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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3
坤復說記疑
中和第六書曰。方其存也。思慮未萌而知覺不昧。是則靜中之動。復之所以見天地之心也。及其察也。事物紛糾而品節不差。是則動中之靜。艮之所以不獲其身。不見其人也。刊補。引中庸或問當至靜之時。但有能知覺而未有所知覺。以爲坤卦純陰。不爲無陽則可。而以復之一陽已動爲譬則未可也。謂當以或問爲正。愚意彼一說也。此一說也。蓋以心之寂感。分配陰陽之動靜。則寂然之中。但有能知覺。而未有所知覺。固以坤卦純陰不爲無陽者當之。而復則當爲有所知覺之譬矣。若以靜時存養之工。求其象類意味之相似。則惟復可以當此。坤則無捉摸處。蓋極靜之中。存養不失。此心常存。炯然不昧。爲酬酢萬變之主。當此之時。心雖未動。而含動之端。事雖無象。而有象之兆。正如純陰之中。生意闖然。造化發育之端。於此可見。故曰思慮未萌而知覺不昧。復之所以見天地之心也。思慮
未萌。卽復上面陰靜之象也。知覺不昧。卽下面陽動之象也。若坤則只是靜而已。不見動之端。只是虛而已。未有象之兆焉。亦何所取而爲存主不昏昧之證哉。故此書之取義於復。以存察言。而非專以動靜言也。以意象言。而非專以時分言也。且此書。以復爲譬而以艮爲對。以二象言之。則復之陽動於下。而其端甚微。自靜而趨動也。艮之陽。止於上而不失其時。自動而向靜也。存養之工。靜而有主。省察之工。動而有節。存者。主靜而兼乎動也。察者。主動而兼乎靜也。觀於復之以艮爲對。則復之不以時分言者。可知兩義之各有攸當。而兩說之不可合一。亦明矣。論性藁曰。復艮二卦。亦本程子之意。思慮未萌。固坤也。而知覺不昧則復矣。思慮未萌之爲坤。朱子固已言之。而知覺不昧之爲復。不嫌與坤對言。則一等時分。而分屬二卦。朱子之意。必不然矣。故曰此以意象言而非以時分言也。且程子論未發之旨而轉及復卦。故或問以爲不可曉。而此書論存養之工而引復爲言。其言雖本於程子。而其意則朱子實自取之矣。恐不可以
其言之本於程子。而並與其義之自取者而疑之也。此是義理極精微處。先輩定論。不敢妄議。而偶有所疑。姑記之。以備參攷。
三官記
務去一箇苟字。凡心所未安處皆苟也。行之何先。卽自不忘語始。或問求請之求字。有惡而無善。然乎。退溪先生曰。大槩言之。或人之言甚善。世間多少人事不好處。皆從此一字起。士欲抗志立節者。須當以或人之言。爲第一義。常自激昂。庶不到得墜墮。然而彼己之間。分誼有輕重厚薄。所求之事。所處之時。義理曲折。亦甚多端。惟於此處。大段著精彩。從義不從利。則或不至於愆累矣。
凡人喜談人不是。以爲我則能是而彼不能是。畢竟於己有損無益。何如將人之是處。較己之不是處。增益其所不能。
稱人之惡。列於四惡。道人之善。列於三樂。聖人之意。豈出於生斯善斯之意耶。其必有所以然者矣。
炭翁答宋英甫書曰。未知未覩未聞而有知見
