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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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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朝鮮嘉善大夫吏曹參判兼同知義禁府春秋館事藝文館提學成均館大司成市南兪公行狀。[尹宣擧]

   公姓兪氏本貫慶尙道杞溪縣。(今爲慶州府屬縣)

   高祖考諱縝。 瑞興府使。

   妣丹陽禹氏。淑人。 允勤之女。

   曾祖考諱涵。 成均進士。 贈議政府左贊成。

   

妣廣州安氏。 贈貞敬夫人。牧使漢俊之女。

   祖考諱大儆。 贈資憲大夫吏曹判書兼知 經筵義禁府春秋館成均館事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五衛都摠府都摠管。行通政大夫遂安郡守黃州鎭管兵馬同僉節制使。

   妣全州李氏。 贈貞夫人。水使欽禮之女。

   考諱養曾。 贈嘉善大夫吏曹參判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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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知義禁府事五衛都摠府副摠管。行通仕郞禮賓寺參奉。

   妣宜寧南氏。 贈貞夫人。兵曹參判以信之女。

公諱棨。字武仲。號市南。杞溪之兪。顯自羅朝。始祖義臣。以羅氏世臣。不服于麗。坐降爲縣之戶長。四世而至汝諧。以直道忤賊臣忠獻。謫死海島。事在麗史。自後簪組奕世。有諱起昌。 贈兵曹判書。歷典九郡。以淸白著於世。老而退讓。屢官不起。有子汝霖。禮曹判書。諡景安。有孫絳。戶曹判書。諡肅敏。二世當我 中,明兩朝。俱有聲績。益大其門。府使公卽肅敏之兄而無子。贊成公以肅敏之次子。爲之後焉。郡守公由大科進。咸期以遠器。而爲孼臣所誣擠。未克展施。時論惜之。參奉公有純行尙意氣。値世昏亂。遁迹鄕園。晩乃筮仕。未幾而歿。公貴始加榮 贈焉。南夫人淑惠出天。聰悟絶人。以萬曆丁未二月二十五日申時。生公于水原西村莊舍。公生而穎異。父母喜曰。是兒生時。夢有奇兆。必是天上星精。終必致貴。三歲。隨乳媼。觀於水漲。見一小豚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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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便惻然呼僮曰。取彼豚子。還于其母。公居傍宮家。宮人等將公入宮裏。試以飮食珍玩之物。陳於公前。公有欲食者則食之而已。珍玩則一不接手。人皆異之。其仁心儉德。蓋成於天性也。六歲。學書習字。能爲句語。嘗觀長者象戲。便與對着。互有勝負。與諸兄弟。共學布算。莫有能先者。其警敏類此。自此不勸。而自勤於業。纔十歲。已讀史漢通鑑等書。就傅受書。則歸至其所。爲群兒道其書中意。亹亹不厭。至忌寢食。詞理日長。同隊無不推敬公。公亦不以上人有自多色。尤着意於道學之事。若見先賢言語。則輒敬慕之如嚴師焉。癸亥丁南夫人憂。哀毀盡禮。丙寅。又丁參奉公憂。將卜兆偕葬先後喪。公懼不能盡於大事。乃請於伯氏曰。喪禮不可追改。一有未盡。悔之無及。遂躬造沙溪金先生之門。審問變節而歸。旣葬。廬于墓下。朝夕詣墓哀哭。雖雨雪不廢。廬中讀性理諸書。沈潛玩索。隨處領解。蓋不待啓發而能自得於文字間。人已知其爲經術士。服闋。中庚午進士。癸酉。擢第乙科。選隷承文院。甲戌。除重林察訪。丙子。薦拜承政院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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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遷侍講院說書。十二月十二日。邊遽至。是時絶虜之後。事機叵測。而 朝廷狃安。復主和議。賊已犯境。而廟堂猶晏然。諉言虜情不過爲脅和計也。公乃詣 闕上疏曰。虜馬渡江。廟算靡定。蒼黃之勢。迫在朝夕。爲今之計者。不過曰 大駕避兵江都。 世子分朝南下而已。此固丁卯之前轍也。然丁卯則虜計專在於脅和。頓兵海西。無意長驅。故江都得以無虞。分朝得以不驚。國中民庶。得以免於蹂躪。今也則不然。虜實怒其絶和。必將蹂我八路。搶我萬姓。唯其所至。不遺餘力。使我不能立國。困迫乞哀。如麗朝之於蒙古而後已。雖 世子分朝南下。兩南州郡。絶無城池可以保守處。鐵馬騰突。不過旬日而道已窮矣。亦將航海而已。 兩朝入海。八方瘡殘。或民窮力屈。折而入彼。則雖保全一島。庸得以國乎。念到此境。臣竊寒心。臣竊見 國家修築南漢。以爲緩急之備久矣。臣嘗因事往來。相其形勝。雖城基廣闊。而險固天成。愚計誠以爲急修此城之備。以爲分朝之所。一以壯江都表裏掎角之勢。一以示臣民效死必守之志。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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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事。庶有望也。伏願亟 命廟堂商議。中分轂下精兵畿輔選卒二萬人。領之以信臣良將。奉護 貳宮。爲必守之計。且急運京倉米穀。京局兵器。使糧食不患匱。器械不患乏。則非但城中之人恃以爲安。漢北遺民。亦有係望之地矣。江都南漢。聲勢相倚。賊必不敢捨之南下。肆意屠掠。兵頓堅城之下。其奔突之氣。不得不少挫。情形敗露。進退失據。不過數月。江氷解釋。雨水方降。彼有却顧思歸之心。我有伺釁乘便之機。西北之兵。遮截重江。以斷遼瀋之聲息。三南之師。分守形要。以勦旁陣之搶掠。一邊飛報寧遠。乘虛擣穴。大張軍聲。傳播遠近。則懸軍之賊。勢必震撓。當此之時。雖扼而蹙之。以收全勝。蔑不難矣。設使幸而全歸。其心內懾。其氣外挫。通使諭意。申結舊好。則彼將唯我言是聽。必不敢以無禮相加。如近日之爲也。今若汲汲焉和好之是求。則臣知其必不成也。使千里乘勝之寇。無懼敗之形。有倍獲之利。而旋許和好。斂兵還退。萬無是理也。臣非敢謂今日之勢。戰守之必可勝。和好之必不可也。蓋由彼則事必不成。由此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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尙有可爲。儻 社稷有靈。邂逅不差。則上可以取全勝。次可以完盟約。設或不幸。猶不失死守之義。孰如一向奔避乞哀。而終亦必亡而已哉。疏入不報。十四日。賊入海西報至。 大駕卽決去邠之議。上下洶擾。無所措畫。公又與講院同僚聯疏。以爲賊之大軍。必無如是急進之理。此不過其先鋒若干兵耳。請遣使詰其來由。且令衛兵控扼險要。以遏奔突。從容動 駕。又不報。 上將向江都。未出南門。而賊騎已迫西郊。倉卒回 駕。暮入南漢。山路峻險。氷雪崢嶸。公馬蹶步從。夜深追及。與同僚詣行闕下。 世子引入寢所。密令整馬治行。蓋廟堂獻祕策。以爲此城不如江都之完固。請 上微服。夜與數十騎疾馳赴江都。而外人無得知者也。公卽進曰。此賊。最善偵探。脫有不幸。將置君父於何地。此計之危。決不可試也。遂急見李掌令厚源。會若干臺官。密對請停。十五日曉。 兩宮步下南門。 上候靡寧。還入于城。是夕。賊進屯三田浦。崔鳴吉受賊將馬夫大言。送王子大臣爲質。而賊却不受。進迫城下。廟堂劻勷。罔知所爲。公不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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慨。與尹校理集等。疏列戰守急務七八條。不報。左相洪瑞鳳至虜營。賊責送 王世子爲媾。體察使金瑬等九人。相與密議。請出 世子。公卽與同僚請對進啓曰。 殿下若不速斬此輩。以正王法。則大義不明。將無以爲國。汴京城中。若早斬李邦彥,白時中輩。則未必有靑城之辱。今日 世子出城。明日必請 殿下出城。 兩聖旣出之後。臣未知此輩之計。爲國乎爲身乎。 上曰。國事至此。汝等無多談。 天顏慘慼。流淚滿襟。公亦涕泣而退。時賊雖圍城。而兵實無多。皆以蒭人及被擄人畜。排列成陣。其騎兵則什什伍伍。隱現山谷。使觀者莫測。公痛廟堂本意不在戰守。必欲提起和議。常曰賊之初來也。實不意 大駕之入南漢。今旣得此機會。賊必雀躍。一邊請兵。期於得志。若於其未濟師之前。廣抄忠勇思奮之士。決戰一隅。則庶可摧折兇鋒。而今乃不然曰。今日當夜擊。明日當出戰。而或托日不吉。或稱風不順。或言待外援。若將出兵而不果者。或一日而再三。士氣日怠。賊備日成。差過數十日。賊援大至。則國事更無可爲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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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悉如公所料。體府以六百餘兵。嘗賊進軍無律。爲賊所殲。城中大震。