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通典
欽定四庫全書
通典卷第八十八
唐 京 兆 杜 佑 君 卿 纂
禮四十八 凶十
五服年月降殺之一
斬縗三年
周制子為父父至尊也諸侯為天子天子至尊也○晉
尚書問天子崩今臺書令史以上為皆服斬縗之服不
博士卞㩁應琳議禮命士以上皆服斬臺書令史列職
天朝皆應服斬又問天子崩今司州及河南郡吏出入
導從應易服制不㩁又答禮庶人在官者服齊縗三月
又近臣服斬導從出入皆應服又問從服随君輕重今
司𨽻服斬下吏服齊為合禮意不㩁又答凡從君服皆
降一等今之牧守皆古諸侯以禮相况輕重宜矣又問
禮義服不從今司𨽻為君斬縗義服也下吏為從不每
降一等當為君喪其親者耳古今行事復如何又答禮
庶人為國君齊縗今則不服然吏若都官從事有職司
於喪庭者故宜依庶人在官義耳義服不從謂近臣服
君斬服之依降一等者之差耳前稱導從指謂近臣不
謂吏也
周制臣為君君至尊也(馬融曰君一國所尊也故曰至/尊也斬縗三年子為父本周制)
(自後歴代更有議論逐件更標臣為君亦三年若同/入前科恐非分明所以重言周制以顯之他皆類此)公
士大夫之衆臣為君(士卿士公卿大夫厭於天子/諸侯故降其衆臣布帶繩履)公卿
大夫室老士貴臣也其餘皆衆臣也君有采地者皆曰
君也衆臣杖不以即位近臣君服斯服矣(室老家相也/士邑宰也近)
(臣閽寺之屬君嗣君也斯此/也近臣從君喪服無所降也)○魏尚書左丞王煚(右鼎/反)
除陳相未到國而王薨議者或以為宜齊縗或以為宜
無服王肅云王國相本王之丞相按漢景帝時貶為相
成帝時使理人王則國家所以封王相則國家使為王
臣但王不與理人之事耳而云相專為理人不純臣於
王非其義也今煚至許昌而聞王薨姓名未通恩紀未
交君臣未禮不責人之所不能於義未正服君臣之服
傳曰策名委質貳乃辟也若夫未策名未委質不可以
純君臣之義也禮婦人入門未三月廟見死猶歸葬於
其黨不得以六禮既備又以入室遂成其婦禮也則臣
之未委質者亦不得備其臣禮也曾子問曰娶女有吉
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壻齊縗而弔既葬而除之夫
死亦如之各以其服如服斬縗斬縗而弔之既葬而除
之也今煚為王相未入國而王薨義與女未入門夫死
同則煚宜服斬縗既葬而除之此禮之明文也禮曰與
諸侯為親者服斬雖有親為臣則服斬縗也臣為其君
服之或曰宜齊縗不亦逺於禮乎詔如肅議司空陳羣
議諸王相國不應為國王服斬縗古今異制損益不同
古者諸侯專國子人至漢初患諸王子强暴奪之權食
租而已乃選賢能代王居國相王為善否則彈紏國家
置王以下之吏非陪臣之謂也禮記雖有與諸侯為親
服斬者葢謂異於國臣與有親於王斬耳雖陪臣不親
猶不為服豈專帝臣而為藩王服斬未有實不為臣而
名稱臣若欲假虛名以優王者欲崇君臣而復紏其罪
名實既錯君臣義乖遺禮失敎難以為典近防輔小吏
尚不稱臣况剖符帝臣而稱臣妾於藩王若使正名為
王臣則上書當稱陪臣既王正臣不可不服則不宜還
紏王罪若不稱陪臣俱言臣者此為王與天子同臣也
詔曰若正名實司空議是也且謂之國相而不稱臣制
服則亦名實有錯若去相之號除國之名則傷親親之
恩也宜釋輕從重以彰優崇之大義也䘮葬令云王及
郡公侯之國者薨其國相官屬長史及内史下令長丞
尉皆服斬縗居倚廬妃夫人服齊縗朝晡詣䘮庭臨以
䘮服視事葬訖除服其非國下令長丞尉及不之國者
相内史及令長丞尉其相内史吏皆素服三日哭臨其
雖非近官而親在䘮庭執事者亦宜制服其相内史及
