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424
卷20
上季父書(癸亥)
伏惟卽玆元正。氣體萬福。三陽回泰。自此庶傾時運之否。公私祝禱。不可勝達。客歲兩度下札。並承覽。伏悉敎示之意。國計窮竭。至於此極。誠不勝心寒。然過於焦勞。先有瘁傷。亦非濟事之道。區區下情所慮。又在於此。伏望留思如何。猶子昨陪父主。來宿道巢。今朝方進內谷。此間悵慕自倍。亦想思山之念。此時尤增。然待區畫事了後。豈無山中鎭日陪娛之時耶。惟是伏企。北任。壯歲遠遊。元非所避。況爲家世事。何憚之有哉。只以二親俱有患症。私情則誠切矣。然銓意旣不相念。則亦何可自我圖免耶。猶子在京時。已聞有此議。而只付之自來自去耳。但此爲極選之任。以彈壓爲職。恐非風采銷腐者所能堪此。未知如何矣。
上季父書
猶子意外。卽見監營星火行會關文。以江原道 宣諭御史。使之罔夜上來。沈壽亮旣以不承繡衣之 命被罪。則猶子情跡。安可冒當此任乎。卽者。已以奴名。呈病狀于本牧。星夜馳報。以爲轉達 朝廷之地。而所謂 宣諭不知爲何事。且若得被罪速遞。則固幸矣。或又不然。勢尤狼狽。悶不可達。尤丈曾以沈之不出爲當。蓋以暗行御史職類臺官。監司以下皆在按廉中。不可苟當故也。至於 宣諭。則似稍有間。而其體貌之尊重。決非病廢之蹤所可堪。以此欲以抵罪爲限。不爲上去。伏未知如何。
上季父書(甲子)
摠相言續寶鑑删定。只以前日面議時節度爲之。別無大段可改。而亦宜令大學士經覽云。猶子仍言大學士。則每欲省約。而其時 上下訓謨。可爲後世法者不妨廣載云。則摠相以爲然。且畢寫後。季父主欲上疏封 進之意。亦言于摠相。而更思則旣經摠相與大學士議定。自都監繕寫。而在鄕封 進。亦似可疑。未知如何也。
上季父書(乙丑)
槐山事。此亦求官也。何可爲必得之計耶。且判相之
言。都出於不相諒。至於以一窠之難爲辭。則尤無可言者矣。猶子面言時。所答雖不快。然許以郞官。若有意則當相副矣。其終不牢拒。亦未可定。奈何。內外交差之法。雖不行已久。然三司之官。情跡有難安。則姑許出外。此例亦多。非必以罰補外。況有切迫私情乎。初欲更作書於判書。以申此意矣。近於苟且未果。今則已斷置。不復有望矣。
上季父書
社倉與賑廳事。大綱旣已就緖。則以病甚決退。不見有大段所傷。若復待畢賑。則當過麥秋。又安知其前復有何事故拘牽耶。且旣無都下設粥之擧。則外方事料理。秋冬間似當已了。始賑之後。則京廳宜無接應。此與辛亥事有異。在猶子意。則及此東還。似爲合宜。伏未知如何。
上季父書
猶子千萬意外。被此超擢之 命。自念登朝六年。不唯無毫分補國事。在 朝供仕之日亦罕。而 誤恩冥升。乃至於此。實不自知其所由。然匪榮伊懼。誠實情也。憲職時。擬一番陳疏後。上去謝 恩。留二三旬。陳情而歸矣。今則事勢又變。經年在鄕。每辭 召命。
及至陞擢。便復趨 朝。終覺不安。猶子之意。則欲力辭必遞。而父主下敎與元丈之言。皆以爲分義未安。不可累辭。一疏後宜上去。蓋今番蕩中。亦異平例。而 恩召荐降。一向違逋。似乎無義故也。伏未知何以自處。爲得當耶。職異他司。不可無端稽滯。昨已陳疏。疏草送上。而若未蒙 許。則欲復再辭。兼以憲職時所欲應 旨者附達。又未得遞。然後上去。留數旬而還此。則未知如何。不得躬進面稟。玆以書達。
上季父書
