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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二卷目錄

 樂律總部彙考二

  周一〈文王一則 武王一則 成王一則上〉

樂律典第二卷

樂律總部彙考二

周一

文王作辟雍,舞象,箾南籥。

按《詩經·大雅·靈臺》:虡業維樅,賁鼓維鏞,於論鼓鐘,於樂辟廱。

〈朱註〉虡,植木以懸鐘磬,其橫者曰栒業,栒上大版刻之,捷業如鋸齒者也。樅業,上懸鐘磬,處以綵色為崇牙,其狀樅樅然者也。賁,大鼓也。長八尺,鼓四尺,中圍加三之一。鏞,大鐘也。論,倫也,言得其倫理也。辟璧,通廱澤也。天子之學,大射行禮之處也。水旋丘如璧,以節觀者,故曰辟廱。〈大全〉孔氏曰:兩端有植木,其上有橫木。謂直立者為虡,謂橫牽者為栒。栒上加大版,刻板如鋸齒為飾,以綵色為之,其狀樅然,謂之崇牙。段氏曰:鐘,虡飾以臝屬磬虡,飾以羽屬,器異異虡故也。鐘磬之筍,皆飾以鱗屬,其文若竹之有筍。然筍兩端,又有璧翣。鄭氏謂:戴璧垂羽是也。蓋筍虡所以架鐘磬崇牙,璧翣所以飾筍虡。夏后氏飾以龍,而無崇牙。商飾以崇牙,而無璧翣。至周,則極文,而三者具矣。此有瞽,所以言設業,設虡,崇牙樹羽也。安成劉氏曰:古之教者,固不廢樂,而大射之禮,亦先用樂。作樂於辟廱,無可疑者。

於論鼓鐘,於樂辟廱,鼉逢逢,矇瞍奏公。

〈朱註〉鼉似蜥蜴,長丈餘,皮可冒鼓。逢,逢和也。有眸子而無見曰矇,無眸子曰瞍。古者樂師皆以瞽者為之,以其善聽而審於音也。公,事也。聞鼉鼓之聲,知矇瞍方奏其事也。東萊呂氏曰:皆述民樂之詞,樂文王有鐘鼓之樂也。

按《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吳季札觀樂。見舞象箾南籥者。曰:美哉,猶有憾。

〈註〉象箾舞,所執南籥以籥舞也。皆文王之樂。〈疏〉箾舞,曲名,言天下樂,削去無道。皆文王之樂,則象箾與南籥,各是一舞。南籥既是文舞,則象箾當是武舞也。周公雖作大武,尊重文王之功,留播之以為別樂。故六代之樂,不數此象也。劉炫云:知是文王樂者,《詩》云:維清緝熙,文王之典。此象樂之所舞,知是文王樂也。

按《莊子·天下篇》:文王有辟雍之樂。

按《帝王世紀》:文王作武象之樂,增琴二,絃曰少宮、少商。

按《冊府元龜》:周文王始居岐山之陽,躬行召南之教,以成王業。至三分有二,乃宣周南、召南之化,本其德之初,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故謂之鄉樂,用之房中。

按《樂苑》:文王樂名巨業。

武王作大武之樂。

按《詩經·周頌·武章序》:武,奏大武也。

〈箋〉大武,周公作樂,所謂舞也。〈疏〉武,詩者奏大武之樂歌也。謂周公攝政六年之時,象武王伐紂之事,作大武之樂。既成而於廟奏之。

於皇武王,無競維烈。允文文王,克開厥後。嗣武受之,勝殷遏劉,耆定爾功。

按《禮記·樂記》:賓牟賈侍坐於孔子,孔子與之言及樂,曰:夫武之備戒之已久,何也。對曰:病不得其眾也。詠嘆之,淫液之,何也。對曰:恐不逮事也。發揚蹈厲之已蚤,何也。對曰:及時事也。武坐致右憲左,何也。對曰:非武坐也。聲淫及商,何也。對曰:非武音也。子曰:若非武音,則何音也。對曰:有司失其傳也。若非有司失其傳,則武王之志荒矣。子曰:唯,丘之聞諸萇弘,亦若吾子之言也。賓牟賈起,免席而請曰:夫武之備戒之已久,則既聞命矣。敢問遲之遲而又久,何也子曰:居,吾語汝。夫樂者,象成者也。總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發揚蹈厲,太公之志也。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滅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國是彊,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復綴以崇天子,夾振之而駟伐,盛威於中國也。分夾而進事,蚤濟也。久立於綴,以待諸侯之至也。且女獨未聞牧野之語乎,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車,而封黃帝之後於薊,封帝堯之後於祝,封帝舜之後於陳。下車而封夏后氏之後於杞,投殷之後於宋,封王子比干之墓,釋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復其位。庶民弛政,庶士倍祿,濟河而西,馬散之華山之陽,而弗復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復服。車甲釁而藏之府庫,而弗復用。倒載干戈,包之以虎皮。將帥之士,使為諸侯,名之曰建櫜,然後天下知武王之不復用兵也。散軍而郊射,左射貍首,右射騶虞,而貫革之射息也。裨冕搢笏,而虎賁之士說劍也。祀乎明堂,而民知孝,朝覲,然後諸侯知所以臣,耕籍,然後諸侯知所以敬,五者,天下之大教也。食三老五更於大學,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冕而總干,所以教諸侯之弟也。若此,則周道四達,禮樂交通,則夫武之遲久,不亦宜乎。

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㲈,大夏,大濩,大武。

〈註〉大武,武王樂也。武王伐紂,以除其害,言其德能成武功。〈疏〉案《元命包》云:文王時,民樂其興師征伐,故曰武。又《詩》云:文王受命,有此武功。如是則大武是文王樂名,而云武王樂者,但文王有此武功,而武王卒其伐功以誅虐紂,是武王成武功。故周公作樂,以大武為武王樂也。

按《汲冢周書》:世俘解,武王謁我殷於牧野,王佩赤白旂籥,人奏武王,入進萬獻,明明三終。

按《墨子·三辯篇》:武王因先王之樂,又自作樂,命曰象。武。

按《呂氏春秋·古樂篇》:武王即位,以六師伐殷,六師未至,以銳兵克之於牧野。歸,乃薦俘馘於京太室,乃命周公為作大武。

按《白虎通·禮樂篇》:周樂曰大武,象周公之樂曰大武,曰象者,象太平而作樂,示已太平也。合曰大武者,天下樂周之征伐行武也。

按《淮南子·齊俗訓》:周樂大武、三象、棘下。

〈註〉三象、棘下,武象樂也。

按《竹書紀年》:武王十二年,作《大武樂》。

按《冊府元龜》:武王作大武,又奏象舞,象用兵時刺伐之舞,故作維清之詩焉。

成王用酌及象武,設大司樂,率其屬以樂教胄子,大合樂以和神人。

按《詩經·周頌·酌章序》:酌,告成大武。言能酌先祖之道,以養天下也。

〈傳〉周公居攝六年,制禮作樂,歸政成王。乃後祭於廟而奏之,其始成告之而已。〈疏〉酌,詩者告成大武之樂歌也。謂周公攝政六年,象武王之事,作大武之樂。既成,而告於廟,述之而作。此詩經序名酌之意,言武王能酌取先祖之道,以養天下之民。故名篇為酌,以為武王克殷,用文王之道,故述文王之事,以詔成王所由功成,而作此樂。諸廟之中皆用此樂,或亦遍告群廟也。〈按《竹書紀年》:成王八年,作象舞。九年,初用勺〉

於鑠王師,遵養時晦。時純熙矣,是用大介。我龍受之,蹻蹻王之造。載用有嗣,實維爾公允師。

按《禮記·內則》: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

〈陳註〉朱子曰:酌即勺也。《內則》曰:十三舞勺,即以此詩為節而舞也。〈大全〉嚴陵方氏曰:勺雖告武王之樂,然以勺其道,而道成於文故也。象雖奏文王之樂,然以象其事,而事成於武故也。必以告武王之樂為文者,以示文之道,必有武為之備也。必以奏文王之樂為武者,以示武之事,必以文為之經也。勺固成王之樂以告成大武,故取義如此。

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中大夫二人,樂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訂義〉鄭康成曰:大司樂,樂官之長。 王氏詳說曰:《周禮》雖出於武帝之世,《大司樂》一章,已傳於孝文之時。孝文時,得魏文侯好古樂之人竇公,獻其書,乃今之大宗伯之大司樂章。若夫記有《樂記》,樂之傳也,非經也。《樂記》作於漢武帝時,河間獻王與諸儒,共採《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是也。 薛平仲曰:司樂,則總其樂之大者。樂師,則總其樂之小者。自其大者言之,由律同聲音,六舞之合,足以默交於隱顯之間。非探索於樂理之至者,不能也。則司樂之官,可不以中大夫居之乎。自其小者言之,由步武疾徐之儀,足以致養其和平之德,非研窮於樂之微者,不能也。則樂師之官,可不以下大夫居之乎。彼胥也者,隨事之小大而致察焉。然上下相承而不容缺,則又二官所以繼於後也。 陳及之曰:大司樂之官,今之國子監祭酒。而其下樂師、大胥、小胥,今之司業、博士。

掌成均之灋,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弟焉。

鄭鍔曰:周人立五學,中曰辟雍,環之以水,水南為成均,水北為上庠。東為東序,西為瞽宗。學禮者,就瞽宗。學書者,就上庠。學舞干戈羽籥者,就東序。學樂德樂語樂舞者,就成均。惟天子承師問道,及養老更之類,乃就辟雍。故《大戴禮》有帝入東學、南學、西學、北學、太學之文。蓋周人立四代之學。《禮記》云:於成均以及取爵於上尊。又云:瞽宗,商學也。然上

