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7a0030
卷7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七卷目錄
戎政總部總論六
大學衍義補一〈總論威武之道〉
戎政典第七卷
戎政總部總論六
《大學衍義補一》《總論威武之道》
《易》:師之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臣按先儒謂:古者,兵農合一。居則為比閭族黨之民,役則為卒伍軍旅之眾。容之畜之于無事之時,而用之于有事之日。此眾即此民也。容之則保愛而不傷,畜之則聚處而不散。有以容之,故無事之時,得以生養而自遂;有以畜之,則有事之時,易于召集。以相衛國家之有眾,亦猶土地之有險也。地有險,則人莫敢踰;國有兵,則人不敢犯。然兵雖險,而用之又必以順焉,不順不動也。
《序卦》曰: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
《雜卦》曰:比樂師憂。
蘇軾曰:有親則樂,動眾則憂。
余𦬊舒曰:在上而得眾,故樂;居下而任眾,故憂。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比之樂也。鞠躬盡力,死而後已。成敗利鈍,非所逆睹,師之憂也。
臣按師之為卦,萬世論行師之道,皆不出乎此六爻之間。凡軍旅之用,所謂出師駐師,將兵將將,與夫奉辭伐罪,旋師班賞,無所不有。先儒謂:雖後世兵書之繁,不如師卦六爻之略。且所論者,王者之師,比後世權謀之書,奇正甚遠,為天下者制師以立武,立武以衛國,衛國以安民。烏可舍此而他求哉。
謙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朱熹曰:以柔居尊,在上而能謙者也,故為不富而能以其鄰之象。蓋從之者,眾矣。猶有未服者,則利以征之,而于他事,亦無不利。
臣按征者,正也。下有不正,上則正之。下之人非有不正之事,而上之人輒興師以侵伐之,則上已不正矣。如正人何。在上之人,且謙柔和順,而下之人迺。負固不服,桀驁不馴。其不正,甚矣。上之人專尚文德,而不奮威武以正之,則流于姑息,失之寬縱迺謙之過,非謙之益也。又豈所謂稱物平施者哉。
豫:利建侯行師。
朱熹曰:豫,和樂也。人心和樂,以應其上也。又曰:建侯行師,順動之大者。
臣按兵師之興,所以為民也。興師而民心不悅,則其所行必非王者之師,仁義之舉也。是以,人君舉事既揆之,己復詢之眾,眾心和悅,然後從而順之。苟有不悅,必中止焉。寧失勢于他人,不失心于己眾。
夬之彖曰:夬:揚于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程頤曰:小人方盛之時,君子之道未勝,安能顯。然以正道決去之故,含晦俟時漸圖消之之道,今既小人衰微,君子道盛,當顯行之于公朝,使人明知善惡。故云揚于王庭也。君子之道,雖長盛而不敢忘戒備,故至誠以命眾,使知尚有危理焉。以此之甚盛,決彼之甚衰,若易而無備,則有不虞之悔,是尚有危理。必有戒懼之心,則無患也。聖人設戒之意深矣。然君子之治,小人以其不善也,必以己之善道勝之。故聖人誅亂,必先修己,舜之敷文德是也。告自邑,先自治也。戎兵者,彊武之事,不利即戎,謂不宜尚壯武也。
朱熹曰:夬,決也。陽決,陰也,其決之也。必正名其罪,而盡誠以呼號其眾,相與合力,然亦尚有危厲,不可安肆。又當先治其私,而不可專尚威武,則利有所往也。皆戒之之辭。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
程頤曰:內懷兢惕,而外嚴誡號。雖莫夜有兵戎,亦可勿恤矣。
臣按先儒謂不利即戎,與莫夜有戎相應。莫夜有戎,言小人常伺隙興兵,以寇君子。不利即戎,言君子不當專尚威力,以勝小人。蓋君子之感小人,固自有道若徒以力,角力則君子未必有加于小人而適。以敗天下之事爾。此聖人所以深戒也。然則,所謂君子勝小人之道,奈何。曰:君子之治,小人以其不善也。必以己之善道勝之,養之以善,而橫逆
自若也。則含晦俟時,以冀其機之可乘;仗義執言,以明其罪之所在。布誠信以孚眾心,申號令以竦眾聽。相與同心以除害,協力以敵愾。兢兢焉,常存危厲之心,不欺彼衰而遂安肆也;業業焉,益盡自治之道,不恃己彊而事威武也。內懷乎兢惕,外嚴乎備戒。雖有倉卒莫夜之戎,亦無所憂矣。夫然後以堂堂之陳,正正之旗,舉無敵之師,而加諸有罪之人。夫何往而不成功哉。苟或恣其一決之勇,而求大快于吾心,則非徒不能除其害而反,有以致其大害矣。聖人于夬之卦,而丁寧深切如此。其為君子謀至矣。有天下者,可不戒哉。
萃之象曰:澤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程頤曰:澤上于地,為萃聚之象。君子觀萃聚,以除治戎器,用戒備于不虞。凡物之萃,則有不虞度之事,故眾聚則有爭,物聚則有奪。大率既聚,則多故矣。故觀萃象而戒也。除,謂簡治也,去弊惡也。除而聚之,所以戒不虞也。
臣按民生于世,猶澤在地中。澤潤乎地而不燥,地容乎澤而不溢。相與含容而不覺其為多也。澤一出乎地上,則日積月累。其出也無窮盡,其流也無歸。宿則必有奔放潰決之虞矣。譬之民焉,當夫國初民少之際,有地足以容其居,有田足以供其食。以故彼此相安,上下皆足,安土而重遷,惜身而保類。馴致承平之後,生齒日繁,種類日多。地狹而田不足以耕,衣食不給。于是起而相爭相奪,而有不虞度之事矣。是以,聖王隨其時而為之制,既為之足食,以順其生,又為之足兵,以防其變。所謂足兵者,不止戎器也。而獨以戎器言,蓋兵與農皆出于民。農所以別于兵者,以所執之器異也。執耒耜痔錢鎛者,則謂之農;手戈矛擐甲胄者,則謂之兵。其實皆民也。言器則人在其中矣。大抵兵威之所以不振者,由上之人狃于治安,而不知戒也。蓋事久則必弊,除其舊而新之,則宿弊為之一新。人聚則必散;收其散而聚之,則泮渙有所拘束。夫然則事之可虞者,皆不足虞矣。
