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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7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二百七十四卷目錄

 弓矢部藝文一

  弓銘           周武王

  弧矢銘          漢李尤

  良弓銘           前人

  謝武陵王賜弓啟      齊王融

  弓矢贊        梁昭明太子

  弓賦           宋吳淑

  箭賦            前人

 弓矢部藝文二〈詩〉

  小雅彤弓三章

  詠弓           梁宣帝

  詠弓           唐太宗

  弓             李嶠

  箭             前人

  石箭頭歌        明謝應芳

 弓矢部選句

 弓矢部紀事

 弓矢部雜錄

戎政典第二百七十四卷

弓矢部藝文一

《弓銘》周武王

屈申之義,廢興之行,無忘自過。

《弧矢銘》漢·李尤

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協并,八極同紀。

《良弓銘》前人

弓矢之作,爰自曩時。鄉射載禮,招命在詩。妙稱顏高,巧發晉師。不爭之美,亦以辨儀。

《謝武陵王賜弓啟》齊·王融

殿下摛藻,蕙樓暢藝,蘭苑敷積玉於風筵,疊連珠於月的兔。園掩秀鄴,水慚奇融。揖讓未工,濫陪升飲之賞;操弧反正,謬奉招賢之錫。文韜鏤景,逸幹捎雲。玩溢百齡,佩流千載。

《弓矢贊》梁·昭明太子

弓用筋角,矢製良工。亦以觀德,非止臨戎。楊葉命中,猿墮長空。

《弓賦》宋·吳淑

昔聖人弦木為弧,剡木為矢,故天下以服,而萬民以治。若乃六材七幹之妙,三鈞九和之美,著以角𧤗,飾之象弭,繡質良材,烏號徑理。或為備盜之用,或著為箕之旨,賞功有彤玈之賜,射遠著往來之體,得繁弱於封父,用桃弧於楚子。爾其仰高舉下之道,執弰承弣之儀。或創其始於倕羿,或傳其本自般揮。初觀宛轉之形,翩其反矣,乍得穹隆之狀,受言藏之,若夫檿弧,嘗見於亡周大屈,亦聞於賜魯綦連四疊,陳球千步。招虞人而不進,佞齊宣而寧誤。若其晉平七札,顏高六鈞,麟膠兮棘竹,燕角兮楚筋。尹襄之問郄至,朱穆之呵虎。賁則有韜於韣韔之衣,加以金玉之飾。或重男子之事,或小楚人之得。賀以屈盧,並玆越棘,盡高鳥而見藏,射太陰而救蝕。爾其東明擊水混填,貫船必麻筋而楊幹,豈金弧而玉弦二十石,獨有,羊侃三百斤兼聞蓋。延青檀。既其勁利,綠沈亦復精堅,極妙理於九合,窮精思於三年,亦有麻林之造,挹婁之美。嘉此陽聲,寶茲上制詩著載櫜禮,標垂帨徐偃之受禎祥。太宗之詢脈理。至若號以推亡名之,曲張倚於西序。寶在東房,或插於雕服,或掛以扶桑。故大侯既抗,我弓既張,則見其威儀,棣棣而射,矢斯藏。

《箭賦》前人

若夫勾越之簳,會稽之美,寶東房之垂竹,藏陳庭之楛矢。耿恭傅毒,郎基剪紙,飛衛見困於甘蠅,由基擅能於呂錡。爾其夏服忘歸之已作,三鐮八法之既修,捨之如破,束之其搜,中肩兮夾脰,貫轂兮汰輈。或迴船而受敵,或緣水以相求,則有魯金僕姑,鴻超綦衛,關羽中之而刮骨,項羽叱之而墜地。至於飛鋩電影,毒鐵焦銅,取董澤而寧既,採蒲臺而欲空。或有蓬桑共施,彤玈並錫,圉人既見於浴馬,漢將方驚於射石。或以勉由也之學,或以比史魚之直,喻隨人而侯景能言,譬弦上而陳琳見釋。至夫威號天策,神名續長,射丁侯而則病,異函人之恐,傷魯連之下。聊城安于之備,晉陽先驅既為於無忌居守,仍聞於卞莊。亦有高禖祈子夏官獻箙,翫彼鶻尾,重玆金鏃。李陵兵盡而徒手,隗囂勢窮而發屋。張侯既言於貫肘,顯達更欣於拔目。白猿擁樹以長號,神女銜冤而晝哭。翦蒿楛以無餘,伐淇園而未足。至其麗龜以獻,策馬言歸,紛然雨集,欻爾虹飛,中楯瓦以猶勁,穿楊葉以無虧飲石梁而已,絕定天山而更奇斯聖人,剡木之利亙萬古而申威。

弓矢部藝文二《小雅·彤弓三章》此天子燕有功諸侯而錫以弓矢之樂歌也。

彤弓弨兮,受言藏之,我有嘉賓,中心貺之,鐘鼓既設,一朝饗之。〈賦也〉

彤弓弨兮,受言載之,我有嘉賓,中心喜之,鐘鼓既設,一朝右之。〈賦也〉

彤弓弨兮,受言櫜之,我有嘉賓,中心好之,鐘鼓既設,一朝醻之。〈賦也〉

《詠弓》梁·宣帝

虞人招不進,繁氏久稱工。已悲軒主跡,復挹楚王風。

《詠弓》唐太宗

上弦明月半,激箭流星遠。落鴈帶書驚,啼猿映枝轉。

《弓》李嶠

桃文稱辟惡,桑質表初生。宛轉雕鞬際,依稀半月明。遙彎落鴈影,虛引怯猿聲。徒切烏號思,攀龍遂不成。

《箭》前人

漢甸初收羽,燕城忽解圍。影隨流水急,光帶落星飛。夏列三成範,堯沈九日輝。斷蛟雲夢澤,希為識忘歸。

《石箭頭歌》明·謝應芳

吳人開渠自望亭通漕湖,多得石箭頭,長洲徐伯昂持以見遺,請為賦詩。

南山爛盡蒼雲根,飄風勢欲傾崑崙。老砮作鏃幾千載,神鑱鬼削秋無痕。沈沙不隨戈戟折,太陰元精壯冰結。五丁手抉出重泉,猶帶堯時九烏血。鵂鶹驚破膽,罔兩走折足。獨有老於菟,坐嘯風滿谷。猨臂將軍骨已枯,蒼頭顱兒金僕姑,時乎時乎奈爾砮。