庠、下庠,虞也。東序、西序,夏也。左學、右學,商也。東膠、虞庠,周也。不見成均為何代之學。獨董仲舒謂:五帝學,康成從之。他無所見。或者以成均為辟雍,豈其然歟。名曰成均者,蓋德不能無虧,性不能皆平。樂之為教,所以成之均之。 陳氏曰:辟,明也。雍,和也。所以明和天下,明之以法,和之以道。 崔氏曰:宗,尊也。瞽,無見之稱。譬童蒙無有所識,為瞽蒙之尊。又瞽宗者,樂官教國子弟樂,訓道童蒙,故因以為學名。 陳氏曰:以樂祖在焉曰瞽宗,以習射事曰序,居右曰右學,以糾德行曰膠,成其虧,均其過不及。 易氏曰:成其行之虧,均其習之偏。五帝即此名學,成周因之,以為教國子弟之法。有虞之世,命后夔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即所以為成均之義。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即所以為成均之教。今大司樂言掌成均之法,則於規矩之中,寓性命之理,是乃所以勉其為成均者,又言治建國之學,政於防檢之中,寓激勸之術。是乃所以糾其不為成均者。又命有道有德者,使表儀於上,訓迪於下,如師氏以三德教國子,保氏養國子以道,無非所以示其成均焉。然則成均者,教人之名,先之為道德者,教人之實,非於道德之外,別有所謂成均也。 王氏詳說曰:三王之學,各異其名,所謂東序與瞽宗是已。但五帝之學,名失其傳。所傳者,總名耳。《世子篇》曰:謂之郊人遠之於成均,以及取爵於上尊。夫郊人云者,郊之小學,所謂養老於虞庠是已。成均云者,國之大學,所謂養國老於上庠是已。鄭氏以成均為虞庠,失之矣。蓋命夔典樂,教胄子,其制詳於有虞。此周之學名必取於虞氏之庠,總名必取於五帝之成均,得無意乎。 陳氏曰:諸侯之學,小學在內,大學在外。故《王制》言: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以其選士,由內以升於外,然後達於京。天子之學,小學居外,大學居內。故《文王世子》言:凡語於郊,然後達於朝故也。 陳蘊之曰:建,立也。周人以成均之舊法,以立國之學政,合聚國子弟,將以此教之。鄭鍔曰:凡建國必立學,學必有政。政者,教之養之,勸之沮之之術。必掌成均之法以治之者,蓋大司樂所掌者,樂也。周人於成均之中教樂德、樂舞、樂語,則成均乃習樂之所。大司樂所掌者,樂官之法,以治學政,則於他學之法,無預可知。 呂氏曰:自舜命夔典樂,教胄子,以此知五帝三王之學政,無不由樂始。蓋陶冶之功,入人最深,動盪鼓舞,優游浹洽,使自得之。自舜與周,皆是以典樂之官兼教導之事。漢太常典樂,兼教胄之任,亦此意歟。 《禮庫》曰:這一箇所在,不是官司。秦漢以後,錯把做官司看了。雖是法度具舉,然亦不過刑罰,法制相臨,都無深入人心道理。 孫氏曰:均之為國子弟也,而有嫡庶貴賤之別。士庶子入衛王宮,出守城郭,奔走於會同、軍旅、祭祀、賓客之事,惟貴遊之子弟不預焉。其衛王宮版在宮伯,而教之屬於師氏,以師氏之尊且嚴,故貴遊子弟,雖無宿衛之役,亦從而學焉。大司樂掌治建國之學政,合國之子弟,蓋群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常在學者。其餘不常在學,則籍在諸子,而教在大胥、小胥,不過春秋合之而已。先王之於國子,何所不用其教哉。惟貴遊有國子,則賤不至妨貴。諸子有別乎適子,則庶不至奪適。防微杜漸之意,深矣。 王東巖曰:《周禮》全不說太子,惟諸子說一句,其他只說國子、庶子、子弟。蓋古者,太子入學,則以齒論。大司樂便是教太子官。 陳蘊之曰:司樂一項官,專教子弟,意極深,先王思慮最遠,國子弟與國家相為終始,既與他父兄共維持天下,子弟善,見得後日子孫天下必治。若不善,便見得後日天下,不會治,血脈關節,常相聯絡,不可不早思慮。

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

李景齊曰:有道有德者,使教焉。則保氏養國子以道,師氏以三德教國子也。教國子之官雖不一,而成均之法,特見於大司樂,以樂為主耳。人而未至於樂,不足以語學之成。故古之教,十三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蓋聲音以養其耳目,舞蹈以養其血脈,所以和平其善心,蕩滌其邪志者,莫急於此。

某氏曰:凡有道有德者,使教焉。是延請有道有

德者,使之教國子也。以後世私心觀之,既設掌樂之官,卻不專教國之子弟,反資之於他人。以此見古人立心至公,規模廣大。大抵設教受教,當知無窮意思。〈某氏原本闕〉

死則以為樂祖,祭於瞽宗。

鄭鍔曰:謂之樂祖者,謂其通達樂德、樂語、樂舞之意,以覺後。覺如人之祖,周人作樂之詩,名曰有瞽,有瞽而瞽矇,乃樂官之屬,明乎樂者,然後為瞽矇之所宗,瞽宗之中而祭之,使後世知其為明樂之

師儒。 賈氏曰:《文王世子》云:春誦夏弦,大師詔之瞽宗,以其教樂在瞽宗,故祭樂祖,還在瞽宗。 王昭禹曰:古人於田則祭田祖,於馬則祭先牧,於飲食則祭先食,於養老則祭先老,皆以示其不忘本也。又況以道德而教者,死則以為樂祖,祭於瞽宗,所以示其不忘於所教歟。 呂氏曰:祭於瞽宗,不特是明尊師敬長之義,亦是當時有道德者教之入人也。深設教,有如時雨之化,人自不能忘祭於瞽宗,亦是因人心之不忘。與身沒教已盡者不同。

以樂德教國子,中,和,祗,庸,孝,友。

呂氏曰:此所謂教之條目,金石絲竹匏土革木,是樂之物而已。樂之德,非有道有德者,不能知之。中和、祗庸、孝友,所謂樂德也。禮以教中,樂以教和。何故兼中言之,樂雖主在和,無相奪倫,豈不是中。且如乾固是剛,坤固是柔,然坤至柔而動也剛,乾坤何嘗做兩段。須於樂上見得中和,不可相離,然又不可渾然無別。如坤固是至柔而動也剛,又須當知乾主乎剛,坤主乎柔。舊以中為忠,才改一字,便看不得中和,分明一個中字,其義無窮。祗敬之,謂庸,流通日用常行之謂。孝友見於事親從兄之間者,皆所謂樂之德。論中和固是樂之本,所謂祗庸孝友,就樂中說其端,亦可見一個節奏,各有條理,使之肅然祗敬,祗之端條暢流通,庸之端易直子諒之心,使人事親從兄之際,油然而生孝友之端,此謂樂之德。 易氏曰:德一而已,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發而中節謂之和。即中和而體之以至誠,謂之祗。即至誠而達於日用常行,謂之庸,庸用無不通之謂,由是推之於事親從兄之際,謂之孝友。此古聖賢踐履之實行,大司樂乃以為教國子之樂德者,猶孟子謂樂之實。 鄭鍔曰:教萬民以六德,曰知、仁、聖、義、中、和。六行,曰孝、友、睦、婣、任、恤。獨教國子,則取六德之下,取六行之上者而教之。至祗、庸二德,則萬民無預焉。蓋教民之道,責以六德,或不責其行。責以六行,或不責其德。國子德行欲其兩全,故成之以樂,謂之樂德。六德之下者,能之,其上可知。六行之首者,能之,其下亦可知。祗、庸所以進乎德行,惟祗則於德行不敢忽,惟庸則於德行不敢輟。

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

鄭節卿曰:樂語,非特詔樂者歌詩章。凡是教導言語之間,以樂教之,便謂之樂語。樂之理,見於言語之間,便是感發人處。謂之興,託物引類,感發興起。謂之道,從容和緩,中和教導之意。謂之諷,所謂倍文曰諷以聲,節之曰頌,抑揚高下,使自得之相酬酢。謂之語,獨自說。謂之言,獨說,是教者自言,學者無所答問。 鄭鍔曰:興如詩人之興,因物以感發其心之所欲言者。 鄭康成曰:以善物,喻善事。鄭鍔曰:道如撢人所謂道國之政事之道,事有隱意,則以言而導達之。 鄭康成曰:言古以剴今。王氏曰:直道其事。 呂氏曰:道者,從容和緩,中和教導之意。 鄭鍔曰:諷如諷諫之諷,微言以寓意。

王氏曰:諷以動之。 鄭鍔曰:誦如誦詩之誦,颺

古人之言而告之。 王氏曰:誦人之言。 鄭鍔曰:食不語,寢不言,則言語異矣。自言其己心之所蘊者,曰言。以言而與人應答,則曰語。 又曰:國子他時公卿大夫,則奉命周旋出入,專對之人,故以樂而教之語。則出言之際,和而不暴矣。 黃氏曰:詩之所以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可以興,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蓋發於中和、祗庸、孝友,故謂之樂語。孔子曰:不學詩,無以言。 易氏曰:此六者,使之涵泳浸漬,自然感發,而中和祇庸孝友之念,有不可禦者。與后夔典樂所謂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同意。

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㲈,大夏,大濩,大武。

呂氏曰:樂舞,所以舒其情性。 王昭禹曰:舞有大小者,蓋古之教國子,十三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則樂師所教者,小子也。二十而冠始學禮,可以衣裘帛,舞大夏,則大司樂之所教成人也。 鄭鍔曰:國子者,將使之奉祭祀,待賓客,揖遜升降,以行禮者容儀之際,尤不可不中節。故以樂而教之舞。黃帝之樂,名曰雲門大卷,言德能覆物物,由之以出,如門卷聚也。又言其明民共財,使有族類之聚也。堯之樂名曰咸池,咸言其德之感民,池言其潤澤之久大㲈。舜樂以其繼堯而治,故曰㲈。大夏,禹樂,以其治水之功大,故曰夏。大濩,湯樂,以能護民也。大武,武王樂,以武定天下也。以樂而教之舞,形容六聖之德,則舞應樂節而可觀矣。 陳祥道曰:雲為天之氣門者,萬物之所資以出入者。 鄭康成曰:堯能殫均刑法,以儀民,言其德無所不施。又曰:禹治水敷土,言其德能大中國。 李嘉會曰:

大夏者,文德敷於四海,文明如華夏也。 鄭康成曰:湯以寬治民,除其邪虐,言其德能使天下得其所。 又曰:武王伐紂,以除害言,其德能成武功。薛平仲曰:周所以用六代之樂者,存三恪與二代也。三恪,謂黃帝堯舜之後。二代,謂夏商之後。《樂記》曰:封黃帝之後於薊以下是也。周人既法其法,故兼用其樂。 李嘉會曰:自黃帝至周,非無他,樂必取此六者,以其樂純正,而音節之備也。 鄭鍔曰:德所以成己,語所以接人,舞所以事神。先能成己,然後可以接人而事神。教之之序,如此。 王昭禹曰:國子,賢者之類,功臣之世,賢將進之,以位貴,將授之以職。德不足,則不可與有為。言不足,則不可與有應。容不足,則不可與有接。則大司樂之教,其可緩乎。以樂成其德,謂之樂德。以樂達其語,謂之樂語。以樂節其舞,謂之樂舞。 陳氏曰:周之時,干戈羽籥在東序,絃誦與禮在瞽宗,書在上庠,以言學者之事,始於書,立於禮,成於樂而舞。又樂之成焉。故《大司樂》言:樂德、樂語終於樂舞。《樂師》言:樂成告備,終於皋舞。

