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9c1012
卷6
代四學儒生。擬請 還收泮儒定配。改撰 山陵誌文䟽。
伏以臣民無祿。 聖考賓天。 因山將迫。萬事都訖。盛德不可終忘。 明時不可復見。凡厥含生。孰不號泣而籲天也。况臣等久沐 先大王敎育之恩。與知父子之爲父子。君臣之爲君臣。終免爲禽獸之歸者。繄誰之力也。仍竊伏念我 先大王臨御四十餘年。其 洪謨盛烈。孰非可稱。而惟其待士一節。實往古所罕見也。盖嘗以爲我 朝三百年國脉。惟士氣是賴。爲士者寧激而不可渝。爲人 上者宜扶植而不宜摧折。觀乎陳東等建祠之 命。可知已。惟其如是也。故爲士者。莫不自礪。 國家有大事。輒相卛而進言。言若可採。則必 嘉奬之不容口。言或不中。未嘗不 剖析而開諭之。間或有不可不 誨責者。亦不過 戒之以退而讀書。嗚呼。此豈非 後王之所當法乎。臣等始聞館儒尹志述以誌文事欲陳疏。旣發論設廳議事。而齋生輩畏縮不敢應。終至捲堂而出。先大王時。何嘗有此耶。此無他。信 殿下不如信
先王也。臣等於此益思 先王所以待臣等者。而相與飮泣而窃嘆也。俄而志述定配之 命果下矣。向者畏縮而不敢應者。果有先見之明矣。志述果妄矣。自有是 命以來。都下儒生鳥駭而兎顧。交相詔戒曰。今之士非昔之士。 朝廷事何與我哉。只此已非先王時氣象。嗚呼。孰使之然也。臣等非不知含默之爲良圖。而伏自思念。 先大王四十年培養之意。終不可孤。我 殿下一時之過擧。尙庶幾改諸。臣等請冐萬死一陳焉。今 殿下之罪志述者。一則曰語及私親也。一則曰搆捏大臣也。一則曰沮戱大事也。夫旣下一私字。則是 殿下亦不敢遂以爲親也。 殿下旣不敢爲親。則爲 殿下臣子者。本無可諱之義。况可諱之於 先大王述德之文乎。志述本意。不過如此。非但志述。世之稍解義理者。亦莫不爲然。今大臣豈獨不知而爲此別件義理。以資兇賊之口也歟。嗚呼。大臣之受 恩於 先大王。顧何如哉。其所欲報之者。又當何如哉。十年侍藥。終莫效金縢之功。號天頓地。圖報無所。則其所自盡其誠者。只此文字而已。豈不欲殫竭心力。備盡鋪揚。使天下萬世。咸知我先王盛德事也。特過於周思。未免有私意參錯其間
耳。及至公議齊憤。不可但已。則爲公議受罪。不亦可乎。而惜乎其計不出此也。嗚呼。 玄宮一閉。莫之復開。 聖誌一誤。雖悔曷及。此志述所以出位敢言。欲使 殿下無憾於終事也。而 殿下不少留意。猝然加之以沮戱之目。夫無誌可也。用此文不可也。志述之沮戱。不猶愈於苟用不當用之文乎。况自志述進言之日。至于 因山。尙有四十箇日。以夜繼日。將爲八十日。及時圖之。猶可足改。惡在其沮戱也。 殿下試觀近日諸臣之䟽避。何嘗有一人不以闕漏。爲可恨者哉。由是觀之。其心則皆志述也。今日罪一志述。明日又有一志述。又明日又有一志述。 殿下其能人人而罪之乎。雖能人人而罪之。百千代百千人之口。 殿下其將奈之何哉。是 殿下欲强諱而愈不能諱。欲速完而愈不能完也。 殿下何不深念于此乎。伏願 殿下。更加恕究。亟 命收還尹志述定配之 命。仍用其言。更 令他臣劃卽改撰。俾 國家元氣無斲削之患。 聖考幽誌無闕漏之恨。千萬幸甚。臣等無任憤痛憂嘆激切祈懇之至。
代三道儒生。請辨 聖誣䟽。
伏以昊天不吊。五載之內。荐降大割。伏惟我 殿下
純孝至愛。重罹險釁。舊哀新慟。何以自抑。惟我 大行大王。深惟 宗社之大計。了無物我之私意。乃以至艱至大之基。付之 殿下而不疑也。伏惟我 殿下哀疚之中。尤以不克負荷。爲大恐惧。乃於此際。天大雷而電。景色非常。伏惟我 殿下怵然警動。不遑寧處。臣等伏聞 殿下誕降明旨。側求直言。其於破朋黨伸寃枉之道。不啻反復丁寧。於休大哉。 王言一播。遠近咸聳。凡爲 殿下臣子者。孰不欲精白一心。仰裨萬一。而數年以來。 國運陽九。士禍孔慘。凡我 肅考遺民。雖有孑遺。方且惴惴焉。無一分生氣。誰肯輒復妄發。以隨任敞,尹志述之後乎。然而臣等竊伏惟念我 肅考五十年培養士氣者。正爲如今時。猶庶幾可恃也。况 殿下使之言。然而不言。是臣等負 聖考也。負 殿下也。臣等以是爲懼。乃敢糾卛三道之士。千里裹足。疾聲號籲。以冀 殿下之矜諒焉。嗚呼。今日皇天之所以警告我 殿下者。豈無以哉。周公雖大聖人。雖時王之叔父也。亦一臣耳。然而金縢未啓。主疑未釋。則天乃動威。使成王不旋踵而大悟。今者不特 累朝禮遇之大臣。受誣而已。幷與我 聖考而誣之。至于今日。宜卽昭灑而未卽昭
灑。則天之動威。其嚴若是者。不亦宜乎。世之爲士者。必曰斯文斯文。嗚呼。斯文之重。臣等亦豈不知。然其重之中。尤有重焉。臣等何暇論斯文之是非。爭一時之曲直乎。臣等請先以爲 聖考辨誣之道。答 殿下求言。洪惟我 肅宗大王之於先正臣文正公宋時烈。其敬信之崇奬之者。爲如何哉。及夫晩年宣擧文集出後。劈破邪說之惑亂。深知士趨之關係。乃 手書華陽書院四字。 特遣近侍揭之。仍以備忘幷鏤板而揭之。其 敎若曰。人主尊賢。出於至誠。則庶幾正士趨而息邪說。又爲 御製。以詔後世曰。父師輕重之說。曾有 下敎矣。一自擬書墓文詳覽之後。予深究義理。是非大定。可以有辭於後世矣。爲我子孫者。須遵此意。堅持勿撓。又於 大行大王代理之初。 聖批若曰。近日事處分定而是非明矣。可以不惑於百代也。事關斯文。顧不重歟。予意汝遵。莫之或撓。猗歟大哉。雖堯舜精一之訓。何以過此。至若先正臣權尙夏。以時烈嫡傳。受知於 聖考。平日 恩遇夐出尋常。前後 批辭。大加褒寵。至於溫宮 賜對。握手從容。尤可見 聖心之虗竚。及夫 大行大王代理以後。其崇奬禮敬。一例無替。戊戌答書若曰。
