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8a0198
卷1
弁 言
本書內容,係集刊各種載籍中有關流求(又琉求、求、琉球)與雞籠山之記載。所集各篇,略加說明如下:
一、「隋書」「流求國」。按「隋書」八十五卷,唐魏徵等撰。內「紀傳」五十五卷,為顏師古、孔穎達、許敬宗三人修述,而徵則總其成而已。「列傳」中有彙傳十五卷,「列女」以下有「東夷」、「南蠻」、「西域」、「北狄」四例目,「流求國」為東夷傳之一。蓋「隋書」成於唐太宗貞觀十年(六三六),流求之有記載,迄今已逾一千三百二十餘年矣。隋煬帝時,武賁郎將陳稜嘗征伐流求,因並將「陳稜傳」收附。
二、「北史」「流求國」。按「北史」一百卷,唐李延壽撰。起魏道武登國元年(三八六)、盡隋恭帝義寧二年(六一八),載四代二百四十四年史事。其中關於隋代「紀傳」,全用「隋書」,少有變更。「流求國」一傳,列於「僭偽附庸」目下。又考正史次序,原以「南、北史」列「隋書」之下;移於「隋書」之前者,據趙翼議也。今以撰作時代先後,仍次「隋書」之後。
三、「通典」「琉球」。按「通典」二百卷,唐杜佑撰。是書上自黃帝,下至有唐玄宗天寶之末(七五六);分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州郡、邊防八門,每
事以類相從,舉其終始。「琉球」,載在「邊防」。佑,萬年人,字君卿;以父蔭,補參軍。德、憲兩朝(七八0~八二0),拜司空,進司徒,封岐國公。
四、「通志」「流求」。按「通志」二百卷,宋鄭樵撰。樵,字漁仲,莆田人;官至樞密院編修。好為考證倫類之學;仿通史之例,著述此書。分紀傳、年譜及二十略;內紀傳訖隋為止,餘均引而至唐。「流求」,亦為彙傳「東夷」之一。
五、「太平寰宇記」「流求國」。按「太平寰宇記」,宋樂史撰。原本二百卷,後缺一百十三卷至一百十九卷,存一百九十三卷。宋太宗時,始平閩越、并北漠,史因合輿圖所稱,考尋始末,自河南周於海外,並記人物、藝文。是書成於太平興國(九七六~九八四)中,故名。「流求國」,列於「四夷」之「東夷」中。
六、「太平御覽」「流求」。按「太平御覽」一千卷,宋太宗太平興國二年(九七七)李昉等奉敕撰,至八年(九八三)書成。初稱「太平編類」,後賜是名。書分五十五門,採自類書。「流求」,列「四夷部」「東夷」。
七、「諸蕃志」「流求國」。按「諸蕃志」二卷,宋趙汝适撰。宋南渡後,諸蕃市舶僅通。此書多得自市舶之口傳,所言皆海國事;卷上志國、卷下志物,成於理宗寶慶元年(一二二五)。「流求國」所志,漸見新資料。又有「毗舍耶」、「三嶼」二篇,並予附入(並見本叢刊第一一九種)。
八、「文獻通考」「琉球」。按「文獻通考」三百四十八卷,元馬端臨撰。端臨,字貴與,樂平人;博極群書,以蔭補承事郎。宋亡,隱居,教授鄉里。所著「文獻通考」,分二十四類,類各為考。記述事蹟,上承「通典」,下訖宋寧宗嘉定之末(一二二四)。元英宗至治二年(一三二二),旨飭端臨齎書赴饒州路騰寫校勘刊印。其「四裔考」有「琉球」一目,與毗舍耶合為一篇。
九、「宋史」「流求國」。按「宋史」四百九十六卷,元托克托等修,成於順帝至正五年(一三四五)。「流求國」,為其「外國傳」之一。此傳本於「諸蕃志」,並與毗舍耶併為一傳。
