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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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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漢日記(丙子)

  [丙子]

  [十二月]

十二日。義州府尹林慶業。狀 啓入來。朝廷始知賊兵之犯境。而上下人情。皆以爲此賊必不深入。將以一枝兵。臨壓邊境。以爲脅和之計云矣。十三日。邊報漸急。賊兵已到安州云。余時脫直在家。早朝詣 闕上疏。請急修南漢之備。不報。是日。廟堂猶欲開承文院褒貶坐起。其不急國事從容舒緩之態。可見矣。

十四日。早朝。余詣 闕。聞賊兵入黃海道。 兩宮始有去邠之議。 闕中洶動。無復形樣。余與同僚。齊會講院。兼輔德李命雄。以爲賊之大軍。未有如是急進之理。此必其先鋒若干軍耳。今日去邠。則蒼黃莫甚。遂聯名上疏。請遣使臣詰賊來由。且令都監兵。控扼險要。以遏奔突。從容動 駕。不報。是日。 嬪宮先向江都。各司潰散。號令不行。儀衛不成。弼善尹烇。陪行先發。旣已。聞賊又過瑞興。大內震沸。 兩聖急速治行。而衛士奔波。夫馬責出無路。掖庭妃嬪。顚仆闕下。慘不忍見。未時。 大駕出明政殿正門。 世子差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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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駕。到南大門。聞賊騎已迫沙峴。 大駕駐門樓上。 世子立馬水橋邊。 上令崔鳴吉,李景稷等。出往賊營。以通好意。又使申景禛領都監炮手數百名。結陣南門外。以備不虞。先是。朝廷已遣精炮數百。控扼沙峴。賊兵旣到。軍士皆藏藥以待。將殲其前軍。鳴吉竭力開喩。使之勿放一丸。護賊兵過峴。 兩聖卽回駕向南漢。都人士女。塡塞道路。哭聲震天。蹴踏死者。不可勝數。黃昏。 二聖到南漢城下。山路險峻。氷雪崢嶸。余亦馬蹶。步上峻阪。夜深始入南門。 兩聖入城有頃矣。余卽與輔德林堜,兼司書金益煕。詣闕下。 世子引見密使。 下令曰。卽者。廟堂已定微服出城。潛入江都之計。宮官須知悉此意。其或可追及者。急急治行可也。蓋入城之初。廟堂入對。副察使李聖求以爲此城不如江都之完固。中夜。自 上聲言巡城。微服與數十騎。馳赴江都。 上許之。故 世子有是令。而近侍若干人外。無得知者。臣聞 令。不勝驚愕心骨俱寒。蓋賊兵數百騎。已屯於京城之南。其游騎。萬無不遮截江都之一路。而且賊最善探候。脫有不幸。將置君父於何地。卽跪達曰。此計之危。不可嘗試。 世子曰。已定議。雖危無可奈何。臣悶然而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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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李掌令厚源。悉傳此意。遂會若干臺官。祕密請對。請停其計。雖未蒙 允。微服潛行之議。遂寢。

十五日曉。 二聖發向江都。天寒大雪。士馬凍仆。 世子纔出南門棧道。軍兵塡塞。不得前進。 世子下馬坐軺床。臣與司書金益煕侍立。天之將曙。前驅傳言。 大殿玉候靡寧。將欲回駕。使之催促藍輿。 世子聞報驚起。揮涕前進。棧道甚狹。軍衛壅塞。不得進退。臣跪達曰。今 邸下急急前進。則非但水棧甚危。道路壅塞。 大駕不得廻矣。不若回輿於南門下稍寬處。待 大駕回到陪入矣。 世子用臣言。還駐南門下。平明。 大駕入城。 世子陪還。是日。鳴吉還自馬夫大營中。言賊責我以三事。其二件。卽請 王子大臣事也。第三件。卽索春初絶和人事也。若從其言。則和事決可成云云。是夕。賊先鋒進屯三田浦。

十六日。早朝。以宗室綾峯守爲王弟。刑判沈諿爲大臣。出送虜營。賊詰問王弟之眞僞。諿不敢隱言。賊不受。送諿等還。是夕。賊進迫城下。城中洶洶若不保頃刻。廟堂劻勷。不知所爲。史官金弘郁等。請 親御殿上。嚴加敎令。期以軍令。 上允之。卽召體使金瑬,大將具宏,申景禛,李曙,李時白等入。 敎曰。今日內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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勅軍士。以爲守御之備。萬一疏虞。則體臣以下將用軍法云。瑬等承 命而退。上下臣民。皆思自奮。一夜之間。守城節目差定。余時在 闕下。不勝感慨。退與尹集,南老星等聯名上疏。條列守城時急事務七八件。不報。疏本亦失。時城中戰守之議稍定。而崔鳴吉猶力言馬夫大指天爲誓。和事可成。 上以爲然。

