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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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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譜

大明神武皇帝。萬曆三十年(國朝 宣祖大王三十五年。)壬寅冬十一月初八日。先生生于全州黃方山闊洞里第。

 先生始生。禀氣精粹。儀容魁巍。進士公奇愛之。崔夫人有異夢。仍命小字曰負巖。

三十一年癸卯。(先生二歲。)

三十二年甲辰。(先生三歲。)

三十三年乙巳。(先生四歲。)

 

旣知父母。便知孝。旣知兄弟。便知友愛。入必侍進士公側。出必偕伯氏遊。伯氏一日登果樹。先生危之。繞樹遑遑。俟其下來後已。見者異之。

三十四年丙午。(先生五歲。)

秋。始受學。

 賦性聰異。一聞無遺忘。口授形諭。無不立解。行必正步。語言端重。終日侍坐。不作遊戲之事。長者大奇之。

三十五年丁未。(先生六歲。)

三十六年戊申。(先生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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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年(國朝光海君元年。)己酉。(先生八歲。)

 受讀詩傳。至檜風誰將西歸。懷之好音之句。慨然悲泣曰。周天子之國。其衰微如此。可不悲乎。

三十八年庚戌。(先生九歲。)

三十九年辛亥。(先生十歲。)

四十年壬子。(先生十一歲。)

 讀史至忠臣烈士之事。感慕激仰。未嘗不三復慨歎。

四十一年癸丑。(先生十二歲。)

四十二年甲寅。(先生十三歲。)

往拜東溪金參奉。論學。

 金公名峻業。沙溪金先生門人也。以篤學聞於鄕。先生與伯氏。偕往論學。金公亟加稱歎曰。此吾少友也。

四十三年乙卯。(先生十四歲。)

秋。丁進士公憂。

 先生哀毁切至。弔者慘不忍見。而執喪之禮。與宿儒無間焉。時伯氏年十六。季氏年七歲。相依孤孑。家甚貧窶。而不以飢寒爲病。專意學問。日誦經傳。無不沈潛講究。領會綱義。欲驗之於心而體之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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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孜孜求志。兄弟三人。處共室讀共課。夜分乃寐。聽雞輒起。日日周旋于母夫人側。以盡養志之道。未嘗出門。雖鄰比之人。罕有識其面者。

四十四年丙辰。(先生十五歲。)

四十五年丁巳。(先生十六歲。)

冬。服闋。

四十六年戊午。(先生十七歲。)

聘密陽朴氏。

 僉知中樞府事東振之女。

四十七年己未。(先生十八歲。)

 

時先生學問日就。才藝俱長。其爲文。自出機杼。抑揚縱橫。妙有歸宿。又長於書。篆籀草隷。無不臻善。本不屑意於科擧之文。而門戶零替。爲親祿仕。非階莫進。間課賦策之類。工程備具。而時値昏朝廢母。先生嘆彜倫斁塞。不赴有司之擧。

四十八年庚申。(先生十九歲。)

熹宗皇帝天啓元年辛酉。(先生二十歲。)

二年壬戌。(先生二十一歲。)

三年(國朝 仁祖大王元年。)癸亥。(先生二十二歲。)

秋。中司馬試。旋罷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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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歲。先生兄弟始赴試。先生嵬選。以先於伯氏。心甚不樂。適罷其榜。

冬。中鄕試。

 鄕試初場日。季氏未冠。故衣白而入。試官以白衣違規黜之。先生與伯氏。告試官而偕出。多士服其友愛。及終場日。季氏亦衣紅團領而入。兄弟三人。俱中初解。

四年甲子。(先生二十三歲。)

春。中會試生員。

 先生兄弟三人。又聯璧。名振京華。一世韙榮。

五年乙丑。(先生二十四歲。)

遊泮宮。

 先生兄弟。以母夫人命。上京居頖。整衣對案。終日讀書。公會之外。未嘗與人追隨。大爲學中所推重焉。

六年丙寅。(先生二十五歲。)