下札伏慰。第以粗率論事之故。致煩下念至此。不勝惶悚。蓋猶子主意。卽今病源。專在於文具浮論。故欲一說破。而行語間。不得不及尼事。當初急於再辭。悤悤草定。未及致審。及承前次下敎。並減去露圭角文字。今此下示字語。皆已删削矣。所改草謄上。而緣於急迫。初未得躬進稟定然後呈送。是爲伏恨。大抵欲爲身計。則宜主一邊。而妄欲遵承遺法。以致如此。然若但止一身崎嶇。則實無所顧念矣。昨日疏未及呈。金淸風丈適至。見之。以爲極的當和平。時輩雖以爲未洽。亦豈至深怒云矣。恐以疏事過念不已。敢此專伻。
上季父書
前後下敎辭意。並伏悉。猶子之意。嘗以此事。爲不惟自有師生以來。所未聞之大變。實關陰陽消長之判。 國家治亂之幾。不言則已。言之不可糢糊。旣在此地。事有難安。未免說及其事。故不覺率口盡言前後段是非。自謂不置一毫偏倚之心。一從所見陳之。而以後段是非。旣不槪於 聖心。以前段是非。重見惡於時議。此固所已料者。奈何。金萬吉則以爲前後段所論恰好。趙相愚則以爲大意自好。申啓華若干人。亦以爲自前言議如此。今亦且陳所見無害云。其他峻論輩之意。則不聞可想。而然只有前頭蹤跡。齟齬而已。何至大段觸禍耶。速歸自是本意。數日內欲陳疏乞還。兼及乞縣之意。而姑未草成矣。
上季父書(丙寅)
今年失稔。雖曰視諸庚戌則有間。而近十數年則無此比矣。然 廟堂則不知其至此。猶子嘗有所告言於領台。而領台以爲生疏。其後畿伯連有狀請。皆見敗。未必不坐於猶子也。自季父主入相。中外之民。俱有所望。畿伯之言亦然。伏未知何以副此衆心。還切伏慮。卽今 國用匱竭。蠲役固難。然如前日下敎稅太。則似有餘地。雖得半減。豈非大惠也。至於身役之
類。 朝家已令。姑勿上納。以待分災實更出令。以此民間方顒望。未知 朝家將何以處之也。最是賑穀留捧。在 朝家則不至有所失。而在畿民則所關甚重。至於本府則又與他邑不同。民戶過四千而倉糶最少。皮雜穀通計不滿七千。少遇災歉。無以賙濟。輒請移轉。其輸來輸去之際。民弊滋甚。若留此仍爲會付穀。則當爲利民無窮之惠。且此非今春所分。而乃昨年捧留者。昨年稍實而尙許其留。況於今年乎。此則伏望力言許留如何。纔有書於本廳堂上。待其答。欲卽論報矣。
上季父書
李東郁還通。不是猝然。經營蓋久。諸議已許之。如此事。其出其入。本無大段。而若以大臣有所言。則其惹疑謗大矣。誠合商量矣。地天之義。固是蕩平之術。而建極爲其本。此正所難。至於小小參差之端。則有不足屑屑矣。
上季父書
猶子初欲以旬後上去矣。更思則褒貶時。守令無端自請延 命進營門。事例有所未安。若退在望後。恐又値都目。種種拘礙。一動亦難。深用伏歎。
上季父書
猶子半年在邑。 天恩固已罔極。而秋捧之前。凡百俱艱。實無爲養之意。近日秋事粗了。雖不得望其久保。而若能偸過二三朔。則庶可少伸情理矣。領相陳達。出於意外。未知何故有此耶。私情切迫。固不必言。而當此大侵之歲。數易守令。官民俱弊。使猶子入朝。能有大段裨補於世道。則雖有一邑之弊。宜或不恤。而不然則大臣之特請還入。其誤着甚矣。曾前徐宗泰爲邑時。赴任未久而 除玉堂。領相以邑弊。請仍矣。今番事與前相左。此無非猶子無狀。不能感人如徐君之致。奈何奈何。且其所達太不近似。尤令人悚忸。豈不重爲嗤點耶。聞此報。三日眠食自不甘。至於承 命還朝。則恐難遽爲矣。箚陳事。實係家國休戚之本。未知 廟議與朝論。復如何。侈習之變。只在 君相一立心之間。而此正不易。只切慨然。
上季父書