十七日。朝。遣左相洪瑞鳳,戶判金藎國,參判李景稷等。充使十王軍前。瑞鳳等至虜營。賊引立於陣外百步許。使行拜禮。瑞鳳等股慄僅成禮。賊不給氈席。跪之陣前曰。汝等有所言。須說道也。瑞鳳對曰。小邦獲戾甚重。大國興師問罪。小邦旣已知罪矣。有罪而伐之。知罪而赦之。實大國體天道春生秋殺之義也。此後小邦敢不惟命。十王曰。爾國若出送 世子。則當撤兵云。瑞鳳等不能措一辭而退。是夜。金瑬,洪瑞鳳,崔鳴吉,張維,李聖求,金藎國,李景稷,韓汝溭,洪霶等九人。相與密議入對。請以 王世子出質。更唱迭和。辭說浪藉。有非臣子所忍聞者。 上允之。 世子亦自請行。余自帳外聞之。心魂驚散。進握都承旨鄭廣敬手。問其曲折。則鄭仰天太息而已。更就兪翰林㯙。得聞其詳。相持涕泣。適逢李校理時楷。爲言其由。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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卽獨入對。請斬唱議者。余亦還所館。會同僚輔德林堜,司書金益煕,徐祥履請對。林金皆請斬發議者。臣亦進曰。 殿下若不速斬此輩。以正王法。則大義不明。將無以爲國。汴京城中。若斬李邦彥,白時中輩。則未必有靑城之辱。前鑑孔昭。伏願。 殿下快示乾斷。 上曰。諸宰之言。亦豈爲自身計哉。臣又進曰。此輩旣發此言。今日 世子出城。則明日必請 殿下出城。 兩聖旣出之後。臣實未知此輩之計爲國乎爲身乎。 上曰。國事至此。諸宰亦不知所爲而發此言。汝等無多談。臣仰瞻 天顏慘慼。流涕滿襟。臣亦涕泣而退。與同僚環坐 闕下。見鳴吉輩抵掌談笑。論風水玩雪月。神色自若。豈天實使然耶。駭怪駭怪。○當諸宰入對罷出之後。金判書尙憲聞報。直詣廟堂。涕泣切責領相金瑬曰。公居首席。敢發此言。將何以自容於天壤之間耶。辭語嚴截。瑬亦愧屈。卽入待罪。是夜。微淸陰之責領相。輿情之齊奮。則 世子幾不免虎口之行矣。 世子旣不出城。輿情憤惋。三司卽發戰守之議。則廟堂及崔鳴吉。亦不得已從其議。人皆笑其非情。是日。 上出御殿門。敎諭臣民死守孤城之意。臣民無不感泣。 上又下敎有所懷者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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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策。沈光洙進 啓曰。 殿下深悔和事之非。敎諭臣民死守之義。滿城之人。孰不感泣思奮。然今日之事。必先立大紀律。然後可戰可守。所謂立大紀律者。卽先斬主和臣一人。梟示軍中也。 上曰。誰也。對曰。崔鳴吉也。 上曰。爾意知悉。遂罷。○時。戰守之議旣決。人人思奮。將士亦多自願出戰者。御營都監兩軍中精炮數百人。逐日散出。抄擊零賊。殺傷頗多。城中之氣稍振。一日。賊數人來到南門外。招譯舌云有所語。廟堂欲因此更起和議。東陽尉申翊聖入對。請勿相接墮其狡計中。 上允之。使城上將士。峻辭斥之。東陽言論慷慨。終始守正。前後呈疏及進對。多有所匡救之言。恨不能置之廟堂之上也。○時。賊兵雖圍城底。而城形闊大。兵馬單弱。不能綿絡成伍。處處立營。皆以蒭人及我國被虜人排列成陣。其騎兵。則隱現山谷間。什什伍伍。乍往乍來。使觀者莫測其多少。此時若廣抄忠勇思奮之士。決戰一隅。則庶可摧折兇鋒。使不能全然輕侮。而廟堂本意。不在戰守。百般窺伺。欲提起和議。迫於群情。不得已區畫戰守之策。而心跡旣殊。事不誠實。言今夜當擊。明日當戰。而或托日不吉。或托風不順。或稱待外援。若將出兵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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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者。一日而再三。因此士氣日怠。賊備日盛。更無可爲者矣。賊之初來也。不意 大駕之入南漢。今旣得此機會。彼必驩然雀躍。一邊請兵。期於得志。故識者皆以爲差過數十日。賊援大至。則國事去矣。是時連日寒甚。士卒坐守危堞。晝夜不離。墮指裂膚。天大雨雪。 上與 世子。步上殿後岡。焚香露立。涕泣祈禱者幾半日。 天語懇惻。 天顏慘慼。左右從官。皆嗚咽不敢仰視。大臣入請還下。 上不允。御袍沾濕徹肌。大臣遂固請扶掖下來。滿城軍民。無不聳感垂泣。○時。和議久絶。廟堂躁悶窺伺。適會李曙入對。言使价久斷。賊中形止。無由詗知。令方元朝迫近。而胡人例重歲節。若使解事人。偕譯官將牛酒出送虜營。道達舊日和好之情誼。則賊中情形。庶可探知矣。廟堂極贊其計。金尙憲爭之不能得。二十六日。果使人持酒送虜營。則賊却不受。且言皇帝親領大軍。生捉金元帥。不日當到云。廟議因此大變戰守之計。益背馳矣。初忠淸監司鄭世䂓聞變。收合民兵。得七千人。星夜前進。不待後繼。孤軍深入。駐營于梧桐川邊山坡。列邑軍兵。隨到隨進。無復隊伍。識者危之。二十六日。賊引兵攻世規軍。兵不及排陣。賊刃束至。軍遂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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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乘勝蹴之。世規脫身而走。藍浦縣監李景善。連山縣監金弘翼。金井察訪李尙載等。皆死於義。先是。忠淸兵使李義培。領兵七千人。纔到竹山山城。而素性怯懦。無意進前。其婦娚李曙又送書堅守竹山山城。故世規屢次傳令合兵俱進。而義培不從。世規兵以此尤致速敗。世規旣敗。兩南兵氣沮喪。益無可爲矣。◑江原監司趙廷虎聞變。領道內兵數千人而至楊根。原州營將權井吉。奮袂請進。廷虎一以兵事委之井吉。井吉與春川江陵兩營將。連兵作三營。而前據龍津上劍端山。擊斬賊無數。又與城中烽火相應。以通聲勢。賊悉精銳攻之。井吉以精炮。分伏崖石間。輪放火炮。連戰兩日。殺傷頗多。第三日。賊又悉力仰攻。戰方酣。賊兵從山後掩擊。江陵營潰之。諸軍隨風齊潰。廷虎與井吉。收合散亡卒若干。與留都元帥沈器遠合兵。入楊根迷原峽。○賊旣却牛酒之後。廟堂無計復起和議。翊衛許僴。因體府從事官李倜。言於崔鳴吉曰。敵旣言皇帝親來。其虛實雖不知。今若遣人問曰。爾等言皇帝出來云。未知皇帝今在何處。而何時可到城下云爾。彼必有所答。因此得接言語。則和事階梯。可得矣。鳴吉聞之。以爲奇計。卽入對。薦許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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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前。 上卽召僴親問之。然其計。將送僴虜營。校理尹集上疏力爭之。不報。翌日。使洪瑞鳳,金藎國等往虜營。問皇帝消息。賊不許入其營。只言皇帝不日當到。又誇張忠淸江原等軍兵潰敗之狀。廟議洶洶。益不能成樣。○時。賊援未至。外勢單寡。物議喧嘩。皆以爲不先挫其氣。則雖百端哀乞。和終不可成。咸咎廟堂之不出兵。將士亦踊躍請戰。廟堂不得已臘月二十九日。出兵六百餘人。三百出東城望月峯之對峯。三百出北門下山阪。望月峯之兵。進戰數合。欲奪其對峯。一時放炮之聲纔出。賊數百吶喊齊進。我兵驚退。中箭者七十人。死者六人。北門之兵。旣下山阪。時體相金瑬。親自巡城。麾兵下平地。焚其松柵。所謂松柵者。賊旣圍城之後。驅我國俘虜男女。斬伐松木。四面作柵。奄成一長圍。使內外不通。松柵之據山阪。僅數百步。前此我軍雖出城。而每據山阪不下。故賊不敢仰攻矣。是日。金瑬令軍官督令下平地。否者斬。北門守將元斗杓爭之不聽。我軍旣下平地。賊佯退去官軍五里許。我軍易之不設備。日將暮。體使使之回軍。軍回無復紀律。不整列不殿後。雜沓還來。纔回步。賊騎數百齊聲吶喊。一時馳進。