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551
卷49
讀禮記
首章。乃一篇綱領。與中庸中和章同義。蓋儼若思者。卽致中之功。安定辭者。卽發而中節之謂也。毋不敬則合內外該動靜而言也。正如戒懼愼獨。無往而非敬也。以是臨民。寧有不安者乎。又有合乎大學明德新民之義矣。
禮者。立身之基。爲國之經。人不可斯須去禮。國不可一日無禮。故曰。有禮則安。無禮則危。
負劒辟咡者。謂童子奉長者之手。如負劒之形而自辟其咡。不敢向長者也。當以辟咡爲句。
戶外二屨者。幷主客之屨爲二也。主人對客。而言不聞外。則可知其密語矣。註云。一人脫屨於內者。未知何據。
戶開亦開。戶闔亦闔一節。可見禮之精微縝密。曲盡人情。學者於此。寧有頃刻而心不存者乎。
奉席如橋衡者。謂如橋上衡木也。註云。如橋如衡者。文理不當然。
容毋怍者。愧赧不安之貌。爲其失之野也。劉說疎矣。
寡婦之子。弗與爲交。蓋與喪父長子。不取同義。不必謂好色之嫌。
父前子名。君前臣名。蓋謂人父之前。名其子。人君之前。名其臣也。非謂子於父前。無長幼皆名之也。註云。君前。雖父不敢抗。而乃引欒鍼之辭。則所謂父前母不敢抗者。亦可名其母與兄耶。
飯黍。毋以箸。則可見古者並用匕箸。而今乃專用箸。何也。
餕餘不祭。謂已祭之餘肉。不可更祭。雖尊之於卑。亦然。一說謂之祭食之祭。而乃曰敬主人之饌。故不可施於卑者。誤矣。夫祭者。不忘本也。非敬主人也。若謂妻子之設。皆不可祭。則是平居家食之時。未嘗祭也。其可乎。
專席而坐註。說訓爲單席。非也。呂氏云。不與人共坐是。
弓一也。張弛異。尙簫弣異。執禮之微密如此。
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君臣之間。亦用是道。則恩義兩全而上下俱安。自古君臣之有始無終者。皆由於求之備而望之厚也。
賜者。降等之謂。然不使來取。與者。敵等之謂。然不問
所欲者。蓋爲在己傷禮。在人傷義故也。註之分君子小人。非也。
前有士師則載虎皮。註謂士師之官。恐不然。夫君之出入。安有士師相値之理。亦安所警備之有。蓋指兵衆之謂歟。
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者。古禮之不可施於今者也。臨文不諱亦然。夫人之諱。蓋謂君夫人也。婦諱不出門。雖對君而不諱小君也。註稱皆謂其家先世。非也。古者。非諸侯妻。而有稱夫人者乎。
已孤暴貴。不爲父作諡。註稱不敢以己之爵加之親。然周公成文武之德。雖不諡太王王季。亦已加之王號矣。獨非加爵於親乎。後世推恩之制。皆本於此。但諡則不可耳。
主人敬客則先拜客。註謂聘於他國。同國則否。恐不然。夫大夫見於國君。君拜其辱。則大夫敬士先拜。有何不可乎。若異國則君於士。亦答拜之矣。故下章云。非見國君。無不答拜。
春非田獵之時。故位有等降。而取有限制。不圍澤則不掩羣可知。不掩羣則不麋卵可知。方氏之說。誤矣。有獻而問。何待他日。二字恐衍。
翰者。羽翰之美也。音者。鳴聲之長也。以翰訓長。鑿矣。不顯諫。異於有犯無隱。是豈事君之禮乎。疑有錯簡。不然則或當在子之事親之下矣。(右曲禮)
子言古不脩墓者。蓋以古也。墓而不墳。未嘗封也。今某宦遊四方。不可不識而非古禮也。故無脩封之事云爾。檀弓亦曰。易墓非古。䟽云。易治也。喪服四制曰。墳墓不培。註云。一成而不再益土也。夫子所以三不應而至於流涕也。註乃謂敬謹之至。無事於脩。誤矣。伯高之喪。冉子不待孔子之使。而輒將束帛之賻。攝行夫子之吊。故夫子責以不誠。訓攝以貨。非也。
吾將安放之放。依也。訓以效。非是。
孔子之喪。皆絰而出者。謂出就位也。下云出則否者。謂出外也。旣曰無服。則豈可絰而出外乎。故同門羣居之時則絰。出門則否。文理自順。乃以羣爲句。而以爲朋友之服。鑿矣。
子碩欲以賻布之餘。具祭器。子柳曰。不可。君子不家於喪。夫以賻布。具祭器。未爲不可。方氏云。無田祿者。不設祭器。可謂曲爲之解。
二夫人。如天子之三夫人。或士之有兩妻者。其相服無文也。從母之夫及舅之妻。皆親而無服者。故並擧
之。註言偶有甥至外家。見兩人同居云。甚無謂。夫從母夫之於舅妻。是妻之兄弟之妻也。妻之兄弟。猶無相服之文。况於其妻乎。下言同爨緦。則可見其爲兩妻也。
反哭於爾次。次者。門側之位也。聞父喪而出哭於巷。亦已緩矣。故曾子令反哭於其位也。將哭於巷。則其無所館可知。其徒者。卽立門之客之從者也。吳曰。客之父死。非也。
縣子曰。上下各以其親者。言貴賤不相降。各服其服也。非謂親之尊卑也。故言滕伯爲其叔父齊衰也。二孟皆稱叔父。而註獨於孟皮。乃以爲兄弟之子者。不成文理。有據則已。不然則牽於上下之說而附會之也。如欲强解則或有嫡庶之別耶。疑者。闕之可也。
歲一漆之藏焉者。蓋致敬之意。不但不令人見也。註云。藏物於中者。鑿矣。
天子之哭諸侯。鄭註引周禮王弔諸侯。弁絰緦衰。而乃云絰衍字。何也。或有誤字。更詳之。
哭者。哀死之聲也。哀死則必爲位以寓哀。可也。何可哭於郊野乎。夫子之所以惡之者。非直爲使人疑駭也。故杞梁之妻。辭野吊。辛有惡被髮而祭於野者。皆
以其非禮也。
狎則入哭。吊者。不必皆哭。唯親狎者。乃哭也。註謂徑入恐不然。
禮者。緣人情而節文之者也。故有無於禮之禮焉。有權而不失其正者。所謂三年之喪不弔。與非兄弟。雖鄰不往者。禮之經也。若夫曾子之於子張。同升夫子之堂。有兄弟之義之情焉。拘於禮節而一不往哭。情之所不忍也。聖賢於此。有不得不用其情者。故其言曰。我吊也與哉。言我於張也。豈是常禮之弔也哉。不釋服正也。往哭權也。此正所謂權而不失其正者也。
註云。失禮之事。不可盡信。可謂不知曾子者矣。
日中而虞。註云。卽於日中時。虞祭也。夫葬時有早暮。何以必待日中也。蓋日中云者。猶言是日之中也。