聞之理。正是坤卦不爲無陽之理。有知有見有聞。而未有視聽思。正是復卦之義。坤復俱在竆陰大冬之時。以人心言。俱屬未發界分。夫謂未知未覩未聞而有知見聞之理。正是坤卦者則得矣。而有知有見有聞而未有視聽思。正是復卦者。有未安。且以坤復俱在竆陰之時而並屬之未發。又似未安。夫以復爲動之微而不可屬已發境界。則中庸所謂莫顯乎隱。莫見乎微者。正是已發之時。復之所謂動之端。非隱微而何。且以復之動於靜中而不可屬已發。則當以易中何卦。分配於已發耶。且以天地之心言之。則生物之心。閉塞成冬。爲純坤之象而爲寂然不動之時。一陽生於靜中。爲來復之候。而爲感而遂通之時。人心之寂感。與天地一而已矣。安有在天地則爲已發。而在人心則爲未發。在天地則爲已感。而在人心則爲未感者乎。朱子曰。方其靜也。思慮未萌而知覺不昧。是則復之所以見天地之心也。及其動也。事物紛糾而品節不差。是則艮之所以不獲其身。不見其人也。朱子亦以復爲未發。而朱子則就意象言。而以艮爲
對。此則就時分言。而以坤爲對。則所指有不同矣。偶閱炭翁集有疑。書之以備後日參考。
嘗思未發之前。渾然在中。無所偏倚。聖人與凡人無異。而已發之際。善惡已萌。萌於眇忽。而遠以千里。人心之本。元無不善。則這惡何從而萌乎。古人以性譬水者多矣。試就水而言。則水之渟亦淸流亦淸者。聖人之性情也。渟而爲潭。則湛然無累。動而流下。則泥土汩而爲濁者。衆人之性情也。然則水之濁。起於泥土。而非由於水之本體矣。以是觀之。則人心之惡。果非由於性之本體。而由於形氣之私者。可驗矣。衆人之心。動時多而靜時少。故善底少而惡底多。苟不加澄治之功。則多者爲主。而少者或幾乎滅矣。可不懼哉。
炭翁答誡弟書曰。見世人義理。自父子兄弟親戚。以至朋友師生。絶無胥敎誨之意。其所謂相愛者。只一箇黨字。雖至陷禍。自與於成仁取義。幸免而遂其志。則雖至賊仁賊義。自謂君子之道當然也。嗚呼。弊俗之難醫也。所論切中時人之病。
李蕙圃曰。格物如喫飯。物格如飯盡。知至如腹飽。尋常喜其說。子皜嘗以此擧似於大山先生。答曰。未可說到飽處。因是更思之。則喫飯飯盡。可譬格物物格。正屬知止中事。而腹飽則已侵了能得界分。分配有未安。當改之曰。格物如喫飯。物格如飯盡。知至如食盡。如此下語。或無未穩否。
看心經顔子問仁章。西山眞氏曰。孔子之所謂已。卽舜之所謂人心。孔子之所謂禮。卽舜之所謂道心。釋疑曰。眞氏此語。蓋本於程子人心人欲之語。而朱子初從其說而晩年定論。乃曰。人心不可謂人欲。西山不從定論而從初說。此不可曉。竊嘗思之。則已乃人心之流於欲者。禮卽道心之節文者。西山考之不審。而釋疑又辨之未精。故僭論及此。
滄海鄭丈。氣岸高一世。嘗曰。天下無完人。余答曰。天下無棄人。鄭丈又曰。住世一日則有一日之辱。住世二日則有二日之辱。余答曰。住世一日則有一日之責。住世二日則有二日之責。
嘗患讀書時。思慮放失。問於大山先生。答曰。只
覺得放失是入來。故古人曰。不患放失。惟患覺遲。以此常常提撕。使覺時多而放時少。漸到於覺時長而放時暫。則常覺無放之效。可以馴致矣。
讀易傳。夫天專言之則道也。天且不違是也。分而言之。則以形體謂之天。以主宰謂之帝。以功用謂之鬼神。以妙用謂之神。以性情謂之乾。古人論心亦如此。夫心專言之。道也。心統性情是也。分而言之。則以形體謂之方寸。以主宰謂之心。以魂魄謂之鬼神。以妙用謂之神。以知覺謂之靈。以理謂之性。以用謂之情。
