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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8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八卷目錄

 戎政總部總論七

  大學衍義補二〈經武之要上 經武之要下 出師之律〉

戎政典第八卷

戎政總部總論七

《大學衍義補二》《經武之要上》

《易》:師出以律,否臧凶。

《書》:滿招損,謙受益,時乃天道。

殲厥渠魁,脅從罔治。

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

李靖曰:愛設于先,威設于後,不可反是也。若威加于前,愛救于後,則無益于事矣。《尚書》:所以慎戒其終,非謀於始也。

臣按靖言,雖非經意,然亦有理。

佑賢輔德,顯忠遂良,兼弱攻昧,取亂侮亡,推亡固存,邦乃其昌。

蔡沈曰:諸侯之賢德者,佑之、輔之,忠良者,顯之、遂之,所以善善也。諸侯之弱者,兼之,昧者攻之,亂者取之,亡者侮之。所以惡惡也。推亡者,兼攻取侮也;固存者,佑輔顯遂也。推彼之所以亡,固我之所以存。邦國乃其昌矣。

臣按昧者亂者,攻之取之可也。若有不幸而衰弱,而或馴致于喪亡,乃兼之侮之,豈天道哉。豈聖人之心哉。意所謂弱者亡者,乃為不善所致,而非為善而不幸也。故下文曰:殖有禮,覆昏暴。蓋所以至于弱而亡者,昏而暴者也。故因而覆亡之是,則上大之道也。故曰:欽崇天道,永保天命。

同力度德,同德度義。

林之奇曰:凡勝負之理,力同則有德者,勝。德同則有義者,勝。度德校善惡也,度義校勝負也。

民之所欲,天必從之。

臣按民之欲,天必從之。為人上者,慎毋咈民之所欲哉。吾咈民之欲,則民不欲吾為之主矣,民不欲吾為之主,則必將以欲吾者欲他人矣,民心既有所欲,天意惟民之從。為人上者奈何弗畏且敬哉。

古人有言曰:撫我則后,虐我則讎。

蔡沈曰:武王因古人之言,謂撫我則我之君也,虐我則我之讎也。

臣按人君常誦此二言,出入起居,恆存諸心。口誦而心惟之,則必兢兢焉,在民之上恆,如朽索之馭六馬矣。

樹德務滋,除惡務本。

蔡沈曰:務,專力也。植德則務其滋長,去惡則務絕根本。兩句意亦古語也。

《禮記》:軍旅思險,隱情以虞。

輔廣曰:行軍之道,以臨事而懼,好謀而成為上。思險謂臨事而懼,慮敗不慮勝也。隱情以虞,謂好謀而成。且兵事露則不神也。

武車不式,介者不拜。

鄭元曰:兵車不以容禮下人也,軍中之拜,肅拜。

子曰:以之田獵有禮,故戎事閑也。

胡安國曰:三綱軍政之本。古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于農隙以講事,而所主者,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則皆納民于軌物,而非馳射擊刺之末矣。

《春秋公羊傳》: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則專之可也。

臣按此言,雖主于聘,然亦可推之,以用于出師。

《穀梁傳》:知者慮,義者行,仁者守。

臣按此三言,《穀梁傳》凡兩見,雖為會而言,然亦可以用之于師旅。

伐不踰時,戰不逐奔,誅不填服。

陸德明曰:不填服者,來服者不復填厭之。

倍則攻,敵則戰,少則守。

古者雖有文事,必有武備。

懷惡而討,雖死不服。

君不為匹夫興師。

《左傳》:眾仲曰:以德和民,不聞以亂,以亂,猶治絲而棼之也。

阻兵無眾,安忍無親,眾叛親離,難以濟矣。

夫兵,猶火也。弗戢,將自焚也。

君子曰:不備不虞,不可以師。

戎輕而不整,貪而無親,勝不相讓,敗不相救,先者見獲,必務進,進而遇覆,必速奔,後者不救,則無繼矣。乃可以逞。

以王命討不庭,不貪其土,以勞王爵,正之體也。夫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相時而動,無累後人。

不度德,不量力,不親親,不徵辭,不察有罪,犯五不韙,而以伐人,其喪師也。不亦宜乎。

凡公行,告于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勳。禮也。

師克在和,不在眾。

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備其不虞。

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

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得一夫而失一國,與惡而棄好,非謀也。

夫禮樂慈愛,戰所畜也。夫民,讓事,樂和,愛親,哀喪,而後可用也。

輔車相依,脣亡齒寒。

臣按《公羊》、《榖梁》二子皆載脣亡齒寒之語,而《左傳》加輔車相依一句。

諺有之曰:心則不競,何憚于病,既不能彊,又不能弱,所以斃也。

招攜以禮,懷遠以德,德禮不易,無人不懷。

幣重而言甘,誘我也。

古者大事,必乘其產,生其水土,而知其人心,安其教訓,而服習其道,唯所納之,無不如志。

重怒難任,背天不祥。

史佚有言曰:無始禍,無怙亂,無重怒,重怒難任,陵人不祥。

盍姑內省德乎,無闕而後動。

量力而動,其過鮮矣。善敗由己,而由人乎哉。

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

無謂邾小,蜂蠆有毒。

君命無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惡,惟力是視。

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信,國之寶也。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何以庇之,所亡滋多。

軍志曰:允當則歸,又曰:知難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敵。

臣按凡《左傳》所引《軍志》之說,必古有是書,今亡矣。夫<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4481-18px-GJfont.pdf.jpg' />其言,猶有一二之存,用兵者可以為法。

師直為壯,曲為老。

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整,不武。

勤而無所,必有悖心。且行千里,其誰不知。

輕則寡謀,無禮則脫。入險而脫,又不能謀,能無敗乎。敵不可縱。縱敵患生。又曰:一日縱敵,數世之患也。諸侯、敵王所愾而獻其功。

敵惠敵怨,不在後嗣。

先人有奪人之心,軍之善謀也。

兵作于內,為亂;于外,為寇。寇猶及人,亂自及也。使者目動而言肆,懼我也,將遁矣。

死傷未收而棄之,不惠也;不待期而薄人于險,無勇也。

禮以順天。天之道也,己則反天,而又以討人,難以免矣。又曰:君子之不虐幼賤,畏乎天也。

我能往,寇亦能往。

平國以禮,不以亂,伐而不治,亂也。以亂平亂,何治之有無治,何以行禮。

杜預曰:責公不先以禮治之而行伐。

牽牛以蹊人之田,而奪之牛,牽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奪人之牛,罰已重矣。

觀釁而動,德,刑,政,事,典禮,不易,不可敵也。不為是征,叛則伐之,服而舍之,德刑成矣。伐叛,刑也。柔服,德也。見可而進,知難而退,軍之善政也。兼弱攻昧,武之善經也。

