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504
卷9
經書疑義
易井之九二。井谷射鮒。傳曰。鮒或以爲鰕。或以爲蟆。井泥中微物耳。朱子曰。鮒。程沙隨以爲蝸牛。如今廢井中多有之。
按疑鮒魚也。凡鱗物至春。則浮水而遊。月令曰。魚陟負冰。是也。而鮒獨沈潛泥中。故本草。魚類皆屬火。而鮒獨屬土。此其驗耳。
書舜典。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孔氏曰。舜服堯喪三年畢。卽政。故復至文祖廟告。蔡氏曰。春秋。國君皆以遭喪之明年。卽位於廟而改元。孔氏之說。不知何據。
按孟子曰。舜相堯二十有八載。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又曰。舜薦禹於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喪畢。禹避舜之子於陽城。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觀此則舜服堯喪三年後卽政。無可疑。蔡傳所引春秋。此自成周之制。恐不可據。盖虞夏以前。以三年爲斷。春秋以上。則以明年爲斷耶。且如諸侯繼世。必俟四十而
立者。虞夏之制然也。後來世變不同。此制遂不復行。此恐當以孟子爲正。
書說命。說築于傅巖。蔡氏曰。築。居也。
按孟子曰。傅說擧於版築之間。古之聖賢。自大舜以下。如此者多。豈獨說耶。此亦恐當以孟子爲正。
書洪範十有三祀註。商曰祀。周曰年。此曰祀者。仍箕子之辭也。
按是時。武王未登天位。未改正朔。因商舊典。非因箕子之辭也。
書泰誓文考章下小註。旣曰文考。則其謚定矣。將稱爲文公耶。朱子曰。此等事。無證佐。皆不可曉。闕之可也。
按文考。非必謂謚也。恐若如文祖之說。(見左傳註。繼業守文。故曰文祖。)其稱文母。意亦如此。况有所謂文子文孫之說耶。
書傳引史記。謂武王是后稷十六世孫。
按稷,契。皆舜時人。而成湯已是契十六七世孫。成湯去武王。又六七百年。而只十六世。此世代恐或差誤。
百姓有過傳。過。責也。新安陳氏曰。恐只如萬方有罪之意。
按此文義無明證。陳氏說簡明。似當從之。
秦誓。穆公悔過。
按穆公悔不用蹇叔之言。以致喪師辱國。其貪忮克伐之心。未嘗亡也。自是屢加兵於晉。至再至三而不已。蓋亦越句踐之流耳。
孟子許行章小註。南軒張氏曰。滕文公亦可謂賢君矣。而不克終用孟子。寂然無聞於後。意者許行之言。有以奪之也。
按文公誠賢君也。一聞孟子性善堯舜之說。便能力行於喪禮經界之大。雖父兄百官。雜然以爲不可。而不激不撓。力行而不倦。不賢而能之乎。但國小力疲。不能大有所爲。寂然無聞於後固矣。非文公之罪也。文公不撓於父兄百官所受之說。而撓於許行淺妄之言乎。况此後數年。滕爲宋王偃所㓕焉。則文公蓋亦未久而歿也。
孟子曺交章註。朱子引趙氏說。謂曺交是曺君之弟也。
按曺伯陽。㓕於春秋之世。距此幾百餘年。此安得有曺君耶。恐攷之未得其詳而然耳。
記檀弓魯莊公及宋人戰章末之卜也註。言卜國微末。無勇也。
按古者戎車。卜御卜右。如春秋傳所謂慶鄭吉是也。末。無也。言無所用卜也。葢恨辭也。當戰卜縣。賁父卜國爲御。且以爲右。馬中流矢。以至敗績。而公不察。歸咎於二人。而言無所用卜也。故二人憤其言而死之。若專言卜國。則賁父不必與之同死也。
南宮敬叔。載寶而朝。
按南宮敬叔名閱。又名适。又名縚。孟僖子之子也。孔子亟稱爲君子。以兄子妻之。載寶之事恐誤。或別是一人。
智悼子卒章。
按悼子名盈。武子罃之子也。註謂罃者誤。陳氏所引平公。乃魯平公也。謂晉平公者非是。
仲遂卒章。
按萬者。二舞之總名。呂說是也。春秋傳。子元振萬。是武舞。仲子宮將萬。是文舞。不可執此而病呂說。
陳乾昔命其子尊己註。謂乾昔之子名尊己。
