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196
卷7
雜記
辛巳年間。吏曹正郞李敬中。逢府駁見罷。掌令鄭仁弘,持平朴光玉獨 啓曰。李敬中素無學識。又無可稱之行。新進之佳士。例爲防蔽。麤妄縱恣。無行躁進之類。多與交結。作勢使氣。人莫敢言。人情憤鬱。淸議不容。決不可一日置銓衡之地。以貽 朝廷之羞云。前日。禹景善以水原府使。見論罷。今日。公直又見罷。人心洶懼。士類摧喪。皆是仁弘所爲也。
兵判李叔獻,禮亞鄭季涵,僉知南時甫。嘗會南張甫家。送人請余相見。進去飮話。余以叔獻所奏諸榮。多有後弊言之。余先出來。諸公夜深乃散。其日相會時有宗親慶安令者。不多日。請獨對。乃於 榻前。擧柳成龍,金應南,李潑,金孝元諸君。極陳東人專擅之事。士類間以爲諸公所指揮。叔獻亦上疏攻東人。論議益乖張。
癸未二月十四日。兵判李珥詣 闕請獨對。同僚方爲完議。權擇仲聞之曰。頃日朝講時。珥請於他日獨對。心以爲未便。而未卽紏正。今不可
不避嫌云云。大諫曰。何必如是。余與韓正言獨曰。人臣自請獨對。似有後弊。雖避嫌無妨。擇仲卽與掌令黃景明。一時避嫌。景明乃其日同侍臺諫也。自 上震怒。 答曰云云。十五日。早朝詣 闕。權司諫,黃掌令極陳獨對之弊。 答曰。勿辭退待。余與韓正言一時避嫌云。臣等之見。與克智無異。請命罷斥。 答曰。勿辭退待。大司諫及執義以下避嫌 啓。權克智,黃暹引嫌 啓。辭中至以物議不容。顯被指斥。何敢仍冒。 答曰。勿辭退待。玉堂請兩司幷命遞差。大槪權克智不於 榻前規正。及聞外議。始乃辭避。大司諫李潑等處置之辭。苟且遷就。執義李山甫等。或以爲是。或以爲非。揣摩兩端。不能歸一。皆失言官之體。請 命皆遞。十六日。玉堂再箚。依 允。閏二月二十二日。院中都目往參。夕。投刺兩提調。歷見朴領相淳。兵判李珥先來。以頃日論劾之事。多有不平之色。余以無一毫私意答之。
甲申。余拜掌令。諫院以有物議論遞。正言柳格極力救之。竟不得。格以此亦取多口。呈辭免遞。
時。辛應時爲大諫。張雲翼爲正言。余年前爲掌令時。論劾鄭季涵擢拜禮判。至於經旬不止。又論兵判李叔獻處事多誤。今日被論。此爲之祟也。叔獻沒後。鄭季涵長在憲府秉國柄。進退人物。皆出其口。
己丑十一月十三日。祕密關自營門來到。開見之。則鄭汝立,邊崇福等。與黃海道人謀逆。事覺。令各道推捕之書也。滿座聞之。不覺失色怪歎。十六日。十七日。祕密關逐日來到。二十三日。鄭汝立與邊崇福逃至鎭安地。自劍而死。其子及奴被捉。皆拿去處斬。十二月八日。全羅道儒生梁千會上疏。言罪人推鞠不嚴。右相鄭彦信兄弟以族親。前大諫李潑兄弟以交厚。名入疏中。皆辭職而退。自 上又多有未安之 敎。人心洶懼。二十日。金參判肅夫令公。以賊臣鄭汝立相厚事。入於白惟咸之疏。遠竄于會寧。以安東府使。見罷還家。到義城遇禁府郞。自其處拿去。二十四日。前大諫李潑。前直提學洪宗祿。以逆賊相厚拿囚。應敎李洁謫熙川。右相鄭彦信,吏曹參判鄭彦智。以逆賊族親。皆被罪。右相削奪