以吉祭易喪祭。所謂變也。比至於祔。有三虞卒哭之祭。所謂接也。乃謂以他故。未及期而卽葬者。爲變易常禮。鑿矣。若云。速虞之後。卒哭之前。不可無祭。必至祔而止。則殷人練而祔之前。連行剛日之祭耶。
人喜則斯陶者。陶然而樂也。註云。欝陶者。恐不然。
簡兮之詩。旣曰。公庭萬舞。繼之以左手執籥。右手秉翟。則是文舞也。左氏之振萬。謂之習武備。則似是武
舞也。今云萬入去籥。則又似萬舞之中。獨去籥聲也。以此觀之。萬是二舞之總名也歟。
公輸若方小。註。稱年尙幼。而與下文斂字意不連。而乃云年幼。故欲代之者。尤近傅會。無寧直讀以方小斂之爲順耶。
懿伯之忌。釋以仇怨。終覺不通。敬叔旣知惠伯之仇己。則何待及郊而始不入耶。或說忌日。近之矣。
撥未詳何物。要之似是設機引重之物。故言廢輴設撥。爲竊禮也。方氏乃謂手撥楡沉。却不成說。若是灑道而引車。則不當云爲楡沉。故設撥也。舊說之以爲紼近之矣。
君有饋。曰使焉。曰寡君。註曰。二事與羣臣同者。誤矣。方說得之矣。
子夏聞曾子之言。則曰我過矣。我過矣。曾子聞子游之言。則曰我過矣。我過矣。子思聞門人之言。則曰吾過矣。吾過矣。重言之者。自訟之甚之辭也。君子之勇於改過。舍己從人。如此。
三日祝先服者。祝佐含斂。故先變其服也。註乃解服爲杖而云先病故先杖。安有杖而執事之禮乎。五日七日。皆言其受服之序也。蓋官長則猶可言杖。國中
天下。何可盡杖耶。故從而爲之辭。則或杖或衰。尤見其窘遁矣。
天子之棺。必用百祀之木者。取其地潔而材美也。擇其可者而斬之。非謂悉斬而致之也。不至者誅。謂方命而不及時也。雖幾於峻。所用者重也。
其妻魯人也。註以爲魯鈍之人。容居則徐人也。解以魯鈍。猶或可也。此則不必然。蓋謂魯國之人。其俗知禮云爾。
蠶績蟹匡。朱註可謂倒說矣。蓋言蠶有績而不能自爲匡。而匡反在於蟹。范有冠而不能自爲緌。而緌反在於蟬矣。以比成人之兄死而不能自爲衰。而其衰反待於子臯矣。上下引喩。可謂明白。而今乃倒說以曲成其解。何也。
賢如樂正子而母死乃爲不情之毁乎。蓋旣五日不食。而乃悟其踰禮。則曰吾固悔之矣。然自吾母而不得致吾情。則將焉用情乎。是喪過乎哀之義也。註說以爲矯情過制。謬矣。(右檀弓)
阡陌者。田間道也。古制百畝之間曰陌。千畝之間曰阡。卽井田之法也。所謂廢井田開阡陌者。乃開拓除去之謂也。故漢書云。决裂阡陌。此之謂也。朱子亦嘗
言之如此。徐氏乃爲變井地爲阡陌者。非也。
方千里者。以開方計之。乃積百萬里也。故其內可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百二十。而名山大澤。不以封。附庸不與焉。夫方百里者。積萬里。方七十者。積四千九百里。方五十者。積二千五百里。故建方百里者三十。則積爲三十萬里。方七十里者六十。則積爲二十九萬四千里。方五十里者百有二十。則積爲三十萬里。並計二百一十國。則共積八十九萬四千里。而百萬之中。尙餘十萬餘里。蓋是山澤附庸不與之數也。馬氏乃謂之萬里。則是爲方十里者百而已。何以容二百一十國也。又謂方五十里爲二百五十里。則是不過二百五十井而已。井九百畝。每井除公田百畝。則爲民田者。纔二千家所受之地。而不能出百乘之車矣。何以能國乎。馬氏所謂以開方法計之者。殆近於不知二五爲十者歟。
魯頌曰。思樂泮水。諸侯之學也。舊說謂辟雍。水環如璧。泮宮半之者是也。疏稱頖。所以班政敎者。未知何據。
雜記曰。凶年。祭以下牲者。孔子之言也。蓋畏天灾而重民食。不獨爲節用而殺禮也。此云豐年不奢。凶年
不儉云者。特謂制國用者。祭用數之仂。不使有不足之患也。乃記者之言。未可爲聖人之中制也。
爲田九萬億畝。當作九千億。疏說是。經文誤。
方三千里爲田。當作八萬一千億畝。陳說是。
古以周尺八尺爲步。則一步爲六尺四寸。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爲步。則一步爲五尺一寸二分。古之百畝。當今東田一百五十六畝二十五步恰盡。經文誤而陳說是。但二十五步之下。又有零數者。未知何據。
今一步爲五尺一寸二分。一里爲一千五百三十六尺。百里則爲一十五萬三千六百尺矣。以今減古。餘三萬八千四百尺。以今步率五尺一寸二分而一。得七千五百步。以里率三百而一。得二十五里。以此推之。則古之百里。當今百里。又二十五里。經文古者百里。當今百二十一里零者。亦誤。(右王制)
春夏五穀未熟之時。而舊穀之中。惟麥與菽。經歲不變。故春夏食麥與菽。稷則先熟。故中央食之。麻黍後熟。故秋冬食之。稻不與焉者。通四時可食也。
禽獸之得木火氣者。皆不可食。而惟羊屬未。得土氣。鷄屬酉。得金氣。故春夏食之。牛得土氣。故中央食之。犬屬戌。得金氣。彘屬亥。得水氣。故秋冬食之。然此特
擧時令。以示王者居處飮食。無不順陰陽之氣而已。非謂春夏不可食犬彘。而秋冬不可食羊鷄也。故孟夏言以彘嘗麥。仲夏言以雛嘗黍。雛蓋鷄雛也。
孟夏。靡草死者。陽氣極盛而陰氣始萌也。仲夏。反舌無聲者。陽氣始衰而陰氣始長也。
陰陽爭死生分者。憂陰之方壯也。易言戰于乾者。喜陽之將勝也。
物勒工名。以致其誠者。古人之制事。纖密如此。凡器什之欵識其始遠矣。
日短至。陰陽爭。與夏至同。而至於死生分。則乃言諸生蕩者。喜生物之動盪。可見扶陽抑陰之意。
孟春。記鴻鴈來。仲秋。又記鴻鴈來。季秋。記其來賓。孟冬。記其北鄕。一年之中凡四言之者。見羽蟲之族。惟鴈得陰陽之正氣也。故書稱陽鳥攸居。以見天地之平。詩稱雝雝鳴鴈。以比夫婦之和也。(右月令)
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婿齊衰而弔。夫死。女亦如之者。古禮之不可行於今者。此類也歟。