上疏請斬虜使。

 淸虜以慢使來。先生與伯氏。時在泮宮。倡議上疏曰。虜方梗夏。我當敵愾。反與交使。義固不可。而谿壑難充。終亦自弊。且天將徐孤臣在我國境。被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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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伊賊又西犯廣寧。殺天將。此奴卽 天朝之賊也。賊使之來。 殿下輒舍之以館。禮之以大賓。抑何歟。臣等以爲若不斬使函送 天朝。則終未免背夏之歸矣。 批曰。覽疏深嘉爾等之誠。前日之事。予亦悔焉。

七年丁卯。(先生二十六歲。)

中式年文科。分隷承文院正字。

 是年大比。先生兄弟三人。俱入格。至覆試。與季氏聯捷。

懷宗皇帝崇禎元年戌辰。(先生二十七歲。)

春。伯氏登別科。

 

 上顧問左右曰。是寡母之子。兄弟三人力學。其二弟聯登去年科者耶。仍嗟歎美之。

二年己巳。(先生二十八歲。)

拜成均館博士。

 爲掌務官。時館吏素驕。視官員如同僚。而每見先生。則貼首不敢出氣。泮儒會食。泮奴喧若街市。而掌務官參食。則一堂寂然。但聞履聲。大司成浦渚趙公翼奇之。問諸館人。則曰賞罰分明。受罪者不敢怨。可畏又可愛云。時趙公負一代文學之望。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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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小許可。見先生。極其敬憚曰。李某非凡人也。其相見。必起而欽禮焉。

遭季氏學諭公喪。

 先是。學諭公爲李節度惔女婿。惔妾子輩。謀欲害之而專其家蓄。暗爲呪咀。學諭公竟得疾沉綿。先生必親執醫藥。不暇解衣。而邪祟迭劇。竟至不救。在世纔二十一歲矣。先生與伯氏。泣曰。禮兄弟之讎。不反兵。不能復讎。何忍仕乎。遂解職歸鄕。從訟對吏。至于累年。復其讎然後更仕。

三年庚午。(先生二十九歲。)

四年辛未。(先生三十歲。)

五年壬申。(先生三十一歲。)

子猶龍生。

春。被注薦。

冬。拜侍講院說書。

六年癸酉。(先生三十二歲。)

秋。擧翰薦。

 是薦也。徐祥履,張應一,洪瑑及先生也。李公一相,李公時萬。時爲上下番。與儕流公議爲之者。而初待敎蔡忠元。以先生方有堂后薦。又經說書。以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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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下三淸。事體甚重。李某雖是傑才。其實草野。當少遲。以待才美大見。然後議薦爲可云。且史局舊事。將有薦。必就問於曾經史官。皆曰可然後方薦。二公大察而小略。就問時。遺一兩人。一兩人語頗不平。先生恥且嫌焉。直陞六品職。

冬。陞拜正言。

拜禮曹正郞。

七年甲戌。(先生三十三歲。)

春。拜侍講院弼善。

秋。復拜正言。

除忠原縣監未赴。旋拜持平。

 先生以親老乞養。乃得補縣。未及赴。又拜持平。時 東宮司謁。有以紫的衣犯科。先生據法治之。而席藳待罪。 上亟稱其善。

八年乙亥。先生三十四歲。

正月。復拜持平。

疏論戚宦踰制之濫。

 時紀綱未振。競事奢華。先生之疏一上。 朝廷肅然。怙勢者知戢。

春三月。大雨雷電。 穆,惠二陵崩潰。因奉審諸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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諱灾。齋郞竟被罔上之罪。將置之死。乃封章論辨。

 初齋郞(穆陵參奉洪有一。)據實轉 聞。上命大臣禮判繕工提調奉審。及至 陵所。大臣禮判止於齋室。提調上 陵而返曰。㬥潰非灾。大臣以是復 命。謂齋郞罔上。下吏嚴訊。都下皆寃之。而人莫敢言。同僚皆諱避之。先生獨騰章。論劾三臣之諱灾。齋郞之不辜。累啓不已。當路多側目者。

九年丙子。(先生三十五歲。)

