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0617
卷7
請外史庫奉審定式事。上 殿啓。(己卯。)
臣以史庫事。有仰達者矣。謹稽本館謄錄。各處外史庫。以雨漏及傷頹處。自本道啓 聞者。前後絡續。史官之下往修改。亦不敢少緩。其愼重如此。而及其開庫而奉審。猶或有樻子滲汚卷袠沾汚之患。挽近以來。絶無以此事登 聞者。未敢知。自本邑隨毁輒補。果無頉處而然歟。除非閣內有頉。可以從外面修葺者。本邑從便修葺。自有 先朝下敎。而亦不以形止登 聞。事軆旣涉欠闕。本館又無以憑信矣。此後則雖一土一瓦修補後。必以形止報營。以爲馳 啓之地。而臣於夏初。曝史于鼎足。史閣新建未久。棟宇姑完。外此諸處。年前俱有史官之行。伏聞其時。或有傷頉處。略加修補云。旣不能先時而覺察。又安知厥後之無頉。今夏又經無前潦水。尤合別般審察。爲先以此意。行關各道。令地方官。馳進看審。而從今爲始。每年春秋孟朔。地方官躬進奉審。無論有頉無頉。趁卽馳報於營門。自營門啓 聞。以此永爲定式。恐合事宜。一軆知委於各道道守臣處。以爲另飭遵行之地。
何如。
請翰林鄭知容陞六勿施事。上 殿啓。(壬午。)
前檢閱鄭知容。以登科十年。混入於陞六中矣。史官陞六。法意不輕。修史之前。不得自下推遷者。卽本館故事。而至於科榜例陞。尤無是䂓。今此該曹之不爲區別。喉院之混捧 傳旨。未知何以致此。而事係館䂓。不可無執留之擧。鄭知容陞六。勿施何如。
長寧殿奉審節次釐正事。上 殿啓。(戊戌。)
長寧殿朔望焚香時外。又有三日奉審。而皆有開閤捲帳之節次矣。 永禧殿,華寧殿。皆以五日奉審。則日次已有異同。而閤帳之番番開捲。反欠愼重。謹依 兩眞殿儀式。奉審日次。以五日爲定。謹依 華寧殿新定式。朔望焚香時及大奉審,別奉審以外。勿爲開閤捲帳。恐合事宜。而事係莫重。儀節。 下詢大臣禮堂。處之何如。
萬寧殿修改事。上 殿啓。
萬寧殿殿宇。年久朽傷。方有頹壓之慮。雖非時用之殿閣。所重自別。不可不修改。向在乙未年。守臣據實狀聞。因禮曹覆 啓。令該曹卽爲計摘所入物力。令各該司。磨鍊進排。本府留守。專管監蕫事 允下。而
該曹尙不爲計摘。至今不得修改矣。臣於赴任之後。屢次奉審。則棟宇腐損。全軆傾欹。比諸乙未 啓聞時。一倍時急。今夏若値潦水。萬無以經過。目下所見。極爲悚悶。故玆敢仰達。計摘擇日等節。令各該曹。卽速擧行。以爲修改之地。何如。
江華還逋變通事。上 殿啓。
臣以本府餉穀事。有冐悚仰達者矣。本府餉穀中。府倉鼎足倉。年久流逋。其數甚夥。臣於赴任之初。按簿査櫛。則兩倉丁酉揔幷分留米二萬五百八十二石零。內官屬所逋爲一萬四千八百八十三石零。此盖積年隱逋之由小成大者。而人亡簿佚。其逋之始自何年。莫可考稽。而其現發則始自癸巳繡衣時。前後守臣。不敢遽然上徹。期欲從便收殺。措處之方。督捧之政。靡不容極。而其奈歲値連歉。人皆赤立。舊逋未勘。新逋繼起。耗上生耗。年增歲添。以至此境矣。臣於査簿之後。嚴加督捧。屢施刑杖。盡行搜括。于今五朔之間所捧。僅爲四千一百六十九石零。未捧一萬七百十五石零內。七千一百六十三石零。卽其身已故。其家屬已流散。指徵無處者也。其餘三千五百五十二石零。雖有其身而皆是鶉鵠無依。推剝已盡。更無
升合加捧之道。餉還法意。至嚴且重。臣旣不能準數徵捧。今方惶蹙俟勘。又何敢以經法以外之事。唐突煩請。而第伏念本府以保障重地。 朝家所以軫恤而懷保者。視他地逈別。今者巨逋未勘。百度受病。以官屬言之。如干稍食。盡歸廳徵。顑頷窮迫。皆有渙散之形。以民間言之。擧懷流毒之懼。轉生荷擔之計。灾荒溢目。疑㥘滿心。遑遑嗷嗷。莫可鎭安。臣旣目見其狀。又安得自阻於 仁覆之下哉。犯逋諸漢。當自臣營分輕重。照法勘處。而其指徵無處者之七千一百六十三石零。格外 恩典。不敢自下干請。姑以未捧懸錄於勘簿中。其餘僅有等身者之三千五百五十二石零。限十年除耗排捧。則庶有方便充完之道。如是然後還政可以就緖。民邑可以支保。將臣此奏。 下詢大臣處之。則此誠爲本府再造之會。故玆敢冒昧仰達矣。
江華逋吏蒙赦者。請還發配所事。上 殿啓。(己亥。)
臣於昨年待罪沁府。以本府下屬負逋諸漢。分輕重勘處之意。 筵奏後。其多數犯逋者。照律定配。再昨年。又有逋吏發配者。而今春赦典蒙放。爲七名矣。渠輩以幺麽下屬。莫重公貨。恣意乾沒。上而徼特蕩之
曠恩。下而致移徵之衆寃。刑配之律。不足以當其罪。而赴配未幾。旋卽宥還。非但爲目下失刑而已。爲外邑下屬者。胥視而望倖。將何所懲畏而不爲犯逋乎。惟我 聖上逢此大慶之年。普施汪濊之澤。德意所及。羣情咸頌。而如此輩之罪係罔赦者。混被恩釋。非所以懲頑習杜後弊。區區愚見。終無以泯默。其中二名。所犯稍輕。旣經赦典。合有區別。至於張世韓,申寬容,金尙協,張悌網,趙廷爕等五名。令守臣幷還發配所。恐不可已。玆敢仰請處分。逋吏申寬軾。卽逋魁也。計石數則堇免一律者也。定配於穩城府矣。以該府編配滿十。移配文川。該道事勢固宜其然。而文川雖曰北路。程途則不甚遠。如此巨逋之吏。終不可近地薄配而止。令該道臣。北關諸邑中。更爲移配恐宜。故幷此仰達矣。
請尙度,魯敬。亟降 處分事。上 殿啓。(庚子。)
尙度,魯敬。至凶極憯之逆節。卽載籍以來所未有者。今日大臣諸臣之奏。卽擧國臣民大同之論。 兪音之降。何可晷刻是竢乎。伏願亟賜處分。俾王章伸而輿憤洩焉。
朝參日陳勉上 殿啓(在都憲。辛丑。)
今日朝參。卽我 聖上御極後。始有之盛擧。而萬幾親緫。一初圖治。克新厥德。迓續景命之一大機會也。書曰。無疆惟休。亦無疆惟恤。此謂天位孔艱。民嵒可畏。雖有無窮之美。亦有無窮之憂也。况今饑饉荐經。民生倒懸。貪墨肆行。躁競成風。大小恬戱。百度頹惰。國勢之岌嶪。不知稅駕之所 殿下將何以振肅之鞏固之。上答 祖宗托付之重。下副臣庶蘄嚮之望也乎。臣愚竊以謂今日急務。莫先於勤聖學。立紀綱。崇節儉。敢以此三條。爲 殿下陳之。人君一心。爲萬化之原。故出治之本。在正心。正心之要。惟有學問耳。傅說之告其君曰。惟學遜志。務時敏。厥修乃來。此言無時而不勤也。又曰。念終始。典于學。此言一念常在於學也。是知造次怠忽。斯須間斷。則便非學問也。竊覸邇來。 講對甚罕。已不啻一曝十寒。而雖有召接。絶無問難。掩卷命退。有若應文。如是而何以望緝煕將就之效哉。凡今八域臣民。莫不以堯舜三代。望於 殿下。殿下之爲堯爲舜。亦惟在於讀聖賢之書。求聖賢之道而已。繼自今。惕然警省。三晝之講。毋或停輟。燕閑之中。常對方冊。勉勉孜孜。如大禹之惜寸陰。成湯之日新又新。則太平萬世。其基自今。惟聖明懋
