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355
卷8
[龍西先生年譜]
萬曆二十九年(本朝 宣祖大王三十四年)辛丑四月十日。(丑時)生于伊川縣衙。(時先生之外祖海寧尹公宰伊川。前夕。梧陰訃至。海寧公夢一人告曰。爾家勿以相公之歿爲慽。今復有一大人生矣。驚起問之。先生已生矣。)
三十年壬寅(先生二歲。)
三十一年癸卯(先生三歲。)
三十二年甲辰(先生四歲○容貌秀偉爽朗。祖妣慶夫人奇愛之。嘗見其至曰。間者。一隅光明。吾以爲月也。乃汝也。)
三十三年乙巳(先生五歲。)
三十四年丙午(先生六歲。)
三十五年丁未(先生七歲。)
三十六年戊申(先生八歲○是歲。宣祖大王昇遐。)
三十七年(光海元年)己酉(先生九歲。)
三十八年庚戌(先生十歲○時弼善公從仕在京。是年。始授史書。聰悟絶人。聞.卽領悟成誦。學業日進。文思驟達。○從弼善公入京。似在是年間。)
三十九年辛亥(先生十一歲。)
四十年壬子(先生十二歲。)
四十一年癸丑(先生十三歲。)
四十二年甲寅(先生十四歲○赴廷試問旱。對曰。斬弘羊。天乃雨。指光海寵臣
爾瞻也。聞者吐舌。)
四十三年乙卯(先生十五歲。)
四十四年丙辰(先生十六歲。)
四十五年丁巳。(先生十七歲)聘安東權氏于順天府。(正字儆之女。而李芝峯睟光之外孫也。李公時宰順天。行禮於府中。李公聞先生詞藝夙 成。欲試之。以天爲題呼韻。先生卽應曰。造化盛衰看草木。陰陽開閉識昆蟲。人生人死隨朝夕。聖道長存與始終。李公大加稱賞曰。非但詞藻之淸麗。粹然達理者語也。○時奸兇專國。廢 母議張。弼善公屛處交莊。先生不肯爲擧業。與芝峯諸子。詩酒自娛焉。○先生少好爲詩。格調高潔。意致淸遠。爲詞垣諸公所推詡。而晩來以爲枉費心力。鮮復爲之。又不喜著述爲文章焉。)
四十六年戊午(先生十八歲。)
四十七年己未(先生十九歲。)
四十八年庚申(先生二十歲)四月。哭夫人權氏。
天啓元年辛酉(先生二十一歲。)
二年壬戌。(先生二十二歲)聘延日鄭氏于水原。(進士維垣之女)
三年( 仁祖大王元年)癸亥。(先生二十三歲○是歲。 仁廟改玉。赴擧發兩解。明春。遭慶夫人喪。不赴覆試。○此後。爲監試者三。別試者二。而未詳年條。)○與成滄浪(文濬)書。論理氣。(書見元集。)
四年甲子(先生二十四歲。)
五年乙丑。(先生二十五歲)謁沙溪金先生于連山。(與從兄童
土公。往謁。講周易疑義。沙溪虛己而待。是後頻往候焉。)
六年丙寅(先生二十六歲。)
七年丁卯(先生二十七歲○是歲。北虜入寇。 大駕幸江都。 世子分朝南下。先生時在尼山。與從兄童土公及境內儒生等。迎于道傍。分朝大臣李公元翼。以世子命。引見諸儒。訪問急務。諸生皆謝不對。先生獨抗言曰。公州有長江之險。今宜固守山城。招集軍旅。以爲進援江都之計。不可退一步地。以求自安也。又言軍務便宜數事。李公顧左右白。前固聞名。果奇士也。後見先生仲父八松公。亟稱有賢侄云。)
崇禎元年戊辰(先生二十八歲)七月。丁尹夫人憂。
