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354

卷9

KR9c0354A_A101_445H

[抱翁先生年譜]

庚子 皇明神宗顯皇帝萬曆二十八年(本朝 宣祖大王三十三年)四月十七日庚夤(一作寅)。先生生于京第。○先生生而天姿絶異。自幼好直惡枉。見同隊兒欺其長者。擯不與遊。人或有所饋。必獻諸父母。雖遊戲雜事。必稟命而行之。人稱孝兒。

辛丑先生二歲

壬寅先生三歲

癸卯先生四歲

甲辰先生五歲

乙巳先生六歲

 九月十一日。丁洪夫人憂。○先生天性至孝。廢食號泣如成人。至有羸疾。殆不可救。外王考參議洪公(仁傑)夫人朴氏。日夜抱持而哺呴之。○十一月。葬洪夫人于高陽先隴之下。

丙午先生七歲

 先生患毒癘垂死。外王母朴氏。至嘗糞甜苦以救焉。

丁未先生八歲

KR9c0354A_A101_445L

戊申先生九歲

己酉先生十歲

庚戌先生十一歲

辛亥先生十二歲

壬子先生十三歲

癸丑先生十四歲

甲寅先生十五歲

 始受學于仲氏永同公(洙)。○外王母朴氏。憫其失恃。兼有氣弱善病。不暇念異日成就。未嘗敎以文字。至是自請受讀孝經,小學等書。忻然服膺曰。是書也不惟口誦而已。必心得而體行之。可以爲人矣。孜孜不怠。夜以繼日。

乙卯先生十六歲

丙辰先生十七歲

丁巳先生十八歲

 春。聘夫人全義李氏。○北兵使 贈判書言惕之女。

戊午先生十九歲

 春。中進士試三等。○外王母朴氏。輒勸以擧業曰。願見汝立身揚名。先生黽勉應擧中試。喟然曰。擧

KR9c0354A_A101_446H

子俯首作文。以苟悅有司之目而求一得。是乞兒態也。吾竊恥之。寧熟讀經書。升席快誦。則有司何能操縱。遂閉門攻習。已而曰。此亦功令之學也。卽去之。乃請業于沙溪金先生(長生)之門。盡得爲己之要。與尤庵宋先生(時烈),同春宋先生(浚吉),市南兪公(棨)。砥礪道義。皆稱之以畏友焉。

己未先生二十歲

庚申先生二十一歲

辛酉 熹宗哲皇帝天啓元年。先生二十二歲。時府使公在平山。而先生往省侍側焉。

壬戌先生二十三歲

 仲氏永同公。陪外王母朴氏。寓居通津海村。而夫人李氏亦同居焉。

 是歲。男賀政生。

癸亥(仁祖大王元年)先生二十四歲

甲子先生二十五歲

 松江先生。始蒙復官爵之 命。○府使公上疏叫閽。時先生陪隨往來。(沙溪先生首發伸冤之論。而大臣李公元翼,申公欽相與獻議。)

乙丑先生二十六歲

 

KR9c0354A_A101_446L

是歲。男德政生。(三歲而夭。)

 三月。府使公赴任江陵都護府。先生陪往焉。

丙夤(一作寅)先生二十七歲

 四月。還通津寓所。

 十月三十日。丁府使公憂。○府使公捐館於江陵任所。先生號擗奔喪。氷路雪嶺。毀瘠已甚。幾不能支。而執禮愈嚴。人皆危之。

丁卯先生二十八歲

 正月。祔葬府使公于洪夫人墓右。○朝夕祭奠之需。以至洗滌烹餁。無不躬親。極其哀敬。時建虜犯邊。至平山。擧世騷動。而造次顚沛。不失尺度。

戊辰 毅宗烈皇帝崇禎元年。先生二十九歲。

 十二月。服闋。

己巳先生三十歲

 七月。遭外王母朴氏喪。○先生平日移事母之孝以事之。靡所不用極。以鞠養之恩。欲心喪三年。季父畸庵公據禮不許。然其疚心戚容。無異欒棘焉。臨沒時。思雉膏而未及進。故終身不忍食雉肉。

庚午先生三十一歲

辛未先生三十二歲

 