哉。國之有紀綱。如人之有脉。故唐臣韓愈曰。善醫人者。不視人之瘠肥。察其脉之病否而已。善計天下者。不視天下之安危。察其紀綱之理亂而已。此誠至論也。夫其脉病而其身不危。其紀綱亂而其國不危者。未之有也。 殿下以今日紀綱。謂理耶。謂不理耶。靜言思惟。誠不勝寒心。然而苟欲立紀綱。只是一轉移間。而在 殿下有爲之如何耳。又不在大聲以色。嚴法峻令。必也明好惡。公賞罰。親賢良。遠諛佞。抑近習。杜倖門。黜陟嚴於上。勸懲明於下。則紀綱不期立而自立。其要在於克祛一箇私字。惟 聖明懋哉。節儉卽我 朝家法。節用爲愛民之本。崇儉爲節用之本故也。挽近俗弊。日趨浮靡。上自朝紳。下至匹庶。第宅車馬。衣服飮食。競尙華侈。無有限制。古人有言曰。奢侈之害。甚於水火。此言傷財病民之極也。財傷而至於竭。民病而至於窮。則國隨而危。可不懼哉。昔在 英廟朝。相臣有請禁閭巷奢侈者。 英廟敎曰。 先朝以木綿爲衾。而予則以紬。此亦不及 先朝也。草尙風偃。上行下效。可也。若以威令禁之。非化民之道也。猗歟。 兩聖朝儉德。卓越百王。而聖人一言。深有得於端本之要。亦粤我 正廟我 純祖。衣御屢澣。
室無增拓。勤儉敦朴。光前裕後。今我 殿下所當鑑法而繼述。卽惟在是。躬卛而導下。亦惟在是。菲衣卑宮。每念法 祖。細玩小娛。常戒累德。大者毋越乎典章法度。雖微者小者。非 先王之所近。勿近焉。惟奢之務祛。惟儉之務崇。則俗習可以丕變。生民可以被澤。書曰。愼乃儉德。惟懷永圖。詩曰。不愆不忘。卛由舊章。惟 聖明懋哉。今此所陳。非臣之言。卽掇拾古人之訓。而獻之於 殿下也。伏願勿以陳腐而忽之。 留心採納焉。
上曰。勤學立紀崇儉。何莫非爲治之急務。而卿言甚得其要。當加軆念矣。
請李鶴秀鞫覈事。上 殿啓。
臣等俄者傳 啓時。李鶴秀事。伏承當有處分之 批。臣等退伏前席。恭俟 兪允。及伏見 傳敎下者。乃有鶴秀楸子島荐棘之 命。臣等相顧愕眙。益不勝憂惋之至。噫。彼鶴秀干犯。莫嚴之凶圖逆節。卽天地之所不容也。神人之所共憤也。至今假息。已切輿情之佛菀。而今於洞諭其罪惡。昭布其奸狀。赫然處分之日。不允鞫覈之羣情。遽施島置之輕典。其爲刑政之失當。當如何。而亂逆將何所知懼哉。伏願 更
加三思。先 允臣等之請。待其鞫覈。夬施典憲焉。
上曰。已諭於大臣矣。
請李鶴秀鞫覈事。上 殿啓。[再啓]
凡於治逆。必先鞫覈。以究其情犯。以發其根窩。然後明施刑章。卽不易之法也。彼鶴秀凶憯之逆節。何甞一番鞫覈乎。今乃不允鞫啓。遽行酌處。其至㐫之排布。絶悖之膓肚。無以得情而取服。至如凶徒醜類之爲其根窩者。又何以覈得乎。言之及此。益不勝憂憤。伏乞 更加深思。亟恢轉圜。先從合 啓之請焉。
上曰。已諭於前批矣。
請李鶴秀鞫覈事。上 殿啓。[三啓]
臣等屢次奏達。極知惶悚。而似此君讐國賊。若不設鞫。而遽然酌配。則王章無以夬伸。義理由是湮晦。此臣等所以沫血力爭。不得請則不止者也。伏願 淵然深思。先從鞫覈之 啓而允許。以爲嚴訊得情。夬正典刑之地焉。
上曰。已諭於前批矣。
結案罪人安仁得詢處事。上 殿啓。(在秋判。壬寅。)
結案罪人等。今方依 傳敎。一軆審理。而 靈壽閣 御帖裹袱偸竊罪人安仁得。卽自捕廳。究覈承欵。
移送臣曹捧結案者也。昨年仁得弟大吉。擊錚原情以爲裹袱偸出者。卽渠長兄石崇。而賣袱時。以其無家之故。指家於渠之次兄仁得所住處。而仁得實不知其爲所重物件。捕廳譏詗時。石崇則知機逃躱。仁得則被捉承欵。其後石崇。又見捉於捕廳。竟至杖斃云。以一事兩刑。有所稱寃。而原情則勿施矣。今當審理之時。石崇所犯有無。査問於其時擧行捕校。則以爲石崇固多可疑。而在逃未捕。仁得則直爲承欵。故以此草記。移送秋曹矣。追後石崇。又爲被捉而推諉其弟。終不自服。屢朔滯囚。未免徑斃云。故臣又問於其時捕將。則該校所告。果無差爽矣。大吉爰辭。或似出於疑亂獄情。以爲仁得死中求生之計。則固不足取信。而以其言參互於捕校所告。則石崇所犯。未甞不現露於譏捕之初。而兄則諉弟。弟則直欵。人彜之泯與不泯。或有善惡情僞之可見。兄弟之間。首從之分。果不無疑眩。當此 特敎審閱之時。仰軆 聖上好生之德。旣有所起疑。不得不仰陳。而事關莫重。囚已結案。非臣膚淺之見所敢容議。 下詢大臣。處之何如。
故宜寧府院君南在祀孫移定事。上 殿啓。(在禮判。)
故宜寧府院君領議政忠景公南在。卽開國元勳而配食 廟庭之宗臣也。其後孫幼學南瀅等。聯名呈單以爲逆臣泰徵。以忠景公嫡長。戊申伏法後。宗祀幾乎覆滅。 英廟朝有移定祀孫之 命。乃以支裔世寬奉其祀。傳至其孫故縣監廸老歿而無嗣。祠版無所依歸。香火將至廢絶。而諸派昭穆。無可以爲廸老後者。諸族相議。將以宗序擇定祀孫。仰請 朝廷處分云矣。元臣奉祀。 朝家之所當軫念。宗嗣旣絶。別爲立後。俾主不祧之祀。旣有國典之可據。况於此家有昔年已施之例。 特依所請。實合於記功繼絶之盛典。而事異常例。臣曹不敢擅便。 下詢大臣。處之何如。
水原府賑濟穀釐正事。上 殿啓。(在華城。癸卯。)
本府所管賑濟米。湖南及果川縣散在者外。本府時在米爲一千九百四十九石一斗六升。太爲七百三十四石八斗。原其設始。卽所以逐年添補儲蓄。以備水旱者。而以其無斂散之故。積在庫中。陳陳相因。或有出庫用下。則又不得不捨舊用新。以是之故。庫中見在之米,太。皆是十餘年以前所庤者。腐傷之甚。或成塵土。雀鼠之縮。殆無完石。今若因循拋置。則非但
已儲之名存實無。幷與新捧。而混被其害。畢竟都爲無用之物而已。自今爲始。就倉還應分中。定數相換。輪回改色。然後可以化腐爲新。永圖無弊。而如欲改色。不可不改量。如其改量。必當有斛縮。而致縮之後。亦無充完之道。公穀所重。臣豈全昧。而旣知其弊。不思通變。殊非懋實之意。及今改量。執縮會减。改色之節與典守之方。另成節目。永久遵行。似合事宜。故敢此仰達矣。
勑使入境後節日問安使勿送事。上 殿啓。(在戶判。甲辰。)
勑行入境後。若遇節日如正朝,冬至。則有差送問安使之例。而寒食秋夕。則以其與他節有間。各年已例。不爲送使矣。今番寒食。雖値入境之後。似當依前勿論。故敢此仰達矣。
景慕宮 望廟樓溫堗變通事。上 殿啓。(在戶判。)
景慕宮 望廟樓 御眞奉安處所改堗爲軒事。伏承 下詢矣。臣於向日春奉時時又爲進詣 閤內。溫冷與堗制形便。詳細看審。究其霾氣所致之由。而終未有的見。或曰。堗制低穿。火口狹小之故。不善納爇。火氣不能均及。以致霾濕云。此或似然。而堗制濶
