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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2
致祭文(甲子六月初四日)[張世容]
正廟遺臣。曰有藎忠。斷斷血忱。壹是至公。只知有國。無朋孤立。 大聖一言。之死感泣。力主右賢。思効 付托。歸拜 雲鄕。庶無愧怍。帶方故家。源遠流長。三世四忠。千秋綱常。胚胎前光。卿實應時。端亮正直。上結 殊知。蓮燭西淸。風雲魚水。草奏內相。校書中壘。賜號 親署。行遣 命繪。密勿謨猷。昭融際會。枕葄六經。發爲文章。義理得意。 宸評煌煌。孟氏不伐。謝子去矜。平生此訓。恂恂服膺。儀刑 心法。萬川明月。朱書一統。大業未卒。痛哭庚夏。 御札十行。遑待私禫。禮重 君喪。初元隻手。盡瘁追 先。田竇並抑。牛李無偏。蓄憾乃逞。釀成奇冤。海島千里。莫招孤魂。垂四十載。幽枉始伸。復官貤秩。 恩禮維新。媺哉壹惠。曲江同謚。予懷興感。伻侑泂觶。
弘文館校理張世容製 進
行狀[尹定鉉]
府君諱行恁。字聖甫。初諱行任。 純祖五歲。手書姓名。任字加心。 正廟命改之如 元子宮所書。號碩齋。亦 正廟所賜也。自號方是閒齋。又號蓍泉堂。又號留餘觀。尹氏本貫坡平。始祖高麗太師諱莘達。至諱威。封南原伯。子孫因移籍。爲南原府人。諱克敏。修文殿大學士。討牙城賊殉節。謚文平。諱璜。號後松。工曹典書。不仕 本朝。 謚忠簡。生觀察使諱臨。 太宗朝選廉吏。三世爲議政府舍人。諱時英。忤沈貞。出補光州以終。生諱澄。 贈議政府領議政。生弘文館應敎 贈議政府左贊成諱克新。知中樞府事龍陵君貞憲公諱又新。贊成公生諱曄。弘文館校理。 贈承政院都承旨。生諱衡彦。弘文館校理 贈司憲府大司憲。生諱㯳。 贈吏曹判書。生諱以進。 毅宗甲申後廢擧業。拜 穆陵參奉不就。遺令以 崇禎進士題主。貞憲公生諱暹。弘文館校理。以書狀官辨 宗系誣。策光國勳。壬辰。以李鎰從事。與倭戰于尙州殉節。 贈議政府領議政。龍陽府院君 謚文烈。生諱衡甲。文科縣監。光海廢 母。憂憤不食而卒。 贈吏曹判書龍南君 謚忠康。生諱棨。弘文館應敎。丙
子守南陽。猝遇虜入。罵虜不屈而遇害。 贈吏曹判書龍原君 謚忠簡。諱集弘文館校理。丁丑。因斥和被執至瀋陽。抗義授命。 贈議政府領議政 謚忠貞。曾祖諱泓。以忠貞公子漢城府判官諱以宣之次子。系忠簡公子縣監 贈吏曹參議諱以明之後。 景宗壬寅。不參僞勳會盟。配遠方。敦寧府都正 贈吏曹參判龍平君。祖諱宗柱號醉隱。 贈吏曹判書龍安君。早卒無嗣。考諱琰入爲後。卽進士公曾孫。而孝子義禁府都事 贈軍資監正諱㝡之孫。孝子 贈司憲府持平諱天聖之子也。號退巖。官止 世子翊衛司翊贊。從師名儒。邃於經學。歷典州郡。所至有遺愛。初 贈吏曹參判龍恩君。久於桂坊。受知於 莊獻世子。嘗進祛邪崇儉箴。 睿書題其帖。系之以銘。庚辰溫 幸。爲邑宰。承 命植三槐。時七月而根蟠條鬯。 正廟丙辰。豎碑記蹟。特 贈一階。爲吏曹判書。 當宁戊午。加 贈議政府左贊成。前配 贈貞敬夫人慶州金氏。郡守致慶女。繼配漢陽趙氏。宗哲女。應敎備玄孫也。初封貞夫人。以溫 幸時在任所。特 賜爵貞敬夫人。 正廟嘗褒以女士。及卒。 御筆書下賢肅太夫人之藏七大字及歲在戊午七
月癸亥朔十有一日癸酉謹誌幽宅十九字。 命刻石而納于壙。府君龍恩君第三子。而賢肅太夫人所育也。以 英宗壬午正月二十八日午時。生于漢師盤松坊第。太夫人方娠。夢入文廟。故小字文錫。自幼聦明秀異。龍恩君嘗曰。大吾門者。必在此子。七歲。授曾先之史畧。再周年。僅卒其首卷。人或疑爲遲鈍。自是讀書。不煩師受。輒迎刃而解。十歲。龍恩君捐背。居喪如成人。太夫人敎之有法度。督學甚嚴。府君遵奉慈訓。不敢或惰。作功令文諸體。無不破的。日赴隣塾習制藝。夜必另做一篇。及撤歸。工課常倍於同窻諸人。質禮疑論時務。著錄盈箱。皆十八歲以前也。己亥。候外舅李公於善山府官舍。故有鬼擾人。府君作文禳之。怪遂絶不復作。 正宗壬寅十二月。擢 庭試文丙科第三人。癸卯。除藝文館檢閱爲下番。尋拜承政院注書。選抄啓文臣。除 奎章閣待敎。 上諭曰。待敎卽掌務官。凡諸閣務。無不管攝。爾須著意修明。葢自壬寅夏秋。以南學掌議。應 殿講。風範端重。進止有儀。 上屬目而稱之。及入翰苑。契合昭融。前席侍御。 天語諄諄。退歸直次。 宸札隨下。經史義理。訓廸如嚴師。飮食起居。憂念如慈父。取易碩果不食
之義。 親書賜號。著 御署安 御寶。以示托意鄭重。府君感激 殊遇。以身殉國之志。已在通籍之始矣。甲辰。拜 世子侍講院兼說書。丙午。伯氏爲海州判官。太夫人就養。時 肅廟御贊三忠圖像。將奉安于永柔縣臥龍祠。 敎曰。尹某忠臣之後也。其令陪往致祭。許歸路省覲。復 命奏岳武穆追配也。 先朝命分德池屯稅。以供犧粢。今又並享文信國。請加劃助其不給。 文孝世子喪。 王大妃除服當否。 命詢于館閣。府君對言藏服於制盡之日。還服於殯啓之時。以至葬畢而除之。古禮則然。請 上裁。以預備翰林。不參臺廳傳啓。 命配稷山縣。五日而宥。戊申六月。有院隷闘閧之事。 上以失於檢束。亦在前注書。配成歡驛。 命畫師韓宗一。就畫行遣之狀而觀之。旬餘 敎曰。聞畿湖癘氣流行。慮有薰冐。其卽放還。仍下畫本于內閣。閣僚諸公爲詩爲記。以識 恩榮。實曠世之異數也。六年之間。拜注書。移翰林。遞待敎。差檢校。互爲出入。凡數十次。十二月。以 親政注書陞六品。爲司諫院正言。己酉。除義城縣令。特令與稷山縣監相換。移高陽郡守。 永陵幸行時。奏請軍額疊役。還戶排廵。並宜矯革。自漢江至楊花津。收
稅勿由京司。使客供億。加給稍廩。禮葬擔持。仍把京軍。並令裁處。拜弘文館副校理。 上敎以高陽釐弊未完。姑仍其任。直閣會圈。首擬除弘文館校理,司僕寺正,副校理,副修撰,西學敎授。纂修海東邑志。掌漢城府。除果川縣監。時將遷奉 顯隆園于水原。 神轝引行。當於是邑過夜。又營建 行宮。爲 臨幸之所。功役甚鉅。供奉多儀。征斂不及於民。而籌畫悉辦。拜直閣。以 遷園時地方官。陞通政階。拜承政院同副承旨。至左承旨。承旨除拜陞降之告身。至丙辰爲八十九度矣。拜刑曹參議。庚戌。拜廣州府尹。疏陳先祖忠貞公斥和議。就義彼中。藉曰瘞碧之寃。不在此地。當時徽纆之行。實由是城。不可冐赴。 上令廟堂禀處。籌司覆奏三學士樹立。載籍未有。至今過南城者無不隕涕。爲子孫。官臨其地。宜有怵惕傷痛。特 允所辭。不害爲樹風敦倫之政。 命依議。辛亥。 上命議忠臣鄭雷卿㫌謚並施當否。府君言雷卿以陪臣。爲 皇朝立殣。與臣先祖同其禍。則㫌謚並擧。臣無容更議。而春坊吏姜孝元。以若地處。有若樹立。先正臣宋時烈所著雷卿墓表。書其事甚悉。 貤贈亞尹。榮已至矣。而未㫌其閭爲缺典。敢附陳請裁。 敎
曰。尹某獻議。引先正所撰墓道。以與之共死之姜孝元。尙闕㫌里。爲志士所嗟惜者誠然。其令一軆㫌之。夏。患痁阽危。特除楊州牧使。令就水泉調養。日遣醫往診。製方施鍼。藥料食物。相屬於路。及少愈進對。 上命擧顔而曰。瘦至此乎。然病則已去矣。以我意傳于慈堂勿過憂也。壬子。拜司諫院大司諫,兵禮吏曹參議。癸丑。拜工曹參議。 命差備邊司副提調。 敎曰。特除爲年少。習知吏事。入則潛心於政目。出則竭智於籌謨。雖有辭疏。喉院其勿納。 諭近臣曰。近日廟堂事。自尹某爲有司。足以代予之勞。於是乎予不必下行有司之事。逸於任人。豈不然歟。判尹具庠因泮宮事。語侵廟堂。上疏自引。奏言 肅廟朝始置八道勾管。以有司堂上四人。兼管二道。今徒有其稱。而未聞其效。請有司堂上兼管之法。修明舊典。與各道勾管。採探道內事情。以備 顧問。諸議歧異。不果行。甲寅。拜禮曹參議。陳疏曰。臣年前叨是職。適値節价之出疆。特蒙 軆諒之恩。引嫌罔間於南北。處義無異於前後。燕軺之行期雖遠。馬島之書契且近。則忍彼寢兵之地。修此馳牘之好。非徒臣身之所不可爲。窃恐朝廷之所不可強。乞 賜遞免。 批以書契無