門外黜送。參判謫江界。此等人出於梁千會,白惟咸疏中。故皆不免。二十七日。翰林李震吉以逆賊之甥。斃於杖下。縣監韓浚謙,佐郞朴承宗,正郞鄭經世。在翰苑時以謬薦之罪。皆拿囚推問。十二月十六日。白惟讓,李潑兄弟。皆以辭連逆賊。殞於杖下。二十一日。有湖南人丁巖壽上疏。首毁鵝溪,西厓。歷詆滿朝名士。自 上震怒。皆 命拿鞠。後以兩司之 啓。館儒之疏。還收拿 命。二十五日。前洪州牧使柳德粹。以逆賊四寸。出於其黨之招。殞於杖下。二十六日。前提督趙憲。上年間連上萬言疏。歷詆滿朝公卿名士。以此謫江界者一年。冬。再經大赦。自 上特命放送。憲於中路。又上疏觝排。無所不至。自 上有震怒傳 敎之辭。略曰。此必是私奴宋翰弼,翼弼兄弟。蓄怨 朝廷。期必生事。陰嗾趙憲。使之上疏。況以奴背主。逃躱不現。罪犯綱常。不可不窮推定罪。如不在京中。行移八道捕捉 啓聞。自是朝野洶懼。稍向浸定。
庚寅三月三十日。盧穌齋罷還于鄕。盧相在相府時。薦金宇顒,白惟讓,李潑,鄭汝立等四人。及
亂生之後。又不詣 闕待謬薦之罪。自 上有震怒傳 敎之辭。兩司合 啓請奪官爵。自 上只罷其職。使歸田里。
甲申。柳監司而見自咸昌到恭儉池岐亭。致簡于余。請與相見。遂與金任甫同進。主人權從鄕自京下來云。頃日。奸人潛隱上言。名曰都順民。其居住則淸州云云。名曰上言。實則上疏也。其疏請斬宋應漑,應泂,金瞻。梟其首於都亭。又斬李潑兄弟。以警其餘云。其他兇慘之言。不可一一盡錄。自 上遣大殿別監。潛問于淸州京邸人。京邸無此人名。淸州境內。亦無此人名。乃匿名書也。而見顧謂余曰。時事一至此哉。余曰。如令公輩。宜益勵名節。以激去頹波。
辛巳正月。醴泉鄕校 聖殿有火變。弘儒侯薛聰位版見災。抹樓數版。亦爲燒破。校奴守直人等。騰時撲滅。不至延燒。監司具由 啓聞。遣京官推鞠。未得端緖。癸未。藍浦鄕校 聖殿。有盜竊位版。尋得罪人拿鞠。依律定罪。此皆災變之關於時運者。
庚寅正月二十四日。 宗廟殿內有火變。自
上淡服一日。京外官亦一日而止。 殿內金銀玉冊,御寶。守僕等積年偸出。欲滅其跡。潛入衝火。蓋帳鋪陳諸具。多數延爇。因守直軍士柳成會急呼。未及大熾而撲滅。守僕李山。就服處斬。其餘干連者。多殞於杖下。成會陞折衝。
壬午二月十四日夜。初昏。赤氣自西北方初若火光。疑龍門墓山火起。使人登後山望之。則非火光也。乃天之赤氣也。漸遍天中。爛如紅錦。又有赤白之氣直上其中。狀如扇竹之形。夜深則其氣漸移于東方。或蒼或赤。曉頭。至南方而滅。近古所無怪異之變。人言天赤則有兵變云。明年。北方有叛胡之亂。其言果驗。