狹。卽隨殿閣大小者。則雖欲恢拓。其勢末由。若改堗爲軒。則土石之氣不近。故自無因爇反濕之患。且捲奉異於展奉。雖非溫堗。似無踈虞之端。而 御眞奉安諸處。皆是溫堗。而未有廳軒。今此刱制。實有所難愼。臣與本宮都提調提調。爛漫商確。而諸議皆如此。自下不敢指一仰對。玆以禀達。伏竢 上裁。 景慕宮 望廟樓 御眞奉安處所改堗爲軒事。 命下矣。移安修改之節。令該曹擇日 啓下。以爲擧行之地。何如。
景慕宮 望廟樓 御眞移安處所禀定事。上 殿啓。(在內閣提學。)
景慕宮 望廟樓 御眞移安。在明日矣。移安處所之以 御齋室爲定。奉有 正宗朝受 敎節目。而今則事軆與昔年有異。當以移安廳爲之。故敢此仰達矣。
驪州牧田稅上納還復舊䂓事。上 殿啓。(在戶判。)
驪州牧田稅。大同之代錢上納。自壬辰年爲始。因其時該牧使閔致成。上䟽陳請。以邑弊民窮。限蘇醒間施行爲辭者也。今過十二年之久。若曰。至今未蘇。則更待何時乎。且於年前該牧使趙亨復之䟽陳邑弊
也。以爲隨捧乾沒錢。甚於米。積爲巨逋。吏民俱病云。正賦事軆。本自嚴重。緫秷之義。尤有別於他道。則不可以一時權宜之政。許久因循。况其捄弊生弊。至登邑倅之䟽。自今秋。使之以本色上納。恐合事宜。 下詢大臣及宣惠堂上處之。何如。
支勑時贈給冊子新刊事。上 殿啓。
勑行時。每有史略求請矣。今春所贈給之史略板本。在於全羅左水營。而刓缺漫漶。不可更印。亦無仍舊補刻之道云。令該道臣。另爲新刊。所入物力。依例以儲置米會减之意分付。何如。
嘉禮時袱屬禀定事。上 殿啓。(在禮判。)
嘉禮時進排物目別單。已爲 啓下。而其中各㨾凾等內裹褓定例。多以紅綃載綠。而近來綃品甚劣。每以輕光紬代用。壬戌以後。已例如此。今亦當依此磨鍊。故玆敢仰達矣。
故進士南宮𥖭南㙜贈職事。上 殿啓。(乙巳。)
孝子褒贈。例以童蒙敎官。而其中有地閥行誼。合施㙜職者。則 筵禀施行。近多已例矣。萬頃故進士南宮𥖭。其門地學行。合用此例。故敢此仰達矣。
崇德殿殿宇修改殿官擇差事。上 殿啓。
慶州崇德殿。卽新羅始祖王位版妥奉之所也。其後裔副護軍朴齊顔等聯名呈單內。 世宗廟命刱建本殿。春秋降香祝以祀。 景廟朝特加殿號。與崇仁崇義。備爲三恪。仍令姓孫中差出參奉。以爲守直。 英廟朝 命復修陵寢殿宇。又 命竪碑。而殿官依崇仁殿例差出事。禮曹禀啓蒙 允矣。歲月浸久。殿宇多頹傷。儀物皆弊破。 朝家畫給之守護軍。未充闕額。復戶結。亦多散失。殿官則以姓孫中有識士夫。自殿中會圈望報。卽 啓下節目。而近來猥雜之類不由殿圈。夤緣圖差。以致軆貌之大損。守護之不成㨾。乞蒙 朝家處分。以爲修明舊式爲辭矣。崇德殿尊奉之節。 列聖朝典式。至爲嚴重。今此殿貌之漸不如古。至於京鄕後裔。聚會呈單者。事軆殊涉未安。殿宇儀物之修改。軍丁之塡闕。復結之推刷。令道臣。卽爲擧行。殿官亦爲依法式擇差。毋得無故數遆。新差時報吏曹 啓下等節。一遵舊䂓之意。一軆分付。何如。
上曰。各別申飭於道臣。使之依式擧行後狀聞。可也。
親傳香時皷吹陳列事。上 殿啓。
親傳香祝。出還宮時皷吹之陳而不作。古例也。溯考
已往。亦皆如此。而中間偶因儀註之一番落漏。以致初不陳列。沿襲謬誤。今爲十餘年矣。旣覺之後。不可因循。今當釐正。故敢此仰達矣。
請承旨譴罷上 殿啓(在都憲)
臺 啓本自嚴急。至於新發懲討。尤係晷刻是爭者。而昨日前啓新 啓。㙜廳讀傳。在於朝前。而更皷已下之後。始爲入徹。此前所未有之事也。雖曰書役浩繁。揆以事軆。萬萬未安。當該承旨。施以譴罷之典。何如。
德安陵陵軍位土添補事。上 殿啓。(北伯遞來時。庚戌。)
北道各 陵守護軍額數。兩位 陵則三十名。單位 陵則十五名。而位田結數。亦從守護軍名數而爲多寡矣。 定和陵位田爲三十四結零。 德安陵位田只爲十七結零。均是三十名守護軍。而結數之懸殊。已涉班駁。且位田所在。本是磽确之地。近來汰覆相仍。不得耕種者居多。以該府官屯田若干代給。而今則更無可以代給之官屯。非但 陵軍輩呼訴不止而已。察其事狀。實有難支之勢。買土補給之外。另無他道。 定和陵位田結數。雖不得援據而準充。令道臣。限幾結買土以給。俾可以聊賴奠接。而公穀會减。以合事宜。令廟堂禀處。何如。
江界左寨割屬厚州事。上 殿啓。
江界左寨。割屬厚州事。 成命已過多年。兩道擧行。只有節目講定一事。而訖今遷就矣。該邑形便與事情。前後繡 啓。悉陳無餘蘊。蔘防兩政之區分移屬。亦有辛丑摘奸御史 啓本。臣無容架疊爲奏。而此事若一向延拖。則將見其餘民盡散。而其邑雖欲降爲鎭堡。不可得矣。關防重地。事甚憂悚。臣旣的見其狀。不敢泯默。更爲申飭施行。恐不可已。故敢此仰達。令廟堂禀處。何如。
北關開市申明舊式事。上 殿啓。
開市事。自順治十七年庚子。移咨講定以後。刊行定例。凡百條式。瞭如視掌。遵以行之。無有違越矣。挽近以來。市邑不能守法。彼人每有濫卛。供億蒭糧之費。年增歲加。非但公下之無節而已。以其科外需。素與刁徒。售奸無藝之私。斂於民者。以穀以布。殆無限紀。一經支差。民生嗷嗷。如在水火中。若此不已。六鎭諸邑。其將不幾年。而渙散空虗乃已。念之及此。萬萬心寒。其不得不申明舊式。另行禁飭者。條件甚多。無以言語盡達。故別具冊子。仰備 乙覽。 啓下廟堂禀處。何如。
甲山屬兩鎭堡革罷。上 殿啓。
以甲山三水還弊事。向日 筵席。伏承 聖敎。而甲山屬鎭堡中。有可以爲民除弊者。敢陳愚見。南北關不緊鎭堡。量宜减罷之論。其來已久。而固難遽然議到。其中最沒依據最關民隱。不可不急先通變者。卽雙靑,黃土歧兩堡也。前後繡 啓。莫不以此爲言。臣之在任時。甲山民成羣來訴。不止一再。帥臣之曾前持難者。今亦以宜罷爲論矣。盖以形便論之。兩堡本係端川地方。中因劃地移屬。今管於甲山。而其路則端川較近。南距北靑。亦不甚遠。此處在南北關各邑鎭羅絡包含之中。設有所謂女眞部落。竊發搶奪。如右所云云。接應捍御之責。已不在於此兩堡。况今數百年以來。不復見山胡形跡。則置此殘堡。徒費餼廩。萬萬無義矣。以民弊言之。甲山地是峒峽。土皆瘠薄。居民本乏生業。而加之不緊鎭堡羅列左右。應役繁重。橫侵日至。嗷嗷遑遑。莫可支保矣。以形便則有無不干於關防。以民弊則困苦有甚於塗炭。設置鎭堡。卽所以固圉。而因以病民。反害於固圉。則其爲當罷。不待兩言而决也。第雙靑則廵營南北兵營親騎衛。試才輪回自辟之初仕窠也。黃土歧則南北兵營親騎衛中自辟窠也。關防重地。激勸奬拔之政。只有此
