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157
卷21
甲戌
七月十三日。以晝講。與承旨辛應時,校理金宇宏,修撰丁允福同入侍。講泰誓下篇。 上讀泰誓下三字。蓋采臣希春前日所 啓也。至剖賢人之心傳曰。紂曰吾聞聖人之心。有七竅。遂剖比干而視其心。希春曰。此所云聖人之心有七竅者。乃紂欲殺比干而造此言。所謂智足以餙非者也。後世醫家因此。遂造聖人七竅。賢人五竅。衆人三竅。其怪誕妖妄。甚矣。 上曰。頃者儒生殿講時。有一試官以竅之五七三。爲上中下三品之說。予嘗疑之。今聞此論。乃知其妄也。希春遂及史略伏羲人身蛇首神農牛首之說。亦攻其誕妄。 上曰。聖人之形體。亦人形耳。豈有心獨多竅之理。講畢。希春進曰。儒先錄中。趙光祖文字甚小。頃因洪進。得光祖送求禮縣監安處順詩四首。旨意忠誠。請添印行。 上曰。如此亦好。臣 啓曰。臣與大提學金貴榮,提學李後白已議之矣。臣又 啓曰。凡受祿。前科後滿五十日身死者。未出交代。法典給祿。又雖出交代。若臺諫。則自前作科給祿。今者武士監察金允諴。以六月初九日在前科後。幾至六十日。
該曹以前日吳祥,朴應男之卒。皆因 特命而給祿。故以此持難。乞命給祿。其家屬守殯江邊。未得下歸。乞垂仁澤。 上曰。綱目事。到今如何。臣對曰。自 上命著漆上來。今校書館亦略有外貢綱目紙。俟秋冊板上來。然後乃議印出矣。 上因丁允福啓辭。問希春曰。李恒常以爲人當只治四書。有諸。臣對曰。此專主要約之言也。恒雖衰老。而未嘗晝寢。其志氣非常。然己未生。年已七十六。老衰甚矣。臣於辛未年。自監司上來時歷見。則已衰憊。況今乎。辭畢退。
二十日。至經筵廳。右相盧守愼,知經筵金貴榮,特進官郭屹,李俊民,講讀官趙廷機,丁允福,承旨權德輿等同入侍。講官講牧誓今商王受惟婦言是用。傳背字。以音佩讀。 上曰。此字豈可如此讀。盧守愼力執。 上姑勉從。講畢。臣希春進榻前 啓曰。凡臺諫之言。到政院。政院卽當轉達。無小留滞。而近日諫院以朴信元病。請遞靑松府使也。其病之至於不能赴任。則未可知也。臺諫雖有風聞未穩之事。自有玉堂論劾之地。此諫院事。玉堂,憲府皆可論。政院遽以己意留滞。而終乃論啓。此於事體大妨。且開後日無窮之弊。議 啓承旨。雖不爲無意。所失如此。不可只推。請
命罷職。鄭惟一雖云 御前各陳所見。然方臺諫論劾議啓承旨之時。交口競辨。亦失事體。請命遞差。 上曰。議啓承旨事。予亦知其未穩。但罷職似重。故只命推考耳。鄭惟一經席吐懷。不可罪也。希春又曰。朴信元雖乳腫。而不至於不能赴任云。盧相之 啓。亦與憲府啓同。
十月初十日。早朝。上經筵廳。卯時入殿。 上讀前受。玉音琅琅。臣不勝喜悅。講洪範初一日五行一段。臨文曰。凡言上中下。則上爲至而中次之。言初中終。則終爲至。言內外主客。則中爲至。此皇極居九疇之中。而爲宗主者也。皇極爲洪範之宗主。而五事爲皇極之根源。五事之要。莫急於敬。人君敬用五事。則上以承天道。下以盡人事。而天下平矣。講畢。臺諫旣啓事而退。臣希春進曰。頃日臣所獻調理脾胃之說。有未盡者。草木五穀。以向陽成實。人身亦然。常於近太陽之地。起居寢處。不可久坐於太深邃積陰之處。小臣嘗以儒讀書于山寺處法堂深邃之中。便覺氣甚不安。人之不可不近陽。尙矣。丕顯閣則不遠於陽。大內深邃之地。臣未之知也。 上曰。予嘗見一書云。堯舜禹之卑宮室。蓋慮室高風冷之中人。雖聖人之卑宮
室。不出於避陰冷然。亦可見其高室之有害於人也。臣又 啓。頃日臺諫論 啓鄭惟吉之時。上之批答之辭。有過激之辭。此蓋涵養本源之功。未至而然。玉堂卽欲箚陳。臣等竊料自 上亦必悔悟。爲此而上。然亦見涵養之功。不可間斷也。楊州。爲趙光祖建書院。光祖興起斯文。而楊州乃其土姓。因設祠宇。以寓景慕。仍爲儒生藏修之地。未爲不可。乞依金宏弼書院例。賜額與書冊。又 啓。趙光祖和終南都正昌壽詩。臣頃日得之於尹斗壽。乞添入。 上曰。添入無妨。臣又曰。當今之弊。自 上不可不知。頃日建議家供之臣。其意只欲除弊事而爲簡便也。到今行之。其弊非一。戶曹尹鉉等所 啓國儲虛竭。不能支當。一弊也。私供不能齊一。晩仕早罷。國事虛疏。二弊也。飮食失時。損傷脾胃。得病者相繼。三弊也。昔程子之父珦居官時。左右使令之人。無日不察其飢飽勞佚。況於人主體羣臣。豈可不念。家供之設。初不出於 上意。只緣建議之臣。欲除支離之弊。爲簡便之規而已。豈料飜成如此之弊乎。然宰相之列。猶可支持。秩卑僮少之員。遠方旅宦之士。尤不能堪。辭畢欲退。 上曰。卿勿退。予有欲語於卿之事。臣卽起伏以俟。 上