成師以出,聞敵彊而退,非夫也。

寧我薄人,無人薄我。軍志曰:先人有奪人之心,薄之也。

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

臣按此武之七德。

拊而勉之,三軍之士,皆如挾纊。

雖鞭之長,不及馬腹。

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聖人與眾同欲,是以濟事。又曰:善鈞從眾。

唯聖人能內外無患,自非聖人,外寧必有內憂,盍釋楚以為外懼乎。

怨之所聚,亂之本也。多怨而階亂,何以在位。

信不叛君,知不害民,勇不作亂。

亂在外為姦,在內為軌,御姦以德,御軌以刑。

師眾以順為武,軍事有死無犯為敬。

謀之多族,民之多違,事滋無成。

居安思危,思則有備,有備無患。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犄之,與晉踣之。

臣按犄角之言出諸此。

兵不戢,必取其族。

杜預曰:族,類也。取其族,還自害也。

久將墊隘,隘乃禽也。不如速戰。

兵,民之殘也。財用之蠹,小國之大災也。

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兵之設久矣。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聖人以興。亂人以廢。或多難以固其國,啟其疆土,或無難以喪其國,失其守宇。

五大不在邊,五細不在廷。

杜預曰:言五官之長,專盛過節,則不居邊,細弱不勝任,亦不可居朝廷。

末大必折,尾大不掉。

軍志有之,先人有奪人之心,後人有待其衰。

威克其愛,雖小必濟。

乘亂不祥。

彼出則歸,彼歸則出,亟肄以罷之,多方以誤之。不讓則不和,不和則不可以遠征。

俘不干盟,兵不偪好。

樹德莫如滋,去疾莫如盡。

背大國不信,伐小國不仁,民保于城,城保于德。

臣按《左傳》中論戰伐之語,頗多其間。多是引其所聞及古志,往往切於用兵之實。前代名將,若關羽、岳飛輩,皆喜觀《左傳》,有繇然也。臣故剟其要語,載之以為經武之要,使後世知三代以前,兵法猶有存者。如此非但後世顓顓,然用權謀變詐也。

《國語》: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伐木不自其本,必復生,塞水不自其源,必復流,滅禍不自其根,必復亂。

夫國非忠不立,非信不固。既不忠信,而留外寇,外寇知其釁而歸圖焉。己自拔其本矣。

擇福莫若重,擇禍莫若輕。

委質為臣,無有二心,委質而筞死,古之法也。為人臣者,君憂臣勞,君辱臣死。

《論語》:子曰: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

臣按萬世經武之要,不出乎聖人此二語。

子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

《荀子》曰:知莫大乎棄疑,行莫大乎無過,事莫大乎無悔,至無悔而止矣,不可必也。

聖人有誅而無戰,城守不攻,兵革不擊,不屠城,不潛軍,不留眾,師不越時。

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爭奪也。

仁義之兵,行于天下。近者親其善,遠方慕其德,兵不血刃,遠邇來服。

戰如守,行如戰,有功如幸。

《老子》曰: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禍莫大于輕敵。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樂殺人者,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管子》曰:攻堅則堅者瑕攻瑕則瑕者堅。

《莊子》曰:聖人以必不必,故多功;眾以不必必,故無功。《揚子》曰:御得其道,則天下狙詐咸作使;御失其道,則天下狙詐咸作敵。

《淮南子》曰:良將之用卒也,同其心,一其力,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止如丘山,動如一體。五指之更彈,不若拳手之一挃;萬人之更進,不如一人之獨至。

臣按經傳諸子言及武事者,僅此以後採兵書。

《司馬法》曰:古者逐奔不過百步,縱緩不過三舍。不窮不能,而哀憐傷病,成列而鼓,爭義不爭利,又能舍服,知終知始。

臣按此所謂禮、仁、信、義、勇、智之六德也。蓋五常之中,而加以勇。五常者,教也。而合之以勇,故曰六德。以時合,教以為民。紀之道也,自古之政也。

古者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

從命為上上賞,犯命為上上戮。

介者不拜,兵車不式,城上不趨,危事不齒。

賞不踰時,欲民速得,為善之利也;罰不遷列,欲民速睹,為不善之害也。

用其所欲,行其所能,廢其不欲不能,于敵反是。凡陳行惟疏,戰惟密,兵惟雜。

物既章目乃明,慮既定心乃強。

凡戰之道,既作其氣,因發其政,假之以色,道之以辭。凡戰之道,位欲嚴,政欲栗,力欲窕,氣欲閑,心欲一。凡車以密,固徒以坐,固甲以重,固兵以輕勝。

凡戰以輕行輕則危,以重行重則無功,以輕行重則敗,以重行輕則戰。故戰相為輕重。

舍謹兵甲,行謹行列,戰謹進止。

凡戰,非陳之難,使人可陳難。非使可陳難,使人可用難。非知之難,行之難。

凡民以仁救,以義戰,以智決,以勇鬥,以信專,以利勸,以功勝。

臣按此皆《司馬法》中之要語也。宋人集兵書為七,以教習武者。此其一也。七書之中,惟此得古盛時之遺意。何者。以其不專尚權謀也。此書乃齊威王時使其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之說于其中。然今傳記所載。《司馬法》之文,今書皆無意者。今世所傳上、中、下三卷,《仁本》、《天子之義》、《定爵》、《嚴位》、《用眾》五篇者,乃穰苴所說,而所謂古者司馬之法則亡焉矣。今其存者,特其附說耳。太史公謂其閎闊深遠,雖三代征伐,不能竟其義意。其謂全書也。今其全書不可復見,而三篇之中,其要語者僅僅若此,故摘而出之,著千篇。

《三略》曰:與眾同好,靡不成;與眾同惡,靡不傾。

治國安家,得人也;亡國破家,失人也。

柔能制強,柔有所設,剛有所施,弱有所用,強有所加。兼此四者,而制其宜。

變動無常,因敵轉化,不為事先,動而輒隨。

臣按漢光武引此語曰:柔能制剛,弱能制強。而此止作一句,曰:柔能制強蓋有闕文也。況此下文繼之以柔、剛、強、弱四者,與漢詔同其間,闕剛弱能制四字,無疑也。宜如漢詔補之,曰:柔能制剛,弱能制強。斯二語也。非但以之自況,亦當用此以備敵也。