一路。不可不給其代。兵批差送之道。內權管中。二窠移作自辟之窠。有不可已也。 下詢大臣及兵曹判書處之。何如。
次對日辭免上 殿啓(在相職。辛亥。)
臣之情實。悉暴於章奏矣。夫豈有抗顔進身之望。而血懇未蒙 照燭。敦飭轉益嚴重。日復日。坐徼 恩禮。仰煩酬應。危蹙窮迫。逃遁不得。遂未免冒沒。一肅然惶愧之極。不知所達。輔相之任何如重也。雖古昔盛際郅隆寧謐之時。尙惟曰治忽係焉。况今艱虞溢目。國勢岌嶪。百度萬事。無一可恃。扶顚持危。夾贊勵翼。專在於承弼之得人。而乃以如臣非其人者。苟然充位。是可曰擧措得宜乎。物情厭服乎。臣之百無一能之實。有可以立辨者。臣出入法從者久。而獻替繩糾之無一言矣。叨有司之職者多。而施措辦理之無一事矣。任字牧藩宣者屢。而蘓捄興除之無一效矣。此不待詢事考言。而一世之耳目莫掩。其誰欺乎。不能於庶官庶事。而能於高位重任。理所必無也。且臣犬馬之齒。何敢言老。而素有貞疾。屢經幾殊之域。危惡之證。到衰益谻。日就耗鑠。僅存形殼。今之筋力精神。欲爲四五年前所爲之事。而不可得矣。以才則萬
萬不堪當。以病則萬萬不可強。然猶冒居。將何所爲。狼狽猶屬臣身。而僨誤將及國事。今臣此懇。斷斷是爲公也。非爲私也。 曲垂諒察。亟許斥退。千萬仰祝。
勉 聖學上 殿啓
臣雖不以見職自居。區區憂愛之忱。常有所耿然者。今借方寸之地。敢以一二𥌒說仰達。今日大小廷臣之獻言於 殿下者。莫不以勉 聖學爲第一義。此實至論也。先務也。人君以正心。爲治國之本。心正然後理明。理明然後萬事萬物之接應。皆合於當然之則。而其國治正心之要。學問是耳。竊覸近來。日 御法講。間以召對。 聖學非曰不勤。然開卷時讀其書。掩卷而忘其學。則非所謂學也。必也翫索於章句之外。軆驗於事爲之間。造次斯須。念玆在玆。方可無書自書我自我之歎。而融貫浹洽。終有薰陶德性之效矣。歷代以來。聖王哲辟之道。庸君昏主之事。皆在經史。如是則治而安。如是則危而亂。易知如指掌。一念之萌。一言之發。一事之行。反而省察曰。此合於聖哲之道乎否乎。或不近於昏庸之事乎否乎。此天理之公乎。人慾之私乎。善則行之如恐不及。不善則祛之亦如恐不及。無一息間斷。無一毫放過。則其心正。而
言動事爲無不正。表端影直。百度以貞。而爲堯爲舜。亦在於此。此所以正心爲治國之本。學問爲正心之要者也。今 殿下誕膺丕緖。五百年 宗社之重。億萬生靈之命。托在 殿下一身。而人心之泮渙。國事之板蕩。未有如今時。 殿下之治法政謨。如無赫然大奮發。圖所以答天命服人心。則岌嶪之勢。無以挽回也。求所以赫然奮發。惟在於學問上用力。以立根基。以爲出治之本也。 寶籌方鼎盛。而典學已晩。六經諸史。應講而未講者居多。如無人一己百之工夫。則難進緝煕光明之域。是豈寸晷分陰暇豫之時乎。伏願 殿下。惟日孜孜。勿謂今日不學而有明日。無以臣言之陳腐。而 留神採納焉。
勉節儉上 殿啓
王政。莫先於恤民。恤民。以節用爲本。節用。以崇儉爲本。孔子曰。節用而愛人。不節用則愛無所施故也。伊尹之告其君曰。愼乃儉德。惟懷永圖。其曰永圖。則人君奢儉之爲治亂之機。可知已。今不必遠引古昔。請以詳文祖之義。近就 列聖朝儉德。爲 殿下陳之。 肅宗朝儒臣。以却異物昭儉德。陳勉。 下敎奬其言。仍下 御裘二領於政院。 命焚之。 英宗朝敎
廷臣曰。 先朝以木綿爲衾。予則以紬。此亦不及 先朝也。又 敎曰。予朝夕數器。療飢而止。衣亦御寒而已。又 敎曰。予素有志於大布大帛。欲自宮中先之。然以上奉 慈聖。故未敢也。今適洞陳於 慈聖。慈聖喜曰。昭儉 列朝盛事。爾若有意。夫何難乎。華美非吾所好也。從此宮中。可以不高䯻廣袖。可以衣不曳地也。 正宗朝所御燕室。糊紙渝黑。楹椽朽傷。鋪席盡弊。筵臣請令有司改之。 敎曰。每想蔀屋蓬廬頹壓罅漏。未甞不惻然在心。其止之。此語幷載寶鑑。 純宗朝。臣出入近密十九年矣。伏覩紛華嗜好一無所累。衣襨常御樸素。宮室無有修治。亦甞入侍寢殿者。屢矣。而鋪設薦藉。無一近於侈美。日用器物。無一涉於翫好矣。夫 列聖儉德。卽 聖德中一事。今臣所奏。亦不過儉德中一二端。而其他皆可推類。此豈非我 朝家法。而 殿下所當繼述者哉。顧今時弊之最可愛者。卽奢侈也。上自搢紳。下至閭巷。第宅車馬。服食器用。競尙浮靡。無有限紀。幾乎貴賤無等。貧富無別。而所耗者財也。財之所生。民之膏血也。用之無節若此。財安得不竭。民安得不窮。財竭民窮。而其國能安者。未之有也。然而此非可以法令禁遏
者。惟在 殿下躬卛而導之。先自 殿下而節儉。又以示好惡於廷臣。則上行下效。捷於影響。回醨反撲。一轉移間事耳。 殿下天縱聖姿。自然合度。固無待於仰勉。而崇高之位。逸慾易生。幽獨之地。志氣易肆。一念之差。其機危微。區區愚忱。敢以是獻焉。倘蒙 軆諒而澄省。則非但 聖德增光。生民之被澤。國祚之靈長。亦在於是。惟 殿下懋哉懋哉。
請固結人心上 殿啓
有國之所恃者。人心也。故以人心之得失。視其國之安危。惟我 慈聖曁我 聖上。惓惓於民國之憂。至誠懇惻。屢發於 辭敎。凡在瞻聆。孰不感歎。顧今疆域無事。而騷訛胥動。年穀屢登。而竊發肆橫。恤民之 聖念勤摯。而寒暑之咨日起蔀屋。遑遑若危亂迫在朝夕者。其故何也。是由於民無恒心。而其無恒心。是必有失其心者耳。人君代天理民。故以人心。爲天命。書曰。天明畏。自我民明畏。失人心則爲墜天命。寧不可懼乎。爲今之計。惟當君臣上下。聚精會神。圖所以慰答之固結之。而若論其切要急務。則曰公選擧也。擇方伯守令也。明賞罰黜陟也。選擧者。人才之所由進。不公則不惟不得人才。適足以失士大夫之心
矣。方伯守令。生民休戚之所係。不擇則懷保無望。貪墨恣行而失小民之心矣。賞罰黜陟。馭世之大柄。不明則人無勸懲。法度紀綱。日就陵夷。而失擧國之心矣。其應如影響。其理如燭龜。而國之安危。於是焉判矣。 至尊憂勞於上。凡百在位。孰敢不欲精白一心。奉若 明命。而恬嬉已久。文具成習。臨科而飭。臨政而飭。殿最之飭。懲貪之飭。每煩 聖慮。嚴重申複。而終未見頓然改觀。大服物情者。此固羣下之不能對揚。而亦豈非 聖上惕然反省。求其所以治。不徯志之端歟。誠願 殿下奮發 聖志。思所以振肅之整頓之。飭勵所司。俾罔敢或忽。科試必嚴而關節不行。差遣必難愼而無或爲人擇官。申贓汚之律。行奬廉之政。使有罪者無倖逭。自好者知所勸。事事物物。以順人心爲務。則泮渙者之安輯。怨咨者之悅服。將不待朞月。而其本則在於克祛一箇私字。記曰。人主奉三無私。三無者。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也。人主無私。則在下者不敢私。如所謂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也。勉勉慥慥。日臻於大公至正之域。則萬化澄源。百工趨令。人心響應。天命眷佑。國勢如泰山磐石也。惟 殿下懋哉懋哉。