代行之規。許遞差整理定例堂上。令專管出納經費。務從省减。乙卯春。 上奉 惠慶宮。詣 顯隆園展謁。 進饌于奉壽堂。仍行養老設科。賑民犒兵。以廣慈惠。儀節繁賾。財用浩大。稟 旨裁定。撿飭百司。啓達文移。擧多出於府君。而編摩儀軌。監董鑄字。亦承命專管焉。 御製三槐臺碑。 命書陰記。 敎曰。昔年尹某。承 敎手植三槐。其子某今又奉 敎書碑陰。非偶然也。拜敦寧府都正。丙辰。以定例堂上。奏請園幸時蠟燭令華城造進。除貢人進排之弊。植炬折半給價。百官盤纏。自外整理所區劃。勿煩各營各衙。鷺梁以南。爇燈代炬。湖西貿粟耗作錢六千兩。付之華城。作諸般費用。並可之。戊午五月。丁太夫人憂。 上致弔勸粥。而慰 諭之曰。先慈親有位有年有德。可無遺憾。其爲我節哀自護。爲我所以爲國也。葬及練祥。 下米錢布綿油蜜以助之。月一省墓。輒使人於山下。存訊安否。己未。伯氏棄世。方其病亟。亦有葠朮之 賜。 下書曰。近以萬川明月主人翁自號。槩取萬物各具一太極。其本一太極中生生流出來之義也。以是爲扁。又欲著說。以道所以然。意下如何。又諭以依朱子寒泉故事。往復經旨。遂錄大學疑義而
進之。條條 賜答。命名曰曾傳秋錄。庚申六月。 上違豫。屢降 手札。至有托以後事之 敎。二十八日。遽奉 諱音。號哭於 闕門之外。 貞純大妃命除都承旨。進階嘉善。趣令入臨。時禍變倉卒。宦侍宮女雜於 喪次。府君正色呵之曰。 大行王常不近此輩。况自有內外。其可混乎。於是各守其班。肅然不敢譁。問於院相沈煥之曰。 大寶傳于 王世子 遺旨已頒乎。煥之矍然曰未也。府君急請書 敎告。宣于 御榻前。 世子寶齡方十一歲。國勢危疑。人心震蕩。朴公準源,金公祖淳。並授將任。使管衛護。皆府君所達於 東朝者也。自 含襲至 下玄宮。左右擧扶。竭誠盡禮。曰 大行王燕居。天日所照處。未嘗或臥。須掩外窓。無使隙光之入也。連拜觀象監,宣惠廳,壯勇營,承文院提調。 公除後上疏辭職。其畧曰。臣區區衷赤。亶在於追先帝三字。不遑佗顧。顧臣禫前出脚。有乖經禮。不敢以職事自居。 寵除新命。尙未祗肅。又未甞一造廳坐。一視院務。葢臣微諒。竊有所守而然耳。乃以八月一日出肅。是行祫之月也。後亦爲搆誣之一端。記曰。君未殯而有父母之喪。則歸殯。反于君所。曾子之問。孔子之答。昭如日星。人誰不
知。况府君卜禫前日。當 崩坼之變。承 慈命而奔赴。私制未畢之前。不離 欑宮之側。而不謝官階。不親職事。其於禮律臣分。可以質聖無疑。而言者之捃摭猶如此。吁亦痛矣。拜吏曹參判,同知義禁府事,備邊司有司堂上都揔府副揔管,工曹參判, 景慕宮尙衣院提調。差勸講閣臣。單付同知 經筵事。敷奏經義。陳勉 聖學。剴切𢢽忳。必以監法 先王爲言曰。 先大王內而篤孝。事 殿宮。婉容愉色。常如奉盈。外而敬天。至風雨寒暑。恒言必尊其稱。嚴於 祀享。値攝儀。亦坐而待朝。 勤於民事。視幾務則不遑暇食。顧今治法政謨。亶在於善繼善述。而 天崩之初。諸臣痛國事之罔涯。念 君恩之未報。擧有寅協殫竭之思。及夫日月稍久。人心易狃。不免漸歸於弛緩。惟 殿下仰承 大行朝精一心法。以正朝廷。永底於鞏固之効焉。 殿下一心。上有天知。下有民知。可不懋哉。撰進 健陵誌文。陞嘉義。 先王欲爲恩全君立後。而庶孼之甄拔。奴婢之勿世。亦未遑施措者。於 誌文闡發 遺志。後皆次第見行焉。拜禮曹參判。値胡使入 京。上疏請遞。兼陳所懷曰。臣於持服之時。 先王特降 宸翰。鐫揭祖廟。昭回雲漢。光
榮燭地。又侈 溫諭。 崇禎丙子以往。爲 皇朝死事之臣 貤贈敎旨。不書虜號者有之。甚曠典也。特命寧遠伯諸孫。援用其例。如爾家人。宜無不同。臣稽首祗承。虔告先靈。敢暴昔日所受。以備 澄省。儻蒙允可。不但爲紹述之美。環海含生。必將奮義懷忠矣。上允之。拜弘文館副提學。移提學。旋拜 奎章閣直提學。同知 實錄事。登 筵。陳請龍仁縣白地徵稅。永削於田籍。以新墾充補。又言壯勇營兩西穀作錢取息。不如以穀斂散之便於民。當釐革。十二月。 東朝敎曰。中批果非美事。當世道人心如此之時。豈可不以 先王平日所托心膂之臣擢用乎。特擢吏曹判書。 正廟嘗敎曰。仕宦外物。於爾何有。又以左參銓衡。右决庿謨。非惜其人之道。 命解吏曹參議。全保之 聖意。若是其至矣。故參外七載。始陞六品。通政十年。不進一階。至是超遷無漸。大以爲憂。連陳辭本。而不獲 命。再疏有曰。臣嘗以朱子所謂天下享壽富康寧。朝廷見蕩蕩平平者。矢於心。藉於手。處乎今日之位著。黨人已惡之矣。二十九日。 東朝命時原任大臣曾經金吾堂上吏曹判書入侍。 下詢洪樂任當如何處之。咸謂罪不可一日容貸。府君言高
祖孝文。西京之興主也。韓,彭,薄昭之事。爲我 先王之所慨歎者。故國榮罪惡。卽一莾,操,懿,溫。而終靳孥戮之 啓。 大聖人權度。自有所在。而後世則不可或忽於懲討。國榮追奪。在所當先。時 惠慶宮春秋高。自六月 大喪。哀痛柴毁。廩然不保朝夕。若無故戕害同氣。以重貽 疚戚。非所以仰體 先王平日孝思也。故府君只請罪國榮。不以洪樂任事爲對。而漢文薄昭句語。微意自見。由是大忤於主張時論者。辛酉。奏大老祠。卽 先朝所 命建。而揭先正臣宋時烈遺像之地也。貞珉旣奉 宸章。祠屋又近 仙寢。軆貌自別。而數畞基址。尙未免稅。令卽措處恐好矣。 上可之。又奏言 先朝每敎筵臣曰。汝輩若效崔恒,徐居正文軆。世道之幸也。此誠反樸回醇之 盛意也。近來場屋之作。專事緊速。無寬緩悠遠氣象。有識皆憂之。大比當前。請戒諭中外。期有悛舊圖新之效。且嚴防主試循私。擧人借述。無敢干犯。又言我東之枳塞庶孽。前古未有也。一國庶類。擧無樂生之心。足以上干天和。 英廟壬辰。特許文通兩司。武擬宣傳。 先朝丁酉。酌爲節目。載之通編。而臣於 燕閒之際。仰承 悶歎之音者屢矣。今當 新服。追述
兩聖朝敉典。以收人心。以奬人才。恐合事宜。請詢大臣裁處。文衡會圈八點。首擬拜弘文館,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 經筵 實錄事。三上疏辭。 賜批曰。卿之文學。 先朝所許。此時此任。非卿而誰。乃黽俛出膺。拜都揔管。因賓對 啓言故儒臣朴在源旣 賜褒贈。重臣徐鼎修庚子疏。又承 詡可之 敎。不勝欽仰。而故參議李澤徵,故正言李有白。爲 坤聖竭忠進言。且斥內閣諸臣不能仰副簡畁之罪。壬寅獄事。人多稱枉。昨年伏奉 先朝御書。若曰。澤徵有白之寃。予所洞悉。今春慶禮。欲伸雪而未果。爾於後日提醒爲可。臣若不言。 先朝遺志。無以見於後世。兩臣復官當否。請詢于大臣。府君此奏。所以追述 先王德音。伸幽寃而表忠直也。言者又以矯稱 先旨誣之矣。金龜柱致侑之日。傾朝往赴。府君獨不與焉。時議欲超擢龜柱子魯忠爲揔戎使。府君曰。 東朝垂簾。先用私親。臣子之裨補 慈德。不當如是。又於增廣試。近戚朴宗慶。必欲登第而攬權。人畏其氣焰。無異辭。府君曰。 上卽位而初設科。乃擢外家人。古所云示天下不廣。正謂此也。右賢左戚。 先朝二十五年一副定䂓。而况此人未甞假以色辭者。忍謂
雲鄕杳邈。而遽違之乎。力持不可。於是兩戚之積憾深。而駭機不可遏。趙文忠公得永謂不肖曰。吾與君先公。戚屬不遠。並歲以生。素習乎公。甞見公樂易雍容。與物無競。不欲強立己見。至兩戚事。擧世波靡。獨立不懼。始知公有不可奪之節。而可稱仁者之勇矣。西洋邪敎之獄。蔓延不已。至於萬不相及之地。府君言於公會曰。治邪異於治逆。不可窮訊取服。與鞫囚同。况不問而欲置之死乎。殆近於楚獄之多濫也。又因勸講奏曰。邪獄之無眞贓。與其能悔悟者。宜用寬典。使之自新。若一切以法從事。則非 聖王人其人之政也。辛亥秋。府君在楊州。 正廟下書曰。近以邪學事。晝不休夜不睡。神疲氣憊。所全活頗不些。若因此得活者知感。誤入者快覺。豈非大幸耶。府君之入告出語。所以對揚 先朝至仁盛德也。言者又以護邪誣之矣。因入侍請江都死節人李士珪 贈職。辛丑寃死人任敞復其 贈職。拜司宰監提調。乞解所帶諸職。只遞銓任。拜禮曹判書,內醫院提調。 華寧殿成。奉安 御眞歸。遌沈煥之於龍仁縣舍。謂煥之曰。某欲有復於公者久矣。在京卒卒未得閒。今請一言可乎。某生長白門外。常見萬里峴石戰。其分曹爭
氣。未始有是非之可言。敗而走者。又轉而爲勝。勝敗亦無定數。士大夫以黨相軋。有類於是。烏可以一時得勢。遂認爲永無報復也。 主上冲年嗣服。 國步艱難。惟當聚會精神。以奠民生固邦本爲急務。至於門戶之爭。待 上揔攬。春生秋殺。一聽 命於造化而已。乃反不然。朝發一啓。夕罪一人。今日擧一疏。明日竄一人。擧措劻勷。景色愁沮。豈所以導迎和氣乎。調劑鎭安責在於公。公其念之。煥之口唯。而意其私於一邊。大不悅。未幾。臺臣宋文述疏言金履喬兄弟被謫。而家有老母。宜放其兄歸養。時人疑府君所使。兩戚因搆禍益急。五月十日。 東朝命除全羅監司。當日辭 朝。倉皇登途。而正言元在明,左承旨權<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NEWCHAR/KC03020_24.GIF'>,右議政徐龍輔疏箚迭發。架鑿空虗。擠陷罔測。三人者甞自謂交契甚厚。受兩戚之嗾。爭先下石。到營五日。配于康津縣薪智島。隨聲附和之徒。羣起詆誣。至撤龍恩君鄕祠之享。噫其甚矣。掌銓時。以尹可基爲掌樂院主簿。至是煥之謂庶流此官濫矣。勒令遞去。八月。有掛書之變。捕得天安人任時發。甞爲可基之弟之子。書試券者也。因設鞫。辭連可基。委官煥之謂可基失官而怨國。自歎尹判書若在。吾不至此。則時