弓矢部選句

魏陳琳武軍賦其弓,則烏號越耗,繁弱角端,象弭繡質哲拊文身,矢則申息肅慎,箘簬空疏,焦銅毒鐵,麗轂撻輈。

弓矢部紀事

《外紀》:黃帝命揮作弓,夷牟作矢,以威天下。

《世本》:揮於作弓,夷則作矢,皆黃帝臣。弓之神名曲張,矢之神名續長。

《外紀》:少昊次妃生般,為工正制弓矢,主祝弧星。《山海經》:少皞生般,是始為弓矢。帝俊賜羿彤弓素矰,以扶下國,羿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艱。〈注〉彤弓,朱弓;矰,矢名,以白羽。羽之言令羿以射逆除患,扶助下,國言射殺鑿齒、封豕之屬也。

《左傳》:莊公十一年,乘丘之役,公以金僕姑射南宮長萬,公右歂孫生搏之。〈注〉金僕姑,矢名。

閔公二年,狄人伐衛,公與石祈子玦,與甯莊子矢,使守。曰:以此贊國,擇利而為之。

成公十六年,晉侯及楚子,鄭伯,戰於鄢陵。呂錡射共王中目,王召養由基,與之兩矢,使射呂錡,中項伏弢,而死,以一矢復命。

《說苑》:楚共王出獵而遺其弓,左右請求之。共王曰:止楚人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仲尼聞之曰:惜乎,其不大亦曰人遺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也。仲尼所謂大公也。

《韓詩外傳》:齊景公使人為弓,三年乃成。景公得弓而射不穿二札,景公怒,將殺弓人,弓人之妻往見景公曰:蔡人之子,弓人之妻也。此弓者,太山之南烏,號之柘,騂牛之角,荊麋之筋,河魚之膠也。四物者,天下之練材也,不宜穿札之少如此。且妾聞奚公之車,不能獨走;莫邪雖利,不能獨斷;必有以動之。夫射之道在手若附枝,掌若握卵,四指如斷短杖,右手發之,左手不知,此蓋射之道。景公以為儀,而射之穿七札,蔡人之夫立出矣。

《左傳》:昭公七年,楚子享公於新臺,使長鬣者相,好以大屈,既而悔之,薳啟疆聞之,見公,公語之,拜賀,公曰:何賀。對曰:齊與晉越,欲此久矣,寡君無適與也。而傳諸君,君其備禦三鄰,慎守寶矣,敢不賀乎。公懼,乃反之。

定公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齊,門於陽州,士皆坐列。曰:顏高之弓六鈞,皆取而傳觀之。陽州人出,顏高奪人弱弓,籍丘子鉏擊之,與一人俱斃,偃且射子鉏,中頰,殪,顏息射人中眉,退曰:我無勇,我志其目也。師退,冉猛偽傷足而先,其兄會乃呼曰:猛也殿。

哀公二十六年,衛出公自城鉏,使以弓問子贛,且曰:吾其入乎。子贛稽首受弓,對曰:臣不識也。私於使者曰:昔成公孫於陳,甯武子,孫莊子,為宛濮之盟,而君入,獻公孫於衛齊,子鮮,子展,為夷儀之盟,而君入,今君再在孫矣,內不聞獻之親,外不聞成之卿,則賜不識所由入也。詩曰:無競惟人,四方其順之,若得其人,四方以為主,而國於何有。

《國語》:仲尼在陳,有隼集於陳侯之庭而死,楛矢貫之,石砮其長尺有咫,陳惠公使人以隼如仲尼之館問之。仲尼曰:隼之來也遠矣,此肅慎氏之矢也。昔武王克商,通道於九夷,百蠻使各以其方賄來貢使,無忘職業,於是肅慎氏貢楛矢石砮,其長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遠也。以示後人,使永監焉,故銘其栝。曰肅慎氏之貢矢,以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諸陳。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親也,分異姓以遠方之職,貢使無忘服也。故分陳以肅慎氏之貢,君若使,有司求諸,故府其可得也。使求得之,金櫝如之。

闕子、宋景公使弓工為弓,九年來見。公曰:為弓亦遲。對曰:臣不得見公矣。曰:臣之精盡於弓矣。獻弓而歸,三日而死。公張弓登臺,東面而射,矢踰孟霜之山,集彭城之東,其餘力逸勁,飲羽於石梁。

《瑯嬛記》:魯人有僕忽不見,旬日而返。主欲笞之,僕曰:臣之姑修元女術得道,白日上昇,昨降於泰山,召臣飲,極歡不覺,遂旬日。臨別贈臣以金矢一乘曰:此矢不必善射,宛轉中人而復歸於笮主人。試之果然,韞而寶焉,因以金僕姑名之,自後魯之良矢皆以此名。《戰國策》:智伯陰結韓魏,將以伐趙。趙襄子之晉陽,至行城郭,案府庫,視倉廩,召張孟談曰:吾城郭之完,府庫足用,倉廩實矣,無矢,奈何。張孟談曰:臣聞董子之治晉陽也,公宮之垣皆以荻蒿苫。楚廧之其高至丈餘,君發而用之。於是發而試之,其堅則箘簬之勁不能過也。

楚人有好以弱弓微繳加歸鴈之上者,頃襄王聞而召問之,對曰:見鳥六雙,王何不以聖人為弓,以勇士為繳,時張而射之。此六雙者,可得而囊載也。

《呂氏春秋》:齊宣王所用弓不過三石,而左右皆曰:此不下九石。宣王終日自以為能用九石。

孔叢子楚王張繁弱之弓,載忘歸之矢,以射蛟兕於雲夢。

《風俗通》:烏號者,柘桑之枝,枝條暢茂,烏登其上,垂下著地,烏適飛去。從後撥殺,取以為弓,因名烏號。《後漢書·蓋延傳》:蓋延字巨卿,漁陽人也。身長八尺,彎弓三百斤。