請禁收逋减價田結加斂。上 殿啓。
生民之受困。其塗多端。而若論其剝割毒痡之最甚且大者。則曰收逋之减價分還也。曰田結之無名加斂也。還穀詳定。自是金石之國典。折衷豊歉之中。使上下損益。略相當者。而若遇歉歲。則受錢納穀。其費尙爲倍簁。忍可以减其價乎。又或以减捧之價。今年分幾錢於民。明年加捧幾錢於民。如子母家之殖債者。幾年如此。苟充其逋。此何法理也。無論减價與殖錢。其爲犯法與虐民則一也。攘奪無辜民之財。代充犯罪者之逋。逋雖得完。已非任字牧者之所可爲。况有此充逋之竗方。更無畏逋之心。纔充旋欠。無有已時者乎。以數三十年前言之。雖有一二冐行者。而猶或掩遮。不敢顯著。挽近以來。轉相摹傚。看作能事。某道某邑。不可勝數。亦甞有 朝令嚴禁。而莫知止戢。爲道臣者。亦或知而不問。掩而不劾。國綱至此。寧欲無言。我國田稅。本不滿什一。而幷三手大同及各㨾。雜費。則一結所納。極爲高重。有識之憂。每慮良田之不墾。而昔在 英廟朝。均役後。因給代之不足。有結錢之斂。而 聖念鄭重難愼。博採廷議。詢及蒭蕘。然後行之。猶以一時權宜。竟當革罷爲 敎。凡出於田
結者。雖一文之微。非在下者所可擅斂。而近來守令之加斂田結。罔有畏憚。或藉口於公逋充數。或憑托於軍伍虗額。稱以結價。而自官勒定其高直。肆行誅索。有若歲入之應捧者然。吏緣爲奸。官或染指。逋欠有當刷之犯者。闕伍有可査之閑丁。而倚却應行之事。恣爲不法之事。三政束閣久矣。國法掃地盡矣。斯民之膏血遂竭矣。寧不痛歎。傳曰。取於民有制。書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今取於民無制。而至於邦本且蹶。則其國之危。不待智者而知。此而無大懲創嚴隄防。以爲拔本塞源之圖。則民國之憂。將何所届。爲先令各道道臣。幷行覈査。减價分結與殖錢之弊。一切痛禁。先從刷逋之一準詳定與否。而另加照察。俾無違越經法。田結之爲公逋軍錢加斂者。與結價官定之弊。一軆釐革。如斬草除根。而還上反作之虗錄同律。及以田結補民役。歸公用之以私用。論施以配錮。載在法典。而此非近年始有之事也。旣往雖不可追究。從今爲始。嚴立禁制。如有更犯者。雖年久後現發守令。用右律。掩置之道臣。從重論勘。而自 上每於分遣繡衣時。以此兩條。添入事目。以爲糾察摘發之地。恐合事宜。先以臣所奏。嚴飭分付於諸道道守臣。
何如。
請洪原縣軍器修補請賞勿施。上 殿啓。
臣於洪原前縣監權聖根軍器修補請賞事。有仰達者矣。臣之向來箚辭。卽畧陳本事顚末。而自訟其不察之失者也。及承 聖批。若曰。繡論之爽失可知。臣於此益有不能自安于心者。方其修 啓也。非不按廉。非不嫡奸。而其無一事之虗實相蒙。臣亦何敢自信乎。因臣引罪之章。直歸繡論於爽失之科。恐有欠於核實之義。且行賂營裨之說。至登繡 啓。該倅若蒙賞典。則尤不成事軆。原 啓本勿施。以此分付該曹該道。何如。
太廟 親享。請寢 親臨省牲。上 殿啓。
臣等纔陳口 啓。乞寢 親臨省牲之命。尙未承 聖批。而如此雨勢。許久勞動。不但有違於節宣之方。日已過午。宰牲之節。亦有晩時之慮。伏願亟降處分焉。
請嶺南貢蔘申飭。上 殿啓。
以羅蔘事。前後申飭。不啻嚴明而終無改觀之效。品劣軆小。全不成㨾者居多。此已萬萬寒心。至於家蔘渾入。與他尾糊付之弊。卽緣京中閒雜之類。工於造
贋。作爲利窟。而審藥輩與之和同。以爲欺冒也。此何等至重至大之所需。而一任售奸。莫之禁遏。有國以來。寧有如許法紀乎。只行先事之飭。未曾有追後摘發。故謂以僥倖納上。則便復無事。狃而成習。遂至於無所畏憚也。須有一番大懲創。然後方可以永杜奸習。爲先嚴飭該道道臣。使之另立䂓制。以爲察奸革謬之地。雖以醫官言之。監捧之際。苟若十分審察。則豈至於無奸不售乎。藉曰以其巧於扮餙。時或眞贋相眩。而若其臨煎而剉。旣煎而滓。則眞贋好否。自可立辨。從今爲始。該道封進時。每斤內。區別其品類。分作各封。別爲標識。以爲生頉覈査時憑照之地。每於湯劑入用時。使首醫。看審其剉煎。以爲隨現摘發。査出其所從來。審藥與作奸者。幷依律處置。又或掩護周遮。不以實告。現露於監煎提調躬審之時。則該首醫。與審藥同律。不可已也。關東京貢蔘。亦依此一例嚴飭。而人蔘作奸者之用一律。奉有 列聖朝受敎。而第念作奸。亦有大小。其律隨以輕重。然後刑法得平。而令甲可信。 下詢登筵大臣。以爲定制施行。何如。
請山蔘潛入他國之弊申禁。上 殿啓。
蔘貨之潛入他國。本是禁制。犯者之用極律。載在法
典矣。近來西北所産之山蔘。多入彼地。此緣沿邊諸邑。防守不嚴。以致彼人之犯越潛採也。此已萬萬可駭。而至於我人所採之無問生乾。直走灣上。踰入彼地。卽緣灣府之失於邊禁也。由是而山蔘。歲就稀貴。若此不已。則不幾何而將絶乏乃已也。夫靈藥之産於國中者。不得流布於國中。已極痛歎。而况 御藥所用之戶蔘。其將因此而耗縮。劣品苟充。與奸弊雜售。卽必至之勢。思之及此。其爲驚悚。當何如也。爲邊臣者。苟若念及於 御藥所重。則宜其糾禁。苟若糾禁。則豈有潛入乎。爲先以此意。嚴飭灣府。使之惕然警勵。另加譏察。以爲痛禁永杜之地。而又或有一番踈漏。有所及聞而現發。則該灣尹。施以先罷後拿之典。該犯人。依律處斷事。申明定式。而兩道道帥臣處。一軆行會。以爲嚴禁之地。何如。
請兩捕將罷職。上 殿啓。
以今番逆獄事。僚相已有仰奏之語。而臣則按治其獄矣。目見其㐫圖逆節。狼藉畢露。不覺髮竪而膽掉。首倡諸漢。雖已伏法。其餘徒黨。無論鞫囚與捕囚。多有在法必誅者。而特推罔治之義。幷施惟輕之典。 大聖人好生之德。臣等非不仰認。而揆以典憲。終涉
失刑。誠不勝憤惋憂慨之至。第於捕廳事。竊有駭歎者。今番諸囚究覈。關係甚重。審愼當如何。平問而不服則施威。施威而不服則漸次緊嚴之擧。豈患無鉤距端緖之道。若其始終抵賴者。據實 啓達。以待 處分。事理當然。而今乃無問輕重緊歇。一切以捧遲晩爲事。過施酷毒之刑。骨違而將成廢疾者有之。脛傷而殆無完膚者有之。雖當死者。當使之死於王法。不可以刑罰殘戕。况許多罪囚中。亦不無罪不至死者。則殊非所以仰軆欽恤之 德意也。其心雖出於覈得賊情。其事不但爲不審而止。兩捕將。幷施以譴罷之典。何如。