聖人以此洗心,退藏于密,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其孰能與于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
臣按神武不殺四字,雖聖人以贊易卦之用,然武而謂之神,神武而謂之不殺,神武而不殺之,一言是誠。聖人文化之妙用,武德之至仁。函陰陽生殺之機妙,仁義生成之化方。其事之未來也,運其神妙之機,而測度之于幾微朕兆之先。及其事之既往也,斂其明照之用,而包函之于幽微陰密之地,用是以立武,則變化而莫測,運用而無方,仁厚而不傷,廣大而無間。是即帝堯廣運之武,成湯天錫之勇也。伏惟聖人在上,體大易神智之德,存神武不殺之心。民之有患,不得已而用武,本仁心而運神智,仗道義以施德威,以不殺而為殺也。則聖武布昭于天下,則其所謂乃武者不獨並稱于乃文,而且與乃聖乃神之妙用。巍巍乎,蕩蕩乎,與帝堯之德,同一廣運矣。
《虞書》益曰:帝德廣運,乃聖,乃神,乃武,乃文。
朱熹曰:廣者,大而無外;運者,行而不息。大而能運,則變化不測。故自其威之可畏而言,則謂之武;自其英華發外而言,則謂之文。
臣按益贊堯之德,不徒曰德,而且曰帝德,廣運不徒曰廣運,而繼曰乃聖乃神;乃武乃文。謂之乃者,以見帝德之所以廣運,有此四者。而其所以知其為聖神文武者,乃以時而出之也。本神聖以為文武,此聖人之文所以為文思而光于四表,而其武所以為神武而不殺也歟。
《商書》伊尹曰:惟我商王,布昭聖武,代虐以寬,兆民允懷。
臣按先儒謂不徒武而謂之聖武,以見其出于德義之勇,故能除暴救民,以安天下。此聖武之實也。至于天下之民,莫不信而懷之,此聖武之效也。
《詩·商頌·長發之七章》曰:武王載旆,有虔秉鉞,如火烈烈,則莫我敢曷;苞有三櫱,莫遂莫達。九有有截,韋顧既伐,昆吾夏桀。
朱熹曰:武王,湯也,虔敬也,言恭行天討也。言湯既受命,載旆秉鉞以征不義。桀與三櫱,皆不能遂其惡,而天下截然歸商矣。初伐韋,次伐顧,次伐昆,吾乃伐桀,當時用師之序如此。
臣按先儒謂載旆秉鉞,不敢不虔,所謂臨事而懼也。夫成湯以天錫勇智之資,以至仁伐至不仁,而猶虔敬如此。況無成湯之德之才,而所遇者。又非韋顧昆吾之敵,而可以恣肆,而不知所懼哉。
《殷武之首章》曰:撻彼殷武,奮伐荊楚,冞入其阻,裒荊之旅;有截其所,湯孫之緒。
朱熹曰:殷武,殷王之武也。湯孫謂高宗舊說,以此
為祀。高宗之樂,蓋自盤庚沒,而殷道衰。楚人叛之,高宗撻然,用武以伐其國,入其險阻,以致其眾,盡平其地,使截然齊一,皆高宗之功也。《易》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蓋謂此歟。
臣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事之至難者也。然詩人頌高宗不徒曰武,而曰殷武,而又以為湯之緒以見高宗,所以用武遠伐暴亂者,不過承其先世餘烈,以孫而成祖之功緒而已。然則,後人所成之功,何者。而非前人之緒哉。
《皇矣》:美周也。其五章曰:帝謂文王,無然畔援,無然歆羨,誕先登于岸,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按徂旅,以篤周祜,以對于天下。
臣按怒者,七情之一。怒而無所畔援歆羨,是怒而得其中發,而中其節,是謂之和聖人一心;中和之極,是惟不怒,而其所怒者,必其所當怒而不可不怒者焉。無所偏倚,無所乖戾,乃合天理人情于一心,故一怒而安天下之民。彼秦皇漢武之窮兵黷武,是怒所不當怒者也,所怒者,一己之私,一怒而害天下之民。乃至毒流于四海,禍延于子孫。嗚呼,可不戒哉。
其七章曰:帝謂文王:予懷明德,不大聲以色,不長夏以革,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帝謂文王,詢爾仇方,同爾兄弟,以爾鉤援,與爾臨衝,以伐崇墉。
嚴粲曰:崇侯譖文王,而文王伐之,疑于報私怨者。然虎倡紂為不道,乃天人之所共怒。文王奉天討罪,何容心哉。蓋由其心純乎天理,故喜怒皆與天合。所仇者非私怒,所同者非苟合也。
八章曰:臨衝閑閑,崇墉言言,執訊連連,攸馘安安,是類是禡,是致是附,四方以無侮;臨衝茀茀,崇墉仡仡,是伐是肆,是絕是忽,四方以無拂。
左氏曰:文王伐崇,三旬不降,退修教而復伐之,因壘而降。
朱熹曰:言文王伐崇之初,緩攻徐戰,告祀群神,以致附來者,而四方無不畏服。及終不服,則縱兵以滅之,而四方無不順從也。夫始攻之緩,戰之徐也,非力不足也,非示之弱也,將以致附而全之也。及其終不下而肆之也,則天誅不可以留,而罪人不可以不得故也。此所謂文王之師也。
臣按先儒謂文王之伐,始于密,王功之始也;終于崇,天下遂無不服,王功之成也。文王伐崇之師,詩人于其卒章,形容文王所以緩攻徐戰之方致,至待附之故,及其終不服從,而後縱兵誅滅之意。朱子所以解釋之者,明白詳悉,後世帝王伐叛討罪,所當取法焉者也。
《文王有聲》之一章曰:文王有聲,遹駿有聲。遹求厥寧,遹觀厥成。文王烝哉。其二章曰: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于崇,作邑于豐,文王烝哉。
孔穎達曰:武功,非獨伐崇而已。所伐邘耆密須昆夷之屬,皆是也。別言伐崇者,以其功最大,其伐最後。故特言之,為作邑,張本言功成迺作邑也。臣按先儒謂文王之所以大有聲者,本由于征伐。而其所以征伐者,不過求天下安寧。而觀其功底于成耳,蓋以既為人君,則當奉天道以安民。民有不安,必有逆天命以致之者,于是乎奉天命以討其罪,使之不敢厲吾民焉。罪人既得,而其所以為安集生聚之者,不可無所居。故又為之邑,以居之焉。凡若是者,非貪功以立威也,非廣地以附眾也,盡吾為君之道,以無負上天付託之意焉耳。
《大明》之七章曰:殷商之旅,其會如林,矢于牧野,惟予侯興,上帝臨女,無貳爾心。
朱熹曰:此章言武王伐紂之時,紂眾會集如林,以拒武王。而皆陳于牧野,則惟我之師為有興起之勢耳。然眾心猶恐武王以眾寡之不敵,而有所疑也。故勉之曰:上帝臨女,無二爾心。蓋知天命之必然,而贊其決也。然武王非必有所疑也,設言以見眾心之同,非武王之得已耳。