禮臣有父母之喪。則君三年不召者。所謂不奪人之親也。今曰。有君喪服於身。不敢私服。又曰。君薨未殯。而臣有父母之喪則歸殯。反于君所。此則言臣雖有
父母之喪。而亦不離君所也。此亦古禮之不可行於今者也。(右曾子問)
夢與九齡。註稱好事者之說得之。但云文王疾瘳之後。武王始得安寢。故問其何夢者。亦近曲爲之解。
周公相。踐阼而治。乃記實之辭。而下文落一相字。直稱踐阼。遂啓新莽簒漢之禍。古語云。經書一字之誤。流血千里。此何啻千里之血而已哉。
文王謂武王曰。我百爾九十。吾與爾三焉。註曰。文王雖愛其子。豈能減己之年而益之哉。長樂劉氏曰。聖人生而知之。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寤寐所萌。與鬼神契。則脩短得以自知。註說之起疑是也。劉說近於曲解。(右文王世子)
禮運一篇。極言禮之本。盛稱禮之功。間多非聖人不能道者。然鋪張太過。或近夸大。推源太深。或涉黃老。此則後儒之失也。蓋不但篇首大同小康之語而已。其下前巫後史。鳥獸不獝等語。皆恐非夫子之言。
人者天地之德一章。王氏以爲此語最粹。至於人者。天地之心。禮義者。人之大端。所以固人肌膚之會筋骸之束等語。皆非後儒所敢道也。(右禮運)
禮器一篇。深得聖人制禮之本。其曰。忠信禮之本。義
理禮之文者。爲一篇之綱領。下敍多少大小高下文素之儀物。各稱其宜。曲盡其義。而實之以祭禮者。禮莫大於祭祀也。又敍牲幣毛血籩豆薦割之品節。而終之以子路與祭之事者。又明夫節文可畧而誠敬爲本也。是眞孔子之遺書也歟。(右禮器)
縮酌用茅。疏曰。以茅覆藉而泲之也。詩伐木章。釃酒有藇。集註亦曰。釃酒者。或以筐。或以草。泲之而去其糟也。引禮此句以明之。縮茅。明是釃酒。而獨於左傳。包茅不入。無以縮酒。杜氏。乃謂束茅而以酒灌之。遂爲後世束茅降神之禮。未知何所據也。(右郊特牲)
不友無禮者。承上文毋怠而言。毋或怠慢。而有不友無禮於介婦也。註說。乃以下章有毋敢不敢等語。故遂讀友爲敢。然介婦於冢婦言不敢。可也。冢婦之於介婦。不當言不敢也。依本文讀以不友恐宜。
牛之庮。羊之羶。狗之臊。鳥之欝。皆言其臭味。而獨於豕之腥。讀爲腥。而馬之漏。讀爲螻。文理恐未然。蓋腥者。味之腥也。漏者。肉多穴也。
作而自問之作。謂始也。始產之時。不使人問而自問之也。註謂動作之時。非也。
敢用時日祇見者。承上章擇日而言。良時吉日。乃見
也。註謂是日無義矣。
旬而見者。謂每旬而一見也。蓋大夫士之子。異於國君之子。不必每擇吉日而接以禮服也。故旬而一見。註訓旬以均。恐不然。
請肄簡諒者。敎之以簡要而直諒也。註稱簡便。恐非。(右內則)
凡登席之禮。由前折旋而升爲敬。若由下而徑升。則爲跨躐矣。
食瓜祭上環者。祭其橫截之上頭也。食中者。食其腰也。棄所操者。棄其近手之蔕也。
圈豚行者。如在圈之豚。其行旋轉。足不擧而裳下如流也。
端行者。戴端之行。首俯而足驟。故曰頤霤如矢。弁行者。戴弁之行。身與屨並起。其行剡剡然也。故曰剡剡起屨。
立容德者。儼然有德容。應說得之。(右玉藻)
文王世子。周公踐阼。落一相字誤矣。此則直稱踐天子之位。甚矣其謬也。
祀周公於太廟。用白牡。夫周尙赤。用騂剛。周公之廟。安得用殷之白牲耶。可疑。(右明堂位)
妾祖姑無廟。只祭於其子。則此云妾祔於妾祖姑者。將祔於其所祭處耶。下章又云。無妾祖姑者。易牲而祔於女君。然則當祔祭於祖廟耶。
士攝大夫。惟宗子尊。可使大夫攝之。疏說是。
遠葬者。比反哭皆冠。及郊而免。夫冠者。喪冠。卽今之屈巾。而疏云。道路不可無飾。主人以下皆冠。則似非謂絰冠。而下云去冠着免。則似謂及郊而更着絰冠也。今制無去冠着免之禮。當以絰冠代免耶。(右喪服小記)
性之直者則有之者。殊無意義。恐是衍文。
不旁狎者。謂玩戲傍人。近於玩人喪德也。(右少儀)
待其從容。然後盡其聲者。謂優游不迫。疏說舂容。非是。
車在馬前者。愚嘗北遊中原。路見商旅之車。多以小駒及驢騾。繫於車後而行。蓋使慣習而不驚也。以喩敎人之有漸無驟也。(右學記)
樂記一篇。極言禮樂之本。出於天地。而聖人之參贊財成。由於禮樂。以及於君子治心修身之方。化民成俗之道。本末兼該。體用兩盡。非孔氏之徒。不能作矣。是亦游夏之所述歟。
物至知知一句。當屬下章。然後二字方有承接。觀於
劉註。可見。
天子如此一句。上下文勢。終未相貫。應劉之說。俱似牽强。恐有闕文。
禮粗則偏。解以粗畧則其弊也當爲疎闕。不可稱偏。愚意當釋以粗淺。其弊也偏於繁文。而失禮之本矣。易曰。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樂著大始者。卽上章煖之以日月之謂也。今釋以直畧反。而下文兩著字。乃訓如字。可謂太曲矣。
其聲哀以下四句。合禮樂而言之也。蓋哀也樂也慢易也流湎也。言樂淫之弊也。不莊不安。犯節忘本也者。言禮慝之弊也。註分而言之。恐不然。
姦聲感人而逆氣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逆順之氣成而淫和之樂興焉。所謂惟樂不可以爲僞也。程子曰。天地之間。只是一箇感與應而已。奚獨聲音也哉。
反情和志。不接心術。以樂治心也。比類成行。不設身體。以禮治躬也。此亦合禮樂而言也。
樂由陽來。如春夏之發達。故云樂其所自生。禮由陰作。如秋冬之收成。故云反其所自始。
竹聲濫。訓以擥聚。非也。劉氏釋以泛濫。得之。
聲淫及商。訓以殺伐之聲。是也。註稱貪商之聲。非也。
禮樂不可斯須去身以下三章。極言禮樂之本。聖人體之於身而化行天下。與天地合其德者也。
禮主其減。樂主其盈。言禮樂並行而相濟也。有子曰。禮之用和爲貴。言以樂而濟禮也。又曰。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言以禮而節樂也。可見禮樂之不可相離也。