看二程全書。舜擧十六相。堯豈不知。只以他善未著。故不自擧。舜誅四凶。堯豈不察。只爲他惡未著。那得誅他。舜之誅之擧之也。只以他善惡已著而已。已何與焉。於此可見堯舜有天下而不與之實。然論者乃謂舜之擧十六誅四凶。承堯之意。殊不知聖人心下初無毫髮期待。毫髮留滯。而爲此回護說。程子發明聖人心體如此光明灑落。多少快活。
心有動靜。聖凡一般。衆人之心。雖極昏昧。豈無
須臾無思慮之時乎。旣無思慮。則安得不謂之未發乎。但其平日未嘗有操存涵養之功。故霎然之頃。又復胡亂跳擧矣。全是動時而靜時絶少。則謂之元無未發之時者。亦未爲不可也。今有一生長醉之客。或有不飮之日。旣有不飮之日。謂之有醒時可也。全是醉時而不醉時絶少。則謂之無醒時。亦可也。衆人未發之時。何以異此。
問。朱子曰。四端之未發也。雖寂然不動。而其中自有條理。自有間架。不是儱侗。都無一物。旣曰有條理間架。則未發時。亦可見面貌之不同。黃江曰。未發時。四端條理間架云云。只言其意脈如此。譬如五味子浸水。其味雖各有條理。見之只是紫液。何以見其酸鹹甘苦辛之面貌也。按五味子之譬。甚似襯著。而但以浸水後爲言。則專似已發。當云五味子未浸水之前。其味雖各有酸鹹甘苦辛之條理。而亦何以見其酸鹹甘苦辛之面貌也云。則尤爲襯著耳。
鄭士仰曰。祛舊習之要。不外乎禮之一字。
又曰。晩而讀書。與種蕎麥相似。
李井瑞曰。人未有明而不剛者也。剛或不明。明則無不剛矣。
安順庵丈曰。程子有言。人主一日親宦官宮妾之時少。接賢士大夫之時多。則可以涵養氣質而薰陶德性。此言近習之害也。近習之害。不惟人主有之。士亦有之。賢士友不可常有。則惟當以經史爲師友可也。旨哉言乎。
贈柳穉實(近文)
呂與叔曰。君子所以學者。爲能變化氣質而已。學到於變化氣質。則天賦之理全而其學成矣。然而氣質之品。什百千萬之不齊。而變之之道。非有己百己千之功。不能也。豈易言哉。試略言之。人之氣質。輕銳者。患於力弱。淺狹者。患於器小。浮夸者。無恒。矯激者。少實。豪爽則不屑卑近。疎廣則不喜勤恪。尙同則易流。好異則多乖。若此類。不勝枚擧。而其於道也。或始敏而終怠。或得少而遽足。或不能守常。或不能貼裏。或向外遽走。或隨俗同流而不返。或避人譏笑而自沮。其爲病不一。而要之皆不可與進於有爲矣。亦或有好古向學之士。恬靜簡淡。自然小過。而安
常任眞。不求進取者。其人雖可貴。而其學亦不足言矣。余觀柳君穉實。敦厚而寬曠。沈默而信實。循循謹飭而頗有激昂之志。余甚愛之重之。蓋敦厚則力足以致遠。寬曠則器足以勝重。沈默而信實。則其守有常而無向外走作之弊。謹飭而激昂。則不露圭角而無偸惰浮靡之失。蓋於上數者之病。不待力而已什去八九矣。其質之美如此。而加以家學淵源之正。自少擩染。已知此事爲吾人本分。但不免從事擧業。未成一名。其於彼此向背之間。不能無遲疑不決之意。欲早了科事。則在天者不可必。欲專意此學。則又脫然捨他不得。兩段相持。志分氣餒。倀倀然虛度歲月。以余謬見。士之應擧。亦非分外事也。與其判爲兩事而難於取捨。曷若通爲一事而辨得內外輕重之分。先立其大者。而餘力泛應。得之不得。曰有命焉。則不惟不必捨去之爲快。卽此便是爲學用工之地。庸何患哉。蓋君氣質甚美。而或不足於剛明。故抱此不決之疑。明不能辨。勇不能決。亦其氣質中小疵也。譬如人完健無疾病。而却有旁邊一小證。雖若無甚害。而