《祭彤傳》:彤有勇力,能貫三百斤弓。

《耿恭傳》:北單于遣左鹿蠡王二萬騎擊車師。恭遣司馬將兵三百人救之,道逢匈奴騎多,皆為所歿。匈奴遂破殺後王安得,而攻金蒲城。恭乘城搏戰,以毒藥傅矢。傳語匈奴曰:漢家箭神,其中瘡者必有異。因發強弩射之。鹵中矢者,視創皆沸,遂大驚。會天暴風雨,隨雨擊之,殺傷甚眾。匈奴震怖,相謂曰:漢兵神,真可畏也。遂解去。

《寇恂傳》:光武北征燕、代。恂移書屬縣,伐淇園之竹,為矢百餘萬。

《陸康傳》:康少仕郡,以義烈稱,除高成令。縣在邊陲,舊制,令戶一人具弓弩以備不虞,不得行來。長吏新到,輒發民繕修城郭。康至,皆遣罷,百姓大悅。

《陳球傳》:桂陽黠賊李研等群聚寇鈔,太尉楊秉表球為零陵太守。球到。乃悉內吏人老弱,與共城守,弦大木為弓,羽矛為矢,引機發之,遠射千餘步,多所殺傷。《段熲傳》:建寧元年春,熲將兵萬餘人,齎十五日糧,從彭陽直指高平,與先零諸種戰於逢義山。鹵兵盛,熲眾恐。熲乃令軍中張鏃利刃,長矛三重,挾以強弩,列輕騎為左右翼。激怒兵將曰:今去家數千里,進則事成,走必盡死,努力共功名。因大呼,眾皆應聲騰赴,熲馳騎於傍,突而擊之,鹵眾大潰。

《吳志·孫權傳》:建安十八年,曹公攻濡須,權與相拒月餘。〈註〉《魏略》曰:權乘大船來觀軍,公使弓弩亂發,前著其船,船偏重將覆,權因迴船,復以一面受箭,箭均平,乃還。

《魏志·挹婁傳》:其弓長四尺,力如弩,矢用楛,長尺八寸,青石為鏃,古之肅慎氏之國也。善射,射人皆入因。矢施毒,人中皆死。

《陳留王紀》:景元三年,肅慎國遣使重譯入貢,獻其國弓三十張,長三尺五寸,楛矢長一尺八寸,石弩三百枚。

《高句麗傳》:句麗別種依小水作國,因名之為小水貊,出好弓,所謂貊弓是也。

《晉書·武帝紀》:咸寧五年,肅慎來獻楛矢、石弩。《元帝紀》:太興二年八月,肅慎獻楛矢石弩。

《桓石虔傳》:石虔小字鎮惡。有才幹,趫捷絕倫。從父在荊州,於獵圍中見猛獸被數箭而伏,諸督將素知其勇,戲令拔箭。石虔因急往,拔得一箭,猛獸跳,石虔亦跳,高於獸身,猛獸伏,復拔一箭以歸。

《肅慎氏傳》:有石弩,皮骨之甲,檀弓三尺五寸,楛矢長尺有咫。其國東北有山出石,其利入鐵,將取之,必先祈神。

《石季龍載記》:李壽將李宏自晉奔於季龍,壽致書請之題曰趙王。石君季龍不悅,付外議之多,有異。同中書監王波議曰:今李宏以死自誓,若得反魂蜀漢,當鳩。率宗族混同王化,若遣而果也,則不煩一旅之師,而坐定梁,益就有進退,豈在逃命一夫。壽既號並日,月跨僭一方,今若制詔,或敢酬反,則取誚戎裔,宜書答之并贈,以楛矢使壽知我遐荒必臻也。於是遣宏備物以酬之。李宏既至,蜀漢李壽欲誇其境,內下令云羯使來庭,獻其楛矢。季龍聞之怒甚,黜王波以白衣守中書監。

《宋書·蕭思話傳》:元嘉十四年,遷使持節、臨川王義慶平西長史、南蠻校尉。太祖賜以弓琴,手敕曰:丈人頃何所作。事務之暇,故以琴書為娛耳,所得不曰義邪。眷想常不忘情,想亦同之。前得此琴,云是舊物,亦有名京邑,今以相借。因是戴顒意於彈撫,響韻殊勝,直爾嘉也。并往桑弓一張,材理乃快,先所常用,既久廢射,又多病,略不能制之,便成老公,令人歎息。良材美器,宜在盡用之地,丈人真無所與讓也。

《南齊書·戴僧靜傳》:陳引叔,泰始初,隨太祖東討,遂歸身隨從征伐。小心慎事,以功見賞,封當陽縣子,官至太子左率。啟世祖以鍛箭<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7587-18px-GJfont.pdf.jpg' />用鐵多,不如鑄作。東冶令張侯伯以鑄<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7587-18px-GJfont.pdf.jpg' />鈍,不合用,事不行。《三國典略》:梁以護軍將軍陸法和為郢州刺史,封江乘縣公法,和嘗軍次白帝,謂人曰:諸葛孔明可謂名將,吾目見之。此城旁有埋弩箭鏃一斛,許因令掘之,果如其言。

《魏書·秦明王翰傳》:翰子儀膂力過人,弓力將十石;陳留公虔,槊大稱異。時人云:衛王弓,桓王槊。

《奚康生傳》:康生性驍勇,有武藝,弓力十石,矢異常箭,為當時所服。從都將李兜為前驅軍主,頻戰陷陳,壯氣有聞。蕭鸞置義陽,〈闕〉招誘邊民。康生復為統軍,從王肅討之,進圍其城。鸞將張伏護自昇城樓,言辭不遜,肅令康生射之。以強弓大箭望樓射窗,扉開即入,應箭而斃。彼民見箭,皆云狂弩。蕭衍聞康生能引強弓,力至十餘石,故特作大弓兩張,送與康生。康生得弓,便會集文武,乃用平射,猶有餘力。其弓長八尺,把中圍尺二寸,箭粗殆如今之長笛,觀者以為希世絕倫。弓即表送,置之武庫。