發㐫書。可基之指使。可基卽某之客。必有通線於島中。鍛鍊周內。致可基於死。仍倡率卿宰詣賓廳。 啓言可發事。某宜無不知。請從臺 啓。九月十日。 東朝下後命。以十六日申時棄世。嗚呼寃矣。嗚呼痛矣。其日未明。有白氣起於所寓屋脊。盤旋而上。隣人見而異之。不肖纔九歲。從子應鉉疾馳不及。傍無子姪。只二僕侍。都事亦屛去之。府君聽 宣敎。北向四拜。顔色不少變。動止從容如平常。問於都事曰。來時 上候若何。勸講如前日否。又曰。可基曾所識。時發何人也。㐫書何語也。因此而死。而不知其由。願聞之。又曰。死固無恨。惟生未得更瞻 天顔。未與穉子一面。爲耿耿爾。佗無所言。嗚呼寃矣。嗚呼痛矣。十二月。始返柩。沿路民人。相聚望哭。湖南一境所過皆然。藳葬于龍仁靑灘龍恩君墓階下。至丙申。移葬稍上十餘武子坐。李夫人祔左。 純祖自在 潛邸。睿眷已至。及 踐阼。倚毗益隆。時或請假。 親札召之曰。倚戶而待卿。 御書方是閒亭扁及忠孝傳家淸白永世二句以 賜之。及謫去。 敎近侍曰。思見尹某也。己巳秋。先妣 蹕路籲寃。手判以下曰。常爲寃之。今見上言。益爲可矜。依上言復官許施。時朴宗慶方用事。
脅持朝紳。院議臺論請反汗。歷屢日 不允。嚴飭擧行。大臣兩箚。竟至還收。 憲宗乙未正月。 純元聖母特 命復官爵。癸卯。不肖唱名。 上敎曰。此家伸㬥之後。其子科名。良用興感。 除校理。不肖上章陳情。 批以先卿事。朝家之所洞悉。何待更辨。丙午夏。上命進不肖而 敎之曰。先卿於 正廟朝。侍中淸燕。卽此迎春軒也。今予又接爾於此。豈不貴乎。又 敎曰。先卿之出入勤勞。宮中尙有傳道者。而全羅監司辭 陛也。泣涕戀戀。有不忍訣之色云。予聞此爲之慘然。嗚呼。 兩聖朝恩言。可以徹九泉而垂百世。無憾於幽明矣。 哲宗庚戌。不肖陞從一品。 贈府君議政府左贊成兼判義禁府事 奎章閣提學。戊午。不肖進輔國致仕。加 贈議政府領議政。癸亥。 贈謚文獻。忠信接禮曰文。嚮忠內德曰獻。 今上元年甲子夏五月。左議政趙公斗淳奏曰。 贈領相文獻公尹某。受 正廟不世之知遇。庚申以後。斷斷血忱。惟在追述 先王志事。伸復已久。尙未有一次示意。實爲觖典。請於宣謚日賜祭。而蒙 允。 朝家褒揚。於是至矣。府君禀質淸明溫粹。慈諒豈弟。和氣盎然。而端嚴整肅。自不可狎。誠心仁愛。人有過失。包容
覆葢。惟恐宣彰。其有片善寸長。汲汲稱譽。至僕隷未甞加怒詈。心不設畦畛。而辭受取予之必謹。口不言雌黃。而公私義利之必辨。讀史至烈士殉義。正人遘禍。慷慨悲憤。若以身處其地。切戒外物爲累。旣貴。居室被服如寒士。典章物采沿革興廢之故。金穀卒乘經用徵調之數。無不洞徹原委。區分利害。講求其損益通變之方。而綜理事務。剖决中窽。急遽在前。整暇有餘。終日欽欽。不見惰容。常服膺孟之反不伐。謝上蔡去矜字之訓。文學才猷。爲世共推。而恂恂如無能。謙虗寡約。不以自多。帷幄近密十有九年。 眷注益深。而愈加小心。休沐在家之時。常若奉 威顔於咫尺。兢兢畏愼。一是無替。在喪中。每値 動駕。俯伏庭下。 警蹕旣遠。始入廬次。㬥雨大雪。未之或廢。眼光燁然。昬夜辨細字。音吐淸越洪亮。聞于外甚遠。器宇凝重。神采朗澈。如金精玉潤。拱立 朝行。自有以動人焉。早歲而孤。奉太夫人。深愛愉色。忠養備至。凡可以慰悅慈心者。先意承顔。順適無違。三年侍疾。焦遑洞屬如一日。三年居憂。哭泣哀毁如始喪。見者莫不感服。日拜宗家祠廟。月省考妣墳墓。灑掃蠲潔。種樹除草。必躬親而忘其勞。累世先塋。豎碑碣備石儀。置
祭田建丙舍。無一不具。推及于傍親。皆以短石表其墓。初非家有餘財而爲之也。祿俸之入。 恩澤之 賜。撙節積累。竱心殫力。閱歲年而取次告成。 國初以來。先祖與同宗諸公言行之散見於朝野史乘狀誌傳記者。勤搜博訪。裒輯成書爲六卷。人亦謂奉先追遠。根於至性。求諸古人。亦罕其比。事伯氏。敬愛甚篤。公幹家務。必先告而無自專。服飾器用。必先奉而不自有。及喪。慟悼無已。想像容貌。口授畫工而圖之。及見公者皆謂九分肖似。仲氏早世。數十年悲慕不衰。於伯仲姊亦然。季妹甞有疾沈綿。藥餌調護。不使婢御而身執之。至痊可而後已。對案有美味。必擧而送之。伯仲氏及姊妹及再從兄諸子女。撫養成就。無閒於己出。貧戚窮交。常賙其急。而喪葬㛰嫁。待而始行者甚多。文章夙就。取之博而擇之精。絶不爲艱深鉤棘。襲取貌似。務在辭達理暢。繁簡合度。昌明之氣。煒燁之光。先輩鉅公。皆斂手退避。 正廟詡之曰。文軆雅潔。不負所知。極爲嘉尙。又曰。義理邊得意。又曰。文才眞難得。 徵私稿而 親覽焉。至應製代撰騈儷之作。亦多傳誦。雅不欲以詩名。而高華典麗。自成一家。有遺稿八冊十六篇。蒐採新羅,百濟,高句驪遺
事。爲東三攷八卷。而李忠武全書,林忠愍實記。並承命編纂者也。少日著蘭室暇筆,方是閒輯等諸篇。援據古今。記載見聞。傍及稗史叢說,詩話文評。殆數十冊。後以爲無益而毁棄之。平居未甞一日去書。五行俱下。博極四部。而尤用功於朱子之學。 正廟甞欲合朱子所撰述諸書。爲朱子大一統書。唐虞三代以下。惟我 正廟君而兼師。 聖志卓然。由朱子上溯孔子。開示斯文正路。以詔來世。府君熏炙 香案之前。親承面 命指授。硏究有年。辛酉春。擬會稡纂次。仰述未卒之大業。旣而去 朝。事遂廢。以爲至恨。賦詩而紓哀。葢此書之義例。精深廣博。地負海涵。實無人逮其津筏。底于有成也。時有心性同異之辨。甞曰。南塘吾先人及門之師也。寒泉吾先人贊冠之賓也。景仰兩先生。如泰山北斗。不敢妄議。只守先人先師之緖論而已。又曰。今所謂漢學。畢生役役於零碎。闕卻近裏著己之工。反不如金谿姚江之猶有持守也。掇取 皇朝及 本朝先儒論學要語。爲性理編六卷。謫中所攜。惟坊本九經,朱子小學。隨讀箚記。從漁戶借通鑑節要,十九史畧。亦評隲之。就三經二禮。採其切於視聽言動者。附以按說。又考訂經傳互見而
有同異者。論其從違。自六月之望。至九月上旬。裒然成帙。凡十冊二十一篇。揔名爲薪湖隨筆。詁訓名義。恪守程朱。而蔡氏尙書。陳氏禮記及諸家注解。辨正其誤。有的確不可易者。發明詮釋。多獨得之見。而往往與近世中國人說經暗合。大旨主於反躬自修。念慮之微。言動之細。隨處省察。惟恐有違於經訓。克去私欲。求放心而操存涵養。如明鑑止水。以爲應事接物之本。學問思辨。交須而無閒斷。其要在於愼獨。而愼獨必自弗欺始。奮發精進。不得不措。出於至誠。可質神明。有曰予小子讀聖賢書。不能深軆而實踐。眞自暴自棄者也。知而不學。欺也。學而不力。欺也。誰之爲欺。欺心也。欺天也。欺 先王也。欺先人也。遂以弗欺軒爲號。作座右銘以自警焉。嗚呼。庚申七月。過 大行成服。府君始歸家。從子象鉉進曰。 先王奄棄羣臣。黨人鴟張。時事不可爲。季父孑孑無扳援。而獨持公道則必難容矣。宜早退田廬。以遠危機。府君喟然曰。吾念豈不至此。亦豈戀爵祿而留連哉。今有人臨終。托其家事於其友。其友恐日後受謗於其親戚奴僕。避而不顧。則非義士也。朋友猶然。况於君臣乎。吾受 先王不世之知遇。奉有 遺托之重。若較計
禍福。爲一身謀。其何以歸拜 先王乎。惟所以事 先王者。輔 幼主。夙夜盡瘁。無愧吾心。要當一死報國。更何言。左右莫不揮涕。嗚呼。 正廟所秉執之大義。至精至微。建天地懸日月。而治法則戒廷臣朋比之習。使之寅協。杜戚里干預之漸。欲其全保。府君祇奉 明旨。罔敢失墜。固異於時人之自信偏見。痼於黨論。以必勝爲主也。故 仙馭上賓之後。炳然孤忠。卽惟曰 先王之志是繼。 先王之道是遵。政令事爲。無大無小。一無改於 先王在宥之日。以贊 初元淸明之理也。其於田竇二家。並無恩怨。甘陵兩部。亦無偏倚。漢文楚獄之引喩。不顧忌諱。而兩戚之登庸。嚴辭斥之者。非有毫髮愛惡於其間。爲之扶抑也。竟以是釀成千古所無之奇禍。後之論者。或以爲初亦未甞崖異於黨人。至謂劉洎之死。由於遂良。竇參之貶。咎在陸贄。著爲文字而刊布之。嗚呼。庚辛之際。府君所言數三事。欲以支拄方張之勢。已棘棘乎其難。人孰能辦此。而乃求過於無過。嘵嘵不止乎。不肖竄伏窮山。不敢與人相接。立 朝。無強近之親爲之辨明。府君至公至平之苦心血忱。暗昧不白。垂四十年。而前後疏啓之搆捏。在辛酉則謂與徐公有隣兄
