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404
卷110
甲戌八月初七日宣政殿晝 講
是日 上講大學衍義。自孟子曰養心莫善於寡欲。止論操存省察之要。音一遍訖。侍讀官閔鎭厚曰。上番例當進講。而臣方患瘧疾甚重。不能成音。請令下番進講。 上曰依爲之。檢討官南正重進講。自大學曰湯之盤銘止可達斯言。而讀至席四銘註死於安樂曰此吐誤懸宜改之。上曰然。仍讀一遍訖。 上受而讀之訖。洪受疇曰。今日左相初入 經筵。使之開陳文義似當矣。臣世采曰。 經筵舊規。講官必先開陳文義。然後諸臣各陳所見矣。今亦當依前例爲之矣。 上曰。使講官先講可也。鎭厚曰。 聖學高明。何待臣之開陳。而臣之懵學實所昧昧。若不知而誤陳。近於欺君。臣尤不敢有所云云。請令左相陳白之。退伏良久。臣世采曰。自來 經筵官。前一二日將所講文字。熟讀精思。參考他書。俾無未盡之意。然後 進講矣。今者時刻已晩。玉堂兩官並以新錄。牌招入侍。未及考據。故其勢齟齬自至如此。臣亦請以今日爲限。略陳文義矣。大抵 聖學高明。一二文義。非假臣所陳
而明矣。況 聖上於讀本書時。已得其大義。而此書則節去其註。蓋其註曰湯以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惡。如沐浴其身以去垢。故銘其盤。言誠能一日有以滌其舊染之汙而自新。則當因其已新者。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不可略有間斷也此正以心爲主而言之。然心與事無異。心正必見於事。故大學或問稱成湯之德者。有曰不邇聲色。不殖貨利。以義制事。以禮制心。從諫不咈。改過不吝。與人不求備。檢身若不及。此尤見正心之功必通於事也。但此註只云已見大學或問。似爲沒實。望 聖上於或問及本傳。更加硏究之功。而洗滌其心以去惡。是一條之要義也。 上曰。以湯之聖。日新又日新。猶自不足。後之凡君。其不日新其德而何哉。臣世采曰。日新又日新之言。其語雖約。而其旨甚遠矣。至踐祚篇。臣世采曰。武王受冊書於太公一節。已載於第二卷中。 聖上必已詳記矣。且其銘數至於十四。而今錄於此者只是七銘。蓋擇其精者而錄之耳。至席四銘。又曰。席者。安身之物。故其銘乃以安樂必敬。無行可悔。一反一側。亦不可不志爲言。注引孟子死於安樂之語。以證安樂必敬云者。亦甚深切矣。蓋此下諸註。其文雖長短不齊。皆用
韻爲狎。大抵與本銘辭相出入。可見其意之有在也。至旗銘又曰。此文雖只兩句語。其旨甚明。更無他求也。至盤銘曰。盤銘旨義亦明白可知。但人字是小人之謂。非指他而言者也。其註旣以酒色爲言。則所當直擧酒色而言。乃以小人言者。小人誤君者不一故耳。 上曰。盤銘之義。明白深切矣。至楹銘又曰。將然之然。恐是燃字。指火燃而言。窈字是猶下文隱字之義。謂迷昧而不顯也。蓋上下諸銘。皆就本器而言其義。至此銘及下牖銘。乃人所常處之地。故別言他義。使其心有所警惕也。至杖銘又曰。於音烏。是何字之義。其上四句旨義甚明。至如富貴是帝王之所自有。不必爲言。而其言如此者。蓋奢淫之事。皆從富貴而生故也。至牖銘又曰。所謂敬祀皇天。敬以先時。此反覆言敬。蓋欲益致其力於敬也。至劍銘又曰。註中劍之爲服。以示威武。然德寔威本之說。乃其主意也。額額獨夫之額額。恐是書益稷罔晝夜額額之意也。 上曰。此說是也。臣世采曰。所寶者劍。終以自燔。以紂之事考之。殊無用劍之處。但書曰刳剔孕婦。又曰斮朝涉之脛。剖賢人之心。豈亦因此等事而謂之所寶者劍耶。終未明白矣。朴泰尙曰。所謂自燔者。紂衣寶
自焚而死。似指此事也。至矛銘。臣世采曰。造者恐造作之謂。寧王謂武王也。大抵眞西山文字。無不平坦明白。而此註揭作韻語。頗似短澁。或是依倣銘文而爲之。亦自爲一體矣。泰尙曰。丹書一篇主意。只是敬怠義欲。故此銘以丹書之義推演而論也。 上曰。武王受丹書於太公。而其書以敬怠義欲戒之。可不中心惕若。常目在之乎。鎭厚曰。慮爾後。不見是圖之謂也。 上曰。鑑銘主鑑而言。慮爾後。推而言者也。泰尙曰。銘似經訓。垂戒至明。當在 聖明之體念也。臣世采曰。 經筵大義。不出於接賢士大夫之時多。自能薰陶 聖德之意。然講官進見之時甚少。故以致所講文義。亦有不能詳明之弊矣。我 國讀書堂之設。乃所以擇人才備顧問者也。今日講官。只將所講文義。反復參考。而其於他書不能熟讀精思。故至進講文義之時。自不得詳盡無誤。自今以後。請令玉堂入番官。略倣讀書堂之規。雖進講之外。必使着意於經學。講究義理。則其爲輔益 君德。誠不淺尠矣。且我 國士大夫專以詩賦表策爲工。雖其登科之後。選入玉堂。而進講經義。自非平日之宿功。其勢必致齟齬。故臣深知其弊。敢以此爲言矣。講訖。 上曰。卿之萬言
疏。予已搜出而詳覽。今還下于廟堂矣。仍爲下賜于世采。臣世采曰。此非臣之所當受出。宜自政院直下于備邊司。仍以手推傳於受疇。受疇乃受之。左相及玉堂 經筵官先出。
八月初八日晝 講
是日 上講大學衍義。自湯之盤銘至矛銘曰造矛章音畢。侍讀官金盛迪進讀禮運篇。至衛武公年數九十有五章訖。 上受而讀之。盛迪曰。此篇乃警飭箴戒之文。而臣之見識淺薄。不能曉解其文義之精微矣。經曰三公在 朝。目今伩相同侍 筵席。自 上若能 下詢。則想一一陳達其文義矣。 上曰。必講官先言文義。然後左相可以陳之。玉堂須勿辭而言之。盛迪略解文義後。臣世采進曰。此文三段。而上則禮運三公三老之篇也。中則古之君子養心之本也。終則衛武公自警之辭也。凡諸講論之時。若不誠正其意。而少有邪僻之習。則雖日御 經席。終無實效。而難究臨奧之意。徒歸於文具耳。是以古昔明王哲辟。莫不以暬御宴安爲戒。箴規講習爲本。伏願 聖明益加留意焉。盛迪曰。 聖學高明。不待講劘之力。自有貫通之效矣。然若有益致硏究之工。而常存敬持
之心。則漸至於高明之域。而凡諸施爲之際。可見其實效之流行矣臣世采曰。聖賢之言。莫不切至。而至於誠敬二字。尤是緊切處也。凡作事之際。若無誠敬之心。則萬事唯可做矣。蓋誠者眞實無妄之謂。敬者主一無適之謂。今此 開筵一款。亦係於誠敬與否。自 上若但知開筵是 祖宗朝通行之舊規而不加誠敬之實功。循例看過。則終無補益之效矣。 上曰。當惕念服膺矣。臣世采曰。臣於 謁聖時在太學。欲陳太學之事。而其日所主有在。昨日進講又太晩。故俱不敢仰陳矣。日者 國家視學之後。又爲取士。固是應行定制。而如以古道言之。如舜命契爲司徒。命夔典樂。皆所以敎士之道。雖以今日 進講書言之。乃曰其於在學宮則三老。然則古聖王視學之時。置三老五更。必爲致禮之意可見。漢明帝出於戰國之後。猶知臨雍拜老。橫經問難。足爲後世之法。此則在於應行定制之外。 聖上所當留念者也。臣於癸亥待罪祭酒時。敢陳國初擇置師伩之長。如金鉤,金泮等。及至 仁祖朝鄭曄敎士節目。其時趙持謙爲大司成。請令久任。以正士習矣。厥後分散未成。竊聞今日 更化之後。成均館無長官已半年。凡事皆責於兼官。士