請通禮院官員拿處。上 殿啓。
差祭官員之應陪扈以外。早朝先詣 享所。法意甚重。而通禮院官員。至日晩無一人來詣者。 祭物捧上時。亦有擧行。而竟至闕待。事甚該然。當該引儀應先詣者。幷捧現告。事過後。令該府拿問處之。何如。
朝參日陳勉上 殿啓(壬子)
今日。卽我 聖上萬幾親緫之一初正衙。而克愼明德迓續景命之大機會也。 殿下將何修。而上答皇天 祖宗畀付之重。下副卛土臣民蘄嚮之切也乎。
治國之道有本焉。臣請以數條仰陳。用備蒭蕘之擇。一曰立 聖志以基治本。宋臣眞德秀之言曰。志者進德之基。程子曰。君志定而天下之治成。雖閭巷匹士之一藝一業。未有志不立而能成者。况人君代天理民。以一心而應萬事。修齊治平之要。聖神功化之極。必也先立乎其志。卓然有所自期。然後可底于成。三代之治。非高遠難行之事。志於三代則斯爲三代矣。如修德則以成湯之日新又新爲志。典學則以高宗之懋時敏爲志。勤政則志文王之日昃不遑暇食。崇儉則志大禹之卑宮菲服者皆是也。此志旣立。卽是爲堯爲舜之根基。而若無力行之實。則所立之志。其將退縮消沮而止。力行如何。無一息之間斷。無一事之欠闕。而誠信以持之。剛毅以臨之。又振勵奮發。如風行雷震。則君道日彰於上。民心日孚于下。其治可以從欲。豈不休哉。一曰。厚民生以固邦本。民與國相須爲命。猶身軆之相資以生也。是故。民安而其國不泰。民窮而其國不危者。未之有也。厚之者。非家衣而戶食之也。卽惟曰以仁心。行仁政而已。周公欲其君之享國永年。則戒之以知小民之依。召公願其君之受天永命。則告之以諴于小民。今我 殿下如傷
視民。若恫在己。憂恤之 聖念。藹然於 辭敎之間。苟若推是心以往。一飯必曰吾民得無飢乎。一衣必曰吾民得無寒乎。躬行敦朴。損上益下。粒米寸縷。恒思來處之不易。則是所謂知依也。諴小也。若其施措之實。則在於節用而奬廉。節用則財不傷而積累贍裕。殿屎者。可以回蘓矣。奬廉則貪自懲而激揚淬礪。掊克者。化爲循良矣。夫如是則仁聞自然孚感。仁化自然滲漉。民皆安生樂業。而太平萬世。其基于玆。豈不休哉。一曰。抑近習以淸化本。程叔子進言於君曰。親賢士大夫之時多。接䆠官宮妾之時少。賢士日近則德性有薰陶之效。䆠妾日近則聦明有壅蔽之害。歷溯往牒。治亂興亡。無不於是焉判矣。人君未有不深戒於此。而正直忠讜之言。或逆於耳。阿諛承順之態。有悅於心。浸浸然有非僻之入。而不自覺察。可不懼哉。是故。明王。必審其幾而謹其微。暬御私暱馭之。以正嚴內外之防。絶干預之路。以致萬化澄源。百度惟貞。此我 列聖朝傳授之家法。而 聖上之所當繼述也。其要在於頻接臣隣。三晝 法講之外。時又 賜對儒臣。討論經史。召接承宣。禀裁公事。輪對官之循序。字牧任之辭 陛。亦皆引見。 俯詢以庶政便
否。生民利病。要之使朝廷之人。無日不朝夕左右。則義理常勝。便佞自遠。 聖德益新。治謨益隆。而天地交泰之和。亦在其中。豈不休哉。今臣所奏。雖似陳腐求治之先務。恐不外於是。惟 聖明。留神而澄省焉。
請申禁內司各宮房收稅之弊。上 殿啓。(未及奏。)
保民之道。卽惟曰祛其害民者而已。夫山林川澤之利。王政之所不征而爲之厲禁。使無欺陵侵奪之患者也。近來京外閒雜之類。藉托內司各宮房。出沒外邑。或設庄川洑而攘其土地。或作主浦口而搉其漁塩。堤堰之冒耕而灌漑之利失矣。物貨之都賈而商旅之業失矣。以今百塗困悴之民。又加之以刱有之侵害。安得不胥動駭散。而其怨咨則歸於上。豈不悚歎乎。此盖差人導掌輩。與本土奸細之徒。互結䂓利。或稱閒曠之土。或稱無主之物。始也陳告而圖藉其力。終焉憑托而陰逞其慾。怙賣欺冒而致此者耳。且內司宮房圖署之毋得私行於各道。卽有 列聖朝受 敎。尤豈可以違越而冒犯乎。前後 朝飭。不翅申明。年前因大臣筵奏。 先王朝批敎截嚴。其時乍有止戢。旋復縱弛。種種有聽聞所及。而爲守令方伯者。未有一番禁遏一番登聞者。苟若惕念於對揚。存
心於恤隱。豈或使朝飭。歸於弁髦。孑遺無所控訴乎。法禁之不行。以其無摘發糾正之擧也。此而任他。不有一番懲艾。則 國綱復何可論。民憂將何所届。先以此臣所奏。捧甘內司各宮房。亦爲嚴飭於各道道守臣。使之另加糾察。從前冒占者。一一禁斷革罷。如有差掌輩。復爲來閙者。則自各其道。嚴囚報本司。自本司。亦有別歧探察之道。萬一更有犯古(古似者字)。則該司該宮。次知勘以重律。掩置玩愒之守令。施以違制之律。道臣亦當重勘。幷以此分付。何如。
梧墅集冊九
公車錄○議
顯思宮卒哭前。 大殿除服當否議。(在玉堂。癸未。)
三月而除。緦制之常也。而喪服小記曰。緦小功。虞卒哭則免。又曰。旣除喪已。及其葬也。反服其服。報虞卒哭則免。如不報虞則除之。言不虞則除。則可知其如虞則不除。以至卒哭也。然此謂旣除而反服。未見爲不除服之證。 王朝禮制。至嚴且重。以臣等蒙昧之見。不敢妄議。伏願 博詢處之。
華城 幸行時。隨駕諸臣。改軍服爲戎服議。(在同春秋。甲午。)
華城 幸行服色。係是動駕儀節。變通當否。以臣膚淺之見。不敢臆對。惟在 博詢處之。
純宗大王預定世室議(在副學)
大行大王以上聖之姿。撫休明之治。臨御三十四年。至仁盛德。浹洽民心。洪謨嵬烈。昭垂簡冊。祖功宗德。卽百王不易之制。不待當祧。先定世室。亦 我朝已行之禮。領敦寧䟽請。實是擧國臣民大同之情。伏願亟擧晠典。光闡隆報。
東堂易書革罷當否議(在直提學。 筵中獻議。乙未。)
近來易書之有名無實誠然。而此是 國朝舊典。有難遽議變革之論。亦不敢曰不然矣。戊子年 殿試。易書變通時。臣以試所承旨。有數次覆難之奏。今與前見無異。且 殿試則近例無立落。故自無防奸之可言。其時 聖意。則在於此。至於初試會試。事軆尤有別焉。而以臣膚淺之見。不敢臆對。惟在 博詢處之。
戰漕船通用議(在備堂)
兵漕船通用。卽我 光廟朝已試之事。亦我 正廟朝屢勤 諮詢。遠引歷代相沿之制。近喩兵農互寓之義。設難捄策。 睿筭靡遺。此誠簡要便宜之良法。况近來松政。在在童濯。無窮之慮。戰漕均然。及今變通。以圖長養。卽是萬全之計。第今戰船。質重軆鈍。載穀駕海。恐多不便。如欲通用。須當參互改制。 列朝以來。以戰艦之難於制運。或議其縮小。而愼重之論。亦有援據。以臣茫昧。不敢懸臆左右。至於兵船防船。頗輕且小。政合移用。仍舊制則可容載六七百石。差增大則可以當漕船所載矣。一千石新式之前。原以六七百石爲式。則立法本意。卽防其添載。而非患其减載也。丁酉再役。因戰艦之不備。以兵船施粧代用。