下章。又言聖人制雅頌被管絃之義。聲與文合。然後可以感發人心。(右樂記)
以其綏復。綏者。所以引車。故死於道者。以是復。讀如字可也。何必緌乎。
庶子者。衆子之謂。安有長於適子耶。齒之云者。位雖尊。不敢先於適子也。
士不祔大夫。古禮之不可行者也。蓋周人貴貴之俗如此。
有大功之練冠。當以練爲句。而曰冠則以大功之麻易之。惟杖屨不易。則屨與冠當相應矣。蓋謂人有三年之喪。當練之時。其冠之布升。視大功之麻。杖屨則不易云爾。以下章父母之喪尙功衰觀之。則可知練時。易以功衰。註說乃謂忽遭大功之喪而降服云者。何其曲爲之說耶。本章元無此意。而似因下章附兄
弟之殤則練冠之語而錯解之也。又復列擧大功爲殤者九條。尤無意義矣。
旣視濯而父母死。猶是與祭也。此亦古今異宜處。
三年之喪。或遺之酒肉則受者。蓋將用以祭奠也。故衰絰而受之。又曰。君賜則不敢辭。受而薦之也。王氏謂以必疾者。曲矣。
期之未葬。不可吊人而於鄕鄰之喪。或可吊也。但不可聽事也。至於功服則可吊。而猶不可執事。則視期喪稍有間矣。註云。此喪旣葬。受以大功之衰。謂以功衰者。恐未然。觀乎下章小功緦執事。則可知功衰之爲大功矣。(右雜記)
小斂衾。君與大夫士皆十九稱。而大斂衣。大夫五十稱。士三十稱。視衣周于身。棺周于衣之語。可謂太奢。棺之大又稱是。則恐非聖人之中制也。
絺綌苧不入者。蓋以當暑。亦用袍故也。後世遂以爲麻布。則可用於斂。而苧布則不可用。未知其義也。
僞荒者。假荒也。旣施黼荒。又以素錦。製假荒以覆之。如今之素錦帳也。乃訓僞爲帷。恐不然。觀乎下章。旣言畫帷。又言素錦褚。則明是二物也。(右喪大記)
祭法。歷敍古聖人之功德。而於舜。乃稱勤衆事。何其
不倫也。然則野死之說。有不足辨矣。(右祭法)
孝近乎王。弟近乎覇。固非知道之言。然王氏謂非孔子之言。則誤解矣。
此篇中子貢問而夫子答一章。乃夫子之言。其下則記者之辭。故下章又以子曰起之。此章則本非孔子之言也。
養。養其口體也。敬。敬其身也。安。安其心也。卒全而歸之也。夫然後可謂盡孝之道矣。(右祭儀)
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勳勞。賜公以重祭。外祭則郊社。是也。內祭則大嘗禘。是也。孔子曰。魯之郊禘非禮也。周公其衰矣。程子曰。成王之賜。伯禽之受。皆非也。按呂氏春秋曰。魯惠公請廟之禮於周天子。使史角往報之。天子蓋平王也。成王旣賜矣。又何請焉。使角往報。蓋未之許也。平王猶之不許。謂成王賜之乎。由此觀之。魯之郊禘。蓋在平王之後也。故夫子嘆周公之衰也。記之所傳。是漢儒之失也。(右祭統)
學詩者。過於溫厚而徑情直行。則其弊也如柴也之愚。學書者。務在知遠而泥於故事。則其弊也如左氏之誣。學樂者。志氣廣博而流蕩無節。則其弊也奢濫。學易者。探賾精微而偏於術數。則其弊也賊害。學禮
者。專主恭儉而文或勝質。則其弊也煩碎。學春秋者。志在褒貶而至於矯激。則其弊也僭亂。(右經解)
不過乎物。物者。事物當然之則。詩云天生烝民。有物有則。如視則當明。聽則當聰。事親當孝。事君當忠。皆有當然之則。雖堯之爲君。舜之爲子。周公之爲臣。不過盡其職分而已。所謂不過乎物也。註云。物者。實然之理。謂之物之理則可。不可直訓物以理也。(右哀公問)
篇末二章。殊無奧義。王氏所謂辭旨散漫。非孔子之言者。是矣。目巧之三字。疑有闕誤。不必强解。(右仲尼燕居)
湯降不遲。詩集註訓降爲降生而謂應期而降也。嚴氏乃云。謙抑降下。敏而不遲者。不成文理。當從朱子之說。
嵩高之詩。雖是宣王時事。言其積累之基。則實自文武。故曰此文武之德也。註乃云。文武無此詩。故取宣王詩爲喩者。不成文理。何其疎耶。(右孔子閒居)
命以防欲。蓋爲中人以下設也。禮者。所以道君子。而刑者。所以馭小民。至於命者。聖人雖不言。而若曰得之不得。有命。夭壽弗貳。修身以俟之。所以正命也者。君子之以義處命也。夫中人以下。見利而忘義。徇欲而無節。如水之趍下。非禮之所可齊。刑之所能禁。唯
使知得失有命。死生有命。而不容人力。則庶可坊之於未然。而人各安其分矣。禮刑者。坊之於外。命者坊之於內。聖人設敎之意。微矣。(右坊記)
以怨報怨。不如以直報怨。註說得之。
與仁同過。然後其仁可知。與觀過斯知仁。語同而意異。蓋謂人之有過。各於其類。觀其過誤。亦可以知其心之所存矣。非謂必待有過。然後始知其仁也。至於下文厚仁薄義厚義薄仁之說。殆是不知仁義之爲一道。决非孔子之言也。下章義道以覇之說亦然。
中心安仁一章。最粹。深得聖人乾乾不息之意。
后稷之爲烈。豈一手一足哉。亦恐非夫子之言。
夏道尊命一章。王氏謂未敢爲孔子之言者得之。下章周民未瀆神。與殷周之道。不勝其敝之說。恐其流於異端矣。
事君遠而諫則讇。亦甚害理。註說是。
不以辭盡人以下五章。深得君子待人接物之道。而至於辭欲巧一句。先儒疑之。然情苟信矣。不害辭之巧。蓋所以導達其情也。非若巧言令色之專務悅人也。
小事無時日有筮者。言只占其吉凶。而不擇夫時日
也。(右表記)
緇衣一篇。語極粹。眞聖人之緖言也。言言必引詩書以證之者。使人稽古而自得也。所謂子所雅言。詩書執禮是也。(右緇衣)
奔喪問喪二篇。極言孝子惻怛痛疾之心。先王制禮飾哀之義。天理人情。曲盡精蘊。非聖人。道不得。(右奔喪問喪)
母死則爲其母之黨服。母死者。謂己母死也。吳說得之。
公爲卿大夫服。錫衰。臣雖朝於君。無免絰。可見古者君臣一體之盛德厚風。而今不可行。惜哉。(右服問)
不加少而爲多。義如不臨深而爲高。謂不待加諸少者。然後知其多也。(右儒行)
射義。或曰舍也。訓以止。殊無義。似是縱舍之義。詩云舍矢如破。(右射義)
乘禽五雙。如畜馬乘發乘矢之乘。當訓爲四禽。註謂乘行羣匹之禽。未可曉也。豈謂乘禽五雙之太多耶。餼諸侯之禮。日二十禽。何云多也。