我軍纔接山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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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騎已逼。山阪路狹。我軍不能轉旋。未放一丸。賊下馬亂斫。死者幾百餘人。領將申誠立,李元吉,池海龍等。死於亂兵。生還者皆中箭被創。城中大震。上下色沮。自此以後。不復出兵而一意哀乞矣。○是夜。崔鳴吉與張維等。搆成一書。其辭極其哀屈。翌日。將送虜營。其意皆乞降也。金尙憲及金藎國。以爲昨日敗衄。今日哀乞。賊必以我爲勢窮力竭也。今日則決不可送書也。 上不允。使洪瑞鳳,崔鳴吉等使虜營。賊使瑞鳳坐之松柵之外。傳所謂皇帝勑書者。瑞鳳等跪受而還。其書直稱詔諭朝鮮。而輒稱爾汝。節節數罪。慢辭悖語。有不忍見。其末端云。爾若有辭。不妨明告云。崔鳴吉等。執此八字。深以爲幸。將復書。稱臣乞哀。金尙憲與金藎國爭之。雖不下臣字。而言必稱皇帝。辭甚諂屈。不忍正視。蓋金藎國。變其初見。深斥乞哀之非計。故廟堂自此以金藎國爲異議者。不復使虜營。○翌朝。將送乞降書。金尙憲苦爭之。僅不書臣字。金瑬等以爲事勢終歸於稱臣。不如直書臣字。李植爭之曰。事至此。義理二字。姑勿論。雖以利害言之。安有不先講定節目。不識彼邊事勢。徑自稱臣之理乎。瑬曰。吾則已自知爲萬世罪人。今敵人見書。若怒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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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書臣字而却之。則悔將奈何。洪瑞鳳等唯唯而退。自 上特命勿書臣字。瑞鳳等遂奉書出城。三司多官入對。請姑停國書。 上不允。余時入闕。見李翰林之恒,金翰林弘郁曰。今日之書。雖不下一臣字。而乞哀請降。其實稱臣也。臣子於此。若拘於常例。不爲入爭。則豈理也哉。二友咸曰諾。遂與二友請對。臣先進曰。臣聞昨有兇書。臣雖未得見。而其中悖語。有不忍見云。臣子聞此肝膽寸裂。況聞今朝又有復書乞哀之擧云。臣不勝驚駭之至。今此復書。雖極卑屈。苟可以救君父之急。解孤城之圍。則臣子至情。容有隱忍處矣。但今者狡虜旣言賊汗親來。至以詔諭爲名。其勢必將要 兩聖出城。 殿下其從之耶。賊萬無只得一張乞哀書。欣然退軍之理。今日乞降。則明日必令稱臣。明日稱臣。則次日必令出城。 殿下何不量度事之首尾。直爲此必無益之擧也。 上曰。今日送書。別無大害。爾等勿慮。李之恒曰。近觀廟堂所爲。一節每加一節。今日稱臣。則明日必請 殿下出城矣。上曰。安有是理。金弘郁曰。若城中事勢萬分危急。則猶有可諉者。今則糧食尙支四十日。外援猶有可望。何必先自動撓。一至此哉。以此求和。則和終不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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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上不答。臣更進曰。今日國書。雖不書臣字。其實稱臣。茲膝一屈。不可復伸。伏望停寢國書。 親御殿門。出兇書焚之。敎諭臣民以死守之義。則恢復或有可望矣。 上曰。年少之人。不能遠慮。致有今日之患。爾等更勿多言。入侍諸臣。出涕而退。○洪瑞鳳等奉書往虜營。虜受之。言皇帝卽當回報。而蒙古王時未來到。待其來面議回答云云。自是四五日往來遂絶。一自國書往復之後。廟堂日夜聚首。翹望彼之一言。至於戰守等事。抛置度外。更不擧論。而忌嫉言事之人。不啻仇敵。目以浮議。指爲好名。噫。城之危急。迫在朝夕。上下方將騈首受禍。何暇念及名利。而尙此以名利二字。箝制衆口。使不敢言。亦獨何心哉。怯懦麤鄙之徒。怵迫希冀。寂無是非。且兩司長官。尤尙循嘿。同僚雖有發論者。輒沮抑之。城中人謂之應時臺官。而年少之輩。或於屋下之談。憤惋詆斥。故廟堂視年少輩若私讎。余一日與尹集在所寓。金益煕來言於尹曰。凡事不破其本而治其末。則必無可成之理。今使崔鳴吉在廟堂而望戰守之功。豈不相左乎。欲與兄共斥之何如。尹諾之。蓋尹與金同在玉堂。兩人卽到 闕下。會三司多官。欲齊擧彈崔。大司憲金壽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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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不酬應。大司諫金槃。叱退益煕。使往城堞。蓋益煕卽大諫之子。而時爲督戰御史故也。蔡執義裕後唱言曰。今崔之一身。如孤雛腐鼠。彈之甚易。然此擧反似疲勞。不必爲之云。其意深彈崔而故爲大言也。衆皆從蔡言。尹爭之。不勝憤怒而退。其後尹獨請入對。力斥崔之主和差誤事機之罪。請黜之。反覆數百言。上竟不允。崔,尹之怨。自此益深。杞平君兪伯曾上疏。言大臣誤國之罪。請斬尹昉,金瑬。以謝群情。其斥尹昉。則無才無德。極庸極懦。伴食朝堂。從他笑罵。春初絶和。昉實主之。其斥瑬。則具陳平日侈汰貪墨之狀。極其狼藉。且曰。無謀多怯。猜愎自用。以君與敵之言。發於其口云。瑬以此待罪。 上特命罷之。以慰瑬。瑬在首揆。且兼體察。而爲人猜狹。不受人言。大將以下。皆不得自由。掣肘矛盾。群情咨怨。獨與崔鳴吉,李聖求等。密議畫策。若李弘胄雖在相位。論議不合。則有時不與相議。廟堂諸臣。無所黑白。仰其鼻息而已。獨金尙憲隨事爭辨。終始頡頏。而最後則諱祕日甚。尙憲亦不得與聞。全南兵使金俊龍。領兵八千。進據光敎山瑞峯洞。賊連日攻之。俊龍據險守御。殺傷頗多。未幾。俊龍知勢難支吾。托以移陣脫身走。軍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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潰。慶尙右兵使閔𢫕。領兵二萬。星夜前進。路逢左兵使許完合兵。完兵亦二萬。𢫕欲急速進兵。而完老怯。意在逗遛。二將意不合。軍情遂貳。進據利川雙嶺峴。忠淸兵使李義培亦來會。三軍相望。賊先攻許完軍。完軍潰。重傷脫走而死。義培見完軍敗。望風自潰。閔𢫕苦戰半日。殺傷甚多。賊悉力攻之。𢫕軍敗遂自殺。諸軍皆潰。外援益無可恃。而全羅監司李時昉。慶尙監司沈演。統制使尹橚等。皆退縮於三四日程。內外聲息。斷絶不通。城中所望庶幾得力者。只在西北軍而已。自國書旣往之後。賊久不回報。廟堂深以爲悶。崔鳴吉,張維各搆一書。請送使。張之所作。則歷陳利害。言大國必令出城而後已。則小邦決不可從。君臣上下。當以死守。大國雖能拔城。所得積骸而已。孰與坐受屈服。臣使擧國哉。辭頗明辨。崔之所作。則一味哀乞。備陳城中危急之狀。廟堂將用崔作。金尙憲力爭。請送張作。金藎國曰。鳴吉之書。悉陳城中事情。賊雖以千金行諜。豈得如是之詳乎。 上允之。遂使洪瑞鳳等。奉使虜營。虜復以黃紙書。益加詆責。其末端曰。爾能戰出戰。不然。速出歸命。且令執送首謀破盟者兩三人。又曰。爾若出城。則出城之後。始爲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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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不爲也云云。廟堂因此。遂有執送斥和人之議。廟堂請對。欲送斥和人。以塞一款之請。 上不允許。崔鳴吉曰。若直書臣字。則彼必欣喜撤兵。 上允之。鳴吉遂草國書稱臣。而夜深後密議爲之。故外人無得知者。詰朝將送書虜營。金尙憲聞之。詣廟堂見之。看未半。手裂其書。泣責諸宰。遂入對。涕泣苦爭。反覆數千言。 上與世子。皆感涕。左右小宦。亦皆嗚咽哽塞。上曰。非不知卿言之是。而國事至此。庶幾僥倖。不得不爾。遂送其書。尙憲痛哭而退。閉戶不出。吏曹參判鄭蘊。聞報卽上疏。略曰。鳴吉於一夜之間。行稱臣擧措。而臣在外。未及聞之。天無二日。鳴吉欲二其日。民無二主。