一0、「島夷誌略」「琉球」。按「島夷誌略」一卷,元汪大淵撰。大淵,字煥章,南昌人。順帝至正(一三四一~六八)中,嘗附賈舶浮海,越數十國;紀所聞見,成此書。書首有河東張翥、三山吳鑒等序,分別作於至正九、十年(一三四九~五0),書當殺青於前此不久。觀「琉球」所記,可知大淵嘗親履其地。此書亦記毗舍耶並另有「三島」一篇,因並附焉(並見本叢刊第一一九種)。
一一、「元史」「求」。按「元史」二百十卷,明宋濂、王褘等奉敕撰,太祖洪武三年(一三七0)書成。「求」,在列傳「外國」目下;並有「三嶼」一傳,因亦采附。
一二、「新元史」「琉求」。按「新元史」二百五十七卷,近人山東膠州柯劭忞輯撰。柯氏因鑒於「元史」蕪雜,乃集研究「元史」各家之大成,博采約取,以成一家之作。「外國傳」「琉求」,自亦兼收諸說而成。傳末以「史臣」之筆而斷為『琉求,今之臺灣』云云,在史書上尚屬創見。又,「外國傳」末彙綴「島夷諸國」,中有澎湖、三嶼等島,一併擷附。「新元史」雖撰於晚近,因係「元史」之一種,特次於「元史」之後。
一三、「星槎勝覽」「琉球國」。按「星槎勝覽」原分二卷,明費信(字公曉)撰;後經改訂,分成四卷。其「自序」,均作於英宗正統元年(一四三六);原著本序略云:『愚生費信,吳郡崑山民也。……年至二十二,永樂至宣德間選往西洋,四次隨征正使太監鄭和等至諸海外,歷覽諸番人物、風土所產,集成二帙,曰「星槎勝覽」。前集者,親監目識之所至也;後集者,採輯傳譯之所實也』。考鄭和七下西洋,起自成祖永樂三年(一四0五)、訖於宣宗宣德八年(一四三三);而費氏隨往四次,據「前集」目錄前文,一在永樂七年至九年(一四0九~一一)、一在十年至十二年(一四一二~一四)、一在十三年至十四年(一四一五~一六)、一在宣德六年至八年(一四三一~三三)。惟「琉球國」載在「後集」,當採自「傳譯」,非所「目識」。「琉球國」下亦接有「三島」一篇,且明白指出「其處與琉球大崎山之東鼎峙」;因並照錄。
一四、「大明一統志」「琉球國」。按「大明一統志」九十卷,明李賢等奉敕撰修,於英宗天順五年(一四六一)四月進呈。凡京畿府州及十三布政司為府一百六十、為州二百三十四、為縣一千一百一十六,並邊陲之地都司衛所及宣慰、招討、宣撫、安撫等司與夫四夷受官封、執臣禮者,皆以次具載。最後兩卷總稱「外夷」,「琉球國」為其中之一。
一五、「西洋朝貢典錄」「琉球國」。按「西洋朝貢典錄」三卷,明黃省曾撰。省曾字勉之,籍吳縣;舉人。是書紀當時西洋諸國朝貢之事,自占城以迄天方,為國二十有三,亦止就內侍鄭和所歷之國編次而成。國各一篇,篇各有論。觀其「自序」撰於武宗正德庚辰(十五年、一五二0),已較「星槎勝覽」晚出七十餘年。而黃氏在「自序」中有云:『余乃摭拾譯人之言』,並『約之典要、文之法言、徵之父老、稽之寶訓……』。凡此云云,均值得加意;蓋其間移接痕跡,隱約可見。「琉球國」見卷上,次於「第九」。
一六、「武備志」「琉球」。按「武備志」二百四十卷,明防風茅元儀輯,其「自序」作於熹宗天啟元年(一六二一)。全書分兵訣評、戰略考、陣練制、軍資乘、占度載五門,記武備諸事。「琉球」,列於「占度載」「度」之「四夷」目下。篇中引明嘉靖間左給事中陳侃、行人高澄所上「使琉球錄」之言,殊可注意。
一七、「潛確居類書」「琉球」。按「潛確居類書」一百二十卷,明陳仁錫(明卿)撰;刻成於毅宗崇禎三年(一六三0)六月,續訂於四年(一六三一)九月,又明年(一六三二)六月始僝功。「琉球」,載「區宇」部「四夷」「東南夷」中。