自此一意哀乞。鳴吉自草一書。辭極卑屈。洪相奉如虜營。其還持所謂勑書者以來。直稱詔諭。節節數罪。鳴吉又草復書謝罪。悲辭佞語。不忍正視。金文正公尙憲。裂書痛哭。公與金內翰弘郁請對。啓曰。狡虜旣言賊汗親來。至以詔諭爲名。其勢必將要 兩聖出城。 殿下其將從之耶。請停國書。親御國門。出兇書焚之。敎諭臣民以死守之義。則恢復或有可望矣。 上曰。年少之人。不能遠慮。致有今日之患。爾等更勿多言。虜復以黃紙書。益加詬辱。且令執送春初首謀敗盟者。廟堂遂有縛送斥和諸人之議。 上未忍許也。鳴吉曰。國書若書臣字。彼必撤兵。遂草稱臣書。而深夜密議。人不得聞。公欲與尹公集。以死爭之。吳修撰達濟曰。君子只當自靖其志而已從此大事已去吾意更不可爲無益之言也。稱臣書旣往。賊促出城益急。廿二日。 世子招宮官下令曰。 大駕不可出城。斥和人亦不忍執送。吾欲往塞其求。公進曰。 邸下旣出。則賊必以爲 大駕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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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以出。決不可嘗試也。且臣民之死守孤城。只爲 兩聖。而終乃禍及 兩聖。則終始守城之意安在。臣等死不敢承令也。是夕。體相用副使李聖求等計。托言斥和者若送一二人。則或不免害。倂取數十人。一時出送。名曰謝過。則彼必不殺。於是不復白 上。分付兩銓。知會各司案名以告。猶恐有漏。且使自首。蓋廟堂諸臣。自請出 世子獲罪公論之後。或有誦言衆中者曰。設使城圍得解。吾屬且不免矣。此卽因虜言。欲盡縛送所嫉異議者之計也。猶慮 上心之終不忍也。則出入內外。鼓動浮言。又令大將申景禛,具宏等。慫惥士卒。至於露刃宮門以脅之。朝士爲之氣塞。元臣故老。仰屋流涕而不敢言。公乃上疏曰。臣於去夜。伏聞廟堂不稟 聖明。擅自分付。案錄前後斥和之人。將欲盡送虜營。臣不勝憤惋驚駭之至。曾謂汴宋所無之事。而乃見於今日哉。近日外間傳言。此輩久蓄網打之計。將外假狡虜之言。以爲殺戮之餌。滿城之人。無不知之。特爲此輩氣勢所箝制。莫敢進言云。臣始聞不信。今然後果驗矣。嗚呼。 殿下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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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反正之初。歷數光海之罪。而與虜相通。實居其一。此乃今日立國之本也。惟彼斥和者。亦豈爲自身計哉。只知天地之常經。欲扶不易之大義而已。有何誤國之罪乎。此輩之釀成此計。臣知其有自來矣。頃日洪瑞鳳之還自虜營也。敢以不忍聞之說。奔走來傳。而此輩八九人。同聲相應。連袂入對。外示涕泣之形。而內懷棄君全身之計。必欲脅迫 儲君。投諸虎口。當此之時。輿情憤惋。爭欲剚刃其腹。此輩自知負罪深重。其設心。以爲若不速就初計。仗虜勢以脅朝廷。則身且莫保云爾。故百般依違。沮撓事機。虜勢寡弱。戰士思奮之時。則留時引日。坐索士氣。及夫賊援大至之後。則恫疑虛喝。震撓 聖心。至令堂堂數百年 宗社。竟爲犬羊之藩國。而重圍未解。虜心無厭。必欲靑衣我 兩聖。則爲人臣子者。更安忍與此虜相接。而此輩反欲因此機會。盡除一時名流。使無一人敢言。然後賣國全身。惟意所欲。噫嘻。其計亦巧且慘矣。何以明其然也。虜書則以首謀敗盟者爲言。而此輩則混擧前後斥和者。虜書則以兩三人爲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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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輩則不定厥數。必欲盡送其所憎惡者。一以報前日之私怨。一以杜後日之言路。執此數者而觀之。則其心所在。灼然可見矣。此輩之言曰。若送王子大臣。則和事可成。而旣送之後。旋有 儲君之請。又言稱臣。則重圍可解。而稱臣之後。又有出城之請。狡虜無厭之欲。一節每加一節。臣知白馬之禍。萬無補益於靑城之辱也。士固有糜身碎骨不變初心者。此輩雖曲成謝罪之名。以售驅送之計。爲斥和之流者。初無自愧之實。安有可謝之罪。不過爲兇鋒之血肉。而斷 殿下君臣之大義而已。設或因此而少緩目前之禍。國家之命脈已絶。與其等亡。何必爲前古所無之事。貽笑於天下後世哉。愚計誠以爲不斬此輩。以正無君誤國之罪。非但北轅之辱。終不可免。抑恐未出城之前。先有潰散之患也。 殿下倘以臣言爲誣。請先斬臣頭。以快誤國者之心。臣寧爲陳東之死。不欲與此輩共立天壤間也。不報。公於是時。藐然一小官耳。自變初忠義奮發。倉卒封章。無非至計。而卒無一施行者。至此則事已無可奈何矣。廿六日。鳴吉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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虜營。傳江都陷沒之報。廟堂請對。乃定出城之計。翌日。禮曹判書金公尙憲,吏曹參判鄭公蘊及吾先子以下十一人。皆以斥和。當執致虜陣。而三司爭以爲多。鳴吉乃執尹公集,吳公達濟以行。越二日。 大駕出城。 世子從行至虜營。虜只令大臣六卿承旨史官從入。鳴吉叱退宮官。使不得入。公謂同僚曰。君父入虎口而從官不隨後。寧有是理。遂冒死從入。是夕。 上還都。 世子留虜營。又二日。移西江。又四日。北行。公自念臣子於出城之日。旣欠一死。此後分義。唯當陪 儲君。跋涉艱險。以力盡之日。爲身死之地。乃其職耳。時有宮官陪從。無過五人之議。公自請從行而不得參。適當行者有故。 世子請以公塡闕。 上特降嚴旨不許。且有詆公者。至謂若送此人。必有賣國之事。其請從行者。欲免妄言之罪也。 大駕出送世子于昌陵山下。公執 世子馬鞚。出數百步許。慟哭拜辭。 世子亦爲之泣下。公還待 命於門外。二月。 上命治斥和諸臣浮薄誤國之罪。廟堂議抄十人。論罪名以啓。吾先子爲之首。公則以特一妄人。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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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可駭爲案。編配于林川郡。兩司爭之不能得。公到配以後。絶意世事。唯以經籍自娛。以東國諸史雜厖難看。乃斷自王氏以下。一依文公凡例編定。名之曰麗史提綱。越三年。蒙宥。乃卜新山于郡南。遷葬考妣而仍家焉。辛巳春。捲家移居于湖南之錦山地。蓋以我家兄弟奉親峽中。欲爲亂世苟全之計。而公欲與之同歸故也。遂築室于麻霞山下。爲作一書齋。名之曰山泉。公自爲記以揭之。日以講學斅人爲事。以禮書多門有難領會。乃就文公家禮。立綱分目。而取古禮經傳及先賢禮說倂東方諸儒先論著文字。類附於逐條之下。名之曰家禮源流。如鄕射鄕飮酒等儀。使諸生講而習之。一家冠婚之禮。一依文公禮。參酌古今而行之。士友之在近者招邀講說。甚有文會之樂。存養深厚。德器成就。有得於此數年者爲多。後公常以在錦時。爲一生適意境界云。甲申。敍復注書。公將赴 召。宋公時烈。移書止之。其意以爲丁丑以後。士夫出處。不可苟然。若非有陽復之幾。則不宜遽動也。公曰。出身事主。所在致死。臣子之義也。以罪廢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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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非余之好遯也。 恩召之降。不可不一赴也。宣擧亂後以累自廢。公常謂君則不可不處。我則不可不出也。入都肅 恩。洛下諸友。皆勸留仕。史局薦公秉筆。而公亦不應曰。久廢之餘。有此新 命。不得已來謝。久留非志也。俄陞典籍。移兵曹佐郞。乙酉春。拜全羅都事。不赴。夏。拜禮曹正郞。兼三字銜。時 孝宗大王入承儲位。冊禮將行。公黽勉還 朝。秋。奉 命試士于湖西。復 命卽歸。銓曹連擬公淸要。 上特敎勿擬如此護黨之人。趙公錫胤長玉堂。爲上疏論公非護黨。丙戌春。有土賊之警。挈家歸于林川先壟下。四月。除務安縣監。親友送之以詩曰。直氣長存宇宙間。高於星斗重於山。世人未有知公者。喚作江南一縣官。公旣赴任。爲政嚴明。濟之以仁恕。吏民畏而愛之。邑中舊有鄭介淸者。倡爲邪論。仍成弊風。上自士族。下至廝隷。各有黨目。扶同斥異。狡悍悖惡。地雖小而治甚難。公痛加牖誨。兼以威信。不惡而嚴。淸風君金公權。立節昏朝。謫此以終。舊建廟貌。頹廢不修。公乃諭多士一新之。親莅牲事。作文以勸。章甫之徒。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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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趨向焉。南土習惡。詞訟甚繁。時鄭相維城按道。凡訟之難斷者。皆歸之公。公一見立辨曲直。負者無辭自解。叛奴之誣主者按治之。兄弟之相訟者愧服之。會境內耆老。設宴以優之。聚一邑子弟。課功以勸之。歲將旱。公禁民種秧。民初不便之。他邑皆歉。而一境獨稔。兵使令捕盜黨。促取其服。公問知其無實。