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144
卷35
答鄭汝仁(崑壽○丙寅)
久阻聞問。忽承惠音。無任欣浣。僕困於積病。今又聞外議有不爲病人地者。不知終竟如何。心甚無聊。景賢錄。前所印來者。太似疎脫。故更以公所錄。寄世系事實詩文及義興所寄幷此中曾所得者。參互合編。其館學請從祀疏。文似繁剩。不得已稍加裁節。而載之編末。卻寄順天。令其改刊。近得龜巖書云。幾於訖功。非久想印布矣。同年司馬等幷錄事。若以同年而與先生交游者則可矣。不然。只以同年故而錄之。則近於虛張。彝尊錄。亦恐未免此弊。況今一時諸公交游虛實。皆未的知。何可謾錄之耶。思齋日記文集。已畢考否。今雖有得。難以追入。恨如之何。承許枉顧。幸矣。所未知者。病人蹤跡如何耳。
示諭婚禮。如是爲之。猶爲彼善於此。亦可因此而爲漸復親迎之兆矣。若與婚者非其人之疑。此則各隨所遇而處之。何可預論耶。
答鄭汝仁(己巳)
滉頓首。在都具知竝喪罹酷。顚遽萬狀。病未趨慰。歸抱愧恨。伏蒙示狀。獲審孝履支勝。不任慰釋。滉 天賜恩覆。屛保餘喘。他無足云。若如詢及數事。皆是莫大之禮。豈懵陋人所能臆決。須問於當世知禮之君子。或以咨稟於禮官。而取僉議決之。則可永爲典式。尤爲至當矣。佔畢先生之言。未知因何而發。雖依其言而處之。但從夫服期。而勿用申心之制。雖稍加於古。而亦不至太徇於情。不知如何。若不爾而從奪情之擧。則其除似當如來諭後月之朔。而節文亦如之。妄意雖重服在身。旣云除服。則蹔服黲服而行之。旣而反喪服。不得不然也。所諭齊衰期除服。恐亦此同。然皆出於妄料。未有經據。千萬於送終大事。勿輕用貽後悔也。率易爲罪。惶恐不宣。
答鄭汝仁問目
夫爲人後。其妻爲本生舅姑服期。前已濫陳鄙意。雖違禮服大功之文。然其止服大功。太不近情。可如此從厚故也。夫申心喪而妻不許申。固有如來示之未安者。然自禮之大功而引之於期。已汰矣。復自期而引之於三年。其爲徑情直
行。不已甚乎。所以不敢輒許其申也。然雖不許申。爲其妻者。亦不必二鼎而烹飪。對案而飮啖。自有隨時之宜。但必欲立爲申心喪三年之法則不敢耳。
除服。各服其喪之除服。卒事。反喪服。禮有明文。奇承旨之意。未知何如而云爾也。然則旣不服。黲服。又不與小祥祭。則是自此以後至畢喪。無復更入於其喪次矣。恐無是理也。今之喪人。廬中或未能常著衰服者多。以麤布白衣。居之廬中。依此以處。似不戾於權宜也。如何。
黲色與玉色無甚異。從俗何害。
小祥後往來本生喪時。在途及廬中恆服。恐不得輒去衰服。入于本生几筵前。則亦難以衰服。服玉色而入。卒事退。又反喪服。如何如何。
妻於別處除服。恐當與成服同。成服條。爲位不奠。其註云。若喪側無子孫。則設奠如儀云。其不然者。不奠明矣。
答鄭汝仁問目
朱子答陳安卿書曰。某家不曾用明器云云。而家禮卻有藏明器一條。明器者。待死者以
有知無知之間。恐是孝子罔極之至情。而朱子之所以不用者。何意也。且如笣筲等物。尤見不忍死其親之至意。而家禮註。有雖不用可也之語。今當何如。
古所謂明器。象平時服用。人物車馬之屬。皆爲之。故朱子以謂不必用。若如今人行器等亦不用則未安。笣筲亦當用。
祠后土祝文。朱子家禮。稱后土氏。而瓊山儀節。據大全集。稱土地氏。今按大全所稱土地。皆是所居宅之神。而於墓山之神。例稱后土。不知瓊山所見如何。而據以爲證也。