按尊己者。疑使其子尊乎己。而大爲棺。以二婢子夾之。己謂身也。
孔子聞之曰。善哉覘國乎。雖微晉註。微。小也。
按微。恐當訓非言徒晉而已。天下亦莫能當之也。
原壤登木而歌。
按。原壤之登木歌也。夫子爲不聞也而過之。夷俟也。以杖叩其脛。季桓子受女樂。三日不聽政。而夫子不去。膰肉不至而去之。聖人遺其大錄其微如此。蓋聖人忠厚之至也。且原壤,曾晢,牧皮,琴張。皆有矯世之意。未必出於眞心。若晉之阮籍。聞其母死。與客卒碁。飮酒數斗。一號而嘔血數斗。柴毁骨立。其至性深痛。古亦未聞。使遇聖人。亦必恕之如原壤。而亦不可以爲訓矣。是以君子深斥之。
周豐。
按周豊當哀公之時。與孔子同時。而聖門無稱道之語。且其言有似老莊意思。其人未可知也。
稱魯哀公季康子。
按魯哀公,季康子之死。皆在孔子之後。此云哀公康子者。記者追稱之辭爾。
禮器犧尊。長樂陳氏註。謂畫牛於尊。取其能耕也。
按古者。有耦耕而無牛耕。取義恐非是。或因大牲而名之耶。
詩傳曰。三分天下有其二。
按三分天下。有其二者。是時文王爲方伯。蓋諸矦之
會同參盟。受其約誓者。天下三分之二云爾。非謂與紂判而貳之也。齊桓晉文。主諸夏之盟。亦有天下三分之二。而亦未嘗與周判焉。况文王乎。讀者不以辭害意可也。
周南麟趾。
按是時。麟適至。故詩人嘆以美之。謂公子之應。書曰。我則鳴鳥不聞。說者謂鳳凰也。鳳凰麒麟。同一瑞也。何獨信鳳凰而不信麒麟耶。恐不可歸之於托辭也。召南騶虞倣此。
召南。
按是時。文王爲殷方伯。召公以諸矦之陪臣。亦安得爲方伯耶。春秋傳。晉郤至主東諸侯。召伯之宣布方伯之化。如郤至之主東諸矦耳。謂之伯者。後世追補之辭耳。南召相成王。自陝以西。召公主之。謂之伯者。當自其時始之矣。
采蘩。
按采蘩。朱子引或說蠶事而兩存之。左氏謂蘋蘩蘊藻之菜。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則其用於祭祀無疑。或說恐誤。
鄘風載馳之詩。朱子謂作於定之方中之前。未知
其爲戴公時歟。文公時歟。
按魯閔之二年。狄滅衛。宋桓公宵濟衛之遺民。立戴公。以廬于曺。許穆夫人賦載馳。僖之二年。齊桓公封衛于楚丘。以此觀之。當在戴公時。且其詩曰。驅馬悠悠。言至於漕。則其在戴公時無疑。
大雅文王四章。侯于周服。
按侯。恐爵也。服。恐六服之服也。言商之孫子。侯于周六服之內。爲臣屬也。下章殷士膚敏。祼將于京。是也。傳亦曰。殷士者。商孫子之臣屬也。此侯字。與上文侯文王孫子之侯不同。
大明之七章。上帝臨女。無貳爾心。
按諸儒謂設言者是也。然泰誓曰。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無罪。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無良。武王於此。猶有勝負之慮。恐爲文王之羞。聖人臨事而懼之心。有如此者。大雅之言。恐亦本此。
緜九章虞芮質厥成註。耕者讓畔。
按古者。井田百畝之地。各有界限。豈可讓與他人。盖古人於田畔種瓜。若南山詩言疆埸有瓜是也。當種瓜之時。不論我疆爾界而讓與他人。使之種之也。
皇矣七章詢爾仇方傳。謂仇方。讐國。丘氏曰。卽崇
也。
按仇方。疑同仇之方也。謂問爾同仇之方。兄弟之國。以伐崇墉也。上云仇方。又云崇墉。文義似重複。
卷阿七章。鳳凰于飛。
按鳳鳳于飛。與周南麟趾。同一瑞也。其兩章。皆言鳳凰。以興王多吉士。鄭氏之說是也。書曰鳴鳥不聞。亦謂此也。若又以此謂假說之言。則少昊之時。鳳鳥何以至。有虞之時。鳳凰何以儀也。且少昊虞舜成康之時。而鳳鳥不出。則更待何時耶。孔子何以有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之嘆也。
商頌長發二章。相土烈烈。