聖上常以盡誠必致之意。諄諄勉余。又於己亥答書若曰。 聖上靜攝之中。一倍思想。縷縷勉余。以益篤誠禮。以此兩度 徽批觀之。 聖考之於尙夏。遇之一如時烈。必以終始勿替之意。勉戒於文字者。亦可見矣。視諸向者幷鏤之 聖敎。不刊之 御製。何遽下一級哉。嗚呼。 聖考於兩先正。所以如此者。豈但欲正一時之士趨而已哉。盖將以息方生之邪說也。然而邪說未易息。而事變無窮已。則必於是昭揭 聖訓。定爲公案。使 聖子神孫。守之百世。永永勿墜。其憂之深而慮之遠。若是其至矣盡矣。則雖欲熒惑而顚倒之。不亦難乎。而彼宣擧種子。其徒寔繁。不容於 聖考之時。蓄憾蘊毒。無所於逞。挨到 仙馭之上賓。乃肆血囊之射天。敢以 聖考言事。謂皆非出於正。逐節變改。甘心弁髦。末乃幷與斯文一大公案。而飜覆之如彼。殺妻降虜之宣擧。背師誣父之拯。實聖考之所嚴斥者。而今乃復其旣奪之官。至於 聖考所尊敬如兩先正者。則或撤其享。或奪其官。嘻噫痛矣。此何心哉。此豈但仇視先正。欲爲宣擧父子報復而已哉。欲因是而溷淆其好 處分耳。此臣等所以不以先正貶辱爲恨。而惟以誣及 聖考。腐心痛
骨。必欲沫血一陳者也。 殿下嗣服之初。躬親聽斷。動皆合宜。中外人心。已翕然丕變矣。獨於此事。因循苟且。不思反之正。何也。嗚呼。爲一代之宗師。而爲羣小所誣。猶足以拂人心而致天譴。况 聖考言事。光明灑落若是。而爲羣宵點汙䵝昧而不顯。則人心安得不抑鬱。而天災安得不荐疊乎。臣等以是知向者轟轟燁燁者。是啓發 聖心之一大助也。臣等僭妄。窃有所意度者。或者 聖意以事在 先朝。不忍遽變而然歟。此則有大不然者。設令此事出 先大王本意。亦未免爲過擧。而我 聖考遺訓十分眞的。可俟百世。則在 殿下之道。惟宜一遵 聖考之好處分。而不宜固守 先王之過擧。况我 先王本非有過擧。只以有 疾患。故小人乘間而爲是。則其非 先王之所知。 殿下豈不知之乎。然則此事非但誣聖考也。亦所以誣 先王也。 聖考之誣雪。則 先王之誣亦可雪。而 殿下爲人子。爲人弟之道。然後兩盡矣。伏願 殿下。深究本源之義理。仰軆 聖考之訓戒。黜者陞之。奪者復之。爲是者罪之。然後士趍可正。邪說可息。惟我 聖考。與 先王在天之靈。亦必悅豫於 陟降之際。而天心於是乎孚應。灾異反
而爲福祥。豈不休哉。豈不休哉。臣等以爲天下萬事。無大於爲 聖考辨誣。故只此一欵。欲爲 殿下一陳之矣。此際伏聞有李義淵者。應 旨陳䟽。大觸時諱。至有設鞫之 命。臣等始以爲喜。攢手相賀。終則却顧而憂。惘然失圖矣。其喜而賀者。何也。天下豈有好死而惡生之人哉。自辛丑以後。爲 宗社死者幾何。爲 聖考死者幾何。爲 殿下死者幾何。觸時諱死者亦幾何。雖坑儒之時。猶待其轉相告引而後爲此。則未必如是之太無端耳。芟夷斬伐之餘。其存者能幾何。自是厥後。父敎其子。兄詔其弟。莫不以屛息匿影。苟全性命。爲第一道理。今乃有一箇義淵。忘其不貲之軀。欲爲 殿下一死。向臣所謂我 聖考五十年培養士氣之效果如是。而我 殿下食其報矣。嗚呼盛矣哉。 國家無疆之休。終必賴此。臣等可不攢手以賀乎。其憂而失圖者何也。天下之一治一亂。罔不在厥初。今日非 殿下之初乎。 大明高臨。萬物咸覩。向之屛息匿影者。今而後乃敢出頭。正如方春之初。羣蟄始動。軆天行仁者。其忍摧傷之。使不得遂其性耶。况今羣陰之餘。一陽方生。一扶一抑。在所當愼。 聖學高明。何待臣等之言。臣等先以我 聖
考。所以待臣等者。爲 殿下誦之。然後極言 殿下食言之失。嗚呼。惟我 聖考洪功盛烈。莫非可述。而惟待士一節。尤出百王。雖如臣等之魯莾者。亦知有君臣父子之義。能免爲禽獸之歸者。非 聖考之賜而誰也。盖嘗以爲我國以士氣爲命脉。宜扶植而不宜摧折。觀乎陳東等建祠之 命。可見矣。惟其如是也。故 朝廷有大事。爲士者輒敢盡言不諱。其言善則 褒奬之不容口。言或不中。則 諄諄敎誨。只使退而讀書。五十年間。未聞有一人以言而死者。此非後王之所當法者乎。今 殿下不必遠法唐虞三代。惟我 肅考是遵是式。則足可以譽髦斯士。作新四方。而乃於 嗣服之初。摧折敢言之士。臣等於是益思 聖考。而爲 殿下悲之。且義淵之言。豈徒發哉。實 殿下使之言耳。臣等伏覩 殿下求言之旨。至以言雖過中。予不爲咎爲 敎。此臣等所嘗獲見於聖考時者。而今而後。復覩則彼義淵。亦必恃此而無惧矣。夫旣使之直言。而以直言斥之。宋仁宗之所不爲。而 殿下爲之乎。是 殿下食言而罔臣等也。臣等可不爲憂而失圖乎。臣等反復思惟。莫知其所以意者。義淵之䟽。不能明白切實。不足以感發 聖心
而然歟。臣等請冐萬死。悉陳義淵之所未盡者。惟 殿下澄省焉。恭惟我 先大王百行純至。民無能名。而惟友愛一節。尤非後世人君所能及也。彼義淵亦一 先王之臣子也。其意亦豈以 先王謂有一毫失德。而敢爲誣衊之語哉。盖以爲 先王有疾患。不能總察庶務。當局者因是而矯誣假託。故曰辛壬以後事。皆非我 先大王之意。其意不過如此。而今之言者。直以此驅之於誣衊之科。其誰欺欺 天乎。嗚呼。辛丑以後事。非 先王之意云者。非義淵一人之言也。實四方聽聞之所共然者也。盖此輩之締結䆠妾。矯誣 上旨者。觀乎一二事。可以推知。何者。尙儉,石烈何等惡逆。而不欲窮覈。直請正刑。及其出付也。不卽擧行。使兩婢無端自斃。尙儉則略施刑訊而不問其締結之誰某。此無他。渠輩必有陰謀秘計。與逆儉相連者。故惟恐其締結之或露也。至於 慈聖諺敎。必出於變在目前。迫不得已之意。而獨自開見。旋卽封還。此其意果安在哉。自是厥後。一尙儉雖死。百尙儉尙在。內應外合。神鬼莫測。則外人何從而知之。然以其符驗之著于外者見之。亦可見其矯誣之跡矣。嗚呼。辛丑以後。何其請對之數也。其亦殺人之妙
方乎。或無發落而有發落。或不允而爲允。只以出於渠輩之口者。爲 君上出號發令之資。刑人殺人。都不關於人 主之事。執此而言之。雖謂之皆非 先王之意。不爲無據矣。今㙜臣曰。果如其言。則大小刑政。皆出於誰。臣等必曰。皆出於渠輩。今臺臣曰。將置先王於何地。臣等於此亦有說焉。嗚呼。辛丑以後事。尙忍言哉。 聖考之受誣如前所陳矣。聖母之手札不見奉行。則侮辱甚矣。殿下之一身危逼窘迫。則 宗社幾危矣。崇奉私親。而 聖考之處分。歸於過擧矣。誅戮士類。而國家之元氣。斲喪無餘矣。其他義理之晦塞。是非之顚倒。殆不可勝言矣。凡此等事。皆出於羣兇之手。非我 先王之所知。故 先王之盛德至善。自無瑕玷矣。若以此等事。謂皆出於 先王之意。臣等死罪。亦不敢知將置 先王於何地。今 殿下以 先王之弟。履 先王之位。將欲置 先王於有過之地耶。必欲置 先王於無過之地耶。必欲置 先王於無過之地。則義淵之言是也。臣等以爲先討此輩矯誣之罪。然後播告中外。以明 先王之本意。則我 殿下善述之道。於是無憾矣。嗚呼。四方之目可掩。而 殿下則必已洞燭矣。一邊之口
