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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47
答李士章(綖)問(喪禮○癸丑正月八日)
亡母在喪未朞而違世。凡朝夕朔望奠似當從喪禮備要葬前奠以素饌。至虞始用肉饌。亡母生前病重時旣以用權。故奠仍用肉饌。然竊恐生時用權。禮之變也。不可襲其變於旣亡之後。似當反以素饌。而亦無所据。姑用肉饌。以俟下敎。
此禮起於近世諸先生。其無明文固也。限葬前還用素饌恐宜。
朝夕奠。家禮奉魂魄出就靈座。然後設奠。無開魂魄之節。世俗或開或不開。是則何以爲正歟。
魂魄出入時。本不用箱蓋。只以巾覆之而已。至於設奠時則必奉豎魂魄於箱上。所謂不開者非是。
喪人虞祭前。雖無盥。洗之節。然朝夕饋奠。旣無執事。則似不可以不盥。雖盥手。面則不洗歟。
無執事則婦人卑幼行之亦可。蓋喪人盥洗一節。禮有明禁故也。
上食。家禮如朝夕奠儀。設饌焚香止再拜。而更無再拜之節。世俗多以將徹亦再拜若爲辭神之節。
至於朔望奠。家禮於朝奠設註。禮如朝奠之儀。則無參神辭神之節明矣。而世亦有行此二節者。此皆承訛之致歟。竊恐其間節目亦有可疑。主人兄弟長仕喪次者。固無參辭。或有服之親在他者。來參而旋歸。則同其主人止再拜。亦似疏略。行祭時雖無此節。亦別有告來去之節歟。何以則能不背於禮。而不拂乎時歟。
奠及上食。無論輕重。皆當用一再拜之禮。親戚往來者。別申哭拜爲當。
童子服制。成服之時未及參攷。皆云童子加首經而杖。故舍弟綊以童子而絰杖。後考家禮則童子不杖。喪禮備要亦云。今俗或加巾經者非禮也。則不巾不杖無疑。而旣以巾絰而後改之亦似未安。且須絰杖。葬而後除之歟。便從而今而已乎。此等事與凡諸知非速已者。似乎不同。亦俟明敎。
俟發引啓殯時除巾絰恐宜。
家禮凡以書來弔者。並須卒哭後答之。喪禮備要亦條列於卒哭之後。則卒哭前無修謝之禮亦明矣。然其答疏中云奄踰旬朔一句。似有可疑。若皆以卒哭後則不可謂旬朔。雖卒哭前亦有可答之
禮歟。溫公曰於禮不當先發書。不得已須至先。删此四句。雖不得已。旣有先發之論。則亦似有修謝之節。是則如何。
慰狀並須卒哭後答之者常禮也。若因喪葬事。勢不得不往復。則自當不拘此例矣。
世皆用槨。而或云不用爲是。蓋不用者。備他日之患。而人子卽今情理似乎不忍。雖不用槨。灰隔太厚則亦得無恔歟。必嘗有論辨就舍之正。幷望下敎。
用槨。三代聖王之制也。至家禮不用。又是慮患之意。鄙家則自先世從家禮。不敢有改。○
喪禮備要云家有喪則告。若喪在他所則不告歟。有事則告。則喪是事之大者。雖在遠親。似不可不告。況其子孫或在他所者乎。
備要亦是推用王朝禮。恐非明文也。蓋喪者。人家之大變。豈雖不告而自可無憾於幽明。故儀禮家禮皆不言其節歟。
朝祖一節。禮之大者。而若先世祠堂甚遠。則似難奉行。亦有設行之節歟。
丘氏已以家舍狹隘。有代魂帛之文。若與先祠相遠
者。闕此一節無疑。
遣奠。家禮厥明徹祖奠後無奠。而只告遷柩之祝。旣就轝後。乃設遣奠。註饌如朝奠有脯。無內外之奠明矣。而世俗或行內外之奠。所謂內遣奠者。具饌如祖奠。具麪米食飯羹。先於遷柩前行之。就轝後只設酒果脯醢。而考於家禮喪禮皆無可據。此不過襲謬之致。然以家禮爲正。則似闕上食一節。是則如何。
所謂內遣奠者。曾所未聞。其爲非禮明矣。且家禮發引時不言上食。似以食時喪雖在塗。自當停柩設行故也。今俗欲便於行喪。當曉必先上食。而後遣奠。愚意以爲甚失奠食之序也。如何如何。
家禮發引時郭外道傍。停柩而奠。明是親賓之奠。而世俗因謂之路奠。雖無親賓之奠。自主家設。必停柩而奠。雖至近亦必不廢。習以爲常。旣無親賓之奠。則不必停柩而奠歟。
此亦漢中所無。但五禮儀親賓駐柩而奠下註云卽路祭。似必因此而誤也。況路祭本 國恤所行。其在士大夫尤不可自家別設。以犯僭逼之患。
家禮致奠。在於祖奠前。而世俗皆以祖奠後。此亦
承訛之致歟。
當依家禮。其因事致晩者。不在此例。
答朴一和問(小學○乙卯九月一日)
衣裘帛。今人二十則便可以衣裘帛。而得無害於儉約之義否。
古禮雖然。今也儉。吾從衆可矣。
三十而有室。古者男女嫁娶若從此期。則兄弟必有倒次之患。此似亦言其極。而或有以此爲必然之議。有何所據。