以六律,六同,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說遠人,以作動物。

鄭康成曰:六律合陽聲,六同合陰聲。此十二者,以銅為管,轉而相生。黃鍾為首,其長九寸,各因而三分之,上生者益一分,下生者去一。 王昭禹曰:名之曰律,以其述天地自然之氣,而宣之。名之曰同,以其為律之偶,而同於陽。六律又謂之六始,以其始於陰之氣。六呂又謂之六同、六間,蓋呂言其體,間言其位,同言其情。總言之,皆所以述陰陽之氣,故皆謂之十二律。 鄭康成注:大師職掌六律、六同,以合陰陽之聲。陽聲,黃鍾、太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陰聲,大呂、應鍾、南呂、函鍾、小呂、夾鍾。曰以合陰陽之聲者,聲之陰陽,各有合。黃鍾,子之氣,十一月建焉,而辰在星紀。大呂,丑之氣,十二月建焉,而辰在元枵。太蔟,寅之氣,正月建焉,而辰在娵訾。應鍾,亥之氣,十月建焉,而辰在析木。姑洗,辰之氣,三月建焉,而辰在大梁。南呂,酉之氣,八月建焉,而辰在壽星。蕤賓,午之氣,五月建焉,而辰在鶉首。林鍾,未之氣,六月建焉,而辰在鶉火。夷則,申之氣,七月建焉,而辰在鶉尾。仲呂,巳之氣,四月建焉,而辰在實沈。無射,戌之氣,九月建焉,而辰在大火。夾鍾,卯之氣,二月建焉,而辰在降婁。辰與建交錯,貿處如表裡,然是其合也,其相生則以陰陽六體為之。黃鍾初九,下生林鍾之初六。林鍾又上生太蔟之九二,太蔟又下生南呂之六二,南呂又上生姑洗之九三,姑洗又下生應鍾之六三,應鍾又上生蕤賓之九四,蕤賓又下生大呂之六四,大呂又上生夷則之九五,夷則又下生夾鍾之六五,夾鍾又上生無射之上九,無射又下生中呂之上六。同位者,象夫妻。異位者,象子母。所謂律取妻,而呂生子。 賈氏曰:同位象夫妻者,黃鍾之初九下生林鍾之初六,同是初,初是象夫婦也。異位象子母者,謂林鍾之初六上生太蔟之九二,初二為異位,是象子母也。但律所生者為夫婦,呂所生者為母子,律所生者常同位,呂所生者常異位。 楊謹仲曰:鄭氏謂下生者三分去一,上生者三分益一,其說未然。蓋以此論律,自黃鍾九寸損之為六寸,林鍾益之為八寸,自此以後愈損而律管愈短,雖有益而不加,長則自九而六,自六而八可見矣。積六下生,五上生,至仲呂而管極短,不可勝吹。殊不知陽中之陽,則下生而損一分,至陰中之陽,則下生者反當益。陰中之陰則上生而益一分,至陽中之陰則下生者反當損。而後十二管之長短乃均。今攷鄭氏所言管之長短,則既均矣。自與前言不應,不可不辨。何者,應鍾上生蕤賓,固已益矣。自蕤賓而生大呂,雖下生蕤賓,乃陰中之陽,其數已不足,又當益之。故蕤賓之律長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復三分而益一。以下生大呂,乃得大呂之管長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一百四,前配黃鍾之九寸,故與太蔟之八寸處其中,而適均。若拘下生,當損之,則損蕤賓之一分,以下生大呂,則大呂之管止長四寸二分有奇,與前後不均。惟自蕤賓而後,下生者反益之,上生者反損之,積而至仲呂,乃得十二管之長短均調。此上下相生損益之義不同。鄭未得之,故不得不辨。若十二管長短之數,鄭之所述已得之。 王東巖曰:鄭氏損一益一之說,律呂長短之數,鄭已得之。但以損者為下生,益者為上生,未然。蓋上下二字,乃係於律呂之陰陽,凡陽律生呂,皆為下生。陰呂生律,皆為上生。損益二字,不係於上下,故律生呂雖皆損一,而亦有益一以下生呂者,若蕤賓陽律反益以生大呂,故大呂之管,比蕤賓為長,其生則止曰下生。其呂生律,雖皆益一而

有損一以上生呂者,若大呂陰律,反損以生夷則,故夷則之管,比大呂為短,而其生止曰上生耳。若《漢志》謂律皆損以下生呂,呂皆益以上生律,則長短之數不合。 鄭康成曰:大呂長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一百四,太蔟長八寸,夾鍾長七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千七十五,姑洗長七寸九分寸之一中,呂長六寸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萬二千九百七十四,蕤賓長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林鍾長六寸,夷則長五寸七百二十七分寸之四百五十一,南呂長五寸三分寸之一,無射長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應鍾長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 王氏曰:六律、六同,以考五聲,五聲以成八音,八音以節六舞,六舞以大合樂。 王昭禹曰:至於興舞,則所謂六律、六同、五聲、八音,無不備。此其所以大合樂歟。李嘉會曰:八音,八方之氣也。一有偏勝,而八方之風為之不順。左氏謂: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者也。 鄭康成曰:大合樂,謂遍作六代之樂。 賈氏曰:大合樂者,薦腥之後,合樂之時用之。此所合樂,即下云六變、八變之等。彼據祭天下神,此據正祭合樂,然合樂在下神後而退,下神樂在後者,以下神用一代樂。此用六代樂,事重,故進之在上。 王氏詳說曰:大司樂,謂天地神人之大祭,薦神之樂。又言下神之樂,正所以重其事。薦神之樂,謂朝獻饋獻時。下神之樂,謂禮天地以璧琮,與人鬼以鬱鬯時也。 鄭康成曰:以冬日至作之,致天神人鬼。以夏日至作之,致地祗物鬽、動物羽臝之屬。《虞書》:后夔所言,此其於宗廟九奏效應。 王昭禹曰:先王作樂,所以導和。其和至矣,則大同於物。故奏之郊廟,則幽而鬼神,由此致賜之。諸侯則明而邦國由此和。或奏之鄉射,或奏之鄉飲,則內焉,萬民由此諧。或奏之燕,或奏之享,則外焉,賓客由此安。閩貉戎狄之君,其來朝也,與之燕焉,樂以此作,則遠足以悅遠人。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享之羽臝之族,鱗毛介之類,所謂動物其祭之也。樂由此作,則微足以作動物。

乃分樂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

王氏詳說曰:自以六律、六同、六舞大合樂以下為一節,謂天地人之大祭祀,薦神之時為言。自乃分樂而序之,以下為一節,謂天地人之次祭祀為言。自凡六樂者以下為一節,謂四方百物之小祭祀為言。自凡樂圜鍾為宮以下為一節,謂天地人之大祭祀,下神之樂為言。 鄭康成曰:分謂各用一代之樂。 王氏曰:分律而序之,自黃鍾至無射。分同而序之,自大呂至夾鍾。分舞而序之,自雲門至大武。 易氏曰:六律以左旋為序,六同以右轉為序,六舞以歷代之先後為序。 賈氏曰:分樂而序之,與下為總目,尊者用前代,卑者用後代。尊卑有序,故曰序。

乃奏黃鍾,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

薛平仲曰:祭之尊卑,凡有六等,故以六代之樂分用之,以六代之樂,配十二調而作之。一代之樂,則用二調者,還取一陰一陽相對為之合。奏者,堂上四縣鍾聲之調。歌者,堂上琴瑟之音。但一祭之中,皆自為二調。庭奏者,常以陽律為調。升歌者,常以陰呂為聲。欲其相配。 鄭鍔曰:黃鍾者,建子之律,一陽所起,六律之根本。大呂雖非六呂之首,然其位在丑,子與丑,相合之辰也。故奏黃鍾,必歌大呂之調,取其合也。 易氏曰:雲以象天之施,黃帝之樂,黃帝德與天合,故雲門之樂起於黃鍾之子,應以大呂之丑,是黃鍾為六呂之首,大呂為六同之首,雲門為六舞之首,以祀天神類也。 陳蘊之曰:此天神,當用三陽爻生之月,萬物出地之時。 劉迎曰:天神,即樂六變而皆降之神。鄭既以祀天神為五帝,及日月星辰。又謂王者各以夏正月,祀其所受命之帝於南郊,不知受命之帝何所據。

乃奏太蔟,歌應鍾,舞咸池,以祭地示。

鄭鍔曰:大蔟者,建寅之律,陽聲之第二。應鍾雖非陰聲之第二,然其位在亥,寅與亥,相合之辰。故奏大蔟,必歌應鍾之調,取其合也。 易氏曰:池以象地之澤,唐堯氏之樂,唐堯氏德與地合,故咸池之樂,起於大蔟之寅,應以應鍾之亥,是大蔟為六律之次,應鍾為六同之次,咸池為六舞之次,以祭地示類也。 陳蘊之曰:此地示,當用三陰爻生之月,萬物秀實之時。 劉迎曰:地示,即樂八變而出者。鄭既謂地示,則主崑崙。又謂祭神州之神及社稷,不知神州崑崙何所據。

乃奏姑洗,歌南呂,舞大㲈,以祀四望。

鄭鍔曰:姑洗者,建辰之律,陽聲之第三者也。南呂雖非陰聲之第三,其位在酉,辰與酉,相合之辰。故奏姑洗,必歌南呂,取其合也。 陸佃曰:南呂,則陰

之所成者事。 易氏曰:㲈,紹也。言舜之繼堯而能紹其道也。故大㲈之樂,起於姑洗之辰,而應以南呂之酉,以舜之柴望於方嶽,而四嶽、四鎮、四海、四瀆之神,咸秩以祀,四望亦其類也。 呂氏曰:康成以此言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或亦用此樂,非。

乃奏蕤賓,歌函鍾,舞大夏,以祭山川。

鄭鍔曰:蕤賓者,建午之律,陽聲之第四者也。函鍾雖非陰聲之第四,然其位在未,午與未,相合之辰。故奏蕤賓,必歌函鍾,取其合之義。 鄭康成曰:函鍾,一名林鍾。 陸氏曰:林鍾,以夏為庇物言之。李嘉會曰:林者,物已成林,坤當涵而養之,故曰函,見蓄養萬物。 易氏曰:夏,大也。言禹之治水而能大中國也。故大夏之樂,起於蕤賓之午,應以函鍾之未。以禹之奠高山大川,而懷襄昏墊之患始息,以祀山川亦其類也。