聘義末章。結之以子貢問玉。而極言玉之德者。蓋以朝聘之禮。非玉不成。君子之德。必比於玉也。亦可見
古人文章之不苟而有法也。(右聘義)
服問,間傳,三年問,喪服四制四篇。言居喪制服之義。冠昏,飮射,燕聘六篇。言以禮化俗之本。極深而粹。優優大哉。明是三代之遺書也。至於深衣投壺二篇。雖是儀文小節。而精微奧雅。决非後人所能杜撰。獨儒行一篇。語多夸大。恐非聖人之言。(右十三篇總論)
讀韓子
蘇黃門。讀元和盛德詩曰。此特憲宗。命崇文誅一劉闢耳。其何瑣屑之甚。詩載伐崇伐紂。固自有體。謂之造語工則可。謂之得雅體則未也。亦其少年所爲文也。朱子辨之曰。公時年四十。不可謂少。大抵德不足則夸。憲宗功烈固偉。比文武則有間。王荊公嘗論詩曰。周頌之詞約。約所以爲嚴。德盛故也。魯頌之詞侈。侈所以爲夸。德不足故也。是詩其魯頌之類歟。愚謂蘇氏之言。大體則得之。然韓子非昧乎此也。當此之時。唐失其馭。僭亂半天下。憲宗甫嗣位。首平蜀。慨然有興衰撥亂之志。韓子於是作詩以頌之。畧於戰功者。言執之易也。詳於獻馘者。言殛之嚴也。至敍其投水就擒。孥戮臠斷之狀。歷歷如畫者。將以照耀天下之耳目。使夫負强逆命之類。墮膽褫魄。革心頓顙。惟
恐後耳。夫詩之爲敎。主於感發懲創。或簡或繁。不一其體。唯其時爾。朱子之引魯頌爲喩。眞善說詩矣。
拘幽操曰。臣罪當誅兮。天王聖明。程子引徐仲車言曰。退之此語。可謂知文王之心矣。如凱風詩。母氏聖善。我無令人。重自責也。愚謂天下無不是父母。文王之心。固當負罪自讁。而至稱紂以聖明則過矣。舜之號泣于旻天曰。我共爲子職而已。父母之不我愛。於我何哉。此眞聖人性情之正也。余故曰。韓子此詩。謂得文王之心則可。謂得文王之言則未也。
南山詩首二句十字而九爲平聲。古詩雖不拘聲律。而韻語固不合如此。第三句曰。東西兩際海。關隴何嘗有海耶。雖極言其廣大。而終非記實之言。未若老杜之史乎詩也。
履霜操。哀而慕。怨而自訟。其小雅之流乎。
上宰相第一書。引洪範而康而色。曰予攸好德。汝則錫之福。曰是與善之辭也。古註云。汝當安汝顔色。以謙下人。人曰我所好者德。汝則與之爵祿。與蔡說不同。然此註恐是。
答李翊書曰。惟陳言之務去。戛戛乎其難哉。其觀於人。不知非笑之爲非笑也。蓋陳言者。陳故凡常之言
也。故其答劉正夫書。亦曰夫朝夕所見者。人皆不注視。及覩其異者。共觀而言之。夫文豈異於是乎。此韓子爲文之法也。後之說者。乃謂陳言者不切之言。非知言者歟。
又曰。氣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畢浮。氣之與言。亦猶是也。文章之妙。盡於是矣。故善爲文者。先養其氣。蘇子瞻曰。昌其詩。不如昌其氣。
代張籍與李浙東書曰。當今盲于心者皆是。言不可若是其幾也。
與馮宿書曰。桓譚以楊雄書。勝老子。老子未足道也。子雲豈止與老子爭彊而已乎。此未爲知雄者。其弟子侯芭頗知之。以爲其師之書勝周易。然芭之他文。不見於世。不知其人果如何耳。蓋韓子推尊楊氏。以接孟子之統。則謂之老子不足道固也。至引侯芭之言。謂勝周易。則不亦溢乎。然末乃云。不知其人如何云。則其亦有抑揚之意也歟。
余嘗謂西京之文。賈太傅實倡之。學術本三禮。文辯似管韓。詞賦似屈宋。蓋識高於兩司馬。而才調亦不遜焉。韓子之送東野序。歷敍前代以文章道術鳴者。於漢則只擧司馬遷,相如,楊雄。而不及賈生。何也。豈
以得年少而未富於撰述歟。文章高下。本不在多少也。於唐則擧陳子昂,蘇源明,元結,李白,杜甫,李觀。而不及柳宗元,劉禹錫。豈謂文章不若數子也。意者。薄其人而抑之歟。又下及於孟郊,張籍,李翺。則劉與柳獨不屈乎。此所謂附驥而名益彰者也。
答孟簡書曰。韓愈之賢。不及孟子。及答呂山人。乃曰。如僕者自度。世若無孔子。不當在弟子之列。其自任之重如此。
送許郢州序曰。凡天下之事。成於自同。敗於自異。爲刺史者。恒私於其民。而不以實應於府。爲觀察者。恒急於其賦。而不以情信乎州。誠使刺史不私於其民。觀察使不急於其賦。刺史曰。吾州之民。天下之民也。惠不可以獨厚。觀察使亦曰。某州之民。天下之民也。斂不可以獨急。如是而政不均。令不行者。未之有也。此言深得治體。切中時病。爲方伯守宰者。所當銘之座而爲之誡也。
送董邵南序云。爲我吊望諸君之墓。而觀於其市。蓋謂燕市也。然樂毅卒於趙。墓在邯鄲西數里。則所謂其市者。抑趙市歟。趙市無狗屠者。則燕也。非趙也。豈韓子誤耶。然旣曰燕趙之士。則雖趙。亦可吊耶。
送竇從事序。歷敍山川風俗及刺史辟署交遊賦贈之盛。而於竇平則只曰。以文辭進一句而已。古人之不苟譽人如此。
送齊皥下第序曰。古之所謂公無私者。其取捨進退。無擇於親疎遠邇。惟其可焉。故爲君不勞而爲臣甚易。及道之衰。上下交疑。於是乎擧讎擧子之事。載之傳中而稱美之。見一善焉。若親與邇。不敢擧也。見一不善焉。若疎與遠。不敢去也。於是乎有違心之行。怫志之言。內媿之名。膚受之訴。不行於君。巧言之誣。不起於人。嗚呼。直道廢而嫌疑起。疑生於嫌。詐生於疑。上下交相詐。而矯情賊恩之風行。所謂率天下而僞也。余於韓子之言。重有感也。
盤谷序。李愿所稱大丈夫者。盛言得志貴顯之事。秖可夸耀於街童野婦而已。識者視之。曾不滿一笑。其猶景春之目儀,衍爲丈夫者歟。歌詩皆韻語。而惟窈而深。廓其有容。不叶。故註。以詩七月。易恒卦小象。證之。按七月詩。鑿氷沖沖。與納于凌陰。叶韻。註云。陰於容反。恒小象。深與中叶。容與禽叶。蓋古韻如此。近世華音。多以侵覃。叶眞文。古今音韻之變如此。
贈張童子序。言唐選擧之制甚詳。其周禮造士之遺
法乎。
祭田橫文曰。自古死者非一。夫非一者。不可一二計。而猶可以數窮也。古今死者。豈可求其數耶。是文字之病也。若孔子之言則曰。自古皆有死。
