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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7
陳情乞免西樞疏(辛亥正月十七日)
伏以臣卞急之性。老而彌甚。自遭變故以來。煼煎焦熬。愧懼憤懣。晝則對人低頭而不能言。夜則繞壁遲明而不能眠。氣血枯槁。喘息虛竭。雖欲收召精魄。稍復平素。而不可得也。蓋一喪其心。五性壞敗。不可復得而爲人矣。然此非敢謂 日月之明。有所未照。 天地之仁。有所不容而然。蓋以爲今我 聖上以日月之明。垂天地之仁。凡在宇內群生。無不錫保皇極。愛惜身名。而臣獨何人。受此彌天之惡名。不敢擧顏於天日之下。而反以上軫 聖上之矜念哉。此臣所以欲承 聖意。勉自寬譬。而終不可得者也。加以職名。因有所推移。遂有 新命。此已足惶隕。而昨者 宣召之旨。又出特達之眷。臣之惶惑隕越。萬倍於前矣。其時所對史官之語。自以爲稍加抖擻。或成倫緖。而其顚妄謬錯。必不貲矣。以此自疑。復添一病。噫。誠不如死之久矣。目今人死而盜發。其不忍見不忍聞之狀。大惶恐大驚愕之說。日增而月益。相知之人。皆責臣以何不一言以徹於 九重也。臣非不欲如(如一作爲)此。
而顧自以爲以此姓名。冒昧出言。旣非所敢。而亦恐喪心之言。不知所裁。衝口激發。以駭衆聽。是以終於泯默。此又臣之孤 恩負德之罪。不可以自贖者也。臣之職名。雖是西樞閒散。而以此醜辱朽敗之身。自同於元輔例授之列。誠有所僭猥者。伏乞 聖明。矜憐微衷。亟加鐫改。俾得安意畢命。不勝幸甚。臣無任皇恐祈懇之至。
辭食物疏(辛亥四月十日)
伏以臣卽因道臣傳示所受 聖旨。以臣必不免窮乏之患。其題給食物者。臣銜 恩感激。不覺涕淚之自零也。嗚呼。國家當此鞠凶。罔有攸濟。仰惟 聖上對食忘餐。當夜忘寢。切切然一以殍殣之積爲念。其怛傷不忍之意。不翅如食物之在喉不下矣。當此之時。何暇念及於草莽賤臣。而有此特達之 恩命乎。臣尤不勝惶感隕越之至也。臣謹當仰體 仁恩。領受不暇。而第惟 聖明深居九重。獲聞民死之數。百不及一。而猶且惻怛哀傷之敎。屢發於絲綸之中矣。況臣身在田野。日見其所不忍見者。日聞其所不忍聞者。而獨何心忍享 恩私。見妻子敷腴之色哉。且臣受國厚恩。何敢以退休而忘國家哉。然而性質昏
愚。識見鹵莽。未嘗疏陳其一策。以裨朝廷活民之末議。臣之罪萬死猶輕。赦已優幸。況誤 恩渥乎。且臣之不肖子蒙恩。竊祿於朝。又有一弟方受郡俸。必不使其父與兄餓死。伏乞 聖慈卽賜反汗。使本路芻牧諸臣。得以添助賑粥之資。使涸轍中累十許人命。得霑 聖恩。不勝幸甚。臣仍竊記昔溫 幸之日。冒辭食物之命。則 聖明諒臣所讓。出於誠心。而非矯飾也。不令強受。臣至今感幸。以爲微賤孤衷。猥蒙 日月之臨照。光榮孰大焉。然臣前日之辭。義有所不敢。今日則義所不敢之外。心又有所不忍矣。 四達之聰。豈不復諒於今日乎。古人有言曰。讓不失本利。而仍得美名。今臣倘未蒙 恩許。而道臣終有抑迫之擧。則是臣實犯古人之譏。而無以自解矣。以 聖明天覆之仁。豈忍使臣(一本臣下有而字)充一夫之數哉。更乞 聖明財幸焉。臣不勝皇恐激切之至。
辭右議政疏(辛亥五月)
伏以皇天降災。國將顚覆。固非常調恒品之所可扶持者。 聖明正當亟求有德有才之人。置之輔相之位。不暇寢食。汲汲遑遑。以圖萬一之或存。而顧乃以臣之不肖無狀者充之。嗚呼。 聖明猶未知國事之
岌岌至此之甚也。夫國以民爲本。民旣盡死。則何以爲國。今年人死之實。無由盡徹於 冕旒之下。故 聖明猶未知國勢之至此也。臣請言其所以也。夫人死而責之監司,守令者。朝廷之事體然也。然以此而人民逆料以爲人死之說。非守令,監司之所樂聞而不敢告。又人死而監司,守令責其族黨隣里者。亦其義理之當然也。自周公以至程子。莫不然矣。然以此而民愈畏怯。惟恐掩諱之不密。民旣如此。則守令,監司何以得聞。而以聞於朝廷乎。又其僵死於道路者何限。而里居之人。又恐官長以不卽收瘞見責。曳而棄之於隱屛處。官人之出行。無有所見。則眞以爲死者絶稀。而不知其實有大不然者矣。其所棄之屍。盡爲狐,貍,烏,鳶之所食。而餘骸殘骴。狼藉暴露。嗚呼。尙忍言哉。此豈不重感陰陽之和乎。春夏之交。亢陽復酷。兩麥全無。人民之死將有甚於已往矣。民亦知官儲之已盡。無奈渠何。則又相聚爲黨。小者劫掠。大者殺越。以至於夜屠人家者比比有之。而爲民者。亦逆慮其逆於官人之耳。而不敢告。至此而孑遺之民。益無所控訴。凡此數者。實可謂危亡之勢。迫在朝夕矣。嗚呼。 聖明以此爲何等時節。而不爲博求才德之