不早療治。使其浸淫潰散。則亦足以喪軀命。不可忽也。治之之方。亦不在他。卽向所謂先立其大者是已。所謂大者。亦不能自立。必在乎辨之明而決之勇。此中庸明辨篤行之事也。朱子章句發明盡矣。而呂氏之說。尤爲痛切。苟能玩味乎此。奮然用力。深究默體。精察於幾微之際而別其義利。反約於日用之間而謹其踐行。以到於眞積之久而有得焉。氣質之小疵。寧有不可變。而天理之在我者。庶幾復其全矣。苟曰未然。而謂小病不足以害元氣。因循護養。憚於振作。馴致不可悔之域。則亦何及哉。夫如是則雖與上數者。不同其病。而考其歸則無不同也。可不念哉。君從遊數月。請一言以自警。余固非其人。然每歎其氣質甚美而不能早自奮決爲可惜。欲有所言者雅矣。於其將歸。乃敍次以贈之。
安順庵天學或問辨疑
篇名或問
嘗觀朱子或問義例。蓋爲發揮章句集註未盡之蘊。而設爲問難。以盡其精微之義。豈有將闢邪魔外道而設爲或問。有若容或有一段事。可
與上下其論哉。今此西學。乃邪魔外道之尤者。辭而闢之。猶恐其不嚴。今以或問名篇。似有拖泥帶水之意。改之如何。
第一條。其知解絶人。至於云度推步。曆法筭數。制造器皿。若洞貫九重之天。八千火炮之類。豈不神異。其國之人。又能周行大地。入其國。則未幾而能通其言語文字。測量天度。一一符合。此實神聖之人也云云。
彼之所以夸耀愚俗。愚俗之所以眩惑彼學。大抵以知解絶人。技藝精巧之類耳。竊意其識解通慧。往往有驚人處。(如今道佛者流。亦多靈異事。)而益之以傅會夸誕之言耳。其技藝之精巧。則又以靈慧之識。加專一之業而致之。(如今日本,安南之工技絶巧。非我國所及。)則亦無怪其精巧也。然則知解雖異。而不過道佛之類而已。技藝雖精。而不過日本,安南之工技而已。烏可以是而猥加神聖之名。反助其眩耀之術乎。
同條。西域。據崐崘之下而爲天下中。猶人之腹臟。中國。據天下之東。猶人之心臟云云。
朱子曰。崐崘爲天下之中。如饅頭之有撚尖。據
此則中國乃前面腹臟。而西國卽背後也。安得爲腹臟乎。且腹臟心臟。豈別有方所。可分屬於東西。而如是云云。尤不可曉也。雖然。此等說。皆涉術家渺茫之言。不足爲斥彼之證。刪之如何。
第二條。何必如西士朝晝祈懇。然後可以盡事天之道乎。第三條。何必以天學名。而後爲眞道聖敎乎。
何必云者。此事雖可。而彼事尤可。則何必爲此不爲彼云爾。彼之以天名學而朝晝祈懇。不過以利欲之心。濟假託之私耳。豈有一分之可乎。當就其本源之差而嚴辭痛辨。不可如是緩緩說去也。晦翁所謂何必云者。正矣。竊恨其未嚴者。願更留意。幸甚。
第六條。筠聰明能文章。專無行撿。倡言男女情欲。天也。分別倫紀。聖人之敎也。天尊於聖人。則寧違聖人。而不敢違天禀之本性。以是年少浮薄有文詞。爲其門徒者。倡爲天學之說。其實與西士之學。霄壤不侔云云。
筠之貪淫縱欲。敢詆聖人之倫紀而無所忌憚。蓋有所本而然也。嘗見澤堂日錄。筠旣不容於