KR9c0354A_A101_447H

八月。聞沙溪先生卒。設位哭之。卽往赴哭。心喪朞年。

壬申先生三十三歲

 六月二十八日。 仁穆王后昇遐。私次擧哀。

癸酉先生三十四歲

 二月。遷奉府使公洪夫人于坡州而合窆。○殯祭克襄。哀毀如初。以至成疾。

 是歲。男賀政夭。○時在坡山緬所。未得歸見。而後有記事。(記文見本集。)

甲戌先生三十五歲

乙亥先生三十六歲

 與館學儒生。疏請栗谷李先生,牛溪成先生從祀文廟。醜正者紹述仁弘之說以毀之。 上亦入其說。先生屹然不動。持論愈固。士林倚以爲重焉。十二月九日。 仁烈王后昇遐。私次擧哀。

丙子先生三十七歲

 十二月。聞寇至。 大駕入南漢城。 廟社入江都。先生時在通津寓舍。與仲氏永同公及家人謀曰。世祿之臣。豈可逃死苟活。乃挈家入沁城。

丁丑先生三十八歲

 

KR9c0354A_A101_447L

正月城陷。永同公夫妻俱遇害。先生欲蹈海死。與夫人李氏,弟婦徐氏赴海岸。猝遇賊不屈。引佩刀自刎。李氏徐氏次第而刎。先生凡三刎仆而猶不絶。賊連發五矢中之。一矢左目。因以廢明。賊欲驗其死生。又以鐵鞭亂撲而去。少頃。李夫人得甦。扶先生就淨處。徐氏亦甦。先生始作氣謂夫人曰。吾不能保晷刻。願埋骨於摩尼山下。免爲烏鳶食。托弟婦及從子於崔姪<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NEWCHAR/KC02041_24.GIF'>曰。我則必死矣。汝可救濟此母子。使鄭氏無絶也。仍匍匐尋仲氏及仲嫂屍。斂而葬之。及聞賊斂兵渡江。而天地已翻覆矣。不覺失聲痛哭。遂無人世意。遯居嶺東之三陟五十川之上洞。採拾爲生。而讀程朱性理書。晨夕不輟焉。○先生自著記事。(記文見本集。)而尤齋爲著江都陷敗記。以示後云。

 陷敗記末。略曰。晏叔(先生字諱)夫妻與其弟婦徐氏之自頸。亦可謂潔身而視死如歸矣。其不死則天也。其視苟順虜意。驅如群羊。以禮義之身而抱腥羶之臭者。何如哉。余嘗爲龍巖閔公垶作傳。以著其闔門殉節。蓋一家死者十三人。實古今稀有之事。而鄭氏一門又其次也。蓋 列聖以義理培養數

KR9c0354A_A101_448H

百餘年。則其如是無怪也。嗚呼盛哉。余懼此事泯沒無傳。據當時日錄而敍次如右。晏叔又爲交河村氓金天命妻之立節不朽者。立傳以示於人。其爲世道慮也深矣。

 正月二十八日。男普衍生。○夫人李氏解娩於海舸中。而蓋舟中解娩。舟人之大忌也。兒之墜地而啼。無異數朔兒之聲。舟人知以抱來之兒。終無詰責焉。

 四月。權厝仲氏永同公于交河外王母墓側。翌年。改葬于高陽先隴下。而爲文告由。(先後祭文。俱見本集。)

 

著烈婦金天命妻傳。(傳文見本集。)

戊寅先生三十九歲

 先生居鄕。與鄕人習白鹿洞規。行藍田鄕約。如是者七年。敬老慈幼。彰善糾惡。有饋遺者。却不受。鄕人敬信之。不敢以非義聞。有訟爭。或不之官府而求正焉。○平生無所玩好。而自少喜畜書籍。入峽以後。尤篤稽古。畸庵公恐其添疴。戒之曰。是亦外物也。然先生終不能已焉。

 十二月。聞外姑貞夫人李氏喪。設位哭之。爲祭文遣家人告奠。(祭文見本集。)

KR9c0354A_A101_448L

己卯先生四十歲

 是歲。長女生。○後適參奉驪興閔光益。

 八月。往哭外姑李氏几筵。亦有祭文。(祭文見本集。)

