙以象鳳。蓋因其形聲之似,以狀其聲樂之和,豈真有鳥獸鳳凰而蹌蹌來儀者乎。曰是未知聲樂感通之妙也。瓠巴鼓瑟,而遊魚出聽。伯牙鼓琴,而六馬仰秣。聲之致祥召物,見於傳者,多矣。況舜之德,致和於上,夔之樂,召和於下。其格神人,舞獸鳳,豈足疑哉。

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庶尹允諧。

〈蔡傳〉重擊曰擊,輕擊曰拊。石,磬也。有大磬,有編磬,有歌磬。磬有小大,故擊有輕重。八音獨言石者,蓋石音屬角,最難諧和。記曰:磬以立辨。夫樂以合為主,而石聲獨立辨者,以其難和也。石聲既和,則金絲竹匏土革木之聲,無不和者矣。《詩》曰:既和且平,依我磬聲。則知言石者,總樂之和而言之也。或曰: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之事,故舉磬以終焉。上言鳥獸,此言百獸者,《考工記》曰:天下大獸五,脂者,膏者,臝者,羽者,鱗者。羽鱗總可謂之獸也。百獸舞,則物無不和可知矣。尹,正也。庶尹者,眾百官府之長也。允諧者,信皆和諧也。庶尹諧,則人無不和,可知矣。

按《禮記·樂記》: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夔始制樂,以賞諸侯。故天子之為樂也。以賞諸侯之有德者也。德盛而教尊,五穀時熟,然後賞之以樂,故其治民勞者,其舞行綴遠,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綴短,故觀其舞,知其德,聞其諡,知其行也。大章,章之也。咸池,備矣。韶,繼也。夏,大也。殷周之樂盡矣。

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㲈。

〈註〉大㲈,舜樂也。言其德能紹堯之道也。

按《家語·辯樂解》:舜彈五弦之琴,造南風之詩,其詩曰:南風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南風之時兮,可以阜吾民之財兮。唯修此化,故其興也勃然,德流如泉。按《史記·舜本紀》:唯禹之功為大,披九山,通九澤,決九河,定九州,各以其職來貢,不失厥宜。方五千里,至於荒服。南撫交阯、北發,西戎、析枝、渠廋、氐、羌,北山戎、發、息慎,東長、鳥夷,四海之內咸戴帝舜之功。於是禹乃興九招,致異物,鳳凰來翔。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按《大戴禮記·五帝德篇》:舜使夔作樂,以歌籥舞,和以鐘鼓。

按《孔叢子·論書篇》:夔為帝舜樂正,重黎,又欲求人而佐焉,舜曰夫樂天地之精也,唯聖人為能和六律,均五音,知樂之本,以通八風夔能若此,一而足矣。按《淮南子·齊俗訓》:有虞氏之祀,其樂咸池、承雲、九韶。按《竹書紀年》:帝舜有虞氏,元年己未,帝即位,作九韶之樂。按《通鑑前編》引《虞夏傳》曰:惟元祀,巡狩四岳八伯,壇四奧,沈四海,封十有二山,肇十有二州,樂正定樂名,元祀代,泰山貢兩伯之樂焉。東嶽,陽伯之樂,舞侏離,其歌聲比余謠,名曰晳陽。羲〈《路史》作儀〉伯之樂,舞鼚哉,其歌聲比大謠,名曰南陽。中祀大交,霍山貢兩伯之樂焉。夏伯之樂,舞謾或,〈《路史》作哉〉其歌聲比中謠,名曰初慮。羲伯之樂,舞將陽,其歌聲比大謠,名曰朱干。秋祀柳穀,華山貢兩伯之樂焉。秋伯之樂,舞蔡俶,其歌聲比小謠,名曰苓落。和伯之樂,舞元鶴,其歌聲比中謠,名曰歸來。冬祀幽都,恆山貢兩伯之樂焉。冬伯之樂,舞齊落,歌曰縵縵,并論八音四會,歸格於禰祖,用特維五祀,定鐘石,論人聲。乃及鳥獸,咸變於前。故更著四時,推六律六呂,詢十有二變,而道弘廣。五作十道,孝力為右。秋養耆老,而春食餔子,乃勃然韶樂興於大麓之野。惟十有四祀,帝乃雍而歌者重篇,於時俊乂百工,相和而歌卿雲。帝乃偶之曰:卿雲爛兮,禮縵縵兮,日月光華,旦復旦兮。八伯咸進稽首曰:明明上天,爛爛星陳。日月光華,弘於一人。帝乃載歌旋持衡,惟十有五祀。祀者,貳尸,日月有長,星辰有行,四時順經,萬姓允誠。於予論樂配天之靈,遷於賢聖,莫不咸聽。鼚乎鼓之,軒乎舞之,精華以竭,褰裳去之。於是乃八風修通,卿雲叢聚。蟠龍賁信於其藏,蛟魚踴躍於其淵,龜鱉咸出其穴。

