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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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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朴龍宮(弻基)

日者團欒之事。雖未有近裏觀感。然亦竆居寂寞中幸也。寒事侵成大冬。尊政候如何。絃歌與拙勞。無相妨耶。敷蝸封生涯。只切索居鈍滯之歎。前所謂務熟者。有未盡熟處。愧歎而已。道東一帙。其果披過否。旣承商確之敎。企佇不淺。朱書纂輯。亦願一窺。幸可投示。開發茅塞。敢委人仰瀆。頃日上著床之說。臆對殊未快矣。近偶閱佛氏書。普覺禪師答張除刑書。有云逐日未開眼時。未下床時。半惺半覺時。心識已紛亂隨妄想云云。以此相照觀之。二言雖有上下之異。而其義實相承接。前所云者。亦不甚遠。未知如何。臨書偶及自餘不敢悉布。

答李生問目

 士喪禮喪大記。親始死。服深衣。而家禮。只曰去上服。何也。備要。服深衣。至成服不改。無則用直衣。深衣直領衣。今世罕有。當以道袍代之歟。

古者深衣。爲吉凶之上服。故古禮云然。以練者猶用縓緣之義觀之。則士喪禮親始死所服之深衣。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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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衰之深衣。而非常服之深衣也。家禮。去上服者。謂去其平日華盛之飾。則與古禮所云。自不相碍。特古禮以易素而言。家禮以去華而言之。不同也。備要。原古禮參俗制言之。故幷擧。然二物俱乏。代以道袍。何害耶。

 五禮儀君喪。沐用香湯。今士大夫亦用之。大不宜也。當依士喪禮大夫以稷。士以粱。葢禮者。所以定民志。而今以大夫士用至尊之禮。不亦僭乎。

所論正當。然飯含珠玉。乃天子諸侯之禮。而五禮儀許通用珠。葢以用便也。以此推之。沐用香湯。亦國制所許耶。未可知也。

 乃設奠。○鬼神無象。故設奠以憑依之。所以士喪禮復者降楔齒綴足。卽奠脯醢與酒于尸東也。家禮設奠。在於襲後者。葢以死之日。卽襲故也。今人家衣服不逮襲。或退行於二三日後。而以爲不襲而不設奠。疑若不是然。

凡襲而始奠。何也。去其病時之衣。易以新衣。而施幅巾方履。乃事死之最初節也。孝子之心。以爲遷動之時。或慮神氣不安。故設奠以憑依之。家禮本意。似如此。不可忽也。儀禮。復而卽奠。乃病時之餘閣。而家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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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文不擧。然則衣服未具。而襲雖少延。尸體尙在病時床褥。恐不可先奠。未知如何。

 註。執事者。以卓子云云。○凡升降惟主人尊者。由阼階。孝子不忍死其親。故三年之內。升降亦由西階。而此時執事者。升阼階。何也。葢阼階。是死者生時所嘗升降。而脯醢。亦是死者魂氣憑依之物。故升自阼階也。若卑幼則生時升降。恒由西階。此時執事者。以脯醢升自西階。何如。

來說似得之。

 乃飯含註左袒。○凡禮。吉凶皆異。喪祭讀祝於右。吉祭讀祝於左。喪祭西面告利成。吉祭東面告利成。有服而右拱。無服而左拱。至於袒則無問吉凶。皆左袒。何也。

袒。本爲便事。故古禮襲斂時。執事者皆袒。無吉凶之分。今世或袒左於男喪。袒右於女喪。甚無義。

 遂小斂。○今禮斬衰,齊衰。皆披髮。如欲從古。此時恐當撮髮爲䯻。加白巾環絰。袒開上衣以視斂。朞服以下亦袒。以是行之。如何。

是。

 袒括髮免髽于別室。○據禮。憑尸之後。斬衰括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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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麻。著絞帶。猶白巾環絰袒。齊衰亦同。而但用布帶。期服以下加免。至成服去之。著布帶袒衣。婦人斬衰髽以麻。加首絰腰絰絞帶。齊衰髽以布。加首絰腰絰布帶。至成服不改。以是行之。如何。

家禮酌古今之宜。多從簡處。而朱子考終時遺命。參用儀禮。其節目間未備處。楊氏亦以晩年定論。多所追正。故備要頗補入。今當參而行之。

 註。男子斬衰者云云。○斬衰者。宜只括髮。齊衰者。只免而不括髮。則甚可疑。家禮此條。不詳備然。

據古禮。爲父母括髮。惟母則拜賓後。易以免布。同五世祖者。皆然。家禮從簡。括髮之節。只言於男子斬衰者。然小記註。斂訖。以麻自項而前。交於額上。卻繞䯻如著幓頭。幓頭。今人名掠髮。語類云。掠髮。是束髮爲䯻。鄭氏謂男子括髮與免。婦人髽。皆如著幓頭。然則其爲交額繞䯻三者無異。只以繩布而別之也。

 撤襲床。○據禮。遷尸之後。主人拜賓。拜賓竟。斬衰襲袒。除白巾環絰。加首絰腰絰。猶括麻。至成服去之。齊衰亦同。而但不復括麻。加免布。至成服去之。期服以下襲袒免。加首絰腰絰。以是行之。如何。

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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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禮。無生布頭𢄼。而今人斬衰至功緦。皆用之。恐當於此時著之。以承首絰也。

頭𢄼。卽儀禮之布總。結䯻本之物也。布總,頭𢄼,掠髮,幓頭。乃一物而變其名者。今人以頭巾。作頭𢄼。不知何據也。

 註。留婦人。○其義未詳。

男子。旣於中門外居廬。婦人。處於中門內別室。而殯於正寢。其勢似不可以男守之。然此乃臆而言之。未聞經據。

 設靈床于柩東。○旣葬則反而亡矣。靈床之撤。其在此時乎。

靈床。乃奉魂帛之具。旣葬則奉神主。設几筵。亦非撤之也。

 夫承重則從服。○有人於此。承重高祖。而其曾祖母及祖母及母在。則皆以冢婦幷服其喪。而其妻亦從服乎。其曾祖母只服重。其祖母及母及妻。則各以本服服之乎。通典。孔瑚問於虞喜曰。假如玄孫爲後。而玄孫婦從服。曾孫婦尙在纔緦。是近輕遠重。答曰。有嫡子者。無嫡孫。又若爲宗子母服。則不爲宗子婦服。宋庾蔚之曰。舅沒則姑老。是授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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祀於子婦。至於祖服。自當以姑爲嫡。其孫婦以下未得爲嫡。退溪曰。禮。曾孫爲曾祖。承祖承重。而祖母若母在。則服重服。妻不得承重。以此觀之。傳重之服。只當在於曾祖母。而祖母以下。不當服重也。張子理窟曰。宗子母在。不爲宗子婦服。非也。家禮曰。夫承重則從服。大明律。亦曰夫承重則從服。沙溪曰。理窟,家禮,時王之制。皆云從服。而無姑在否之說。則承重妻姑在不服云者。恐不然。曾玄孫之妻。亦從服無疑矣。假令承重其曾祖死。而其祖母及母在。則其祖母。自當爲舅姑三年。其母雖傳重於子。而其夫生時。旣嘗承重。則所從雖沒。恐亦當服。以此觀之。玄孫承重者。其曾祖母及祖母及母。皆以冢婦服。而其妻亦從服也。諸說異同。伏乞明辨之。