莫不貪強,鮮能守微,若能守微,乃保其生。

能柔能剛,其國彌光。能弱能強,其國彌彰。純柔純弱,純剛純強,其國必亡。

得而勿有,居而勿守,拔而勿久,立而勿取。

用兵之要,在崇禮而重祿,禮崇則智士至、祿重則義士輕死。

臣按尊禮重祿,則士之報。禮重,蓋用人而重之以祿,非欲以是致其死也。食人之祿者,死人之事。事君之義,當然也。

用人之道,尊以爵,贍以財,則士自來;接以禮,勸以義,則士死之。

夫將帥者,必與士卒同滋味而共安危。

軍并未達,將不言渴;軍幕未辦,將不言倦;軍竈未炊,將不言饑。冬不服裘,夏不操扇,雨不張蓋,是為將禮。將之所以為威者,號令也。戰之所以全勝者,軍政也。士之所以輕戰者,用命也。

將無還令,賞罰必信。如天如地,乃可使人。士卒用命,乃可越境。

亂將不可使保軍,乖眾不可使伐人。

將無威則士卒輕刑,士卒輕刑則軍失伍。

良將之統軍也,恕己而治人,推惠施恩,士力日新。戰如風發,攻如河決。故其眾可望而不可當,可下而不可勝。

賞罰明則將威行官,人得則士卒服所,任賢則敵國畏。

將能清能靜,能平能整,能受諫能聽訟,能納人能採言,能知國俗,能圖山川,能表險難,能制軍權。

將拒諫則英雄散,策不從則謀士叛,善惡同則功臣倦,專己則下歸咎,自伐則下少功,信讒則眾離,心貪財則姦不禁,內顧則士卒淫。

將謀欲密,士眾欲一,攻敵欲疾。將謀密則姦心閉,士眾一則軍心結,攻敵疾則備不及設。

將謀泄則軍無勢,外闚內則禍不制,財入營則眾姦會。

將無慮則謀士去,將無勇則吏士恐,將妄動則軍不重,將遷怒則一軍懼。

軍無財,士不來;軍無賞,士不往。

香餌之下,必有死魚;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興師之國,務先隆恩;攻取之國,務先養民。

良將之養,士不易于身,故能使三軍如一心。

用兵之要,必先察敵情。

千里饋糧,士有饑色;樵蘇後爨,師不宿飽。

群吏朋黨,各進所親,招舉姦枉,抑挫仁賢。背公立私,同位相訕,是謂亂源。

使智使勇,使貪使愚,智者樂立其功,勇者好行其志,貪者邀趨其利,愚者不顧其死。

無使士談說敵美,為其惑眾;無使仁者主財,為其多施而附於下。

臣按此,所謂仁者,蓋慈順而無執守之謂,非孔孟之所謂仁也。

夫能扶天下之危者,則據天下之安;能除天下之憂者,則享天下之樂;能救天下之禍者,則獲天下之福。有德之君,以樂樂人;無德之君,以樂樂身。樂人者久而長,樂身者不久而亡。釋近謀遠者,勞而無功;釋遠謀近者,佚而有終。佚政多忠臣,勞政多怨民。

務廣地者荒,務廣德者強,能有其有者安,貪人之有者殘。

臣按此等言語,皆非戰國以後人所能道。漢光武嘗引此語為詔,以報臧宮繼之曰:今國無善政,災

變不息,百姓驚惶。人不自保,而復欲遠事邊外乎。孔子曰: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且北方尚強,而屯田警備。傳聞之事,恆多失實。誠能舉天下之半,以滅大寇,豈非至願。苟非其時,不如息人。若光武者可謂善讀書矣。讀書而能用之,斯為善讀。不然,徒資口耳,而無實用,所謂雖多亦奚以為者也。

廢一善則一善衰,賞一惡則眾惡歸。善者得其祐,惡者受其誅,則國安而眾善至。

一令逆則百令失,一惡施則百惡結。故善施于順民,惡加于凶民。

聖人之用兵,非樂之也,將以誅暴討亂也。

優游恬淡而不進者,重傷人物也。

夫兵者,不祥之器,天道惡之,不得已而用之,是天道也。

臣按《三略》、《後漢書註》,謂即張良于下邳地所,見老人出一編書者也。今雖不可知其然否,然光武時,已引其言以為詔,即以黃石公記為言,其非魏晉,以後人假托,可知也。其言皆本道義而不用陰謀祕計。《上略》所引古語,皆曰軍讖,《中略》皆曰軍勢,《下略》獨無所引。蓋上、中二略,惟演古人之語意,而《下略》則己自為言也歟。且其言曰:《三略》為衰世作。意謂盛世用德不用兵。兵者,衰世之所用也。時世衰而戰爭起,誠能擇其言之粹美者,而用之。非獨可以用之于兵,推而廣之,則兵亦可以由是而不用,而歸于德化之世矣。

《經武之要下》

《六韜》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則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則失天下。日中必彗,操刀必割,執斧必伐。

凡用賞者貴信,用罰者貴必賞信,罰必于耳目之所聞見,則所不聞見者,莫不陰化矣。

鷙鳥將擊,卑飛斂翼;猛獸將搏,弭耳俯伏。

用兵之害,猶豫最大;三軍之災,莫過狐疑。

見利不失,遇時不疑,失利後時,反受其殃。

智者從之而不釋,巧者一決而不猶豫。是以疾雷不及掩耳,迅電不及瞑目。

將不宿戒,則三軍失其備。

臣按將不宿戒,則三軍失其備此一語,凡為將者,尢所當知者也。

得賢將者兵強國昌,不得賢將者兵弱國亡。

臣按《六韜》者,設為武王與太公問答,其辭多鄙俚,中引避正殿,乃戰國事,決非太公語也。晁說之謂其為兵家權謀之書,陳埴謂為後世依托得之矣。惟葉適謂:自《龍韜》以後,四十三篇,條畫變故,預設方禦,皆為兵者所當。講習《孫子》之論至深而不可測。此四十三篇,繁悉備舉,似為《孫子》義疏也。然其中所言《九徵》,《莊子》亦有之,其作此書者,取莊言而附益之耳。適謂豈《莊子》不知其非偽,豈其然哉。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者,令民與上同意,可與之死,可與之生,而不畏危也。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地者,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

臣按後世專以權謀用兵,始于孫子。凡其所以舍正而鑿奇,背義而依詐者,固無足取也。篇首此數言者,雖不盡純,然用兵之法,亦有國家。及本兵柄司人命者,所當知者也。擇其法制之善者而用之,其言與意之不善者則略焉。是亦為將之一助也。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于無算乎。

臣按古者興師命,將必致齋于廟,授以成算,然後遣之。謂之廟算。

千里饋糧,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其用戰也勝,久則鈍兵銼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銼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

臣按孫武生戰國時所著書,主于列國相爭,故欲速戰,恐諸侯之乘其弊而起。若夫天下一家,四海一國,中國與外裔戰,朝廷與盜賊戰,當主趙充國之言為當。

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于國,因糧于敵。故知兵之將,生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

