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588
卷9
曲禮上
毋不敬。(止)安民哉。
毋不敬。儼若思。安定辭。成己也。安民。成物也。成己成物仁也。仁則禮在其中矣。
欲不可從。
從。自古註釋如縱。恐如字讀爲是。如從心所欲之從也。人欲無竆。苟皆從之。不可勝矣。
行脩言道。禮之質也。
自毋不敬至此。皆溫恭不苟之事。恭近於禮。不恭違拂人道。苟者欲也。從欲滅絶天理。必溫恭必不苟然後。可以學禮。遠恥辱矣。
越國而問焉。必告之以其制。
以其制之其字觀。則其制當爲大夫七十者之制也。國之老成。四隣所仰。故有越國而問之者。必告之以其制也。如曰夫子之家事治者是也。
食饗不爲槩。
槩猶梗也。爲槩。猶言主梗也。意者槩者古必有其名歟。
入戶奉扃。
註說本於古註。盖謂古必有關木。而後世或無之。故雖
無扃。必兩手當心。如奉扃然也。恐未安。小學栗谷註。兩手奉戶。置扃之處。不敢放手排闥也。事理文理俱順。
客踐席乃坐。
註。以乃坐屬主人未安。上必以主人及客。逐句歷擧。則於此何獨不擧主人字乎。竊意踐席。乃踧踖不安貌也。謂未敢遽坐。先作踧踖不安之狀而乃坐也。
侍坐於所尊敬。無餘席。
此與虗坐盡後意同。謂坐邊於席。不使有餘也。古人所謂膝席。當如此也。
斂髮毋髢。
鄘風曰不屑髢也。此章盖謂斂髮而不使其形如髢也。非謂不使垂也。此段承上文。文勢似當如此。
不以隱疾。
鄭註曰隱疾。衣中之疾。謂若黑臀黑肱矣。恐太深。然則騈指眇目觖唇蝎鼻。皆可名乎。
水潦降。不獻魚鼈。
降者方至之謂也。非已盡之謂也。水潦旣降。川澤漲溢。魚鼈難得。故不獻也。
博聞強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謂之君子。
博聞強識則鮮能讓矣。善行可暫。而能不怠者鮮矣。非
君子孰能之。
君知所以爲尸者則自下之。
此恐言君若知某人之爲尸。尸者先自下之。以辟君也。
君子戒愼。不失色於人。
與表記文同。表記又曰不失口不失足。此則只言其不失色也。
曲禮下
執天子器則上衡。
鄭註曰此衡謂與心平。然則上篇奉席橋衡。亦當如此看。
已孤暴貴。不爲父作謚。
陳註引周室追王之事爲說牽強。追王而不作謚。古禮有不可知。未知何爲而然。今以此爲此經之證。極相反。夫周之王業。自太王,王季基之。故詩曰實始剪商是也。此與暴貴者異矣。此章言其暴貴者爾。
振書端書於君前。有誅。
曰振則振之之前。有塵可知也。曰端則端之之前。不正可知也。故陳註曰每事當謹之於素也。
鞮屨。
按周禮有鞮屨氏。與此不相屬。陳註引之者。只取鞮屨
之義。
婦人不當御。
諺讀誤。當如妾御當夕之當。大抵陳註往往未瑩。致諺讀有失。
還辟。
與投壺盤旋曰辟。語勢同。
天子建天官。(止)六典。
周禮天官。太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一曰治典。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二曰敎典。以安邦國。以敎官府。以擾萬民。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五曰刑典。以詰邦國。以刑百官。以糾萬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此天官之六典。則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大士大卜。與周禮不合。故鄭註此盖殷時制也。周則太宰爲天官。太宗曰宗伯爲春官。太史以下屬(屬下似漏焉字)。按春官屬。有太史大祝大卜而無大士。更按大史職掌建邦之六典。
相見於郤地曰會。
郤隙通。郤地。乃兩國之間隙之地也。兩君相見於兩境居中之地。謂之會也。
君子不親惡。
此一句不屬於上下文義。恐他章錯簡亂脫在此。䟽說及呂氏說有異同而皆不通。按明谷類編。以此句與坊記好德如好色。合爲一段。揷入於曲禮上。
犬曰羹獻。
儀禮有羹定之文。鄭註。羹犬羹也。文羹從犬。古者惟犬以爲羹也。
天子視不上祫。
上文曰提者當帶。又曰士則提之。夫帶當無骨者。戒其不下於帶。則其視之低可知矣。綏如字。冠纓也。言其視垂如綏然也。衡視平視也。視五步則盖高矣。位愈高而視愈低也。䟽曰此一節。論天子以下。其臣視君。尊卑有異之事。竊恐未然。古人尊其瞻視。故曰目容端。曰視瞻無回。曰式視馬尾。立視五巂等語。不可勝數。此章以文勢觀之。明是各言其目視之儀也。䟽又於上於面下於帶之釋。則引邾子執玉高。魯公受玉卑以明之。何其當下相戾耶。○更按此章。當與篇首執天子之器章參看。其高下之節可詳也。
檀弓上
古不脩墓。
此應古也墓而不墳而言。傷其不能遵古道而封之。以致崩毁也。註說未長。
進使者而問故。
按奔喪曰哭盡哀問故。孔子之哭子路。盖用此禮。
魯人朝祥章。
三年之喪。亦已久矣者。言凡民能爲三年之喪。亦已賢矣。責之不可無已也。踰月則其善也者。言君子之道。又異於凡民也。恐子路遂以朝祥暮歌爲可。故爲此言也。盖在常民則如彼。在君子則如此也。
瞿然曰呼。
呼者。使之更高聲以言也。註說雖本於古註而未可從。○余初將白本讀。便認其爲高聲更言。後看陳註及古註䟽以疑之。後看禮記補註。則錄滄溪說如淺見。而大以爲非力主古註。不能自信。更加玩繹看看。只是高聲更言之意也。
爲爾哭也來者。
言爲爾之哭也而來者。是爲爾而來。當拜之也。
夫明王不興。而天下其孰能宗予。
註說儘當。鄭氏所釋亦如此。勉齋黃氏駁之以爲其孰能宗予。但言無人尊己之道。似順便而却少味。
曾子吊於負夏章。
曾子吊負夏之人。主人旣祖塡池。以曾子之吊故。推柩而反之降。婦人亦使受吊。榮之也。行禮行吊禮也。且胡爲其不可反宿也者。竊意主人旣祖而反柩。則不可不復祖也。故今日姑反宿。而明日復行祖。乃發也。故從者疑反宿之非禮。而曾子言其不爲非也。劉氏解降婦人。全無着絡(四字更考本註)。可貞。○按曾子問。孔子曰。柩不可以反者也。然則曾子此語。殊可疑。
曾子襲裘而吊。子夏裼裘而吊。
想亦同吊於負夏之時也。
毁竈而綴足。
以掘中霤毁宗躐行等類觀之。則毁竈亦臨用。毁而用之明矣。吐當曰毁竈爲也(爲也是吐也。當書如小註例。)。陳註未瑩。故諺吐致誤。
公叔文子升於瑕丘章。
註曰刺其欲害人良田。未知何見而爲此說耶。公叔文子。時人以爲不言不笑不取。孔子雖不許其然。第其爲人必廉介則有餘也。必不爲此等事矣。請前之義。禮記類編曰。文子衛之賢大夫。於伯玉爲先輩長者。故云夫子欲葬於此。則我願葬於其前。以爲依歸之地。類下從龍逄,比干之語也良是矣。禮記補註曰。按朱子次傅丈
詩曰曾向瑕丘獨請前。類編說。能與之暗合云。○文子名拔。按論語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章註曰。公叔文子。衛大夫公孫枝也。未知何者爲是乎。按左傳季札適衛。說蘧瑗,公叔發。林氏曰。公叔文子拔。與發音同。拔字恐是。
擧者出尸出戶。
尸。古經作戶。我東諸儒從之良是。
二夫人相爲服。
二夫人。猶言二人。
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
受。猶言承我也。言姑娣妹之夫。代我而服杖朞。故我則薄也。方氏之意如此。
曾子與客立章。
陳註曰其徒。門弟子也。次。其人所寓之舘舍也大誤矣。鄭註曰徒。謂客之旅。當從之客。盖舘於曾子之家者。而徒是客之從者。未必是卑下者也。其人之欲出哭於巷。爲不安於心。亦其宜矣。若是舘於他人者。主人之意有不可知。不應使之爲也。
爲孟虎齊衰。(止)叔父也。
此章疑有闕誤。文同義殊。恐無是理。
專以禮許人。
專。猶擅也。
有殯。聞遠兄弟之喪。
此遠兄弟。與遠兄弟終無服。皆所居之遠也。
唯天子之喪。有別姓而哭。