春。拜成均館典籍。

拜大同察訪。

 

先生律己淸𥳑。接物以恕。奉公治事。一於正大。人皆誠服。嘗從方伯奉審箕子殿。先生不拜。伯問其故。先生愀然對曰。拜者固常禮也。不拜者亦有其心也。蓋非其白馬朝周也。座皆肅然敬歎。時値虜使往來。責馬甚急。先生不應曰。我馬豈作虜奴乘耶。終不肯出給。虜奴十餘輩。拔劒亂入叫噪。而擊先生坐前書案。先生凝然不動。虜奴相顧掉舌而退曰。大人不可犯矣。

歸覲大夫人于玉果縣衙伯氏雲巖公任所。

冬十二月。淸兵猝至。京城瓦解。 大駕受圍於南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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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與伯氏及梁曼容,崔蘊,柳楫擧義發檄。

 時事倉猝。西南阻絶。先生無路還任。先生兄弟。與翰林梁曼容,淳昌郡守崔蘊,察訪柳楫。共謀擧義。馳檄道內。先生手草其文。略曰。 國運不幸。奴賊逼京。 大駕移駐孤城。賊兵合圍。道路阻絶。號令不通。存亡之機。决於呼吸。主辱臣死。古今通誼。惟我湖南。素稱忠義之邦。曾在壬辰。義烈已著。况今君父在圍之日乎。惟願奮勵赴期。齊會于礪山。一心趍敵。以救 君父之急。如或遲回觀望。則非但忠烈掃地。且將得罪於倫紀。不容於鄕國。無相推調。協心共濟。不勝幸甚。

十年丁丑。(先生三十六歲。)

春正月二十日。齊集義兵于礪山。前進淸州。

 義旅雲集。會于礪山郡。初則衆心疑懼。及見先生兄弟。忠義凜烈。號令明肅。衆皆勇激。軍聲大振。與本道按使李時昉分隊至淸州。州無城郭。衆情洶懼。先生乃令每人收一藳篅一長木。盛土以積。揷抹以爲固。不移時成城。賴以經夜。虜騎南搶至槐山。遊兵旁掠淸州。敵陣甚逼。先生奮身挺劒。率數礮手。陟岡俯瞰。虜騎數千。方聚山谷。宰牛裂啗。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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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雷喝一聲。揮劒衝突。追斬九級。羣酋褫魄散走。俄而我軍繼至。取其輜重而還。義士踴躍。於是推先生爲大將。先生固辭。虜勢日漲。士卒懼。多逃亡。將移陣據險。而慮其道潰。先生乃爲後趕將。移軍五十里之間。一無走亡者。

進軍南漢未及五十里。聞和議已成。乃解送義旅。

 是日。先生兄弟。北向痛哭。幾絶僅甦。遂解軍。作蹈海詩。以寓悲憤之意。

奔問 闕下。痛哭南還。居于全州黃山之下。扁堂曰西歸。

 

先生自是决意遯藏。躬治田園。以備廚供。嘗踽踽焉有所思。岸巾便服。登臯長嘯。慷慨吟詩。有永負尊周義。西歸淚滿衣之句。書西歸二字。扁於所居之堂。蓋取檜風誰將西歸。懷之好音之義也。(今人稱其址謂西歸洞。)

伯氏結茅于任實雲巖峽。

 雲巖先生。投紱而歸。奉養大夫人。與仲氏。躳執甘旨。至是卜築於雲巖山中。

十一年戊寅。(先生三十七歲。)

春。 除持平,獻納。皆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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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 除弼善不就。

 先生遯居靜寂。惟日讀書。絶杯飮之娛。無遊覽之勝。蕭然一室。常整衣帶。如對大賓。遠近生徒負笈者甚多。先生以爲天之生材。不以生地而有所厚薄。則師之敎人。豈以生地而有所進退哉。勿論士庶而願學者必敎之。一如子弟。函丈之間。冠童常滿。先生敎授必勤。以爲得之大學。可以入德。得之孟子。可以存理。得之論語。可以知仁。得之中庸。可以明道體。得之於詩。可以理性情。得之於禮。可以謹節文。得之於易。可以驗消長。得之於書。可以道政事。得之於春秋。可以正名分。患不得之。苟得之。學如是正矣。道如是足矣。讀玆在玆。敎玆在玆。常曰。我閒居無所事 君。惟有敎養人材。爲事 君之事。敢不敬乎。