一皆放釋。民無不感悅而誠服焉。屬歲洊饑。親舊多往依公。公待之曲盡其道。無論戚疏。各滿其望。然其害公義者。亦未嘗屈法而苟循。故公私俱濟。自奉簡約。與在家無異。饑歲則愈益節省。旁邑守宰。莫不畏憚。南中人士。至今稱之。戊子。罷歸。己丑二月。拜弘文館修撰。公於淹滯之餘。復入邇列。感激 恩遇。赴闕陳情。時 上久廢經筵。罕接臣僚。公於辭職之疏。極陳治心養病之道。仍論奮發大志。自開 筵始。其略曰。嗚呼。 殿下以不世出之英武。建不世有之功烈。周宣漢光之業。實不難致。而群臣碌碌。不能奉揚 聖化。使綱維不振。國勢削弱。至于丙丁不亡。幸矣。自茲以後。形勢所壓。不能自伸。委靡偸惰。牽補不暇。使我 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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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大有爲之盛志。不得不摧沮遷就於姑息宴安之地。臣每中夜思之。不覺涕泗交集。又曰。今日之所當急。在於先立 聖志。立聖志之端。在於復開 經席。古人以書冊爲却病之具。書冊非能却病也。蓋人之百病。生於心。心苟有主着。則自非聲色外物之溺情而害生者。皆有移心却病之理。況聖賢之言。訓誡深切。史籍所載。治亂昭著。以是浸灌于 淵衷。深味而警省。則其於養病。豈不大有功於腐草陳根哉。又曰。今人多以 經席爲虛文。臣之此言所以仰望於 聖明者。不止如時俗之所言者而已。願自今始。痛革因循之弊。快示有爲之志。凡事係虛文者。一切擺落。至於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之說。留心省察。着力實踐。常使淸明在躬。臨事不昧。則其所以施諸政事。見諸功業者。自然光明正大。不墜於委靡苟且之科臼矣。 上優批嘉納。時自點方顓國而於公戚也。大供具召賓客。而必欲致公。公方儤直。點爲諷他僚替直而出公。公終不往焉。點甚嗛之。公與金公弘郁。同在玉堂。實以宮闈乖亂。勳戚恣橫爲憂。方且倡率論思。開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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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聽。以淸末年之政。而五月。 仁祖禮陟。五禮儀。無大臣近侍入參殮殯之文。只於 明宣兩朝喪。始講行之。至是。禮官據故事。請令入參。 上以五禮儀所無難之。公與同僚上箚。引周禮禮記及通典所載漢唐之禮。請從禮官之請曰。 大行王之喪。與內喪自別。斂殯之際。大臣禮官。不得諦審。而一委於私親內侍。揆之情禮。豈非未安之大者乎。今使大臣禮官近侍入參。而從初執事之人。因爲之佐。則旣與周禮率異族而佐之之禮略同。而允合於情理矣。 上允之。群臣議上 大行諡號。先稟祖宗二字。 上命用祖字。始以烈祖爲定。中改以憲字。終以仁字。議上。外議多以稱祖及一廟疊諡爲未安。玉堂將陳箚而未果。應敎沈大孚上疏。論祖字之不可用。禮參許啓疏請諡號之上。更加尊號。 上顯示好惡之色。公乃上疏曰。我朝列聖廟號。旣有 仁宗大王。今日議諡。復用仁字。豈無別嫌之義也。自有諡法。歷周漢唐宋數千年間。未有一代之君廟號複出者。論者以太祖,太宗,世祖,世宗之疊稱。欲爲今日之援據。此則蓋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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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也。夫太者。無上之稱。世者。世室之義。字義不見於諡法。歷代皆用於創業中興之君。而下有祖宗二字。以爲之別。惟我祖宗。亦用此例。可攷而知也。惟 皇明淳祖昭皇。同用一字。未知有何經據。而當時如三楊輩所定典禮。不無後來之疵議。又安知不爲此等而發也。伏願勿以煩複爲嫌。更詢廷議。以求其至當。幸甚。沈大孚疏中。宗非貶祖。祖非加宗等語。古人已有言之者。許啓之請加尊號。實有希覬導諛之漸。 聖批於啓則容護之。於大孚則斥絶之。臣恐衆情之未允而或有悠悠之私議也。 上不悅。六月。拜正言。公以妄論大禮。陳疏辭職。 上因其辭而許遞之。政院覆啓還仍。公引嫌三告而遞。除兵曹正郞。旋移獻納。時金文敬公集。被徵爲工曹參判。與金大司諫慶餘。相繼疏論議諡之失。司諫趙贇。亦嘗論稱祖之非。至是贇欲申論之。僚議以爲啓辭爭執。或傷國體。不如陳箚。贇從之。請公搆箚草。公爲申前後諸說。更加詳備。適因他事。與諸僚並遞。箚不果上。副提學呂爾徵。上箚言沈大孚,兪棨之疏。其說甚明。而 殿下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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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之。金集,金慶餘之論。其義愈正。而闕然不報。願亟下諸疏。使之廣議。 上下嚴敎切責之。自是之後。更無以諡事爲言者矣。八月。復由兵曹正郞。拜弘文校理。 上自踐阼以來。喜怒之發。多失於中和。讜言不伸。賢路未闢。公深憂之。遂上箚。略曰。天道運而萬物各遂其性。無壅閼摧傷之害。不言而信。不怒而威者。無他焉。以其爲物不貳而喜怒無迹也。倘使天道有喜怒之迹而逐逐然加諸物。則凡生天地之間者。必將震駭奔馳。顚倒失序。而不得遂其生也久矣。王者之道。與天同方。而特不能無言語耳。苟或於言語之間。不體無迹之天道。有些不平底辭氣。則其傷損大體震撓品物之患。又焉有旣極哉。王言如絲。其出如綸。樞機之發。所關甚重。自夫前後 嚴旨之下也。士夫之間。莫不驚惶震惕。喪心失圖。志士有長往之思。凡夫懷苟免之計。此豈朝廷之福也。且 殿下於嗣服之初。旌招遺逸。咸致朝端。中外拭目。佇見三代之盛。而悠悠之議。或有不承權輿之歎。山野之人。例不諧俗。難進易退。乃其素守。當此俗論沸騰淸議消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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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不可不加意栽培長養其氣。俾不至於摧沮而離散也。 因山已畢。政化更始。而一時元老儒林蓍龜之臣。或將相繼乞退。 殿下宜益開誠心。勉加諭留。收羅英俊。布列朝著。庶幾鎭定浮囂。整頓綱維。而國家終賴其慶也。宋時烈嘐嘐黃卷。乃心古人。惟其剛介之性。未免果決之失。前日徑歸。亦有其志。方引罪咎。不敢冒留。且緣母病。投疏乞身。其勢誠迫。而適當 啓引之初。姑有出給之 命。時烈屛伏城外。待 命經旬。惶悚狼狽。不知所出。人之見之者。或疑 殿下之待時烈前後差殊也。時烈山林疏野。不習時世。以天地包容之量。寧有所介然也。 殿下倘以時烈爲不可用。則姑許其退。使之歸養老母。讀書求志。以待他日之用。亦未爲不可。而今若只令其蹤跡顚沛。進退維谷。或反爲後來者之所戒。則其所關亦豈淺鮮哉。望早賜發落。以解群心之惑。嗚呼。君臣相遇。得做事功。曠世所難。而群臣幸得逢 聖上。目見盛際。想望之情。靡有限極。而竊觀近日上下之間。微有阻隔之漸。若因此輾轉蹉了好機會。則豈不爲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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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至恨也。此臣等之所大懼者也。 上批曰。不有經幄之臣謇諤之忠。予何以得聞其過。宋時烈念念之誠。尙未歇于懷中。不有爾等之言。幾致疑阻之歎。此所以貴通上下之情也。是時金文正公與金文敬公。同德篤棐。數三賢士。協贊初政。中外佇望治道。公實欲周旋諷議。左右謀猷。共圖興復之策。而異論橫生。敗症百出。士類不安於朝。訛言又從而興。公知世道已不可爲。冬乃遞職歸鄕。而銓曹屢擬公銓郞。及三司一不下點。 上意亦漸入于左腹矣。尋被抄於直指御史。以在外不果行。金文敬公以冢宰入對。以公爲言曰。能言人所不敢言。求其心則忠耳。豈有他哉。其才可用。請改係着之念。 上不答。趙副學錫胤亦上疏曰。金集白首林下之臣。必非欺負 殿下者。而猶不虛納。棨之博學通才。廢而不用。誠爲可惜。若其所關之重。不獨在於一人之用捨也。庚寅四月。趙文孝公翼。以右揆白 上曰。兪棨有何罪過。其才不可不用矣。 上怒遽震曰。昔宋仁宗郭皇后時事。或以爲非。而至於議諡時。則廷臣無異辭矣。 先王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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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兪棨以爲不可。至以仁者存天理之公無一毫人慾等說爲言而再上疏章。渠以 先朝服事之臣。何敢乃爾。有諸葛亮之才則已。不然則決難用矣。沈大孚之事。予甚痛之。兪棨繼大孚而陳疏。予之腐心。於此久矣。領相李公敬輿及入侍諸臣。合辭伸解。而 上終不釋。翌日。下備忘記曰。