弟周旋。己巳則謂推許沈煥之,金觀柱。其不成事理。不成說話。婦孺之所共知也。不念其自歸虗妄。惟從時世之所惡。而推而納之。肆爲誣衊。此不肖痛寃刻骨。愈久而愈深者也。徐文獻公竄北塞。府君貽書曰。豈不欲挺身相救。無益於公。叢鏑必先及。只有靜以待事會之來。不可急也。徐公之胤判中樞俊輔氏。爲不肖言如是。府君志在消弭鉤黨。而力不能遂。此可以見。而甞慨然歎曰。尹右相若在世當局。朝象必不至此。吾亦可免。葢指文翼公蓍東也。尹公持論恢蕩。而有鎭物之量。與府君常期以同心協贊。故殄瘁之慟。於是爲切矣。府君常愛蘇文忠旣蒙深知於聖主。肯復借交於衆人之語。謂當終身誦之。 正廟甞論諸臣。至府君曰。尹某只知有國。無朋孤立。府君平生本末。不外於此八字。嗚呼。 聖主知臣之明。至矣盡矣。在當日明良際會之盛。誠千載一有。而府君常懷謹畏。戒不言溫室樹。又未甞記述而藏于家。 上下都兪。昌言嘉謨。莫徵其萬一而傳之。此已爲恨無窮。而不肖蒙騃無省識。猶不能詳記典型。况居家孝友之行。立 朝忠藎之節。尤無以諦悉。只就布於人耳目者。泣血次錄。嗚呼。爲人子而背棄謙約之先志。有
一辭溢於其實。則是自誣其先。而增其不孝之罪。不肖之所大懼也。惟立言君子。論其世想其心。有以財擇焉。嗚呼寃矣。嗚呼痛矣。配貞夫人 贈貞敬夫人完山李氏。 宣祖王子寧城君㻑之後。星州牧使 贈議政府左參贊命杰之女也。生于 英宗庚辰二月二十二日辰時。年十七。歸于我先府君。儀容婉順。資性端重。謹行而寡言。處乎伯仲姒三姊妹之間。一以友恭。各得歡心。宗黨婢使。莫不感頌慈惠。皇姑賢肅太夫人。鍾愛其淑德。視若己出。及寢疾三年。糜粥膳羞。手自烹煎而調和之。適可而進。未或一違其時。兄公守默堂先生歎曰。夫人誠孝。雖古所稱孝婦。何以加焉。吾弟異日。必狀其至行。以傳于後也。辛酉八月。禍色急。夜夜沐浴以禱天。九月慘變作。血淚不止。兩眼㬥暗。數年而後漸視物。始欲自裁以下從。念季女未行。稚子不及成童。覆巢之下。誰能全保而成就之。不絶先君之祀也。乃茹慟抱寃。抑情自強。延塾師以誨之。每道先君言行以勖之。嫁娶畢而家益蕩然。漂泊靡所。十遷厥居。不肖多病。藥餌無闕。服着食飮。無飢無寒。假貸拮据。力竭神疲。晩年則疏糲亦難自給。至癸巳春。哭長女。冬又哭次女。疾隨以深。乙未正
月。先府君復官爵。敎不肖曰。吾忍不死。及見今日。目可瞑矣。毋負 國恩。毋墜家聲。惟汝是望。六月二十八日申時。奄棄不肖。壽七十六歲。嗚呼痛矣。悲寃結於中。貧窮迫於外。熏焦勞苦。備甞艱險者。三十五年。而未得享不肖一日祿養。嗚呼天乎。人孰無母子。風樹不待之恨。若偏於不肖。嗚呼痛矣。一男卽不肖定鉉。行判敦寧府事。致仕奉朝 賀。三女長適李𠊙。次適金用淳府使。次適李用淵。定鉉娶高靈朴氏郡守民淳女。再娶全州李氏義圭女。屢擧子。皆不育。以族弟參奉明鉉子泰經爲子。今承旨。娶驪興閔氏別檢成鎬女。有二女。李𠊙子秉民。今參奉。有二子三女。壻徐應淳有二子一女。金用淳繼子秀根有二子一女。李用淵子寅碩有二子二女。壻申錫玄有二子一女。
男定鉉撰
謚狀[金興根]
故大學士碩齋尹公。際遇 正廟。明良契合之盛。曠古未有。及 仙馭上賓而黨禍作。公獨守 先王遺訓。介然不相附和。爲時人共嫉而擠之。畢命於絶海。余甞感其忠而悲其寃。公之胤尙書定鉉甫。述公歷官行事。將請謚而屬余爲狀。謹按公諱行恁。字聖甫。初諱行任。 純祖五歲。手書姓名。任字加心。 正廟命改之如 元子宮所書。號碩齋。亦 正廟所賜也。尹氏本貫坡平。始祖高麗太師諱莘達。至諱威。封南原伯。子孫因移籍。爲南原府人。世以忠義名節相傳。文平公諱克敏。討牙城賊戰亡。忠簡公諱璜。高麗亡。不仕 本朝。文烈公諱暹。壬辰殉節于尙州。忠康公諱衡甲。光海廢 母。憂憤不食而卒。忠簡公諱棨。丙子守南陽。罵虜不屈而遇害。忠貞公諱集。丁丑以斥和授命于瀋陽。曾祖諱泓。 景宗壬寅。不參僞勳會盟。配遠方。敦寧府都正。 贈吏曹參判龍平君。祖諱宗柱。有文行而早卒。 贈吏曹判書龍安君。考諱琰。通經術勵名檢。官止 世子翊衛司翊贊。 贈議政府左贊成龍恩君。前配 贈貞敬夫人慶州金氏。郡守致慶女。繼配貞敬夫人漢陽趙氏。宗哲女。應敎備
玄孫。 正廟御筆志其墓曰賢肅太夫人之藏。公龍恩君第三子。而賢肅太夫人所育也。以 英宗壬午生。幼而聦明秀異。龍恩君甞曰。大吾門者必在此子。十歲而孤。太夫人敎之有法。督學甚嚴。未弱冠而著錄盈箱。 正宗壬寅。擢庭試。癸卯。除藝文館檢閱。尋拜承政院注書。選抄啓文臣。除 奎章閣待敎。盖公未第。以南學掌議應 殿講。風範端重。進止有儀。 上屬目而稱之。及入翰苑。 眷注特隆。取易碩果不食之義。 親書賜號。安寶而署之。以示托意鄭重。公感激 殊遇。以身殉 國之志。已在通籍之始矣。甲辰。拜 世子侍講院兼說書。戊申夏。以前注書。不能檢束院隷。配成歡驛。 命畫師。就畫行遣之狀而觀之。旬餘 賜環。仍 下畫本于內閣。閣僚諸公爲詩爲記。以識 恩榮。臘月。以 親政注書陞六品。爲司諫院正言。己酉。除義城縣令。與稷山縣監相換。移高陽郡守。拜弘文館校理。 上敎以高陽釐弊未完。仍其任。尋拜校理,副校理,副修撰,司僕寺正,西學敎授。除果川縣監。時將遷奉 顯隆園于水原。 神轝引行。當於是邑過夜。又營建 行宮。爲 臨幸之所。功力甚鉅。供奉多儀。斂不及於民。而籌畫悉辦。拜直閣。
以遷 園時地方官。陞通政階。拜承政院同副承旨。至左承旨。拜刑曹參議。庚戌。拜廣州府尹。疏陳先祖忠貞公就義彼中。當時徽纆之行。實由是城。不可冒赴。 上令廟堂禀處。大臣請 允所辭。辛亥夏。患痁阽危。 特除楊州牧使。令就水泉調養。日遣醫往診。及少愈進對。 上命擧顔曰。瘦至此乎。然病則已祛矣。以吾意傳于慈堂。勿過憂也。壬子。拜司諫院大司諫,兵禮吏曹參議。癸丑。拜工曹參議。差備邊司副提調。 敎曰。特除爲年少。習知吏事。使之潛心政目。竭志籌謨。 諭近臣曰。近日廟堂事。自尹某爲有司。足以代予之勞。逸於任人。豈不然歟。甲寅。拜禮曹參議。疏陳馬島書契。且近寢兵之地。不可以修馳牘乞免。批以書契無代行之規。許遞。差整理定例堂上。令專筦出納。經費務從省减。乙卯春。 上奉 惠慶宮。詣顯隆園展謁。 進饌于奉壽堂。仍行養老設科。賑民犒兵。以廣 慈惠。儀節繁賾。財用浩大。禀 旨裁定。檢飭百司。 啓達文移。多出於公。而編摩儀軌。監蕫鑄字。亦承 命專筦焉。拜敦寧府都正。戊午五月。丁太夫人憂。 上慰諭之曰。先慈親有位有年有德。可無遺憾。其爲我節哀自護。爲我所以爲國也。月一省
墓。輒使人於山下。存訊安否。己未。 敎以往復經旨。遂書進大學疑義。條條 賜答。命名曰曾傳秋錄。庚申六月。 上違豫。屢降 手札。托以後事。二十八日。遽奉 諱音。號哭于 闕門之外。 貞純大妃命除都承旨。進階嘉善。趣令入臨。時禍變倉卒。內侍宮女。雜於 喪次。公正色呵之曰。 大行王常不近此輩。况自有內外。其可混乎。於是各守其班。不敢亂。問於院相沈煥之曰。 大寶傳于 王世子遺旨已頒乎。煥之矍然曰。未也。公急請書 敎告。宣于 御榻前。世子寶齡方十一歲。國勢危疑。人心震蕩。朴公準源若興根。從叔忠文公。並授將任。使筦衛護。皆公所達於 東朝者也。自 含襲至 下玄宮。左右擧扶。竭誠盡禮。曰 大行王燕居。天日所照處。未甞或卧。須掩外窓。無使隙光之入也。連拜觀象監,宣惠廳,壯勇營,承文院提調。公除後上䟽辭職。其畧曰。臣區區衷赤。亶在於追先帝三字。不遑佗顧。顧臣禫前出腳。有乖經禮。不敢以職事自居。 寵除新 命。尙未祗肅。又未甞一造廳坐。一視院務。盖臣微諒。窃有所守而然耳。乃以八月一日出肅。是行祫之月也。後亦爲搆誣之一端。記曰。君未殯而有父母之喪則歸殯。反于
君所。曾子之問。孔子之答。昭如日星。况公卜禫前日。承 慈命而奔赴。私制未畢之前。不謝官階。不親職事。其於禮律臣分。無所虧損。而言者之捃摭猶如此。噫其甚矣。拜吏曹參判,同知義禁府事,備邊司有司堂上,都捴府副捴管,工曹參判, 景慕宮尙衣院提調。差勸講閣臣。單付同知 經筵事。敷奏經義。陳勉聖學。剴切𢢽忳。必以監法 先王爲言曰。 先大王內而篤孝。事 殿宮。洞屬如奉盈。外而敬天。風雨寒暑。必尊其稱。嚴於 祀享。値攝儀。亦坐而待朝。勤於民事。視幾務則不遑暇食。今治法政謨。唯在乎善繼善述。而 天崩之初。諸臣痛國事之罔涯。念 君恩之未報。擧有殫竭之思。及夫日月稍久。人心易狃。不免漸歸於弛緩。惟 殿下仰承 大行朝精一心法。以正朝廷焉。撰進 健陵誌文。陞嘉義。 先王甞欲爲恩全君立後。而庶孼甄拔。奴婢勿世。未遑施措者。闡發於誌文。後皆次第見行。拜禮曹參判。上疏陳所懷曰。臣於持服之時。 先王喩以爲 皇朝死事之臣 貤贈敎旨。不書虜號者有之。特 命寧遠伯諸孫用其例。如爾家人。宜無不同。敢暴昔日所受。冀蒙許可。 上允之。拜弘文館副提學。移提學。旋拜 奎