庚辰先生四十一歲

 遭姪兒之慘。痛惜無異賀正之慘也。○弟婦徐氏遭此以後。托後事于先生之子。而先生雖在同爨。相見。必整衣冠。拜於楹外。未嘗正面對也。

辛巳先生四十二歲

 是歲。次女生。○後適縣令尹憲卿。

壬午先生四十三歲

癸未先生四十四歲

甲申先生四十五歲

 時季父畸翁公入朝。先生遂自三陟歸覲焉。聞 烈皇帝崩。痛哭悲憤。尤不自勝。卽欲長往舊寓矣。適因畸翁公有患。不敢離側。姑留京城。

乙酉先生四十六歲

 四月。 昭顯世子薨。入參闕門外儒生哭班。六月。除童蒙敎官。○先生意甚不樂。畸翁公使之留仕曰。世臣之義。不可以危亂而輒去也。家法不敢少違父兄之命。不得已乃就職。訓迪故家子弟。

KR9c0354A_A101_449H

區別其品類。

丙戌先生四十七歲

 秋。移除義禁府都事。

丁亥先生四十八歲

 時國有大獄。不欲參涉。歸臥于家。○拜省大小宗家家廟及高陽坡山墓所而歸。○每到宗子家。必下馬於遠處。輒步入焉。

 六月十三日。遭夫人李氏喪。○權厝奉化沙川里。而葬前日。爲文告訣。(祭文見本集。)後遷于堤川月林里。祔先生墓左。

 

七月。陞廣興倉主簿。

戊子先生四十九歲

 畸庵公來在先生寓所。先生事之如父。左右就養。小心敬謹。侍坐終日。未嘗離側。講論經史。且說治家修身之法。亦如師弟。畸庵公素喜酒。至脫夫人簪珥以供之。

 七月。移拜水運判官。○所至。以廉謹稱之。十月。聞外姑移窆。爲文哭告。(祭文見本集。)

己丑先生五十歲

 修葺松江先生年譜。託于尤齋。更爲校正。

KR9c0354A_A101_449L

五月八日。 仁祖大王昇遐。入館舍擧哀。疏食朞年。 王世子嗣位。群賢彙征。先生倡言曰。今日諸公之出。將以明大義也。然士大夫尙有身配被虜妻妾者。必先正之。然後事可爲也。與同春稟於淸陰金文正,愼獨齋金文敬兩先生。卽白于 上。上令離貳別娶焉。

庚寅(孝宗大王元年)先生五十一歲

 與尤齋,同春,市南諸先生。稟於愼獨齋先生。訂成松江先生行狀。

 正月。拜龍安縣監。○政淸訟理。惠愛撫民。闔境悅服。適有赦令來自瀋陽。方伯差令頒諭。先生曰。此吾家國之讎。今乃奉其文以行耶。遂棄官歸。吏民遮道不得進。後數日。托以赴擧而行。吏民知終不可挽。涕送而碑之。

 三月。聞李長之之喪。設位哭之。及葬。爲文送人致奠。○長之字伯言。嶺東逸士也。先生在三陟時。爲道義之交。(祭文見本集。)

 十月二十日。畸庵公卒。○在外聞訃。慟泣奔喪。竭盡送終之禮。克襄之日。爲文告奠。(祭文見本集。)

辛卯先生五十二歲

KR9c0354A_A101_450H

壬辰先生五十三歲

 送男普衍于尤齋先生之門。築室而學焉。○尤齋嘗曰。予有一飯之先。君實予師也。入 經筵時。 上問弟子幾人而孰能如卿。對曰。鄭某年今十九。可謂好學。其進不可量也。

 九月。拜比安縣監。○修學校敎生徒。考祭服祭器之故弊者而改新之。言於方伯。刊行朱子語類及小學。又自爲語錄解。刻示學子。致力於軍政旗幟器械。爲之一新。別補銃鉛甚多。人勸以上報。先生曰。事涉要賞。余豈爲此。每於鍊習。犒饗豐潔。賞給不吝。軍情感悅。問境下之貧不能葬埋嫁娶者。皆給其需。歲時。存問老人。又築堤開渠興水利。以業貧民。民至今賴之。