如春秋傳所謂不敢與諸任齒者是也。
國亡大縣邑。(止)太廟。
大全。國亡下小圈斷句。諺讀。國亡下吐作是於等(三字吐亦書如小註。他倣此。)。大誤矣。大縣邑公卿大夫士云云。旣全不成語。且若國亡。眞所謂皮之不存。毛將安傅。雖欲哭之。安得以哭之。斷句於大縣邑下。着是於等吐爲是矣。䟽曰國亡大縣邑者失也。國之軍敗亡。失土邑也。據此則益明。
祥而縞。是月禫。徙月樂。
陳氏誤以此段連讀。故從馬氏之說非也。祥而縞。當別爲一段。按孟獻子禫章䟽曰。謂大祥者縞冠。是月禫。謂是此禫月而禫。二者各自爲義。事不相干。故論語云子於是日哭則不歌。文無所繼。亦云是日。考据極明。當從。
檀弓下
季武子寢病。
季武子之名。當釋於上篇成寢章之下。而始釋於此章
踈矣。
喪亦不可久也。
喪。如喪欲速貧之喪。古者以失位爲喪。
主人未改服則不絰。
吊者變服所重。不在於小斂。而在於改服。故不曰未小斂。而曰未改服。
仲遂卒于垂。壬午猶繹。萬入去籥。
壬午字無着落。此必有闕文。恐辛巳字。當在仲遂上。按春秋宣公八年辛巳。有事于太廟。仲遂卒于垂。壬午猶繹。萬入去籥。據此乃可明此章之意。
豈不得以其母。以甞巧者乎。
下一說似長。
喪不慮居。
劉氏說大違於文勢。其曰致有敗家之慮。然則是慮居也。豈曰不慮居乎。鄭註謂賣舍宅以奉喪似長。而然則爲無廟也者。不襯合何耶。舍宅而賣之。則宗廟不能以獨存矣。盖謂居喪之時。不慮己之居處也。以其未及立廟也。
毁不危身。
劉說却長於鄭註說。
其使容居以含。
諺讀。容居下着伊吐。以含下着爲隱大吐誤矣。恐容居下懸又吐。以含下着爲羅吐爲是。考之章下陳註可知。然則候玉下。改懸伊羅爲尼方備。
虞人致百祀之木可以爲棺椁者。
䟽曰。旣殯旬而布材。故虞人斬百祀之木可以爲周棺之椁者送之也良是。棺椁云者。非謂棺與椁也。謂棺之椁也。君卽位而爲椑。歲一漆之藏焉。則不當臨喪而始斬木。可知也。○謂棺椁者。謂木之美而大也。
執女手之卷然。
陳註以卷爲拳。旣曰手。又曰拳。語疊必非。
王制
王者之制爵祿。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陳註引孟子言天子一位子男同一位。此非引此解此章也。欲其參考也。此篇田制。亦與孟子不合。此等處。皆不可考也。
天子賜諸侯樂則以柷將之。
與獻車馬者執策綏同意。
喪用三年之仂。
祭用數之仂。喪三年不祭。故以用於祭者數之仂。用於
喪。惟其三年不祭。故爲三年之仂也。
西方曰狄鞮。
狄字疑衍。恐因上文北方曰狄而致混。
曰造士。
䟽曰。爲選士俊士。至於造士者。當別爲一號。而上於俊士一等非是。升於學者。只是升之學者。且此文曰。升於司徒者。不征於鄕。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然則升於司徒者。亦可謂上於俊士一等乎。竊謂造者作也。造士者。猶作人之謂也。其所以不征者。乃所以作成之也。陳註爲長。小註方氏說益詳。
有發則命大司徒敎士以車甲。
按司徒掌敎之官。而此亦敎之事也。故司徒掌之。周禮司徒職。大軍旅大田役。以旗致萬民。而治其徒庶之政令。
百工各以其器食之。
諸家所釋。皆未安。竊謂百工各有所長。雖不可責其所不能。若與廢疾者。混作一槩論也則亦不倫。此恐謂廢疾者。百工各以所作之器食之也。
六禮(止)數制。
此章恐當在司徒脩六禮以節民性章之下。
月令
始雨水。
此雨水。猶今正月中雨水。而乃爲仲春之令。孟春曰蟄蟲始振。是猶二月節驚蟄之意。而乃爲孟春之令。與今曆法不同。䟽曰漢亦始以驚蟄爲正月中氣。雨水爲二月節。前漢末。以雨水爲正月中。驚蟄爲二月節。故律曆志云正月立春節。雨水中。二月驚蟄節。春分中。是前漢末。劉歆作三統曆。改驚蟄爲二月節。又按左傳曰啓蟄而郊。然則啓蟄。乃是建寅月也。然則或先或後。古未有一定也。愚舊疑雨水之太早。驚蟄之太晩。按此然後方知古曆之爲正。余見之不妄。
省囹圄。
陳註不釋省字之義。而小註方氏說曰省。所以察之也。然省字音。息井反。無恠其如此。鄭註則省减也。而釋音所景反。可恠。竊謂省字之義。鄭註得之。音則當曰沙生反。
正權槪。
陳註槪。執以平量器者。然則恐與今之準同。
薦鮪于寢廟。
鮪恐如今葦魚也。
稱絲效功。
稱絲者。以衡石稱絲之輕重也。
大合百縣之秩芻。
與季冬收秩薪柴同。按補註曰(曰字下似有落字)。按諺讀秩下着吐誤。當於芻下句絶良是。
糓實鮮落。
鮮者稀少之謂也。陳註曰鮮㓗而墮落也。出於古註也。古人却於此等平易處。忽生別意。每多類此。竊未喩。後考補註引沙溪說。正同淺見。
陳註蟹有食稻者。(止)之類。
此當釋之於上文介蟲敗糓之下。於此章則不屬。
水始涸。
恐是潦收水涸之謂也。
勞農以休息之。
臈。總而言之。謂之蜡。析而言之。祭百神曰蜡。祭宗廟曰息民。勞農以休息之謂息民也。
修耒耜
鄭註曰耜者。耒之金也。陸德明正義曰。耒者以木爲之。長六尺六寸。底長尺有一寸。中央直者三尺有三寸。句者二尺有二寸。底謂耒下向前曲接耜者。頭而着耜。耜
金鐵爲之。按易繫辭傳曰。斲木爲耜。楺木爲耒。然則古之耜也以木爲之。代以金。出於後世也。
曾子問
攝主。
蘓氏曰。古者諸侯卿大夫子未生而死。其弟若兄弟之子。以當立者爲攝主。子生而女也則攝主立。男也則攝主退。此之謂攝主。竊謂危疑之際。人心靡係。擧措不可不愼。古人處事。恐不如是鶻突。
相識有喪服。
相識下吐。當作厓。
如小斂則子免而從柩。
按小斂之義終難解。陳註大未安。曰小斂而㱕。君出疆以椑從。豈有小斂而㱕之理乎。親未在棺。經文曰免而從柩。尸在牀曰尸。在棺曰柩。未在棺。安得謂之柩乎。可疑。
不俟子。
鄭註子嗣君也儘精。陳註不待孝子返者未暢。雜記君薨。太子號稱子也。
以上牲祭於宗子之家。
宗子爲士。得有祖禰二廟。支子與宗子同祖禰。得以上
牲祭於宗子之家。大夫當立三廟。故曾祖之廟。當寄於宗子之家也。如今人支子庶子官二品。則得推恩三世也。
身沒而已。
庶子死則其廟於庶子之子。爲祖廟以上也。庶子無爵者之子。只得祭禰。不得祭其祖。故曰身沒則已也。謂只終庶子之身而止也。
有庶子祭者以此若義也。
若。自古註已釋爲順。而若義爲句。文勢迫促。若字恐是衍文。
若厭祭亦可乎。
王考曰。若厭祭。謂同於厭祭無尸也。
祭殤不擧。
古經。不擧下有肺字。當從。
巷黨。
論語有達巷黨人。疑卽此也。
聽變。
恐謂備非常也。
安知其不見星也。
星之不見。日光鑠也。日有食之則星必見矣。日食而見
星。雖異於蚤出暮宿。見星而行。非禮也則卽止。古之人秉禮之篤也。
痁患。
痁疑阽之誤。
吾聞諸老聃。
孔子問禮於老聃。老聃周時爲柱下史。號爲多書。此正孔子所謂文獻也。問於老聃。益見夫子之盛。無損於德。石梁說淺矣。
下殤土周。
王考曰。曾子之意。盖以古者下殤葬于園則塗邇。故可以不棺。直輿而往。今葬於墓則塗遠矣。不棺而在塗。有所不可。故欲聞其當棺與否。孔子引史佚之事答之。盖史佚將葬於墓。以下殤之故。不敢棺斂於宮中。周公以不棺而在塗爲不可。故使棺而往也。如是看則上下文意相貫。若以爲問當用車與否。則孔子之答。何無論用車事乎。恐不然。○謹按檀弓曰。周人以殷人之棺椁葬長殤。以夏后氏之堲周。葬中殤下殤。以有虞氏之瓦棺。葬無服之殤是也。
今墓遠則其葬也如之何。
葬于園。是古制也。今人盖葬於墓也。故問其禮也。吐當
曰今厓隱。墓爲飛尼。遠伊羅。
卿大夫將爲尸於公。
此章疑錯簡。當在君未殯而臣有父母之喪章之下。
受宿(止)公館。
受宿。受其宿尸之命也。旣受宿尸之命。而有門內之喪。則出舍於公館。避不潔以致㓗也。
初有司歟。
此句似不足。
旣殯而致事。
殯之前。固難致事。旣葬則何晩耶。不以其遭親之喪。不能從政也而遽奪其官。姑且徐徐而待其葬。厚之至也。殷人彌文。故必待旣葬也。
文王世子
古者謂年齡。齒亦齡也。
正義曰。年糓一熟而零落。人之年老。齒亦零落。是年之與齒。俱有零落之義云。當從。