於此。常有未定之疑。葢退溪先生之言。非但不合於張子之說。凡祭。夫婦共事。一吉一凶。似不可。行事於一處。而東酌犧尊。西酌罍尊。亦非母子所共。此最疑礙。恨不得請質於當日。沙溪之說。雖有所據。而以來示玄孫承重者言之。幷三世四世俱服重。未知如何。家禮主婦條註云。亡者之妻無。則主喪者之妻。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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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節。擧主婦處。有以亡者之妻言者。有以主喪者之妻言者。禮所謂無無主婦之義。隱然可見。然則親子婦應服重之外。不計代數。承重者之妻。從服持重。而其上雖有孫與曾孫之婦。所從旣亡。只服本服而已。似無近輕遠重之嫌。愚意嘗如此。而不敢質言。今因來叩。略及之。未知如何。

 杖。○庶童子何以不杖。不能病。又非當室也。若十六歲以上。能悲哀擗踊毁瘠。則可以許杖。戴德所謂禮不爲未成人制。服者爲用心不能一也。其能服者。亦不禁。正是達論也。今人惑於庶童子不杖之說。雖二十歲以上。不冠則不杖。似亦失禮矣。喪服四制童子不杖註。童子。幼少之男子。其可以二十歲者。謂幼少乎。

譙周曰。十五以上。自行常服。不必加冠而後方成正服耳。此與戴說相發。可以爲據。但自十九至十六。爲長殤。十五至十二。爲中殤。十一至八歲。爲下殤。長者爲之服减等。而備要。童子之爲長者。亦使遆减。然年在殤而冠娶。則不以殤論。古人之重成人。葢如此。然則童子不杖之文。不可全棄。若有年長童子遭喪之家。則用因喪而冠之禮。以備成人之服。則無兩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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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如何如何。

 妻爲夫之慈母,養母。何以服之。從其夫服耶。

妻爲夫黨之服。多從服也。

 齊衰杖期爲妻。○雜記註。舅主嫡婦之喪。故其夫不杖。喪服。天子以下至士庶人。父皆不主庶子妻之喪。故夫爲主而杖。得伸也。據此則父不主喪者杖。父主喪則不杖。而奔喪曰。凡喪。父在父爲主。此勿論嫡婦庶婦。父皆主之也。父皆主之。則其夫皆不當杖矣。是何逕庭歟。沙溪曰。父子同宮。則嫡婦庶婦之喪。父皆主之。父子異宮。則庶子各主其私喪。此禮今可遵行乎。

此亦所嘗疑而難斷者。葢喪大記曰。喪有無後無無主。或謂此主字。非但指服喪奉奠饋者。而以與賓客爲禮。親且尊者言。故禮有無親族。則里尹主之文云此一說也。又小記曰。婦之喪。虞卒哭。則其夫若子主之。祔則父主之。由是則雖嫡婦之喪。父不得爲虞卒哭之主也。雖庶婦之喪。父可爲祔之主也。此又一說也。備要立喪主條云云。或謂服問所謂君主之君字。以諸侯絶傍期者言之。故只主嫡婦之喪。而奔喪。父爲主。則以大夫以下言。勿論嫡庶婦。父皆主之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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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又一說也。三說各有義。難於適從。今無大見識透到。則寧從家禮行之之爲穩也。

 女適人者。於其私親。皆降一等。至於父母亦降。而於其祖父母及曾祖高祖父母。皆不降。男子爲人後者。於三者皆降。何不同也。

女適人者。降服其父母。何也。以爲舅姑加隆也。然近則壓而遠則伸。故於三祖父母。則依本服。此禮義至深處也。爲人後者。世代皆從所後。何可以與出嫁女同耶。

 大功九月註云云。○先儒之論。互相不同。儀節以家禮爲正。備要曰。儀禮五服。皆有衰,負版,辟領。家禮始除此三者。今之行禮者。牽於楊氏之說。雖於祖父母及妻喪。皆不用。殊失古禮之意。當以家禮爲正。楊氏曰。惟子於父母。用家禮。至大功乃無者。葢家禮初年本也。後先生家旁親家。皆不用。旅軒曰。朱子晩年。不用於旁親。豈非後人所當法。諸說如是異同。何所適從乎。

當以家禮爲正。

 妻爲夫黨服。皆降夫一等。夫之姑姊妹在室者。當大功。嫁則當服小功。而家禮小功條曰。爲夫之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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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適人者。不降。獨於此降二等。而適人不降。何也。

古禮。夫之昆弟亦無服。今爲小功者。自唐制始。夫之姊妹之服。亦然。

 爲母之養父母。亦依外祖父母例。服小功乎。退溪曰。母旣以爲父母。子安得不以外祖父母服服之乎。

旣有退溪定論。何疑之有。

 女子子在室。凡服幷與男子同。而爲侄之妻小功。何也。

不敢强說。

 緦麻三月。爲夫之外祖父母。雖外親無二統。故出後者爲本生外祖父母降服緦麻。則出後者之妻爲夫之本生外祖父母。似當降而無服也。如何。

從夫服。恐不害於厚也。

 朝夕哭奠。愚伏作一項事。沙溪作兩項事。當何從。

以古禮言。則沙說是。以家禮觀。則愚說合。在人之酌用如何耳。

 士喪禮。葬前無拜禮。語類問孝子於尸柩。在都不拜。曰父母生時。子弟欲拜。亦須俟父母起而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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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恐未忍以神事之故。亦不拜。家禮。朝夕奠上食。皆再拜。何也。