習益偸。視太學如惡地。爲齋任者不肯察任。此雖出於論議紛紜之致。決不可置之而已。且見金盛迪之疏。則昨日西學製士之時。多士至有作挐罷場之擧云。士習之不美。據此亦可見矣。今大司成徐宗泰文雅有餘。論議和平。可堪其任。雖有辭職之擧。切望 殿下勿聽其辭。使之久於其職。以成士習。千萬幸望。蓋必使之先定規制節目。各安其任。次第承行。然後敎化訓導之事始可言矣。 上曰。大臣所陳之說是矣。此後當依此留念。臣世采曰。臣本在鄕。未諳 朝家體例。而第聞自前 陵行之時。則凡百需用。不至於大段矣。近來則一次 陵行之際。公私煩費不貲。蓋道路繕修之外。盤供雜物之輸運。極其繁夥云。自 上倘令 分付該曹。祛其中不緊於 御用者。則可除一分之弊矣。知事尹趾善曰。臣方來自備局之坐矣。纔聞領議政南九萬之言。則今此 陵幸時。人馬分定之數。似爲太多。且聞各道夫馬。亦有發關立待之擧云。若然則往來之際。其弊不貲。且曾前 陵幸時。例有問安馬別爲立待之事。而今則此一款。異於前日。似有變通之道矣。盛迪曰。兵判之言。意有所在。而辭不達。故敢此仰暴矣。所謂問安馬。在前爲
大行大妃殿有此立待之擧矣。今則 慈聖已昇遐矣。更無可用之處。而係是 御前所需。自下直請減廢。誠有所不敢者。如是微稟矣。 上曰。然則半減可也。臣世采曰。臣之衰病日甚。不能久留之狀。曾已累瀆 天陛。而尙未蒙 允許矣。適於此際有 恭陵奉審之命。明朝將辭 陛。而顧臣老母所住之處。距 陵上不滿十餘里之程。奉審畢後暫欲往省。以伸烏鳥私情。惶恐仰達。 上曰。情理誠然。依願往來。
十月初四日煕政堂晝 講
是日 上講大學衍義。自臣按呂祖謙曰天行健止曹操獨不死亦可效乎。音一遍訖。侍讀官尹德駿進講自呂祖謙又曰商殷猶異世也止此周公所以專於陳戒歟。 上受而讀之。德駿曰。周繼殷。故殷鑑不遠。至於文王。尤爲親切。此是人情所感動處。故言愈近而意愈切矣。損抑非學問根本。而損抑則無驕溢之心。況人主地位崇高。故抑畏是無逸之本。卑服則宮室飮食。皆將卑薄。夫物莫能兩大。故專於此則不專於彼者。理固然矣。人主思慮專壹。然後所爲亦專。思慮紛馳。則所務不專。漠然無用力處。此文王所以專心於康功田功。而安民養民之實效著矣。知事柳
尙運曰。所性云者。由於天性淡泊。不事矯飾矣。德駿曰。天性雖不能淡泊。絶慾必深則與本性淡泊者如一矣。柔巽謹愿。非不柔且恭矣。而必徽美然後乃可。若洪範所謂沈潛剛克者亦此意也。檢討官鄭澔曰。徽美字必聖人而後能之矣。臣世采曰。文王之德純亦不已。而無逸一篇主意。每以稼穡艱難爲本。夫以先王之德。必以克自抑畏。爲其淵源。且柔恭之上。又加徽懿二字。則此非凡人之功。乃聖人之事也。德駿曰。詩所謂哿矣富人。哀此煢獨。康誥所謂不敢侮鰥寡者。皆惠鮮之意也。臣世采曰。鰥寡天下窮民。故無逸篇特擧此者。蓋以窮民尤所當恤。故致意於此也。德駿曰。文王之德。如恐不及。望道如未之見。如秦皇之量書。隋文之傳飧。皆不能治其本。故雖若勤勞。而實不知勤之要道矣。臣世采曰。文王之勤勞。無逸篇極言。而或慮後人視若量書傳飧。故中問卞而言之矣。 上曰。庶獄庶愼。罔敢知于茲者。亦非徒勤而已。德駿曰。 國家若有橫斂之事。則所獲雖多。所損則同。若皆惟正則用處自當簡約。必無橫費之弊。此是抑畏無逸之效也。臣世采曰。再言惟正之供者。蓋文王處方伯之位。故曰以庶邦惟正之供。成王爲天下之
主。故曰以萬民惟正之供。各隨其地位而言之矣。德駿曰。有文王憂勤損壽之說者。恐是後世迎合人主之言也。文王享國近百年。雖不及於堯舜。豈不爲壽乎。臣世采曰。憂勤損壽云者。世人以無逸爲無益。或逢迎人主者作此言。故下文結以此語矣。德駿曰。周公進戒成王。欲令後世子孫遵守勿失。而成,康則能體驗故治。成,康以後則不能體驗故亂。是以雖有至訓格言。若不體驗則其害必至於亂亡矣。臣世采曰。觀游逸田四者。若至過防則或有迫蹙之患。故只欲使無過濫之事。聖人之訓戒宜若嚴截。而辭不迫切。尙有餘意。若因此等言而至於濫觴。則實非聖賢訓戒之本意也。苟無踰越於制度。則自無大段失德之事矣。又曰。此篇中可以爲戒者。詳言於末端。爲其結語矣。 上曰。無逸一篇。不但周公一時戒成王之言。萬世人主所當鑑戒者。無過於此也。臣世采曰。此篇實萬世之龜鑑也。非但大學衍義。且有尙書集傳。蓋蔡沈是朱子所屬筆。而蔡沈死後集傳乃行。呂祖謙亦與朱子並世。而書序非他人所能及。故衍義中不擧蔡傳。只擧呂說。夫呂說雖極詳。而無逸篇則異於他篇。若於燕閑之暇。以呂說茶傳參互看訂。則尤爲
切要矣。 上曰然。 上曰。商王受罪惡無不有。而酗酒爲最。故周公亦以無若商王受之酗于酒德爲戒矣。臣世采曰。若酗于酒則終至敗德。故其言如此矣。 上曰。別擧酗于酒者。蓋有深意。夫酒之爲害。雖人臣亦所當戒。內職而崇飮則專廢職務。外官而崇飮則廢事尤甚。此是上下交相儆戒處也。臣僚亦須各別警戒可也。臣世采曰。 聖敎至此。在下者孰不感激。夫有害於事務。惟酒特甚。 上曰。酒之有害於事務。庸有極乎。臣世采曰。 入侍諸臣。則皆親承 聖敎。而自外聞之者。亦豈不感惕乎。臣世采曰。臣於中路陳章。幸得蒙 恩省親焚黃而來。感祝何量。第中路疾瘳後。義當直爲追後入城。而迫於私情。今始還 朝。其在臣子分義。豈安於心。至於疏末散班之請。卽當初造 朝時所達之意。而仍念臣始因 聖敎。雖強疾黽勉。數朔行公。而亦不着實。盡其疾病才力。實有難堪者。此則非但 聖明之所洞燭。 朝臣亦皆知之。故所以有散班之請矣。 批答中以萬無允從之理爲 敎。不勝惶悚。雖以前此數月行公時事見之。決難在 朝。且以事理言之。上自領揆。下及末官。推而至於吏胥皁隷之類。皆有公役。故當其任者。勿論工拙。
必服其役。而今臣則向者三朔之內。病臥者六十餘日。其餘三十餘日。內則行公者堇至十餘日。古今豈有如是而任職者乎。凡官司之任。必逐日赴衙。然後不但官事成樣。亦無愧於廩食。而臣則職在台鼎。太半病臥。雖間有行公時。素昧事理。故臨事而全不識其首末。若是而豈可一日在官乎。 國家之制。凡干事務。首相擔當。左右相則備位而已。而猶且日日赴 朝。相與議政共治一府之事。而臣則旣不能赴衙。設或赴衙。至於事之得失是非。則知其顚末者先已裁斷。故雖欲與知。徒多掣肘之端。無益於事如此。而萬無冒據之理。且臣雖是田野之人。 朝廷擢置此位。故不得已每爲勉留。而大凡人事自有分限。鄕人自鄕人。京士自京士。臣少雖在京。今則居鄕已過數十餘年。又當老病垂死之日。豈堪復爲京洛之人哉。自 上如欲強留。則或可時時出入 筵中。竭其素蘊。仰答 聖上勉留之意。若仍帶此任則決難久留。 聖上倘靳許免。則似將留疏徑歸。此則小官及處士之所爲。亦有所不可。而卽今情勢萬分悶蹙。若或褫鮮相任。則西樞散班旣不逐日赴衙。職責不至太重。足可出入 筵席。有懷必陳。此臣所以奉承 聖敎。得