臣按此詩,可見武王之伐紂,蓋承上帝之命,有如上帝赫赫然在上,而臨督之者矣。此眾所以勸之無二其心也,蓋人之心,即天之心。人心之所欲即帝命之所臨,苟拂人心而肆行己志,則是人心不歸。人心不歸,則是上帝不臨矣。上帝不臨,則其心不能無疑,其心既疑,則雖有師徒之眾,將帥之賢,亦豈能有成功哉。是故,明主之興師動眾,恆反求諸,心曰:上帝臨我乎。揆之天理,而合則帝命在。是矣。夫然後決然為之,而不疑;不然,則臲臲然而不敢少安也。
《詩序》:酌告成大武也,曰:於鑠王師,遵養時晦,時純熙矣。是用大介,我龍受之,蹻蹻王之。造載用,有嗣實,維爾公允師。
朱熹曰:此頌武王之詩,言其初有於鑠之師,而不用,退自循養,與時皆晦,既純光矣。然後一戎衣而
天下大定,後人於是寵而受此蹻。蹻然王者之功,其所以嗣之者,亦惟武王之事是師爾。
臣按先儒謂此詩頌武王之武功,言其初雖有甚盛之師,而退自循養,與時皆晦,不見其有跡。直至其時之至,既純光矣。然後一著戎衣,而天下翕然大定。此其所以為武王之武也。後王於是寵而受此蹻,蹻然之武功,其所以嗣之者,亦惟武王之事是師可也。不先時而動,不後時而靡,君之用武能如是,是亦武王也已。
《魯頌·泮水》其五章曰:明明魯侯,克明其德,既作泮宮,淮夷攸服;矯矯虎臣,在泮獻馘,淑問如皋陶,在泮獻囚。
朱熹曰:古者出兵受成於學,及其反也,釋奠於學,而以訊馘告,故詩人因魯侯之在泮,而願其有是功也。
其六章曰:濟濟多士,克廣德心,桓桓于征,狄彼東南烝烝皇皇,不吳不揚,不告于訩,在泮獻功。其七章曰:角弓其觩,束矢其搜,戎車孔博,徒御無斁。既克淮夷,孔淑不逆,式固爾猶,淮夷卒獲。
司馬光曰:受成獻馘,莫不在學。所以然者,欲其先禮義而後勇力也。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若專訓之以勇力,而不使之知禮義,奚所不為矣。
臣按朱熹謂作泮宮克淮夷之事他,無所考。故不質其為僖公之詩,而且以克淮夷,為頌禱之辭,是詩所謂獻馘獻囚獻功者,則未必有是事也。然其事雖未必有,但味其辭,克而謂之既。既者,已然之辭也。考之《春秋》:僖公十三年,魯嘗從齊桓會于鹹,為淮夷之病杞。十六年,嘗從齊桓會于淮,為淮夷之病鄫。當是時,主會在齊,而僖公從焉。作頌者以公亦嘗與齊之會,故掠齊之美者,以頌魯歟。其事之有無,固不可必臣發之于此,以見受成獻馘之禮,皆在于學。非但古有是言,而古之人實嘗行之,非虛語也。
《曲禮》曰:班朝治軍,涖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
吳澂曰:班次朝儀,各有位次;整治軍伍,各有部分;臨涖官府,各有職掌班。三者皆有法,惟其有禮,是以有威嚴,而其法行。
臣按先儒謂威則人不敢犯,嚴則人不敢違,所以致其威嚴者,禮而已矣。是以朝廷之儀,官府之治,雖皆不可以無禮,而于軍伍之法,尢當以威嚴為尚。然徒尚威嚴而不本于禮,則所謂威者,矯亢之容;嚴者,暴戾之氣也。
《春秋》:隱公二年十有二月,鄭人伐衛。
胡安國曰:鄭人伐衛,討滑之亂也。凡兵聲罪致討曰伐,潛師掠境曰侵,兩兵相接曰戰,繯其城邑曰圍,造其國都曰入,徙其朝市曰遷,毀其宗廟社稷曰滅,詭道而勝之曰敗,悉虜而俘之曰取,輕行而掩之曰襲,已去而躡之曰追,聚兵而守之曰戍,以弱假強而能左右之曰以。皆志其事實,以明輕重。征伐天子之大權,今鄭無王命,雖有言可執,亦王法所禁,況於修怨乎。
臣按征伐天子之大權,非王命而自行,是亂也。《春秋》:書鄭人伐衛入。春秋以來,列國興兵,此其始也。胡氏因其書伐,推而詳之,其用兵之名。凡十有三。曰伐,曰侵,曰戰,曰圍,曰入,曰遷,曰滅,曰敗,曰取,曰襲,曰追,曰戍,曰以,以見用兵之事。其事類名稱有不一如此者,興師以討人之罪者,必先審其大小遠近彊弱虛實,以定其名。然後隨其勢,因其機,而決其謀,則收其萬全之效矣。
襄公十有一年,春,王正月,作三軍。
胡安國曰:三軍,魯之舊也。古者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魯侯封於曲阜,地方數百里,天下莫強焉。及僖公時,能復周公之宇,而史克作頌。其詩曰:公車千乘,又曰公徒三萬。故知三軍魯國之舊爾,然車而謂之公車,則臣下無私乘也,徒而謂之公徒,則臣下無私民也。若有侵伐諸卿,更帥以出。事畢則將歸于朝,車復于甸,甲散于丘,卒還于邑。將皆公家之臣,兵皆公家之眾,不相繫也。文宣以來,政在私門,廢公室之三軍,而三家各有其一。季氏盡征焉,而舊法亡矣。是以謂之作《春秋》書之,以見昭公失國,定公無正,而兵權不可去公室,有天下國家者,之所宜鑒也。
臣按胡氏謂兵權不可去公室,有天下國家,宜以魯為鑒。魯,一國也。尚不可失兵權,而況天下之大者乎。
昭公十有一年,夏,四月,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于申。楚公子棄疾,帥師圍蔡。
胡安國曰:楚子在申,召蔡侯伏甲,執而殺之,楚子貶而稱名,何也。世子般殺其君,諸侯與通會盟。十有三年矣,楚子若以大義倡天下,奉詞致討,執般
于蔡,討其弒父與君之罪。而在宮在官者,咸無赦焉。殘其身,瀦其宮室,謀於蔡眾,置君而去。雖古之征暴亂者,不越此矣,又何惡乎今虔本心,欲圖其國。不為討賊舉也,而又挾欺毀信,重幣甘言,詐誘其君,執而殺之,肆行無道,貪得一時,流毒于後。棄疾以是殺戎蠻,商鞅以是紿魏將,秦人以是劫懷王。傾危成俗,天下大亂,劉項之際,死者十九。聖人深惡楚虔,而名之也,其慮遠矣。後世誅討亂臣者,或畏其強,或幸其弱,不以大義興師。至用詭謀詐力,儌幸勝之,若事之捷,反側皆懼,苟其不捷,適足長亂。如代宗之圖思,明憲宗之紿王,弁昧於《春秋》垂戒之旨矣。
臣按《春秋》書此以見人君欲興師以除姦亂,必審機宜時勢,以伺間待時,仗大義正言,以聲罪致討,而不用詭謀詐力,以儌幸取勝。胡氏所謂後世誅討亂臣者,不以大義興師,至用詭謀詐力,儌幸勝之,若事之捷,反側皆懼,苟其不捷,適足長亂,此數語者,可以為世之人君誅亂臣,安反側者之鑒戒。
《穀梁傳》曰:善為國者不師,善師者不陳,善陳者不戰,善戰者不死,善死者不亡。
范甯曰:導之以德,齊之以禮,鄰國望我,歡若親戚,何師之為。師眾素嚴,不須耀軍,列陳上兵,伐謀何迺。至陳軍陳嚴整,敵望而畏之,莫敢戰,投兵勝地,避實攻虛。故無死者,民盡其命,無奔背散亡,見危授命。義存君親,雖沒猶存也。