人。責以輔相之任。而乃以萬萬不似之臣充之。此不待智者。而凜然寒心矣。昔有江乙者飢死。其母號泣曰。三公殺我子。夫臣之宿犯已自不少。而茲者。 聖明復欲使臣濫廁朝端。百無所爲。而徒任此萬民之怨。則臣誠不知措身之地矣。 聖慈何忍使臣而至此哉。伏乞 聖明上念國事。下哀臣身。亟遞臣職。改授其人。以延國命於垂盡之際。不勝幸甚。臣受 命之初。卽當陳此悃愊。而家有拘忌之疾。惶恐不敢。今亦未能寢息。而日子漸遲。稽滯是懼。故敢此冒上。以聽政院之所裁處也。臣不勝惶恐憂怖之至。
辭右議政疏[二疏](辛亥八月二十一日)
伏以臣長年廢疾。特一言屍而已。然臣庸陋無狀。不堪從宦之實。有甚於是者。則不可遺其甚者而言其次。又以爲若言疾病之狀。則有若辭免之心特出於是。而其餘則猶可以堪當者然矣。臣實以是爲嫌。而不敢竝擧以浼 天聽矣。臣自前月旬間。重患毒痢。纊息幾定者。不翅四五次矣。幸賴 聖恩罔極。醫藥天隕。陽和所潤。孱喘綿延。至今一息。罔非鴻私。日夜感泣。糜粉何報。只以沈痼兩月。氣血已脫。復起爲人。萬無其望。一朝瞑目。則是臣猥使 聖朝新命。空委
於殠骴腐肉矣。揆以事誼。豈敢如是。伏乞 聖慈。亟許遞改。俾臣得以安意就盡。不勝幸甚。且臣卽伏見道臣所行關文。則稱以 傳敎輸送月廩者。如臣無狀。雖使在朝。尙愧素餐。況臣時未肅謝。偃息田間。而敢糜公餼乎。昔。程子從仕於朝。日赴經筵。而猶不請俸。今日之事。雖稱前例。豈不得罪於程子乎。伏乞亟加反汗。無使踧踖皇惑於吟呻痛楚之中。添一大病。則實終始生成之賜也。臣不勝危怖屛營之至。
辭右議政疏[三疏](辛亥十月二十三日)
伏以臣昧於將攝。嬰疾甚劇。家無錢財以濟醫藥。伏蒙 聖恩軫恤。再遣醫官。試以良劑。命延至今者。無非賴此。雖枯楊復稊。朽骨生肌。未足以喩其榮感也。惟是眞元已竭。傍症隨生。肉脫之餘。浮氣發作。此實久病必死之兆。臣指日待盡。無復冀望也。只惟職名尙在。久妨賢路。臣日夕憂。恐添一大病。不料 聖明以臣之疾爲可以自力者。故復遣近侍。猥下 收召之命。臣竊恨覆盆之下。日月之明。猶有遺照也。伏乞聖明。俯察微臣之情勢。上念國事之危急。亟遞臣職。改卜其人。以扶傾覆於萬一。不勝幸甚。臣又惟祿俸之 命。猶未反汗。臣旣在遠外。未有肅謝之期。則眞
所謂草莽之臣也。草莽之臣。雖有周則受之之禮。而至於受祿。則聖賢以爲不敢。其義嚴矣。臣固知 殿下哀臣之窮。欲其免於塡壑。有此格外之恩。而獨不念其得罪於聖賢之訓。則竊恐 殿下之所以哀臣者。或有所未至也。伏乞幷收成命。以安微分焉。臣無任千萬祈懇之至。且臣於去年庚戌。病不能赴 召。而追念戊己兩年旬月之間。妄論國事。而其上貽公家之弊。下致臣身之謗者不貲。雖欲追悔。其道末由。謹具自訟之疏。將徹 冕旒之下。而適値李世直之變。惶怖震灼。不敢以進矣。然其中一二事。有關國計之得失者。則終不可不達於 睿聽。而臣病昏此極。無計淨寫。故只以當時本草呈上。伏乞試賜 乙覽。有所財幸焉。抑臣受 恩兩朝。老病且死。呻吟痛楚之中。上念國事。憂虞萬端。終夜無寐。有時起坐。誠願一至咫尺之地。以罄愚衷而不可得矣。昨日雷霆之作。又甚駭愕。臣蹶然驚怖。如不欲生。力疾強起。亟取筆硯。謹具陋見如左。以爲庶幾以此報 聖恩之萬一。而歸見 聖考於地下矣。伏乞 聖明幷賜垂察焉。臣不勝惶恐隕越之至。
一。今年農事。稔處雖稔。而陳廢處實多。至如旱田。
則全無所收。蓋天時頗順而人力甚屈。貧民擧皆廢農。而富者則或能力穡故也。然則其稔處。皆非貧者之田。故貧者則當此秋登之日。而其乏食之狀。無異春夏。朝廷必須汲汲料理。以爲賑救之策。然後孑遺之民。庶有保活之望矣。
一。民之所以無愁怨而安其田里者。全在於災實之不冤也。今日吏人之弄奸於此尤甚。而踏驗之官。不能遍歷。又國法。有災傷失實。罷其守令之例。故其守令之稍有形勢者。則踏驗官不敢生審覈之意。又其善治者。則惜其因此而罷去。亦全然不問。故一任吏人之操縱。其以賂免者。皆是豪強富民。而其冤枉者。皆是下戶殘氓。昔賢所謂我國必亡於胥吏者。於此益可驗矣。臣愚以爲姑變罷守令之法。而又多出踏驗之官。亦寬其期限。必使於一吏所主處。抽覈一二栍。其所作姦。一切重究。則庶或有所忌憚。而不敢肆其欺隱矣。(此事。今年則已無及矣。似當別俟他年。)