盡臣子分義之計。非欲解職後卽歸之意也。前此以雷變再陳辭疏矣。再昨夜雨雪交下。雷電並作。夫天變示警。則三公例當辭職。故考之古史及 國朝故事。則陰陽有愆。莫不責之三公。況此莫大之災沴乎。以此以彼。尤難忝居矣。 上曰。日者回鑾時。卿意外有疾。不得隨來。慮念不弛。其後屢以竢病間上來之意。勤勤勉諭矣。卿果諒予誠。今乃還朝。非但予心之忻幸。實多裨益於國事。向者疏中散班之請。旣示決不可從之意矣。今此前席所達。尤涉太過。夫大臣之職。不必責以筋力奔走。況此時輔相之任。異於平常無事之時。今若捨卿則誰當其任。雖不得日日來赴朝堂。參決事務。而如或久留京邸。量其筋力。出入 筵席。則必有補益。故前後屢以此意敦諭矣。今日縷縷所達如是。不覺愕然。至於咎徵。則莫非上天之仁愛警戒。亶由於予之否德。大臣別無可避。而必欲策免。無乃太過乎。況策免非應天以實之道。上下交修。弘濟時艱。是所望也。臣世采曰。臣在高陽時上疏。 批答中。有前日疏陳事。欲爲相議之 敎矣。其後入 侍經筵時。特下冊子於臣。臣以爲宜下廟堂。卽爲傳與承旨。第當初臣意以爲冊子若在宮中。則自 上
更爲下覽後。令廟堂稟處宜當。以此陳達矣。其後自 上睿覽。則果有可以採用者否乎。欲以此意。更爲仰稟。而伊日入 侍時。適緣日暮。未及詳達。卽今當與廟堂議定。而抑未知於 聖意果何如耶。 上曰。所陳累條中。不無熟講可行之事矣。臣世采曰。雜採古語及先賢格言名臣奏議。細考於閑中。以古語之不爲齟齬於今世者。裒集仰陳。而只論節目而已。本非臣杜撰也。皆有本源來歷。自 上及廟堂必須詳審然後可行。而設有不合今時之事。若究其來脈。則亦無不可行者。至於小小節目。則亦有可行者。昔者朱子戊申封事時。寄語其友人。以爲自覺八九分難行。此則出於過謙之言。而亦不無難行於時者。故有此云云。今臣所陳。各有綱領條目。而只看冊子。不究來脈。則亦有不可詳知者。其出處及緊歇處。或以冊子。或以帖子。改定以進。自 上詳究某事可行。某事不可行。然後處之何如。 上曰依爲之。臣世采曰。臣於頃者數月留 朝。無他職事。自 上政令擧措之間。或有過差處。則必欲陳白。而知慮淺短。別無大段可達事。且朝臣論議矛盾處。自 上必微示抑揚。旋卽收敍。至於過激之論。則 批答中雖或裁抑。亦無大段
推折之擧。又於時時得接備局公事。則日者江原監司申懹爲峽民陳弊狀 啓。自 上依備局回啓。 特命釐革弊端。近又聞慶尙道京試官疏陳內需司之弊。自 上又命釐革。此皆 祖宗朝所難之事。而 聖上斷然行之。臣不勝感幸。第有一事有些未盡於 君德上。故敢達矣。日者因內官文撤事。自 上至下備忘記。大凡朝臣。豈不盡知內官之事。然而臺諫之能以風聞論啓者。實非偶然底人。而伊時 聖上所聞則異於臺章。有此 下敎。夫 國家用法。雖庶民有罪。不究實狀。經先加罪。則豈不爲冤。至於內官。異於庶民。故自 上或疑臺論之爽實。下此備忘。而臣則以爲不然。 聖上若果疑其有冤。則直諭以論罪之辭有未盡明白。拿問覈處可也。以此爲 敎。則豈不穩當。諸葛亮云宮中府中。俱爲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如有作奸犯科者及爲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以昭陛下平明之理。此正明白正大之論也。今此文撤罪狀。如或未明。則在渠爲冤。在國失刑。自 上以必須拿問明覈之意 下敎。則大體固好。而今乃特擧府院君家祭物事及 國忌時遊觀事兩條。至以文書備在。臺論必是爽實之意爲 敎。似爲
未安。中庸序論人心道心處。言其性命之正。形氣之私。又言天理之公人欲之私。先儒以爲形氣之私。人皆有之。而由於一身。故其私爲輕。人欲之私。對天理而言。此私之重者也。今此一事。非是大段私意。而此乃目前年久任使之人。故群下皆以 聖明之費辭分疏。頗爲疑惑。夫人主嚬笑。所關甚重。今乃不明其罪犯。先自卞釋。其在 王政大體。不瑕有傷乎。今後或有內官與外朝所言不讎之事。自 上必以爲此是宮中灑掃之人。臣僚或以予爲有一毫私意耶。察之又察。俾無未盡處。則凡事豈不光明正大乎。 上曰。大臣所達誠是矣。夫臺臣所聞雖誤。風聞論 啓。自是臺體。則予非以臺論爲非也。今此臺啓中所論他條件。予旣不知。則爽實與否。有難詳知。故不爲擧論。只此二件事旣有文書。故詳見文書。則祭物上下事及公座簿具存。且 朝家論罪。必須明査而後處之。故只以著於文書者。有所 下敎矣。大臣所達。大意固好。此後則予當留心焉。臣世采曰。文書雖如許。王言至重。不可不愼。故敢此頗陳矣。 上曰唯。臣世來曰。臣在鄕時箚陳社稷神室事。自 上卽命修改。事將垂完。而其間臺臣有疏陳只可修補不可撤改之
意者。此必是新自外來。不知其事狀而言矣。第臣之心。極爲惶恐。今旣差出都監堂郞。 神室亦且移安。而臣方入來。基址及工役等事。臣欲躬往看審矣。 上曰依爲之。(出擧行條)尙運曰。臣見司諫任元耇疏本。夫就事論事。雖過中無妨。而疏中所謂其所持論。率多苟且。及禍福等說入於不當入之處。此則似是論本源上。非如就事論事之比。語極太重。論以事體則固不當太加抑勒於大臣。且動於禍福。不顧 國家公義者。其罪當如何。其言殊甚過激。故敢達。 上曰。疏語中所當不顧一身之禍福。惟念國家之大義。而其所持論。率多苟且云云。雖是臺臣。至於待大臣之道。則不當如是。故 批答中已明其不然矣。權大運則予意非必欲放釋也。大臣之言雖未知其萬分恰當。而本心則斷斷無他。故予所謂勒加云者。蓋示其未便之意也。臣世采曰。臺臣主直截。大臣主調和。所執各異。而蓋權大運之疏。雖未盡善。亦頗不易。己巳以後論議及處心行事。稍優於諸人。今雖被謫。物情或有惜之者。第伊時位在首相則揆以大臣職責。 君上苟有過擧不幸之事。所當生死以之。極力匡輔。俾至於無過之地。而己巳之事竟至如許。則責將誰歸。其
疏雖似稍優於諸臣。不可以此免罪。而第其年紀已耄。其他罪犯。比諸臣似輕。歲月旣久之後減等。則容或可也。曾未數月。直請放歸田里。其在調劑之道。亦涉太過。臣再昨歷見領議政臣南九萬。則亦以爲右相今箚之言。有不可用。若當登 對時則當仰達云矣。臺臣徑先陳疏。夫年少議論。每多太過。而禍福等說。尤涉過中矣。 上曰。禍福之說。萬萬情外。故 批答中旣已卞破矣。臣世采曰。凡義理禍福利害。互相對語。而今此禍福之語。則蓋以右相欲救已敗之人。故言不救則有禍。救之則徼福之意也。 朝家則宜可卞破。而臣則亦不知其必有深意。第以大臣不安之故。連遣承宣慰 諭。夫大臣臺臣。自古矛盾者非一二。若大臣深以爲不安。則雖臺臣亦豈無處置略罰之道乎。尙運曰。臺諫之言若是過度。則直可卞破而已。何可施罰乎。臣世采曰。臺論雖是。不可不慰安大臣。言路雖重。亦不可不敬大臣。一則警責。一則慰安。似可矣。雖施略罰。豈有言路杜絶之患乎。 上曰。吏判之言則只以措語過激爲辭矣。尙運曰。其所謂持論率多苟且云者。未知擧平生而言耶。指近事而言耶。此等言語。殊涉太過矣。臣世采曰。警責臺官。慰安大