歐陽詹哀辭後識曰。愈之爲古文。豈獨取其句讀不類於今者耶。思古人而不得見。學古道則欲兼通其辭。通其辭者。本志乎古道者也。此韓子爲古文之本旨也。然求通乎辭。將以達其理。不得於理。則空文而已矣。故易傳曰。修辭立其誠。禮記曰。情欲信。辭欲巧。蓋修辭者。將以立乎誠。巧辭者。將以信乎情。言不修則無以合理。辭不巧則無以盡意。此古昔聖賢立言。所以明道。而有德者必有言也。自夫孟子沒而道術弊。諸子者各以其學。筆之書而授其徒。及乎秦。滅典籍而殺儒生。士失師。人異學。治經術者。泥於訓箋。業文辭者。專於詞章。文與道遂異門。而能言之士。未必知道。尙德之彥。未必有文。此由道之不明學之不傳也。孔子嘗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行有餘力。則以學文。其敎人則曰。文行忠信。或先行而後文。或由文而踐行。交相資也。其選及門之賢。文學列於四科。由是觀之。聖人之敎。未嘗不攻乎文。特有內外本末之分
耳。惡可捨文而求道哉。杜子美文士也。其言曰。文章一小技。於道未爲尊。文章何嘗爲小技哉。但比之道。則未可競尊也。然彼所謂文章。蓋見後世浮華無實之辭爾。是豈足稱文章哉。若韓子者。信乎通其辭矣。於理則猶有未達者焉。未若孟子之辭與道兩至也。韓子若及孔門。則其在游夏之間歟。荀與楊。未足多也。
唐高宗名治。故唐人諱治。易之以理。如易虎以武。易世以代。易丙爲景也。諱辨曰。漢諱呂后名雉。爲野鷄。不聞又諱治天下之治爲某字也。夫嫌名。固不當諱。其可直書先君之名而不諱耶。恒言猶可諱。况以諱爲辨之文乎。或據周公作詩。不避昌與發之例歟。然時人方以晉與進之不諱。謂將得罪。則不宜又犯君諱而重速罪也。是未可曉也。然平淮西碑。亦曰。遂開明堂。坐以治之。韓子則終守臨文不諱之禮耶。或言唐人國諱限以七世。憲宗之去高宗。過七世。故韓公不諱治字。元白之詩。皆用治字。理似有據。又云。康王釗之孫。實爲昭王。史記昭王瑕。卽康王太子也。乃稱康王之孫何也。無乃傳寫者之訛耶。是又不可以不辨。
韓子平生以闢佛自任。而乃爲武侍御。作吊畫佛辭。何也。武君始聞浮屠者之言。憮然辭曰。吾儒者。其可以爲是。其言誠正矣。後乃悔而從之。則可謂執德不固。韓子當闢其誕而開其蔽可也。反從而爲之辭。不幾於敎猱升木耶。然末句云以妄塞悲。殆亦有微意存耶。然猶不如默之无咎也。
劉統軍碑銘曰。旣長事官。註云。事當作士。士官謂工部尙書也。按周禮冬官曰。事典事官。正謂工部也。夫士者。臯陶之職。乃古之刑官也。註說。未知何據。
王適墓誌。敍其誑取侯處士女事。始末極詳。此乃放誕無行之甚。小數欺人之類。立言君子之所羞道也。昔太史公。敍相如文君事於本傳。識者猶或譏之。况可誌其墓乎。然文則誠工矣。是不免文人習氣耶。
孟貞曜誌。專效左氏。
羅池廟碑辭。說者謂可與屈子方駕。信矣。朱廷玉乃謂得春秋之義。曲爲之解焉。鑿矣。韓子用意。豈若是流巧耶。秔稻充羡。蛇蛟結蟠。註者以爲秔稻之穗如蛇蛟者。尤爽。此言蛇蛟蟠蟄。不爲民害。如盤谷詩。虎豹遠跡。蛟龍遁藏云爾。
黃陵廟碑。引郭璞,王逸之說。皆辨其謬以爲舜死蒼
梧。二妃從之不及而溺者。爲不可信。而乃曰。舜有天下爲天子。二妃之力。宜常爲神。食民之祭。今之渡湘江者。莫不進禮於廟下。夫二妃者。天子之配。當與舜帝並食於姚氏之廟。今乃獨祠於沅湘之間者。必有其由然矣。韓子乃云。宜常爲神。食民之祭。固也。神焉何必於湘水。祭焉何必於湘民耶。韓子之辨。吾未見其明晢也。及祭張署則乃云二妃行迷。淚蹤染林。何也。
柳子厚誌。敍其得罪事。止云例出爲刺史。又曰例貶。又曰例召而已。深得微婉之法。而下云前時少年。不自貴重顧藉。又曰。在臺省時。自持其身。已能如司馬刺史時。亦自不斥云。則言外之意。亦可見矣。篇末。敍子女而不言娶某氏。何也。子厚死時。長子始五歲。季子始生焉。則其妻乃南遷後所取也。其與許京兆書云。荒陬少士人女子。無與爲婚。嗣續之重。不絶如縷。蓋於其後竟取南女而非士族。故畧之歟。然子厚貶時年近四十。則必有初娶之室。而並不著何也。
石處士隱居嵩洛。不仕者十年。烏大夫聘之以禮。則出而應之可也。至若不告於妻子。不謀於朋友。今日受書幣。宵已戒行李者。不旣銳於進乎。韓子始則借
從事之言而稱其賢。終又設執爵者之言而祝之也。言去就者至於再。抑有微意於其間耶。
毛穎傳。雖是寓言。然其曰明眎八世孫䨲。世傳當殷。稱以八世者。謂自禹至殷之間歟。下云騎蟾蜍入月者。似指羿妻姮娥。而窮羿乃夏時人。則何謂之當殷耶。或曰。羿是堯時射日者。而非窮后則又不可謂殷也。俱未可曉。
復讐議曰。律無其條。非闕文也。蓋以爲不許復讐。則傷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訓。許復讐。則人將倚法專殺。無以禁止其端矣。丁寧其義於經。而深沒其文於律者。其意將使法吏。一斷於法。而經術之士。得引經而議也。斯言也。眞得聖人制律之意。王者用法之術矣。可謂發前人所未發也。
錢重物輕狀。深得救弊之要。其曰。五穀布帛。農人之所能出也。工人之所能爲也。人不能鑄錢。而使之賣布帛穀米。以輸錢於官。是以物愈賤而錢愈貴也。今使出布之鄕。租賦悉以布出。緜絲百貨之鄕。租賦悉以緜絲百貨。去京百里。悉出草。三百里以粟。五百里之內及河渭。願以草粟租賦悉以聽之。則人益農。錢益輕。穀米布帛益重。誠得禹貢制賦之意。達於爲治
之本矣。其下二條。俱中事宜。而至於更其文一條曰。使一當五而新舊兼用之。凡鑄錢千而費千。今鑄一而得五。可立多也。蓋出子母輕重之遺法。然費千而得千。尙有盜鑄之弊。况鑄一而得五乎。奸民强藩之私鑄擅利者。將接跡而不可御矣。吾恐錢愈重而物愈輕也。