胥皷南。
南。二南也。以南爲南夷之樂。出自古註。鄭玄引詩之以雅以南以明之。而詩朱子傳則南。二南也。按以雅以南以籥不僭。左傳。季札觀周樂。見舞象,箾,南,籥者。云云。此
云籥師學戈。籥師丞贊之。胥皷南。意者南必是被於籥者也。
春官釋奠于其先師。
官。詩書禮樂。各有官也。先師。前代之明習詩書禮樂者也。春誦夏弦則太師釋奠也。秋則瞽宗釋奠。冬則上庠釋奠也。
釋奠于先聖先師。
學則無所不統。故幷及於先聖先師也。此所稱先師。是聖人而制禮立敎。爲萬世法者也。非如上文所稱詩書禮樂各有師也。上文之義。當從官字其字上勘破。
有國故則否。
不曰國有故。而曰有國故。則舊說當從。
保也者愼其身。
愼其身。自古註已釋以使之謹守其身。殊未安。此只謂自愼其身。未有己不正而能正人者也。盖傅以言敎者也。師以事敎者也。保以身敎者也。
庶子治之。
此一段。明是錯簡。當在貴者以齒之下。
爲之變。如其倫之喪。無服。親哭之。
此間必多闕文。
如之養也。
上文言大合樂。必遂養老。此乃視學卒事。始乃養老也。謂之始立學者非是。
慮之以大。(止)終之以仁。
此総結上文而歷叙之也。天子之視擧大事也。故曰慮之以大慮者。愼之之謂也。設席省醴。愛以敬也。愛而不敬。禽犢之愛也。行之以禮。卽禮之大(禮之大。似慮之大之誤書。)之禮也。修之以孝養。卽退脩之以孝養也。紀之以義。卽上下之義之義也。終之以仁。亦上文終之以仁之謂也。孝養與行禮先後暫變。而大軆則次第較矣。
禮運
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
大道之行。謂五帝之時。是大同也。三代之英。乃夏殷周之禹湯文武成王周公也。卽少康也。陳註以三代之英。謂三代英賢之臣非也。
聲樂皆具非禮也。
禮。大夫雖有判縣之樂。而少牢饋食。無奏樂之文。故孟子之縣而不樂。爲加於人一等。若縣而又奏。是所謂聲樂皆具。亂也。
君者立於無過之地也。
時也天生之。財也地生之。人也其父生之。其師敎之。四者。君無與焉。然則君者亦何爲哉。以正用之而已。故曰立於無過之地也。無爲則何過之有。此所以參天地幷鬼神也。天地鬼神。不見其有所作爲也。
故人者天地之心也。(止)生者也。
此段総結上文而歷叙之也。被色謂衣也。
禮器
禮也者合於天時。(止)謂之不知禮。
此段凡三反復。天不生地不養。則不合於天時。不沒於地財者也。君子不以爲禮。以不合於人心也。鬼神費饗。不順於鬼神也。天之不生。地之不養。卽物之失利者也。上下分明照應。
繁纓七就。
一帀曰就。自古註已云。而帀者繞圍之謂也。繞之於膺。至於七帀。無已太重。其帀之制如何不可考也。
大夫棜禁。
陳註曰。大夫用棜。士用禁也。若從此說。則棜與禁明有等歟。然則與天子諸侯之尊廢禁。大有逕庭。何者。所謂禁若大夫之所不用。則天子諸侯之廢不廢。固不足論也。何不曰廢棜而曰廢禁也。竊意棜禁是一物。備擧其
名則曰棜禁。單擧其名則曰禁也。比若麒麟之稱曰麟也。不然則棜禁設或異制。而用之則無尊卑也。玉藻。大夫側尊用棜。鄭註棜斯禁也。正義曰。按鄕飮酒禮。設兩壺於房戶間。有斯禁。彼是大夫禮。故知棜是斯禁也。據此則棜禁恐非二物也。
梲。
鄭(鄭下似有落字)章悅反。與論語臧文仲居蔡章梲字音同。而陳註則以爲與拙同音。可疑。
豚肩不掩豆。
陳註。周人貴肩。肩在俎不在豆。此但喩其極小。故假豆言之耳。此說雖本於孔䟽。而亦出硬說。竊意晏子過於儉者也。大夫祭用小牢。而晏子用羔豚之祭。則肩之當載於俎。而或實之於豆歟。
君子達亹亹焉。
此與易繫辭傳成天下之亹亹者。文勢同。
饗帝于郊。
帝。五方之帝也。乃所謂靈威仰,赤熛怒,含樞紐,白招拒,叶光紀也。先言升中于天。復言饗帝于郊。則可知此非指天帝。
先王制禮也以節事。脩樂以道志。
禮由於內而作於事。事者動也。樂作於外而由於志。志者內也。內外交濟而動靜相須也。
羹定。
儀禮鄕射禮及鄕飮酒禮。有羹定之文。註曰肉謂之羹。定猶熟也。謂肉熟也。陳註謂羹及定則誤矣。
爲祊乎外。
此似指郊特牲祭祝於祊之事。非賓尸之事也。
大旅具矣。
大旅。抑或是山川之祭歟。論語曰旅於泰山。
誰謂由也而不知禮乎。
逮闇而祭。繼之以燭。是季氏僭天子之禮。繁文瑣節。至於日不足也。子路與祭。使之接祭。則盖多刪去其僭禮也。是以孔子善之。雖不直言。微意可見。
郊特牲
賓入大門而奏肆夏。
按禮器曰其出也。肆夏以送之。此曰入大門而奏肆夏。然則出入皆奏肆夏歟。 禮賓及庭而奏肆夏。則與此入大門而奏。又不合。皆不可考也。
匏竹。
鄭註匏笙也。䟽曰匏笙也。竹箎笛也。陳註曰匏竹笙也。
與䟽說不同。補註駁之。而鄭之不釋竹字。亦安知不以匏竹爲一物乎。陳註容或有意。
朝覲(止)不敢貳君也。
聘禮。有賓奉束錦以請覿之文。論語鄕黨。有私覿愉愉如也之文。故鄭註。其君親來。其臣不敢私見於立國君也。以君命聘則有私見。論語小註。或問私覿見於聘禮。孔子行之。而記禮者以爲非禮何也。朱子曰。胡氏以爲若聘禮所記孔子所行者正也。當時大夫僭於邦君。於是乎有庭實旅百。如享禮然則非正矣。故記曰庭實旅百。何爲乎諸侯之庭。此說是也。今按鄭說意好而語未妥。今陳註從鄭者。而以君命聘則有私見云者。經文不見此意。故屬之於所以申信一段。而以不敢私覿一段。㱕之於從君之時者。甚牽強。當以朱子胡氏說爲正。然朱子引記庭實旅百。與此庭實私覿不同。可疑。
故天子微。(止)諸侯脅。
曰僭曰脅。乃禮運所謂僭君脅君也。
君之南鄕。(止)答君也。
君之所尊者天也。天者陽也。故南鄕以答之。臣之所尊者君也。故北面以對之。
射之以樂也。(止)以射。
此章語似不足。恐有闕文。當與射義參看。
以觀其不犯命也。
利在前而不取。則軍㳒之嚴可知。然後其卒可用也。
郊之祭也。(止)至也。
按鄭註與陳說不同。而陳氏取朱子之說以正之。平順可從。鄭註且多附會。
受敎諫之義也。
諫見月令。謂詔也。
帝牛不告。以爲稷牛。
陳註爲猶用也。若至期。卜牲不吉。或有死傷。卽用稷牛。以爲帝牛而別選稷牛也。此出於鄭註。鄭則據公羊傳養牲養二。卜帝牲不吉。則扳稷牲而卜之之文。而竊謂經文只謂帝牛不吉。則用爲稷牛也。無稷牛。代帝牛之意。爲字詁用則尤苟簡。補註引類編曰帝牛在滌者。非一牛也。故初卜不吉。則以此爲稷牛。更卜在滌也云。而以與公羊傳不合疑之。愚謂如類編然後文勢平順。然則公羊傳與此各別爲一事而不相干也。祭義養獸之官章小註方氏說。似與此明谷說合。
天子大蜡八。
按陳註。先嗇一。司嗇二。農三。郵表畷四。貓乕五。坊六。水
庸七。昆蟲八。此雖本於古註。而愚見則恐不然。按蜡之祭也。以報嗇也。一段以文勢觀之。則先嗇司嗇。只謂立蜡之本意。非祭神之一也。祭百種。所以報嗇也。此嗇字。包先嗇司嗇也。郵表畷明是二物。然則八蜡當爲百種一。農二。郵三。表畷四。禽獸五。貓乕六。坊七。水庸八。然則上下文勢方順。但郵表畷。不可解也。按補註從王肅說。分貓乕爲二。無昆蟲。類編先嗇一。司嗇二。百種三。農四。郵表畷五。禽獸六。貓乕七。坊與水庸八。
黃衣黃冠而祭。息田夫也。
陳註以此爲臈。先祖五祀良是。祭百神曰蜡。祭宗廟曰息民。息民乃息田夫也。小註方氏說皮弁素服而祭。主祭者之服。黃衣黃冠而祭。助祭者之服非是。皮弁素服。恐是祭百神之服也。
黃冠草服也。
鄭註服象其時物之色也。季秋而草木黃落。此盖謂製草爲服也。草色旣黃。故爲黃冠也。
恒豆之菹。(止)物也。
䟽說當詳。
冠義。(止)死無謚。
與儀禮士冠記文同。未知何以載於此也。委貌,章甫,毋
追。周弁,殷冔,夏收。皮弁素積等制。幷詳士冠禮。
以官爵人。
爵品級之謂也。
附遠。
小註方氏說儘好。
夫也者夫也。
與春秋傳抑子南夫也之夫字同義。
玄冕齊戒。
士昏禮無此禮。可疑。
坐以夫之齒。
言娣姒娣妹之間。不以己之齒序次。而以夫之昆季坐也。
舅姑降。(止)阼階。
古者父子異宮。故奠酬畢而送之也。
昏禮不用樂。幽陰之義也。
昏取幽陰之義。
婦盥饋。(止)婦餕餘。
