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8a0191
卷7
咸豐五年(一八五五、乙卯)春正月初八日(壬申),福建巡撫呂佺孫奏:『閩省錢局鼓鑄乏銅,籌議改鑄鐵錢以充民用。下部知之』。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六。)
二月初九日(壬寅),鑄給福建鳳山縣知縣印信、興隆里巡檢條記;從巡撫呂佺孫請也。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八。)
三月初二日(甲子),諭[軍機大臣等]:『葉名琛等奏:「省城北路殲賊殆盡、西路勦賊獲勝,並番禺、海豐等處均獲勝仗,惠來竄出之賊亦經官軍截殺」;廣東勦捕事宜,似有頭緒。惟所奏情形尚係十一月以前,距今又逾數月,各屬匪徒想可漸次掃除;而此次摺內,未據提及。肇慶、韶州、潮州等處,作何勦辦?朕心實深懸繫。著穆特恩、葉名琛、柏貴迅即乘勝攻勦,盡殲醜類,並將各路軍情詳細入奏。其附近江西、湖南一帶,是否尚有匪蹤,亦著隨時確探奏聞,以慰殷念。本日據王懿德奏:「潮州等處道路已通,所有調撥赴粵之精兵一千名,現已飭令臺灣鎮總兵呂大陞統領,改由平和陸路前進,已於二月十一日全數啟程。其前次慶寅管帶官兵,亦於上年十一月由海道赴援」。著該將軍等飛速迎提,以期厚集兵力,早殄逆氛。現在英德、清遠等縣驛路尚有阻梗,仍須設法疏通,勿再延緩。將此由六百里諭令知之』。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一。)
夏五月初五日(丙寅),追予福建陣亡知縣高鴻飛入祀京城昭忠祠並於臺灣任所建立專祠。
十二日(癸酉),以內閣學士景廉為福建鄉試正考官、翰林院編修吳鳳藻為副考官。
(--以上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七。)
六月初五日(丙申),以殲擒匪犯、巡洋認真,復已革福建總兵官鍾寶三職,留福建補用。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九。)
秋七月初六日(丁卯),諭[內閣]:『王懿德奏「籲請陛見」一摺,並陳患病情形,懇簡任京職等語。王懿德著俟明年秋間,再行奏請陛見。該督現膺海疆重寄,不得以偶爾患病,遽請改任』。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一。)
十三日(甲戌),以福建捐輸軍餉,永廣臺灣府閩籍鄉試中額一名,龍溪縣學額四名,閩、候官二縣各二名,同安、詔安、永安三縣各一名。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二。)
九月十二日(壬申),以籌餉出力,福建布政使慶端下部議敘。
二十日(庚辰),改鑄福建臺灣縣知縣印信;從巡撫呂佺孫請也。
(--以上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七。)
冬十月初七日(丁酉),命已革閩浙總督顏伯燾赴江蘇軍營,交兩江總督怡良差委。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九。)
十二月初九日(戊戌),以海運沙船迅速抵津,加封天后為衛漕保泰之神、風神為顯佑安恬之神、海神為顯威濟運之神,並頒天后廟御書匾額曰「恬波利運」。
調福建海壇鎮總兵官邵連科為臺灣鎮總兵官,以已革福建金門鎮總兵官鍾寶三為海壇鎮總兵官。
予故福建臺灣鎮總兵官呂大陞祭葬、卹蔭如軍營病故例。
(--以上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五。)
十四日(癸卯),予故福建臺灣縣知縣高鴻飛、雲南嵩明州知州邊鳴珂、浙江湯溪縣教諭沈寶麟入祀名宦祠;從巡撫呂佺孫、舒興阿、何桂清請也。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六。)
二十四日(癸丑),命前任福建按察使徐宗幹馳往河南幫辦勦匪事宜。
(--見「大清文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