若俱男子則固無逆次之疑矣。禮男女異長。不嫌互先。
命爲大夫四十始仕之時。亦必有君命。而此云五十命爲大夫者何也。
今法吏曹有直除官者。有奉旨除官者。意四十始仕之類。官卑用直除法也。然又有一命之說。要不以辭害意可也。
姆敎(止)助奠。與舊本異意。而十年之兒。必不能習執麻枲以下等事。今本似精。未知何如。
十歲者固不能徧習諸事。凡人之性。有晩成有早成。早成者猶可力及。所謂舊本。此適無之。不克考也。下
三友太任同。
十有五年而笄。陳氏曰婦人不冠。以簪固髻而已。昏禮註整冠斂帔。然則女子十五。只用簪固髻。至二十而嫁。則乃有冠否。
禮婦人無冠。今之有冠。自秦漢以後始。
幼子(止)不傾聽。與舊本異意。曲禮分爲二段。當從曲禮否。集成程子曰自幼子常視母誑以上。皆是敎以聖人言動。幼子之上已無所言。以上之上字若以下字看。則立必正方屬乎動。不傾聽屬乎言。此上字或下字之誤耶。
常示母誑以上。胎敎是也。上字近思錄亦同。
學記(止)有學註。術當爲州。禮記州下有萬字。而諸本皆無之。此乃傳寫之誤而然耶。三老坐於里門。漢史三老董公與此同。而三老之義。有可言否。
萬字果缺。但州本當作遂。三老。儀禮謂里中之老有道德者。坐於兩塾。民在家之時。朝夕受敎。漢書謂鄕有三老掌敎化。秦制也。以此揆之。察其長幼云云。似涉秦制。未知其故。抑程子別有所考耶。
內則(止)著綦。玄端。士之祭服也。子之朝父母。敬愼之至。故亦可服之。而深衣則賤者之服也。可常服
否。髦。儀禮註象幼時。翦髪爲鬌之形。然則髦與鬌不同。而髦鬌之制並何如。
深衣燕居之服。未知其必服以事親。髦鬌雖幼壯異制。大槩則同矣。
沒身敬之。婢子庶子庶孫賤者也。若如父母之所愛。亦愛之云爾則可也。敬之則何如。敬字包愛意故耶。
敬亦豈無分數。恐是謹字之意。
君子之祭(止)可也。主人有疾病。或不得已之事。旣不克與。又無可使之人。則獨使主婦行之。亦無大悖否。
禮旣窮則似當擇宜而處之。
不粥祭器。不衣祭服。子孫若有飢凍之患。則似不可不粥之衣之。如何。
經言其常。不言變。
大夫祭器不假。有田祿者必具祭器。祭器已成。固不假於人。若有假於我者曰不得則且將廢祀云爾則當假之否。
有田祿而不具祭器。非禮也。然猶相假。恐傷於義。
制節謹度。註說自制於禮節。諺解制財用之節。當
從何說。
當從註說。
東首加朝服。疾則東首以受生氣固也。至君視之然後言之何也。固已東首矣。至此復言之耶。
君未視時。客或未及盡禮。至是必當正之故也。
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買字與買賣之意同否。買之云者。亦何義。
買者。蓋賤之之稱。
先妣之嗣。註謂婦代姑祭也。然則先妣。卽子之母也。古者生母亦得稱先妣否。
古者不嫌並稱。而家禮遂删之。豈亦有意否。
信事人信婦德。與舊本異意。當從何說。
集說出於禮註。其意甚精。集註改從方氏。恐未然。
一與之齊。稽古第二十六章蔡人妻曰。適人之道。一與之醮。終身不改。齊與醮。當從何字。
齊醮義並通。本非必作一字看者。
不通衣裳。男女之服異制。雖不言固知其不可相通。此言不通何也。
益嚴其義也。
男子入內不嘯。嘯字當從記註以叱讀否。
嘯從叱讀。通解亦然。恐無不可。
負劍辟咡。集成呂氏註與記劉註異。當從劉註看否。
負劍當從集說。
侍坐(止)請出矣。雖非君子長者。至如平交以下。有此厭倦之意。則亦當退歸否。
示意亦然。但不至如長者之未安。
斂髮毋髢。註髢謂髲也。垂如髲也。韻會髲鬄也。髲是何如羕耶。
髲。周禮註次第髮長短爲之。所謂髲鬄。蓋婦人首飾之下垂者。
入里必式。古者入里則式。石廣張湛之事。無乃太過乎。
石張所處。乃篤行之事。其賢雖可尙。而恐非禮意。
冠衣不純采。父在母亡則固不可純素。父亡母在。亦可純采否。父母亡後則雖支子不當純采。情禮俱然。而呂氏以爲惟當室者行之。非當室者不然。此語何如。
不曰父母亡冠衣不純采。而曰孤子當室者爲父後。不係母存與否也。支子恐亦不及於此禮。
君子不以紺緅飾。緅是縓字之誤。一入者爲縓。則此固漸吉之意。紺深靑揚赤色。猶今之鴉靑也。鴉靑斷非正色。而君子以爲齊服者何義。
齊服降於朝祭之服故。
士志於道。集解漢志學以居位曰士。然四民中有志於學者。亦得稱爲士也。士固四民之一。何以爲四民中以下之說耶。