士類。博觀於仙佛書。自謂有所得。遂撰出天高聖人之語。當時西學之書。已來東國。筠之博觀而有得。蓋此書也。然則筠之淫亂無別。援天以詆聖人。果孰使之然耶。筠事固不足道。而論其弊之所本。則西士爲筠首惡。所不得辭也。孟子論諸矦放恣率獸食人之弊。而歸罪楊墨。聖人豈欺我哉。辨中似欠此意。或失之太恕。如何。
第七條。或曰。西士之說。只是爲善去惡。則有何流弊之可言乎。曰。是何言也。善之當爲。惡之當去。是智愚賢不肖之所同知也。今有人於此。其人至惡也。然而又有人稱之曰。子是善人也。則其人喜。曰惡人也。則其人怒。善惡之別。雖惡人已知之矣。世豈有爲惡去善之學乎。是以從古異端。其言皆以爲善去惡爲敎。今此西士爲善去惡之言。獨西士言之而已乎。吾所憂者。以流弊而言也。
西士之爲善去惡。非眞箇爲善。則所憂者正在本原心術。而不但在於流弊而已。假使末流無煽惑倡亂之事。則其學術之差。便無可憂乎。惟其爲善去惡。本出於一己之私。故雖曰爲善去
惡。而與吾儒之爲善去惡。不啻黑白冰炭之相反。正當於此痛加究覈。然後可施排闢之功。不可以爲善去惡之名與吾儒無異而不以爲憂。但以末流之弊爲憂也。且以流弊言之。所可憂者。正在誤學者之心術。蕪聖學之門路。而將使天下駸駸然入於夷狄禽獸。若夫煽惑倡亂之事。則抑末矣。而未暇爲君子之深憂也。
第八條。或曰。現世後世之說。可得聞乎。曰。現世者。卽今吾生現在之世。後世者。死後靈神不滅者也。或曰。其所謂靈神不死及堂獄之說。實然無疑乎。曰。是不可以質言於無形恍惚之事。或曰。利瑪竇言。魂有三。生魂覺魂靈魂。此說如何。曰。吾中國亦有之。荀子曰。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爲天下貴也。西士之言。與此大同。而但靈魂不死之言。與釋氏無異。吾儒所不道也。
彼說之差謬。此條最其根柢。而前後所辨。類皆置之有無疑信之間。無以拔其迷謬之本。而反以滋流俗之惑也。南軒張子曰。流俗眩於怪誕。
怵於恐畏。胥靡而從之。雖英才敏識。往往習熟見聞而不以爲怪。乃曰。焉知天地間。無有是事。委諸茫昧而止。於是鬼神之說。淪於空虛。而人心不正。浮僞日滋。此言。似爲今日爲彼學者設也。大傳曰。精氣爲物。遊魂爲變。程子曰。精與氣。聚合而爲物。魂與魄。遊散而爲變。夫魂遊而上。魄降而下。形神離散而人死。所謂變也。魂氣遊散之際。雖有正變久速之不同。而畢竟同歸於盡而無有矣。形神之散聚生死。卽一氣之消長屈伸也。若使人死而靈神不滅。箇箇團結於虛空中。則人生以後幾千萬年。偪塞充滿於天地間者。雖許大天堂地獄。亦不得盡容。而天地之氣。只有長而無消。有伸而無屈。夫焉有此理耶。三魂之說。尤爲可笑。生者。血氣也。靈者。氣之神也。知覺者。神之發也。非生則靈無所附。非靈則覺無所發。有則俱有。盡則俱盡。豈有外生覺。而別有所謂靈魂哉。其說之淺陋。不足以欺兒童。而世之號爲讀書者。相率而靡然從之。學術之不明。人心之好怪。一到於此。可勝歎哉。
第九條。其言曰。今世勞苦世也。又曰。現世暫
世也。又曰。現世非人世也。禽獸之所本處也。又曰。此世禽獸世也。此獨西士知之乎。大禹曰。生寄死歸。人莫不以此世爲逆旅。其言則是。而但所謂禽獸世者。大不然。