按古者。大國地方。不過百里。而此云海外有截。豈相土當夏殷之際。爲方伯。如昆吾,大彭,豕韋之屬耶。
長發,殷武二章。文體不似頌。
按二章文體。不類頌之體格。而序事布置。與大雅生民等篇。相爲表裏。亦與魯頌閟宮出入。豈商雅之遺而混入於頌之編耶。魯頌亦非頌之體。而閟宮之辭。亦與生民相出入。楊䧺嘗言正考父嘗睎尹吉父矣。公子奚斯嘗睎正考父矣。盖正考父得商頌十二篇於周太師。歸以祀其先王。至孔子編詩。而又亡其七
篇。則其篇帙散亂。雅頌不得其所。而夫子因舊錄之。以示傳信闕疑之道。而楊䧺之言。亦有所受之耶。(商頌本正考父所得。閟宮亦公子奚斯所作。)亦未可知也。然其文辭古奧。言意醇雅。大段有周頌所不能及得處。尤耐諷誦。亦可見風氣之日漓也。
八高祖圖引
嘗觀章懿公子孫譜八高祖圖。揭之書首。今亦揭之書首。嗚呼。人莫不有父母。其父母又莫不有父母。其父母父母之父母。又莫不有父母。至此四世而有高祖八。至此而親盡矣。若其外繫。則不待高祖而親亦盡矣。親雖有盡。而情則無竆。然自高祖以上。推以上之。則有五世祖十六。六世祖三十二。七世祖六十四。自六十四以上。推以上之。有不可勝推者。是非情之不定也。勢有所不及也。噫。
世系圖引
昔司馬遷作世表系家。因之作世系圖。
家乘引
往先君子謂不肖再恒曰。祖先之事。不可不知也。再恒受而識之于心。不敢失墜。昔叔孫昭子問官於剡子。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矣。作姜氏家傳。
讀鶴林玉露
鶴林玉露曰。項平父作信美樓記云。王仲宣之言曰。雖信美而非吾土。曾何足而小留。自仲宣至今千有餘年。文士一詞曰。此思歸之曲也。曾未有攷其文而論其心者。盖仲宣漢貴公孫也。少依王室。世受國恩。雖遯身南夏。而繫志西周。彼以爲撫淸漳曲阻之流。不若灞滻涇渭之速淸也。覽昭丘陶牧之勝。不若終嵕吳華之亟平也。冀道路之一開。憂日月之逾邁。故戛然以是爲不可久留。盖士之出處不齊久矣。充仲宣之賦。當與子美岳陽樓五言。太白鳳凰臺長句。同秩而共編。不當與張翰思吳之嘆。班超玉門之書。馬援浪泊西里之念。雜然爲一議狀也。平父此論。得仲宣之心矣。仲宣不依曺黃二袁而依劉表。意亦可見。故仲宣之忠於漢。陶淵明之忠於晉。羅昭諫之忠於唐。皆詩人文士之識大義有氣節者。
余讀鶴林玉露。其書多述濂洛關閩間議論。有令人警省處。而至論王仲宣一段。極可駭矣。程朱大賢。倡明大義。上下數千載未決之是非。皆有一定之論。不可易也。平父親炙有道而爲此說者何見。羅氏之取
此說者何意。夫仲宣從曺者也。其始避亂於荊州。豈亦有審去就逆順之辨者哉。盖亦偶然而然耳。不然。其稱曺操之德。比之周公。且曰。竊慕負鼎翁。願厲朽鈍資。漢帝尙存而粲自欲爲負鼎翁。則曺氏爲湯武矣。少依王室。世受國恩者。固如此乎。忠於漢而識大義有氣節者。亦如此乎。陶淵明,羅昭諫。豈不笑人哉。粲事固不足論。而二公之言如是。故不得不辨。
與金別檢(昌運)啓。(子宅一納幣時。)
晉山姜鼎一啓典設司別檢鷄林金君足下。伏以易首乾坤。天地之情可見。詩本南雅。婚姻之禮以尊。寵命拜嘉。靈筮叶吉。恭惟令從女第一長娘子。閫範克率。姆敎不煩。無儀無非。惟酒食籩豆之是議。攸嘉攸則。迺織紝組紃之爲工。僕之三從弟宅一。年及勝冠。學尙愧於牆面。時將授室。德實慙於成人。忘凡陋之才而敢求葭莩之親。屈名德之門而特許葛藟之好。吉人其配。兆發厥祥。歸妹以貞。辭見无悔。謹將先人之禮。敬行納徵之儀。伏惟尊慈。俯賜鑑念。
守身誡
或問士何守。曰守身。匪城郭匪甲兵。惟禮義之爲守。孟子曰。守孰爲大。守身爲大。易曰。素履往无咎。子思
子曰。君子素其位而行。斯守身之謂歟。
日者對
太史公曰。陰陽之術。拘而多畏。余將營居室。有日者過而問曰擇地乎。曰未也。將入屋。又問曰卜日乎。曰未也。旣成屋。又問曰卜吉乎。曰未也。旣入屋。日者又曰甚矣。子之不信也。天有陰陽四時。順之者吉。逆之者凶。今子壹皆違之。子將有凶咎。莫之救矣。余笑而應曰。天有五常之德。以賦於人。余違之。將必有凶咎。不可逭也。子觀於逆旅乎。終日而行。暮而求邸舍。人亦天地之一逆旅也。子之行於逆旅也。且將擇地而宿。卜日而居乎。問者嘿然。余退而記其說。