士之仕者以下先言居位者。末端兼四民中者說。
食饐(止)不得其醬不食。此數者或足以傷人。或不得其正。或不備。皆不可苟食。而至當飢餒之時。不可不食。則或可食之否。
雖飢若傷生則在所量其輕重。
其嬉戲爲賈衒。行賣曰商。坐販曰賈。而集解賈商賈。衒衒鬻。何混言耶。
凡字義有動靜離合。如言商賈。雖非本釋。亦可通用。
武王周公達孝(止)孝之至也。註武王纉先王之緖。周公成文武之德。此繼志述事之大者。自踐其位以下七事。亦云此皆繼志述事之意。則此兼武王周公言。而於周公不當言履先王之位。未知何如。
其意重在武王故也。
彼爲象箸。必爲玉杯。或以爲著當作着。記着無足尊也。着與杯皆酒器也。以着看文義相聯云。此說似得矣。如何。
著作持略反。本史記索隱說。意亦通。然恐當姑從本文。
漆其頭以爲飮器。或云飮酒之具。或云溲溺之器。呂氏春秋爲溲杯。當從初說看。而人頭似不可爲飮酒之器。溲杯云者恐得之矣。如何。
此乃食肉寢皮之意。雖作飮酒器。無不可者。
季康子之從祖叔母。正誤從祖叔母。謂祖父昆弟之妻。家禮從祖伯叔父母。卽祖之從兄弟也。禮要從祖伯叔父母。卽父之從兄弟也。當從何說。
從祖叔母之稱。以親屬記考之。不合。但檀弓疏曰穆伯是康子祖之兄。諸說似以此爲據矣。
伯夷以父命爲尊。叔齊以天倫爲重。皆逃之。國人立其中子。若無中子則將無以繼世承宗。叔齊不念國絶。猶以天倫爲重而亦逃去否。叔齊先逃則伯夷亦不念國絶。而猶以父命爲尊而逃之否。夷齊旣逃之後。若無中子則國人將上告天子。必求得伯夷而立之乎。
下段乃朱子說。畢竟義當止此。
備官而未之聞耶。一說以備官爲句。而意隨以異。當兩看否。
似當於官下作句。然亦未見其意異。
受脤于社。註祭社之肉盛以脤器。故曰脤。脤器之形何如
脤。海大蛤。如今鰒甲之類。
別欲作詩。伊川先生深憂古詩之簡奥。別欲以灑掃等事編爲韻語。令朝夕詠歌之云。而其詩不錄。未知果有所作而見於何書。
恐未及成詩。
某嘗脩(止)奉生者。伊川所脩六禮皆有傳否。朱子以始祖先祖之祭。似國家之禘祫。當初也祭。後來覺得僭。今不敢祭云。而不及季秋禰一款。此則無可避之嫌。而今亦可祭之否。
伊川文集只有昏禮祭禮。恐亦未及具成禰祭。今日好禮者多行之云。
旣虞卒哭註。虞祭名。葬之日。日中而虞。葬日時刻例當推擇。而似有早晩。日中而虞。勢不可必。而此言日中者何也。上古無推擇之事。而必於其日日中而虞耶。
古者卜日而不卜時。周禮必以質明行事。故日中可虞也。
令進二溢米註。溢謂二十四分升之一也。儀禮註二十字上有一升二字。註說脫一升字無疑也。然則二溢米。不過今之五合。而增註溢一手所握云者何據。
一手曰溢。出孔叢子。
若具慶者可矣。父母皆亡者。於生日。固不忍置酒張樂。雖奉偏親。悲痛之心則必多。而旣與永感者有異。又非具慶之比。則略設酒食。不張聲樂似好矣。如何。
此事朱子嘗行之。門人疑而問焉。答曰其情各不同。夫豈不義。而朱子行之。
至于九族註。九族高曾祖禰已子孫曾玄九者及旁親也云。旣以上九者爲九族。則旁親似不入於九數。九族之義亦不明知。願聞其詳。
言旁親亦在九族中。如高祖自有五服異姓之親。皆是也。以下倣此。
皇考治家。柳開所謂皇考何名。有可考否。
柳開父承翰。乾德初爲監察御史。嘗著家戒千餘言。
刻石以訓諸子。
迎其同母弟妹。或言史記帝王家有同母弟云者。慮其多嬪妾。故明言之也。此言同母弟妹者。朱壽昌之母旣嫁民間。此弟妹與壽昌同母而異父故云。此說似然矣。如何。
正指嫁民間所生兄弟。
太子洗馬。洗之言先也。當以先讀。而諺音作世。當以世讀否。凡大全與諺解字音多有不同者。率皆從諺否。
當以先子讀。其餘當從大全。然我國聲音與中國大異。苟非十分明白。則姑依諺解無妨。
子孫勝冠者註。謂年及冠者。諺註謂纔冠者。當從本註否。
纔冠猶及冠。
王凝常居慄如也。父子當務和敬。而非公服則不見子弟者。似太嚴如何。
見音當作現讀。然則義無可疑矣。
韓文公作董生行。此詩似當爲興而賦也。而陳註云賦而興何也。
賦而興。興在賦中。賦爲主。如王風,忝離是也。
答朴一和問(喪禮)
環絰旣未及用於初喪。則到啓殯恐難追行矣。
中單雖非深衣之制。其當緝邊之義。初無所異。
禮固有衰不當物。寧無衰之說。然若以不滿二尺。而遂廢散垂則太泥也。
布直領當斬。
