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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9
澎湖廳志卷六
職 官
官制 文職表 武職表 名宦傳 名將傳
(國家設官,以為民也.故凡官與民親則治,與胥隸親則否.治勿判然,可無鑑歟?澎倅係專員分守,事可專決,責任綦重.古人有言:『官當自做』;況缺本瘠苦,若事事必信幕友門印而後就理,則費用過繁,入不供出矣.考前書所傳,大都勤於其職,與士民相親,以得其情而成其治績.茲就原傳,略加修飾,悉著於編;而以採訪所及續其後.有為者亦若是.倘有觀感而興起者乎?為「職官志」第六.)
官 制
康熙二十三年,設澎湖巡檢一員,隸臺灣府臺灣縣,一切刑名錢穀案件俱歸臺灣知縣辦理.雍正五年,於添設廈門道員案內,改設澎糧廳海防通判一員,稽查海口、徵收錢糧.遇有命盜巨案,仍發臺灣縣定讞.其餘尋常案件,仍俱由通判斷結.通判全年俸銀六十兩,於正供項下坐支.雍正七年增給各官養廉,澎湖係中缺,給養廉五百兩(詳
「賦役書」).同治間,議裁各衙門陋規,增給各官津貼.澎湖缺分清苦,每年津貼二千兩,於釐稅項下支領.
光緒十一年,奉文復設澎湖巡檢一員,由羅漢門巡檢移駐八罩,網垵澳,配弓兵十八名.凡遇遭風商船擱淺,鄉民搶掠者,可以隨時救護彈壓,每年津貼六百兩.
附 考
<font size=-1 color=#5b0012>康熙三十年,臺灣大小各官,俱照廣西南寧府之例,將品級相當堪調之員,仍歸部選.著為令.
康熙四十三年議准,臺灣遠在海中,陞員領憑,應於交代兩個月定限外,再展限兩個月,共為四個月(「大清會典」).
六十年議准,臺灣文武各官,不許攜帶眷屬.
雍正八年部議,以前者總督滿保奏:將三年任滿之員,加銜再留三年,為期過久.嗣後各員到任二年,該督撫另選賢員,赴臺協辦.半年之後,將舊員調回.
十一年覆准,道員照鎮協例,三年報滿.府縣同通照參將例,二年報滿.其協辦半年一體算俸,並給俸廉.
十二年,總督郝玉麟奏准,調臺官員年踰四十無子者,准其挈眷過臺.乾隆九年議准,調臺各官一體三年期滿,報明督撫,照例具題,分別升用,免其在臺協辦.
三十一年部議,臺灣俸滿候升人員,遇得缺知縣以上等官,該督撫具題送部引見,以昭慎重.又准調臺官員,道免船三隻,府免二隻,廳、縣免一隻,教官、佐雜免半隻,遞解人犯每名免配穀五石.
乾隆四十一年,嗣後臺灣文武各官,無論年歲若干、有無子嗣,如有願帶眷口者,俱准其攜帶.不願帶者,亦聽其自便.著為令(「會典事例」).
乾隆五十六年議准,嗣後同知、通判、知縣以及佐雜等官,令扣足五年再行按班陞選.其調補臺灣未居五年者,雖底俸較深,亦不准其陞用(「會典事例」).</font>
附錄職事十六條(以下節「紀略」)
<font size=-1 color=#5b0012>一、刑名.刑名之重者,則為盜、命.夫有盜而捕之,不若於其無盜而防之.聯保甲、嚴偵緝,並令各安本分,毋使失所,則人盡循理,奸宄奚自而生,而盜源清矣.至於人命,有仇有,其弊非一.果能先時告誡曉諭,使愚民一朝之忿,有忘親及身之累,則血氣自平,而命案之源亦清矣.澎湖俗頗淳厚,少命、盜重情.萬一遇此等件,立即親往查勘,相驗錄供通報;仍遵例檄發臺灣縣,招解審擬定案.其餘鼠竊狗偷,以及輕生、短見命案,一詳立案完結者,則係本廳辦理.
一、錢穀.澎湖錢糧止有六百九兩零;今則裁免雜稅,為數更少.前者每歲自二月開徵起,令民自封投櫃.一錢以下零星小戶,照部例每銀一錢收制錢一百文,運耗在內;至九月內,即可
掃數全完.並不用挨村滾單等法;亦無庸差役下鄉催擾.按「續編」云:現在一正一耗,俱照銀價時值徵收,必須澳差督同澳甲催納.其田房前無稅契,現今業戶亦須投稅粘連司單蓋印.所有每年稅契銀兩,於請領兵餉時造冊,由司庫劃收.其始於何時,無案可稽.
一、自理詞訟.即戶婚、田土、錢債、敺等類是也.前者澎湖並無唆訟、訟師等輩,以故詞訟尚少.部限二十日審結.澎地可以隨到隨審,無須二十日之限也.乾隆三十一年四月內奉文,通飭地方官:按月將准理過詞訟已結、未結各案,開列管、收、除、在,造冊送本道、本府查考.至於奉有上憲批審事件,自當遵限一月內詳審完結;不惟上憲省案牘之催,而百姓亦免拖累之苦矣.按「續編」云:現有詞訟漸繁,設有代書保戳,亦不知始自何年,無案可稽.
一、宣講上諭.康熙九年頒上諭十六條:敦孝弟以重人倫;篤宗族以昭雍睦;和鄉黨以息爭訟;重農桑以足衣食;尚節儉以惜財用;隆學校以端士習;黜異端以崇正學;講法律以儆愚頑;明禮讓以厚風俗;務本業以定民志;訓子弟以禁非為;息誣告以全良善;誡匿逃以免株連;完錢糧以省催科;聯保甲以弭盜賊;解忿以重身命.雍正元年,欽定「聖諭廣訓」十六章,頒發直省,恪奉遵行.澎湖每月朔望會同協營各官,在媽祖宮公所恭設香案,請上諭牌位,行三跪九叩禮畢,分班東西階坐,講生登講席宣講二章.先用官音宣講一遍,次為土音細為詳講,俾環聽民人,咸盡通曉.又平時令各澳社師,將「廣訓」十六章,教令蒙童自幼熟讀,俾家喻戶曉焉.
一、課農勸學.蓋衣食足,禮義興,乃化民善俗之第一件要政也.民以食為天,農者食之
所從出,重農正所以足食也.每歲於春二、三月之時,一遇雨澤霑濡,即肩輿減從,親往四郊勸耕.如有勤者,賞以錢文,以為酒食之資;惰者則申飭之.間有老農,則更加優恤,並詢其風土人情;則官民之氣,上下可以相通;閭閻之利病,亦可因而併悉也.至收耘時,亦照此巡行辦理,無少怠惰,則農見我勤而農自勤矣.況澎湖以海為田,力農者少,更不可不再三董勸,以作其勤也.若徒奉行故事,而無真實之意貫注其間,則農已窺我之後矣,勸於何有?若夫讀書一事,更不可不作之矜式也.海外之人,必使之明理義,然後可以為良民.故每到各澳,必赴社學,親為指點.即蒙童小館,亦必親到.如童子能背誦經書、能講解字義者,即獎 賞之,給以紙筆錢文,以示鼓勵.其生監俊秀,授以程氏課程,必令讀「四書」、「五經」、「小學」、「近思錄」、「性理綱目」諸書,以端其心術、正其識見,為國家有用之材.澎湖向來讀書人少,行之兩載,漸見鼓舞,各澳皆有書聲.蓋長上之教比父兄之教,事半而功倍也.
一、緝捕逃犯.此種乃鄰省及本省兔脫之重犯也.緝捕不力,自有處分;況果能留心捕獲盜首兇犯以及新疆人犯等類,現奉例行保題,引見陞用.賞罰如此嚴明,何可任其漏網?澎湖雖無高山陵麓、密林深箐可以藏奸聚慝,一有面生可疑之人到境,立即捕獲無遺.惟是逃犯搭附臺、廈船隻,船戶利其貨賄,或冒充水手、或假作行商者有之.但臺、廈往來船隻,透洋直過者居多,此種藏奸匪船,非十分風信不順,不肯灣泊;偶一寄椗者,百無一、二.故一有暫停,非十分細心查驗,聽其聲音、察其年貌,與該船牌照對勘,鮮有不疏漏者.若人照不符,即當查訊.是緝捕乃澎海第一緊要事件,所當留心者也,豈可以一票了事乎.
一、編查保甲.前撫憲鐘奏准,臺屬各廳、縣編查保甲,每逢歲底造報民數之期,將臺地戶
口開明四柱,與內地另立一條,彙摺奏報,以昭慎重.
一、查點門牌.此件與編查保甲相為表裏,實海疆之要政也.其法先諭各澳甲,將澳內居民業儒、業農、業漁、為吏、為差、為商、為販,並男女各口,查開送核;然後將門牌填明,分給懸掛,每十家為一甲.其中有增減遷移,隨時登記.每歲春間於風靜時候,查點一次,約五、六日可以竣事.凡甲內一家有犯不舉報,十家連坐.至甲內有曾為盜竊犯有案者,著令取保管束,官仍設簿記名.果能改過自新,官則將簿開除惡名,不咎其既往.十家之人,尤要敦睦:患難相恤、有無相通;教訓子弟,毋作非為,各安生業,毋好閒遊手.如此,則不特奸宄潛,而風俗亦厚矣.其查點時,飯食、紙張之費,雖經邵武縣條稟「查練保門牌」案內詳准通飭詳支閒款銀兩在案;查澎湖並無閒款可以詳支,俱係官為捐給,並不許藉派澳甲,致滋累擾.