士昏禮。有特豚合升側載等文。及婦餕舅辭易醬之文。
祭祝于祊。
陳註祊有二。一是正祭于廟。又求神於廟門之內而祭之。此則與祭同。且是明日繹祭。殊未暢。正義曰。廟門曰
祊。然則祊非祭名也。有事於祊。故稱祊也。
爓腍。
古註。陸音腍。而審反。陳註。作面審反。非是(按陳澔集說。腍而審切。而誤作面。傳寫之謬。)。
內則
少者奉槃。(止)請沃盥。
槃。鄭玄曰承盥水者。按奉水者奉匜也。左傳。懷嬴盥。杜預曰匜。沃盥器也。說文云似羹魁。柄中有道。可注水也。洗手曰盥。洗面曰靧。古人日盥而不日靧。故下文有面垢燂潘請靧之文。而於此只言請沃盥也。盖小者奉槃。長者奉匜。注水沃之而盥。盥水之落者。以槃承之也。匜之形。恐如今之倭南備也。
孺子。
司馬氏居家儀。六歲以下爲孺子也。
雖甚愛之。
愛猶惜也。言甚惜其勤勞也。
膳膷。(止)鶉鷃。
詳見公食大夫禮。膮牛炙間無醢。牛膾作牛鮨。鱠用鮨也。鮨今文作鰭。鰭魚脊也。牛鮨似是牛脊肉也。雉兎鶉鷃。上大夫庶羞加於下大夫也。
粉酏。
周禮天官籩人。羞籩之實。糗餌粉餈。此酏字讀爲餈。䟽引鄭玄周禮註曰。合蒸曰餌。餠之曰餈。此二物皆粉稻米黍米。爲之糗者。搗粉熬大豆爲餌。餈之粘着。故以粉糗搗之。陳註則據許愼說文。餈稻餠也。炊米搗之。粉餈以豆爲粉糝餈上。據䟽說則餈如今俗之瓊團。據陳說則如今俗之引折米也。國朝祭品有粉餈餠。其狀如此。
苽食。
苽雕胡也。字典。苽亦作菰。蔣也。杜詩波漂菰米浸雲黑者是也。宋玉賦。有雕胡之飯。一作安胡。枚乘七發。有安胡之飯。盖飯之美者也。
卵醬。
䟽曰。卵讀爲鯤。鯤魚子也。然則今俗所稱鯤醬醢者。恐亦本於此也。
蜩范。
范則或取其蜜歟。蜩則何以爲羞耶。蜩之爲羞。及上文蚳之爲醢。終不可曉。(或說蚍蜉味酸可食。)
芝栭。
庾蔚云無花葉而生者曰芝栭。王肅云無花而實者名栭。庾又云今春夏生於水。可用爲菹。其有白者不堪食也。賀氏云栭軟棗。亦云芝木椹也。李時珍本草綱目。以
菌蕈爲芝栭類。
椇。
鄭註。椇枳椇也。椇藜之不臧者也。正義曰椇藜屬。按椇又見曲禮。鄭註曰椇枳也。正義曰椇白石李也。形如珊瑚。味甜可食。前後異釋可疑。陳註兩處。皆釋爲白石李。又按考工記曰橘渡淮則爲枳。以枳爲藜之不臧者不宜。詩南山有臺曰。南山有枸。朱子傳曰。枸枳枸。樹高大似白楊。有子着枝端。大如指。長數寸。噉之甘美如飴。八月熟。亦名木蜜。本草曰。木蜜生南方。枝葉皆可噉。其子一名椇枳。味似蜜。以木作屋。屋中(中字下似有闕誤)酒則味薄。或問枸。朱子曰。機枸子。建陽謂之皆拱子。俗謂之癩漢指頭。吾鄕呼爲兼句。味甘而解酒毒。人家左右前後有此木。則醞酒不成。然則椇與枸。豈同是一物。今藥物所用枸杞。又別是一種耶。未詳。
藙。
주-D002鄭云煎茱萸也。漢律。會稽獻馬(一作焉)。爾雅謂之榝。按離騷經。榝又欲充夫佩幃是也。今本草所謂吳茱萸也。茱萸必製而用之。故鄭稱煎茱萸也。
柤。
與樝同。今且字。古字皆作虘。
牛夜鳴章。
此章諸獸。皆病瘠之狀也。
庮。
庮與蕕同。詳見鄭註。
羊泠毛而毳。
毳謂羊首毛亂而其形大也。小雅牂羊墳首。朱子曰墳大也。羊瘠則首大也。按字典尙書正義。毳冕五章。乕蜼爲首。乕蜼毛淺。毳是亂毛。故以毳爲名。
漏。
恐醫書所謂狐臭漏腋者歟。
淳熬
八珍第一淳熬。第二淳模。第三第四炮。取豚若牂。第五擣珍。第六漬。第七熬。第八肝膋。通解一淳熬。二淳母。三炮。四擣珍。五漬。六熬。七糝。八肝膋。鄭說前後異。
毋滅鼎。
滅沒詁同。如易過涉滅頂是也。
牂。
陳註。牂牡羊也。本於古註。而詩小雅牂羊墳首。朱子傳曰牂牝羊也。說文牡羊也。爾雅釋畜。牡羒牝牂。說文爾雅元自異同。而又按羒。說文䍧羊也。玉篇牝羊也。爾雅
羊牡羒。人人異詁。或前後變釋。闕疑可也。陳註從說文。朱子從爾雅。
妻不在。(止)當夕。
按本註儘好。栗谷取爲小學註是矣。今按補註取鄭註及詩小星註。衆妾進御於君。不敢當夕。見星而往。見星而還。義雖好而不襯於妻不在之意。小星詩則只道衆妾恒常御君之禮也。無關於妻之在不在也。
羣室。
方氏說得之。
旬而見。
旬如字讀。義自好。記者廣異聞。經多此例。朱子通解。正如淺見。
鞶。
陳註鞶小囊也。已自古註而失之。竊謂鞶帶也。易曰或錫之鞶帶。小學註亦然。
玉藻
閏月則闔門左扉。立于其中。
䟽曰。按六年云閏月不告月。猶朝於廟。公羊云不告月者何。不告朔也。曷爲不告朔。天無是月也。閏月矣。何以謂之天無是月。是月非常月也。何休云不言朔者。閏月
無告朔禮也。糓梁之義。與公羊同。左氏則閏月當告朔。鄭以公羊爲非。以左氏告朔爲是。愚按周禮。大史頒于邦國閏月。詔王居門終月。據此閏月似無告朔。公糓恐是。
色洒如也。
陳註本於王肅而失之。鄭註作肅敬貌當從。史記范雎傳曰。洒然變色易容。洒然。卽洒如也。
二爵。(止)油油以退。
鄭註言言斯句絶。禮已三爵。䟽曰。侍君小飮之禮。唯止三爵。左傳爵可以浯也。言斯禮。謂語必以禮也。如此看。亦不能曉。大抵此意終是難了。
玄冠朱組纓。天子之冠也。
郊特牲言天子之元子士也。與此異者。特牲是天子之子也。此是天子之冠也。後世或有未冠而爲天子。則不可以無天子之冠禮。從士禮也。
大帛。
鄭註帛當爲白。聲之誤也。按帛與白。古或通用。如飛帛稱飛白也。
長中繼揜尺。
補註曰。繼揜尺者。謂深衣之袂。左右只是一幅。長中之
袂。則又以半幅繼續其袂。使揜覆裏衣者。有一尺之加耳。竊恐深衣之二尺二寸。已足以掩覆裏衣。不必加一尺然後始爲揜也。揜猶掩襲之揜。謂旣有一幅。而又疊加一尺。不必作揜掩看。
朝服(止)始也。
鄭註曰。僭宋王者之後。殷尙白故歟。
絞衣以裼之。
鄭玄曰。凡裼象裘色。然則絞蒼黃色。不當爲麛裘白色之裼。䟽曰。聘禮公裼降左註。引玉藻云麛裘靑豻裒。絞衣以裼。又以論語云素衣麛裘。皮弁時或素衣。如鄭此言。則裼衣或素或絞。不定也。熊氏云臣用絞。君用素。
犬羊之裘不裼。不文餙也。不裼。
裼所以見美也。犬羊之裘非美也。故不裼。曰不文餙也。不裼者。泛言之也。
公侯前後方。
韠下廣二尺。上廣一尺。長三尺。鄭註殺四角。使之方。變於天子也。所殺者上下各五寸。然則長合殺一尺。準於廣二尺。所以方也。如此看然後圓殺直。前後方之義方通。
弗致于核。
致至也。謂食其膚而不極至於其核也。凡菓實中。唯棗桃李爲可戒。明谷說。亦如淺見。
瓜祭。(止)所摻。
上環是疐間。下環脫華處也。通解曰。疐頭所切一環。以其所生之本。味㝡甘美。故以爲祭。所摻下環也。以其味薄故棄之。而今人則摻疐頭而先食脫華處以下。棄疐頭。古人食瓜之法。與今人異也。凡瓜脫華處爲甘美。而疐頭則輒苦澁。豈或土産各殊歟。可疑。
君賜車馬章。
陳註二賜字句絶。比古註爲長。恐君賜之下。亦當句絶。
禮不感。
不感。謂不備其文餙也。
圈豚行。
類編曰。圈豚當作卷冕。卷卽衮字。與下端行弁行相參良是。按補註豚恐服之誤。亦或有理。
明堂位
四塞世告至。
此段不屬於朝位也。只以上文記九夷八蠻五戎六狄之朝位。故於此記其易世一來朝。明其不與五服同也。
加以璧散璧角。
此當爲一句。諺讀未精。
夏后氏之四璉。殷之六瑚。
論語瑚璉註。朱子曰夏曰瑚。殷曰璉。與記異。䟽曰。鄭註論語云夏曰瑚殷曰璉不同者。皇氏云鄭註論語誤也。然則朱子註論語。但因古註。而不復考其與記相左也。
喪服小記
其義。(止)則髽。
其義字。自古已不得明釋。竊恐免有免冠之義。男子冠故取免冠之義。髽從髮從坐。坐有蹲挫之義。婦人笄故取去笄而髮蹲挫之義也。
庶子不爲長子斬章。
馬融曰。五世之適。父乃爲之斬也。鄭玄曰。言不繼祖禰。則長子不必五世。鄭意盖以爲繼禰之適。亦可以斬。庾氏云用恩則禰重。用義則祖重。父之與祖各有一重。故至己承二重而爲長子斬。若不繼祖則不爲長子斬也。今人惟繼祖以上之宗。乃爲長子斬也。合於庾氏之說。○儀禮喪服子夏傳。但曰不繼祖也。鄭說盖依違未决。大傳曰。庶子不爲長子三年。不繼祖也。當參考。
庶子不祭殤章。
殤與無後者。皆謂庶子之子也。殤與無後者。從祖祔食。