癸巳先生五十四歲

 春。參鄕校釋菜。與諸生講論修攘之道。(每釋菜時皆如是。)

甲午先生五十五歲

 校讎畸庵先生遺稿。因以鋟梓。俾壽其傳焉。

乙未先生五十六歲

 秩滿。歸于太白山道深里。仍築室居焉。蓋先生素志也。淨掃一室。翫繹考亭書。夜必讀過。取節要及

KR9c0354A_A101_450L

近思錄。專意窮格之工。錄朱子敎法要旨爲一編。以示學者。又閱語類。得其所訓戒四段。書與諸子侄。又別記語類中疑誤。擬質於尤老而錄爲一編。名曰疑問錄。○約同志諸賢。杜谷洪公(宇定),覺今堂沈公(長世),潛隱姜公(恰),遜愚堂洪公(錫)。自成一村。(自在三陟時。互相往來。及是同隣居。)相與逍遙於物外。爲終身之計。每說到城下羞。慨然灑涕。繼以歌嘯。屋後築數層石爲臺。月朔。登此西望噓唏。每値 毅皇帝諱日。必痛哭。(世稱太白五賢是也。)○道深里數里許。有巖盤磚可數席地。巖下澗水掛流爲瀑。而其下成潭。瀑上石壁對峙如門。兩岸楓林成障。茂木陰翳而洞天幽邃。有太古色。先生與諸賢遊而樂之。命其巖曰竢德。瀑曰銀瀑。窟曰候仙。又瀑上盤石小平處。題臥仙臺。相與頻頻期會。爲物外之遊。而時異事殊。擧目山河。往往有新亭之泣下矣。杜谷贈詩云。大明天下無家客。太白山中有髮僧。

丙申先生五十七歲

 閏五月。聞愼獨齋先生卒。設位哭之。

 與市南兪公修葺家禮集解。後改以源流。(市南在綿山時。更爲增輯。因答之曰源流。)

 

KR9c0354A_A101_451H

七月。哭洪杜谷。

丁酉先生五十八歲

 資治精華乃成。○抄司馬溫公資治通鑑最其精華者。依朱夫子綱目例。編成三十四冊。而畸庵公有志。先生繼述之也。草本送于尤齋。請釐之焉。(未及刊行而經於回祿。十六冊落帙。)○嘗見尹鐫。謂尤齋曰。此人必赤士類。請勿昵之。尤齋嘗曰。余與公論交五十年。畏敬如一日。余嘗蒙規責而謂之曰。吾則知公至誠。故言愈切而愈服矣。他人必不堪矣。先生曰。只盡吾誠而已。堪不堪。非我所知也。及鐫也狼狽之後。尤感其先見也。

戊戌先生五十九歲

 往復于尤齋。質定婦人首制。○先生嘗謂婦人辮髮。是胡俗也。趙重峯先生以是請於 朝而禁之。亟令家內婦女用華制。蓋用夏變夷之志也。

 七月。拜宗簿寺主簿。

 十二月。拜鎭川縣監。○重脩館舍之久圮者。盡革民間之舊瘼。

己亥先生六十歲

 四月。往省高陽坡山墓所。因事未還。鎭民相謂曰。

KR9c0354A_A101_451L

久廢之邑。幸遇淸直仁慈之太守。擬其蘇矣。莅茲未幾。去而不還。吾瘼何時而瘳也。或上京請還。或逃散四方。

 五月四日。 孝宗大王昇遐。入城參哭班。仍號天哭擗曰。天不欲大義復明耶。吾人生復何爲。自後決欲棄歸。以 山陵未畢之前。事難呈辭。又居民逃散者甚多。此爲可慮。故不得已還官。招集開喩。使之安堵。卽爲解官。歸驪州村舍。

 六月十八日。孫洊生。

 往復于尤齋。論政治薦人才十餘條。○政治一曰。士卒驕惰。二曰。庶孼校生。遊食耗蠹之害。三曰。守令數遷。四曰。儲兵之說。五曰。翻庫知數。六曰。帶吏之多而耗竊經費。七曰。各司官員爲客。胥吏爲主之弊。八曰。守令之活名。九曰。佐貳竊弄之弊。十曰。忠州,聞慶,新寧諸處山城。十一曰。士夫家僭用隧道也。○人才曰。洪公錫,李公箕徵及嶺外諸賢之裔幾人。○論圃隱文集序文。如河,卞兩公。俱是前朝人失節者。其所作。豈宜於弁此哉。