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知勝有五:知可以與戰不可以與戰者勝,識眾寡之用者勝,上下同欲者勝,以虞待不虞者勝,將能而君不御者勝。

知彼知己者,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敗。

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

守則不足,攻則有餘。

故善戰者之勝也,無智名,無勇功。

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故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不竭如江海。又曰:奇正相生,如循環之無端,孰能窮之。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于人。

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策之而知得失之計,作之而知動靜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餘不足之處。

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趨下,兵之形,避實而擊虛,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敵而制勝。故兵無常勢,水無常形。

不知山川、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

言不相聞,故為之金鼓;視不相見,故為之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

人既專一,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眾之法也。

故夜戰多火鼓,晝戰多旌旗,所以變人之耳目也。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故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譁,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逸待勞,以飽待饑,此治力者也。無邀正正之旗,勿擊堂堂之陳,此治變者也。

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徉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必缺,窮寇勿追。

凡用兵之法,將受命于君,合軍聚眾,圮地無舍,衢地合交,絕地無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君命有所不受。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之;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臣按此二語者,非但用兵禦敵所當,然則雖承平無事之時,所以防微備患于事,幾未形之先,皆所當然也。

視卒如嬰兒,故可與之赴深谿;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愛而不能令。厚而不能使,亂而不能治,譬如驕子,不可用也。

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也。擊其首則尾至,擊其尾則首至,擊其中則首尾俱至。

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

始如處女,敵人開戶,後如脫兔,敵不及拒。

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凡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費千金。內外騷動,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相守數年,以爭一日之勝,而愛爵祿百金,不知敵之情者,不仁之至也。

臣按武經之書,以《孫子》為首。蓋以行兵之法,惟孫子為最精。諸家皆莫及也。考《西漢·藝文志》乃謂《孫武子兵法》八十一篇,杜牧亦謂武書數十萬言,魏武削其繁剩。筆其精粹,以成此書。然考之《史記》司馬氏兩稱《孫子》十三篇,且其文辭完全而貫穿,非筆削者也。其為孫武全書無疑。杜牧註其書,《太略》謂其用仁義使機權。嗚呼。機權與仁義,豈相為用哉。夫自先王法制廢壞之後,世之趨時好者,爭著為書。如《司馬法》、《三略》、《六韜》之類,猶知篤禮信,尚訓齊,雖不純于理道,然猶不盡悖之也。武書一切,以變詐奇詭為說。世爭趨之。說者乃有盤之走丸,丸不出盤之喻。若然,則用兵者必主于變詐奇詭,而所謂桓文之節制,湯武之仁義,皆非耶。雖然,君子不以人廢言,擇其善者而從之。陽貨至不仁,而孟子取其為富不仁之語。此學孔孟者,擇善之法也。臣故就其中擇其可以為師律之助者,綴之于篇。

吳子曰:不和於國,不可以出軍;不和於軍,不可以出陳;不和於陳,不可以進戰;不和於戰,不可以決勝。戰勝易,守勝難。

用兵必須審敵虛實,而趨其危。敵人遠來新至,行列未定,可擊。既食,未設備,可擊。奔走可擊,勤勞可擊,未得地利可擊,失時不從可擊,涉長道後行未息可擊,涉水半渡可擊,險道狹路可擊,旌旗亂動可擊,陳數移動可擊,將離士卒可擊,心怖可擊。

臣按吳起所謂可擊者,雖主于擊敵,然凡禦敵者,

亦須因之以自反。恐我亦有可擊之形,敵人因此而擊我,而豫為之備也。

法令不明,賞罰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進,雖有百萬,何益于用。

居則有禮,動則有威,進不可當,退不可追,前卻有節,左右應麾,雖絕成陳,雖散成行,與之安,與之危,其眾可合而不可離,可用而不可疲。

臣按此即所謂父子之兵,桓文節制,不過如此。信乎。投之所往,而天下莫當矣。

行軍之道,無犯進止之節,無失飲食之適,無絕人馬之力。

用兵之法,教戒為先,一人學戰,教成十人;十人學戰,教成百人;百人學戰,教成千人;千人學戰,教成萬人。必死則生,幸生則死。

善將者如坐漏船之中,伏燒屋之下,使智者不及謀,勇者不及怒。

將之所慎者,五。一曰理,二曰備,三曰果,四曰戒,五曰約。理者,治眾如治寡。備者,出門如見敵。果者,臨敵不懷生。戒者,雖克如始戰。約者,法令省而不煩。

將之所麾,莫不從移;將之所指,莫不前死。

發號施令,而人樂聞;興師動眾,而人樂戰;交兵接刃,而人樂死。此三者,人主之所恃也。

一人投命,足懼千夫。

臣按世之論兵法者曰:孫吳高氏謂二子共說。蓋截然不相侔也。起之書,幾乎正;武之書,一于奇。起之書尚禮義明教訓,或有得于《司馬法》者。武則一切戰國馳騁,戰爭奪謀,逞詐之術耳。雖然,據其書言,雖若有可取者,及以史考其行事,則猜忌暴刻,寡恩鮮德之人。何人與言,相戾如此哉。二子譬則二妓,然所歌之辭,雖有雅鄭。其為妓則一也,聽者取其音可也,其為人姑勿論。

尉繚子曰:兵勝于朝廷,不暴甲而勝者,主勝也;陳而勝者,將勝也。

臣按人臣奉君命以出師,將勝即主勝也。而為此言者,懲君之好勝者,欲其息兵耳。

兵起非可以忿也,見勝則興,不見勝則止。

將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寬不可激而怒,清不可事以財。

臣按所謂不制者甚,言將在軍,當有執守,不可受制耳。

夫將之所以戰者,民也;民之所以戰者,氣也。氣實則鬥,氣奪則走。

令者,一眾心也。眾不審則數變,數變則令雖出,眾不信矣。

上無疑令,則眾不二聽,動無疑事,則眾不二志。未有不信其心而能得其力者也,未有不得其力而能致其死戰者也。

國必有禮信親愛之義,則可以饑易飽;國必有孝慈廉恥之俗,則可以死易生。

戰者,必本乎率身以勵眾士,如心之使四肢也。志不勵則士不死節,士不死節則眾不勸勵。

使什伍如親戚,卒伯如朋友,止如堵牆,動如風雨,車不結轍,士不旋踵,此本戰之道也。

地,所以養民也;城,所以守地也;戰,所以守城也。故務耕者民不饑,務守者地不危,務戰者城不圍。

勤勞之師,將必先己,暑不張蓋,寒不重衣,險必下步,軍井成而後飲,軍食熟而後飯,軍壘成而後舍。勞佚必以身同之。如此,師雖久而不老不弊。

將帥者,心也。群下者,支節也。其心動以誠則,支節必力。其心動以疑,則支節必背。

夫民無兩畏也,畏我侮敵,畏敵侮我,見侮者敗,立威者勝。

凡將能其道者,吏畏其將也。吏畏其將者,民畏其吏也。民畏其吏者,敵畏其民也。是故知勝敗之道者,必先知畏侮之權。

愛在下順,威在上立。愛故不二,威故不犯。故善將者,愛與威而已。

戰不必勝,不可以言戰;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不然,雖刑賞,不足信也。

凡挾義而戰者,貴從我起,爭私結怨,應不得已。怨結雖起,待之貴後。故爭必當待之,息必當備之。

臣按《漢志》尉繚子二十九篇,今逸五篇,首章稱梁惠王問,及第二篇引吳起言,蓋戰國時魏人云:其卒章有曰:古之善用兵者,能殺卒之半,則威加四海。其言如此,其術可知。今擇其言之善者,錄出于此。