一、查點漁船.康熙五十三年覆准:各省海洋商漁船隻,分別書寫字樣;柁工、水手各給腰牌,刊明姓名、年貌、籍貫.如船無字號、人有可疑,即行嚴拏究治.澎湖本地小漁船四百七十二隻,俱編澎字號,船戶、柁水人等姓名、年貌,俱註明船照之內,每年屆期一換.查此項俱係小漁船,內梁頭四、五、六尺不等,係在於本垵海邊採捕,朝出暮歸,不能出洋及往鄰省、鄰郡採捕之事.至於修補所用釘油等料,俱係本衙門自道廠領回給賣.每年修補若干、用料若干,亦按季循環造報督憲、藩憲衙門查考.又於乾隆二十六年奉憲通飭:閩省各澳船隻,俱要油飾書刊字號、籍貫、姓名於邊;如有剝落,隨時油補,務令四時常新,併大書篷上.如有汛口拏獲未書、未刊者,即將該管參處,並分別商、漁,不許冒混.如有改易,即詳明辦理.又乾隆三十二
年四月奉文再申稽查船隻嚴令,以靖海疆,不許裝載禁物、石塊,牌照不得逾限不換.再查澎湖小船向係臺灣縣發給腰牌,自乾隆元年改歸廳辦,就近稽查取結驗烙,則更為周密也(按「續編」云:現在本衙門並未赴道廠領回油釘等料給賣,亦無按季造報.各小船赴廳請領料、照,自行造補).
一、稽查汛口.康熙四十二年覆准:各處商船經由汛口掛號.澎湖汛口,南風時自四、五、六、七、八等五個月內,飭令書役往八罩汛協同武汛查辦;北風時,自九、十、十一、十二、正、二、三等七個月內,飭令書役往西嶼、內外塹汛協同武汛查辦.媽宮澳汛,則無論南北風,周年俱可停泊,亦協同武汛查驗.按月將查驗過船隻,造冊報督憲、藩憲衙門查考.臬憲衙門用循環簿填報.凡查驗臺、廈各處商船,務要人照相符並無禁物,始准放行.一有偷渡違犯並形跡可疑,即行拘訊,詳報治罪.但此項商船,亦無一定赴澎掛號之例,透洋直過者居多.偶一風信不順,始到汛暫停,是到澎者不過百中之一、二耳.至於粘連印花一件,於乾隆三十二年四月,奉督憲蘇通飭:沿海營縣,嗣後所轄汛口,概用印花,編號給發該汛口兵役收領備用.如遇船隻赴口掛驗,即將印花填明,實貼該船照內,騎縫仍蓋用汛口戳記;另立印簿發該汛口,將貼過印花號數、月日及船戶姓名、字號,填簿申繳該管上司.如汛口與該管衙門相近,則專用印信,汛口只令驗明掛號,毋庸蓋用木戳;總以印信為憑.澎湖則於八罩、西嶼二汛,遵用印花;媽宮澳汛距廳治甚近,則仍用本衙關防,只令書役查驗掛號,毋庸粘貼印花(按「續編」云:現在八罩、西嶼、裏、北山四汛,並無給用印花,不知裁於何年?臬憲衙門亦無循環簿根.惟媽宮正口出
入船隻,蓋用驗戳,每年十月內造冊申臬、道憲,並牒府查核).
一、民壯演習鳥鎗.查澎湖原設民壯二十名,向係學習刀鎗、弓箭、鳥鎗、籐牌各器械,並有差遣勾攝事件.自雍正十年,奉文飭閩省各衙門民壯,凡係催徵勾捕一應事務,概不准差遣.雍正十一年,前督憲郝以臺屬地方孤懸海外,此項人役俱係無賴流寓應充,每多滋事:奏准改撥營兵給道、府、廳、縣衙門,聽候護衛.各衙門民壯,悉行裁汰.澎湖額設民壯二十名,不在奏汰之內,是以仍舊存留.乾隆三十一年,督憲蘇奏稱:民壯一役,原為緝拏盜匪、防護城池、倉庫而設,與兵丁相為表裏.查鳥鎗一項,為軍械中最迅利之器,高下既可兼施,遠近皆堪制勝;仍照東省之例,將各項器械,一體教習鳥鎗.令制備鳥鎗火藥,選年力精壯之人充補,會同防城營員,如法教以步武及連還聲勢,按季會營操演.責成道府隨時考驗,分別勤惰,飭令嚴加約束.稍有滋事,立即責革.乾隆三十二年,藩憲錢詳准,各屬民壯鳥鎗,歸局製造.每桿鎗重六觔八兩,准銷銀一兩一錢八分六釐,照營式製造,編鑿字號,每月隨營演放一次.其火藥在附近營分風雨停操項下開銷,總以三十二年為始.尚有未經入奏衙門:興、泉道民壯三十名,澎湖民壯二十名,諸羅縣丞民壯八名、典史民壯四名,仍聽各衙門自行齎價赴局製造.三十二年二月,澎湖廳胡捐俸銀二十四兩,差齎省局,遵照製辦鳥鎗二十桿,遵照隨同附近之澎協兩營,按月演習.其火藥遵照在澎營風雨停操項下開銷.
一、稽查鹽務(詳「賦役書」卷末).
一、支放糧餉(見「武備略」).
一、查點班兵(見「武備略」).
一、墩臺營房(見「武備略」).
一、協營交涉會辦事件.一件為「詳籌兩省等事」案內開:閩省各營配防城汛砲位,每年於冬月按依多寡分年會同文員輪流演放一周等因.屆期該營移會訂期,在於空間處所演放.其火藥,該營奉文在於風雨停操節省項下撥用.所需扛夫,奉文係撥用額夫.查澎湖並無額設之夫,歷年需夫扛,俱係本衙門捐僱辦理.又戰船應換篷索,須會同文員驗明出結.遞年兩營戰船應換篷索,移結驗明;舊料果係朽壞不堪再用,會具切實印結移營,以憑差目赴司請領篷索料價銀兩回營製換.又雍正七年,奉巡臺御史赫碩色、夏之芳飭行,遞年該營移請赴營會操,水陸大操一次.乃將會操過緣由會銜移營,於十月內照例具報.又乾隆三十一年四月,奉督憲蘇、前撫憲莊批司議詳,嗣後各營遇燂洗戰船之時,即移明所在附近不理船工之人員,會同營員臨船勘驗.果有燂洗,有無蛀,據實會文通報.如有不移知文員勘驗,私自捏冒,即行照例參追.倘文員徇情不赴船親驗,扶同捏報,一併參處等因.遵即按月准營移訂燂洗日期,親行勘驗,會結通報.又乾隆三十一年七月,奉督憲蘇批司移行:遇有金門左、右營船灣泊地方燂洗,立即會同勘驗,會銜具結通報.至於澎協二營,此外遇有應估修者,照例估修;應出結者,照例出結辦理.或兵民間有交涉口角爭訟等事件,亦即遵照例限依期結斷,以免拖累(按「續編」云:道光八年奉文:嗣後營中請領各款銀兩,務將銀[文]領手票送由文員於銀數上即日蓋印移還,毋庸查詢,以免擔擱;仍將移送蓋印日期聲明,即於蓋印之處,將何月日蓋印移還,隨時登註;並將請領年月
日、何項數目,登註印簿,以備稽查).
三水胡勉亭曰:通判乃郡守之副,然分防專駐,有民人政事之責,則亦與州、縣無甚異焉.故不得與貼堂丞倅,戒侵權、戒越俎,一以安靜為主,與坐鎮雅俗者同科也.況澎島為廈、臺居中要區,實乃海彊重寄,非振刷精神、時時刻刻遇事留心體訪,不知不覺,職分之所虧已多矣.可不慎歟!</font>
澎湖鎮水師總兵一員,駐劄媽宮城內;原係海壇鎮,改為澎湖鎮(以澎湖協副將改為海壇協).每月支俸廉、薪蔬、馬乾等銀,共一百八十三兩六錢三分一釐三毫.
中軍左營遊擊一員,駐媽宮城內;由海壇中軍遊擊改設於此(以澎之中軍都司移設海壇).每月支俸廉、薪蔬、馬乾等銀,共五十八兩六錢一分一釐六毫.中軍守備一員,駐媽宮城內;由海壇右營守備改設於此.月支俸廉、薪蔬、馬乾等銀,共二十八兩二錢二分五釐四毫.千總一員,月支俸薪、馬乾、養廉銀,共十六兩.把總四員,每員每月支俸薪、養廉銀十二兩五錢.外委二員,每員月支養廉銀一兩五錢.外委二員、額外一名、步戰兵一百六十名,每名月支餉銀二兩五錢五分.守兵二百六十二名(改鎮添二十名在內),每名月支二兩四錢.稿字識、號令手一十七名,每名月支一兩(以上左營.自外額至戰守兵、號令手,共四百四十二名.舊制每月支糧米三斗,折銀四錢六分八釐.十四年改為每石折銀一兩五錢六分.又查額外戰守兵每名月支加餉銀四錢).