當從朱子家禮
今不用挽詞。不知何如。
廣求虛誇則非。不然。用之何害。況今用者多而不用者罕乎。
崑壽出繼從伯父之後。今遭本生母喪。又遭所後父喪。本母當祔於本母之祖妣。則祖妣之主。又在所繼之宗。於隮祔之祭。崑壽當以宗子主之。而又以重喪在身。則祝板當何如書乎。當書曰。孝曾孫孤子某。使再從弟孤哀
子某。適于顯曾祖妣某封某氏。祔以孫婦某封某氏云云。又於本母前曰。從姪孤子某。使再從弟孤哀子某。薦祔事于從叔母某封某氏。適于曾祖妣某封某氏云云否。與舍弟竝告于本母而曰。從姪某使再從弟某云云。於情意極爲未安。不知何如。
祔祭四稱謂。雖極未安。然舍此無他道理。無他故實。可作稱謂。只得如是。
祠后土祝文。改葬則曰。宅兆不利。將改葬于此云云。新葬則今爲某封某氏。營建宅兆云云。今新舊合葬。其祝文當何如書乎。欲書曰。宅兆不利。將改葬于此。以某封某氏祔云云。何如。
當如此。而祔字上加新字。
改葬前一日。當告于祠堂。而服衰入廟。極爲未安。姑使無服者假告否。雖服衰。而不若自告否。抑欲權以墨縗入廟則何如。古人多言墨縗。而墨縗之制未詳。今欲皀紵網巾,黑草笠,(國喪則用白笠)白衣,白帶,白皮靴子。不知可否。
改葬告廟。使無服者爲之。而己不入告。亦甚非
宜。其服如來喩爲可。蓋墨縗今無。而又當 國喪故也。
改葬時。贈玄纁送明器等事。當一如初葬時乎。雖合葬。亦當各具否。
改葬玄纁之類。隨力措送。雖合葬。力不及之物外。不可兼也。
竊考丘瓊山改葬儀節。當就幕所。只行一虞而止。新葬則有反哭三虞於正堂之禮。今合葬。則母之初虞。當竝父之虞而行於墓次。旣虞之後。反哭母於室。哭畢。卻入廟告父以改葬。自再虞。仍只祭母於堂否。抑旣題神主。卽當反哭。則父之虞亦當幷行於正堂。自再虞亦只祭母否。曲折處之甚難。伏乞詳敎。
兩葬行虞之節。按禮偕喪偕葬。先輕後重。虞則先重後輕。今改葬。當虞於幕所。新葬。反哭而虞。
竊考祭禮。初獻。主人爲之。亞獻終獻。則主婦或主人之弟或長子或親賓爲之。而不許諸父諸兄爲之。今雖諸父諸兄共祭。亦不使爲亞終獻。只使主婦或弟或長子或親賓爲之乎。諸父諸兄。或欲自爲亞終獻。則亦當以主
人旣以子弟之行爲初獻。不可倒使尊長爲亞終獻之意。申告强止之否。不知當如何。
亞終獻不使諸父。應有其意。不可考。然以情理言之。廟中以有事爲榮。況諸父之於祖考。非衆子弟之比。終祭無一事。豈非欠缺耶。若諸兄則其所云兄弟之長。此兄卽諸兄也。非不使爲獻也。來諭申告而强止之。恐不近情也。如何。
后土祭。家禮。無酹酒。而瓊山儀節。有酹酒之文。酹酒當傾少許於地。而以其盞卽奠于神位。如廟祭之祭酒乎。
從朱子
改墓。開出舊棺。未葬之前。當行朝夕上食否。
改葬朝夕上食。不可考。然今旣見柩。事象初喪者多。恐上食爲當。
虞祭。謹按家禮。無參神條。儀節。雖補入。而乃在降神之後。蓋旣出主。不可虛視。必當拜而肅之。則參神宜居於降神之前。灌則所以爲將獻而親饗其神之始。則降神宜居於參神之後。今欲先降後參。倣四時祭爲之。不知可否。
虞祭參神。朱子所以虞祭無參神一節。非闕漏也。虞者。祭之未吉者。至卒哭而後。謂之吉祭。且參者。謁見之名。當是時。如事生如事存之兩際。故去參神。以見生前常侍之意。行降神。以見求神於怳惚之間。此甚精微曲盡處。瓊山率意添入。恐有不知而作之病也。當從朱子。