庶子不祭禰。故殤與無後者不得祭也。不必以無後者屬於兄弟諸父也。此章與上下文勢相蒙也。
尸服以士服。
士服恐蒙上文而致誤。鄭註謂父以罪誅。尸服以士服。不成爲君也。太深。
士祔於大夫則易牲。
陳註本於鄭註。謂用大夫牲以祭。謂與葬以大夫祭以士不同。而愚見則正是這意也。設如鄭氏陳氏說。必謂用尊牲。則謂士位亦用小牢可也。而下文曰妾祖姑者易牲而祔於女君。以妾而用女君之牲不可也。若謂士自士牲。大夫自大夫牲。祔食而異牲則恐無是理。經又不當言易牲與否也。
易牲而祔於女君。
亦謂用卑牲也。
繼父不同居章。
喪服曰繼父同居者期。傳曰異居則服齊衰。此釋異居之義。謂必甞同居然後。方爲異居。若初不隨母而往。則猶路人。自無服也。陳註未分曉。
庶子止不禫。
鄭註妾子不在厭也。此庶子當爲妾子。若衆子則不當
曰爲其母。而必曰爲母也。
奔兄弟之喪章。
鄭註曰骨肉之親不由主人意好。當與陳註幷看。
婦祔於祖姑。
在婦故稱姑。
祔於其妻則不易牲。
謂用大夫牲也。文勢須消詳。
適婦不爲舅姑後者。則姑爲之小功。
舅姑者。姑之舅姑也。於婦爲祖舅姑也。言適婦於己。雖爲適婦。己非父母之長子。則此婦不爲舅姑後也。故服庶婦之服也。
大傳
大夫士。(止)高祖。
大事謂祀也。省减也。干闕也。言大夫士有祭祀。殺於其君無祫。只及於其高祖也。
五民不與。(止)莫得其死。
五者人道之所當先未遑。治民不與。然而五者得。民足一事紊則民不得其死。然則五者之中。未甞遺民矣。
存愛。
猶程子所謂存心於愛物之意也。
與民變革者也。
聖人因時變革。順民之宜。故曰與民變革。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者是也。若王安石之變革。非與民變革者也。
自仁率親。(止)其意然也。
承上文釋輕重之義。由父母而上及於祖則出於仁愛之心。故曰自仁率親。此所謂親親也。由祖以下至于禰則主於尊卑之等。故曰自義率祖。此所謂尊尊也。由親至祖。其恩漸殺而其服漸輕。故曰自仁率親。等而上之至于祖。名曰輕。由祖至親。其義轉深而其服轉重。故曰自義率祖。順以下之至于禰。名曰重也。一輕一重。卽從重而輕。從輕而重之謂也。言其義則然也。此文重出末章。而申明親親尊尊之義。遂極言其效也。陳註義則祖重父母輕。仁則父母重而祖輕云者。本於䟽說。而語法大未安。文勢亦未了。大抵親親尊尊。爲大傳一篇宗旨。
有小宗而無大宗章。
人必有所宗。而臣亦不可宗君也。故公子之宗道。有此三者也。
禮俗刑然後樂。
樂恐禮樂之樂。樂下疑有闕文。下段引用淸廟之詩者。
其意盖可知也。
少儀
聞始見。(止)聞名。
旣言始見君子之辭。則曰罕見亟見。定是已經相見之謂。而註無分別可欠。古註則頗分析而亦牽強。未可適從。適者之適。自古註已釋爲敵者。恐未穩當。下文適有喪適公卿將適他等三適字皆如字。何必此適字。獨作敵字看乎。竊謂適者是已經相見之謂。而已經相見之中。又必有罕見亟見之別。第古人必以爲上言君子之故。下適字稱敵。亦或有意耶。
不疑在躬。
鄭註不服行所不知。使身疑也。䟽曰。旣問主人之道藝。則己亦當習學明了。不得使疑事在其躬。未知其合於鄭意否也。
不度民械。
鄭註械兵器也。不計度民家之器物。使己亦有此。陳註差長。
氾掃曰掃。
郊特牲。有氾掃及道之文。陳彼註則曰氾掃。洒水而後掃也。於此則曰廣掃。得不逕庭乎。古註兩處皆釋爲廣
掃。
毋循枉。
枉猶擧直措諸枉之枉。言人之枉者。毋循而從之也。猶言不效尤也。曰神曰未至。皆非自身上事。則此枉字亦當屬他人爾。
刀卻刃。
卻仰也。上文盖襲之註。襲卻合也。皇氏曰。卻仰合也。
辟刃。
辟作避字看恐好。
數噍。無爲口容。
容猶威儀也。數噍則口無威儀矣。卑者軆殺。不可以自莊也。
僎爵。
陳註從䟽說曰。僎鄕人來觀禮。副主人者也。鄭註曰。古文禮僎作遵。遵謂鄕人爲鄕大夫。來觀禮者。按儀禮鄕飮酒禮曰。賓客若有遵者。彼鄭註曰。遵者諸公大夫也。謂之賓者。同從外來耳。據此則鄭意非以遵爲副主人。䟽說與此註非立異。盖逕庭者而意則得之。且詳儀禮文勢。遵似是賓之從屬。恐鄭誤解。
冬右腴。夏右鰭。
鰭見公食大夫禮註及上內則。說腴腹肥處也。杜詩曰偏勸腹腴愧少年者是也。
坐祭立飮。
鄕飮酒禮。衆賓獻則不行受爵。坐祭立飮。盖是卑者之禮也。
有折俎不坐。
鄭註折俎尊徹之。乃坐也。竊謂尊者。非謂禮之尊也。謂俎高不便於坐也。䟽曰折俎爲尊機。醮小事爲卑。恐非鄭意。下文取祭反之不坐註曰。亦爲尺柄之類也。據此可知。
執燭抱燋。
燭已燃之炬。燋未爇之炬。執燭而抱燋者。欲燭盡而繼之速也。燭不見跋。故抱燋以待之也。
執燭。不讓不辭不歌。
執燭。須要堅執持不搖動。讓也辭也歌也此三者。皆易於靡匜眩掉故也。歌則氣息吹噓。易吹火滅。
學記
玉不琢。(止)不知道。
成器然後可用。知道然後可使。故王者建國。敎學爲先。
學學半。
鄭註學人。乃益己之學半儘當。王考曰。陳註雖用書本註之意。而引之意。恐只明敎學相長之義。小註方氏所引孔子曰之類是也。愚故曰學半之義。鄭註始備。
蛾子時術之。
陸曰。蛾或作蟻。音魚起反。與陳同。按蛾蟻字相類。致混或易。
夏楚。
夏鄭註槄也。爾雅釋木。槄山櫌。郭景純云今之山楸。按芝峯類說曰。王維詩陰陰夏木囀黃鸝。夏木柳也。未知芝峯何所據也。愚意則夏木恐是楸也。楸木多老大陰深。黃鸝喜棲之。
敎之大倫。
陳註取劉氏說曰。大倫猶言大節。鄭註倫理也。皆不知其襯合也。愚謂倫序也。言七者敎之序也。
當其可之謂時。
王考曰。不當以年數爲斷。朱子說誠然。而方氏則又通言七年十年十三成童之時。恐與經文大學之法云者不相合。愚謂此時字。與論語學而時習之時同。陳註不先不後之說。似有商量。而又取方氏未喩。
開而弗達則思。
言開其端而不達。則學者必思也。
善歌者。(止)繼其志。
善歌者發其聲而有序。使人可繼也。如始作翕如。則從之者可純如皦如繹如也。善敎者引其志而不發。使人可繼也。如子貢之如切如磋。子夏之禮後乎者是也。陳註恐誤。
約而達。(止)罕譬而喩。
小註臨川吳氏約微罕譬。敎者之不盡言也。達臧喩。學者之能自得也。
能爲師。(止)爲君也。
堯擧舜宅百揆而遂遜位是也。
君之所不臣。(止)弗臣。
䟽曰。鉤命决云蹔所不臣者五。謂師也三老也五更也祭尸也大將軍也。按此經稱當其爲尸當其爲師。則只當其時不臣也。乃蹔所不臣也。非常所不臣也。䟽又曰鉤命决云常所不臣者三。二王之後。妻之父母。夷狄之君也。
五官。
陳註五官。身口耳目心之所職。卽洪範之五事。按洪範五事。卽貌言視聽思也。學於此五事。不爲無當。恐不如
䟽之稱金木水火土也。
樂記
五者皆亂。
亂下當句絶。諺讀誤。
有遺音。有遺味。
遺音字與極音字相照。遺味字與致味字相照。邵氏說差長於陳註。
大樂與天地同和。(止)祀天祭地。
주-D001樂至於百物不失則至矣。禮至於祀天祭地則盡矣。非天下之至誠。其孰能於此。
禮樂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
禮之情節而已。樂之情和而已。明王代作。損益雖殊。其情則相沿而無改也。
事與時並。名與功偕。
在作爲之始故曰事。在成就之後故曰功。隨時而制事。因功而爲名也。
樂由天作。禮以地制。
作是鼓動底意。故樂稱作。制是節裁底意。故禮稱制也。易履之象曰。辨上下定民志。豫之象曰。作樂崇德。亦此意也。
樂極則憂。禮粗則偏。
鄭註樂人之所好也。害在淫侉。禮人之所勤也。害在倦略。可謂辭約而意盡。
禮樂明備。天地官矣。
與中庸致中和天地位意相似。
天高(止)興焉。
天高地下。萬物散殊。其上下之辨。品類之分。區別等威。截然而不雜者也(也字似衍)。禮制之所以行也。流而不息。合同而化。其陰陽之合。天地之交。絪縕化醇。訢合而不乖者。樂之所以興也。天尊地卑一章。歷言區別等威之象。地氣上齊一章。歷言絪縕化醇之理。化不時以下。総結之以禮樂。大抵樂論。始言禮樂之所以作。中分禮樂之各有取法。末復合禮樂之一理。