右營都司一員,駐媽宮城內.每月支俸廉、薪蔬、馬乾等銀,共三十七兩四錢四分九釐四毫.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外委二員(俸廉俱同左營).外委二員、額外一名、步戰兵一百四十四名、守兵二百一十六名、稿字識號令手五名,共三百六十八名,月支糧米與左營同.額外各兵加餉並同(以上右營.按兩營稿字識、號令手不給加餉).
<font size=-1 color=#5b0012>謹按舊制,副將統轄兩營遊、守各一員、千總各兩員、把總各四員、外委各七員、額外三名,每營戰、守兵各一千名.乾隆四十七年,裁汰一百四十二名.道光六年每營奉裁外委一員.其戰兵月餉一兩伍錢,守兵一兩,每名加餉四錢.此舊章也.同治七年裁汰遊擊、守備,兩營各設都司一、千總一、左營把總四、右營把總二、外委各二員、額外各一名,兵則左營四百零二名、右營三百六十名.戰兵每名月餉二兩五錢五分,守兵二兩四錢.此同治間新章也.光緒十一年升協為鎮,設左營遊擊守備、右營都司,添兵二十名.此現行章程也.
又按施襄壯「奏疏」云:該地屬在海外之區,關係數省安危.今所調守兵一萬,乃就閩省水、陸兵六萬五千七百五十名數內抽調;兵無廣額,糧無加增云云.此內標遣戍臺、澎之始也.
按同治六年,提督李公成謀巡臺,點驗澎營,戍兵尚存一千零九十二名.間有年老技弱不堪寓目者,詢係撥戍二十多年,餉米不繼,以致困苦難堪;因札飭澎協,暫留一千名,以資差緝.其餘久戍老弱者,將役過餉米給還,飭令內渡.倘不敷分防,仍移請內營挑撥抵補.是李提軍固明知分防緊要,留存之一千名尚恐未敷,是以有移請撥補之命矣.特因老弱久戍,不得不汰,並非有意減額也.自七年裁兵加餉、就餉練兵之議行,澎營刪汰尤多,所存者僅十之三四;然猶有
成數可守也.至光緒初,撫憲丁公巡臺,駐澎查閱,復從而汰之,即今所存者祗此六百有奇耳.且是後凡營兵出缺,令在練軍之內者,始准就地暫行募補;其不在練軍內者,概不准補.從此兵數日減,計不十年後,所存者當僅有練軍之三百名而已矣.查西嶼、小門、八罩、北山等汛,皆隔水孤嶼,為海舶來往所必經,是以前人設有汛防,撥兵駐守、彈壓稽查,胥關緊要.即至兩營戰船僅存三隻,而有船即當配兵,是皆需兵甚急,必不可已者也.練軍三百名,既令在營操練,即難分身他顧;況是區區者,就使勻配船、汛,其與幾何?且夫綠營為國家經制之師.與國勢相為維繫,軍政攸關,定制宜守,非若勇軍之臨時招合,事平遣散,為可有可無之數也.而勇餉畸重,兵餉畸輕.即邇來加餉練兵,而猶輕於勇餉者,良以勇費其暫,兵餉其常;經常之制,非暫時可比耳.而說者謂兵不如勇,有勇可以無兵也.抑思胡文忠有言:營兵非不可用,特因統將不得其人,年久廢弛,故不堪一戰耳.然則儀毫者必至矢墻,懲噎者不可廢食.若以勇之費與兵,以治勇之名將治兵,安在兵果不可用耶?往者山賊朱一貴、海寇蔡牽、朱濆之亂,皆以水師平之,而且遊擊蔡攀龍,率澎湖兵八百人以拒莊大田,遊擊王國忠率澎湖兵三百人以平林供之亂.他若康熙初年靖海將軍施琅,以水師三萬克澎湖,未聞別募勇軍.是則時有今昔,將有良懦,非兵之強弱也;又安在兵果不如勇耶?抑又聞水陸情形尤相懸絕,陸地隨時招勇,得良將統之即可戰可守;若水師則有風雲沙汕,非熟諳水務者,不可為將,並不可為兵.即有勇敢之夫,而登船暈,其可用乎?是以古人有水犀之甲、習流之軍,良非臨時猝辦者也.或又曰:現有輪船可恃,則水師幾同贅設也.抑知輪船但堪巡視外洋,若各處之港路汛地,防範必周,豈輪船所能一一兼顧
哉?然則閩海水師,誠宜加意;而澎湖尤為中外關鍵,是所望當事者之循行舊制,與在事者之整頓訓練也已.
按澎營兵餉,向例由協鎮差撥營員赴省垣藩司請領,回澎兌交澎糧廳貯庫,派兵守護,按月監同支放.營廳將支過數目,造冊申報.計每年實領藩庫銀三萬零七百三十五兩五錢三分八釐五毫,朋扣在外,遇閏加領二千四百餘兩(係乾隆三十二年之數,見「紀略」).每月分別大小建,略有增損.另預貯半載餉銀於廳庫,凡一萬六千兩,以濟領運之不及.其每月加餉,由臺灣府庫領給.前者廳員兼辦鹽課,即以課銀作加餉,此舊例也.至兩營兵米,向係澎廳承辦,自臺灣運到,貯於武倉;由廳給發米票,每月初一、二、三等日大放之期,認票發米.住汛出差者,於三、六、九日補給,掣票存銷支過數目,仍由廳按月通報.前亦預貯兩季米穀,以備緩急.其由運米改為運穀,後復運米.惟每年裁曠銀米,則澎協自行奏銷也.邇來弁兵裁減多名,故銀米比前差減,皆由澎協派員領運;而鹽務亦營員兼辦,故以鹽課銀抵作加餉,無與廳員之事.廳署倉庫,近已倒壞,故銀米皆隨到隨發,亦無所謂預貯半年者矣.然國家定制森嚴,凡兵米必歸文員專管,兵餉皆以文員監放,實為嚴防剋扣慎重兵糈起見.上下相維,法良意美,成憲具在,不可廢也.臺屬皆然,不宜異也.況武弁專任操緝,而軍艦無多;若兼顧運米,則巡緝必疏,又何暇兼管鹽務,致有越俎妨民之慮哉?且澎島懸峙中流,遠隔臺、廈,而風不常,來往難以時計.前者領運偶爾不繼,致戍卒鬧糧,為閭左大患.彼固有詞以藉口也.然則預貯一年、半年銀米,使文武公同收管,以杜侵蝕之弊,以濟轉輸之窮;籌款無多,而所係甚重.如道光間,澎地大饑
,嘗碾武倉以平糶,民食賴焉.即使源源接濟,無須動用,又豈少此二、三萬閒款,而不為中流保障、厚其儲積,以作不虞之備乎?幸留意海彊者,籌復舊規,亦未雨綢繆之一事也.
又按兵米舊制,由臺、嘉二縣額穀運廳.後專運臺穀,由臺防同知配定商船,運交澎湖廳.故媽宮設有武倉,臺南設有配運館.查「紀略」載:副將月支米三十票、遊擊十五票、守備八票、千總五票、把總四票,外額兵丁各支一票、領米三斗.是官與兵,均有應得之票米也.同十一年,臬道憲夏定議,每年運穀五千六百八十石,仍按照二穀一米核算,但不知將弁應支若何.今則折米為銀,而舊制已屢易矣.</font>
文職表
海防通判
王仁,順天大興人,吏員,考職經歷.康熙五十七年,議敘漳州府通判.雍正六年五月調任.八年五月俸滿卸事,仍留協辦,期滿離任.
梁樟,陝西咸寧人,康熙辛丑進士.雍正九年正月任,十一年正月俸滿,仍留協辦.九月丁憂回籍.有傳.
周于仁,四川安岳人,康熙戊子舉人.雍正十一年八月任,十三年八月俸滿,仍留協辦.乾隆元年六月告病回籍.有傳.
曹顯庚,浙江石門人,監生,考授州同知,加捐授泉州府通判.乾隆元年二月調任
,三年二月俸滿,仍留協辦.期滿離任.
胡格,湖廣江夏人,康熙丁酉舉人.乾隆三年八月署任,五年十月卸事.署任無協辦之例,即回內地候陞.有傳.
王鶚,江南崑山人,監生,加捐選授泉州府通判.乾隆五年十月調任,七年十月俸滿協辦;此後定以三年俸滿,協辦之例停止.
陸鵬,浙江海鹽人,康熙丁酉舉人.泉州府通判.乾隆八年六月調任,九年十一月病故.有傳.
費應豫,湖南巴陵人,拔貢,官學教習,任尤溪縣.乾隆九年十二月署,十年二月參革臺府范昌治案內離任.十四年授福寧府通判.
鄒承垣,江南無錫人,雍正癸丑進士.乾隆十年二月署.
汪天來,江南碭山人,監生,加捐授福州府通判.乾隆十年四月調.
楊琪,漢軍鑲藍旗,王廷臣佐領下吏部筆帖式,石碼通判.乾隆十三年十月調任,十四年六月病故.
王如璋,江西盧陵人,監生,加捐調臺灣府經歷.十四年七月護理.
何器,江西豐城人,監生,選福寧府通判.乾隆十四年十二月調.
王祖慶,江蘇華亭人,監生,加捐選漳州府通判.十八年五月調.