臣。善爲裁處則似好矣。李光夏曰。其言過激。若開釋其過度處則似可。而此是言事之臣。警責則未安矣。尙運曰。遠竄罪人權瑎。旣無兄弟。又無子姓。頃遭其老母之喪。而聞其母臨終時使勿閉棺。以待其子之來見云云。瑎之所坐。罪涉負 國。今不敢請宥。而情理切矜。大臣今方入侍。 下詢何如。 上曰。吏判之言。非欲寬恕。而亦不無前例。大臣之意何如。臣世采曰。臣亦聞之。瑎之母臨歿時。非但勿使閉捾(一作棺)。且言雖過十年。姑勿葬我。待渠來見後埋葬云云。人之聞此言者。雖平日所憎疾者。無不惻然矣。第瑎之罪名則以大司憲曾參論罪。故奉朝賀宋時烈之啓。其前又參此等論 啓云。似難輕釋。而前例則尹世紀李彥純以其在謫親沒之故。向時諸臣 啓請放釋。且於往年故執義申命圭被謫時。因大臣所達。自 上特命歸見其老母。仍卽還配。則 朝家軫念之 恩。似當不以生死有間。況瑎以獨子遭其母喪。且有其母之遺言情甚惻怛。姑令來見其窆葬。後還赴謫所則可以伸其母子之情理。亦不害於 朝家用罰之道矣。 上曰瑎之負犯雖重。母子情理誠甚惻然。姑令來葬。過葬後還配可也。
十月初八日煕政堂晝 講
是日 上講大學衍義前受音一遍訖。侍讀官宋相琦進講自臣按商受淫酗止人君皆當視爲龜鑑。 上受而讀之。相琦曰。酒者日用及祭祀之需所不可闕者。而若不知戒則末流之弊。終至於喪德而喪邦。非但幽厲陳隋之亡皆由於淫酗。至於晉之孝武。非太昏弱之主。而末乃酗酒。乃曰長星勸汝一杯酒。終遭肘腋之變。所謂人主龜鑑云者蓋以此也。 上曰。酒者祭祀日用之不可無者。而終至於喪邦。此可畏也。同知事申琓曰。古人云能移勤厚性。變爲凶險類。臣世采曰。酒之爲害。人君之大戒。酒誥一篇。論之甚詳。今日筵臣所達皆是矣。蓋德將無醉云者。此言極是。何者。敬者德之本。雖或飮酒。若有持敬之功。則必無醉酗之事。亦安有喪邦之患耶。孔子所謂不爲酒困者。雖似歇後語。而不可不深省矣。侍讀官李健命曰。論語曰惟酒無量。所謂量者非一。而若不及於亂則無害矣。特進官金鎭龜曰。若酒量大則雖無害德之事。其爲傷身則一也。蓋酒者。一則傷身。一則喪德矣。臣世采曰。 社稷修改處看審事。臣旣承 聖敎。故敢達矣。此屋未知何時所刱。而似是壬癸亂後所
作也。臣與諸臣相議。以五樑閣爲之。樑上塗灰處。以火取乾。且依丁字閣例。仰土代以板子爲之矣。又曰。臣聞頃日臺臣於 筵中。以消災之道仰達。而請延訪於大臣及三司六曹。自 上亦以當體念爲 敎云。而尙無擧行事。蓋八月以後。連有雷雹之變。四方狀聞。雖有輕重之異。而此豈細變哉。自古消災之道。或求言四方。或延訪公卿。而若無修省之實。則徒爲文具而已。當此災異之日。自 上若加修省之念。而先 下備忘。以示上下交修之意。則在廷臣僚。亦豈不思所以奉承乎。 上曰。大臣所達。非但切實。卽今災異如此。當罪已求言矣。臣世采曰。都目政時淸白吏戰亡子孫每有錄用之 命。臣意其必有成案可考者。故取見吏曹錄案。所謂淸白吏則自 祖宗朝果有所錄。而事多疏闊。時有挾書處。尤甚不似。所謂戰亡子孫則不錄其戰亡人之名字事跡。只以一時銓官聞見除職。其下係之曰。某人以某人戰亡除職云云。元無戰亡人實迹。極爲駭然。臣又嘗取見禮曹先賢謄錄。則亦甚鹵莽。間多不當錄而錄者。臣嘗以 國朝先賢事迹。有所編摩。故名論輕重。亦曾略知之矣。大槩淸白吏戰亡先賢諸案。如是疏漏。請令吏禮曹考
出事實。且令與臣相議。則可以商量去就。以爲成案。其在錄用後孫之道。似爲詳盡而無弊矣。 上曰。大臣所達誠是。依此擧行。而至於戰亡則其數甚多云。只以表表者抄錄可也。琓曰。大臣以先賢及淸白吏戰亡子孫有所陳達矣。淸白吏則吏曹自當擧行。非臣曹所可預知。而先賢則左相詳知其事迹。臣曹當與吏曹同爲就議抄錄以 啓。而至於戰亡人則其子孫或請旌閭。或請 贈職。前後 上言。不記其數。死節之人。皆是壬辰丁卯丙子時事也。壬辰則已至百餘年之久。其中最近者丙子。而猶且六十年矣。其時旣無可據之文籍。則久遠之後。無他徵信之處不可以子孫之號訴。輕施 恩典。故如此之類。幷皆防塞回 啓。聖明必已下燭矣。以臣愚意思之。則節死人之事迹。無他可據。或於名臣文集碑銘墓誌行狀中當有載錄處。與吏曹同爲搜覓。抄錄成一冊子。以爲憑考之地。而此外紛紜上請者。幷爲勿施似當。故敢此仰達。 上曰。依爲之。臣世采曰。書院者。古今國家之所重也。朱子嘗刱設白鹿洞書院。至請於朝。表章崇奬。以爲講學之所。雖以我東方事言之。文純公李滉承朱子之意。尊崇書院。丕振儒風。前後一致。蓋
鄕校在於州邑。故有法令格式之拘。書院多在寬閑寂寞之所。可以專心於聖賢經傳。相與講劘。此誠斯文盛事也。第近世以來。不無流弊。朱夫子,文純公美法良制。盡歸虛地。殊可歎惜。如溯其本而言。書院則講學明道之地。祠宇則尊賢臣之所。雖以文獻通考續集觀之。書院屬鄕校。祠宇屬宗廟。以此中國則書院所祀先儒及名臣甚罕。祀賢則專於鄕祠。所主各異。而我 國則不然。必有欲祀之賢。然後建設書院。已非書院之本意。而又以鄕祠之尊。不如書院。故勿論先賢及名臣。必混稱書院。必同請 賜額。賜額之後。官給祭物。又有所屬人丁甚多。其爲貽弊於州郡大矣。大抵 朝廷所以爲斯文地者固至。而其在事體輕重。不可不裁量而處之。須望 聖上申明疊設之禁。且於 賜額時十分精擇。俾無如前紛紜冒濫之患甚幸。第疊設之中。亦當有別樣優異者。如從祀諸賢及大名賢是也。非此之類而犯疊設者。 朝廷視以鄕祠。無 賜額之擧。則規制益明矣。 上曰。令該曹稟處。臣世采曰。宋相琦有病親之故。陳疏乞郡。自 上亦有依施之命。而第其父母之年雖過六十。不至年深。卽今講官中罕有其比。雖有私情之切迫。旣
已在 朝。時月之間。不宜矜許。若該曹以爲已有成 命而卽除外任。勢亦難便。此意分付該曹。姑令勿施何如。 上曰。見其疏語。情甚矜惻。故有依施之敎矣。更令該曹姑勿擧行。承旨金洪福曰。頃日大臣以權瑎事陳達。使得歸見母喪。 聖上德意。群下孰不感歎哉。定配罪人鄭濟先其坐是殺人重事。固不敢容易擧論。而濟先在謫十年之餘。其母身死。且其老父年過七十。死亡無日。濟先情理誠爲矜惻。若依權瑎之例使之歸哭母墳。得與老父相見。後還歸配所。似無妨於法義。而亦不害爲 聖上孝理之政。故敢此仰達。 上曰。左相之意何如。臣世采曰。濟先所坐甚重。而聞累度 上言。以爲當初所謂死者或有不死者云。臣未知獄情之果如何。而向者申命圭亦許歸見老母。濟先則其母旣死。又有七十老父。情理尤可矜惻矣。 上曰。情理矜憐。使之歸見老父後還配可也。