猶子事。本不敢爲久計。旣還驪江。便是本分。雖曰爲親。亦何可太區區於得失之際耶。若以史館兼任。准例得遞。則未解由前。可作閑人。留侍親側。此爲幸也。 祭享減牲事。固知難成。果如所料。然此等論說。行
於 朝廷。亦庶有以少警流俗之心。豈無所益耶。
上季父書
減牲事不行。固與前日講規變通不同。足爲決去就之端矣。然若領相又以此。不安于位。則誠有不可不念者矣。且 減牲則固重大矣。只得 上下以此立心。則庶爲今日興衰之本。未知領相之意果如何也。
上季父書(丁卯)
祭享減牲。事體固重。雖只從第二件以下裁抑。亦豈不有益耶。惟是變改一時侈習。實爲裁省之本。而此最不易。奈何軍制變通。伏未知所規畫如何。而此爲 國家大處置。其爲重難。不減於 減牲。旣發之後。若又不成。則恐不如不發之爲愈。先爲熟講。知其可成然後 上陳。恐得之矣。
上季父書
書笏之辭貂帽一款。其省費雖爲四五之一。而終恐細瑣。未知如何。洪得龜以不就守令講。自本曹 啓汰。而其時猶子。則在呈告中。故不參其事。此似非當初 朝廷所以薦用之本意。今別薦之類。雖皆令應講。而以學行直出六品者則不講。文武雖異。大臣旣以不拘格例。外試州牧。內試郞署。若果有能績。則將
擢用之意。薦達於 榻前。直出六品。爲武窠金吾郞。此不以循例蔭官處之明矣。而今必令應講。終至汰去。我國之膠守虛文。於此亦可見矣。其人之果可大用與否。則猶子固未能知。而大臣所薦之意則如右。故猶子獨政時。欲直擬守令。稟議于右相及領相前。則以爲此固不當應講。而但須於 榻前。以不取才直擬之意。一番陳達。然後擬之。爲完備云。今日以此稟定似好。伏未知如何。
上季父書
下示月廩事伏悉而此等待大臣之禮數。誠尤不安。恐合力辭。必不得已。則留置縣倉。固爲一道矣。資秩屢辭。雖近煩瀆。然 上心未快釋之前。亦難承受。但專以此陳疏。恐尤煩。至於歲時 陳戒。則卽今所處之義。殆若晦菴遇遯之後。似難進言。伏望商量停止如何。焚章。夫豈不足於忠懇耶。
上伯氏書(壬戌)
似聞川西有宴集之擧。至以此委要閔妹云。無乃過張耶。此非平常之時。雖在鄕家。勿令有人言。如何。
上伯氏書(癸未)
李廈成上疏殊無狀。駭痛可喩。此不可不一卞。故昨
始封疏付州人。而只辨其誣。不欲侵軼軒相。故疏辭沒稜角。未知如何也。王考主於丁丑六月。以親病下鄕。七月遭喪。十一月。始有撰碑之擧。故撰文被抄張維,李景奭,趙希逸,李慶全四人。而王考主則不入其中。政院日記所錄如此。其時谿谷亦遭喪。而似以在京故被抄。蓋撰文甚急。二三日間撰呈。以示客使。其勢難及於在鄕人矣。
與舍弟書(壬午)
昨日何以過津。病後出動無損否。昨會不偶然。罷後還復寂寥。寂寥亦不妨。只離索關心耳。朝起偶占一絶書去。惆悵不叶音。而只以遣興。不復點化耳。喪亂藐矣。雖不必用。欲知其出處。如昨言考示之。
水南水北皆煙樹。相望依依十里路。曉起山齋更惆悵。陰霏不辨柴門處。
與舍弟書(甲申)
別數日。無異隔歲。得書慰甚。船人持來。鄕書送去矣。到否。明日 擧動時。百司廢事四山。雖不參公會。巡山則似未安。退行爲宜。
與舍弟書(戊子)
報草別無可改。其間語句稍礙處。略有添删。可以此
報之也。不入籍不應役之民。固不當與元戶同受賑。此類則專以松葉方。曉諭救之似好。若和太末。而以木麥作飮。則尤好而易爲力也。
與舍弟書(己丑)
奴便。得兩度書。爲慰迨深。而其後復多日矣。頻雨催寒。不審爲政闔衙復何似。楓嶽之遊。雖有遺恨。數日領略。豈不逾於一生夢想而未到者耶。古人孤負名山之詩。重爲之發歎耳。塵臼不如自在。於此始覺知耶。還可一笑。吾旬許在雲菴。亦自淸淨。歸後益少佳緖。只孫婚順成而好歸。此爲喜也。奎姪尋山。亦必隨君徑還。想其恨愈甚也。
