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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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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觀齋先生年譜[二]

三十七年甲辰。(先生三十七歲。)正月。拜司諫。力辭遞。(先生歸自淸風已久。而故藏解由文書於家。該曹累索而不與。至是。右相洪公命夏入對。言其故。且陳先生多讀儒家書。學識甚明。宜在 經筵。以補 君德之意。 上命該曹破例擬望。故有是除。先生適在江外。辭狀得遞。)拜執義。又不就。(辭疏略曰。臣昔忝春坊。出入 离筵。首尾十年。而自 聖上臨御之後。臣獨病廢。自阻朝班。尙不得一近淸光。臣子之心。豈無耿結於方寸者。有時回思。只自撫躬憐悼而已。)二月。除成均館司成。尋又拜執義。移典翰。兼如故。屢下牌召。先生詣 闕陳辭。終不承 命。因大臣所啓。得遞。(玉堂直提學,典翰。必以極望擬除。故常曠其任。時 上開講於久停之餘。筵臣李公慶億。又薦先生文學。以爲不可不委以 經筵勸講之任。於是特有此除。李公屢有書以退,栗出處相勉。趙公龜錫亦抵書言。卽今儕友間可以鎭其浮論。調其乖違。上而裨 君德。下而定是非。舍兄無可者。兄旣世受厚恩。尤宜挺出擔當云。蓋時士流之所望於先生者如此。然先生一味謙退。不敢承當。前後七承牌 召。皆詣 闕陳疏。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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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宗簿寺正。○三月。拜司諫。○四月。拜應敎。○子賀朝生。○出寓東湖書堂。讀心經。(先生尊信心經。篤好而深悅之。平生用功甚專。得力最多。至是。又溫習一過。常曰聖經賢傳之旨。孰非治心之藥石。然其語約而義精。功簡而效博。體用俱該。本末兼備者。莫若此書云。○先是。修撰金萬均。引祖母之讎。疏請不見北使。承旨徐必遠啓請還給其疏。至於拿罷。尤齋聞之。援朱子復讎盡五世之說。上章峻斥。徐公時爲北伯投疏。自是以祖父母。爲不入於三綱。於是一時論議轉激。極意攻擊。且謂今之立朝者。自高曾祖至從兄弟朋友之有讎者。皆當不見北人云。先生於諸公間。略以所嘗涇渭者。明其不然。謗言因以大起。文谷金公壽恒。以書來問其由。先生答之。略曰。大槩凡有讎之之義者。一與彼人相見之後。更不可報。則上自五代祖。下至朋友之讎。皆不見可也。不然則有父母祖父母之讎者。固不忍見。其下則酌其輕重。爲一定制。恐不得不已。蓋父母祖父母。則私恩爲重。公義爲輕。自從兄弟以下。則私恩爲輕。公義爲重。雖不可無必報其讎之心。亦不可不隱忍而與彼相接也。父母與祖父母之間。謂無分毫之差。則人情天理。恐不必如此。朱夫子亦有自是稍輕之訓。然雖有分毫之差。而便同一科可也。北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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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語。只以渠之拳算。遽敢截斷於父母祖父母之間。至謂之他不與焉者。誠極無識。宜乎公議斥之如此。然其欲有一處限制之意。則不可專非。尤丈疏語。固是正論。若謂之凡有讎之之義。而立朝以仕者。上自五代祖。下至從昆弟朋友之讎。都無差別云。則弟不敢以爲是也。今之所謂弟爲北伯左袒者。必以此也。兄於靜中。若以禮記曲禮檀弓,春秋紀侯大去其國,下公羊傳,周禮地官調人職,朱子大全等書。詳細見之。則可以知之矣。後先生又與尤齋往復論辨書。見本集。)五月。出爲仁川府使。(先生常謂人曰。治民之要。莫如仁。而吾所守之邑。適得仁字。以此治此邑足矣。又嘗推演其旨作文。以曉一邑。民皆聳動。想望治化。○先生以紫燕島。實是天險。而國家曾不頓念爲慨然。請於朝廷。方有所措置。因其徑遞。事遂未就。)十月。以姻嫌歸。(李公廷夔爲本道方伯。卽婚家也。先生聞卽徑歸。歸時邑民遮道。至不可行。後有御史啓曰。李端相在任半年。治績大著。爲政儒雅。平易近民。凡係弊瘼。一倂革罷。一境之內。莫不稱頌愛戴。本府有保障之地。而官舍頹廢。器械無形。將欲改營修葺。大有設施。而遽以相避見遞。愚氓不知體例。恐失賢倅。相率上京。以爲願借之計。李端相囚禁鄕所。使之停止。民情可見。 上命賜熟馬以褒之。)道拜執義。到城外病辭。 不許。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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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入侍。退而上疏累千言。陳所懷。優 批褒答。特賜馬裝一部。(先生常以自 上臨御之後。不得一拜 天顏爲恨。至是欲一陳所懷。效其忠悃。旣謝 恩入對。而因日暮身病。未敢發言。遂退而上疏。略曰。昔我 先王。以天縱聖資。撫運承基。寤寐豪英。期臻至理。而不幸盛業未半。遽抱 天崩之慟。此誠忠臣志士隕淚於千秋者也。 殿下离明繼照。受 先王付托之重。則繼述 先王之大志。以光我 祖宗之舊業者。