來諭先降後參。恐當作先參後降。
答金景純(守一○乙丑)
溪上之別依然。山中因風。時得僧來惠書。知移寓滿月菴。雪山淨榻。淸興無涯。令人矯首馳遐想也。老拙在此。苦纏寒疾。鈍滯之思。比前益甚。雖二令弟諸君時來扣寂。無以相發明。可笑歎耳。審知李德弘,洪胖二人。得接款論。可謂其幸矣。二人意嚮可佳。亦往往窺得一斑。但讀書不多。看文字多礙。見義理未徹。與之論學。殊有未契處耳。辱示人心道心說。甚善甚善。其言似有兩心而非兩心。及私爲所獨之義。危微二字之辨。皆得先儒之意。又謂人心與道心。不可分體用。人心不可決去。所論皆得之。但所謂惻隱之心是道也。而目之所視。易得而感。羞惡之心是
道也。而耳之所聽。易從而發等語。雖本於視散木聽收金之類而云。然惻隱與目視。羞惡與耳聽。不相襯貼。而如是爲言。未免有附會剩出之病耳。大抵此言。是古聖相傳心法。其義理精深微妙。雖以河南之心學。只認道心爲天理。人心爲人欲。朱子亦初從其說。至晩年義精仁熟。盡性至命之後。作中庸序。乃以形氣性命之說。闡明千古之疑晦。如日中天。有目者皆可覩。後學但當謹守其說。而精之一之。愨實用功。爲聖爲賢。皆無不可。柰何道術易差。人情好異。近世羅整菴困知記。以道心爲性。人心爲情。此正來喩所辨體用之說也。此說甚謬。而盧寡悔首尊信之。諸人多惑而從之。難以口舌爭。今公能明其不可分體用。則可以破彼分性情之失矣。然古人不云乎。非知之艱。行之惟艱。觀來喩末二條。苟能如此用功。朋友之望。庶幾無失。而懦廢之學。亦有豫於善導之益矣。千萬祈懇之至。不宣。
答金士純(誠一○壬戌)
別來。常有相聚未盡之歎。卽見來書。如復對床晤語。深慰深慰。大抵只在向前加工。日征月邁。
要至於熟之而已。但老境所望。惟在年富力彊之朋友。而公於近日。不無愆度。奉慮非淺。須爲此事。萬加寶嗇。幸甚。
答金士純(乙丑)
新正書至。承履端休勝。老拙。去冬苦纏寒疾。卽今王春布和。始有昭蘇之望。而雪山氷壑。尙未解圍。擁爐自衛。朝昏懍懍。金而精久留溪齋。與安道孫讀晦菴書。頗資講益。未了數卷。忽聞其弟喪婦。慈親失攝。遑遽而歸。可恨人事之多違也。向因賢仲。知仲春聯璧入泮。凡百切祝加勉。更願勿太露鋒穎。尤宜深戒。不具。
答金士純
數月之間。麗澤相資。深覺其益。別後索然。書來。良慰良慰。今之爲士者。固不免科目之擾。旣曰不免。則頃日諸君散去。亦不得已也。但亦須常記得箇中自有超然處。肯學兒曹一例忙。及不用丁寧防曲學。寒窓久矣共心期等句。爲處心第一義可耳。滉今日。始出陶山。秋晩巖麓寂寥。荒寒中幽尙甚適。試期若退。於諸生所處。稍有寬假之幸矣。餘惟珍毖益重。
答金士純問目
昨當私忌。而壓尊不敢告。殊覺未安。
昨日之事。今以來示觀之。正是欲致謹而反生病也。當初辭以忌日而不入。非爲慢也。若以初到未見。不欲徑辭。則來見而告之故以去。亦可也。所謂壓尊不伸私服者。如臣於君前之類。非謂尋常長者之前皆不得伸也。旣不敢告。又不敢出。此臨事過謹之病也。若告故而長者不聽其去。則如昨所處。無不可耳。
私忌遇尊客。設素食何如。
私忌。遇尊客而設素食。本爲未安。然忌有隆殺。尊客亦有等級。滉於亡妻忌日。方伯欲來。前數日。泛稱家忌。逆辭於旁邑。方伯不聽而來。此乃忌輕而客尊。不敢設素。但於進肴。客肉而主素。方伯察知。令俱進素矣。若遇忌非此等之輕。君子以喪之餘處之也。何可謂進肉爲宜乎。自非極尊之賓。恐皆當設素爲禮。然其中實有未安者。故古禮。以忌日不接客爲言。今欲遵此禮。而客或知主人有忌亦至則非矣。又如當筵而聞緦麻等服。撤膳止飮禮也。而客不知止。雖客之