一。臣竊聞。朝廷今年賦稅。俾用己酉田結。此雖揆以年例所當然者。然今歲則有異常年。土田之陳災旣多。而其所陳災者。亦皆貧民下戶也。如
以己酉稍豐結數。移徵賦稅於今歲被災之民。則其所呼冤當如何哉。去年庚戌。當用己酉年分。而前忠淸監司臣李弘淵具由啓請。得用當年結數。故民蒙實惠。至今稱誦 聖德矣。若使今年賦役。又用今年之結。而己酉未輸之結。權行倚閣。以待稍豐。然後追徵。則庶幾殘民。得以保存矣。
一。今年諸色軍保之物故者甚多。若如常時之必待其代定。然後免其徵布。則其隣族決不可支保。必須亟下 德音。使列邑。不待代定而除其徵布。只徵於其見存者。則殘民之蒙惠實深矣。然其査出死生虛實。亦全在吏人之操縱。而今年則其流離而死者甚多。誠難究核其虛實。而雖其在家死者。亦無檢尸立案之擧。則其吏人之欺瞞。何可勝數。必須別遣御史。明加詳覈。如有以死爲生。以生爲死者。一以軍律從事。則吏人或有所畏忌。而民不呼冤矣。
一。盜賊遍滿。殺掠甚衆。而官人一以掩護爲事。一或告之。則示以不悅之色。惟欲使稱其境內無盜。以故豪悍之徒。若有所恃。皆瞋目語難。使良
民莫敢誰何。此習何可長哉。昔。漢武末年。盜賊滋起而不能禁。遂作沈命法。盜起不發覺。上下相匿。而盜賊寢多。幾蹈亡秦之轍矣。夫穿窬鼠狗之徒。固不可以治盜之律治之。至於殺傷人物者。則何可置而不問耶。朱夫子嘗以閉糴者配。劫禾者斬八字。爲救荒之善策。蓋富人不敢閉糴。則隣里得有所資。旣有所資。而猶且劫禾。則其罪當死故也。今日未有富人之相資者。而只有官家設粥之所。則其劫禾之患。誠有所難防。然一切任他而不爲之所。則其蔓延之勢。甚可畏也。今錦山之賊。不但常漢而已。則其勢不但已也。至其就捕者甚多。而猶不駭散。敢於白晝。斫殺其告者。又於其後。作賊殘人如舊。其勢之難圖。已可知矣。其所供之言曰。將據湖嶺之間大山長谷。掠奪官穀。積於其間。而多引山行砲手及僧徒。以張其勢云。若果如此。則其志不在小矣。其中豈無桀驁如黃巢,方臘者耶。昔在仁祖末年。柳濯之徒。起於湖西。守令,監司蒼黃罔措。至於故相臣李時白。將率禁御南下。幸而其徒自知寡弱。旋爲解散。故得至無事。不然則
殆矣。今日則又與曩時不同。其無食將死之民。聞其飽食而安居。豈不從之如歸巿乎。此必須急急撫綏安集。毋使我民。欣然有望風歆艶之心。然後嚴行捕誅。絶其萌芽。則國家庶幾支安矣。(今爲虎噉殺者無數。而守令將領。無意捕逐。亦須明示賞罰。此患少紓矣。)
一。撫綏安集之責。專在守令,監司。必須忠恕剛明惻怛慈愛者。然後可見其成效矣。臣愚以爲已前如有治績顯然者。則勿拘其年限品秩及推勘眚譴。一切差遣。而其所奏請諸事。勿爲從中沮却。如有怠事肥己者。則一一重究。監司不能察擧者。則與同其罪。然後庶幾有感激嚴畏而趨事赴功矣。
一。宋孝宗嘗謂賑政。莫如得實而早爲。朱子極稱以爲聖人之言。日者賑政。不得其實者何限。而緩不及事者又多。試以小者言之。則設粥之際。小邑則其守令親自檢看。故濫僞或少。而至如大邑之分設於遠外者。則其監色。虛張飢民之數。而準受其米。以肥其己。而其所設之粥。粒米甚稀。而又不足則添以新水。其食粥而猶死者。皆坐此也。此則不能得實之害也。又監司,守令
所請之事。朝廷例皆稽緩。其所可否。皆不以時。故及得可否。則事機已變。無所及矣。此則不能早爲之害也。必須痛懲外方虛僞之弊。而外方所請。朝廷又疾速應副。然後可以有補矣。
一。飢民雖或喫粥。而露宿土處。故不十日。必致殞斃。必須預作土宇。且具柴燎。使無寒凍之弊。然後可以全活矣。
一。今年貧戶田役及身役。決不可依例準徵。須十分權減。而國用不足。則當取諸各司各衙門所儲而用之。此等雖曰零星。合少則可以成多。而諸般宂費。一切除去。惟以僅僅支過爲心。則殘民受賜。而國用亦不至頓絶矣。此則只在上自聖明。下至庶僚。皆以處約存心。然後可以議。此又古者遇災。必發內帑之財。夫內帑之財。非可以遍及者。然民以此而仰認君上之德意。則雖塡溝壑。而無所怨恨矣。
一。一經凶歉。風俗頓變。其父母死。而恬不知哭泣。或有全不收尸者。或曳而委之於隱處。而飮酒食肉。極其爛熳。或明知其父母兄弟被殺於某人。而與其人笑語相對。雖其父母兄弟之被殺。
有些曲折。然爲其子弟者。何忍如此。此雖由於凶歲喪性而然。亦由於政敎不擧而然也。臣愚以爲自朝廷。申明曉諭。頒示列邑。使未葬者葬之。不服者追服。與之更始然。而猶有不葬不服。飮酒食肉者。則嚴行刑法。使知所畏。然後庶幾人倫明而國家有所賴矣。