燕對
姜子行于淸之野。迷失道。問諸左人。左人曰左。左有淖。不可行。問諸右人。右人曰右。右有水無梁。不可濟。有人曰。循山幷水而南則其可。如其言。旣至。謂其人曰。甚矣人言之不可信也。其人曰奚。曰嚮也吾行乎淸之野。迷失道。問諸左人。左人曰左。左有淖。不可行。問諸右人。右人曰右。右有水無梁。不可濟。有人曰循山幷水而南則其可。循山幷水而南。半日而後得至。此人言之不可盡信也。果如是夫。其人曰。不然。夫人
之言。皆是也。從左人之言。道松厓過淖。左轉而南。則可以至燕矣。從右人之言。從鵲灘渡水。順流而南。則亦可以至燕矣。子不究其言而循其道。反疑其人之欺。甚矣。子之不審于言也。姜子曰。然。吾常讀書而疑夫人之言。或有不同者。亦未甞有不同者。今聞其人之言。得之矣。
童子問
童子自山中來。問雪雲和尙。說佛家禍福之理。其說如何。曰。福善禍淫。天理自然之應。書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其理自是如此。如曰聖人必百世祀。君子必有後。乃其常理。或有不盡然者。盖亦氣數之不齊。而非正理之本然也。雖然。君子而不幸者。人必悼惜之。愈久而不已。小人而幸者。又僇辱之。亦愈久而不已。禍福本然之應。至此而不可誣矣。無足怪者。而佛氏者。因是而爲緣業之說曰。修某緣則當結某緣。作某業則當受某業。支離穿鑿。不倫不經。而末則曰。人雖有彌天罪惡。只一念彌陀。便能滅除罪惡。超度三生。其悖理傷敎。又何可勝道哉。天堂地獄之說如何。曰。一時佛。見人煩惱。因曰人心纔淸凈。卽是
天堂。纔煩惱。卽是地獄。蓋天堂則是其國淸禁之稱。地獄則是其國狴犴之名。刀山釖水。剉燒舂磨。皆其國刑律之比。而其徒推演其說。爲天堂極樂十王地獄之說。以誑誘愚民。可笑也。曰。佛金色何也。曰。當佛滅度後。其徒範金爲像。無者以土木而鍍金於其上。因以佛爲金身。人身豈有金色之理。此亦可見誑誘之一端。且戎俗於凡祭祀。必以金人爲主。如休屠王祭天金人是也。又關王廟塑像亦鍍金。關羽亦金色耶。曰。其削髮何也。曰。佛本是西域戎子。戎俗削髮。而其徒遂有六根俱凈之說。其粧撰如是。曰。火葬何也。曰。戎俗火葬。佛之生。當西周昭王穆王之世。蓋其時去孔子。尙數百有餘歲。當時中國文籍。猶未廣也。而藏經至八萬。安得許多如是。此皆後人杜撰。經首必以如是我聞發之。佛經无甚緊急。而只以天龍鬼神變化神恠等說。誑誘衆生。至如過去未來無量刦等說。眞如小兒虛謎之說。亦可笑也。此其粗迹。不曾說及宗旨。蓋非初學立談間所知。而理義旣明之後。一見覷破。眞如春雪之見晛也。儒家諸說。皆稱孔子。而道家則以老君。佛氏則以世尊。皆可笑也。至如晉,宋人作書。皆冐羲之。亦此類也。
大厲文(幷序)
維七年夏。國大厲。山南東道尤甚。民多死。再恒爲文以求禳焉。其文曰。
古者先王。旣修道以安天下之民。又能通幽明之故。知死生之說。爲之祭祀之禮。天神地祇人鬼。莫不有享。神享厥德。降之休祥。陰陽調風雨時。五糓登六畜蕃。庶草魚鱉。罔不咸若。民用和睦。無有疾疹。父不哭子。兄不哭弟。以躋仁壽之域。迺後王德薄。怠棄厥民事不修。乃敢侵虐于下民。民用不堪其命。㤪咨于其上。乃罹于刑辟。上惟不監曰。是惟民罪。我乃無㤪民。父子夫婦。無所控告。散而之四方。上帝降監。惟不享其德。厥地祇人鬼。亦不顧歆。降之凶咎。陰陽乖爭。水旱不時。饑殣荐臻。畜産衰耗。草木魚龞。莫不疵癘。獄訟不息。師旅頻興。黎民橫夭。於是焉有老而失其子者焉。幼而失其父者焉。夫而失其妻者焉。妻而失其夫者焉。兄而失其弟者焉。弟而失其兄者焉。四民失業。流離顚連。塡于溝壑者。不可勝數也。是固後王末主不敬厥德。用自絶于天。獲戾于民。貽大害于百姓。而勦絶其命也。今我國家。積德累仁。百年而後。我 聖祖受天明命。宅有東夏。革夷禮而用夏政。建六官
