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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4
「通典」「邊防」
琉 球
琉球,自隋聞焉。居海島之中,當建安郡東(鬥川之東);水行五日而至。土多山洞。
其王姓歡斯,名渴剌兜;不知其由來有國代數也。彼土人呼之為「可老羊」、妻曰「多拔荼」。所居曰波羅檀洞,塹柵三重,環以流水,樹棘為藩。王所居舍,其大十六間;彫禽刻獸。多鬥鏤樹,似橘而葉密;條纖如髮,紛然下垂。國有四、五帥,統諸洞;洞有小王。往往有村,村有鳥了帥,並以善戰者為之;自相立,理一村之事。
男女皆以白紵繩纏髮,從頭後盤繞。婦人以羅紋白布為帽,織鬥鏤皮並雜色紵及雜毛以為衣,製裁不一。織籐為笠,飾以毛羽。兵有刀、弓箭、劍鈹之屬;編紵為甲,或以熊、豹之皮。
王乘木獸,令人轝之而行,導從不過數十人。
國人好相攻擊,人皆驍健善走,難死而耐瘡。諸洞各為部隊,不相救助。兩陣相當,勇者三五人相擊射。如其不勝,一軍皆走;遣人致謝,即共和解,收取鬥死者共聚而
食之。
食皆用手。
無賦斂,有事則均稅。
俗無文字。視月虧盈以紀時節,候草枯以為年歲。人深目、長鼻,頗類於胡。人縱年老,髮多不白。無君臣上下之節、拜伏之禮;父子同而寢。婦人產乳,必食子衣。以木槽曝海水為鹽、木汁為酢;釀米為酒。遇得異味,先進尊者。凡有宴會,執酒者必待呼而後飲。上王酒者,亦呼王名,銜杯共飲;頗同突厥。歌呼蹋,一人唱、眾人皆和,音頗哀怨。其死者氣將絕,舉於庭。浴其屍,以布帛纏之,裹以葦席;襯土而殯,上不起墳。子為父者,數月不食肉。
有熊、羆、豺、狼,尤多豬、雞;無牛、羊、驢、馬。
厥田良沃,先以火燒而引水灌之。持一插,以石為刃長尺餘、闊數寸而墾之。土宜播種,樹木有同於江表。氣候與嶺南相類。
俗事山、海之神,祀以酒殽。鬥戰殺人,便將所殺人祭其神。
煬帝大業初,海師何蠻等云:『每春秋二時,天清氣靜東望,依稀似有霧之氣,亦不知幾千里』。三年,帝令羽騎尉朱寬入海求訪異俗;得何蠻,遂與俱往。因到琉球國,言不相通,掠一人並取其布甲而還。時倭國使來朝,見之曰:『此夷邪久國人所用
也』。帝遣虎賁郎將陳稜、朝請大夫張鎮州率兵自義安(今潮陽縣)浮海擊之,至琉球。初,稜將南方諸國人從軍,有崑崙人頗解其語,遣人慰諭之;琉球不從,拒逆官軍。稜擊走之,進至其都,頻戰皆敗;毀其宮室,虜其男女數千人而還。
(--錄自「通典」卷一百八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