庚子(顯宗大王元年)先生六十一歲正月。移拜金溝縣令。

 

KR9c0354A_A101_452H

與尤齋書論 貞熹王后服制之說。而驪人潛形之事。可怪可怪。

 六月二十四日。遭男普衍喪。○東史云。太白處士鄭某卒。時年二十四。故世稱太白山人。○尤齋先生爲挽詩云。斯文偏切喪予慟。○學識夙就。父子而爲知己。遽以是歲沒。痛文獻靡托。居恒忽忽無樂。解官歸家。○九月。權厝于堤川西面閔氏先山之後。(爲其服藥在忠州可興而奄逝。故於此權厝。)翌年。移于奉化李夫人墓下矣。後遷于堤川南面月林里。

辛丑先生六十二歲

 

四月。移窆外王考洪公,外王母朴氏于奉化。而請誌銘於尤齋。○洪公無嗣。托後事于仲氏永同公。而永同公亦無嗣。先生奉其祀。極其誠敬。臨祭。令上下男女齋宿三日。肄習祭儀。將事之時。先生正立凝神。不出一言。而內外肅然。○後復遷于月林先生墓後。

 哭覺今堂沈公。

 是月。拜掌隷院司議。

 六月。移拜漢城府庶尹。

 十一月。陞司憲府持平。兼有 召命。(蓋自 仁廟初服。士望甚

KR9c0354A_A101_452L

重。而久屈庶僚。公議頗鬱。至是始伸。)○尤齋先生嘗儗先生於徵召諸賢。而每語以爲使某處於諸人所處。則剛強足以自立。廉潔足以勵俗。而大家典刑。又不比草澤之見嘲於人。故深爲執政者惜之。○沂川洪相公(命夏)修攘錄。收用人才云云。經明行修十餘人。先生居其二焉。

 十四日初疏。 批曰。命下吏曹。

 十八日再疏。 批曰。勿辭察職。

 二十日三疏。 批與再疏同。

 二十一日 啓。 批曰。斯速上來察職。

 

二十九日四疏。 批上同。

 同日 啓。 批上同。(前後疏竝見本集。)

 十二月。拜社稷令。

壬寅先生六十三歲

 正月。拜司憲府掌令。兼有 召命。

 二十九日。疏陳保養 元子之道。又請發帑粟救濟饑民。 批曰。所請當留念焉。(疏見本集。)

 翌日。呈狀許遞。益不欲涉跡名途。將斂身遐擧。

 二月。拜杆城郡守。(朝廷惜其去。除是任。)先生曰。私義差安。遂赴任爲治。一如比安時。郡中荐飢。盡蠲船布之稅。

KR9c0354A_A101_453H

以寬海夫之役。所捧魚藿。別置一庫。名之曰補役廳。使吏勤幹者主管而貿貸之。穀以賑飢。布以補徭。民以賴安。每月當進上新產之物。雖病必冠帶親封以上。不避寒暑。封餘之物必藏置。待過進御日。始薦家廟。薦廟然後方入口焉。

 四月。約使相李弘淵玩楓嶽。

癸卯先生六十四歲

 著居官節目帖子。(新任守令之所請。)略曰。居官之道。不外乎淸白律己而已。(帖子見本集。)

甲辰先生六十五歲

 

與尤齋書。托普衍墓誌銘。

 哭市南兪公。爲哀辭設奠。

 開刊栗,牛兩先生年譜。○往復相議于尤齋。又與美村校正改板。至數年而訖役。其時方伯亦助力焉。

乙巳先生六十六歲

 先生嘗慮祖禰之墓有水齧患。及在郡。擇地于鎭川智藏山下。是年二月。始遷厝而歎曰。吾之事畢矣。白首吏役。亦可羞也。解紱歸于太白山舊寓。○潛隱姜公寄其胤鄗書曰。鄭兄還歸舊棲。兒曹幸