兪棨,沈大孚。敢爲露章。譏謗 先王。肆然無忌。罪在罔赦。不可以事在旣往而置之。兪棨極邊遠竄。大孚中道付處。公遂配穩城。廷臣交章請霽雷威。右相累疏待罪。領相入見。從容陳白。趙副學錫胤。亦再疏辨之。 上稍悟。仍命政院謄入公前後疏本。後數日。復下備忘記曰。兪棨疏章。政院謄本。無有他語。棨等放釋。一以快輿人之不逞。一以彰寡昧之失德。蓋公之疏辭。初無仁字之說。而趙贇於議諡疏中。語及衮闕有泛論仁說一款。公則無再疏之擧。而因贇發論。有手搆箚子之事。故聞於 上者誤認而錯擧之。不悅公者又從而增損之。以激 天怒。至於逾年之後。有此 嚴譴。賴諸公力救。且事皆無實。故旋蒙反汗之命。而天意猶未盡昭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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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公到金化。聞有 德音。前進安邊。交關北伯而歸。臺閣諸公。以 聖敎不平。言之猶未已。十月。趙校理復陽。因夜對。復白公之無罪。副提學閔應亨。又於 筵席。力陳公本無罪。且妨納言之道。 上怒又大震。至以兪棨居近京之地。敎誘朝紳爲 敎。卽命拿公處置。領相曰。兪棨能文有識。故人頗愛惜。豈有私相營救之理乎。因與諸臣。固爭終日。 上意頗解。過十日後。乃降 傳旨竄公。終配穩城。兩司爭執踰月。金文敬公亦上疏自劾。請同公罪。而 上皆不省。趙公錫胤。六疏伸公而不得。爲脫裘以送公。公聞 命卽發。衝冒氷雪。踰越險阻。不趐若元城西山之行。過咸關嶺。有詩曰。男兒豈肯愁寒死。獨跨征鞍上雪關。又與諸士友。詩以道意。宋公時烈和之曰。古轍崎嶇獨自隨。暫時離索莫相悲。心期已向參同見。學力從看氣貌知。懲熱幾多飜吹虀。惡方那忍更成規。天心玉汝眞堪喜。休費幽吟攪我思。公雖在僻遠。不見離憂。以朱子書自隨。爲朝夕之課。手寫周禮一帙。硏窮而讀之。有請學者。敎誨不倦。常曰。我乃新接軍民。而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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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皆我先進也。邊倅皆我上官也。承上接下。曲盡誠禮。隣邑饋遺。一裁以義。貪汚者亦知自戢。北俗憚於軍役。生子率多不育。公爲陳父子慈愛之理。使之感悟。棄兒之俗。爲之少變焉。其敎諸生也。必擧孝悌忠信親上事長之道。循循然善誘之。斥去詞章之習。專心爲己之學。或講冠昏喪祭之禮。或習投壺布算之法。日以爲常。遠近聞風而觀感焉。公以窮邊絶塞。書籍未備。乃爲貿紙於南中。印得四書三經大全諺解。以資講習。內徙之日。仍以付之。俾不廢其業。北關士子。誦慕不衰。聞公之沒。爲立祠以享之。辛卯。量移于寧越郡。壬辰。放歸田里。宋公浚吉。以書賀公曰。在己丑秋。日者言星文有異。議禮之臣當得罪。當時 聖人新作。萬物咸覩。議禮得罪。寧有是理。不料畢竟事乃有大謬者。近有自京來者。言星官說某星見。國有喜事。不日而兄蒙宥 命下。上自公卿大夫。下至輿儓廝隷。莫不動色相慶云。噫。兄何以得此於天人耶。朱夫子所謂天人幽顯。不隔絲毫者。今而後益信之也。公自丙子以後。十年在野。蓄德進學。淸名播著。晩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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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閣。雅望傾朝。善類方倚。以爲宗主。而未滿一年。又以罪廢。小大有識。莫不歎惜焉。公感恩引咎。閉門斂迹。看書玩理。有以自樂。不知其身之窮且老也。退處江湖。又將十年。一世輿論。翕然歸之。實有安石蒼生之望。丁酉。宋公浚吉。以贊善徵至。 上問當代講官第一人。對曰。英發該博。臣不如兪棨。若置春坊。所益必多矣。明年戊戌。宋公時烈。又承 召入見于大造殿。 上命以引進賢才。對曰。臣於前日疏中。已陳數人矣。 上曰。予待兩卿。誠意無有不至。兪棨果有才德。先除講院之官可也。 上自數年以來。大奮有爲之志。崇用儒術。馹召諸賢。兩宋諸公相繼造朝。 上方倚毗二公。共濟大業。而二公之所欲與同事者。實在於公。終始力贊。以回 天意。是日入侍群臣。莫不相賀於 榻前。至有感激出涕者。九月。拜侍講院文學。公趨 朝辭謝。俄陞弼善。再疏懇辭。 上皆優假之。筵臣閔維重白 上曰。兪棨若以爲可用。不宜久置一官。宋公時烈。時爲吏判。進曰。此則臣之罪也。渠感激 天恩。不敢不來。而一心惶懼。每囑于臣。必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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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他職。此則臣之罪也。人臣有才而無誠者有之矣。兪棨則血誠憂國。雖在廢棄。一飯不忘。若置之展布之地。豈不竭其心力乎。十月。自成均館司藝。薦拜議政府檢詳。仍陞舍人兼弼善。己亥正月。沈相之源。元相斗杓。鄭相維城。言於 上前曰。宋時烈謂當今人才。無出於兪棨。誠合擢用。吏判曰。兪棨才學俱優。自 上所知。惟其文辭之富贍也。 上曰。其才可用。則超擢何難。後三日。特拜公兵曹參知。備局啓差副提調。 上敎于三公曰。兪棨旣任備局。意非偶然。凡大小公事。可使之專管。公進謝曰。臣得免刑章。亦已幸矣。而前後 異恩。如是稠疊。未死之前。當竭盡心力。而至於不敢當之任。則恐致僨事之患矣。時連歲凶荒。流殍載路。朝廷謀所以賑貸拯救者。公以爲軍布一事。實爲生民之痼疾。不可不汲汲變通。而如逃故老弱之類。尤不可不急先蠲豁。以續垂絶之民命。而論者例以經費爲恤。公於是取晉悼魏綘施舍盡出之義。以白於 榻前。退而上疏曰。今日軍政之弊。實有可以隕淚傷心者。老弱逃故。不蒙蠲恤。族屬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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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被毒害。此誠古今天下之所未有也。由今之道。無變此弊。不出數年。國無良丁。雖有百萬虛簿。徒積怨怒。而決無緩急一日之望也。今宜特溥大恩。以立大信。然後前頭整頓之擧。庶將賴此爲基本。而國脈終有所扶持矣。今之爲有司者。必以軍布頓減。國計不足爲難。而此則有不然者。自古未有無民而其國獨存者。設令國家用度減半。殆不成形。猶不忍浚剝殘民膏血。以至於無國而後已。況有裒多益寡稱物平施之道。必可行而無可疑者乎。在昔 祖宗之世。士大夫子弟凡爲男丁者。無貴無賤。莫不各有屬衛民志以定。民役以均。自夫國綱解弛。人思自便。士夫胄裔。不復隷名諸衛。雖窮鄕寒族支庶側生者。一有隷衛之名。則莫不以爲大恥。故今之所謂有廳諸衛者。擧皆雜賤之類。而 祖宗舊制。乖亂盡矣。今之爲一切之論者。以爲軍籍可速釐正。使國內衣冠之類。皆有隷屬。以復 祖宗之舊典。此言誠然。而士民之偸安狃逸。不入羈束者。垂及百年。今若一朝而正之。則驚駭愁怨。勢所必至。此誠不可不慮也。夫衣冠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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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厭惡軍籍。以其有定軍之名也。今若自 上親下明旨。痛加曉諭。以均是天民不可獨享安樂之理。垂盡良丁不可偏被侵苦之狀。上自朝廷百官。曁于前銜生進。倡先出布。自幼學品官庶孼許通一應不合定役之類。年六十以下。有室以上。許納一疋之木。此後雖有軍籍之擧。永不令更屬諸衛。使中外曉然知國家此擧其意不在於添丁而在於均役。不在於富足而在於救急。不在於侵削士族而在於永許免役。此令旣行然後。量度見今收布之數。而比較其多少凡諸色軍卒之收布者。或半減或全減。則軍役之苦。可減其半。不但老弱逃故一時施恩之資而已也。然今生民飢餓。上下遑遑。必待秋穡有成新綿發產之後。方可徵收。臣竊聞兩南監營。平安黃海監兵營及統營等諸處。留儲之木。其數甚多。國家積置此等於經費之外無用之地。不敢發動。不敢運用。坐視經用之匱竭而莫之補益者。天下寧有是理哉。亦宜問得實數然後。取用其半。以爲夏秋目前之用也。 上批曰。疏辭實非尋常。予用嘉悅。乃 命公先定事目。公遂具廿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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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畫一以進。上以面議于大臣。大臣皆以爲不便。 上曰。逃故之弊。人多言說。而未得救弊之策。兪棨之疏。似有意見。故欲爲定行者。意謂彼善於此。而諸卿之意。皆以爲難。何可強拂群議而爲之乎。白骨徵布。黃口充軍。愁怨固宜。誠可矜惻。此論旣發。旋又停止。則必有他變通之擧然後。可無落莫之歎也。於是特 命物故兒弱者査出蠲減。後日筵中。 上謂大臣曰。