仁同南面地。有白晝鬼火。始爇原野。及於人家。隨滅而隨起。滅之於此。則起於彼。有似人火。投之以水。亦不能滅。一村人家。蕩盡無餘。居民四散奔避。移寓他村者亦多。柳上舍某家先燒爇。柳不得安接。移寓于八莒縣。柳行身不謹。旣得罪於土主。又見黜於鄕中。猶不自懲。反懷忿怨。遨遊京外。陰毁百端。今此白晝之火起於其村。先爇其家。人多怪之。鬼火之出。於夜例也。出於
白晝。前古所未聞。
戊子年間。咸鏡道穩城府美錢鎭。夜二更。中天際。形體如女人者。坐於圓方席上。有挾持火塊。珮帶弓箭之形。空中浮出。向北而去。隨後天動急作。氷折之聲。風熏之氣。布散四方。冒被人面。其爲變怪非常。人以爲北虜猾夏之兆。
己丑元日。有日食。羅州有一村家桑樹上生毛。狀如人鬚。剪之則復生。其長數尺許。剪之不已。其生也亦無盡。如是者屢月。其家人怪之。卽斫去其樹。又於軍威官舍前老桑木。天火大起於雨中。達夜不滅。朝視之。煙氣生於木孔中。餘火尙爇。天火之晝而不滅。大是異事。秋。漢江水赤如血。
庚寅十二月。地震。辛卯四月。京畿及關東。有蟻戰斬首之災。八月。熒惑入箕。白虹貫日。大風拔木。九月。日有兩珥。彚上有戴。日氣暄甚。梨杏及雜花爛發。結實如榛子大。又大雷電以雹。雨下如注如盛夏。變異非常。甚可懼也。三公皆 啓辭乞免。政院亦爲獻 啓。又於任實縣村家。有一馬善步。一日。兩耳間生角如牛。以手捫之。則
軟脆如鹿茸。自此步鈍。與牛無異。妖蠥之變。近古所未有也。
都夏。大丘河濱縣人。家貧力學。以能文稱於鄕曲。白首窮經。屢擧不第。屈於廣文者二十餘年。天順戊寅秋。我 光廟視學。試期只隔七日。時監司入府。請得差時急狀 啓陪持之人。傳遞奔馳。七日而達于京。及到橋門外。則天欲明而試圍已鎖。咫尺 天墀。無路自達。從門隙高聲請入觀光。聲徹 御座。自 上特命許之。滿庭諸生目笑之曰。這寒生亦欲登名桂籍耶。此而登第。孰不登第。及放題則乃時務策也。所對稱旨。擢爲第一。卽日。以 御筆特除正言。呵喝之聲。聳動視聽。諸生失色。莫不驚歎。館人持榜。將走報其家。卽索筆大書付之曰。離家七日。 特拜正言。快哉快哉。時人目之爲快哉正言。鄕人相傳以爲美談。我 光廟顚倒人物。類多如此。後官至府使。其子孫至今不絶云。
余在公州時。到孔巖書堂。徐學長起及堂儒生等。欲爲李石灘存吾,成東洲悌元,李評事穆立廟。余亦勸成之。立廟諸事。專數措給。先下米豆
五十餘斛。以爲供費之需。蓋徐起出卑微。居孔巖洞裏。精於學問。學者多從之。號孤靑云。
辛卯七月十五日朝講。 上曰。古人以科擧文字。譬諸執贄。士人初見君父。用莊子語可乎。至於詩賦。用莊子語可也。領事李山海曰。如策論則何可用莊子乎。至於詩賦則雖或用之。不必禁之。(臣)文海進曰。其在 聖朝闢異之道。雖詩賦。不可使用之。 上默然曰。似當有區別之事矣。此意言之于禮曹。自數十年來。文體大變。專尙奇僻。掠取經傳中數字。斷截作文。語似不凡。考其文勢。則上下不接。脈理不通。以此驚考試之目。爲決科之捷徑。有識之寒心者久矣。宋斯文言愼。於解額執事策。以曾子爲也曾宗聖。用論語參也魯之語。元斯文士容。於 親試賀得二老表。有光增以寧。喜溢生此之句。用周詩文王以寧。生此王國之語。考官以爲奇文。皆取之。士林傳笑。以宋爲也魯先生。元爲生此先生。後槐院諸先生。以也魯生此優劣論。戲試新來。新來問此事實見於何經何傳。諸先生解之曰。事見宋元事略。有一新來退而書之曰。言愼之妄