鳴吉欲二其主。臣病且弱。恨不能以手板撞之。勢難相容於同席。請遞臣職云。蓋鳴吉時爲銓長。已爲其亞故也。當天經地緯變易之日。三司皆循嘿不言。而惟此兩人。乃有此言。平日所望。信不虛也。當稱臣之夜。尹集聞之。欲入死爭。吳達濟曰。吾等立乎人之本朝。不能備危捍艱。今至此萬分地頭。而亦無他免君父於急難之策。吾等死有餘罪。今此稱臣之擧。雖的知萬無所益於解圍之助。而主議者旣云如此。則城圍可解云。亦何敢開口爲哉。君子只當自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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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志。期於不愧而已。從此大事已去。吾意則更不可爲無益之言也。余意亦然。相與呃歎而止。南兵使徐佑申。咸鏡監司閔聖徽等。領所部兵馬勤王。北兵皆驍健不畏賊。請由大路。直抵東大門外。與賊決戰。佑申不從。遂回兵入楊根迷原。受沈器遠節制。金自點在正方山城。聞南漢之急。抄城中精銳數千。潰而出至兔山。爲賊所襲。其部下御營炮手等。皆殊死戰。殺賊數百。賊乃退。自點遂進兵入迷原。與器遠合兵。而峽口阻塞。虜兵處處遮截。我兵留峽中幾二十日。終不出一步地。只恃北兵兵馬。而北兵使李沆。終無形影。外援益無可恃。副元帥申景瑗。在寧邊城。與賊前後交戰。殺傷頗多。聞南漢之急。潰圍赴難。中路爲賊所獲。留置軍中。平安監司洪命耇。在慈母山城。兵使柳琳在安州城。聞南漢之急。皆領兵前進。行到金化遇賊兵。賊先攻命耇兵敗死之。賊又逼柳琳營。琳見命耇軍盡沒。知無可生之路。力戰終日。殺賊幾數千人。賊乃退。琳收兵亦趨迷原。而兵久糧盡。勢將自潰矣。◑稱臣書旣往之後。賊頓無退兵之意。催促出城益急。廟堂執送斥和人之議益決。初。廟堂諸臣。自請世子出城。獲罪於公議之後。或有誦言衆中者曰。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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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城圍得解。吾屬且不免。遂有因虜所言。盡送異議人計。而尹集等年少輕銳。不能韜晦。前後請對。屢斥廟堂之罪。鳴吉往來虜中。自言自答。辭說變幻。人莫測其端倪。新舊阻隔。氣像乖戾矣。廟堂自發執送斥和人之議後。如飢如渴。惟恐其中止。密使椒親洪振道等。出入內外。鼓動浮言。朝士氣索。元臣故老。仰屋流涕而不敢言。二十二日朝。 世子招宮官下令曰。國事至此。無可奈何。 大駕旣不可出城。斥和臣亦不忍執送。吾欲出城。庶塞其求而免 君父之危。宮官等。須以此意。就體相相議。宮僚等皆嗚咽。不敢承命。臣進達曰。 邸下此敎。臣愚以爲 邸下或未深思也。 邸下旣出之後。賊必以爲 大駕亦可脅迫出城。而無厭之慾。不但已也。決不可嘗試。且臣民死守孤城。只爲 兩聖。而終乃禍及 兩聖。則終始守城之意安在。臣則死不敢承 命。遂罷出。 世子又下令整齊夫馬。且下令體相處。如下令宮官之意。體相回達曰。 大駕決不可出城。 邸下之敎。亦不敢承當。當以第二件事。周旋解圍。所謂第二件事。乃執送斥和人事也。是夕。李聖求,崔鳴吉。言斥和人若只送一二人。則或不免害。若廣抄數十人。一時出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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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曰謝前日之過云。則彼必不殺云。瑬從之。其意蓋欲盡除所嫉異議人也。於是。遂分付兵吏曹。知會各司。擧案前後斥和人。其或遺漏。則使之自首。此是何等擧措。而宮門咫尺。不稟 聖旨。擅斷爲之者。蓋恐聖意之有所不忍也。前此數日。鄭蘊上疏自首。金尙憲詣闕自首。皆請出虜營。是日。尹煌上疏自首。尹集,吳達濟聯名自首。尹文擧上疏。言父病重且老。請代父行。此人等。皆不參於春初絶和之議。而慨然自首。城中或有出臺閣。顯有蹤跡之人。而皆不敢自首。噫。死之可畏。一至此哉。金大德上疏。言斥和人不可送之意。言甚切直。不報。臣亦上疏。極言廟堂之情態。至於請劍。亦不報。蓋春初絶和之擧。實出於廟堂。欲歸其罪於臺閣。其時臺閣。皆推諉不自當。故轉輾如此。氣像益不佳。自正月初。賊因使价往來。知爲日已久。將士懈倦。全沒警備。二十三日夜半。潛兵於西門外。已迫城下。將攀堞而上。守堞之卒。覺之。蹴起睡熟將士。鳴角拒戰。守御使李時白。免胄當堞。親自射賊。賊矢中肩而不止。士卒力戰移時。殺傷甚多。賊乃退。已而。賊大兵進迫東城。至有攀堞者。士卒皆殊死戰。亂發炮矢。殺賊甚衆。賊四進四退。天明視東西城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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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抛棄弓矢防牌。不可勝數。我軍皆收入城中。是夜之戰。出於數月忘備之餘。將士疲倦困睡。不能收拾。其不驚潰而能攘却者。豈非天耶。平明。賊又迫南城外。城上將士力戰。殺賊數十百人。賊乃退。賊又逼東城望月臺下。環木牌作陣。向城上放大炮。炮坼火及藥囊。賊數人飛空作灰燼而去。賊乃退。一自見圍之後。大小文武官。皆嘻嘻談笑。絶無慷慨憂憤之人。日日聚會。所言非夢則卜。此雖出於無策之致。而人心如此。國安得不亡也。自數日前。賊埋大炮於南城外對峯及望月臺對峯。連放不絶。炮丸大如鵝卵。或有如小兒頭者。能飛越岡巒。亂觸宮墻。聲震天地。晝夜不絶。城中之人。比比中死。城堞所觸皆崩潰。人心因此大洶。鄭蘊有詩曰。炮聲四響如雷震。撞碎孤城士氣洶。惟有老臣心自定。擬將茅舍號從容。廟堂自旣定執送斥和人之議。惟恐其不成。崔鳴吉製國書。言及斥和人事曰。春初首謀人洪翼漢。聞變之日。黜補平壤庶尹。使之自首兵鋒。當令帥臣綁送軍前。其餘隨臣入城者。亦有隨衆雷同。情犯差輕者。從當査實送之。其未及入城散落在外者。後當一一査送云。噫。虜書。只以春初首謀者兩三人爲言。而國書如是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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擧者。其意亦獨何哉。兩司請抹去追査等語。 上允之。而國書姑未抹去。廟堂托以已爲發去。不可追改。一邊催促送書。政院又 啓請追還。廟堂不得已只改在外者追査一款。城中人執送之語。則終不改也。廟堂尙慮其計之不成。陰使洪振道輩。敎諭城堞將士。使竹山軍兵。先詣 闕倡言曰。斥和之人。必有御賊之策。願得之以爲將。出與敵戰。不然則縛送虜營然後。臣等乃可守城。否者。且皆潰散矣。旣已水原軍繼至。而惟李時白一軍不動。當軍士之守闕也。爲大將者。非惟不之禁。又有分付使之者。廟堂欣然接之。言當執送虜營。爾等勿慮云云。 上使中使再三開喩乃退。而皆攘臂悖言。無復君臣之禮。殺戮之慘。幾在頃刻間。噫。鼓動此計。只知成就己意之爲急。而不知軍情一動之後。不可復定。此果爲國之人乎。都監軍兵。常在 輦轂下。朝家是非。猶或有所知。至於水原竹山之軍。安知斥和之是非。而擅移信地。至於守闕耶。軍人等不知斥和字。或言斥間臣。或言斥候將。其出於指敎。亦甚明矣。是可忍乎。賊自言皇帝出來後。或張皇旗幟。或鼓吹巡城。而朝廷擧不之信。至此乃自言皇帝數日後將還。而留兵圍城。皇帝旣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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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則雖欲出城。有不可得云。於是廟堂。始有出城之議。

