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通典
欽定四庫全書
通典卷一百六十八
唐 京 兆 杜 佑 君 卿 纂
刑六
肉刑議(漢/) (後漢/) (魏/) (晉/) (東晉/)
漢文帝十三年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逮繫長安當刑
其女緹縈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廉平今坐法當
刑妾痛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屬聯也/之欲反)雖欲改
過自新其道無繇妾願没入為官婢贖父刑罪天子悲
憐其意遂下令曰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
為戮而人弗犯今法有肉刑三(黥劓二左/右趾一)而姦不止吾
甚自媿夫訓道不純愚人䧟焉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
母今刑者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息生/也)或欲改行為
善而道無繇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丞相張
蒼御史大夫馮敬奏議定律令諸髠者完為城旦舂當
黥者髠鉗為城旦舂當劓者笞三百當斬左趾者笞五
百(具刑制/上篇)○班固曰善乎孫卿之論曰時俗之為説者
以為治古無肉刑(治古為上古/至治之時)有象刑墨黥之屬菲履
赭衣而不純(菲草履也純縁也衣不加縁示/有耻也菲扶味反純之允反)是不然矣
以為治古則人莫觸罪邪豈獨無肉刑哉亦不待象刑
矣(人不犯法則/象刑無所施)以為人或觸罪戾而直輕其刑是殺人
不死而傷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輕人無所畏亂
莫大焉凡制刑之本將以禁暴惡以懲其末也(懲止/也)殺
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是惠暴而寛惡也故象刑非生
於治古方起於亂今也(古無象刑也所以有象刑之言/者近起今人惡刑之重故逺推)
(治古之聖君但以象/刑而天下自理也)凡爵列官職賞慶刑罰皆以類相
從者也一物失稱亂之端也(稱宜/也)德不稱位能不稱官
賞不當功刑不當罪不祥莫大焉夫征暴誅悖治之威
也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未有知其所由
來者也故治則刑重亂則刑輕(代所以治者乃刑重也/所以亂者乃刑輕也)
犯治之罪固重犯亂之罪固輕也書云刑罰世輕世重
此之謂也(周書甫刑之辭也刑/罰輕重各隨其時)所謂象刑惟明者言象
天道而作刑(虞書益稷曰咎繇方祗厥叙方施象刑/惟明言敬其次序施用刑法皆明白也)又
安有菲履赭衣者哉孫卿之言既然又因俗説而論之
曰禹承堯舜之後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湯武順而行之
者以俗薄於唐虞故也今漢承衰周暴秦極弊之流俗