一。以柳濯之變觀之。則宿衛決不可單弱。而臣竊聞。議者欲罷精抄上番之卒云。此則以兵養兵者。不關經費。議者之言。似不可從也。
臣伏在窮巷。兼且病蟄。只以耳目之所睹記。爲此數條。以補 聖聰之萬一。如使多聞見識時務者。畫一而熟數之。則又豈可勝計也哉。臣竊伏念。前歲之無秋。今夏之無麥。實國家傾覆之運。而今又冬雷之作。憂在嗣歲。 殿下歷觀前古事。豈有如今日。而國不滅亡乎。今日之勢。恰似大亂之後。瘡痍未起。呻吟未定。其保護之道。必須如氣絶之人。一息僅延者。安之以枕席。養之以滋味。禁戒家人。勿爲喧譁驚動。而內外寧靜。以聽其蘇完。然後庶幾其萬一矣。此在 殿下與朝臣汲汲遑遑。朝夕講究。不容他念。而臣竊聞於傳說。則大有所不
然者。何也。怠惰逸豫。是人君之至戒。而臣竊聞 殿下於尋常公事。一以淹滯爲常。至於刑獄之事。人命所關。而猶且彌月留時。或至其罪甚微。而數月在囚云。以此推之。其餘可知。若以 聖體違豫。疲於酬酢。則胡不坐臥便殿。頻召該官。或與籌司,喉司。商議處決耶。深居禁中。不見群臣。此趙高之所以誤二世也。然二世之時。雖以高枕肆志爲事。而趙高猶曰。陛下與臣及侍中習法者待事。事來則有以揆之云。則其所奏之事。尙不如今日之積滯也。然則今日之事。當比於何代耶。以故大小相師。中外怠官。只以淸談嗜酒爲事。而國憂民隱。置之相忘之域。 殿下以爲今不克勤。不甚害事。而今日之害。至於如此。可不戒哉。臣不暇遠引古昔。我朝 聖祖於寒甚之夜。愍念囚徒。亟引承旨於臥內。而問其數。承旨歷數以對。則 顧內殿曰。此吾寶臣也。此見 列聖之勤政。不拘於處所與昏暮。故當時臣下任職如此也。且今日痼弊。實在於奢靡。而臣竊聞。日者嘉禮之時。浮費浩大。度支所費銀貨。至於累萬兩。記昔 聖考於 殿下嘉禮之時。其所節省。具在謄錄。可考而知也。 殿下試
思其時國之貧富。與今何如。歲之豐凶。與今何如。時事安危。又與今何如。而當時之節省。猶且如此。故中外之想望以爲。今日必減之又減。只成禮儀而已。乃聞 殿下於 聖考所減之外。復無所減。故其所費之多至於如此。以此推之。則餘皆可知也。 殿下竭生靈之膏澤。以供一時宮掖之耳目。而所以詒謨燕翼者。又如此其未善也。臣竊慨然也。況且口腹之養。尤甚(甚恐其)末節。而亦足以貽民害者乎。頃者諫臣嘗言。戚里之臣。私徵生鰒於閫帥。進供 內庭。則戚里之臣。謂無是事。而呶呶然自以爲是。聞者殊不韙之。然未知其後此事止與不止也。竊聞。今夏統營。復因戚里分付。私有所獻者再次云。臣之所聞者如此。則其所不聞者。當復有之矣。其貽害列邑。姑置不論。而其傷損體統者當復如何也。昔 成宗大王嘗有疾。醫云鮒魚可治。 上謂近侍曰。今方雨潦。捕採之人。恐罹沒溺之患。豈可以口腹累人乎。又臣記昔戊戌之秋。 聖考違豫。朝臣以廚司乏味爲悶。行下圻邑。俾進䳺鶉。又下海西。俾進魚卵。 聖考以爲厲民。而亟命止之。此非 聖明之所當法者乎。雖以戚里言之。其
所以爲忠者。實近於婦寺而非眞忠也。記曰。事君左右就養有方。古人有言。吾君所乏豈此物。致養口腹何陋耶。此豈非人臣之所當監戒者乎。夫戚里所獻。未必眞爲進 御之用。而只緣侈習未除。必以遠方珍異爲尙。臣竊歎焉。臣之愚意今日之勢。正是大傾覆大壓墜。無可奈何之時。 殿下必須大驚懼大振作。其居處服御。勤勞恭儉。正如 宣祖龍灣之歲。 仁祖南漢之日。而絲毫龠合。不敢擾於民間。策勵臣工。罔敢廢事。而又頻下罪己之言。深陳旣往之失。然後民知德意之實。而不敢有怨咀橫叛之心矣。臣又惟人君之職。莫大於論相。論相得其人。則亂可治而亡可存。苟不得其人。則安必危而隆必替。以 殿下之明聖。豈不知此。而亦以如臣者。苟以充之於其聞。臣決非其人。而又將朝夕就盡。則更無進用之日。而國勢之危急。當如救焚拯溺矣。須亟遞臣職。亟求其人。以置其位。則國事其庶幾矣。朱子嘗以人君論相之說。進於其君曰。當論相者。求其適己。而不求其正己。取其可愛。而不取其可畏。則人君失其職矣。當正君者。不以獻可替否爲事。而以趨和承意爲能。不以