發。士容之偏見。名目雖異。其爲病則一也。於宋因名。譏其妄發。元一目枯。故以目譏其偏見。聞者以爲名言。
許典翰美叔。癸未秋。在玉堂。論兵判李叔獻。及時事一翻。名士多左遷。一日。 上御經筵下問曰。欲竄生事之輩。以懲其餘。於諸卿意何如。在侍諸臣。極力救之。獨首相朴和叔,判書鄭季涵力贊之。美叔出爲昌原。未幾。移配甲山。有一儒生出見道上。書一絶贈之曰。狂虜長驅百萬兵。沙場白骨久崢嶸。十年帷幄無奇策。盡出書生守塞城。美叔又以古風一篇贈之曰。朝曦照平陸。落葉吹蕭蕭。故人來把袂。苦道千里遙。平生一斗膽。不爲離別消。明年斬月支。猶勝漢嫖姚。行到商山。牧伯柳德純致簡來問。美叔卽援筆書之曰。行人來寄使君書。寒犬殘籬夕照餘。此後茫茫天北畔。不知誰復問何如。詞意極悲楚。時柳而見以副學辭職。退在豐山縣河回村。美叔以近體一短律。因風寄之。屈指悲歡已惘然。不知歸路在何邊。莫言甲子泥塗日。應直庚寅下降年。征馬獨尋秋草塞。佳期空負菊花天。回
頭欲望豐山縣。杳杳寒林起白煙。及到京畿。有一門丈。以一壺酒來慰路上。美叔臨別把杯。以一絶贐之。寒樹鴉嗚薄暮時。一壺來慰楚臣悲。此生無復重逢日。直到重泉作好期。有一當路者解之曰。寒樹鴉鳴。指時世衰亂也。楚臣。以屈原自比。以 聖上擬諸楚懷。當論以無君不道。嗚呼。奸人乘時爲惡。一至於此。欲殲盡淸流而後已。慘哉慘哉。戊子八月。大諫宋應漑。卒于懷德農舍。典翰許篈。客死于關東村家。此二人皆有淸名重望。癸未年間。爲奸人所搆陷。同謫于北界。後因旱蒙赦。放歸田里。國是靡定。久未蒙敍。而今皆不幸。宋之剛直。許之文章。人皆歎惜之。
三韓時所統諸國。或五十或七十。棋布星列。接境連壤。其地方遠不過百里。召文國在聞韶縣東南氷山下。至今宮闕遺址尙在。丘陵纍纍於荒林宿草中。皆當時君王之墓也。田壟間有花田。牧丹蔓生。年年開謝。野人指爲其時君王賞花之處也。耕田者犂耟。有時觸石。則地中有音樂聲。是未知國亡時伶人等埋置樂器于其下
耶。國亡餘冤。鬱結泉下。未解而然耶。有一野翁夢見一人。鬚髮皓白。衣冠寬偉。作詩贈翁曰。金陵往事與誰論。千載猶存敬德墳。飛鳳曲亡人不見。召文琴去杳難聞。翁驚覺。傳誦於人。翁不知一字者也。飛鳳。山名。在召文西南。噫。故都遺基。雖至數千載之下。人之精神。久而不滅。有或相感於夢寐之間。所謂夢中老人。疑卽當時人物之精靈也。
金斯文沖。字和吉。素性恬靜。詩語雅澹。嘗罷官歸鄕。築小亭于西溪石臺下。倣西湖放鶴故事。造紙鶴揭于竿上放之。則遠近親舊見其鶴。知先生之來。不期而皆聚會。或詩或酒。淸談竟夕如是者屢年。鄕人想其有雅致。後復還於 朝。逝于都下。余以詩哭之曰。誰放西臺鶴。難招漢北魂。人謂之實錄。