佛骨表曰。漢明帝時。始有佛法。註引劉向列仙傳。有佛經之語。而三寶記。稱周時已流釋典。漢武時。得昆邪金人之神。祭不用牛羊。惟燒香禮拜。及掘昆明池。得黑灰。東方朔云。可問西域道人。以爲中國有佛已久之證。所引諸家。雖各有據。皆出稗家。未遽徵信。告君之言。當以正史爲正。
潮州謝表。論者謂以封禪諛帝。固是爲賢者責備也。然其言曰。臣酷好學問文章。爲時輩所見推許。於當時之文。亦未有過人者。至於論述陛下功德。編之乎詩書之策而無愧。措之于天地之間而無虧。雖使古人復生。臣亦未肯多讓云者。其自任之重自處之高。可謂特立千古而豪偉。亢厲之氣之九死而不挫。蘇子所稱參天地關盛衰。浩然而獨存者。非歟。
論淮西及鹽法事。宜並皆中機要切事情。孰謂儒者
之疎於時務乎。是知政事實本於經術也。
上崔虞部書曰。行之以不息。要之以至死。不有得於今。必有得於古。不有得於身。必有得於後。此所謂任重而道遠者也。士之志於道者。當如是矣。
答劉秀才論史書。行文極肖子長。其言曰。凡史氏褒貶大法。春秋已備之矣。後之作者。在據事跡實錄。則善惡自見。此司馬氏之志也。夫筆削者。游夏之所不敢與也。况去聖人遠者乎。故後春秋而作者。實錄而已矣。然實錄有二難。傳聞之易。訛則失之誣。諱怨之難。犯則流於諛。誣與諛者。天降之罰矣。直而不回者。又獲罪於人。悲夫。韓子所稱不有人禍則有天刑者。非過語也。執史筆者。可不愼哉。
五原之說。識正而言粹。旨奧而辯宏。其孟氏之流亞乎。荀楊董王。皆當斂袵而朝矣。
博愛之謂仁。先儒謂之無頭之學。然周子亦嘗曰愛曰仁。不以辭害意可也。下乃云以之爲人則愛而公。以之爲心則和而平。固已包乎心之德矣。及引大學明明德。至於正心誠意。以示聖人相傳之大法要道。而結之曰軻之死不得其傳焉者。其有孟子承三聖之志也歟。
言性之目曰仁禮信義智。後孟氏而言性者。無人乎及此。蓋性者。不可見也。人無得而名之。故斯有善惡之訟焉。今乃識其實而名其德。析而言之。則仁也。禮也。信也。義也。智也。合而言之則曰。性也。猶天之有元亨利貞。合而言之則道也。仁禮信義智無有不善則性豈有不善者乎。人知仁禮信義智之皆善。則知性之純乎善矣。故名者表其實也。擧其名則知其實矣。彼荀之惡。楊之混。奚辨之多爲。惜乎以三品之說眩之也。所以不若張程氏之明且備也歟。
帝之與王。其號各殊。所以爲聖一也。一言勝老子五千言。
一視而同仁。篤近而擧遠一言。斯可以並距楊墨乎。對禹問曰。堯舜之傳賢。欲天下之得其所也。禹之傳子。憂後世爭之之亂也。以是說與孟子辨。然禹未嘗傳子也。其薦益於天。如堯之於舜。舜之於禹。將以致天下也。及禹之歿。天下不歸益而歸啓。是天之與啓也。非禹之傳子也。孟子所稱天與子則與子者。謂其莫之爲而爲。非人之所能爲也。庸可謂求其說而不得耶。
原鬼曰。鬼無聲與形。安有氣。夫鬼神者。陰陽之屈伸
也。謂之無形與聲則可。不可幷謂之無氣。特有聚散之殊耳。
守戒曰。天下之禍。莫大於不足爲。旨哉言也。夫兵敗於玩。邦覆於忲。病生於不戒。患成於不虞。易曰。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旣重其門矣。又擊柝焉。豫之至也。
釋言之辭。奇儻弘肆。抑揚不窮。其猶孟子之雄辯乎。其曰。市有虎。聽者。庸也。曾參殺人。以愛惑聰也。巷伯之傷。亂世是逢也。自成韻語。又得易象之法。
四言者。文章之祖也。詩三百後。惟韓子得其宗。元和詩。富而縟。其三都之流乎。平淮西。麗而莊。其兼有嶧山碑,封禪頌之長乎。羅池辭。奇而奧。其楚人之音乎。鄆谿詩。華而有則。簡而思永。渢渢乎大雅之遺也。至若琴之操。溫如其風兮。幽如其騷兮。穆如其頌兮。美矣至哉。無餘憾矣。觀於是乎止矣。
石鼎聯句。說者謂皆韓公自作。而假托三人以寓言者非也。軒轅者。韓字也。彌者。愈之釋也。愈字中。含明字。卽公姓名也。今覽其詩。彌明之作。非韓公筆力。不能也。至於二子之作。氣弱而意淺。决非公口中出。蓋公與劉侯二子。共賦石鼎。而匿其姓名。稱以道士爲
之。戲耳。所謂英雄欺人也。侯喜。卽是公所嘗薦揚文行者。今乃調玩若此。張文昌所稱無實駁雜之譏者。其指此類也歟。
余讀孟東野誌。見古人交道之重。與有唐士大夫風義之敦也。東野一窮儒耳。歿無子。二弟皆在江南。韓子走位哭。召張籍。會哭如親戚。興元尹。賻以幣來。商家事。樊宗師。告葬期徵銘。棺斂葬祭。皆出朋友之手。又從而私諡之。又有卹其家者。嗚呼篤矣。杜子美嘗爲詩稱開元之盛曰。宮中聖人奏雲門。天下朋友皆膠漆。夫言治功之盛。獨擧友道之篤何也。蓋朋友於五倫。非天屬也。最疎而輕。人於疎且輕而能篤。則重且親者可知也。孟子曰。未有義而後其君者。寧有篤於朋友而不忠於君者乎。韓張諸公。可謂君子其人而聞其風焉。庶使薄俗敦而禮敎興矣。噫。觀乎友道。斯可以卜治化之盛衰。若杜子者。亦可謂識爲治之本矣。
雜識
左傳周襄王。不許晉文公請隧章。首言先王之定䂓制明等威。次言天子之服物采章。不可凌犯。次言晉功當酬而亦不敢私。次言犯禮則犯分。以折其僭越
之志。又一轉。辭益嚴。義益正。末乃直言不可許之意。申言一句。嚴於鈇鉞。
襄王止晉殺衛侯章。首言政以順理。下不敢違。不但謂自天子出。次言君臣之分。截然不可爭。終言再逆。一節深一節。
定王使王孫滿。對楚子章。首言天命有德。不可以力取。次言失德則墜命。申言在德。不在鼎之證。末言周命未改之意。以折覬覦之心。
定王辭鞏朔獻齊捷章。首言獻捷之制。次言齊捷之不當獻。次言獻非所獻。人非其人。總言二者。俱不當受。末又請伐齊之由。以防其專擅之漸。旣不親受。又降其禮。貶其罪也。
景王使詹桓伯責晉章。首言天子無外。以正爭界之非。次言藩屛之義。以明挾戎犯周之罪。申言遷戎之失。已啓今日之漸。又言今日之擧。實得罪於后稷。末言分義之嚴。凌犯之罪。一以責之。一以勉之。叔向之引罪。宣子之改圖。所以使晉繼覇也。
敬王告晉請城成周章。首言王室之難。次言晉侯之功。旣勉以纘先侯之業。申勸以修先王之績。