則兵船爲制。不宜其縮小。而無害其增大也。然則穀之减載。與船之增大。俱不必爲拘。參酌設施。要使便於互用。利於涉海。船得减額。而漕具自如。艦有留泊。而戰備無闕而已。愚見如此。仰備 採擇。第其一船兩用。軍卒各異。該管官員。職守相分。遞運回艙之際。照應統轄之方。最難得善。必須另行講究的確纖悉。保其永久無弊。然後方可施行。伏願 博詢裁處。
幸行時堂下官服色議(壬寅)
郊外 動駕時。堂下官紅色貼裡。載在續典。 列朝遵此行之。而頃年廟議之改紅爲靑。卽不過一時節省之意。今以古制之有異。至承詢問之 命。雖儀章物采之末。必欲遵古之 聖念。誠不勝欽仰。臣於此。無容更有他議。第伏念紅花染色。物翔而品侈。旣改旋用。亦非由奢入儉之義。而章服之用木紅。卽國朝已行之例也。古昔廷議。亦多可見。今於改舊之時。特以木紅爲定制。則遵古之中。亦可節省。其於 聖上一初敦朴之化。庶不無所補。敢陳膚見。仰備裁擇。
軍門保米變通事議(癸卯)
米保所納古之十二斗者。中减其半。未甞非作法於凉。而只緣捧濫而費鉅。爲沿民切骨之寃。合有釐捄
之論。厥惟久矣。今若從他換米。許此代錢。則軍民蒙惠。不翅脫溝壑而奠袵席也。至於結役山錢沿米。卽原初定式。今之米捧。實非加賦也。捨此則無他方便。廟議及此。臣無容異見。第念錢收有恒式。米捧有精濫。須於立法之初。別立䂓制。約敕京外。俾吏奸無所售。絲毫無所加濫。然後恤隱之德意。可以幷行於軍田。此在廟堂。講究裁畫之。如何。
長津罷邑還鎭事議
長津形便。臣不能足涉而目覩。沿革當否。非膚淺之見所敢懸度而臆對。第其無民無穀之不能爲邑。事理卽然。如何安集。如何生聚。幾年之內。復見前日殷盛。未可預期。則與其徒存邑名。無寧還作鎭治。而苟若擇人而差送。懷保之政。固圉之圖。似無邑鎭之殊矣。
宋能相復逸事議(筵中獻議。甲辰。)
宋能相事。其文字。臣未得見。其時士論。又全然無記會者。不敢以愚昧之見。倉卒臆對。惟願 博詢處之。
庭試初試京鄕分取議
庭試之有初試。非古也。且其或設或除。自與大比不同。故義例則只循咸聚京師。典式則以殿試前十日
內。擇定載錄。而非但遠方多士來往勞費而已。選額之無以均及。亦非廣取之道。今若以增式比例。以有初試時京鄕分取。著令施行。則其於科制。不過爲小變通而便宜者多。以臣愚見。無容他議。
綏陵遷奉議
臣於向日奉審。隨大僚後。聞相地官及方外人等所言。雖以臣茫昧之識。有以見疵議之儘然。恐非萬年永奉之地。而 聖志先定。詢及廷臣。此實宗社無疆之福。唯願亟斷大計。以光聖孝。
各陵 幸行侍衛軍服當否議
各 陵與華城 幸行時侍衛服色。各自不同。今以服色之宜有一定軍服之實。爲簡便。伏承 下詢。今若援用華城之例。則其爲一定與簡便。誠如 聖敎。但久遠儀節之變通。亦係愼重。以臣茫昧之見。不敢倉卒臆對。惟願 博詢而處之焉。
贓吏定律議
律未甞不具。而法有時不行。貪官之無畏。良由是也。今此 聖詢。非在於增峻其律。而卽在於畫一其法。使吏無犯辜。民自被澤也。 德意所及。孰不欽誦治贓之典。自有 列聖朝成憲。在今日。惟當遵守之修
明之而已。以臣踈昧。何敢妄論於條例之間哉。第念至重者贓律也。一有差謬。大關刑政。必須按廉刺擧。無或茹吐。閱實推斷。另分眚怙。如有罪疑。寧失不經。唯於無良。明其眞贓。然後可以無枉罹倖逭之弊。而有懲一勵百之效矣。贓物還徵。古典有據。逋吏用律。著式已久。俱無容更議。但逋吏之替冒官逋者。恐不可無審核而分劈矣。
捕校郭守敏等施律議(在相職。辛亥。)
郭守敏之誣以賊盜驅來儒士。卽出於挾憾逞毒。其心則至凶狡也。其事則大變恠也。而此猶不暇論。至於詐稱 御命。所犯極重。此有明律之確據。而非他雜犯死罪者之比矣。纔出其口。便該其律。情之可原不可原。恐非所當究。王者。以好生爲德。而法律則不得低昂。卽禁暴止亂。慮患防微之義。而刑期于無刑者也。第臣於律例。素所茫昧。不敢自信膚見。伏願 博詢而處之。隨從諸校。依曹 啓酌處。恐不爲失刑。
賓廳庶類䟽通議
庶類事。不但渠輩之稱屈而已。 列聖朝以來。憫其湮欝。許其䟽通。前後飭敎。不啻申複。而只緣習俗膠固。下之所以對揚。不能悉遵著令。挽近雖有若干變
通。而猶有齎菀之歎。今此首相所奏。視以門閥。別加調用。如其承嫡。俾繼世蔭者。綜核之政。恢蕩之道。兩得其宜。臣無容他見。而若又因循拋置。空言而止。則非所以信 朝令而解積寃也。另加飭勵。俾有實效好矣。
李澤遂伸理議
(正宗丁酉鞠獄。知情不告罪人李澤遂之孫。爲其祖伸理。擊錚鳴寃。禁府回啓。請詢議時原任大臣。)
觀此爰辭。其鳴寃之端。不無可據。况庚戌以後。屢有曠蕩之 典於其家。到今伸理之論。似合欽恤之義。而事係刑政之重大。以臣膚見。不敢臆對。唯在 博詢而處之。
眞宗室祧遷議
王者。以繼序承統爲重。故嗣君之於先君。雖非父子之親。而有父子之道。宗廟昭穆之制。亦因是而序焉。朱子禘祫議。附陳周廟圖。孝王以叔繼侄。而懿王爲昭。共王爲穆。成康卽高曾之親。而以七廟則爲應遷之世。以九廟則僅在昭穆之內。又於廟議圖說。光宗以神哲徽欽高孝六室。爲親廟。英宗以五世而當祧。成周則迭遷之事。遠不可考。宋朝則以其幷祧僖宣
二祖。故英宗竟不遷。然朱子之書。其說甚祥。禮家以爲定論。今我 殿下之於 憲廟。義同繼軆。禮嚴尊禰。推溯而上。 眞宗室在世數之外。夫二昭二穆。所以祀四親。親未盡而祧。禮之變也。而惟其以傳重爲統。故曰不以親親害尊尊。今日之禮。似當一遵朱子議而已。第臣素無知識。莫重典禮不敢質言仰對。伏願 博詢而睿裁。
憲宗室祝文屬稱。釐改議。
今此儒賢䟽。追考禮家諸說以爲 孝定殿ㆍ徽定殿祝式。有欠尊尊之義。盖姪者。卑幼之稱。以卑幼之稱。加於禰事之地。謂有所未安也。以叔繼侄之君。溯考歷代。惟有周孝王唐宣宗。周家祝冊。雖無可徵。謂兄弟之子爲姪。非三代之文。則孝王之於懿王。其無可加之屬稱。事理明甚。唐宣宗時。禮院所奏祝文。頃年大臣儒賢之議。已有引據。而其於敬文武三室。但稱嗣皇帝。臣則其無所加之屬稱。自可推類。旣無屬稱。則只書廟號。又可知已。當初皇姪屬稱之議。卽從親序者也。而先輩之禮論。若是謹嚴。前代之典式。確有援證。則恐不可以奉行之有年而難愼於釐改。臣於此無容他議。
繼講冊子議
論孟之後。繼以中庸。卽朱子讀書次第。而先正臣李珥之論亦同。是書採摭羣聖之言。提綱挈維。明軆達用。其於性道之原。位育之妙。玩索理會。爲問學之切要也。詩經雖當進講。而先講思傳。以畢四書。似合先後之序。第臣謏寡。不敢質言仰對。惟在 博詢而處之。
謫配人許令挈眷議(癸丑)