過。然爲主者尤不得辭其責。又若服未盡。而遇尊長强之開素。此等事皆當以善辭得請爲期。至其甚不得已處。蹔依朱子答門人說處之。恐或可也。
忌祭邀客。己赴人邀。何如。
忌祭邀客。己赴人邀。雖爲非宜。滉自不能盡如禮。不敢爲說以報。然雖非當日參祭之人。而親族親客在傍。雖與之同餕。恐或無害。若辦酒食召遠客。則自不當爲耳。
高祖之祭。準以古禮。則士大夫分不當祭。而朱子著爲家禮。何也。
祭高祖。斷以古禮。則士大夫似不敢祭。然高祖旣有服。禮記。又有干祫及高祖之文。故程子以謂不可不祭。朱子因著爲家禮。今好禮慕古之士。依此行之。豈爲僭乎。但 時王之制。祭三代有典。夫子亦從周。則又恐難於據家禮。盡責人人以行此禮耳。
七日戒。三日齊。古禮也。而家禮時祭。只言三日齊。何也。
七日戒。三日齊。古禮爲然。故今 廟社四時大
享。百官前期十日受誓戒。誓戒之辭。正以云云之事爲禁。前三日入淸齋。所患。人不能盡如禮耳。蓋大享。禮之至重故如此。其他祭。不盡然也。
今人居喪。例於葬送祥祭之日。設酒食以饋吊客。甚無謂也。
喪次設酒食。甚非禮。而其說甚長。今不敢輒云。
父兄以子弟讀書爲重。家廟祭祀之時。或在山房。或處旁近。而不令與祭。於心甚未安。
讀書爲重。而不得參祭。揆之餘力學文之義。甚未安。當以開陳得請爲先。然若請不得命。亦當從令。恐不可率意直行也。
答金士純問目
昨承自非極尊之賓。恐皆當設素云云。已聞命矣。第未知所謂極尊者。以齒德乎。以爵位乎。
極尊。謂如下士於公卿之類。非以齒德論也。蓋下士爲私忌。而設素於公卿之賓。恐不可爲者。卑之私故。難以及於尊也。雖重忌亦然。但於己也。重忌則設素。輕忌則設肉不食。何如。輕忌。如妻子忌之類。
七日戒。三日齊。只施於大享。而他祭則不得盡然者何。
七日戒。三日齊。在士大夫。則家廟四時祭齊戒。是也。但家禮。只言前期三日齊。不言七日戒。必有所以然。當思而得之。若忌日則通言前期一日齊戒而已。家間每遇親忌。自有不忍之意。故從前二日齊戒。今若幷七日。則爲十日齊戒。雖或甚厚。自一介篤行之士言之。誠是至孝。然以是爲天下萬世通行之法。則恐或過中矣。
忌者。喪之餘。當親忌食稻。自有所不忍。昔吉注書每於是日。疏食水飮。依此行之。何如。
吉注書忌日疏食水飮。甚善。後人法之。亦固至意。若其人有父兄在。則如當餕時。父兄依他食稻。己獨別設疏食。豈不難乎。不知若此處當如何。
喪次設酒食。固爲悖禮。所謂其說甚長者。何謂也。
喪次設酒食處之之道。如陳安卿書所云。當矣。此則己赴他喪所處之宜耳。最是己當喪而待客。欲反今之弊俗。而合古之禮意。其間曲折。至
爲難處者多。故前云其說甚長。今不敢輒云。
觀曾子問變禮處。有許多曲折。而聖人隨問響答。曲當甚善。則學者平時。議禮變難措處。以素明於胸中。非不可也。嘗聞橫渠張夫子之言曰。學未至而好語變者。必知終有患。蓋變不可輕議。若驟然語變。則知操術已不正。葉平巖曰。變者。權宜之事也。自非見理明制事精者。不足以與此云云。如滉見理不明。胸中無制事權度。而妄有論答於此等變禮。正犯橫渠之戒。試一鑑裁。切勿示人。
與金士純