先輩皆從家禮。今無異議。其不拜者。以朝夕哭不拜言也。

 夏日。則當依聽松禮。日三上食。孝子事死如事生之道。盡之矣。如何。

我 國文昭殿。三上食。而禮無其文。聽松之事。雖出於孝思。而亦不可爲禮制之典也。

 備要門狀式曰。右某。謹詣門屛。祇慰某位。平交云。某官。何謂某官。何謂某位。家禮稱祖先。亦曰某官。而備要只於平交稱。何也。若從備要。則於尊者。不敢稱官乎。

退溪先生曰。門狀。如今謁議政府之員。用六行名銜。儀節祭文式云。某親某官某公。以此相參觀之。備要所謂尊者稱位。非不稱官之謂也。

 齊衰以下。聞喪爲位而哭。溫公曰。法令有不得於州縣公廨擧哀之文。今之法令。亦如是歟。

今之法令未聞。第觀近來居官者。非三年之喪。則雖重服。擧哀於官次。法令所許耶。抑法有是文。而不遵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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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塋域祠后土。○家禮。無焚香之節。而儀節有之。家禮。酹酒後無獻酌之節。而儀節有之。窃嘗細攷。則家禮墓祭降神諸節。一如家祭。而祭后土。亦曰同上。然則開塋域。亦不可不焚香獻酌也。第此時主人荒迷。不能備禮。故家禮從其簡便。而欲盡事神之禮。則當從儀節。未知如何。

凡祭。焚香獻酌。自是常行例節。况家禮本註頗該。而特不擧此二節者。似非偶然遺漏之致。必有其義。幸更詳之。

 註執事者云云。○曲禮曰。席南向北向。以西爲上。東向西向。以南爲上。此云東上何也。

從神位而觀。則是南向。以西爲上。執事者北面。不得不以東爲上也。愚意解見如此。未知如何。

 遷于廳事。○廳事。卽親之生時所嘗居處者。而明日。乃卽遠之日。故遷于斯。須見這箇禮意。其於踐其位行其禮等事。行之自安也。以此解見。而猶未知其是。

只爲是日啓殯朝祖。自祠堂遷于廳事。以示卽遠之意。不必鑿深也。

 主人贈云云。○只言奉置柩傍。而不言柩之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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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也。開元禮。奠於柩東。是必有義可從然。

知禮之家。有兩說。或摺置柩上東邊。而玄上纁下。或推入棺槨之東邊空隙。皆因開元禮。而解見不同故也。然上說似順耳。

 祠土地於墓左。祭神當以吉禮事之。左主於吉。故必於左乎。

祭於墓左。所以尊神也。

 題主。○或問云云。退溪曰。雙書之說。懵未前聞。窃恐旣難具書。又不可雙書。則何以爲之。只當書本職。而不書兼職乎。

京中卿相家職銜。若難容書於一行。則亦有雙書者。實是未安。然比只書單銜。則出於不得已而稍勝乎。頃年西厓先生神主改題時。本家深以爲慮矣。有人能書于一行。擇善書者細書。猶不得。然後當有他議耳。

 陷中。只書某官。不書封諡。何也。陷中甚狹且短。具書似難。故略之乎。

陷中有難具書也。

 反哭云云。○當櫝於題主畢後。而至此始櫝。何也。

問解。沙溪有活看之語。幸考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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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虞。祝出神主于座註。主人及兄弟倚杖於室外。此後雖上食及朔奠之時。皆倚杖於室外。只可出入時杖之歟。

小記。虞杖不入於室。祔杖不升於堂。註云。殺哀之節也。則勿論上食與朔奠。皆倚杖於外。可知也。

 侑食。○凡祭侑食。皆有扱匙正箸之節。而虞卒哭祔練祥禫。皆無之。儀節。亦闕。是何義也。退溪曰。主人悲迷。不遑備禮。扱匙正箸。直在進饌之初。然則家禮進饌條。必有其文。而無所云。是亦可疑。沙溪曰。旣有飯羹。則扱正之節。似當在侑食之時。而主人荒迷。不能成禮。故執事者可行之。若然則家禮。何以只曰。執事就添盞中酒歟。

以闕文觀之外。恐無他義耳。

 虞祭。讀祝於主人之右。卒哭讀祝於主人之左。虞是喪祭。卒哭是吉祭。右爲陰而喪主陰。故讀祝於右。左爲陽而吉主陽。故讀祝於左歟。

似然。

 虞必三者。禮成於三也。葬日虞。不忍一日離也。再虞用柔日。再是柔也。三虞用剛日。三是剛也。卒哭用剛日者。以吉祭易喪祭。吉。主剛也。以此解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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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是否。

虞者。安之也。孝子欲其神之安。不可一祭而止。故天子九虞。諸侯七虞。大夫五虞。士三虞也。至於用剛用柔。則士虞記註云。柔日。陰也。取其靜。剛日陽也。取其動。疏曰。三虞改用剛日。以其將祔於祖。取其動義也。以此參看如何。

 小祥練服。○檀弓註。雖曰正服不可變。以練爲中衣承衰而已。而服問。三年之喪。旣練。服功衰。雜記尙功衰註。練之服升數。與大功同。故功衰云。則小祥別有制明矣。服問,雜記。旣曰。旣練服功衰。而朱子於家禮。以熟布定爲大功之服。則小祥之衰用熟布。亦似無疑矣。又况喪服圖式。因橫渠用練之說。而不以爲非乎。葢服以表哀。哀漸殺。故服漸輕。所以古禮旣殯。而麤衰。旣葬。受以成布。旣練。受以功衰。旣大祥。受以黲服。旣禫。受以吉服也。溫公書儀。始不復制。而家禮因之。功衰之制廢已久。固難卒行。然其禮義之本。則不可不知。玆敢就正焉。

古禮則實如來示矣。然家禮從簡處。非獨此節。若不盡復古禮。則此亦當遵家禮也。但執喪之人。不脫衰絰。則一年之間。衣裳破裂。不可復過一年。西厓以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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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者。因練改製無妨云。若改製。則用一練之布。亦可耶。

 止朝夕哭。○家禮。只有朝夕奠及朝夕上食哭。而初虞後。旣止朝夕奠。則此朝夕哭。豈非指朝夕上食哭而言耶。葢三年之內。哀漸殺。故哭亦漸殺。小祥而若猶朝夕哭。則不應曰。惟朔朢會哭也。况朱子丁母喪。小祥後。居寒泉精舍。只以朔朢來拜几筵。此亦明證也。然今世上食之哭。終喪不廢。雖不合於家禮。而不害爲從厚之道耶。