張埰,直隸磁州人,附生,福州府通判.乾隆二十年六月署任,二十四年陞邵武府同知.
王欐,河南睢州人,監生,捐按察司經歷.乾隆二十四年五月任.
張思振,山東齊東人,監生,遞捐選興化府通判.二十七年六月調.
胡健偉,廣東三水人,乾隆己未進士.三十一年二月任.有傳.
──以上本「紀略」(按「續編」云:乾隆三十六年後,卷帙不全,其籍貫出身履歷頗有闕略,尚待參考).
嚴文烈,乾隆三十六年任.
李棠,臺灣府經歷.乾隆三十八年署任.
陳銓,乾隆四十一年任.
謝維祺,浙江會稽人,四十三年任.
長庚,乾隆四十六年任.
朱國垣,四十九年任.
洪智,五十年任.
呂憬懞,五十一年任.有傳.
張璽,五十二年任.
王慶奎,五十四年任.
常明,五十六年任.
徐英,五十六年任.
蔣曾年,江蘇元和人,監生加捐.乾隆五十七年四月任.有傳.
韓蜚聲,江西鉛山人,四庫館謄錄.嘉慶二年十一月任.有傳.
包德墉,浙江鄞縣人,吏員,臺灣府經歷.五年二月代理.
黃嘉訓,江西新建人,庚寅舉人,大挑知縣.五年十二月任.
王兆麟,正黃旗漢軍張斯賢佐領下監生.六年八月任.
周元梓,浙江仁和人,監生,四庫館謄錄.七年七月任.
楊炳庸,浙江仁和人,監生捐納州同.七年十一月任.
周元梓,八年七月任.
陳廷憲,八年七月任,以能詩稱.
翟儔,山東人,十年六月署.
周元梓,十年七月回任.
周光緒,直隸天津人,附生,四庫館謄錄.十三年三月署.
黎溶,廣東番禺人,舉人,大挑知縣.十四年三月署.有傳.
宋廷枋,直隸棗強人,嘉慶庚申舉人,大挑知縣.十五年六月署.
吳性誠,湖北黃安人,廩生,遵川楚例捐縣丞.十七年七月護理.
陳士榮,廣西柳州人,舉人,大挑知縣.十七年九月署.
李芸,順天大興人,寄居錢塘,監生加捐.十八年四月代理.
陳士榮,十八年十月回任.
彭謙,河南夏邑人,附監生,遵衡工例報捐通判.十九年正月任.
潘覲光,江蘇無錫人,監生,遵川楚例報捐縣丞.二十年十二月署.
王蘭,江蘇崑山人,監生,遵衡工例報捐州同;遵工方例加捐通判.二十一年六月署.
高大鏞,湖南桃源人,庚申舉人,揀選知縣.二十一年十二月署.
陞寶,內務府鑲黃旗漢軍慶齡左領下監生,考取謄錄,充補實錄館,議敘鹽大使,陞授甌寧縣知縣.二十三年二月陞任.
丁嘉植,順天大興人,祖籍武進,監生.嘉慶戊午科順天鄉試,薦卷議敘,挑取縣丞,補噶瑪蘭頭圍縣丞.二十五年四月代理.
陞寶,二十五年五月回任,八月委署鹿港同知,陞授廈防同知.
丁嘉植,二十五年八月署任.
蔣鏞,湖北黃梅人,進士.道光元年十二月任.
丁秉南,四川巴縣人,監生,遵例報捐.同治九年六月署.
烏竹芳,山東博平人,舉人,歷任福建壽寧詔安、安溪等縣,陞知州,借補泉州馬巷通判.十年十月署.
蔣鏞,十一年三月回任.有傳.
──以上本「續編」.
熊飛,道光十六年九月署.
魏彥儀,□□人,臺灣府經歷.十七年七月署,緣事撤去.
徐柱邦,十八年三月署.
玉庚,正藍旗漢軍蔭生,翰林院筆帖式;十二年籤掣沙縣知縣.二十年三月代理.
孫化南,二十年六月任.
玉庚,二十年十月再署.
王廷幹,山東人,進士.二十二年三月署.有傳.
陳塤,二十四年五月署.
鄧元資,江西新城人,廩生,辛丑進士.二十四年八月署任.有傳.
姚鍾瑞,二十六年二月署.
劉功澍,湖南攸縣人,吏員.二十六年十一月署.
丁廷琛,二十八年八月署.
張啟,浙江人,二十八年九月署.
楊承澤,二十九年八月任.
冉正品,四川廣元人,吏員,咸豐三年二月署.
張傳敬,貴州貴筑人,內閣供事.五年四月署.
許鳳翔,六年十月署.
何恆,□□人,舉人.八年二月署.
張德坊,順天大興人,供事.九年四月署.
王恆修,十年五月署.
韋濂,江蘇宜興人,監生,順天甲午舉人.十一年十月任.
胡益源,同治二年九月委署,至八罩旋郡,請代.
章覲文,四川宜賓人,道光丙午舉人.三年三月署.
俞紹照,浙江人,生員.四年十一月署.
王兆鴻,浙江錢塘人,六年八月代理.
劉錢,□□人,七年十二月署.
唐世永,浙江秀水人,八年七月署.
鐃廷錫,江西臨川人,監生.十年十月署,十二年在任暴卒.
劉邦憲,江西盧陵人,監生.十二年七月署.
沈興本,江西南昌人,監生.同治十三年十一月署.
唐世永,光緒元年六月再署.
陳詠裳,浙江臨海人,附貢.二年七月署,九月卸事.
劉家聰,廣東香山人,監生.二年九月署.
洪熙儔,江蘇人,監生.三年十月署.
蔡麟祥,廣東澄海人,議敘通判,加提舉銜.四年三月署,十一月調署恆春縣.有傳.
洪其誥,山東人,蔭生,補用同知;前臺澎兵備道贈太常寺卿毓琛子.四年十一月署.
唐世永,五年八月再署.
游熙,江夏人,監生.光緒六年正月代理.
李郁階,廣東大埔人,捐納同知.六年九月署.
李翊清,浙江會稽人,附貢.七年三月代理.
鮑復康,安徽歙縣人,附監生.七年八月實任.有傳.
李嘉棠,廣東嘉應州人,監生.九年五月署.
鄭膺杰,廣東清遠人,監生.十年二月實任,嗣因失守案內發往烏龍江效力.
程邦基,湖北江夏人,捐納從九品,軍功補用縣丞.十一年七月代理.
戎陳猷,浙江錢塘人,監生.十二年四月實任.
程邦基,十三年三月代理.
李春榮,浙江人,十三年六月署.
龍景惇,廣東順德人,官學生.十四年八月代理.
俞鴻,浙江嘉興人,附貢生.十六年四月代理.
潘文鳳,安徽涇縣人,附貢生,實任埔裏社通判.光緒十八年八月署.
陳步梯,廣東大埔人,前任安平縣.光緒十九年十一月署.
巡 檢
姚法唐,河南祥符人,吏員.康熙二十三年任,在任病故.
朱縉,浙江錢唐人,吏員.康熙二十七年任,陞河南府經歷.
胡廷鳳,江南含山人,吏員.康熙三十二年任.
林開彥,直隸撫寧人,吏員.康熙三十五年任.
李慧仁,直隸安肅人,吏員.康熙四十一年任.
耿胡,河南拓城人,承差.康熙四十五年任.
陸鑑,順天人,吏員.康熙四十七年任,陞雲南騰越州吏目.
喬傑,順天人,吏員.康熙五十二年任.
李振宗,江南江都人,吏員.康熙五十八年任.
朱唯彰,順天宛平人,內閣供事.雍正元年任,後以丁憂去任.
鄭奎聚,直隸通州人,吏員.雍正四年任,是年緣事去官.
羅開勳,湖廣人,吏員.雍正四年任,五年改設,裁缺另補.
八罩巡檢(復設)
陸瑞銘,廣東英德人,監生.光緒十一年九月由羅漢門移駐八罩,十三年四月卸事.
平廷熊,浙江山陰人,監生.十三年四月署理,以丁憂卸事.
陸瑞銘,再任.
蔡昌言,浙江人,十七年二月任.
汪塏,浙江錢塘人,監生.十八年三月任.
章寶基,浙江人,監生.十九年正月任.
武職表(上)
水師副將
詹六奇,海澄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陞江西贛南鎮總兵.
張旺,山西人,行伍.康熙二十五年任,陞江西贛南鎮總兵.
王國興,寧夏人,行伍.三十年任,三十三年陞臺灣鎮.
陳國任,陝西長安人,行伍.三十七年任(「紀略」云:陳之士,缺一位,然不可考矣).
王三元,甘州人,行伍.五十九年任.
尚宣,騰驤衛人,兵部效力.四十三年任,四十五年調三屯協.
趙呈烜,安定人,四十五年任.
葉國鼎,閩縣人,功加左都督.四十六年任.
張進,漳州人,行伍.五十年任.
朱杰,順天人,武舉.五十三年任.
許雲,海澄人.五十六年任,五十七年調臺灣安平協.
藍廷珍,漳浦人.五十七年任,本年陞南澳鎮總兵.
羅光乾,天成衛人.五十八年任.
戴憲宗,浙江太平衛人.六十一年任.
陳倫炯,同安人,侍衛.雍正元年任.