可箝。而上天則爲之動威矣。 殿下何憚於此輩。而莫敢誰何。乃以護黨二字。爲義淵之罪。臣等竊恐從今以往。爲士者以言爲戒。一如向日。雖見 君父之益危。 宗社之將亡。亦無一人爲 殿下言者。義淵之竄逐。雖不足恤。其於三百年 宗社何哉。伏乞 聖明。徐究而曲察焉。臣等又聞有李鳳鳴者。陳䟽請討。前後謀危 殿下者。則 殿下特以朋黨二字斥之。而至於泰耉,鳳輝。則乃以兩大臣斷斷無他。予已詳知爲 敎。臣等窃意 殿下聖意。欲效 孝廟之於故相臣李敬輿故事耶。此則有大相不同者。 仁廟之捨嫡孫而立 次子。盖一時之權也。敬輿之所爭執者。實萬世之經也。惟其一心。只欲守經。無甚麽意。故 孝廟知其爲精忠。首先擢用。托以魚水之契。於休大哉。 大聖人至公無私之德。無容議爲。今日事則有不然者。噫。 先王旣有疾患。又無嗣續。則建儲之請。安得不早。而 三宗血脉。 先王同氣。只有殿下一人。則曆數之歸。不待定策之日而可知矣。彼泰耉,鳳輝者。亦豈不知而敢生他意。必欲沮敗。此其果可謂斷斷無他乎。 殿下果不當立而立。則鳳輝之疏。可謂立節矣。 先王果無疾患。則泰耉宣仁門
一着。可謂不貳所事者矣。不然則不過爲逆而已。在所必討而已。以 殿下之學之高明。何不早辨於公私忠逆之分。而乃爲此顧藉容護之 敎也。泰耉雖已鬼誅。鳳輝則尙在矣。 殿下御極之日。卽鳳輝伏法之時。而今者不惟不討。乃反寵擢。有若 孝廟之用敬輿。此實臣等所未敢曉者也。盖此輩之必欲謀危 殿下者。非一朝一夕之故也。最初一嫌字。實 殿下之禍根。而在此輩。已成不可兩立之勢。當時此輩之視 殿下若無。處置極容易矣。然而天定終能勝人。乃有八月二十日。則此輩之不自安。於是益急矣。其謀危 殿下者。安得不接踵而起也。然其所憚者。惟 聖母在耳。於是封還 諺敎。以示必不奉行之意。使我 聖母。不得運用於禍變之際。若是者。豈但謀危 殿下而已哉。凡此皆泰耉倡之而鳳輝爲其傳法耳。 殿下雖欲以自己事。一味謙讓。獨不念聖母之受困乎。 殿下若念及乎此。則其不可以大臣有所顧護也决矣。至於一鏡。則直以惡逆之目。加之於 殿下之身。而尙此戴頭於覆載之間。此何足以慰 宗廟之靈。而洩神人之憤乎。尤可痛恨者。今日喉院三司。無非耉,輝,鏡三賊之血黨。方其三賊之
恣行胷臆也。無一人爲 殿下沐浴請討者。及至疎遠卑賤如義淵,鳳鳴者。挺身發口。則乃迭出而攻之。只知有私黨。不知有 君父。其罪已不可勝誅。至於益寬巨源。則乃以不可疑之事。敢疑不敢疑之地。噫嘻。是誠何心哉。夫以其立己而德之。古或有之。而史書譏之。後世議之。以 殿下之方寸湛然。有何一毫彷彿於是者耶。况定策一事。只是 兩宮盛德事。何與於諸臣之事。雖或與之。只是爲 宗社計而已。本非私於 殿下者則忠與不忠。非所可論也。又况義淵等。只是爲 殿下討逆而已。此何與於定策事。而必以爲此藉口之資何哉。此不過欲以此脅持 殿下。使不得措手足耳。此輩脅持 君父。使不得措手足者。已成其習。至于今日。猶莫之悛耶。臣等伏讀 聖敎。至以每聞此言。寧欲溘然爲 敎。嗚呼痛矣。爲人臣而使吾 君至於如此。而能得不罪乎。雖磔其肉而夷其族。曷足以副其罪也。嗚呼。權柄之移於下久矣。惟天以智勇錫我 殿下。盖欲使 殿下攬旣頹之綱紀。安幾危之 宗社。其意豈偶然哉。今 殿下不思所以奉答天意。委靡不振。乃至於此。因災求言。未免爲徒應故事。則雖日下十札。不足爲修省之
實。可勝惜哉。可勝歎哉。臣等俱以草野微賤。亦嘗沐浴我 聖考遺澤。目見 主勢益孤。兇謀罔測。不忍袖手旁觀。乃敢出位而言。 殿下以臣等言爲可。則請亟正諸賊之罪。以謝義淵等。如以臣等爲黨於義淵。則臣等請同被其罪而不辭焉。嗚呼。使臣等今日進言。明日就戮。是亦吾 君之賜也。此臣等之所大願也。臣等憤痛積心。言不知裁。只有相卛涕泣。恭俟處分而已。臣等不勝痛迫祈懇之至。
代三道儒生。請追崇 孝廟。配食以文正公宋時烈䟽。
伏以天下之義。莫嚴於春秋。春秋之義。莫大於尊攘復雪。此則人之所以爲人。國之所以爲國。而不可一日無者也。惟我 太祖之所以開國。我 列聖之所以承家者。惟此而已。乃若 孝廟則當天地飜覆。義理晦塞之後。克以明此義於天下萬世爲己任。雖天不欲治。大勳未集。然其風聲所曁。足以有辭。至今東方上自公卿。下至韋布。猶能知有此義而誦之。無是吾其左衽矣。然而時世寢以遠。人心寢以忘。誦之雖不廢。聽之益可厭。於是有橫議處士倡爲異論曰。句踐詐矣。延廣狂矣。其徒繼而爲之說曰。空言無成。以
是相傳。別成義理。幾使半一世人浸漬于其中。而不復有誦 聖祖之大義者。可勝痛哉。夫此義之在天地間。如日星焉。終不可滅。而有時而晦暗者。有物蔽之也。一去其蔽。則煥然復明耳。今者邪說充塞。此義不明。 殿下獨不思所以明之乎。臣等嘗聞。 殿下於臣下之死於此義者。莫不 㫌褒而表章之。此豈特慰其忠魂而賁其後昆而已哉。盖將因此而欲明此義於一時也。在臣下猶如此。况於 聖祖有可以因此而益明此義。則尤豈可不思所以盡其道乎。臣等伏聞有以 孝廟尊號爲言者。自 上令羣臣會議。臣等於是不覺踴躍攢祝。以爲旣晦之義理。因此而可明。方肆之詖淫。因此而可熄。 宗社之慶。臣民之福。其不在此。俄而聞羣議不一。遂至寢閣。臣等又不勝扼腕憤痛。直欲狂叫而不能已也。其時議者之言。臣等亦略得而聞之。請就其中數語而對辨焉。議者曰。旣定世室。不必追上尊號。臣等窃謂 太祖創業垂統。尊爲萬世不遷之位。則雖微追謚。豈不足昭揭無窮。而先正之所以力請。 聖上之所以亟擧者。其意盖以爲不如是。則無以鋪張 聖祖尊攘之功。稱塞後民欽崇之意也。今於 孝廟。又何間焉。議者