退溪先生之言。正如來示。然沙溪以爲不可止。故今人家所行。亦各不同矣。

 告遷。○朱子晩年。與學者書曰。祔與遷。是兩行事。旣祥而撤几筵。祔于祖龕。俟三年喪畢。告祭而遷爲可。葢世次迭遷。昭穆繼序。其事至重。故旣祥而祔于祖龕。旣禫而告祭改題。吉祭而奉祧主埋安。奉遷主新主。各歸于龕。則禮義婉轉。以此行之。如何。

無有異議。

 曲禮曰。支子不祭。曾子問曰。宗子越在他國。則不得祭。而庶子居者代之云云。葢其尊祖敬宗之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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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而家禮親未盡。遷于最長房云云。葢支子不祭。不易之常禮也。親盡遆遷。亦天理人情之所安云云。

支子不祭。與長房遆遷。自是不相涉者。何必幷論也。

 退溪曰。祔祭不及行於卒哭後。則大祥祭畢。新主姑留几筵。明日遂行祔祭云云。不於祥日卽行。必以明日者。葢遵卒哭明日行之之義也。然喪已除而不撤几筵。甚無謂。淺見則大祥行祀之時。祝文薦此祥事之下云。今日隮祔于祖考某官府君。尙饗。祭畢。遂行祔祭於祠堂。則不悖於禮義。未知如何。

此等變禮如不得證據。則不得已以意參酌行之。若得先賢之言。何可妄作。以犯汰哉之譏也。

 喪服小記曰。庶子在父之室。則爲其母不禫註。此言不命之士。父子同宮者云。父在子爲母杖期禫。自是古禮。以檀弓注觀之。亦可知矣。而小記說如是。何也。且檀弓,雜記註。皆曰出母無禫。賀循曰。出母杖期禫。何說可從乎。

喪服。大夫之妾子。父在爲母大功。父卒則爲其母三年。爲父後者。爲其母緦。以此觀之。小記。爲母不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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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似指爲母大功之庶子。葢庶子。乃衆子妾子之通稱也。寒岡先生五服沿革圖。小記此文。收入於妾子服圖。此亦可見至於出母服禫與否。恐當以檀弓,雜記爲主耳。

 必卜日者。慮有不虔。又是聽命於神。不敢自專之義。而今俗只以初丁或中丁行之。抑可從耶。

此等處。從俗恐無妨。

 环珓。必是以玉爲之。而其制難攷。備要曰。或用竹根長二寸。判而爲之。是亦有據耶。

其制雖不可攷。而本註云。熏珓擲于盤。葢與擲錢。代蓍之法略同。而儀節。改稱環珓。退溪以爲吉凶之物。以此推測。其制似圓。而判作二片。一吉一凶。合而擲之。以其俯仰。定吉凶也。以竹根爲之者。見韻書。靈碁占法。以香檀或霹靂木。爲碁子。與此義相近。竹與他木不同。故取之耶。

 書札謂書疏尙矣。而進 御文字謂疏。則私書。恐不敢用。而吊書謂之疏者。何也。備要。以啓字爲不敢用。代以白字。惟疏字因之。亦如何。

書札謂疏者通稱。而進 御文字。加上字。固無嫌於無辨。漢人上君父曰上書。亦此例也。啓字則自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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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之辭。而國制。使臣㙜臣用之。故不敢用也。

 今俗旣廢四時祭。只存上元,重九,冬至小祀。而正朝,寒食,端午,秋夕。皆詣墓拜埽。是墓祀過重。而廟祀太簡也。當於寒食秋夕二節。具盛饌上墓。一如家禮墓祭之儀。正朝端午二節。具盛饌。一如家禮時祭之儀。如是則酌古通今。似爲得宜。未知如何。

墓祀太重。家祭太簡。正是俗弊。然四時之祭。卽四仲之合祭也。今人家鮮有行之者。所謂太簡。實亦謂是也。今以正朝,端午俗節之祀。欲代四仲之祭。則其不合於禮。比諸四節上墓者。何如也。正朝,端午。寒暑之節祀。物有傷變之患。故栗谷欲只於家廟行之。而必欲循俗上墓。則宜略設云。非爲以此重廟祀之意也。凡俗節。各以其時節所宜。行參禮於祠堂。若設盛饌。則抑可以三獻受胙。告利成。一如四仲祭乎。端午猶是夏仲。正朝則又非仲。何可行大祭乎。

 灑埽正寢。○退溪曰。祭于正寢。患祠堂之狹隘也。竊嘗考之。祔祭行于祠堂。故曰。陳之祠堂。堂狹則於廳事。時祭,禰祭,忌祭。行于正寢。故直曰灑埽正寢。而更不曰堂狹云云。葢正寢者。親之生時所嘗居處於斯。在天之靈。亦或陟降於斯。故所以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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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斯。饋食於斯。未知如何。

古者。昭穆各廟。則各於其廟行祀。今爲同堂異室。而有狹隘之患。故退溪以此言之。不必別生新語也。

 曲禮曰。凡進食之禮。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註曰。飯左羹右。分燥濕也。而家禮。祭祀進饌不然。何也。退溪曰。平時。左飯右羹。祭則右飯左羹。是爲尙右。所謂神道尙右者然也。若是則其疑尤深。葢生人。亦是尙右也。神道豈但尙右耶。位次可以尙右。進饌亦可尙右耶。古人以右爲尊。如云位在其右。無出其右。居客之右。皆是右有尊義。家禮。奉主位次。以右爲上者。亦所以尊神也。非是神道異於生人。而乃尙右也。况孝子之祭也。代神祭酒。扱匙西柄。皆用事死如事生之道。至於飯羹。獨不可之生而致死。則所以尙右者。是何義歟。恐是宋俗。平時進食之禮。亦右飯而左羹。故家禮。未忍異於生時。不然羹飯二字誤換耶。云云。

凡看文字。於古人言語。須篤信。雖有所未達。亦宜博考審思。以求通曉。至於諸說異同處。固不免以意參酌從違。然亦不可遽出新奇造作。况此羹飯之設。自古禮如此。禮家無異說。今何必徒事張皇也。此於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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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處有害。若節文間差誤。亦是細故也。幸須察納也。