豈非殿下之責耶。 殿下仁明恭儉。樂善好學。然其 聖志未立。治模未定。未見奮發振厲之意。每有牽補架漏之象。苟若一向如此。設令稍持國勢。幸免危亡之禍。其何以繼 先王之志。光 祖宗之業耶。今者星文示警。又有冬雷之變。 殿下赫然恐懼。大講弭災之策。臣新自外來。竊不勝聳賀。 殿下之心。卽上天之心也。景星祥雲。只在 殿下之一心。風雷彗孛。亦只在 殿下之一心。此正陰陽勝復之會。眷命隆替之機。可不愼哉。然所謂 殿下之一心者。若無平日存養之功。安能無舍亡間斷之患哉。今若求所以加功本源之地。則莫急於講學。而心經一部。首之以虞經人心道心之語。終之以朱夫子尊德性之銘。其於心學。眞可謂指南之車。燭幽之鑑也。愚臣妄意。竊以爲 殿下於此。宜繼 先王講學之序。先講此書。 殿下果欲勤於講學。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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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先保養 聖躬。而年來 玉候常多違豫之日。中外臣民。非無隱慮於中者。畏懾趑趄。不敢仰陳。人主一身。處億兆之上。居九重之內。意之所嚮。誰復止遏。而左右前後。無非女御。則在色之戒。倍難於平人。強制之難。不獨麴糱而已。 殿下果能保養 聖躬。勤於講學。則不可不先致草野之賢。而至若宋時烈,宋浚吉等。則豈但以講學而招延而已也。今此兩臣。身任大義。出處進退。惟義是視。所謂大義大志者。豈必明言倡說。徒煩聽聞。而後始可以召致兩臣也。天運回環。自有其時。無實效而受實禍。是 先王之所大諱也。今 殿下若常存此心。念念不忘。而至誠虛佇。頻降 召命。或遣史官。或遣承旨。一召不來。再召之。再召不來。三召之。以至四五召六七召而不已。則時烈,浚吉。本非無意於世者。豈不思追先帝之殊遇。以報之於陛下之義耶。頃年。時烈以意外之事。蒼黃退去。又以服制議禮之事。有善道之疏。其後趙絅,洪宇遠,趙壽益等諸人之疏。相繼而起。及至頃日。又以金萬均之事。遽有徐必遠之疏。必遠之斷自祖孫者。果爲無識。而其所謂不可無斟量云者。則不可謂全無所見。然其以粗厲之語。肆加譏侮於時烈者。極涉駭悖。烏得無罪。而前後之攻必遠者。攻之太深。亦未能得其情而使自愧服。 殿下於其間。時有顯示左右者。時烈之不安。勢亦然矣。此外又有一事。擧國中外。莫不知之。而獨 殿下未之知耳。臣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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囁嚅不言。以負我 殿下哉。頃年。以僭用隧道之故。請改葬故相臣金堉。仍罪其子弟之論。出於其時臺諫閔維重。臣雖未聞國舅之言。兵曹判書金佐明。則以維重此論。爲出於時烈。且嘗以時烈服制之論爲不是。臣與佐明。自少相親。情義不淺。曾以此事。與佐明面論者屢矣。 殿下若不信臣言。試以此下問於佐明。必不以爲不實也。佐明之意如此。則國舅之意。亦必無異。似聞時烈尤以此不得自安云。伏想 殿下漠然不知有此。此固非仰陳於 聖明者。而時烈心事之如此。則 殿下不可不知。君臣之間。貴相知心。況 殿下之於時烈。豈或有一毫之阻隔也。此後時烈,浚吉等。若不造朝。仍處山野。則掌故記之。史官書之。傳之於後。謂 殿下爲如何。昔楚王之於穆生。醴酒不設。義士猶或非之。況今殿下之於兩臣耶。臣聞以將行五家統之意。下召李惟泰云。招虞人以旌。虞人尙不至。況可以五家統而招賢士耶。頃日。大臣以惟泰之疏。至請自遞其職。語頗欠穩云。草野之士。尤豈肯于于而來耶。此則大臣亦必旋覺其非。而 殿下亦不可不責諭而勉之也。伏觀今日朝廷之上。未有經術之臣。只有領中樞府事臣李景奭一人而已。是以經席之上。未聞以五帝三王之道。性情義理之辨。反復講說。每以街談巷語瑣漫俚褻之言。雜進於前。臣竊爲 聖朝羞也。景奭之被錮於彼中者。將十餘年。臣意竊以爲因使臣之行。方便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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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似無不可。 殿下果能行此數者。勤於講學。克盡修己之道。外致草野之儒賢。內礪在廷之諸臣。布列左右。聚會精神。一心圖理。思興至治。則大綱旣正。萬目自擧。從欲之化。指日可待。此豈非繼 先王之志。光 祖宗之業者耶。其所謂大義大志者。只在這裏。夫豈外此而他求也。然古昔帝王之爲治也。必以開言路納諫諍爲先務。臣聞玉堂儒臣。以曲逕私獻之弊仰達。而 殿下累下昏暗之敎。臣近聞金是聲之此事。似非孟浪。然則 殿下何不顯加是聲之罪。痛責私逕之非。仍奬進言之臣。以廣來諫之路耶。無識武夫。固不足責。而曲逕私獻之說。大駭聽聞。臺閣之臣。固宜論列。而臣竊以爲自 上行之。尤可以有光 聖德。大恢言路也。疏入。 上留中不下。答曰。省疏具悉。疏中縷縷之言。無非出於勤勤眷眷之誠。看來深用嘉歎。予當留心而服膺焉。仍傳曰。今下馬裝一部。執義李端相賜給。先生又上疏辭。略曰。臣固知 聖意所在。只欲先從隗始。以廣來諫之路。然豈如臣陋劣所敢當者。倘 殿下信行臣之言。果能有補於 聖躬之保養。 聖德之光美。則此臣所大願也。雖上而雷威震疊。譴罰隨之。下而群疑齊起。衆怒交至。臣不敢恤。如其不然。賞之何益。賞其人而不行其言。不如行其言而不賞其人也。 上復以勿辭領受爲 批。)十一月。