曰。凡文字吐釋之間。或者以爲小事。不必留意。然聖賢有言。未有不得於文義。而能通其精微者。今四書五經。口訣諺釋。紛紜不定。卿之學問精博。世所罕有。四書五經口訣及釋。卿皆詳定。亦可以設局。或欲取經學講論之員。則亦惟卿所擇。臣對曰。此事不必設局。只當與精明之人。通議而定之。但臣今方校朱子大全。無暇及他。臣孱弱之甚。衰老亦至。明年朱子大全畢印出。其秋。乞歸田里而爲之。 上曰。吁。此則不可。臣復陳曰。臣自少小。孱弱尫羸。鄕閭之人。皆不以過三十爲期。及南遷北徙。觸犯風霜沙礫之苦。人皆不以生還爲期。卒得生還。又蒙 天恩。出入帷幄。臣以爲幸不可屢徼。自己巳冬。挈妻歸家。已有退休之志。以臣父祖無官。幸爲通政監司得追贈。則志願畢矣。爲全羅監司。日望新都事下去。得呈病而退。盧稹下去。方欲呈辭。忽被召 命。睿獎太過。天寵過分。故不忍速退。而留在至今。伏乞 聖明始終保恤。以卒天地父母之恩。 上默然。蓋 聖上亦知臣由中之懇。故不忍牢拒而思之也。
十九日。質明。詣經筵廳。領事領相權公轍,知事姜判書士尙等在坐。特進官南應雲問我曰。無虐惸獨。而
畏高明。何以釋之。余答曰。無字。釋止惸獨。畏字。以威言。南曰。無字通至畏高明。何如。余頃日固知公之所見。卽豁然從之。遂告於領事入侍。講云。此戒以勿虐惸獨而畏高明。蓋與武王不泄邇不忘遠。諸葛亮賞不遺遠。罰不阿近同意。堯舜不虐無告。不廢困窮。而四匈之貴。誅流不赦。梁武帝優假士人大過。牧守多侵漁小民。貴戚縱恣犯法。國以昏亂。此人主之可法可戒之甚者也。又講凡厥正人。旣富方穀。註曰。祿俸不繼。衣食不給。曰。今之家供。自國非不給米饌。只緣秩卑家貧之人。奴婢不足以辦行。以至於晩仕而早罷。此不可不慮。 上曰。此家供事。當如何而可。臣離席而對曰。有該曹在。領相權公進 啓家供之弊。 上曰。予亦初無欲行家供之意。但旣爲家供。恐有磨鍊得宜之計爾。南應雲亦陳家供之弊。最後。希春曰。皇極之道。以無偏無陂遵王之義等語觀之。大抵以建中爲貴。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凡大政小事。皆要無過不及。不可過中而生弊。譬之治病用藥。藥或小誤。當卽改之。不可因循而使病重也。 上曰。卿之此言。於當今之事。有指向歟。臣對曰。臣以爲今之家供之法。正如是也。當
初建議之人。只欲除支離之弊。而爲簡易之規。豈知後日之弊至此乎。方今百司之員。勢難於家供。莫不晩仕而早罷。國事虛疏。此不可不慮也。 上曰。予無必爲之意。但旣爲家供。故試令該曹。求可以磨鍊得宜耳。希春對曰。雖磨鍊得宜。只可以求國儲虧縮之弊。而未免晩仕早罷之患也。 上曰。晩仕早罷。不知何以防禁之歟。對曰。揆之人情物理。決不能禁。又陳 啓曰。臣頃蒙 上命。詳定四書五經口訣諺釋。固知臣力小任重。難以善成。人或以爲不必爲。若不得已而爲之。則須以李滉說爲依據。而廣問諸儒臣儒生之說。乃庶幾耳。 上曰。頃日右相以爲不當爲。然人雖不好。予則好之。又四書五經。必待盡成然後上。則予觀之不易。莫若一書之成。隨卽進上可也。又臣曰。李滉校正朱子大全語類及所說四書五經口訣諺釋之說。幷乞取來參考。 上曰。此固可也。凡著書者。豈欲閟藏。其志固欲示人也。 上又曰。卿爲校書館提調。文臣篆字檢字乎。於大典有之。臣對曰。諸文臣每於月二十五日。詣承政院寫篆字科次。而校書館無寫篆字之事。 上曰。然則大典所載。必只擧校書館官員而言也。對曰。必是校書館官員。主於印文
圖書。故有此法耳。 上曰。予謾言故事耳。臣白于 上曰。凡文義之間。必須廣問博聚。乃可得至善。臣以成均同知。昨日通讀論語。弟子入則孝章章下註。程子曰爲弟子之職。口訣常云是。奇大升以爲爲古。患其難定。有一生以爲當厓。其言甚當。 上初聞發端問何章。故臣對之如此。又問何姓名。對曰。善山儒生姓高。 上之好學至矣。
二十五日。午初。上經筵廳。與特進官朴忠元,南應雲相見。希春以氣稟說 啓草。示承旨朴好元及註書閔忠男。遂入侍講。講七稽疑至凡七卜五占用二之段。因言曰。擇建立卜筮人曰先擇而後建立。卽唐虞知人而官人之道。又說絡繹不屬曰。朱季友以爲不字。是下字傳寫之訛。今當從之。又講曰貞曰悔。自孔子後易理堙晦。歷千五六百年。而卲子推易之數。程子推易之理。朱子推易之占。啓蒙一書。推理數之原。明占筮之用。倘令講官。依啓蒙而揲著。自上亦親習之。則可知梗槪矣。然朱子有言。易非學者急務。工夫先後緩急之序。不可不知。講畢。持啓箚單子以進。而 啓曰。頃日 殿下下問人之氣稟所以美惡之故。臣不能詳對。退而考朱子註語胎產延壽等書。謹