乃奏夷則,歌小呂,舞大濩,以享先妣。

鄭鍔曰:夷則者,建申之律,陽聲之第五者也。小呂雖非陰聲之第五,然其辰在巳,申與巳,相合之辰。故奏夷則,必歌小呂,取其合也。 鄭康成曰:小呂,一名中呂。 陸氏曰:小呂,則陰之所萌者小也。易氏曰:濩,養也。言成湯弔伐,養天下也。故大濩之樂,起於夷則之申,應以小呂之巳,以享先妣而序於先祖之上,蓋主乎姜嫄,而先后與焉。謂子孫之養,皆原於此,亦其類也。 鄭康成曰:先妣,姜嫄也。履大人跡,感神靈而生后稷,是周之先母。周立廟自后稷為始祖,姜嫄無所配,是以特立廟而祭之。謂之閟宮,閟神之也。

乃奏無射,歌夾鍾,舞大武,以享先祖。

鄭鍔曰:無射者,建戌之律,陽聲之第六者。夾鍾雖非陰呂之第六,然其辰在卯,戌與卯,相合之辰也。故奏無射,必歌夾鍾,取其合也。 鄭康成曰:夾鍾,一名圜鍾。 陸氏曰:圜鍾,以春為主規言之。 李嘉會曰:圜,物始生也。卯者,日之始,故曰銳。 易氏曰:武,功也。言武王偃武而卒其伐功,故大武之樂,起於無射之戌,應以夾鍾之卯,以享先祖,而序於先妣之下,蓋主乎后稷,而先公與焉。謂王業之大,實基於此,亦其類也。 劉氏曰:周之先祖,惟后稷。詩之雝言禘大祖,生民言尊祖,而謂后稷生於姜嫄,則凡言祖者,皆后稷。鄭乃以先祖為先王、先公,蓋先公自公劉而下,先王自王季而下,非始祖矣。天作言祀先王、先公。司服言祀先王,則袞冕祀先公,則鷩冕,必明指先王、先公言之。今享先妣,既云姜嫄,知先祖為后稷昭然。 項氏曰:奏者,播之於器。歌者,詠之於聲。舞者,動之於容。 王氏詳說曰:司服所以依於王,其尊卑先親而後疏。司樂所以薦於神,其尊卑先外而後內。

凡六樂者,文之以五聲,播之以八音。

劉執中曰:六代之樂雖不同,皆用五聲旋相為宮,以成其文也。假此八物之音,以播旋相之文,則樂成矣。 鄭鍔曰:以五聲文之使節奏,次序如錦繡之成文,欲其聲之交錯以八音,播揚之,使音調疏暢,如農者播穀之播,欲其音之發散,蓋六樂之奏,象其類,稱其德,因其數,著其義。至於作樂,則必須五聲八音,以文之播之,然後樂成而可觀聽也。鄭康成曰:播之言被也。 李嘉會曰:八者之聲,無以文之,則金自金,石自石矣。 王昭禹曰:五聲所以成八音,故先五聲後八音。

凡六樂者,一變而致羽物,及川澤之示;再變而致臝物,及山林之示;三變而致鱗物,及丘陵之示;四變而致毛物,及墳衍之示;五變而致介物,及土示;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

王氏詳說曰:此一節,謂四方百物之祭也。 鄭康成曰:變猶更也,樂成則更奏也。 王昭禹曰:節奏俱備,謂之成。備而更,謂之變。 王氏詳說曰:六經之言,有以變為成者,如《簫韶》九成是也。有以變為闋者,《郊特牲》所謂樂奏三闋是也。有以變為終者,《鄉飲酒義》所謂笙入三終是也。曰變,曰闋,曰終,是或一說也。 劉氏曰:六樂而文之五聲,播之八音,其為樂,亦大矣。非祭天地、宗廟,不用。先儒止見其致羽物臝物之屬,謂大蜡索百物之祭,不知大蜡止息老物、樂田夫而已。六樂豈用於此乎。 鄭康成曰:此謂大蜡索鬼神而致百物,六奏樂而禮畢。東方之祭,用大蔟、姑洗。南方之祭,用蕤賓。西方之祭,用夷則、無射。北方之祭,用黃鍾為均。每奏有所感,致和以來之。 鄭康成曰:土示,原隰及平地之神。 賈氏曰:大司徒有原隰,此不言原隰,故知土示中有原隰,可知。不言原隰,言土示者,欲見原隰中有社稷。故鄭駁義云:五變而致土示,土示,五土之總神,謂社也。 劉氏曰:象物,蓋日月辰星之屬。《易》言:天垂象。垂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是日月星辰亦可謂之物。保章氏謂:凡此五物,蓋云日月星辰。

星土孰云有象而非物乎。 鄭康成曰:象物有象,在天所謂四靈者,天地之神。四靈之知,非德至和,則不至。《禮運》曰:何謂四靈,麟、鳳、龜、龍謂之四靈。鄭鍔曰:致者,使之自至,樂作於此,物應於彼。雖聖人,亦安能限其必至哉。亦意其來格而已。樂止於六變者,蓋蜡祭之樂,六變而祭畢。 王昭禹曰:羽物輕疾,而川澤則虛致之易,故一變而致羽物。蛙螾之屬,比羽物為重遲,山林草木所集,比川澤為實,致之稍難,故俟乎再變。鱗物,水族,又重遲於臝物,丘陵積土之篤實高大,又實於山林,故俟乎三變。毛物,虎豹屬,其體又重遲於鱗物,水崖之,墳下平之衍,水土交而其體卑,又實於丘陵,故俟乎四變。介物,龜鱉屬,尢為重遲,土示則其勢在下,尢為實,故俟五變而致之。象物,恍惚無形,天神則遠人而尊,致之尤難,故六變而後致之。 易氏曰:分樂之序,則以雲門祀天神,以咸池祭地祗,與求神之樂,大同小異。其言大濩以祀先妣,大武以祀先祖,則與九㲈九德,一用於宗廟不同。天地有一定之體,故樂不容於或異。人鬼有宗廟,有祧廟。《祭法》曰:王立七廟,一壇一墠,皆月祭之,遠廟為祧享嘗乃止,宗廟則七廟也。先妣、先祖,則廟與祧皆異,茲其樂所以不同。

凡樂,圜鍾為宮,黃鍾為角,大蔟為徵,姑洗為羽,雷鼓雷臯,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

王氏詳說曰:此一節,天地人大祭祀下神之樂。王東巖曰:《禮記》謂十二律旋相為宮,此獨用三者為宮,學者疑之。 鄭康成曰:圜鍾,夾鍾也。 鄭鍔曰:不曰夾鍾,曰圜鍾者,以天體言也。 王氏曰:圜鍾,正東方之律,帝與萬物相見,於是出焉。天無不覆,求天神而禮之,則其樂之宮,宜以帝所出之方。故以圜鍾。 陳暘《樂書》曰:天圜覆為體,不曰夾而曰圜,與易乾為圜同。 薛氏曰:大道著乎東,而本統起乎北。《易》曰:帝出乎震。震,東方也。故祭天神用寅,卯辰之律曰大蔟,圜鍾姑洗是也。然不可違其本統也。黃鍾為天統,故兼取北方之律,而以黃鍾為角。 鄭鍔曰:十二律旋相為宮,先王用樂,各以其義類取聲而用之,天功始於子,故用黃鍾為角,角言功之始。天功成於寅,故用大蔟為徵,徵言功之成。天功終於辰,故用姑洗為羽,羽言功之終也。

王氏詳說曰:黃鍾為陽律之一,大蔟為陽律之

二,姑洗為陽律之三。 王昭禹曰:黃鍾為角,大蔟為徵,姑洗為羽者,是三者律呂之相繼。相繼者,道之序,天任道也。 王氏詳說曰:宮角徵羽,以清濁為先後之序,且如員鍾為宮,宮數八十一。黃鍾為角,角數六十四。大蔟為徵,徵數五十四。姑洗為羽,羽數四十八。函鍾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黃鍾為宮,大呂為角,大蔟為徵,應鍾為羽。亦如其數。此所謂宮角徵羽者,以清濁為先後之序也。《律歷志》所謂宮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以相生為先後之序也。 薛氏曰:五聲有商,而祭與佩玉無商者。鄭康成曰:祭尚柔,商堅剛。楊收曰:周祭天地,不用商者,以商聲剛而木聲下,所以取其正裁其繁也。趙填曰:商聲金,周家木德,金能剋木,作者去之。或曰:五音相生,宮徵居前,角羽居後,商實在中,人位也。祭祀而去人聲,示盡心於鬼神。又曰:聲不用商,惡殺聲也。以數說攷之,則不用人聲者為當。商,中聲也,降與上下之神,則虛其中聲。中聲,人聲也,遺乎人聲,所以致一於鬼神。嘗以十二律旋相為宮之法求之,一律合五音,則十二律皆有商聲。若黃鍾為宮正也,以無射為旋宮,則黃鍾為無射之商。若大蔟為旋宮,則姑洗為大蔟之商。此旋相之法。 鄭司農曰:雷鼓,雷鞀,皆謂六面有革,可擊者也。 鄭康成曰:八面。 鄭鍔曰:管用特生之竹,取陽數之奇。雲和,先儒以為,山名於此取材為琴瑟,將以召乎至和,故有取也。六代之樂,雲門為首,天神最尊,故用之。 王昭禹曰:言天神,則昊天上帝、日月星辰、風師雨師之屬,莫不以類而畢降。 鄭鍔曰:樂用員鍾,鼓取天聲,管取陽聲,琴瑟取雲和,舞取雲門,而丘之體,又象天之員。祭之日,用冬至一陽始生之日,以類求類,所謂天神之屬乎陽者,安得而不降。此所以可得而禮。 易氏曰:凡樂,有本,有用,有變。自圜鍾為宮,至姑洗為羽,此樂之本。自雷鼓、雷鞀至圜丘奏之,此樂之用。六變而天神降,此樂之變。三者舉,而樂之終始備矣。

凡樂,函鍾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鞀,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示皆出,可得而禮矣。