又曰。已上之謚。無所不該。臣等竊謂孝字。其義固至廣矣。惟至廣。故異於專指。至若武字。 列聖尊號。亦多有之。未見其包括春秋大義。則此二字恐有未盡著明者。臣等以爲必如 太祖之正義。 殿下之顯義。然後方可以形容 聖祖之德業也。議者又曰。 殿下旣勉受而推而上之。無乃未安。臣等窃謂此言極爲未安。惟我 列聖。孰非持守此義。而若以時言。則皆平常無事之時也。故後世無所稱述焉。惟 太祖當麗氏用夷之餘。克明此義。故爲大焉。惟 孝廟當蠻夷猾夏之後。克明此義。故爲大焉。惟 殿下當時世寢遠。人心寢忘之際。克明此義。故爲大焉。前聖後聖。其揆一也。然而我 殿下之所以爲此者。實繼述我 孝廟志事。則其本實自 孝廟始也。稱揚之擧。宜無異同。苟有人心者。孰敢以爲 孝廟不必追上尊號。而特因 當宁事。爲此追上云乎。伏况 殿下勉受尊號。夫豈樂爲侈夸哉。盖欲明此義於一時也。今臣等必欲追上 聖祖尊號者。非敢謂 聖祖德業。必待是而後益光。亦惟曰將以明此義於天下萬世也。而今之議者。以是爲未安者。抑獨何哉。臣等竊觀近日有一種强爲淸議者。曰此事 上所樂聞。
爲是論者。終近於諂。一人唱之。擧世風靡。莫敢自異。是以當其獻議也。雖平日慨惋者。亦莫不折而入于彼。嗚呼。此而爲諂。則先正癸亥之䟽。亦出於諂耶。其不出於諂决矣。而今若是者。豈有他哉。惟有受病處故也。 殿下試思之。宣擧文集出後。朝廷景色何如也。宣擧之用意排布。譏斥大義者。一開卷可了然。而居可言之地者。皆心非而口不敢言。有一鄕儒出萬死爲一言。則莫不且喜且愧。冀幸 處分之明快。及其黨人恐動之言迭出。而 聖心不能無撓沮。則又皆惶㥘疑慮。恐或染球膩。遂羣起而斥之。其於宣擧文字。則必曰挨逼。曰妄發。曰僭謬。而終不敢下誣辱二字。至於懲討之典。一皆出於 聖斷。而廷臣惟退坐觀望而已。觀乎此。可知其受病已痼矣。宜乎其持難於此事也。臣謹按先正癸亥之䟽。有曰。記曰國奢示之以儉。夫儉之爲德。不可一日廢。而獨於國奢之日。尤不可廢者。盖聖人觀時制義。各有其道。則今世之所當示者。果是何道也。事有至小。而所關至大者。况以 宗廟之重。而深明此義。則雖隷臺下賤。其有不知者乎。嗚呼。先正此言。其亦出於哀痛之至乎。 殿下試思之。今日義理之不明。人心之陷溺。視癸亥
何如哉。臣等謂今日觀時制義之道。不外乎益明此義。而其所以明此義之道。亦莫大乎克完此事。 殿下試以臣等之言。更詢于在廷。就其條列。一一覆議。則當時獻議者。雖欲强爲之說。恐不可得矣。然後亟擧縟儀。追上美號。形容 聖祖德業。暴揚春秋大義。則其爲 聖祖臣子者。孰敢不觀感而知自新乎。如是而人心或有不正。邪說或有不熄者。臣等請伏誣罔之誅。抑臣又有說焉。 聖祖志業。旣如是皎然。而其所與同德者誰也。其非先正臣文正公宋時烈乎。惟天旣生 聖人。以當一治之幾。則不得不又畀同德之臣。以了其事。是以 聖祖潛邸時。已與時烈。風期暗合。 御極之初。首先禮致。擺去後世君臣之儀貌。悉以心中所欲爲者。敷告而責成焉。先正由是感激。直以身擔當而不辭。其君臣之間。相與密勿謀猷者。至今追想。猶足以使跛躃增氣。嗚呼盛矣哉。生民無福。遽有己亥。先正亦知天定之不可勝。而頓無意於生世矣。然 聖祖旣以明天理正人心爲己仕。而亦以是付託於先正。故先正雖於攀髯之後。亦不敢不力。惟恐或負 聖祖所付託。是以見邪說害大義者。必瞋目張膽。出死力以攻之。觀乎其遺䟽。可見其
苦心矣。然而一種人惡聞此義。遂闖起而顯斥。不惟顯斥先正。幷與 聖祖而暗貶。由是先正之道不行於世。而 聖祖之志業。無以昭明於後世。嗚呼可勝痛哉。韓愈曰。不塞不流。臣等則曰。不流不塞。何也。先正之大義不流。則今日之邪說不塞。今將若之何流之也。莫如尊先正以配 聖祖。使一世人。曉然知 君臣之爲一體而已。臣等伏覩。近日以來。我 聖上於先正。其所以尊尙之者。至矣盡矣。獨於配食一事。闕而不擧。此則羣臣之過也。見今躋配 孝廟之庭者。非無一代名臣碩輔。而若其奉承 聖祖大志。擔當 聖祖大義者。恐無出於先正之右者。世之議者。或以爲先正之死。不在己亥以前。不可追躋。此有司常䂓之言。非通達大軆觀時制義之道也。臣等死罪死罪。區區苦心。惟欲爲明大義熄邪說之一助焉。伏願 殿下亟恢 聖斷。毋拘格例。俾兩件大事。一時幷擧。則臣等雖萬死。無餘憾矣。臣等無任激切祈懇之至。
代搢紳辨 聖誣䟽
伏以日月不居 因山奄過。伏惟我 殿下孔懷之慟。何以自抑。仍窃伏念。我 先大王百行純至。固無
能名。而惟友愛一節。尤非後世人君所能及。其於 殿下。初無物我之心。乃以 嗣服之翌年。早定 儲位。以係億兆之望。此豈特仰軆 聖考之遺意。親承慈殿之明敎而然哉。盖知 殿下之必能光 祖宗而裕後昆故也。其所投遺。至艱而至大。不知我 殿下將何以答其盛意也。臣等仄聞。我 殿下自 大喪之初。哭擗哀痛。一如庚子。大小物事。必以 躬親。殿下之爲 先王。務欲自盡者。已無容議。及見近日聖批。屢以堯舜之道。孝悌而已爲 敎。臣等於是。益知 殿下從事於斯。實下功夫者。盖有素矣。苟以是心。爲出治之本。則何患乎堯舜之不若乎。臣等欽頌抃祝。只願少須臾無死。獲見光被風動之化也。雖然。帝王之孝悌。與匹庶有異。惟以繼志述事爲重。今者聖考盛德之事。爲羣兇所點瑕。 先王至善之志。爲羣兇所掩翳。 殿下猶不能辨白而揚扢之。臣等竊恐 殿下於繼述之道。猶有所未至者。臣等請追誦二聖之志事。仰贊 殿下孝悌可乎。嗚呼。昔我 聖考洪功盛烈。史不勝書。而當時 徽號。必以顯義光倫四字上加。而不得辭焉。盖義者。是何義也。卽 太祖所以立國。 列聖所以承家。 孝廟所以明之於