 侑食正箸。○退溪曰。古人羹有菜者。用挾以食。故祭時上箸于羹。不知誠然否。

說見小學。先生豈爲無稽之說也。

 忌祭。○栗谷曰。三年內祖先忌祭。行一獻。沙溪曰。一獻則無侑食。扱匙正箸。亦可廢乎。

恐不可廢也。

 家廟祭祀。初獻前進饌。終獻後侑食。墓祭參神前設饌。終獻後無侑食。儀節則一如家廟之祭。窃恐家禮之簡節者。非闕漏也。原野之禮。殺於家廟。而然以家禮爲正。如何。

原野行禮。宜有簡節於在家耳。

 祭后土註云云。○擊蒙要訣。不設匙箸。葢匙箸。是生人所使。而孝子之祭也。事死如事生。故設匙箸於祭先。至於后土。則異於祭先。匙箸近虛設。故不用歟。

推說似然。然家禮旣有之。恐宜用也。

  追問

 妾爲君之嫡子。齊衰三年。爲君之衆子。不杖期。至於君之嫡子婦衆子婦以下。皆無其文。妾爲君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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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服。與女君同。故不別言耶。

妾爲女君之黨。服如女君。况君之黨乎。似當於女。爲夫黨服同看。

 大明律。爲母,慈母,養母。庶子爲所生母。嫡孫父卒。爲祖母。婦爲夫之母。皆斬衰三年。嫡子,衆子。爲有子庶母。嫡子,衆子之妻。爲夫之庶母。皆服杖期。父爲嫡子。當爲後者。爲養父母。而己之父母在者。母爲嫡長子。皆不杖期。此皆與古禮相反。其中亦有可從者耶。

大明律服制。多因開元禮。今當以儀禮喪服與家禮。相參用之而已。

息山先生續集卷之五

 序

  

送愁州使君黃再叟序

老人少也。北遊踰鐵,咸,關,二磨重嶺。歷獩貊,溝婁,女眞,靺鞨之墟。疆域俱可紀。濱海益北竆野人之界。其山川風氣物産。絶殊。民俗。鞨夷衣皮食蕎。喜人怒獸。與彼互市通貨財。其人恬熟。弱者附。强者侮。附持國陰事告之。侮擅出入觸邦禁。變生不測。是以國家最重北邊。闑帥爲八路首。開營替鎭。餘六州。亦重其關防。六州之距京都。近爲二千餘里。遠加五六百。而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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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三之二。居六之中焉。帥以下皆用武人。而愁獨選文士。有知慮風節人。葢欲其以守。能彈壓帥以下者。其爲任顧不重與。然爲其守者。去國離家。謫戍絶域。燥濕之念。妻孥之戀。或不免悒怏愁凄之不暇。而其地出良馬,紬布,漆,髢,參,貂皮革,異國奇物。且其女稱白佳。冶善媚。曳長裙。抱錦瑟。淸揚而進。以故人之點汙沉浸。以至負朝廷墮名行者有之。豈不惜哉。吾黨黃再叟早釋褐。歷典州郡。所至輒有聲績。及左時而退居洛之中山。丘墓在焉。親戚在焉。朋儕在焉。加以巖泉魚鳥。讀講敎養之樂在焉。再叟以是自嬉。廢棄無所疚。進顯無所慕。而 上之四年春。拜愁州。聞其行。老人馳赴送之曰。惟再叟勉之。醜虜歷世竊據。荒驕誕放。近聞國書再至。㬥哮虛喝。令志士疾首感泣。北邊最逴。絶壤錯境。接于彼窟。守邊者。尤宜磨厲謹愼。以 主辱臣死爲心之辰也。惟再叟勉之。昔我王大夫致政公。嘗爲愁州三年。身不衣北布。守法奉公。民夷愛服。鄰州不敢爲非。再叟北去。試登受降樓。會諸將吏問之。必有能傳說 崇陵八年九年間府中古事者。考其宜於今者行之。未必無所補也。

虛舟翁散藳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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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舟翁。以所著散藳。示息山子。息山子曰。夥乎。讀翁之書。凡有三變乎。始諷其五言七言絶句。近體古詩無慮數百千篇。以爲嘔出心肝。掐(一作搯)擢胃腎。以詩自豪者也。繼攷其亂箚雜言散說漫錄。以爲廣覽周知。搜隱剔怪。富而史者也。及讀其考究經旨。解剝先儒之說者。又若浸沉濃郁。優以游之。有幾於道者也。噫。翁何道以致此哉。翁賦性高。聰慧出類。無他嗜好。惟酷愛書於世所不沒之籍。少老盡之發之。爲文辭則大肆誕衍。逶迤歘歙。自聖賢格言道德性命禮樂之源。子史百家異曲治亂興壞君子小人善惡邪正之歸。忠臣孝子貞婦善行及四方風土謠俗之不同。域外雜種鬼神珍異物怪之變。以至江海川瀆藪澤山嶽流峙之情。風花雲月四時之異態。凡寓於目接於耳得於心術者。畜聚旣多。胷中之言日積。而其來也易。故爬羅噴發。啁哢吟囈。不暇止焉。其言曰。一管在手。能寫千萬言無礙。固非摘抉裝點者比也。然子貢疑以多作聖。而孔子言其不多。顔子始博之以文。而終約之以禮而成焉。君子之所以博。將爲其有以約之也。大抵翁。無欲故一。一故專。專故博。然則翁之博。正宜約之時。翁果有意乎。翁若以老爲諉。翁今年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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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五。請獻抑戒之篇也。