經世宰物爲心。而以容身固寵爲術。則宰相失其職矣。選之以其能正己而可畏。則必有以得自重之人。而吾所以任之不得不重。任之旣重。則彼得以盡其獻可替否之志。而行其經世宰物之心。而又公選天下直諒敢言之士。使爲臺諫給舍。以參其議論。使吾腹心耳目之寄。常在於賢士大夫。而不在於群小。陟罰臧否之柄。常在於廊廟。而不出於私門。蓋此一說。實人君論相之要道。 殿下試以此求之。則必得其人矣。且臣竊聞。近日臺諫。以畏罪苟容爲事。此由於 殿下咈戾摧折而然也。近聞尹階,尹嘉績言及大臣。而大臣不自安。故二臣亦不敢在職。臣竊惑焉。昔。諸葛亮謂其參佐曰。若遠小嫌。而難相違覆。則曠闕損矣。又曰。諸有忠慮於國者。勤攻吾闕。則賊可滅功可成矣。今日危急之勢。甚於弊蜀。則尤豈可不以亮心爲心乎。然而臣於二臣之說。亦有所憾焉。周公謂魯公曰。無使大臣。怨乎不以。朱子釋之曰。大臣非其人則去之。在其位則不可不用。又中庸九經。有敬大臣之訓。或問使大臣而賢也則可。其或不幸而有妬賢嫉能。御下蔽上。以成其私。而主不覺悟者。亦安得
以不慮耶。朱子曰。不然。能以尊賢爲先。則其所置以爲大臣者。必不雜以如是之人矣。不幸而或失之。則亦亟求其人以易之而已。豈有知其必能爲姦以敗國。顧猶置之大臣之位。使之姑以奉文書爲職業哉。今以周公之語中庸之訓。而觀朱子所釋之辭。又以朱子所進於其君者而觀之。則惟患人君任宰相之不重。而宰相自任之或輕也。然則進退百官。乃宰相之職也。如有遺賢滯才。則招致政官。而責其遺滯者。乃其職也。有何所病而以爲言也。若乃君所以任之者重。而大臣所以自任者私也。而招致政官而語之者。又非賢才。則是宰相非其人也。胡不明言直斥。請易其人。而顧乃口含膠漆。似說不說。如三日新婦貌樣也。彼苟容而不言者。固不足道。而所謂能言之者。乃復如此。臣竊惜之。然是皆責備之言。若因此而宰相臺諫。又復不安。則非臣之所望也。
辭右議政疏[四疏](辛亥十二月)
伏以今日國勢岌岌。無異兵戈搶攘之際。臣義當歸身京邑。與同存亡。此不待忠誠懇到而後知之。況於昨者。伏蒙疏 批。愍焉憂戚之意。恤焉危迫之辭。雖
如木石之頑者。猶且隕涕。則臣之奔遑疾趨之義。又有倍焉者矣。豈敢曰空疏蔑裂。而復有所趑趄哉。惟是臣大病餘證。伺便輒發。以致氣血𠟢剝。窮冬陰沴。朝晝浸淫。以致榮衛脫落。輾轉沈痼。隔死如紙矣。忽自今月以後。添得別證。勢甚危惡。呻吟痛楚。常苦死遲。人之見之者。無不矜憐。以此情勢。寧有起發之望哉。念臣所帶職名。非如庶僚之比。正須急急遞改。以求賢德。以濟時艱。豈可久以此委諸半死之身於鄕里之間哉。伏乞 聖慈念朝家事務之劇。察微臣疾病之危。 亟命鐫免。以(缺)幸甚。
辭右議政疏[五疏](壬子正月)
伏以臣受 恩深厚。絲毫無報。頃者目見危亡之勢迫在朝夕。不勝崩隕之忱。乃於乞免之疏。略陳無稽之說。而其末端所陳。則妄意以爲臺諫每以 殿下信任大臣。而大臣自任之重爲言。此則不講乎聖賢之訓。而徒牽乎世俗之見也。其不可也必矣。故臣正言其非。而其下易去大臣云云者。是乃假說之辭。蓋曰大臣非其人。則臺諫何不直斥請易。而顧乃似說不說。爲口含膠漆之習也。此乃槩言諫臣之大體也。非以大臣爲定非其人而必可改易也。然此雖假說
之辭。似亦不敢言。而終於敢言者。有由然矣。故判書臣徐必遠。乃今相臣之知己友也。其速肖之願。至形於桃符之祝。則其慕義可謂無窮矣。然不忠之斥。乃發於章疏。夫不忠人臣之大罪也。自常情言之。知己之友以此而斥之。則其憾恨之意。必有所甚焉者。而相臣乃悠然於色。泰然於心。略無芥滯而安而受之。臣嘗服其弘量。以爲大臣之體當如是也。以故敢於疏末說及之時。略無顧慮。而心口相語曰。雖使我直攻其闕。必不以爲意。況此云云之言。無甚譏切耶。於是率意寫出而封進矣。竊聞臣疏之入已多日矣。而果無所言。則臣自幸所料之不妄矣。其後乃聞。有引入之擧。而 聖明以爲寔由於臣之妄言。夫 日月之明。纖毫必照。則彼此情迹。其必 洞燭。而有是敎也。臣罪已不可言。而其後尹敬敎之疏。闖然而發。攻斥之言。無所不至。此實非臣之所知。而亦非臣之所料也。然 聖明又以其言爲符合臣意。且疑其激於膠漆之剌。然則其罪不在於敬敎。而實在於臣也。今之議者。旁緣 聖敎。詆訶蝟起。謂臣爲本根。而敬敎爲枝流。究其形迹。誠亦然矣。然則 聖敎所謂敬敎之凶狡。卽臣之凶狡。敬敎之奸狀。卽臣之奸狀。而敬