除軍布一事。與賜民田租有異。旣謂之兒弱物故而減之。則日後還徵。事理不當。卿等講究長策可也。蓋公之疏意。卽是耆舊先輩如鄭公經世,趙公翼,金公堉已發之論。而兩宋諸公。相與講議。欲以收布。救得目前倒懸之急。徐待年豐。講行國典中五衛軍資等舊法。而衆口沸騰。朝論不一。汔未有以施措焉。三月。拜大司諫。遞除工曹參議。 上方講心經。講官啓曰。兪棨博通經史。尤精於此書。請使之別爲入侍。講論文義。 上敎以兩宋不入之日則入侍。公以空疏滅裂。不敢當格外之 命。力辭不許。四月。拜承政院同副承旨。兼承文院副提調。獻納閔維重。論參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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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明兄弟葬其父用隧道之事。司諫洪處尹。欲停其論。正言李東溟遞洪而連前啓。 上以旣逐處尹。捧持他人餘論爲 敎。公啓曰。大哉王言。一字爲重。待下之道。必以禮貌。今此答臺臣之 批。有輕侮戲玩之色。似非和平底意思也。 上納之。五月。 孝宗昇遐。猝遇大喪。凡事蒼黃。公在政院。大小廞禮。無不咨公以治。六月。因備局啓請。移公閑職。俾專有司之職。乃拜成均館大司成。七月。拜弘文館副提學。時方諒陰。政在初服。公乃率同僚上箚。論保躬懋學之方。末曰。聖人稱文武之盛德。不過曰繼志述事。而曾子稱孟莊子之孝。以不改父之臣與政。爲難能也。 先王志恢大業。勵精圖治。十年之間。宵旰憂勤。凡所設施。動可爲萬世法程。而尙以世道旣降。形勢多礙。宏綱雖擧而衆目未張。大義雖明而崇勳未集。曁于末年。倍勤 聖慮。密勿講究。庶幾有成。而天不少延。大禍斯酷。盡將艱大之業。投付 殿下之身。今 殿下只當日進 先王所倚毗之臣。而咨詢 先王所講究之策。時省而日討之。月成而歲就之。要使 先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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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畢伸。大業終究。則 殿下繼述之效。豈不光大顯盛哉。且如上年凶歉。民將靡孑。賴 先王竭誠蠲賑。億萬生靈。得免塡壑。而不幸水潦洊災。殆甚前年。下土殘氓。張口仰哺。咸以仰賴於 先王者。責望於 殿下。殿下亦宜聿追 先王之志。急講賑救之策。毋令赤子謂 先王恤我而 後王忘我也。 先王敷求賢俊。俾輔 殿下。夫賢者。可以禮致而難以利拘。可以道合而難以力使。奔走之勞。不如輔導之功。有司之守。不如賓師之尊。 殿下不必強以職務而優養厚禮。爲國矜式。出入經幄。專責啓沃。有政咨焉。有疑質焉。而至於前後所進山野之士不願縻職者。亦以此道待之。使之游居京國。略如宋臣程顥所獻延英待士之制。則庶幾俊彥翕聚。不至紛紜辭退。而新化淸明。大有所賴矣。十月。有震電之警。公又上箚。申論保躬敬德之義而曰。願 殿下謹動以善保其身。寡慾以善治其心。用善人行善政。以克享天心。 上皆嘉納焉。 大葬旣畢。士林諸賢。皆有退歸之計。吏判宋公浚吉。首先陳疏乞歸。公與諸僚請對曰。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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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宋時烈亦欲以焚黃事下去。初開 筵席。無此二人。則恐補養之無其人也。 上卽命卒哭罷後。引見吏判而勉留之。吏判曰。卽今宋時烈,兪棨。俱在洛下。足以輔導 聖德。臣之進退。有何絲毫之損益乎。公又啓曰。尹文擧自以爲科目出身。而自 上待之以賢士。留之以異數。旣付軍職。又授月俸。以是不安。歸意尤切。許以常祿爲當矣。 上命給常祿。十一月。京外諸生抗疏。申請兩賢從祀而未蒙允。公上疏。以爲二臣之道德功烈。實光於五賢。而從祀之請。誠萬世不易之論也。 殿下尊儒重道。卓冠千古。而乃於斯道所在。猶靳褒崇。不殆於古人所謂賴其用而忘其本者乎。請下儒疏。延問大臣及儒賢之士。斷以 宸鑑。速擧盛典。 上批以 先朝持難之事。不允。宰臣 有與內侍相爭體貌。特 命罷推。臺諫論其不可。 上連下嚴敎。公又與同僚請對曰。此實嗣服以來所未有之擧措。雷霆之威。未得其當。而適足以張內侍輩之氣。日後橫恣之習。亦安知不由於此也。至於臺諫。體面甚重。有何氣力者敢生指嗾之心。而爲臺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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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亦誰肯受人指嗾哉。此則 聖敎尤失於中正也。 上意乃悟。卽寢罷推之 命。公嘗於 筵席。猝然病劇。扶出闕門。 上命遣醫給藥。又令掖庭人問疾輕重。公仍呈告遞職。未幾。復長玉堂。庚子四月。 上引見諸臣。論革宮家折受免稅及寺刹願堂之弊。公曰。何獨宮家爲然。如勳府等衙門。皆可一體罷之。願堂之稱。非立敎之事。曾在 先朝御史發遣時。以此入於條目中。而御史廉問。未免疏漏。惟慶尙右道御史閔維重。獨爲書啓。已先革罷。則他道豈有仍存之理哉。海澤折受之弊。亦可禁抑。封略山川。自古爲巨弊。我國地方。環海數千里。魚鹽之利。盡爲宮家之私占。寧不痛甚乎。地部請宮家免稅。以職田爲准。 上以先朝所賜。到今罷之爲難。公曰。宮家免稅。不爲定限。曾在 先朝。嘗欲變通而未果。到今諉以 先朝所受而不爲變通。實未妥當矣。先是。掌令許穆上疏。論 大王大妃爲 先王服期爲失禮經之意。宋公浚吉疏辨。當初議禮。實據儀禮註疏。而終以國典爲斷云。宋公時烈獻議。亦以穆疏爲不是。 上命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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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官雜議之。僉曰。服制已依國典。不可改也。至是。尹善道投疏。托以議禮。張皇傾巧之說。以濟其排陷之計。 上惡其陰譎。卽 命放逐田里。公乃率同僚請對。啓曰。善道疏意無非兇慘。在 聖上好生之德。雖不忍加之極罪。不可不投之四裔矣。其疏不可循例還給。可取示於朝廷。明其罪狀而焚之。 上遂命投諸北邊。臺諫又請善道按律。右尹權諰疏論善道雖有媢嫉之罪。不宜論死以妨言路。臺諫以諰庇護兇人劾之。諰出城。 上欲遣史官諭意。以承旨未卽傳 命之故。怒命拿鞠。公上箚伸解。時宋公時烈。先已去國。宋公浚吉。又以被斥於善道。相繼引歸。又有以 宗統之說立幟於其間者。士類危疑。公乃與同僚上箚曰。夫陰陽淑慝。理難並立。君子小人之進退。實係世道消長之機。故聖人之所致意。而明主之所深戒者。莫先於此。尹善道。本一兇險無狀之人也。粗有文辯。意望濫越。而惟其居室僭擬。行身淫汰。見棄於物論已久。蓄怨含毒。陰俟間隙。傾危之術。屢售不中。以至於今日而極焉。正如虺蝮噬人。不顧其死。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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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俑危言。搆捏禍機。以爲他日陷人之穽。其造意深慘。有不可掩者。只幸 天日在上。奸孼卽加流竄。而其毒焰所及。尙使儒賢逬散。人情洶洶。禍機猶熾。豈不凜凜寒心哉。至於權諰。則自是士流中人也。其論善道。謂之詆讒媢嫉則當矣。而旋以敢言許之。其論宋時烈等。謂之可欲之善。忠實之心。有補於祈天永命之基。則其稱亦盛矣。復以罪言殺士目之。一人之言而若出二口。天下寧有此等議論哉。最是今日之大不幸者。 宗統之說。憑藉論禮。恐脅一世。設機甚深。有不容不辨者。嗚呼。國家宗統。是何等大體。如天之有目。昭揭長存。非居下者之所敢容議而移動尊卑之者也。聖人制禮服術精微。固非人人所可妄論。而乃若其義。則各有條理之可言者。父母之於子。所以爲之三年者。蓋絶稀而僅有。惟四世嫡長者。乃爲之三年。次嫡承重者。亦與長子無異。而其兄非殤年早沒有故廢棄者。則更無疊服之理。自餘承重而不得三年者。其說甚多。若必待嫡嫡相承。父母之於子。必服三年然後其統乃傳。則古今天下國家之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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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絶者幾希矣。設使疏家明言服不三年。其統乃絶云爾。則善道輩之所言。誠是矣。疏家列出四種不斬之說。而主祀傳重之義。實在於其間。則曷嘗以服之隆殺而有二宗絶統之嫌哉。雖然。此皆 聖明之所已洞鑑者。治病無如擇醫。已亂無如進賢。臣等伏見下宋時烈之 批。懇惻切至。奉讀涕零。 殿下於已亂之道。蓋已得其要領矣。而儒賢之士。尙遯于荒野。嗚呼。以 殿下君臣之契遇。誠信之素孚。宜無所不動而難致者。誠以 先王寄托之重。 當宁倚毗之望。而諭以至誠。責以大義。