董方,同安金門人.三年任.
呂瑞麟,晉江人,行伍.五年任.
陳勇,海澄人,六年任.
章隆,福州人,行伍.十年任,十二年陞福寧鎮總兵.
顧元亮,字明甫;廣東番禺人,行伍.十二年任.
李維揚,廣東陽春人,武榜眼.乾隆四年任,四年休致.
高得志,江南崇明人,行伍.五年任.
楊瑞,廣東潮州人,行伍.九年五月任.
邱有章,晉江人,行伍.十三年任.
林洛,同安人,行伍.十七年任,十八年陞浙江溫州鎮.
林貴,晉江人,行伍.十九年任,二十一年陞浙江溫州鎮總兵.
葉相德,浙江歸安人,武進士.二十二年任.
談秀,廣東新會人,行伍.二十五年任.
魏宗聖,浙江溫州人,行伍.二十六年任.
龔宣,江南通州人,武進士.二十七年任.
江起蛟,浙江鎮海人,行伍.二十九年任,卒於官.
許德,字聿修,號懋亭;廣東陽江人,侍衛.三十一年任,三十三年陞總兵.
顏鳴皋,號丹崖;廣東嘉應州人,武進士.三十四年任.
──以上本「紀略」(按「續編」云:乾隆三十四年以前俱載「紀略」,以後卷帙不全,頗多闕略;由營溯查,自乾隆四十三年起).
招成萬,實任.
王光韜,實任.
何俊,實任.
葉巨剛,實任.
魏大斌,實任.
潘韜,實任.
李南馨,實任.同安人,陞金門鎮總兵.
魏成名,護理.
胡振聲,護理.同安人,後陞總兵,死海寇蔡牽之亂.
陳光昭,護理.
何定江,實任.
聶世俊,護理.
吳奇貴,實任.
張世熊,實任.
王得祿,實任.嘉義人,原籍廈門.有傳.
陳景星,護理.
蔡安國,實任.
劉成魁,實任.
李文瀾,護理.
陳夢熊,實任.
郭繼青,實任.
蕭得華,護理.福青海壇人.
莊秉元,護理.
陳一凱,護理.閩縣人.
蕭得華,護理.
熊廷揚,實任.
陳化成,署理.
阮朝良,護理.
陳化成,實任.同安人.有傳.
沈朝冠,護理.詔安人.
常遇恩,實任.溫州人.
沈朝冠,護理.
孫得發,實任.侯官人.
江鶴,護理.有傳.
楊武鎮,護理.同安金門人.
謝建雍,署理.
陳景嵐,護理.
吳朝祥,實任.同安金門人.
──以上本「續編」.
詹功顯,同安人,道光二十年間實任,據「東溟集」補入.
林瑞鳳.
郭揚聲,同安金門人,行伍.道光二十五年任.
謝焜,直隸天津人,移住廈門.
王國忠,嘉義人,本標左營遊擊,咸豐元年十月護理.有傳.
邵連科,福州人,咸豐三年五月陞補.
黃進平,□□人,艋舺營參將.
陳國銓,福州人,福寧左營遊擊.同治元年春護理,旋赴臺出軍病故.
劉文珍,本標右營遊擊.同治三年二月護理.
張顯貴,南澳左營遊擊.五年二月護理.有傳.
吳奇勳,字柱臣,廣東合浦人;軍功記名總兵,建勇巴圖魯.六年九月陞補海壇總鎮.
左營遊擊(管中軍事)
陳簡,福清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李大訓,河南人,四川籍.二十四年任.
康運昌,陝西廣陽人,行伍.三十年任.
楊明錦,直隸天津人,功加.三十六年任.
高天位,陝西西寧衛人,武進士.三十九年任,陞水師提標參將.
王貴,浙江西安人,功加.四十二年任,卒於官.
洪德,同安人,功加.四十五年任,陞江西吉安營參將.
鞏廷瑞,陝西盩屋人,武進士.四十九年任.
陳國璸,晉江人,行伍.五十四年任,五十八年告休.
陳國星,同安人,行伍.五十八年任.
謝希賢,詔安人.雍正元年任.
蔡高,龍溪人.二年任.
任文龍,浙江溫州人.六年任.
黃曉,漳浦人.十年任.
柳圓,山東蓬萊人.十三年任.
楊瑞,字旭舉,廣東海陽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高省,安溪人.六年任.
鄭李嘉,廣東揭陽人,行伍.十年任.
陳洪建,同安人,行伍.十四年任.
陳吳燦,同安人,行伍.二十年任,卒於官.
楊添,同安人,行伍.二十一年任.
魏文偉,同安人,蔭生.二十五年任.
林士雄,同安人,行伍.二十八年任,為特參「玩視戰艦」事革任.
林雲,字五堂,古田人,武舉.二十八年任.
尤用,羅源人,行伍.三十二年任,是年陞廣東大鵬營參將.
葉凱,字捷南,閩縣人,行伍.三十二年任.
──以上本「紀略」.
許廷佐,廈門人(此條據「同安縣志」,於乾隆間任澎湖遊擊,附載於此.按「續編」乾隆三十二年後闕略頗多,由營溯查,自四十四年起).
李威光,實任.
林晃,實任.
陳大鵬,實任.
羅光昭,實任.
雷鳴揚,護理.
陳廷梅,護理.
廖國,護理.
聶世俊,實任.
蕭得華,護理.
李文瀾,實任.
吳元慶,護理.
陳鵬飛,署理.
江鶴,護理.
阮朝良,實任.
溫兆鳳,護理.
蕭得華,兼署.
沈朝冠,調署.
翁及,護理.
黃步青,調署.
江鶴,兼署.
陳景嵐,護理.
邱鎮功,護理.同安金門人.
──以上本「續篇」.
蘇斐然,同安人.道光二十四年間任.
陳連斌,將樂人.
陳開輝,同安人.世職雲騎尉.
李鍾英,廈門人.
張金善,泉州人.
陳致昌,同安人.
林元勳,代理.同安人.
王國忠.
梁汝魁.
游紹芳,同治七年四月署(按同治八年裁汰兩營遊擊守備,改設都司兩員;而自道光十二年後,營冊殘缺,姑俟續考).
左營中軍守備
王祖,興化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趙廣,河南商邱人,武進士.二十七年任.
褚國柱,直隸宣化人,行伍.三十年任.
葉得祿,江南霍邱人,將材.三十四年任.
張成準,陝西渭南人,武舉.三十九年任.
張得勝,山東濟寧人,行伍.四十三年任.
譚士瑍,湖廣江陵人,武進士.四十七年任.
洪文,晉江人,行伍.五十二年任.
陳本昭,長樂人,行伍.五十二年任.
朱文,南安人,行伍.五十七年任.
邱延祚,浙江人,行伍.五十九年任.
劉使,泉州人,行伍.雍正二年任.
林如錦,廣東人,行伍.五年任.
姚德,龍溪人,行伍.十年任.
薛存忠,莆田人,行伍.十二年任.
聶國賢,莆田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張勇,泉州人,行伍.七年任.
曾志忠,海澄人,行伍.十年任.
陳陸卿,同安人,行伍.十四年任,卒於官.
吳志忠,同安人,行伍.十六年任,十九年陞提標遊擊.
洪福,同安人,行伍.十九年任.二十年陞閩安都司.
許朝耀,同安人,行伍.二十二年任,二十三年陞提標遊擊.
黃居正,□□□□年任,二十六年陞提標營遊擊.
顏嗚皋,廣東人.二十七年任,二十九年陞金門鎮標右營遊擊.
卓其祥,漳浦人,行伍.三十年任.
──以上本「紀略」.
彭喜,實任.
彭三達,署理.
黃泰,署理.
徐景超,實任.
蔡子愛,署理.
雷嗚揚,實任.
戴春,實任.福州人.有傳.
王廷彪,署理.
陳景星,實任.
時朝麟,署理.
羅卓,實任.
盧士興,署理.
周萬清,署理.
吳國彩,署理.同安人.
謝建雍,實任.
周天成,署理.
吳朝良,代辦.
高得意,署理.
許日高,署理.金門人.
李高然,署理.金門人.
陳雲蛟,實任.
──以上本「續編」.
林日光,澎湖人.
林廷金.
許日高,南澳人.
郭世勳,銅山人.
鄭開科,南澳人.
鄭起良,同安廈門人.
蔡安邦,委署.同治元年春,奉調帶兵往臺勦捕戴逆陣亡.
陳玉清,銅山人.
邵建功.
黃進生,水提標臨復都司.同治七年二月署理.
何僯芳,本營千總.同治七年五月代理.
李鴻高,臺協中營千總.同治七年十一月署理.
鄭乾就,同治八年六月署理.
右營遊擊
胡愷,順天宛平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方冰,福清人,行伍.二十六年任.
張錦,陝西榆林衛人,行伍.二十九年任,以疾去.
薛奎,奉天人,行伍.三十四年任(「紀略」云:薛之下至翁,相距一十四年,應尚有三、四位,然不可考矣).
翁國楨,詔安人,行伍.四十八年任,陞臺灣北路營參將.
林秀,漳州人,行伍.五十年任.
王之印,陝西寧夏衛人.五十四年任,卒於官.
葉紀,浙江人.五十六年任,五十八年以病去.