來詩如見山中淳俗。令人悠然起想。臨書次寄。 爲羨山氓飮啄閑。逢君應笑急回鞍。無懷舊俗今猶在。安得從渠樂考槃。
與舍弟書(壬辰)
後浦舟中書。得於驚慮中。辭意自若。何慰如之。化兒困君已多。江神揶揄則太甚矣。好笑好笑。君病雖難速退。斷非不可愈之症。宜勿存欲速之心。安定志意。從容善攝。不知不覺之間。自當漸勝。疑藥則不如不服。諸醫之言。雖紛紜。必以平緩爲主。以待眞氣之復。至
可至可。
答宗弟季泉(善溥)書(壬辰)
別紙示諭。奉悉盛意。日者。叔馨來過。言及列傳事。而實以病昏頹廢。力有不逮。此則宜恕之也。顧世系旁親兩列傳。旣將刊板。而王考與季父未有傳。殊爲欠缺。此則不揆淺拙。方欲搆成爲續列傳。而亦姑未就矣。世稿之始編也。僕亦嘗與聞焉。初意固在於廣採而有未能焉。承兩代遺稿。初旣抄錄送去。而以後於刊役未及編入。此已爲子孫之恨。而因此今又不入於篇題並刊之中。宜台之縷縷遠示如此也。以世稿本意揆之。今以此追列於原編。仍取篇題入刊。固若無不可。而原編之刊已久。直爲添入。恐有欠於謹重之道。此須與老泉令通議。然後可定。而僕意則宗中列傳與世稿。如有可續。則宜所不嫌也。今於續列傳。當略述續撰之意。若並及世稿追補之意。以此爲世稿續。而刊其篇題。則似尤完備。如何如何。台意如以爲可。則須速回示。及於續列傳未刊之前。可添措語矣。今此兩先稿。略有付籤處。蓋世稿本編所錄。或止於二三首不必多也。且篇題作別板非本規也。亦加釐改以送。此不過爲三四板。若刊取以來則好矣。
與妹壻尹亨仲(夏敎)書(甲申)
去就。不必悻悻。從公私事勢。從容處之。何傷。適得所江俊鷹。而聞奴伻猶未去。故依兄別時語。令邸人得一力。偕奴臂送矣。
田獵。本昔賢所戒。而漫應兄求。若留心於此則不可。此外尤有可戒。宜猛省。如何如何。
與妹壻尹亨仲(夏敎)書(乙酉)
弟驪 陵之行。適値非常風日。歸後因國有大議論。不能休息。仍致積傷。方此委席。良悶。往驪未還前。 東宮疏先發。其時朝議洶洶靡定。而 中宣兩朝。實無 上號之擧。故歸後考得故實。只請陳賀 進宴。蓋此則與 上號不侔。而 東宮上疏之後。事體與前有異故也。其時 筵對出於朝報。想亦已有傳聞也。卽今 上號之議猶未已。宗班連上疏。未知畢竟如何。而弟則以獲罪爲限矣。
與妹壻尹亨仲(夏敎)書(丙戌)
弟杜門靜伏。唯與松菊相對。萬事悠悠。都是膜外。但未知能久保此境否也。一家來會。朝夕唯仰邑糶。然他人則得糶亦難如意。以此自多矣。妹氏以兄意。出私儲相周。兄家亦有何餘力。能爲此耶。雖非可辭。而
心猶有不安。方自知淺狹矣。虎行有 命抄 啓云。而出去則未定遲速也。
示兒台鎭書(丙子)
吾行意忙。不得見汝快差而來。離家經宿。爲念已不禁。未知夜眠得安耶。夜中雖無眠意。宜作意就寢靜臥。時暗誦古詩或文。如是數日。則自可成習。眠亦自至。切不可當夜出入內外。以觸陰冷之氣也。病愈後。或看字或讀書。宜作書圖以送也。吾姑好往。衣亦無冷。今夕當宿陰城耳。
示兒台鎭書
卽聞汝妹之病甚重。在遠憂念。何可言也。其病兼由於思家之致云。汝於氣勝時。雖徒步。時往見之。以慰其心可也。但汝病亦可念。自量爲之。勿致傷也。
示從子箕鎭書(丁酉)