外王考混泉先生文集序

孔子曰。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志之於士。何其重也。魯仲連在圍城之中。獨恥帝秦一言。以卻新垣衍。張子房捐千金之貲。募得壯士。犯始皇方盛之威而狙擊之。至諸葛孔明。擧巴漢一隅之師。欲與全魏爭衡天下。而六出祈山。執迹而言。仲連不過爲一策士。子房有若聶荊之倫。而孔明亦徒勞而無所就者。然君子之未嘗不深與。何也。與其志也。仲連之志。在尊周攘夷。子房之志。在爲韓報仇。孔明之志。在攘除奸凶。興復漢室。此其志。合乎天理之正。民彝之則。建天地而不悖。俟聖人而不惑。則其成敗利鈍。有所不暇論者。嗚呼。志之於士。豈不重哉。我外王考混泉先生。承累世文明之緖。生一代公相之家。資性愷悌。識趣透詣。若仍以展布平時致力 王家。固當躡宰輔。秉鼎軸。笙鏞謨猷。賁飾治理矣。乃先生夙嬰險釁。遭時罔極。胡虜猖獗。家國崩覆。遂不免北行異域。艱關數萬里。强壯者。猶難自全。况在穉齡綺紈之餘乎。然先生衝冒風雪。素而行之。旣大被 孝廟眷奬。而及其東還。謝世自廢。菲食惡衣。不欲以常理處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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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血腐心。思欲雪國恥家讐者。未嘗一日忘于懷。與仲連,子房,孔明三人者。迹差殊而其志一也。誠所謂合乎天理之正民彝之則。建天地而不悖。俟聖人而不惑者非耶。夫先生。始焉抱痛隱忍忘世。無所怨尤者。垂四十年。卽此志也。中焉遭遇 聖明。言不嫌笑忌。計必盡修攘。以庶幾明大義於天下。亦此志也。終焉知事之多惎。俗之不可化。恥尸素。决去長往。沒身而無悔。亦此志也。後之觀者。苟得乎先生之志。不待文字之傳。而足以感發忠臣孝子之心矣。雖然。志者存乎中。而著於事業。而寓於文章者也。欲求先生所存。舍是集。亦何以也。先生平居。樂自沉晦。愧以聲譽被題目。不喜佔𠌫曰。予旣無與於世。何爲捐精弊神。爲傳後圖。惟才分甚高。凡於天下書。一閱自娛而已。亦終身不忘。有所論著。明暢優餘。自中規度。先生叔父東州公。每深加歎賞。至於出處之義。理亂之故。保國安民制敵之策。素有所揣摩于中者。是以先生之出也。從仕僅至五朔。位不過下大夫。其上疏論事最多。論兵論關防。論天時人事。論君德國計者。的確嚴正。視陸敬輿之懇惻愷切。李伯諫之忠憤激烈。有不多讓者。雜文及詩律各體。只出於閑漫酬酢之餘。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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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之發。而未嘗收拾存稿。故其傳錄於散逸者若干篇。爲可恨也。然亦何必待多而傳哉。季舅大興公。聚殘篇短簡。謄寫爲四卷。內弟漢德。送致嶺外僑居。俾卒業焉。旣略證定。已敬書所感于卷。以副外黨諸君之托焉。

內從侄兩世慶壽帖序

歲丙午。內從侄李永胄,繼胄二君。書寄嶺外僑居。謂曰今年値萱堂周甲。設薄具上壽于王母及母氏。親姻知舊會者。多詠歌張大之。公旣遠不得合坐共此慶焉。其可無一言以壽其傳。而所以敎詔我後人亦在是。孝哉二君。念昔伯舅悔軒公。奉太夫人。就養無方。時太夫人嚴大夫安原君公。尙無恙。年九十餘。太夫人年七十餘。公之孝。以父母心爲心。故嘗上壽于太夫人。而以及乎安原君公。世人爭知之。今二君亦一擧而上壽于兩世。前後事頗相類。况悔軒公。時歷踐二閫。位躋上大夫。不勞而致列鼎之養焉。二君則身爲韋布。承家零落之餘。而其致物備樂樂。供具無减於前。則亦豈非以父母心爲心者乎。孝哉二君。獨予病衰喪戚數年。未有以復。己酉秋。因事入京。二君方遭囏守廬。亟赴相向哭。留與二君處有日矣。嗟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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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猶及見外家盛時。外王考混泉府君與權夫人中坐。我先夫人兄弟姊妹十人列侍。我羣從昆季姊妹。嬉遊于前。堂爲之窄而食不得幷設焉。且府君雖遁世家居。重名傾一世。而羣弟子姓。多顯于朝。車馬盈巷。榮耀溢世。孰不曰積善之報也。時往不留。繁華易消。赫世文明之緖。歸當二君之身而零丁孤苦。門闌寂寞。前後升除之變。何至此也。雖然。予觀二君。居喪以禮。養老以誠。奉先以嚴。治文史游藝。將有所立。蘇子曰。世之論天者。皆不待其定而求之。然則前時之盛。天之已定。今日之衰。天之未定。而將復有待而定可必。惟二君。勉之勉之。予旣恨夫未見燕集之樂。又愧久未副二君之托。而悲其遽罹巨創。不可復以文字爲事。然二君之意。猶以爲缺。略書所感于下云爾。

息山先生續集卷之五

 記

  

白華淸晤記

赤羔歲。升室翁病不出。被黃侯再叟速之。勤造焉。其據白華有年所。不易以揭軒。不止樂山慕孝子鮮白之思於束子補逸篇考之。而韓君士得叙述甚文。葢齋負其麓。松柏最茂。有再叟兩世塋焉。再叟樂客翁留翁。翁亦樂主再叟肯留。他或老或少。日有來爲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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叟好客。而聞翁之客之也。厥時仲秋旣朢。雲初解駁。缺月在戶。丹碧之華相妒也。厥觀。玉峰近而迎。萬景㙜卻而峙。沙潭沄沄而不舍也。厥食。炊白鑿。佐以美於採。鮮於釣。泛落英於醁醽也。厥書。易之理數。書之德政。詩之性情。四傳之微言至訓。下逮濂洛大論近思之篇。考亭之書。渾渾無涯涘也。厥論。上之道德性命。幽之鬼神。明之日月。散之事物。治亂之故。出處之義也。厥事。仰而望。俛而息。臨流而濯。登臯而嘯。拍案而哦。展書而講。拈韻賦詩也。外此者。理亂不入於心。黜陟不掛於懷。勢利財貨鄙俚不談於口。陶陶煕煕。客如是。主亦如是。凡山也水也。草木也禽鳥也。風雲變態日月晦明也。孰不退讓屈伏。迴巧獻伎於是者乎。未知客爲何客。主卽早釋褐。登㙜省。歷州縣。左時退畎畞而閒者也。故作淸晤記。

藏菴洞記

朝而凭。暮而凭。凭華齋。望藏菴。朝而不厭。暮而不厭。四時俱不厭也。玉峰全石白而潤。下豐上銳。亭亭有色。背有重玉,三貫。特前最驕也。三貫轉積雄大。騰突巑岏。卽萬景㙜。松柏騈植。蔚然岈然不可凌。其背爲玉洞祠。其抱卽庵曰藏。石曰洗心。西有巖谷窈窕。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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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與沙潭㙜相當。古有小伽藍今無。沙潭。故金公某所取以自號者。㙜前老檜乃亭焉。時植也。水央有石狀鼈。可踞而釣。自古伽藍堆疊而下。得巖唇英坯墮隒。鼈與㙜作几案。再叟欲爲小亭云。葢擧爲再叟之爲其所也。耕犂不上麓。薪槱不入谷。桮棬之木。獲遂其性。蒼翠四封。裁霞隧綵。呑吐綽約。春秋。紅綠殢眼鼻。百羽萃止。弄暄訴凄。傲若爾汝。日月經緯。穹幽漏明。潛穎入水。鎔金㶷爛。擧爲再叟之爲。其色與聲也。若夫依松楸申永慕之誠。課耕耘奉粢盛而接賓朋。日抽古今書。明窻展閱。古道照顔。倦而休。休而起。風乎濯乎。事物退而淸凉進。歸來一室。爐燻未了。風琴自韻。肅然正襟危坐。一段潔凈之體。火燃泉涓。驚猿猂馬不奔。擧爲再叟之爲。其事與心也。今再叟登顯仕。據雄鎭。腰金頂玉。前呵後擁。列鼎雕餐。喜賞怒罰。諛者稱其德。觀者艷其盛。則人所謂大丈夫之事也。然是區也。將荒蕪廢絶。特爲獸蹄鳥跡之墟而已。其得失何如也。余昔以藏名其庵。今又言庵洞益詳。欲待知者辨之。如白華之義。諸公記詠已盡。不能贅焉。