臣按古之聖王制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為國一以德禮,而不專恃於兵,未嘗無兵也,而不用之於師旅。雖用師旅之眾,而不布於行陳;雖有行陳之法,而不施於戰鬥。戰鬥有其備,遇敵可以不死,然卒不戰也;死亡以其道,雖死可以不亡,然卒不死也。
《左氏傳》:隱公十一年,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有禮,禮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後嗣者也。許無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相時而動,無累後人,可謂知禮矣。
臣按鄭莊公會齊魯伐訐,既入許,莊公命許大夫奉許叔。君子謂其得伐叛討,貳存亡繼絕之禮,所謂無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之三數言者,誠得聖人制事待人之要,而所謂相時而動,無累後人者,其為慮周而謀遠,尢可為世法者也。
息侯伐鄭,鄭伯與戰于竟,息師大敗而還,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親親,不徵辭,不察有罪,犯五不韙,而以伐人,其喪師也。不亦宜乎。
杜預曰:不徵辭,謂言語相恨,當明徵其辭,以審曲直,不宜輕鬥。
臣按韙之為言是也,人之興師以伐人者,皆見他人有不是之處耳。反求諸己,吾所行者,亦有不是否乎。苟有犯於不是者,則亟止焉。所謂是者,理而已矣。順理為是,逆理為非。如此是惟不動眾,動則合天道;是惟不伐人,伐乃奉天討。
桓公十一年,鬥廉曰:師克在和,不在眾。
臣按所謂和者,即孟子地利不如人和之和。
莊公十年,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公與之乘,戰于長勺。公將鼓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齊師。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臣按曹劌對莊公之言,既得用兵之本,復得用兵之法。所謂小惠之未遍,小信之未孚,皆不可以戰。惟察獄以其情,是為盡心之忠,如是而後可戰。可謂得戰之本矣。若夫三鼓則氣竭,懼其有伏,必其轍亂旗靡,然後逐之,可謂得戰之法矣。其答鄉人之問,而謂肉食者鄙,不能遠謀,是誠天下後世之通患也。噫。食人之褖,而不能謀人之事,其人固可鄙矣。用其人而不知其人之可鄙者,不亦可鄙之甚哉。
二十七年,晉侯將伐虢,士蒍曰:不可,虢公驕,若驟得勝於我,必棄其民,無眾而後伐之,欲禦我誰與。夫禮樂慈愛,戰所畜也。夫民,讓事,樂和,愛親,哀喪,而後可用也。虢弗畜也。亟戰將饑。
臣按《春秋》去古未遠,故其論戰,恆以民心為本,後世則論敵情而已矣。
僖公十有九年,宋人圍曹。子魚言於宋公曰: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軍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復伐之,因壘而降,詩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今君德無乃猶有所闕,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內省德乎,無闕而後動。
林堯叟曰:因壘而降,壘,石壘也。言不增兵,但因舊壘,而崇自服。
臣按必德無闕,而後可以伐人。世主有欲興師以伐人者,盍姑內自省,曰:吾之德有闕否乎。若猶有闕,方當修省之不暇,幸人之不我伐也,何可以伐人乎哉。
二十有二年,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餘,不鼓不成列。
蘇軾曰:古人有言,圖王不成其弊,猶足以霸。襄公行王者之師,猶足以當桓文之師,一戰之餘,救死扶傷不暇,此獨妄庸耳。齊桓晉文得管仲子犯,以興。襄公有一子魚,不能用,豈可同日而語哉。自古失道之君,如是者多矣。死而論定,未有如襄公之欺於後世者也。
呂祖謙曰:說者以宋襄之敗,為古道之累,是猶聵者之誤評宮角,遂欲并廢大樂,豈不過甚矣哉。或者又謂宋襄無帝王之德,而欲效帝王之兵。所以致敗亦非也,使帝王之世,人皆服其德,則固不待於用兵矣。德不能服,是以有兵則兵者,生于人之所不服也。彼既不服矣。豨縱豕突,亦何所不至。我迺欲從容揖遜以待之,適遺之禽耳。吾恐帝王之師,不如是之拙也。古之誓師曰殄,殲迺讎曰取,彼凶殘凜然,未嘗有毫髮貸其所寬者,惟弗迓克奔而已。奔而歸我,是以弗擊苟推鋒而與之。爭一旦之命,胡為而縱之哉。是縱降者,帝王之兵;縱敵者,宋襄之兵也。烏可置之一域耶。
臣按宋襄公之敗,公羊謂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臨大事而不忘大禮。有君而無臣,以為雖文王之戰,亦不過此。其言雖過,然襄公之戰,未必全非也。但泥古而不通變,是以取敗耳。是故善學聖人者,當師其心。其心謂何仁義而已矣。若其已然之跡不必拘,拘然以步驟之也。
宣公四年,公及齊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非禮也。平國以禮,不以亂,伐而不治,亂也。以亂平亂,何治之有無治,何以行禮。
杜預曰:責公不以禮治之,而用伐。
臣按《左氏》論征代率,以禮為言,可見惟禮可以已。亂苟伐人之國,而不以禮,則是以亂平亂也。
十有二年,晉師救鄭,荀林父將中軍,聞鄭既及楚平,桓子欲還。曰:無及于鄭,而勦民,焉用之,楚歸而動,不後,隨武子曰:善,會聞用師觀釁而動,德,刑,政,事,典禮,不易,不可敵也。不為是征,楚軍討鄭,怒其貳而哀其卑,叛而伐之,服而舍之,德刑成矣。伐叛,刑也。柔服,德也。二者立矣。又曰:德立刑行,政成事時,典從禮順,若之何敵之,見可而進,知難而退,軍之善政也。兼弱攻昧,武之善經也。