新婦三月奠菜之說。自是儀禮文。第念吉匈昏喪之際。其分甚嚴。苟以人情俗例。行奠於始哭之日則容或可矣。必欲以此爲禮。恐未的當。來婦某子。所論似然矣。家禮本無稱考妣舅姑以皇字者。其用顯自元大德間始。且赴舅初喪。何論見姑之常禮乎。
引後窆前。當仍用靈寢。蓋尸樞尙在故也。
朱子論祠版當以兩妣幷祔。葬法以元妣配。繼室別爲一所。然則所諭並祔之說。似亦未究其下一截也。品字固俗制。而如兩室並祔。同封一域云者。初俑於近世一家。搢紳之類靡然倣行之。所諭先意不無由此。然愚嘗慨然以爲瀆亂禮制未有甚於此者。不敢率易爲說。
挽章昉於虞殯。詳見儀節。葬後或焚之或收之。要以不褻用爲宜。
屛處絜地。未必爲兩階之間。時俗埋魂帛於墓所者。蓋倣祧主之例也。若非大段難行。準禮爲是。
愚意欲復墨衰之制。但近世諸賢皆謂不必復。故不敢耳。然以孝巾布直領代墨衰。則以此告廟。有何不可。
疏武省禮等語。用於親戚。所諭固然。但朋友之情親者。似亦在其中矣。
上食終始立哭者是也。
喪中行祀。當以胡伯量,曾光祖問答爲正。墓祭雖與忌祭有間。因喪而不敢伸祭禮者。義固有在。何可創爲新例邢。山神發。朱子云與墓前一羕。恐亦不得不隨本位而異也。
答姜叔重問(詩)
周南關睢。 集傳曰窹寐反側。琴瑟鍾鼓。極其哀樂。而皆不過其則焉。則詩人性情之正。又可以見其全體云云。或者因此謂第二三章反側鍾鼓等事。皆是詩人所自爲者。或者謂是詩人形容聖人反側鍾鼓之狀。集傳雖無形容兩字。其意則蓋只如此云。兩說孰是。朱子又曰此詩看來是妾媵做。所以形容得聖人窹寐反側之事。然則後說是耶。
頃年沈龍卿以崔汝和之言問此段。采答以當從詩人看。蓋宮中之人。爲文王之得聖女。憂思而喜樂之。至於如此也。所引小註說。考語類亦無聖人字。謂自形容其心耳。
葛覃 首章。南軒經筵講義。以爲追述在父母國時所見者。無乃與下章掣肘乎。
南軒之意。蓋以末章歸寧爲重也。然恐不如集傳以見在言者。尤得平易之旨。
漢廣。 文王之化。洽於江漢。愚夫愚婦。皆得變化其淫亂之習。今曰之子于歸。言秣其馬。則分明是說之之辭。豈其時女子則知守靜一之德。男子則尙有淫亂之習邪。至於召南行露則又有訟獄之變。尤其甚焉者。摽有梅。亦懼有強暴之辱。豈文王之化先女子而後男子邪。或曰周南召南皆美后妃之德。重在女子。故獨言女子如何。朱子曰偶然有此樣詩。說得一邊耳。豈偶然說得者。皆是男悅女之詩。而無女感男之詞邪。未可知也。
言秣其馬。雖曰悅之之辭。以廬陵諸說觀之。乃悅慕悅敬之意。蓋纔曰言秣其馬。而旋又稱之曰不可泳思。恐難專以滛亂之習目之也。至於行露摽梅死麕
之皆由男子。有不可曉者。如欲爲說而必通之則鑿矣。大抵二南之化。本於文王。固有遠近深淺之殊。而決無婦人先正男子獨否。如安成劉氏說之理。詩元是三千篇。到孔子删時始爲三百篇。安知此外有一二婦人未正之詩。而偶得諸篇留存。以成今日之疑耶。恐不必深拘。如何如何。
召南鵲巢。 凡詩後一節重於前一節。分明有先後。而百兩將之。反在百兩御之之後何也。
御指其所嫁之諸侯也。將謂本國也。以事理言之。則詩辭當先將而後御。今乃然者。婦人以夫家爲內。恐是此義。無可疑者耳。
何彼穠矣。 召南十三篇。皆是南國之詩。而此篇獨爲王姬下嫁之詩。非所以出於南國者也。所謂王姬。果是文王之孫。則當上入於周南。若平王之孫。則當降入於王風。其爲召南之詩。未知其然也。考索之說。雖自有據。亦未敢信。如何。
所論看得是。此無可證。只當從朱子闕疑之說。爲稍少過耳。王魯齋至删此篇及甘棠野有死麕。以爲二南各十一篇。兩兩相配。又却不是。
燕燕。 柏舟末章曰靜言思之。不能奮飛。其所以
恨不能奮飛者。非眞欲奮起而飛去也。婦人雖不得於其夫。只當盡其在我者而已。何至不忍憤怨。遂欲奮起而飛去乎。此特假辭。欲奮飛忘憂而不能得也。至綠衣末章乃曰。我思古人。實獲我心。蓋欲求盡其在我者而已也。此詩末章又曰。先君之思。以勖寡人。仲氏之德。塞淵溫惠。非惟淑愼其身。復能勸勉莊姜。而必以先君之思。則固可謂賢矣。莊姜又能欣然受其勸戒。惟恐稱道之不及。非素眷眷於先君而克盡其道者。惡能若是乎。然則向之所以恨不能奮飛者。非眞欲奮起而飛去。亦可知矣。
此段所論。深得說詩之法。蓋所謂不能奮飛者。非眞欲奮飛。乃無所歸咎而不得已之詞也。故朱先生亦曰怨而不過。與來諭無甚異矣。