十月十三日煕政堂 引見
領議政南九萬曰。右議政尹趾完逬出城外。自 上遣承旨使之偕來。一日之內累度傳諭。恩禮無愆。此實曠世異數。而顧其情勢有難卽入。至今上下相持。極涉未安。臣等同在僚席。而不知所以善處矣。
上曰。三四番傳諭後。一向傳諭。亦涉強迫。故偕來承旨使之入來。其後屢悉心腹。冀其入來。而每每引咎。尙此撕捱。大臣之久在城外。實甚未安。此由於情志不孚之致。予心缺然。何可勝言。九萬曰。小臣頃已陳達於 筵中。而夫宰相臺諫曰是曰非。互相可否。則臺臣所言。雖或峻激。固無所害。而今此臺臣非斥趾完。以爲顧他日禍福。負 國家倚毗云云。雖微末庶官。人或論其心術隱微處。則有難強顏。今此趾完心事。自 上若以爲果如臺臣所言則斯速處分可也。若以爲趾完所言。雖未盡穩當。本心無他云爾。則亦宜以卿豈有負 國恩顧一身禍福之計哉。以此意措辭 下諭。則趾完情事可以暴白矣。夫朝廷上翻覆頻數。人皆以日後事爲言。此論若行則朝廷之上。誰敢開口。此等議論。勿使復行於朝著上似可矣。今於趾完處。 恩禮日摯。自下更無可達。而 下敎中以卿之心事斷斷無他。臺臣疏語實不知卿本心之意爲辭。委曲開釋何如。 上曰。當初所言。謂之未之深思則容或可也。豈彷彿於爲一身禍福者哉。臺諫不知其本心之無他。至以心術爲言。故其後屢度 下諭時。每以此措辭矣。臣世采曰。當初臺疏 批答以禍
福之說出於情外爲 敎。右相疏批中 諭以本心無他云云。此則大意固好。趾完亦當知其開釋之意。而 聖敎中只言大旨。不明其曲折。似爲未盡矣。九萬曰。右相書 啓中有痛心切骨之語。蓋揆以恒情則年齒旣老。名位亦高。而乃謂之負 國恩顧日後云。則豈不亦痛心切骨乎。日者儒臣疏中以痛心切骨等語。以爲過當。而其在人情。若聞負 國顧後之言則孰不痛心乎。趾完之不卽入來。不可謂非矣。 上曰。已諭予意矣。上疏匪久當入。予當更諭焉。臣世采曰。向來霜雹之餘。繼有雷變。其後憲臣請以災異延訪公卿。故臣於日昨 筵中敢以別爲 下敎。以示上下勅厲之意。有所陳白矣。數日前 特下備忘記。臣僚見此。孰不感激思奮。自古不無遇災求言之事。而其辭意未有若此之惻怛誠實者也。 王言如此。群臣若何以對揚休命。古人曰應天以實不以文。凡遇災修省之本。無過於此。昔者劉向云祥多者其國安。異衆者其國危。此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眞德秀引此以爲祥多而恃。未必不危。異衆而戒。未必不安。顧人主應之之如何耳。是以自古遇災警懼者。如成湯之桑林六責。高宗之嚴恭寅畏。周成之出郊
親逆。反風起禾。宣王之側身修行。興復周室。此皆遇災知懼者也。至於遇災而不戒者。古今何限。莫如幽王之甚者。觀於詩之正月十月之交可知也。宋神宗新法之初遇大旱。鄭俠進流民圖。神宗感悟。亟罷新法。卽大雨。未幾聽安石輩群奸之言。旋復新法。終至生靈塗炭。馴致夷狄之禍。此皆遇災而不戒者也。然則眞德秀所謂顧人主應之如何云者。誠格言也。夫王者以敬天勤民爲本。皐陶曰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召公告成王曰。王其疾敬德。以祈天永命。又曰。其丕能誠于小民。必以敬天勤民二事分而言之。由是觀之。高宗之嚴恭寅畏。天命自度者。是敬天之實也。宣王之任賢使能。內修外攘者。是勤民之實也。今我 聖上若欲法古而回此艱虞之時勢。則二君所行之外。更無他道矣。且臣造 朝後。伏見 聖上政令之間。少無過擧。第每以文武科爲重。以爲收人才裨國家之計。而目今世道日下。人才渺然。文士中文學議論。漸不如古。武臣中制閫者多有老脆疲殘者。蓋文士則只以科目拘束。全無培養之實。武弁則其數猥多。中間或有積滯者。而有難盡爲擢用。此乃今日之弊也。自古人主大警動大振作。
一心誠意。內修外攘。是乃大摠腦處。如是而後可以做治。苟或不然。平時則只依先王定制。堇成模樣。若於遇災時。則所務者不過一時求言延訪。而事過之後復爲循常守舊之歸。則全無修省振作之實效。今此 備忘中六責。語意切實。無所不包。可謂極盡無餘。而以實心行實事。大警動大作爲。無歸空談。是臣之望也。 上曰。大臣遇災。縷縷戒誨。以應天以實爲主意。至於求言一節。亦以無歸空談爲戒。言甚激切。予當留心服膺焉。臣世采曰。日者臣以淸白吏抄選事陳達矣。淸白吏之錄於吏曹者。極涉疏闊。臣考見故相臣李浚慶文集。則 孝廟朝遣知春秋李厚源,翰林洪柱三考出 明廟朝實錄。則安玹等十九人 命賜一等樂宴於 闕庭。李浚慶及文純公李滉病未與宴。其下則 賜表裡一襲。合四十人。此乃 明廟壬子年淸白吏之數也。其後 宣廟朝則只選五人。卽故相臣柳成龍,李元翼,李恒福及許潛等也。 仁廟朝則故相臣金尙憲,大司憲金德諴等數人而已。蓋自 仁廟朝上至于 明廟朝。其間時世不甚相遠。而淸白吏多寡之懸殊如此。此則未可曉也。吏曹所錄。不無疏漏。臣欲考出實錄。則領相以爲 宗
廟山陵事外。似難考見實錄云。而必須詳考實錄。然後淸白吏抄選事。可以完定矣。蓋 孝宗朝考出時。若是兼 陵廟事。則今難獨擧。若只 命考出淸白吏則今亦可行也。 上曰。考出日記可見。(出擧行條)臣世采曰。近來以言事牴牾者。匪久收用。皆已登 朝。而日者金時傑,鄭澔以鞫廳事。有若干論列之語。徐文重,鄭載禧不得已有對擧之疏。故自 上亦有一時抑揚之擧矣。卽今徐文重,鄭澔等皆復登 朝。而至於鄭載禧則累辭不來。此不過一時事。而一向撕捱。實未可曉。蓋鄭家自文翼公鄭光弼之後。爲喬木世家。而卽今載禧獨在 朝。必須責勉。使之上來似可矣。金時傑則雖有一時過中之事。其人品特異於年少文官中。且身有疾病而久滯塞外。不得醫藥。頃擬玉堂之望。亦不得受 點。目今諸臣皆已收用。而獨留塞外。身又有疾。今若一體召用。則固不害於終始收錄之道矣。 上曰。鄭載禧則當初聞情外之謗。故頃差使臣。亦不得赴。第今日月旣久。乃以一時情外之事。固不當一向過辭。而適當 啓覈迫近之日。故不得已許遞其刑官矣。此後除拜。則彼豈每每辭避。 朝家亦豈不慰勉乎。金時傑則他人不知之事。渠獨
挺身疏論。言語過激。其後身在軍職時。又復上疏。必欲務勝。其習不韙。今姑未除內職。而 朝家亦非欲久置於外。當觀勢收用焉。九萬曰。金時傑疏語有侵逼臣身之事。臣將惶恐待罪之不暇。而各陳其意則無妨。故敢達。時傑設或誤知。所見果如許。則不必深究。當初拜評事時。擬望頗卑。而至受 天點。且評事之職。本非補外之比。旣畀以彈壓之權。則雖曰塞外之任。乃是榮選。而第頃擬玉堂首望。不得受 點。故左相所達如此矣。 上曰。時傑初疏猶可也。再疏則甚詭矣。臣世采曰。年少氣銳者每致如此。而到今諸臣皆已收用。則不宜獨滯塞官。故有所陳達矣。 上曰。前頭當觀勢召用焉。遂罷出。
十一月初七日煕政堂晝 講