會試所作。能稱意否。學製初試。例多成進士。企望尤深。雖得之。此時不可帶倡夫。衣服亦宜從儉。此意預知之。科作可送示也。沈行昨果發耶。連日陰霾。此又可慮。然果以毛轎作行。朴武護來。則可無慮也。毛轎本無輕用意。想其病尙重而然也。家內之習。無以示後。可悶奈何。吾有一子一孫。筋力亦不逮人。無奈何
也。吾病一樣。朴壻下來。今日又邀致廣醫。將欲受灸。而此亦非吾本意也。一二例穴外。又欲灸肝兪。此則不欲從矣。李供後不可無一陳。故強疾艱難搆草。今始封上。而 判付旣出於 東宮。且欲陳勉上于 東邸。令去吏歷示於汝。可發見而還封呈之也。吾言則出於至誠。而未知喜謗人者。以爲如何也。
示從子箕鎭書(兼示奎鎭)
今日過午而榜聲不來。望斷而坐矣。持榜者晩始到。知箕也能題名。若不得壯頭。則高下亦不關。寂寞愁苦之中。得此喜聲。自增愴感。惟是嫂主眼前慰悅。大小何異。此爲慶幸也。吾家本不爲侈習。吾十八成進士。而妻祖在西營。勸勿帶倡夫。季父主極是之。大科時則吾獨上京。只以黑紵團領應榜。其時朴判書信圭見之深讚之。況今 上候未寧。百僚憂遑。大臣之家。亦異於他家。故前書有所云矣。然伏聞嫂主之意。以不帶爲缺然。如不大害於義。則親意亦難違。吾何得一切強抑也。勿置馬前。斯亦可矣。應榜諸具日迫。雖欲不從儉。似難周旋。只一靑衫一敞衣足矣。吾適得黑靴置之矣。此則可用故送之。金壻溟孫見敗。雖可恨。吾則以見汝名。不爲歎耳。
三日內可訪處。吾何別有所思也。汝等宜相議以定也。外家寂寞。如可往來。則往拜祠廟爲當。而日短路遠。力必未及。過三日後往拜亦好。沈氏先廟。具氏先廟。亦宜往拜也。蓮相最親宜見。礴相能見則見之。亮台,黃台及刑判可見。兵判兄弟。則爲汝外族。且有世誼。不可不見。此外諸處。唯在思量爲之。大抵所歷不必太煩多。其中有情分而未及見之人。則過後見之。亦一例也。
示從子箕鎭書(兼示奎鎭)
家運久否。汝能成一名。實爲奇事。然汝所當勉者不止此。而能及吾未死。聞此喜。此爲幸也。已經榜會耶。汝似宜爲色掌。其果何如。有議定事耶。奉親之下。設慶則宜有之。何以思量也。
奎病近更何如。庭試後當下來耶。吾意汝旣難做工。則還鄕靜攝爲當。若然則覓藥下來。劑服似當也。
示從子箕鎭書
汝之成進士。已爲衰門之慶。今此登龍之報。實出望外。喜感交極。不覺涕出。想汝心同之。而嫂主歡悅之意。豈有量哉。不能陪侍同此慶。此爲恨也。應榜諸節。
與前度不同。然想衣服諸具。似不必改。未知何以爲之。幞頭革帶。令武庫色吏造送矣。
示從子箕鎭書(兼示奎鎭)
世人但知登第之可樂。不知其可憂。吾家衰替之中。汝箕連中大小科。欣慶何可言。而旣得之後。憂懼自倍。想汝等之心亦然也。馬頭作樂。汝於司馬時。已不爲。今番則尤必謝去。而八十老親之下。逢此重疊之慶。不能稱其歡意。此實缺恨。亦奈何。內庭助歡。則前已爲之。吾不復汝拘也。世路實難行。吾家單寒。而人之視之。又與他家有別。出身之初。必倍加檢飭。以爲前頭行世之本。至望。恭儉二字。是吾家遺法。常存此心。庶無過誤。榮塗進取。必斂縮自持。勿要先於人。論議之際。勿要爲人首。此吾所望也。唱榜當在何日。諸具別無難措耶。借馬亦比前似易。何以爲之。兵曹馬亦近犯法。登朝後則不必借矣。
示從子箕鎭書
吾於汝之登第。憂喜俱極。而憂勝於喜。已作書。略道吾意矣。汝書以榮進爲戒。責任爲懼。能知可戒可懼。則庶無失誤。見此後。吾心之喜。殊有加於聞汝得第初。自今吾可寬憂而入地矣。宜常不失此心。以謹守