被諸人詆斥。上疏辭職。 不許。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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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得遞。尋以月課不作見罷。(黃海監司徐必遠兵曹判書金佐明,淸風府院君金佑明等相繼投疏。醜詆先生。殆無不至。而金公佐明疏。專以賣友目之。且曰。自古及今。未聞賢者進退由於國舅意向之如何。而今其言曰。佐明之意如此。則國舅之意。亦必無異云者。尤爲可懼。國舅之意如此。則又將推之於何所乎。先生遂陳疏辨明。其略曰。臣之妄意。自 聖上臨御以後。禮遇宋時烈諸人。非不至矣。近者時烈有召不來。有問不對。自 上必以爲訝。而時烈旣不敢自言。其不敢來不敢對之由。雖不敢的指爲某事。而善道以後事。皆是時烈之不安於心者。至於與金佐明家以隧道等事。情意相阻云者。擧國之人。莫不知之。莫不言之。臣則至與佐明面議者屢矣。伏想 聖明獨不知有如許事。時烈進退。雖不專在於此。其心之不安。此其尤者。故臣敢披露赤心。畢陳無隱矣。豈料其疑怒之至此耶。蓋閔維重。以隧道事論啓之後。佐明家致疑時烈之說。人多傳播。臣問於佐明。佐明曰。果聞維重此論。出於時烈所議定云。臣謂佐明曰。此不過維重以年少臺官。有聞卽陳而已。不宜致疑於宋時烈云矣。及至上年間。多有行言。臣深以爲不幸。一日。往見佐明。問其所以。其問答說話。不出於佐明疏中所陳。而宋時烈因此不安之狀。臣實因佐明。尤加詳聞。故臣之前疏措語。自未免如此。臣之當初勸佐明勿以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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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啓。致疑於時烈者及其後又以與時烈情意阻隔爲不幸。而仍以服制之議。亦欲同歸者。乃爲國家也。爲時烈也。爲佐明也。實出於片片之赤心。而以此及於疏中者。欲 聖明之下。燭其實狀。仍諒時烈之心事耳。此豈臣當初有意而▦之。到今作爲賣友之資者哉。佐明旣以維重此論。爲出於時烈之所議定。而今其疏語如此。臣實未知其何故也。所謂國舅之意。亦必無異云者。臣於前後。只聞佐明之言。臣意以爲兄弟之意。想必無異。佐明兄弟之意。皆以隧道之啓。爲時烈之所議定。且以其服制之論爲不是。則雖微末小官之意見如此。時烈亦必不安。況國舅與重臣之意如此。時烈自不得安云爾。臣若聞國舅之言。而未聞佐明之言。則亦當曰。國舅之意如此。佐明之意。亦必無異云矣。今乃疑之又疑。至爲此臣所不言之言。臣毛骨竦然。自不覺魂驚而魄散也。此外許多醜詆之語。臣不欲一一辨明。而臣之敢爲此言者。只爲自下有如此之事。而 聖明則漠然不知。故不敢一毫有隱。欲望其上下洞然無少阻隔。而今者佐明。反以爲藏蓄無限底意。欲使內外疑惑。公私俱病云。吁亦異矣。至於徐必遠疏。語之至此。臣尤未知其故也。臣之前疏中。歷擧前日之事。以明時烈從前不安之狀。而遂及向者金萬均之事。故語次文勢。自不得不擧必遠名於其間。豈臣欲驅必遠於善道諸人之間也。此實臣意慮之所不到也。 批曰。爾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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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辭察職。○時 上以金公兄弟疏。並下備局。備局啓曰。若以儒臣之退而不返。謂由於兩臣。兩臣之不安。亦宜。而觀此疏辭。可悉其本情。臺臣之言。自歸錯認。豈可以此過爲引嫌。並使之速出察任何如。 傳曰。允後二十二日。大司諫南九萬,司諫李程,獻納李敏敍,正言李暹等。請對入侍。啓曰。前執義李端相之疏。以爲退去儒臣之不來。由於兵曹判書金佐明。以此輾轉。曲折甚多。佐明之與宋時烈不相沕合。人所共知。而若謂儒臣之不來。專由於佐明。則實有不然者。旦所謂國舅之意。亦必無異云者。有若勒定。惜語未安。第在佐明之道。人有非之者。所當引咎自責。以竢公議。而陳疏自列。與較曲直。至於推而及之。何所等語。極可驚駭。所謂何所云者。所指者何所耶。使此言發於他人。有不可者。況佐明豈可發此言耶。近因此事。論議紛紜。若於此際。不能指陳曲折。則終無鎭靜之日。 朝家是非。不可不正。請兵曹判書金佐明罷職。 上曰。依啓。金佐明上疏中。推而及於何所之言。則固爲不當矣。李端相疏中。亦多有不穩底語。而予以求言之故。不以爲非。其論宋時烈不來之事。措語多有錯雜矣。九萬曰。端相之疏。臣等亦不以爲的當矣。左相洪公命夏。又以佐明罷職之不當陳達。領相鄭太和,右相許積。亦並言之。積又曰。佐明之言。固不穩當。而李端相之疏。亦未必是也。 上曰。此實語言薄過。予亦未知罷職爲當罰。而臺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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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請對論啓。觀其辭意。且有所歸重。從前佐明。豈無被論之事。此啓則不允。似非便。故卽許之矣。左相又言李端相疏語。不知宋時烈本意。臺諫請對。臣亦未知也。佐明本職。雖或遞差。何必罷職乎。 上曰。然則佐明遞推可也。於是南九萬以下聯名引避。辨斥大臣之言。 上下嚴敎。並皆特遞之。)