除夕。得見垂慶之詩。爲幸則多矣。但第二詩出入朋來以下。甚善。其餘皆涉不近之語。非倫之擬。不謂吾君所見亦如金而精未有實地可據也。古人云。爲己爲人本一事。君爲人之言。如是虛夸。則其自處虛夸。亦可知矣。此非小病。頃嘗痛斥而精之病。恨不留其書藁以示君也。
與金士純別紙
日到角上。天已過一度。士純疑之。以謂經星爲天體。天過一度。是角已過一度矣。何以云日到
角上。
此只就六合儀三辰儀看。甚分曉。蓋六合儀。有角星躔標。三辰儀。有角躔次。六合者。元定不動。三辰者。不停一刻。今日天與日皆從角起。此時兩儀之角與日。同在一處。一日一周。而日到角上者。到六合儀之角標處也。天過一度。則三辰儀之角次。已去日一度矣。明日天過二度。則角去日又二度矣。蓋要就太虛空裏。考驗天象。必有定體不移之躔度。然後可考運行不停之躔度。此璣衡所以有六合三辰二儀。而天體之角星。雖曰與日遠。於日行則猶云日行到角上也。然而所謂角星躔標者。固以角星所躔之度爲標。而驗日到此躔之刻。然就其度內而觀日到之處。則亦隨日長短。而有或上或下之不同。日漸長則漸上。漸短則漸下。要皆在角度中。故可通謂之到角上也。
答金士純(丁卯)
累奉貽書。良荷勤逮。仍悉高棲霞上。講讀有緖。甚慰所望。滉病雖似差息。病根猶未剗除。少失調攝。輒復發動。昏憊倍劇。不意 嚴召適下。名
雖衆例。 辭旨非常。行止之決。比之年前。益有難處者。祇以 華使來緩。故姑欲留調待差。臨使來赴都。以此答方伯移文問行期耳。然其實病差未卜。一行難必。況浮議多端。使拙者無以措躬。而旁觀指目者堵立。一入都門。百事皆難。恐不如守吾太玄之爲愈也。傳聞諸公卿亦不以必來爲意。故初得免抄。乃爲洪相拈出。以至於此。無分毫有益於公家。而竟使病蹤。顚頓狼狽如此。其意誠不可曉也。近日。力疾獨至陶山。羣芳爛熳。而窓外小梅。皎如玉雪。團枝不受變於年華。信老泉所謂有所感有所敬者也。書不盡意。臨風依然。
答金士純(戊辰)
滉自去秋來。爲世所擯。不遺餘力。自謂此後無復有前日驅迫事。不意一二後進中不入時宜人。於 榻前隨意拈出。大作稱揚。指擬非倫。以熒惑 天聽。致令 聖朝有夸張落虛之事。此非獨滉欺天。彼爲是者。欺天亦甚矣。尙賴中間有停待日溫之 旨。故幸紓目前之急。然反覆思之。滉從前病廢臣職與諸般罪過。不可不自
陳於 新宁之前。而隱然冒進。未免歷擧前後累釁。拜一疏章以自劾。請停罷 召命。仍乞致仕去訖。旋復承奉有 旨書狀。又以 天使正月內似當入京。促令上來。則不計寒沍矣。當此時作行。恐死中路。又上辭狀。一時竝達于 朝。或致觸發駭機。皆未可知。不知古今許多人中。復有世患如我者否乎。所云 綸言。非有 旨。乃 敎書也。然觀行詞人意。非有他也。乃不審之故耳。何敢輕議。惟冀珍勵。不宣。
答金彦純(明一)士純
流聞時議。一向夸虛。擬指非倫。更不可聞。勢必陷入大罪而後已。甚可怪痛。柰何柰何。緣此舊患心氣。日覺增病。尤悶。示及學舍事。滉自捄不給。何暇知此等閒事耶。第以事理言之。書堂之名。稍讓於書院。共圖成之。豈不甚好。或者勿欲效顰之說。不可曉也。其或一縣或一里可否之決。則當視其事力規模之合宜者而定之。所云來者衆。不可以私建而相拒。此說最爲得之。此在僉見已明。因而定行。勿云鄙人作如何主張也爲幸。醴泉書院祠尹公事。伯純來問。初漫依
