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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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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朴公翼(商皓)

姜氏妹承訃慟哭。其在自家。可謂得矣。而僉君親愛之情。何勝其痛悼。其夫黨在者爲誰。所詢賢弟服制。似不敢容易奉答。族屬之喪。雖有收養之恩。不敢加服者。橫渠張子之說也。然國制三歲前收養者則卽同所生而齊衰三年。豈國制之意必須非族屬然後方爲三年。若是族屬則雖三歲前收養而不可三年耶。此未可知也。以近日事言之。則朴友和叔自襁褓時。其叔母趙氏養之爲子。但未 啓下爲後矣。及趙氏沒。和叔依國法當服三年。而以其繼母之在。只服朞年心喪。其時遍考禮文。且廣詢博訪而所定如此。此可爲賢弟之所據矣。吾病情日苦。藥無寸效。似無幸矣。任之而已。

答朴公翼(丙辰八月)

賢胤遠來。仍見僉書。極慰戀思。此比患泄瀉。元氣日耗。悶甚悶甚。凶鄭本以廢母餘孼。早達於悖逆之論。而今乃乘時陸梁。其勢誰當。然受禍儒生其所尊尙。乃是程子。則雖死亦榮。故前書略及之矣。老峯靜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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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徒。自是老師門庭。而又禁錮廢蟄。無官盛近諛之嫌。則賢胤之從之也。正得其宜。而終不肯焉則有非他人所可與者。只在嚴訓之如何耳。

答李子敍(範錫○己亥七月)

我自之罘歸。入門思而悲。昔者常詠此句。豈意今日眞踐此境耶。卽者並見兩度書。忻寫之至。無以盡言。吾昨又遞職。從此當優游郊外。以待 因山之畢耳。今日未冠者。只當因喪而冠。秀孫前月中已冠矣。雖葬後。冠禮則不可行耳。

答朴慶餘(益茂○乙卯)

萬祥來傳惠札。備悉示諭之意矣。 孝廟云云。讀未終行。不禁涕泗也。然苟如來意則 威靈震疊。掃蕩中州已久矣。且今日事。正所謂百千蚊蜹鼓發狂鬧。雖使嶺海死人。何足動吾一髮哉。歲序已換。惟冀順變。以副遠誠。

與朴慶餘(乙卯七月二十一日)

書至爲慰。殘喘苟延。實是土木冥頑之致。寧有如來示之云耶。 恩霈之諭。殊非夢寐所到。黃河之淸。豈朝露之可待哉。且世道如許。以辱爲榮者。古人實先獲也。富貴易得。名節難保。此朱夫子語也。如見龍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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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以此爲我謝之。如不可告。鴉抹而勿以示人也。只祝節哀順變。以副遠誠。

答李志遂(己亥正月)

戀中拜書。提誨諄悉。不勝感戢。第所謂遜者。非故爲遜退。以爲禮而已。鄙生自惟愚陋。百不如人。常有欿然之心。人以灑掃末節來問者。則是雖自少習聞者。然猶逡巡不敢遽對。必迫而後略罄其愚。況如左右所論學制者。則雖因師友略聞明道,伊川之議。然古今異宜。風習難制。豈能於立談之間。遽定利害便否而上下其論哉。此時烈當時所以不敢對者。而高明乃以斥之見敎。且謂威之以重。甚非此心夢寐之所及也。不勝皇恐。抑嘗聞爲士者。屈首讀書。存心致志而已。未可遽及於事功者。此實爲己著實底工夫。愚未知高明所造之如何。而若未至學成道明之地。則如此議論。恐發得太早也。如何如何。荷相與之深。僭論及此。尤增悚懼。俟罪俟罪。不一一。

答崔子有(攸之○癸卯四月二十九日)

每想政成餘暇。看閱經史。濟人成己之功。兩有得焉。向風馳義。日夕彌勤。茲者褫中。遠承問札。忻慰之心。實不自勝。時烈家間凶禍。往而愈甚。正歲哭從子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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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苦酸痛。老懷難堪。只以來在江皐。杜門嘿坐爲幸矣。忽聞有洪學士疏。斥以 宗統嫡統之義。心神驚隕。措躬無地。自料負犯甚大。其止於是。亦是寬典。朝廷若量加罪名。庶幾少謝神人。於私義亦當少安。謹席藁以俟耳。盛貺珍感。天時向暑。綵侍增慶。不宣。

答崔子有(丙午九月十五日)

仙鄕諸友。連袂來訪。因拜惠札。謹審侍餘起居超勝。慰荷何可勝喩。別紙尤蒙不鄙之盛意也。昔年議定時。以古禮互相徑庭。故只以今制及國典爲斷。以竊附從周之義矣。到今乃有許多事。蓋不自揣量。妄論大禮。以致如此。自訟不暇。豈敢尤人。至如金正郞壽弘。以愚爲自附於姜庶人。則有非臣子所忍聞者。不謂知舊間。亦以此相疑也。荷相愛之深。傾倒至此。還增悚仄。餘祝近寒。彩歡增慶。

答金大而(之聲○己酉四月二十一日)

久不相聞。茲奉尊仲侍。仍拜惠札並節儀。慰荷之至。不容名喩。此宿疾沈痼。未赴 恩召。大臣進箚峻攻。日夕惶悚。無地自措也。示諭云云。誠不忍立死牛羊之意。甚仰盛心也。第聞彼中凶歉。不如昔年之甚。雖不至剖鎖擴門。恐不至於捐瘠耳。無由面罄。淸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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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宣。

答金參奉(萬烋○甲子四月二十二日)

日者猥賜臨顧。極庸感幸。只以行李催還。不敢攀住。用是未得卒聞先正話言質行與先德始末。心甚歉恨。至今未已也。忽於此際。耑使垂書。仍寄質疑二冊及記善錄一冊。四書質疑及記善錄。蓋嘗略得奉玩。而至於易學質疑則未之曾聞。今幷垂示。豈料未死之前。遭此幸會。驚感之至。無容盡說。且許久留。使之觀玩。尤以爲幸。若其刊行一事。則敢不依命周旋。至於序文之敎。則有不敢當耳。心經釋疑序中所改。謹當依敎矣。空白及筆墨。悉此投還。愧悚無已。空冊蓋欲謄出。今來三冊。故留之。筆墨還爲呈納。幸留作文房之用如何。琴上舍旁親家所藏語錄。終蒙錄示則何幸。日夕拱以俟之爾。此病昏日甚。自知餘日無多。只俟造物之所處分耳。餘冀尊候萬福。不宣。