臣按此舉六事之目,下文歷說楚不易六事,以充之。然是六者,德刑其大者也。德立刑行,政成事時,典從禮順,六者,為治之要也。為國而有六者,不可變易。則在我者,有不可敵之具;而在人者,無以敵我矣。
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於邲,晉師敗績,潘黨曰:君盍築武軍,而收晉尸以為京觀,臣聞克敵,必示子孫,以無忘武功,楚子曰:非爾所知也。夫文,止戈為武。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故使子孫無忘其章,今我使二國暴骨,暴矣。觀兵以威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猶有晉在,焉得定功,所違民欲猶多,民何安焉。無德而強爭諸侯,何以和眾,利人之幾,而安人之亂,以為己榮,何以豐財,武有七德,我無一焉。何以示子孫。
臣按武有七德,楚子之言,必有所本。蓋古語也,使凡天下之興兵動眾者,皆必本於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焉。非此七者不舉,則天下之人,惟恐上之不用武。師旅所至,民望之,真如大旱之得雲霓矣。
成公十二年,劉子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膰,戎有受脤。
臣按祀所以交神明,戎所以衛國家,此二者國之大事也。
十有六年,楚子救鄭,子反入見申叔時。曰:師其何如,對曰:德,刑,詳,義,禮,信,戰之器也。德以施惠,刑以正邪,詳以事神,義以建利,禮以順時,信以守物,民生厚而德正,用利而事節,時順而物成,上下和睦,周旋不逆,求無不具,各知其極,故詩曰:立我烝民,莫匪爾極,是以神降之福,時無災害,民生敦龐,和同以聽,莫不盡力,以從上命,致死以補其闕,此戰之所由克也。今楚內棄其民,而外絕其好,瀆齊盟,而食話言,姦時以動,而疲民以逞,民不知信,進退罪也。人恤所底,其誰致死。
孔穎達曰:叔時此對,首尾相成,先舉六名,云戰之器也。言有此六事乃可戰,若器用然也。
臣按春秋之時,先王禮義之澤猶存。故論兵者,猶知以德義為言,後世則舍德義,而惟論兵甲士馬之多寡強弱。其戰則同也,所以為戰則不同也。此無他,其器異也。其器既異,故其用亦各不同。
范文子曰:唯聖人能外內無患,自非聖人,外寧必有內憂,盍釋楚以為外懼乎。
臣按范文子此言即孟子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之意也。蓋中人之性,有所警斯,有所懼,有所懼斯,能自省。知所以省,則不敢縱肆,而國可保矣。
襄公二十七年,宋左師請賞,公與之邑,子罕曰:凡諸侯小國,晉楚所以兵威之,畏而後上下慈和,慈和而後能安靖其國家,以事大國,所以存也。無威則驕,驕則亂生,亂生則滅,所以亡也。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兵之設久矣。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聖人以興。亂人以廢,廢興存亡,昏明之術,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誣乎。
林堯叟曰:宋向戍以弭兵之功,欲宋君加以厚賞。宋君欲賞之邑,以示子罕。子罕謂:凡諸侯之與,小國晉楚,所以用兵而威服之。有所畏懼,而後大小上下慈愛而和順,慈愛和順,而後國家賴以安靖,以聽大國之政令。此其所以常安存也。無威則驕縱易生,驕縱則禍亂必至,禍亂則滅亡隨之。此小大所以至滅亡也。天生金木水火土之五材,天下之民並舉而用之,五者不可闕一。兵是五材之金,豈可去哉。古人設兵,其來已久。所以威服不遵軌法之徒,而昭明國家文德之盛。湯武弔民伐罪,以兵威而興;桀紂身弒國亡,以兵威而廢。蓋明君善于用兵,則以之而興,以之而存,術之善也。昏主不善用兵,則以之而廢,以之而亡,術之不善也。所以然者,皆由用兵而致,而向戍求去兵以安諸侯,不亦誣罔之甚乎。
臣按國有六典而不可無兵,猶天有五材而不可以無金也。蓋立國有文,必有武施治,有賞必有罰。徒有文而無武,則威不立,而國勢弱;有賞而無罰,則法不行,而人心縱。
昭公十一年,楚子城陳蔡不羹,使棄疾為蔡公,王問于申無宇,對曰:擇子莫如父,擇臣莫如君,鄭莊公城櫟而置子元焉。使昭公不立,齊桓公城穀而置管仲焉。至于今賴之,臣聞五大不在邊,五細不在庭,親不在外,羈不在內,今棄疾在外,鄭丹在內,君其少戒,王曰:國有大城何如,對曰:鄭京櫟實殺曼伯,宋蕭亳實殺子游〈在莊十二年〉,齊渠丘實殺無知〈在莊九年〉,衛蒲戚實出獻公〈在襄四年〉,若由是觀之,則害于國,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君所知也。
杜預曰:五大,言五官之長,專盛過節,則不可居邊,細弱不勝任,亦不可居朝廷。
孔穎達曰:宋殺子游,齊殺無知,乃是賴大邑以討篡賊,而謂之害于國者,以其能專廢置,則是國害。天子之建諸侯,欲令蕃屏王室;諸侯之有城邑,欲令指揮從己,不得使下邑制國都。故大城為國害也。末大必折,以樹木喻也。尾大不掉,以畜獸喻也。臣按末大必折,尾大不掉,此二喻實為切要。人君之治,國必居重馭輕,必以大制小,則上下之勢順,小大之分定。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非獨上安其位,而下之人亦不敢萌非望拒成命矣。考之《楚語》有曰:公制城邑,若體牲焉。有首領股肱,以至于拇指毛脈,大能掉小,故變而不動。夫邊境者,國之尾也。譬之于牛馬,處暑之既至,䖟<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8414-18px-GJfont.pdf.jpg' />之既多,而不掉其尾。臣懼之此譬尢為詳盡謀人國而慮及遠者尚其圖之。