報。及看其集。佞佛已甚。尊祀極未安。亟作書因便寄去。勸其姑勿建祠。只立書院不妨。未知彼中諸議以爲如何耳。倦草不宣。
答金士純改葬問目
丘氏曰。前期一日。告于祠堂云云。墓所若近則此禮固也。若在遠則其告廟節次。當如何。或云。當先定遷墓之日。主人臨行。告廟而去。或云。主人先去墓所。經營葬事。及其葬前一日。令在家子姪。代行其禮。二說是否。何如。
似兩可
丘氏曰。旣葬。就墓所靈座前行虞禮云云。但言行虞禮。而不言三虞。此與初喪襄事不同。故虞止於一否。緦三月內。別無行祭之禮否。
虞祭則只一。三月內。別無行祭節次。
丘氏曰。祭畢撤靈座。主人以下出就外所。釋緦麻服。素服而還云云。禮。衰麻不去身。改葬若服緦。則宜若不當去身。而釋之而還。何耶。在途素服。則還家當服何服而終三月乎。
疑仍服素
在官者。與士庶不同。國有七日之制。七日之
後。不許三月之服則如何。或云。出仕用吉服。居家還服素。此說何如。
居家則服素爲是
丘氏曰。改葬緦。子與妻也云云。所謂妻者。莫是子之妻否。死者妻否。但云子與妻。而不及女。何也。
所謂妻。子之妻也。女在其中。
丘氏曰。三月而除云云。除時別無除服節次否。
未詳
若同葬父母。則先輕後重。奪情故也。改葬啓墓時。亦當先啓母。出棺改殮時。亦當先殮母否。
皆當先
按丘氏之禮。則葬時服緦麻。旣葬。易服而還。更無服緦節次。而乃曰三月而除。所謂除者。除何服也。
丘說可疑。然恐有所據。豈不以旣葬非如見柩時。而仍服麻。似無漸殺之意。故只服素食素。而持緦服之意在其中。至三月而止。以爲終服之
節也歟。
答金士純問目
韓文改葬議曰。或曰。經稱改葬緦。不著月數。則三月而後除也。子思對文子則曰。旣葬而除之。今宜如何。自啓至于旣葬。而三月則除之。未三月則服而終三月。按此說。則宜若服緦終三月。而丘氏乃謂素服而還。何也。二說牴牾。未知何去何從。
安知韓公所謂除。不與丘說同耶。然未敢質言。
初葬則有魂帛爲之主。改葬則無魂帛。於靈座中設紙牓乎。只設靈座乎。
似只設靈座
妻亡無後。及妹在室成人而死。則題主時屬稱旁題。將何書之而可。或云。無旁題則神無所依。或欲設紙牓祭妹。此說何如。
示事。皆禮之變處。禮之變。聖賢猶以爲難。昧者何敢妄議於其間乎。然以所示諸說言之。書亡室某封某氏。而不書旁題者。似爲得之。蓋旁題施於所尊。以下則不必書。乃朱先生說也。亡欲代以故字。鄙意果如此。未知是否。(無封則稱鄕
貫)其於妹也亦然。亦以右例。書故妹云云而無旁題。蓋旣稱爲妹。則固神之所依。何必旁題而後可依耶。旁題乃尊敬之禮。不宜施於此等也。紙牓之說。亦恐太忽略耳。
答金士純(己巳)
謂君已發行。忽此承問。開豁深矣。將涉遠道。枉輿再過。豈可得耶。滉自面別以後。畏寒入溪窩。朝夕不廢存省。靜中頗有新功。只以衰劣特甚。不能十分刻勵加工。恐遂淟汨爲憂耳。立脚之諭。能慮至此。可不至墜墮。幸甚幸甚。至於欲聞其道。則非老拙所能及也。但延平所稱渚宮梅花詩。最可賞味。雖云在位者。義有所不能盡如此者。然大槩不可無此意耳。近聞玉堂箚論削勳事。甚憂慮而不敢言耳。大學圖蒙示云云。爲幸。其小樣影子一幅。依樣塡書一幅。近已寄安道處。令待君傳上。須以其樣。審度大小之宜。好處之。非謂必依其式也。寯兒似聞除奉化。此縣非但太近。親舊滿境。其田與妻親田過十結。若換他則不妨。不能換則萬無行任之理。不如早辭罷而受准期之責也。
答金士純