答李子遠(文載○戊午四月六日)

比年以來。知舊間存沒。亦且微茫。矧惟安否之得聞乎。非意所到。承拜垂翰。如得隔世音耗。慰豁何可言。只見諭云云。殊非此漢所敢聞者。罪大責薄。尙此含生。 聖恩至矣。他又何說。若其汝癭儋痞。亦豈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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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之所爲耶。惠來溪藤。珍荷無已。餘祝保重。

答李伯馨(載○己未元月二日)

昔年俯和魯峯韻。已仰風儀一二矣。卽拜垂翰。且有一呇新篇。諷詠六七回。信乎其泱泱而渢渢也。怨而不貳也。只間有猥及蓬海者。相餉不足言。而稱道浮實。誠使人赧汗也。竊有所獻。以報大惠。以此聰明才氣。俯首於魯論,小學等書。何往不至。竊恐以付畀之重。局於一藝也。蓂生二葉。風日淸和。正是詩料。新有所成。不妨投寄也。爲此有違前意。此與李公擇戒子瞻好作詩。而猶送筆墨。何異。可一笑也。來篇奉留。並諒之。此間事不足浼聽也。不宣。

答趙維元

 嫡孫曾服祖考及曾祖母三年喪。後無後而死。其妻尙存。而次孫兩人時未生子。故嫡孫婦不得立後。今遭祖母之喪。則次孫以兄亡弟及。入承宗事。而嫡孫婦則以衆子例制服乎。若曰嫡孫婦當服三年喪。以待後日繼胤。則此喪葬祭時告辭及神主傍題。何以爲之耶。

喪服小記屬從者。所從雖沒也服。

 據此經註說則妻從夫服。夫之黨卽其一也。然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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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孫妻不可以嫡孫已沒。而不以嫡婦服服其祖母也明矣。嫡婦將立後。則兄弟何敢遽承其統耶。

周元陽祭錄。無男主而婦祭舅姑者。祝詞云新婦某氏祭顯舅某官封諡顯姑某氏云。

 沙溪先生答人書曰。婦人無奉祀之義。周元陽祭錄婦祭舅姑者。祝詞云云。若不得已則或依此題主耶。傍題亦無明文。

曲禮祭王父曰皇祖考。王母曰皇祖妣。父曰皇考。母曰皇妣。夫曰皇辟。

 此旣有夫曰皇辟之文。則婦人亦有主祭之禮矣。

喪服小記。大功者主人之喪。有三年者。則必爲之再祭。

 註妻旣不可爲主。而子又幼少。故從父兄弟主之。然則婦人不得主祭。而必使男子主之明矣。據此則沙溪先生所謂婦人無奉祀之義者。可以相證矣。

  竊詳沙溪先生之意。似不以周儀爲必可從。然旣曰不得已而題主依其祝詞云。則似當並依其祝詞。傍題亦曰新婦某氏云。而先生以爲傍題無明文。似於周儀取其半而捨其半矣。此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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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說。而恨未及奉質於當時也。大槩古今禮文如此。只在行禮者擇而從之而已。

與李亨甫(悙○庚申九月二十六日)

夏間往復。每日往來於心懷也。卽茲氷至。靜裏起處。神相萬福。時烈塞竇空山。一味念罪。爲行喪祭等事。乍歸鄕里。膠擾度日。殊非老病所宜。奈何奈何。方今時勢卼臲。正是突炎之秋。而竊觀人心。則似是昇平氣象。而外方貪風依舊。竊伏窮深。不勝憂歎。未知尊兄無意於斯世耶。尊兄只以淸淑之道。砥礪士友。則雖拱手而坐。亦足有補於世道也。慕用之深。不覺言出於口。想蒙恕諒也。

答金震奎

凡喪。父在父爲主。則子婦之喪。其舅主之無疑矣。若以亡室題主。則是其子主之。烏在其其父主之耶。其祝辭之不爲別見者。以其可以子女等而旁照也耶。子婦神主。世俗書以亡子婦。此等無害於義者。從之恐無妨也。適婦如欲別於介婦。則稱適子婦。恐亦無妨。然曾未之見。亦不敢質言。

子婦之喪。虞卒哭則其夫若子主之。所謂主之者。主其饋奠而已。至於祥禫則其禮重於虞卒哭。其舅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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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主之矣。然未有明文。不敢質言耳。

子婦當祔於其祖妣。而祖妣生存則當用中一之禮矣。此不須疑矣。

答崔有華

 不杖期條。爲祖父母。女雖適人不降。旣嫁則五服皆降。而至於祖父母曾高祖皆不降。何歟。

女子出嫁者。於正統則不降。而降其父母者。旣爲其夫服斬。故統不可貳故也。

 啓殯發引已告遷柩。而葬所稍遠。停柩經宿。則下棺時。別無更告之節歟。

啓殯發引已告遷柩。則在道停柩。何可每每煩告也。

 贈時無盥手之文。而類皆盥之。有何據耶。

玄纁贈時。雖無盥手之文。從俗爲之。恐無妨也。

 閏月非正月則吉凶大事。皆不可用云。人家葬期。亦不可用閏月耶。

吉凶大事。不可用於閏月云者非是。

 合葬。以新喪同壙之意。似當先告於舊墓。

新喪合於舊墓。則當先告於舊墓。已有明文。其告辭則當從實製用耳。

 前後喪合葬後節祀時。喪服哭祭似未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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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葬之後雖壓於舊墓。難可脫衰而行之。況以南軒之儀觀之。則雖三年之後。上墓則必哭。今以舊墓之故而不哭。未知如何。

 祔祭條曰。若無祖則祔於高祖。無祖云者。祖父生存之謂歟。祔於高祖云者。祖廟在於宗家。而高祖位旣已祧遷于支孫家。故支孫爲其私親而祔於高祖歟。

無祖云者。或祖考生存。故祔於高祖。此乃禮所謂中一而祔者也。或最長房奉祀高祖。則其高祖之玄孫亦當祔食矣。如鄙家所處是也。

 

