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8a0292
卷1
KR8a0292_001-1
臺灣對外關係史料
兩江總督何桂清照會美使潮、臺兩口先行開市應俟英、法定約後辦理(咸豐
九年九月十一日)
(--錄自「中美關係史料」「嘉慶、道光、咸豐朝」頁三三一~三三二。)
大清欽差大臣總理各口通商事務、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兩江總督部堂何,為照會事。
照得本大臣前接貴大臣來文,請將船隻噸鈔及潮州、臺灣開市先行辦理等語;當經本大臣核與貴大臣前在京都與大學士桂、吏部大堂花往來照會內「各口通商須歸一律辦理」之語不符,未敢擅專奏請大皇帝在案。茲奉到諭旨:「各口通商,須英、法兩國條約議定,再開新章」;大學士桂、吏部大堂花照會貴大臣文內聲敘甚為明晰,貴大臣覆文亦稱「一律辦理」。中外交涉事件當以誠信為本,未便朝更暮改。惟因本大臣代為乞恩,所有「請照新章完納船鈔」一節,似尚可以再行奏請大皇帝加恩俯准。至潮州、臺灣本在五口之外,必須查照貴大臣在京都時原議,俟英、法兩國定局後方能辦理。此因通商者不止貴國一國,若在潮州、臺灣先行開市,中國辦理即多制肘,並非視貴國為倚靠於他國。貴大臣是否有事面談,必須與本大臣會晤?即令領事官告知蘇松太道及委員藍守等代為稟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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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照會,須至照會者。
右照會大亞美理駕合眾國欽命駐劄中華便宜行事全權大臣華。
咸豐九年九月十一日。
((見美使館來去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