以列侯為吏令長者無服皆發哀三日○晉惠帝元康
中秦王薨秦國郎中令始平李含因王葬訖除服被貶
御史中丞傅咸表云秦王薨含悲慟之哀感於人心含
俯就王制如令除服葬後十七日乃親中正職時議謂
之背戚居榮奪其中正而復閡於天子之䘮既葬而除
便云天朝殊尊援以為准非所宜言若王者之䘮既葬
不除藩國之䘮既葬而除藩國欲同不除乃當云天朝
殊尊援以為准非所宜言耳天朝釋乎上而欲藩國服
乎下此謂藩國之義崇而天朝之禮薄未喻此㫖又云
諸公皆終喪禮寧盡乃叙明䘮制宜崇務在敦重也夫
寧盡乃叙以其哀慟異於天朝制使終䘮未見斯文國
制既葬而除既除而祔爰自漢魏迄乎聖晉皆所共行
文皇帝升遐武帝崩殂陛下毁頓率土臣妾無攀慕遂
服之心實以國制不可而逾天王之䘮釋於上藩國之
心獨遂於下甚不可安復秦王無後含應為主既使含
應為䘮主於今之制既葬應除而祔則應吉服以祭因
曰王未有廟主無所遷不應除服秦王始封無所連祔
靈主所居即便為廟不問制云何而以無廟為必貶含
也今按放勲之殂四海遏密八音至於三載太宗之崩
曾不數旬釋然即吉引古繩今闔代皆應有貶但李含
不應除服今也無貶王制故也前以含有王䘮上請差
代尚書勑王葬日在近葬訖含應攝職不聼差代葬訖
含猶躊躇不時攝職司徒屢摘罰訪問以催含含乃視
事含承天臺之勑逼司徒之符然後攝職含之適職随
而繫之此為臺勑府符陷含於惡也若謂臺勑府符為
傷敎義則當據正不正符勑而含是貶含之困躓何足
惜乎國制不可偏耳又含自以隴西之人雖戸屬始平
非所綜悉初見使為中正反覆言之司徒説非始國人
不宜為中正後為郎中令自以選官引臺府為比不應
為中正讓常山太守蘇紹辭㫖懇切形於文墨含之固
讓乃在王未薨之前中正龎騰便割含品臣見含為騰
所侮不勝其憤謹表以聞乞朝廷以時博議無令騰得
濫行刀尺咸又言臣以國之大制不可而偏秦國郎中
令李含承尚書之勑奉䘮服之命既葬除服而中正龎
騰無所據仗貶含品三等謂此未值漢魏以來施行之
制具以表聞未嘗朝廷當云何騰等之論以秦王無後
前又有詔以此謂含不應除服愚謂諸侯之制不得異
於天朝就秦王有嗣於制亦自應除且秦王無後乃前
有詔朝野莫不聞知而尚書下勑葬訖含自應攝職不
應差代尋舉為臺郎又司徒摘罰訪問催含攝職如此
臺府亦皆謂含既葬應除也相是純臣羣臣之首奏令
釋服亦無餘疑至於含除便獨為罪竊謂有負於情臣
之在事小大欲盡使在優崇况國之大制當垂將來心
所不安而不敷寫謹重以聞乞中書見諾猶百慮當一
得也
周制父為長子(不言嫡子者通上下/也亦言立嫡以長也)正體在乎上又將
所傳重也庶子不得為長子三年不繼祖也(鄭𤣥云此/言為父後)
(者然後為長子三年重其當先祖之正體又以其將代/已為宗廟主也庶子者為父後者之弟也言庶者逺别)
(之也小記曰不繼祖與禰此但言祖容祖禰共廟焉融/曰體者嫡嫡相承也正謂體在長子之上上正於高祖)
(體重其正故服三年庶子賤為長子服其不得随父服/三年故言不繼祖也雷次宗曰父子一體也而長嫡獨)
(正故曰體既為正體又將傳重兼有二義乃加其服/自非親正兼之情體俱盡豈可凌天地混尊親也)○
漢戴聖聞人通漢皆以為父為長子斬者以其為五代
之嫡也馬融注䘮服經用之鄭𤣥注小記則以為已身
繼禰便得為長子斬自後諸儒皆用鄭説(譙周五經然/否曰小記曰)
(庶子不為長子斬不繼祖與禰也此但别庶子而不言/不繼祖者謂庶子身不繼禰故其長子為不繼祖合而)
(言之也劉智釋/疑亦同此義)○晉虞喜廣林難譙周曰禮文三發二
言繼祖一言連禰如但繼禰則應三年何縁須祖煩而
失要合子於父舎徑就迂非事實也然則繼祖者必繼