已薄於三代而行堯舜之制是猶以鞿而御駻突(鞿覊/也以)
(繩縳馬曰鞿駻突惡/馬也馬絡頭曰覊)違救時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
以全民也今去髠鉗一等轉而入於大辟以死罔民失
本惠矣(罔謂/羅網)故死者歳以萬數刑重之所致也至乎穿
窬之盜忿怒傷人男女滛佚(逸/同)吏為姦贜若此之惡髠
鉗之罰又不足以懲也故刑者歳十數萬民既不畏又
曾不耻刑輕之所生也故俗之能吏公以殺盜為威專
殺者勝任奉法者不治亂名傷制不可勝條是以罔宻
而姦不塞刑蕃而人愈嫚(塞止也蕃多也音/扶元反嫚與慢同)必世而未
仁百年而不勝殘誠以禮樂闕而刑不正也然則惟思
所以清源正本之意刪定律令𧃊(音/撰)二百章以應大辟
其餘罪次於古當生今獨死者皆可募行肉刑(欲死邪/欲腐邪)
及傷人與盜吏受賕枉法男女滛亂皆復古刑為三千
章詆欺文致微細之法悉蠲除(詆毁誣也/丁禮反)如此則刑可
畏而禁易避吏不專殺法無二門輕重當罪民命得全
合刑罪之中殷天人之和(殷亦/中也)順稽古之制成時雍之
化矣○後漢獻帝之時天下既亂刑法不足以懲罪於
是名儒大才崔實鄭𤣥陳紀之徒咸以為宜復肉刑及
曹公下令荀彧博訪百官欲復申之少府孔融議以為
古者俗龎善否區别吏端刑清政無過失百姓有罪皆
自取之末代凌遲風化壊亂政撓其俗法害其教故曰
上失其道民散久矣而欲繩之以古刑投之以殘棄非
所謂以時消息者也紂斮朝涉之脛天下謂之無道九
牧之地千八百君若各刖一人是天下常有千八百紂
也求俗休和弗可得已且被刑之人慮不全生志在必
死類多趨惡莫復歸正夙沙亂齊伊戾禍宋趙高英布
為世大患不能止人不為非也適足絶人還為善耳雖
忠如鬻拳信如卞和智如孫臏寃如巷伯才如史遷達
如子政一罹刀鋸沒世不齒是太甲之思庸穆公之覇
秦南睢之骨立衛武之初筵陳湯之都頼魏尚之守邊
無所復施也漢開改惡之路凡為此故明德之君逺度
深惟棄短就長不茍革其政者也朝廷善之卒不改焉
○魏武秉漢政下令又欲復肉刑御史中丞陳羣深陳
其便相國鍾繇亦賛成之王循等不同其議魏武亦難
以藩國改漢朝之制遂不行至齊王芳正始中征西將
軍夏侯𤣥河南尹李勝又議肉刑竟不能決夏侯太初
著論曰夫天地之性人物之道豈自然當有犯何荀班
論曰治則刑重亂則刑輕又曰殺人者刑是百王之所
同也夫死刑者殺妖逆也傷人者不改是亦妖逆之類
也如其可改則無取於肉刑也如亡死刑過制生刑易
犯罪次於古當生今獨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傷與盜
吏受贜枉法男女滛亂死者皆復古刑斯罔之於死則
䧟之肉刑矣舍死折骸又何辜邪猶稱以滿堂聚飲而
有一人向隅而泣者則一堂為之不樂此亦願理其平
而必以肉刑施之是仁於當殺而忍於斷割懼於易死
而安於為暴哀泣奚由而息堂上焉得㤗邪仲尼曰既
富且敎又曰茍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何用斷截乎下
愚不移以惡自終所謂剪妖也若饑寒流溝壑雖大辟
不能制也而况肉刑哉赭衣滿道有鼻者醜終無益矣
李勝曰且肉刑之作乃自上古書載五刑有服又曰天
討有罪而五刑五用哉割劓之屬也周官之制亦著五
刑歴三代經至治周公行之孔子不議也今諸議者惟
以斷截為虐豈不輕於死亡邪云妖逆是剪以除大災
此明主治世之不能無也夫殺之與刑皆非天地自然