三十八年乙巳。(先生三十八歲)八月。有 特敍之 命。卽日出城。僑寓廣陵。(時同春赴 朝。啓曰。李端相以 先朝講官。近復守靜讀書。學識見解。罕有其比。宜有 特命。使之出入 經筵矣。端相本抱病。且緣有中間不安之事。尤無當世之意。若收敍之後。渠必陳疏固辭。自 上不可不詳知其事而使之承 命也。左相洪公命夏亦繼之。副學趙公復陽又進曰。近來讀書見識。無如李端相者。眞經幄侍從之第一也。其閑居。誠爲可惜。合有 特命矣。 上遂命特敍。先生恐有縻縶之患。乘夜出城。往寓廣津李公廷夔亭舍。)拜應敎。疏辭 不許。辭狀遞。(疏略曰。上年冬間。緣臣疏語。朝著大鬧。臣安得不尙今悚然也。其時臣疏中所陳。若非至愚至妄。全不知利害禍福者。必不敢輕發也。無怪乎擧朝洶然。駭目相視。或謂之錯認。或目以勒定。而然臣一寸赤心。可質神明。竊自謂無愧於中。有辭於後也。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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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於此。只知上有 君父。不敢以一毫私意干於其間。便覺君臣義重。朋友義輕。遂以實狀。直陳無諱。草成半夜。一燈照心。今若以重於愛君。輕於護友。爲臣罪案。臣固甘心。至其是非之公。 聖鑑孔昭。臣不敢更有所仰贅也。乃若徐必遠事。只以其已著者。循序歷論而已。實無分思寸意專歸於必遠也。若其所爭之論必遠疏語。可笑。不必多辨。獨恨其論臣一款。用意頗深。必遠平生以樸直自許。而乃以嘲戲侮弄之語。雜陳於 君父之前。有若眩惑者然。臣於此反以必遠之爲此爲慨然也。古之大賢君子。亦或不免。而然非人人之所敢妄擬者。何可自謂無愧復立朝端乎。此臣疾病之外。尤不可冒進者也。)九月。移居楊州之東岡。(先生久欲退歸鄕里。而苦無其所求田問舍者。蓋亦有年。至是。不欲復入城中。遂借伯氏靑湖公莊舍。仍以定居焉。○先生平居夙興。端坐一室。左右圖書。俯讀仰思。未嘗須臾少懈。家貧屢空。麤糲常不繼。而處之晏如。蓋先生自居閑以來。益慥慥致力於實地。有以自樂于中而忘外慕也。自是從遊之士甚衆。相與合力鳩材。營立講堂於洞中。以爲肄業之所。先生又作一小齋。之曰名惜陰。以處子弟及來學者。)

三十九年丙午。(先生三十九歲。)正月。哭伯氏靑湖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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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伯氏。敬愛俱至。平居不忍暫離。至是。聞病入省。竭誠救護。至泣禱先祠。嘗糞甘苦焉。及葬。有日家拘忌之說。先生乃用大統曆法以定。尤齋以書賀曰。小正取舍。儼然有尊周之義。竊不勝敬服。先王考戊戌奏文。有曆用大統曆之語。今乃家有賢孫。用不替刑。眞所謂周禮在魯者云。)三月。答沂川洪相公(命夏)書。(時嶺儒柳世哲等。疏斥 先王服制之非。其言眩亂譸張。多有不忍聞者。洪相欲一陳辨問於先生。生生以爲此係斯文興喪。世道治亂。不容默然。遂以禮經可據文字。一一抄示。又爲書以答之。略曰。嶺疏一篇主意。以武王成王。爲大明證大斷案。謂此可以恐動 上意。還可一笑。當初服制之降定以朞者。只爲 昭顯喪時。 仁祖與大王大妃。已服長子之服。今若又服三年。便是兩適故也。文王之於伯邑考。旣不立爲世子。於其死也。又不服長子三年之服。則其次武王之爲適爲長。又何疑乎。於此剖破。則其下諸說。自可迎刃而解矣。渠輩所謂旣立爲諸侯。則雖妾子。父母之爲之也。當待以正嫡爲服三年云者。尤極無據。若如此說。周公於儀禮經。只當云父爲承重子斬衰。何以云父爲長子耶。周公。儀禮經。父爲長子。鄭玄註。立嫡以長。賈公彥疏。雖承重。不爲三年等說。一切掃去。自今創出一部新件禮經而後。此說可行也。又曰。從前尹許輩及今此嶺疏。以賈疏四種中體而不正之庶子。必指爲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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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謬。有一言可破者。鄭註所謂立嫡以長。賈疏所謂第一子死。則取嫡妻所生第二長者立之。亦名長子云者。卽其兄死而無後。或有廢疾他故。不堪主宗廟。故立其次適。則便爲長子之意也。以長之長。長者之長。皆是上無其兄之謂。非謂雖有兄。亦可爲長也。以次序言之。上旣無兄。則宜其爲長。雖以體而不正之庶子。專歸之於妾子。亦無不可。假令 孝宗爲 仁祖之第三子。而擇賢承儲。麟坪以兄在世。則旣非鄭註所謂立嫡以長。又非賈疏所謂第二長者。而體而不正之庶子。則旣已專歸之於妾子矣。如此則 孝宗服制。當求之於何經何註何疏而爲定耶。於此可知其所謂體而不正者。卽嫡妻所生第二子以下。以至於妾子。皆是也。此意十分明白。更無可疑矣。)四月。讀周易。(先生深好讀易。沈潛玩繹。究索精微。多有自得之妙。嘗有詩云。從知太極元無極。始信先天是後天。體向一中包廣大。事從行處有經權。○玄石朴公世采。以先生讀易爲太早。有書規勉。先生答之。略曰。爲學之道。不必太拘一規。初學所讀次第。旣有先儒定論。固不可躐。然稍知門路。庶無他岐之惑。則亦不可不先博而後約。生之初意如此。