辨此者。不可他求。但擧靈神不滅之說。而痛辨其無理。使後世之說。盡歸虛妄則許多云云。不攻自破矣。今乃不惟不斥。而反以寄歸逆旅等語。又從而實其說。若與之爭先後主客者然。將使天下之人。厭苦此世。歆艶慕望於佚樂長久之世。而委身從事於其學。其爲世道之害甚矣。
第十五條。其言曰。每朝仰天。籲謝祈佑。必踐三誓。無妄念。無妄言。無妄行。至夕又俯身省察。叩謝恩佑。此吾儒誠身之學。而其擧措貌樣。與吾聖訓。同乎異乎。
前旣言公私邪正之別矣。於此復以爲吾儒誠身之學。何耶。彼所謂三誓。雖曰無妄念。而念念天主之敎養與後世之報應。則所念皆妄也。雖曰無妄言。而朝而祈籲。夕而叩謝。則所言皆妄也。雖曰無妄行。而忘親愛仇。求免罪禍。則所行皆妄也。設使擧措貌樣。同乎吾儒。與吾儒之學。
不啻冰炭之相反。烏可以誠身許之乎。
第二十條。其言曰。但聞古君子敬恭乎天地之上帝。未有尊奉太極者。又曰。理是依賴者。有物則有物之理。無物則無物之理。有君則有臣。無君則無臣。若以虛理爲物之原。是無異乎佛老之說云。此等言語。其果成說乎。上帝爲理之原。而造此天地萬物。天地萬物。不能自生。必有天地萬物之理。故生此天地萬物。安有無其理而自生之理乎。
彼之主上帝而斥太極。蓋以上帝爲靈神而有情意有造作。故惡理之自然能如此而必欲絶去之也。夫有理則有物。有物則有理。而推其本原。則又必先有理而後有物。蓋理卽所以爲是物者也。今彼以理爲依賴於物。引諭於臣之從君則是乃先有物而後有理。方其始之爲物也。固若有無理之物。而及其理之依於物也。亦不過依附贅剩之一理矣。此其果成說乎。且上帝之主宰乎萬物者。以理之無聲無臭而能爲品彙之根柢。若是有情意造作之靈神。則下同於一物。而安能爲萬化之主宰乎。盛辨所謂上帝
爲理之原而造此天地萬物一段。本欲明太極生物之本。而語意硬澀。反有情意造作之累。且於物理君臣之說。雖斥其不成說。而不明其本末先後之乖亂。明道闢異。兩皆有欠。更加修潤。如何。
第二十四條。或曰。凡假像設祭。皆魔鬼來食。祖先必無來享之理云云。今爲此學者。揭天主而禮拜禱祝焉。此亦假像則亦一魔鬼也。
祭祀之禮。聖人所以追養繼孝而盡夫報本追遠之道。其理有實然者。故廟焉而祖考之神來萃。享焉而祖考之神來格。今西學之徒。以魔鬼來食。而遂廢報本之禮。此眞豺獺之不若。其事之是非。本不足多辨。但於上靈神不滅條。愚旣斥之以人死而氣散。無有不滅之神。而於此復以爲祖考之神。萃且格焉。此神果何神也。夫神者。氣之靈也。在天地則爲流行運用之神。在人則爲知覺運用之神。在天在人。其分雖殊。而其爲神則一而已矣。人之死也。形澌魄離。所謂知覺運用之神。固已遊揚消散。而若夫所以生之氣。與夫所傳之氣。固未嘗亡也。何謂所以生之
氣。天地生物之氣是已。何謂所傳之氣。人得是氣而生。而又以是氣傳之子孫者是已。子孫以一氣之身。因其屈伸之義。致其誠敬之心。思其嗜樂而極其著存。求諸陰陽而庶幾顧享。夫氣也者。根於理而生者也。子孫之於祖考。有萃聚之理。故氣之在天地者。根是理而來萃。有昭格之理。故神之在天地者。根是理而來格。過廟肅然。知神之依於廟也。入戶僾然。知神之享於祀也。彼所謂神。以知覺運動而言也。聚而有散而無者也。吾所謂神。以根理日生而言也。招之而萃。享之而格者也。夫惟知靈神不滅之無理。然後方知祭祀來格之爲實然之理。神字雖同而其邪正眞妄之分。不啻如薰蕕冰炭之相反。而不可同年而語。明矣。