敷五典。富而敎之。民無有不得其所。社稷山川。日月星辰。風雲䨓雨。國殤國厲之屬。莫不顧歆其德。聖子神孫。繼繼繩繩。罔不明德恤祀。逮今我 嗣王。式克欽承。勤而治人。敬而事神。迺有奸宄。侵我王度。我王誅之。殲厥巨魁。䝱從罔治。好生之德。協于民心。鬼神有靈。宜有休祥。降報我王。俾我民受無疆之福。天不惟不降之福。迺有孽作于下。則恒雨恒暘恒燠恒寒恒風。五糓不登。六畜不滋。黎民飢寒。老幼失所。邪氣疾疹。流行其間。民病死者。十尙七八。我王克勤天戒。不遑寧處。不敢愛玉帛牲牢。奔走社稷羣望。祇栗恐懼。靡所不用其極。而神惟不監不戢。俾厲瘧昏淫之鬼。任其凶臆。作威福于下民。父子夫婦。辛苦墊阨。無所籲號。今我王度休明。治人事神。誠敬備至。神何不赫然一怒。而尙容此厲瘧之鬼。興妖孽于下民。神聡明正直而一者也。今我明告于爾神。惟爾有神。欽我王休。肅爾刑章。尙誅殛于此鬼。無俾作禍于民。以作神羞。
禳田蠶文(幷序)
惟七年大旱。八年大饑。加之以疾疫。民死亡者。幾十四五。其春又旱無麥。其夏又旱。民汲井灌園。掘渠漑
田以自救焉。爰有蟲若蠶。靑黑而文。來食禾糓。自葉而根。蠕蠕蠢蠢。蔽彼平原。由細而巨。不卵而息。從朝及暮。五種俱熄。我 先君景王之時。實有此異。歲用不登。及是民大恐爭奔走。血牲崇酒。有事于里之山鎭。求以禳除之。其文曰。神主非民。食實民主。食艱民餒。神其乏主。食惟主糓。糓以養民。不以養物。一糓不熟。不免於饑。五糓不登。民其餘幾。斯古聖王。惟糓是重。凡害糓者。必除必勝。孰爲蟊賊。孰爲螟螣。惟玆之蟲。是乃蟊賊。是乃螟螣。靡糓不食。靡糓不殄。索爾阡陌。如耐而髡。縱其有雨。蘖亦無存。縱其有耰。根亦無全。前歲旱饑。今歲疾疫。蟲又余毒。毒害重沓。春麥旣失。秋禾又梏。民之何辜。大命近止。嗷嗷恤恤。誰所極之。犬馬人食。人且惡焉。蟲而人食。是率蟲食人。率蟲食人。人其如何。物雖號萬。匪人則那。人實物靈。與天地竝。天地非人無以立。鬼神非人無以依。國君非人無以守。人非食無以養斯古聖王。所以重乎食。所以重乎食。所以重乎人也。今余明告于爾有神。爾尙息止妖蟲。培壅佳糓以迓續民命。民實爾主。無作神羞。牲酒不敢愛。惟爾有神裁之。旣告。以其民退。恭俟神休。旬有五日。兩蟲盡死。
禳牛文
上天孔仁。生此下民。民之有生。以食爲天。食木世遠。茹毛俗遷。神農起土。后棄樹藝。爰曁叔均。服牛堆之。無菑無畬。無田不乂。歷千百代。莫之敢廢。耒耟功寡。耦耕則勞。黎民乃粒。不憂不薅。惟彼牛矣。農民之本。天何疾威。俾牛而癉。旣病而瘠。終斃而殞。一牛之死。萬牛之僨。縱有良田。何以耙之。縱有嘉種。何以播之。生民衣食。其原將息。惟山巖巖。一方所瞻。民之休戚。尙或降監。今余與衆。奔走告誠。惟爾有神。誕將威靈。攘除災凶。召集善祥。俾我坤畜。濕濕而角。病者旣蘓。不病者武。荒彼百畝。不憂不膴。屢惟豊年。多黍與稌。下民其怠。敢忘神惠。
黃江叢文
維十有八年夏四月癸丑。懷仁縣監姜再恒。使椽扈昌周。以淸酌菜飯。告于黃江之叢之神曰。嗚呼。惟天立君。爲民神主。惟君奉天。治民以敬。事神以誠。惟民曁厥神。享其馨香德。罔敢不祇畏。惟左右小大臣。將厥寵靈。布命于四方。凡四方海嶽之神。江河之靈。莫不奔走先後。衛其行李。山行野宿。無有揚侯颶母蛟鰐之虞。魑魅魍魎虎豹蟲蛇之災。無有疾疹。以達王
命。今行人將命。厥乘有灾。命之蓍龜。告曰叢實爲害。惟君奉天。爲神人之主。左海箕邦三韓之域。孰非君土。而神據有一叢。不若于天。不畏于君。肆其威福之柄。俾行人有灾。使君命莫行。夫不若于天。不畏于君。肆其威福之柄。使君命莫行者誅。今余明告于爾有叢。叢苟不赦于余。余將控于大神。誅殛于神。余亦翦爾叢毁爾像。不留爾跡于玆土。其無悔。
記何人奴事