二年己巳(先生二十九歲。)
三年庚午(先生三十歲。)
四年辛未(先生三十一歲)八月。哭沙溪金先生。
五年壬申(先生三十二歲)
六年癸酉。(先生三十三歲)中生,進兩試。(生員第二進士三等)
七年甲戌(先生三十四歲)
八年乙亥。(先生三十五歲)上太學疏。請以牛,栗兩先生配享 文廟。(時館學諸生。議以兩賢從祀 文廟。將陳疏。齋任曹漢英等惑於異議。遲回不決。先生因食堂之會。面斥齋任曰。兩先生道學之純正。不翅日月之光明。一國人士。莫不尊親。而肆其醜詆者。惟鄭仁弘,李弘老輩若干人而已。今日則仁弘,弘老。皆以奸兇。已伏 邦法。豈復有祖述其餘論。而齋任何其猶豫不決如此乎。泮中爲之肅然。有權貴中者異議曰。惟聖人。能知聖人。牛,栗固賢矣。今之議者。豈有如牛,栗者乎。先生
曰。孔,孟之後。未有孔,孟。程,朱之後。亦未有程,朱。而後世皆知爲孔,孟,程,朱。貴中等默然。遂定議陳疏。宋公時瑩爲之首。)
九年丙子(先生三十六歲)七月。子拄生。(冬。北虜入寇。奄至沙峴。 上御南城門樓。議所向。先生慷慨以爲去邠非計。而百餘凍餒之虜。迎擊可擒。擒此則虜必氣奪矣。有先人奪人之勢。欲赴南門叩馬而諫。路逢弼善公告其意。公曰 大駕已向南漢。吾奉 嬪殿。將入江都。汝雖往無及矣。因命率家避兵。先生泣辭。遂挈家南下。至尼山。聞愼獨齋金先生將擧義。往從之。旋下聞城報而罷。○後見崔相國鳴吉。責其主和誤國之失曰。明公。百世之下。難免爲秦檜。且言當時逆擊先鋒。以奪虜勢之計。崔公爲之憮然。)
十年丁丑(先生三十七歲)正月丁弼善公憂(時江都陷。弼善公殉節。先生奔至江都。扶柩。返葬于尼山接枝山先塋。遂居廬。每日朝夕哭畢。又上墓哀哭以終三年。)
十一年戊寅。(先生三十八歲)請撰弼善公墓銘於浦渚趙公。
十二年己卯。(先生三十九歲)服闋。歸于魯東新居。(先生旣服闋。痛家 國非常之變。廢棄擧業。絶意人世。卜居于魯山之東鷄龍之西。爲終焉計。後取以自號焉。○先生與從氏童土,石湖,魯西諸公。志同氣合。杜門講學。兄弟而爲朋友。每相聚講論。窮日而不知倦。自性情心意之微。日用事物之常。以至世道升降之數。 國家治亂之故。靡不亹亹。有時喟然。有挽回三古之想焉。)○六月。哭仲父八松公。
十三年庚辰(先生四十歲。)
十四年辛巳(先生四十一歲)八月。哭夫人鄭氏。
十五年壬午(先生四十二歲。)
十六年癸未。(先生四十三歲)聘光山金氏于連山。(郡守灦之女也。)
十七年甲申(先生四十四歲○是歲。 皇朝淪沒。紀年從 崇禎。)
十八年乙酉(先生四十五歲)四月。冠從侄拯于後塘。(仲母成夫人生朝。與諸從獻壽。仍行冠禮。先生爲賓。一遵家禮而行之。)
十九年丙戌。(先生四十六歲)移寓于連山鳳凰村。(距尼鄕十里)○六月。謁愼獨齋金先生。仍與魯西公。會于遯巖書院。(金先生。沙溪先生嗣子也。年逾七十。用功不懈。先生往來參候。雖未執經席間。而視以師道所存。尊事之。及移鳳村。所居相近。從遊益親。講服益切。○是時。聞宋公時烈,李公惟泰至院齋。先生與魯西公。往會講論。浹旬而罷。)○送白江李相國赴珍島謫所。(臨別贈詩。有落虎穴中甘嚙雪。攖龍喉下不驚雷之句。見元集。)