KR9c0354A_A101_453L

得受業之所。命送侄孫受學焉。

 著增修語錄解成。 顯廟特命刊行之。

 又著語類四段跋。(文見本集。)

丙午先生六十七歲

 著看書雜錄數編。(文見本集。)

 著自警箴。書于座右。(文見本集。)

 往復于尤齋。論禮學。○其末略曰。愚伏碑文。禮學勝似退溪云云。尤齋曰。非碑文。乃諡狀也。禮學勝似退溪。非愚說。乃沙溪老先生說也。老先生頗指退溪禮學疏漏處。如承重者之妻從服。乃家禮明文。而退溪以爲當無服。故人家或有不服者。愚伏則謹守家禮。故無此等論議。老先生之說。以指此等處矣。(古承重者妻從服。)○尤齋又略曰。今世人倫不明。於出繼人。例以親喪作書。出繼者亦以親喪自處。此大昧一本之義者也。程朱極言當稱以伯叔父。後學何敢違戾耶云云。先生曰。當嚴於此然後本立而人倫明矣。(右本生親喪。)○又略曰。洛建大文字。如易序,西銘等。皆入於近思。唯晦翁脚下。無人發揮。尤齋曰。愚意則無非至論。而其中惟玉山講義。爲備且大也。此載大全中矣。且近思錄。只誦正文甚

KR9c0354A_A101_454H

善。老年精力。不須費於註脚閑漫處也云云。

丁未先生六十八歲

 十一月。拜世子侍講院進善。 遣史官宣 諭。諭曰。聞爾宿德。實合輔養 東宮。故今以爾爲 侍講院進善。今於書筵入番緊。斯速乘馹上來事。二十二日。扶病僅到驪州。上疏。 批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上來察職。

 十二月九日。又到廣州。上疏。 許遞付尙衣院正。

戊申先生六十九歲

 四月。拜司憲府掌令兼副護軍。 疏辭不許。

 

是月。疾作就醫京城。

 尤齋先生寄先生書曰。聞兄疾病。不勝驚念。吾輩各已頹齡。死何足怪。只不得更與相見爲至恨。未知治命無漏耶。惟奉化之兆。邈在窮山絶域。使渺然墨者往來薦祀。豈不難哉。非但其難。豈保無意外之患耶。惟擇地於鎭川新兆之傍。一皆遷移然後事方穩便。亦可永久。弟若無死。則終欲如此矣。兄以爲如何。墨父猶吾子也。吾子之骸。吾豈不可遷移於安處耶。此外只望安心任運。無使人疑於怛化耳。

 

KR9c0354A_A101_454L

又寄其胤基泰書曰。卽聞鄭某之病已到萬分。汝須往侍。須臾不離。如有不諱。汝須以其終事爲己任。俾得無憾。至可至可。鄭家無人。只閔公瑞兄弟。恐官人不得專心於此。

 五月十三日。考終館洞之舊第。○士林痛惜。以至相弔。無不流涕焉。

 八月。葬于堤川南面月林里子坐之原。尤齋先生寄其胤基泰書曰。卽聞鄭正訃。痛哭痛哭。汝往治喪。想不待吾言矣。最是保護墨兒爲第一事。此則都在公瑞諸人矣。惟葬事最難定。當初奉化之卜也。吾力止而不止。今渠遽如此。此後事不亦難乎。吾意欲更擇稍似安穩地。於松葬近處。或淸木之間。先葬渠然後。次第移取奉化諸墓。皆聚一處。然後事方穩當。此意須與其閔,尹兩壻及公瑞兄弟議之如何。此議若定。則擇地一事。吾當與監司主之。須從速議示之。又寄書老峯閔公兄弟。議定此地。

 是月。尤齋先生爲文遣子祭之。○童土尹公(舜擧)爲挽詩。○遜愚堂洪公(錫)及美村尹公(宣擧)。竝操文來哭。

KR9c0354A_A101_455H

己酉五月。墓表成。 尤齋先生撰。

甲戌。墓誌成。 南溪先生撰。

乙亥(肅宗大王二十年)