張駥,江南江都人,行伍.五十八年任.
洪平,泉州人.雍正元年任.
楊恩,同安人.四年任.
李燕,漳浦人.六年任.
高得志,江南崇明人.八年任.
邱有章,晉江人,行伍.十一年任.
張吉,惠安人,行伍.乾隆五年任.
林如錦,廣東饒平人,行伍.五年任.
吳昭,廣東高州人,行伍.八年任.
鄭李信,閩縣人,行伍.十八年任.
官玉田,浙江黃巖人,行伍.十四年任.
謝玉福,晉江人,行伍.十七年任.
吳志忠,同安人,行伍.二十年任.
陳應鐘,長汀人,行伍.二十三年任,二十五年陞銅山營參將.
林呂韜,詔安人,行伍.二十五年任,二十六年陞廣東大鵬營參將.
許廷佐,同安人,行伍.二十六年任.
戴福,字支煒;浙江仁和人,行伍.二十九年任,三十二年陞督標水師營參將.
吳勇,字利仁,龍溪人.三十二年任(按「續編」云:乾隆三十二年以前,載「紀略」.以後卷帙不全,今自乾隆四十三年起).
徐鼎士,調補.
吳啟元,調補.
林廷寶,護理.
吳啟元,調補.
楊森,兼署.
蔡攀龍,調補.金門人.
黃象新,調補.
聶世俊,兼署.
陳光昭,調補.
盧長慶,調補.
陳景星,陞補.
李文瀾,署理.
陳玉龍,調補.
陳夢熊,兼攝.
吳得勳,護理.
蕭得華,陞補.
阮朝良,護理.
蕭得華,陞補.
李如榮,護理.
陳鵬飛,護理.
蕭得華,陞補.
張時雍,護理.
黃步青,兼署.
林廷福,調署.金門人.有傳.
江鶴,陞補,有傳.
孫得發,協鎮兼攝.
江鶴,陞補.
陳雲蛟,護理.同安金門人.
楊榮標,署理.福安縣人.
──以上本「續編」.
林瑞鳳.
郭揚聲,金門人.
許日高,署理.
陳開輝,咸豐二年九月護理.
劉文珍.
陳國銓,福州人.署理.
陳淇清.
鄭起良,廈門人.咸豐十一年五月署理.
吳文龍,字在東,廈門人.補用都司.
右營中軍守備
原爾懷,連江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劉奇,山西平陽人,行伍.三十五年任.
陳蛟,山西陽曲人,行伍.三十年任.
沈鶴,陝西寧夏人,行伍.三十五年任.
達養棟,陝西涼州衛人,行伍.三十九年任.
鄭璸,河南祥符人,武舉.四十三年任.
喻義,陝西人,行伍.四十七年任.
鮑世倫,江南人,武生.五十一年任.
陳國星,同安人,行伍.五十五年任.
林亮,漳浦人,行伍.五十七年任.
尹日和,福州人,行伍.雍正二年任.
張標,福建人,行伍.五年任.
蔡啟,漳浦人,行伍.六年任.
施必功,晉江人,行伍.十年任.
李嘉,廣東揭陽人,行伍.十三年任.
施鳳來,晉江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蔡忠,漳州人,行伍.八年任.
鄭捷,龍溪人,行伍.十一年任.
顏得慶,同安籍,澎湖人.十四年任,卒於官.有傳.
陳德,閩縣人,行伍.十六年任.
蔡從,晉江人,行伍.十九年任.
蕭英,晉江人,行伍.二十二年任.
戴福,浙江仁和人,行伍.二十五年任,二十六年陞提標右營遊擊.
吳科,晉江人,行伍.二十七年任.
楊元,晉江人,行伍.三十年六月任.
──以上本「紀略」.
聶世俊,實任.
陳皋,署理.
時朝麟,署理.
李文瀾,實任.
陳山,署理.
林廷鳳,署理.
阮朝良,署理.
張正,署理.金門人.
李如榮,實任.
吳國彩,署理.同安人.
林廷紀,署理.
周承恩,署理.廈門人,後陞安平副將,殉陳辨之難.
李士勝,署理.
劉聯捷,護理.
黃聯陞,署理.
陳雲蛟,署理.
詹功顯,實任.
劉聯捷,署理.
吳志忠,代理.
劉聯捷,護理.
──以上本「續編」.
吳朝良、郭揚聲、吳朝良.
葉國棟,同安人.
李朝安,彰化人.
陳國銓,本營把總.咸豐元年九月護理.
葉得茂,同安人,臺協中營千總.咸豐五年五月署理.
李鐘英,廈門人.咸豐五年十一月陞任.
葉得茂,咸豐六年十一月再署.同治元年任安平遊擊,帶兵進勦戴逆殉難.
葉桐封,咸豐十年八月署理.
劉金發,同安人.
李鴻高,潮州人.
林高飛,同安人,儘先守備.同治七年八月署理.
武職表(下)
水師副將
吳奇勳,廣東合浦人,實任.陞授總兵.
黃錦雲,水師儘先參將.同治八年十二月署理.
吳奇勳,同治元年閏十月回任,以功記名提督.光緒四年十一月陞山東登萊總兵,移鎮海壇.
李定勳,廣東人.光緒五年四月署理.
蘇吉良,同安人.光緒五年十二月接任.
周善初,浙江奉化人.光緒十年正月署,十一年六月病故.
蘇吉良,光緒十一年六月回任.十二年四月休致.
陳宗凱,同安人.代理.
左營都司(管中軍事)
黃定邦,廣東人.同治八年九月署.
鄭乾就,留閩補用守備.同治九年正月署.
黃昌貴,廣東人.同治九年十一月陞補,赴省領餉病故.
蘇振升,廣東人,雲霄營都司,降補守備.同治十三年十一月署理.
郁文勝,江蘇人.光緒二年九月補.
李培林,東莞人.光緒九年八月署,十一年八月卸事.
楊興降,閩縣人.實任.
右營都司
吳文龍,同治八年九月署.
林元勳,同安人.本裁缺守備,同治九年二月署.
吳宗泮,南澳人,本營千總.同治十年十一月代理.
蘇桂林,廣東人.同治十一年二月陞署.
林高飛,同安馬巷人.十二年六月署.
蘇桂林,十三年八月回任.
王建功,澎湖八罩人;本營千總,儘先守備.光緒五年六月署.
蘇桂森,再任.
張成功,同安廈門人.
鄭魚,南安人,實任.
李培林,署理.
武職表(續錄)
水師總兵
吳宏洛,安徽合肥人.光緒十三年十一月實任,十八年六月卸事.
王芝生,合肥人.十八年六月署理.
周振邦,廣東人.十九年十一月,由溫州鎮調補.
遊擊
中軍左營
楊興隆,光緒十四年六月代理,十一月卸事.
劉德安,廣東三水人.光緒十四年十一月調補,十七年十二月卸事.
林章興,閩縣人,十七年代理.
右營都司
林文和,同安人.光緒十五年七月實任,十六年正月卸事.
李培林,代理.
林章興,署理.
吳永兆,同安人.光緒十七年十一月實任.
左營守備
林廷楨,同安人.光緒十四年二月代理.
馬長安,全椒人.十四年七月署任,十一月卸事.
楊興隆,兼理.
劉德安,兼理.
鍾朝鳳,同安人.光緒十五年五月實任.
名宦傳
梁樟,字子章,別號駁菴,陝西咸寧人;康熙間進士,以知縣用.歷任長泰、長汀二縣;上不廢法,下不厲民,用薦陞任澎湖.時改設廳官不久,一切章程多未就緒,謹遵職守,考定規條,大小部署,親自手裁.有前廳已行而未合功令者,悉為革除.念澎地多風少雨,於農事尤惓惓焉.任澎兩載餘,不肯妄差一役、妄役一民.其治一以安靜為主,老成持重,不喜事,亦無廢事.論者以為頗得政體云.
周于仁,字純哉,別號仙山,四川安岳縣人;康熙四十七年舉人.初知永春縣,上官以為能,調將樂,擢澎湖通判.遇事果斷,天植之性也.調澎戍兵素稱驕悍,欺凌澳社;一繩以法,不少假借,民賴以安.雍正十三年,奉檄清查地畝,勸民首墾.墾地一百四十餘畝,報陞網、繒、滬稅三十餘兩.資給牛種、耕具,吏無浸漁,民沾實惠.俸滿後因病告假回籍,澎人建祠祀之.
胡格,字壽平,號昂夫,湖廣江夏人也;康熙五十六年舉人.歷知泰寧、詔定、同安、晉江四縣,八載兩調繁,上游稱其才.乾隆三年,署澎湖通判.蒞事治民,不憚勞怨,訟無留牘,用薦行取主事.
陸鵬,字西溟,號敬齋,浙之海鹽人也;康熙五十六年舉人.初授奉化學教諭,訓士有方,以卓薦陞連江縣知縣.調任諸羅,安集流寓,輯柔番社,治稱最;母憂去任.起復陞泉州府糧捕通判,調澎湖.下車之日,首隆勸學,每月月朔,聚諸生於媽宮公所,課以文藝,兼崇尚品行;蓋以曩時教奉士之教教澎也.為人和平樂易,禮士愛民,其循良之選也歟.後以病卒於官.澎人哀思,如失怙恃云. ──以上節「紀略」.