以爲書不可不盡見。物不可不盡格。而今則已知病中精力。決有所不及。固已放下。不復留意。必欲徑趨於約。以免浮泛之患。第念若不讀易與春秋。無以達天人體用之妙。讀此後始。又以四書,近,小,心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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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書。更加體驗工夫。則所得於心者。可爲自得。蓋旣於天人一理之妙。所見明白。則體驗自得於心者。尤可親切故也。近來所見。比前稍勝。恐是此效也。)搆靜觀齋於靈芝洞。(自東岡西去數里許。先生得一洞曰靈芝。愛其林壑邃美。溪澗淸泠。引水爲池。池上搆一書齋。扁以靜觀。仍將結屋遷居。又於洞之東北一牛鳴地。卜一亭基。頗有湖山之勝。每於暇日。遇興輒往。竟日肅詠。澹然忘歸。亦欲作亭其上。有太極弄九等號。而並未及就。嘗有詩曰。魚躍鳶飛上下間。天根月窟去來閑。百年事業藏諸用。太極亭中弄一環。○是時。諸生多有來學者。先生作圓方吟示之。詩曰。天圓戴吾上。地方履吾下。吾乃生其間。異於禽獸者。頭圓象天圓。足方象地方。中有一片心。具五性之綱。內直主以敬。外方制以義。體用苟盡性。明德合天地。昭哉善惡幾。堯桀與舜跖。吾黨二三子。嗚呼敢不勖。)十月。拜執義。疏辭 不許。辭狀遞。(時洪相當國。必欲引用先生。與之共事。嘗白 上以爲當此憂災臨筵之日。不可無博學正直之士。宜擢用李端相。趙公復陽,閔公維重亦繼之。 上問端相今在何地。洪相對以方在楊州豐壤。且陳先生謙退不樂仕宦之意。 上下敎曰。當身自處雖如此。朝家待之之道。夫豈然哉。欲下諭特召而未果。遂 命該曹除職召還。先生上疏辭。略曰。臣非山林遐遯之士也。本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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祿之臣。出入邇列。偏荷 洪造。而涓埃未報。遽嬰奇疾。躬逢昭代。自爲棄物。遠隔 淸光。退處空谷。甘忍窮餓。將與草木同腐。此豈臣之所欲哉。然臣伏聞 殿下於近者。連 御經筵。日講心學。法天存誠。克盡修省之道。苟能終始不怠。無少間斷。則將見上帝鬼神收還威怒。群黎百姓。無不蒙休。臣雖病死丘壑。與有榮矣。臨疏涕泣。不知所云。)拜兼輔德。又辭得遞。(時 春宮冊禮迫近。降 旨促召。而先生又引疾呈狀。蓋先生退歸已久。朝廷諸公。爭勸一起。以承 上意。洪相則又有書曰。昔栗谷雖知牛溪多病。而以出入 經筵陳達。我雖不敢自比於昔賢。意則一也。又謂 春宮冊禮時。則尤不可不起來。然先生益自撝謙。終始力辭而不進焉。)

四十年丁未。(先生四十歲)五月。拜輔德。屢辭 不許。以殿最居中遞。(時右相鄭公致和白 上曰。春宮輔導。此時正急。如李端相之儒雅博學。實合輔導。而以其恬退之故。該曹久不除職。宜有 召用之擧矣。 上允之。遂有是除。)與松谷趙公(復陽)書。(時閩中人林寅觀等。奉永曆正朔。漂到耽羅。謂言 皇家一脈。尙在南隅。朝家將縳送虜中。先生聞之。不勝悲憤。嘗屢與洪相往復。力言其不可。至是。又貽書趙公。略曰。我東於今日。縱不能觀兵中國。一掃腥穢。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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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皇帝之大德。其何忍反爲此擧。自喪秉彝之天哉。丙丁南漢椵錦之事。猶有可諉。此則雖有喙三寸。其將何以自解而更立於天壤間耶。若今廟議已定。牢不可破。則更無奈何。天運循環。行將有其時矣。此後君臣上下。果能惕然改圖。誓不俱生。以繼我 寧考之大志。少洒今日之恥。則庶有辭於天下後世矣。○翌年戊申春。又作序。寄耽羅牧使李公𡐔。其略曰。昔漢揚子雲作太玄法言曰。漢興二百一十載。而中天則是知新室不能亡漢。尙有後天之數。光武再造又二百餘年也。粤我 皇朝繼宋而興。創業之時。當後天一百二十世。 崇禎甲申 天王之禍。當後天一百二十八世。而再逢八八之災者也。雖不敢明言顯語。以漏天機。而運世年與直。卦與爻之應。亦可有推而知之者。考亭夫子於慶元己未。有詩曰。漢祚中天那可料。明年太歲又涒灘。仍自註曰。嘗記年十歲時。先君慨然顧語熹曰。太祖受命。至今百八十年矣。歎息久之。蓋宋室南遷後己未之歲。上距藝祖卽阼之庚申。三周甲子。而韋齋發歎。其後甲子又一周。而考亭夫子有此詩。而宋室竟遂不振。此蓋天地氣數卦爻不協之驗也。今者太歲在戊申。卽我 太祖高皇帝卽阼之年。而甲子已五周。恰是三百年矣。況其運世年之卦爻。適有與之相協者。安知甲申 天王之禍。不爲漢之哀平之世合於中天之語。而尙有後天之數可以應光武中興之期。不比於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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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之不振耶。聞耽羅有漢拏山者。其高可以俯臨南極。李侯於暇日。試登其頂而望焉。則江南之某地某地。海外之某國某國。擧在眼底。不待西湖之遊。而亦可知春陵白水之佳氣已浮於吳頭楚尾之間矣。又安知不復有如林寅觀者過而得遇李侯。更傳天上消息耶。幸以此說。藏而祕之。默而待之也。)八月。往省外舅李孝貞公之墓。(墓在楊根。歸路過石室。有詩曰。南極浮槎海上來。紅雲一朵日邊開。千秋大義無人識。石室山前痛哭廻。蓋以纔有林寅觀事也。詩語激烈。慷慨一時。聞者爭相傳誦。尤齋亦和寄曰。飄然簪佩問何來。遼薊腥雲鬱未開。吾人底事呑聲哭。 先主陵前去復廻。)九月。子極生。