二十年丁亥。(先生四十七歲)與童土魯西諸公。宗會于丙舍。(先是。先生與童土諸公。倣范氏義莊。呂氏讀法之規。講立宗約。至是。宗會于丙舍。留連講誦。訓迪子侄。歲以爲常。)○七月。子揄生。
二十一年戊子(先生四十八歲。)
二十二年己丑(先生四十九歲)五月。 仁祖大王昇遐。入縣朝哭。臨成服。
二十三年( 孝宗大王元年)庚寅。(先生五十歲○時 孝宗初元。登崇俊良。愼齋先生秉銓。未幾退歸。市南兪公棨問曰。先生此行。何以不擬某一官乎。愼齋曰。某不可以凡士待也。吾在京時。適無相當之窠。彼門蔭末官。豈足以待某乎。)○三月。子拊生。
二十四年辛卯(先生五十一歲)十月。宗會于墳庵。(時從弟庶尹公筮仕入京。先生與石湖諸公。以花發多風雨。人生足別離。分韻賦詩。得花字。詩見元集。)
二十五年壬辰(先生五十二歲。)
二十六年癸巳(先生五十三歲)三月。 除齊陵參奉。限滿遞。(時沈相之源秉銓。李公行進佐銓。力薦先生曰。此人可大用。遂有是 除。)○與魯西公。偕訪市南于普光寺。(時市南新自謫所宥歸。先生與魯西公。往會。講易傳疑義及後天說。一旬而罷。時人以擬湖湘故事焉。臨別。賦詩相贈。有交契百年看古劍。悲歡今日盡餘杯之句。見元集。)○七月。與魯西諸公。會于遯院。講太極圖。○閏七月。與巿南諸公。會于黃山。(時尤庵宋公爲訪巿南。自燕岐順流而下。仍邀諸友。會于黃山。先生與魯西公先往待焉。有詩云。聞道孤舟發燕川。飄然來待彩雲邊。三江水落歸帆斷。應泊皐蘭古寺前。已而。兪,宋諸公皆至。泛舟游於花山。飮洒賦詩。)○八月。宗會于後塘。市南適至。命韻賦詩。(詩曰。長幼齊歌常棣花。西村置酒惠連家。佳賓適至同酬酢。況是中秋翫月華。)
二十七年甲午(先生五十四歲)四月。會魯西及兪,宋諸
公于皐蘭寺。
二十八年乙未(先生五十五歲)三月。哭浦渚趙公。(先生以浦渚篤於忠孝。深於經學。爲近世大儒。特加尊慕。比葬往會。有挽詞。)
二十九年丙申。(先生五十六歲)與童土魯西諸公。講輔仁堂。會丁豆村。(魯鄕。舊有輔仁堂。在先生所居隣洞。栗谷先生作記。而荒廢已久。先生與二公會于豆村。議復創東西兩齋作新後進。仍與諸生會講鄕飮儀。又會于東村。一方學子爲之翕然。)○閏五月。哭愼獨齋金先生。(先生赴喪次。制三月之服。及葬。又往會有祭文挽詞。)○六月。 除禁府都事。限滿遞。
三十年丁酉(先生五十七歲)五月。與魯西,市南,草廬諸公。會于遯院。(爲參愼齋初期。祭後。仍會于院齋。講朱子奏狀六日而罷。)○九月。候童土公于金溝。(時童土公宰金溝。先生往候之。因與遊覽金山,內藏諸勝而歸。又有次夢樂堂韻。見元集。)
三十一年戊戌(先生五十八歲)十二月。超敍 除工曹佐郞。限滿遞。(先是。趙松谷復陽及湖西伯李公泰淵。相繼論薦。而趙公則以志氣超邁。見識通明爲目。至是。雨宋大被 孝廟寵擢。啓達諸賢。故先生有是 除。○自本曹。有臘藥曆書之分。先生以爲不受職。而受以職之分。於義不可。還于本曹。)