洪校理太古。吟短律一體。贈申上舍蓂秀。淸峭可觀。不是隱屠釣。何爲鞱姓名。淸霜萬柳影。廣野一溪聲。畫角鳴村徑。芳醪慰旅情。懸知臘梅發。款款更相迎。
鄭正言景善。誦梁公奕令公同福赤壁一絶。赤
壁千秋敵武昌。水挼藍碧動瓊觴。更將鼓笛催佳月。得見東來羽客翔。高而順亦閣筆不續。景善誦曹南冥絶句云。天下英雄所可羞。一生筋力在封侯。靑山處處春風面。東伐西征定未休。其氣像甚豪逸。
進士李致霖。公州新豐人也。善於詩。嘗作咏牛短律。膾炙人口。已從麟借尾。炎帝與之頭。闢地中寅子。正商間夏周。夕來征婦歎。春喘相公憂。無復齊羊易。煙郊一笛愁。
趙瑗伯玉妾能詩。伯玉以試官出去。贈一絶曰。燕山暮雨行裝濕。夜泊靑楓錦水津。詞章莫以餘波選。懷玉飜疑有泣人。又嘗作 魯陵懷古。趙士敬因朴士秀寄余手札。兼以七言一絶。求塗牕紙云。故紙經秋似敗荷。山窻無日不風斜。布衾三幅三更夜。柰此冬寒逼骨何。眞形容娛貧底意。
大明會典。載我 太祖宗系。以爲李仁任之後。且連放四王而得國云云。蓋仁任。麗朝逆臣。四王。指禑,昌,瑤,奭。 恭定朝。始知其誣。 列聖屢遣使呼籲。終未許改。今 上朝。適聞改撰會典。
甲申。使臣黃廷彧。謄改正新本而來。後年。兪泓得印本一冊而來。山海關主事贈兪判書詩曰。 國王恭帝命。貢獻獨虔誠。曉騎隨秦驛。宵驂度漢營。上林瞻繫雁。長樂聽啼鶯。歸去無煩頌。 天朝自聖明。自 上大悅。親製其韻。 宣示羣臣曰。 宗祊今始正。莫謂是予誠。 烈祖功曾積。諸賢悃幾營。恩深同大造。歌竟及流鶯。願守區區志。千秋戴 聖明。滿朝名士皆奉 敎和進。以爲東國盛事。二使臣錄勳。自 上受尊號。
辛巳年間。余在公山。訪洪太古于林川。自錦江乘小舠。泛白馬江。黃伯華從行。二更。泊落花巖下。余有詩云。千里錦波通海口。夕陽長笛下中流。翌日。乘船于自溫臺下。約與太古同往皐蘭寺。夕到馬巖津。石城倅李仲成,定山倅曹德綏,扶餘倅崔粹源。先到以候。冒夜溯流。二更。乘月到皐蘭寺。翌日。與太古上釣龍臺。與扶餘,尼山,定山鼎坐。亂酌無巡。使漁人網魚出沙。銀鱗玉尺。跳躍沙觜。亦一奇觀也。午時。移泊落花巖下。與太古同上吏隱庵。前太守洪可臣所構也。有
亭無僧。窻牖空鎖。危磴臨江。𢥠難强躋。太古先占一絶云。吏隱庵誰記。扁舟更使君。三更晴月落。可與白鷗言。余卽應聲曰。淨舍臨無地。名扁舊使君。使君何處去。魚鳥亦無言。余又贈太古曰。故國千年地。騷僊一小舟。江山渾似昨。魚鳥不知愁。巖老花皆落。龍亡水自流。皐蘭基尙在。留作後人羞。翌日。住見蘇定方碑。碑在野田中。乃石㙮浮屠也。下層四方刻碑文。世久風磨。字不可辨。大槪記定方伐百濟事也。與定山相別。翌日還州。大抵玆遊極可樂也。