四十一年戊申。(先生四十一歲。)二月。舟往驪江。會葬沂川洪相公。(先生與洪相契許甚至。不以年位有間。至是。洪相歿。先生哭之甚慟。有挽詩六百言。又操文具奠。扶病往會其葬。歸時有詩曰。婆娑城外數重山。相國衣冠葬此間。江漢春風三百里。扁舟空載夕陽還。)三月。拜應敎。一狀三疏。竝 不許。後以痘患辭。始遞。(李公慶億以大憲入侍。請 上勿許先生辭職。期令上來。並與在野儒臣。聚精會神。以爲維持之地。故自 上靳許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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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以家有痘疫。呈狀得遞。)九月。答尤齋先生書。論太學物格之義。(先是。尤齋寄書。問大學物格之義。退溪所論。使人茫然。不能摸捉。願聞剖析之見。至是。先生答之。略曰。嘗以退陶先生以下諸賢之說。反復詳究。則栗谷先生所解。洞見朱夫子之旨意。坦然明白。平實無疑。殆可與理氣非互發之論。同有功於後學。今若假設而譬之。則以人心而格物理。如人行路。然四面八方之路。人雖不行。其所窮之處。本在於京師中十字街頭。路猶理也。行猶格也。京師中十字街頭之窮處。猶物理之極處。路有行之之理。而人自不行。則何時可到京師中十字街頭之窮處。物有格之之理。而人自不格。則何時可使衆理各詣其極。而吾之知隨所詣而無不盡乎。今夫人之於路。心之於理。苟能行之格之。則路自到其窮處。理自詣其極處。欲到京師中十字街頭之窮處。則不可不起脚跟行其路。欲知物理之極處。則不可不以心格其理。行隨其路之到窮處而止者。卽知隨其理之詣極處而至也。以路言之。則路因人行到其窮處也。以行言之。則行隨路之到窮處而止也。以理言之。則理因人格詣其極處也。以知言之。則知隨理之詣極處而至也。衆物之理。次第呈露。各詣其極。而吾心之知隨所詣而無不盡者。此猶人之旣已起脚跟。尋向京師中十字街頭窮處之路。而路至五里十里。人之行亦隨而至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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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以至百千里。而後始到京師中十字街頭。則其路便窮。而人之行亦止。蓋格物之格者。以人心而窮物理之極者也。物格之格者。物理因人之格而各詣其極也。格物者。猶言行其路也。物格者。猶言路到其窮處也。知至者。猶言行之至也。由其路而行之。隨其路所到之窮處而行卽止。路之於窮處。苟有一分所未到。則不可謂之行之止。因其理而格之。隨其理所詣之極處而知自至。理之於極處。苟有一毫所未詣。則亦不可謂知之至。路之窮者。卽物理之詣其極也。行之止者。卽人心之知之至也。路到其窮而行便止。理詣其極而知便至。路窮而行止。理極而知至者。只是一事。元非二事。此栗谷先生所謂以物理言之。則謂之物格。謂事物之理各詣其極也。以吾心言之。則謂之知至。謂吾心隨所詣而無不盡者也。退溪先生以後諸賢之說。或云心到極處。或云我到極處。或云物理之極處來到於心。此不知路之窮處。是理之詣其極。而行之止者。是知之至之義故也。尤齋答云。愚欲如是爲喩。自懼僭妄矣。今來說如許大好。深幸淺見之不悖云。先生又疑退溪所謂理能自到殆若認爲死物等說。有所論卞。尤齋亦極稱是。後於聯珠集附錄。書曰。公嘗論物格知至之說。暗合於栗谷先生。余深服其識明而理精云。○時尤齋,同春。並皆赴召。先生嘗因便一訪尤齋於東郊。且約一會於道峯書院。而因病未赴。)十月。拜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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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移應敎。累疏力辭。 不許。(同春啓曰。李端相恬退不仕。其志可尙。而閑居之後。專心道學。學問淹博。識見且高。今日講官。必無逾於此人者。自 上宜敦勉召還。使之出入 經席矣。禮判趙公復陽又曰。朝臣中經學。無如李端相。端相聰明強記。實罕其比。臣待罪副學時。擧以自代者此也。近年以來。退居鄕曲。忍飢喫苦。而硏精講究。矻矻孜孜。無書不讀。見識益進。當此開筵之日。宜拔例特諭。召還侍講矣。 上命卽除館職以召。大臣以中考陳稟。亦 命蕩滌。是時。尤齋答人書。有曰。如幼能。未論其他。其急流勇退之節。豈非今日之所罕乎。以故徵召絡繹。堅臥不起。然其不起之有補於世道。恐非起來者之可比云。)