父喪則卒哭後卽有隮附於曾祖考之祝。父先亡已入祠堂。則母喪大祥後始有以先妣當祔於先考之祝。祔考之祔字。祔祖之祔字。義有同異。而節有先後歟。

卒哭後祔於祖考妣者。是暫時之祔也。大祥後祔於考者。是永久之祔也。兩祔字。義有不同矣。

 卒哭後行祔祭於祖廟者。告其昭穆繼序之義。支孫有何入廟繼序祔祖之擧。而必行此禮歟。雖行之於紙榜。宗子當主。而若有故則誰可主之。

生時祖必抱孫。故死而神靈相合。無間於宗支矣。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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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與宗子雖異居。亦須宗子主之。而宗子有故。則以攝主行之可也。

 支孫只奉考位。則母喪卒哭後設虛位行祀於曾祖妣位。而於先考別無並告之節歟。

母喪卒哭後祔祭於曾祖妣。則於其先考。有何並告之節也。

答崔有華

爲人後者爲本生父母。不敢稱孤哀。是程子所謂專意於所後之義也。曾見好禮之家弔人與答人。皆以叔姪稱之。蓋朱子之訓曰。生父與所後父同坐。則不可皆稱以父。勢將稱生父爲叔父云云。此義甚分明。

答李說卿(箕相○壬戌八月十四日)

陳鍾山及第。晦翁以爲少年叢中出一口氣。此老之之意也。又云出身事主。由此權輿。此慶之之辭也。此似爲今日準備語也。茲拜問札。知遠宰海邑。又爲之憮然也。未知上官幾許。而官事漸成頭緖否。風土物情。又如何也。此只是半屍人。而承宣再至。 召旨懇惻。惶隕悶蹙。罔知所措耳。節扇外佳味。珍謝無已。自餘深秋加重。不宣。

答成汝貢(楚柏○辛酉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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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臨訪。每不能忘。茲拜問札。尤用謝戢。賤疾支離。尙委枕席。極知前途不遠。理也奈何。令胤相守度日。頗慰孤寂之懷。今忽告歸。缺然何極。留時居處飮食極其辛苦。而亦能喫耐。其志可尙。而只自家滅裂。孤負遠來之意。極用慙歎。酒脯珍荷。餘臥倩不宣。

與韓嚮五(伯箕○丙午十二月二十四日)

饕風虐雪。同其辛苦。此意何可忘。每想黑夜犯澌之時卜龍之脛。至今不安也。卽日侍奉如何。戀遡戀遡。此厥後數日。寒疾遂作。苦痛十餘日。尙今不汗。凜然自危也。幸有嘉客相守寂寞中。頓失沈痾所在也。第少一人。此爲恨爾。歲序逼除。新慶增茂。尊丈前。病未修書。此意詮達如何。不宣。

與郭子直 櫓(一作橧)○丙辰七月

守正獲禍。此實君子之所願聞。今日事。適爲汝輩之榮矣。昨得尊闈諺書。見謂乃翁平日常志於善。所坐苟正。雖死何恨。甚矣其言之似范母也。汝輩足以寬心矣。吾尙今無死。此外何言。餘冀讀書不輟。以副遠望。

答朴贊之(籫○丙辰三月二日)

歲一見書。可知此地不在天上也。此間事不須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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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去不見花。非無花也。荊棘之所圍也。相見無期。只祝加愛。

答朴猗仲(䈣○己未十一月四日)

曾見進士書。知安爲喜。今又奉書。荷意深矣。此間事不須問而知也。惟猥蒙 聖恩。尙今無死。日夕感泣而已。今日人情。無不變化。猗仲尙有跅去之軾之饌之氣耶。每想當時擧措。未嘗不發一大笑耳。

答朴季直(篁○丙辰七月二十日)

得見遠書。如奉顏色。慰何可言。貴家一何多賢也。可謂榮矣。曾謂尊奉程子。而終屈於百世下耶。一扇送去。猗仲甚適云。可尙可尙。不一。

與朴可貞(晦章○戊午八月六日)

淨安寺裏無嗟勞語。今亦無一言斯可矣。安邑歸後。想益無聊。然杜門端居。靜對書冊。則當益有味。辦得此一事。則雖魑魅與處。亦可以自樂矣。韓文公何等見識力量。而一貶潮州。戚戚嗟嗟。不堪其幽鬱。便進諛辭於其君。又慕太顚之道。其與前時頓是別人。故朱先生甚有譏刺語。如欲免此。匪學何由。且一番諸君。俱是血氣未定。故頗有不戒而貽笑於人者。此不可以胡澹菴爲諉而不加禁戒也。此尙今無死。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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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言。貴眷主宰。頗賜顧恤云。可免塡壑矣。勿慮勿慮。餘遠書不敢多談。諒之。

答金用九(器夏○辛酉三月十三日)

遠承崇札。稱說先誼。愴然興懷。繼以感涕也。自始迄今才十餘年。其間人事之變。遽成存沒。惟是先丈卓然有賢嗣。聿修事契。不替舊好。兩家之幸。孰大於是。時烈罪大責薄。六年赦還。仍被 恩召。妄擬涪翁西監故事。冒昧應 命。肅謝之後。旋卽南歸。才一日而還赴 國哀。又復再退再入。苦待 廞衛之日。而留疏遂行。方以家間營葬。來到嶺脊。臨老奔遑。甚非所宜。奈何奈何。老先生碑文。病且無暇。尙未泚筆。每切愧悚。別紙下詢。尤非陋拙所敢承者。然旣辱尊命。輒以所聞於師友者。仰質而求敎焉。餘病倩不宣。