哀公元年,吳師在陳,楚大夫皆懼曰:闔廬惟能用其民,以敗我於柏舉,今聞其嗣又甚焉。將若之何,子西曰:二三子恤不相睦,無患吳矣。昔闔廬食不二味,居不重席,室不崇壇,器不彤鏤,宮室不觀,舟車不飾,衣服財用,擇不取費,在國,天有菑厲,親巡其孤寡,而共其乏困,在軍,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其所嘗者,卒乘與焉。勤恤其民,而與之勞逸,是以民不罷勞,死知不曠,吾先大夫子常易之,所以敗我也。今聞夫差,次有臺榭陂池焉。宿有妃嬙嬪御焉。一日之行,所欲必成,玩好必從,珍異是聚,觀樂是務,視民如讎,而用之日新。夫先自敗也已,安能敗我。
臣按楚子西之料吳也,不料其地土之廣狹,車徒之多寡,士卒之強弱,甲兵之利鈍。惟以君之所修所為者,以占其勝負焉。然則,有國家者,所以強兵
之要,孰有先于修為者哉。治兵者次之。
七年,季康子欲伐邾,乃饗大夫以謀之,子服景伯曰:小所以事大,信也。大所以保小,仁也。背大國不信,伐小國不仁,民保于城,城保于德,失二德者,危將焉保。
臣按景伯言民保于城,城保于德。所謂德者,信與仁而已。國有大小,皆能絜矩,而以忠恕為心。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上,毋以使下。又安有爭鬥侵奪之患哉。
《國語》:穆王將征犬戎,祭公謀父諫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先王之于兵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以文修之,使務利而避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惡于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先王非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先王之訓也。有不祭則修意,有不祀則修言,有不享則修文,有不貢則修名,有不王則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於是乎有刑罰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又不至,則又增修于德無勤民于遠,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犬戎氏以其職來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觀之兵。無乃廢先王之訓乎。王〈襄王〉至自鄭,以陽樊賜晉文公。陽人不服,晉侯圍之。倉葛曰:武不可覿,文不可匿。覿武無列,匿文不昭。
胡安國曰:古者覿文匿武,修其訓典,序成而不至。于是乎有攻伐之兵。
臣按此先王惟耀德而不觀兵,有不服者,必先布威讓之令,陳文告之辭,而又不至焉。亦惟增修其德而已,不勤兵于遠也。所以然者,豈非武不可覿,文不可匿,不當尚武隱文乎。
老子曰: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故善者果而已矣,不敢以取強焉。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物壯則老,是謂非道。非道早已。
林希逸曰:兵,凶器也。我以害人,人亦將以害我。故曰:其事好還,用師之地,農不得耕,則荊棘生焉。用兵之後,傷天地之和氣,則必有凶年之菑。
臣按人臣之佐君,當以道勝天下。使天下之臣庶皆出于吾道化之下,若不能以道勝,而惟以兵強焉。則所以佐其君者,非其道矣。所以然者,好勝者必遇其敵,吾以兵加人,而人亦以兵加我。一往一返,必然之理也。矧兵戈一興,農業必廢,殺戮既盛。天和必傷,在地則生荊棘,在天則召水旱,在人則致疾疫。兵雖不可用,亦不能不用。是以善于用兵者,必果焉。果者,何。果,決其所行也。所以除殘暴,戡禍亂。不果,則民害不除,而無有已時。如是用兵斯之謂善,非用之以取強于天下也。用之取強,則非善矣。然所謂果者,若矜伐自驕,得已而不已,恃強以陵人,則不可也。必勿矜勿伐,勿驕勿強,不得已焉。恆于果敢之中,而存抑謹之意。如是則吾之兵不至於過壯而老矣。蓋兵直為壯,曲為老。凡物皆然。故曰:物壯則老,苟用兵而矜伐驕強,可以已而不已,則必過壯而老矣。如此則是不能以道佐主,不能以道佐主,則有速死之理。故曰非道早已。
又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是以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故不美也。若美必樂之,樂之者,是樂殺人也。夫樂殺人者,不可得志于天下矣。
臣按佳之為言美也。兵者,凶事。而以之為佳美,是乃世間一種不吉利不祥善之器具也。惟其為不祥之器,是以其用也。在物無不惡之,然人亦或有以為佳美,不惡之者,無乃反以兵為佳乎哉。有道之士,心恬淡而志無為,惟以道德為樂,不以兵戎為佳。豈肯處其身于不祥之地,而殺人以為樂哉。後世之人主,如以用兵為佳,殺人為樂,本欲求以得志於天下,卒之殞身。覆宗者多矣。老氏之言,所宜深戒。
又曰: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
臣按老氏此三言所謂以正治國,以無事取天下。與聖人之道無以異也。以奇用兵說者,謂奇為詐術。臣竊以為不然。蓋所謂奇者,若所謂攻其無備,出其不意,避實擊虛,乘機設覆,非所謂偏邪不正也。
又曰:善為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不與,善用人者為之下。是謂不爭之德,是謂用人之力。
臣按為士者必以文事,而以武自名,非善士矣。戰所以行天討,非以洩己怒也。以怒為戰,非善戰矣。與人戰而勝焉,非善勝也。不與敵戰,而敵服斯,乃為善勝矣。用人而為之下,不以己長勝物,不以己
有陵物。則于用人之道善矣。若是者皆是不爭之德,而能用人之力者也。