敷衍而陳之。人之氣稟。千萬不同。其所以爲美惡者。所從來亦多端。有稟其父祖之氣者。有稟其生母之氣者。而其氣有淸濁粹駮之不同。有稟其山水風土之氣者。而有高卑平險强弱汚潔之不同。玆三者最爲緊關。又有稟所値天時之氣者。而有淸明和暢風雨晦冥祥瑞災沴之異焉。又有稟所感之人之氣者。凡有聲色貌象水火金木土石草穀衣服器皿鳥獸䖝魚之類。動心與氣者。莫不有陰陽淑慝和順乖戾之異焉。又有千一之變。父母雖善。亦或有喜怒憂懼心氣不中之時。父母雖不善。亦或有善端萌動之時。蓋發源於受胎之初。變化於妊娠之第三月。孕婦所感觸所飮食。皆能變化。所從來者旣不一。而美惡亦隨而千萬不同。此古人所以卜居樍善胎敎而生賢子孫也。 上莞爾而笑。命註書取進。纔覽一二行。卽謂臣曰。予久欲知此說。屢問於入侍之臣。而未得聞其詳。今卿爲我詳說來。良善良善。臣起謝。仍 啓曰。臣起艸以示洪迪。削病痛處。臣又不能寫。令迪寫而進。又 啓曰。周易大文。 光廟據程傳而懸吐。此則非議論所到。只當以本義爲大文口訣。則今當補前日之所未有。春秋則文義一樣。無事於吐釋。只有曲
節口訣十餘處而已。則春秋不必爲也。 上曰。春秋不爲。則無乃欠闕五經耶。又 上曰。人言經書吐不可改。此言何爲。臣對曰。柳崇祖等所定吐誠善。然今講尙書。亦往往有誤處。未審當改否。又曰。東方自古未有咀嚼經訓。沈潛反覆乎朱子文語如李滉者也。臣謫居時。用十年之功。硏窮四書。有所論說。及見李滉之說。相合者十之七八。滉之經說。甚爲精密。雖或千慮之一失。然不害其爲得處之多也。又李珥有大學吐釋。臣曾與珥在玉堂。說及大學。語多契合。以此今亦將取來。大槪臣立朝之日。欲博問廣取。俟退休閒暇。斟酌從長。每成一書。輒當送獻。但折衷甚難。 上曰。若到兩說俱不可廢處。可兩存之。朱子於或說。亦兩存之。此可法也。洪迪曰。頃日盧守愼以爲四書諸經。不當詳定吐釋。然因吐釋而明文義。因文義而得精義。今柳希春欲廣取而詳定。若成則豈不爲大有可觀。希春今日所獻氣稟之說。極爲完備。其末所言父母雖善。亦有心氣不平之時。或生不賢之子。父母雖不善。或有善端萌動之時。或生良善之子。此則先儒所未言。乃希春思索自得之說。誠至論也。 上曰。予當於宮中。從容玩味之。希春又白曰。昨見沈守
慶所啓赦中放未放。何通曉政法。至於此也。頃年之赦。 上命赦流以下。而徒以下充軍之輕。未蒙放。重罪釋而輕罪縶。豈不冤悶乎。如災傷差錯充軍之類。尤爲輕而可憐。 上曰。徒以下充軍之輕者。命放矣。希春曰。沈守慶,尹鉉。皆曉事仔細。洪迪曰。易學揲蓍之類。可問諸柳希春。說畢而退。
十一月初八日。罷漏而起。覺得前日進講洪範人之有能有爲一段。傳末欲中人以上皆可能也。前日與同僚反覆論難。莫知的當口訣。誤以爲中人以上是。今因書經講義。始悟聖人設敎。欲中人以下皆可能爲中人以上之事。語義與孟子人皆以爲堯舜同。當於中人以上吐作乙爲是。質明。與正字金晬。同上經筵廳。領事洪暹,同知朴謹元,大憲李陽元,獻納金澥入侍。希春講日月歲時旣易。至六極說幷字曰。凡竝字幷字。相似而不能辨。蓋竝字。兩物齊等而論之也。幷字。有主客大小多寡合幷之義。大兼小多兼寡。皆以此包彼之義。又說九五福曰。人君建極。歛五福錫庶民。卽中庸之致中和。天地位萬物育。蓋和氣致祥。民多壽。省刑罰。輕徭役。薄稅歛。而民多富而康寧。正身以敎民。民皆攸好德。不能建極之君。乖氣致異而
民多短折。刑濫而民多匈。征役賦歛之繁。而人民多疾多貧多憂。是建極錫福。專在於人君。不可不深念也。又釋六極。極卽窮也。孟子又極之於其所往註。極。窮也。講畢。臺諫 啓事畢。臣希春持洪範趨進曰。頃日進人之有能有爲一段。傳末口訣當乙。而誤以爲是。請下其冊。得以改正。 上曰。觀此文勢。至爲艱險。不易看也。臣又 啓曰。臣昨見聞事件。中國皇帝於經筵。講孟子及綱目。綱目者。於治道至大至切之書。經筵之最緊者也。 先朝以綱目代經書。講讀於朝晝講。今日亦俟書傳之畢。隨卽進講。臣每念朱子所修諸書。凡朱子語錄文字有相反者。莫不收錄於大註之下。獨綱目未之有焉。臣欲收摭朱子文語之反於綱目者。又窃有管見。欲及獻於綱目之講。而恐從仕而未能爲之。請退休而修上。 上曰。予前日已聞卿此語矣。若果能成。則豈不是大好事。 上又曰。卿之學問。何如是之每書皆精博乎。非人力所到。深可歎也。臣對曰。臣處謪中。粗嘗窺測。 上曰。卿能不以窮達動心而變志。故用力學問。如是其精深也。言畢退。
希春於經席。因書傳欲中人以上皆可能口訣而言
曰。以此觀之。四書及經書註中。往往疑難處。亦口訣論釋何如。 上曰。大好。希春意蓋以論語爲弟子之職厓。不害其未信及一息尙存之類是也。