家法。至望至望。小科時。亦宜有設慶之擧矣。今幷兩科得之。何可無一番奉歡之儀耶。旣無外廳。只邀內客。如安令金臺爲曲會于內堂。進小酌似穩。若兼行十四日生辰則亦好。思量爲之可也。唱榜後似當卽入政院。帽帶又作行下送之。所示初日來客悉之。其後來客。並錄示也。
示從子箕鎭書
此時汝出世路。而吾家本孤立。誰爲倚者。連得汝書。深見戒愼之意。今書謙懼二字。亦一意也。以此持身。何慮之有。然紹述家聲。又不但在此。汝不曾致力於儒家書。凡事多從血氣行去。謙懼之中。又必以義理爲本。方可有自立。此宜勉之。朱書節要最緊。雖放榜前。宜以此存心也。若於其中。有實見得。則外面浮習。自可消除矣。汝之下來。將連在道路。易於致傷。吾意不必忙急。惟唱榜若退。則下來亦無傷。已於前後書。及此意矣。汝旣以明日定行計。則吾書似未及到。相見庶在邇矣。當迎送奴輩。於中路。不必急驅。限三日作行。到日勿令晩暮。如何。旣來後。家廟告禮。則宜有之。似當以後科未及唱名之意幷告。到門時則只用常例服色。拜廟時。宜着司馬新恩巾服。且以白牌陳
之。此非常規。所思如此矣。告廟當在到日。須預報。可免窘迫也。
示從子箕鎭書
諸報皆悉之。所送物亦到矣。今年歲味甚草略。而此中猶不無數處直來者。其處除出太少。非吾心也。西江祭物。以無所得不報矣。聞汝以吾意助送。甚善甚善。
與堂姪泰鎭書
日者答札。迨慰。陰雨支離。不知復何以支過。此間忽被非常 召旨。史官捧 御札而來。要與偕去。而末由趨承。 恩數曠絶。罪戾益增。罔措罔措。鄭姪事一家中其窮苦最甚。吾豈不先念之。但吾於數年居鄕。不曾通書於銓官。今難破戒。惟通意於朴壻。使言之則尙可爲。吾於君事。亦只如此。爲此姪。何可有加也。
與堂姪泰鎭書
嵩姪報以考究先集音義。非細事也。須勉力卒業後。以標題者。相示爲望。韻府欲卽送。而連値霖雨。大家選之來。亦致沾汚。以此未果。令川村奴。待晴持去。而此吾要見之書也。考閱後卽還。可也。大家選。乃吾手中書。而頗致傷。此則任郞之過也。此身正作老洫生。
事亦自不惡矣。
與堂姪泰鎭書
季君家逢偸之厄。實可矜念。然一身無恙。喫着隨分。寧可比於仲君所遭耶。安知天意不欲以此增益之也。更宜加勉矣。月廩米五斗分送。以救數日之急耳。
示孫沈書
古文抄姑不要多讀。韓文尤未必得效。而四書爲忙。先學孟子。韓文則待後讀之可矣。
示再從孫溟書
聞汝今日加冠。而吾未得見。喜悵交極。汝未冠而已能知成人之行。然欲求其至。則道理無窮。自今日汝之責重矣。吾家以通明經術。敦行孝悌爲法。王考遺訓盡之矣。能通於經術。然後可盡於孝悌。至於文藝則餘事也。旣通經術。則文在其中。世俗剽竊爲文。則非望於吾家後生矣。字說雖不能成文。而意則深矣。宜勿泛看也。冠後深望來見。姑不旣。
答金壻濟卿(弘澤)書(丁酉)
生方病昏。又不能考閱書冊。無以輕論變禮。以臆見言之。不祧之義。本出於始封君之古法也。 太廟與文廟從享之位。國典雖無所載。其義亦可推也。旣有
國朝前例。則今不當更論也。但旣祧之後。追有此禮。將改爲不遷之位。此爲變禮。愼齋陞配時事亦稍異。其時祠版方在宗家。則只具由爲告辭固當矣。至於旣祧。而將又還奉。則其間節次。正宜消詳。而盛典未行之前。徑請奉還。無乃急遽耶。若 致祭則承受於所奉之處。其後卽爲奉移於宗家。則庶得合宜耶。若然則 致祭時。似當以遷奉之人爲主人。而其後宗孫始可主之也。此皆未有考據前說。而旣有所問。故只以臆料奉告。僭亦甚矣。非敢以爲必然。須更詢於知禮處以定如何。
與宗人(奎一)書(丁丑)