上讀前受大學衍義自牧誓王曰古人有言止復相棄背音訖。侍讀官李健命進講臣按邶鄘衛詩止不能盡擧也。 上受而讀之。檢討官閔鎭厚曰。鶉奔之詩與定之方中。言淫之極也。相鼠有皮。譏無禮也。懲創感發之意斯可見矣。燕安之詩。乃新臺三章。而謂之二章恐誤也。淫亂者。夷狄之風也。古人有見被髮於伊川。而知百年將爲戎者。伊洛乃中國之中。而將知
其爲夷者。以其淫亂故也。 上曰。夷狄之禍。必始於風俗之淫亂。信乎一國之俗。係乎一人也。此眞切實語也。臣世采曰。此書上篇則以酒亡者。此篇則以淫亡者。類聚而言之。監戒之意。於斯備矣。而善惡終始。粲然可見矣。自新臺以下。至其類相感。言淫亂之極。宣公父子行同禽獸。而被夷狄之禍。墻有茨以下。此乃國風淫亂之事。先儒每以淫奔譏之。詩之大旨。在於感發懲創之意。如此淫䙝之言。著見於經文者。欲使後之爲惡者。知所惡。而懲創之意在其中也。天理人欲二者之外。無他道理。天理使人勸也。人欲使人懲也。善惡終始。知所監戒。此乃大旨。鎭厚曰。人君若以爲外人將於予何。而罔有懲創之意。則其禍必大矣。可不懼哉。 上曰然矣。講訖。臣世采進曰。臣本痼病之人。久寓城中。若或失攝則大病輒出。頃日奉 審之行。不是遠役。而二次出往。皆致添病。連在呻痛中矣。冬至賀班。強疾來參。宿患倍加。今日入 侍。勢難自力。而不見 天顏。今至月餘。區區犬馬之誠。自切于中。忍死入來矣。以臣病狀。實無久留之勢。而尙此遲回者。前日所上之疏。尙未出場。而頃上附錄文字。數日前已 下廟堂云。意者大臣非久似有稟定之
擧。欲待茲事之了當而告歸矣。卽今寒事不嚴。而臣病尙如此。若値深冬。其勢尤爲難堪。所授重任。速許遞改。則於臣私分可以安矣。 上曰。冊子予已詳覽。 下之廟堂。當商確處之矣。疏批及前席。每示勉留之意。而卿乃不諒。又有休退之請。心甚愕然。須諒子至誠。安心勿辭。久留京邸。以補不逮。是所望也。臣世采曰。臣之疏辭。本以癸亥年間所請之事。今又更請矣。十年之間。世道人才。漸不如古。固知變改之未易。而猶有所望者。 聖上今日之擧。實是前古所無之盛事。因此勉勵則何事不可做。是以或冀其採用矣。臣之所陳。非別刱新法駭俗難行之事。節目雖多。就其中當變者變之。當守者守之。則可無大段難行之事。頃日自 上有難行者不可行。可行者行之之 敎。而見大臣之意則以爲臣言非不好矣。但人心世道如此。行之似難云。此則私語也。 聖上以臣所陳。謂非大段變革。而有採施之意。則徐徐行之幸矣。除去弊瘼。有一分之益於 國家。是臣之望也。大抵天下萬事。立志爲先。立志者學者之第一工夫。此乃常談恒語。人臣之告君。以立志爲先者。似是塵陋。而其實則此外無他道矣。 聖上卽位今至二十年矣。自古人
君。初政淸明。而末乃昏庸者有之。初政雖或不善。而或勉或振。終爲令主者亦有之矣。卽今 聖主若謂朝廷時無目前可憂之事。百姓亦無大段難保之患。如是足矣。惟務姑息而已。則臣疏不必採納矣。若有意於振作。則不可安坐而致之。惟在 聖心灼知明見而處之矣。 上曰。卿之所陳。皆引古人言。而反覆勤懇如此。實有感於予心矣。當與 廟堂相議裁處焉。臣世采曰。以一事累度仰達。極爲惶恐。而前日箚 批。與臣箚意不同。恐 聖明有未盡燭。故敢又仰達矣。吏曹淸白吏。所錄文書甚不分明。只因其子孫之言及政官之所聞見。而續續書錄。終非可考文書矣。故相臣李元翼日記有淸白吏改稱廉謹之語。似同一事。而但李浚慶於 明廟壬子。已以廉謹被選。而其後 宣廟朝又追選於淸白吏云。此則或似淸白廉謹稍有間隔。而未能的知者也。以政院之記見之。李厚源,洪柱三等。爲見彼中約條。有往考實錄之事。而 孝廟使之並考淸白吏以來矣。其後亦無文書成置之事。故吏曹終無可據文書。殊欠詳盡矣。廉謹選出一款。姑當依李元翼日記二品以上會議後。自 廟堂定議之規。而 祖宗朝淸白吏則不可不
考見實錄。然後方爲成案矣。 上曰。廉謹抄選則依故相臣李元翼日記爲之。而 祖宗朝淸白吏。旣無成案。則不可不考出實錄。待明年二三月實錄曝曬時。令史官並爲考出以來可也。(出擧行條)又所 啓臣有所懷。每欲陳達。而進講之後。輒値日晩。故未果矣。宋臣朱熹於寧宗朝入見。進進德箚。其言頗多。而其大意在數召大臣。切磨治道。以盡今日要急之務。略如仁宗天章閣故事。至於群臣進對。亦賜溫顏。又因以察其民情休戚。庶於天下之事。各當其理云者。乃其要語。今日 經筵乃是法講。而所講者只是文義而已。至於學問上工夫。治道上要領。別無問難之事。古者唐太宗引接群臣不拘時。我朝 世祖 文宗兩朝亦進接臣僚。不拘常規。親近頻數。以此 聖德治化。比近代有隆。 孝廟亦引接儒臣。講究治道。盛德大業。照人耳目。此非循常之事。實是別擧。故 君臣上下。情義流通。學問治化。日益成就。此正 聖上之所宜取法者矣。 上曰。儒相之言切實矣。可不留心而體念焉。臣世采曰。古語曰人惟求舊。器非求舊。前訓鍊大將申汝哲。卽勳武家子弟也。 孝廟有遠大之志。欲用勳舊子孫。故 命汝哲及具文治使之業武。
具文治身死之後。汝哲典兵數十年。雖無表異之事。而別無大段過誤之失。己巳之後。受任南北。蓋因見疾於一邊之人。而及至 朝廷變更之日。復任汝哲爲將矣。頃者領相以體統間事體。至於陳達罷職矣。士夫中或以汝哲爲量狹之將。其所處事率多任情。故人皆病之矣。上官有命令。而於意不合。則親往上官家開陳。未爲不可。或於軍法有不便者。則卽言于上官可也。而不此之爲。只令將官往告于上官。上官以爲有乖於體統云者。不爲過矣。但大將遞罷非小事。而卽今三公六卿新升者多。無如汝哲之爲宿將。領相欲明體統則重杖其幕官。以責大將之虧損事體則可矣。大臣處置。何不出此。而有直罷之擧乎。物情以此頗爲不安矣。汝哲罷職已過三月。一品重臣之一時譴罰。不必待春秋歲抄而收敍。別爲敍用。以示倚任之意。則前頭亦有責勉之道矣。 上曰。當初大臣體統之言。此特一時之事。不必久責。 累朝宿將。一罷三月。宜有收敍之道。且前都事李東馣事。臺臣論 啓似不近理。故先罷後推。欲觀其緘辭。其後臺臣以失實引避。則東馣似無罪矣。兩人並敍用可也。鎭厚曰。大臣以申汝哲事仰達。臣亦有所懷敢達。任
元耇言大臣事。 朝廷雖不罪之。而渠乃不安。違牌自罷。別敍似可矣。 上曰。元耇之疏。若就事論事。則右相似無不安之心。而大臣心術。元耇乃以一筆句斷。 國家待大臣之道自別矣。大臣之不安至今未已。大臣未及人來。而元耇則別敍未安。今姑置之。臣世采曰。臺臣言大臣事者近來所無。而元耇言之。故臣於陳奏之時。略有嘉奬之言。而元耇論大臣心術太深。此則非矣。尹趾完若是庶官。則元耇言之或似無害。而大臣異於凡官。以形現之事論之則好矣。至於深論心術不可矣。然以此罪言官則不當。故臣不爲請罪。而渠自不安。因事自罷矣。大臣以此一向引退。此事未及了當。而經先別敍不可矣。鎭厚曰。以元耇敍用之故。大臣豈有尤不安之心乎。健命曰。大臣以臣前疏爲右元耇。至及於書 啓中。臣心不安矣。然大臣之事。非臺臣則誰敢言之乎。諸葛亮曰勤攻吾之闕失。蓋欲聞其過之意也。大臣之道自當如此。今此元耇之罷。雖非 朝廷之罪罷。而求其本。實由於此。若欲言路之不閉。宜速收敍矣。臣世采曰。儒臣之意。蓋謂臺臣之言雖過。固當容之。而小臣之意則大臣事未收殺前。別敍似不可矣。 上曰。答玉堂之