三十二年己亥(先生五十九歲)閏三月。 除工曹正郞。限滿遞。○五月。 孝宗大王昇遐。入縣朝哭臨。以士禮成服。○八月。 除宗簿寺主簿。限
滿遞。○十月。作奔哭之行。(先生以爲士無自進之義。故 禮陟之初。不敢赴哭。及聞 大葬已迫。則國制有學生哭送都門之規。故始作此行。入城與石湖,魯西二公。俱會于南麓童土公宅。乙卯。出東郊路次。哭送 廞衛。丙辰。曉赴闕下。參下玄宮哭班。晡參返虞哭班。)○除成均館司業。以單望下 批。限滿遞。(時有古今韻會龍飛御天歌之頒先生依前例還于本館)
三十三年( 顯宗大王元年)庚子(先生六十歲)五月。 除司憲府持平。呈狀遞。○九月。又以持平 召。上疏陳情。 優批不許。(先生以情實末暴 召命累降爲懼。乃上疏不書年號。陳江都傾覆之禍。終身廢伏之情。疏見元集。 答曰。省疏具悉爾懇。疏辭實出於過謙。何其固辭之若是。雖以數件事爲言。尤有所不然。安心勿辭。改意上來。以副至望。)○十一月。再疏辭。兼陳所懷。有 優批。(先生以爲 恩禮之下。旣不能進身。世臣之義。又不可無一言。因辭疏。陳用士務實之道。崇儉恤民之方。疏見元集。 答曰。省疏。具悉爾懇。爾之進言之誠。予甚嘉歎。可不體念焉。爾何固辭之若是。安意勿辭。從速上來。)
三十四年辛丑(先生六十一歲)正月。呈狀遞。(時尹善道疏論議禮諸臣。語甚險。被竄。臺諫請按律。炭村權公諰疏言。善道不必殺。見劾至罷逐。先先以爲權是善士。不可以一言。指爲邪黨。常歎時議之偏。去冬辭疏。欲仍用士一款。而特及之。旋以出位爲嫌而止。於是諸論譁然以爲。先生陰救權,尹。謗毀大起。銓郞金萬基至塞臺擬。先生怡然不爲之辨。謗自息。)
三十五年壬寅(先生六十二歲)二月。留輔仁堂講學。(時輔
仁東齋成。生生與村秀諸生。講立學規。勸課經傳。過春夏而歸。每春,夏會講。至秋而罷以爲常焉。)
三十六年癸卯(先生六十三歲)八月。訪同春宋公(浚吉)于懷川。(先生與宋公交好。嘗贈詩。宋公歎賞之。有牙頰生津。沈疴去體之語。)○九月。以掌令 召。呈狀遞。○十一月。又以掌令 召。呈狀遞。○十二月。 除司業。限滿遞。
三十七年甲辰(先生六十四歲)二月。以掌令 召。呈狀遞。○三月。哭市南兪公。(制友服有挽詞。)○四月。又以掌令 召呈狀遞○五月又以掌令 召。呈狀遞。(時徐必遠疏斥金萬均避北使之非。言官論徐。連被竄謫。先生欲疏陳徐議之不中。處分之過當。以非分不果。)○七月。又以掌令 召。呈狀遞。○赴尤庵冠孫之會。(時尤庵住黃山。將冠其孫疇錫。來戒賓。先生往會之。禮畢。賦詩。有初筵愧上客。邂逅多故人之句。)
三十八年乙巳(先生六十五歲)三月。移寓于林川笠浦。(先生少好山水。超然有遠遊之志。至是。借閔尙書聖徽別業。自連山移寓焉。蓋取江湖之勝。而尙書之子牧使公晉亮。與先生友善故也。詩贈閔公。有江山本是無常主。風月何曾有直錢之句。旅居之際。蔬糲不繼。而未嘗有慽慽之意。)○九月。送童土公赴 召入京。贈詩。(時童土公以掌令赴 召入城。先生吟一絶奉贈曰。日暮漁翁乘小舟。持竿宛在水中流。得魚或恐風波作。回泊前村不自由。童土公和之曰。夢中身世在虛舟。激石狂瀾任急流。把釣無鉤惟取適。從心來去自由由。)