流徒安置者。妻妾從之。父祖子孫欲隨者聽。載於明律。 我朝典憲。雖無著令而許之。未甞設法而禁之。其爲任他。自昔伊然。而便成禁制。挽近之事也。今因領相所奏。有此 下詢。 聖代愍恤之澤。至及於庶辜。仁恩所被。亦可以感召祥和。臣於此。無容他議。
大興鎭。移設靑石洞當否議。(甲寅。)
靑石洞。爲西來之要衝咽喉。今此設置守御之論。儘合門柝待暴之義。而大興之險阻關隘。與靑石一般。兩歧形勢。相爲表裡。撤而移之。則山城之無守將。亦甚䟽虞。恐不如另置小乘障之爲便。第頃年罷鎭時。守臣之䟽。廟堂之議。確有依據。㝡合審愼。今若設鎭。須當大變前䂓。更爲相度形便。適其淺深而爲址。勿
張大制置。勿募聚人民。以絶其斲剗巖谷。剪剔樹木之患。鎭將只任以瞭候報警之事。自管理營臨機應接焉。則不失天作之險。兼得控制之要。庶可兩便而萬全歟。伏願 廣詢博採。務歸至當焉。
銀錢通用當否議(未及獻)
銀。是貨也。貨而不得用。豈理也哉。但我 國産銀絶少。又盡消耗於器物服餙。今雖通用。恐有不給之歎。若另究善策。使他國之産。乘順自至。又別立條例。以禁濫侈之鎔造。則或有積累贍裕之效歟。至如審輕重之權。民不使受病。絶奸僞之售。吏莫敢骫法。惟在立經陳紀之如何。臣素乏計慮。踈迂之論。不足備一得之愚。伏願 博詢而處之。
梧墅集冊九
公車錄○附奏
拜相後。再次別 諭。附奏。(辛亥。)
臣以至庸極陋之下品。忽承萬萬匪分之 恩命。神魄驚裭。靡所底定。日前。伏奉 慈聖殿下曁 聖上恩諭。而不敢一辭仰對。今又近臣辱臨傳宣。 聖旨鄭重溫諄。 禮遇曠絶。有非無狀賤臣所敢承當。悸恐惶恧。無地措躬。亦不敢張皇費辭。猥同附奏。謹當於日間。收召神思。冐入文字。仰請 處分。
初䟽承 批後。別 諭附奏。
臣於日前。猥陳短籲。仰冀 新命之收還。及伏奉 聖批。不惟不 賜開允。謬奬之敎。特殊之眷。曠絶隆渥。臣不勝惶感悚恧。鑽地不得。今者簪筆之臣。又臨蓬蓽。奉宣 聖諭。首尾一百餘言。訓誨諄復。如慈父之詔迷子。至於追先報今四字之 敎。伏而讀之。不覺聲淚之俱發。無狀賤臣。不知何辭仰對。第臣於前此封章。神精尙爾遁失。文辭又坐短拙。區區危迫之情實。猶有未悉暴者。謹當披瀝肝血。更犯瀆撓。
再䟽 批答。史官偕來附奏。
臣洊控哀籲。冀幸 照燭。今下 聖批。尤極隆重。情
實之悉披露。而誠懇反歸餙讓。 恩顧之至優渥。而賤私未蒙曲諒。徊徨抑塞。靡所容措。至於偕來之 命。卽古昔盛際招延碩輔之曠禮。眇末之臣。何敢當此。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之間。慢命之爲大何。臣雖至愚。寧或全昧。而頑然蠢然。若不知畏者。誠以區區去就。亦有上關國軆者耳。世級日下。後之居輔相者。孰不曰不及前人。然上之所以委任。各有其長。下之所以自效。各有其能。從未有全沒依據。萬不近似之如臣者。以臣而居是職。則眞所謂天下之事。無不有也。臣亦禮使中物。使之拚棄廉隅。玷累 化理。已非聖世之所宜有。而嗤點譏笑之來。又將以窺朝廷之淺深。議天職之得失。是豈臣萬死所能贖哉。左右思惟。計無所出。伏地戰慄。恭竢 嚴譴。王人之滯留陋止。尤添惶阨。惟願亟 賜召還。
別諭附奏
臣於史官宣 批之日。猥有附奏。泥首頓地。誅罰是竢。今又伏奉 恩諭。誨責敦勉。丁寧懇摯。有若國事廟務待臣而倚重者然。臣誠惶恐悶塞。不知所出。臣之一身。非己之有。而已獻於 上。從前叨冐。何莫非濫越。而未甞固讓而力辭。惟今之伈俔縮伏。甘犯罪
戾者。豈臣樂爲也哉。較量於公私界分。便有大防之在前者耳。今臣所處。窮迫到極。而危苦之衷。猶有未盡輸瀉者。附奏軆嚴。不敢張皇。謹當齋沐搆思。冒萬死更籲。近侍之多日留淹。萬萬悚阨。惟願先 賜召還。
三䟽 批答。承旨偕來附奏。
臣之大聲疾呼於 閔覆之下。卽如窮人之無所歸。而威罰不加。 恩顧愈隆。喉舌之臣。儼臨私次。傳宣聖批。命以偕來。此何等曠數。而乃施之於如臣輕卑者耶。今此 聖敎。詔臣以家國安危。許臣以平日憂愛。臣雖無狀。豈或憂國。不及憂身哉。前後 恩言之鄭重曠絶。莫非臣不敢當者。然推誠求助之 聖意。自然感動。劖入心骨。凡人於敵以下。一言相契。尙欲爲知己者死。况臣子之於君父乎。苟益於國。一死非所惜。而若不惟無所益之。適足以害之。則奉咫尺之守。全溝瀆之諒。是亦爲國也。非爲身也。臣之才與力之百無可爲。其所自知。如擔者之輕重。強所不能。究竟僨敗。則其害於國。雖悔莫及。念之及此。不寒而栗。臣若進可有爲而故不進。則是負國也。臣亦粗具恒情。寧有是哉。片片肝血。毫非假餙。似此迫塞窮苦之
情。不謁之於父母孔邇。而于何控訴乎。千萬量度。冒膺無路。惟願遄被斧鉞之誅而已。承宣之來守委巷。晷刻爲悚悶。卽 命召還。尤所懇祝。
別諭附奏
臣以䟽以奏。罄陳衷懇。而窮窘之呼。未蒙 回聽。違慢之罪。尙逭當勘。跼高蹐厚。靡所因極。今又伏奉 慈聖恩敎及 聖上別諭。誨責敦勉。旣隆且重。雙擎伏讀。滿心惶恐。至於不能感回以下四字之 敎。非爲臣子者所敢承聞。臣罪尤合萬死矣。震懔崩迫。惟誅殛是俟。而臣之屢犯瀆撓。徒辱 恩禮。豈或全昧義分。亦豈無感激 洪私之忱而然哉。其實有甚不得已者存焉耳。凡人辭官。莫不有自謙。其崇讓之美。亦禮義之範。而若臣今日之辭。混歸於自謙而崇讓。則誠不勝菀抑煩塞。臣之萬萬不可堪承之實情實狀。築窮到底。心口相副。以告于 君父。此而有一毫文餙。則天日在上。神明在傍矣。以是人視是職。其百不當千不似。如此而謂寵靈可恃。謂爵祿可貪。唐突趨進。自廁於前疑後丞之列。則是眞不識世間羞恥者也。臣雖奊詬。豈忍爲是。俛仰思惟。株諒莫改。國有常憲。知無所逃。邇密之臣。久辱陋巷。又添臣罪。 召
還之音。攢手以祝。
別諭附奏
臣之前後控籲與許久逋慢。非敢自同大官備循故事也。名位之太隆而不可竊也。責任之至重而莫能擔也。斷斷此心。祗是辱 君命僨國事之是懼。而以賤末去就。至煩 聖慮。每陳一番苦衷。輒蒙一番 異數。今下 別諭。十行 宸翰。惓惓懇懇。又有不敢承聞之 辭敎。悚懔迫塞。罔知攸措。 恩禮之屑越至此。 國軆之虧損至此。旣不敢更事煩瀆。又無以一向泯伏。到今區區廉義。有不暇顧。只有抗顔一肅。冒登 前席。面陳血懇。冀幸 軆諒而已。第臣於震剝熏灼之餘。本來貞疾。又添毒感。委頓床笫。作一籧篨。時日之內。彈束無望。容竢大勢向痊。謹當扶曳簉朝。仰請 處分。而承宣之多日淹留。萬萬惶蹙。亟願先 賜召還。以安賤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