王氏曰:函鍾,西南方之律,萬物於是致養乎地。求地示而禮之,則其樂之宮,宜以物致養之方,故以函鍾。 陳暘《樂書》曰:地以含洪為德。不曰林而曰

函,以見含洪之意。 薛氏曰:林鍾,丑之衝,為地統。與其他之律,皆相生之次,而用地靜而不變,以生為本,故以相生為用,不與員丘宗廟同。 王氏詳說曰:林鍾上生大蔟,大蔟下生南呂,南呂上生姑洗。然先姑洗而後南呂,以姑洗數多而南呂數少耳。相生者,地之功,故於地言之。 鄭鍔曰:地功始於寅,故用大蔟為角,角言功之始。地功成於辰,故用姑洗為徵,徵言功之成。地功終於酉,故用南呂為羽,羽言功之終。 鄭司農曰:靈鼓、靈鞀,四面。鄭康成曰:六面。 鄭鍔曰:天神而地靈,故以靈名其鼓與鞀。 鄭康成曰:孫竹,竹枝根之末生者。空桑,山名。 鄭鍔曰:取其旁生之枝。 王昭禹曰:空桑,則以陰道為常乏。 王東巖曰:咸池見前。 王昭禹曰:言地示,則大示社稷、五祀五岳、四瀆、山林、川澤、四方百物之屬,莫不以類而畢出。 劉執中曰:陰生而祭地以助乎坤,元資生之德。 薛圖曰:陰以方為體,性靜。地陰而靜,故為方丘,在國北之澤以祀之,亦各從其類。 陸氏曰:祭地於北郊,而澤中之方丘,此謂為下,必因川澤。 鄭鍔曰:樂用林鍾,言地為萬物之君,終於南呂,象其作成萬物之效。鼓鞀言其德之靈,管象其生之眾,空桑言其道無所不容,咸池言其澤無所不遍。而丘之體,又象地之方。祭之日,用夏至一陰始生之日,以類求類。如此,安有神之不出乎。

凡樂,黃鍾為宮,大呂為角,大蔟為徵,應鍾為羽,路鼓路鞀,陰竹之管,龍門之琴瑟,九德之歌。九㲈之舞,於宗廟之中奏之。若樂九變,則人鬼可得而禮矣。

王氏曰:黃鍾,正北之律,萬物於是藏焉。死者之所首也,鬼無乎不之。求人鬼而禮之,其樂之宮,宜以死者所首之方,故以黃鍾。 陳暘《樂書》曰:人位,天地之中以成,故宮曰黃鍾。與《易》黃中通理同意。薛平仲曰:人道終乎北,而本統在乎東。北方元武,虛危,有宗廟之象,故享人鬼用亥。子丑之律,黃鍾、大呂、應鍾是已。然不可違其本統也。大蔟為人統,故兼取東方之律,而以大蔟為徵。 鄭鍔曰:人鬼之樂,異乎天地。取其精神、魂魄所出入之地以為始終,人鬼始於正北,成於東北,終於西方,萃於幽陰之地,始於十一月,成於正月者,幽陰之魄,稍出於東方,全處幽陰,不與人接。稍出於東方,故人鬼可得而禮。然則復歸於幽陰,復其常也。惟羽聲獨遠於他樂,始於十一月,終於八月。天地歲事之一終,鬼道無窮,非若歲事之有卒,故盡十二律,然後終事,先追遠之道,厚之至也。此廟樂之始終也。王氏詳說曰:大呂與黃鍾,合子丑也。應鍾與大蔟,合寅亥也。相合者,人之情,故於人言之。 鄭司農曰:路鼓、路鞀,兩面。 鄭康成曰:四面。 鄭鍔曰:路,大也。以路名鼓,以象先王之功大也。 鄭康成曰:陰竹,生於山北者。龍門,山名。 鄭鍔曰:象鬼神之幽陰也。 又曰:龍門之山,取材為琴瑟,以象先王之德變無方。 鄭司農曰:九德之歌,所謂水火金木土穀,謂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謂之三事。六府、三事,謂之九功。九德之功,皆可歌也。謂之九歌。賈氏曰:宗廟用九德之歌者,以九德為政之具,故特異天地之神。 鄭鍔曰:言先祖之功德及民。又曰:㲈舞次於咸池,取能繼紹之意。 王昭禹曰:九德,九㲈以人之所致養乎內外,而盡善盡美者也。 賈氏曰:宗廟不言時節者,祫祭也。但殷人祫於三時,周禮惟用孟秋之月為之。 易氏曰:享人鬼者,以路鼓、路鞀作之於始,然後以陰竹之管、龍門之琴瑟,間歌於堂上。又以禹九德之歌,舜九㲈之舞,節樂於堂下。蓋以路為人道之大,九㲈、九德言后稷基於舜禹之世,而奏之於宗廟者,所以象王業之始也。 賈氏曰:言六變、八變、九變者,謂在天地及廟庭,而立四表,舞人從南表向第二表,為一成。一成則一變。從第二至第三,為二成。從第三至北頭第四表為三成。舞人各轉身,南面於北表之北,還從第一至第二,為四成。從第二至第三,為五成。從第三至南頭第一表,為六成。則天神皆降。若八變者,更從南頭北向第二,為七成。又從第二至第三,為八成。則地祗皆出。若九變者,又從第三至北頭第一為九變,人鬼可得禮焉。此約周之大武,象武王伐紂。故《樂記》云: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滅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國是強。五成而分陝,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復綴以崇。其餘大濩已上,雖無滅商之事,但舞人須有限約,亦應立四表,以與舞人為曲別也。 薛圖曰:凡樂之變數,皆用其宮之本數為終。黃鍾在子,子數九,故九變而終。夾鍾在卯,卯數六,故用六變而畢。林鍾在未,未數八,故用八變而止。皆用其數為終。然則凡十二調而作者,各用本數為樂終,非謂本數為三也。 葉水心曰:古人皆指其實,不想象。而云人鬼,不言出鬼,固

依於人。古人不以致神祗為難,而以天地神明得其所安為難。 劉氏曰:祀天圜丘,祀天帝也。祭地方澤,祭地示也。享人鬼於宗廟,后稷已下先王、先公也。先儒言三者,皆禘大祭。夫禘者,禘其祖之所自出。天神、地示,謂之皆禘大祭可乎。又言天神主北辰,地示主崑崙,則是祀天又非昊天上帝,祭地又非地示。既言人鬼主后稷,又援《祭法》禘嚳而郊稷祀天圜丘,以帝嚳配,則是天子郊祀,后稷以配天。《詩》言:文武之功,起於后稷。故推以配天之說,皆不足信,多自背戾如此。

凡樂事,大祭祀,宿縣,遂以聲展之。

王昭禹曰:宿縣,祭前之夕,列之於筍簴。 鄭鍔曰:作樂之時,樂縣之位正。於小胥既掌辨其聲矣,大司樂又宿縣,遂以聲展之,蓋鍾磬之屬,縣於筍簴,固可以作樂。前期之夕,樂官之長視之,又扣擊其聲而展省之者,欲知其宮商不爽,金石諧和,庶其奏可以格神祗也。

王出入,則令奏王夏。尸出入,則令奏肆夏。牲出入,則令奏昭夏。

鄭鍔曰:祭祀之節,有王出入之時,有尸出入之時,有牲出入之時。皆當奏夏。夏之名有九,此所奏者三夏。夏,大也,樂章之大者也。王始祭,入廟門。祭訖,出廟門,皆奏王夏。蓋歌王者之德為甚大。始迎尸而入,終送尸而出,皆奏肆夏。尸者,祖先之象。肆,遂也,安也。或說祖先有功德,故國遂大,至於為天子,而有天下也。二祼之後,王出迎牲,入而告牲,乃出而殺之,皆奏昭夏。昭,明也,明祖先有碩大之德,故用是牲。說者以肆夏為時邁所謂肆于時夏,允王保之是也。王夏、昭夏,則無所攷矣。 王昭禹曰:直而自遂之,謂肆。尸以象乎神,則有直而自遂之意。故尸出入,則奏肆夏。 又曰:神散而為明,明散而為昭,牲以致味,行吾憂勤,而親鬼神者,在此宜其致精明以歆鬼神焉。故牲出入,則奏昭夏。 王氏詳說曰:九夏之名,見於鍾師。此特言三夏,以三夏為九夏之大奏。九夏者,鍾師也。令鍾師而奏三夏者,大司樂也。自納夏而下,則鍾師自奏矣。 鄭鍔曰:此所令奏者,時祭也。

帥國子而舞。

鄭鍔曰:奏夏之時,又帥國子而舞以形容之。 易氏曰:舞,所以宣導其和。 王昭禹曰: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故凡樂事用舞,則帥國子而舞。

大饗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

鄭鍔曰:祫祭,先王饗五帝於明堂,饗來朝之諸侯,皆謂之大饗。此所謂大饗,饗來朝之諸侯也。祭祀迎牲入廟,而始殺,饗賓則殺牲於門外,鼎而後入,故不迎牲,不奏昭夏。惟此與祭祀不同,祭有入牲之禮者,告博碩肥腯,又以告幽全也。賓客之來,隨命數以致禮,在主人不當告於賓客。然先王待賓客如待神明,故其他皆得而同。 鄭康成曰:其他謂王出入,賓客出入,亦奏王夏、肆夏。 項氏曰:禮曰:大饗,其王事歟。又云:其出也,肆夏而送之。

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及射,令奏騶虞。

賈氏曰:大射,謂祭祀,擇士而射西郊虞庠學中。鄭康成曰:騶虞,樂章名,在召南之卒章。王射以騶虞為節。 鄭鍔曰:王出入,令奏王夏,則奏於未射之時。及射,令奏騶虞,則奏於發矢之際。 項氏曰:騶虞,樂官備也。射一發矢,騶虞驅五豝而來。其得賢之多如此。

詔諸侯以弓矢舞。

賈氏曰:諸侯來朝,將助祭,預天子大射之時。 鄭鍔曰:詔待射,諸侯執弓挾矢,揖遜進退,為手舞足蹈之容者。諸侯雖尊,入而侍王,當執臣子之禮。黃氏曰:舞,所以飾敬也。 王昭禹曰:王以六耦射三,侯其耦。王射者,必詔以弓矢舞,則以天子之射其節比於樂,諸侯之舞,亦所以應王故也。《儀禮》大射命三耦,取弓矢有升降之儀者,亦以此。

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鍾鼓。

王昭禹曰:大食,大牢,非常食也。《玉藻》曰:天子日食少牢,而朔月大牢。所謂大食者,其朔月之食乎。夫人之養也,心志和而後氣體從之,食飲膳羞所以養氣體,侑之以樂所以和其心志,而致氣體之養焉。況天下無事,無大荒,無大札,無大災,無大故,而王可以樂之時,所以大食之三侑,大司樂皆令奏鍾鼓。《膳夫》言: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樂侑食。此謂常日之禮。至於王齋日,三舉,亦大食之禮。 鄭康成曰:侑猶勸也。 鄭鍔曰:食則三侑勸之,至於三加牲而用大牢,謂之大食。奏鍾鼓,用樂之盛也。 項氏曰:鍾鼓,樂器之大備,大禮也。 李嘉會曰:侑食之樂,非無笙磬絲竹之音。必奏鍾鼓,何也。蓋鍾聲鏗鏗以立號,君子聞鍾聲,則思武臣。鼓聲讙讙,以立動,君子聞鼓聲,則思將帥之臣。安