二十六日。夜。崔鳴吉自虜營還。傳江都陷沒之報。滿城洶洶。守陣將士皆哭。是夜。廟堂請對。遂定出城之計。國事至此。痛哭痛哭。明日。使崔鳴吉持國書。往虜營。傳出城之意。金尙憲自縊氣絶。子弟救之扶擁。得不死。鄭蘊引佩刀自揕胸。流血數升。亦不死。噫。兩人雖爲人所持。不能遂志。而數萬人城中。惟此二人而已。嗚呼壯哉。初。 上之自南門回駕向南漢也。以金慶徵爲檢察使。李敏求副之。使掌江都事。時變出蒼黃。妃嬪多有徒步者。而慶徵率其父子家私卜六十餘馱。婢子皆騎馬。識者寒心。及到甲串。慶徵先濟其私屬。 嬪宮不得渡涉。留滯津頭二日。人皆痛惋之。慶徵旣入江都。狠愎自尊。專使氣焰。與留守張紳等。自相乖隔。戰守赴難等事。全不留念。滿城之人。無不切齒。張紳爲人。詐僞無實。大失物情。李敏求,韓興一等。惟事浮談。無所可否。大臣尹昉等。唯唯其間。不能有無。有儒生沈煕世,尹宣擧等。呈文于諸帥臣曰。 王趾巡城。侍臣編伍。薪膽卽事。杯酒非時。慶徵等甚怒之。先是。朝廷慮江都守備疏虞。屢次有 旨。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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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戰船。把截要津。使張紳掌其事。張紳等聚舟師於廣城津頭。玩愒日月。不卽分守諸處。甲串一路。守備甚單。人皆憂之。而慶徵,紳。殊不動念。