李博士好閔。以詩爲儕輩所推。嘗於月課。作過柴市有感詩云。間關嶺海君臣契。慘惔干戈社稷名。自以爲佳句。許修撰筬見而笑曰。何不曰紛紜剪板夫妻契。寥落官銜薄倖名。蓋李欲卜妾。而常畏內不敢動。一日。潛卜于良家。其家苛索綵幣。李無路備之。只以一片長紙書其銜曰。弘文博士李好閔。納諸函中而送之。某家開見大懊。聞者莫不絶倒。
癸未二月。藩胡作亂。攻陷慶源及阿山等堡。自 上命招三公。又令吏曹急爲政事。以京畿監
司鄭彦信爲都巡察使。以校理鄭熙績,吏郞金晬爲從事官。又差出防御使。北道無武才文官。一幷遞之。吳沄,朴宣以助防將出去。鄭彦信發行時。自 上引見。賜水銀甲,寶刀,弓箭,衣服等件。穩城府使申砬。追擊胡人。焚蕩穹廬。斬首五十餘級。自 上超授嘉善。製 賜敎書。又賜金帶衣服等件以褒之。慶源陷城將金璲行刑時。判官梁思毅獨免其罪。憲府請依律。自 上依 允。梁有八十老母。聞者莫不流涕。宣傳官李克善。持標信莅刑璲等時。璲適有追斬賊胡之功。以是爲兵使李濟臣所止。過三日乃行刑。兩司論其委棄君命之罪。囚禁府推鞠。李濟臣亦拿鞠定配。五月。賊胡數萬餘騎。來圍鐘城。兵使,府使。皆在圍中。未幾解圍。又數日。復以數萬餘騎來圍。城中寂若無人。只以女子若干。城頭發立。賊以爲無人。逼至城下。伏兵一時俱發。放銃筒鐵丸。或射片箭。矢下如雨。賊將尼湯介中丸。副將三人皆斃。賊驚散退走。自相蹂躪。生者無幾。六鎭始得平定。
四月。 大駕謁聖出宮時。持平洪仁恕隨駕。四
更三點。到頖宮行焚香禮。平明。入 御明倫堂。(臣)文海以侍臣入侍。擬商傳說請勿黷祭祀表。取文臣十二人。移 御下輦臺。取武科百人。乃初試數也。忠義衛閔義瑞居魁。余與三司官列侍壇上。三啓 神德王后復位事。不 允。時有宗室原城君倬者入侍壇上。背坐 御幕。談笑自若。大不敬。請 命罷職。自 上只命推考。 辛卯八月。鄭季涵謫順安。乃去京七日程。而至九月。始到謫所。中間遲滯。洽滿二旬。自 上震怒。其押去都事李台壽。拿來嚴鞠。 傳曰。鄭澈賦性太濫。任己恣行。略無忌憚。至於定配命下。中路徘徊遲留至二十餘日。其無嚴自恣之狀。愈往而愈不悛。及至配所。出入自如。廣結雜人。將來有何等情狀。嚴加圍籬云云。爲季涵者。若能祇畏天威。率德改行。正所謂風雨霜露。無非敎也。
同月十五日朝講。 上曰。大提學有闕。斯速差出。領事李山海 啓曰。一二品外。無可當之人。則以相臣兼之。有舊例。如魚世謙李荇是也。左議政柳成龍。年已五十。聰明不減。當以此人差
之。 上曰。然則好矣。言于銓曹。左相上章辭免。翌日。招大臣議之。左相柳及沈判府。以李誠中,李德馨,金誠一對。 上曰。李德馨。三十之年。何以堪宗匠重任。以左相兼之。