胡建偉,廣東三水人,學者稱勉亭先生.乾隆十年成進士.十四年選授直隸無極縣,歷正定,丁丙艱;起復改補福鼎縣,調永定,歷署閩縣及福防同知.乾隆三十一年,
用薦升授澎湖通判,惠政甚多.大要在勤民造士,不沾沾於末俗苟且之治.至於興利除弊,則銳身自任,始終不倦;以為廳縣者,親民之官,不宜養尊自逸.每值農時,輒親行郊野,獎勤戒惰,訪詢疾苦,用達下情.故其聽訟則案無留牘,徵賦而民自輸將,則上下相親之效也.協標戌兵,夙習驕悍,欺擾鄉愚,每裁以法,不徇情,良民賴之.念澎士獨學無師,為創建書院,親校文藝,作學約十條,以為學者程式.又勸各社設塾;因公下鄉必詣塾,取幼童所讀書,正其句讀,誘掖獎勸,如父兄之於子弟.先是澎士赴臺灣考試,淹留時日,資斧維艱,每歲應試者,不過數人;乃援南澳之例,詳准就澎扃試,徑送道考,士皆稱便.及調補鹿港同知,猶在郡創澎瀛書院,為澎湖諸生試寓.其愛士之誠,可謂有加無已者矣.嘗以澎湖為海疆重地,開闢已百餘年,而文獻無徵,前任通判周于仁僅成「志略」一卷,語或未覈,版亦失傳;乃竭力蒐羅,輯「澎湖紀略」十二卷刊之.在任四年,士興於庠,農歌於野,商旅樂出於塗,政通民和,百廢俱舉.士民為位祀於書院,歷久不替,迄今澎人稱善教者,必首推胡公云(「誦清堂文集」參「續編」).
呂憬懞,乾隆五十一年任澎湖,多惠政.時澎地小米未熟,民苦乏食,憬懞方試士,得臺匪陳周全作亂報,急拔關出,疾馳至媽宮市,稽商船所運穀,得千餘石,發捐貲盡糴之,依價平糴,民賴以安.
蔣曾年,江蘇元和人,由監生援例選授通判.乾隆五十七年,調任澎湖.潔己愛人.歲饑,請發賑,復為粥以啜饑,民全活無數.
韓蜚聲,號鵝湖,江西鉛山人.由監生應丁酉順天鄉試榜,後挑取四庫謄錄,議敘一等,選授布政司理問.嘉慶二年,調澎湖.恤民重士,實心勤政,有便民者悉為經理.雅意作人,見文石書院將圮,集諸生議修,毅然自任,捐俸重修;督視工程,旦晚無少倦.工既竣,延名師、設膏火,培植士類,文風丕振.以勞卒於任.士民哀傷,為立祠書院,與胡建偉並祀,春秋弗替.
黎溶,號秋帆,廣東番禺人,監生.乾隆五十四年恩科順天舉人,選授知縣.嘉慶十四年,調署澎湖.性英敏,有智略,政治精肅.遇歲歉,奸徒草竊漸至搶掠;溶不惜重貲募鄉勇,督役窮捕,獲巨惡數人解縣正法,餘黨薄懲之,釋令自新,不株連一人,盜遂滅跡,閭閻安堵.接文士以禮,貧不能赴試者,給以行資.抵任未幾,新倅將代;會制府來巡,士民具狀乞留.以賢能調知臺灣,屢獲大盜,宵小屏跡.丁母艱,起復擢山東同知.將入覲,舟過澎湖守風,百姓扶老挈幼爭相餽問,被褐進謁如家人,善言撫慰之,留連數日去.民為立祠,祀於臺灣之試館(以上俱「續編」,蔡廷蘭輯).
周凱,字仲禮,學者稱芸先生,浙之富陽人也.道光初,由編修出守襄陽,設義學數百,教民蠶桑.遷漢黃德道,轉興、泉、永兵備道.禮士愛民,以興養立教為己任
.設義倉,修書院,輯金、廈二島志,以詩古文詞偈導後進;時有儒林丈人之望.道光十三年,澎湖大饑,奉檄查賑,中途遭風幾殆,至澎湖裏澳,亟乘小舟登岸.時波浪拍天,從者危之;凱令漁人以簑笠覆身,冒險逕上,由裏一路勘災,召父老周詢疾苦,一時嗷鴻景況,悉於詩發之.誦者以為「秦中吟舂陵行」之流也.抵媽宮澳,分別極貧、次貧,立時散賑,費帑九千餘兩,不假吏役,人人均沾實惠.其隨從資斧,絲毫皆自備.又命外委黃金帶小船,巡視外海各島.虎井八罩,礁沙險絕,商船失事,漁人輒乘危搶奪;亟設法禁之.時有諸生蔡廷蘭,呈詩請加賑;凱擊節稱賞,而惜其囿於偏隅,見聞未廣,教以讀書作文成法,於是廷蘭文名大噪.越四年調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舉廷蘭為拔貢生.其後以甲科出宰江右,有聲.人謂凱有知人鑑云.再任臺灣,值張丙甫平,辦理善後事宜,積勞卒於任.士民莫不流涕,至今思之.凱素工書畫,得其寸楮者,珍逾拱璧.著有「內自訟齋詩文集」若干卷,刻行於世(「誦清堂文集」).
蔣鏞,字懌弇,湖北黃梅人,廩生.嘉慶七年成進士,分發福建知縣,補連江,歷充丁卯、癸酉、丙子、辛巳四科同考試官,以獲盜功保升知州.道光元年,借補澎湖通判.慈惠愛民,與武弁和衷相濟;尤喜栽培士類.地故有文石書院,年久圮廢,鏞自為山長,以脩金充修理工資,與士之秀者,論文倡和,若家人父子;士民皆愛而親之.九年六月卸事.十一年春回任,適鹹雨為災,次年大饑,即馳稟請帑賑恤.先事籌捐義倉
錢三千五百餘緡,借給貧民,並借碾兵穀平糶,民賴以活.前後判澎十餘年,軫恤孤貧,修舉廢墜,與諸生蔡廷蘭、陳大業輩,輯「澎湖續編」一書,補胡氏「紀略」所未備.富陽周兵備凱為序而刊之.十六年九月去任.時其丁幕皆囊有餘積,而鏞兩袖清風,虧累尚以千計.故雖寬厚有餘,明察或有未足,而士民同聲稱頌,祀於書院東偏,至今不替.
王廷幹,字子楨,山東人.由進士外用,道光二十二年署澎湖通判.愛士尤篤.慮書院經費未裕,乃自為山長,以束金給諸生膏火.素工時文,月課必自草一藝,為學者程式.又以多士赴省鄉試,跋涉維艱,勸捐千金交董事生息,為賓興公費;一時文風振起,諸生多以能文稱,皆廷幹所培植也.二十四年五月,調署臺防同知.三十年澎饑,奉檄勘卹,自捐五百兩助賑.咸豐三年署鳳山縣,時奸民蠢動.廷幹招水底義首林萬掌,帶勇守城,勇叛被戕.事聞,賜恤如例.廷幹屢任臺屬廳、縣,在澎以廉稱,至今猶附祀於書院焉.
鄧元資,江西新城人,廩生.道光二十一年成進士.二十四年八月,代理澎湖通判.至則首重文教,每月課文,必扃門面試,俾盡一日之長,嚴加甄別,而割廉治具,皆從優厚.勸捐二千餘緡,生息為生童歲、科盤費,自捐百金為倡,民皆樂從,謂之小賓興公款.折獄務得下情,而聽斷平允,不以敲撲為能.以丁艱去任,兩袖蕭然.性格溫
厚,造士勤民,亦一時良吏也.
蔡麟祥,字瑞堂,廣東澄海人.才識明敏,尤工書畫.同治間,援例以通判指省福建.光緒四年,代理澎湖,清勤自矢,與紳士之公正者交厚;而不設門丁,惟一蒼頭傳命而已.詞訟隨問隨結,案無留獄;除暴安良,胥役不得弄弊.謂人曰:官能自做,不為利,猶可為名;彼丁幕之不辭勞苦相從至此者,果何所為哉?若既不許其取民,而令枵腹辦公,此不情之甚者也.以故隨從家丁,月皆給以資斧,使寄贍其室家用度.不足,嘗於原籍撥家資數百金,充署內之費.尤留心文獻,與紳士蔡君玉成議修廳乘,乃以厚禮羅致林孝廉主講席,代為屬草,就胡氏「紀略」、蔣氏「續編」二書,刪繁舉要,網羅放失,成「廳志」十有六卷.惜履任未久,調署恆春縣.瀕行,父老送者,渡頭幾滿.君亦握手淚下.謂此間風俗儉樸,吾與之處,情甚相安也.後調彰化,卒於任.