示意奉悉。送米事。初定於富平。追覺富平。無可送米。改以江都驅價米送納。故以致稽遲。工役之漸退。固已知之矣。旣已伐石。則仍卽運入排安。固不可已。而卽今民饑益急。逐日塡門求活者。無非鬼色。旣無粟可救。而又以私事煩民力。則雖一二十名之調用。心實不安。今姑細釘留置。至於運入磨正。則稍待穀出農歇似宜。如何如何。事雖重。亦非一日爲急。故所思如此矣。只僕之至秋居此職。實不自期。然旣有石有糧。則豈無周旋之道也。
與朴戚宗之(宗義)書
喪事。痛哭痛哭。適因感冒。未能聞卽赴哭。尤增痛裂。深衣事。詳言于權生。旣爲不備之衣。則不如用以平日所進之服。至於欲必備深衣。延日待京貿則決不可矣。襲斂皆有定日。何可過時。因一衣失大節。定非禮意。此意須力言於喪人。勿令差過如何。餘俟進往。
答道峯院儒書(乙亥)
日者。猥蒙二三君子枉屈遠駕。辱敎以山院之任。此決非淺陋之所敢承。旣悉布鄙懷。以明其不當然。意謂僉賢始雖未及深思。而終必釋然矣。今乃相持不舍。復煩遠伻。辭益勤而禮益重。愧仄冞深。不知所對本院事體與他院自別。從前設三院長。又必以三公爲之者。意豈偶然哉。彼時先輩。有德業聞望。爲士林所推服者固多其人。而不能不以爵位爲重輕者。事體然也。今旣單置一院長。以專其責。而又改舊來已成之例。強取於賤生。此果爲重斯院之意乎。今賤生所以愧恧而不敢承者。本不專以職秩之故。而以職秩爲言者。蓋以事例易見故也。所諭讓與金,權兩公之云。亦非相悉之語也。當日相對時。以爲若不拘職秩。則宜取於此云爾。非欲僉賢必移托於此兩公也。至
於所住稍近。取便於質問。則尤恐不思之甚也。此只在乎其人之當否而已。何數步遠近之足論哉。僕非自外於貴院者。正恐僉賢偶未思量。致此失誤。使四方宗仰之地。終歸玷累。欲望僉賢。勿以已發之言爲拘。更加審思商議。以重院事焉耳。此實非飾讓之言。惟僉賢諒之。不宣。
與紫雲院儒書(甲午)
卽惟春寒。僉齋履萬相。遙溯區區。本院配侑之禮追正。欽祀之典克備。道脈所宗。永有瞻仰。此不獨一州章甫之幸。實吾東士林之幸也。愚意竊謂南溪儒生。必欲沮止公議者。固不免歸於私意。而揆以常情。不無可恕。本州以兩賢遺澤之地。又漸染於玄丈。章甫追慕之誠。有倍他鄕。當初不暇深思。以玄丈合享於本院者以此也。到今雖以位次未安。移就配位。而必與文元先生。東西對侑者以此也。本院士論。於南溪儒生之言。以道理開釋之則可也。以聲色相詆罵則不可。今欲尊奉玄丈。而與玄丈門人。便同仇敵。不復相容。豈道理也哉。鄭生通文本情。雖非出於侵貶。下語之未安。則非小失也。因此惹起一場紛鬧。此則鄭生固宜受責而不辭也。至於南溪儒生執迷之論。全
無斟量。 朝命旣定之後。謬引諸書院故事。歸一鄕士論於貶侮先正之地者。固極非矣。然若以此至謂之邪論。則大不着題。享禮旣成之後。雖不免略有是非。其論罰輕重。何太偏也。如是而欲令南溪儒生無言。得乎。因此轉相乖激。使玄丈門人。不復接跡於本院。則其於尊祀玄丈之意。果何如哉。今無他善處之道。勿論罰名輕重。一倂解釋。忘去前咎。偕之和平之域。自今春享。通諭南溪。合同行事。以共尊玄丈之道。不亦美乎。久欲以此書告。而數月來公私憂灼。病身殆於殞斃。無以自力。今始因南宮生之行。略布賤意。幸僉賢思量焉。不宣。
與紫雲院儒書