卑高以陳。
古經作已陳。䟽曰卑謂澤也。高謂山也。山澤別在天地之中。故云已陳也。此緊釋已字之義而太深。不如今本之作以字也。易繫辭。正作以陳。鄭玄釋鬼神曰。聖人之魂爲神。賢人之魂爲鬼。此等其學術紕繆處。
感條暢之氣。
感動也。條暢。發達舒散也。其氣旣已發達舒散。而又復
感動之。則勝而至於流。極而至於憂。滅平和之德矣。
八風。
䟽曰八風。八方之風也。白虎通云距冬至四十五日。條風至。條者生也。四十五日。明庶風至。明庶者迎衆也。四十五日。淸明風至。淸明者芒也。四十五日。景風至。景者大也。言陽氣長養也。四十五日。凉風至。凉寒也。陰氣行也。四十五日。閶闔風至。閶闔者咸收藏也。四十五日。不周風至。不周者不交也。言陰氣未合作矣。四十五日。廣莫風至。廣莫者大莫也。開陽氣也。陳註引之。而按左傳衆仲曰。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杜預曰。八風。八方之風也。林唐翁曰。八方之風。謂東方谷風,東南淸明風,南方凱風,西南凉風,西方閶闔風,西北不周風,北方廣莫風,東北融風。與䟽不合。又按左傳。晏子告齊景公七音八風。林氏曰。八方之風。東北曰條風。又名融風。東方曰明庶風。東南曰淸明風。南方曰景風。又名凱風。西南曰凉風。西方曰閶闔風。西北曰不周風。北方曰廣莫風。林說有前後之異。而後說則與白虎通合。
故曰樂(岳)者樂(洛)也。
君子固樂。小人亦未甞不樂也。殷紂作靡靡之樂。齊王好世俗之樂。其心亦自樂也。然其樂(洛)非樂得其道也。
乃樂得其欲也。以欲忘道。則其心雖自以爲樂。其樂(岳)則惑而已。不能爲樂(岳)也。
歌詠其聲也。
與舜典歌永言同。詠字從言從永。
復亂以餙㱕。
㱕猶易同㱕而殊塗之㱕。謂樂之㱕致也。下文樂之道㱕焉耳亦同。
禮樂之說。管乎人情矣。
管主也。言禮樂之說。皆主乎人情也。未甞有情外之事也。
詩云莫其德音。
莫詩作貌。朱子傳貊。春秋傳樂記皆作莫。謂其莫然淸靜也。其德克明以下。朱子多從鄭。此註此章下嚴氏說亦好。
辨以致死。
辨則明乎義理取舍之分矣。故能致死。死封疆。取其界限輕重分介之象也。
釋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復其位。
行平聲當句。言釋其囚。使得以去也。不曰使之去。而曰使之行者。箕子有欲去之志。而見囚不得行。武王不奪
其志。釋之使得以去也。商容上。恐落一式字。後考補註。引農巖說如淺見。
禮主其减。樂主其盈。
减是收斂裁損之意。盈是發散葆大之意。减故進之。盈故反之。
禮有報而樂有反。
報卽禮尙報施之報也。反猶物極反本之反。
莫不和敬。(又)莫不和順。(又)莫不和親。
於君臣上下則稱敬。長幼則稱順。父子兄弟則稱親。而和之一字則皆通焉。學者之所當着眼處。
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儕焉。
左傳。趙武子謂文子曰。吾聞喜怒以類者鮮矣。語意與此同。
寬而靜。(止)歌風。
歌頌歌大雅歌風。必言寬而靜。廣大而靜。正直而靜。樂之爲道。非夫淵靜者。不足以知其妙也。
師乙章。
古經多錯簡衍文。鄭玄正之。今經盖從之。而按古經肆直而慈愛之外。又有愛者宜歌商之一愛字。此亦當屬衍文。
孔穎達曰。樂記十一篇合爲一篇。謂樂本,樂論,樂施,樂言,樂禮,樂情,樂化,樂象,賓牟,賈師乙,魏文侯也。今以文勢考之。良是。
雜記
以其綏復。
類編曰。綏引車之索。恐在車故以綏復也。王考曰。以其字觀之。車之綏似是。愚按以旂旄復。殊無意義。以車綏看然後。方覺有味。但周禮天官。夏采掌大喪。以乘車建綏。復于四郊。以建綏之建字觀。則註說亦似有據。
士輤。葦席以爲屋。
輤字當句。諺讀誤。
吾子之外私。
外私見玉藻。士於大夫曰外私。
大夫次於公館章。
士次於公館之士字。疑衍文。言大夫則次於公館以終喪。士則練而㱕其次於公館也。大夫則居倚廬。士則居堊室也。
聞兄弟之喪。(止)鄕而哭。
今詳文勢。聞字似是奔字之誤。
率帶。
此卽玉藻。帶有率無箴功之率帶也。陳玉藻註曰箴線細密。若無箴功也。此註則曰但襵帛邊而熨殺之。不用箴線也。前後逕庭也。
子拜稽顙。
子。君薨。太子號稱子也。
旣葬蒲席。
含須及於斂之前。葬後何用含乎。古人恐無此等冗禮。鄭註曰。春秋有旣葬㱕含賵襚。無譏焉。正義曰。案左傳隱元年。天王使宰咺來。㱕惠公仲子之賵。㱕惠公賵。緩也。公羊亦云其言來何不及事也。是左氏,公羊。皆譏其緩。云無譏者。取糓梁之義也。此義亦當以左羊爲正。
襚者降受爵弁服。於門內霤將命。
此文當於襚者降句絶。受爵弁服。是主人之事。將是襚者之事。文勢本自分曉。而陳註未瑩。致諺讀全沒條理。
出舍于公宮。以待事禮也。
此章曾子問文重出。而公宮。曾子問作公館。上篇公宮與公所爲也。亦曾子問重出。而本文作公館與公所爲也。幷當以館字爲正。
在堊室之中。(止)不入門。
言在堊室。猶不入門。則在倚廬可知。不言倚廬。擧輕以
見重。省文也。
吊死。(止)異於人也。
新免於喪。見死與疾。亦思其似。故短色戚容。自不覺其異於人也。孝子之事也。
鑿巾以飯。公羊賈爲之也。
公羊賈不識禮意。濫用大夫之禮。竊禮之不中者也。註說不免太重。
功衰食菜果。
功衰三年喪練服。與大功服布升數同也。此文與期而小祥。食菜果正合。小註藍田呂氏說可疑。
不能食。食醢酪可也。
不能食。猶言食不能下咽。類編曰。不能食當句良是。然則下食字亦音息。其義方通。
從政。
此章及王制。皆釋爲庶人不從力役可疑。按上文。輪人以其杖關轂而輠輪。此亦攻破之一端也。
張而不弛。(止)文武不爲也。
陳註失之。小註吳氏說甚善。古註之意槩亦如此。又小註方氏釋文武字之義。誠是慮外。良恠。
擧羊升屋。(止)其衈皆於屋下。
周禮。毛牲曰刏。羽牲曰衈。此文言衈而不言刏。於羊則言升屋。而於雞則不言者。互相備也。且旣言其衈皆於屋下。則割雞之升屋。可知矣。
固前辭不敎。
不敎。言不能敎也。下文言不肖則其俟命。則謝其不誅而出。亦不敢以旣出勘其罪。以俟進退之也。
敢不敬須以俟命。
此一段語意好。示不永絶。猶望其復之也。下文言不敢不敬須以俟命。則謝其不誅而出。亦不敢以旣出勘其罪。以俟其進退之也。
兄弟姑姊妹。皆立于堂下。
兄弟姊妹固當立于舅姑之堂下。姑則舅之姊妹也。何謂立於堂下也。疑衍。
喪大記
君拜寄公國賓章。
陳註從皇氏說非也。此章文勢。明白易曉。君對夫人。寄公國賓對寄公夫人。大夫士對大夫內子士妻。卿大夫對命婦。士對衆賓。旁三拜對氾拜。䟽中熊氏意亦如此。孔氏不取皇氏而從熊氏。
故主。
陳註未瑩。鄭註言故主者。關大夫及君也儘通。大夫稱主者。左傳范宣子曰。事吳敢不如事主乎是也。
衾十有九稱。
衾古經作衣。當從之。諺讀衾下句絶亦非。皆一下當句。陳氏章下。雖無明釋。下文小斂十九稱。不悉著於身。陳之意亦以爲衣十九稱也。
凡陳衣不詘。
士喪禮。陳襲事于房中。西領南上。不綪。鄭讀爲䋫屈也。與此政合也。盖襚者左執領右執要。故不詘也。
姪娣。
陳註古者諸侯一娶九女。二國各以女媵之爲娣姪以從。殊未暢。按詩大雅韓奕篇韓侯娶妻章。朱子註諸侯一娶九女。二國媵之。皆有娣姪也。上項與陳註同。而皆有娣姪。陳則作爲娣姪以從。未知其意以女媵之。作妻之娣姪云乎。抑以女媵之。又以娣姪以從乎。士昏禮。雖無娣媵先。賈公彦䟽曰。公羊傳曰媵者何。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姪娣從。陳註從此而變其文。加一爲字。致文義疑晦。補註駁之。而但陳意則似非謂以女媵之。作妻之娣姪也。朱子說與賈說合。
自未葬。以於隱者爲廬。
按上文言旣葬。拄楣塗廬。不於顯者。則未葬之廬於顯者可知。是適子之事也。非適子者。自未葬。已於隱者爲廬。自字儘緊。䟽說經雖云未葬。其實葬竟亦然也者。未免冗剩。又按鄭註不欲人屬目良是。屬目出左傳。范文子曰。國人將屬目焉是也。