禰繼禰者不必繼祖今連禰於祖以已繼之是繼祖者
得三年繼禰者不得也至於連禰於祖以别高祖之祖
故因禰以繼祖别嫌也○宋庾蔚之云按禮鄭注曰用
恩則父重用義則祖重父之與祖各有一重之義故聖
人制禮服祖以至親之服而傳同謂之至尊也已承二
重之後而長子正體於上將傳宗廟之重然後可報之
以斬故傳記皆據祖而言也若繼禰便得為長子斬則
不應云不繼祖喪服傳及大傳皆云不繼祖以明庶子
雖繼禰而不繼祖則不服長子斬也賀氏要記云庶子
父雖殁猶不為長子三年以已不繼祖也是亦明已身
繼祖乃得為長子斬也既義由於繼祖則不必須云及
禰或者疑祖之言是道庶子之長故此記特言不繼祖
與禰以明據庶子言之也
孫為祖持重議
周制為人後者三年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馬融曰受/人宗廟之)
(重故三年雷次宗曰但言為人後者文似不足下章有/為人後者為其父母當言為人後者為所後之父今闕)
(此五字以所後者或為祖父或為高曾繁文不可/不備設言一以包二則凡諸所後皆備於其中也)何如
而可為之後同宗則可為之後何如而可以為人後支
子可也為所後者祖父母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
子(若子者為所為後/之親如親子也)○晉侍中庾純云古者所以重宗
諸侯代爵(代國諱改/焉下同)士大夫代禄防其爭競故明其宗
今無國土代禄者防無所施又古之嫡孫雖在仕位無
代禄之士猶承祖考家業上供祭祀下正子孫旁理昆
弟叙親合族是以宗人男女長㓜皆為之服齊縗今則
不然諸侯無爵邑者嫡之子卒則其次長攝家主祭嫡
孫以長㓜齒無復殊制也又未聞今代為宗子服齊縗
者然則嫡孫於古則有殊制於今則無異等今王侯有
爵土者其所防與古無異重嫡之制不得不同至於大
夫以下既與古禮異矣吉不統家凶則統喪考之情理
俱亦有違按律無嫡孫先諸父承財之文宜無承重之
制劉智以為此説非從古制也魏晉二代亦自行之劉
寳以為孫為祖不三年喪服云孫為祖周按小記為祖
後者為祖母三年二文不同何以為正答曰經無孫為
祖三年之文小記所云為祖母三年自謂無後養人子
以為孫者耳喪服云為人後者三年為人後者或為子
或為孫故經但稱為人後不列所後者名所以通人無
貴賤為人後者用此禮也若荀太尉無子養兄孫以為
孫是小記所謂為祖後者也夫人情不殊祖所養孫猶
子而孫奉祖猶父故聖人稱情以定制為人後者無復
父祖之差同三年也喪服傳父卒然後為祖後者斬此
謂嫡孫為祖䘮主當服斬不解傳意小記與傳但觧經
意耳傳稱者此祖後謂父之長子祖之嫡孫也以上厭
於父父亡然後乃下為長子斬非孫上為祖斬也王敞
難劉寳曰喪服小記祖父卒為祖母後者三年此謂孫
為祖後者喪服父亡為母三年言為祖母三年祖父三
年可知也為人後者以當收族而嚴宗廟也必以同宗
支子擇其昭穆之倫而立之不得高祖無子而立𤣥孫
之序嚴宗廟者亦可以在繼養使鬼神有所享也按士
二廟若立𤣥孫則所嚴之祖不及曾高而祖禰無鬼將
何所饗乎荀太尉秩尊其統宜逺親廟有四孫之所得
祭高祖也則於太尉為祖子所得祭高祖也今立孫但
得祭祖而使曽祖不食是則先人將恐於為厲故知非
立後之道也又臣從君服每降一等喪服為君之祖服
用制君服三年明之也若如論意謂小記所言是為長
子服者又當言父卒然後為子三年不得言祖父卒而
為祖母後者三年又養人子為已孫與已自有孫豈異
哉國子博士吳商答劉寳議曰按禮貴嫡重正統所尊
祖禰繼代之正也夫受重者不得以輕服服是以孫及
曾𤣥其為後者皆服三年受重故也且絶屬之宗來為