之理不得已而用之也傷人者不改則刖劓何以改之
何為疾其不改便當䧟之於死地乎妖逆者懲之而已
豈必除之邪刑一人而戒千萬人何取一人之能改哉
盜斷其足滛而宫之雖欲不改復安所施而全其命懲
其心何傷於大德今有弱子罪當大辟問其慈父必請
其肉刑代之矣慈父猶施之於弱子况君加之百姓哉
且蝮蛇螫手則壯士斷其腕系蹄在足則猛獸絶其蹯
(扶元/反)蓋毁支而全生也夫一人哀泣一堂為之不樂此
言殺戮者之不當也何事於肉刑之間哉赭衣滿道有
鼻者醜此時也長城之役死者相繼六經之儒填谷滿
坑何恤於鼻之好醜乎此吾子故猶哀刑而不悼死也
夏侯答曰聖賢之治世也能使民遷善而自新故易曰
小懲而大戒䧟夫死者不戒者也能懲戒則無刻截刻
截則不得反善矣李又曰易曰屨校滅趾無咎仲尼觧
曰小懲而大戒此小人之福也滅趾謂去足為小人懲
明矣夏侯答曰暴之取死此自然也傷人不改縱暴滋
多殺之可也傷人而能改悔則豈須肉刑而後止哉殺
人以除暴自然理也斷截之政末流之所云耳孔少府
曰殺人無所斫人有小瘡故刖趾不可以報施而髠不
足以償傷傷人一寸而斷其支體為罰已重不厭衆心
也李又曰暴之取死亦有由來非自然也傷人不改亦
治道未洽而輕刑不足以大戒若刑之與殺俱非自然
而刑輕於殺何云殘酷哉夫刖趾不可報施誠然髠輸
固不足以償傷傷人一寸而斷其支體為罪已重夷人
之靣截其手足其以髠輸償之不亦輕乎但慮其重不
惟其輕不其偏哉孔氏之論恐未足為雅論也(凡往復/十六文)
(多不/載)丁謐又論曰堯典曰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
刑扑作教刑金作贖刑𤯝災肆赦怙終賊刑咎繇曰天
討有罪五刑五用哉吕刑曰昔蚩尤惟始作亂延及于
平民罔不㓂賊鴟義姦宄宼攘矯䖍苗民弗用靈惟作
五虐之刑曰法殺戮無辜爰始滛為劓刵椓黥按此肉
刑在於蚩尤之代而堯舜以流放代之故黥劓之文不
載唐虞之籍而五刑之數亦不具於聖人之㫖也禹承
舜禪與堯同治必不釋二聖而逺則兇頑固可知矣湯
武之王獨將奚取於吕侯故叔向云三辟之興皆叔世
也此則近君子有徵之言矣○晉武帝初廷尉劉頌上
言曰臣昔上行肉刑竊以為議者徇孝文之小仁而輕
違聖王之典刑未詳之甚莫過於此今死刑重故非命
者衆生刑輕故罪不禁姦所以然者肉刑不用之所致
也今為徒者類性元惡不軌之族也去家懸逺作役山
谷饑寒切身志不聊生雖有廉士介者茍慮不首死則
皆為盜賊豈况本性姦頑無頼之徒乎又今徒富者輸
財計日歸家乃無役之人也貧者起於姦盜又不制之
虜也不刑則罪無所禁不制則羣惡横肆為法若此道
不盡善也古者用刑以止刑今反於此諸重犯亡者髮
過三寸輒重髠之此以刑生刑也加作一嵗此以徒生
徒也亡者積多繫囚猥畜議者曰囚不可不赦從而赦
之此為刑不制罪法不勝姦下知法之不勝相聚而謀
為不軌月異而歲不同故自頃年以來姦惡陵暴所在
充斥議者不深思此故而曰肉刑於名忤聽忤聼孰與
賊盜不禁聖王之制肉刑逺有深理其事可得而言非
徒懲其畏剥割之痛而不為也乃去其為惡之具使夫
姦人無用復肆其志止姦絶本理之盡也亡者刖足無
所用復亡盜者截手無所用復盜滛者割其勢理亦如
之除惡塞源莫善於此非徒然也此等已刑之後便各
歸家父母妻子共相養恤不流離於道路有今之困瘡
愈可役上准古制隨宜業作雖已刑殘不為虚棄而所
患都塞又生育繁阜之道自若也今宜取死刑之限輕
及三犯逃亡滛盜悉以肉刑代之其三歲刑以下已自
杖罰遣又宜制其罰數使有常限不得減此其有宜重