十二月初一日。未時。以夕講。詣經筵廳。下番金晬,承旨金添慶,特進官朴忠元,許世麟等入侍。希春講大學衍義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條。至以上論君臣交際之禮凡四張半。其中因鹿食苹而呦呦曰。鹿之性食苹而求友。犬之性逢骨而狺然。人之好善不好善。亦猶是也。講畢。進陳曰。大學衍義。甚切於治道。臣嘗謂尙書猶禾穀。衍義猶熟飯。蓋眞德秀據已往之迹。以待方來之事。慮周乎天下。憂及乎萬世。人君之軌範。蓋莫備於斯焉。 上曰。所謂首剟聖賢性命道德之言。旁采古今治亂安危之迹者也。臣請於有時夜對。令進講衍義。此玉堂諸臣之意也。 上曰。如此則好矣。臣又曰。綱目板今已上來。所當印出。但此板所刻之本。乃 中廟朝校書館印出之本。臣於壬寅年爲侍講院說書見之本。字多訛謬。惟 世宗朝所印訓義綱目。字不差誤。校書官員學識淺短。文籍亦小。不足以校正。請命玉堂入番官員。據訓義綱目爲校正焉。臣及校書館箸作趙憲。俟朱子大全畢校後。明
年間。亦得校正綱目。校書館中。惟趙憲可校書。 上曰。令玉堂校正固當。自 祖宗朝。固命玉堂校正印出之書。臣曰。他餘書則玉堂不必校也。此綱目則最切於進講。不可不速校也。蓋綱目。乃史中之經。最切於治道。爲人君而明此書。足以明德威之柄。燭治亂之源。爲人臣而通此書。足以守經事之正。達變事之權。蓋窮理致用之總會。而萬世史筆之準繩規矩也。 上曰。綱目有綱正書其事。而分註仍載不合之論處有之。如昭烈卽位之下。載溫公論是也。臣對曰。此固然矣。臣嘗見友人有以此事問者。臣答以朱子欲修補其目。而有未及者。正謂此類也。然大書章武元年。大義甚明。嘗謂綱目有一讀法。以綱正目之眞僞。以目補綱之未盡。如此然後綱與目相爲用焉。 上曰。綱目有訓義之件。有書法發明之件。進講當以何件。臣對曰。當用書法發明之件。蓋劉氏書法。謹嚴精確。最得綱目大義十之七八。發明亦次之。但二家有功於綱目。而往往有誤處。又朱子文語之及於綱目者。編書者不能收入於本註之下。此爲大欠。臣之欲爲此久矣。 上曰。卿前日亦有修綱目之言矣。臣又曰。 聖上於昭烈卽位分註。所見極爲卓越。蓋綱目。
乃隨事之大小輕重而爲之。稱量裁斷。凡古今難處之事。難斷之疑。莫不斷之以至當。誠經筵至切之書也。 上曰。世宗嘗讀一百遍。此難能也臣對曰。人主萬機之煩。豈能勤讀書籍。雖欲多讀。勢不暇也。 上曰。先儒云。讀書貴於成誦。蓋書須成誦。乃有益。臣曰。書豈可不讀。蓋古昔聖人精神心術。皆在於此。是故。傅說吿高宗曰。學于古訓。乃有獲。孔子亦好古。敏以求之。至於終夜不寐以思。而自謂不如學也。此皆謂讀書也。但人主萬機之煩。無暇勤讀。宜莫若察其綱領。宄其精微。蘊之爲德行。發之爲事業。凡見於行事者。無非學問之功。斯爲帝王之學。伏願潛心焉。又 啓曰。凡訂字。平議也。證字。證驗也。二字不同。而東人每每相訛。論語子罕篇吾自衛反魯章註。參互考訂。校書館印出時。誤印證字。論語口訣。亦或有誤處。乞下御覽冊。臣得以改正以進。又 啓曰。臣頃受四書諸經吐釋詳定之 命。當廣聚衆說。雖臣遞此職之後。請就玉堂。依李滉西銘會議例。議于玉堂諸臣。然後臣居閒凝思。以決取舍。庶乎小錯矣。 上皆稱善。從之。 上又曰。訂證二字。予曾學之矣。國人於燈字。亦作灯字。亦訂證之類也。語畢退。
初二日。追記。昨日。 上語及綱目。謂臣曰。綱目可謂萬世之高見。只如韓信之死。溫公且以爲謀反被誅。朱子獨能明辨其不反。臣對曰。歷代諸人。皆信漢史之誣。謂信謀反。惟唐呂溫由鹿賦云。淮陰構禍。冤在伸理。通說且拒。豨說寧起。堂堂蕭公。寔曰知己。紿致鍾室。胡寧忍此。宋韓琦過井陘口。有感詩云。破趙降燕漢業成。兔亡良犬日圖烹。家僮上變安知實。史筆加誣貴有名。功蓋一時應不滅。恨埋千古欲誰明。荒祠尙枕陘間道。澗水空傳嗚咽聲。卲康節詩云。韓信事劉元不反。蕭何何故苦生疑。此三人能察其不反及朱子洞照高帝疑戮之情。以呂祖謙書韓信以反。謂失入人罪。此推見至隱也。
初六日。未時。上經筵廳。未正後入侍于丕顯閣。下番金睟,承旨愼喜男也。講明道術中自漢汲黯。至萬章敢問友章。希春曰。朱子云。武帝病痛固多。然天資高志尙大。足以有爲。若使董仲舒爲相。汲黯爲御史大夫。豈不大有可觀乎。又曰。汲黯之言。非以欲效唐虞之治。爲不可也。以內多慾而無本領。爲不可也。人君多欲而善治者未之有也。所謂欲不必專指聲色貨利。只如技藝之類。字畫射御之類。亦一向好箸。則亦