李衛公問對,李靖曰:謝元之破苻,堅非謝元之善也。蓋苻堅之不善也。

凡將正而無奇則守將也,奇而無正則鬥將也。奇正皆得,則國之輔也。

敵實則我必以正,敵虛則我必為奇。苟行不知奇正,則雖知敵虛實,安能致之。

千章萬句,不出乎致人而不致千人而已。

以誘待來,以靜待躁,以重待輕,以嚴待懈,以治待亂,以守待攻,反是則力有弗逮。

兵散則以合為奇,合則以散為奇。

分不分為縻軍,聚不聚為孤旅。

攻是守之機,守是攻之策。同歸乎勝而已。

兵有不戰,有必戰。夫不戰者,在我,必戰者在敵。

臣按唐太宗李衛公問對說者,多謂其為宋人阮逸假托,雖蘇軾、朱熹,皆以為然。《馬氏通考》則據《宋國史》,謂宋神宗熙寧中明詔樞密院與王震等,較正分類解釋令可行以為,非逸之作然神宗詔止云李靖兵法,雜見通典不言其為問對。或又別有一書歟。臣嘗考宋元豐中,以《孫子》、《吳子》、《司馬法》李衛公問對,《尉繚子》、《三略》、《六韜》頒之武學,令習之,號七書。至今襲而用焉。武臣之胄,世守之,如儒家之于六經。然臣抑嘗因是而通。論之《漢·藝文志》兵家者流,蓋出古司馬之職,王官之武,備也。《洪範八政》八曰師。孔子曰:為國者,足食,足兵,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明兵之重也。湯武受命,以師克亂,而濟百姓,動之以仁義,行之以禮讓,《司馬法》是其遺事也。自春秋至于戰國,出奇設伏變詐之兵,並作漢興張良韓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刪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諸呂用事而盜取之。武帝時,軍政楊璞攟摭《遺逸紀奏兵錄》,猶未能備。至于孝成命任容論次,兵書為四種,曰權謀,曰形勢,曰陰陽,曰技巧,是則兵之為書,在古者亦云多矣。後世皆不復存。今所傳者,僅七書焉耳。說者謂其類多假託之書,真贗相半。然以今觀之,非但真贗相半,而其得失亦相半也。去其非而存其是,有之終勝于無能,取其長皆可用也。嗚呼。孔子謂以不教民戰,是謂棄其民。而臣亦謂將不學而與敵戰,是謂棄其身。將棄其身,一人耳。君不知兵而使將統兵,豈獨棄其臣與民,蓋棄其國也。然則保國之要,在文與武,有天下國家者,其于文經武藝,烏可偏廢乎哉。

孫臏曰:解雜亂紛,糾者不控拳捄,鬥者不搏撠批。亢擣、虛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

善戰者因其勢而利導之。

趙奢曰:道遠險狹,譬之兩鼠鬥于穴中,將勇者勝。婁敬曰:夫與人鬥,不搤其吭,拊其背,不能全勝。李左車曰:善用兵者,不以短擊長,而以長擊短。晁錯曰:有必勝之將,無必勝之民。帝王之道,出于萬全。

韓安國曰:用兵者,以飽待饑,正治以待其亂,定舍以待其勞。

田祿伯曰:步兵利險,車騎利平地。

王朔曰:禍莫大于殺已降。

趙充國曰:百聞不如一見,兵難隃度。

擊寇以殄滅為期,小利不足貪。

窮寇不可迫,緩之則走不顧,急之則還致死。

兵,所以明德除害也,故舉得于外福生,于內不可不謹。

帝王之師,以全取勝,是以貴謀而賤戰,戰而百勝,非善之善者也。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

兵以計為本,故多算勝,少算不勝。

戰不必勝不苟接刃,攻不必取不苟勞眾。

兵勢,國之大事,當為後法。

光武曰:常勝之家,難以慮敵。

光武詔徵鄧禹還曰:毋與窮寇爭鋒。

班超曰:不入虎穴,安得虎子。

虞詡曰:志不求易,事不避難,臣之節也。不遇盤根錯節,何以別利器乎。

皇甫嵩曰:兵有奇變,不在眾寡。

諸葛亮曰:有制之兵,無能之將,不可勝也。無制之兵,有能之將,不可勝也。

馬謖曰:用兵之道,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

鄧艾曰:國之所急,惟農與戰,國富則兵強,兵強則戰勝。農者,勝之本也。

陸抗曰:德均則眾者勝寡,力侔則安者制危。

蔣濟曰:虎狼當路,不治狐狸。先除大害,小害自已。譙周曰:射幸數跌,不如審發。時可而後動,數合而後舉。

廖化曰:智不出敵,力小于寇,用之無厭,將何以存。羊祜曰:兵勢好合惡離,疆場之間,一彼一此,慎守而已。

彼專為德,我專為暴。是不戰而自服也。

一邑一鄉,不可以無信義,況大國乎。

裴詵曰:蝮蛇螫手,壯士斷腕,蛇已螫頭,頭可斷乎。韋叡曰:將軍死綏,有前無卻。

韋孝寬曰:不因際會,難以成功。邢巒曰:先為萬全之計,然後圖功。得之則大利,不得則自全。

李靖曰:王者之兵,弔人而取有罪,彼其驅脅以來,藉以拒敵,本非所情不容,以叛逆比之。

張巡曰:使兵識將意,將識士情,投之而往,如手之使指,兵將相識,人自為戰。不亦可乎。陳而後戰,兵法之常,運用之妙,在乎一心。

臣按自古名將,不用古兵法者,三人。漢霍去病,唐張巡,宋岳飛而已。皆能立功當時,垂名後世。然則兵法果不可用耶。曰:兵法譬則奕者之譜也。譜設為之法爾,用之以應變制勝,則在乎人。兵法亦猶是焉。嗚呼。世之藝術,豈但兵哉。儒者之于,六藝亦莫不然。孟子曰:梓匠輪輿,能與人規矩,不能使人巧。法度可以言傳,妙法必由心悟。