有何人殺其奴。畜其子於家。奴甚忠勤。主愛信不疑。甞率奴行山谷間無人處。奴忽棄控。拔釖當主而立曰下。主知其意下。曰臥。臥。奴據主胷三揮釖。却立路側曰起。起。奴泣曰。父者子之天也。主者奴之天也。吾事主乎。則是忘子之天也。吾復主乎。則是忘奴之天也。忘子之天可死。忘奴之天亦可死。吾猶爲子之天。而讐奴之天。據主之胷。用釖於主。是又可死。吾有三可死。吾不可生。遂刎其首而死。議言父者子之天也。主者奴之天也。均之爲天也。不可而以天讎天也。然父子主恩。奴主主義。奴主固有可去之道。而父子更無相離之理。此葢有分焉。然有罪受誅而死曰天討。無罪不受誅而死曰非天討。受誅而死者。罪在死者。
罪在死者。其子不敢有讎主之心而念其父。以念父之心事其主。終身服勤。以盖其父之惡可也。不受誅而死者。罪在殺者。罪在殺者。其子亦不敢有復主之心。而隱其父之非命。去而之他邦。終身不與主有聞。其亦可也。未知奴之父其受誅而死者耶。受誅者耶。奴盡忠服勤可也。據胷用釖則不可也。若其不受誅而死者耶。盡忠服勤。不可也。據胷用釖。亦不可也。盖不以天讐天。而恩義之分異也。奴人隷也。不聞於義。旣不忍其父。又不忍其主。終至於自刎其首。亦可謂烈矣而有未盡也。昔者張南軒論伍員事。叙此義甚悉。今不復更論。而特叙其事如右云。
將作監變通事宜(四條)
將作監。有堂名府君。吏卒歲時。奉祀惟謹。府君者不知爲何神也。或曰崔將軍瑩。瑩爲前朝名將。功最著。而卒爲我 太祖所誅死。然祀將作。非其所也。祭必有義。神不歆非類。惟先工先垂。開物刱始。其功甚大。而今無所饗焉。如以類也。去瑩而工垂。其亦可也。
將作百役所萃。其弊亦百端不一。苟不爲持循可久之法。而惟爲目前苟且之圖。則吏民俱困。而國受其弊矣。一監之弊。固不可枚擧。而以余所掌長木論之。
一歲所需。不下十萬。而所支米。亦不下數千。國之大費。亦多屈於此。又其不時給價。使貢人白地供給。乃以累年前排。只從紙上支給。使貢人全失價本。此皆貢人難支之弊。而且承平日久。上流材木之浮下。一歲不及一歲。貢人之貿易。一日難於一日。甚可虞也。古者山虞之法。所以生育材用而濟公私之務也。今畿甸之內。產材之山。不爲不多。而擧皆濯濯。曾無數。尺之木。材木之貴。不其然歟。 朝廷若令攸司。稍循古制。設爲法禁。封數處大山。愛養而滋長之。量入而取用。則裕財贍用。省費利人之術。無過於此。擧一利百。此等之謂也。而慮不及此。惜哉。
本監掌營繕百役。而百役之中。補階一役。尤爲難支之弊。平地鋪數百片長板。以鐵釘釘上下。使不得搖。及其撤毁之時。掖庭諸司吏卒。從左右攘竊。率十失其三四。用過數三番。板兩頭皆爲毁析。釘亦折損。不堪復用。而私自乞假不還者又多。而輸來輸去。募人用人之弊。不在其中矣。該司若不惜數月之費。造爲床子數百。不大不小。只一間容三四床。不過四五百床子。而用必周矣。以鐵鎖綿亘鎖之。俾不柝開。又防攘竊。旣用則捲而藏之該司。又以其半藏之內司。而
戶部主之。隨毁隨補。而有所失守。令攸司當之。以遺失禁物之律治之。則庶可以捄前弊而行之永久矣。而聞者冷聽。可嘆也已。
宗廟及宮中牆垣。皆石築瓦覆。年年崩頹。修築之役甚巨。而費亦不貲。攸司何不建白以其石改爲城子。務令堅固。不過用三年功費。而城亦成矣。一勞永寧。何苦不爲也。
懷仁縣勸諭百姓文
本縣地勢險阻。土壤偏小。物產窳薄。民生不敷。自古號稱殘邑。而挽近以來。水旱疾疫之灾。無歲無之。而黎民重困於力役侵徵之弊。父子夫婦。辛苦墊阨。無所控告。散而之四方者。踵相接矣。民生之困窮如此。奚暇於禮義之修。而然父子之親。君臣之義。夫婦之別。長幼之序。朋友之交五者。人倫之大方也。不可以不之講也。勤農務桑通工行商四者。生財之要務。亦不可以不之勤也。嗚呼。人之有身於天地之間。若有恒性。爲父當慈。爲子當孝。爲君當仁。爲臣當忠。爲夫當信。爲婦當貞。以至長幼之序朋友之信。莫不皆有此箇道理。而民生不厚。則無以施仁孝之道而節禮義之行也。是故。農桑爲衣食之源。而使之旣庶且富。