章閣直提學。同知 實錄事。 東朝以世道人心如此。宜用 先王所托心膂之臣。中批擢吏曹判書。 正廟甞謂左參銓衡。右决廟謨。非惜其人之道。 命解吏曹參議。故參外七載。始陞六品。通政十年。不進一階。至是超遷無漸。大以爲憂。連辭不獲 命。再疏有曰。臣處乎今日。矢心藉手。卽朱子所謂天下享壽富康寧。朝廷見蕩蕩平平者也。黨人已惡之矣。是歲十二月二十九日。 東朝命時原任大臣曾經金吾堂上吏曹判書入侍。 下詢洪樂任當如何處之。咸謂罪不可容貸。公言高祖,孝文。西京之興主也。韓,彭,薄昭之事。 先王甞所慨歎。故以國榮罪惡。終靳孥僇之啓。後世則不可忽於懲討。臣謂國榮當先追奪。時 惠慶宮春秋高。自六月 大喪。哀痛柴毁。廩然不保朝夕。若戕害同氣。重貽 疚戚。非所以仰軆 先王孝思也。故公只請罪國榮。不及於洪樂任事。而漢文,薄昭之語。微意自見。由是大忤於主張時論者。辛酉。拜弘文館,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 經筵 實錄事。三上疏辭。 賜批曰。卿之文學。 先朝所許。此時此任。非卿而誰。乃黽勉出膺。拜都捴管。筵中啓達故參議李澤徵,故正言李有白。爲 坤聖竭忠盡
言。壬寅獄事。人多稱枉。昨年。伏奉 先朝御書。若曰。澤徵,有白之寃。予所洞悉。今春慶禮。欲伸雪而未果。爾於後日提醒也。臣若不言。 先朝遺志。無以見於後世。兩臣復官當否。請 詢于大臣。公此奏所以追述 先王德音。而言者又誣以矯稱 先旨。金龜柱致侑之日。傾朝往赴。公獨不與焉。時議欲超擢龜柱子魯忠爲捴戎使。公曰。 東朝垂簾。先用私親。臣子之裨補 慈德。不當如是。又於增廣試。一近戚欲占第。公曰。 上卽位初設科。乃進擢外家人。古所云視天下不廣。正謂此也。 先朝二十五年一副定規。自有所在。則忍於今日遽違之乎。力持不可。於是乎羣憾交積矣。趙文忠公得永甞曰。吾於公戚屬不遠。甞見公樂易雍容。與物無競。至於此事。擧世波靡。而獨立不懼。始知其有不可奪之節。而可稱仁者之勇矣。西洋邪敎之獄。蔓延株連。至于萬不相及之地。公言於公會曰。治邪異於治逆。窮訊取服。如鞫囚已不可。况不問而置之死。殆近於楚獄之多濫矣。辛亥秋。公在楊州。 正廟下書曰。近以邪學事。晝不休夜不寢。所全活不些。若因此而得活者知感。誤入者快覺。豈非大幸歟。公之此言。所以對揚 先朝至仁盛德也。
言者又誣以護邪。拜司宰監提調。乞解所帶諸職。只遞銓任。拜禮曹判書,內醫院提調。㙜臣宋文述疏言金公履喬兄弟被謫。而家有老母。宜放其兄歸養。時人疑公所使。搆禍益急。五月十日。 東朝命除全羅監司。當日辭 朝。正言元在明,左承旨權<img src='https://c.cnkgraph.com/KMDB/NEWCHAR/KC03020_24.GIF'>,右議政徐龍輔䟽箚迭發。擠陷罔測。到營五日。配于康津縣薪智島。而羣起搆誣。至掇龍恩君鄕祠之享。掌銓時。以尹可基爲掌樂院主簿。至是煥之謂庶類此官濫矣。勒令遞去。旣而有掛書之變。捕得天安人任時發。甞爲可基之姪書試券者也。因設鞫。辭連可基。煥之謂可基失官怨國。時發㐫書。必可基之指使。可基乃某之客。必有通線於島中。鍛鍊周內。致可基於死。仍卛卿宰。 啓言可發事。某宜無不知。請從㙜 啓。九月十日。 東朝下後命。以十六日申時棄世。時尙書纔九歲。從子應鉉疾馳不及。臨命。顔色不少變。動止從容如平常。問於都事曰。來時 上候若何。勸講如前日否。可基曾所識。時發何人也。㐫書何語也。因此而死。不知其由。願聞之。又曰。死無恨。恨不得更瞻 天顔。他無所言。及返柩。沿路民人。相聚望哭。湖南一境所過皆然。藁葬于龍仁靑灘龍恩君墓階下。至丙
申。移葬稍上十餘武子坐。李夫人祔左。 純祖自在潛邸。 睿眷已至。及 踐阼。倚毗益隆。或請暇。 親札召之曰。倚戶而待卿。 御書方是閒亭之扁及忠孝傳家淸白永世二句以 賜之。及謫去。 敎近侍曰。予思見尹某也。己巳秋。李夫人 蹕路籲寃。 手判以下曰。常爲寃之。今見上言。益爲可矜。 命復官。時公所不許登第者方用事。脅持朝紳。院議㙜論請反汗屢日。不 允。大臣兩箚。竟還收。 憲宗乙未正月。 純元聖母特命復官爵。癸卯。尙書唱名。 上曰。此家伸暴之後。其子科名。良用興感。除校理。尙書上章陳情。 批以先卿事。朝家之所洞悉。何待更辨。丙午夏。 上進尙書而敎之曰。先卿於 正廟朝。侍中淸燕。卽此迎春軒也。今予又接爾於此。豈不貴乎。又曰。先卿之出入勤勞。宮中尙有傳道者。而全羅監司辭陞也。泣涕戀戀。有不忍訣之色。予聞此。爲之慘然。嗚呼。 兩聖朝恩言。可以徹九泉而垂百世矣。戊午。尙書以正一品致仕。 贈公議政府領議政。配 贈貞敬夫人全州李氏。牧使命杰女。 宣祖王子寧城君㻑之後。一男卽尙書。無子。取族子泰經爲子。今校理。三女長適李𠊙。子秉民。今奉事。壻徐應淳。次適金
用淳府使。系子秀根。次適李用淵。子寅碩。壻申錫玄。公禀質淸明溫粹。慈諒豈弟。方嚴以持身。仁恕以存心。覆人之過如或傷。揚人之善若不及。而辭受必謹。義利必辨。讀史至烈士殉義。正人罹禍。慷慨悲憤不能已。雖貴。居室服御如寒素。典章名物。金穀卒乘。無不默識其數。綜理剖决。動中肯窽。急遽在前而整暇有餘。服膺孟之反之不伐。謝上蔡之去矜字。文學才猷爲世共推。而謙約不以自多。 帷幄近密十有九年。 恩遇益深而謹愼愈至。休沐居家。常若奉 威顔於咫尺。在喪中値 動駕。則俯伏于庭下。 警蹕旣遠。始入廬次。眼光燁然。昏夜辨細字。音吐洪亮。拱立 朝端。凝重朗澈。神采動人。早孤。奉太夫人。忠養備至。三年侍疾。焦遑如一日。三載居憂。哀毁如始喪。日拜宗家祠廟。月省考妣墳墓。洒掃蠲潔。種樹除草必躬親。而累世先塋。竪碑碣備石儀。置祭田建丙舍。推及于旁親。皆以短石表其墓。國初以來先祖與同宗諸公言行之散見於朝野史乘誌狀傳記者。蒐採成書。事伯氏。敬愛甚篤。公幹家務必先告。服食器用必先奉。及喪。想像容貌。口授畵工而圖之。及見者皆謂肖九分。仲氏早卒。數十年悲慕不衰。於伯仲姊亦
然。季妹有疾。親執藥餌。不委婢御。貧戚窮交喪葬婚娶。待而始行者甚多。文章夙就。博取精擇。務在辭理暢明。絶不爲艱深鉤棘。 正廟詡之曰。文體雅潔。不負所知。又曰。義理邊得意。又曰。文才眞難得。徵其私藁而 親覽焉。至應 製代撰騈儷諸作。亦多傳誦。雅不欲以詩名。而典麗有則。自成一家。有遺稿八冊十六篇。東三考八卷。輯新羅,百濟,高句麗遺事者也。李忠武全書。林忠愍實記。並承 命編纂者也。少日所著若蘭室暇筆,方是閒輯等諸篇數十冊。後以爲無益而棄之。讀書五行俱下。平居未甞一日去書。博極四部。而尤用功於朱子之學。 正廟甞欲合朱子撰述諸書。爲朱子大一統書。公親承 面命指授。硏究有年。辛酉春。擬會稡纂次。仰述未卒之業。旣而去朝。事遂廢。以爲至恨。謫中所携。唯坊本九經,朱子小學。隨讀箚記。從漁戶借通鑑節要,十九史畧。亦評隲之。就三經二禮。採其切於視聽言動者。附以按說。又攷訂經傳。互見而有同異者。論其從違。凡十冊二十一篇。捴名爲薪湖隨筆,訓詁名義。恪守程朱。而蔡氏尙書。陳氏禮記及諸家註解。辨正其誤。有的確不可易者。發明詮釋。多獨得之見。往往與近世中國人說
經暗合。大旨以反躬自修。克去私欲。求放心而操存涵養。以爲應事接物之本。其要在於愼獨。而愼獨必自不欺始。有曰。余小子讀聖賢書。不能深軆而實踐。眞自暴自棄也。知而不學。欺也。學而不力。欺也。誰之爲欺。欺心也。欺天也。欺 先王也。欺先人也。遂以弗欺軒爲號。作座右銘以自警焉。嗟呼。公歿而子幼。緦功之親。絶於朝行。莫爲之辨明。而求過於無過者多矣。一則曰居寵利。不能勇退。以履危機。昧明哲之戒。庚申七月。從子象鉉進曰。 先王奄棄羣臣。季父孑孑無援。獨持公道則必不容矣。早宜歸田以遠害。公喟然曰。吾亦念此。豈戀爵祿而留連哉。今有人臨終。托家事於其友。其友恐受謗於其親戚奴僕。避而不顧。則非義士也。朋友猶然。况於君臣乎。吾受 先王不世之遇。奉有 遺托。若較計禍福。爲一身謀。何以復我 先王。惟所以事 先王者輔 幼主。要當一死報國。更何言。此可見公炳然孤忠。知有君父而忘其身家也。一則曰部黨旣分。不能從一而定其趨向。惡於彼。無好於此。所以始而招禍。後不見白。辛酉春。華寧殿成。奉安 御眞歸。遌沈煥之於龍仁縣舍。謂煥之曰。甞見所謂石戰者。分曹爭氣。未始有是非。其