春間見齋中書。欲增罰於南溪儒生。此於鄙意。大不然。答書止之矣。追聞齋中先已施極罰於兪生楫。所問於生者。殊欠誠實。而其後不無解罰之議。有二三儒生。必欲不解。至以憤詈相加。果如是者。以生之言。爲失於道理也。慙歎可言。位次追改。實循士林公共之論。而亦遵玄丈平日之心。則南溪儒生。以此認爲出於貶侮。固大謬矣。然以人情言之。門生之有異議。亦豈至爲深罪耶。當初鄭生通文下語之差。其後門
生強辨之疏。皆失之矣。然旣奉玄丈於院祠。而使門人不容於院齋。豈道理哉。鄙意重禮旣完之後。欲望彼此俱棄前嫌。偕之協同之域。前後申申誡告。而兪生之單。又欲起鬧。甚非好意也。齋中論罰。固知出於不得已。只如此足矣。故以繼此。又有起鬧之人。則不論彼此峻斥之意。作書奉申矣。其後兪生未有他過。而又加以極罰者。果何意也。付黃之罰。非可輕施。若以等輩間言有不擇。輒施以此罰。則或有加於此者。當何以論其罪。甚可駭訝也。此後鄙生。更難通意見於齋中。今若解兪生之罰。追論付黃時主議人之罪。使更無如此懷嫌肆憤之端。則庶不失學校和敬之風。而於共尊玄丈之義。可免背馳矣。不然則是以儒宮爲鬪鬨之場。而難復與言矣。竊爲大賢祠院慮之。久欲作書布此意。而病迷因循。今始力疾略言之。幸僉賢思量焉。
與石潭院儒書
先生宗祀不幸中絶。 朝命改立以綖。爲繼其兄。俾奉廟祀。此儒賢之所講定也。大臣之所奏達也。烝嘗之禮。賴以不墜。斯文之幸大矣。不意先生孼孫中名紏(一作糾)者。不念奉先之重。忽生害綖之心。造爲邪言。必欲
悖亂先生後事云。此不惟得罪於宗門。亦是士林之罪人。今聞宗中諸人。共議施罰。使不得入拜於先生祠廟。士林亦宜知此。勿令出入於院中。故玆用委告。關係不輕。須諒處焉。
與石潭院儒書
示意奉悉。沙溪先生尙闕追享之禮。竊嘗疑之。今見尤菴文谷兩丈簡牘及祭文草。此爲已定之論。到今始議。 上聞亦晩。至於新議兩賢同配。嫡傳所歸。遺蹟所存。宜無異議矣。但卽今 聖疾彌久。章疏不可入。且當八路大饑之時。改拓祠宇。當爲巨役。實非其時。姑待可爲之時。始議陳 聞。恐當矣。玆事體大。先輩之所留愼。新議兩位。不可但以淺陋之言爲定。更爲考問於儒林長老而行之。如何。
與忠烈院儒書
膰儀遠至。良荷禮意之勤。仍審春享利成。深用欣慰。示意備悉。僉賢本意。僕實多之。若能興起修明。爲他學宮倡。則其爲斯文之幸。豈云少哉。但念藏修之實。不係於院宇移建。而目今時屈力殫。若非不得已。則實難輕擧重役。以此自初難之。若旣始而力不逮。則難免狼狽。故頃因京齋任來。言以此爲慮矣。淸峽之
書。想因此而發也。此在僉君商量經始。僕何有他意哉。近來列邑書院之役太煩。請簡。固難混發。雖發未必多得力。若欲必爲則似宜先聞於 朝。此等事。皆合十分審度矣。
與忠潭院儒書
所示求請事。藩閫州縣中。爲先生子孫者。未知爲誰。此與泛求。似有間。與京齋章甫。通議爲之似好。但曾所已通處。則似不宜疊求也。近來儒院求助爲一弊。此宜簡不宜泛。且明其出納。使造謗者。不得藉口。幸矣簡幅五十。黃白筆各二。覓呈。
與忠潭院儒書
聞院役垂完。將落以盛會。令人欽想曷。旣雖微勤速。豈無參觀之意。而顧此病骸。恒委床褥。積逋 朝命。寧有強起往赴之勢乎。想亦相諒也。遂菴亦恐難赴。如李執義,鄭掌令則可會否。庠序間。不講此禮久矣。深望考究而倡行之。
學規。黃江所添改皆得矣。更無可加。第四條。略添删還呈。此院旣倣先賢故事。規模嚴重。僉議欲請宋洗馬,金上舍爲掌議金連山爲都有司。以主綱紀。誠得人也。諸賢亦豈不肯從也。須速通告。以爲
修擧院規之地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