人後者服之如今嫡孫為後而欲使為祖服周與衆孫
無異既非受重之義豈合聖人稱情之制耶且孫為祖
正服周祖為孫正服九月嫡孫為後則祖為加服周孫
亦當加祖三年此經之明據也今欲使祖以嫡加孫孫
以庶服報祖豈經意耶又欲使絶屬之孫同於嫡孫豈
合人情成洽論云使嫡孫傳重不服斬也夫服以三年
為至重故以至尊至親者處之自此以往上下降殺一
等經之例也服父三年服祖宜周而傳云父卒為祖後
者服斬為嫡孫者依此為制若其必然越於常例後祖
服異禮之重事宜見斬縗之經不應闕而不記也且子
為父三年父為長子亦三年若嫡孫為祖如子則祖為
嫡孫亦當如父為長子不得為之周也吳商曰凡人為
後者尚如父今孫為祖後而欲使為祖周與衆孫無異
豈是為後之謂乎且祖為孫正服九月今嫡孫為後祖
加之周孫亦加祖三年經之明義也今使祖加孫服而
孫不加祖服豈經義哉且經云臣為君祖父母服周從
服例降一等則君為祖服斬矣此非經義邪何竟闕而
不記也論又云孫為祖如子為父則祖為孫亦當如父
為長子者且孫為後加一等服三年祖亦加孫一等服
周如論之意欲使祖加孫二等而孫加祖一等此豈經
例而云傳不通乎○試評曰庾純云古者重宗防其爭
競今無所施矣又云律無嫡孫先諸父承財之文宜無
承重之制也劉寳亦云經無為祖三年之文王敞難曰
小記云祖父卒而為祖母後者三年則為祖父三年可
知也博士吳啇云禮貴嫡重正其為後者皆服三年夫
人倫之道有本焉重本所以重正也重正所以明尊祖
也尊祖所以統宗廟也豈獨爭競之防乎是以宗絶而
繼之使其正宗百代不失也其繼宗者是曰受重受重
者必以尊服服之若不三年豈為尊重正祖者耶傳曰
為人後者同宗支子可也下云為嫡孫言不敢降其正
也是乃宗絶則嫡孫無孫則支子承重其所承重皆三
年也而議者或云嫡子卒不以孫繼以其次長攝主祭
者則昭穆亂矣又云今代無孫為祖三年之文吉不統
家凶則統喪禮有違也者是時失之非無其義也又云
傳言父卒然後為祖後者斬是父亡乃下為長子斬非
孫上為祖斬也者亦非義也何者凡孫父在不得為祖
斬父亡則為祖斬傳曰有嫡子者無嫡孫其文甚明而
云下為長子斬者則經不但言為祖後者斬矣成洽云
若嫡孫為祖如父三年則祖亦為孫如長子三年也且
祖重嫡孫服加一等孫承重而服祖不加是為報服何
乃孫卑反厭祖尊非禮意也以情求理博士吳商議之
當矣
孫為庶祖持重
晉劉智釋疑問者曰禮孫為祖後三年者以其當正統
也庶子之長孫既不繼曾高祖此孫為庶祖承重三年
不答曰繼祖者不唯謂大宗也按喪服傳與小記皆云
庶子不為長子三年不繼祖與禰也兩舉之者明父之
重長子以其當為禰後也其所繼者於父則禰於子則
祖也父以已當繼祖故重其服則孫為祖後者不得輕
也然則孫為祖後皆三年矣且甲衆子也生乙乙生丙
而乙先卒丙為長子孫而後甲甲亡丙為甲三年則甲
是庶子無嫡可傳若不三年則丙為乙之嫡子而闕父
卒為祖後之義也博士杜琬云曾祖是庶而祖父是嫡
又是嫡孫矣若庶祖無嫡可傳則非正體乎上𫝊重之
義也既無大夫士之位無嫡統之重孫為庶人父雖亡
而有諸父其孫生不主養祭非所及而所攝一家之重
居諸父之右祖無重可𫝊而孫以重自居為父長子而
以嫡孫繼祖推情處禮於義為乖凡祖是庶而父為長
宜服齊縗王敞議曰凡所重明是先祖之體葢非爵土
財計之謂至於庶子之子為繼禰之宗則得為其子三
年矣父尊其禰而子替祖服不貴正體而必云爵土忽
其敬宗而重其財計承財計則為之服斬縗無産業則
廢三年此非義矣又經有為君之祖服周是為臣從君
服從服例降一等此則君為祖三年矣既為君而有父
祖之喪謂父祖並有廢疾不得受國而已受位於曾祖
者也祖不受國無重可傳而猶三年斯葢正統貴體之