《孝文帝本紀》:太和十有二年八月甲子,勿吉國貢楛矢、石砮。

《宣武帝本紀》:景明四年八月庚子,勿吉國貢楛矢。正始四年二月己未,勿吉國貢楛矢。

永平四年八月癸巳,勿吉國獻楛矢。

延昌元年八月丁亥,勿吉國貢楛矢。

《孝明帝本紀》:延昌四年正月,即位。冬十月庚午朔,勿吉國貢楛矢。

《吐谷渾傳》:吐谷渾阿豺暴病,臨死召諸子弟告之曰:先公車騎捨其子虔以大業屬吾,吾豈敢忘先公之舉而私於緯代,其以慕璝繼事。阿豺有子二十人,緯代,長子也。阿豺又謂曰:汝等各奉吾一隻箭,折之地下。俄而命母弟慕利延曰:汝取一隻箭折之。慕利延折之。又曰:汝取十九隻箭折之。延不能折。阿豺曰:汝曹知否。單者易折,眾則難摧,戮力一心,然後社稷可固。言終而死。

《北史·王傑傳》:恭帝元年,傑從于謹圍江陵。時柵內有人,善用長槊,戰士將登者,多為所斃。謹令傑射之,應弦而倒。登者乃得入,餘眾繼進,遂拔之。謹喜曰:濟我大事者在此箭也。

《北齊書·綦連猛傳》:猛轉中外府帳內都督,賞邙山之功,封廣興縣開國君。五年,梁使來聘,云有武藝,求訪北人,欲與相角。世宗遣猛就館接之,雙帶兩鞬,左右馳射。兼共試力,挽強弓,梁人引弓兩張,力皆三石,猛遂并取四張,疊而挽之,過度。梁人嗟服之。

《郎基傳》:基累遷海西鎮將。梁吳明徹率眾攻圍海西,基獎勵兵民,固守百餘日,軍糧且罄,戎仗亦盡,乃至削木為箭,剪紙為羽。圍解還朝,僕射楊愔迎勞之曰:卿本文吏,遂有武略。削木剪紙,皆無故事,班墨之思,何以相過。

《隋書·李密傳》:密有圖翟讓之計,讓至密所。密引讓入坐,有好弓,出示讓,遂令讓射。讓引滿將發,密遣壯士蔡建自後斬之。

《靺鞨傳》:拂涅以東,矢皆石鏃,即古之肅慎氏也。人皆射獵為業,角弓長三尺,箭長尺有二寸。常以七八月造毒藥,傅矢以射禽獸,中者立死。

《林邑傳》:王戴金花冠,形如章甫,衣朝霞布,珠璣瓔珞,足躡革履,時復錦袍。良家子侍衛者二百許人,皆執金裝刀。有弓、箭、刀、槊,以竹為弩,傅毒於矢。

《西突厥傳》:帝取桃竹白羽箭一枝以賜射匱,因謂之曰:此事宜速,使疾如箭也。使者返,路經處羅,處羅愛箭,將留之,使者譎而得免。射匱聞而大喜,興兵襲處羅,處羅大敗。

《唐書·劉黑闥傳》:秦王建天策府,其弧矢制倍於常。逐黑闥也,為突厥所窘,自以大箭射卻之。突厥得箭,傳觀,以為神。後餘大弓一、長矢五,藏之武庫,世寶之,每郊丘重禮,必陳於儀物之首,以識武功云。

《王忠嗣傳》:忠嗣本負勇敢,及為將,乃能持重安邊,不生事,嘗曰:平世為將,撫眾而已。吾不敢竭中國力以幸功名。故訓練士馬,隨缺繕補。有漆弓百五十斤,每弢之,示無所用。軍中士氣盛,日夜思戰,忠嗣縱詭間,伺鹵隙,時時出奇兵襲敵,所向無不克,故士亦樂為用。軍每出,召屬長付以兵,使授士卒,雖弓矢亦誌姓名其上。軍還,遺弦亡鏃,皆按名第罪。以是部下人自勸。

《張巡傳》:雍丘令令狐潮舉縣附賊。以賊眾四萬薄城。城中矢盡,巡縛槁為人千餘,被黑衣,夜縋城下,潮兵爭射之,久,乃槁人;還,得箭數十萬。其後復夜縋人,賊笑,不設備,乃以死士五百斫潮營,軍大亂,焚壘幕,追奔十餘里。

《冊府元龜》:元和九年三月乙亥,賜振武軍弓甲三百馱。

《清異錄》:寶曆中帝造紙箭竹皮弓,紙間密貯龍麝末香,每宮嬪群聚,帝躬射之中者,濃香觸體,了無痛楚。宮中名風流箭,為之語曰:風流箭中的,人人願。《冊府元龜》:文宗太和元年十一月,京兆尹奏伏緣畿甸頻有賊,徒應官健子弟若要習射並,請令本司各制射垛教試,不得將弓箭出城,假託習射從之。太和二年七月,內出弓箭及刀三千四百隻,口令度支,差人送銀州防禦營田。

太和九年十二月庚寅,敕罷兩街軍器。先是元和十年六月十三日,敕以內庫弓箭陌刀賜左右街使,充宰相入朝以為翼衛。及建福門而退,至是因訓注之亂,悉罷之。其所賜兩街軍器,盡歸於弓箭庫。