杜甫曰: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

臣按此杜甫《出塞詩》語也。射人先射馬,一言雖詩人吟詠之語,然亦制勝之要法也。禦敵者不可不知。

陸贄曰:兵貴拙速,不尚巧遲。速則乘機,遲則生變。急者宜備之以嚴,緩者宜圖之以計。

當離者合之則召亂,當合者離之則寡功。當疾而徐則失機,當徐而疾則漏策。

有功見知,人必悅勸。

將貴專謀,兵以奇勝。

病同者雖胡越而相愍,憂同者不邀結而自親。知其事而不度其時,則敗;附其事而不失其稱,則成。力大而敵脆則先其所難,力寡而敵堅則先其所易。非萬全不謀,非百克不鬥。

寇小至則張聲勢以遏其入,寇大至則謀其大以邀其歸。據險以乘之,多方以誤之。

武欲勝其敵,必先練其兵。

事有便宜而不拘常制,謀有奇詭而不徇眾情,進退死生,惟將所命。

撫之以惠則感而不驕,臨之以威則肅而不怨。統帥專一,則人心不分;人心不分,則號令不二。軍法無貴賤之差,軍實無多少之異。所以同其志而盡其力。

將欲安邊,先宜積穀。

陳貫曰:爭地之利,先居則佚,後起則勞。

范仲淹曰:將不擇人,以官為先後、取敗之道也。又曰:將不知古今匹夫勇耳。

宋祁曰:馬少則騎精,步多則鬥健。

蘇軾曰:善兵者,先服其心,次屈其力。

鄒浩曰:兵家之事,未戰則以決勝為難,既勝則以持勝為難。

岳飛曰: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謀欒枝曳柴以敗,荊莫敖採樵以致,絞皆謀定也。

胡寅曰:善覆者靡不勝,遇覆者靡不敗。

吳璘曰:弱者出戰,強者繼之。

余端禮曰:敵弱者先聲後實,以讋其氣;敵強者先實後聲,以俟其機。

程頤曰:兵法遠交近攻,須是審行此道。

行兵須不失家計。

兵陳須先立定家計,然後以游騎旋旋量力分,外面與敵人合。此便是合內外之道。

韓信多多益辦,只是分數明。

兩軍相向,必擇地可攻處攻之,右實則攻左,左實則攻右。

朱熹曰:廝殺別無法,只是能使人捨死向前而已。

臣按諺云:一夫捨死,萬夫莫當。若為將者以節制行兵,而在行列者,人人皆捨死向前,天下無堅敵矣。

又曰:廝殺無巧妙,兩軍相拄,一邊立得腳住不退者便贏,立不住退者便輸。須是死中求生,方勝也。兵之勝負,全在勇怯。

用兵之要,敵勢急則自家當委曲,以纏繞之;敵勢緩則自家當勁直,以衝突之。

解雜亂紛糾者,不控拳。拳音絭,攘臂繩今之𦊰袖手圈也。言解鬥者,當善解之,不可牽引絭繩也。批亢擣虛,亢音剛,喉嚨也。言與人鬥者,不扼其喉,拊其背,未見其能勝也。

臣按程朱道學大儒其于兵事亦皆通曉,而常言之,可見儒道無所不該,而文武無二道也。

《出師之律》

《易》:師之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臣按王者之兵,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為。故惟能以眾正而後可以王也。蓋兵凶戰危,所謂險道也。非正不興師,非順不用眾。是謂王者之師。然而不免有殺戮之慘,供需之費,兵戎所至,毒

害隨之。故興師動眾,如用毒藥以攻病,非真有沈痼之疾,癥瘕之癖,決不可輕用也。毒之一言,易之垂戒深矣。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臣按律有二義,有出師之律,有行師之律。出師之律,當以正以義,行師之律,當有號令有節制。

六四:師左次,無咎。象曰: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臣按聖人作《易》,恐人以退為怯,故明當退而退,退而無所失,雖無功亦無咎也。乃後世一切,以文法從事,而有行師逗遛之罰,坐於廟堂之中,逆料境外之事,惟欲其功之成,而不計其勢之可否。臣竊以為帝王之師,當出萬全有行,師左次者,當計其得失成敗,而不論其進退遲速可也。

《虞書》:帝曰:咨禹,惟時有苗弗率,汝徂征,禹乃會群后,誓于師,曰:濟濟有眾,咸聽朕命,蠢茲有苗,昏迷不恭,侮慢自賢,反道敗德,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棄不保,天降之咎,肆予以爾眾士,奉辭伐罪爾尚一乃心力,其克有勳。

臣按此人君征蠻裔誓眾之始,先儒謂舜時薄海內外皆迪有功,弗率,惟有苗耳。三苗之君,舜嘗竄之;三苗之民,又嘗分之。至此而猶弗率,故征之。蓋征之為言正也。必其人有不正之罪,然後人君奉天道以正之。苟在我者,有不正,則亦無辭以正彼矣。觀禹誓師,所謂昏迷不恭,侮慢自賢,反道敗德,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棄不保,則三苗之君,其所為不正甚矣。帝舜奉天命以為天下主,坐視其不正而不有以正之,則非天意、失君道矣。故命禹以往征之焉。大抵人君一身率天下,以正道,使天下之人,若內若外,無閒遠邇,惟吾正道之是循是遵。苟有一人之弗循正道,則必命其臣以正之,使之咸歸於正道之中。人臣於是奉君之辭而聲其不正之罪,以致伐焉。然人非一人,人各一心,而趨向之不同,膂力之不齊,故又必誓之戒之,欲其同心同力,庶幾其功勳之有成也。蓋心不一,則敵愾之志不專,力不一,則擊刺之勇不決。又安能成功哉。

《甘誓》:大戰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勦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罰,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賞于祖,不用命戮于社,予則孥戮汝。