不忘危,治不忘亂之意。

王師大獻,則令奏愷樂。

易氏曰:凡師之出,宜乎社,造乎祖,各載其主以行。及其有功,則皆獻之以愷樂,皆大司樂有以令其奏。 王昭禹曰:愷者,喜之屬。南風謂之愷風者,天地之怒氣散焉。王師大獻,奏愷樂者,人之怒氣釋焉。樂師於大獻奏愷歌,遂倡之,謂師若大獻,則鼓其愷樂。然則大司樂所令者,令其屬而已。 鄭鍔曰:有功而歸,將釋其怒而為愷悅,故樂名曰愷。《左傳》:晉文公敗楚,振旅愷以入於晉。 李嘉會曰:聖人於軍功,始教以振旅,終奏以愷歌,示人以勝殘去殺之義。 鄭鍔曰:令鎛師奏之。

凡日月食,四鎮五嶽崩,大傀異烖,諸侯薨,令去樂。

鄭康成曰:四鎮,謂揚之會稽,青之沂山,幽之醫無閭,冀之霍山。五嶽,岱在兗,衡在荊,嵩在豫,華在雍,恆在并。傀猶怪也,大怪異烖,謂天地奇變,若星辰奔霣及震裂為害者。去樂,藏之也。《春秋傳》曰:壬午,猶繹萬入去籥。萬言入,則去者不入,藏之可知也。

大札,大凶,大烖,大臣死。凡國之大憂,令弛縣。

鄭康成曰:札,疫癘也。凶,凶年也。烖,水火也。弛釋下之,若今休兵鼓之為。

凡建國,禁其淫聲,過聲,凶聲,慢聲。

鄭鍔曰:王者作樂,以導和於天下。王朝所作者,雖本乎雅正,苟侯國或為淫哇,何以一天下於至和哉。故於建國之際,禁其淫過凶慢之聲。諸侯繫一國之風,不謹於聲樂之際,鼓淫放蕩,流入邪淫,國亦因以亡矣。始建國,必禁焉,防於未然之前。 李嘉會曰:四者之聲,何獨於諸侯新封而禁之。樂感人深浹肌藏髓,立國之初,當尚中正,四者必禁,求以善民心於始也。 鄭康成曰:淫聲,若鄭衛也。過聲,失哀樂之節也。凶聲,亡國之聲,若桑間濮上也。慢聲,惰慢不恭也。

大喪,涖廞樂器。及葬,藏樂器亦如之。

鄭康成曰:涖,臨也。廞,興也。臨笙師、鎛師之屬,興樂器也。興謂作之也。 易氏曰:藏,瘞也。大司樂涖之,敬其事也。

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

鄭康成曰:謂以年幼小時,教之舞。《內則》曰:十三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 易氏曰:勺者,周公告成,大武之詩。象者,武王告成,象舞之詩。播為樂章,以教國子,則有六者之舞。 黃氏曰:凡稱國子,兼適庶也。故王世子亦在。《文王世子》曰:春夏教干戈,秋冬教羽籥。帗羽、皇旄、干人等舞,則為小舞。自其小時教之。大司樂六舞,則合之,羽旄干戚備焉。賈氏曰:此言小舞,大司樂教雲門已下為大舞。李嘉會曰:教國子以舞,使之委蛇曲折,動容貌,習威儀,就其抑揚進退之節,以銷其驕淫矜誇之習。此教國子之善法。小舞既習,而後六代之舞可習矣。

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千舞,有人舞。

鄭司農曰:帗舞者,全羽。 鄭康成曰:帗,析五采繒,今靈星舞子持之是也。 鄭鍔曰:羽則析白羽,皇則用五采羽,為鳳凰之形,皆執之以舞。 劉執中曰:羽舞,秉翟,以為文舞。 鄭司農曰:皇舞者,以羽冒覆頭上,衣飾翡翠之羽。 易氏曰:象鳳凰之來儀。 項氏曰:欲其和也。 鄭司農曰:旄,舞氂牛之尾。 易氏曰:象百獸率舞。 項氏曰:取其順也。鄭鍔曰:干,執干楯以舞。 鄭司農曰:兵舞。 又曰:人舞者,手舞。 鄭康成曰:舞無所執,以手袖為威儀。 鄭司農曰:社稷以帗,宗廟以羽,四方以皇,辟雍以旄,兵事以干,星辰以人。 鄭鍔曰:社稷之舞,執帗,有帗除之意。言社稷生養人,而除其災害。四方之舞,執羽,有羽翼之意。言四方為國翼蔽,如鳥之有羽。旱暵之舞,以皇。皇,鳳之雌也。為群陰之長,旱則陽勝陰,舞以皇,所以召陰而卻陽也。旄即旄人所教之舞也。夷樂、散樂,賓客之燕樂用之。或謂辟雍用旄,無所攷。人舞,則宗廟用之,八佾、六佾,皆以人為主。地官之屬所用者,止繫於民事。舞師言兵舞,此言千舞,變千言兵,實一而已。 易氏曰:地官舞師之四舞,不及旄。舞人舞者,教其所當用,非國子之小舞。若舞師,先教兵舞,則以祭祀大小為先後。樂師先教帗舞,則以所教之序為先後。以人舞非舞之正,故列於數者之末。

教樂儀,行以肆夏,趨以采薺,車亦如之。

鄭鍔曰:承上文,教國子,又教之奏樂,以為王行步之儀。 王昭禹曰:樂師所教,教作樂者,堂上之行。而肆夏作門外之趨,而采薺作一行一趨,有其儀與樂節相應,不可不豫教焉。行則緩,緩則有直而自遂之意,故奏肆夏。趨則疾,疾則欲齊而整肅焉,故奏采薺。 鄭鍔曰:在堂則賓尚遠,故行。出門則賓已近,故速也。 鄭司農曰:肆夏、采薺,皆樂名。或

曰皆逸詩。 鄭康成曰:王如有車出之事,登車於大寢西階之前,反降於阼階之前。《尚書傳》曰:天子將出,撞黃鍾之鍾,右五鍾皆應。入則撞蕤賓之鍾,左五鍾皆應。太師於是奏樂。 王昭禹曰:王之行趨既然,車之疾徐亦如此。故曰車亦如之。且王於賓客,饗食則在廟,其燕則在寢。或步或乘,出入皆有儀。王之進退,豈苟乎哉。 劉執中曰:車亦如之者,則五御之法,有緩急和鸞之聲,動則相應。 賈氏曰:先言行,後言趨,又云環拜,從內向外而言,是出時也。《玉藻》:趨以采薺,行以肆夏。先言趨,後言行,從外向內是入時也。 王氏詳說曰:《司樂》云:王出入,奏王夏。尸出入,奏肆夏。此又行以肆夏,不奏王夏者,何耶。蓋司樂出入,謂廟中時。此謂出迎賓客及升車時。肆夏所用亦廣。王出入,則奏之。大司樂、樂師是已。享元侯則,奏之。晉穆叔所謂肆夏,天子所以享元侯是也。告祭柴望,則奏之,時邁所謂肆于時夏是已。送賓則,奏之,《禮器》所謂其出也,肆夏以送之是已。鄭氏於禮器以肆夏,當為陔夏,是徒知賓出入,則奏陔夏,不知肆夏之用為廣也。 黃氏曰:祭祀、朝會、師甸、封建之時,王在五路,其步趨之節,責大馭焉。五路之上,王安佚矣。然而顧車之行,而聞肆夏之聲,則猶吾於堂下。顧車之趨,而聞采薺之聲,則猶吾於門外。造次無非禮者,樂師之所教,大馭之所馭與有力。

環拜,以鍾鼓為節。

鄭司農曰:環猶旋也。 黃氏曰:漢何武舉方正召見,槃辟雅拜,有司劾其虛偽。服虔曰:槃辟雅拜,行禮之容拜也。師古曰:槃辟,猶盤旋也。此儀至漢猶在。 王東巖曰:按環拜,群臣環王而拜。祭天地,祭宗廟,朝日之類,俱有拜。王拜於中,群臣環列而拜之於外,則謂之環拜。 鄭鍔曰:環乃回環之義。群臣環外而拜,天子拜者,眾惡其不齊,故奏鍾鼓為節,使聞鼓而拜,聞鍾而止。 易氏曰:行趨者,接賓之儀。環拜者,賓拜之儀。樂師於是教國子之樂儀,欲君臣上下無非禮也。《爾雅》曰:堂上謂之行,門外謂之趨。是王出,既服至堂,而肆夏作。出路門,而采薺作。齊侯曰:朝覲宗,遇饗食,皆乘金路,各以其等,為車送迎之節。是王者,有車出迎賓之禮,亦因車之行趨為之歌肆夏、采薺。蓋肆夏之樂,其聲舒以緩。采薺之樂,其聲數以疾。此王者接賓之樂儀。至於朝會諸侯於外朝之位,與夫合諸侯於國門外方明壇之位,則有環拜之禮。雖不詳見,而賈氏於方明壇之位,則曰公奠玉於上等,降拜於中等。侯伯奠玉於中等,降拜於下等。子男奠玉於下等,降拜於地。此禮之大者,必以鍾鼓節之,為作止之節也。

凡射,王以騶虞為節。

鄭鍔曰:凡射,則大射、燕射、賓射之時,皆奏此詩。薛氏曰:先鄭釋此以為騶虞聖獸。鄭氏釋騶虞之詩,亦以為義獸,白虎黑文,不食生物,不知彼何所見。吾觀騶虞者,天子之官。記曰:樂官備。又曰:天子以備官為節。蓋騶者為趣馬,主為諸官駕。說者記於季秋,天子乃教於田獵,命僕及七騶咸駕。則騶者,田獵之官,經於大閱,則虞人萊所田之野,謂山虞,於大田獵萊山田之野,澤虞於大田獵萊澤野。則虞者,山澤之官,而與於田獵者。騶虞,掌田獵之官,宜以殺獸為事。乃一發止於取五豝,其仁如此。天子取之,以為射節者,此也。 劉執中曰:賢人眾多,則官備,而治其弗至者乎。 王氏曰:以騶虞為節者,樂仁而殺以時。 鄭鍔曰:文王之射於騶囿,詩之辭則曰:一發五豝。又曰:一發五豵。其義以為獸之數五,而王射以一矢,不欲多殺者,乃愛物之仁心。故奏是詩,言天子以仁而愛物為主。

諸侯以貍首為節。

鄭鍔曰:諸侯三節以聽,四節以射。詩則貍首也。詩之辭曰:曾孫侯氏,四正具舉。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處,御於君所,以燕以射,則燕則譽。蓋言諸侯不敢寧處,惟朝於天子,則享安譽也。貍之為言不來也,貍首,言射乎不來者之首,為諸侯者,必當朝王。不朝,則射之,將以為不朝者之戒。 呂氏曰:貍首之詩,亡矣。記有原壤所歌之辭曰:貍首之班然,執女手之卷然。貍首,田之所獲,物之至薄。君子相會,不以微薄廢禮。猶白茅死麇,可以聘如玉之女。匏葉兔首,可以為君子之獻。執手者,所以道舊結懽,言君臣相與習禮而結懽。奉天子以修朝事,故諸侯之射以是為節。