  [正月]

十九日諜報。賊多作輕舟。來到甲串津頭。慶徵始給軍兵仗。來到津頭。數賊船橫流直前。泊於內岸。賊數人挺劍下陸。慶徵,敏求等望之。乘船脫走。忠淸水使姜晉昕。把守鎭海樓下。亦棄信地而走。張紳自廣城渡。裝船乘潮向甲串。望見賊兵。便下碇不進。諸船一時下碇。於是。甲串津頭。則無一人搪阻者。賊乃以輕舟。從容濟兵。巳時畢渡。張紳望見賊盡渡。亦偃旗發碇而走。午後。賊進逼城下。使人請和。是夕。大臣尹昉等。陪兩大君出營。明日。賊入城。所謂九王子者入居正殿之東偏。 嬪宮處於其西偏。嬪宮引刀自剄流血。左右扶護得不絶。城中士大夫家屬自剄自縊者。不可勝數。其餘盡被搶掠。衣冠士子被害者甚多。表表死節人外。必有從容得正者。而亂兵蒼黃中。人無記其行跡者。是可痛恨。

二十六日。賊盡掠江都士女。奉 嬪宮淑儀兩 大君及夫人之行。發江都。是役也。徵,紳之母。皆死於兵。而其子獨自偸生。此兩人者。非徒上棄 廟社嬪宮。下棄老母。眞不忠不孝底人也。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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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宣擧。早以淸名自居。到此以微服苟免。識者惜之。所幸 元孫得避兵喬桐。而賊不窮推。豈非天耶。江都之陷。死義之人章章可記者。當賊兵之渡江逼城也。前右相金尙容。登樓放火自焚死。儒生權順長,金益兼等。從死焉。前判書李尙吉。聞賊兵渡江。自村舍來入城中。遇賊不屈而死。前正言李時稷。聞賊渡江。卽爲家書。授其奴寄其子。處置家事。作絶命詞。以見己志。與司僕判官宋時榮。俱自縊死。都正沈誢。聞賊已渡。家人請就海岸圖船避之。誢曰。吾年過七十。常求死不得所。今日是我殺身之秋也。更安有奔走偸生之理乎。遂草遺疏。授其外孫朴長遠。使之傳達 行在。遂欲自縊。其夫人曰。君能死國。妾不能死君耶。妾請先君而死。誢曰。果爾則甚好。夫人遂自縊。誢親自斂藏其尸。亦自縊。噫。若人等之死。可謂明白從容。眞古忠臣烈士流也。其他死者。未得其表表實跡。深可恨也。崔鳴吉還自虜營。傳所謂勑書者。已定歲貢及奉行事目。使之晦日出城。當初虜書。旣言 大駕出城。則斥和人。不爲搜索云。以此觀之。則出城旣定後。斥和之人。在所不必送。而廟堂以爲士卒不可欺。將欲執送。而自首者不多。無以廣其數。體相遂與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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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聖求等議。將盡錄其前日自首者金尙憲,鄭蘊,尹煌,尹集,吳達濟及金壽翼,鄭雷卿,李行遇,金益煕,洪琢等十餘人。將欲出虜營。廟堂之上。亦有嫌其太多者。副提學李景奭,大司諫朴潢等入對。固請減數。 上允之。體相未定當送之人。鳴吉曰。國事不可如是推諉。尹集,吳達濟。與我有私隙。在我固避嫌。而嫌疑之事。今不可顧。二人當往。瑬從其議。蓋二人。曾無爲臺官論 啓斥之事也。皆於前歲之末。上疏斥鳴吉之奸詐。而今乃指爲當初首謀者。行報復之機。吁可畏也。