邶北門。 出自北門一章。反覆吟詠。未見有比意。作賦意看如何。張子曰偶出北門。因有此言。此亦賦意也。
孔氏曰。言出自北門。背明向陰而行。猶居亂世向暗君而仕。此所謂比也。然依輯註說作賦而比。恐得其當。若專作賦如下二章。則無乃矯之太過耶。
鄘篇題說見上篇四字。 或曰累章爲篇。此所謂說見上篇者。如旄丘篇說同上篇之類。當在邶風二子乘舟之末。而錯簡在此。觀衛風之無此四字亦可知矣。如何。然召南篇題。謂餘見周南篇。則似無定名矣。
旣曰詩三百五篇。累章爲篇云者審矣。但二子乘舟篇下固已詳解其事。而新臺篇下之說。又不啻明白。到此安有云云之義耶。蓋累章謂之篇。累篇亦謂之篇。或有大小通用之例。未可知也。不然者。如周南篇字恐皆編字之誤。更詳之。
衛河廣。 衛本在河北。宋本在河南。衛懿公之死於狄。宋桓公迎衛之遺民。渡河以南。自是以後。宋衛皆在河南矣。今言誰謂河廣一葦杭之。則是詩作於衛未渡河之前。而宋桓公尙在矣。而集傳何以謂襄公卽位。夫人思之云耶。華谷嚴氏謂是詩作於宋桓公尙在。襄公方爲世子。衛戴公文公俱未立時。此說恐得。而與集傳不同。可疑。
嚴氏之說。其於事實當矣。但念詩之爲體。微婉而優柔。有難以事實拘者。襄公之母。於桓公在世襄公爲世子之時。雖河廣之詩。恐亦不敢作。惟其子繼世爲
君之後。始以母子無絶道之義有所賦焉。而猶不敢往。此其大體也。蓋其宋衛雖同在河南。而託於前時涉河之事。以明今日不敢往之意。尤覺其微婉優柔而有味。然則所謂事實。當在此詩之外矣。如何如何。
木瓜。 作賦意看亦似好。如何。
恐不可專作賦意。
王黍離。 集傳曰平王徙居東都。王城王室遂卑。與諸侯無異。故其詩不爲雅而爲風。然其王號未替也。故不曰周而曰王。看來似恐不然。風自是風之體格。雅自是雅之體格。何以本當爲雅。而降爲國風邪。所謂黍離降爲國風。愚竊未之信也。鄭漁仲曰文武之時。周召之作者。謂之周召之風。東遷之後。王畿之民作者。謂之王風。朱子取之。意其大約如此。所謂周召之作云者。又非朱子之本意。而然其所謂王畿之民作者。謂之王風云者。似是不易之論。然至編集傳。又却不取此說。甚是可疑。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詩亡。集註詩亡謂黍離降爲國風而雅亡也。然則非謂黍離本是雅詩。而因平王東遷。降而爲國風。謂王者之迹熄而雅詩遂亡。故只有黍離等篇。下同於諸侯之風而已。潛室陳氏曰。雅
詩。王者朝會燕饗樂章。或公卿規諫獻納之作。東遷以後。朝廷旣無制作。公卿又無獻納。故雅詩遂亡。獨有民俗歌謠。與列國之風同。其說詳矣。鄭漁仲云云。乃只以二南王風而言者。
甫田。 厭小而務大。忽近而圖遠。固可爲躐等之病矣。然志不遠大則亦無進步之地。必也立志以遠大自期。而又須循序以進。可無自小退托之念。亦無躐等欲速之病。此詩所云。固可謂善矣。然恐有偏重之患耳。
集傳曰。以戒時人厭小而務大。忽近而圖遠。蓋有所爲而言也。夫人之言。本末並擧。大小俱宜者。容非聖賢而能之乎。詩人雖賢。恐亦未能及此。況有所爲而然。則來諭無乃推之太過耶。
檜曺蜉蝣。 檜君羔裘道遙。狐裘以朝。詩人猶憂其徒潔衣服。而不強於政。況以曺之衆人。只玩細娛。而忘遠慮。則豈能有爲乎。宜乎詩人之有剌。而可爲後世侈靡者之戒也。
似然。
鳲鳩。 其儀一兮。心如結兮。猶所謂外面整齊嚴肅則內面便一也。陳氏謂威儀一於外。而心如結
於內。從可知也。意雖亦通。似非本意。以此全釋此章。恐未穩當。如何。
此章之指。有難適從。則其義只當如斯而已。若必以外面整齊內面便一之意推之。不甚協矣。
豳。 鄭衛之風。固是亂滛之聲。而陳風淫亂之詩十居六七。則是大姬游蕩之習有以啓之。而次於鄭衛者。王風齊風。亦皆不乏。齊諸侯之國也。無足言矣。王天子之都也。而其詩不爲流離憂歎之作。則必爲男女淫亂之詞。所以只爲王風而王道熄矣。魏風唐風以儉爲俗。雖有不中之弊。比鄭衛淫亂之俗。不可同日而語矣。及其國政日亂。貪殘無度。讒謗竸興。則魏有碩鼠之詩。唐有采苓之詩矣。奏俗尙氣槩先勇力。故其詩率多麤厲。無婉順之態。檜風曺風。只尙外務。不究遠圖。亦不過爲衰亂之詩矣。豳風之末。雖有骨肉之變。聖人之所以處之者皆得其當焉。則無容議爲也。大抵十三國皆所以懲創鑑戒之詩。而其間亦不無所以感發與起者。其爲功效。亞於二南矣。
所論大槩得之。