《唐書·劉巨容傳》:王郢反,攻明州,巨容以筒箭射郢死,拜明州刺史。

《田頵傳》:時稱朱瑾槊,米志誠弩,皆為第一。安仁義常曰:志誠弩十,不當瑾槊之一;瑾槊十,不當吾弓之一。《黑水韎鞨傳》:其矢石鏃,長二寸,蓋楛砮遺法。

《室韋傳》:土少金鐵,率資於高麗。器有角弓、楛矢,人尢善射。

《南詔傳》:永昌之西,野桑生石上,其材上屈兩向而下植,取以為弓,不筋漆而利,名曰暝弓。

《南蠻驃傳》:驃,古朱波也。其西有撲子蠻,趫悍,以青娑羅為通身褲,善用竹弓,入林射飛鼠無不中。人多長大,負排持槊而鬥。又有望蠻者,用木弓短箭,鏃傅毒藥,中者立死。

《酉陽雜俎》:荊州陟<img src='https://r.cnkgraph.com/Chars/wikipedia/commons/thumb/1/1b/GJfont.pdf/page25697-18px-GJfont.pdf.jpg' />寺僧那照善射,言雕翎能食諸鳥,羽復善作風羽,風羽法去括三寸,鑽小孔,令透笴及鎪風渠深,一粒自括,達於孔,則不必羽也。

《五代史·陸思鐸傳》:思鐸,領恩州刺史。梁、晉相距河上,思鐸鏤其姓名於箭筈以射晉軍,而矢中莊宗馬鞍,莊宗拔矢,見思鐸姓名,奇之。其後滅梁,思鐸謁見,莊宗出其矢以示之,思鐸伏地請死,莊宗慰而起之。《符存審傳》:存審,卒於幽州。臨終,戒其子曰:吾少提一劍去鄉里,四十年間取將相,然履鋒冒刃出死入生而得至此也。因出其生平所中矢鏃百餘而示之曰:爾其勉哉。

《遼史·太宗本紀》:會同元年四月,女直貢弓矢。

會同四年八月庚子,晉遣使進犀弓、竹矢。

《興宗本紀》:重熙十年九月癸亥,上獵馬盂山,草木蒙密,恐獵者誤射傷人,命耶律迪姑各書姓名於矢以志之。

重熙十二年二月,禁關南漢民弓矢。

《國語》:解車駕遠歸閤門,使持雄箭勘,箭官持雌箭,比較相合,而後入宮。

《宋史·曹光實傳》:光實從子克明知辰州。撫水蠻叛,徙宜、融、桂、昭、柳、象、邕、欽、廉、白十州都巡檢使兼安撫使。既至,蠻人獻藥一器,曰谿洞藥,藥箭中人,以是解之可不死。克明曰:何以驗之。曰:請試以雞犬。克明曰:當試以人。乃取藥箭刺酋股而飲以藥,即死,群蠻慚懼而去。

《西夏傳》:至道初,李繼遷遣左都押衙張浦以橐駝及良馬來獻。太宗令衛士翹關、超乘、引彊、奪槊於後園,俾浦等觀,且令兵士皆拓兩石弓。帝笑問浦曰:羌人敢敵否。浦曰:羌部弓弱矢短,但見此長大人則已遯矣,況敢敵乎。

《八編類纂》:真宗咸平元年,馬軍都頭石歸宋進木羽弩箭,以木為簳為翎,長尺餘,所激甚遠,入鎧甲則簳去而鏃留,牢不可拔。

《玉海》:咸平五年六月,石普言能發火毬火箭,上召至崇政殿試之,輔臣同觀。先是開寶二年三月,馮繼昇岳義方上火箭法,試之,賜束帛。

《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二年六月甲午,罷邕、宜州歲貢藥箭。

《郭進傳》:牛思進者,祈州無極人。少從軍,以膂力聞。嘗取強弓絓於耳,以手引之令滿。

《趙振傳》:振徙湖北都巡檢使兼制置南路。以南方暑濕,弓弩不利,別創小矢,激三百步,中輒洞穿,蠻遂駭散。

《和斌傳》:斌子詵,以蔭為河北副將,累官至右武大夫、威州刺史、知雄州。上制勝強遠弓式,能破堅於三百步外,邊人號為鳳凰弓。

《范恪傳》:恪,字許國。遷供備庫副使。恪有弓勝一石七斗,其箭鏃如鏵,名曰鏵弓。又於羽間識其官稱、姓氏,凡所發必中,至一箭貫二人。他日,取焦蒿砦歸,恪獨殿後,為數千騎所襲。恪視矢箙止有二鏵,即為引滿之勢,賊遽卻。

《夢溪筆談》:予伯兄善射,自能為弓。其弓有六善:一者,往體少而勁;二者,和而有力;三者,久射力不屈;四者,寒暑力一;五者,弦聲清實;六者,一張便正。凡弓,往體少則易張而壽,但患其不勁;欲其勁者,妙在治筋。凡筋生長一尺,乾則減半,以膠湯濡而極之,復長一尺,然後用則筋力己盡,無復伸弛。又揉其材,令仰,然後傅角與筋,此兩法所以為筋也,凡弓節短則和而虛,節長則健而柱,節得中則和,而有力仍弦聲清實。凡弓初射,與天寒則勁強而難挽射久;天暑則弱而不勝矢,此膠之為病也。凡膠欲薄而筋力盡,強弱任筋而不任膠,此所以射久力不屈寒暑力一也。弓所以為正者,材也。相材之法,視其理。其理不因矯揉而直中繩則張而不跛,此弓人之所當知也。

《宋史·王珪傳》:珪季父罕,以蔭知宜興縣。時西方用兵,仍年科箭羽於東南,價踊貴,富室至豫貯以待鬻。罕白郡守,倍其直市之,而令民輸錢。旁州聞之,皆願為常州法。

《兵志》:熙寧七年,判監呂惠卿言:其所上弓式及其他兵器制度,下殿前、馬、步三司令定奪去取。而逐司不過取責軍校文狀以聞,非獨持其舊說不肯更張,又其智慮未必能知作器之意。臣於朝廷已行之令,非敢言改,乞就一司同議。帝乃遣管軍郝質赴監定奪,皆曰便。時軍器監制器不一,材用滋耗。於是詔不以常制選官馳往州縣根括牛皮角筋,能令數羨,次第加獎。是歲,始造箭曰狼牙,曰鴨觜,曰出尖四楞,曰一插刃鑿子,凡四種推行之。