中原福建路漳州海澄縣人楊建溪。泉州同安縣人王俊民等廿餘名漂風。爲濟州人所捉。同日傳驛入京。所賚雪糖,黑糖幷萬斤。作三百餘馱。輸運而來。 命供饋唐人于仁政殿南廊。命賜白苧布各一匹。其人等皆著靑蓂衣。受賜物後皆四拜。又以多謝之意轉達云云。故余與禮房令公。入 啓唐人供饋時。司甕院及內贍寺下人。不謹進止。或揚臂隳突。觸汚唐人之衣。請囚禁。重治二司色官等。自 上幷命推考。 先是黃允吉,金誠一之通信日本也。倭酋平秀吉。有一超直入大明宮之語。領相李汝受以爲若以是語奏聞上國。則必以交通罪我。不如匿之。左相柳而見曰。若 天朝由他國聞之。疑我必深。力爲建白具奏。聖節使金應南往禮部。呈倭人聲息咨文。郞中喜曰。爾國王忠順。朝廷必嘉奬之云。禮部與閣老同議。具奏奬賞。有勑書
一道,錦四段,表裏十二,銀一百兩。倭寇聲息。 天朝果因福建商人陳申及浙江琉球來報。已知其狀。陳申報說曰。寄寓琉球。聞知倭王關伯。奮身奴隸。弑王奪位。兼幷六十六州之地。陰謀席捲琉球,朝鮮。幷呑中國。萬曆十七年三月。迫令琉球獻地輸金。入朝奉朔。十八年四月。起兵。戰勝朝鮮。聲言造船二萬舳。兵二百萬。擬今年九月。入寇大明。入北京。令朝鮮向導。入福,廣,浙,直。令唐人向導云。又云。若以臣言爲謬妄。乞京師差人往朝鮮哨探。朝鮮西南之地。與對馬州相接。福建差人往琉球哨探。琉球東北之地。與薩摩州相接云云。及奉勑。自 上傳于左相曰。遼東咨文來到之後。過用隱憂。今者至蒙奬勑。不覺喜躍。此由卿等建籌周旋之忠。又 傳于承政院曰。令此降勑。非尋常 皇恩。當令八道進箋陳賀。但當初禮部移咨。祕密爲之。今若進箋。無人不知。何以爲之。議 啓。(臣)等回 啓曰。 皇朝降勑。 恩出萬萬。若除外方進箋。無以伸同抃之情。當初祕密。只爲事係重大。或有他慮。到今 綸音誕降。瞻聆聳動。當行之禮。何礙
而不擧乎。請更議大臣。 上曰依啓。
己丑夏。日本國王使出來。專爲通信之事。上使東堂玄蘇。以孔雀雌雄一雙將進獻。舟過洛江。遠近觀者雲集。其形如雉。其大如江城野鶴。全身靑黑。而間有文彩。長尾則舊者。改新者未長。至於九十月則長數三尺許。文斑盡露。頂後亦有長毛。鷺脛鷄喙。與屛中所畫。大槪相似。所食之物。如稻梁,蛙蟹,蚯蚓,草蟲。至於茄瓜,西瓜,酒食等物。無不食之。雌則無文彩。有長尾。及進獻。 上受之。尋令放于南陽大部島。 聖德可謂不翫物喪志矣。
山野間有一氓。性愚癡。好啗蚯蚓。或怪而詰之曰。夫蚓食槀壤。飮黃泉。其形戢戢。其動螾螾。視之亦可惡也。此有何味。而食之不猒也。答曰。天下之味。無彼此之異。若食之則皆可食也。山獠。好食山蛇,水虺。百粤。以蝦蟆爲上味。以其習慣也。我國之人。以絡締狀如稚蛇。八梢酷似大虺。人爭食之。以爲珍味。論其形體。則與蚯蚓何異。吾居於斯長於斯。習以爲常。故取而食之。無異珍味。自不覺其非也。噉之自若。或笑而退。
草澗先生文集卷之四
大東韻玉凡例
大東韻玉凡例
一。凡排字次第。一從禮部韻。字下音釋。則合禮韻羣玉而幷錄之。圈上禮韻。圈下羣玉。間附已意以解之。
一。摘出事中緊要字爲母。詳錄事實於其下。若一事疊出者。則略載其事。註云詳見某字。
一。字類中非常用之字。則刪略之。以便其考覽。