大夫以采蘋為節。

呂氏曰:《采蘋》詩言:大夫妻能循法度,采蘋采藻,盛之、湘之、奠之,皆在家。所習教成之祭之事。大夫妻已嬪,能循在家姆教之法度,乃可以承先祖,共祭祀。卿大夫已命,能循其未仕所學,乃可以與國政。

故卿大夫之射以是為節。

士以采蘩為節。

呂氏曰:《采蘩》詩言:夫人不失職,所謂采蘩于澗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宮,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蓋夫人無外事,祭祀乃其職,惟敬以從事,是為不失。士之事君,何以異此敬恭,朝夕事事而已。然後盡士之職,而不愧。故士之射以此為節。 鄭鍔曰:《采蘩》詩言:于沼于沚,于澗之中。無以異乎。采蘋之詩序言:可以奉祭祀,不失職,亦無以異乎采蘋之循法度之語。詩人列《采蘋》於《采蘩》後,今之射節,先《采蘋》,後《采蘩》。士之歌用前,大夫之歌用後。余甚疑所歌之義。恐此二篇歌奏之時,有遲速不同,故分為大夫士之射節。 呂氏曰:天子之德,莫大於好生繼天也。諸侯之德,莫大於奉朝事事君也。卿大夫之事,莫大於法先王守道也。士之德,莫大於敬事死命也。詩不可以無義,故各以其所樂告之,所以明乎其節之志,以不失其事,則功成而德立,無暴亂之禍矣。 薛氏曰:夫子曰:射者何以射,何以聽,循聲而發,發而不失正。鵠者,其唯賢者乎。且歌射節,所以為聽也。天子九節,諸侯七節,大夫五節,不間尊卑,皆用乘矢。矢之所發,四節作矣。是天子未射,先歌者五。諸侯未射,先歌者三。大夫未射,先歌者一。尊者先以聽則多,卑者先以聽則寡。所以優尊者。

凡樂,掌其序事,治其樂政。

賈氏曰:掌其序事,謂陳列樂器及作樂之次第。治其樂政者,謂治理樂聲,得其政,不淫放也。 鄭鍔曰:使不失先後之倫。 又曰:使樂工不敢為淫亂之聲。 李嘉會曰:樂事在前,樂政在後,何也。惟掌其序事,節奏有緒,舉知其宜,則可以治其樂政。凡下文所謂小事用樂,樂成告備者,皆樂政也。又有賞罰,有升黜。凡樂師,提綱總領之權,總樂政也。

凡國之小事用樂者,令奏鍾鼓。

鄭康成曰:小事,小祭祀之事。 易氏曰:舞師,言小祭祀,不興舞。而此下文言皋舞,則非舞師所謂小祭祀也。謂大神示大鬼之外,皆小事之樂。令奏鍾鼓,言嚴其始而已。 王昭禹曰:令奏鍾鼓,則令其屬也。小事,樂師令之。大事,大司樂所令也。

凡樂成則告備。

易氏曰:樂所奏,一竟為一成,不特天神大示大鬼之樂為然。據《大司樂》言:凡天神,皆六成。凡地示,皆八成。凡人鬼,皆九成。每一成,則樂師皆為之,告其備,皆有舞以節其樂。 鄭鍔曰:小宗伯告備於王,告禮之備也。肆師禮成,則告備,告禮事之畢也。事畢,言禮已畢,此則告樂之備爾。 王氏詳說曰:案《大射禮》曰:大樂正命大師曰:奏貍首。此命奏者樂師,而非樂正也。案《燕禮》曰:大師告於樂正曰:歌備。此告備者樂師,非大師也。蓋諸侯之射禮、燕禮,與天子不同。此所以命奏者在於樂師,告備者在於樂師,是樂師卑於樂正,而尊於大師也。

詔來瞽皋舞。

鄭康成曰:詔眂瞭扶瞽者來入也。皋之言號,告國子當舞者舞。 王昭禹曰:瞽無目,非可顧視,故詔其來舞有節,非可速,故詔其緩皋緩也。

及徹,帥學士而歌徹。

鄭司農注大胥曰:學士,謂卿大夫諸子學舞者。王昭禹曰:以其父兄有爵,列於國,故謂之國子。以其眾言,謂之諸子。以其教於學,謂之學士。 賈氏曰:此謂祭末至徹祭器之時,樂師帥學士而歌徹。但學士主舞,瞽人主歌。今云帥學士而歌徹者,此絕讀之,然後合義歌徹之時,歌舞俱有,所謂帥學士使之舞歌者,自是瞽人歌雍詩也。徹者,主宰君婦耳。 鄭鍔曰:祭將畢,恐其不敬,故歌詩以見其敬。以周頌攷之,雍,禘太祖也。此所歌以徹者,其雍詩乎。 王昭禹曰:歌雍,學士也。樂師則帥之而已。

令相。

鄭司農曰:告當相瞽師者,言當罷也。瞽師,盲者,皆有相道之者。故師冕見及階曰階也,及席曰席也,皆坐曰某在斯,某在斯,曰相師之道與。 劉執中曰:樂滿矣,瞽矇當退,則令視瞭以相之。 鄭鍔曰:祭之始,詔使扶之而來。其終也,相之以往。

饗食諸侯,序其樂事,令奏鍾鼓,令相,如祭之儀。

王昭禹曰:饗以飲為主,食以食為主。 鄭鍔曰:孔子語魯太師以樂,則知樂之有序蓋如此。故曰掌其序事。若夫饗食諸侯,則奏樂之際,序其作樂之事。故令奏鍾鼓以為節。樂終,則令相瞽矇以退,皆如祭祀之儀。惟不入牲之事異而已。

燕射,帥射夫以弓矢舞。

王昭禹曰:燕射,謂王與群臣燕而行射禮。 鄭康成曰:射夫眾耦也。 賈氏曰:凡射,有三番。又天子六耦,畿內諸侯四耦,畿外諸侯三耦,前番直六耦、

三耦等射,所以誘射故也。第二番六耦與眾耦俱射。第三番又兼作,《樂經》直云射夫,鄭知眾耦者,以其三番射,皆弓矢舞。若言六耦,不兼眾耦。若言眾耦,則兼三耦。 王昭禹曰:帥其耦而治之者,射人也。帥之使舞者,樂師也。大司樂詔諸侯以弓矢舞,諸侯尊也。樂師帥射夫,射夫卑也。飲燕之間,必用射,皆特為禮以觀德,抑又為有事之備。

樂出入,令奏鍾鼓。

易氏曰:《大司樂》:王出入,奏王夏。尸出入,奏肆夏。牲出入,奏昭夏。此三夏,皆瞽所歌之詩,有歌必有笙,有笙必有舞。如此之類,皆樂之出入,令奏鍾鼓以節之。

凡軍大獻,教愷歌,遂倡之。

鄭鍔曰:王師大獻,令奏愷樂。則王親征之師,故大司樂令之。軍大獻,教愷歌,遣將出軍而歸,故樂師教之,又倡之,異尊卑。 王昭禹曰:歌出於人,聲有倡有和,故樂師倡之,使所教之瞽矇和焉。 李嘉會曰:愷歌,歌於堂上。愷樂,作於堂下。二者相應,愷歌在前,樂師倡之。

凡喪,陳樂器,則帥樂官。

賈氏曰:樂器,即明器。若《檀弓》云:木不成斲,瓦不成味,琴瑟張而不平,笙竽備而不和。 王昭禹曰:猶大喪之廞焉,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可為。所以陳之而已。 賈氏曰:樂官,笙師、鎛師之屬。 易氏曰:謂大胥至司干。 鄭康成曰:帥樂官往陳之。

及序哭,亦如之。

王昭禹曰:小宗伯及執事,眂葬,獻器,遂哭之。樂師又帥樂官而哭樂器,以明先王之盛德,感人之深。其生也榮,其死也哀。故睹器而思其人,則哭也必使樂師帥而哭,亦以明哀樂之相仍。舞用翣,亦此意也。

凡樂官掌其政令,聽其治訟。

鄭鍔曰:掌其政令,所以統治之。其有爭訟,則為斷其曲直。此所以名為之師。

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鄭康成曰:胥,有才智之稱。《禮記·文王世子》曰:小樂正,學干、大胥佐之。 鄭鍔曰:閭胥以胥名之,謂其才智足以長人。樂官名胥,胥者相也,惟有才智然後能相人。大胥,相樂官之樂政,其所相者,於諸胥為大。

掌學士之版,以待致諸子。

王氏詳說曰:《文王世子》曰:凡學,世子及學士必時,是學士者,國子之謂。以其父兄有爵於國者言之,則曰國子。以其眾言之,則曰諸子。以其教言之,則曰學士。周之時,喬木有世臣,棠華有賢者之後,夫豈無自哉。 鄭司農曰:版,籍也。今時鄉戶籍,世謂之戶版,大胥主此籍以待。當召聚學舞者,卿大夫之諸子,則案此籍以召之。 黃氏曰:學士之版,凡學者皆著籍於此,獨致諸子將合之於舞位,不敢使適子與於此。適子嘗學小舞,何為至合舞,始別異之干戈羽籥,不可以不學合舞。則有什五有長少,將以其才為之等。適子雖非才,猶不使庶子臨之,況有王世子焉。漢世取二千石、關內侯子為舞人,皆適子,不知其義。 鄭鍔曰:宮伯掌士庶子凡在版者,司士掌群臣之版。此所謂學士之版,皆書名於版,以待有用,則致之使自至。 王氏曰:其已至者以待之,其不至者以致之。 劉執中曰:來學者,待而籍之。德成者,致其名於王。 王氏詳說曰:大胥既待致諸子,夏官復以諸子名官,何耶。蓋夏官諸子掌國子之倅,國有大事,則帥國子而致於太子。若有車甲之事,則授之車甲,是教之以兵也。此教之以樂。 李嘉會曰:夏官有諸子掌國子之倅,今不曰公卿大夫之子,又不曰庶子,乃曰諸子者,蓋諸子所掌之國子,修德學道,合學合射,其藝已進。故令大胥掌其籍而升致之。必曰待者,待諸子之教治已成,此則致之而已。故大胥一職,止見合舞合聲,不見教事,以有諸子之教在前也。名曰學士,非徒國子。必國子之才藝者,掌其名數之版,有其人,則充之,亦待意也。