勝敗亦無定數。士大夫以黨相軋。有類於是。 主上冲年嗣服。國步艱難。不思奠民生固邦本。朝發一 啓。夕罪一人。今日擧一䟽。明日竄一人。豈所謂導迎和氣乎。門戶之爭。待 上捴攬。聽命於造化。在今調劑鎭安。其責在秉軸大臣。盍念於斯。此可見公持論無所偏倚。絶去朋比。而爲國遠猷也。一則曰雖爲黨人所搆。亦不能厓異於黨人。其網打一邊也。無挽回之跡。而疑或助成。至有著之文字者。噫。公於燎原方熾之日。言人所不敢言。爲人所不敢爲者。已三數事。而徐文獻公有隣竄北塞。貽書曰。豈不欲挺身相救。無益於公。禍必先及。只有靜以待事會之來。不可急矣。此可見公期期乎消弭鉤黨。而力有不逮也。褚河南,陸宣公俱被陷人之目。通鑑攷異。始正其誣。以其人之必不爲此也。是三說者。不問遭時之夷險。處心之公私。與夫事之有無。言之虗實。隨聲耳食而滕其舌。則妄而已矣。於公何有。言者在辛酉則謂與徐文獻兄弟周旋。在己巳則謂推詡沈煥之,金觀柱。天下寧有一人之身而一時黨於兩邊者乎。隨其時勢之所惡。推而納之。前後人言之詆誣。皆若是也。公甞愛蘇文忠旣結深知於聖主。肯復借交於衆人之語。謂
宜終身誦之。 正廟甞論諸臣。及公曰。尹某只知有國。無朋孤立。 大聖人一言之褒。可蔽公平生矣。從古人臣受知明主。方其銜恩戴德。孰無隕首圖報之念。及夫利害當前。死生立判。鮮不苶然消沮。逡廵卻顧。思以全軀命。而不能保厥初者。滔滔皆是。嗚呼。庚辛之際。此何等時也。以公明達。豈不知橫流非隻手可障。正鵠爲衆矢所叢。漢文楚獄之引喩。觸忌諱而不顧。力斥兩戚之登庸。招仇怨而不回。寧以身受其敗。不忍有改於 先王之道。毅然爲公正發憤。致遘奇禍。悲夫悲夫。公於謫中有詩曰。右賢承 先志。俯仰而無怍。苦衷血忱。盖欲持此而歸拜 雲鄕。皎皎乎可質蒼天。後有知人論世之君子。其必曰究公終始。壹是忠於 正廟者歟。甞觀所爲經說。深造自得。而從事於力行。其見義必爲。至死不變。有以也。詳具公受誣見陷之源委。事君致身之志節。以告于太常氏。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領中樞府事金興根撰
墓誌銘(幷序)[朴珪壽]
正宗文成武烈聖仁莊孝大王賓天之越明年辛酉。吏曹判書碩齋尹公。不得安於朝。出爲湖南觀察使。旣而遘禍益烈。卒于薪智島之謫舍。後六十一年辛酉。公子判敦寧府事致仕奉朝 賀公。素衣素帶。銜恤如初。撰次公言行立朝本末。以幽堂之誌。命諸珪壽。辭謝不獲。珪壽眇末後生。不及見先輩盛時。世故百變。年代浸舊。所聞所傳聞無幾。顧何能爲文字。以徵信於後世哉。雖然。乃激感於中心者則有之。嗚呼。正宗大王以聖神之姿。臨君師之位。蒐羅英俊。作成人材。汲汲如不及焉。而惟公應時而作。終始契合之盛。前代罕比。逮夫 上賓之際。爰有密勿之托。是必公之才猷器識。足以濟時艱危。而 聖母之嚮用者以此。 冲王之倚重者以此。乃不免游辭之誣之。奇禍之中之。抱追先報今之志。不暝於絶海之外。豈所謂時耶命耶。千古君臣之際。有遺憾矣。謹按公諱行恁。字聖甫。初諱行任。 純廟五歲。手書公名。任字加心。 正宗命改從 元子所書。又甞取易碩果不食之義。 賜號碩齋。尹氏本貫坡平。始祖高麗太師諱莘達。至諱威。封南原伯。子孫移籍爲南原府人。世以
忠孝傳家。仗節死義之臣。繼跡史書。至崇禎時。有南陽府使諱棨。遇淸兵。怒罵不屈死之。 贈吏曹判書謚忠簡。有弘文館校理諱集。抗大義斥和議。殉節于瀋陽。義聲動天下。 贈領議政。謚忠貞。有進士諱以進。聞甲申之變。不復應擧。 授官不就。遺令題神主曰崇禎進士。忠簡,忠貞兄弟也。而崇禎進士於忠簡。爲從曾祖兄弟之子也。曾祖諱泓。敦寧府都正。 贈吏曹參判龍平君。祖諱宗柱。 贈吏曹判書龍安君。考諱琰。 世子翊衛司翊贊。累 贈至議政府左贊成龍恩君。龍平君寔忠貞之孫。而繼忠簡之後。龍恩君繼龍安之嗣。而寔崇禎進士之曾孫也。配 贈貞敬夫人慶州金氏。郡守致慶女。繼配貞敬夫人漢陽趙氏。宗哲女。應敎備玄孫也。趙夫人方娠。夢入文廟。以 英宗壬午生。公自幼聦明秀異。未弱冠而著錄盈箱。質禮疑論時務。皆經世實用之學也。 正廟每召四學儒生。 臨殿親考講製。公進止有風儀。 上未甞不屬目而稱道之。壬寅。擢庭試。癸卯。除藝文館檢閱,承政院注書。選抄啓文臣。除 奎章閣待敎。 眷注益隆。閣中諸務。一切委公修明。甲辰。拜 世子侍講院兼說書。戊申。承政院隷有犯罪者。以公曾在
注書。不能檢束。 命配成歡驛。旋 宥。冬拜司諫院正言。己酉。除義城縣令。換授稷山縣監。尋移高陽郡守。入弘文館。爲副校理,校理,副修撰。間除司僕寺正,西學敎授。出爲果川縣監。公在高陽。弊有矯革。 上旣試公吏事。而及除果川時。將遷 顯隆園于水原。路由是邑。又當營建行宮。供頓功役。旣繁且鉅。民不知勞而籌畫悉辦。拜直閣。以遷 園時地方官陞通政階。拜承政院同副承旨。累拜至左承旨。間拜刑曹參議。庚戌拜廣州府尹。始忠貞公之北行也。被執於府城。公痛不忍赴任。上䟽陳情。 上許之。辛亥。拜楊州牧使。壬子。拜司諫院大司諫,兵曹,禮曹,吏曹參議。癸丑。拜工曹參議。 特旨差備邊司副提調。 上謂近臣曰。自尹某之處籌司。予不復下行有司之事。逸於任人。不其然乎。甲寅。復拜禮曹參議。萬曆壬辰。公七世祖文烈公諱暹。御倭殉難。公義不答馬島倭酋修好書。上䟽遞免。尋差整理定例堂上。乙卯春。 上奉 惠慶宮。謁 顯隆園。進饌于奉壽堂。遂行養老。設文武科。賑民犒兵。以廣 慈惠。儀節繁縟。財用浩大。公旣專管諸務。而禀 旨裁定。檢飭百司。節費省煩。動中機宜。公自通籍以來。受 知益深。 上之待
公。如家人父子。公感激 殊遇。殫誠自效。若夫一二事功之見於歷試而通敏鍊達。人所推服。特公之餘事耳。論議於淸燕之地。諮畫於帷幄之中。凡經邦御世之畧。 上所以及於公者。英謨神筭。非外人所得以知。則是固人臣之至榮。而孰知他日之禍。未始不伏於此乎。戊午五月。丁太夫人憂。始公十歲而孤。敎導成就。皆從母敎。 上念太夫人之賢。 特賜賵賻。且 御筆誌其墓曰賢肅太夫人之藏。公方守制。 上有所述作。輒 賜札質問。而經傳疑義之往復答問。有裒然成書者。庚申六月。 上違豫。屢降手札。託以後事。二十八日 昇遐。 貞純大王大妃命進一階。授公都承旨。促令入臨。時倉卒未及宣 遺敎。公詰院相。就 御㯓前書 敎曰。大寶傳于 王世子。宣讀畢。且正色曰。 大行王平日未甞近䆠侍宮人。今此輩何敢雜在喪次。於是宮中肅然。 純廟嗣位。寶齡甫十一歲。國人危懼震蕩。 大王大妃垂簾。命以朴公準源,金公祖淳。並拜大將。管護衛。中外恃安。公所啓達也。記曰君未殯而有父母之喪則歸殯。返于君所。公雖禫服在躬。其奔赴大喪。於禮無失。而終不以職務自居䟽辭。不允。旣服闋。始肅 命。拜吏曹,
工曹參判。同知義禁府事。都捴府副捴管。除觀象監,宣惠廳,壯勇營,承文院, 景慕宮,尙衣院提調。差備邊司有司堂上。尋差勸講閣臣。拜同知 經筵事。每陳告于 上曰。 先大王篤孝事 殿宮。敬天勤民。不遑暇食。今日之道。惟在善繼善述。天崩之初。諸臣痛國勢之孤危。念君恩之未報。擧思殫竭。及夫日月稍久。人心狃而漸弛。惟 殿下承 先王精一心法。以正朝廷。撰進 健陵誌。陞嘉義。其述 先王遺志。如爲恩全君立後及庶孼甄拔。奴婢勿世之類。後多次第見行。拜禮曹參判。弘文舘副提學。尋移提學。拜 奎章閣直提學。同知實錄事。 東朝謂公 先王所託心膂之臣。 特擢吏曹判書。公事 先王。左右朝夕十有九載。然位不過下大夫。至是懼驟陞無漸。屢䟽辭。不獲 命。甞曰。臣之所矢心而藉手。惟在於朱子所云天下享壽富康寧。朝廷見蕩蕩平平者而已。當是時。新經大喪。世道艱棘。門戶之爭。益復紛紜。則公䟽語及之。而時人多不悅者。從子象鉉請曰。先王棄羣臣。時事多虞。季父孑孑無扳援。而獨持公道。必不容矣。宜早歸田廬。公喟然曰。吾豈不念此。顧吾受 先王不世之遇。奉有遺托。若計禍福爲身謀。