一八、「明史稿」「琉球」。按「明史稿」三百十卷,清王鴻緒撰。初,聖祖康熙十八年(一六七九)詔修「明史」;至世宗雍正元年(一七二三),鴻緒以先後所輯紀傳表志上之,「明史」始有全稿。初未暢行;迨鴻緒卒,其子收入「橫雲山人集」,題曰「明史稿」。所作「琉球」一傳,顯指今日之琉球,不似過去所記之糢糊不清矣。另有「雞籠山」一傳,見下文。
一九、「明史」「琉球」。按「明史」三百三十二卷,清張廷玉等奉敕撰。世宗雍正(一七二三~三五)中,廷玉受命就王鴻緒「明史稿」選詞臣再加訂正,直至高宗乾隆四年(一七三九)進呈。「琉球」一傳,殆全襲「明史稿」,偶有增損一二字而已。「雞籠山」傳同,見下文。
二0、「續文獻通考」「琉球」(三嶼附)。按「續文獻通考」二百五十卷,清乾隆十二年(一七四七)敕撰。仍從馬端臨之舊目,續輯宋、遼、金、元、明五朝事蹟。「琉球」仍列「四夷考」,並附以三嶼。
二一、「續通志」「流求國」(毗舍邪)。按「續通志」六百四十卷,清高宗乾隆
三十二年(一七六七)敕撰。其門目體例,一仍鄭樵之舊。是書續記宋、遼、金、元、明五朝之事,而兼補唐代「紀傳」;惟以「明史」新成,有明「紀傳」未嘗輯入。「流求」仍為「四夷傳」之一,而將「毗舍邪」附入。
二二、「續通典」「琉球」。按「續通典」一百五十卷,清高宗乾隆三十二年(一七六七)敕撰。其門目體例,大體仍依杜佑之舊。所記續自唐肅宗至德之初(七五六),訖於明毅宗崇禎末年(一六四四)。唐天寶以後(七五六起),取材於「通志」、「通考」而有所增益;宋嘉定以後(一二二四起),取材於「續通考」而有所剪裁。「琉球」,仍載「邊防」。另續有「三嶼」一則,併收篇末。
二三、「東西洋考」「雞籠、淡水」。按「東西洋考」十二卷,明龍溪張燮(紹和)撰。此書內容除本諸史籍外,間采邸報所抄傳與故老所誦述,下及估客、舟人亦多借資。「凡例」有云:『集唐所載,皆賈舶所之。若琉球、朝鮮雖我天朝屬國,然賈人所未嘗往,亦不掇入』。只記「雞籠、淡水」,不載「琉球」,其故在此。雞籠山、淡水洋又名東番,故其所隸「東洋列國考」下又加註「東番考附」。考其所記,多據陳第「東番記」。蓋陳第於神宗萬曆三十年(一六0二)冬,嘗從沈有容平東番,作有此記;「東西洋考」撰述在後,可知其所本。因將沈有容輯「閩海贈言」所收陳第之記錄附,用資比校(並見本叢刊第一一九種及第五六種)。
二四、「明史稿」「雞籠山」。說明見前。
二五、「明史」「雞籠山」。說明見前。
二六、「續文獻通考」「雞籠山」。說明見前。「雞籠山」,係附於「日本」之後。
二七、「續通典」「雞籠山」。說明見前。「雞籠山」與「琉球」同載「邊防」。
關於明代以前各種載籍所稱流求、琉求、求以及琉球等,是否係指今日之臺灣,抑指今日之琉球?近數十年來爭論未已。自明代以降,琉球之稱已專屬今日之琉球,而臺灣亦漸以雞籠山、北港、東番及臺灣而定名焉。集刊有關各篇,備供有意研究前一問題者之參考。
再,清光緒間(一八七五~一九0八),仁和丁謙(益甫)著「蓬萊軒地理學叢書」,主談邊裔;自「漢書」「西域傳」地理考證至清朝圖理琛「異域錄」地理考證,為一一疏通而證明之。是書於民國四年(一九一五),由浙江圖書館列於「浙江圖書館叢書第一集」刊行。因取其自隋以下歷代史書有關流求與雞籠山考證諸篇,作為「附錄」。丁氏對於流求,係主「琉球說」,與柯劭忞主「臺灣說」者異。附刊此等考證之文,亦屬旨在提供參考,固無先入之見存在其間也。
本書之輯編,部分資料承曹永和先生蒐集補充;附此誌謝。(吳幅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