者又任之官長應四五嵗刑者皆髠笞笞至一百稍行
使各有差悉不復居作然後刑不復生刑徒不復生徒
而殘體為戮終身作戒人見其痛畏而不犯必數倍於
今且為惡者隨發被刑去其為惡之具此為已刑者皆
非良士也豈與全其為姦之手足而蹴居必死之窮地
同哉而猶曰肉刑不可用臣竊以為不識時務之甚也
周禮三赦三宥施於老㓜悼耄黔黎不屬逮者此非為
惡之所出故刑法逆舎而宥之至於自非此族犯罪則
必刑而無赦此政之理也暨至後代以時險多難因赦
解結權而行之又不以寛罪人也而今恒以罪積獄繁
赦以散之是以赦愈數而獄愈塞如此不已將至不勝
原其所由肉刑不用之故也今行肉刑非徒不積且為
惡無具則姦息去此二端獄不得繁故無取於數赦於
政體勝矣疏上不見省○東晉元帝即位廷尉衞展上
言古者肉刑事經前聖漢文除之加增大辟今人户凋
荒百不遺一而刑法峻重非句踐養胎之義也詔内外
通議於是王導等議以肉刑之典由來尚矣肇自古先
以及三代聖哲明王所未曾改也豈是漢文常主所能
易者乎時蕭曹已没絳灌之徒不能正其義逮班固深
論其事以為外張輕刑之名内實殺人又死刑太重生
刑太輕生刑縱於上死刑怨於下輕重不當故刑政不
中也且原先王之造刑也非以過怒也非以殘人也所
以救姦所以當罪今盜者竊人之財滛者好人之色亡
者避叛之役皆無殺害也刖之以刑刑之則止而加之
斬戮戮過其罪死不可生縱虐於此嵗以巨計此乃仁
人君子所不忍聞而况行之於政乎或者乃曰死猶不
可懲而况於刑然甿者冥也其至愚矣雖加斬戮忽為
灰土死事日往生欲日存末以為改若刑諸市朝朝夕
鑒戒刑者思為惡之永痛惡者覩殘刖之長廢故足懼
也然後知先王之輕刑以御物明誡以懲愚其理逺矣
尚書令刁恊等議以今中興崇祚大命惟新誠宜設肉
刑寛法以育人然懼羣小愚蔽習玩所見而忽異聞或
未能咸服愚謂行刑之時先明申法令樂刑者刖甘死
者殺則心服矣古典刑不上大夫今士人有犯者謂宜
如舊不在刑例則進退為允尚書周顗等議以為復肉
刑以代死是誠帝王之至德哀矜之𢎞覆然竊以為刑
罰之輕重隨時而作時人少罪而易威則從而寛之時
人多罪而難威則宜死刑而濟之肉刑平代所應立非
救弊之宜也方今聖化草創人有餘姦習惡之徒為非
未已截頭絞頸尚不能禁而乃更斷足劓鼻輕其刑罰
使欲為惡者輕犯官刑䧟罪更衆是為輕其刑誘人於
罪殘其身以加楚毒也昔之畏死刑以為善人者今皆
犯輕刑而殘其身畏重之常人反為犯輕而致困此何
異斷刖常人以為㤙仁也恐受刑轉廣而為非者日多
踊貴屨賤有鼻者醜也徒有輕刑之名而實開長惡之
源不如殺以制殺重以全輕權小停之須聖化漸著兆
庶易感之日徐施行也議奏元帝猶欲從展所上大將
軍王敦以為百姓習俗日久忽復肉刑必駭逺近且逆
㓂未殄不宜有慘酷之聲以聞天下於是乃止安帝元
興末桓𤣥輔政又議欲復肉刑斬左右趾之法以輕死
刑命百官議蔡廓上議曰肉刑之設肇自哲王蓋由曩
代風淳人謹圖象既陳則機心遂戢刑人在塗則不逞
改操故能勝殘去殺化崇無為季末澆偽設網彌宻利
巧之懐日滋耻畏之情轉寡終身劇殺不足止姦况乎
黥劓豈能反善徒有酸悛之聲而無濟俗之益至於棄
市之條實非不赦之罪事非手殺考律同歸輕重均科
減降路塞鍾陳以之抗言元皇所為留愍今英輔翼贊
道邈伊周誠宜明慎用刑愛人𢎞育申哀矜以革濫移
大辟於肢體全性命之至重恢繁息於將來而孔琳之
議不同時王朗夏侯𤣥論多與琳合故遂不行
詳讞(周/) (漢/) (魏/) (晉/)
周易噬嗑卦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勑法又賁卦曰山