辭。旣已明言之矣。大臣方以此不安。而一邊收用。非待大臣之道。姑待歲抄。亦似未晩矣。健命曰。以大臣鎭物之量。豈因元耇之敍用而爲不安乎。李東郁曰。聞玉堂之言。言者之以言見罷。果非慰安大臣之道矣。元耇則非以言事坐罷。以牌不進而罷職。則支節自異矣。與以言見罷者有別矣。遂罷出。
十一月初九日巳時晝 講
上讀前受大學衍義自晉獻公卜伐驪戎至史蘇之言古今之至言也音一遍訖。侍讀官宋相琦進讀自晉侯疾求醫至故倂著之。 上受而讀之。相琦曰。醫和之言是爲近女室者。蓋謂近女色也。以身言之。有生病之慮。至其臣下。亦罹其殃。人君苟惑於女色。不能知戒。則上自國家。下至大臣。皆有其禍。而趙孟以大臣。不能捄正獻公之近女室。亦有罪矣。 上曰然矣。臣世采曰。陽淫等說。醫書有之。見人君之病。知臣下之必死。似以術業推測而知之。而於此亦可見醫和非常醫也。相琦曰。此只言陽陰。而醫和蓋知六陰之理矣。同知事李畬曰。所謂蠱字。是蟲食器之義也。人之惑於女色。漸致傷損。其亦類此矣。相琦曰。子產所謂四時者。分朝晝夕夜而言也。若於四時只主勤
勞。不能節宣其氣。則亦有生病之慮矣。臣世采曰。凡於動作接應之際。惟心爲主。心苟不明。百度昏亂。必須節宣其氣。先明其心。然後百度皆貞。是以其言歸重於此矣。相琦曰。所謂安身者。非怠惰放肆之謂也。臣世采曰。夕以修令者。收拾朝晝所爲之政令也。內不及同姓云者。蓋於其時適有其事故云耳。其時禮義不明。此等事往往有之。子產亦知其非禮。故有此言矣。畬曰。三代皆忌同姓矣。臣世采曰。殷時有娶同姓之事。周公制禮之後。始有同姓不娶之事矣。畬曰。此豈非爲國第一件事耶。相琦曰。人君苟有內嬖。雖有大臣。安能必其捄正乎。臣世采曰。自古爲學之道。莫切於養心。若與孟子牛山章參看則尤爲詳盡矣。 上曰唯。臣世采曰。朝晝夕夜。其事有異。而若只以淫欲不能愼於四時。其爲害尤當如何。 上曰然矣。臣世采曰。小臣本來有疾病。少有動作。輒致添傷。頃於冬至賀班。堇堇來參。再昨又強疾入 侍。而伏聞昨日筵臣以臣連續入 侍之意陳達云。臣身抱痼疾。不堪在朝。黽勉入城。今已半年。仍爲久留。實非初意。而只以 聖諭之勤懇。不得已遲廻至今矣。筵臣之言。雖出於爲 國陳白而臣之疾病情勢。決無堪當
責效之望 聖上每有久留京邸之 敎。假令臣上畏 聖敎。不敢退歸。亦安有輔導 君德之望乎。臣在田野之時。有出入 經筵之敎。故臣身雖不能進。謹聚先賢告君說話。名之曰經筵故事。自 上若取覽則其於程朱所進講之言。無異程朱親自侍講矣。臣於癸亥造 朝時。投進心經摽題矣。其後伏聞崔錫鼎請 下。方在玉堂。經筵故事則仍爲不 下矣。臣是衰病將死之人。已無可用。若以臣所進冊子 下於玉堂。使之校正。謄置一本於玉堂。自 上萬機之暇。或時進 覽。則不無萬一補益之道矣。 上曰。前後勉留之意。卿須體念。是予之望矣。臣世采曰。 上敎如此。寧不感泣。自 上若終始如是。而使臣出於下策。乃有逃遁之事。則於義分甚爲未安。只望 聖上曲加垂憐。早許退歸矣。 上曰。卿每有不爲久留之意。殊非君臣情義交孚之道。久留城市是望。臣世采曰。日昨金灝之疏 批。近來罕見。至有賞給褒美之擧。此臣隣感動處也。臣始聞其言。不以爲信然矣。今乃 上下俱得。反爲美事。而臣意以爲納諫之實。猶有所未盡者。其疏末乃有毀撤小閣之請。而以 批旨見之。則至以內間爲 敎。以大體言之。內間事亦關於
殿下。鍾鼓之音羽旄之美云者。孟子言百姓之心矣。卽今城裏 擧動。雖異遠地。非自 內觀瞻之事。若仍留小閣。則群下或不信 殿下納諫之實矣。雖似妄測 聖意。而亦安知 殿下必無是事乎。 上曰。大臣所言。已知其大意矣。才令撤去耳。相琦曰。臣於昨日有所仰達。今聞 下敎已有撤毀之事。是誠盛事矣。臣世采曰。昨因筵臣陳達。雖蔭仕及草野之人。如有經學通明者。 分付吏曹。使之問議于臣。揀選付職。出入 筵席事下敎矣。 祖宗朝故事不能詳知。而或以薦目得通臺閣。或因大臣陳達。別爲出入 筵席者則有之矣。臣於癸亥年有薦士之請。而末路人才合於薦目者幾希。其所薦士未免爲支煩之歸。卽今又有薦士之擧。而因三司及外方薦書未及齊到。時未磨勘。至於通淸則必待吏曹郞廳備員。然後可以爲之。此則了當似未易。且 王世子一國臣民之所仰望也。伏聞所 講孝經今方垂畢。匪久當進 講小學。以已通淸中如丁時翰,權尙夏兩人。先爲分付吏曹付職後。出入 經筵 書筵之意 下諭如何。 上曰依爲之。李畬曰。儒臣所達蔭仕士人中有經術者使之付職。出入 經筵。誠有意義。且輔導
東宮。爲今日第一急務。諮議進善。方有當出之窠。若令差出。出入 經筵 書筵則似爲得宜矣。臣世采曰。 宣廟朝文簡公成渾在堂上時。文成公李珥陳達於 榻前曰。嘉善官資何足惜乎。蓋堂上則無他進見之規。而必嘉善而後。或有以特進官入 侍之事故也。然戊申年臣待罪進善時。故判書臣宋浚吉建請令臣出入 經筵 書筵。又趙克善通淸後亦似有入 侍講席之事。以故事見之。若是重難。以近事觀之。亦有此規。退出後當考故實。更爲陳達矣。 上曰依爲之。
十一月初十日煕政堂啓覆
記事官洪受瀗進讀罪人姜同推案。 上曰。此是承服招辭乎。受瀗曰然矣。仍爲讀之。 上曰。自大明律以下讀之。受瀗讀訖。 上曰。此罪人何如。領議政南九萬曰。罪狀分明。律外無可言。臣世采曰。法外何言。東平君杭曰。殺人昭著。法外何言。東平尉鄭載崙曰。法外無可言矣。左參贊申翼相,戶曹判書李世華曰。法外何言。刑曹判書徐文重曰。被囚五年。今始承服。法外無可言矣。右尹李畬,禮曹參判閔鎭長,兵曹參判李彥綱,工曹參判任相元,韓城君李基夏,同知黃
銓,刑曹參判金構,刑曹參議朴泰淳,吏曹參議金萬吉,都正李弘逸等皆曰法外何言。三司之臣亦曰法外寧容他議。 上曰。當依律而後日更議。金鎭龜曰。 啓覆已畢。大臣有稟定之事云。備局三司外以 啓覆入 侍諸臣則退出何如。 上曰。依爲之。鎭龜曰。該房承旨留在。臣等亦罷出之意敢達。 上曰依爲之。九萬曰。世采前日萬言疏 下備局。其時卽當議 啓。而備局堂上多有事故。臣世采亦在外。故有所遲待遷延。未及回 啓矣。追後所進附錄。亦 下備局。而文字甚多。小臣雖已盡見。而諸宰則或有未及見者矣。第其大體在於初箚。旣經 聖上下覽。伏想必有所審知。而其中所言。皆是挽回世道之語。非小小事比也。自 上必須詳定其行與不行。然後以某事可行。某事不可行之意。明白 下敎。則臣等可以奉承矣。 上曰。萬言疏所陳。皆是格言至論。其論君德上事。予當各別留心。而其中可以稟定事。卿等相議稟定可也。九萬曰。其冊子中奮大志立規模以上。自 上自可體認治 宸心。而正朝廷亦惟在 聖明。此非自下請爲擧行之事。振紀綱以下諸事。或有急速可行者。或有徐徐可行者。以其節目言之。內司一款。