《玉海》:元豐二年,上聞尹抃能為弓,能辨六材,命乘驛赴闕,五年八月,抃造插弰弓。

元豐六年九月丁巳,上批付劉昌祚所進器械,具悉今賜卿金線,烏弰弓一,神臂弓二。

《揮麈後錄》:揚州郡治之東廡扄鎖屋數間,上有建隆元年朱漆金書牌,云非有緩急,不得輒開。宣和元年,盜起浙西,詔以童貫提師討之。道出淮南,見之焚香,再拜,啟視之,乃弓弩各千。愛護甚至,儼然如新。貫命弦以試之,其力比之後來過倍,而製作精妙,不可跂及。士卒皆歎服,施之於用,以致成功。此蓋太祖親征,李重進時所留者。

《宋史·兵志》:建炎初,上諭宰執曰:方今戰士無慮三十萬,若皆被堅執銳,加以弧矢之利,雖強敵,無足畏也。造弓必用良工善價。

《楊再興傳》:兀朮頓兵十二萬於臨潁。再興以二百騎遇敵於小商橋,驟與之戰,殺二千餘人,及萬戶撒八孛堇、千戶百人。再興戰死,後獲其屍,焚之,得箭鏃二升。

《畢再遇傳》:再遇引兵赴六合,金人進兵圍城,城中矢盡,再遇令人張青蓋往來城上,金人意其主兵官也,爭射之,須臾矢集樓牆如蝟,獲矢二十餘萬。

《玉海》:宋紹興三年,上謂輔臣曰:造弓必用良工,今御前所造弓,其直八千,可以為式,宜令軍器所及張俊軍中分造。

韓世忠之制兵器,凡今跳澗以習騎,洞貫以習射,狻猊之鍪,連鎖之甲,斧之有掠陣,弓之有克敵,皆世忠之遺法。

《揮麈三錄》:洪景伯兄弟應博學宏詞,以克敵弓銘為題,洪惘然不知所出。有巡鋪老卒睹於案間,以問洪云:官人欲知之否。洪笑曰:非爾所知。卒曰:不然,我本韓世忠太尉之部曲,從軍日目見有人以神臂弓舊樣獻於太尉,太尉令如其制度製以進御,賜名克敵。并以歲月告之,洪盡用其語。首云紹興戊午五月大將云云,主文大以驚喜,是歲遂中科目,若有神助焉。此蓋熙寧中,西人李宏中創造,因內侍張若水獻於裕陵者也。

《宋史·李芾傳》:芾知潭州。元右丞阿里海牙以大兵入潭。城中矢盡,有故矢皆敗羽,芾令括民間羽扇,立具。《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十五年閏月己酉朔,定應禁弓箭鎗刀路分品官家奴客旅等許帶弓箭。

《章宗本紀》:承安五年二月癸卯,定進納粟補官之家存留弓箭制。

《抹撚史扢撘傳》:史扢撘形不過中人,而拳勇善鬥。工用手箭,箭長不盈握,每用百數,散置鎧中,遇敵抽箭,以鞭揮之,或以指鉗取飛擲,數矢齊發,無不中,敵以為神。其箭皆以智創,雖子弟亦不能傳其法。

《張彀傳》:彀,字伯英,許州臨潁人。大定二十八年進士。同州觀察判官。是時,出兵備邊,州徵箭十萬,限以鵰鴈羽為之,其價翔躍不可得。彀曰:矢去物也,何羽不可。節度使曰:當須省報。彀曰:州距京師二千里,如民急何。萬一有責,下官身任其咎。一日之間,價減數倍。尚書省竟如所請。

《僕散忠義傳》:忠義以丞相兼都元帥。與宋相持日久,慮夏久雨,弓力易減,宋或乘時見攻,豫選勁弓萬張於別庫。及自汴赴闕議事,次濬州,宋將李世輔果掩取靈璧、虹縣,遂陷宿州。忠義使人還汴,發所貯勁弓給志寧軍,與宋人戰,遂大捷,竟復宿州。

《強伸傳》:鄭州之敗,元帥任守真死。天興元年八月,中京人推伸為府僉事。甫三日,北兵圍之。兵器已盡,以錢為鏃,得大兵一箭,截而為四,以筒鞭發之。

《元史·布智兒傳》:布智兒,蒙古脫脫里台氏。父紐兒傑,身長八尺,有勇力,善騎射,能造弓矢。嘗道逢太祖前驅騎士別那顏,邀與俱見太祖,視其所挾弓矢甚佳,問誰造者,對曰:臣自為之。適有野鳧翔於前,射之,獲其二,并以二矢獻而退。別那顏隨之,至所居,布智兒出見,別那顏奇之,許以女妻之,父子遂俱事太祖。《輟畊錄》:中書令耶律文正王楚材,字晉卿,在金為燕京行省員外郎。國亡,歸於我朝。從太祖征伐諸國,夏人常八斤者,以治弓見知於上,詫王曰:本朝尚武,而明公欲以文進不已,左乎。王曰:治弓尚須弓匠,豈治天下不用治天下匠耶。上聞之喜,自是用王益密。《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三年十月壬午,命制國用使司造神臂弓千張、矢六萬。

至元二十二年五月,分漢地及江南所拘弓箭兵器為三等,下等毀之,中等賜近居蒙古人,上等貯於庫;有行省、行院、行臺者掌之,無省、院、臺達魯花赤、畏兀、回回居職者掌之,漢人、新附人雖居職無所預。至元二十三年五月,敕路、府、州、縣捕盜者持弓矢,各路十副,府、州七副,縣五副。