以至於敎也。本縣壤地褊小。生糓之土不多。而地脉堅實。人力苟至。則其立苗成熟。猶勝於他邑。今年凶荒之餘。飢餒之民。雖不能盡力於爲農之方。而官糓旣糶之後。計其升斗。和之以菜葉木皮等物。以充其飢。晨夜耕耘。稍過數月。則兩麥登塲。而兩麥旣登之後。則早糓接續而生矣。如此則延命不難。而室家稍康。禮義之道。亦可以行矣。而其君臣父子兄弟夫婦之倫。則不可以飢餒而有所傷損。而若其不孝不忠不友不弟不別之罪。邦有常憲。必誅無赦。可不念哉。可不懼哉。
一。校院乃首善之地。而風化之原也。今校院形勢。尤爲窘塞。春秋祭享供士之節。已自艱辛。則此外飮射居業等事。固不論矣。官自莅任以來。究厥所由。則不但所入之不贍。而出納之際。或不無濫觴之弊。因仍苟且。以至於此也。旣往不說。而當今捄弊之方。惟在於節省冗費。以收一分之效。而至其收捧之時。必須着實看檢。無使有滲漏之弊。又以若干錢糓。存本取息。補其不足。然後庶可有支保之望矣。至於取人。稍可取其人門相當。而不可冐入格外之人。俾之貽羞於儒宮而取笑於隣鄕也。至於東西老少之別。尤爲
可笑。一邑之人。孰非親舊。而各立門戶。自成蠻蜀。傷一鄕之和氣。而結數世之㤪咎也哉。此皆諸君參量善圖之事。故官不復索言。
一。貴賤長幼嫡孽之分。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近來紀綱凌弛。以賤凌貴。以少凌長者。往往有之。而至於嫡孽。又在骨肉之間。名分素定。而以孽凌嫡者。在在皆然。此則夷虜之風而禽獸之行也。此後卑幼逼尊長。庶孽凌嫡長者。面任登時來報。以爲懲治之地事。
一。桑麻綿三者。衣資所關。而五十非帛不煖。則蠶桑尤切於養生之具。而本縣之人。知種麻綿而不知種桑。其緩於養生。可知矣。近日。自營門有種桑之令。而官別爲申飭。種桑之時。不限株數。多則百餘株。小則數十株。而或於籬下。或於田疇。擇其葉大早發者。勿傷其細根。必以穉桑。深種堅築。不使動搖。楮漆亦切於日用。亦當量宜種蒔。棗栗亦此土所宜。亦爲多種。如此知委之後。若有不勤擧行者。則官別遣摘奸。一一治罪事。
一。今歲饑饉之餘。民之資生無路者。往往流離他鄕。不能自返。其情勢可矜。而所之之鄕。素乏親舊。乞食
道路。餓死塡壑者。在在皆然。而其或幸而不死。他鄕生活。必不如故土之安。况離親戚。棄墳墓。去故舊。生爲異鄕之客。死爲異鄕之鬼。千秋萬歲。魂魄不歸。可不悲哉。今年雖凶荒。閭巷之間。亦有稍饒而自活者。或出息。或傭力。或織屨。以糊其口。以待秋成。而切勿爲流離之計事。
一。本縣以若干山火田之利。流民來接者。亦多有之。大槩彼之離鄕遠來者。豈有他哉。或以貧窶。或以徭役。或以家禍。顚連無告。而欲延其命而已矣。本土之人。理宜優恤。而坐席未煖之前。烟役簽丁。百般侵擾。使之不得安接。又轉而之他。此豈仁愛之心。而抑又傷於風俗甚矣。此後流民來接者。待其作農之後。依例徵役。以爲安意居生之地事。
一。流寓之人。或不無士族。而本土之人。欺其寒微無勢。或訴於閑良。或訴於軍官。使流寓士族。不能安接。可不哀哉。此後復有依前妄訴者。各別治罪後。使之改望事。
一。田稅,大同,三手糧,位太木。各色番布。各色貢木。各廳還上。皆軍國重需官需。又本官祿米。可不惕念。而本縣土瘠民貧。不能及時輸納。而其稍實者。亦皆觀
望不納。或陷於刑辟而不知悔。可不悲哉。夫君臣父子。人之大倫。無所逃於天地之間。而凡厥庶民。無所事於官守。則君親之恩。無報答之日矣。惟當服田力穡。謹租賦納貢職。以塞萬一之責。乃其道也。必欲待其徵督之煩。刑杖之嚴。黽勉輸納。豈爲民之道哉。各色糓布。皆有輸納之期。不待官令。預爲措備。反時輸納。上以盡爲民之道。下以免刑杖之酷。豈不善哉。
懷仁縣孝行人等褒異事狀(御史廵按時)