將何以歸拜 先王。惟以事先王者輔 幼主。要當一死報國爾。一日。 東朝進大臣諸宰。 詢洪樂任當如何處之。公念 惠慶宮春秋高。自遭 大喪。柴毁有朝夕慮。若復戕害同氣。重貽 疚戚。非所以軆 先王孝思也。乃曰。高祖,孝文。西京之興主也。而韓,彭,薄昭之事。 先王所慨歎者也。故罪如國榮。而終靳孥戮。然在今日之義。當先討國榮。於是主時論者。益大惡之。辛酉。拜弘文館,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 經筵實錄事都捴管。尋除司宰監,內醫院提調。拜禮曹判書。 正宗大王臨御二紀。義理之精微。政謨之密察。與夫戒廷臣之朋比。杜戚里之干預。公所日侍 香案。親承 明旨者也。至是入告出語。欲以贊初元淸明之治。則惟曰 先王之志是繼。 先王之道是遵。凡有登對建請。輒述未遑之 志事者爲多。及西洋邪敎之獄蔓延不已。至於萬不相及之地。公謂其不問而致諸法。殆類楚獄之多濫。昌言於公坐。滋與時論不合。又甞語時相沈煥之曰。 主上冲年嗣服。國步艱難。羣下當聚會精神。以奠民生固邦本爲急務。今乃汲汲爭門戶。朝發一啓。夕罪一人。今日擧一䟽。明日竄一人。擧措劻勷。景色愁沮。非所以
導迎和氣也。及諸戚里有欲操兵權者。有欲占科名者。公斥之曰。 先大王二十五年。右賢左戚。乃是成憲也。敢謂 雲鄕杳邈而遽違之乎。力持不可。公旣屢忤時人。而戚里之積憾深嫉。於是乎益交固不解。搆禍方急。有㙜臣宋文述䟽言金履喬兄弟被謫。家有老母。宜放其兄歸養。又疑公所使。五月。 東朝命除全羅監司。當日辭 朝。㙜䟽相箚。伺時迭發。所以詆誣而擠陷之者已甚。到營五日。謫配康津縣之薪智島。八月。有任時發掛書之獄。前掌樂院主簿尹可基之弟之子。曾識時發於塲屋中。以是辭引可基。可基公所擧也。而沈煥之謂濫職而見斥者也。時煥之爲按獄大臣。謂可基失官怨國。自嘆尹判書若在。吾不至此。今時發㐫書。必可基之指使。可基卽某之客。必通線於島中。致可基於死。倡率卿宰。啓言可基,時發事。某宜無不知。請從㙜啓。後 命至島中。公北向四拜。從容如平常。問於金吾郞曰。來時 上候若何。勸 講如前日否。又曰。可基曾所識。時發何人也。㐫書何語也。又曰。死固無恨。惟未得更瞻 聖顔。與稚子一面。爲耿耿爾。九月十六日也。 純廟在春宮。 眷公已深。及 踐阼。倚毗彌隆。時或請假。 親札召
之曰。倚戶而待卿。其謫居。 敎近侍曰。思見尹某也。己巳秋。公夫人 蹕路籲冤。 上御筆題判曰。常爲冤之。其復官爵。戚里之前所積憾者。方用事持朝議。竟格不行。 憲宗乙未正月。 純元聖母始 特命復官爵。方公之廢也。訿公之口。哆若南箕。曰竊弄威福。曰矯稱 先旨。曰營護邪獄。曰忘哀耽榮。曰黨私害公。凡人臣所不當有者。靡不加之於公。其在 先朝。諸有不得於 色笑之際者。尺寸之微。競追咎於公。凡君子所不當有者。又靡不歸之公身。且謂家敗子幼。無能訟冤。而誣辭枉筆。益無所顧藉。噫可悲矣。雖然。古來匪躬盡節之臣。當時移事變之後。往往有不得免焉。豈獨公爲然哉。公之際會風雲。爲何如時也。狼狽坎窞。又何如時也。凡公之榮辱屈伸。君子觀人。必有論其世者。蘇文忠公曰。旣蒙深知於聖主。肯復借交於衆人。公深愛此語。終身誦之。 正廟甞論諸臣。至公曰。尹某只知有國。無朋孤立。固 聖主知臣之明。而公之平生本末。於斯盡之。奉朝 賀公旣出入邇密。 憲宗大王每稱先卿遭際 明時。勤勞王室。而屢爲之興感焉。嗚呼。泉途有知。公可以無憾矣。公孝友根天。內行純篤。文學才猷。爲世共推。而謙
虗寡約。不以自多。辭受取與。必審於義。旣貴而居室被服如寒士。器宇凝重。眼光燁然。讀書至古人卓烈之蹟。慷慨有不自勝者。尤留心經濟。凡歷代典章。無不講究貫徹。其爲文章。辭達理暢。昌明雅㓗。凡遇義理文字。尤多得意。 正廟每以此 詡之。所著有遺稿十六卷。採新羅,百濟,高句麗遺事。爲東三攷八卷。其承 命編纂者。有李忠武全書,林忠愍實記。 正廟甞欲輯朱子諸種書。爲朱子大一統書。義例精深廣博。承 命硏究有年者也。必欲追成 遺旨。去 朝而事遂廢。以爲至恨。取 皇明及 本朝先儒論學之要。爲性理編六卷。其薪湖隨筆者。謫中無書籍。惟所携坊本九經,朱子小學而已。從漁戶借。乃僅通鑑節要,十九史畧。而商訂經禮。評隲史學。皆自默記追誦。未百日而得二十一卷。公之精力絶人者如此。其篤志專工。尤在於省察克治。有曰爲學之要。自不欺始。知而不學。學而不力。欺也。誰之爲欺。欺心也。欺天也。欺 先王也。欺先人也。以不欺名軒。作銘以自警。葬于龍仁縣之靑灘子坐之兆考龍恩君墓階下。配 贈貞敬夫人李氏祔左。牧使命杰之女。 宣廟王子寧城君㻑之後。夫人事姑孝。侍篤疾三年。族黨
見者。莫不感歎。辛酉禍作。含痛忍死。敎子有成。日夜望門戶計。辛苦萬狀者三十五年。以公復官之歲六月二十八日卒。享年七十有六。嗚呼。公家復存。夫人之力也。一男定鉉。卽奉朝 賀也。三女長適李𠊙。次適金用淳府使。次適李用淵。奉朝 賀娶高靈朴氏郡守民淳女。再娶全州李氏義圭女。屢擧子不育。以族子泰經爲子。今承旨。 今上戊午。奉朝 賀公陞正一品致仕。 贈公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兼領 經筵,弘文館,藝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銘曰。
正宗有道。鼓舞臣工。誰其興者。太史尹公。維此尹公。聦明特達。心膂股肱。 王所簡拔。鴻文鉅典。維公是修。深籌遠畧。維公與謀。千載遭逢。公當其盛。孤忠報國。志在授命。公歸在天。亦侍 先王。左右 陟降。眷顧家邦。際會之難。知者今希。我銘公墓。是用歔欷。
通政大夫成均館大司成朴珪壽撰
戚里之欲操兵權者。金魯忠也。欲占科名者。朴宗慶也。宗慶首禍。與諸金搆成。書其名以補原誌之闕。(不肖男定鉉識)
哲宗十二年辛酉。誌文成。越三年癸亥冬。太常按
古謚法。忠信接禮曰文。嚮忠內德曰獻。議謚文獻。今上元年甲子夏五月。左議政趙公斗淳 筵白。贈領相文獻公尹某。斷斷血忱。在於追述 正廟志事。宣謚日宜 賜祭以示意。 上可之。 朝家褒揚之典。於是無憾。府君忠赤。可以昭示百世。而顧何及於泉壤。嗚呼冤矣。嗚呼痛矣。(不肖男定鉉又識)
神道碑銘(幷序)[趙斗淳]
嗚呼。士結髮受知 明主。義君臣而恩父子。此曠世一遇也。而貞吉悔吝。譽毁禍福所推敓。後必有公心目者究其心。迹其事。以致夫天人之定焉。甞竊以爲若公之事。非易世之危也。匪不戒乎周身之防也。所値之會然耳。然皎厲獨行。報 先王也。憂疑不懾。翊冲嗣也。夫以此自獻。公何憾焉。公諱行恁。字聖甫。初諱行任。 純祖五歲。手書公名曰恁。 正廟命從之。號碩齋。取易不食之義。亦 正廟所錫也。尹氏本貫坡平。始祖高麗太師諱莘達。至諱威。封南原伯。後移籍爲南原人。入 本朝。諱暹校理殉于倭。謚文烈。諱衡甲文科縣監。光海廢 母。憂憤不食而卒。謚忠康。諱棨應敎。守南陽。罵虜不屈死。謚忠簡。諱集校理。斥虜和被執。至瀋陽授命。謚忠貞。於公爲五世。曾祖諱泓都正。坐咈壬寅僞勳盟。被行遣。祖諱宗柱 贈吏書龍安君。考諱琰翊贊。邃經學。屢 贈至左贊成龍恩君。前配慶州金氏。郡守致慶女。 贈貞敬夫人。繼配漢陽趙氏。宗哲女。在世。 特封貞敬夫人。及卒。 御書賢肅太夫人之藏。藏于兆。寔生公。十歲居龍恩喪。太夫人敎督嚴。公不敢惰程課。 正宗壬寅。擢庭
試。蓋自是年夏秋應殿講時。 上屬目而異之。入內翰。遷注書。選抄啓文臣。爲 奎章閣待敎,兼說書。用微事謫稷山。謫成歡驛。皆不日而宥。 親政。陞正言。宰義城。換稷山。移守高陽。入弘文館。爲副校理。屢遷司僕寺正,西學敎授。監果川縣。由直閣陞同副承旨至左。拜廣州府尹。不赴。 特除楊州。屬有疾。日遣太醫診視屬於路。入爲大司諫,兵禮吏曹參議。差備邊司副提調。 諭近臣曰。某爲有司。代予勞。誠逸於任人也。兼整理定例堂上。乙卯。 上奉 惠嬪。謁 顯隆園。進饌于奉壽堂。養老設科。賑民犒兵。凡裁飭啓達文移。擧出於公。而編儀軌董鑄字亦專管。戊午。丁內憂。月一省墓。 上輒使人存訊山下。庚申。 上違豫。屢降手札。至托以後事。及奉 諱。 貞純大妃特除都承旨。階嘉善。督令入臨。時私制未禫也。倉卒奔赴。則䆠侍宮女雜喪次。公禁之。使各守其位。問院相曰。大寶 遺旨頒乎。矍然曰未也。公急請書敎告。宣于 榻前。 世子寶齡時十一歲。國勢人心甚危懼。公奏以朴公準源,金公祖淳授將兵任。管衛護。連爲觀象,宣惠,壯勇,承文提調。行祫訖。始承 命。記曰。君未殯而有父母之喪則歸殯。反于君所。此曾子之問