臣按先儒謂《甘誓》一篇,僅八十字,而其閒六軍之制,車乘之法,邦國刑賞之典,誓師之辭,靡不明備。蓋古人之學精粗、本末不廢,啟雖承禹,傳道之後,而干戈行,陳之事亦曾從家學,素講明來。臣竊以此篇合禹征苗之辭,而觀之啟所以數有扈之罪者,無以異於禹之於苗也。然誓之中,皆必以天為言,禹之於苗,謂天降之咎,今啟於有扈,亦謂天用勦絕其命。可見古帝王所以興師問罪,皆因其得罪於天,而奉天討以正之也。苗惟昏迷不恭,所以來徂征之師,有扈之侮慢、怠棄,即苗之不恭也。禹奉辭於帝,以征苗;啟恭行天罰,以征有扈。夫征者,正也。人之不恭,故正之苟在,己有不恭,與夫左右從事之人不恭命焉。則己不正矣,又何以正人哉。故一篇之中,拳拳以恭為言。用命而賞,賞其恭也;不用命而戮。戮其不恭也。賞與戮不敢自專,必行之於祖與社。皆所以致其恭者也。恭者,敬之別名。乃帝王相傳之心法,啟之恭,即禹之祗承,禹之祗承,即舜之恭己,堯之欽明也。事有常變,而恭敬之心則無往而不存焉。大哉。恭乎,其行師之本乎。

引征惟仲康,肇位四海,引侯命掌六師,羲和廢厥職,酒荒于厥邑,引后承王命徂征,告于眾曰:嗟。予有眾,惟時羲和顛,覆厥德沈。亂于酒畔,官離次俶。擾天紀遐,棄厥司今。予以爾有眾,奉將天罰,爾眾士同力,王室尚弼。予欽承天子威命,火炎崑岡,玉石俱焚,天吏逸德,烈于猛火,殲厥渠魁,脅從罔治,舊染汙俗,咸與維新。嗚呼。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其爾眾士懋戒哉。

臣按蔡氏謂天子討而不伐,諸侯伐而不討。仲康之命,引侯得天子討罪之權,引侯之征羲和,得諸侯敵愾之義。其辭直,其義明,非若五霸摟諸侯以伐諸侯。其辭曲,其義迂也。臣竊以謂篇中所謂火炎崑岡,玉石俱焚,可以為萬世濫殺不分者之戒。殲厥渠魁,脅從罔治。可以為萬世誅惡宥善者之法。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可以為萬世行師姑息者之戒。

《湯誓》王曰:格爾眾庶,悉聽朕言。又曰: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賚,汝爾無不信,朕不食言,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戮,汝罔有攸赦。

臣按誓者,臨眾發命,述其所以興師之辭,用之以作士氣,一人心。自禹征苗有誓之後,啟征有扈則有誓,引侯征羲和則有誓。至是湯之伐桀,亦有誓

焉。先儒謂禹之征苗也,曰:爾尚一乃心力,其克有勳。至啟則曰:用命賞於祖,不用命戮於社,予則孥戮汝。至湯又益以朕不食言,罔有攸赦。可以觀世變矣。

《泰誓》王曰:嗟我友邦冢君,越我御事庶士,明聽誓予小子,夙夜祗懼,受命文考。類于上帝,宜于冢土,以爾有眾,底天之罰。

臣按《泰誓》所謂友邦、冢君、御事、庶士、明聽,誓以征伐之意,告諸人也。受命文考,類上帝,宜冢土,以征伐之意,告於神也。蓋人君舉事,必上承天意,下順人心。誓于臣民,而無疑;質之神明,而無愧。然後興師動眾,是為王者之師。不然,徒以土地之故,意氣之閒,恃強以陵弱,倚眾以暴寡。言於人,則強為之辭,告於神,則曲為之禱。是以人命而攄其貪殘忿怒之心,人必不直之,而神亦不之祐矣。

王曰:嗚呼。我西土君子,天有顯道,厥類惟彰樹,德務滋除,惡務本肆。予小子誕,以爾眾士,殄殲乃讎,爾眾士其。尚迪果毅,以登乃辟。功多有厚賞,不迪有顯戮。

臣按人君出師,以作士氣,一眾心者,不過賞罰二者而已。啟誓師於甘,曰:用命賞於祖,不用命戮於社。而武王伐商,其所以申命有眾,亦曰:功多有厚賞,不迪有顯戮。是即《甘誓》之意也。然《甘誓》以用命不用命為言,《泰誓》則以迪不迪為言。蓋惟用命則能迪,果毅以有功賞。不用命則不能迪,果毅以致顯戮,其言互相發也。

《牧誓》:今予發惟恭行天之罰,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齊焉。夫子勗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勗哉夫子。

臣按後世戰法之見於經者,始此。先儒謂六步七步,足法也。六伐七伐,手法也。列陳進戰之時,所以坐作進退者,足也。足以行止於六七步焉。所以戒其輕進也。所以攻殺擊刺者,手也。手之伐止於六七伐焉。所以戒其貪殺也。蓋王者之師,聲罪致討,理直而氣壯,不慮其不勇,惟慮其過於勇耳。武王之誓師,不勸其進,而戒之止。而其所以止者,皆必要其整肅齊一焉。此王者之師,所以不急於成功,而亦不至於敗北,其與後世之師,進之惟恐不速,殺之惟恐不多,一敗即至于潰散也,異矣。

尚桓桓如虎如貔,如熊如羆,于商郊,弗迓克奔,以役西土。勗哉夫子。爾所弗勗其于爾躬有戮。

臣按先儒謂用兵以節制為尚,以武勇為主。武王慮其或拘,故喻以虎貔之勇;又慮其過於勇,而妄殺,故以殺降為戒其篇終。所謂弗勗者,即申前所言之三勗哉也。一勗其弗輕進,再勗其勿貪殺,三勗其尚武勇而勿殺降。出師臨戰,而能勉於此三者,是則所謂節制之兵也。是惟不戰,戰則必勝。雖不勝,亦不敗矣。武王於此叮嚀,反覆呼其人而致其勉。然猶恐其聽信之不專也,故其終也,又示以有戮之戒。蓋軍士主嚴,不嚴則號令不立也。嗚呼。此其所以為王者之師也歟。

武成丁未祀于周廟,邦甸侯衛駿奔走執豆籩。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

臣按此武功成告祖及天之禮,先祖後郊者,鄭氏謂其自近始,蔡氏以為由親而尊臣,竊以謂武王伐商,受命於文考,及其成功也,先告焉。因告文考,遂及七世之廟,故又三日,然後以所以成文考之志者,告天焉。蓋武王成文考之志,而文考又所以成天之志也。豈以遠近為先後哉。

底商之罪,告于皇天。后土所過,名山大川。曰:惟有道曾孫周王發,將有大正于商。惟爾有神,尚克相予,以濟兆民,無作神羞。

臣按王者之師,代天致罰,非其人得罪於天,天理所不容,人情所不堪。必不輕易以動眾也。其始也,必以其人所積之惡,所犯之罪,以告于皇天后土。軍旅所至之地,所經過之山川,皆必致吾所以興師,及彼不可不討之意,以告於神明。苟揆之理,反諸身而有一毫利己之私,一念忿人之意,不合於天,不順於人,決不敢輕舉焉。孟子曰:征者,正也。己必正而後可以正人。未有己不正而能正人者也。不正之事,言之人且不可,況神乎。神所不可聞者,人決不可為也。一己為之,且不可,況役使千萬人而為之乎。