又按。朱子曰。古人自始死。招魂復魄。設重立主。便是常要接續他些子精神在這裏。勉齋亦曰。乘屋而號。設重以祭。則祖考之精神。亦不到於遽散。此兩說匹似。祖考之精神魂魄。未遽散。而子孫萃聚那物事。今乃直以爲所以生之氣。萃且格焉。無乃與兩賢之說相戾乎。曰。朱子豈不
曰其氣之已散者旣化而無有。而根於理而日生者。浩然而無竆乎。勉齋亦豈不曰。歲月旣遠。祖考之氣雖散。而所以爲祖考之氣。未嘗不流行於天地之間乎。此兩說。與前兩說。俱出於兩賢。而一彼一此。若不相合。愚嘗思之而粗得會通之端矣。大傳曰。精氣爲物。遊魂爲變。遊是漸漸散也。其散旣有漸。則其氣固有未遽散者。子孫於其始散之際。哀痛迫切。求其接續在這裏。招魂復魄。設重立主。皆因其未盡散而求之者也。此前兩說之意也。然而氣之未遽散者。與夫所以生之氣。只是一氣。故歸而散者。固無久遠不化之事。而來而生者。實有流通相感之理。此後兩說之意也。前說以子孫接續之端而言也。後說以神氣感格之理而言也。言各有所當。不可執彼而疑此也。大抵西國之學。與佛氏大同。而但得佛氏之糟粕。其膚淺鄙陋。不能如佛氏之近理亂眞。而今世高明之士。往往爲其所迷溺。誠可怪也。昔金參判伯玉。作曆法辨。以中國廢羲軒堯舜之舊而用瑪竇湯望之法。識者以此卜中國之爲氊裘夢囈。南伯居辨之。以爲夷
狄一藝之善。無不可取之理。若使中國道術大明。士無異論。伯居之言。亦未爲不可。而皇明之末。道術分裂。異說肆行。金公之言。雖若太過。而不可謂無其理也。况今天學之說。託於學問爲善之名。而思以其道易天下。則其誤人耳目。壞人心術。已非一藝術之可以去取而信惑之。甚者乃有不顧名義。不畏刑憲而視死如歸。此實痼人心禍世道之大關棙。不可以毫髮假借而嚴辭痛辨而後已也。噫。自中華淪陷。我東尙保文明一區。學術雖不振。而士趨猶未變。不幸近世以來。儒賢寢遠。風俗日渝。士之浮薄有才氣者。不遵先儒成法。各循其意之所便。尙奇好異之論。方騖於世。而夷狄邪妄之敎。乘之而入。用夷變夏。其兆已成。豈不痛哉。孟子曰。君子反經而已矣。經正則庶民興。斯無邪慝矣。又曰。能言拒楊墨者。聖人之徒也。此兩說者。息邪距詖之大端也。明道術正人心。以爲內修之本。而治其人火其書。以爲外攘之務。朱子曰。內修外攘。如直內方外。未有今日直內而明日方外者。要之自治之功。不可一日緩。而討賊之事。尤不容少
忽。摯哉言乎。今日主名敎者。所宜一循此訓而不可偏廢者也。
壬寅癸卯年間。余因科行。往來順庵安丈門下。安丈語及邪學之懷襄。聰明才辨之士。尤多浸沒於其中。將必禍人家國而後已。爲之深憂永歎。因曰。我有闢邪一文字。子其爲我訂正之。余謝不敢當。其後因人投示一小冊。乃所謂天學或問也。余敬受而閱之。則其逐條辨論。反復明曉。闢異端扶世敎之意。頎乎其摯也。獨恨其於心術隱微之間。假眞似是之際。辨之或不明。覈之或不嚴。無以收其摧陷廓淸之功也。於是。不揆僭猥。論辨其若干條。因便呈稟。則安丈不以爲不然矣。第於其間。有倉卒泛看而不能覺者。亦有己見未明而不能及者。究觀旣久。乃補入首末二條。亦復於原條中。小加刪潤。以成一帙。而雖有所疑。未能十分明的。則亦不敢提論。以致謹畏先輩之意。更俟異日知見之少進焉。