四十二年己酉。(先生四十二歲)正月。擢拜通政大夫承政院同副承旨,知製 敎兼 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再辭 不許。又疏陳情乞解。許之。(時尤齋承 命復入。擔當國事。必欲與先生協贊共濟。累書敦勉。且請於 上曰。李端相以侍從之臣。退處鄕曲。不樂仕宦。專意讀書。白 上苟欲礪精圖治。不可任其閑。在宜擢堂上官。使之出入 筵席矣。且臣竊聽輿議。今日師儒及論思之長。非端相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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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云。 上遂有是 命。先生時適感疾彌留。連疏懇辭。 上批。有其在事體。不可如是等敎。先生益惶恐不安。極陳病狀情勢難進之狀。其末有曰。矧今新承 恩擢。貪冒榮寵。便卽承 命。復玷淸班。則向來之病不得進。跡涉撕捱者。適足爲坐釣虛譽。以賭高官美爵之歸。古人以此爲左右望而罔市利。臣雖無狀。豈忍爲此也。 上遂許遞。)二月。申疏乞收新資。 不許。除兵曹參知。又辭。(時有溫泉行幸。狀未及達。因本曹啓稟。得遞。)三月。自載上京。詣 闕謝軍職。仍請前後違 命之罪。(先生以累違 召命爲難安。欲待職名見解。自詣一謝。先已及於疏中。至是。聞有 溫幸。遂暫入赴而謝 恩。時不用堂上章服焉。○時尤齋已遁歸。李公慶徽爲吏判。來謂先生曰。卽今尤翁已去。國事有難收殺。善後之責。恐在吾兄也。先生答曰。公輩以我今日之來謂爲供職計耶。只以 恩召洊疊。且聞 三殿遠幸。世臣之義。不可晏然。故黽勉入城。欲祗送卽歸。非有久留之意也。)進拜副提學,知製 敎兼 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疏辭 不許。十五日。 上出幸。先生祗送於江頭。(不參班行。伏於路左僻處。)命別爲入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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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筵。 牌召不赴。(朝廷議以先生爲贊善。而以無他備擬之人。銓曹將陳達 榻前。以單望啓下矣。是時。 車駕渡江。同春請對。啓曰。李端相,朴世采。學術俱明。宜使端相兼贊善。世采兼進善。進講 書筵。不然則 特命別爲入侍。亦好矣。 上謂都承旨張善澂曰。此兩人。別爲入侍 書筵之意。分付于留都承旨。明日政院。以 上敎牌招。先生不赴。先生旣有職名。不敢徑退。欲待 回鑾辭歸。黽勉少留焉。)四月。子極夭。○十七日。 上還自溫陽。先生又祗迎於江頭。上疏乞解職名。退還田里。 不許。(先是。駕幸後執義權格。請收前判尹閔煕加資。 上大怒。累下備忘曰。陞擢後雖遞其職。仍存其資。自是常例。近日李端相事亦然。何獨於閔煕有此啓乎。一論一否。恣意行私。 特命罷推。政院啓曰。李端相以恬退守志之人。循例備擬。而閔煕則初以戶籍磨勘特陞。臺啓重發後自處。今此格之論啓。或以此耶。先生聞之不安。欲出歸鄕居。同春止之曰。吾意逃遁之擧。雖草野。未必合宜。況於世臣乎。先生以爲然。遂還寢。至是。始上章辭職。並請收還前資。 批曰。意非偶然。辭不可得。爾其勿辭察職。又 下敎筵臣曰。向日云云。非以李端相之資級不收爲非也。且累問承旨曰。副學何不出仕。蓋 上意頗似傾嚮。朝中大小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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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皆勸一出承 命。仍數次進講。然後辭退。而先生以爲旣出。則事有不可知者。遂一向力辭焉。○始 上之屢下備忘也。同春上箚曰。臣於前秋。始赴於朝。竊聽輿論。以恬退學識。許李端相。臣誠嘉歎。以爲此國家之寶也。又曰。李端相爲人。宜可進用。如故相臣洪命夏曁一二臣。陳達者不止一再。仰惟 天聰。或可識有。而幾年之後。始許一資。自非妨賢病公之臺官。寧有爭論之理耶。正言崔商翼疏。亦曰。李端相以恬退之臣。文學才望。旣協公議。又以三司亞長。循例注擬。則此與閔煕事。大不相近而。無名之爵。濫及於無功之人。難安之勢。轉加於難進之臣云。)五疏辭。皆 不許。又以病告。特命還給。後因諸公陳白請遞。始 允。(先生方寓閭家。且哭殤喪。益致憊敗。寢疾彌留。大臣諸公。知先生終無出謝意。遂於 榻前啓曰。李端相病勢方重。姑許遞職。處於閑地。待以優禮何如。 上頗難之。諸公申請。乃 允。)七月。疾勢增谻。 上命賜藥物。(先生已解職名。而添患泄痢。症益危劇。不能自力出郊。白軒李相公景奭。因入對。言卽今湖堂無主管之人。請以李端相選爲堂上書堂。許積曰。端相方病重。似當待差爲之矣。 上問曰。此人曾經講官。其時則別無疾病。近有何恙若此耶。兵判洪重普,都承旨南龍翼等。啓以李端相本來病弱。近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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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得痢疾。元氣大敗。多用參湯而難繼云。 上命內局。覓給藥物以救。)九月十六日朝。命外甥李涬書遺疏。(先生病漸革。日就奄奄。自知終不能起。遂命書遺疏。又謂子弟曰。死生壽夭。皆命也。何足爲恨。但未還故山。又未能久與爾輩優遊林下。講學著書。以卒吾志。此爲慨然耳。嘗於病中。吟一律曰。此疾遽如此。斯人而至斯。彭殤都是夢。生死復奚悲。草草辭浮世。茫茫鬱壯思。