漢高帝入關告諭文。文堇百餘言。凡五轉。首言秦法
之苛。以吊民怨。次言當王關中。以定民志。次言約法除殘。以慰民望。次言擧義之意。以明己心。終言還軍之由。以釋羣疑。
孟子曰。伯夷。聖之淸者也。柳下惠。聖之和者也。王世貞以爲伯夷。淸之聖者也。柳下惠。和之聖者也。然則孔子。當稱時之聖耶。
孟子於齊王。餽兼金一百而不受。於宋。餽七十鎰而受。於薛。餽五十鎰而受。註古者。以一鎰爲一斤。金二十斤云。是五十鎰。爲金一千斤。以兩計之。一萬六千兩也。以薛之小。安得黃金一千斤耶。馬史駐二十兩爲鎰。此說近是。
朱子易贊曰。降帝而王。傳夏歷商。有占無文。民用弗贊。以爲二易無繇辭也。或云春秋左氏傳所載繇辭。與周易不同者。盖夏商之易也。世俗所傳歸藏易。僞書也。見吳澄周易纂言。按周易未出。當用夏商之易。其後三易並用。周易行。二易廢。
易有七八九六四爻。但繫九六者。擧隅之義也。故發其例於乾坤曰。用九用六。用其變也。亦有用其不變者。春秋穆姜。遇艮之八。是也。今以艮言之。二爻獨變。則名之六。餘皆變而二爻獨不變。則名之八。國語晉
公子得貞屯悔豫皆八註。震下坎上屯。坤下震上豫。此兩卦在屯爲貞。在豫爲悔。八謂震兩陰爻在貞在悔。皆不動。故曰八。
九家易。京房,馬融,鄭玄,宋衷,虞翻,陸續,姚信,翟子玄,荀爽。或云淮南王。聘明易者九人。撰道訓二十篇。號九師易。荀爽爲集解。其書已亡。朱子據釋文所引數語耳。
天地八陽圖。日本異書也。
書曰。若虞機張。往省括于度則釋。機者弩牙也。牙之所以過弦也。括者。矢之尾。末歧而爲二。可以御弦也。度者立爲分寸。使可準望以求正鵠所在。故必待其尺寸之實力。始可發也。虞者。度也。往者。矢尙在弦。未離弓臂。爲其目力已注于機。卽爲往也。欽厥止者。虞度機牙之時。所止已定也。釋者。發機激之時也。目注于此而擬度及彼。是爲往省也。故矢末曰括。括旁曰疑。
詩睍睆黃鳥。楊用修言古註云。是色也。非聲也。下句云。載好其音。此言其聲也。或曰。睍睆皆從目。謂目之流眄也。按曲禮曰。華而睆大夫之席。睆者。言席之美也。楊說爲得。
三壽作朋。集註曰。未詳。按文選東京賦。送迎拜于三壽。註云。三壽。三老也。引蔡邕獨斷天子送迎三老。至家而獨拜。又以毛詩三壽作朋。以證之。
春秋星隕如雨。左氏謂與雨偕。穀梁謂旣隕而復雨。皆非也。公羊曰。非雨也。魯史曰。雨不及地。天而復雨。孔子修之曰。如雨。盖謂星自上而下。如雨也。
程本曰。神宇泰定而精不搖。其格物也明。其遇事也剛。格物二字。始見於諸子。朱子之解大學。源於此。可破諸儒之訟。
史記曰。居之一歲。種之以穀。十歲。種之以木。或解之曰。韻書穀楮也。詩云。其下維穀。殷時祥桑穀共生于朝。是也。與禾穀之穀不同。盖一年之利莫如農。則今訓以爲楮。恐不然。
李曰。蜀道難。唐詩解以爲玄宗幸蜀。太白作此詩。首言蜀道之難。非天子所宜幸。末言蜀中險惡。非王者所宜居。盖欲乘輿速反。夫玄宗幸蜀。非得已也。何必言難易。恐不如本註之爲得。
武元衡詩云。劉琨坐笑風生苑。謝眺裁詩月滿樓。評之者。笑作嘯。是盖用劉琨長嘯。郤胡騎事也。苑。或作席。楊愼曰。風生苑。作風淸塞。爲是。風淸塞。大不及風
生苑。評詩之難如此。
王半山題畫詩云。方諸承水調幻藥。灑落生綃變寒暑。李芝峰云。方諸。鑑也。周禮司烜氏。以鑑取明水於月。楞嚴經諸大幻師。求太陰精。用和幻藥云。幻師。蓋謂畫師。幻藥。蓋謂采色。太陰精。蓋謂水也。夫幻師者。韓子所云釋氏善幻多技之謂。太陰精。卽方諸水也。若謂畫師調采。則何水不可乎。
小說言。漢趙過始爲牛畊。前世蓋皆人畊也。按山海經曰。后稷之孫叔均。始作牛畊。
宋小說曰。燕北風俗。不問士庶。皆自稱小人。今我國人對尊者。自稱小人。蓋出於此。或曰。漢任尙代班超謂超曰。小人猥承君後云云。小人之稱。蓋自漢始也。孟子云。庾公之斯曰。小人學射於尹公之佗。不但自漢始也。
東史會綱云。夷齊旣去中國。若返歸鄕國。則更似有嫌。故自故國而東出。與箕子相從。畢命于我首陽。今海州首陽山。多產薇蕨。豈墨胎之所採歟。
會綱又云。孔子曰。小連大連。東夷之子也。蓋殷周之際。東夷之入居中土者多。如有善行之可稱。則聖人必不遺矣。嘗觀淸人連國柱所著。卽遼之廣寧人。爲
二連之後。自號爲三韓。則其意取我東也。廣寧在箕子封域。二連亦爲箕氏之民歟。蓋海州。又有二連遺址。至於立石以表之。正合於東夷子之言。連國柱之自號三韓者。亦不誣矣。
東史太白山考云。輿覽江東縣。有大朴山。下有大塚。世傳檀君墓。今土人以大朴爲太白。余嘗宰江東。有檀君墓在邑五里許。小如民塚。决非王者之葬。而主山曰。大朴。特一小山。决非太白山也。豈檀君後世嗣君。葬於是而通稱檀君墓歟。况太白。是檀君降生之山。何必死葬於是耶。
我東詩學。自來鹵莽。近世亦多有以詩擅名者。而非宋則明。調格甚低。間或有自詡以唐調者。而率皆依樣葫蘆。則是乃死法也。
古之工於文者多矣。而長卿。病於澀者也。故沉筆致腐。枚叔。神於速者也。故妥帖成篇。平子硏京十年。太中錄都一紀。子建七步成章。子安一筆萬言。澀與速也。雖有遲速之異。而皆歸於工矣。然若於硏鍊磨潤。被金石流管絃。傳之萬世。俾後裔誦慕之。以爲不朽之業。則雖遲澀。亦無傷也。至於臨戎走檄。軍國詔箋。對擧應制等處。則誠非速文走筆何以辦是。余則以
爲速而工。則固勝於遲而工。與其遲而工。寧速而拙。然爲學則不然。無因循無躐等。以遵序蓄涵。乃爲得之。雖欲速妄進。至於半塗而廢。則成器也小矣。不幾於速而拙耶。反不如遲而工。爲文爲學。其不同如此也。
科文者。別無調格。以美麗富贍爲主。吾少時讀八都賦。皆成誦。其後入塲屋。無論題之難易。一筆成篇。句作翩翩。如有神助。其他行文詞賦。皆無艱澀底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