敎之禽獸。卽臣之所以爲禽獸也。然臣與敬敎。雖有世世連姻事契之好。而年輩相懸。未嘗有一日從容之雅矣。雖使竝立於朝端。亦未必論議相通。可否相濟。況臣遠在遐僻者乎。今之罵臣者。至謂臣潛詣近圻。與敬敎相約而歸。如此則是臣與敬敎爲鬼爲蜮之狀。實不忍掛諸齒牙。是禽獸之甚者。而凶狡奸狀。猶爲歇後題目也。相臣之聽聰視明。必不信此說。而人之爲言。則亦已甚矣。然靜思其由。則臣之素行。必多無狀不測之事。故人以此加之。臣自愧不暇。何敢尤人。第臣愚妄。不能無憾於天地之大也。臣之所言果若騃妄。不足有補。而適以生亂。則 聖明當示以不可之意。以爲先事之防可矣。而乃反假借褒寵。眞若其言之善美。 大聖人誠心待下之道。竊恐其不如是也。其時臣旣蒙 批諭。又所處深僻。未及聞敬敎之事。故乃復偃然陳疏。循例乞免。有同平常之人。其倨肆無忌之罪。又甚矣。 殿下又不以爲罪。而昨者。遠遣史官。宣諭 溫批。臣之感 恩思死之心。隕魄失措之意。何可盡達。而所有職名。未蒙鐫削。則臣之窮蹙。又已甚矣。伏乞 聖明。憐臣疾病之苦。察臣負犯之重。亟許遞免。仍治臣罪。俾得安意沒齒。實始
終生成之恩也。至於俸祿之 恩。雖無今日之罪戾。草莽之臣。萬無冒受之義。而道臣縣官。每以 成命督令領受。臣於此尤不知所措也。古人於犯罪危悸之中。雖有可辭。而亦不敢辭者。恐懼之心勝。而不暇於義利之擇也。況臣方在自劾請罪之中。則尤不敢以此冒請。而第惟 聖主之待下。寧治其罪。而不屈其義。人臣之自處。寧受刑誅。而難沒理致。故竝敢瀆陳。更乞 聖慈俯賜裁處焉。臣無任兢惶震灼之至。
辭右議政疏[六疏](壬子四月二十六日)
伏以臣以疾病危劇。冒乞鐫免。而兼且曾進妄言之後。遂有多少事端。臣自料其罪罔赦。故仍請其勘斷矣。玆者。 聖明遠遣近侍。下疏批。慰諭甚至。且令上來供職。微臣感激思死之意。何可涯量。況今 慈候雖安。 聖體尙愆。犬馬微誠。常自煼煎。豈不欲一進天陛。冒參起居之班而退歸哉。只是微臣素是癃疾。自去年大病之後。身無點肉。百骸俱露。一息僅存。鬼事全迫。戀 闕雖切。誠無奈何。只自北望長吁。繼以飮泣而已。且臣宿犯未勘。廷議久鬱。十餘年來。爭端未已。每有流聞。心魂隕越。蓋臣前後釁孼荐疊如此。其不才無狀之實。姑不暇陳說。而尙未蒙 聖明之
澄察。臣竊悶焉。伏乞 聖明。快賜鐫削之命。以便公私。不勝幸甚。至於祿俸之辭。屢煩 聖敎之勤。尤切震灼。此於義理。若無大悖。臣敢不黽勉承受。以副 聖慈愍念惠養之恩哉。蓋惟聖人有敬事後食之訓。豈敢無其事而先其食哉。伊川,程子已供講職。猶不請俸。況於供職之前。徑先受俸。似無其義矣。臣尋常食土之日。猶有一蠹之愧。復敢輒耗公廩。以重罪戾哉。伏乞 幷垂睿察。亟還成命。俾臣除一疵咎。實罔報之至 恩也。臣無任兢惶恐懼之至。
陞拜左議政後。引罪乞遞疏。(壬子五月二十八日)
伏以臣日者。猥以情勢病狀。控瀝肝血。祈免職名。因以自列其罪。請伏邦刑矣。疏入三箇月。而尙未蒙 允許之命。則臣之惶隕。日加一日矣。今者 殿下新卜賢德之人。使臣得以次陞。而至遣近侍。復有 召命。臣病中愕眙。殆於隕絶。臣之一身狼狽。固不足言。而揆以國體。豈可如是。臣有罪未勘。國言方洶。 殿下之深仁。縱不欲遽施刑章。亦(亦一作豈)可使因循推轉。以駭人聽乎。臣常竊怪 聖明憂恤勤勞。無所不至。而天怒猶未弭。人心猶未服。國事日入於無可奈何之域者。是何故也。今以所以處臣者觀之。則其餘可推而
知也。然則無惑乎天怒人心至於如此。而其尙保朝夕之間者。實僥倖之大者也。何也。人君之道。自修其身之外。惟論相爲至大而且急。夫毗輔一人。總率百官者。相也。君德之得失。人物之邪正。無不揆焉。其不可不擇。而亦不可或曠也明矣。今 殿下以臣苟充於此。則其不擇也甚矣。期年而放過。終不收殺。則其曠闕也極矣。旣不擇人。又曠其職而莫之恤焉。則雖欲不亡得乎。若以爲 聖智足以獨運。無事於輔相而然也。則以堯舜之聖。猶且責成於其下。豈以 聖學之高明。或昧於此乎。若以臣爲至庸極陋。不足以害吾之事(事一作私)。而欲其必來。則不但違於置相之道。亦非所以進 聖德於克復也。若以爲臣之罪犯。終不可赦。必欲速其來而治之。則此非誠信之道。豈以 殿下而爲此哉。於斯數者。臣實有所不敢知。而因竊有所寒心者。昔。先儒論郭公之亡。而謂以其善善惡惡也。善善而不能用。則無貴於知善。惡惡而不能去(去一作遠)。則無貴於知惡。未或知之。則猶有所覬也。旣知而不能行。則君子所以遠引而小人所以無忌也。 殿下於去冬。以尹敬敎之非議大臣。而斥之以凶狡。黜之以(黜之以一作黜之於)遠惡。則其惡惡也可謂至矣。然又以爲出於臣之疏
