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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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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一

    (查原書有臺灣全圖一篇,無非具其大概形勢;而府縣遠近、民番交界,皆糢糊不能認識。故覽者欲考其圖,茫然難辨,而不能無憾也。今按輿圖地理之書,重繪臺灣新圖,較原書頗為詳細。並於繪圖之後,述其疆域、職官、風俗、土產以及山水古蹟;凡屬臺灣者,皆以次錄之;雖不及「府志」之詳,而亦可得其大略,似於觀者不無裨焉。)

    臺灣古今郡縣各名考

  <font size=-1 color=#5b0012>臺灣府 東寧 附郭

  臺灣縣 赤崁 附郭

  鳳山縣 半屏 在府南八十里

  嘉義縣 武蠻 在府北一百七十里

  彰化縣 磺溪 在府北四十里</font>

    疆域考

  <font size=-1 color=#5b0012>福建省在京師南六千一百三里,領府十;臺灣者,府之一也,即古之東寧也。其地四面皆海。東西距一百里,南北距二千八百里。東界大山番,西界澎湖,南界馬磯頭,北界雞籠城。兵番雜處,查察奸匪。收獲豐盈,無異內地。至京師七千二百五十里,至省水路土站五百四十里。領縣四:曰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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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曰鳳山,曰嘉義,曰彰化。又新設縣一,曰恆春。又新設府一,曰臺北;縣三:曰淡水,曰新竹,曰宜蘭。</font>

    職官額略

  (總兵一 兵備道一 知府二 同知二 通判二 教授一 訓導四 知縣八 教諭四 典史八 縣丞八 巡檢八 經歷二)

    學校額略

  (府學三十名 臺灣十五 鳳山十五 淡水十六 嘉義十五 彰化十五)

    賦稅額略

  <font size=-1 color=#5b0012>臺灣徵粟五萬零九百九十一石,雜稅銀三百(千)三百餘兩。

  鳳山徵銀四萬三千七百五十兩,雜稅銀二千七百餘兩。

  嘉義徵粟四萬七千六百九十石,雜稅銀二千一百餘兩。

  彰化徵粟四萬二千四百九十石,雜稅銀一千一百餘兩。</font>

    風 俗

  (民俗敦厚,不知蠶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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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 產

  (鹽 鹿茸 紅糖 白糖 麝香 茉莉花)

    山

  (澎湖島 仙人山 小琉球嶼 玉案山 柳子林山 七星山 鳳鼻山 老佛山 七鯤身山 木岡山 半月山 筆架山)

    水

  (甘棠潭 三林港 八掌溪 蓮花池)

    古 蹟

  <font size=-1 color=#5b0012>鹿耳門 在臺灣縣西二十里

  天妃廟 在臺灣縣北

  鐵絲橋 在嘉義縣南

  水仙宮 在鳳山縣安平鎮</font>

    名 宦

  (本朝:施琅 蔣毓英 靳治揚 衛台揆 歐陽凱 陳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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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物

  (本朝:陳士俊 黃孟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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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二

    倭國考略

  (按明史云:日本,古倭奴國。海中諸夷,倭奴最大。西南至海,東北大山。國主世以王為姓,群臣亦世官。地分五畿、七道、三島,又有附庸國百餘,邪韓最大。歷漢、魏、晉、宋、隋,皆朝貢,稍習華音。唐咸亨初,惡倭名,更號日本。洪武初,遣諭其王良懷入貢,已復寇瀕海諸郡。永樂四年,以其王源道義有捕海寇功,賜金印,封其鎮山碑而銘之;予勘合,令道甯波,十年一貢。後竟貢寇無常,於是命重帥守要地,增城堡、謹斥堠、修戰艦,屯駐海上。防御漸疏,輒來寇劫,焚殺淫穢,至有不可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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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三

    劉軍門告示

  <font size=-1 color=#5b0012>欽差督辦全臺軍務、暫攝東征大將軍、依持恩博巴圖魯劉檄飭倭營各酋目知悉:欽惟我大清龍興遼藩〈瀋),定鼎燕京,列祖、列宗二百五十餘年以來,深仁厚澤,愛民如子,武功文德,亙古彌今。我皇上繼統承庥,紹天立極,臨御二十一年,深宮兢愓,旰食宵衣,勵精圖治。祇因時事多艱,外人啟釁,朝廷謹遵成憲,懷柔遠人。蠢爾倭酋,不自量力,藐法犯順,興無名之師,蹂躪我藩封、侵佔我疆域,索償兵費,要挾強求。薄海軍民,無不仇深切齒。我皇上德孚中外,誠恐兵連禍結,玉石俱焚,因曲從其請,仍結盟好。本將軍守「主憂臣辱」之義,厲兵秣馬,以待師期;不忍不教而誅,用特開誠告諭。倘爾等自知悔罪,解甲歸誠,將所佔藩屬及遼陽邊界關榷、土地,一例歸還,退師出境,本將軍體我皇上如天之度,凡已往之罪,概不追咎。倘爾等仍舊盤踞,滋擾不休,本將軍當親督諸軍,背城一戰;行見追奔逐北,乘勢收復琉球,重定朝鮮,肅清邊疆,並將移師東瀛,直搗巢穴,俘爾君臣,為我國雪憤,是則本將軍之志也。為此檄仰倭營大小酋目知悉,檄到速宜裁奪,毋貽後悔,切切。特檄!

  光緒二十一年□月□日檄。</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