《詩序》:常武穆公美宣王也,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為戒。然其首章曰: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太祖,太師皇父,整我六師,以修我戎,既敬既戒,惠此南國。

朱熹曰:宣王自將以伐淮北之人,詩人作此以美之。

其四章曰:王奮厥武,如震如怒,進厥虎臣,闞如虓虎。鋪敦淮濆,仍執醜虜。截彼淮浦,王師之所。

輔廣曰:言王師在淮浦之上,有截然不可犯之勇也。

臣按先儒謂此言王師至徐,布陳而制勝也。

其五章曰:王旅嘽嘽,如飛如翰,如江如漢,如山之苞,如川之流,綿綿翼翼,不測不克,濯征徐國。

臣按先儒此極言王師之無敵如此。

其卒章曰:王猶允塞,徐方既來。徐方既同,天子之功。四方既平,徐方來庭。徐方不回,王曰還歸。

臣按詩篇之名,多以首章二字,惟此篇則以常武為名,一篇之詩,凡六章,章八句,並無所謂常武二字也。以此名篇,蓋特立名,義序所謂因常德以立武事,是以始言敬戒,終言允塞。是所謂立常德也。其閒所謂整六師,奮厥武,進虎臣,執醜虜,疾而栗,眾而盛。其靜也,則不可動;其進也,則不可禦。綿綿然而相續,翼翼然而整肅。有不可測度之神,有不可勝當之勇。乃一舉而致,徐方之來同,同者,上下、內外、咸服,而無二心也。由一方而致四方之來庭庭者,四裔八蠻,朝會而無閒也。若是者雖曰奮武立功,人君之常德然至於四方來庭,則亦非常之武矣。

《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晉侯,獻楚俘于王,駟介百乘,徒兵千,鄭伯傅王,用平禮也。己酉,王享醴,命晉侯宥,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賜之大輅之服,戎輅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虎賁三百人。曰:王謂叔父,敬服王命,以綏四國,糾逖王慝,晉侯三辭,從命。曰: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揚天子之丕顯休命,受策以出,出入三覲。

臣按此古人獻俘策命之禮,見於春秋者。

晉侯城濮之戰,振旅愷以入於晉,獻俘授馘,飲至大賞,徵會討貳,殺舟之僑以徇於國,民於是大服,君子謂文公其能刑矣。三罪而民服,詩云,惠此中國,以綏四方,不失賞刑之謂也。

臣按此雖春秋時事,而亦可見三代振旅凱還之遺制。

定公四年,衛祝佗,子魚曰:君以軍行,祓社釁鼓,祝奉以從。

臣按古禮天子親征祝,必奉廟主、社主,從軍而行,有功則賞於廟主前,不用命則戮于社主前。示不專也。

漢武帝時,李廣與程不識俱以將兵有名。當時,廣行無部伍行陳,就善水草舍止,人人自便,不擊刁斗自衛,幕府省約文書,然亦遠斥候,未嘗遇害。不識正部曲行伍營陳,擊刁斗,士吏治軍簿至明,軍不得休息。然亦未嘗遇害。不識曰:李廣雖極簡易,然敵卒犯之,無以禁也。我軍雖煩擾,然敵亦不得犯我。

司馬光曰:《易》曰:師出以律,否臧凶。治眾而不用,法無不凶也。李廣之將,使人人自便,以廣之才,如此焉,則可也。然不可以為法,何則其繼者難也。況與之並時,而為將乎。夫小人情樂於安肆,而昧於近禍。彼既以程不識為煩擾,而樂於從廣,且將仇其上而不服,然則簡易之害,非徒廣軍,無以禁敵之倉卒,而已也。故曰:兵事以嚴終為將者,亦嚴而已矣。然則效程不識雖無功猶不敗,效李廣鮮不覆亡哉。

臣按程李二將出師之是非,司馬光斷之當矣。後世行師者,要當以程不識為法,而以李廣為戒。

宋歐陽修言於仁宗曰:攻人以謀,不以力,用兵鬥智,不鬥多。前代用兵之人,多者常敗,少者常勝。王尋以百萬之兵,遇光武九千人,而敗。是多者敗,而少者勝也。苻堅以百萬之兵,遇東晉二三萬人,而敗,是多者敗,而少者勝也。曹操以三十萬青州兵大敗於呂布,退而歸許,復以二萬人破袁紹十二萬人,是用兵多則敗,少則勝之明驗也。李靖破突厥於定襄,用三千人,其後破頡利於陰山,亦不過一萬,蓋兵不在多,能以計取爾。故善用兵者,以少為多,不善者,雖多而愈少也。為今計者,添兵則耗國,減兵則破賊。今沿邊之兵,不下七八十萬,可謂多矣。然訓練不精,又有老弱虛數,則十人不當一人,是七八十萬之兵,不當七八萬人之用。加又軍無統制,分散支離,分多為寡,兵法所忌,此所謂不善用兵者,雖多而愈少,故常戰而常敗也。臣願陛下赫然奮威,敕厲諸將,精加訓練,去其老弱,七八十萬中,可得五十萬數。古人用兵以一當百,今既未能,但得以一當十,則五十萬精兵可當五百萬兵之用。所謂善用兵者,以少為多,古人少而常勝者,以此也。

臣按先儒謂世之為將者,咸欲多兵而不知。兵至三十萬,難用矣。前代以六十萬勝,楚以四十萬勝秦,惟王翦、項籍二人。而多多益辦者,惟韓信能之。自餘兵至三十萬,未有得志者,若趙括、王尋、苻堅之類,其眾愈多,其敗愈毒。然猶有可諉者,曰:將不善也。曹操可謂善將矣。乃以水軍六十萬,敗於烏林,是時戰艦相接,故為敵人所燒;大眾屯聚,故疫死者幾半,豈非兵多為之累乎。夫以漢祖之才,不

過能將十萬眾,則軍六十萬當得,如高祖者六人,乃能將之,高祖豈易得哉。由是觀之,則兵多適足為累,況國家之粟帛有限,生民之膏血有涯,修武備者,惟在慎選將帥,嚴立階級,因其見有之人,補其不足之數,無事則簡閱之,訓練之,沙汰之,使人人皆可用,而無一人之不中用。有事則約束之,戒敕之,申令之,使事事皆合法,而無一事之不如法。縱不能如古人之兵,以一而當十,然一人有一人之用,用一人是一人,用千百人如一人,既不虛吾之糧賞,以致耗費,又不閡吾之號令,以致廢格,所御乃所識,所戰皆所教。情意易以流通,恩威易以周遍,少而愈精,多而益辦,無敵於天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