足以荒廢志慮。變移政理。不可不戒也。 上曰。六藝之事。何妨。臣對曰。如字畫與射。雖是六藝。若好着則亦能喪志。是時。 上好寫字。又善射而好之。故臣以此諷之。又曰。漢武帝知汲黯之直而不用。悅公孫弘之侫而終身委任。唐明皇知張九齡之風度。而聽䜛而逐之。知李林甫之妒賢嫉能。而終身竉任。蓋汲黯,九齡。皆正直謇諤之人。而弘與林甫。諛侫逢迎之人也。人君欲用賢臣。必喜直而惡侫。乃可爲之。 上曰。九卿。在我國爲何官。對曰。六曹判書,漢城判尹及參贊等官。是也。希春因釋猶求友生曰。猶字。方言之釋云오히려。不若云그려도益分明。 上曰。誠如卿言。蓋我國以方言釋經。則貴於分明易曉。予亦以그려도釋猶字矣。臣又曰。武帝問汲黯於莊助。莊助稱之如此。助他事則不足取。此言則眞善言。宋孝宗問朱子於陳俊卿。俊卿對曰。此所謂猛虎在山。藜藿不採。汲黯在朝。淮南寢謀者也。唐之韓愈。宰相未嘗一薦。蓋薦賢者。必至明至公而好善者。乃能爲之。 上因嚴助。讀作莊助曰。嚴光亦作莊光乎。對曰。亦當如此。蓋改莊爲嚴。若在嚴先生時。如愼德秀改爲眞氏。則讀作嚴爲是。今乃於莊光死後。避明帝諱而追改。此
不可仍也。講畢。進曰。 殿下知大學衍義之至切。近來。頻頻夕講。誠美意也。若到新歲月正之初。則必先朝晝講。然後爲夕講。乃合事體。自 上亦必已計之矣。又陳近來盜賊漸滋。京畿一路炭幕。行旅之所泊也。盜攻劫而焚其舍。京城之內。暮夜之間。亦多剽掠云。臣以爲宜 明敎該曹措置捕盜之策。申嚴捕盜大將。更修捕獲之擧爲便。 上曰。緣何至此。正字金晬曰。頃因籍兵。逃避者多。又賦斂繁重。民不聊生。故至此也。希春曰。自古籍兵之餘。無不盜起。亦有不靖好草竊者。若欲撫民。宜精擇守令。兼擇監司。乃可爲也。金晬曰。方今雖不若權姦之時。然貪風漸熾。莫若嚴贜吏之法。以施重典。則人知所畏而貪風戢矣。希春曰。法重則未易施行。反不能淸明。莫若貪汚之吏。罷職不敍。一一輒罪。則人知所懼。若贜吏之法太重剡擧者。亦以爲難施於人。反不能嚴明也。金晬曰。法重難行之理亦有之。只如奉常寺熟手。竊祭享些小之物。皆抵於死。故典祀官不能摘發。愼喜男曰。全羅之盜。只是草竊。安汝敬等捕獲之功不大。而至於濫授重加。物情駭憤。 上不悅曰。臺諫此事。予甚怪之。臺諫必欲不賞。多爲辭說。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者也。金晬言臺諫之言有理。希春亦曰。所捕固爲强盜。然臺諫之言。不爲無理。臺諫非無理而妄爭者。 上愈執。語畢。諸臣以次退。
十五日。未初三刻。以夕講。詣經筵廳。特進官沈守慶,許世麟,承旨朴好元,副修撰洪進入侍。希春講大學衍義朱子皇極辨。 上問此云。今以熹說推之。此乃眞德秀之言否。對曰。此乃朱子之自言許多文字。皆朱子皇極辨全文。最後低一行書者。乃眞德秀說也因說漢元帝優遊。唐德宗姑息之事實。又論綱紀曰。四海之廣。億兆之衆。人各有心。各有所欲。苟無綱紀。以統攝整齊。則天下國家不可得而治。綱紀不能自振。必宰執堅持於上。臺諫補察於下。人君又能以大公至正之心。行之於上。綱。猶網之有綱。紀。猶絲之有紀。卽俗所謂실也。又因旣富方糓曰。凡人民軍卒之飢寒。皆須人君關念而思之恤之。頃日大寒。自上軫念直宿軍士之涷寒。特 命賜酒肉。凡在聞見。孰不感激。願常擴充此念。遐荒軍民。尤爲可憐。必須精擇守令。乃可有惠澤之及。講畢。進榻前啓。聞 上以綱目初命三晉以上之事。欲以左傳補其闕而覽之。臣以爲自伏羲至周威烈二十三年三川震。其間
事實。十九史略則太略。劉恕通鑑則雜以怪誕。惟李東陽歷代通鑑纂要。最爲可觀。臣以爲自伏羲至三川震。可名爲通鑑前編。而看其大略。 上曰。通鑑纂要之書。如何。對曰。自初命三晉以下。仍綱目而略節。其爲書疏略。不足觀也。綱目以上之世。宜以通鑑纂要補之。綱目以後之世。可以續綱目足之。如此則歷代之事。森羅無遺矣。 又啓曰。近思錄有當修補數處。小學大學。亦有一二處。請 下御覽冊。臣得修上。 上曰。當如啓。衍義講時。 上曰。人之氣稟多般。所謂下愚不移者。是下等之甚者乎。對曰。然。所謂不移。非不可移也。乃不肯移也。然其畏威而寡罪。則與人相近。如此之類。在上之人。必以刑威制之。乃壓其不道之心。 上曰。人須知文字。乃可爲善。若不解文字。則不識事理。其何能淑。對曰。凡人必通古今達事變。然後行事分明。若不學墻面。則率多冥行。臣進榻前時。又 啓曰。左傳。是非論議不正。好以成敗禍褔爲是非。朱子極論其無識。洪進曰。左氏浮誇。希春曰。左氏旣作內傳。又作國語。乃外傳也。雖文字之好。議論浮誇。又所謂君子曰者。多以成敗爲是非。所見甚卑。 上曰。左傳。何非之至此耶。對曰。左傳所載事實。可