頃得惠書。積思頓豁。獨賢之勞。遠想亦知其必然。飢僮羸馬。不擇晨夜。誠是難堪。然朱先生欲以受人打罵處劉平父。長處逸樂。非人之福。安知天意不以是玉汝於成乎。須以忍辛耐苦。鼻吸三斗醋爲心。則其於動心忍性。豈不有增益。程子所謂若要熟也。須從這裏過者。眞有味也。今之仕者。一入 君門。便未有出脫之期。若以衮宂爲辭。欲俟他日而爲學。恐向善雖切。終無以得此門路也。然亦別無對病良藥一服可已沈痼之疾。只如來喩向裏用功振勵自新八箇字自好。但不知所謂用功者何功。自勵者何勵。愚以爲莫要於敬義夾持。思學相資也。然而欲用功自勵於此事者。亦無塊然守此而有成之理。況徒有慕向之心。不肯直前。行得數步。每有等待之意。不能當下體得一刻。但如此時時自顧。慨然發嘆而已。雖與全不向道者有間。恐無以大相遠也。此在高明。皆所自知。惟十分勉强爲善耳。所云事。其人非無隙光勺水之稱。而猶如此。其他可知。然非獨今時。自古每如此。亦不
足怪。唯恐吾輩所以處此時義者。不能如詩所謂我思古人。俾無訧兮者耳。鄭榮川竟至遭喪。痛不可言。紙盡不宣。
答金士純問目(庚午)
在途遭兄喪。飯含之具。不能備禮。幎目握手。亦裁布假用。到家大殮之時。依禮作二件物事。安之於當面手處。此等事出於臨時杜撰。未知是否如何。
逆旅倉卒。臨時杜撰。勢所不免。
在途喪未殮殯。故兄弟過四日亦未成服。到家殮殯後一日。方成服。而第念奔喪者至家。四日方成服。則此雖非奔喪之例。以兄嫂觀之。則聞喪而喪未至。亦猶奔喪而未到喪次者也。喪至之日大殮。則雖卽爲之。其儀節則一依始死之禮。第四日成服。如何。
當如是
成服後始行朝夕奠。禮也。途中不殮未服。而日數已過四日。不忍廢奠。將生時路次所用之物。食時乃上食。此亦徑情直行。是否如何。
亦當如是
婦人服制。朱子家禮。似無明文。瓊山儀節。有大袖,長裙,蓋頭,腰絰等服。依此製服。未知果合於古而不戾於今否。
今按家禮楊復註。婦人亦用大袖,長裙,蓋頭。而無絰帶之文云云。然今於家禮本文。亦未見三物之文。只依丘氏禮爲宜。
兄弟當服齊衰。而今不用其制。只以素帶爲服。甚無謂也。衰裳之制。今不可必行否。
兄弟服。如所示。豈不善哉。但病庸無狀。凡期,功以下諸服。皆不能如禮。只從俗過了。今承示問。不知所以爲對。縮恧歎服而已。曾聞領相(李浚慶)行其伯判書公服。頗采用古制。未知何如。聞見可知矣。且聞凡事有父兄在則皆當稟行。此意亦當謹之。乃爲得之。
服祖父母喪而赴擧者。程子旣非之。則兄弟之喪。同是朞服也。冒哀赴擧。於義何如。舍弟會試後遭兄喪。將不入 殿試。或謂堂有老親。不可徑情而行。故且留爲赴試計耳。
程子只云祖父母喪。不云兄弟喪。非遺忘也。其間必有差間故也。但 殿試在成服前則似未
安。
免新。或謂過一月後。爲之無妨。或謂易月之制。雖過兄喪。若在淺土則不可爲云。未知是否如何。
免新。在匝一月之後爲之。恐未爲害也。
答金士純
令伯星行。出於不意。身勞稽慶。 王事私幹。有時不相謀至於如此。亦理勢然也。第以公之所處言之。奉 召旨後。雖或未免延滯幾日。然此則未承之前。日數已多。旣承而又多留日。則無乃益未安乎。恐不參慶席之欠。不足以尼此義也。至於乘馹。雖有新法。今旣有 特命。身在外。不得如李承宣之辭。則如 旨而行。恐無不可。如是則尤不可不速行也。如何如何。有 旨到日。奉置案上。行四拜。上跪展讀。復下行四拜爲當。
