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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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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確居類書」「區宇部」「四夷」「東南夷」

   琉 球

  琉球,在海東南;自福建梅花所順風七日可至。

  漢、魏至唐、宋,不通中國;元招諭,不從。洪武初,首先歸附,率子弟來朝。太祖嘉之,賜符印、章服及閩之善操舟者三十六姓,許其遣子及陪臣之子來入國學。分其國為三:曰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景泰間,中山遂并取二國云。我使者去必孟夏、來以季秋,乘風便也。無他奇貨;厥貢方物,率市諸他國。二年一貢,每船止許百人;多不過百五十人。

  其深目、長鼻,頗類胡人。男子去髭鬚;婦人以墨黥手,為龍蛇文。皆紵繩纏髮,從頂後盤繞至額。男以鳥羽為冠,裝以珠玉、赤毛。婦以羅文白布為帽;織鬥縷皮並雜毛為衣,以螺為飾而下垂小貝,其聲如佩。婦人產乳,必食子衣。食用手。得異味,先進尊長。子為親喪,數月不肉食。人死,以中元前後日浴屍溪水,去腐肉取骨,布纏草裹埋土中。其貴戚,匣骨於山穴,竅木為小牖;歲時祭掃啟視。尤好剽掠,故商賈不通。人喜鐵器及匙。不駕舟楫,惟編竹為;急則群舁之,泅水而遯。事山、海之神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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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殽;鬥戰殺人,即以所殺人祭其神。

  無文字。不知節朔,視月盈虧以知時,視草榮枯以計歲。亦無居臣上下之節、伏拜之禮;父子同床而寢。既服屬,奉正朔;被服冠裳、陳奏表章、著作篇什,頓有華風。王日三視朝,臣下膜拜;尊且親者入殿坐,飲酒。歲元旦、聖節、冬至,君臣冠服拜龍亭祝慶之。宮室樸素,無金碧之飾。富貴者瓦屋不過三楹,餘皆茅土。王所居,壁下多聚髑髏以為佳。所居地曰波羅檀洞,塹柵三重,環以流水,樹棘為藩;殿宇多雕刻禽獸。

  賦法略如井田,王臣民各分土為祿食。無征歛,有事一取諸民,事竟即已。用刑甚嚴,盜竊即剕劓。人無貴賤皆驍,耐勞苦、饑寒。不知醫藥,亦鮮疾疫。兵甲堅利,射可至二百步,進止有金鼓;鄰國畏之。然好鬥狠,輒手刃人;度不能脫,即剖腹自斃。

  琉球旁有毗舍那者,島中小夷。鳥語鬼形,裸袒睢盱,殆非人類;不通中國。

  其譯語,呼天為「甸尼」、地為「只」、日為「非祿」、月為「都及」。土產:鬥鏤樹、硫黃、胡椒、熊、羆、豺、狼。

                    (--錄自「潛確居類書」卷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