特贈吏曹參議。 夫人李氏旌 閭。

敎書曰。亂兵之中。甘心自刎。輕生取義。如是凜然。宜有顯褒之典。以示激勵之意。特 贈天曹事承 傳。

 政院(承旨金盛迪)啓略曰。故掌令臣鄭瀁。當丙子亂。與其兄故縣監(洙)及家屬入江都云云。故縣監鄭洙之奪鞭扑賊。其妻禹氏之以身翼夫。一時竝節於鋒鏑之下。其禍變之慘。忠節之烈。有足令人感動。故掌令鄭瀁夫妻及鄭㵢之妻徐氏。雖幸免死於亂兵之中。而甘心自刎。矢不受辱。輕生取義之節。如是凜然。眞所謂死者復生。生者無愧。鄭瀁志操言論。曾已表著於世。至授臺憲之職。獨其遇難殉節之事。未蒙彰樹。殊爲欠典。李氏裹瘡飮血。隨機運智。終得救濟其夫事蹟。尤爲奇特。徐氏之短刀隨身。首先自刎。殉節義之心。素定於內者。據此可知云云。

批曰。一門五節。特爲嘉尙。鄭洙,鄭瀁。竝贈吏曹參議。

KR9c0354A_A101_455L

禹氏,李氏,徐氏。竝旌閭事。命下該曹。

秋。墓表陰記成。 先生孫洊撰。

丁丑(英祖大王三十二年)

 順興儒生權慶來等二百八十餘人。以先生及諸公 崇禎處義事蹟。呈文安集使洪景海。請啓聞于 朝。

丁巳(正宗大王二十一年)

命撰尊周錄。先生事實。採入於陪臣列傳。錄其子孫。

 許赴忠良科。

甲申(純祖大王十四年)

 

享祀奉化竢德巖。(潛隱姜公,遜愚堂洪公,覺今堂沈公竝享。)○士林建祠于舊居之傍。依朱子滄洲故事。享以紙牌。後戊午。奉安木主。因多士聯章。劃給春秋享需。又給丁守護。

壬子(哲宗大王三年)

 慶尙道儒生生員李秉瑀等上疏。請加 贈爵諡。

批曰。省疏具悉。疏事令 廟堂稟處。

戊午(哲宗大王九年)

 加 贈吏曹判書兼成均祭酒。

敎書曰。隱居自靖。潔己安仁。秉春秋之大義。樹風聲

KR9c0354A_A101_456H

於百代。宜有顯褒之典。以寓激感之擧。超贈正卿事承 傳。

 右議政趙斗淳啓曰。年前因嶺南儒生李秉瑀等疏請。 贈吏參沈長世。 贈吏議鄭瀁,姜恰。 贈吏參洪錫。志節邁往之實。竝施易名之典事。有令廟堂稟處之 批旨矣。此四臣。與 贈吏判介節公臣洪宇定。世稱太白五賢者也。當天地幽閉之會。相率結社於嵌巖幽僻之濱。講明明夷之義。以自靖乎潔己安仁則一也。特許所請。以宇 朝家激感之擧爲宜。

 

上曰。依爲之。○四賢一體加 贈。而誥命不書僞號。異數也。

癸亥(哲宗大王十四年)

 玉堂李正魯等議公諡以貞節受 點。士林以其不稱爵德。多有不愜之意。領相金左根方擬 筵奏請改。値 大喪未果。

秋。行狀成。○八代孫海箕撰。

冬。諡狀成。○領敦寧兼兩館大提學金公炳學撰。

甲子(今 上元年)

 五月。 贈諡文節公。○右相任百經遂白于 上。

KR9c0354A_A101_456L

命玉堂改定文節。道德博聞曰文。謹行制度曰節。公議稍伸。

丙寅(今 上三年)

 十一月。行延諡禮。○宣諡官吏郞金漢鼎。奉函官槐山郡守李泰鎭,堤川縣監柳南珪。贊者陰城縣監李淵兢。謁者延豐縣監林迥鎭。預差丹陽郡守李裕憲。

庚辰(今 上十七年)

 十一月。神道碑銘成。○吏判兼大提學金公尙鉉撰。

乙未

 七月。豎神道碑。○判敦寧宋公近洙篆。逸參判李公寅龜書。

癸丑

 八月。年譜追成。遺稿校正開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