按《路史》:有虞氏命質作昭華之琯,尺有二寸之箾。

〈註〉《世本》:舜造簫,形參差,象鳳翼。其管長二尺。高誘以質為即夔,非。

夔修大招,六列五英,以明帝德,以降上神。通八風而齊上下,五帝之樂,莫盛於此。乃封夔於歸。

〈註〉歸即夔,《樂葉聲儀》云:昔歸典協樂。《律書中候》云:禹拜稽首,讓於益歸。宋忠云:歸即夔之歸鄉,乃今之秭歸縣。

夏后氏禹作大夏之樂

按《禮記·樂記》:夏,大也。

〈疏〉禹樂名夏者,言能光大堯舜之德也。

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㲈,大夏。

〈註〉大夏,禹樂也。禹治水傅土,言其德能大中國也。

按《史記·夏本紀》:舜德大明。於是夔行樂,天下皆宗禹之明度數聲樂,為山川神主。

按《呂氏春秋·古樂篇》:禹立,勤勞天下,日夜不懈,通大川,決壅塞,鑿龍門,降通漻水以導河,疏三江五湖,注之東海,以利黔首。於是命皋陶作為夏籥九成,以昭其功。

按《淮南子·齊俗訓》:夏后氏,其樂夏籥、九成、六佾、六列、六英。

按《通志》:禹,以五音聽治,揭鐘鼓磬鐸,鞀,以待四方之士,為銘於簨簴,曰:導以道者,撾鼓。喻以義者,鼓鐘。告以事者,振鐸。語以憂者,擊磬。有訟獄者,搖鞀。

按《路史》:禹駢三聖,乃興九招,命皋陶為夏籥、足鼓、龍簨簴,八佾六列,皮弁素積九成,而功昭曰大夏。

〈註〉禹興九韶之樂,致異物鳳皇來翔。故孔融傳言:禹興九韶之樂,致異物。《淮南子》云:禹樂,夏籥,九成,六佾,六列,六英。九成,九變也。《明堂位》云:皮弁素積,裼而舞大夏。《祭統》云:八佾以舞大夏,天子之文舞也。《內則傳》云:在干戈,既文武俱備。《春秋元命苞》云:禹之時,民大樂,其駢三聖相繼,故名大夏。大司樂注謂:德能大中國,非也。

命扶登氏為承夏之樂,歌九敘,以樂其成,是謂九夏。

〈註〉六府三事,所謂九功。九功惟敘,九敘惟歌。此禹之九夏也。鐘師以鐘鼓奏九夏,即大夏也。大宗伯奏九德之歌,九韶之舞。瞽師掌九德之歌,以娛太師。故左氏曰: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謂之九歌,猶言舜之韶,謂之九韶爾。烝民以王者為君,九夏以王夏為首,豈偶然。

作棧鐘於會稽,以定奏。

〈註〉棧,鐘之小者。

啟舞九韶,又有九辯、九歌。

按《史記·夏本紀》不載。按《竹書紀年》:帝啟十年,巡狩,舞九韶於大穆之野。

按《山海經·大荒西經》:夏后開上三嬪於天,得《九辯》與《九歌》以下。

〈註〉皆天帝樂名也〈按《路史》:夏后啟。《山海經》引作開者,避漢諱也。一云啟之字開〉

按《帝王世紀》:啟升后十年,舞九韶。

按《路史》:啟爰棘賓,商九辨、九歌。

〈註〉按《天問·騷經》云:啟九辨與九歌,夏康娛以自縱。王逸以九辨、九歌為禹樂。諸說皆妄。予謂啟之所急,在以商均作賓,九辨即九韶,蓋商均以帝後得用備樂也。辨當如遍,夫禹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而王逸以為,九州物可以辨治,啟能承先德,育群品,而作之。妄也。