  別紙

已發未發之說。朱子論之已極詳悉。而後人論議猶且紛然。豈後人於朱子文義。不肯虛心詳味之致耶。曾與光州朴上舍(尙玄)論此甚詳。萬一早晩徹聽。必知其得失矣。今尊書所引。或說所謂一身無所動作時皆謂之未發者。恐未安。身雖馳轂浮舟。而其心未動則何可謂之已發。雖或閉目靜坐。而其心已動則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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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謂之未發也。其所謂性無動作。已發時亦有未發云者。尤甚駭然。夫主乎靜而該乎動者。此朱子論性之說也。且性若無動。則所謂情者何從而發乎。蘭溪以爲百起百滅而所謂寂然者(此無書冊。此句記不分明。大意如此耳。)固自若者。退溪以爲未安。豈未嘗見此耶。來諭駁正之說。可謂得矣。第其所謂偏倚非動之正者。而與大學正心章有所二字相應。必正其心。使無一毫偏着。然後可謂之無所偏倚云者。大有所不然。朱子論不偏不倚者詳矣。其意蓋以爲此心不偏着於喜。亦不偏着於怒。而亭亭當當云耳。曷嘗以爲非動之正者耶。

格物之說。退溪與高峯論辨多矣。末年引高峯說而自謂覺其前非。然後生迷惑。猶未能洒然於心。以爲以退溪高明。何以尙異於朱子之旨也。今見來說。使人十分無疑。不勝喜幸之至。

答金用九(丙寅閏四月五日)

老病昏耗。半入鬼門。茲於李丈來。承拜惠書。滿紙誨諭。極令人慰荷。惟前者僭率文字。過蒙寵奬。彌增惶悚。其他諭及一事。彼言雖過。而此有招之之實。只當自省而圖新而已。至於辨訟栗翁之章甫。尙被泮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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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則斯文厄會。實係時運。亦沒奈何。慶元年間。謂晦翁爲逆黨。而其時許多士流。無一人出而抗論者。無乃此是道理。而今日章甫。不量時勢而輕犯世禍耶。可歎可歎。未涯奉際。向暑加愛。病倩不宣。

答朴是曾(乙丑十月晦日)

地僻人陋。講服盛名。獨後於人。愧歎何已。不料先辱以書。存問死生。又不鄙夷。有所下詢。冞增慙悚。不知所諭。此早從師友。粗聞爲己之端。而行之不力。老矣無成。今則疾病侵尋。鬼事日迫。只得無聞而死矣。尋常悼歎而已。其何以副高明期望之厚哉。惟十餘條問目。貪於求敎。率爾奉報。幸於便中回賜可否。俾牖其迷。如何。自餘臥倩不宣。

  別紙

 深衣曲裾與續衽鉤邊。同歟異歟。

深衣曲裾附註。蔡氏楊氏說極分明。今何必更爲他說。

 儀禮同牢圖。特豚兔腊鮒魚醯醬菹醢黍稷大羹湆等。都不解了。願聞其義。

儀禮圖特豚。是一豚也。免腊。是免之全體而乾者也。本經各有註說。可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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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好古禮者。借隣家行親迎之禮。此所謂假館。而毋或近於苟且耶。

昏禮假館。地遠則不得不爾也。如冠禮以堊爲階。亦此意也。

 主人迎壻于門外。所謂主人。女氏之父耶。

冠昏禮主人之說。其詳可考也。

 期大功以下免冠之說。在於何書。

期大功以下。據家禮則似在小斂後。而但如祖父母妻及伯叔父母兄弟之喪。仍不去冠。恐駭俗也。

 齊衰絞帶廣四寸。載於圖式。而期大功以下絞帶之廣無文。何歟。

絞帶四寸而期大功不言者。豈蒙上文耶。

 五服衰衣之縫皆向外。而裳縫皆向內者。何意歟。

吉服衣裳縫皆向裏。而凶服則惟向外。以變於吉。而裳則不變也。

 祖父母死。其母生存。而其妻當從夫服耶。

祖父母死而其母生存。則其母當服舅姑服。而其妻亦從夫三年禮也。蓋其母之服。則喪服小記。有所從雖歿也服之文。其母之所從。卽其父也。至於其妻則家禮斬衰註。有夫承重則從服之文。此十分無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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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而嶺南人從退溪說而不服。殊可疑也。家禮立主婦註。謂亡者之妻無。則主喪者之妻。今其母旣非亡者之妻。則安得與主喪者之妻。並爲冢婦哉。

 期大功則葬前廢祭。緦小功則成服前廢祭。禮也。師喪未葬。妻父母未成服。皆可廢祭耶。

服中行祭之說。詳在要訣。可考而遵行也。爲師心喪而廢祭。曾未聞也。五服未成服之前。則雖輕服。皆可廢也。

 朋友之喪。草宿不哭。固禮也。或居住稍遠。或身有疾病。草宿後始來而不哭。心甚悲缺。未知如何。

朋友之墓。有宿草。是期年後也。古人於朋友期年前。則至其墓必哭矣。期年後則未也。故其立言如是矣。然身病地遠。期年後始至其墓。則亦何可不哭。

 設饌圖。家禮則無湯。而要訣有湯。何歟。

家禮圖不出於朱子。則不足爲據。然家禮時祭具饌註。無設湯之文。而要訣有之。豈因國俗之舊耶。恐當以家禮爲正。

 籩豆之實陰。鼎俎之實陽。而要訣設饌圖。不以奇偶之數者。何歟

籩豆鼎俎陰陽奇偶之說。見於古禮。而要訣則從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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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祭祀魚肉。未知生魚肉耶。

生魚生肉之文。見於要訣。而家禮無之。恐當以家禮爲正。

 膏煎之果不用之說。在於問解。而不出於家禮。用之耶不用耶。

煎熬之物不用。乃古禮也。家禮無此文。大槩家禮與古禮異者。何可勝數。

 束茅長八寸。未知何據。

束茅八寸。是劉氏璋說也。

 

廟祀則先參後降。墓祭則先降後參之意。何歟。

家廟正至朔望。皆先降後參。來說誤矣。惟時祭忌祭。出主正寢。然後先參後降。墓祭亦先參後降。此等處恐皆考之不詳也。降神時傾酒于茅沙者。求諸陰之義也。三獻時少傾于茅沙者。代神祭之義也。