三十九年丙午(先生六十六歲)正月。以掌令 召。呈狀遞。○三月。又以掌令 召。呈狀遞。
四十年丁未(先生六十七歲)四月。 大駕幸溫泉。陞拜司導寺正。限滿遞。
四十一年戊申(先生六十八歲)二月。還舊居。(先生以笠浦之距先塋稍遠。不得以時展省。遂還鳳村舊第。)○十二月。哭童土公。(後撰墓表。)
四十二年己酉(先生六十九歲)正月。別 諭召。呈狀辭。(時 上自溫泉還。諸儒復被進用。或於 筵中請召在外儒臣。於是先生與石湖,魯西公及再從子拯。幷被招延。別 諭曰。近者。予病向愈。方與儒賢講劘治道。而 世子正當向學之時。開筵講學。一日爲急。爾其斯速乘馹上來。先生呈狀。不就。)○三月。 大駕幸溫泉。又別 諭召。(諭曰。今予宿病未瘳。復來溫泉。念爾所居去此不遠。願見之心。倍切于中。爾亦豈忘眷眷之意。而不爲之一起哉。爾其幡然上來。毋孤予望。)○四月。以掌令 召。呈狀遞。○哭魯西公。(有祭文。述墓表。以寓後死之悲。)
四十三年庚戌(先生七十歲)四月。 除侍講院進善。上疏辭。不許。呈狀遞。(先生以年老將死。欲進一言。少效忠愛。而 世子今方向學。最爲急務。故疏陳輔養之道。以及 上躬。疏見元集。)
四十四年辛亥(先生七十一歲)七月。 除掌令。呈狀遞。○哭松谷趙公。(趙公。浦渚之胤也。先生少與交好。至老不渝。至是聞喪。爲
位而哭。有挽詞。)
四十五年壬子(先生七十二歲)七月十二日。考終于正寢。(先生素患胃疾。自是年正月。因感宿患復作。久而轉劇。三月。石湖公爲省病來候先生。留止浹旬。與之談論詩書。怡愉道義。有以忘其隱疾之在躬焉。五月。先生病益深。猶勸課子弟不止。堂侄明齋公拯來省。先生曰。近世浮虛成習。無行可記。而必爲碑碣。小有文名。則必爲刊刻。甚不宜。我死。汝等愼勿爲是。對曰。彼褒崇虛美。固爲不可。若因此而盡廢實事。則得無近於因刖而廢屨乎。叔父事行。不容泯滅。今雖自謙。有此敎戒。恐不得遵行也。先生搖首不答。○先生每歲當夏。例有是症。至秋而蘇。是月初。猝劇。賦一絶曰。苦待立秋七月節。病中過日如過年。秋風一夕吹煩暑。不覺沈疴却自痊。此其絶筆也。十二日。考終于正寢。臨終。顏色不亂如常。無絲毫怛化之意。石湖公題銘旌曰。徵士尹公之柩。門生持服者七十餘人。○堂侄農隱公推。每言龍西叔父疾革時。進候則謂曰。死豈可悲者耶。談笑而道之。達人之任運乘化如此。)○八月甲寅。葬于公州板峙庚坐之原。(尹夫人墓。在板峙。從先兆。葬于墓後。○旣葬。諸孤以先生遺命。稟于石湖公。答曰。此事在先生誠爲自謙之德。而在子弟門生。豈忍如此。昔牛溪先生。亦有遺命。只書昌寧成某之墓。而子弟門生。相議往復。竟爲立碑。今當依此爲之。但遺敎之意。亦不可使不見於後世。則略記實行。只立短表。又精寫遺稿。藏之于家。以遵遺命。似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