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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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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慶二十五年(一八二0、庚辰)春正月十八日(乙亥),調直隸宣化鎮總兵官音登額為福建臺灣鎮總兵官。

               (--見「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六。)

  二月二十七日(癸丑),諭軍機大臣等:『福建澎湖協水師副將,前經該省以張保題升。張保係由海盜投誠之人;澎湖孤懸海外、地方險要,副將統轄舟師,責任綦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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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保在彼究屬非宜。國家立賢無方,如桂涵、羅恩舉皆由鄉勇出身,用至總兵,均能稱職。該二員本係良民,由軍功洊擢,所屬將弁、兵丁無不翕服。若張保係盜賊出身,從前聚眾至一萬七千餘人之多,戕害生靈無算;恐其舊性未馴。且朕聞該員常食鴉片煙,不知禮節,諸多任性;所屬舟師亦不能約束,時有賭博、姦淫、訛詐、逼嚇之事。若在任日久,恐所屬備弁心懷不服,別生枝節。著董增教接奉此旨,即密行訪查張保在任有何恣縱劣蹟?即他無確據,其服食鴉片已屬有玷官箴;一面以商辦公事為名,先將該員調至省城,再行具摺劾參。將此諭令知之』。

               (--見「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七。)

  夏四月二十三日(戊申),以福建布政使明山為貴州巡撫、福建按察使孫爾準為布政布、浙江杭嘉湖道舒靈阿為福建按委使。

               (--見「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九。)

  五月十六日(辛未),予福建出洋捕盜淹斃外委邱峻賞卹如例。

               (--見「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七十一。)

  秋七月二十五日(己卯),上崩於避暑山莊行殿寢宮。

               (--見「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七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