 祭祀拜揖之禮。或遲或速。何者爲得耶。

祭時拜伏之節。太遲不可也。太速恐亦不可也。

 人家祭祀早晩不同。有鷄鳴而行之者。有質明而始。晏朝而退者。未知何者爲得耶。

行祭早晩。太早不可。太晩亦不可。惟當以質明爲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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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孔子曰。與其晏也。寧早。聖人之微意。可知也。

答朴是曾

 襴衫之制。雖在疑禮問解。而袖之圍與長。袂口之尺寸。難以通曉。且鶴氅衣之制。專未解了。二衣全制。可得聞其詳歟。

襴衫尺度未詳。鶴氅之制。自中朝出來者。亦自不同。蓋如世俗拆後之制。而其袖甚闊。以藍紬爲之而緣之以黑紬矣。

 出主而行事。固是古禮。而心竊疑之。欲奉櫝而行之。頃敢稟白。乞更垂敎。

出主不出主。此必有義意矣。禮旣如此。何可違也。

 謹按家禮。則時祭忌祭墓祭。皆先參後降。要訣亦時祭忌祭先參後降。而墓祭則先降後參。其爲不同。何意歟。楊氏註。三獻時皆當祭酒于茅沙。而要訣亞終獻不祭酒云者。亦何意歟。願聞其說。

家禮時祭忌祭墓祭皆先參後降。而要訣則於墓祭先降後參。竊詳要訣之意。時祭忌祭則神主自祠堂遷就于正寢。故拜而肅之。墓祭則無遷就之事。故先降而後參也。朔望之先降。恐亦然矣。然家禮之文。難可變通。故鄙家則墓祭亦先參矣。古人飮食必祭。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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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祭酒。代神祭也。要訣之意。以爲初獻已祭。故亞獻終獻不復祭也。然儀禮家禮。則三獻皆祭。似不可違也。

答朴是曾

 伊川涪陵之行。岸上樵者厲聲問曰。舍去如斯。達去如斯。舍去達去云者。何意耶。

伊川涪陵之行。岸上樵夫云云。凡三出而各不同矣。惟語類朱子說當爲正論也。語類云伊川江行事有二處。一本云伊川自涪陵舟行遇風。舟人皆懼。惟伊川不動。岸上有負薪者遙謂之曰。達後如此。捨後如此。伊川欲答之而舟已去遠矣。一本謂旣至岸。或問其故。伊川曰。心存誠敬爾。或曰。心存誠敬。曷若無心。伊川欲與之言。已忽不見矣。某嘗謂前說不然。蓋風濤洶涌之際。負薪者何以見其不懼。言語又何以相聞耶。孰若無心之說。謂隱者旣言。則趨而辟之可也。謂其忽然不見。則若鬼物然。必不然矣。又況達之與舍。只是一事。安得有分別耶。○謹按此說凡三見。而語類云有二處。恐記者之誤。又謂前說不然云。而以孰若無心以下觀之。則尤以後說爲不然。恐亦記言有未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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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韓君彥(士英)

 父主子喪。練已除服。則祥禫誰可主之耶。亡人妻子主之耶。新主祔廟時告祠堂。前一日行之耶。當日行之耶。改題主時。酒果撤後改題耶。且舍姪輩考妣遷葬。方在緦服中。監試赴觀無妨耶。

凡喪。父在父爲主。父雖除服。祥禫諸祭父仍主之。禮也。新主祔廟時告祠。須於大祥祭畢。告而祔廟。凡改題主。據禮則先設酒果。改題畢。奉置故處。再拜辭神云云。觀此辭神二字。則改題時其酒果似當因設不撤。以葬時題主節目觀之則可見矣。改葬服只是緦麻。緦麻廢科。無乃過乎。

答蔡文徽

據禮則人之長子。不可取以爲後。今捨次子而取長子一失也。且必須呈禮曹。 啓下後方可服喪。而今徑先服喪二失也。子年之多於母。而強勒爲母子三失也。有此三失。其生亂宜矣。此非他人之所敢知也。惟在通變善處而已。

答崔天璧

 人有五昆季。其四皆有子。其一無子。而生時未及立後。死之日。其宗姪以其第二子爲侍養。於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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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從孫也。或云此非禮也。諸從子中宜取其一而爲後。從孫不當繼其後。且無後則例當班祔。勿復苟立也。其從姪稱其遺言。強立侍養。未知如何。三歲前兒收養之外。又有侍養之法耶。

大明太祖初爲吳王。始定法制。凡繼後而失其倫序者。亟行改正。必以叔姪爲父子。兄弟家無相當者則從兄弟之子。於從兄弟無之則再從兄弟。於再從兄弟無之則三從兄弟。於三從兄弟無之。然後求之於無服兄弟。及得天下。申明此法甚嚴。此見於魏堂家禮會成。其文不盡如此。而其大意然矣。國法又有三歲前收養。卽同己子之文。此外所謂侍養則於禮於法。皆未之聞也。

 或者曰。遺書則雖不手書。其事正矣。遺言則其事不正。豈可以病劇亂命之語。而棄其正法歟。此言未知如何。

遺書卽遺言也。開元禮有疾病遺言則書之。此不問自書與代書。而有乖禮違法。則爲官員者一切打破。而一正之以禮法矣。此等酬酢。或入於訟庭。事甚不便。故常自禁切矣。今以來問之勤。輒復破戒。尊須諒察也。

答梁以杞

小斂後免。非爲斂髮也。免冠故免以代之耳。網巾家禮以前無之。只出於大明之制。世俗於喪中有用之者。有不用者。恐無甚得失也。鄙家則許孫兒用之耳。攝主之意。如虞卒哭等大祭祀則須皆告之矣。雖亡者之弟攝行。其祝文頭辭則必云孤子某幼未將事云云矣。此於禮經無見出之文。而曾聞人家皆如此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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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玄以規

 冠禮迎賓下註。若非宗子之子則其父從出。

其父亦拜則是有二主人矣。不拜恐是。

 主人具書註。主人卽主昏者。若族人之子則其父具書告于宗子。所謂具書。是送女家書耶。告宗子書耶。若是送女家書。則女家出見使者。亦宗子主之。而其受書再拜。其父行之乎。

以下條奉以告于祠堂之文觀之。則其爲授使者書可知矣。女家受書而拜。亦宗子行之。

 昏禮圖式。有主人出迎壻。相向再拜之節。禮記又曰。主人筵几於廟。拜迎於門外。而家禮本條。但言揖讓以入。無再拜之文。當何以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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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禮是酌古今適文質之書。當以家禮爲正。