至元二十四年正月,弛女直、水達達弓矢之禁。至元二十七年五月,江西行省言:吉、贛、湖南、廣東、福建以禁弓矢,盜賊益發,乞依內郡例,許尉兵持弓矢。從之。

《武宗本紀》:至大二年十二月辛酉,禁漢人持弓矢兵仗。

《醫閭漫記》:遼陽東山,人人剽掠,至一家男子俱不在,在者惟三四婦人耳。兵不知虛實,不敢入其室。於院中以弓矢恐之,室中兩婦引繩,一婦安矢於繩,自窗棚而射之數矢,賊猶不退。矢竭矣,乃大聲詭呼曰:取箭來。自棚上以麻鞂一束擲之地,作矢聲。賊驚曰:彼矢多如是,不易制也。遂退去。

《八編類纂》:唐鄧山居者,以毒藥漬矢,以射獸應弦而倒,謂之毛胡盧。元末因用其人為兵,立毛胡盧萬戶府,又廣西猺獞所用弩矢,皆傅以藥,中人濡縷即死,比唐鄧者尢毒。

《弇州史·料徐中山世家》:高帝召徐達與曹國公李文忠、宋國公馮勝宴,射而賜之交趾弓五十,彤弓百。《明典故紀聞》:太祖因試將士,諭之曰:汝等知弓力乎。其力但能至百步,百步之外,又加五步焉不能入矣。故善射者求中於百步之內,則弓無敗折之患。都督同知武忠嘗使朝鮮國人請閱兵,因以弓矢請射。忠挽弓輒嫌其軟,並張兩弓折之。會有鴈橫空而過,忠援弓射之,應弦而落。

《明會典》:洪武二十三年,以天下歲造弓箭擾民,令工匠輪班赴京成造。

永樂元年,奏准造弓式面,闊三指,其力自七十斤至四十斤為四等,造箭尖銳如錐。

弘治九年,令弓用絲綿寸扎,外用堅漆。

弘治十七年,令兵仗局,將先年降去各處式樣,弓箭弦送戊字庫監,收內外官處,櫃藏鑰,送工科掌管,遇各處解到,日取出比驗收進。

嘉靖元年,奏准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布政司,并南直隸、蘇州等府歲額民弓箭弦,徵價解部於軍器局,雇匠團造四年,奏准仍解本色。嘉靖三十年,奏准南方民弓箭弦,通行折價,解京分發附近各省府。山東、山西、河南三布政司各五千副,真定等七府各一千副,委官如式成造,其有不堪,追賠究治。

隆慶元年,頒京廠清油大弓及小鐵頭紅箭弓弦式樣,令各省有司每歲如式造,解三年,題准各處弓箭弦條,俱徵解物料。

隆慶三年,各有司歲額民弓六萬六千七百六十七張,箭一百三萬四千二百一十二枝,弦三十三萬五千九百七十五條。隆慶二年,以前或折徵或本色,三年以後俱徵解物料,浙江弓二萬二千張,箭二十萬枝,弦一十一萬條;內杭州府弓二千張,箭一萬八千二百枝,弦一萬條;嘉興府、湖州府、嚴州府、金華府、衢州府、處州府、紹興府、寧波府、台州府、溫州府各弓二千張,箭一萬八千一百八十枝,弦一萬條,比舊額弓少七十七張,弦少七百八十五條;箭同江西,弓二萬五千八百七十三張,箭一十九萬八千八百七十九枝,弦一十三萬二千零八條;內南昌府弓二千八百五十張,箭二萬九千枝,弦一萬三千五百條;饒州府弓二千六百一十四張,箭一萬八千四百八十三枝,弦一萬二千九百八十一條;廣信府弓二千張,箭一萬七千枝,弦一萬條;南康府弓五百張,箭七千枝,弦二千五百四十五條;九江府弓三百張,箭五千枝,弦一千五百條;建昌府弓一千八百五十九張,箭一萬五千七百九十六枝,弦九千二百九十二條;撫州府弓二千九百五十張,箭二萬二百枝,弦一萬六千九百九十條;臨江府弓二千七百張,箭一萬六千四百枝,弦一萬三千條;吉安府弓三千六百張,箭二萬枝,弦一萬七千二百條;瑞州府弓二千張,箭一萬五千枝,弦一萬條;袁州府弓二千張,箭二萬枝,弦一萬條;贛州府弓二千張,箭一萬枝,弦一萬條;南安府弓五百張,箭五千枝,弦五千條;比舊額弓少二十三張,箭多八十三枝,弦多二千七百一十六條;福建弓一萬六千張,箭二十萬枝,弦七萬九千五百條;內福州府弓一千七百二十八張,箭四萬三千九百四十二枝,弦八千六百四十條;福寧州弓三百七十二張,箭九千四百五十八枝,弦一千八百六十條;泉州府弓二千一百張,箭二萬九千一百一十枝,弦一萬五百條;建寧府弓二千張,箭二萬九千三百枝,弦一萬條;延平府弓二千三百九十二張,箭三萬三百五十三枝,弦一萬一千七百一十條;汀州府弓二千一百張,箭一萬五千二百枝,弦一萬五百條;邵武府弓二千一百張,箭一萬七千五百枝,弦一萬五百條;興化府弓一千一百五十八張,箭四千三百二十四枝,弦五千七百九十條;漳州府弓二千五十張,箭二萬八百一十三枝,弦一萬條,比舊額箭多三十八枝,弦少四百六十三條;弓同湖廣弓五百七十四張,箭一十九萬一千三百三十三枝,弦二千八百六十七條;內武昌府弓二百張,箭七萬枝,弦一千條;岳州府弓一百張,箭三萬二千五百枝,弦五百條;常德府弓二百七十四張,箭八萬八千八百三十三枝,弦一千三百六十七條;比舊額箭多三枝,弦多五條弓同;直隸蘇州府弓三百二十張,箭四萬枝,弦一千六百條,比舊額少弓六百四十張,箭八萬枝,弦三千一百條;徽州府弓二千張,箭二萬枝,弦一萬條;松江府箭三萬四千枝,比舊額少箭六千枝;鎮江府箭三萬枝;常州府、寧國府、太平府、淮安府、揚州府、廣德州各箭二萬枝。萬曆間,牛觔九十斤四兩,每斤銀二錢五分;牛角一百八十七副,每副銀二錢二分,俱解折色。直隸廬州府觔四十八斤,角八十四副,安慶府觔四十二斤,四兩角一百三副。