意。則是臣當爲之首惡。而敬敎當從脅從之科矣。以故頃日憲臣之疏。又以爲 殿下旣以臣與敬敎爲表裏。而乃以臣罪。獨加於敬敎爲未安。其言誠是。而殿下無以自解於其言也。今竊聞。 殿下又以敬敎。爲近事之根本。而加之以安置之律。敬敎苟爲之根本。則臣又是根本之根本也。而其罪不止於安置而已。而 殿下猶不唯不治臣罪。而乃有 新命之加。是何 殿下惡惡之道顚倒若是。而躬駕以隨郭公之覆轍耶。無乃相臣之退去。不唯在於被人之攻斥。而或在於獨罪敬敎也耶。伏乞 殿下。奮發英斷。亟收新命。而痛示惡惡之意。置臣於安置加等之律。則天怒必弭。人心必悅矣。不然而刑政之施。若是其謬戾。則不待智者而知國之必亡矣。且臣伏見相臣許積疏本。則謂與臣同受 聖考之命。臣回思前昔。不勝涕血之交下也。噫。此信然矣。今欲詳陳伊日之事。則誠有所不忍。而只以疚 殿下之孝思故不敢也。夫同朝者固有兄弟之道。則其情義已自有不輕者矣。況積之於臣。則揆以事體義理。又有自別於他人者矣。故自積之擔當國事。鄕里之民。或怨於(於一作其)賦斂之亟疾。則臣以爲國計之急而然也。或謗其承順之已
甚。則臣又以爲擧朝皆然。何獨詬積也。且 聖明素以好諛之心導之。則非獨臣下之過也。或謂其專輒之太過。則臣又以爲進退百官。是大臣之職也。當觀其所進退者如何而已。每聞詈積之言。必有遮護之心。蓋非爲積也。恐以傷 聖考之明。而亦自顧其私義也。蓋當時恭奉 明命。將與之死生與同。而至於今日隨衆攻斥。則是豈臣心之所忍。而亦豈非負 聖考之大者乎。故每以爲如使積。弼違順美。正朝安民。而使 殿下繼述志事。則不獨一國之蒙福而已。實所以彰 聖考知人之哲。而臣亦與有榮矣。是以。每自謂忠於積。而深冀其不失望於人者。恐無踰於臣矣。以故人或病臣之偏厚於積。而臣則終不能改也。至於去年。而臣有所大段失望於積。而無以有辭於病臣者也。國家自禍亂以來。大經大倫所以不盡殄滅者。獨有二三賢臣。以死明義。而 聖考褒奬之典。煥赫幽明。環東土秉彝之類。庶將有辭於天下後世矣。臣於去年。適因纂述旣骨人文字。得見戊申十一月登對說話。則積乃以二三臣者。爲喜事釣名之人。是何積之所見所存乃如是耶。是欲率天下歸之夷狄禽獸之域矣。其爲害(爲害一作爲禍)豈止於洪水猛獸之害而
已。幸而 聖學高明。闢其說而使之廓如。故人類得爲人類。而 聖明之功。不在禹下矣。噫。豈料積之傷聖考之明。至於此耶。自是。臣雖不敢顯然觗排。而常衋然而傷。慨然而歎。幾於忘寢與食。此豈爲積之一身而然哉。以臣之庸陋。而猶且如此。則他人之意。因可知也。至於近日宋浚吉之疏。至擧盧杞爲言。觀其主意。則不必以積比之於杞也。以 殿下之不能覺悟。有同於當日云爾。然其所以擬之者不甚襯切。則人亦或疑其不倫矣。至於積之疏一出。則人言無復顧藉。而臣益爲積深惜之也。夫旣以含杯避賢之語。擬浚吉於李林甫。則足以報盧杞之云者。而可以快於心矣。亦可以止矣。又必以權不在上之語。以爲疑怒 聖心之一大關棙。自古小人之欲陷君子者。何嘗不以此爲言哉。以本朝言之。則我 中宗大王。於己卯諸臣。 恩遇極隆。至於金湜之登第。有別有喜幸之 敎。其時小人無間可乘。遂爲此言以撼搖 上心。雖以 中廟之明聖。不能不動於罔極之言。遂下奸似莽,卓之 敎。而一時諸臣。騈首就戮。此一言者。實古今小人之奇貨。今乃發於大臣之口。如曰偶激於一時怒氣而發。則猶無所害。若曰不無深意。則
豈不可怕也哉。彼草野而倨傲者及年少臺諫。徒事峻激。無所顧慮者。則固亦有之矣。積以 三朝老臣。身爲元輔。爲國家深憂遠慮。宜無所不至。而乃不勝一朝之忿。不顧才有萬里外可怖說話。而言不知裁。是豈非可惜之甚哉。以故始以浚吉之言爲過者。今則曰其言果驗矣。其可謂不思之甚者也。臣於積。未嘗有說及之時矣。今積旣以 聖考時爲言。臣不勝戚戚於心。而略陳其情實之一二。伏未知 殿下復以爲如何爾。雖然。今日紛紛自是。臣下之是非得失。則固非大事。而惟 殿下之過擧。日以益甚。只知有一相臣。而不知有 宗社國家。豈非可異之甚哉。臣方自請罪。而猶有所云云者。其罪尤大矣。伏乞 殿下竝與此罪而勘斷。則臣死將瞑目矣。臣不勝惶恐祈懇之至。
陞拜左議政後。引罪乞遞疏。[二疏](壬子八月三日)
伏以臣之上章祈免。而仍請勘罪。已涉三月矣。俟 命惕息。日復一日矣。玆者 聖慈猥下隆批。不惟不加之罪。仍有招徠之 旨。臣之感激隕越。誠不可涯涘矣。惟是職名。又未蒙遞。此不但微臣之悶迫而已。朝家莫重莫大之官位。曠闕至此。其在國事。所關非