朔日忌日。
朔日。古經作朔月似長。
於外命婦。旣加盖而君至。
惡其褻也。故必加盖而後至也。鄭註於從之妻路(妻路上下似有脫誤)也。
視祝而踊。
鄭註祝相君之禮。當節之也。鄭註恐是祝相其禮而已。非祝亦踊也。䟽曰。祝以相君。祝相踊。果合於鄭意耶。陳註盖本於䟽者也。
揄絞。
䟽曰士揄絞。明大夫亦揄絞。但大夫不以揄絞屬於池下。爲振容。而皇氏不解鄭之此旨。謂大夫不揄絞而有銅魚。士無銅魚而有揄絞。何䟽妄之甚。竊謂皇說亦有理。何須大斥。更詳之皇氏說。謂士得振容似過矣。但䟽說揄絞屬於池上者。亦未知合當也。
祭㳒
皇考無廟。
古經作顯考無廟。鄭玄曰。此適士云顯考無廟非也。當爲皇字之誤。今本盖正。
夏之衰也。周棄繼之。
棄舜臣也。非夏末人。經文可疑。䟽曰夏末。湯連大旱。欲變置社稷。故廢農祀棄似有理。但以文勢推之。農與棄。似是並祀爲稷也。
堯能賞均刑法。
賞均。賞之平也。刑法。刑之有法。註誤。
鯀鄣洪水。(止)之功。
鯀之治水。鄣之罪也。所以績庸不成也。雖其不成。九載之勞。功過可以相當。是以得在祀典。其曰禹能修鯀之功。則鯀非無功可知也。黃帝之政。顓頊能修之。此亦可謂政正之乎。陳註太重。王氏說未通。故辨之如此。然亦非謂鯀之無罪也。覽者勿以辭害意可也。
黃帝正名。(止)共財。
正名。與論語必也正名同。百物以明。與易百官以治。方民以察文勢同。又與祭義百衆以畏。萬民以服同。正名當句。百物以明當句。言黃帝而百物以之明。民得以共財也。
去民之菑。
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皆有去民之菑之功也。
祭義
如見親之所愛。如欲色然。
陳註從王肅而苟簡未通。當從鄭註。盖人之誠心所發。而無一毫虗僞者。惟好色爲然。故聖人亦每以好色爲喩。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賢賢易色。如好好色是也。此經亦借其至誠實以色爲喩。於義無害也。
仲尼甞。(止)其親也愨。
按甞曾比其親也與其行也相對。而親字無義。疑視字之誤。下文君占牛納而視之。小註方氏說君占牛。納而親之。補註曰親當作視良是。此視字旣訛爲親字。則彼親字。亦安知非視字之訛乎。
薦其薦俎。
上薦字饋戱(戱字更考。似獻字之誤。)之謂也。下薦字恐謂脯醢也。雜記曰。祭薦而不食是也。
月生於西。
自古釋此以爲明生於輪郭之西也頗巧。而但曆家有右旋之說。亦有理。生明之說。未知果有本意歟。
雖有奇邪而不治者則微矣。
奇邪當句。言雖有乖異邪慝者。鮮有不治也。註說未知其當。
夫子可以爲孝乎。
諺吐誤。當作時隱底。
直養者也。
直但也。言但能養之而已。不足謂孝也。
幸哉有子如此。
此猶言安得幸而有子如此也。䟽曰。此子父母有幸遇哉而有孝子如此。非是。
施諸後世而無朝夕。
與莊周所謂朝暮遇之同意。言亘萬古如一日也。
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
粟猶祿也。言求仁者之祿。以祀其親也。立於惡人之朝。得其祿以祀之。雖祭以五鼎。非孝也。
祭統
昆蟲之異。草木之實。陰陽之物備矣。
小註方氏說。語意矛盾。盖昆蟲天産屬陽。草木地産屬陰。其言陰陽之物者以此。方氏說太繳繞。
夫人副褘立於東房。
副褘。王后之服也。諸侯獨魯及二王之後得用之。此章
言夫人副褘薦。終又言魯之用天子禮樂。疑此篇祀魯之祭禮也。
經解
禮之於正國也章。
方氏分排輕重曲直方圜而屬之禮太曲。小註馬氏說爲長。
哀公問
以此之爲尊敬然。
然字疑衍。恐因下文然後字而疊書。
治其雕鏤文章黼黻以嗣。
王考曰。恐謂敎事有成然後。治文餙以繼之。古註之意。似亦如此。陳註恐涉曲解。按此文先言尊禮。後言所能。所能。能尊禮也。成事。成其敎也。以嗣。以文餙嗣成事也。順之民。順尊卑貴賤之等也。嗣字之義。明甚易曉。
卽安其居。
陳註曰隨其所處而安之也未當。大抵此章次序瞭然。言先致祭祀之事。乃安其居處之節也。又按卽安其居節當爲一句。明谷說如此。
仲尼燕居
子貢退。言游進。
下文言愼聽之汝三人者。則此所謂退非退出也。乃因問而前。問罷而復退於所坐之位。猶孔子閑居。子夏負墻而立也。
三子者旣得聞此言也於夫子。
當連讀爲一句。諺讀此言下懸爲古非是。
孔子閑居
此之謂三無私。其在詩曰。
因上文子夏曰敢問何詩近之。於此不待其問而直擧詩以告之也。
地載。(止)流刑。
神氣風霆四字疑衍。
坊記
民之貪亂。寧爲荼毒。
鄭註言民之貪爲亂者。其荼毒之行。與今詩朱子傳合。陳註非是。
春秋不稱楚越王之喪。
孔子自言。恐無引據春秋之理。又下文引論語。皆非孔子之言也。
民猶偝死而號無告。
號疑虐之誤。
下天上施。
天與君以民爲天。民以食爲天之天同。
不可以衣其衣。
此義未詳。
君子有君。(止)稱二君。
陳註雖本於古註而太曲。明谷曰。旣已委質爲臣。則不敢更謀仕於他國。惟道不合諫不聽。或君放逐之。則去仕於他國。而卜其所往。其卜之詞曰。某國之臣某。獲罪於君。不敢寧居。將▣(適似近之)于某國。奉贄爲臣云云。此所謂不謀仕稱二君也。此說差長。而但謀仕之義未穩。不可強解。
無辭而行情。
陳註雖出古註。而無辭讓。直行己情云云。未免疊牀。竊謂無辭。猶言無可據爲辭也。言無可據爲辭。而但以己之私情行之則民爭也。又按無辭之反。卽有辭也。如有辭於地下云者是也。
表記
儳焉如不終日。
其義未詳。如註說則語意欠瑩。文勢冗剩。
取數多者仁也。
鄭註取數多。言計天下之道。仁者其多。似長於呂氏說。愚謂天有四德。一元可以統之。取數多云者。其或此意歟。
拜自獻其身。
拜疑後字之誤。
君有責於其臣。臣有死於其言。
其臣旣先資其言。其君必責其言之成。其臣亦必其言之成。死而後已。孔明所云鞠躬盡瘁是也。小註方氏說非也。
得志則。(止)孰慮而從之。
䟽曰。得志謂君使臣當己才。雖當己才。猶宜謹愼思慮。從君之命而行之。否謂非己本才也。雖非己本才。而君命無擇。則彌孰思慮而從行之。甚有味。長於呂氏說。
唯天子受命于天。
鄭註曰。唯當爲雖字之誤也。小註方氏說作雖天子云者。似本於此。
卜筮不相襲。
只如大禹謨卜不襲吉之意看。劉氏引洪範爲說。似因相字起義。太拘泥。按曲禮亦有此文。陳註之意。亦如劉氏。
諸侯非其國。(止)處太廟。
陳註甚明剴。古註諸侯受封于天子。因國而國。唯宮室欲改易者得卜之。天子卜可建國之處吉則宗廟吉可知。未當。
緇衣
行㱕于周。
與詩本旨不同。此所謂斷章取義也。
葉公之顧命。
孔子必不取葉公之言。
好其正。(止)毒其正。
正。當從鄭註作匹。小人未甞有朋。唯君子能有朋。小人之所謂朋者勢利也。非毒其匹乎。
苟有衣。必見其敝。
敝疑蔽字之誤。若作敝則與軾字不相倫。按鄭註見其軾謂載也。敝敗衣也。衣在內。新時不見。比呂氏說差長。而亦牽強。後考明谷。亦作蔽字看。
奔喪
襲絰于序東。
襲絰。袒而加首絰也。絞帶。絞腰絰也。帶卽腰絰也。故䟽曰。此絞帶非象革帶之絞帶。而必爲絰之散垂而絞之。
陳註盖本於此而未暢。更按初散麻時未甞絰帶。則豈先絞而後帶乎。然則腰絰與象革帶之絞帶。幷在其中矣。
三日成服。於五哭。相者告事畢。
旣曰三日成服。而後曰於五哭。則成服之明日。又哭乃卒。所以告事畢。下文言三日五哭卒。則並數朝夕哭也。
免袒成踊。
此段兩袒字。自古註已謂衍字。竊恐齊衰以下猶袒。則奔父母者可知。擧輕以見重也。何必作衍字看。
問喪
聖人爲之斷。
斷字當句。
女子哭泣。(止)無容。
稽顙觸地無容。則擊胸傷心。亦無容可知也。喪主於哀。故無容如此。擧此以明免之無容之無害於義也。
緦者其免也。
此一段終未詳。疑不冠者之所服也之下禮曰之上。有闕文。自禮曰以下。別問童子之免禮歟。緦者其免也。似謂緦則可以免矣。
服問
母出。(止)其母之黨服。