小雅鹿鳴什采薇。 第三章歲亦陽(止)。集傳以爲
陽十月也。十月豈是薇剛之時。且其歸時雨雪霏霏。則其未歸時不及十月。亦可知也。
剛恐是采而乾之之稱。程子曰古者戍役兩朞而還。今年春莫行。明年夏代者至。復留備秋。至過十一月而歸。然則未歸之時。非十月而何。
枤杜。 鄭氏曰。遣將帥及戍役。同歌同時。欲其同心也。反而勞之。異歌異日。殊尊卑也。異歌異日者。謂出車枤杜二詩也。同歌同時者。謂采薇一詩也。采薇卽遣戍役之時。用之於遣將帥可乎。采薇一篇。全不及將帥之事。第四五章所謂君子。卽將帥之謂。而亦自征戍者而指言。非所以言將帥之事也。反覆思之。未見其合用於遣將帥。如何如何。
所謂戎車旣駕。四牡業業。豈敢定居。一月三捷者。又非將帥之事而何哉。廬陵彭氏說。亦見采薇輯註中。可考。
白華什華黍。 集傳以爲笙詩也。所以知其篇第在此者。意古經篇題之下。必有譜焉。如投壼魯鼓薛鼓之節而亡之耳。愚意始聖人删詩定爲三百篇。上自二南下及乎列國之風。以至于雅頌者。欲使後世觀鑑興起。涵養德性。無非敎也。若以無詞
之笙詩。列於其間。則閭巷愚蒙之人。何以知其音節之善。而觀感興起乎。非所以聖人垂敎之意也。且旣無詞則安得以詩名乎。
有詞者。使人觀感興起固也。雖其無詞者。若陳其聲氣之節。而得其和樂之意。則恐無所間矣。詩者。似是通稱之辭。
彤弓什六月。 此篇以下宣王諸詩及白駒斯干無羊楚茨以下五篇。瞻彼洛矣以下四篇。頍弁車牽魚藻以下二篇。黍苗隰桑瓠葉等篇。皆天子征代及會同酬唱之詩。與其燕飮昏姻祭祀農畝之所詠。而無非得其正焉者也。而列於變雅之中。何也。大雅抑嵩高烝民韓奕江漢常武等篇亦然。朱子亦曰楚茨一篇。精深宏博。如何做得變雅。此言雖獨爲楚茨而發。可推以例他也。如何。
蓋旣整頓正小雅正大雅凡幾篇。然後餘皆變雅也。以此雖如諸詩之善。而皆不得與焉。必有其義矣。
鶴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與上章末句同意。而使人無好惡之偏者也。伊川曰君子之與小人處也。橫逆侵加。然後修省畏避。動心忍性。增益預防。而義理生焉。道德成焉。則如語所謂見其不善者。
而改之者也。然與上章所釋憎當知其善云者。似不同。抑亦此其所以可愛之道耶。
攻玉。集傳曰攻錯也。與上章意本無所異。第康節所言主於攻玉。故乃於下章始以程子說而統論之。其謂動心增益者。乃所以知其善也。如何如何。
祈父什雨無正。 朱子曰。劉說似有理。然第一二章本皆十句。今遽增之。則長短不齊。非詩之例。又此詩實正大夫離居之後。𥊍御之臣所作。其曰正大夫刺幽王者。亦非是。愚意則似不然。斯干大明篇章句之長短。亦皆不齊。不可不謂之例也。正大夫刺幽王者。恐或記者之誤。而雨無極三字與雨無正三字相合。此其大可信然者。豈以其小小疑處。遂廢其大者乎。極與正字之異。亦恐是記者之誤也。
此說極是。雖其正大夫刺幽王之說。實如朱先生所論。而雨無極三字足爲篇首之義。則不啻明白矣。雨無正之正。似亦因正大夫之正。連篇名而誤也。如何如何。
小旻什小弁。 孟子曰。小弁之怨。親親也。親親仁也。又曰凱風。親之過小者也。小弁。親之過大者也。
親之過大而不怨。是愈疏也。親之過小而怨。是不可磯也。所謂小弁。卽此詩也。其首章曰何辜于天。我罪伊何。心之憂矣。云如之何。蓋怨慕之辭也。孟子之言。其必有見於此矣。而集傳釋之曰何辜于天我罪伊何者。怨而慕也。則是述孟子之意也。孟子又曰孔子曰舜其至孝乎。五十而慕。蓋謂大舜猶怨慕。則小弁之恐。不爲不孝也。而集傳又引舜號泣于旻天之說以足之。其意又取於孟子之言也。然則小弁之怨與五十而慕。號泣于旻天。似爲同科。而程子何以曰小弁與舜之怨別乎。朱子又曰舜之怨。反諸身以求其所未至。小弁則自以爲無罪。此其所以別之之說也。然則孟子何取於此。而曰小弁之怨。親親也。親親仁也。又何以孔子之言總之。而集傳又是朱子之所編。何以曰何辜于天我罪伊何者。怨而慕也。又何以取譬於號泣于旻天乎。其所以別之之說。可得言乎。蓋嘗聞之。古之善事父母者。雖婢子之賤犬馬之微。父母之所愛敬。已必愛敬。今太子雖當廢棄之中顚頓之際。維桑與梓必恭敬止。則其爲人之孝敬可知。而宜不得罪於父母矣。不幸處人倫之極變。曾不見容