冠屨旣倒之後者。而我 聖考乃能存之於歲月寢久。人心易忽之際。所謂天經地緯千萬世大一統之義也。倫者是何倫也。盖指甲戌之光復。辛巳之誅討。所以爲人倫之至者也。自羣兇當局以後。貶辱秉春秋之先正。崇奬誣 孝廟之俘虜。至以 聖考末年遺訓。或謂之出於浸潤之讒。或謂之非 先王之本意。至於辛巳 處分。何等嚴截。而或謂之不免疑惑。或謂之 微意可見。從頭飜覆。無復餘地。噫嘻痛矣。顯義光倫四字。至是而歸於何地。 殿下念及于此。寧不飮泣而茹痛乎。然而因循苟且。不思辨白之道。何哉。惟我 先大王自量疾病之難强。嗣續之絶望。乃親承 慈聖明命。手書 殿下爵號。 面付大臣。以定大策。其光明正大。從容縝密若是。而鳳輝以爲强迫催督。忙急草卛。末乃結之以自今以後。必斷自宸衷。此則盖言自今以前。非斷自 宸衷云矣。至若代理之 命。實 大聖人權時通變。出尋常萬萬。而式遵丁酉故事。則本非可驚可疑之事。其時屢度 下敎。可見 疾患之難强。而反謂之出於激惱。泰恒則比之乙酉之事。世良則敢爲二日之喩。直以陰移天位斷之。至於 敎文而遂以一札。圖得於 重宸
爲斷案。使我 先王至公至正之擧。歸於不明可疑之地。伏想 陟降之靈。亦必痛恨於此輩矣。 殿下念及于此。寧不怵惕于中心乎。然而糊塗彌縫。不思揚扢之道。何哉。今以閭巷匹庶論之。其父兄有好心志。好事業。而爲人所訾毁。則亦必讐其人。而思所以暴白。今 殿下以堂堂一國之主。自勉以堯舜之道。獨令 二聖之志事。不得顯揚於後世。可勝惜哉。或者 殿下猶未能盡燭此輩之心腸。而爲其所誤耶。臣等請泝其源而悉陳之。盖 聖考之所秉執者春秋。而此輩實春秋之反賊也。 聖考之所扶護者倫紀。而此輩實倫紀之罪人也。由是 聖考嚴斥而峻防。不啻如懲荊舒而遏玁狁。此輩自知其罪。千方百計。終無以售於 聖考之世。於是暗與己巳餘孽。合其聲勢。戴得 先王之私親。爲其後日之孤注。殊不知我 先王。但知有 三聖母。不知其有他。而妄自揣度。只待一日欲先效其私忠。則不復知有君臣父子之義。丁酉未安之 敎。旋卽悔悟。而羣起迭出。齗齗不已。疑怒我 聖考。無所不至。及其 代理 命下。則乃欣欣相賀。溢於色辭。惟恐其事之不張大。 殿下試想當時景象。一何與辛丑時相反也。且泰耉,
光佐於 聖考。末年屢召而不起。至 先王嗣服之後。不勉而自出者。是何義也。以爲 聖考嚴敎。未及開釋。故不敢出仕云爾。則 先王亦何嘗以此事開釋於渠輩乎。奎瑞則辛巳以後。奉身而退。終 聖考之世。未嘗以一言自暴其本意。至 先王之時。始言出處本末。自許以見幾而作。至自比於薛瑄。庚子則不肯入臨。而今則必欲一拜于 殯殿。至終以軍𠷢從事。忽又無端却走。若將凂焉。渠輩所謂領袖者如此。則其他又可知矣。嗚呼。先王卽 聖考之子也。殿下卽 先王之弟也。爲臣子者。惟當以事 聖考者事 先王。以事 先王者事 殿下而已。今此輩之必欲分而二之者。何也。父子而尙欲分而二之。又何憚於兄弟之間哉。然則 殿下之受困於此輩固也。無足恠也。古之人追先帝之遇。欲報之於陛下。今之人追 聖考之怨。欲逞之於 殿下。嗚呼。是誠何心哉。盖亦有不得不然者矣。最初一嫌字爲 殿下之禍根。而在此輩。已成不可兩立之勢。則此輩之所大恐。又不止於擯不容如 聖考時而已。當時此輩之視 殿下。不過一 王子耳。自以爲處置極容易矣。然畢竟天之所命。不以人衆而見勝。 殿下遂正
位 貳極。則此輩之心益急矣。何暇顧名分之可畏也。始欲疑亂沮戱於定策之日。末又恐動脅迫於 聽政之初。猶恐其不逞。則七人之疏。於是乎出。而呼吸之間。闔闢隨意。內應外合。神鬼莫測。未久而尙儉事又出矣。 殿下於其時。只知有一二䆠寺所蹴迫。而何能知外面有許多尙儉爲其謀主也。臣等聞尙儉。卽寧邊所産。而鏡賊爲寧邊府使時。一見而知其爲奇貨。遂卛來于京。養育之敎授之。以成就之。卒乃收效於一䟽。其締結指使之跡。已不可掩矣。又聞尙儉籍産時。有一冊子。盖如日記者。至今藏在戶曹云。若一經 睿覽。則和應矯僞之狀。必有現發處矣。然此豈一賊鏡之所爲。其時在廷者。盖莫非尙儉之外援也。宮中之事。雖非外人之所敢知。而若其符驗之著于外者。亦有一二事可以證之者。其時 殿下。進不得伸訴于 大朝。退不得自便于 私邸。計無所出。乃 召羣僚而 下詢。則其蒼黃窘迫何如。而必欲徐待明朝者。何意也。及其出付而不卽擧行。使兩婢自斃者。何意也。尙儉處不問締結之誰某者。何意也。夢祥之大抵相符。而不復鞫問。止請竄配者。何意也。內而尙儉餘黨。外而按獄諸臣。猶有存者。 殿下
何不覈出而詰之也。至如 慈聖諺敎。必出於變生目前。迫不得已。而獨自開見。旋卽封還者。又何意也。此則不難知矣。方其謀危 殿下也。所憚者惟 聖母在上耳。於是封還 諺敎。以示必不奉行之意。使我 聖母不得運用於禍變之際。然後欲售其計耳。天佑我 宗祊。尙儉之計。不售於內。則虎龍之變書。又出於外。而究其宗旨。實自七人䟽冀顯二字出來矣。從古亂賊。指不勝屈。欲引古事。何處不得。而特拈出此二字者。盖用挾太后行鴆弑者也。此其變書之來脉。而猶恐其未盡彰著。又於 敎文中申言之。虎,鏡兩賊之相爲表裏。旣如是明白。而 殿下亦旣洞燭於究問兩賊之日矣。然始出冀顯二字者。豈特一賊鏡而已哉。今六人者在。 殿下何不一問此二字主意也。且虎賊旣以不忍聞之說。構誣 殿下。則當時按獄者。不思明覈而痛辨。使中外曉然知 殿下被誣之狀。而乃以語逼 東宮者。幷不書出爲請。使殿下久處于不黑不白依俙黯黮之地。其言雖似顧護 殿下。其意實欲 殿下之無以自明也。然則非虎龍誣之也。實諸臣誣之也。殿下何不以此一問於按獄諸臣也。且兩賊之誣 東朝誣 殿下。何以
爲勳。何以爲忠。噫。煌煌鐵券。歷歷銅盤。臣僚環立。鬼神森臨。 殿下此時跼蹐在座。何以爲心。臣等不能以此時刎頸于壇下。以明我 殿下之寃。臣等實有愧于孟嘗之客矣。尙何言哉。尙何言哉。鏡賊則特不加一勳字耳。推奬之超擢之。一歲中。至上卿之列。彼其所欲。無不厭足。渠則自詑以灑落君臣之契。而豈我 先王之意哉。此輩仰一鏡如泰山北斗。莫不奔走下風。一聽驅使。及其敗露之後。乃自言臭味之不同。至以猥瑣之嫌。臚列於 殿下之前。其誰欺欺 天乎。夫所以揚彼者。乃所以抑此也。 殿下爲此輩所抑。今幾年矣。伏想 殿下何嘗一日能安於夢寐乎。 殿下嗣位之日。卽此輩伏法之時。而 殿下只知有一尙儉。而不知有百尙儉。潛伺於 殿下之左右。只知有一一鏡。而不知有百一鏡。布列於 殿下之朝廷。因循假借。不思懲討。故此輩無所畏忌。益肆餘毒。或以爲有何嫌忌。或以爲不免後世疑惑。乃以不可疑之事。敢疑不敢疑之地。夫以其立己而德之。古或有之。而史策書之。後世議之。以 殿下之方寸湛然。有何一毫彷彿於此。而敢爲虎,鏡二賊所不道之語耶。况定策一事。只是 兩宮盛德事。何與於諸