考者甚多。文字亦艶麗。但議不正。其書不及於司馬遷史記。但遷史。亦有淺陋不學疏略輕信之失。班固漢書文字。典實溫潤。但有左氏之病。議論多計利害。 上曰。學文章者多學之。對曰。然。固以同翟義討王莾者事不成。乃目爲盜賊。此識見之甚卑處。 上曰。班固斷王莾處却好。對曰。此則誠善。說畢。諸臣以次退。
沈守慶在經席。以殊不知。不宜先釋。尙何之尙。釋그리코。爲未安。謂字宜貫下釋。不宜云닐오偓。
丙子
七月二十二日。早食。詣玉堂。入番。成洛,李純仁也。是日元有晝講。 上乃召對。希春遂以上番入侍。承旨李友直,下番李純仁同入侍。講書君奭。講說畏天命而悲人窮曰。古之聖賢。必畏天命。孔子曰。君子畏天命。大學曰。顧諟天之明命。小學曰。畏威如疾。民之上也。蓋人苟能畏天命。則自能悲人窮矣。又講召公更歷諳練之多曰。古人云。百聞不如一見。又曰。智如禹湯。不如更嘗。蓋必經歷諳練之多。乃可處事而無失。故從古以老成人爲先任用者此也。然或有年少而特出於人者。賈誼年未三十。上治安策。朱子以爲命英英傑之才。諸葛亮二十七。起隆中從昭烈。有
王佐之才。李泌年未四十。爲肅宗中興謀臣。陸贄年三十。而佐德宗收復。要在觀其人品而用之。又不可執一也。講畢。進伏于榻前曰。臣道中伏聞 聖上明辨郭越悖理之疏。不勝嘆伏。及到此林,芑上疏。匈悖無比。而 聖上不以爲惡。不勝怪悶。芑也敢肆姦言。謂 仁廟當不置文昭殿。而置於別廟。爲人後者爲之子。天地之常經。大院君之追崇。大臣之處此。旣無餘蘊。而芑乃謂宜更加尊崇。士類之治心經,近思錄者。芑謂之釣名。大典之頒降遵行。芑謂以此而召災。甚者至謂程朱僞學之名。咸其自取。其包藏陰慝。譸張變幻之罪。不可勝言。此邪說之大且甚者。願 聖明斥逐以絶之。 上曰。人或有如此言之者。奚必於芑獨治之乎。臣曰。芑之姦言。罔 上不一而足。此而不治。則邪黨蝟起。 殿下不可不明示好惡。李友直,李守仁繼陳林,芑之當治。 上皆以平和色應之。 上顧謂臣希春曰。卿下去好在否。(甲戌秋。以副提學呈辭下鄕。乙亥七月。以大司憲赴 闕故也。)對曰。臣本以尫殘。頃年以來。年老益衰。下冷上渴。體漸瘦削。去年冬寒及今春冷氣。皆蒙 上恩不促召。得以安過。頃目屢蒙召 命。不得已上來。 上曰。卿所修大學釋疏及類合。皆精深。但類合。
釋字間有使土俚。又或有未穩處。如德字釋어딜덕。德有匈有吉。豈可專以善釋之。臣曰。土俚則臣本外方鄕産。故實不免有之。若德字則元是好字。只有否德匈德。加不好之字於德上。故爲不吉也。 上曰。卿歸南鄕。敎誨後生幾何。臣對曰。臣以尫羸殘疾。今年已老矣。氣血耗竭。其何能供學者問答。且臣前爲大司成時。受通讀儒生。欲就問于臣家。臣力辭以止之。蓋慮其煩而難當也。 上曰。得天下英才而敎育之。三樂也。以卿之學問。不敎後進。何如哉。臣 啓曰。前日 上問講官以陳靜觀是何人。時未能對。頃日校理許篈。考見三朝事實古今說海。則靜觀乃陳宜中之號。古文眞寶之所載。卽此人也。 上曰。陳宜中文學則未能知如何。其爲人不足觀也。希春曰。初則紀敍圖興復。厥終托以乞師。占城而逃。其爲人也。不終矣。 上曰。古文眞寶所選。何如。對曰。南宋樓鑰號迂齋者。選北宋以上文章。甚有可觀。厥後新安陳櫟。又收周程張朱之文。大明景泰。名儒劉剡。又從而註後集。後集之註。無餘蘊矣。前集註。宋伯貞多錯誤。 上曰。今世文章。誰最優者。臣希春及李友直對曰。如今材士。各有所長。不能集成。所謂地醜德齊。莫能相尙
者也。 上問今人文法何家。賦法何家。詩法何家。對曰。文則有法韓者。有法蘇者。有法呂東萊者。有法朱文者。賦則昔有法古文選者。法楚辭者。今有法元人古賦者。詩則有法韓詩者。有法東坡者。李友直曰。今則皆法東坡矣。 上曰。人言讀實學。則不能作文。予殊怪其說。對曰。四書五經。文字精確如金石。故文性淺弱者讀之。不能發輝於詞章。若文性高者。極能用之。近來朴光佑,羅瀷。皆以經書作文章。
更記。語及古文眞寶。臣曰。但恨選詩之中。有玉石相雜者。如長恨歌是也。衛詩墻有茨篇。不忍言滛亂之事。以爲冓中之言。不可讀也。所可讀也。言之辱也。唐明皇十年。子婦一朝奪之。極聚麀之惡。白居易乃反鋪張而誇大之。使若无咎之人。其不正甚矣。 上曰。白居易爲人。何如。對曰。居易事君論事。雖可觀。其實慕富貴。凡說當貴。皆津津流液。人品卑下人也。唐人之中。惟陸贄,韓愈最爲賢士。贄事德宗。敷陳仁義。回復舊京。愈以名望。爲時相所忌而不得升。蓋宰相忌之。則賢士難立朝故也。希春仰問於 上曰。前日議及經書。臣以爲宜 命弘文館看詳。而厥後在外。聞 上命付李珥。有諸。 上曰。予只大槩命玉堂而已。