使之亟還于朝。以鎭定浮囂。蕩滌詿誤。改紀朝政。惟新初服。一召之不至。再召之。至三至四。以至十數。不至不止。則彼二臣者。亦非忘世遠引者。感恩畏義。其何說之辭。伏願 聖明益明邪正之辨。永塞讒賊之口。急還儒賢之臣。以固邦家之基。 上優納焉。五月。筵臣白 上開筵之日。命公別爲入侍。如 先朝之例。公辭謝不許。六月。大旱。公上箚。請 上遇災自責。以應天警。如成湯古事。禁侈汰以淸風俗。立紀綱以正朝廷。招賢俊以共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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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納諫諍以開言路。皆今日之急務也。李公惟泰於 先朝末。應旨上封事。論治道而未及進。 上初卽位。宋公浚吉。以白于 上。使之繕寫投進。 上引見諸臣。親出其疏。使之僉議。且令惟泰詣備局。與大臣參商。領相鄭太和等。請先行量田。又以爲鄕約不如號牌。公曰。惟泰之疏。臣亦參見。鄕約主敎。號牌主法。臣意法不如敎。且我國全不知民數。此事爲當今先務矣。 上意頗欲試行。而大臣多憚作事互設。難疑矛盾。擔閣終不可爲矣。時 上候不寧。經筵久廢。公因啓曰。無事之日。引接儒臣。擺脫常規。不必親自講讀。使之從容商確。憑几而聽之。則必不無補益矣。 上以一醫官不卽除吏之故。不許政官之退。俾致經宿于闕下。 玉體受鍼之時。不令提調入侍。政院陳其未妥之意。則 上遽怒。下敎極嚴。至有群下所不忍承者。擧朝惶惑。莫敢匡救。公與同僚陳箚。引明道易發難制唯怒爲甚之語。論甚剴切。七月。拜右副承旨。九月。陞左副。大臣請公遞付閑職。使與趙參議復陽。同參裁省句管蠲賑之事。公上疏辭。 上敎曰。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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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才局。允合此任。廟堂之薦。出於公議。爾何固辭。十月。拜工曹參議。十一月。移拜禮曹。俄還副提學。時歲又大侵。八路同然。而三南尤甚。公在政院啓曰。臣待罪籌司。又忝近密。連見外方狀啓。民事罔極。而國儲蕩竭。無他着手之處。廟堂方議運致兩西餉穀。以充國用。此實幸甚。復除出保障留儲之穀。略當國家一年經用之費。然後南方上納諸色米穀蠲放之外。全數留置。以爲明春賑濟之費。則飢民有所仰望。而庶不至於一時流散矣。在賑廳。啓請各司各衙門所儲銀布米穀。俾令一一開錄。以備取用賑荒之地。又移文于各道監司。使之區別災邑輕重。凡諸色軍丁徵布之役。量宜蠲除。以救其倒懸之急。又請京畿兩湖旣減大同米斗。而如慶尙一道及全羅山郡等不設大同處。則全減其人價布。有司謂嶺南一道。非盡失稔。當只擇凶荒處以賑之。公曰。嶺南大同小異。賑政不可區別。今年田稅。決難輸納。當盡減之。而自京中別措。以應度支之用。則可紓嶺外之窮民矣。又請就從前募粟職帖中量減所納之數。以廣取粟之路。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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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別單。曉諭中外。又謂諸道賑政。開春卽當擧行。節目不可不預先頒布。乃具賑荒事宜廿三條。入啓而施行之。辛丑正月。公與同僚進箚曰。 殿下仁聲仁聞。洋洋於嗣服之初。而尙且和平未臻。水旱洊仍。積弊滋蔓。民生困極。臣等竊意 聖學雖明。而或未盡合於天理之公。 聖政雖勤。而或未盡出於生物之心也。此在 聖明自反而加工焉。其所以屛黜私意。恢廓天理。知行兼進。博施濟衆。則以 殿下上智之資。致此非難也。方今公私赤立。大命近止。此正發政施仁。如救焚拯溺之時也。昔朱子陳救荒之策。首之以蠲逋欠。漢朝於歲首之月。例行寬大之詔。其意思甚好。凡逋欠之年久未捧。徵責無處者。請亟下明旨。一皆蕩滌。此實收人心導和氣之一端也。兵者。國之大蠹。聖王立制。最致深慮。救亂之功雖可賴。而階厲之端恒於斯。況聚而食之。國力終有所不堪者乎。今轂下宿兵。不下萬人。國用安得不竭。民生安得不困。由今之道。無所變通。則不出數年。國不能爲國矣。都監訓聚。意非偶然。則臣等亦知猝然罷散之爲難。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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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所以善處之道。則不可不急講也。前者國家以歲荒之故。已停新戶加抄矣。已令毋補其闕矣。臣等以爲宜遵此令。無加無補。抄擇見存之卒。要不過半萬之數。而所以衣食之資。亦須採用李惟泰疏內軍資別倉一款。使正供之入。不歸於養兵。則國計庶得少寬矣。言者皆以別倉雖設。無物可儲爲難。而此亦有說焉。昔太公封於齊地。不過百里。而以一面濱海之故。能收魚鹽之利。以致富強。今國家以數千里提封。三面帶海。而曾無分寸之利裨益公家。使無限利用。盡歸私窟。國家必欲養兵而患其無具。則何不自今春盡罷諸宮家各衙門鹽盆魚箭船隻。自官收稅。以資軍國之用耶。至如衙門屯穀奴婢身貢等。並可歸之別藏。此在 聖明一號令之間耳。雖然。此亦隨弊補漏之策也。若使年歲登熟。民生少蘇。籍民均役。一復 祖宗朝舊事。則如都監別設之兵。當入於五衛之中而自無今日之弊矣。此則當與大臣及任使之人。從容講究。以爲必行之地。惟 聖明留意焉。 先王深惻黃口小兒之收布。明飭外方。使之査出許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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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鼓舞。只緣上年頒令之初。不言限幾年蠲減之故。各道方有報稟。而廟堂時無指揮。若或爲惜費之說所奪。而未免失信於小民。則民將曰 先王遺澤。育我不卒。此豈可忍聞者哉。大較兒弱之數。不過萬餘。而逐年長成。不過十年。自當漸盡。國家何不能少寬。而忍使赤子。皆懷剜心刻骨之痛乎。御營軍農節除番。已有 成命。急下 明敎。停番自二月始。公私兩便。扈衛廳軍官。當罷無疑。亦望從速議罷。頃者緇流勒令歸俗之 敎。至正至大。實歷代稀有之盛擧也。第有區區之慮。世道極下。人心不淑。國中緇髡。動以萬數。當此生民流散未及安集之際。或不無扇動譊訛幸亂樂禍者。有識之憂。莫不皆然。願 聖明堅定此志。不少撓沮。而所以行之。則必有其漸。先寬良役。以塞驅民之路。嚴立科條。以申入山之禁。而有親屬有田土之類。則充定軍保。使應公役。亦漸削之術也。徐待整頓民籍。人役平均。然後方可發令。永革異敎也。至於都城之內有尼院。甚無意謂。所當先罷以示斥絶異端之意也。宮奴縱恣。爲今日中外之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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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國家坐失人心者。皆此類也。近日通津蟹梁一事。何等瑣屑。而宮奴輩張皇搆誣之說。至達 天聽。屢勤 嚴敎。臣等竊惜焉。 聖明之必令再査者。未免信宮奴而疑士夫。若終使彼伸而此屈。則四方聽聞。以爲何如哉。事雖甚微。在 聖德不無私係之累。則所關甚重。宜亟從臺臣請勿再査之請。以解群下之惑也。臺諫數遞。官方轉動。旣無久任責成之望。又乏公論耳目之寄。宜自今日。如非大段廉隅所係及應罷之事者。並勿許遞。兩司推勘。互捧緘答。如國初故事。則必無不可行之理矣。公嘗謂國家有奮發之志。則必先有變革之擧。其要只在於杜私強公。修廢復舊而已。己亥之疏。先陳救急之策。而固已不合於常情。至若此箚。則窮至積弊之源。悉數救民之策。本末緩急。不啻照燭之明。而箚上翌日。 上引廟堂諸臣議之。多以爲難。公又逐款剖析。殫誠竭論。而群心泄沓。俗議枘鑿。言計不行。訾謗橫加。公乃上疏。乞解諸任。而 上不之允。公又請貸出宣惠廳米數千石。減價糶之。以濟都下窮民。又取救荒方。作爲冊子。分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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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道。使之刊布民間。又請三南漕轉之穀。並令停運。兩西上納米穀。量留八千石。並爲本道賑荒之用。又請貸江都米三百石。南漢米租二百石。以救圻民種糧之乏。四月。旱勢益甚。公請對入見。與宋公浚吉。極陳節儉修省之道。且啓曰。宋時烈若在朝。必有所益。如李惟泰等。並乞別諭召致。退與同僚上箚。申論 榻前之說。又曰。方今世道淪喪。莫不由於私意之障膜。彌滿天地。不能打開。一彼一此。噂沓背憎。寅協望絶。人心轉惡。皆此之由也。 殿下宜建用皇極於賞罰是非之際。無親無疏無愛無憎無尊無卑無遠無近。所以處之。一出至公。截去私係。一刀兩斷。則庶幾旣喪之公道。得以回生。已溺之人心。