母出母死文勢明相應。本自易曉。陳註何其謬耶。小註吳氏說長。
麻之有本。(止)之葛。
総結上兩段。明期大功之變。小功之無變也。
夫人如外宗之爲君也。
諺讀誤。當作爲古。
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適婦。
夫人及妻等號本殊。君有夫人。又有妻也。曲禮曰。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是也。䟽曰言妻。欲見大夫以下亦爲妻及適子適婦爲主也。恐或有理。陳註則大謬。
間傳
柱楣。
柱古經作拄當從。陳註曰拄之於楣是也。
輕者包。重者特。
男子重首。婦人重帶。斬衰受服而遭齊衰。初喪著齊衰之帶若絰。則斬服在其中矣。是輕者包。男子不易絰。婦人不易帶。則是重者特也。曰輕者包。重者特。麻葛重。麻葛兼服。皆一意而變其文。互明之也。
兼服之。服重者則易輕者也。
吐當曰兼服之飛隱。服重者爲古。則易輕者也尼羅。此卽上文麻葛兼服之義也。○又按小註張子說以麻葛幷服於首。爲義未喩。
三年問
羣居而不亂。
篇首以餙羣爲宗旨。故於此言羣居而不亂。末章又言羣居和壹以終之。
何以至期也。
觀下章問九月以下。則此章亦但問正服期之喪。非謂爲所生父母服喪期也。䟽說不可從。○更按陳註引䟽說而太加刪沒。考䟽本文。如此爲說。
深衣
續袵鉤邊。
楊氏說又見家禮註。朱子初從䟽說。以袵爲曲裾在旁者。故家禮詳其制。有圖式。晩年乃知其誤而未及刪定也。按十二幅之外。又有所謂曲裾者。决無是理。只謂屬連裳旁兩幅。則鉤邊無安着處。十二幅交裂裁之。皆名爲袵。則與玉藻袵當旁之義又不合。此段㝡難理。不可強解。續袵。謂連續衣裳。鉤邊。謂衣之邊中胡而兩傍漸殺如鉤然。以便續裳也。如今之(今之下。似有制字。)。
制十有二幅。
按補註引楊梧說云裳六幅布。分爲十二。不可言十二幅。又但言裳之幅。不言衣之幅。尤不可。衣裳各六幅。象十二月之六陰六陽。大謬大謬。深衣雖曰連衣裳而作。旣曰深衣。則衣與裳非所分別也。經文曰制十有二幅。則只數其衣成之幅也。非謂未成之前其幅幾何也。故補註記此。只廣異聞。竟以朱子說爲正。
曲袷如矩以應方。
陳註專取家禮朱子說。鄭註袷交領也。古者方領。如今小兒衣領。䟽曰鄭以漢時領。皆向下交垂故云。古者方領。似今擁咽。故曰若今小兒衣領。但方折之也。按註䟽似與陳註異。必有其說。而但擁咽之制。亦不可考也。○袷重單也。領謂之袷者。以衣裳單。而領則重故名也。
投壺
司射奉中。
中。方氏曰射以中爲善。故盛籌之器。因以爲名。愚恐以其設於左右。釋籌之中故名也。
順投爲入。比投不釋。
比投。謂賓主一時幷入也。如此則左右等。故無所釋籌也。䟽說太巧難從。且賓主拾投禮也。豈有不待後人而
投之之理乎。此不足戒也。
間若一。
言一投之間。奏樂一拍。其間若一。俾得以爲節也。陳註專主於詩樂一邊未妥。
卒投章。
此章諺吐多誤。當曰請數伊羅爲古。二筭爲純伊尼。一純以取一筭爲也。爲奇爲古。遂以奇筭云云也。
儒行
大讓如慢。小讓如僞。
小註張子說㝡長。
其難進而易退也。
諺吐誤。當改以爲旀。
鷙虫攫搏。(止)其力。
言鷙蟲之攫搏。不足以程其勇。引重鼎。不足以量其力也。道其勇力之大。非鷙搏引鼎之比也。儒者豈有不量己力。作暴乕憑河之事乎。註說未當。
其過失。可微辨而不可面數。
言剛毅之人。能寡過尤。所謂過者。只是微有差失。故只可微辨而已。無可面數顯擧者也。
禮之以和爲貴。
以字當句。吐當曰飛隱。
不臨深而爲高。
此盖言視不肖者而自以爲賢。胡文定公見子弟有矜意。則曰士當志於聖人。勿臨深以爲高是也。
不加少以爲多。
加與不敢以貴富加於父兄宗族之加同。方氏說加少以相盖云者大誤。
博學以知服。近文章。
服近字恐倒看爲是。近近要也。博學以知近。謂博學而能知要也。服被服也。服文章。謂文章發見於外也。
本方立義。
本方。本於方也。立義。立於義也。陳註未暢。
冠義
冠於阼。
郊特牲曰適子冠於阼。士冠禮曰若庶則冠于房。外篇所記。只言適子之禮。而初不及庶子。故不擧適子字也。母拜之。亦爲適子之禮也。
已冠。(止)道也。
郊特牲曰冠以字之。重其名也。記者人異見也。不害爲互相發也。
母拜之。
經文旣曰成人而與爲禮。則其義雖可疑。姑當從之。
成人之者。
之字可疑。豈謂父兄成之歟。
昏義
盖親受之於父母也。
似謂親受命於父母也。
先俟于門外。
門謂壻之門也。
敎順成俗。(止)國家理。
敎男敎也。順女順也。外外治之外也。內內治之內也。國國治之國也。家家治之家也。
天子脩男。(止)母道也。
此言天子與后自脩也。與前章聽者又別矣。
鄕飮酒義
故聖人制之以道。
古經以此一句。屬之上章良是。按下文是故聖人務焉。不屬下章。似不異同。
介僎。
僎如字。陳註從鄭。以僎作遵非也。下文曰坐僎於東北。
以輔主人也。鄕飮酒禮曰賓若有遵者。鄭註曰遵諸公大夫也。與此所解却相反。可疑。○按此章當與少儀僎爵之文參看。
象月之三日而成魄。
劉氏解成魄之義甚好。夫月初三日。月生微光然後。全魄乃可見。不及此則太晦而難辨。過此則明盛而爲所鑠。唯三日乃成魄也。
是席之上。(止)財之義也。
正謂正其席也。設席不可不正。故不言設而言正也。䟽曰前文方論設席。故言是席之正。下文覆說前席。故變文言是席之上上亦正也。先禮則貴。後財則賤。亦上下互相通也。
君子之所謂孝者。
陳註以孝作敎何據。
合諸鄕射。敎之鄕飮酒之禮。
鄕射亦欲敎而合也。鄕飮酒亦合以敎之也。互相發也。
知其能弟長而無遺矣。
無遺。恐謂恩澤及於沃洗之賤而無遺也。
洗之在阼。(止)在洗東。
諺吐誤。當曰洗之在阼卧。其水伊在洗東云云。
射義
射義篇首。陳氏移用䟽說。而刪略太過。䟽所以引易繫辭者。明弓矢之起於黃帝時也。又曰揮夷牟黃帝臣也。引虞書者明射侯見於堯舜也。陳氏引之。全無脉絡。
射爲諸侯也。주-D001
以下文明爲諸侯云云。觀之爲字如字爲是。小註方氏說似若作去聲看似欠。
耆耋好禮
射於矍相之事。實有可疑。恐是後人傅會。且耆耋好禮。耄期稱道不亂等語。尤不合事理。
處者半。
前言入。故於此言處也。入而不去則處而已也。
射者何以射。何以聽。
言射之如之何。必循樂以發也。聽樂如之何。必合於射也。
詩云發彼。(止)辭養也。
言我之求中。非求勝也。祈爾之㱕飮斯爵也。斯爵罰也。勝者不以爲罰而以爲養也。養者如投壺敬養之養也。葢酒實有養老養病之功。非徒言而已也。
燕義
臣下竭力。
此以下。皆明禮無不答之義也。曰明君上之禮也者。言君上之禮當如此也。
上用足而下不匱。
易曰。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其義政與此同。
和寧禮之用也。
和者。上下和親之和也。寧者。國安而君寧之寧也。
聘義
介紹而傳命。
介下當句。
喪服四制
貴貴尊尊。
鄭註貴貴。爲大夫君也。尊尊。爲天子諸侯也。
墳墓不培。
墳墓有若坊若封。各有其等。旣初封時合於制。則更不培益之也。所以爲節也。
土無二王。國無二君。
王者率土之濱。無所不統。故言土君諸侯也。但主其國內言之。故曰國也。
杖者何也。(止)輔病。
此記君之喪。授杖禮也。子卽君之子也。雜記君薨。太子號稱子。喪大記曰君之喪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旣殯。授大夫世婦杖是也。三日而授太子杖。五日而授大夫杖。兼卿言也。七日授士杖。第當然也。擔主。明谷曰擔如字。擔荷也。謂主喪之重也。當從之言。或爲擔主而授杖。或爲輔病而授杖。授杖雖非適子言。喪者猶爲輔病之杖。
仁者可以。(止)其志焉。
此葢謂於仁者於知者於彊者。各有所觀。非謂於一人之身。備責仁知彊三者之事也。小註呂氏說。竊恐爲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