厥後無聞其修矣。臣又曰。少微通鑑。從前多誤。伏聞頃日 上命精校印出。此實後學之幸。但釋義多誤。 上曰。其誤處。多從卿所看詳。仍問臣曰。十九史略與少微通鑑孰善。臣對曰。各有所長。通鑑初數卷。用遷史漢書。文章甚偉。於作文可用之語甚多。而筆法有未明未備處。史略依朱子綱目而略節之。故筆法大義甚明。而文字好簡太局𤁧。令兒童文氣蟄而不進。 上曰。讀少微通鑑。則又須讀宋元通鑑。卽世所謂通鑑節耍續編者也。 上又曰。通鑑上下俱闕。臣曰。通鑑初命三晉以上。至伏羲事實。則李東陽所編歷代通鑑纂要。最爲可觀。臣表而出之。名曰通鑑前記。開刊於錦山。 上曰。通鑑以上。又有前篇。臣曰。亦有劉恕外記。皆未完備。通鑑節要。是宋高宗時人江贄所爲。以處士徵而不至。時人號曰少微先生。以少微乃處士星故也。陽節潘榮。元時人。總論亦甚好。但往往有大謬處。漢文帝以藩王入承大統。南向讓三。西向讓再。恭謙之擧。發於中心。而榮乃謂示民以詐。趙普,蘇軾,蘇轍,張方平。皆小人。乃皆以爲大賢。此等處是謬也。其他所論。明白正大。而所論不可以成敗論英雄者。尤善。 上曰。卿所進大學釋疏。俟四書畢
修上。乃命印出。類合則卽命印出。欲得當今善寫者。寫之開刊。臣對曰。開城府進士韓濩。善大字云。 上曰。予見其書。筆力不勁。仍問今世善書者誰歟。左右皆莫能對。最後更陳林,芑兇慝。不可不治。而退就坐。以次出。時己巳矣。召對如晝夕講。而無特進官。
追記。 上謂臣曰。四書小註。當點標可觀者。予將下于卿。對曰。臣恐不能精釋也。
八月初四日。昧爽冠帶。食早飯。與下番洪著作迪。同上經筵廳。右相盧守愼,同知經筵朴啓賢,大司諫尹斗壽,承旨申湛同入侍。講書蔡仲之命首段畢。希春曰。帝王之御世治國。天命有德。天討有罪。賞罰二者。不可不備。然喜而賞者。陽也。聖人之所欲也。怒而刑者。陰也。聖人之所不得已也。賞而有節者。仁中之義也。刑而不濫者。義中之仁也。周公致辟管叔囚蔡降霍。皆隨其罪之大小輕重而差等之。蔡仲克庸至德。則復封之蔡。尤可見愛人親親之本心矣。 上問。傳云猶從以七乘之車。何也。對曰。每一車幾百人。從以七乘。則衛護幾至七百人矣。講畢。臺諫及臣玉堂。俱進于榻前。尹斗壽,掌令鄭以周極陳林,芑姦慝眩亂之罪。請命逬黜。臣亦 啓曰。林,芑之事。自 上亦惡
其旣呈還取。恣意刪削。無所忌憚矣。但其疏中之語。極爲匈悖。而不爲之明辨。使羣情鬱抑。夫林,芑請黜 仁廟而別祀。更議追崇。紊亂之罪。固不容誅矣。程朱。聖賢也。萬世之所宗師。芑乃曰。僞學之名。皆其自取。此當伏非聖無法之罪。儒生宗師程朱。而程朱受詆辱至此。則安得不爲之上疏請罪乎。 上曰。臺諫合司太遽。臣曰。臺諫不堪痛憤。故不覺其節次之無漸也。自 上以爲求言之後。不可罪人。然芑欲以自己庶孼疏通。歷詆 祖宗之法。以及士大夫。以至古聖賢。莫不厚誣。如此姦慝。不可不明示好惡。苟 上以爲姦慝而痛斥之。則芑亦不敢處都下矣。 上不快應。盧守愼又白林芑前於宗系奏請時。語人連弑四王。實所難泯。吾不敢措辭。此說極爲兇慘。尹斗壽又言芑從遠接使。以通事。持言釋小學。對天使之問。只爲考見。而芑乃以爲示諺文於天使。構陷無罪之人。 上曰。傳言未必實也。最後。臣希春 啓曰。六書附錄初卷及大學釋疏中。有疊語及未穩處。故欲修改。儒先錄金宏弼下祭梅溪文有云。宣化兩道。人思其德德字。誤印得字。故臣欲更見而改之。 上曰。從當降出矣。 上曰。卿所點進大學口訣及點標。皆甚
好。臣曰。點書以朱損眼。故臣覔靑墨以點之。 上曰。朱果損眼否。對曰。凡眼最忌朱。黃白次之。惟靑墨養眼。 上曰。眼當如何而養。對曰。凡看書苦則眼勞。 上曰。看書則眼勞乎。對曰。臣驗之果然。又忌燈下看書。仍 啓曰。六鎭。寒苦之地。人物不繁者。貧民生子。無衣以裹之。多棄而不養。願 命守令贍給養育。六鎭去監司太遠。威令不及。北兵使切近。請下敎于北兵使。 上曰。頃慮北邊人乏衣。議令養蠶。其民果能養蠶否。臣對曰。凡事齟齬。恐不能也。臣目見其處。人不能爲之。陳說畢。諸臣退食宣飯于賓廳畢。余歸玉堂。與許篈李敬中,洪迪。同校蔡仲之命二日講次。又校類合下合十六張。點心後歸舍。
九月初九日。午初三刻。與姜修撰上經筵廳。禮參李文馨及許世麟爲特進官。申湛沖卿以右承旨入。希春講書多方至惟聖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聖曰。朱子有言。今日克念。卽可謂聖。明日罔念。卽可謂狂。漢武帝征伐四夷。內窮侈靡者三十餘年。至年六十有八。因戾太子之冤而悟。遂下輪臺之詔。爲休兵養民之計。晚節處事。皆得其宜。可謂狂能作聖矣。高麗光宗禮待臣下。明於聽斷。恤貧弱重儒雅。孜孜八年。國