義不必以爵土傳已也體存則就養無方亡則庶子不
祭所以逹孝明宗吉凶異制故知生不主養者無害死
掌其祀也而云祭非所及乖乎周孔之意爾人無祖矣
束晢議曰經云臣服君之祖周此君為祖三年也是祖
有廢疾不襲統也然則無爵可傳身不主祭與庶子何
異而孫猶服斬義例昭然大宗之弟皆稱祖立廟而自
為其子孫所奉即所謂小宗之緒主其祖父之祀豈可
自同衆孫不服三年哉○宋庾蔚之謂祖庶父嫡已承
父統而不謂之繼祖則祖誰當祭之所謂繼是承其後
為之祭故云傳重而服之斬若杜琬所言祖父俱嫡乃
是繼曾祖耳祖雖非嫡而是已之所承執祭傳統豈得
不以重服服之乎已服祖以斬故祖亦服已以周長子
之服義則不同要須已身承祖禰之正乃得為長子斬
按小記云庶子不為長子斬不繼祖與禰是明庶子不
繼祖禰故不得為長子斬非據子之身若據長子身不
得云不繼禰也必須身承祖禰之正乃得服長子斬者
以尊加卑異於卑加尊也劉智分此不繼祖與禰之言
以為庶子不繼禰故其長子不繼祖書記未有此連言
之比且庶子不繼禰其子居然不繼祖矣
嫡孫亡無後次孫為祖持重議
晉萬蔣問范宣嫡孫亡無後次子之後可得傳祖重不
宣答曰禮為祖後者三年不言嫡庶則通之矣無後猶
取繼况見有孫而不承之邪庶孫之異於嫡者但父不
為之三年祖不為之周而孫服父祖不得殊也
嫡孫持重在喪而亡次孫代之議
晉或人問徐邈嫡孫承重在喪中亡其從弟已孤又未
有子姪相繼疑於祭祀邈答今見有諸孫而祖無後甚
非禮意禮宗子在外則庶子攝祭可依此使一孫攝主
攝主則本服如故禮大功者主人之喪猶為之練祥再
祭况諸孫耶若周既除當以素服臨祭依心喪以終三
年○宋江氏問甲兒先亡甲後亡甲嫡孫傳重未及中
祥嫡孫又亡有次孫今當應服三年不何承天答曰甲
既有孫不得無服三年者謂次孫宜持重也但次孫先
以制齊縗今得便易服當須中祥乃服練居堊室耳昔
有問范宣云人有二兒大兒無子小兒有子疑於傳重
宣答小兒之子應服三年亦粗可依裴松之答何承天
書云禮嫡不傳重傳重非嫡皆不加服明嫡不可二也
范宣所云次孫本無三年之道若應為服後次孫宜為
喪主終竟三年而不得服三年之服也何承天與司馬
操書論其事操云有孫見存而以踈親為後則不通既
不得立踈豈可遂無持重者此孫豈不得服三年邪嫡
不傳重傳重非嫡自施於親服卑無闗孫為祖也按庾
蔚之謂嫡孫亡無為後者今祖有衆孫不可傳重無主
次子之子居然為持重范宣議是也嫡孫已服祖三年
未竟而亡此重議已立正是不得卒其服耳猶父為嫡
居喪而亡孫不傳重也次孫攝祭如徐邈所答何承天
司馬操並云接服三年未見其據
周制妻為夫夫至尊也(馬融曰婦人以夫為天故曰至/尊王肅曰言夫則可知舉妻者)
(殊妾之文也孔倫曰以父服服之故曰至尊/雷次宗曰言妻以明其齊所以得稱夫也)妾為君君
至尊也(馬融曰妾賤事夫如君故至尊也鄭𤣥曰不得/體之加尊焉雖士亦然陳銓曰降於女君故不)
(敢稱夫稱為君者同於人臣也雷次/宗曰言妾以見其接所以乃稱君也)女子子在室為父
(女子子者女子也别於男/子也言在室闗已許嫁也)子嫁反在父之室為父三年
(馬融曰為犯七出還在父母之家鄭𤣥云謂遭喪而出/者始服齊縗周出而虞則受以三年之喪受既虞而出)
(則小祥亦如之既除而出則已女行於大夫以上曰嫁/行於士庶人曰適人王肅曰嫌已嫁而反與在室不同)
(故明之遭喪未練而出則三年既練而出則己未練而/出則周既練而出則遂之雷次宗曰不言女子子上女)
(子也復言子者欲見其/外義以盡子道復𢎞也)
通典卷第八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