白華洞㙜壁記

自沙潭西下。白華,萬景。勢益壯。聱岈崛岉。呈怪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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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石焉苔蘚蝕。土焉蘿蔦封。水劃中如絲貫。屈折交絡。齧其涯。潦澤加則尤怒號。劈破崩崖震谷焉。左峙壁削開一面。色紺黝。覆壽藤。窈窕而深。益下無幾。有巖架起二層。<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NEWCHAR/KC02428_24.GIF'>㸦鐫刻。其趾黛蓄噴薄。流沫塗瀯。其巓老松翠層。落陰釀凉。有補虧平治之迹。塊石剝落。俗傳新羅亡。樂師林千石隱居于此。每於巖上彈琴。故尙稱林千石㙜云。余欲破石根疏磴道。抱三尺琴。臨其壁上其㙜。俯其流。彈一闋二闋。吊古人宣堙鬱而未能焉。再叟所表揭勝。滿十夥矣。惟是二者遺焉。故於是名其壁曰欄柯。名其㙜曰峩洋。息山翁云。

追尤堂記

歲己酉秋。不佞入洛。造前任大冢宰靑松沈公之門。執灑埽之役。而有靈光之仰也。公所燕居之堂曰追尤。公以堂記命之。始不佞竊疑焉。夫公早登上第躋膴仕。朝金馬。暮玉堂。今年上大夫。明年卿月。羣公無間然。及公左時。家食數十年。斂迹丘原。樂靜養閒。敦景賢。禮下士。以扶植斯文爲己任。旣齒爵俱尊。養于東膠。而精英內蘊。髭髮益勝。消長有數。時運交來。公又起廢。長天官執金吾。受 命危疑之際。决嫌造次之間。而 上有乞言之眷。下有加額之望焉。則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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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何尤。無有乎尤。何追爾。第惟念以正理。翼 少主。道之德。道之義。以承乎我 祖宗艱大之遺者。是公責也。陳善閉邪。進賢退不肖。立綱紀。抑徼倖。厲廉恥。以正朝廷。使妖孼不作。天道人事皆順。是公責也。修政理。敦化源。撫百姓。阜民之財。定民之業。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養。而黎民富樂。善績興而治道成。是公責也。公之責豈不重且遠乎。而公之進也。位未至時未久。而於是數者。卒不得究其用焉。公之所自追者。其不在是乎。葢尤無如公之大者乎。或曰。是在天氣數之不齊也。在人趣舍之有時也。何與於公。是不知公者也。不佞聞君子。上不怨天。下不尤人。躳自厚而薄責於人。公若有意乎諉天咎人。而中自恕。則非君子之心也。昔范希文其憂先天下。其樂後天下。然天下人未必盡知夫希文之所以憂樂。宜乎今之人以公之所自追者。歸之天與人也。然公少而入官。歷事 三朝。値標榜紛興。世故多歧。屢躓而起。終始一節惟忠惟謹。今以大耋。爲國藎臣。保嗇性眞。卻扶健匙。五官不衰。雖處閒而朝野望焉。石論之士。未嘗不懣然於公之晩節。凡人有不勝其尤。而諱人自誣者衆矣。其視公無以爲有。而至署諸堂而自反也。何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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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佞於是有感焉。遂書其說。以獻于公。時公上乞骸疏者八云爾。

傍花亭記

不佞於漢上游渒舟。開頭早遁。泝龜島。窺石門。隱舟幽怪怳惚。槩之丹丘峽。爲大結紐。紐外峻埏英坯。浸泓可椽。亦計有之。老且遠。猶歷記隳突於前而震虩於傍矣。六年春。李上舍受而甫辱之書。夸言卜築事。負地登別出鷲峰。俯花灘。傍花巖新構扁取花。而有感於程伯子之遊。而問記於不佞。是不出昔歲捩柁。豈不可以道其勝乎。然受而甫自言已不遺。吾黨諸君者。吟賞稱美之足矣。不佞獨於受而甫之去來有感焉。葢受而甫少習公車業。成進士。屢發解。受而甫所自期與人所期於受而甫。今年擢高第。明年入㙜省。歷州鎭。又明年進爲上大夫。掛印綬肘後。軒軒入丹陛。而竟無命。曁其頗遲暮摧退。有兩郞君。俊拔靜秀。以詩書闡業。以科第致榮。乃受而甫樂義知止。家居敎授。接賓朋。善談笑。得酒而飮暢。觸境而吟賦而今老矣。遂超然遠引。拔都闉氛埃。擇曠奧之區。而樂流峙之情。日暇無爲。傲然自勝。岸幘披襟。仰睇俯泳。有以忘懷寵祿。遺外世務者。噫。始焉沉顚在天也。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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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愉快在我也。人有小技曲藝。求售而不得。蠅狗而進。雖或少試得失不相補。况未必得乎。然甘作險魄而無悔焉。惟受而甫童習而修於人。不利於天而順受之。求諸我而娛其老。方其舒膝穩眠。晏起望遠。紫翠綺綰。嵐霱互端。禽鳥翔集。弄暄訴凄。飄然若臨雲氣。煕然笑而顔自怡。使向之人聞之。豈不愧懊哉。不佞與受而甫。世好篤然。不佞少善病。潛伏不齒。彼之無資於我。亦如我之無求於彼。中歲時有盍簪。亦止叙寒暄。閒話而罷矣。今聞其傍花剩閒而悠然。欲傍其傍而結茅。時杖屨共討巖中趣。而受而甫亦以文字遠托。是彼之欲資乎我。亦如我之欲藉於彼。凡天道之升除。人事之得失。交際之離合。俱有所可鑑焉。遂書其略。爲傍花亭記。仍爲之歌曰。踽僂寵兮。俊乂伏。鬼燥昌兮。賢良戹。維行之僨兮。維心之需。蒸子之邁兮。害其膠埃。堨莫能離兮。翠萼之衛。澄泓之涵兮。俾爾單優兮。境逆戡兮。