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又豐卦曰雷電皆
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禮記王制曰刑者侀也侀者成
也一成而不可變故君子盡心焉(變更/也)周西伯立有明
德時諸侯有獄皆請決焉虞芮有爭田者久不能決乃
來求平及入周見耕者讓畔少者讓長皆慚而返兩棄
其田周官司㓂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
(訟謂以財貨相告者也造至也使訟者兩至入束矢乃/理之也不至不入束矢則是自服不直者也必入矢者)
(取其直也/造音糙)以兩劑禁民獄入鈞金三日致於朝然後聽
之(獄謂相告以罪名者也劑今劵書也獄者各取劵書/入鈞金又三日乃理之重刑也不劵書不入金則是)
(自服不直者也必入金/者取其堅三十斤為鈞)以三刺斷庶民獄訟之中(中謂/罪正)
(所/定)一曰訊羣臣二曰訊羣吏三曰訊萬民(刺殺也三訊/罪定則殺之)
(訊言/也)聽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宥寛也人言/殺殺之言寛)
(寛之上服劓墨/也下服割刖也)又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一曰辭聽(觀/其)
(出言不/直則煩)二曰色聽(觀其顏色/不直則赧)三曰氣聽(觀其氣息/不直則喘)四曰
耳聽(觀其耳聆/不直則惑)五曰目聽(觀其眸子顧/視不直則眊)凡聽五刑之訟
必原父子之親君臣之義以權之(權/平)意論輕重之序愼
測淺深之量以别之(意念也淺深俱有/罪本心有善惡)悉其聰明致其
忠愛以盡之疑獄汎與衆共之衆疑赦之必察小大之
比以成之(小大猶輕重也/已行故事曰比)成獄辭史以獄成告於正正
聽之(史司宼吏也正如周禮鄉/師之屬漢有廷平秦置丞)正以獄成告於大司宼
大司宼聽之棘木之下(周禮鄉師之屬辯其獄訟異其/死刑之罪而要之職聽於朝司)
(宼聽之朝王之外朝也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靣三槐三公之位)大司寇
以獄之成告於王王命三公參聽之(王使三公復與司/宼及正共之重刑)
(也周禮王欲免之乃/命三公會其期也)三公以獄之成告於王王三宥然
後制刑(宥寛也一宥曰不識二/宥曰過失三宥曰遺忘)穆王作呂刑曰兩造具
備師聽五辭(兩謂囚證造至也兩至具備則/衆獄官共聽之辭入五刑之辭)五辭簡孚
正於五刑(五辭簡核信有罪/驗則正之於五刑)五刑弗簡正於五罰(不簡/核謂)
(不應五刑當正/五罰出金以贖)五罰弗服正於五過(不服不應罰正/於五過從赦免)五
過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貨惟來(五過之所病或嘗同/官位或反囚辭或内)
(親用事或行貨枉法或/舊相往來皆病所在)其罪惟均其審克之(以病所在/出入人罪)
(所在五過罪與犯決者同/其審察之能使之不行)孔子曰君子之於人也有其
語也無不聽者皇於聽獄乎(皇猶/况也)必盡其辭矣又曰聽
獄者或從其情或從其辭又曰聽獄之術三理必寛寛