一。姓氏。明人物之所自出。韻府羣玉。則以宮,商,角,徵,羽五音分之。我東方厥初人物。有名無氏。朴,金兩姓。出自新羅宗姓。儒理王時。又賜六部之姓。子孫散處各邑。因爲土姓。其餘諸姓氏籍貫非一。故先書本邑。次錄始祖之名。以考其世代。又一姓屬籍各異。非表表顯著者。則不可盡錄。故皆略之。
一。古今人物。不可盡錄於姓氏之下。故依韻府羣玉例。別置人名。分錄于其下。
一。人物行蹟。則參考史記及勝覽諸書錄之。又出於行狀及碑誌者。拈其表表者幷附之。有一言一行一事一業可取可稱者。則亦皆不沒而書之。
一。韻府羣玉。不別錄孝子烈女。皆幷附人物名下。似無分別之意。今考勝覽行實中取其卓異者。不係名下而別錄之。至於忠臣則不如孝子烈女之多。故不爲別錄。幷附於姓氏之下。
一。人物則考其本貫。稱某邑人。至於孝子烈女。則依勝覽行實。不書本貫。隨所居之地而書之。
一。君前必書臣名者。嚴君臣之義也。
一。我國之史。只有三國史,東國通鑑,史略及高麗本史。乃一書而異名。所記之事。互相重疊。故三國時事則合稱羅史,句史,濟史。高麗時事則稱麗史。以便其考覽。
一。新羅。因中國分裂。自稱年號。其後弓裔竊據。麗朝建國。又稱改元。今依舊悉書之。不沒其實。
一。國號則觀其歷年之久近。地理則考其古今之沿革。理亂興亡之戒實寓於其中。
一。天子稱詔稱制稱朕。而高麗中葉以上。例皆僭稱。今皆因舊而悉書者。不敢輕改舊史之
文也。
一。三國以上。文籍鮮少。多有脫略。故考前後漢以下諸書東夷傳。凡干土地風俗等事未載於三史者。悉拈出而書之。
一。新羅時多有方言。雖涉無稽。亦錄而不刪者。當時世道洪荒。人物之淳朴。亦可以此而考見矣。
一。守令之賢否。民生之休戚係焉。考勝覽中名宦錄。拈出其表表者。以爲將來之勸。
一。挹婁,勿吉。皆係我國地方。漢書及三國志諸書。亦收入於東夷傳。故幷考其風土而記之。
一。字類中無事實之字。亦不可空缺。故依韻府羣玉例。間以古人詩句。拈出而塡補之。
一。古今詩文抄錄之下。有齋號者則書其號。無齋號則直書名或書字。
一。胡宗旦,河千旦,兪升旦。旦字犯我 國諱。故皆以朝字代之。
一。我東方禽獸花木。其名號與中國多有不同。又有鄕名者。皆因其風士而記之。使之易曉也。
一。里巷間鄙諺俚語。少有關於勸戒者。則亦收錄不遺。以驗夫風敎之汚隆焉。
一。三國時。惟新羅有仙人。多有遊賞之處。故錄其仙名。以戒語怪迂誕之徒。
一。釋敎之於吾道。如陰陽晝夜。此盛則彼衰。彼盛則此衰。而國之興亡隨之。三國時。沙門輩自晉秦始出來。其法大行。至于高麗。終始勤奉。以此亡其國。今依羣玉例。間錄其事。又爲圈以別之。仍扶吾道闢異端之意也。其間。又有名緇韻釋。與騷人墨客相從遊唱和者。幷附而書之。
一。三國遺事,高麗世系。事多怪誕。雖不可盡信。三國史及高麗本史。亦收而入之。故今幷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