舞九招,登嬪抃,馬秉翳執環而聲,九辯中聲猶在,而

人皆仰夏之功。

〈註〉《山海經》云:上三嬪於天,得《九辨》與《九歌》以下。天指舜禹尊其賜爾。注謂天帝之樂,啟登天竊之以下,妄矣。經言大樂之野,夏后啟於此舞九伐。〈《山海經》作九代〉馬乘兩龍,雲蓋三層,左手秉翳,右手操環,珮玉橫在大運山。〈《山海經》所載,近於荒唐。其詳入於外編〉

商殷湯二十有四祀作大濩樂〈按《竹書紀年》作二十有五年,此從前編作二十 四年。〉

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㲈,大夏,大濩。

〈註〉大濩,湯樂也。湯以寬治民,而除其邪,言其德能使天下得其所也。〈疏〉言濩者,即救護也。救護使天下得其所也。

按《墨子·三辯篇》:湯放桀,自立為王。事成功立,無大後患,自作樂,命曰九招。

按《呂氏春秋·古樂篇》:夏為無道,暴虐萬民,侵削諸侯,不用軌度,天下患之。湯於是率六州以討桀罪,功名大成,黔首安寧。湯乃命伊尹作大濩,歌晨露,修九招、六列,以見其善。

〈註〉劉敞曰:九招者,九名也。予識其三焉。祈、祉、角之謂也。

按《韓詩外傳》:湯作濩。聞其宮聲,使人溫良而寬大;聞其商聲,使人方廉而好義;聞其角聲,使人惻隱而愛仁;聞其徵聲,使人樂養而好施;聞其羽聲,使人恭敬而好禮。詩曰:湯降不遲,聖敬日躋。

按《通鑑大紀》:禱於桑林之社,天油然作雲,沛然下雨,歲則大熟,天下讙洽。歲作桑林之樂,名曰大濩。按《初學記》:殷曰大濩。

〈註〉湯承衰而起,護先王之樂,故曰大濩。

紂始作北里之舞,靡靡之樂。

按《史記·殷本紀》:紂好酒淫樂,嬖於婦人。愛妲己,妲己之言是從。於是使師涓作新淫聲,北里之舞,靡靡之樂。

按《漢書·禮樂志》:殷紂斷棄先祖之樂,乃作淫聲,用變亂正聲,以說婦人。樂官師瞽抱其器而奔散。

按《拾遺記》:師涓出於衛靈公之世,寫列代之樂,造新曲以奏於靈公。靈公情湎心惑,忘於政事。蘧伯玉趨階而諫曰:此雖以發揚氣律,終為沈湎淫漫之音,無合於風雅,非下臣宜薦於君也。靈公乃去其聲而親政務,故衛人美其化焉。 師延者,殷之樂人也。設樂以來,世遵此職。至師延,精述陰陽,曉明象緯,莫測其為。人世載遼絕,而或出或隱,在軒轅之世,為司樂之官。及殷時,總修三皇五帝之樂,拊一絃琴,則地祗皆升。吹玉律,則天神俱降。當軒轅之時,年已數百歲。聽眾國樂聲,以審興亡之兆。夏末,抱樂器以奔殷。而紂淫於聲色,乃拘師延於陰宮,欲極刑戮。師延既被囚繫,奏清商流徵滌角之音。司獄者以聞於紂,紂猶嫌曰:此乃淳古遠樂,非余可聽說也。猶不釋。師延乃更奏迷魂淫魄之曲,以歡修夜之娛。乃得免炮烙之害。周武王興師,乃越濮流而逝。〈按《拾遺記》所載師延事荒唐,宜入外編。因師涓、

師延二人與《史記》異同,故合載於此,以備參考

按《新論·辯樂篇》:殷辛作靡靡之樂,始為北聲。

〈註〉北鄙殺伐之聲。

按《通志》:紂使師延〈一作涓〉作朝歌北鄙之音,北里之舞,靡靡之樂。〈按《通志》又與《史記》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