之術歸於察察之術歸於義是故聽而不寛是亂也寛
而不察是慢也又曰今之聽人者求所以殺之古之聽
人者求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之乃刑殺焉○漢高
帝詔曰獄之疑者吏或不敢決使有罪不論無罪久繫
自今以後獄疑者各讞所屬二千石官以罪名當報之
(當為處斷/讞亦議也)皆移廷尉廷尉不能決具為奏附所當比律
令以聞景帝中五年詔曰獄者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復
生吏或不奉法以貨賂為市朋黨比周以苛為察以刻
為明有罪者不伏罪姦法為暴甚無謂也諸獄疑若雖
文致於法而人心不厭者則讞之(厭服/也)後元初詔曰獄
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獄疑者讞有司有司所不
能決移廷尉有令讞而後不當讞者不為失(假令讞訖/其理不當)
(所讞之人/不為罪失)欲令理獄官務先寛自此獄刑益詳近於五
聽三宥之意宣帝置廷平員四人使平刑獄○魏廷尉
高柔時護軍營士竇禮近出不還營以為亡表言逐捕
沒其妻盈及男女為官奴婢盈連至州府稱寃自訴莫
有省者乃辭詣廷尉柔問曰汝何以知夫不亡盈垂涕
泣對曰夫少單特養一老嫗為母事甚恭謹又哀兒女
撫視不離非是輕狡不顧室家者柔重問曰汝夫不與
人有讐乎對曰夫良善與人無讐又曰汝夫不與人交
錢財乎對曰嘗出錢與同營士焦子文求不得時子適
坐小事繫獄柔乃見子問所坐言次曰汝頗曾舉人錢
否子曰自以單貧初不敢舉人物也柔察子色動遂曰
汝舉竇禮錢何言不耶子怪知事露應對不次柔曰汝
殺禮便宜早伏子廼叩頭具首殺禮本末埋藏處所柔
便遣吏卒承子辭往掘得其屍詔書復盈母子為平人
班下天下以為體式○吳孫權太子登出遊時有彈丸
飛過左右往捕得一人挾彈懐丸抗言實不放彈左右
請付法登即使求過丸比之非類乃釋之孫亮出西苑
食生梅使黃門至中藏取蜜漬梅蜜中有鼠矢召問藏
吏藏吏叩頭亮問吏黃門從汝求蜜邪吏曰向求實不
敢與黃門不伏侍中刁元張邠啟黃門藏吏辭語不同
請付獄推鞫亮曰此易知耳令破鼠矢裏燥必是黃門
所為黃門首服左右莫不驚悚○晉陸雲為浚儀令雲
到官肅然下不能欺市無二價人有見殺者主名不立
雲錄其妻而無所問十餘日遣去密令人隨後伺之謂
曰不出行十里當有男子候之與語便縳來既而果然
問之具服云與此妻通共殺其夫聞妻得出欲與語憚
近縣故逺相邀於是一邑稱為神明
決斷(漢/) (後漢/)
漢沛縣有富家翁貲三千餘萬小婦子年纔數歲頃失
其母父無親近其女不賢翁病因思念恐爭其財兒必
不全因呼族人為遺書令悉以財屬女但遺一劒云兒
年十五以還付之其後女不肯與兒詣郡自言求劒時
太守何武得其條辭因錄其女及壻省其手書顧謂掾
吏女性强梁壻復貪鄙畏殘害其兒又計小兒得此財
不能全護故且與女實寄之耳不當以劒與之夫劒者
所以斷決限年十五者智力足以自居度此女壻必不
復還其劒當聞縣官縣官或能證察得見申展此凡庸
何能思慮𢎞逺如是哉悉奪取財以與子曰蔽女惡壻
溫飽十歲亦以幸矣論者大服武又漢時臨淮有一人
持疋縑到市賣之道遇雨披戴後人來共庇䕃雨霽當
别因共爭鬭各云我縑詣府自言太守薛宣核實良久
人莫肯首服宣曰縑値數百錢何足紛紜自致縣官呼
騎吏中斷人各與半使人聽之後人曰受恩前操之而
縑主稱怨宣曰然固知其當爾也因詰責之具服悉畀
本主○後漢鍾離意為會稽北部督郵有烏程男子孫