十二年己卯。(先生三十八歲。)

庶子見龍生。

冬。連 除漆谷,靈光。皆不就。

十三年庚辰。(先生三十九歲。)

夏。 除宗簿寺正不就。

秋。 除長城府使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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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辛巳。(先生四十歲。)

夏。 除晉州牧使不就。

冬。 除星州牧使不就。

十五年壬午。(先生四十一歲。)

連 除臺職。有九召之 命。而皆辭不就。

 時。 上意懇至。自春徂冬。 召命凡九次。而先生决意已牢。皆辭免不起。

十六年癸未。(先生四十二歲。)

冬。 除南原府使不就。

十七年甲申。(先生四十三歲。)

聞三月十九日之變。西望痛哭。

 先生自是之後。未嘗向西北而坐。作詩有安得挽河傾一半。 宗祊滌盡十年羞之句。常有圖報之志。慷慨擊劒。垂淚汪汪。

春二月。拜黃州判官。赴任九日被罷。

 時 朝家立新法。守令不赴任者。還配任所。準期乃釋。先生慮久配。貽母夫人憂。卽赴任所。赴任狀不書崇德年號。兵使申景琥。以違格 啓罷之。到邑纔九日矣。

滯囹圄十九日。始蒙 放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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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鄭相公太和。卽先生之庚友。力言先生之堅節難強之意。僅免時論之搆捏。

崇禎後一年乙酉。(先生四十四歲。)

二年丙戌。(先生四十五歲。)

春。 除掌樂院正不就。

三年丁亥。(先生四十六歲。)

秋。 除獻納不就。

四年戊子。(先生四十七歲。)

屢 除臺職。皆不就。

五年己丑。(先生四十八歲。)

夏五月。 仁祖昇遐。奔哭 闕下。

過南陽。哭尹公棨。

 先生與尹公。同庚同榜。最相友善。丙子。尹公殉節于南陽府任所。先生常悲之。至是迂路而過此。作詩而哭之。

秋九月 因山。赴郊外哭班。

 是時。先生兄弟。兩次入京。而不留一日。與伯氏還鄕。盡方喪之禮。不飮酒食肉三年。

六年(國朝 孝宗大王元年。)庚寅。(先生四十九歲。)

除獻納。特下 召命。赴至中路。陳疏而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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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新服之初。 召命繾綣。故先生強疾至中路。上疏辭還。

與湖伯李時楳問答。

 先生平生志節。槩見於此。○問答載第八卷。

七年辛卯。(先生五十歲。)

八年壬辰。(先生五十一歲。)

除臺職。應 召登程至公山。上疏辭病。兼陳所懷。

 先生到公山。稱疾封章乞免。仍陳爲治之要。○疏見第五卷。

九年癸巳。(先生五十二歲。)

春正月。 除獻納。仍下 召命。上疏辭免。兼陳所懷。

 其略曰。秦帝何恥。連欲蹈海。宋隆何害。潛必歸來。人各有心。匹夫難奪。事雖違衆。是或一道。嗚呼。臣生於 萬曆壬寅。 天啓甲子登司馬。 崇禎丁卯及第。科牌官誥。皆書 大明年號。臣知有 大明而已。丁丑之盟。生靈計也。 宗社計也。臣雖愚陋。豈不知此。第匹夫私義。異於 國家大計。仕止在身。出處惟義。臣每奉 除敕。且拜且泣。拜者拜聖恩也。泣者泣年號也。趑趄隱忍。終不敢從事於大夫之後。誠願終始爲 大明民也。 上優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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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甲午。(先生五十三歲。)

夏四月。 除掌令。又下 召命。上疏陳情乞免。

十一年乙未。(先生五十四歲。)