得以喚醒。而天德王道。不外是矣。禍亂之興。未嘗不由於民生之困悴。邇來四方文報。劫盜火賊。在在竊發。當此生靈流離塡壑之日。又安知不有桀黠兇悖者乘時鼓扇。以階亂厲者哉。赤眉黃巾。皆由此起。此正國家深憂過防之處也。公曾以事奉 命江都而還啓曰。臣見所謂忠烈祠者。卽丁丑死事之臣金尙容,李尙吉,沈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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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時稷,宋時榮等諸人旌祀之所。而尹烇,權順長,金益兼三人。不與焉。物論甚以爲歉。蓋順長,益兼。則以布衣之士。與尙容同死。尹烇則以宮官入城。城陷之日。堅臥不動。被其殺害。此三人節義較著。似當並享矣。 上允之。 上以災異。 命召諸臣。有審理冤獄之擧。宋公浚吉啓曰。尹善道被罪。由於臣等。常欲陳達而不敢矣。諸大臣皆曰。浚吉之言甚好。公曰。 聖明至仁。曲貸凶人之命。若不欲終死於窮邊。則在他時容或可議。今方審理之時。使此人得參。必使邪議者增氣矣。 上曰。副學之言。是也。判中樞趙絅上疏。謂善道不可罪。攻斥兩宋及公。不遺餘力。 上命罷絅職。大司憲趙壽益又陳疏。謂絅不宜斥。由是朝論紛紜。景色不佳。五月。宋公時烈入參於 國祥。先退渡江。宋公浚吉。又出城外。仍有歸計。公入對。請引此二人。 賜對講學。請遞壽益。以懲頗僻之論。 上皆允之。大臣進對。論祧祔之禮。 仁明兩位並遷之意。公曰。宋時烈所論。甚合古禮。其一 宗廟作夾室。其一 仁明當遷而兄弟不可同昭穆也。 上問以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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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姪。以兄繼弟。周禮乎。公曰。非亶周禮然。殷禮亦然。春秋之義。亦然矣。自唐以後。兄弟雖三代合爲一。此非古禮。故君子譏之。當初西翼室入 恭靖。而入 德,睿於東者。此非以昭穆論。隨空處而入。恐甚未妥。且 四祖之廟有翼室。而其後不復改作。此尤未妥。臣以改作爲便也。七月。 祔廟禮畢。公又與同僚上箚曰。日月奔邁釋禫躋祔。仰惟 聖懷愾然愴然。踐位行政。思光前烈者。庸有極哉。古昔聖王能成一代之治者。非立志無以恢基。非踐實無以成務。故雖有興衰撥亂之志。而未能允蹈以實其志。則正如欲飽而不食。欲煖而不衣。終無飽煖之期矣。卽今 聖候恒在違豫之中。金華日三之接。雖不能望復常例。若於 淸燕之暇。頻接儒士。擺脫文具。或講論經史。或詢訪政治。其浸灌啓發之功。未必遽減於 法筵之日開。而至於收斂志氣。保養精神。使聲色玩好之欲。惰慢邪僻之氣。不敢干於身心。此又從古聖賢切要心法。修齊治平。莫不從這中推出來。苟於此處。欠却着實工夫。則燕安之毒。日以益深。侈肆之禍。熾然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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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此正治亂興亡之所由判也。前後章箚之事係利害者。雖蒙 嘉奬。而未卽施罷。留時引日。竟歸倚閣。是以政令日趨於頹廢。朝廷之間。玩愒成風。 殿下欲矯其弊。則卽當摠攬綱紀。凡言之用舍。事之可否。詢咨輔臣。爰及左右。當斷者斷之勿疑。當行者行不猶豫。賞罰必當功罪。擧措不失枉直。淸明剛大。雷厲風飛。使紀綱頓擧。群工震悚。興撥之基。亶在於是矣。天之所惡。莫甚於奢侈。奢侈之極。天必降兵荒之災以大滌之。方今奢侈之弊。臣等已累陳矣。改革之端。不外導率。近聞閭巷之談。因掖庭闋服之際。紗羅之屬。市藏一空云。信如所傳。則高髻長袖之效。亦何所不至也。夫有國有土者。必有當土之產。自足衣食其人。豈必取資於遠物哉。國制。君臣享賜祭祀奠幣。皆以土產紬布。明載大典。今若因 國家除喪服闋之機會。嚴立科條。先自宮中。法服之外。勿用錦繡。以及貴戚公卿士庶。凡用域外之物者。一切禁斷。犯者如私通禁物之律。只就我國地產。明加等威。以別貴賤。一洗沈痼之陋習。永除生民之大蠹。此亦格天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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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也。古者大侵之禮。國君不兼味。鬼神禱而不祀。百官修而不制。今之大侵。非只一歲。今日君臣上下。當大警動大變通。危懼減約。一如齊之莒。衛之楚丘。曩日之南漢也。以此言之。 宗廟百神之禮。固可省也。各司貢物之入。固可去也。凡百營修之物。固可停也。 殿下之自處。不以有國有民。群臣之體行。不敢有其官職。如是然後庶幾保我孑遺殘民矣。轂下見存之兵。最國家之所恃賴者。而聚食旣煩國將不堪。亦宜如周世宗簡練之法。要使食足以養兵。兵不至宂食然後。可爲緩急必用之兵矣。登收賢俊。以致其用。亦無他道。只在 殿下益懋聖學。專意斯道。必待其人。以行其道。則道之所行。人不得不出。傳所謂修身以道。取人以身者。正謂此也。不然而只以禮貌拘之。情意挽之。則所謂賢者未必樂留。而終於忠賢嚴憚而日遠。流俗親昵而日近。遠近之分。親疏旣判。多寡之勢。左右便異。則 殿下今日之誠心。臣等亦不敢必保其無變也。公於此時。獨任世道。出入告順。極力維持。而諸賢俱去。倚毗無人。詖淫之說。又出而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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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亦悶然無可柰何。而獨以 上心尙盛。賑政方急。故不敢言退。黽勉從事焉。是年至秋不雨。三南赤地。其餘諸道。次第告急。公以爲兩西米穀。旣已輸用。而西路重困於客行。不可不一體顧恤。請兩西諸色軍兵諸寺奴婢徵布。皆令折米以上。而米穀應輸之中。量減萬餘石。以資本道。又請貸江都米數千石。以給圻民客行之役。又謂國事至此。如北京歲幣。亦當折減。 上命議于大臣。大臣難之。 上議移給倭之米。以爲賑用。公請減給而取其餘。又謂山郡入作流民。不可任其游惰。當知其數而山田量宜收稅。以活良民之命。兩南辛丑條各司貢物。換穀留置。北道米穀一萬五百石。移運于嶺南。幷爲春賑之資。 聖節有軍器寺造進銀甲之擧。公啓曰。國家不幸。逢此大侵。祭享御供。皆爲節損。銀甲新造。亦非節省之意。 上命勿造。又請內需奴婢貢布。盡付賑廳。 上亦許之。藏氷爲各司巨弊。自官應給米布之外。責出於貢物下人及市民坊民者。罔有紀極。通計一年藏氷時所用米。不下累千餘石。是冬。公自賑廳料辦。一毫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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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民。又請各司貢物。已足支用。而猶徵其餘者。悉令權減焉。又上疏。請令諸道毋督逋糴。以活將死之民。壬寅正月。拜吏曹參議。啓曰。今年饑饉。倍於上年。賑濟之擧。萬分緊急。請取上年賑救事目中。更加參商。凡爲廿一條。分付于三南監司。又請沿海諸邑辛丑條上納田稅。依上年。使之待秋退徵。京畿海西沿海凶荒。又次於三南。亦令借常平廳耗穀以救濟之。朝廷分遣賑恤御史於兩南。公與諸公講定事目十餘條。又別令搜訪人才。疏決獄囚。又請湖南左右道辛丑條田三稅米菽元數內。除其三分之一。留作本道賑資。又請兩南被災邑有身役者。蠲布退捧。各有等差。又請貸江都米六千石。均給災邑。關西各樣穀四千二百餘石。菽一千八百餘石。留置本道。使之分糶。並令待秋取償焉。京中則於訓鍊,宣惠兩處設廳。三月以來。或設糜粥。或給乾糧。公與趙公復陽分掌。而迭往看撿。殆無虛日。染癘絶食者。亦皆成籍分糧。俾免顚連之患。且出本廳米一萬石。以救坊民阻飢之急。城外鄕遂之民。亦給種糧。使不失時焉。蓋庚辛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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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水旱仍洊。公私赤立。餓莩相望。人皆以生靈不盡擠於溝壑。則必有聚爲盜賊之憂。公與趙公復陽。實管賑事。憊心疲精。夙夜不懈。內外遠近。無不闊狹。告諭奬詰。皆合事宜。四方之仰哺者。若赤子之待父母然。起庚子冬。盡壬寅春。國中民命。無有捐瘠流徙者。而公則積盡勞瘁。大疾已祟矣。八月。請急歸省林川先墓。以病乞解。不許。九月。還朝。是行也。士友諸議。謂公不當復入。公之素志。亦非不在於此。而蓋亦有所待也。十月。病遞。拜禮曹參議。遷同副承旨。十一月。又拜吏曹參議。洪判書命夏將擬公藝文提學。而以公秩未二品故。請於 榻前而陞之。仍拜成均館大司成。兼同知春秋館義禁府事。十二月。拜司憲府大司憲。癸卯正月。與同僚陳箚。請立志以立大本。