又曰:用兵有言:吾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是謂行無行,攘無臂,仍無敵,執無兵。禍莫大於輕敵。輕敵,幾喪吾寶。故抗兵相加,哀者勝矣。
臣按老氏所謂,用兵有言,謂世人之用兵者,有如此言也。我不敢先動,而惟應人。是謂不敢為主,而為客。我之進也,固寸步不敢先。若其退也,雖至於尺,亦不計焉。行然後能行,吾之用兵,行而若不行,攘者必以臂。吾之行兵,如人之攘,而不用臂,遇敵必因仍之。吾所因者敵,而若無敵,執持必以兵。吾所執者兵,而若無兵。若是者,蓋以不爭為德也。然爭固不可,而輕敵亦不可。是故行兵之禍,輕敵為最。大輕敵而忽之,不以為哀,而反以為喜,則吾所以為國之寶,幾何而不為所喪乎。故兩敵之國,抗兵以相加。其一自哀者,常勝。哀者不以用兵為喜,恆戚戚然悲念也。惟其不喜于用兵,其志恆有哀矜之意,惟恐或至失誤,以喪吾所恃之寶也。則寶常為我所有矣。寶者,何。國寶于民也。用兵而能哀,其亦異乎。以兵為佳者矣。不以兵為佳,而以為哀,非不得已不用焉,則必不至于敗衄,而喪吾之所實者矣。
荀子曰:觀國之強弱貧富有徵驗:上不隆禮則兵弱,下不愛民則兵弱,已諾不信則兵弱,慶賞不漸則兵弱,將率不能則兵弱。
臣按國之強弱,在乎兵。就荀子之言,而反觀之,是故上隆禮,則兵強矣;下愛民,則兵強矣。已諾而能信,則兵強矣。慶賞以其漸,則兵強矣。將率能其任,則兵強矣。觀人之國者,不必觀乎其卒伍。觀是五者,有能不能者,則其強弱可知也已。
臨武君與孫卿議兵于趙成王前,王曰:請問兵要。對曰:上得天時,下得地利,觀敵之變,後之發,先之至,此用兵之要術也。孫卿曰:不然。臣所聞古之道,凡用兵攻戰之本,在乎一民。弓矢不調,則羿不能以中微;六馬不和,則造父不能以致遠;士民不親附,則湯武不能以必勝也。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也。故兵要在乎附民而已。臨武君曰:不然。兵之所貴者勢力也,所行者變詐也。善用兵者,感忽悠闇,莫知其所從。孫吳用之無敵於天下,豈必待附民哉。孫卿曰:不然。臣之所道,仁人之兵,王者之志也。君之所貴,權謀勢力也;所行,攻奪變詐者;諸侯之事也。仁人之兵,不可詐也;彼可詐者,怠慢者也,路亶者也,君臣之閒,滑然有離德也。故以桀詐桀,猶巧拙有幸焉。以桀詐堯,譬之:以卵投石,以指撓沸;若赴水火,入焉焦沒耳。故仁人上下,百將一心,三軍同力;臣之于君也,下之于上也,若子之事父,弟之事兄,若手臂之扞頭目而覆胸腹也,詐而襲之,與先驚而後擊之,一也。〈路暴露亶,讀為袒,謂上下不相覆蓋。〉
臣按荀卿此言,反本之論也。所謂兵要在附民,民不親附,則湯武不能以必勝。若權謀勢力,以行詐施之于其敵。猶有工拙。若遇仁義之主,民親附而將用命,何所用哉。
陳囂問孫卿子曰:先生議兵,常以仁義為本;仁者愛人,義者循理,然則又何以兵為。凡所為有兵者,為爭奪也。孫卿曰:仁者愛人,愛人故惡人之害之也;義者循理,循理故惡人之亂之也。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爭奪也。故仁人之兵,所存者神,所過者化,若時雨之降,莫不說喜。
臣按荀卿此言,可見帝王之兵,非禁暴除害不敢輕舉。所以為仁義之師。故其所存者,神妙而不測;所過者,化融而無跡。此其所以為王道,而上下與;天地同流,固非霸功小,小補塞閒隙之可比,又豈因小忿,爭小利者,所可同年語哉。
《三略》曰:務廣地者荒,務廣德者強。能有其有者安,貪人之有者殘,殘滅之政,累世受患。造作過制,雖成必敗。舍己而教人者逆,正己而化人者順。逆者,亂之招;順者,治之要。又曰:聖王之用兵,非樂之也。將以誅暴討亂也。夫以義誅不義,若決江河而溉爝火,臨不測而擠欲墜,其克必矣。所以優游恬淡,而不進者,重傷人物也。夫兵者,不祥之器。天道惡之,不得已而用之。是天道也。夫人之在道,若魚之在水。得水而生,失水而死。故君子者,常懼而不敢失道。
臣按《三略》之書,或謂為太公之書。然其中所引軍讖,及所謂英雄侵盜,縣官等語,皆非三代以前之言。然漢光武嘗引其言,以為詔。則此書之傳,亦已遠矣。其中可取者,鮮。然此數言者,庶幾不悖于聖賢之旨。故錄之,不以人而廢言也。
司馬法曰:殺人安人,殺之可也。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以戰止戰,雖戰可也。故仁見親,義見說,智見恃,勇見方,信見信。內得愛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戰也。戰道不違時,不歷民病,所以愛吾民也。不加喪,不因凶,所以愛。夫其民也。冬夏不興師;所以兼愛民也。故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
先王之治,正名治物,立國辨職,以爵分祿,諸侯說懷,海外來服,獄弭而兵寢聖德之治也。其次賢王制禮樂法度乃作五刑,興甲兵以討不義。禮與法,表裡也;文與武,左右也。
陳師道曰:齊威王使其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附以先齊大司馬田穰苴之說。號曰司馬穰苴兵法夫所謂古者,司馬兵法國之政典也。所謂穰苴兵法,太史遷之所論,今博士弟子之所誦說者也。昔周公作政典,司馬守之,以佐天子,平邦國,正百官,均萬民。故征伐出于天子,及上廢其典,下失其職,而周衰矣。故征伐出于諸侯,典之用舍,興壞係焉。遷徒見七國楚漢之戰,以詐勝,而身固未嘗行道也。遂以仁義為虛名,而疑三代以文具,可謂不學矣。謹按傳記所載,司馬法之文,今書皆無之,則亦非齊之全書也。然其書曰:禮與法,表裡;文與武,左右。又曰:殺人以安人,殺之可也。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以戰止戰,雖戰可也。又曰:冬夏不興師,所以兼愛民。此先王之政,何所難哉。
臣按宋人輯兵法擇其切要者,為七書。而司馬法比諸家為優,其言多可取者,而此數言其尢也。
