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氏禮記集說補正
陳氏禮記集說補正
欽定四庫全書
陳氏禮記集說補正卷三十五
頭等侍衛納喇性德撰
深衣
續衽鉤邊集說引楊氏曰鄭氏云續猶屬也衽在裳旁
者也屬連之不殊裳前後也鄭意葢言凡裳前三幅後
四幅既分前後則其旁兩幅分開而不相屬惟深衣裳
十二幅交裂裁之皆名為衽續衽謂屬連裳旁兩幅不
殊裳之前後也又衣圖云既合縫又再覆縫方便於著
以合縫者為續衽覆縫為鉤邊
竊案深衣制度惟續衽鉤邊其說不一吳臨川曰此
言裳之旁際續猶屬也衽謂裳之旁際鉤謂覆而縫
之邊謂其旁之無布幅處裳以六幅之布交觧裁之
為十二片毎片一旁有布幅一旁無布幅將此兩旁
相合縫之縫畢又将有布幅一旁覆掩無布幅一旁
而重縫之謂聨屬裳之旁衽者必須鉤縫其所裁之
邊也左右各六片依此法縫畢帷當背處二片皆有
布幅則不須鉤邊但削幅而已朱氏曰邊謂邊縫也
衽邊斜幅既無旁屬别裁白布而鉤之續之衽下若
今之貼邊經曰續衽鉤邊正以鉤邊續於衽也後人
不察至有無衽之衣或有衽亦加鉤邊則於袷領相
妨身服不宜姑正之以俟知者馮氏謂腰間當縫處
亦非也愚案吴氏之說與楊氏之說相發明朱氏則
謂另裁白布鉤衽邊而續於衽下馮氏則謂腰間當
縫處各持一說未審孰是更詳之
制十有二幅以應十有二月集說引楊氏說具詳於續
衽鉤邊之下
竊案鄭氏以來皆謂深衣之裳以六幅分為十二幅
故楊氏尚仍其誤不知記所謂制十有二幅以應十
有二月者兼衣六幅裳六幅言非專指裳也葢深衣
之裳毎幅裁為二片而顛倒縫之仍為一幅以其未
裂而言則曰六幅以其既裂而言則曰十二片以其
裂而復縫言之則仍曰六幅非有十二幅也若如舊
說則裳之幅應月而衣之幅獨不應月乎惟衣裳合
為十二幅則衣六幅象六陽月裳六幅象六隂月而
其義始偹此吳興敖氏臨川吳氏之說予更為申眀
之
純袂縁純邊廣各寸半集說純衣之縁也袂縁縁袖口
也純邊縁襟旁及下也各廣寸半袷則廣二寸也吕氏
曰純袂縁純邊三事也謂袂口裳下衣裳邊皆純也亦
見既夕禮
竊案純謂縁之也如曲禮不純素不純采之純袂袖
口也縁鄭氏作緆謂深衣下縁也士喪禮下注云在
幅曰綼在下曰緆邊衣裳之側也純袂縁者縁袂與
縁也純邊者縁衣裳之邊也吕氏說是
投壺
司射奉中集說中者盛算之器或如鹿或如兕或如虎
或如閭閭如驢形一角而岐蹄或如皮樹皮樹亦獸名
其狀未聞皆刻木為之上有圓圈以盛算
竊案集說但言中為盛算器詳其状而不及其義葢
所以命為中者投中則取算計之故為中也
揖賔就筵集說西向揖賔以就投壺之席也賔主之席
皆南向
竊案今俗投壺賔主相對古賔主席皆南向集說既
言之而席之相去未言也鄭氏曰相去如射物孔氏
曰物如射者所立之處物長三尺濶一尺二寸兩物
東西相去容一弓斯則賔主席相去之數也
設中集說取中以進而設之
竊案此中設於何處也孔氏曰司射西階上取中稍
進東靣而設中也此中亦設於西階上也
命弦者曰請奏貍首間若一集說司射命樂工奏詩章
以為投壺之節貍首詩篇名也今亡間若一者詩樂作
止所間䟽數之節均平如一也
竊案樂工多人是何樂工也鄭氏曰弦鼓瑟者也孔
氏曰知鼔瑟者鄭約郷射禮用瑟也案下有魯鼓薛
鼓節亦有鼔然以弦為重故特云命弦者也集說又
言閒若一者詩樂作止䟽數之節均平如一其於投
壺何當乎鄭氏曰投壺當以為志取節焉孔氏曰投
壺者當聴之以為志取投合于樂節故須中間若一
是也何集說所觧之踈乎
當飲者皆跪奉觴曰賜灌集說灌猶飲也謂蒙賜之飲
也服善而為尊敬之辭也
竊案灌溉也猶物之蒙灌溉謙辭也
司射庭長及冠士立者皆屬賔黨樂人及使者童子皆
屬主黨集說石梁王氏曰司射至主黨二十四字與上
文薛令弟子若是者浮相屬今從之樂人國子之能為
樂者非作樂之瞽人也
竊案此二十四字註䟽在後取半以下為投壺禮盡
用之為射禮之下未嘗不可何故必欲移之蓋此記
自主人奉使至請徹焉十節投壺之禮已畢後又記
算籌之數壺矢之制又記魯薛令弟子辭及撃鼔全
半之節又記屬賔黨主黨之人所以補前正經之未
及猶儀禮正經後之記也本不相連屬其不必移於
薛令弟子之下明矣又樂人乃撃鼓與弦歌者也盖
主人推主黨為之者今云國子之能為樂者而又屬
之主黨豈卿大夫之子而能為樂者反不及于外來
之冠士耶此則仍注䟽而誤者也
陳氏禮記集説補正卷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