 周夜半爲朔。商鷄鳴爲朔。陰陽家皆以子時爲明日。然則鷄鳴前子時死者。當從何日乎。

日分必終於亥而始於子。初二日之子。自不干於初一日也。

 禮但言爲人後者。爲本生外祖父母緦。而不言舅與從母之服。何也。於所後母之兄弟姊妹。當服小功。則本親兩姨兄弟及內外兄弟。降而無服耶。

家禮成服條。明言爲人後者爲其私親皆降一等。據此則不但私親異姓之緦。雖同宗之緦。亦當降而無服也。

 服制緦麻條及圖式。從母之子。謂兩姨兄弟姊妹也。於舅之子姑之子。但曰內兄弟外兄弟。而不言姊妹。然則內外姊妹無服耶。

家禮旣於從母兄弟姊妹之下。以從母之子也五字釋之。則其下所謂舅之子姑之子字。當並擧兄弟姊妹而言也。於舅姑之子。只言兄弟而不言姊妹者。省文也。

 外親殤死。亦當降服歟。

殤喪之服。雖同宗皆降。況外親耶。世有外親不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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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未知此禮見於何書耶。

 爲長子斬衰者。出入時當服何服。庶子爲父後者爲其母服緦。未除服時出入。當服何服。爲妻及祖父母喪。出入服亦有輕重之別乎。

此等制度。禮無明文。不敢質言。但見世人知禮者。爲長子服斬而出入時。以麤生布爲衣而著布裹笠。以絞麻爲帶。爲妻亦然。而帶則以布矣。至於庶子承重者爲其母緦。則其服極輕。然禮旣許心喪三年。則與凡緦有間矣。其居處飮食。一與諸兄弟無異。則其出入時其服亦當與凡緦有異。嘗見世人以麤布爲衣而著蔽陽子。雖未知其必合於禮。而恐爲得宜也。

 禮承重子體而不正。則父不服三年云。若長子殤而死。或生纔一二歲而死。次子承重者。亦以非正論。不服三年乎。

此爲今日一大罪案。何敢更爲容喙。然若看儀禮爲長子疏。不曰長子死。而必曰第一子死云云之說則可知矣。

 爲長子斬衰者。爲妻期者。當官在遠。則其子在家。各主其喪。而題主則以父與夫書之乎。或老病不堪主祭。則其子主祭而題主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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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喪。父在父爲主。則無論父之在遠與老病。亦當以父爲主而攝行之矣。惟七十老而傳。然後子得爲主矣。然七十老而傳之說。亦爲今日一大罪案。似不敢公誦也。

 禮曰。爲長子杖則其子不以杖卽位。又曰。庶子不以杖卽位。避嫡子也。然則父在爲母杖者。亦不以杖卽位乎。

以已上二款揆之。則爲母杖者。亦當避父。而未見明文。不敢質言耳。

 在室女子銘旌及神主。當何以書之。

在室女子銘旌。世俗皆書某氏。神主亦然。然神主粉面書亡子名。則女子亦當書名矣。第東俗甚諱女子名。恐難猝變也。

 將行練祥。長子有病。未能參祭。則衆子但當設奠變除。而長子病愈後卜日行祭乎。

似當然矣。

 父母在者爲妻不禫。則其子亦因此而不禫乎。

父在爲妻不杖朞。古有其禮矣。然家禮不論父在與父亡。而通爲杖朞。杖則禫矣。今之行禮者。若一遵家禮則無此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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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室並祔祭。已見於朱子定論。而於合櫝無明文。未知一櫝中皆當並祔耶。抑其合首娶。其餘則用各櫝乎。

司馬公曰。府君夫人共爲一櫝。朱子曰。夫婦俱入祠堂。乃如司馬氏之制云云。而其論再娶曰。皆當並祔。則其同入一櫝無疑矣。

 尊者祭卑幼。親自降神斟酒祭酒。似未妥當。如何。

據禮則卑幼當爲祔位矣。祭祔位自有家禮之文矣。

 檀弓曰焚先人之室則三日哭。若祠堂火而神主幸奉出。則無三日哭之禮乎。又通典云。塚墓遇賊毀發。不及於槨。可依新宮火三日哭。若火犯墳墓。則當何以處禮乎。

以墓擬廟則以墓之火焚與被侵犯不及柩者與廟之火焚。同爲一等。以侵墓及柩者與廟之幷神主見焚。同爲一等。而但墓之見柩則服緦哭臨三月。新宮火則三日哭而已。無服緦之文。未知所謂新宮火者。幷神主見焚耶。抑只焚其廟耶。未見明文。不敢質言。

 世或有外孫主喪者。其服當如何。族屬雖有恩義。不可加服。則服其本服而心喪三年可乎。且亡者有妻妾。則其几筵不撤於三年之內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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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有無後。無無主。至於東西家里尹主之。則外孫之主喪有何疑乎。但本宗有可主者。則外孫不可主也。主人之喪而有三年者則必再祭者。主大功而言也。此未知只主練祥而不主禫祭之意耶。抑擧其重者。並包禫祭而言歟。未可知也。若言練祥則三年之內不撤几筵可知矣。且禮以爲朋友主人之喪。虞祔而已。今外孫之服。重於朋友而輕於大功。則當從虞祔之文歟。當從再祭之文歟。此亦不敢臆斷耳。

答申爟

纍人頓首再拜言。自承先丈之訃。不勝驚怛之至。粤自流竄以來。凡干人事。不敢自比於常時。書疏奉慰。亦不敢生意。忽於褫中先辱手書。問此栫棘待刑之身。愧悚交至。無以爲心。先丈之棄後學。固關斯文之運氣。而亦奈何。季氏才藝旋以能事而下從耶。逝者已矣。而念寡孤豈不釀涕也。時烈水土所傷。朝夕待盡。將無以報 聖上好生之恩。是不能不耿耿耳。日(日前恐乙)前每以曆書進納矣。今不忍遽閣舊意。敬呈一件。想諒悲悰也。餘祝節哀順變。以副遠望。