臣之事耶。臣等伏聞 殿下至以每聞此言。寧欲溘然爲 敎。嗚呼。使吾 君至於如此。而能獨不死乎。此輩之謀危 殿下。自始至終。脉絡相連。一節加於一節。而論其先下手者。卽耉,輝兩人也。而 殿下不能劈破源頭。乃以兩大臣斷斷無他。予已詳知爲 敎。或者 殿下欲效 孝廟之於故相臣李敬輿故事耶。此則有不然者。盖我 仁廟之捨嫡孫而立 次子。乃一時之權也。敬輿之所爭。乃萬世之經也。惟其一心。只欲守經。無甚麽意思。故 孝廟知其精忠。首先擢用。託以魚水之契。於休大哉。 大聖人至公無私之德。又何間然。惟我 先王旣無嗣續。又有疾患。則建 儲之請。安得不早。而 三宗血脉。惟 殿下一人。則曆數之歸。更無可議。况 名位已定之後。異於 詢問始下之初。而耉,輝獨敢爲沮敗之計。此豈可與敬輿故事。比而論之哉。 先王若有嗣續。則鳳輝可謂立節矣。 先王果無疾患。則泰耉可謂不貳所事矣。不然則爲逆而已。在所必討而已。以 殿下之明。何不早辨於公私忠逆之分。而乃許以斷斷無他耶。夫疾病之來。雖大聖人所不能免。惟我 先王之有疾患。本無損於 盛德。則有何可諱之義。而
此輩必欲諱之者。何也。盖以 先王爲無疾患。然後方可以建 儲爲不當。而逼 殿下於罔測之科耳。先王所患。只是有妨於酬應。本非關係於脩短。若簡其事務。以養心神。調其脾胃。以進飮食。則南山之壽。宜無不可。而當局者始旣諱之。不思頤養之道。及其日增月加。終難掩秘。則乃妄希一時之效。不顧根本之憂。一聽狂醫之言。連進峻攻之劑。以致胃氣先壞。眞元潛鑠。終貽臣民無窮之慟。彼妄醫者。實 殿下不共戴天之讐。而罪止於編配。此何足以洩神人之憤而慰 宗廟之靈哉。今日廷臣不能終始執法。必討乃已者。無乃諱疾之義。牢不可破。幷與用藥始末而欲諱之耶。不然則必有所以然者矣。光佐之罪。與公胤無異。而今日廷臣。只知有光佐。不知有 君父。則此輩固不足以義理責之。而所可惜者。 殿下於大臣。惟以容護假借爲務。目見其侍藥不謹之狀。而猶不能明正其罪。則向者謀危 殿下者之尙逭刑章。固其所矣。嗚呼。此輩之行胸臆。亦已久矣。欲書其罪。罄竹難盡。而臣等急於爲 四聖辨誣。他不暇論。殿下試以臣等之䟽。逐節 澄省。則鬼蜮之情。必莫逃於 神鑑之下矣。 殿下雖欲以自己事。一味謙
讓。安而受之。獨不念 二聖志事之無以顯揚於後世乎。况我 慈聖受此厚誣。必無樂乎含飴。則 殿下將何以養其志乎。臣等僭妄。或者 聖意以事關先朝。不欲遽變而然歟。臣等於此。亦有說焉。今若以敎文等事。謂皆出於 先王之本意。則臣等死罪。將置 先王於何地也。 殿下以 先王之弟。履 先王之位。將欲置 先王於有過之地耶。抑欲置 先王於無過之地耶。必欲置 先王於無過之地。則莫如先討此輩之罪。以明 先王本意之不如是而已。伏乞 聖明。益加 睿念。徐究本末。可問者問之。可誅者誅之。特下 明命。備言前後事狀。俾中外。咸知聖考之事光明灑落如是。 先王之志公正眞實如是。然後 殿下爲人子爲人弟之道。於是兩盡。而堯舜之治。不外乎是矣。臣等俱以 聖考遺臣。數年以來。目見 殿下危逼之狀。腐心痛骨。寧欲無生。而形拘勢禁。無地自効。屛息匿影。苟全性命。今赴 大葬。重入 城闕。瞻望 象魏。不勝憂戀。乃敢相卛封章。以冀 垂察。而憤痛積心。言不知裁。並乞 天地父母。哀矜而恕諒焉。臣等無任情窮勢急激切崩迫之至。
西齋集卷之四
啓
六條䟽後。因 嚴敎引避啓。
臣猥以無似。新入言地。追先父未究之志。感 聖明不棄之 恩。欲以一言。小效其責。今日卽 君臣交接之初也。竊自以爲 聖明在上。何事不可言。何言不可盡。臣以是狂噴亂呼。無所裁擇。妄言之誅。臣無所逃。恐懼悚蹙。恭俟 嚴命。及承 聖批。十行諄諄。逐條辨論。雖朋友之間。接膝而話。無以過此。顧臣眇然微末。何以得此於 君父。臣奉讀再三。不覺感涕之隨下也。第其中不能無訝惑者。臣所論第一條中。一亂一治之說。只是泛論時運而已。何 殿下看得太深耶。自有天地以來。言治世者。宜無過於帝堯之時。而特以其有洪水之害。故孟子乃擬之於一亂。此何損於堯之盛德也。惟我 先王本來盛德。固無容議爲。而當時羣兇。矯誣濁亂。擅行殺戮。言其害則甚於洪水。論其時則盖亦百六之運也。 先王未及撥亂反之正。而乃以丕丕責。遺之我 殿下。臣之以一治。勉我 聖上。不亦宜乎。夫亂之一字。古今人臣之戒其君者。莫不用之。使臣進言於 先王。亦安得諱此字。此實從前兇黨之所藉口。而 殿下助之耶。且
禮樂征伐云云者。臣亦有說焉。 殿下其以辛丑以後事。謂皆出於 先王之本意耶。或不允而爲允。或無發落而有發落。直以出於渠輩之口者。依俙作 上敎。一唯字一依字。都無難事。於是刑人殺人。都不關於人主之事。此則國舅屢言之。其時史官。亦追論之。非臣之臆度而創說也。况最初備忘之出於尙儉之手。中外之所共知。尙儉雖卽誅死。安知其後不有他尙儉耶。此事正宜劈破。而 殿下則每欲掩覆。何殿下拘於細節。而忽於遠圖。至此之甚也。嗚呼。當時事可勝言哉。顚覆 聖考之成憲。屠戮 聖考之遺臣。崇用謀危 殿下之賊。頒布誣辱 殿下之文。若以此等事。謂皆出於 先王之本意。則其貽累於 先王。當何如哉。然而 殿下未免爲兇黨餘論所撓奪。以諱疾爲第一義理。欲遂以箝人之口。一時之口。雖可箝。百世之史冊。其將如之何哉。且 殿下每以吾心泰然爲主。此臣之所未敢知也。當其時 殿下於自己之禍福。雖能泰然。其於 宗社之存亡。亦能泰然而無所動念乎。事關 宗社。則 殿下宜不得辭其責耳。爲 宗社討亂賊。非 殿下之私事。又何泰然不泰然之可論乎。至於䆠官事。 殿下旣以爲