於夫子。而公所援据也。除吏參,同義禁副揔管。工參,閟宮,尙方提調。勸講閣臣。敷勉聖學。必侃侃于監法先王。撰進 健陵誌文。陞嘉義。由副提學移提學,內閣直提學,同知實錄。冬 中批授吏書。公於 先王時參外七載矣。通政十年矣。至是亟超遷。屢辭不獲命。 東朝召諸臣。詢洪樂任事。時 惠嬪春秋高。自大喪後益廩廩。今且旤及胞親。公遂以漢文,薄昭事對。辛酉。拜大提學。賓對言李澤徵,李有白可寃狀。蓋出於軆 遺敎也。而言者以矯 先旨誣之矣。戚臣金龜柱宣侑日。公不赴。時議欲超授金魯忠將兵任。公曰。 東朝垂簾。先用私親。非所以補慈德也。及設增廣也。力排一近戚曰。 上初卽位試多士。乃擢外家人。示天下不廣。世謂公之禍兆於此。邪獄之興。公曰。不問而置之死。殆楚獄之濫也。顧公之所甞奉敎於 先王者。在刑齊政道。咸底大道。故所以入告出語如此。而言者又以護邪誣之矣。由東銓移禮書。妥御幀于華寧殿歸。遌沈相煥之於路次曰。士大夫黨軋。難以一時取勝。且 冲王在上。宜鎭安是先。乃竄逐無虗日。使朝著囂然可乎。未幾。㙜臣宋文述請釋金公履喬。歸養其老母。時人益疑公所與知。五月。
東朝命授全羅監司。而㙜閣中書詆誣迭發。上訖五日。而配于康津之薪智島。公長銓也。庶流尹可基爲樂院主簿。至是煥之謂濫授汰之。時適捕掛書人任時發鞫之。辭連可基。委官曰。此某之客也。失官怨國。必其所指使。遂致之死。率卿宰庭言可發事。某宜無不聞。九月後命下。以十六日卒。壽四十。公聽 宣敎。四拜問禁郞曰。來時 上候若勸講若何。可基曾所識。時發何人。㐫書何語也。因此以死。而不知其由。願聞之。又曰。死固無恨。惟生未得更瞻 天顔。與穉子一握手。爲耿耿爾。藳葬于龍仁靑灘龍恩君墓下。至丙申。移葬稍上十餘武子坐。 純祖自在潛邸眷于公。 踐阼後益倚毗之。 御書亭扁及忠孝傳家淸白永世以 賜之。己巳。公夫人籲公冤。 上手判以下曰。常爲冤之。其亟伸之。竟格不行。 憲宗御極之乙未。 純元聖母命復公官。後屢 贈至上相。皆胤子致政公榮也。 哲宗癸亥。太常議謚文獻。 今上元年甲子。余白公忠於 正廟之血忱。 宣謚日 賜祭。公淸明豈弟。和氣盎然。而端嚴整肅。自不可狎。辭受必審。公私義理。持守甚確。文學才猷。爲世所推轂。帷幄近密且十有九年。而恂恂退抑如一日。眼光
燁然。讀書五行俱下。昏夜辨細字。音吐淸越。聞于外甚遠。容觀玉佩。拱立周行。藹然有以動人。奉太夫人忠養備至。祖先塋域。無一事有未卒于志者。推以及于傍親焉。於文詞。夙詣出流輩。絶不爲鉤棘襲取䫉似語。讀之辭達理暢。 正廟詡之曰雅潔。又曰。義理邊得意。至應製代撰騈儷諸作。咸傳誦。有遺稿八冊。公於心性之學。固甞蚤自從事。而不免爲詞墨紛華所奪。恒懊悔焉。及居屯潛深伏隩也。遂大肆力。出所隨九經小學。手鈔口誦。參互同異。必折衷於洛閩之旨。從漁戶得少微,曾氏史。亦評隲其得失。名曰薪湖隨筆凡十冊。大要在省察克治。反躳實踐。有曰。余小子讀聖賢書。知而不學。欺也。學而不力。欺也。是欺心也。欺天也。欺 先王也。欺先人也。遂以弗欺名其軒。以公聦明篤愼。天苟假之年。其有進乎此。顧可量乎哉。此尤尙論之所茹恨也。 正廟甞欲合朱子所撰述。撮爲大一統書。公實面承規條。擬會稡編纂。旣而去朝。事遂廢。嗚呼。 正廟所秉執大義。建天地矣。而治法則戒朋比。屛戚里也。公祗奉 明命。罔敢失墜。故 仙馭上賓之後。炳然孤忠。卽惟曰是繼是遵。其於田,竇二家。甘,陵兩部。初無偏倚。漢文楚獄之喩。有
非毫髮愛惡扶抑於其間也。而竟以是不免焉。甚則謂劉洎之死。由於遂良。竇參之貶。咎在陸贄。是匪直不知公。並不知褚,陸二公者也。 正廟甞論諸臣。於公則曰。只知有國。無朋孤立。嗚呼。公平生本末盡之矣。配 贈貞敬夫人全州李氏。牧使命杰女。侍姑疾三年。晝夜靡懈。宗黨稱爲孝婦。辛酉禍作。欲下從。念無以保稚子延公祀。含慟忍死。流離困頓。乙未春。見公復官。六月二十八日卒。享年七十六歲。祔葬公墓左。一男定鉉。行判敦寧府事。致仕奉朝 賀。繼子泰經。今承旨。女長適李𠊙。次適金用淳府使。季適李用淵。泰經二女幼。李𠊙子秉民。今佐郞。壻徐應淳。金用淳繼子秀根。李用淵子寅碩。壻申錫玄。銘曰。
聖神知公。於公竗齡。盛之金馬。玉堂之廷。曰予志事。女守女虔。曰予述作。女注女箋。予有征謨。左戚右贒。朋淫必斥。世臣之全。維予女嘉。忠貞所赫。光紹聿勱。于予朝夕。公拜稽首。臣其敢能。身之不恤。庶幾欽承。考公終始。 上哲下勤。風順壑巨。天雨山雲。爾雅淵博。 先王是師。調娛茹納。 先王是追。將此歸拜。韙有餘辭。所悲公者。繄公之時。哲嗣克世。圖壽顯刻。我作銘詩。永眎終極。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兼領 經筵,弘文館,藝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趙斗淳撰。
墓表[尹定鉉]
嗚呼。我皇考文獻公捐小子七十有二年。小子違我先妣慈顔。又三十八年。抱寃銜恤。尙猶苟活。小子之年已八十矣。始爲文。付子泰經。待有工資。刻石豎墓前。事 君盡節。秉直遘禍之本末。及 復官 贈秩賜謚 致祭之年月。具於幽誌大碑。惟述志與學之未究竟。爲結轖於幽明者。泣血而書之曰。嗚呼。先公二十二而入翰苑。受我 正宗大王特達之知。取剝上九爻義。 賜號碩齋。鄭重期待。在於君子得輿。忠愛之性。公正之操。式庸嘉之曰。尹某只知有國。無朋孤立。經傳蘊奧。義理精微。靡不循循然啓而發之。先公密邇 耿光。熏炙 聖訓。積有歲年。典學明道。達權妙用。靡不兢兢然默而識之。嗚呼。天喪斯文。 仙馭上賓。先公追 昔日之殊遇。矢竭忠貞以輔 冲王。而杜戚里之干政。戒廷臣之樹黨。全保而寅協之。必欲恪遵 遺旨。無改治規。告達 簾帷。朴公準源,金公祖淳。將兵衛護。以鎭安危疑。請追奪洪國榮官爵。伸李澤徵,李有白寃案。 東朝下詢洪樂任處置。人皆言罪不容誅。獨引漢文,薄昭事以諷切之。邪獄蔓延。至及於不當及之近宗。歎其多枉罹。言於公座
曰。此楚獄之濫也。力遏外戚朴宗慶科第。金魯忠登庸。兩戚合而擠陷之。觸勢焰而不懾。履駴機而不悔。斷斷血忱。惟不負 先王。歸拜 雲鄕而不愧。故過海有詩曰。右賢承 先志。俯仰而無怍。 正廟嘗欲會稡朱子著述。爲朱子大一統書。先公親承 指授義例。於是白于 上。燕使之行。別遣有文學者。求來泉漳遺籍。考訂編摩。以完 未卒之業。使未還而去國。有詩曰。紫陽書一統。有誰逮津筏。盖傷此事之將廢也。自授四子書。志于儒者之學。出入 禁闥。殆少家食。無暇於竱意用工。常欿然如有所失。及在謫。乃硏究經旨。烈陽午夜。未或暫輟。以爲博文約禮求仁行義之方。不於此體認而實踐。眞自㬥自棄者。大學,中庸。皆言愼獨。愼獨必自不欺始。知而不學。學而不力。是欺心也。欺天也。欺 先王也。欺先人也。自六月晦。至九月初。演繹辨析。手自箚錄。爲二十一卷。要在反躬自省。如讀不知爲不知。則曰吾以不知爲知者多。讀孟之反不伐。則曰吾有片善絲勞。雖不出諸口。未能遣諸胷。竦然警惕。若受誨責于聖人。審公私於情意。考敬肆於言動。懋極乎表裏交正。思日慥慥。而遽下世。嗚呼天乎。後有尙論之君子。其謂我先公所
持守者。 正廟志事而厄于時。所服習者。朱子學術而限于年。慨然傷惜於百世之下乎。抑謂小子之言私而夸乎。將讀其書。而謂之不誣乎。嗚呼寃矣痛哉。我尹籍南原。先公諱行恁。字聖甫。初諱行任。龍恩君退巖先生之季子。賢肅太夫人所育。登丙科。歷淸顯。至吏曹判書,弘文館,藝文館大提學。 贈議政府領議政。 純祖元年九月十六日卒。春秋四十。葬于龍恩君墓階下。先妣祔左。先妣貞夫人 贈貞敬夫人全州李氏。牧使諱命杰女。侍皇姑篤疾三年。不少懈。宗黨稱孝婦。辛酉禍作。欲下從。爲保孤兒嗣先君。忍痛拊敎。備嘗艱險。年七十六。而 憲宗乙未春。先君復官。終于六月二十八日。天乎胡不待小子祿養。使小子沒身而齎恨也。一男不肖定鉉。行判敦寧府事致仕。三女長適李𠊙。次適金用淳府使。季適李用淵。定鉉系子泰經。今參判。
男定鉉撰
歲壬申。先考旣撰墓表。詔不肖曰。吾九歲。先人遘禍。倉卒藳葬。擇地積數十年不得。乃移窆于稍上十餘武。而終不能慊於心。此生平遺恨也。汝其識之。越二年。先考棄不肖。又三年。始得地於龍恩君
墓右麓坐子原。以二月三十日改葬。又三年而刻于石竪之。不肖無育。取本生兄子秉綬爲后。今官洗馬。庶子秉綏幼。(孫泰經追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