答金士純問目
史職。主記君擧也。容貌辭氣之間。亦當審視而詳記。可也。而今則入侍之臣。皆俯伏不敢仰視。若其言行之大者。猶可記。至於察言觀
色之道則闕如。大非記事之體也。頃者史官。或有論 啓。終未定坐侍之禮。今欲再請。未知可否。
史官俯伏。難記盡曲折。示諭固然。 上卽位初。嘗有 啓請者。非獨史官。凡侍講者皆 許擧頭坐。未幾。諸臣漸自成俯伏如舊。或有更以爲請者。 睿旨以爲不可而止云云。今再擧請。恐難得也。蓋以是爲有慢上之嫌。安得强請耶。若其初得 許時謹守不變。則可遂成故事。而諸臣自壞之。可惜。
據事直書。史法也。而今則定褒貶於一人一事之下。蓋事有先後之殊。人多貞黷之異。何可一筆句斷。若隨事直述。使是是非非各有所歸。則功罪不相掩。善惡不相蒙。後世之公論。仍可定矣。或欲行此法。而爲上官者。督令一筆句斷如上云云則如之何。堅守不回。期於行志。亦無所妨否。
據事直書。而褒貶寓其中。自春秋聖筆外。諸爲史當守此法。其間遇有善惡明著。記載無漏。而或須有當抑揚褒貶處。則又不必盡不爲褒貶
也。至於今所聞者。則初不知其人善惡如何。事實如何。頓無可據之實。而强令初入之官。作爲一筆句斷之語。以擬萬世傳信之定。此何等法例也。所聞雖如此。然實錄局所見史冊。亦無此等法例。所書但見逐日事略如朝報所播而已。此又不知何故。恐史禍後致令如此也。今若欲改此弊。則闔館同議改之則可。在下僚獨行己志。必不可也。
安名世以直筆死職。當有褒贈之典。而尙未之擧。爲史官者。不當 啓請否。
安名世褒贈。頃嘗有請之而不得者。況史官請之。尤似不便。
經筵奏事之時。史官例皆禁嘿不言。此是思不出位之義乎。抑亦自嫌於微末而不言否。時有所當言之事。而人無言者則如之何。至於夜對淸燕之間。 天顔咫尺。尤欲暴白無隱也。
經筵言事。自有其職者。史官當謹守其職。不可出位而自請言事也。向者。禹景善亦有此意。恐非所宜。又來諭 經筵奏事奏字。 本國避
皇朝。不用此字。代以 啓字。不可不審也。
史院之風。只委責於下番一員。而他無所預。國史之不信。亦以此也。且新進之士。茫不知朝廷是非。秉筆聵聵。不知所書。其所記者。不過陰晴朝報而已。欲革是弊。使奉敎以下輪日入番。一員一番所記。八員齊會一堂。商確參訂。刪定無疑。然後入時政記則庶可矣。
委責下番。以致失職。此莫大之弊。必如所諭更弊。而後可庶幾。然此亦非初入下僚所能爲。稍俟陞遷。可措館事之位。然後稟于諸堂上而處之。如何。
古有太史之官。皆以久任爲職。故能成一代信史。如班,馬等史是爾。後世則不然。所謂史官者。未必眞得其人。而遷敍無常。迭出迭入。人懷苟且。莫肯尸責。如此而欲成信史。難矣。今日之計。恐擇才爲先。擇才而又必久任。然後庶或可也。
擇才固善。久任之議。必不得行於今。適取迂闊之譏。不如勿云也。
答金止叔(圻○己巳)
示孼屬服制。今人多疑問。然吾嘗疑古人雖嚴嫡庶之間。只以其分言之。至於骨肉之恩。則嫡庶無異。故不分差等。古旣如此。故吾東 國典。亦不敢分差等。今豈敢臆決。以爲當如何處之耶。惟在自度處之耳。若庶母則古人妾御良多。其恩義似泛。且無骨肉之恩。故制服如此。安可與天屬之親同之耶。然此皆愚見妄言之。不敢必以爲然。須更問知禮者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