細。豈以 殿下之明聖。慮不及此。而因循放過至此之久也。臣竊不勝其大惑焉。且臣前疏所言。無非妄發。而其中一款。尤有甚焉。致勤愕然之敎。臣於此尤不知所出也。然此非臣之言。乃朱子之所嘗言者也。第臣引用於 聖明之世。則其誤甚矣。此又臣之一大罪也。然以古事言之。郢人之書固誤矣。燕又誤說而燕國因以大治。然則人言之誤。或在人君聽用之如何。而反有益於人之國家者矣。今臣之誤妄固可罪矣。而 殿下若因此自反曰。臣下之不諒予心如此。或無乃予之不諒臣下之心亦如此否。凡有進言者。必加舒究推原之道。則庶乎君道下濟。臣道上行。而成致泰之功矣。除是臣之難進之狀。屢已畢陳。而天道高遠。終無俯從之期。眞所謂一向廝捱者。 君臣之間。豈願如是。且臣於前疏所陳相臣事。日月誤書。且於其說話雖不失意致。而文字之間。或有非本色處。以此物議頗有焉。臣之老病顚錯。此亦可見矣。伏乞 聖明上念國事之重。下愍臣情之㞃。亟許鐫遞以便。公私幸甚。臣無任瞻天望 聖激切祈懇之至。
陞拜左議政後。引罪乞遞疏。[三疏](壬子八月)
伏以臣百無肖似。而惟是犬馬之性根於天畀。而終不能銷鑠矣。伏聞古之人有言曰。愛君如愛父。豈有父有疾病。其子退在而不致其憂者乎。臣固知此爲莫大之罪。而自不得免焉。然則其自謂犬馬之性者。亦虛語耳。臣故常自言願伏刑章。以警他人者久矣。況於昨者。伏蒙 聖慈遠遣承旨。宣示疏批。而 諭以聖候無旬月快愈之時。在臣之義。豈不欲盡氣奔趨。以邇侍藥之列乎。只緣賤疾之㞃。已經年歲。加以喪慼之慘。敗滅心魂。今則澌盡之勢。已無餘地。雖欲分寸躋攀。以赴 天闕。而萬無自力之望。此非臣之蔑義孤 恩。自速大戾也。且竊伏念。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古及今。未之有改。今者以臣之故。大僚空虛。奄過周歲。揆諸乾象。旣非其常度。以時務懼貽賢勞。在聖人體天恕下之道。恐不當如是也。伏乞 聖慈。特加矜諒。亟許遞職。以便公私。不勝幸甚。 殿下若以臣爲只欲辭免而非其實狀。則是臣不慮 君父之病。而圖便己私也。其罪在所難赦。亦宜付諸有司。治以常刑。伏乞 聖明試垂睿財。臣無任震越祈懇之至。
陞拜左議政後。引罪乞遞疏。[四疏](壬子九月)
伏以臣於八月初七日。猥蒙 殿下遠遣承旨。宣賜疏批。臣感極涕零隕越益深。卽具短疏。祇謝 隆恩。仍乞鐫解職名矣。不料玆者。承旨又至。 特下別諭。十行綸音。丁寧懇惻。可以泣鬼神而信豚魚矣。是雖元老大臣居在輦轂之下。而其能獲此者無幾矣。臣以遠外疵賤之身。十數日之間。荐蒙無前之異數。臣之踰分罔極。將致神殛者。固不足言。而玉瓚之黃流。反注於瓦缶之中者。豈不有累於 聖德耶。臣之惶惑怖悸。不但爲一己之私而已也。噫。 君父之恩禮至此。則爲臣子者雖有所嫌礙。其敢偃然而不承其命者乎。苟使臣稍可自力造詣 闕庭。則不惟得以少慰。三四年犬馬戀慕之忱。亦得以面陳感激惶恐之意。而咫尺拜起之際。將必蒙 聖慈照察衰病不堪驅策之狀。而矜憐哀愍。許其祈免之懇也必矣。何至於如此煩冒。費了許多時月。入了許多疏章乎。只緣賤疾危篤之狀。言有所不能盡者。以故。意不能自遂。常自宛轉呼號。繼以泣涕。臣之情勢。可謂蹙矣。伏乞 聖明。特賜臨照。亟許所請。將臣本職及兼帶。一竝遞改。不勝幸甚。臣無任激切祈懇之至。
遞職後乞收 召命仍陳箴戒疏(壬子十一月三日)
伏以臣猥蒙 聖慈特垂矜照。許遞職名。從今以往。可以安意待盡。無復踧踖憂恐之心矣。銜 恩感德圖報無階。只思隕首結草而已。惟是 召旨仍下。辭意懇惻。有踰於前。玆旣非愚臣之所敢承者。而賤疾之痼。遇寒有加。雖欲起發。而萬無自力之望矣。臣才深鐫免之幸。而旋負逋慢之罪。是則臣之干冒邦刑。無時可已。祇伏私次。只俟誅罰之加而已。抑臣以不肖無狀之身。盜竊虛名。以欺 聖朝者幾年于玆。而至於情實難掩。本末盡露之後。猶且因循閉藏。以玷隆恩。臣每一思。惟不覺愧汗沾衣。寒粟遍身也。況今民殘災荐。上下憂遑之日。正當明斥虛飾純盜之流。以開賢路。而亟求朴實忠讜之士。加以禮遇。以圖時事於萬一。豈宜以優賢待士之寵命。復施於已試罔功之醜物哉。抑臣病中竊有所感焉。今日適是陽復之初。竊伏念。 殿下掩身齋戒。潛養 聖德。必有所惕然警省。藹然昭著。有日新之功。而臣竊伏窮山。未效襪線之補。孤忠耿耿。悲歎徒深。伏願 殿下。上對天心。聖敬日躋。克祛私意之萌。斷絶柔道之牽。常存顏氏之庶幾。以長窮泉之眇綿。則漸有無疾之慶。終見致泰之休矣。臣不勝祈懇戰灼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