春,入學,舍采合舞。

鄭康成曰:春,始以學士入學宮而學之。 賈氏曰:舍即釋,采即菜也。 鄭鍔曰:禮有釋奠,有釋菜,莫厚於釋奠,莫薄於釋菜。蓋釋奠則有迎牲,有酌獻,有授舞者器之禮,所以致恭於先聖。釋菜則不舞,不授器,不殺牲,但以蘋蘩薀藻之類,告虔於先師而已。 崔氏曰:先師謂:禮樂詩書之官,《周禮》凡有道有德者,使教焉。死則以為樂祖,祭於瞽宗,所謂知樂者也。若有詩書之德者,亦各祭於其所教之學。漢時,禮有高堂生,樂有制氏,書有伏生,詩有毛公,此之謂先師也。 藍氏曰:釋菜,禮之至簡者,皆

不在多品,貴其誠也。其用有三,每歲春,合舞而行之。《月令》云:仲春,命樂正合舞釋菜也。始入學,則行之。《文王世子》云:既受器,用幣,然後舍菜是也。《學記》云:太學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 鄭康成曰:合舞,等其進退,使應節奏。 黃氏曰:樂師教舞,帗羽、干旄、皇人未嘗合也。大胥,春始入學,合而教之。

秋,頒學合聲。

鄭鍔曰:《月令》:春入學合舞,秋入學習吹,學無二義,皆學宮也。蓋周家建五學,其中謂之辟雍,水南曰成均,水北曰上庠,水東曰東序,水西曰瞽宗。春令學士始入學,所入者,辟雍也。總處於此,以觀其能。至秋,則所觀者已久知其所宜矣。於是分而處之。宜學禮者,處之瞽宗。宜學書者,處之上庠。宜學干戈者,處之東序。宜學語者,處之成均。非惟不分學字以為二義,又合周家立學之制。 易氏曰:合舞於入學之後,合聲於頒學之後,是知其為瞽宗之學。蓋瞽宗見於大司樂,有所謂成均之法,又有所謂樂祖之祭,皆所以為禮樂之教。春入學舍采者,即入瞽宗之樂。舍采於樂祖。秋頒學者,即以成均之法,頒之於瞽宗之學。 楊氏曰:鄭解頒學,亦有意勝於諸說。但亦有過當處。頒學只是秋時入學分典學者齋舍,為一冬習業居隩避寒之地。與春時入學不同,故異其文,謂之頒學。案《尚書大傳》:耰鉏已藏,新穀已入,歲事已畢。餘子皆入學,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學,傳農事。是一冬九十日,當在學之人數甚多,非一學所容,須分在諸處。若四時在學者,惟國子與國之俊造,其春誦,夏弦,秋學禮,冬讀書,皆有常處,禮樂皆在瞽宗,書在上庠,不應至秋時方始分。 鄭康成曰:合聲亦等其曲折,使應節奏。 王氏曰:樂之聲,以言為本。《書》曰: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 鄭鍔曰:合舞必以春,合聲必以秋,蓋春陽用事,德在木。木曰曲直而主乎貌,舞見於形貌之間,或俯或仰,木之象也。故合舞以春,所以順乎陽。秋陰用事,德在金,金曰從革而主乎言,聲見於辭氣之間,或抑或揚,金之象也。故合聲以秋,所以順乎陰。 王氏詳說曰:《王制》: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春夏,陽也,詩樂者聲,聲亦陽也,是春未嘗不學聲。《文王世子》: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籥。干戈武舞,羽籥文舞,是秋未嘗不學舞。此言合舞以春,合聲以秋,蓋大合舞,大合聲,與平日之學舞學聲異。《記》所言者,主教國子。此言者,主合國子平日所教。所以不同。

以六樂之會正舞位,以序出入舞者。

易氏曰:合舞,合聲,教之序也。此教之成也。故言六樂之會。 鄭鍔曰:及教以舞,則以六樂之會,正其舞之位,方其分樂而各奏,不患其舞位之不正。及會合而並奏,其人多,其列眾,位始不正矣。於是焉必正其位,如雲門、大卷,不可以處後。大濩、大武,不可以居前之類。其位已正,乃序當舞之人,已舞者出,未舞者入,使先後不失其倫。 劉執中曰:六樂之節,舒徐不同。六舞之位,遠近不一。故立表,以會其節與其位,自南表而舞至北表者,再表為一成,則六成矣。自北舞而南者一,故舞為九成,而樂為九變,則表為六樂之會者歟。出入其表,以就八佾者,皆以長少為序。

比樂官。

鄭康成曰:比猶校也。 鄭鍔曰:比校作樂之官,欲無一樂之不備。 杜氏曰:次比樂官也。

展樂器。

鄭康成曰:展謂陳數之。 鄭鍔曰:展省作樂之器,欲無一樂之或缺。大司樂展其聲,此則展其器。

凡祭祀之用樂者,以鼓徵學士。

鄭康成曰: 擊鼓以召之。《文王世子》曰:大昕鼓徵,所以警眾。 王昭禹曰:召之使興舞也。

序宮中之事。

王昭禹曰:宮中之事,謂序王宮之中,國子之宿衛,而學道藝者。春秋之所學,各有其序。如大胥之所掌是宮正,言比宮中之眾寡,會其什伍而教之道藝,則大胥序宮中之事者,如此。 李嘉會曰:宮伯所掌之事。

小胥掌學士之徵令而比之。

王昭禹曰:徵則召之使來,令則使之有為。比則校敘其多寡之數,使之類聚而群分。 賈氏曰: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召聚舞者。小胥贊大胥為徵,令校比之,攷其在否。

觥其不敬者。

鄭康成曰:不敬,謂慢期不時至也。觥,罰爵也。《詩》云:兕觥其觩。 劉氏曰:罰以示媿恥焉。

巡舞列,而撻其怠慢者。

鄭康成曰:撻猶抶也,抶以荊扑。 鄭鍔曰:八人為列,左右前後,各以其序。苟立於其列,有怠慢不謹

者,必撻以記之。 王氏曰:肆師誅其怠慢,則祭以懲慢為先。小胥撻其怠慢,則學以懲慢為急。祭言誅之,政也。學言撻之,教也。 易氏曰:比之而不敬,然後有所謂觥。觥之而怠慢,然後有所謂撻。

正樂縣之位,王宮縣,諸侯軒縣,卿大夫判縣,士特縣,辨其聲。

鄭康成曰:樂縣為鍾磬之屬,縣於筍簴者。 王氏詳說曰:凡樂縣,有鍾磬、鼓鎛,此所謂金石之樂也。然磬則無所不縣,鍾與鼓鎛,則有所謂縣者,有所謂不縣者。蓋周人縣鼓與鎛,惟縣一而已。是故鎛有不縣者。《磬師》云:擊磬,擊編鍾,磬則磬師擊之,編鍾則鍾師奏之。是鍾有不縣者。此磬所以謂眾聲之首也。 鄭司農曰:宮縣四面縣,軒縣去其一面,判縣又去其一面,特縣又去其一面。四面象宮室,四面有牆,故謂之宮縣。軒縣三面,其形曲。故《春秋傳》曰:請曲縣繁纓,以朝諸侯之禮也。故曰: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 鄭鍔曰:王以宮言,見王德之備,周乎四方。諸侯則有所缺而不備,而況於大夫士乎。 王氏詳說曰:天子南面,諸侯北面。自宮縣以下曰軒縣,則缺南面。曰判縣,則併缺北面。曰特縣,則非東即西。案《大射》云:樂人宿縣於阼階,東笙,磬西面,其南笙鍾,其南鎛,皆南,陳西階之西。頌磬東面,其南鍾,其南鎛,皆南陳,是阼階西階。其位皆北,其面在南者,皆無縣。然又云一建鼓在西階之東南面,則是又有南面者,何耶。說者以為,諸侯與其臣大射,其縣皆三面,所謂南面者,鼓而已。曰鍾,曰磬,曰鎛,則無縣焉。知此則知大夫之判,士之特,皆無南面,所以尊天子矣。春秋之時,衛侯從仲叔于奚曲,縣之請為非禮。晉侯賜魏絳歌鍾之半,為得禮。 鄭鍔曰:既正其縣,又辨別其聲,欲其節奏之不爽,又正其堵肆之名。以見其等降之不同。聲不爽則樂必和,名不同則禮不僭。官曰小胥,其所掌,豈小哉。 易氏曰:鍾磬鼓鎛,其聲不一,必待辨而後正。 項氏曰:其聲所用,各有律呂,故辨其隆殺。

李嘉會曰:樂縣不同,豈諸侯大夫在國之時,其

縣則然,亦豈朝聘之時,王燕享之,而所縣之樂若是也。蓋在國與朝王,所用之樂皆然。

凡縣鍾磬,半為堵,全為肆。

薛氏曰:杜氏以鍾十六枚為一肆,則堵者八枚矣。此說然也。而鄭氏以各十六枚為一堵,鍾一簴,磬一簴,為肆宜不然。《春秋傳》曰:歌鍾二肆,是三十有二枚矣。故編鍾十有六,然後一簴之鍾全。編磬十有六然,後一簴之磬全。一簴之所垂者,鍾磬各止於八,然後謂之堵。鄭氏以鍾一簴,磬一簴為肆,其半者,其或有鍾而無磬,有磬而無鍾乎。其說固不通矣。又曰:半之者,謂諸侯之卿大夫士,諸侯之卿大夫,半天子之卿大夫,其說未是。但泥於十六枚為一堵之說,不知八枚為一堵之器,至論其士之特垂,則曰天子之士垂磬而已。不知鄭氏何所見,而言有磬而無鍾,不知果何以和樂。吾固謂天子之士,鍾磬各十六枚為一肆。諸侯之士,鍾磬各八枚為一堵也。 鄭鍔曰:編鍾八,編磬八,共十六枚,同在一簴,名謂之堵。堵如牆堵,謂其半也。十六編鍾為一簴,十六編磬為一簴,則謂之肆。肆如市肆之肆,謂其全也。《左傳》:鄭人賂晉侯以歌鍾二肆,又觀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魏絳於是乎有金石之樂。晉,諸侯耳,當三面之軒縣,蓋得二肆之半,分為左右歟。 易氏曰:天子宮縣,每面鍾磬各十六枚,四面各六十四枚。諸侯以下降殺以兩,諸侯三面,鍾磬各四十八枚。卿大夫兩面,鍾磬各三十二枚。士一面,鍾磬各十有六枚。雖卑尊多寡不同,而每面皆各十六枚,故謂之肆。若諸侯之卿大夫判縣,則每面鍾磬八枚,兩面共鍾磬各十有六。士特縣各八枚而已。惟其得每面之半,故謂之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