二十八日。押領二人。獻之虜營。賊問於二人曰。何爲斥和也。若其斥和。則我師出來之時。爾何不擊却耶。二人答曰。吾等別無春初斥和之議。只言秋後小譯之不當送。已而。賊遂拘留營中。賞鳴吉貂裘一。饋之酒肉。鳴吉三拜九叩頭而還。二人之將行。滿朝士大夫無不涕泣。而二人談笑自若。末路處身。雖未知如何。所見亦壯哉。二人臨別。拜辭 闕下。 上引見。問其年紀。父母妻子有無。吳達濟對曰。臣有七十老母。避兵湖南。不知存歿。時無子女。只有腹中孩耳。上爲之失聲痛哭曰。予實未知汝有老母也。爾等所爲。亦豈有他哉。不過引君於盡善之地。而今就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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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等子孫。吾當訪問。終身存恤也。尹集曰。 殿下出城之日。城中軍民。或有紛擾自潰之患。願留 世子監國。使無潰亂之患。 上曰。爾方就死地而念及國事。爾之忠誠。極可嘉也。一人遂拜辭而出。其景像。亦甚慘矣。

晦日。 兩聖出城。崔鳴吉傳馬夫大之言。從騎無過五百。故近侍及落點臣僚外。百官皆落後。夾路哭送。人臣目見此日。不能一死。信乎命之頑也。辰時。 二聖出西門到松柵。馬夫大等。率兵夾 駕。而行到三田浦虜營。賊只令大臣六卿承旨史官從入。而其餘從官。皆揮斥陣外。使不得入。故崔鳴吉叱退宮官。皆令勿入。吾與兼文學李時楷,輔德黃一皓相議。以爲君父入於虎口之中。而從官無一人隨後。揆之事理。不當如是。三人遂冒死從入。 上遂入行禮數。仍設宴。是日。 嬪宮兩大君之行。亦至自江都。日晡。汗請上還都城。 大駕遂渡江。俶儀及麟平大君一行。隨駕入城。 世子嬪宮及 孝宗大王一行。仍留江上虜營中。

  [二月]

初二日。 世子送人於九王。請入覲都城。九王以汗之命許之。巳時。 世子入城。侵夜歸營。是日。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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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歸。 上出東門外送之。許刷還江都城中男七百人。女九百人。