鮑復康,字吉初,安徽歙縣人,附監生.粵寇之亂,隨營勦賊,歷保浙江儘先從九品.廉訪劉公璈時守臺州,尤器重之.從左文襄入閩,以克復漳州在事有功,保至儘先通判.同治五年,署馬卷通判.馬卷習俗獷悍,號難治,復康為政尚猛,悍族多裁以法;然清操絕倫,愛民如子.尤雅重文士,創建舫山書院,設育嬰堂,撫循培養,頓改舊觀.歷署鹿港同知、將樂、漳浦、莆田等縣,皆有惠政.光緒六年,補澎湖通判.澎地瘠苦,實缺官視為畏途.時方大饑,中丞岑公巡臺議賑,謂之曰:君為我一行,活此方
赤子,事畢當召君還矣.於是倍道赴任.至則立查戶口,刻期散賑;時劉公璈備兵臺南,復康以故吏,言無不從,故凡可以為民請命者,無微不周,人沾實惠.武弁欲撓之不得.語在舊事志.復康有骨幹,素知兵,嘗以「籌澎芻言」條陳於岑公.公擊節稱賞,屢以書獎勉之.無何岑公升去,而夷船碎於吉貝嶼,復康以愛護小民,與洋人齟齬;同事或從而媒孽之;復為怨家所中傷,卒罷官,鬱鬱以歿.聞者惜之.
名將傳
林亮,字滌侯,福建漳浦人也.由行伍歷官調澎湖右營守備.康熙六十年夏,臺灣土賊朱一貴作亂,竊據全臺,文武守臣或殉難戰死,或逃歸澎湖;澎臺相距一水,居民洶洶.澎協將弁,以孤島難守,僉議撤歸廈門,各出家屬登舟.亮力排眾議,按劍厲聲曰:『朝廷封疆,尺寸不可棄.我等享昇平、食祿廩,捐軀報國正在今日,焉有鋒刃未血而相率委去之理?丈夫死忠義耳,寧能駢首市曹,為法吏所辱耶?請整兵配船,守御要害,賊至決一死戰.戰不捷而亮死,公等歸亦未遲』.皆曰:『諾.願死守』.亮馳出江干,申主將號令,驅官民家屬各登岸,眾心始固.又以臺米弗至,慮行間乏食,捐家財買穀,碾米給軍;製造戰攻器械及諸軍需,以俟大兵進勦,共圖克復.水師提督施世驃、南澳總兵官藍廷珍,統師至澎,以亮膽識超群,忠勇出眾,委為前隊先鋒,領舟
師五百七十人,自澎進發.六月十有六日黎明,大師咸抵鹿耳門外.賊目蘇天威據鹿耳臺,發大以拒我師.亮奮勇爭先,以六艦冒死直進,盡銳攻擊.遙望臺火藥桶堆積如山,命施巨,專攻其火藥桶;中之,烈焰沖天,燔斃賊不可計數;遂奪取鹿耳門臺,焚賊營壘,乘勝進攻安平鎮.賊目鄭定瑞悉眾抵拒,亮復身先士卒,登安平城,豎大軍旗幟,遂克之.鹿耳、安平皆天險,臺之要害,一日而兩大捷,百姓歡呼,舁酒饋食,知賊不難平也.十七、十九兩日,我師鏖戰鯤身,亮駕舟夾擊,橫衝賊陣.賊大敗,退保府治.施世驃命亮及董方、魏大猷、洪平率兵千二百人,分兵間道從西港仔暗渡,出府治之背;藍廷珍復統大軍繼之.二十二日黎明,大戰於蘇厝甲,夜戰黎頭標,又大敗之.次日窮追,敗之於木棚仔,復敗之於蔦松溪,遂克府治.七日之內,恢復全臺,紀功第一.總督滿保手書褒揚,勞以白金四百兩,方之古賢將馮異、曹彬云.雍正元年八月,議敘平臺功,加都督同知世襲,拜他喇布勒哈番,再加一等,累擢臺灣水師副將,賜孔雀翎;旋擢臺灣鎮總兵官.五年春,移鎮浙江定海,積勞成疾,卒於官,年六十有四,賜祭葬如典禮.
王得祿,號玉,嘉義人.由武生歷官澎湖副將,整飭營伍,捕獲勤奮.嘉慶九年,因海寇蔡牽在洋滋擾,就媽宮口一帶相度要害,自水仙宮起,至西城外止,沿海築石為埤,以資堵御.所需石工,悉由營自行捐辦.嘉慶十年,蔡逆匪船攻岸,眾心惶恐,
公督率兵民,晝夜防御,擊走之.時蔡牽三入鹿耳門,李提軍率舟師圍之,得祿以澎軍大敗之者三.累陞福建水師提督.旋以勦滅蔡牽於黑水深洋,敘功晉封二等子爵,加太子少保銜,予告歸.道光二十年間,防夷之役,命駐澎湖防守,薨於媽宮澳防次,賜祭葬如例(「續編」參「東溟文集」).
陳化成,字業章、一字蓮,同安人.道光三年歷官澎湖副將,潔己奉公,兵民愛戴.西嶼燈塔久圮,會商通判蔣鏞籌款重修,商艘稱便.是歲提督許松年巡臺,以化成整頓營伍、訓練有方首膺嘉獎,調安平副將,擢金門鎮總兵.道光六年,臺灣北路分類焚搶,化成督師勦辦,屏除一切供應,積功陞福建水師提督,移節江南.防海之役,戰死於吳淞口.上震悼,賞其子廷芳舉人,賜祭葬,謚忠愍,江南及原籍皆為立祠(「續編」參「表忠錄」).
江鶴,號松亭,詔安人,澎湖右營遊擊.道光十年,護理澎湖.時有海寇在洋伺劫,鶴率師船追勦,親執戈矛,與賊鏖戰,賊艘遠遁;而鶴筋力受傷,遂成夙疾以終(節「續編」).
林廷福,號受堂,同安金門人.道光五年,調署澎湖右營遊擊.臨事果決,御兵嚴整,而給餉無虧.偕通判蔣鏞建龍神祠,為民禱雨.夜必巡行閭巷,警察嚴密,以故宵小絕跡.每出洋捕盜,常偃旗息鼓,偽為商船,乘賊不覺;及兩船銜尾相接,突起奮擊
,無不獲者,海賊尤畏避之.六年,帶兵赴臺,勦辦鬥案,以計擒匪首林溜等六十八名,民賴以安.總督孫爾準薦陞烽火門參將.瀕行士卒送匾額於廳事,至今頌之(「續編」參「雲文抄」「抑快軒文集」).
戴春,福清人,澎湖左營守備.嘉慶五年十月初八日,廣東艇匪船五隻在虎井洋面滋擾,春督舟師攻擊,相拒數日,被害.同時與難外委二員、兵七十四名,姓名無考,曾否詳報請卹,無案可稽,殊足慨也(節「續編」).
王國忠,臺之嘉義人.由武生充伍,累官署澎湖右營遊擊.緝捕勤奮,蓋仗義慷慨丈夫也.咸豐三年林供之亂,奉檄帶戌兵四百名赴臺勦匪,連戰皆捷.事平敘功累升至安平協水師副將.同治元年春,彰化戴萬生作亂,邑城不守,國忠奉檄帶水師百人由海道赴嘉義,賊黨陳弄、嚴辦等來犯,屢卻之.九月,從總兵林向榮進軍斗六門,賊圍之數重,糧道斷絕,全軍皆陷.國忠潰圍血戰,殺賊甚眾,力竭被執,大罵不屈,死之.事聞,賜恤如例.
張顯貴,廣東饒平人,由南澳充伍換班戍澎,奉差在臺催收莊項.咸豐三年,南路林供作亂,殺鳳山令王廷幹,聚眾攻府城,勢張甚.兵備道徐宗幹募人赴澎告急.時風潮不順,舟不敢發,顯貴慨然請行;奉檄駕竹簰,亂流而渡,竟達.澎湖協鎮得文,立遣遊擊王國忠帶兵赴臺援勦,郡垣得無恙.顯貴以軍功累官至澎湖副將,前後相距十年
間耳.署澎湖協時,值地方大饑,嘗移文請恤,聞者韙之.解任後,光緒三年往中路公幹,暴卒於彰化旅次.
職官志總論
自來朝廷每建一邑、立一官,必計其一歲所入足供所出,使私用無窘,得以專力於民,故其賢者但能減僕從、簡應、節冗費,無虧累之慮,即可以勉為好官矣.斯說也,獨不可以律澎湖.其地正供、羨餘無可挹注,清苦甲於天下.此而責以枵腹聽政,即求之三代上賢吏,未易多得,況其下者耶.然以所見邇來蒞澎各任,大都潔清自矢,或從其家攜資為署中用度,至虧累以去.若以為分所應得者,此固其性本廉,抑以是地瘠薄異恆,無庸作他想耶.顧聞之胡文忠公云:『儉以養廉,未足盡司牧之責;必能除一切苛政,胥吏皆設法箝制之.使無舞弊』.又云:『官之小事,即民間之大事.時時與民相親,詞訟一到即審,一審即結;延訪四鄉正派紳士,隆以禮貌,日與相處,則民間疾苦,差胥不能隱蔽.詩不云乎:「交交桑扈,率場啄粟」.此則差胥今日情狀也.百姓者,我之所哀矜,慎勿縱差擾民,此為第一德政』.嗚呼!由是說推之於澎,是真今日第一要務矣.然近日官多委署,或一年或兩三月,體察未周,而代者已至;雖有賢員,亦存傳舍之見,慮不克竟其用,而善政善教終不果行.彼無意為此者,更無論矣.是
在大府察其清苦,忠信重祿,使私用有餘;而後久於其任,俾得從容擘畫,次第舉行,而無所顧慮,為一方造福;澎之民,其有豸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