弓矢部雜錄

《易經·噬嗑》:九四,噬乾胏,得金矢,按程傳金取剛,矢取直,本義周禮,獄訟入鈞,金束矢而後聽之。

暌,上九,暌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本義張弧,欲射之也。說弧,疑稍釋也,按先暌後合,故其象占如此。按《大全》胡氏曰:弦木為弧,本取暌象,解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程傳黃中色矢,直物本義,占為去邪,媚而得中直之象。

旅,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本義雉,文明之物,離之象也。六五柔順文明,又得中道為離之主,故得此爻者,為射雉之象。雖不無亡矢之費,而所喪不多,終有譽命也。

《詩經·小雅·吉日》:既張我弓,既挾我矢。

《斯干》:如矢斯棘。按注棘,急也,言其廉隅,整飭如矢之急,而直也。

角弓,騂騂角弓,翩其反矣,兄弟昏姻,無胥遠矣。〈注〉騂騂,弓調和貌。角弓,以角飾弓也。翩反貌。弓之為物,張之則內向而來,弛之則外反而去,有似兄弟昏姻,親疏遠近之意。

采綠,之子于狩,言韔其弓。

《大雅》:篤公劉,弓矢斯張。

《周頌·時邁》:載櫜弓矢。按《大全》孔氏曰:櫜弓矢衣,一名韜,故納弓於衣,謂韜弓。

《禮記·曲禮》:受弓劍者以袂。按注:以衣袂承接之不露手也。

凡以弓劍苞苴,簞笥問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按注:使者受命之時,操持諸物,即習其威儀,進退如至彼國之儀容也。

《王制》:諸侯賜弓矢,然後征。

《內則》:子生,男子設弧於門左,女設帨於門右,三日始負子,男射女否。

國君世子生,射人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少儀》:弓則以左手屈韣執拊。按註:韣弓衣拊弓把,左手屈弓衣,并於把而執之,而右手執簫以將命。《學記》:良弓之子,必學為箕。按註:善為弓之家,使榦角撓屈,調和成弓。故其子弟亦觀其父兄世業,學取柳條,和軟撓之成箕也。

《周禮·秋官》:大司寇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註〉鄭康成曰:古者一弓百矢,束矢則百個與。詩曰:其直如矢。必入矢者,取其直也。鄭鍔曰:訟以直為主入矢,所以自明其直也;不入矢,是自服不直矣。入矢而辭屈。又因而沒入於官,以罰之如是,可以致民於無訟。

《道德經·天道篇》:天之道,其猶張弓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與之。〈註〉天道,暗昧舉物類以為喻也。言張弓和調之,如是,乃可用夫抑高舉下,損強益弱,天之道也。

《抱朴子》:金弧玉弦,無激矢之能。

農夫得彤弓以驅鳥,南成得袞衣以負薪,猶世人得仙丹而不貴。

孫卿子弓矢不調,則羿不能以中微;六馬不和,則造父不能以致遠。士民不親附,則湯武不能以必勝。《淮南子》:淇衛箘簬,飾以金銀錫,雖有薄縞之幨然,猶不能穿也。若假之筋角之力,弓弩之勢,則貫兕甲而徑於革楯矣。

《韓詩外傳》:夫巧弓之見手也,傅角被筋膠漆之和,即可以為萬乘之寶也。及其被手而賈不數銖,人同材鈞,而貴賤相萬者,盡性致志也。

劉子閱《武篇》:逄蒙善射,不能用不調之弓;造父善御,不能策不服之馬;般倕善斲,不能運不利之斤;孫吳善將,不能戰不習之卒。

唐劉蛻《山書》:古之弓矢所以防惡也,懷惡者,在內所以能避弓矢也。故射惡未及,死而奪械,可以殺人於天下,天下從而禁畜私械者。嗚呼,古之弓矢所以防惡也,今則不然反防人之持弓矢也。

臆乘司馬遷言:李陵轉鬥千里,矢盡道,窮士張空弮。《漢書·文穎註》曰:弮弓,弩弮也。師古曰:拳去權反,字與絭同,又音眷。李善註:《文選》援李登《聲類》云:拳,或作捲,言兵已盡,但張空拳以擊耳。桓寬《鹽鐵論》曰:陳勝奮空捲而破百萬之軍。顏師古讀為拳者,謬矣。拳則屈,指不當,言張陵時矢盡,故張弩之空弓,非手拳已。今流俗謂奮空拳,蓋以拳手之拳,則失之矣。

《夢溪筆談》:東南之美,有會稽之竹箭,竹為竹,箭為箭,蓋二物也。今採箭以為矢,而通謂矢。為箭者,因其箭名之也。至于用木為笴,而謂之箭,則謬矣。

《芥隱筆記》:山谷作蘇,李枯木《道士賦》有懼夫子之獨立矢,來無鄉出。韓非子矢來有鄉。鄉,方也。有來,從之方,則積鐵以備;一鄉,謂聚鐵一身,以備一處,則甲之不全者,矢來無鄉,則鐵室以盡備之,謂甲之全者,自首至足,無不有鐵,故曰:鐵室,備之,則體不傷破。《演繁露·董卓傳》:卓膂力過人,雙帶兩鞬,左右馳射。註方言曰:所以藏箭,謂之箙,藏弓謂之鞬,左氏傳云:右屬櫜鞬。

《性理會通》:皇極經世云:夫弓固有強弱,然一弓,二人張之則有力者,以為弓弱;無力者,以為弓強,故有力者不以己之力有餘,而以為弓弱無力者,不以己之不足而以為弓強,何不思之甚也。一弓非有強弱也,二人之力強弱不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