關內孝行節義卓絶之人。博採公議。從實牒報事關。本縣孝行卓絶之人。博採公議。從實牒報。而至於節義。姑無卓絶顯著之人。故未得枚擧事。
學生李弘翊妻崔氏。故孝子同知昕之女也。自未笄時。孝行著聞。鄕里艶稱。及歸李氏。舅嘗有疾。不能飮食。忽思生蕨。時當隆冬。雪寒山谷。崔氏涕泣。躬往後山。手披積雪。遠近求尋。忽見蕨芽種種出于地面。崔氏採之。滿掬而歸。以奉其舅。厥後舅病轉劇。崔氏斷指甞糞。夜則禱于北辰。願以身代。及其居喪。廬墓啜粥。以終三年。
校生柳興林。幼有至性。其母李疾病沈痼。興林齋沐祝天。嘗糞甜苦。父病。思鯊魚膾。時當冬月。冰雪塞川。
興林至水上。叩冰號泣。鯊魚數十頭躍出。歸以供父。前後居喪。三日不食。杖而後起。啜粥終三年。哀毁踰禮。
貢生鄭翊周。年十歲。其母疾病。出寓文義縣。翊周日夜悲泣祝天。醫云服某藥則瘳。其藥所在。距其家三十里之遠。中隔墨嶺。嶺前後皆穹林邃谷虎豹之窟。時又昏黑。翊周不告長老。潛自獨行至嶺下。果有大虎咆哮而出。翊周指天祝虎曰。虎殺我。是殺我母也。虎卽不見。翊周竟取藥而歸。明日。跡虎者見之。莫不嗟異。
右人等至性醇行。實今世所罕聞。縣監博採公議。究問實蹟。一一牒報。以爲轉聞褒章之事。
懷仁縣補民廳看詳節目
庚申秋。余到縣。民皆以持者爲言。余謀於吏民。得糓若干斛。儲之一庫。命曰補民廳。歲收其息。以爲支用之地。條其事例如左。
一。補民糓。以二百石爲本。以一百石爲脚。逐年以什五之例。取息支用。而計一年支用。不過六七十石。則百石之內。又贏三四十石。二百石之外。復有三四十石。復以三四十石取息。積至五六十。則數必倍簁。或
以三升。或以二升取耗。而支用之外。贏數又多。則戶長正朝債及京邸人。監兵水營邸人役價。亦於廳中支用事。
一。收納時以乾凈糓收納。升斗用官廳升斗事。
一。監官以時任鄕所爲之。色吏庫直。以時任承發色及鄕廳庫直爲之。出納之際。監官必親自看檢。不專委於色庫之手。中間有遆易之事。則用下文書。監色一同磨勘。分明着押。以備後日憑考事。
一。鎖鑰封標。一如官廳。藏匙于官櫃。每月朔。該監色告官請匙。計其月所需。出置外庫。待其盡用後。復請匙開庫事。
一。每一站。以皮糓一斗五升爲定式。計往來必出給事。
一。關文往來之際。不無本色中間僞冐之弊。承發色預爲一冊子。置于官前。關文及移文報狀私通諸般上納之物。傳于某營某邑之類。承發於官前。卽爲懸錄。請官署押踏印。至明年正月初三日或五日。鄕長公事員與一鄕諸員。會于鄕射堂。計其文移往來之數及程道遠近。以减元數之糓。而如有升合濫用之事。卽爲告官囚禁懲治。充數徵俸後放釋事。
一。補民廳設立之意。只爲民役而已。雖官長。亦不可取用。官長或有取用之事。則鄕長公事貟。率一邑大小民人。奔訴營門。官長不可指斥。以城化之分重故也。其時鄕所及承發色嚴囚後。以盜用公物之罪。按法懲治。充數徵捧後乃已。監色及庫直。或有私自取用之事。鄕長公事貟。率一鄕。呈于本官。依上法重治徵捧事。
一。分給。以各洞各里每洞每里。擇着實有田土根着者一人。爲都家主人。計其洞里戶數多寡等數分給。待秋成。及時收捧。預定期日。一兩日內畢捧。而若有升合未收者。其都家主人。以還上拒納之律治罪。囚禁收捧。其間或有受食之人。逃亡物故。指徵無處者。該洞該里人。亦當依還上例。充數備納事。
右上項八目。博取上下民人之議而爲之者也。懷仁爲邑。雖山谷百家之聚。內供縣官。外應各司各營。日不暇給。而其中營納及持者之弊。尤爲吏民難堪之弊。盖營納病吏。持者病民。而不可闕者也。前倅李君。爲割俸錢一萬。存本取息。以防營納之弊。吏民賴之至今。至於持者之弊。李君亦未遑也。余爲立此廳。而一依李君之法。不會於官會。而屬之一鄕。一鄕能如
營納之錢。始終不懈。則吏民庶有息肩之所。而若或始勤終怠。循情行私。則將不暇於廢壞。何民力之足補哉。
立齋先生遺稿卷之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