於其父。則其憂傷慘怛之意。哀痛切迫之情。無地可洩。寧欲形之於言語之餘。吟詠之間。以寓怨慕之心。而一字之悲加乎一字。一句之悲加乎一句。其心以爲不若是。則無以爲人之子。而幾乎疏其親矣。豈不甚慼矣乎。此所以孟子之言發之於前。集傳之說繼之於後。而程子又有止乎禮義之說。尙矣無容議爲也。但旣是常人之情。而無大聖之地位。又其第六章曰君子秉心。維其忍之。第七章曰君子不惠。不舒究之。舍彼有罪。予之佗矣。似是歸咎其父之辭。而無反身自怨之意。此又所以程子有別之之說。朱子有無罪之語。而仍以推之於伊何之句。猶所謂惜乎獨少此云爾。不然而以小弁之怨爲全非。則不幾於高叟之爲詩也耶。且夫孟子之言。只取其不疏親之意。而自怨與怨親。初不及言。何可以此而疑彼。以彼而疑此哉。然其大要。又必以孟子之言爲正。以程子朱子之說。參考其微奧如何。(此條語甚繁多。而當初看詩時偶然草成。故今不删改。)
高子以小弁之怨。爲小人之詩。故孟子直之。若程子之論。又以其至者言。似當別究其義也。大抵所論委曲紆餘。能得其衷矣。令人傾歎不已。
桑扈什靑蠅。 凡北體。只是從頭比下來不說破。而比篇下二句則乃說破實事。實興而非比也。旣屬於北。則下二章恐無異同。而何獨屬興也。都人士什白華篇亦似興體而非比也。如何。
此章比興之義。章下輯註安成劉氏之說恐得之。白華首尾皆比體無疑耳。
都人士什。 都人士十篇。皆似風詩。其故何也。又況多非朝廷之詩耶。
玩其辭體。誠亦爲然。但猶有莊重底意味。不比列國之輕浮。又皆周室詩人所作。則不至甚疑矣。
黍苗。 此詩與大雅嵩高相表裏。而獨入於小雅何也。抑以其篇之小故耶。然采薇出車節南山正月等諸詩。皆爲大篇而入於小雅。棫檏旱麓思齊靈臺洞酌等諸詩。皆爲小篇而入於大雅何耶。賓筵與抑。皆是衛武公之詩。而篇亦無甚大小。又何以分列於大小雅乎。朱子曰小雅是所係者小。大雅是所係者大。此又所以大小雅之分也。然則此詩之與嵩高分入於大小雅。終未免疑亂之歸。而其他蓼蕭湛露車攻吉日等諸詩。皆是天子之事。所係者甚大。而俱入於小雅。甚是可疑。抑其體格。
自有大小之別耶。
嵩高。輯註胡氏之說說此義頗詳。蓋以王命爲重矣。愚意黍苗只及營築之功而已。觀嵩高一篇。本原體勢。幽遠盛大。決非黍苗之比。其他恐或類此。第不敢質言。惟以篇章大小分之則泥矣。語類又有作歌曲者按其腔調之說。恐當參看。
白華。 白華管兮。白茅束兮。䲶鴦在梁。戢其左翼。不相依也。英英白雲。露彼管茅。憂時切也。滮地北流。浸彼稻田。寵不遍也。樵彼桑薪。卯烘于煁。貴反賤也。有鶖在梁。有鶴在林。貴賤易也。鼓鍾于宮。聲聞于外。不相報也。有扁斯石。履之卑兮。王亦賤也。○明道先生談詩。只轉却一兩字點掇地念過。此實爲學詩者之法也。愚嘗不自揆以此法看詩。而淺陋之見。不足以發明。亦未嘗形諸文字。適到此詩。依集傳所釋。偶掇一二字。而亦未知其必合於古人之意也。
不無其義。亦何敢不知而妄謂得明道之法耶。但彼只四字而意各分明。此却不然。恐亦是古今生熟之別耳。
綿蠻。 此篇集傳以爲微賤勞苦而思有所托者。
爲鳥言以自比也。固是詩人之本意。而第究其上下章句。非有分明指適之語。似或不妨於他用。而人之欲善而思得賢師友者。恐亦可以取譬也。何哉。綿蠻黃鳥。止于丘阿。猶人立乎道之正門路頭。思有所進也。道之云遠。我勞如何。猶人望道之遠。深憂其力不足也。飮之食之。敎之誨之。命彼後車。謂之載之。猶人思得賢師友。磋之磨之。誘之掖之。同歸于賢聖之域也。下至二章。莫不皆然。此雖臆說。自不害爲一意。而又可以爲欲學而孤陋者之戒也。
詩之爲義。所取不同。非可以一事拘者。所論亦自無礙。但味其飮食後車等意味。恐其義畢竟不在於此爾。
板第六章。 厥初天之生民。旣賦之以仁義禮智之性。則乃自然之理。而非有得於外者。雖爲物欲所蔽。或失其明。非不足而然也。及其德崇業廣。天理渾然。則乃所以復其性初也。亦非以他物來補此也。此所謂天之牖民。如壎如篪。如璋如圭。如取如携。携無曰益也。如何。
板之一篇。有勸有戒。此章恐是因上文天方蹶蹶之
意。以起下文昊天出往之辭。其與仁義禮智德崇業廣諸義。不相契勘矣。如何如何。
蕩什蒸民。 第四章所謂明哲保身。非苟然取便以避災害也。只是見理旣明。順理而行。無一毫安排求避之念。而自有可全之道也。如戰國長沮,桀溺之流。西漢梅福,梁鴻之輩。皆被這句誤解鮮壞了一生。天理人道。一切都喪。可不懼哉。