初三日。賊自三田浦。移營于望遠亭江上。適會尹昉奉 廟社主。自江都至。 世子令弼善曺文秀。陪 廟主入城。 世子日暮抵西江倉後。天黑夜深。人馬頑頓不能進。賊卽屯營於山坡。夜黑咫尺不辨。四面積屍相枕。水火無可得之道。 嬪宮在屋轎中。涕泣之聲徹於外。左右皆哽塞不忍聞。夜已分。始定寢所進水剌。從官皆露坐徹夜。此何等景色也。明朝。移陣望遠亭江邊。留四日發行。 上出 昌陵山下。與 世子立馬相見。駐 駕山坂。泣送 兩宮及大君一行。左右失聲痛哭。莫敢仰視。余時在宮官。意以爲出城之日。臣子旣欠一死。此後分義。惟陪從 儲宮。跋涉艱險。以力盡之日。爲身死之地。乃其職耳。故在江上之日。自請從行。時以從行之甚多。落點宮官。無過五人。余不得參。 儲君下問惻然。適會落點宮官一人有故。 世子下令於問安承旨。以賤臣塡其闕。非但自 上特降嚴旨。有一宰臣極力詆辱。以爲此人若送。則必有賣國之擧。且其自請從行。欲規免前日妄言之罪云云。噫。情外之言。固不足相較。而區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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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旣不得遂。臣子之痛。爲如何哉。臣陪往 昌陵之野。泣辭於 嬪宮。嬪宮下令曰。罔極之中。不知所言。臣痛哭而退。 世子發行。臣步執馬鞚。出數百步。痛哭拜辭。 世子亦愴然泣下。臣扈 大駕還朝。瞻望西路。只自痛裂而已。 上之出城也。汗會諸將議曰。朝鮮若請被虜人口。則何以答之。諸將皆曰。若其出城而請還民口。則我實無辭。不可不許也。汗亦以爲然。及其出城之日。廟堂無一言及民事。爭入伏地。各請其妻子。汗以爲朝鮮宰臣。無意生靈。而各私其妻子。是忘其民也。遂無刷還之意云。此言也。所謂九王子所傳。 上之出城。城中慮有亂兵之患。體相金瑬留後鎭守。瑬思欲規避之際。鳴吉又言執送斥和之人。皆年少位卑。賊不信其首謀。則似有更問大臣之擧云云。余疏。亦有指斥其姓名者。其心益懼。謀所以逃避。挺身入對。以爲李弘胄年老不堪從 駕。且瀋陽當有相臣謝恩之擧。不可不以年壯人卜相。遂遞李弘胄。爲南漢體察。留守城中。更卜李聖求爲右相。噫。瑬之用意。似極祕密。而人皆顯言其如此。莫顯乎微。人可欺乎。兵興之後。死事之臣。間或有之。而惟南陽府使尹棨。最是明白。尹棨在府方撿兵。賊騎不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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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至。尹棨被執。賊問大將所在。棨曰。余實大將。不知其他。賊窮詰之。棨終不言。不屈而見害。噫。此亦男兒事也。棨字信伯。其祖暹。亦死於壬辰尙州之敗。棨敗死於義。其弟集。又以斥和。未知生死。可哀也已。淸汗之歸。邊臣縛送洪翼漢於虜中。汗執還瀋陽。翼漢自言斥和大義。而願速殺之。辭極凜然。賊乃寸斬戮之。翼漢性慷慨。其死不苟。可謂殺身成仁。無愧天下。而闔家俱陷兵刃。獨有老母幼女。流離丐乞。無所依賴云。嗚呼天乎。此何理也。尹集,吳達濟之出送虜營也。國書以隨衆雷同。情犯差輕爲言。自 上丁寧下敎。勿爲矯激之語。徑取殺害。朝廷講定其問答之辭。不以二人爲首謀。則二人雖無撓辭苟避之義。亦無悻悻然自當首謀而促其戕害之理。甚明矣。二人旣出後。物議囂囂。咸以不卽死爲訾。噫。文山,子卿。或六年十九年而不死。當時有識之士如王炎午者。固已疑其不死。則末世淺促之見。誠不足求多。然文山,子卿。及其伏義而死。完節而還。然後乃知君子之大義不可以時日期待也。今世之人。以二人忍死於旬朔之間爲苟且。紛紛焉攘臂交談。則設使文山,子卿。生乎今之世。非但不爲人所推仰。其不免疵點而擯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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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矣。甚矣夫世路之險阨也。吾在城中。實與二人終始同處。慣見其爲人。尹集抗直。當事不顧前後。不計成敗。人或病其太銳。而不畏強御。慷慨好直。乃其素所自立也。吳達濟。天資純粹。少無夾雜之氣。料事精詳。亦無依違之態。端良向善之人也。吾之將上封事也。吳止之曰。無益也。徒激成禍機耳。尹曰。人各有所志。事之成敗。非所論也。吾意則不必止之。此可見兩人之氣像也。方其送虜中也。余與若干儕輩。相與講定應變事節目頗備詳。尹曰。余觀事勢。無完節生還之路。自決於道中。免作異域之鬼。如何。吳曰。吾有老母。若無屈辱之事。則隱忍忍死。以待萬一重還。若有使之屈膝剃髮等擧措。然後死之非晩也。此可見兩人之見識也。今聞二人旣到賊窟。竟不屈而死云。若此人者。可謂不負平生之所志矣。或以尹集臨死時言語不似分明。頗以爲詬。噫。死是何等事耶。以天下古今計之。殺身成仁者。指不多屈。則又安可以仇敵略傳之語。疑死義人之心跡乎。如有欲生之念。則虜旣設兩端。以屈不屈。斷其死生。何必捨其可生之道而自就魚肉之地乎。此余心之所以痛切於言者之說也。○余與尹,吳兩學士。不但同死生於亂離中。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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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周旋於玉署。深知其造詣深淺。吳之爲人。精金美玉。表裏洞澈。眞是純粹底人也。尹之爲人。外若芝蘭。異馨令人易襲。而內則金石之堅。不可透也。松柏之貞。不可奪也。此人輩炳日之誠。不愧神明。而尙不免瑕累之言。行路之難。如是其甚乎。 昌陵分手之日。尹脫劍相贈曰。武仲我知己。應憐成伯心。余答曰。顧慙計較拙。恐負故人心。又執季輝手曰。當死而死。固是男兒事。然過宋微服之義。聖人已行之規。十分愼重。毋爲匹夫之勇。而且無神明之愧。兩人曰。豈不佩服所敎之言乎。因拂袂而起。小無惕慼之色。嗚呼。美哉。眞所謂義士也。( 孝廟大喪後。還此劍於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