家治平。及九年以後。信讒嗜殺。酷好佛氏。奢侈無節。爲昏亂之主。此以聖作狂矣。蓋人君一有自足自滿之心。則轉爲自聖。不進而日退矣。大學所謂日新者。日進也。日進則無間斷矣。願 聖明涵養省察。常加日新之功。勿使間斷。講畢。進榻前陳曰。日候凄凜。敬慕殿望祭親行及漢語吏文親試。至爲未安。 上問彗星事。卿知否。臣對曰。臣不曉天文。 上曰。該博之人。豈不知大槩。對曰。臣年十九辛卯歲。以觀會試上京。其時彗星屢見。國家別無大故。但金安老入來。紛更諸事爾。 上問星之度。於地爲幾里。對曰。未之知也。古人云。天之有度。猶地之有里。但不知一度爲幾里爾。楚詞天問註。朱子云。以周天赤道觀之。周天一百七萬里云云。 上曰。黃道赤道之說。如何。對曰。此曆家所以標識。非眞有黃赤二道也。 上曰。楚詞註。誰爲之。對曰。朱子爲之。 上曰。楚詞鴻鵠歌下註。朱子所論。頗以張良招四皓安太子爲未盡。對曰。戚夫人因寵而欲易太子。朱子謂一念之差。基怨造禍。固無兩全之理。留侯不惟不暇爲高祖愛子計。亦不復爲呂氏計矣。向使高帝早與張陳陵勃諸公。爲社稷計。則以恒易盈固爲兩得。不然則姑仍其舊。而屬大
臣輔以誼。庶幾呂氏悍戾之心。無自而激。留侯姑亦權其正且重者。而爲是不得已之計。非別有長策而左之以就此也。杜牧之所謂南軍不袒左邊袖。四老安劉是滅劉。豈可不爲寒心。 上曰。張良安太子。朱子不特書褒美於綱目。希春日。朱子載胡氏論曰。善乎。子房之能納說也。不先事而强聒。不後事而失幾。至於招致四皓。以安太子。方之齊桓會合一國。以定世子。其績甚偉。而世之君子乃致疑焉。以爲若審有此。是子房爲子植黨以拒父也。夫高祖之强。豈四叟所能抗。而大臣力爭之强。豈不賢於四叟之助。嗚呼。是未知春秋深許首止之盟。而易有納約自牖之象也。此豈非褒乎。申湛陳府庫漸渇。自 上宜節用。臣希春曰。凡庫子典僕偸竊府庫之物。事覺則有司官員坐罷。以此共爲掩覆。莫若申明法律。令發覺官吏無罪。而偸竊者受罪。其或掩覆之吏。則治罪若是。則偸盗者戢矣。今上下共爲掩覆。不以上聞。若漢之沈命法。此最爲失。願 上與諳練宰相。講宄而明法焉。 上問沈命法如何。對曰。漢武帝時。關東盗賊大起。爲令曰。羣盗發覺。而捕不滿品。郡守以至小吏皆死。其後小吏畏誅。皆以文辭避法焉。希春特進曰。臣蒙
被 恩眷。出入經帷。十年于茲。容獎優過。感激深至。常抱犬馬之誠。而實無涓埃之報。心常兢悚。今有悶迫之大者三。不敢不 啓。臣素以尫羸殘弱之軀。昔在嘉靖丁未之冬。自濟州謫所。移配鍾城。向北三千餘里。觸冒朔風。人皆以爲必死。旣至沙漠凍沍之地。積受風冷十有九年。三經熱病。不絶如縷。至今衰老。下冷上渇。逐年漸重。一夜之飮。至於六七度。將至无以持支。此不得不退者一也。臣幼有足病。不能良行。少壯立朝。猶可勉强。逮玆老衰。步趨甚艱。强行隨行。亦爲無耻。此不得不退者二也。臣迂疏駑劣。本無寸長。只以章句文義。千慮一得。受知於 聖明。四書釋疏小學,近思等書附錄之 命。旣祗受矣。臣於綱目。經筵覽考之。務亦欲修進一卷。修書工夫。非從仕無暇者之所爲。此不得不退者三也。伏願 聖慈憐臣尫殘老病之危。諒臣廢疾安分之情。容臣管窺修書之志。特給三四年之暇。以施天地成就之 恩。不勝幸甚。臣若書修而喘存。則豈不一來覲 天顔而歸乎。臣之所懇。與他人不同。 上曰。卿之事。固與他人不同。但在京。亦可保護衰病。雖從仕而閒暇。則亦可著書。何必退去乎。經筵甚重。豈容許退乎。臣起謝曰。
頃日 上答敎曰。予不敢煩卿以職事。此優待老成大臣之辭。小臣何敢當。 上曰。卿到濟州。歷遍諸邑而知之否。對曰。臣謫到。牧官以待風移寓朝天館。未知他處。 上曰。他人予未知之。至如卿之爲人。反以爲逆黨。乃至於是乎。不祥不祥。對曰。其時爲權姦所惡而被罪者。孰非冤枉。臣與白仁傑,金鸞祥。同爲諫官而被謫。仁傑其時獨 啓尤偉。而謫于安邊。至辛亥 元子之誕。乃得放還。臣更陳臣居此從仕。夙夜擧動。安能獨免。承文院三公合坐。亦不免待門而入。從仕而養病修書。固未能也。且臣之學文。非能知大者也。又非能識精微也。只略曉章句文義之間。今 聖學已明。臣無小補於其間。且臣雖退。豈敢一日不思 聖明乎。 上默然。
上問經書中。書與詩孰好。對曰。書載帝王事。固爲治之大法。詩本人情該物理。所關尤切。 上曰。書辭艱深不平易。詩亦類此否。對曰。詩之文辭。甚平易明白。有益於人。 上曰。詩書與論孟孰好。對曰。論孟又切於詩書。朱子曰。論孟是熟飯。詩書是打禾爲飯。學文之方。四書極緊。而詩書次之。治國平天下之道。綱目最緊。大學衍義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