自 祖宗朝以來。大小臣僚。莫不以此爲言。而事係重難。至今莫之行矣。以 王者道理言之。內庫私藏。本非 王者之所宜有。自 上若欲行盛擧。則此等事非歲月可待者。其施與否。宜卽有所處分。所謂議政府一款。 祖宗朝三公逐日坐政府。百司之事。無不關由相府。分授各司。故事無稽滯。體統自立。今則臣等只於日次會于備局。議定凡事而罷還之後。便置相忘。誠爲寒心。而若依故事。欲行率百司坐政府之制。則相臣之能當此任者。實爲難事。且自中葉以後。風俗不淳。世道漸異於 祖宗朝。朝權歸於一人。則必生大害。以 明制見之。初設丞相府。摠攝百司。與我 祖宗朝其制略同。而厥後大臣多以罪死。故仍罷丞相。專任六部與內閤太學士。參議朝政矣。政府舊制非不美。而自古不能行者蓋以此也。今乃以如臣者處之相職。而欲行從古難行之制。其勢誠難。又以臣之忝居是職。而使 祖宗朝美法。當行而反廢。則尤爲未安。惟在 聖上擇任賢相而行之。臣等則不敢請行矣。 上曰。諸宰所見何如。翼相曰。大臣所達誠然矣。惟在 聖上審量而處之耳。文重曰。大臣冊子所論。皆是格言。而治體所關。惟在 聖上處分。世
華曰。臣素無識見。而大臣箚辭所論。皆係大段變通。臣不敢輕議。而惟在 聖上斷而行之。相元曰。臣則未見其冊子。而凡係君德上事。惟在 聖上勉而行之。其餘節目間事。行與不行間。隨便爲之似好矣。畬曰。儒臣所進冊子。臣未及詳見。而槩見條目。無非格言。若能行之。實有裨益於治道。而第臣意則凡事每患委靡不振。如欲振發委靡之習。必須先立 聖志。今日行事。明日行事。如此不已。則事可就緖。而若 上志不堅則法不可徒行。未必有其效。惟在 聖上立大志而已。九萬曰。至若經制司。先正臣李珥曾有建請之事。 祖宗朝亦嘗試行。而未免中改矣。此等事非動搖百姓之事。只可修明法度。而行之非難。自 上洞會。然後可以措諸事矣。自修軍政以下。治國規模旣立之後。乃可行之。而不必一如進言者之言。或有集衆善而可爲者。如有窒礙處。則通之亦無不可。根本旣立。枝葉並擧此。則不必 下詢於臣等。惟在 聖上裁量其可行與否。使群下策勵。則在下之人亦當竭心力而爲之矣。第施措之際。不能明知事之利害。旣始之後。或不能有終。則反不如初不行之爲愈。不可不愼其始矣。今難以倉卒間定行。此非備
局循例 允下擧行之事。又非 詢問宰臣而可以決斷者。臣意以爲所 下冊子。還爲奉入。更備 睿覽。若於 聖心曉然無疑。則事之可行者也。不能曉然。而利害輕重之間。或有未審處。則事之不可行者矣。 上曰。冊子中條目皆是至言。予當留念省察。而至於罷內司之言。好則好矣。自 祖宗朝欲罷而不能罷。蓋有其由。猝難變通矣。九萬曰。世采之意。亦豈謂每事盡爲變通乎。世采一生。討論博覽。積年用工。統合以上。自 上亦不宜以其言之不能一時盡行。有所慊然。徐思詳議。明知灼見。然後斷而行之可也。更 詢於世采而處之何如。 上曰。復政府舊制。實爲良法。 仁祖朝朝臣亦有復舊之請。而自 上不許者。蓋慮相不得其人。則必至生弊故也。非立談間可行之事。當從容商確。所下冊子還入可也。臣世采曰。所進冊子首尾利病。首相皆已敷陳。臣更無可達矣。大抵臣所言之事。皆出於古人之言。本末皆有。而第卽今時勢異於古先。其難行者不必盡行。自 上守 祖宗之典。修勑政令。若曰只如是而可以爲國。則臣不必如是陳達。亦未必能得見施。而人臣願忠之志。不敢以常例事責之於其君。必以三代上望之。猝然
行之。實有未易。雖或試行。而 聖上意見一有差異。則必有中輟之患。反不如初不爲之之爲愈也。內司革罷之難。事勢則然。而三代之中。周制極備。人君動靜云爲。與一服一食。皆爲群下之所知。此乃王者極盡之事。 太祖大王欲罷內司而未果。設司饔尙衣之院。以朝臣掌之。此則近於周家故制矣。復政府舊制。 大明及我 朝則然矣。而漢置丞相。唐以平章。久而無弊。卽今備邊司名號不正。此二事猶且持難。則他事亦豈易見施。臣非欲必行區區所見。平日有願忠之意。有所繤集。故封進。而所謂附錄。又言其中未達之意矣。臣在草野。私家無書役之人。臣且善病。不能精約書出。而古今爲學爲治之要。無如聖學輯要,大學衍義補。我 朝李珥, 皇明丘濬所撰也。三代設官立法。歷代嘉言美政。上而儒賢之言。下而名臣之議。無不備載。而抄錄之際。力有所不及。只爲大節目。 明制及 國制。雖未及附載。而凡先儒之言非大逕庭於卽今時勢者。皆爲記錄。故文字頗煩。膽書不謹。不可猝然封進。而自 上凡於經書及先儒書。皆已閱覽。此乃合抄而書錄者。若 下覽此冊。則必曉然於 聖心中矣。然後乃可議其行與不行。亦豈可一日斷行
者耶。前疏旣有還入之 命。追上文字。本末輕重。不無相須而參錯者。臣非敢強請其必行。古人有獻芹者。文詞雖短拙。願備 睿覽。冀垂發落。因自袖中出稽古錄三冊進之。九萬曰。臣見前 下冊子。字畫甚細。且多誤字。且聞世采所達之言。則亦尙有未盡之懷云。使之持出。更加繕寫。幷前所進萬言疏以進之似好矣。 上曰。此冊今姑持出。並一時入之可也。九萬曰。筆墨及紙地。 分付覓送于左相家似爲宜當。而書寫之人則左相方帶承文提調。可以招使矣。 上曰。紙筆墨使之覓送可也。承旨徐文裕曰。當分付戶曹矣。九萬曰。故司諫朴紹事。先賢有稱道之語。故臣於頃日陳達於 榻前。仍請 贈諡矣。退聞朴紹名德雖尊。與趙光祖相埒云者過重。引金安國之言以爲定論云者亦過矣。臣於先賢事。不量輕重。而有所妄言。極爲未安。伊日擧行條件。相埒二字及以爲定論四字删去。改付標以入何如。 上曰依爲之。世華曰。臣無識見。大臣所進冊子中 下詢之事。不能仰答可否。而其中自辟僚屬一款。行之不難。敢此仰達。凡干職事。堂上不能獨自裁斷。必與僚屬商確處之。臣曹事務尤甚煩緊。郞廳必得人。然後可無僨事之患。
本曹郞廳擇人自辟。與之同事事。別爲定式。申飭政官何如。 上曰依爲之。(出擧行條)九萬曰。左相所進冊子中罷內司事。其來已久。臣等亦不敢望猝然得請。而近來內司諸宮家各衙門折受之數。比前尤多。外方不堪其弊。以全羅監司狀 啓。亦可知他道之同然矣。諸軍門諸上司。自戊辰年以後折受處。並爲革罷之意。已爲覆 啓蒙 允。知委於諸道矣。新設宮家則自 上以職田代給爲難。亦難一切防塞。而至於舊宮家則雖不更爲折受。必無難支之弊。自今以後舊宮家勿許折受。則外方紛紜之弊。可以小減矣。 上曰。只以職田代給則新設宮家。無以成樣。故不得不有折受事。而舊宮家則更勿許折受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