答金而潤(應澤○戊戌十一月二十日)

戀遡中遠承惠札。慰感交至。不容名喩。弟始爲奔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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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候。留滯至今。竟遭狼狽。日夕憂怖。行自病也。仁里諸人皆珍重否。緬思黃岳禪房。不覺馳神。時甫昨政。換社稷郞。此兄聞在黃鄕。信否。

答宋君實(有光○乙卯三月九日)

鱗羽落落。存沒蒼茫。不料情札。乘褫到來。三復以還。無任慰豁。纍人前月大病。餘症尙苦。靜俟瞑目之期耳。見諭云云。實出慰籍之意。而亦豈忠愛之所激耶。切欲奉答一二。而竊懼焚坑之禍。徧及善流也。

答黃子玉

書到慰喜。丫書亦承覽矣。旣往則置之。永抛朝紳。歸臥鄕曲則紛紛者於我何關。幸爲我謝丫溪。午間得益山書。以京友斥我右丫之言見示。方此一笑。今見毀丫之報。更發一大笑矣。只此。

答康用錫

據禮主人有故則不得練祥。餘人則只哭而變除而已。然是日不可不略設祭品如常時忌日之儀矣。主婦不得與主人同時除。則須待後日設位哭而除之耳。

本生親班祔大宗。已有先正之說。若所後之家非當祔之親。則當祭於別廟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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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今有爲人後者。所後父與所生父相對。其子喚所後父爲父。終不成又喚所生父爲父。又曰。終不成都喚兩人爲父。據此則生時所稱。亦可知也。

宗家遠則朝祖不得已似當闕之矣。若以最長房奉曾高神主。則此禮何可不行乎。

祔祭時宗子有故。則世俗以攝主代之。此則於禮未有所考。不敢質言耳。

家禮曰。主婦謂亡者之妻。無則主喪者之妻。此義不翅分明矣。

答沈材

假如國恤卒哭在今月。而私喪大祥在前月。則大祥當退行於來月。禫則仍不復行。故禮記註只言二祥。而禫則不言。祥後卽服君服而已矣。

答鄭承旨(勔○乙卯五月二十六日)

寶樹玉潤。連袂見訪。喜聆震艮之安。茲復承耑書。仍有盛貺。其中蓴菜。實南鄕宅前淸潭風味。空有遠憶之懷。從此可紓鄕思也。時事日急。未知飄飄者竟如何。雖欲繼此而恐不可得也。

答崔橚(丙辰九月八日)

今日一問。此漢輒不能無事。惟尊不懾不挫。相恤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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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人。可知後凋之操歲寒愈勁。而閔台之義氣相感。仍可見也。此間事不須言。承問不知所以爲說也。

與朴泰喬(丙寅二月十八日)

春日向溫。起居珍否。戀遡區區。今廿三日欲行三兒冠禮。兼以 恩賜米石爲酒。欲與宗族共之。彼中諸親。尊須奉携來臨如何。爲此專伻耳。餘倩草不宣。

答李揆伯(舜相○己未二月二十一日)

書直千金。古有其語。不謂今日親見之也。仍知侍奉之安。今時所望。豈外於是。閉門看書。尤所祝也。此片時無死。卽是片時之福也。棣萼之零。驚慘不已。尊渭陽於我亦戚也。念其孝子爲之愴涕也。天日無私之示。眞是春祝也。不一。

答申伯固(永植)

方對晦翁詩集。閒吟十梅。宛見橫斜淡影。不料承惠有此眞影也。此眞詩債。而比以寒疾無暇於此。當俟少差耳。曾有好墨。欲借龍眠寫出疏枝。今則無事於此。故聊以奉呈。不宣

答申伯固

 家兄出爲大宗後。今遭本生親喪。祔祭告亡者當用何稱。家兄自稱當如何。當稱從子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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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母於所後。長則稱伯矣。仲叔季一從原序。而自稱以從子無疑矣。

 問解云祔祭。宗子告亡者。祝文哀薦之哀字。不用似是。禮意雖如是。而所謂宗子是亡者之子。則雖用哀字。不妨於禮乎。若不用哀字。當用何字歟。

宗子云者。是主大宗之主人也。以大宗主人而祔祭其傍親。故當不用哀字矣。來示所謂宗子。指何人耶。若指後大宗之人。則是於本親爲從子矣。何得爲亡者之子也。哀薦二字。改作薦此似得矣。

與李達夫(枝○庚辰十月十二日)

孰謂賢弟竟至於斯耶。八月間得渠書。始言相思之苦。末言病重恐不得更相見也。謂其病中常談。不足深慮。而且緣病故。未得就見。我實負渠。悲痛更切。伏惟僉尊友愛加隆。何以堪處。某於渠情義特深。無異骨肉。聞訃以來。神爽俱酸。與渠諸友言及。不覺涕零。痛哉痛哉。聞已入地。未知葬在何處。而亦能作主耶。旣未能就訣於生前。葬時此心之悲。無以自喩。切欲一哭於靈筵或墓所耳。餘只望節抑悲苦。以慰慈念。

與李楷(庚辰五月二日)

別去之後。意謂日近冊子。所有日富。未知何恙一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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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痼。至於經月不差耶。晨夕憂念。不能自已。願見之心。誠不淺鮮。而遠行之餘。又遭宗人喪。再昨且聞從母夫之訃。明朝又作沃鄕之行。悲苦衮宂。種種膠擾。未遑就省。此心耿耿。無異食物之哽喉也。惟冀平心易氣。退却閒思慮。趁復眞元。以慰慈念。以副鄙望也。

答林潝

禮曰。姑姊妹其夫死。而夫黨無兄弟。使夫之族人主喪。妻之黨雖親不主。以此觀之。則夫之侍養孫當主林氏之喪。而但若有難之者曰。妻則然矣。妾亦如是乎云云。則此實難決之爭端也。然禮又曰。妾婦祔於妾祖姑。則是夫家主妾喪之明文也。然亦有自己遺言。願屬於私親。則此亦一爭端也。似爲難處。然以執禮者言之。則必從前說。自俗論言之。則或從後說。其是非從違。當於此決之而已。愚以妄論禮說。得罪於公私。方在困辱中。不當更有論說。而左右旣誠心見問。故不敢不盡其愚。幸更問於忠信長者而決之如何。