恭人鄭氏行蹟揭附古傳記

吾從弟萬寧。始娶曰鄭恭人。故校理雲溪公雷卿之三世孫。而判書維岳之孫。而父爲今湖南伯思孝者也。恭人幼在閨。能誦小學內外篇。及歸。無不安於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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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敬於叔姒。斯者皆有所本焉。嘗爲舅制深衣。衣古難解。講於士之博者。擧質數條。鑿鑿得其要略。爲之商酌。余固疑其有透識。已而。恭人短命死。季父東厓公痛甚。錄其言與行一二。得權判書以鎭誌于墓。於是恭人至性潔行。頗聞于親姻也。嗚呼。申白以文之矣。今揀其盛。附古之賢婦人懿女之編曰。居其室。動無有違。禮事夫。尤敬別節。取女戒內則。成編女範。譯而目之。見其修也。言丈夫俯仰無愧怍。結草庋書。自老莊修。不有逾於苟慕榮貴乎。婦於人。不以貧窶有謫。使安於讀書。如以貨賄。或點汚君子名行。何心哉。見其通也。小叔以鄰人餽生魚。懼見非于嫂氏。不欲受。能使童幼知懼。見其操也。論人出婦宜恭謹。受罪無辨。守而不歸。起敬起孝。至死不變。乃婦道也。見其識也。死生人所難當。痼沉不以愁凄痛楚。傷舅姑心。臨絶。不少怛化以畢命。夫家爲福。見其正而安也。若其庸言庸行端潔。性分聰慧。而才思精巧。皆爲細節。可略也。恭人生以 肅廟十五年己巳。三十一年乙酉嫁。四十五年己亥終。無一塊遺血肉。夫其生也是而其報也薄。天乎時乎。余聞古之女子而有男子言行者曰女士。今恭人亦可謂女士哉。

息山先生續集卷之五

 題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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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澗先生墓碣銘跋

右月澗先生老德古事。龍洲趙公所爲。最故備矣。然文成今五十餘年。先生三世四世子孫蕃昌。據元序。孫基善繼子慶至。二子增馨,增英。孫在博子恒至,慶至。承宗者應至。恒至二子增輝,增秀。孫在約。繼子應至二子增祜,增禧。孫在容。子萬至。一子增馣。孫在定。繼子重至二子增元,增幹進士。孫在完後拜齋郞。子時至,重至,春至。時至二子增昌,增芳。春至一子增茂。孫在憲。子麟至生員。鳳至,龜至,龍至武科。鳳至一子增命。孫在中。子昌至二子增郁,增馝。孫在崇。子長至,榮至。長至四子增彬,增春,增寅,增潤。榮至二子增馥,增雨。孫在隆子碩至,亨至,鼎至,宏至。碩至五子增祿文科兵曹正郞。增沃,增億繼亨至。增淑,增穆繼鼎至。孫在重繼堂叔元圭後。雲仍綿綿。稱大閥。自先生發之。而又若歷世過房之子若女。自出之子若女。亦不暇悉錄焉。鄕邦慕先生篤義。適享于玉成祠。孫增祿宰南縣。刻其卷傳之。而龍洲大筆。將顯刻以昭示來者。嗚呼。仁善之報。其無憾乎。其無憾乎。

書金孝子行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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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年趙斯文東旭。爲余言金孝子之行。余爲書其一二。尙藏在巾衍矣。 上之七年元春。柳友汝三。送孝子行錄示之。卽吾黨河君聖則所記。而比前所聞者。尤加詳焉。其篤孝純誠。非得於天植。何以及此。然今孝子歾已有年。而至行將湮沒而不傳。豈非鄕鄰之羞而識者之所慨乎。乃者。我 聖上命頒下三綱行實于八路。以激厲頹俗。葢 聖意。以忠孝節義。爲化民成俗之本者也。而崔侯某際此時。來牧商山。下車之初。鋤疆附孱。積弊俱袪。摘隱發伏。羣枉畢伸。如聞孝子之行之實。必爲之歎尙㬥揚。作州人之勸矣。况廵察趙令公仕學俱優。其所以承流而宣化者。皆本諸躳行而心得。亦必樂善而好義。不令滯於簿籍故紙之中。但作一時歎嗟之資而止矣。然則孝子之行。庶有所白。而凡鄕鄰之子弟。各自欽艷慕效。益敦入孝出悌之實。而又能因以推類擴充焉。則在鄕可以爲賢士。在家可以爲良子弟。其可忽哉。

書鰲㙜李氏八詩四戒後

日鰲㙜翁李伯千。訪余于北郭之寓舍。疏布博帶。葛冠珠纓。芒鞋竹杖。鬚眉皓白。貌甚古可喜也。然翁與余俱老而聾。相酬以聾。恨不得劇談矣。於是。翁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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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著八詩四戒說示余。以要余一言焉。詩自適者。說戒子者也。余遂作而曰。韓昌黎謂張籍云。盲於目而不盲於心。今以驗聾耳而無聾心於夫君也。以是乎則。於巖居而恬嬉乎何有。範家而遺安乎何有。無以加之。歸哉歸哉。勉之勉之。

書退陶先生言行通錄後

右退陶先生言行通錄者。卽故蒼雪權學士斗經。裒集門人所記。以分門編摩。如朱門語類之爲者也。其書藏於權氏。不克傳於世。爲斯文曠典者久矣。 上之九年辛亥。豐壤趙公顯命。出按嶺闑。訪家叔東厓公于寓舍。語及是書。則公驚曰。是爲吾東之論語。何可私於一家而已。遂助以財力。付之剞劂。而仍要東厓公。管攝其事。於是。花山之有文學賢達之士。大會于黌堂。更加讐校消詳。以壬子仲夏始事。越三月孟秋。功告訖焉。惟我老先生文集大行于世。百有餘年。家藏而人誦。而至於後人記箚叙述。傳者無幾。或至散落於斷簡蠧紙之中。雪公之收拾而成帙者。其用心可謂勤矣。雖然。又非廵相公尊德樂義之誠。出於尋常萬萬。亦何以亟鋟而廣布。將與四方之學者共之乎。其以右文道化爲政治之先者。於此益可徵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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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疑先生文集。旣傳于世。而門人之審記而眞傳。有未可保。凡大賢之德業。雖固有仁智者所見之殊。而其微言細行。莫不爲後學之觀感而模範。又豈可以有文集而廢是錄乎。尹和靖所謂不必看遺書之說。朱子辨之極嚴。觀是錄者。亦不可以不知其義云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