惟餘芝洞月。千古照虛池。至是。命改第二句以下曰。死生都是命。來去復奚悲。未就誠明業。空違致澤期。千年芝洞月。虛照靜觀池。)十八日。自寓舍還城東舊第。(先生欲亟還舊第。子弟及諸人。慮其勞動添重。力諸仍留調治。先生答曰。吾病已無可爲。今若溘然於此。則非君子考終正寢之道也。嚴辭促之。堇堇扶舁而還。)十九日亥時。易簀于正寢。(是日朝。先生謂子弟曰。吾死葬地。必用先山。自量氣力難過今日。故及此精神未變時。言之耳。又顧謂子喜朝曰。遺疏中死不可無謝下。添入且嘗經講官之列七字可也。與人言語酬酢。無異平日。至亥時屬纊。臨絶。移席少頃。恬然而逝。)二十日朝。進遺疏。(疏曰。伏以臣。以喬木世臣。因痼疾纏身。不得從仕於朝。退伏田野。朝夕待盡。頃於春間。竊欲一謝 恩命。仰覩 淸光。扶舁入城。遂致舊病添劇。遽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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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伏彖 聖慈矜憐。特賜內劑以救。其必欲其生之 盛意。天地難酬。而臣命迫運窮。終不起身。竟未得更瞻 龍顏而永辭 天日。臣雖入地。目不瞑矣。更有何言。更有何言。今此 貞陵祔廟之禮。實是千古之盛擧。於此益可見 聖學之迥出百王。伏願 聖明招延賢德。益懋大業。以光前烈。宋臣張栻之言曰。信任防一己之私。好惡公天下之理。斯言盡之矣。懋哉懋哉。臣官卑人賤。極知僭越。而君父賜藥之恩。死不可無謝。且嘗經講官之列。謹裁短疏。兼陳區區之懷。臨絶北望。稽首以進。○先生旣歿。家無一衣。襲斂諸具。多用親戚朋友所襚。士大夫傾朝來哭。遠近士林聞者。莫不悲而惜之。○吏判趙公復陽啓曰。故副提學李端相。身死之後。妻子貧窮。無以營葬。殊甚矜惻矣。 上命優賜米布。且給役夫。以庇葬事。○尤齋與人書曰。靈芝竟不起疾。吾道益孤矣。從此疑誰與質。病誰與砭。涼踽乎出門無適矣。又曰。幼能淸名雅望。夙所傾嚮。而晩節所造。又非今世間可求者。又曰。幼能何處得來。今日知己絶矣。同春與人書。亦曰。斯人存沒。似關時運。不敢私慟爲也云。)十一月十九日。葬于加平朝宗縣酉坐卯向之原。(在文靖公墓東北小岡外數十百步。)

四十五年壬子。行狀成。(子喜朝撰次年譜。就正於文谷。因請狀於玄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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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年癸丑。碑文成。(尤齋撰。始爲碣。後改以碑。)

四十九年丙辰。誌文成。(文谷撰)

五十三年庚申。 命贈嘉善大夫吏曹參判兼同知 經筵義禁府,春秋館,成均館事,弘文館提學,藝文館提學(右相老峯閔公鼎重啓曰故副提學李端相曾在 孝宗朝。以詞翰之臣。久在侍從。因病解職。讀書求志。 先王累下優奬之敎。筵臣亦以禮待之意。仰陳於 筵席矣。不幸早歿。士林至今歎惜。當此崇奬儒術之日。自 上念其恬退向學之志。特施褒贈之典。則可以聳動聽聞矣。 上曰。令該曹特爲贈職可也。)

五十四年辛酉。刊文集。(先是。子喜朝收訪遺文。編成家集。就玄石删正。玄石與先生門人林泳爲之證訂去取。詩則又並議於文谷及壺谷南公龍翼。至是。北伯尹公趾善。取以開刊於咸營。退憂金公壽興,驪陽閔公維重。皆出力助成焉。)

五十五年壬戌。刻表石。(石卽閔公蓍重留守江都時所預具。尤齋又述陰記。柳公尙運時爲西伯。刻焉。)

六十八年乙亥。刻神道碑。(子喜朝宰仁川。得石以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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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丁丑四月。京畿諸生。奉位板配享于楊州石室書院。(始先生歿後。卽有建祠俎豆之議。或者又謂腏享於道峯或石室亦宜。至乙亥三月。生員李世瑋等上疏。請以先生及文谷,老峯。並配享于石室書院。以侑淸陰金文正先生。疏下禮曹。參議李徵明亦上疏。請從多士之請。至是。判書申琓回啓。請許允之。)

七十四年辛巳九月初五日。改葬于楊州靈芝洞背酉面卯之原。(先生葬地。術者言當有水患。故久議遷奉。子喜朝是年適出牧楊州。得一穴於所居洞中。方將卜吉移奉。而夫人全義李氏。遽卒於七月。遂以八月二十四日。啓舊墳。果遇水變。二十七日。發靷。九月初五日。合窆。仍並立表石及神道碑。且燔誌石。埋於壙前魂遊石下。)

七十五年壬午。仁川諸生。建書院於文鶴山下。(先生莅邑時。嘗得一澗壑於文鶴山下。去邑未數里而近。欲立書堂。擇士以敎而未就。至是。合境士論俱發。謂當就此建院。以俎豆先生。且爲士子藏脩之所。幼學李廷賓等百有餘人。齊聲陳請。特 命依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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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年癸未九月。祠宇成。奉安位板。行釋菜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