答朴萬善

 近來婦人昏喪。皆用圓衫。此果合禮耶。帶用何制。

婦人昏當用袡衣。喪當用深衣。袡亦是深衣。而但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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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紅色爲異。帶亦用深衣之帶。袡帶亦如深衣之帶。而亦以紅緣其紳之旁及下也。

 異居衆子死則其父主之。祔于祖龕耶。其子別立祠堂以奉祀乎。

凡喪父在父爲主者一說也。大夫不主衆子喪者又一說也。

 禮曰。爲師心喪三年。或期九五三月。又曰。弔服加麻三月而除之。心喪則隨意行之。而今人頗有制服期九月而食肉者。制服猶賢乎已乎。

弔服加麻。此所謂無服之服也。所謂心喪也。除此而復心喪云者。尋常未曉其說也。期九月而飮酒食肉。則心喪之意安在。此不如量其力而只三月可也。

 喪人聞訃。移月則雖一二日。必須其日除服。而同月內。有一二日後聞訃者。有二三十日後聞訃者。則其除服皆用忌日歟。今年正月初一日人死。而晦日聞訃。則明年正月初一日除服何如。且除服之人。以病不得行禮。如之何。

聞訃之日。在親死之月。則當於其死日行練祥矣。除服之日有故不得行禮。則追後擇日行之可也。

 世俗祭祀時敍立。以嫡庶重行。(嫡姪進立於庶叔之前。嫡弟進立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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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兄之上。)此事無妨於禮文。亦無害於天倫耶。

嫡庶之分雖嚴。而昭穆不可亂也。庶叔在前行而立於行末。不當於嫡姪之前。則庶乎兩不相妨也。

 吉祭喪祭未行前。同宮或有凶穢之事則如何。凡言穢者。染痘解產等事。不意遭値則如之何。

不意値凶穢之事則退行可也。

 從弟及妹之祭則可不拜否。

似不當拜也。禮男女異序。於妹則未知其如何也。

 內外有服之親。或於己婢有子。而其子乃有服之人則如何。竊意己婢未放良前。似當無服。如何。

婢爲乳母則當服。況其親屬乎。古有君爲臣服之禮矣。

 情厚旁親及師之忌日。參祭則哭之如何。

禮雖祖父母忌。不逮事則不哭矣。

 無祖龕則祔于曾高祖乎。只有禰龕則如何。

其祖生存則中一而祔于高祖禮也。祔于禰則是亂昭穆也。

 時祭侑食。主人主婦皆拜。主婦若無則如何。

侑食時若無主婦。則主人當獨行拜禮矣。

答金槼(乙丑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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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者柳生持書而來也。邂逅於野次。未得修謝。至今耿耿。第來書所深斥者文季也。文季豈不是左右之兄子乎。兄弟之子猶子也。子雖有不善。爲父者所當隱之。而況文季無此而抑勒成罪。則彼爲文季者。將何所自容乎。深願從此痛去此心。一以慈覆爲心。以受神勞之福。如何如何。且落髮之說。出於左右云者。文季未嘗言於我。則我雖欲妄有惑志。得乎。元無惑志。則今何有解不解乎。此亦勒成之言。無乃不可乎。大槩以理言之。則栗谷不落髮之實跡。見於本集及諸賢文字者多矣。老先生寧有是言乎。設使眞有是事。老先生必不證父之攘羊矣。老先生無是說。而左右欲附時論而上誣。則不容於覆載間者也。寧有是理也。此疾病深重。朝夕待盡。無復相見之日矣。回視平生契誼。不覺黯然而已。餘倩草不宣。

答李沃(庚戌閏二月十日)

講服盛名之日久矣。旣又聞左右妙年決科。低徊進塗。是蓋將培壅本源。不但爲今世之人矣。以是尤欲一望顏色。以償宿願而不可得。日者錦幕之日。雖不得因緣幸會。而得見所作文字之一二讀之。眞能使人胸中浩然而自覺葷血脂膏之欲祛於肚裏。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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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之誠。益不淺尠。不料往歲京裏惠。然臨賁。私幸亡量。今又枉賜手札。滿紙誨言。無非愚劣不敢當者。奉玩悚汗。不能自得。所須大字。豈有人嘗以誤左右之聽者耶。此誠不曉趯勒之方。而又或終孤勤敎。則是眞若筆家之自惜護瑕者。又來敎之意不苟在於玩好翰墨而已。故誠欲少助盛德大業前定不窮之萬一。敬以論語中大訓。以塡塞八字門架。幸一覽而弆之。勿以示人如何。惟是下狀遣時則在歲初。而隣宰轉送乃在今月。以此遲延稽謝。可歎。若乃潛伏之境。果不無淸絶之趣。而世道云云。則世自有其人。左右於是乎未免失言矣。更令人愕眙也。未涯奉際。春和多愛。

答郭淸之(濠○癸丑正月二日)

旅館寒燈獨不眠。霜鬢明朝又一年。方爲吾人費幽吟矣。忽此書來。不覺心眼俱靑矣。今宵猶己未。明日是庚申。歲月如流水。奈此白髮人。此作。能記得否。當時固太早。在今日卽眞境也。又記當時此作。瞠然不敢仰望矣。至今摧頹。竟不成一名。此豈當時之所期也。何時相對。更說當時事也。賤疾支離到此。春寒與老健。本非久長之物。況此非健而病者乎。早晩西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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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倘可歷訪否。

與郭千古(震樑○乙卯)

來書說及尹甥縷縷。讀未終行。不覺哀淚簌簌也。其至性篤行。世豈復有斯人哉。時運陰閉。如此人之賢。豈能不死也哉。只吾踽踽益甚。自歎自悼而已。

答金孔明(汝亮○壬戌八月四日)

兩翁迄在地上。相見書札。此是人間一奇事也。春兄夭其嗣。此實理之舛也。來訪之示。雖甚翹企。然豈是易事。一扇以爲揮蚊之用。其數雖孤情則厚矣。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