寡欲以養 聖躬。懋學以回賢者之遁思。革弊以救小民之顚連。公在玉堂時。屢陳此意。而此箚又加申申焉。朝議以國子之長。必擇有學術者。兼帶而久任之。請依 先朝故事。以公兼大司成。公嫌不敢當。疏辭不許。三月。拜吏曹參判。兩宋旣退。歲首聯名陳疏。言 上闕失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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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旨無報可之事。李公惟泰承 召入都。蓋 上以其疏事。當有施設。屢 召不置。旣至。不卽 賜對。而反有循例推勘之擧。公於辭疏之末。並陳非禮士之道。兩賢從祀之請。久未蒙允。公又上疏曰。夫道學之於國家。猶人身之有元氣。古先哲王於道德學問之士。雖不能生幷一時。以致其用。而亦莫不追加顯奬。咸秩祀典者。此豈亶爲一人之榮耀。一時之美觀哉。誠以闡明正學。扶持士氣。振勵當世。作新斯文之擧。大有所賴而不可少緩也。當此世道益下人心不淑之日。尤不可不表章先儒。明示好尙。以一統紀。以正趨向也。五月。有一種邪疏。斥從祀並詆公。公又略辨讒說紹述之情狀。七月。公疾甚。陳疏辭。遞拜漢城府右尹。又以病遞。九月。拜副提學。十月。移拜都承旨。時 上候累月違豫。藥房逐日議藥。公不敢以私病爲言。力疾供劇。舊症添谻。十一月。拜吏曹參判。以病不赴政廳。遞拜右尹。甲辰正月。又拜吏曹參判。公病已篤。陳疏卽遞。二月。相臣白公病革而貧無以辦藥。 上命內局給牛黃。是月二十五日。卒于城南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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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寓舍。四月。引歸于林川。 上命該曹題給喪需。又令畿湖沿路。使之護送。遣禮官致祭。五月七日。葬于先兆左坐壬向丙之原。公氣稟淸粹。機鑑精明。論議英發。遇事立斷。不喜爲崖異斬絶之行。而至於義理邪正之辨。截然有不可犯者。居家孝友出人。常以早喪怙恃。未及致養爲至痛。宗孫貧弱。不能成家。公爲之經紀而先後之。在官之日。自奉家廟。祭祀時則必招宗孫。朔望。率子弟參拜曰。支子輒奉。禮所不許。而欲以致吾哀慕之誠耳。兩姊年老且寡。以時迎會于家。奉養備至。以爲湛樂。俸祿饋遺。與之均分而不自私也。季弟無依。不幸而夭。生則敎率之。死則營葬之。撫護幼寡。極其憐傷。以諸姪失學爲憂。雖在流離旅資之中。必聚會而勤誨之。以成其材焉。推之宗族。盡其敦睦。無遠近戚疏。咸得歡心。時以酒果。會敍情意。其有患難。必極顧恤。內外咸與依歸。事無巨細。皆就正於公。而唯命是聽。待子弟愛而敎之。先以義方而嚴其課業。待奴僕惠而威之。主於恩信而程其服役。使人必以其所可爲者曰。苟過其力分。不能爲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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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必謀其始曰。苟不善始。必有後悔。故人樂爲用。擧無敗事。不用聲色。衆務自理。居官御下。亦用此道。吏民畏愛。暴悍自服。性本儉約。無所營爲。活計至薄。處之裕如。宰邑之日。不復經理私計。自己亥與聞廟謨以後。絶口不言家事。奢麗之物。未嘗近於身體。自布衣至宰相如一日。衣食取其不至飢寒。器用亦不苟備。無則闕之。雖於章服諸具。不容不辦者。或借於他人而已。臨終戒諸子。襲斂愼勿用錦綺之屬。公酒量甚偉。多而不亂。未嘗以酒廢事。口無擇言。愈益和易。猶且謹飭不放。每自警而警人。取剛制二字。扁于座隅。公嘗曰。士君子當以識量爲先。苟無識量。碌碌凡夫。何足道也。幼時與弟往見秋穡。弟發奴輩奸細。公責以無涵容之量。如不見也。平生未嘗與人相較。其在賑廳。有司者議事不合。語頗侵之。同席者頗不能堪。公徐曰。此非一人家事。君不宜有此。同列愧服。公自少時。已有經濟志。於世務上。無不存心而審度焉。 孝廟初載。群賢進用。將欲有爲。公以爲我國儒先設施之方。無如栗谷李先生所著。乃就其文集中。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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摭條列。要以合古而通今。成一冊子。以示諸賢。名之曰江居問答。蓋取諸東湖之義也。及至起廢之後。欲大加變通。以贊 先王復雪之志。而廷議掣肘。率多沮格。然公不自撓奪。其或有利害之切於民生而慮致異同者。則先爲開示其端。以俟執政自發而後贊決之。以此議多得行而事不相盭。其秉公不私。忠實懇惻如此。嘗愛謝太傅所稱訏謨定命遠猷辰告之語。深味而風誦之。至於祥刑弼敎之道。尤致意焉。每當諸臣奏讞之際。必以欽恤服念爲先。嘗於內氷鑑。有竊食上供生梨者三人。年皆未成。而刑部請訊十次。將至隕命。公爲言于 上前。特除其刑。凡庶獄要囚。賴公覆議。獲蒙 恩釋。如此類者多矣。公以經學。見推一世。入侍 筵席。奏對之時。眷眷以格君心救民命。爲第一義。 孝廟大爲嘉尙。酬酢如響。其有經書奧旨古昔疑文衆所難解處。必以咨於公。公辭謝而不敢當。則 答曰。開陳文義。能曉人所不知之處。不必固辭也。自戊戌侍講之日。 上輒已側身傾聽。禮待之異於他人。及卽位。置公玉堂。數年不移他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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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責公以經幄之重也。公亦精白一心。以待 顧問。非有疾故。不替禁直。論事章箚。皆出公手。一日進講人心道心危微之說。旣罷。洪左相命夏。顧謂入侍諸公曰。今日筵中。若無副學一人。誰能奏達文義者乎。蓋公之爲學。先從性命上透。故見解通快。實多獨得之見。自言弱冠時。得栗谷,牛溪理氣往復書熟複。而未得其要。遂倂求退溪,高峯說而反復之。沈思積究。至忘寢食。久而後始識其原委。自是於凡實學。皆不待師資而通其大義。終始得力。則在語,孟上。居閑之時。溫尋經籍。日夜不輟。有所領悟。便卽箚記。尤習於歷代史書古今治亂人物出處。無不了然於心目。至若星經堪輿醫藥卜筮陰陽理數之說。一見卽解。能通其奧。雖老於方術者。咸推以爲不及也。公於易學。用功甚深。自爲諸生應擧明經時。已能曉達精義。嘗爲余講說啓蒙。至文王後天八卦。卽曰。此吾所嘗聽瑩處。不敢爲君強解。蓋公有疑不決而開發之也。宣擧思賾數年。乃取說卦三索說。作圖以質曰。恐此乃後天之本領。而朱子卦變圖。因是而演之者也。公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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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之遽信。而亦不以爲非也。癸卯冬。候公京邸。略及變有體用數語而別。冀幸後日卒得公商確之力。而公已病矣。噫。公立朝三十餘年。中間坐廢者。前後幾二十年。其安於朝廷者。僅六七年矣。晩歲。遭逢盛際。擢授軍國之政。 聖意實有所托。公亦感激圖報。而 天崩中道。時事大謬。同其進者擧同其退。而公則自念受 恩非常。 繼明不替。國事孔棘。未忍便決。欲以盡忠於 嗣王。追答 先王之殊遇。然其耿耿一心。不忘於丘壑之中。別時謂余曰。吾今謝病欲出江上。轉向松楸。歸臥湖山。復得數年之閑。以續昔日錦峽之遊。計已定矣。病終不醫而志終不成。士林爲之歎悒。公於文章。不專用力。而四部百家。靡不貫穿。蓋其看書。不比他尋行數墨而已。必先摠括一篇大意。而考其脈絡。探其歸宿。故凡一過眼。能終身記得。嘗謂余於記性無大過人。而久而不忘。則差長云。爲文。主於通暢。稿不再易。尤長於論議上。不以文辭勝理義。於詩對景寫懷。不甚着意。常言詩不貴巧麗。有意爲此。非性情之流出矣。平居。未嘗輒爲無益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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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出入禁掖。講議敷奏等辭。固已書之太史。而至於放逐閑退之時。遇境應酬之作。亦皆記實道意。自倣於立言詩史之法。廑若干卷藏于家。貞夫人全州李氏。 世宗大王九世孫。其考曰山岳。有三男。長曰命胤。文科正言。次曰命弼。進士壯元。次曰命興。一女。適尹捄。命胤娶掌令尹衡聖女。生一男一女。男曰相基。女適宋茂錫。命弼娶牧使閔燾女。生一男二女。男曰敬基。女長適李厚坤。命興娶參判尹文擧女。生二男二女。男曰夏基,晉基。女幼。(子孫錄追記)宣擧自少日從公遊。晩又隨石湖兄。與公相守於寂寞之濱。平生待之以師友之間。今者諸孤謂余應知公之蘊。使具其事。將以請銘於作者。宣擧素不能習於文字。不足以發揮君子之光。而義不獲辭。忘其陋拙。輒第錄其一二。以俟知德者之採擇焉。坡平尹宣擧。謹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