十二年丙申。(先生五十五歲。)

秋。拜執義不就。

十三年丁酉。(先生五十六歲。)

春正月。 除執義。又下 召命。疏辭不就。

十四年戊戌。(先生五十七歲。)

十五年己亥。(先生五十八歲。)

夏五月。 孝宗大王昇遐。奔哭 闕下。

九月。 因山時。赴郊外哭班。

 時先生兄弟。同爲奔哭。而年老氣衰矣。食素期年。不能如己丑之三年。常爲恨泣。

十六年(國朝 顯宗大王元年。)庚子。(先生五十九歲。)

冬。 除執義不就。

子猶龍中式年文科。

十七年辛丑。(先生六十歲。)

秋。忽患左膝痛。沉綿閱月。

十八年壬寅。(先生六十一歲。)

夏四月初一日。易簀于正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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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子應敎公在京。甥姪李弼諧侍側矣。先生索筆。手書事 君如事父五字。顧謂弼諧曰。遺吾兒猶龍也。少頃。應敎公抵還。先生病患方危劇。而開眼握手。只問 上體若何。因以殞絶。○自前秋沉綿中。常吟傷心庾開府。老作北朝臣之句。歔欷長嘯。○門生百餘人。晝夜侍湯。比卒。相向痛哭曰。吾將安仰。吾將安仰。皆加麻服朞。閭里道路聞者悲泣曰。賢人死矣。賢人死矣。

秋八月。葬于淳昌會文山▣坐原。

二十四年戊申。(國朝 顯宗大王九年。)

全州章甫。 享先生于西山祠。

 諸生不忘遺愛。與崔晩六瀁,崔烟村德之。並享是祠。

二十七年辛亥。(國朝 顯宗大王十二年。)

贈通政大夫,承政院都承旨兼 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藝文館直提學,尙瑞院正。

 道伯吳始壽。以先生孝友 啓請 褒贈。遂有是命。而不提及節義事。蓋以去甲申不遠。爲世所諱故也。

三十三年丁巳。(國朝 肅宗大王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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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厝于全州助村薇山甲坐之原。

 蓋遵先生遺訓也。

一百年甲子。(國朝 英宗大王二十年。)

春。以忠節臣 命㫌閭。

 道臣趙榮國。 啓請 㫌贈。有是命。

 啓曰。故司諫李興浡,故獻納李起浡兄弟。居家孝親之誠。立朝忠 君之節。幷美齊芳。偉然可觀。誠無愧於古人。而至於丙丁以後。所秉執之義。尤爲卓爾。有足以樹四方之風聲。扶萬世之人紀。高標峻節。至今照人耳目。若其不拜箕聖一事。律之以中庸之道。則容有可議。而此亦出於一段尊周之苦心。眞所謂特立獨行。擧世非之而不顧者也。兩臣節行。臣所飫聞欽服。而及夫待罪本任之後。益復採詢公議。探摭故實。且閱其遺藳。則多士同聲之言。節節吻合。小無差爽。其所成就。如彼卓異。而揚厲之恩。尙不及於泉塗。幾至湮沒而無稱。此豈非昭代之欠事。而亦何以勸後乎。昔宋臣朱熹守南康時。陳乞州人故迪功郞高登褒錄之典。言甚懇至。夫登不過以直道忤權臣擯斥死。而朱子猶以未蒙褒顯。爲守土者之恥。今玆兩臣之所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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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高登何如。而不思所以汲汲褒寵之道乎。臣職忝宣化。事係彰善。義不敢蔽而不聞。冒昧陳請上項李興浡,李起浡兩臣。特施 褒奬之典。別加㫌贈事。

一百八十八年庚寅。(國朝 純祖大王三十年。)

墓表成。

 贊善宋公稺圭撰。判書李公翊會書。

二百三十一年癸酉。(國朝今上十年。)

墓誌銘成。

 致仕奉朝賀尹公定鉉撰。

二百三十四年丙子。(國朝今 上十三年。)

春二月。遺藳刊役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