李星湖(瀷)天主實義跋辨疑
星湖李丈。博雅明通。論西學迷謬之弊。往往切
中其肯綮。第於其中有一二不能無疑者。試竊論之。其曰彼所謂天主。卽儒家之上帝也。儒家所謂上帝。以理之主宰而言也。無情意無造作。而能爲萬化根本也。彼所謂天主。以氣之靈神而言也。有情意有造作。而糚出許多伎倆也。是以儒家之祭祀鬼神。本乎理。昭事上帝之義也。彼之天堂地獄。專主靈神。崇奉天主之術也。其公私誠僞之分。奚啻冰炭薰蕕之相反哉。其曰西國之俗。亦駸駸渝變。於是有天主經之敎。其始不過如中國詩書之云。而憫其猶不率。則爲天堂地獄之說以濟之。其爲西國推原分解之意。摯矣。然詩書之言。皆聖人躬行心得之餘。發爲文辭。以垂訓萬世。非爲世俗之漸變而設是言而敎戒之也。吉凶禍福之理。亦天道之自然類應。如栽之必培。傾之必覆。非爲頑愚之不率敎而立是說而驅率之也。余未見天主經。不知爲說如何。而不過以自私之術。假爲善之名。託之於莫尊之天。以誘脅齊氓耳。然則其說之淺陋矯誣甚矣。以之而配無私執中之經。以之而擬惠迪從逆之訓。其比擬之不倫。豈特天壤之
相遠哉。大抵異學之所主者。氣也。而彼西學。特其甚焉者也。氣之爲物。無理以主之。則必流於邪妄。故西士之無物不竆。只是竆得此邪妄而已。無幽不通。只是通得此邪妄而已。伎倆愈精。邪妄愈甚。其不離於膠漆盆中。固其所也。尙何慨惜之有哉。星湖李丈。吾黨中先輩也。蔑學後生。何敢有一毫訾毁之意。而立言之不能無弊。如上數條。或使人眩於去就。將不免毫差千繆之歸。故略識所疑。以自附於與天下共改之義。昔安丈見鄙說辨稟而曰。子言是矣。吾亦覺其然矣。安丈之學。得之星湖。則其廣大公平。有自來矣。惜生也後。不及稟質其所疑也。使星湖見此說。安知不如安丈之察邇擇蕘而以爲然也。或曰。昔謝上蔡論佛氏之言。有曰彼之參聽。猶吾所謂致知。彼之止觀。猶吾所謂克己也。李丈之言。亦若是而已矣。子何疑之深也。曰。李公之意。果若如此。則吾之言。誠過矣。然使吾過疑。不過得罪於先輩。而使其中或有一二近似。則其爲世道害無竆矣。嘗見李丈所著僿說中。有論文王在上於昭于天之義曰。聖賢凡愚之神。其
升上之際。各以地位等級。有高下層數。信斯言也。人死而靈神。果不滅矣。靈神之所託。各隨其人之善惡。而果有高下之殊矣。其論神旣如此。則彼所謂天主。眞以爲儒家之上帝也。說詩之意如此。則彼所謂天主經。眞可以配儒家之詩書矣。以此證彼。庸謬之疑益深。子之言。誠渾厚謹愼而有不敢從也。於乎。學絶道喪。異說蜂起。幸有大人先生。崇正論以救之。猶懼其難遏。况立言一差。流波濫觴。尙奇好異之倫。尤樂其便已。鼓一世而從之。其勢滔天。不決不止。吁可畏矣。大抵近世之學。其弊有二。學必以自得爲貴。道必以博取爲務。學要自得。故不遵先儒成說。而硬鑿安排。向別處走。道務博取。故擇不精語不詳。指鐵爲金。認賊爲子。而不覺其駸駸然入於其中。朱子所謂或恐往遺之禽而反爲吾道之詬者。不幸而近之矣。於乎可勝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