此段極是。曾於中庸二十六章見得此義。朱子所謂今人以邪心讀詩。謂明哲知幾。知微先去。占取便宜者。正頂門上一針也。
頌周頌臣工什有客。 比章與小雅白駒同意。而薄言追之。左右綏之。則其好賢之誠。有非白駒之所及矣。
此樂其有嘉賓也。詩辭雖同。恐非白駒好賢之類耳。
魯頌閟宮。 第五章黃髮台背。壽胥與試。王氏,蘇氏之說皆指在下者而言。第觀其上下連屬之句。皆頌禱在上者之辭也。若以在下者自禱之辭揷入其間。則無乃有夫安者乎。於文義亦恐掣肘也。
來諭似是。但其訓義實有不可知者。亦難強定矣。
商頌。 風雅頌三者。風何以居首也。風者如風之
動物。以其感動人之最易。故居二者之首耶。朱子曰雅是王公大人識道理人言。好仔細看。非如國風或出於婦人小夫之口。但可觀其大槩也。雅宏深和敬。忠厚惻怛。固可仔細看。又如風興起人善心。懲創人惡志。吟詠諷誦之間。自有不知之妙。何以只觀其大槩而得之乎。抑雅直說郊廟朝廷之事。句句章章。皆有次序而不可亂。故仔細看然後方可以見其道理。而風是閭卷之人遇物起感。只將數句語。說出性情而已。故不必深究其微奥。而只可觀其喜惡以勸懲之耶。
周初太師敎以六詩。曰風賦比興雅頌。鄭氏曰風言賢聖治道之遺化也。然以今觀之。風民俗之詩也。雅朝廷之詩也。頌宗廟之詩也。固有次第。而獨二南用之閨門鄕黨邦國而化天下。此殆所以爲六詩之首歟。所觀之法。蓋言風比雅不須仔細看爾。恐不必以辭害意。若鄭衛淫奔之詩。誠亦無事乎仔細矣。
朱子曰叶韻。恐當以頭一韻爲準。又有不可以頭一韻爲宗者。頭一韻爲準者。如何彼穠矣唐棣之華。華字是頭韻。則下文曷不肅雝王姬之車。車字當從尺奢反。而諺音作거。不可以頭一韻爲定者。
如窈窕淑女鍾鼓樂之。樂字旣無他音。則上文參差荇菜左右芼之。芼字當從邈。而諺音作모。未知從何讀。此則以字有兩音者言之。而又有無雨音而叶韻。與諺音互相不同者。恐當從叶韻。如何如何。
叶韻之例。知者甚鮮。常聞崔學士汝和自謂能明其義。而未暇相扣也。惟諺解云云。皆以俗音邊傍而成之。乃無稽之臆說耳。然旣不知叶韻曲折。則當姑從其音。俟更考正。爲方穩當也。
大序是所謂子夏之序。而小序定是衛宏諸人所作耶。集傳周南說末端關睢麟趾云云以下。乃大序之文。而何以云小序曰邪。傳中凡稱序者。皆指小序耶。或有指斥序之非而全沒序文。後人何由知其是非耶。所謂舊說。亦指小序耶。
大序者。子夏所作今載文選者是也。小序者。今或見於詩傳各篇者是也。蓋大則以統論一書者而言。小則以分論諸篇者而言。故朱子乃就大序中取其首尾。論關睢及周召等義。更目之以小序。此周南篇首所引大序之文。反爲小序者也。詩傳舊本。雅頌之後。別有詩序一卷。皆朱子所卞序說之辭。而今本無之。
見此則不患其不明矣。舊說卽小序。
答姜叔重問(改葬○乙丑九月)
啓墓出柩之後。只爲設奠。改棺發引之後。只設靈座。而備要退溪設靈座上食之說。在於出柩之下。豈欲使出柩之後。卽設靈座上食之意耶。然出樞之後卽設靈座或似未易。則當上食於柩前耶。
出柩之後。改斂爲急。然當朝奠時。只行朝奠。當上食時。亦行上食。若有英上食則不可無靈座。旣上食後。移靈座於他處而改大斂。無不可者。此備要註說之意也。
考妣兩位同遷。則成殯雖同在一處。而虛位則必當兩設。或謂兩殯兩虛位之間。必以帷帳限隔。而奠與上食必各進。先進於考位旣退。然後次進於妣位云。未知如何。
考妣若幷遷。則旣出成殯之後。雖同在一處。而靈座則必兩設。或謂以下說皆是也。見疑禮問解並有喪條。
旣葬行虞祭云者。謂旣封墓而後行虞祭也。苦葬日未及封墓。則虞祭當退行於翌日耶。抑待其平土而卽行之耶。
初喪虞祭。待平土而行。無待翌日行之者。遷窆則當待翌日。
儀禮五服皆有負版辟領衰。而家禮大功以下不許用之者何耶。改葬緦欲備此三件物。而此似非正服。則不備其制亦可耶。
家禮旣云大功以下不用負版辟領衰。則以緦服而復三條。勢不可也。
重服中有輕服則常持重服。而改葬緦似不比尋常緦服。有期喪重服而又有改葬之緦者。當持何服耶。其除服之時。當亦哭而除之。當除於何所耶。
期服雖重。而乃旁親之服。緦服雖輕。而實父母之服。又方當喪行事。則其服緦服爲是。其除緦服。似在三月服盡之後。設位而哭除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