無其人。則臣何必强謂之必有也。况又於廩食一事。亦可見 殿下愛弊袴之意。向臣之所憂者。至是而不復有矣。雖然。廩食之說。臣䟽旣有則可也三字。盖言此事則容或可也。而因仍假借則大不可云爾。本非請之之辭。而 聖批乃以非平日之予意爲 敎。臣之辭不達意。亦可見矣。臣方詣㙜引避。未及傳啓。而卽又伏見 下政院備忘記。責臣罪臣。極其嚴峻。臣於是錯愕失圖。不知置身之所也。嗚呼。天不欲平治我 國家耶。是何 聖心之未易開悟也。今 殿下以爲處分旣定。是與非不可謂不正。以臣觀之。 殿下自臨御以來。何嘗有一二 大處分。可以大懲畏兇黨。大鎭服人心者耶。 殿下每以首誅鏡,虎兩賊。謂之天討已行。而若泰耉之說出一嫌字。爲 殿下禍根者。與鳳輝之危動已定之 儲位。並誣我 慈聖者。其餘締結逆儉。主張陰謀者。左右觀望。坐視成敗者。尙不得各以其罪罪之。若是而尙可謂 處分已定乎。 處分如是糢糊。則是非又安得大明。且殿下又何必是非云乎哉。四大臣爲逆也則耉,輝爲忠。四大臣爲忠也則耉,輝爲逆。一忠一逆。自有定形。不可易也。 殿下旣以四大臣爲忠。而 褒之如不
及。則是知耉,輝之眞爲逆也。旣知其爲逆而不以逆治之。欲以區區言辭分辨而定其案。看作黨論中尋常素有之是非。此可以絶後世之疑惑乎。 殿下固不免有務勝之病。多少罅漏。莫非從此病中出來。此臣所以反復仰戒者。而今 殿下乃反以務勝責臣。今日爲 殿下臺閣。不亦難乎。 殿下又以此等言不欲聞爲 敎。嗚呼。從今以往。 殿下雖欲聞之。其可得乎。臣草草一言。不足以感發 聖心。致有此 嚴敎。使一時居臺閣者。因是而日益解軆。則此又臣之罪也。請 命遞斥臣職。
擬論辛丑十二月初六日除授人。仍請 命改正諸人職名啓。
向來羣兇之締結逆儉。矯僞幻弄之狀。業已 聖明之所洞燭。而其中尤可疑者。辛丑十二月初六日事也。其許多除授之非出於 先王之所知者。亦有一二事可爲證驗。逆鏡之吏參。賊徽之平兵。其所排布。一如其願。宇寬之招。旣鑿鑿有據。則其他各人。莫非此類。及今荊佐廷玉。亦不敢諱其鏡,徽兩賊與逆儉謀議之迹。則宇寬之言。益不可歸之虗罔矣。執此究之。則其時羣兇所受之職。卽一䆠官之所授也。其在
澄淸本源之道。不可不先正頭顱。請其時初頭除授人職名。 特命改正。
擬請壬寅捕廳從事官及當該軍官。拿鞫嚴問啓。
壬寅誣獄時。羣兇之執以爲贓物者。劒也銀貨也。至以搜得二物。爲兩捕將錄勳之資。則其作爲大機關者。必有所以然矣。劒事自已落空。不必更問。而至於銀貨事。稱以搜得於德寺者。極涉異常。假令白望眞有埋此處之事。渠旣不直告而指示。則捕廳雖善於譏詗。何由而知之。直走而取來。如取自家物耶。又安知其搜得者之非埋寘者耶。至今傳說多端。疑惑轉甚。不可不一番明覈而處之。請其時捕廳從事官及當該軍官。爲先拿鞫嚴問。
擬論某人啓
知人則哲。惟帝其難。是以自古賢君哲辟。莫不愼之重之。不徒取其名。亦必核其實焉。世有一種人。最難知而易見欺者。行己則乍陰而乍陽。出言則半白而半黑。徘徊於是非之間。顧瞻於進退之際。驟觀之。若平恕君子。其卒也與小人同歸。若此者。朱子所謂眞小人也。然而此等人。必易售於一時。爲害於國家者。
何也。惟能探得人主之意。善爲迎合故也。今之時。亦有其人。卽某是也。觀其貌則端(缺)可愛也。聽其言則謹厚可喜也。其知亦能卞忠逆。不欲陷於千古惡名矣。是故。當羣㐫秉國之日。小事則姑從之。大事則巧避之。稍示自異之色。以爲後日之地。方其被駁於兇黨也。其心必不以卽今之見斥爲戚。而以他日之收報爲幸。此其心果爲國乎。爲身乎。果爲國也。其時雖不得柄用於朝。亦頗異於一邊人之死者死竄者竄。餘者惴惴不保朝夕者矣。何不以此時出萬死爲一言。以扶幾亡之 宗社乎。惟其爲國不如身。故隨時俯仰。巧占便宜。當小人之時。則猶恐得罪於君子。不敢爲索性小人。當君子之時。則又恐見禍於小人。僅能爲半截君子。 殿下若究其本末。可知其爲人矣。然而特以一時務蕩平之故。姑取其摸稜而擢用之。彼則妄揣 聖意。無所忌憚。始登 筵席。首救光佐。若光佐者。比之輝,鏡之挺身。與 殿下角立。决死生於一勝負者。固有間矣。盖其平日所揣摩者。不過曰輝,鏡事成則同享其厚利。事敗則獨免於逆名而已。於是吹噓聲勢。逡廵觀望。佯若自異。夫身爲大臣。忘君負國若是。而能免於誅死。古今寧有是哉。然而
殿下爲其所欺。每以彼善於此爲 敎。故今日相臣。乃敢以百口保之。此臣所謂迎合者也。不然。平日氣味有相合者。不得不如是耳。自是之後。一種失志之人。自以爲與輝,鏡稍異者。其類寔繁而幸免竄逐。屯聚 輦下。百般揶揄。日夜望其引用。向者紛紜而起者。豈其無所恃而然哉。果然請釋遠命,眞淳等。而其漸已見矣。臣恐他日開門納賊。誤 殿下國事者。必此人也。昔在甲戌。一九萬倡爲邪說。遂成辛壬之禍。不圖今日。又有傳法之沙門。嗚呼。豈天不欲平治我國家。故生此等人於更化之初乎。諺曰。不見其形。願察其影。伏願 殿下。先事而慮。早爲之所。
西齋集卷之四
供狀
戊申供狀
白等矣身。雖甚無狀。亦嘗出入 侍從。粗知事 君之道矣。吾 君旣命之死則不敢尤。况敢違拒乎。第傳旨中。誣辱 先王一節。千萬曖昧。故欲爲一言而死。敢爲拒逆是白如乎。矣身千萬曖昧之狀段。矣身自矢于心。事 君盡道。不顧一身之禍福。實平生所蓄者。故及爲臺諫。乃首陳一疏。欲爲 先王洗積久之誣。爲 當宁嚴討復之義。若其第一件事。不過泛