常與弟並分居各得田十頃並死歲饑常稍稍以米粟
給並妻子輒追計直作劵沒取其田並兒長大訟常掾
史議皆曰孫並兒遭饑頼常升合以長成人而更爭訟
非順遜也意獨曰常身為父遺當撫孤弱是人道正義
而稍以升合劵取其田懷挾姦詭貪利忘義並妻子雖
以田與常困廹之至非私家也請奪常田畀並妻子衆
議為允謝夷吾為荆州刺史行部到南陽縣遇章帝廵
狩幸南陽有詔勅夷吾入傳錄見囚徒勿廢舊儀上臨
西廂南面夷吾處東廂分帷於其中夷吾首錄囚徒有
亭長姦部人者縣言和姦上意以為長吏以刼人而得
言和目觀刺史決當云何須臾夷吾呵之曰亭長職在
禁姦今為惡之端何得言和切讓三老孝悌免長吏之
官理亭長罪帝善之
考訊附(大唐/)
大唐律諸審獄之官先備五聽又驗諸證信事狀疑似
猶不首實者然後拷掠毎訊相去二十日若訊未畢更
移他司仍須拷鞫者(相移他司者連/寫本案俱移)則通計前訊以充
三度即罪重害及疑似處少不必皆須滿三者囚因訊
致死者皆須申牒當處長官與糺彈官對驗○諸拷囚
不得過三度類總不過二百杖罪以下不得過所犯之
數拷滿不承保取放之若拷滿三度及杖外以他法拷
掠者杖一百數過者反坐所剰以故致死者徒二年即
有瘡痛不待差而拷者亦杖一百若決杖笞者笞五十
以故致死者徒一年半若依法拷決邂逅致死者勿論
仍令長官等勘驗違者杖六十(拷決之失立/案不立案等)○諸拷囚
限滿不首反拷告人其被殺盗家人親屬告不反拷(被/水)
(火損敗/亦同)拷滿不首取保並故違者以故失論○諸赦前
當罪不斷者若處輕為重宜改從輕處重為輕即從輕
法其有常赦所不免者依常律(常赦所不免謂雖㑹大/赦猶處死及流若除名)
(免所居反移鄉者赦書定罪名合從輕者/不得引律比附入重違者各以故失論)○諸犯罪在
市杖以下市決之應合蔭贖及徒以上送縣其在京市
非京兆府並送大理寺(駕幸之處/亦准此)諸決大辟罪在京者
行決之司五覆奏在外府刑部三覆奏(在京者決前一/日二覆奏決日)
(三覆奏在外者初日一覆奏後日再覆/奏縱臨時有勅不許覆奏亦准此覆奏)若犯惡逆以上
及部曲奴婢殺主者唯一覆奏其京城及駕在所決囚
日尚食進蔬食内教坊及太常寺並停音樂○諸決大
辟罪皆防援至刑所囚一人防援二十人每一囚加五
人五品以上聽乗車並官給酒食聽親故辭訣宣告犯
狀皆日未後乃行刑(犯惡逆以上不在乗車之限決經/宿所司即為埋瘞若有親故亦任)
(已瘞/之)即囚身在外者奏報之日不得驛馳行下○諸決
大辟罪官爵五品以上在京者大理正監在外者上佐
監決餘並判官監決從立春至秋分不得奏決死刑若
犯惡逆以上及奴婢部曲殺主者不拘此令在京決死
囚不拘此皆令御史金吾監決若囚有寃枉灼然者停
決聞奏○諸囚死無親戚者皆給棺於官地内權殯(其/棺)
(在京者將作造供在外者用官物給若犯惡逆以上不/給官地去京七里外量給一頃以下擬埋諸司死囚𨽻)
(大理/檢校)置㙛銘於壙内立牓於上書其姓名仍下本屬告
家人令取即流移人在路及流所徒在役死者亦准此
○諸枷長五尺以上六尺以下頰長二尺五寸以上六
寸以下共濶尺四寸以上六寸以下徑三寸以上四寸
以下杻長六寸以上二尺以下濶三寸厚一寸鉗重八
兩以上一斤以下長一尺以上一尺五寸以下鎌長八
尺以上丈二尺以下諸杖皆削去節目長三尺五寸訊
囚杖大頭三分二釐小頭二分二釐常行杖大頭二分
七釐小頭一分七釐笞杖大頭二分小頭一分半其決
笞者腿分受決杖者背腿臀分受須數等考訊者亦同
笞以下願腿背均受者聽即殿廷決者皆背受
通典卷一百六十八