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氏禮記集說補正

陳氏禮記集說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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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陳氏禮記集說補正卷三十五

          頭等侍衛納喇性德撰

   深衣

續衽鉤邊集說引楊氏曰鄭氏云續猶屬也衽在裳旁

者也屬連之不殊裳前後也鄭意葢言凡裳前三幅後

四幅既分前後則其旁兩幅分開而不相屬惟深衣裳

十二幅交裂裁之皆名為衽續衽謂屬連裳旁兩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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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裳之前後也又衣圖云既合縫又再覆縫方便於著

以合縫者為續衽覆縫為鉤邊

 竊案深衣制度惟續衽鉤邊其說不一吳臨川曰此

 言裳之旁際續猶屬也衽謂裳之旁際鉤謂覆而縫

 之邊謂其旁之無布幅處裳以六幅之布交觧裁之

 為十二片毎片一旁有布幅一旁無布幅將此兩旁

 相合縫之縫畢又将有布幅一旁覆掩無布幅一旁

 而重縫之謂聨屬裳之旁衽者必須鉤縫其所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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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邊也左右各六片依此法縫畢帷當背處二片皆有

 布幅則不須鉤邊但削幅而已朱氏曰邊謂邊縫也

 衽邊斜幅既無旁屬别裁白布而鉤之續之衽下若

 今之貼邊經曰續衽鉤邊正以鉤邊續於衽也後人

 不察至有無衽之衣或有衽亦加鉤邊則於袷領相

 妨身服不宜姑正之以俟知者馮氏謂腰間當縫處

 亦非也愚案吴氏之說與楊氏之說相發明朱氏則

 謂另裁白布鉤衽邊而續於衽下馮氏則謂腰間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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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縫處各持一說未審孰是更詳之

制十有二幅以應十有二月集說引楊氏說具詳於續

衽鉤邊之下

 竊案鄭氏以來皆謂深衣之裳以六幅分為十二幅

 故楊氏尚仍其誤不知記所謂制十有二幅以應十

 有二月者兼衣六幅裳六幅言非專指裳也葢深衣

 之裳毎幅裁為二片而顛倒縫之仍為一幅以其未

 裂而言則曰六幅以其既裂而言則曰十二片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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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裂而復縫言之則仍曰六幅非有十二幅也若如舊

 說則裳之幅應月而衣之幅獨不應月乎惟衣裳合

 為十二幅則衣六幅象六陽月裳六幅象六隂月而

 其義始偹此吳興敖氏臨川吳氏之說予更為申眀

 之

純袂縁純邊廣各寸半集說純衣之縁也袂縁縁袖口

也純邊縁襟旁及下也各廣寸半袷則廣二寸也吕氏

曰純袂縁純邊三事也謂袂口裳下衣裳邊皆純也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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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既夕禮

 竊案純謂縁之也如曲禮不純素不純采之純袂袖

 口也縁鄭氏作緆謂深衣下縁也士喪禮下注云在

 幅曰綼在下曰緆邊衣裳之側也純袂縁者縁袂與

 縁也純邊者縁衣裳之邊也吕氏說是

   投壺

司射奉中集說中者盛算之器或如鹿或如兕或如虎

或如閭閭如驢形一角而岐蹄或如皮樹皮樹亦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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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狀未聞皆刻木為之上有圓圈以盛算

 竊案集說但言中為盛算器詳其状而不及其義葢

 所以命為中者投中則取算計之故為中也

揖賔就筵集說西向揖賔以就投壺之席也賔主之席

皆南向

 竊案今俗投壺賔主相對古賔主席皆南向集說既

 言之而席之相去未言也鄭氏曰相去如射物孔氏

 曰物如射者所立之處物長三尺濶一尺二寸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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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西相去容一弓斯則賔主席相去之數也

設中集說取中以進而設之

 竊案此中設於何處也孔氏曰司射西階上取中稍

 進東靣而設中也此中亦設於西階上也

命弦者曰請奏貍首間若一集說司射命樂工奏詩章

以為投壺之節貍首詩篇名也今亡間若一者詩樂作

止所間䟽數之節均平如一也

 竊案樂工多人是何樂工也鄭氏曰弦鼓瑟者也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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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氏曰知鼔瑟者鄭約郷射禮用瑟也案下有魯鼓薛

 鼓節亦有鼔然以弦為重故特云命弦者也集說又

 言閒若一者詩樂作止䟽數之節均平如一其於投

 壺何當乎鄭氏曰投壺當以為志取節焉孔氏曰投

 壺者當聴之以為志取投合于樂節故須中間若一

 是也何集說所觧之踈乎

當飲者皆跪奉觴曰賜灌集說灌猶飲也謂蒙賜之飲

也服善而為尊敬之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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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竊案灌溉也猶物之蒙灌溉謙辭也

司射庭長及冠士立者皆屬賔黨樂人及使者童子皆

屬主黨集說石梁王氏曰司射至主黨二十四字與上

文薛令弟子若是者浮相屬今從之樂人國子之能為

樂者非作樂之瞽人也

 竊案此二十四字註䟽在後取半以下為投壺禮盡

 用之為射禮之下未嘗不可何故必欲移之蓋此記

 自主人奉使至請徹焉十節投壺之禮已畢後又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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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籌之數壺矢之制又記魯薛令弟子辭及撃鼔全

 半之節又記屬賔黨主黨之人所以補前正經之未

 及猶儀禮正經後之記也本不相連屬其不必移於

 薛令弟子之下明矣又樂人乃撃鼓與弦歌者也盖

 主人推主黨為之者今云國子之能為樂者而又屬

 之主黨豈卿大夫之子而能為樂者反不及于外來

 之冠士耶此則仍注䟽而誤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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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氏禮記集説補正卷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