論治亂。以明 主上爲責之重而已。從古說興亡論治亂者。豈可勝數哉。誰知治亂兩箇字。終爲 聖世殺諫臣之資耶。凡文字有主客輕重之分。矣身䟽中。旣曰當一亂之後。任一治之責者。尤豈可云云。今此句語。其主與重。在上段耶。在下段耶。不過以一治之責望我 殿下。故偶然幷擧其對句。此則讀孟子口熟之故也。此何有深意於其間而然哉。及夫 聖上拈出此一句。 詔之以不稱量。則矣身避辭。不得不略論其時黨人矯誣濁亂之狀。以爲一亂之證。此正孟子以洪水故。擬一亂於大堯之世。矣身此語。亦何損於如大堯之 先王之德哉。夫氣數所關。變易無常。一代之中。亦有一治一亂之可論者。惟我 先王新卽位。首誅重遇。使己巳餘黨。不得售其計。此時則當屬之一治矣。及夫 聖疾漸加。而妖婢兇䆠。用事於中。逆鏡賊虎。合謀於外。一反聖考之處分。大殺聖考之遺臣。至使我 殿下。幾不保於危疑之際。此則不得不屬之於一亂矣。若使 先王。聖軆康復。寶筭綿長。則濟其亂而爲治。只在一轉移之間。若此則誰敢不以一治歸之哉。嗚呼。上天不仁。不假 聖壽。使 先王不及自爲。而乃以一治之責。遺之於我
殿下。惟我 殿下。若大奮發大洗滌。用挽回世道。則後之議者。當以一治歸之。若姑息苟且委靡不振。一如其時而止。則亦不過歸一亂之世。其時則將亂將治之幾也。矣身安得不以一治。勉我 殿下哉。此矣身所以爲一治之說。而不自覺其陷於死罪也。一亂字也。而歸屬處。各自不同。今有人爲言曰。昏亂淫亂。則此從君德上言之也。此果逼於 君上矣。若有人論說往事。而曰小人濁亂朝廷。曰譖言眩亂君聽。則若此者。亦可謂爲其所濁亂所眩亂。當爲何如主云。而亦可以誣上斷之耶。矣身䟽語。只論臣下濁亂之狀而已。本非從 君德上說去。則誣辱 先王四字。豈非千不近萬不似者乎。而今之爲言者乃曰。直歸之於昏亂之主云。 聖上所謂非徵夏誣之。實渠輩誣之云者。其可謂不易之公案。又恐一亂之一勾語。甚孤單。不足以證成死罪。則乃復拈出撥亂二字。以爲輔翼。夫必欲殺之。一箇亂字足矣。何必爲兩箇亂字而後足耶。撥亂反正一句語。世多有用之者。凡事之不好底。改爲好底者。皆用此文字矣。李巨源用之於辛壬變更之後。則世無疵之者。矣身用之於責勉我 殿下之語。則必欲置之極刑。嗚呼。同一非 先
王本意。而用之於 肅廟。則不罪而寵之。用之於 先王。則罪至於死。識者固已疑 聖世之刑政矣。今此撥亂一句語。亦同也。而彼此論罪。何其懸殊也。世降俗末。忌諱多端。嫌碍益廣。今之爲奏御文字者。必晝思夜度。橫看縱讀。或究字義之傍出。或慮出處之不好。塗之又塗。削之又削。屢易紙而後可。矣身窃嘗心笑之以爲 聖明之世。安用此過慮。不圖今以一句語。至於此境。從今以往。爲奏御文字者。必以矣身爲戒。將無所不用其極。欲以中興勉於君上。則恐人之將曰興者亡之對也。有將亡然後爲中興。是指 先朝爲將亡也。至於轉危爲安。傾否回泰等。恒用文字。亦不敢用之。若此不已。則惟緘口結舌。焚毁筆硯。然後方可免於誣上之科。不然則出言成章。誰能免於誣上之罪哉。從古讒人。摘抉文字。構成人罪者。雖或有之。豈有如今日㙜啓之不成說者乎。矣身出身雖久。從仕之日無多。至於是非之塲。傾奪之際。本不足有無焉。則雖黨人之熟於殺人者。於矣身何所甘心哉。盖最初備忘之出於尙儉之手。中間威福之或不出於君上。卽中外之所共知。而矣身䟽出後。 聖上始爲分明下敎于筵中。於是渠輩之頭顱已
破。而百世之公案可定矣。黨人安得不嫉矣身如仇讐。而猶不敢以此一節。請鞫問矣身者。盖恐矣身三寸舌之猶在故耳。直欲以一亂字。糢糊殺得。以箝制一時之口耳。况殺得矣身。然後兩大臣。方可以次第殺得。故先從易處下手耳。似此爲計。路人亦知。豈 聖明有所未盡燭者耶。盖黨人前後脅制之言。足以誤 殿下故耳。其言曰。如此如此。則後世將疑 殿下。忽於爲 先王之道。曰如此如此。然後 殿下爲先王之道。至矣盡矣。由是 聖明不得不有所撓奪。寧遂殺一不辜。以謝衆口耳。矣身死而 殿下爲 先王之道由是益光。則是矣身之死。有益於國家。而無憾於天地。然矣身竊恐 殿下爲 先王之道。在乎討當時羣兇之矯誣 先王者。不在乎强殺爲 先王卞誣之矣身也。矣身之罪則有焉。身爲臺諫。不能明目張膽。亟討羣兇之矯誣 先王者。以慰我 先王陟降之靈。此則矣身之罪也。以此罪之。矣身敢不含笑就刑。若以誣辱 先王爲罪。則雖斷其舌。刳其腹。碎其骨爲灰。當風而颺之。矣身萬萬不服其罪矣。矣身一死則决矣。以刃與挺。非所敢擇。而但其所不服者。惟誣 先王之目耳。昔蘓軾於館試策問。有
曰。欲法仁宗之仁厚。則患百官有司漸至於婾。師神考之厲精。則恐監司守令流入於刻等語。當時臺諫。論之以諷議先朝。罪將不測。夫婾與刻。專指其時臣下而言。則此何干涉於仁宗神宗兩朝。而其時㙜言如此。甚矣黨人之好構成人罪也。向非宣仁在上。照燭而保全之。軾安得免身首異處乎。今矣身不幸類是矣。論斥其時臣下。而乃謂之誣辱 先王。矣身不知專歸罪於臣下。欲置 先王於無過之地者。爲誣先王耶。欲自逃其罪。不顧貽累於 先王者。爲誣 先王耶。如矣身踈賤者。雖不足道。如彼國舅者。獨何心腸。欲誣 先王。而爲前後䟽若是班班耶。以此推之。矣身之言。可謂爲 先王辨誣。不可謂誣 先王也。矣身前後未嘗一登 天陛。獲近 耿光。使吾 君。終無以知矣身之爲何狀人。此其爲恨。當不與骨俱朽矣。至今區區所望。惟願 聖明。更取矣身䟽避。反覆閱覽。究其語意心術之如何。如有可問者。 親鞫而嚴問之。則矣身當一瞻 天顔。盡吐胸中所欲言。以畢平生願忠之忱。然後退伏刑章。則矣身方可以無恨矣。嗚呼。死者不可復生。殺人之事。本自不輕。况殺諫臣。尤非頃刻間容易之事。古今天下。寧有不
經一問。而徑爲結案者乎。矣身不得已爲此拒逆者。非敢爲死中求生之計。亦冀 聖朝愼刑之道無闕。而矣身願忠之志可畢也。古人有尸諫者。矣身卽一未冷之尸也。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惟我 聖上。勿以罪人之言而忽之。則矣身雖死。無所憾矣。頃日矣身之子擊皷也。旣入差備門外。擊器聲出之後。掖隷捉付兵曹。則兵曹不爲草記。無端逐出。如是者三。然後始爲得達。此實三百年所無之事也。此輩擁蔽之習。猶莫之悛如此矣。今日此言。亦安知不爲中間掩置。如向日鞫廳之爲乎。萬萬寃痛是乎置。相考 處置。敎味白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