尉繚子曰:凡兵不攻無過之城,不殺無罪之人。夫殺人之父兄,利人之貨財,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盜也。故兵者,所以誅暴亂,禁不義也。兵之所加者,農不離其田業,賈不離其肆宅,士夫不離其官府。由其武議在于一人,故兵不血刃,而天下親焉。又曰:欲生于無度邪。生于無禁太上,神化其次,因物其下,在于無奪民時,無損民財。夫禁必以武而成,賞必以文而成。又曰:兵者,凶器也。爭者,逆德也。事必有本。故王者伐暴亂,本仁義焉。戰國以立威,抗敵相圖,而不能廢兵也。兵者,以武為植,以文為種。武為表,文為裡。能勝此二者,知勝敗矣。文所以視利害,辨安危;武所以犯強弱,力攻守也。
臣按先儒謂尉繚子雖未能純王政,亦可謂窺本統矣。而此數言,庶幾古人仁義之師可取也。至其他篇,以殺垂教,棄而不用可也。
《史記》:兵者,聖人所以討強暴,平亂世,夷險阻,救危殆。自含血戴角之獸見犯則校,而況于人懷好惡喜怒之氣。喜則愛心生,怒則毒螫加,情性之理也。昔黃帝有涿鹿之戰,以定火災;顓頊有共工之陳,以平水害;成湯有南巢之伐,以殄夏亂。遞興遞廢,勝者用事,所受于天也。自是之後,名士迭興,晉用舅犯,齊用王子,吳用孫武,申明軍約,賞罰必信,卒霸諸侯,兼列邦土,雖不及三代之誥誓,然身寵君尊,當世顯揚,可不謂榮焉。豈與世儒闇于大較,不權輕重,猥云德化,不當用兵,大至窘辱失守,小乃侵犯削弱,遂執不移等哉。故教笞不可廢于家,刑罰不可捐于國,誅伐不可偃于天下,用之有巧拙,行之有逆順耳。夏桀、殷紂手搏豺狼,足追駟馬,勇非微也;百戰克勝,諸侯懾服,權非輕也。秦二世宿軍無用之地,連兵于邊陲,力非弱也;結怨匈奴,絓禍於越,勢非寡也。及其威盡勢極,閭巷之人為敵國,咎生窮武之不知足,甘得之心不息也。
臣按司馬遷載此于《律書》,言律而先言兵。不言兵之用,而言兵之偃。首推原兵戎之始,而及春秋戰國善戰之士,次及桀紂二世之失,而以孝文拒陳武之言終焉。蓋欲世主偃兵息民,綏和通使,使民氣歡洽,陰陽協和,以為造律之本,其意善矣。但其謂孫武輩申明軍約,身寵君尊,以為榮,則猶戰國之氣習也。夫帝主用兵,出于不得已,以除民害,豈所以為身榮哉。若夫所謂世儒闇于大較,不權輕重。權之一字,誠用兵可否之決也。臣以為權于輕重,以事言之;不若權于是非,以理決之。之為得也。
漢高祖時,陸賈時時前說詩書。帝罵之曰:乃公居馬上而得之,安事詩書。賈曰:居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之乎,文武並用,長久之道也。
臣按文武並用,長久之道也,必古有是言,而賈稱之。其言僅八字,古今為治,所以立國本,成國治,延國祚,誠莫外焉。承天命以安民生者,其可用一而遺一乎。
陸賈曰:天下安,注意相;天下危,注意將。將相和調,則士豫附,天下雖有變,權不分。
臣按陸賈此言,雖一時為陳平畫,計以謀諸呂。然而國家有變,未有將相乖異,而能安定者。此則百世之所同也。
漢宣帝時,魏相上書曰:臣聞之,救亂誅暴,謂之義兵,兵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者,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故,不忍憤怒者,謂之忿兵,兵忿者敗;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恃國家之大,矜民人之眾,欲見威于敵者,謂之驕兵,兵驕者滅:此五者,非但人事,乃天道也。
臣按魏相論用兵之名,有五。首以臣聞之為言。蓋
自古有此言,而相引之以為宣帝告也。後世人主有欲用兵者,恆以其所遇之敵,所行之事,揆之以五者之名。於茲五者,果何當歟。必合于義,而王,應而勝。然後不得已而興師動眾,苟或有類。於所謂忿貪驕者,則亟止之,而不使其淪于敗破滅之地。則所行者,下順人心,上合天道,而無敵於天下矣。
宋歐陽修言于仁宗曰:自古王者之治天下,雖有憂勤之心,而不知致理之要,則心愈勞,而事愈乖;雖有納諫之明,而無力行之果斷,則言愈多,而聽愈惑。伏思聖心所甚憂,而當今所最闕者,不過曰無兵也,無將也,無財用也,無禦戎之策也,無可任之臣也。此五者,陛下憂其末,而臣謂今皆有之。然陛下未得而用之者,何哉。曰朝廷有三大弊故也。何謂三大弊。一曰不謹號令,二曰不明賞罰,三曰不責功實。三弊因循于上,則萬事廢壞于下。
臣按歐陽修當仁宗時上此疏,其言雖為宋而發,然而天下後世,威武所以不振,治道所以不立者政。坐此三者而已。誠能謹號令之頒,明賞罰之施,責功實之效。則兵將財用,不患其無。任用有其臣,禦戎有其策矣。內修外攘,百事具舉。威武豈有不振也哉。
韓琦言於仁宗曰:今獻策陳邊事者,不過欲朝廷選擇將帥,訓習士卒,修利戈甲,營葺城隍,廣畜資糧,以待黠羌之可勝。此為安邊捍寇之切務。然而,凡人之慮,皆能及之。臣竊以為此特外憂而已。雖漢唐全盛之時,豈能使四裔常自竄伏而保不為患哉。若乃綱紀不立,忠佞不分,賞罰不明,號令不信。浮費靡節,橫賜無常。務晏安之逸遊,縱宮庭之奢靡,受女謁之干請,容近昵之僥倖。此臣所謂內患也。且四裔內窺中國,必觀釁而後動。故外憂之起,必始內患。臣今為陛下計,莫若先治內患,以去外憂。內患既平,外憂自息。譬若木之有本末,未有本固,而枝葉不盛者也。
臣按為國之大綱曰:文與武,文事修,而武事不備。猶天之有陽,而無陰;地之有柔,而無剛;人之有仁而無義也。是以,自古帝王雖以文德為治,而所以濟其文,而使之久安長治者,未嘗不資於武事焉。然武之為用,不以用之為功,而以不用為大。故武之為文,以止戈為義也。是以國家常以武備,與文教並行,先事而為之備,無事而為之防。所以遏禍亂於將萌,衛治安於長久。不待乎臨事,而始為之;有事而後備之也。不然,則無及矣。臣故歷考經史所載威武之事,備載之而舉韓琦。先治內患之說終焉。昔所謂上策,莫如自治者也。琦謂自治之策,立綱紀,分忠佞,明賞罰,慎號令,節浮費,罷橫賜,省逸遊,禁奢靡,絕干請,抑僥倖。能行此數者,則內無患矣。內既無患,則威武之本立矣。雖有外患,庸何憂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