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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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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譜

大明嘉靖三十二年癸丑。十月十二日生。(夢有神人名之萬戶。故掌令公命其名曰萬戶。後改爲今名字。)

甲寅二歲。

乙卯三歲。

丙辰四歲。

丁巳五歲。

戊午六歲。

己未七歲。

庚申八歲。

辛酉九歲。

壬戌十歲。

癸亥十一歲。

甲子十二歲。

乙丑十三歲。

丙寅十四歲。

丁卯十五歲。

戊辰十六歲。

己巳十七歲。

庚午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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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十九歲。

壬申二十歲。

癸酉二十一歲。(萬曆元年。中司馬兩塲。李山岳,金鋐榜下。)

甲戌二十二歲。

乙亥二十三歲。

丙子二十四歲。

丁丑二十五歲。(登祔太廟別試文科。姜紳榜下丙科七人。)

戊寅二十六歲。(宣廟十一年。選入槐院。)

己卯二十七歲。

庚辰二十八歲。

辛巳二十九歲。

壬午三十歲。(薦爲承政院注書。時李潑方樹黨。陰擠異己。公於公會。面斥其私。以此見忤。俄被臺劾。士林多歎惜。)

癸未三十一歲。(二月二十五日。丁外憂。)

甲申三十二歲。

乙酉三十三歲。(服闋。陞博士。例爲內資主簿,司憲監察。尋移戶曹佐郞。分司松都。就按公田。吏民多冐點官地。公卽尋經界。劃一推還。冐點之民。亦服公正。無㤪言。)

丙戌三十四歲。

丁亥三十五歲。(春以戶曹佐郞。出爲高山縣監。多有聲績。時倭冦湖南。公發兵赴會。整伍用律之法。頗近古人。見者皆曰。不圖鄭侯俎豆之暇。暗鍊兵法至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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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三十六歲。(時觀察使符於高山。發民築堤。以私鄭汝立耕種之地。公移牒防之者再。立又與村氓訟。公以汝立所奪九口奴婢。還其氓。立又大啣之。)

己丑三十七歲。(立謀反。甞曰。先殺高山。可起事。盖立知公有名節。其畏憚如此。旣伏誅。適有土人誣告其仇人。與知賊謀。公知奸。竟罪其誣者。 上聞之。下公獄將罪。公讞曰。逆臣出於縉紳。連汚甚多。皆得窮治。人心搖動如波濤洶湧。而不可止息。恐非國家之本意也。 上悟。問於觀察曰。果如鄭某之言乎。洪汝淳啓曰。固然。湖南皆不自安。獨高山晏然。時又有陳䟽者。白公首尾事。上賢之。)

庚寅三十八歲。(夏。旋拜司諫院正言。謇然有直名。轉爲司憲府持平。)

辛卯三十九歲。(拜禮曹佐郞。夏。以不善待倭使遆。十二月。出爲金城縣令。)

壬辰四十歲。(是時。士女避倭亂。之北者累萬人。淸正專兵躡後。縣前大川。潦漲路斷。幾爲所虜。公作大筏以濟。且賑全活士女焉。六月弆官。)

癸巳四十一歲。(十二月。以弆官之故。白衣爲忠淸廵察使尹承勳從事官。而已陪母夫人入壽春。)

甲午四十二歲。(三月。爲司僕僉正。仍拜舍人。五月。旋拜延安府使。病不赴。丁內憂。又遭夫人蔡氏喪。)

乙未四十三歲。

丙申四十四歲。(服闋。八月。爲水原府使。未及赴。移拜司僕正。)

丁酉四十五歲。春。爲左通禮。拜司憲府執義。七月。拜潭陽府使。時朝廷以武官差逬。故卽遞。八月。爲安東府使。九月。倭奴又入冦。天將以討倭事。留駐本府。方與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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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戰于蔚山。粮餉不足。令諸道星火收督。大亂之中。居民逃散。殊無運粮之策。捉囚土豪權哥。抄出其籬下壯丁百餘人。以助輸運。權卽體察使柳成龍之査也。權暗族(一作嗾)柳而罷之。公不復問安于天將。天將驚曰。府使近日何不問安乎。答以罷職。天將驚曰。盡心國事者。例必疾惡。予甞痛傷。今者小國亦然。人心之不淑。殊無大小之異。歎惜再三。卽召接伴官李公德馨使之啓達。勿令罷歸。李公卽狀啓。自上特 命加資。爲通政大夫。仍其職。

戊戌四十六歲。(八月。遞歸。)

己亥四十七歲。(三月。特拜戶曹參議。 命司龍山倉。管 天朝軍餉。聲名益振。)

庚子四十八歲。(六月。特 命加資嘉善大夫。戶曹參判。)

辛丑四十九歲。(冬。拜五衛都摠府副摠管。六月。爲大司憲。七月。爲吏曹參判。司黜陟。能收拾人望。)

壬寅五十歲。(三月。以謝恩使赴京。十一月復 命。)

癸卯五十一歲。(八月。 除黃海監司。時石潭書院。亂後荒頹。公重修焉。)

甲辰五十二歲。(十月瓜遞。)

乙巳五十三歲。(正月。爲義州府尹。辭不赴。六月。爲南原府使。)

丙午五十四歲。(七月。因前官貢物未納之故。臺諫劾奏。自 上傳敎曰。鄭某剛明過人。盖南原素稱紙鄕。而黃公赫。卽公之執友也。 上知其相親。因順和君夫人言。及黃公赫。私求冊紙。則公答以臣子無私獻之義。竟不進上。黃公以此啓達。故 上知其剛毅矣。及出臺劾。以此敎之。累疏後。只爲遆差。)

丁未五十五歲。(正月。爲安邊府使。未及赴。移拜慶尙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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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五十六歲。(正月。辭遆。同月爲同知義禁府事。五月。爲大司憲。同月。以接伴使出關西。還拜刑曹參判。書李公廷馣延安大捷碑。)

己酉五十七歲。(正月。又拜大司憲。六月。又拜大司憲。皆病不行。冬。拜吏曹參判。○生長子玄源。號苕蘏堂。)

庚戌五十八歲。(正月。行大司諫。冬。拜禮曹參判。爲漢城府右尹。書 懿仁王后位板。超爲資憲大夫。知中樞府事。)

辛亥五十九歲。(秋。行大司憲。時賊臣鄭仁弘。誣毁文元公李彦迪,文純公李滉。語意匹測。公上箚力卞兩賢之被誣。痛斥仁弘侮賢之罪。辭意嚴截。士林快之。又奇自獻擅弄威福。濁亂朝庭。公與同僚啓請遠竄極嚴。人皆稱歎不已。)

壬子六十歲。(正月。爲平安監司。先是。自本道。重修箕子廟及祠宇。立書院於蒼光山下。殿號曰崇仁。賜額曰仁賢。至是。公爲觀察使。上聞曰。今玆箕殿揭號立後致祭。是數千年來所未有之盛擧。一域臣民。擧歡欣聳動。有若重被父師文明之化。咸願勒之貞珉。以揚宏休。乞命儒臣。備述前後事績。庶幾表著觀瞻。傳示無極。又啓以鮮于寔之子沿永。爲嗣世承襲。錫以崇仁殿監。自本府。給六品祿。一依我 國宗親服餙。以崇敎化。○生季子星源。號自然亭。)

癸丑六十一歲。(六月。罷歸。秋。拜都摠管。)

甲寅六十二歲。(春。拜漢城判尹。四月。移拜京畿監司。)

乙卯六十三歲。(五月。瓜遞。六月。知中樞。七月。爲刑曹判書。兼 經筵春秋館事。同知成均館事。五衛都摠府都捴管。八月。拜吏曹判書。不赴。賊臣爾瞻。嗾臺官申景禧。彈劾。光海不聽。四日停啓。公三度呈辭後。遞差。自此後。杜門不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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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六十四歲。(十月二十二日。以病卒于第。十二月。葬于楊州伊淡面磨叉山下卯向之原。 賜吊祭禮。○正廟朝壬午。 贈謚忠敏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